财政厅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关于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值得警惕的情况汇报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指引下,财政厅以高度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围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进行深入研判与系统治理,围绕人民群众对财政工作的现实诉求和对高效政府治理的要求,持续推动全厅工作从形式走向实效、从程序走向结果。本文以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实际落实情况为主线,聚焦学习教育、制度建设、作风整改、治理能力提升以及监督保障等方面,力求呈现一份扎实而务实的情况汇报,便于上级党委政府了解情况、推动改进、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背景与动因:党中央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提出警惕的重大要求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党的作风建设始终是党的自我革新的重要载体。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并非孤立存在,存在于各个层级、各个环节的工作方式、制度安排以及权力运行的细节之中。对财政系统来说,这一现象的存在不仅影响财政资源配置的科学性、透明性,还可能削弱公共服务的效能,甚至阻碍财政政策与市场、企业、民生的良性互动。习近平总书记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值得警惕的批示精神,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机构把纠治这类问题作为长期任务,建立起常态化、制度化、信息化的治理机制,确保财政工作以人民为中心、以实际成效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促发展。财政厅作为地方财政工作的主管部门,既要在思想上自觉、政治上坚定,亦要在制度上完善、在作风上扎根,做到把批示精神化为制度安排、工作路径和日常行为规范,确保公共财政运行高效、阳光、规范、可持续。二、学习教育的系统性推进及成效初步体现学习教育是治理的根基。全厅把学习贯彻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与财政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在全系统形成统一的思想共识与行动自觉。第一时间组织专题学习,建立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研讨讨论、实地调研四类学习模式,确保全体干部职工在认知层面达到高度一致,在行动层面形成自觉自律。通过学习,干部职工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有了更加清晰的辨识能力,能够从日常工作中的微小环节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实施纠偏。第二,强化理论武装与政策把握,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新要求、关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与本厅的职责定位、职能边界和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紧密对接。第三,建立考察激励与抑制机制,围绕政治性、实效性、创新性三项导向,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的动力源。在学习教育中,强调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要求每位干部在预算编制、支出管理、财务监督、项目评估、公民信息公开等环节,始终将群众利益放在首位。这些学习教育的系统推进,带来了显著的政治性提升与工作效能的改善。首先,政治站位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对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了更清晰的认知,能够在具体工作中把政治性、纪律性放在首位,杜绝以个人经验主义或地方主义为主导的做法。其次,工作办法进入常态化、制度化阶段,使用统一的理论工具与政策框架,避免再陷入临时性、碎片化的改进。再次,服务导向显著增强,预算、资金、监管、绩效评估等环节更贴近企业和民生需求,减少了不必要的制度性阻滞,使财政服务更快捷、透明、可追溯。综合来看,学习教育在推动作风转变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为后续制度建设和治理改进奠定了坚实基石。三、制度建设的系统性完善及其对治理效能的促进财政制度是公共治理的底盘,制度的完备程度直接决定治理的稳定性与持续性。围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值得警惕的警示,财政厅加强制度建设,重点聚焦三个层面的完善。一是在制度供给层面,修订和完善与预算管理、支出控制、绩效评估、项目管理、采购招投标、资产管理、信息公开等直接相关的制度规范,确保规则清晰、权限明确、流程顺畅。通过完善制度,减少人为随意性,降低同一事项在不同环节、不同单位之间产生的任意解释空间。二是在制度执行层面,建立严格的执行责任体系与考核机制,形成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督的清晰边界,建立对执行过程的动态监控与绩效反馈,确保制度落地不走样、不走偏。三是在制度监督层面,健全内部审计、纪检监察、财政监督、群众监督等多元监督机制,形成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监督网络,及时发现制度执行中的偏离、盲区和风险点,追责与纠偏并举。通过这一系列制度建设,财政厅在规范性、约束力和执行力方面都取得实质性提升,进一步筑牢了治理体系的制度根基。在具体制度安排上,财政厅对预算编制、资金安排、项目管理等关键环节进行了改革设计。预算编制环节强调结果导向和刚性约束并重,将政策性支出与民生重点领域的投入需求对准,避免“以往习惯性倾向性支出”对资源配置的干扰。在公共资金的使用上,推行更为严格的事前评估、过程监督和事后绩效评估,避免繁琐的纸面材料成为实际服务的障碍。采购与招投标环节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原则,强化对供应商、合同执行、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管。项目管理方面,推行标准化的评审流程与绩效考核办法,以成果为导向,减少对形式要件的过度强调,推动重大项目从立项到验收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更加紧密、透明、可追溯。信息公开方面,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制度,确保预算执行、财政支出、重大项目进展等信息能够及时、真实、完整地对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增强财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四、作风整改的重点领域及落地举措在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进行诊断基础上,财政厅把整改重点落在与群众最直接相关、与企业和基层单位最紧密连接的环节与流程。首先,会议管理的规范化成为当前整改的重要抓手。通过压缩不必要的会议、提高会议效率、严格把关会议议题和产出,减少“会议不决策、决策无执行”的情况,提升决策的时效性与针对性。其次,文本材料的优化也是关键环节。推动文本简化、表格化与数字化结合,减少重复性、低效能的材料,提升信息传递的清晰度与可操作性,让基层单位能够以更少的行政负担完成相应工作任务。再次,在对待下级单位与基层的服务态度与反馈机制方面,强调“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建立直达的反馈渠道,增强对基层需求、企业诉求和社会舆情的响应速度,推进“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理念的落地。通过这些整改举措,财政厅在“以作风转变推动治理能力提升”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群众的满意度与认同感显著提升,企业与基层单位对财政工作的信任度有所增加。在作风整改中,干部队伍的纪律约束与专业精神的提升同样引人注目。建立健全以考核结果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将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纪律要求内化为日常工作规范。加强干部培训与岗位轮岗,避免单一岗位长期“铁打”的现象,推动知识更新、能力提升与思维方式的转换。注重把权力运行的透明化与可追溯性落到具体实践中,建立对权力行使的日常监督、过程监督与结果监督的闭环体系,确保各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制度内有序履职。通过以上措施,作风整改的外部表象逐步转化为治理能力的实质性提升,形成了“工作高效、服务贴心、监督到位”的良性态势。五、治理能力提升的具体路径及实施成效财政厅在治理能力提升方面,着力把制度建设的成效转化为治理能力的提升,以更高效的资源配置、更精准的政策执行和更透明的监督机制,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首先,在预算管理与绩效评估方面,建立以政策目标为导向的预算编制机制,强化对财政资金使用效果的中长期追踪评估,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绩效评价体系。对重大公共支出与重点领域的资金使用,实行动态管理与事中控制,确保财政资金的投入效益最大化。其次,在项目治理方面,建立全生命周期的治理模式。从立项、可行性研究、审批、资金拨付、执行到验收、绩效评估,形成标准化、可追溯的全过程治理流程。对于重大民生项目,推行社会评估、成本效益分析、风险评估多维度评估,确保决策的科学性与执行的稳健性。再次,在财资信息化与数据治理方面,完善信息系统体系,推动数据标准化、共享化、可追溯。将预算、执行、绩效、监督等数据集中管理,建立统一口径、统一核算、统一报送体系,增强数据的可信度、可用性与开放度,提升财政治理的透明度与治理效率。通过这些路径,治理能力的各项指标呈现出稳步提升的态势,财政工作在稳增长、控风险、促民生、惠企业方面的作用更加突出。在具体成效方面,系统改革与治理能力提升带来了一系列可感知的改变。预算执行的及时性与精确性有所改善,财政资源配置对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民生重点领域的支持更加精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明显提高。重大项目的审批与监督流程变得更加透明,风险点暴露更早、处置更及时,项目执行的质量与进度得到了有效保障。对外公开的信息内容更加完整,社会监督的参与度提升,公众对财政工作的信任感增加。对内部而言,流程再造使得工作节奏更加紧凑、协同机制更加顺畅,跨部门协同的效率明显上升,财政厅的治理合力进一步增强。这些成效的实现,离不开政治站位的持续提升、制度支撑的不断完善、以及监督约束机制的高效运转。六、典型案例与先进经验的梳理与借鉴在全面推进治理能力提升的过程中,涌现出若干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与先进经验,它们为本厅未来的持续改进提供了宝贵的参照。典型案例一是关于预算编制与绩效对接的改进。通过将政策目标、产业支持方向与财政资金配置进行全链路对接,建立起以绩效指标为核心的预算评估体系,在预算调整与资金投放时,优先考虑对地区经济结构优化、民生需求满足、创新能力提升等方面的实际效果。这样一来,财政资金的使用更具方向性与约束力,避免了“项目多、效果弱、评估空泛”的情况,提升了财政政策的针对性与执行力。典型案例二是关于采购与招投标流程优化的改革。在数字化平台支撑下,推进电子化采购、在线评审、电子合同与在线监督,使采购过程的透明度显著提高,降低了寻租空间,提升了政府采购的公平性与高效性。这类改革的核心在于以信息化手段提升流程的可控性,以公开、透明、可追溯的方式强化监督,减少人为干预的余地。典型案例三是关于基层服务与企业对接的创新。通过搭建面向企业的专门服务窗口、简化行政程序、缩短办事时限等措施,提升了财政服务的可达性与满意度。企业对于财政部门在税费优惠、资金扶持、项目信息获取方面的响应速度与服务质量有了切实感受,这也是将作风整改成果转化为民众获得感的直接体现。这些典型案例的共同点在于以问题驱动与目标导向为主线,将制度安排落到实处,强化数据与信息的支撑,提升监督的有效性,推动治理向着高效、透明、可持续的方向前进。对其他单位的启示在于坚持问题意识、坚持结果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并且要把信息化作为提升治理能力的关键抓手。通过借鉴先进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推动制度创新和治理机制的持续完善,确保改革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七、存在问题与改进方向尽管取得了积极进展,财政厅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过程中,仍存在若干亟待解决的问题与挑战。首先,制度落地的持续性与统一性尚需加强。部分单位在执行新制度时存在衔接不畅、理解不一致的情况,导致制度执行的效果打折扣,需要进一步加强培训、统一口径、明确责任主体,形成全厅统一的执行标准。其次,信息化治理的深度与广度仍需拓展。数据治理与数据共享的制度框架尚不完善,数据标准不一致、口径不统一、数据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仍然存在,影响了治理决策的科学性与监督的有效性。再次,绩效导向与民生导向的协同还有待加强。在保障财政纪律与财政可持续性的同时,需要进一步强化对民生、公共服务领域的资金投入结构与产出效果的评估,确保财政政策对民生的真实改善具有可衡量的证据。最后,监督与问责的机制仍需提升。对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违规行为,既要有事前预防,也要有事中纠偏和事后问责,但在实际操作层面,监督的覆盖面、时效性及惩戒的刚性仍有提升空间,需要通过制度完善、监督力量下沉和信息公开的扩大来实现。八、持续改进的总体思路与未来任务基于上述问题和成效,财政厅将以更加坚强的政治意志和更高标准的工作要求,持续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各项任务。总体思路强调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以治理现代化为目标、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信息化赋能为手段、以监督约束为保障,形成从理念到制度、从制度到执行、从执行到评估的闭环。未来的重点任务包括三方面。一是在理念层面持续巩固政治站位。坚持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日常工作的行动自觉,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把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的警惕内化为持续改进的动力源。通过常态化主题教育、持续性理论研究与跨部门交流,巩固全厅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职业道德底线,使干部队伍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在制度层面深化改革与完善。以问题为导向推进流程再造,进一步清理不必要的环节,压缩无效流程,提升办理时效。健全以结果为导向的绩效考核与问责机制,将政策导向、制度规定、执行效果、社会评估等多维指标纳入综合评价体系,形成对单位与个人的真实、全面、可核验的绩效档案。深化数据治理建设,建立统一的数据标准、数据口径和数据质量控制机制,推动财政信息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公开透明,提升治理的可视化水平与社会监督的有效性。三是在治理方式层面强化协同与创新。推动跨部门协作机制的常态化,建立财政与税务、市场监管、民生保障等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与协同工作机制,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治理。积极探索应用更多智能化手段,如智能预算分析、风险预警、绩效追踪等,提升治理的精细化水平。加强对基层单位的指导与服务,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做法,确保改革红利向基层延伸,推动形成一体化的治理生态。以此为路径,财政厅将持续深入推进学习贯彻工作,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的警惕转化为具体制度、具体流程、具体行为的改进,确保财政治理在新形势下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局将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人民导向统一,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的创造力和执行力,促进财政资源配置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推动财政工作与宏观经济、民生福祉、社会治理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努力实现财政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的跨越式提升。在今后的工作中,财政厅将以更高的站位、更实的举措、更强的担当,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在财政领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通过持续的自我革新与制度完善,力求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消灭在萌芽状态,使财政工作真正成为服务人民、带动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力量。我们相信,长久坚持、久久为功,必将以新作为、新成效诠释对人民的一份庄严承诺,也将为地方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的财政支撑与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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