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三个前所未有的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在“7.26”重要讲话中提出的关于时代特征与中国发展全局的判断,具有鲜明的历史性、理论性和实践性。讲话以宏观的战略视野、微观的治理逻辑以及人民性的发展诉求为主线,强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抓住政策的系统性、治理的协同性、改革的韧性,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和发展动能。这一系列论断的核心,可以概括为三个“全所未有”的深化理解,即对时代性转变、人民性诉求与治理能力的全方位、全层面、全周期的前瞻性认识。它们互为条件、互相支撑,构成了理解讲话精神的关键维度,也是领会全国推进现代化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目标的理论基座与行动指南。关于对时代性转变的全所未有的理解,首要之处在于对世界格局演化与国家发展阶段性矛盾的动态性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在全球化进入深度调整、地缘竞争加剧、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加速叠加的背景下,国家间关系呈现新型博弈格局,全球治理体系也在经历结构性变革。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和互利共赢的开放道路,强调以自身的发展成果改善国际治理结构、提升全球公共产品供给能力。这种对全球化趋势的再定位,不再是以往对外部环境的被动适应,而是主动塑造国际秩序与全球发展规则的能力建设。讲话中强调的“以我国发展为核心的全球协作网络”,体现出以国家利益为基础、以人民福祉为纽带的外交策略的历史性调整。它不仅关注国家在全球体系中的坐标,更强调通过国际合作与协同治理,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向着更加公正、更加高效、更加可持续的方向发展。这些论断,源于对世界多极化、信息化、绿色化进程的深度把握,蕴含着以对外开放促进内生增长、以自主创新推动国际竞争力跃升的系统性思路。换言之,全球视野与本土实践在讲话中实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统一——国家定位、发展路径与外部环境之间的关系,被重新阐释为相互促进、相互嵌入的有机整体。这种对时代性转变的全面、绵密分析,是理解讲话精神的第一座灯塔,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与经济社会发展形成合力的根本前提。在人民性诉求与社会治理的全所未有层面,讲话把人民放在核心位置,强调发展为了人民、发展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同分享。人民性不仅是价值取向,更成为治理方式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当前我国社会结构的基本特征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从单纯的物质层面上升到更高层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制度性公平感的综合诉求。如何让改革的红利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如何通过治理的创新提升公共产品供给与社会服务水平,成为衡量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准。讲话中反复强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与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治理的透明度与参与度等治理目标与路径。这些要求指向一个核心判断:社会治理已从单一的行政指令型管理,转向以法治、以数字化、以社会参与、以协同治理为特征的现代治理体系。数字技术的嵌入、社区治理的微观创新、基层治理能力的提升,成为提升人民获得感与参与感的关键工具。由此形成的治理合力,不再是少数行政单位的工作任务,而是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公众共同参与、协同推进的系统性工程。人民性诉求的全所未有性,要求制度供给更具包容性、公平性与可持续性,要求治理过程更加开放、透明、可监督,也要求在改革过程中保护弱势群体的基本权利,确保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这一转变不仅提升了治理效能,也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与实施路径,使得国家治理在服务人民的广度与深度上都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活力与韧性。在制度建设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所未有方面,讲话把自我革命与制度创新看作推进现代化的关键动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在新时代背景下进入更高层级的制度化、规范化阶段,强调以全面从严治党为原则,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制度供给的完善不仅关系到治理手段的有效性,更关系到治理目标的实现路径与过程的公正性。核心在于通过制度化的治理工具,将党的领导、群众基础、法治秩序、市场机制、社会自治等要素有机整合,形成可持续运行的治理生态系统。这种以制度为核心的治理能力现代化,包含法治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治理要素,强调规则的统一性、执行的一致性、监督的有效性,以及衔接各层级与各主体的协同机制建设。讲话对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共同推进,凸显出治理现代化的系统性特征:不仅要有权力运行的规范化约束,更要有市场活力与社会创造力的充分释放。制度建设的全所未有性,还体现在对创新性制度供给的强调——包括财政体制、产业政策、科技创新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和区域协调发展机制等方面的协同创新。如此一来,国家治理的韧性与抵御风险的能力,不仅来自宏观调控的工具箱,更来自制度设计的前瞻性与执行机制的高效性。可以说,这一层面的论述,明确了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具体路径,使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成为国家社会长期稳定与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在将三重维度融汇为系统性实现路径的过程中,讲话强调的不是单一界面的改良,而是全面系统的推进。对时代性转变的理解,提供了宏观的战略方向与国际化的协调框架;对人民性诉求的关注,指明了治理活动的具体目标与落地路径;对制度建设的强调,给出了解决方案的制度化、机制化方式。这三方面在实践中需要统一的治理节奏、协同的政策组合,以及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具体而言,需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推动创新驱动与产业升级,形成以国内大市场为引导、以国际合作为支撑的开放新格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应通过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优化社会保障网、提高就业质量、完善教育与医疗体系等具体举措来体现。制度建设层面,则要求完善法治框架、优化政府治理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治理数据的互通共享、健全问责与激励机制,使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在市场机制中发挥活力、在社会参与中实现活力与公正的统一。这一系统工程的推进,需要各级党委、政府与社会各方的共同参与,需要在实践中总结经验、纠正偏差、持续迭代,形成一个自我强化、持续进步的治理生态。通过对三个全所未有维度的系统性理解,可以更清晰地把握讲话精神的核心要义,也更能把这一精神转化为推动国家发展进步的具体行动力。围绕这三个全所未有的理解,领会与落实讲话精神,还需要注重若干关键的研究与落地层面的结合。首先,要加强理论研究的现实导向,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具体政策相衔接,推动研究成果在政策制定中的可操作性。其次,要强化实践案例的总结与传播,鼓励在基层治理、公共服务、社会治理创新等领域形成具有可推广性的典型做法,形成制度性的可复制模式。第三,要提升治理能力的综合素养,突出对数字化治理、数据治理、人工智能应用等现代工具的理性使用,确保技术进步带来的治理增效不损及公平正义的底线。最后,要强化风险意识与系统性治理理念,设定前瞻性的风险评估与应对机制,以防范可能的冲击与不确定性对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的影响。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将理论的高度、制度的深度、实践的广度放在同一维度思考,使各项改革与政策在执行层面形成闭环,确保改革的每一步都具有清晰的目标、有效的约束与可持续的收益。对未来的实践指向,讲话精神要求以科学的方法论推动改革的稳妥推进。具体而言,要以提高发展质量与效益为核心,持续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创新能力、扩大有效投资、促进区域协调与共同富裕。要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导向,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治理透明度、增强社会参与度,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要以制度建设为依托,完善法治体系、提高法治实施水平、增进制度的可预测性与稳定性,使治理成为应对风险、应对挑战、推动长期发展的根本性力量。这些方向不是分散的任务,而是相互嵌套、相互支持的整体性工程,只有在系统化、持续性与协同性的推进中,才能实现三重维度的深度整合,形成推动国家现代化建设的新动能。在总结性回顾中,理解与落实讲话精神的关键在于对三个全所未有的深化理解与系统化实践能力的持续培养。对外,我们要以全球视野理解国际环境的变迁与规则的演进,确保国家利益与世界公众利益之间的关系处于全局的最优配置中;对内,我们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提升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形成以社会参与为常态、以法治保障为底线、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的治理生态;对自我,我们要以党的自我革命与制度建设为主线,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度供给改善与治理体系协同效应的持续放大,从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实现国家治理与社会发展的有机统一。这样的发展逻辑,体现了对历史脉络的清晰把握、对未来任务的准确定位,以及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坚定信心。通过对三个全所未有维度的深入领会,我们可以在新的历史阶段,更加自信地推进改革、开放、创新的协同发展,为实现高质量发展与社会长期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与实践路径。以上理解与实践路径,构成了对“7.26”重要讲话精神的全面、深入解读,也成为未来工作的重要遵循与行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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