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专题党课学习新时代的社会主要矛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方位中被重新界定,党的理论建设与实践探索不断深化。作为党的教育与理论提升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三十讲以系统化的框架把握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逻辑脉络与实践路径。第十一讲与第十五讲在这部著作的结构中处于承前启后的位置,一方面承接前述理论的精神内核,另一方面面向新时代的治理需求与组织建设提出具体而深入的要求。解读这两讲,既是对党的理论创新的梳理,也是对当下治理实践的策略指引。通过对两讲的聚焦分析,可以看清楚在新时代条件下,如何以人民为中心、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党的领导为保障,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进程不断迈向新高度。第十一讲在理论基座与实践路径上呈现出鲜明的人民性与现实性统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并非一句口号,而是在经济社会各领域都要落实的根本取向。对经济发展而言,强调高质量发展不是对速度的单纯追求,而是对质量、效率、公平的协同追求。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区域协调发展、城乡融合推进等要素在讲中被放在一个统一的目标体系内进行推进,其中对创新驱动的重申具有强烈的现实导向性。对社会治理而言,人民性不仅表现为服务的温度,更体现在治理能力与治理效能的提升。通过制度安排实现公共服务供给的公平与普惠,确保基本民生在均衡性与可及性方面得到稳步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在讲中也占据重要地位,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路径,要求用绿色发展引领结构优化与生活方式改变,从而促进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提升。政治建设方面,党的全面领导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并存,通过法治化、制度化的治理安排,形成高效、透明、可预期的治理环境,增强全社会的信任感与参与感。这种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逻辑,既体现在宏观层面对治理目标的定位,也体现在微观层面对具体政策工具的设计与执行之中。在方法论层面,第十一讲强调问题导向与系统性思维的结合。所谓问题导向,是指以实际矛盾为抓手,把历史经验、现实条件与未来趋势相互印证,形成针对性强、操作性高的改革方案。系统性思维则强调把治理体系的各个环节放在一个有机的框架内进行协同,避免碎片化改革导致的断裂与重复建设。底线思维的强调不是消极的自我设限,而是在风险评估与防控机制建设方面的主动性思考,确保在重大风险与挑战面前保持战略定力和稳健运行。这样的路径设计,要求各级政府与各类治理主体在信息共享、协同工作、绩效评估等方面实现高效对接,以提升治理的稳定性与连续性。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讲中强调政治素养与专业能力并重,要求将干部的忠诚度、担当精神与专业本领结合起来,形成既能顶层设计又能据此落地执行的执行力与创新力。对法治建设和制度建设而言,强调制度供给的规范性、执行的高效性以及监督的强约束性,通过制度性的安排保障治理的可持续性与透明性。第十五讲则在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宏观框架内,聚焦制度性供给与组织保障的系统性建设。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不仅是技术性改造,更是制度层面的自我完善与治理逻辑的更新。对制度建设的强调体现在多维度的协同治理之上,制度设计需要回答怎样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怎样让社会主体在规则下有序参与、怎样让公共资源的分配更加公正高效。讲中对于法治、德治、自治的有机结合提出清晰的要求,将法治作为治理的底线、程序与规则的保障,强调依法办事、依法治理、依法治国的协同推进。与此同时,文化层面的引导与道德层面的约束被视为制度运作的重要支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成为社会共识的粘合剂,使治理的道德基础与法治框架形成互促的关系。党的领导在这一讲中被明确定位为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而不只是政治符号。党的建设被要求与治理体系的现代化紧密嵌合,通过全面从严治党、作风建设与制度建设的统一,提升治理能力的政治纪律性与组织纪律性。两讲之间存在着互补性与张力,呈现出一体化的理论结构。互补性体现在人民性与制度性、治理目标与治理路径的关系上。第十一讲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为出发点,强调通过改革与创新实现共同富裕与社会公平,推动治理在实际层面的可持续性与包容性。第十五讲则把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提升到制度层面的高度,强调制度供给的完整性、执行的高效率和监督的刚性约束,使治理的过程与结果都具备可预见性和稳定性。这种从人民性到制度性的跃迁,是新时代治理体系改造的关键路径。两讲的关系还体现在对党的领导地位的再确立。人民性提供了党的领导在治理中的合法性基础,而制度性则为党的领导提供了制度化的运行机制,使治理成果可以在可控的框架内实现长效性。这种互动关系体现出理论与实践的持续对话,对于推动治理现代化具备重要的启示性意义。在现实应用层面,第十一讲对基层治理与公共服务的改进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基层治理需要把人民诉求作为出发点,通过网格化管理、数字化政务与协同协作机制实现服务的精准化、常态化与高效化。数字化工具的运用不仅提升了信息透明度,也增强了社会参与的广泛性与便利性。民生领域的改革如教育、医疗、社保、养老等方面的供给侧结构性调整,旨在缩小区域差异、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并通过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地方政府在均衡发展与创新能力之间实现平衡。在这一过程中,干部队伍的专业性与服务意识成为关键变量。讲中对干部教育提出了明确的导向:政治品格的坚守、专业能力的提升、组织纪律性的强化,以及对群众工作的持续改进。这些要求在地方执行层面,需要构建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完善的问责机制以及可操作的培训与考核制度,使党的政策能以实际成果体现出来。第十五讲的实践导向则集中于治理体系的制度化改造与制度执行力的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是通过完善制度设计来实现治理过程的规范化、透明化与可预见性。这包括权力运行的程序化、公开化与监督机制的强化,以及对行政行为的法治约束。制度建设不仅要覆盖立法、行政、司法的各个环节,还要深入到治理的社会基础之上,推动社会组织、市场主体和公民个人在法治框架内实现有序互动。对党的建设的要求则是从组织层面保证治理的长期性与稳定性,强调人选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道德修养的统一提升,确保党在各级治理体系中的领导力与执行力都能经受住现实考验。对法治与德治的结合,强调以法治为底线、以德治为润滑、以自治为补充,形成相互促进的治理格局。这一框架为推动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提供了完整的制度工具箱,使治理的各项举措可以在制度的约束与激励双重作用下实现持续性改进。两讲对干部教育和选人用人制度也提出了具有操作性的要求。在干部培养方面,强调理论学习的系统性与时效性,通过持续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干部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深度与应用能力。对选人用人制度的修改与完善,强调以政治标准为核心,同时提升专业能力、治理能力与群众工作能力的综合评价体系。在干部任用与考核中,应突出对执行力、创新力、团队协作能力与廉洁自律的综合评价,确保关键岗位的人选能在复杂环境中保持定力、善于协调、敢于担当。这些导向对于提升地区治理的整体水平具有直接的推动作用,因为人力资源的质量决定治理能力的边界。从理论到实践的转化还需注重地方化的落实路径。地区在具体制度设计时,应结合自身的资源禀赋、社会结构与发展阶段,制定与之相匹配的改革方案。以人民为中心的导向需要在当地场景中不断落地,例如提升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强化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广度、推动教育与培训的精准化供给等方面,确保政策工具在基层的实际效果。制度建设方面,强调的不是简单的法规数量增长,而是法规之间的协调性与执行的可操作性。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在于建立一个具有高效运行机制的制度体系,使政府、市场与社会在规则框架内实现更高水平的协同工作。德治与法治的结合成为实现社会和谐与治理公正的重要路径,文化引导的作用在于在价值层面为治理提供共同的情感基础与行为规范,避免治理中的冷冰冰的程序性流于形式。在理论层面的反思中,需要关注全球化背景下的治理挑战与本土化的应对策略。全球化带来竞争与协作并存的复杂性,治理需要具备更强的跨区域、跨部门协同能力,以及面对突发性事件时的快速响应机制。国内层面,改革进入深水区,结构性矛盾与制度性短板逐步显现,治理体系需要通过持续的制度创新来提升韧性。对社会主体来说,公民意识的提升、参与意识的增强、法治意识与道德意识的同步进步,构成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社会基础。两讲在这一层面的贡献是明确的:它们将人民性、制度性与治理能力的提升嵌入同一逻辑之中,促使治理的每一个环节都成为推动共同目标实现的组成部分。就未来的工作路径而言,需要在理论学习与实践落地之间建立更紧密的对接机制。地方政府与机关单位应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可执行的操作规范,形成从政策设计到执行评估的闭环。教育培训体系要以党的理论为核心,把治理能力的提升嵌入培训课程的每一个环节,确保干部在不同岗位上都具备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与担当精神。社会层面,应鼓励更多的社会组织参与治理,构建共治共享的新格局,同时以制度创新为动力推动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与高效使用。通过对第十一讲与第十五讲的系统性学习,可以把理论的光辉转化为日常治理的具体实践,使国家治理体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不断展现出更强的适应性、韧性与创造性。作为对两讲的综合观察,可以看到新时代的党的教育强调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基础上,着力实现治理的现代化与社会的全面进步。这一过程不仅是制度与组织层面的变革,更是思想观念与价值体系的持续更新。通过持续的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形成一种自我强化的改革循环:理论的深化促成制度的完善,制度的完善又为理论的发展创造新的素材与场景,而这样的良性循环在不同地区、不同领域的具体实践中不断得到证成。正是在这样的过程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性与持续性得以并肩前进,成为推动国家走向现代化、人民走向共同富裕的强大精神动力。总体而言,第十一讲与第十五讲构成了新时代党的教育与治理实践的关键支点,以人民性与制度性相互印证的方式,塑造出一个更具韧性、更具创造力的治理体系与更高效的治理能力。未来的工作在于把这些理论指引转化为各级治理主体日常工作的具体行动,使治理的每一次改进都直接体现出人民的获得感与社会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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