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为本成果导向开放创新引领未来20XX智能家电GPU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报告某某公司LOGO前言这份《智能家电GPU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报告》由某专业咨询机构编辑撰写,全文约21397个字,约22页左右,具有层次分明、结构严谨、重点突出、技术适配、重点突出、标注准确、目标达成度高、复用价值高、方案优化、技术复用性强等特点,全文从项目概况、项目概述、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构成、资金筹措方案、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规划目标、项目建设进度规划、项目背景分析、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加速产品结构调整、提升自主品牌竞争力、打造智能家电应用生态、助力实现碳中和目标、人力资源管理报告、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制定的程序、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的特点、劳动能力鉴定、工伤的概念、最低工资的含义、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前瞻性培训需求评估模型、三维培训需求分析模型、培训师的培训与开发、培训前对培训师的基本要求、企业培训制度的含义、起草与修订培训制度的要求、组织架构分析、人力资源配置、员工技能培训、发展规划、公司发展规划、保障措施、风险评估、项目风险分析、项目风险对策、法人治理结构、股东权利及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等几个方面展开论述,具有较高参考价值,建议详细研读以辅助落地执行。目录第一章项目概况5一、项目概述5二、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构成6三、资金筹措方案6四、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规划目标7五、项目建设进度规划7第二章项目背景分析8一、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8二、加速产品结构调整9三、提升自主品牌竞争力9四、打造智能家电应用生态9五、助力实现碳中和目标10第三章人力资源管理报告11一、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制定的程序11二、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的特点14三、劳动能力鉴定16四、工伤的概念22五、最低工资的含义22六、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23七、前瞻性培训需求评估模型26八、三维培训需求分析模型27九、培训师的培训与开发28十、培训前对培训师的基本要求29十一、企业培训制度的含义29十二、起草与修订培训制度的要求31第四章组织架构分析33一、人力资源配置33二、员工技能培训33三、前瞻性培训需求评估模型34四、三维培训需求分析模型35五、培训师的培训与开发35六、培训前对培训师的基本要求37七、企业培训制度的含义37八、起草与修订培训制度的要求39第五章发展规划41一、公司发展规划41二、保障措施42第六章风险评估44一、项目风险分析44二、项目风险对策46第七章法人治理结构48一、股东权利及义务48二、董事50三、高级管理人员55四、监事58第一章项目概况一、项目概述(一)项目基本情况1、承办单位名称:xxx有限责任公司2、项目性质:技术改造3、项目建设地点:xx(待定)4、项目联系人:彭xx(二)主办单位基本情况公司在发展中始终坚持以创新为源动力,不断投入巨资引入先进研发设备,更新思想观念,依托优秀的人才、完善的信息、现代科技技术等优势,不断加大新产品的研发力度,以实现公司的永续经营和品牌发展。面对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结构调整的新常态,公司在企业法人治理机构、企业文化、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着力探索,提升企业综合实力,配合产业供给侧结构改革。同时,公司注重履行社会责任所带来的发展机遇,积极践行“责任、人本、和谐、感恩”的核心价值观。多年来,公司一直坚持坚持以诚信经营来赢得信任。公司秉承“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信托理念,将“诚信为本、合规经营”作为企业的核心理念,不断提升公司资产管理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公司全面推行“政府、市场、投资、消费、经营、企业”六位一体合作共赢的市场战略,以高度的社会责任积极响应政府城市发展号召,融入各级城市的建设与发展,在商业模式思路上领先业界,对服务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三)项目建设选址及用地规模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待定),占地面积约21.00亩。项目拟定建设区域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规划电力、给排水、通讯等公用设施条件完备,非常适宜本期项目建设。二、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构成本期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8664.34万元,其中:建设投资6983.3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0.60%;建设期利息80.8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93%;流动资金1600.1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8.47%。三、资金筹措方案(一)项目资本金筹措方案项目总投资8664.34万元,根据资金筹措方案,xxx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自筹资金(资本金)5363.30万元。(二)申请银行借款方案根据谨慎财务测算,本期工程项目申请银行借款总额3301.04万元。四、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规划目标1、项目达产年预期营业收入(SP):16100.00万元。2、年综合总成本费用(TC):12754.16万元。3、项目达产年净利润(NP):2444.45万元。4、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21.91%。5、全部投资回收期(Pt):5.46年(含建设期12个月)。6、达产年盈亏平衡点(BEP):6375.18万元(产值)。五、项目建设进度规划项目计划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到工程竣工验收、投产运营共需12个月的时间。第二章项目背景分析“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必须准确研判国际国内形势,立足我省优势,瞄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和问题,加快推进改革创新,推动转型升级,培育形成发展新动力和竞争新优势,争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范例,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一、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找准产业补链、强链、延链需求,盯住产业链关键环节、关键技术、关键企业,着力吸引平台企业、龙头企业和企业总部落户。抢占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先机,强化数字赋能,加快提升智能家电(居)产业创新发展动能。强链:支持上游技术龙头配套企业,依托美的、海尔、格力、荣事达、美菱为龙头的主机应用企业(平台),通过技术创新、机制创新、业务创新做大做强。补链:积极引进并支持围绕智能家电(居)产业发展相配套的关键零部件、先进制造成型、先进材料、高端半导体等领域行业“专精特新”或“独角兽”企业落户。延链:围绕智能家电、智能家居、智慧家庭升级方向,巩固传统家电产业优势基础,引进智能家居头部企业,全方位延产品链、技术链、供应链、服务链,以高质量的增量激活存量。二、加速产品结构调整按照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行动和安徽工业精品提升行动的要求,立足于现有的“四大件”产品结构体系,以满足不同消费群体在“衣食住行”等各个方面的美好生活需求为导向,延长、补充和优化产品链,打造全品类、多品种、高品质的智能家电(居)产品供给体系。三、提升自主品牌竞争力健全品牌培育机制,完善品牌建设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引导企业走品牌发展之路,推进“三品示范”和“工业精品”工程。对标国际国内一流标准,鼓励家电企业不断提高市场营销、服务能力、资本运营、品牌输出等环节运作水平,增强品牌效应,着力打响“安徽家电”金字品牌。四、打造智能家电应用生态围绕用户需求和应用场景,提高家电产品的自感知、自决策、自执行、自学习等智能化水平,全面提升智能人机交互控制技术水平,优化用户体验;构建可多设备接入、多场景联动、跨品牌、跨产业、跨平台的智能家电应用场景;构建或参与跨行业的智能家电合作生态,为用户提供各种应用场景下的多样化智能家电及服务解决方案。五、助力实现碳中和目标通过开展产品生态设计、使用再生原料、保障废弃产品规范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置、加强信息公开等,推动家电企业切实落实资源环境责任,提高产品的综合竞争力和资源环境效益,助力实现碳中和目标。第三章人力资源管理报告一、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制定的程序制定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必须遵循以下法定程序。1、制定主体合法,即内部劳动规则制定主体必须具备制定内部劳动规则的法律资格。内部劳动规则只能由单位行政制定,而单位行政是一个由多层次、多部门管理机构所组成的管理系统,并非其中任何一个管理机构都有权制定内部劳动规则。有权制定内部劳动规则的,应当是单位行政系统中处于决策层次、对用人单位的各个组成部分和全体职工有权实行全面和统一管理的机构。这样才能保证所制定的内部劳动规则在本单位范围内具有统一性和权威性。至于单位行政系统中的其他管理机构,虽然可参与内部劳动规则的制定,但无权以用人单位名义制定内部劳动规则。这种主体资格应当依据公司法或用人单位的章程来确定。只有依据公司法或用人单位的章程有权制定内部劳动规则的管理机构,才具有内部劳动规则制定主体的资格。2、内容合法,即内部劳动规则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内部劳动规则的内容与集体合同有相互重叠的部分应使之保持协调而不能相互冲突。内部劳动规则与集体合同在内容上虽然有交叉,但各有侧重。前者侧重于规定在劳动过程的组织、管理中劳动者和单位行政双方的职责,即劳动行为规则和用工行为规则;后者则侧重于规定本单位范围内的最低劳动标准。单位行政在其劳动管理中应当履行集体合同所约定的义务,而制定和实施内部劳动规则是单位行政进行劳动管理的一种方式,所以内部劳动规则的内容应当符合集体合同的规定,即内部劳动规则所规定的劳动者利益不得低于集体合同所规定的标准。3、职工参与。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的制定虽然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权的表现,是单方的法律行为,但只有在吸收和体现劳动者一方的意志,或者得到劳动者认同的情况下,才能确保其实施。而且,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是调整劳动行为和用工行为的标准,直接涉及劳动者的利益。我国立法规定,劳动者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因此,制定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用人单位有义务保证职工参与,听取、征求工会和职工意见。4、正式公布。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以全体职工和企业行政各个部门或组成部分为约束对象,应当为全体职工和企业各个部门所了解,因此,应当以合法有效的形式公布。其公布形式通常为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和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的形式公布。1997年11月25日发布的《劳动部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指出,自1998年1月1日起,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备案制度是劳动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劳动监察工作,促进用人单位提高劳动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对新开办单位实行备案制度,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新开办用人单位在制定内部劳动规则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预防劳动违法行为的发生,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备案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内部劳动规则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内部劳动规则的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对其内部劳动规则进行备案是劳动部门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进行合法性审查的一种行政监督管理措施。鉴于劳动行政管理机关规定了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劳动规则应当送交劳动行政部门备案的制度,并将该制度的实施情况作为对企业劳动年检的内容之一,因此,如果企业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对企业内部劳动规则提供备案,建议企业在内部劳动规则制定后及时送交劳动行政部门备案。但内部劳动规则备案与否并不影响企业内部劳动规则的效力,只要该内部劳动规则具备前面的三个要件,是否送交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并不影响规章的效力。二、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的特点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是企业劳动关系调节的重要形式。在现代社会,劳动关系主体受到的规范约束主要有两种:一是以主体双方同意为条件的合同规范;二是并不以主体是否同意为条件,而是主体必须遵循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规范。因此,关于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的性质问题,应当从合同规范和法律规范的两个视角去理解。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具有合同规范和法律规范兼有的属性。从合同规范的视角理解,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首先由用人单位单方面制定或变更,经过劳动者或劳动者团体(工会或职工代表)同意后才成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内容的一部分,进而具有约束力。规章制度可以是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组成部分,其之所以具有约束力,是因为其经过劳动者或其团体的同意成为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内容。对于不同意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内容的劳动者来说,劳动关系通常不能建立。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对规章制度的同意,事实上多数表现为默示同意或概括性同意,正是在此基础之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才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规章制度对所有劳动者都具有约束力。在协商订立集体合同或平等协商直接关系到劳动条件的内部劳动规则制定时,更是以协商双方达成一致为成立的条件。从法律规范的视角理解,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在工作场所事实上发挥着行为规范的作用。从法理的角度观察,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本身并不是法律规范,而是法律法规的延伸和具体化,它的强制力和约束力的基础是法律的授予。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只是由于得到了劳动法的保护而被赋予了法律效力,因而应该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承认其法律规范性。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作为一种规范,具有对劳动关系运行实施规制的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是企业规章制度的组成部分,具有以下特点。1、制定主体的特定性。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以用人单位为制定主体以用人单位公开、正式的行政文件为表现形式,只在本单位范围内适用。2、企业和劳动者共同的行为规范。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是规范在劳动过程中的企业和劳动者之间以及劳动者相互之间的关系。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所调整的行为是作为劳动过程组成部分的用工行为和劳动行为,既约束全体劳动者,又约束企业行政各职能部门和企业的各组成部分3、企业经营权与职工民主管理权相结合的产物。用人单位内部劳动则的制定和实施是企业以规范化、制度化的方法协调劳动关系,对劳动过程进行组织和管理的行为,是企业以经营权为基础决定的行使用工权的形式和手段。制定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必须保证企业职工的参与。企业职工既有权参与相关制度的制定,又有权对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三、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即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制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根据工伤保险制度的规定,我国工伤保险待遇分为工伤医疗待遇和工伤致残待遇。(一)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为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1、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工伤津贴。在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和30%。(二)工伤致残待遇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5S%。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3、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伤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卫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卫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3)一次性工伤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4)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上述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上述第项、第项规定的待遇。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4、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伤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5、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3)拒绝治疗的。四、工伤的概念工伤又称职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责任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上述定义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工伤由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两类构成。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列入《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的疾病。五、最低工资的含义最低工资是国家以一定的立法程序规定的,劳动者在法定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单位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所谓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照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的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最低工资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组织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都应实行最低工资制度。国家实施最低工资制度,其基本出发点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分配行为。六、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一)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和调整的步骤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地区之间经济文化发展并不均衡,生活费水平与其他价格水平也存在着比较大的差异,因而,国家不实行全国统一的最低工资标准,允许各地根据其具体情况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即使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不同行政区域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采用“三方性”原则,即在国务院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工会、企业家协会研究拟订,并将拟订的方案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方案内容包括最低工资确定和调整的依据、适用范围、拟订标准和说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方案可以提出修订意见,若在方案收到后14日内未提出修订意见的,视为同意。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在批准后7日内在当地政府公报上和至少一种全地区性报纸上发布。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发布后10日内将最低工资标准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在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10日内将该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二)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应考虑的因素《劳动法》对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考虑的因素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条。1、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2、社会平均工资水平。3、劳动生产率。4、就业状况。5、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一般来说,最低工资标准应高于社会救济金和失业保险金标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最低工资规定》对确定最低工资标准应考虑的因素作了细化。确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考虑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由于最低工资标准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与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所以在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时,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实施后,如制定最低工资标准所应考虑的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应当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三)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用方法确定最低工资标准应考虑的因素虽然从理论上全面地反映了最低工资的性质,但是其在实践的操作性上还须解决一系列问题。《最低工资规定》介绍了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用方法。1、比重法。根据城镇居民家计调查资料,确定一定比例的最低人均收人户为贫困户,统计出贫困户的人均生活费用支出水平,乘以每一就业者的赡养系数,再加上一个调整数。2、恩格尔系数法。根据国家营养学会提供的年度标准食物谱及标准食物摄取量,结合标准食物的市场价格,计算出最低食物支出标准,除以恩格尔系数,得出最低生活费用标准,再乘以每一就业者的赡养系数,再加上一个调整数。用以上方法计算出月最低工资标准后,再考虑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社会救济金和失业保险金标准、就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进行必要的修正。七、前瞻性培训需求评估模型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员工在组织中个人成长的需要,即使员工目前的工作绩效是令人满意的,也可能因为需要为工作调动做准备、为职位的晋升做准备、为适应工作内容要求的变化做准备等提出培训的需求。前瞻性培训需求评估模型为这种情况提供了良好的分析框架。这种评估模型的特点是:在对员工当前工作绩效满意的情况下进行前瞻性分析,以便为未来发展做准备,其中包括企业发展和员工个入职业发展。(一)前瞻性培训需求评估模型的优势1、它建立在未来需求的基点上,使培训工作变被动为主动,更具战略意义。2、充分考虑企业发展目标与个入职业发展规划的有效结合,为组织与个人发展准备一个结合点,这是开发、激励员工以及培养员工对组织归属感的有效手段。(二)前瞻性培训需求评估模型的局限性1、这种评估模型是建立在未来的基点上,预测的准确度难免出现偏差。对培训的深度、广度较难把握。2、在使用该模型时,如果不把员工职业发展与企业发展结合好,员工在接受培训后,在组织中无从发挥其所学技能,就可能会跳槽。因此,这种评估模型适用于那些企业未来需要的高层管理与技术人才。八、三维培训需求分析模型传统的培训需求分析是采用组织分析、岗位分析、人员分析等手段确定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及其相互关系的需求评估方法。这种评估确实很完整但较多关注绩效和缺口分析等消极因素,由于受到需求评估工作量及难度的限制而缺乏针对性。三维培训需求分析模型是一种基于岗位胜任力和人才测评等手段的培训需求分析方法。首先,在进行岗位分析时引入岗位胜任力,构建出某个岗位的全部胜任力,对每个胜任力进行重要性排序并分析确定其可塑性(即分析该胜任力是不是能通过培训获得);其次,通过人才测评方法测出员工现有能力的等级,根据测评结果,尽可能用量化的数字表示被测试者现有能力与岗位胜任力的差距值,并对测评差距大小进行界定;再次,以胜任力的可塑性、胜任力的重要性和测评差距大小为坐标轴,建立三维培训需求分析模型;最后,根据三者的八种不同组合,区分出八个象限,对每个象限制订相应的培训计划。九、培训师的培训与开发1、授课技巧培训。教师的授课技巧是影响培训效果的关键因素。授课技巧很多,因人而异,因情况而异。2、教学工具的使用培训。培训师必须能熟练使用现代化的教学工具。3、教学内容培训。从教师的两个来源来看,外部聘请的教师可能理论知识比较扎实,但其对企业的实际情况并不了解,就要对其进行这方面知识的补充,这样他们在授课时才能做到有针对性,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内部开发的教师对企业的情况比较了解,业务技能也很娴熟,但这类教师的缺点在于对专业范围内的理论新动向、新开发的技术或产品并不了解,这就是他们在培训中需要补充的东西。4、对教师的教学效果进行评估。教师的教学效果评估包括两部分内容:是对教师在整个培训中的表现进行评估,二是对教师在培训教学中的表现进行评估。5、教师培训与教学效果评估的意义。这种评估必不可少,它是企业获取高质量培训教师资源的一个很好的手段。很多企业在首次培训中选择教师的标准可能只是其名气声望或者一些人的推荐,但这并不能代表其具备真实能力。每次培训项目完成以后,培训管理者不但要对培训对象与培训项目做一个评估,还应该对培训教师进行相关评估,这样可以确切反映其在培训中所发挥的作用。对于教学效果较好的教师,可以长期保持联系,为以后的培训储备资源。十、培训前对培训师的基本要求1、做好课程前期准备工作。在课程开始前一天,要检查教学用的活页纸、学员手册、投影等材料,这很重要,特别是当培训不在自己的工作地点进行时。如果与同事合作一门课程,要安排好各自的角色,如一个人负责基础知识,另一个人负责活动和讨论等。2、决定如何在学员之间分组。团队学习是学员之间互相学习的重要方式,要考虑如何分组才能创造一个效率最高的学习环境。应避免同一部门或单位的人在一组。因为一般人们来参加培训都希望每天面对不同的面孔、不同的观点、不同的问题,如果一个组是由同一部门的人组成的,可能会使学员失去兴趣,降低创造力,而且可能会由于以前工作中存在的矛盾或担心影响今后的工作,不愿意发表更多的意见。3、对培训材料进行检查,根据学员的情况进行取舍。站在学员的角度思考可能会提出什么问题,可能会出现什么情况。检查日程安排,要留出余地。十一、企业培训制度的含义(一)企业培训制度的内涵培训制度是指能够直接影响和作用于培训系统及其活动的各种法律、规章、制度及政策的总和,主要包括培训的法律和政令、培训的具体制度和政策两个方面。企业培训的具体制度和政策是企业员工培训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是企业在开展培训工作时要求员工共同遵守并按一定程序实施的规定、规则和规范。企业培训制度的根本作用在于为培训活动提供一种制度性框架和依据促使培训沿着法制化、规范化轨道运行。企业培训涉及两个培训主体-企业和员工,这两个培训主体参与培训的目的存在一定的差别。在一定的制度条件下,这种差别将导致培训无法达到目的或效果很差。因此,要想提高培训的效率,就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培训制度,通过制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利益和责任,理顺双方的利益关系,使双方的目标和利益尽量相容。由于培训制度是由企业制定的,所以制度的主要目的是调动员工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同时也使企业的培训活动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二)企业培训制度的构成在企业员工培训与开发的管理活动中,各类企业根据自己实践经验和形势的要求,制定一系列的员工培训管理制度,一般来说,包括培训服务制度、入职培训制度、培训激励制度、培训考核评估制度、培训奖惩制度和培训风险管理制度六项基本制度。除上述六项基本制度之外,还有培训实施管理制度、培训档案管理制度、培训资金管理制度等,从而给予培训活动自上而下的、全方位的制度支持。十二、起草与修订培训制度的要求根据企业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发生的变化,应当及时提出制度的修订方案。起草或修订企业培训制度时,应体现以下三方面的要求。1、培训制度的战略性。培训本身要从战略的角度考虑,要以战略的眼光去组织企业培训,不能只局限于某一个培训项目或某一项培训需求。因此,制定和修订培训制度时也要从战略角度出发,为企业人才培养建立-个完善、有效、权威的指导性框架,使培训与开发活动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2、培训制度的长期性。培训是一项人力资本投资活动,要正确认识人力资本投资与人才开发的长期性和持久性。要用“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和管理理念制定培训制度,保证制度的稳定性和连贯性。3、培训制度的适用性。培训制度是开展日常培训工作的指导方针,因此,培训制度应有明确、具体的内容或条款,充分体现管理与实施的需要。这些内容或条款针对培训过程中某一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保证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时可以照章办理。起草培训制度草案或对某项具体培训制度进行修订时,不但要坚持以上三条原则,还应当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掌握各项培训制度在制定前与制定后,以及在实施过程中的变化,它解决了哪些问题,取得了什么样的效果,还存在着哪些困难和问题亟待克服和解决。只有掌握真实全面的信息,才能“对症下药”,切实保证企业培训制度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第四章组织架构分析一、人力资源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要求,本期工程项目劳动定员是以所需的基本生产工人为基数,按照生产岗位、劳动定额计算配备相关人员;依照生产工艺、供应保障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在充分利用企业人力资源的基础上,本期工程项目建成投产后招聘人员实行全员聘任合同制;生产车间管理工作人员按一班制配置,操作人员按照“四班三运转”配置定员,每班8小时,根据xxx有限责任公司规划,达产年劳动定员131人。表格题目劳动定员一览表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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