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组装机器人项目建设工程总结.docx
- 1、本文(家电组装机器人项目建设工程总结.docx)为本站会员“凌寒”上传,本站基于“C2C”交易模式,作为网络中间平台服务商,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点击联系右侧客服图标,依法按向我们提交证明材料,经审查核实后我们会立即删除!
- 2、本站文档均被视为“模版”,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且文档部份内容可以预览的,作为网络中间平台服务商,我们无法对各卖家所售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也不承担因使用下载文档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 3、本站文档所见即所得,不包含任何额外内容。比如视频、音频、图纸以及其它形式源文档等附件。
- 4、如果您仍有任何不清楚的问题,或者需要我们协助,可以点击右侧栏的客服图标,按提示联系我们。
服务为本成果导向开放创新引领未来20XX家电组装机器人项目建设工程总结某某公司LOGO前言这份《家电组装机器人项目建设工程总结》由某专业咨询机构编辑撰写,全文约29550个字,约30页左右,具有层次分明、范围清晰、假设明确、数据支撑、案例佐证、逻辑推导、术语统一、可执行性强、落地成本可控、方案优化、架构可扩展等特点,全文从建设工程总结、国外绿色建筑评价体系、绿色建筑相关政策及标准、绿色建筑的特征、组合结构体系、木结构体系、工程监理的含义及性质、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和责任、工程监理合同履行管理、工程监理合同订立、工程监理工作主要方式、工程监理工作内容、项目背景分析、产业发展主要成就、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承办单位、项目实施的可行性、项目建设选址、建筑物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构成、资金筹措方案、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规划目标、项目建设进度规划、投资计划、投资估算的编制说明、建设投资估算、建设期利息、流动资金、项目总投资、资金筹措与投资计划、经济效益及财务分析、基本假设及基础参数选取、经济评价财务测算、项目盈利能力分析、财务生存能力分析、偿债能力分析、经济评价结论等几个方面展开论述,具有较高参考价值,建议详细研读以辅助落地执行。目录第一章建设工程总结4一、国外绿色建筑评价体系4二、绿色建筑相关政策及标准5三、绿色建筑的特征9四、组合结构体系11五、木结构体系14六、工程监理的含义及性质20七、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和责任23八、工程监理合同履行管理30九、工程监理合同订立37十、工程监理工作主要方式38十一、工程监理工作内容43第二章项目背景分析57一、产业发展主要成就57第三章项目基本情况62一、项目承办单位62二、项目实施的可行性63三、项目建设选址65四、建筑物建设规模65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构成65六、资金筹措方案66七、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规划目标66八、项目建设进度规划66第四章投资计划69一、投资估算的编制说明69二、建设投资估算69三、建设期利息71四、流动资金72五、项目总投资74六、资金筹措与投资计划75第五章经济效益及财务分析77一、基本假设及基础参数选取77二、经济评价财务测算77三、项目盈利能力分析81四、财务生存能力分析84五、偿债能力分析84六、经济评价结论86第一章建设工程总结一、国外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在国外,有代表性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主要有英国BREEAM评价体系、美国LEED评价体系和日本CASBEE评价体系。(一)英国BREEAM评价体系1、BREEAM评价体系的目标BREEAM评价体系的目标是减少建筑物的环境影响,通过设置得分等级对设计、建造及建筑维护阶段的最优者进行认证与奖励。为了易于被理解和接受,BREEAM采用一个相当透明、开放和比较简单的评估架构。所有的“评估条款”分别归类于不同的环境表现,这样根据实践情况变化对BREEAM进行修改时,可以较为容易地增减评估条款。被评估的建筑若满足或达到某一评估标准的要求,就会获得一定分数,所有分数累加得到最后分数,BREEAM根据建筑获得的最后分数给予“通过(paSS)、良好(gOOd)优秀(verygOOd)优异(excellent)杰出OutStanding)“五个级别评定。最后,由BREEAM给予评估建筑正式的“评定资格”。(二)美国LEED评价体系为了通过创造和实施广为认可的标准、工具和建筑物性能表现评估标准,实现定义和度量可持续发展建筑“绿色”程度的目标,美国绿色建筑协会(USGBC)于1995年发起编写了能源与环境设计先锋。在借鉴英国BREEAM评价体系和加拿大建筑环境性能评价准则BEPAC的基础上,形成了LEED评价体系。1、LEED评价体系内容LEED创立之初,仅仅面向新建筑和楼字改造工程(LEED-NC)随着体系的不断完善,逐渐发展为包括六种彼此关联但又有不同侧重的评价标准。2、LED评价体系特点LEED是一个民间、基于共识、市场推动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该评价体系所建议的节能环保原则及相关措施都是基于目前市场上成熟的技术应用,同时也尽量在依靠传统实践和提倡新兴概念之间取得一个良好的平衡。undefined二、绿色建筑相关政策及标准(一)相关政策为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推进建筑行业转变发展方式,国务院办公厅于2013年1月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之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国管局、财政部和国家能源局等相关部委发布了一系列贯彻落实《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政策性文件,全国大部分地区相继发布了地方绿色建筑行动实施大案,明确了绿色建筑的发展目标和任务。2014年3月,中共中央发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中进一步提出了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中期目标。2020年7月15日,住房和乡建设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中,提出的创建目标是:到2022年,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既有建筑能效水平不断提高,住宅健康性能不断完善,装配化建造方式占比稳步提升绿色建材应用进一步扩大,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全面推广,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绿色建筑创建活动,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目前,我国已逐步形成“强制”与“激励”相结合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格局。1、绿色建筑强制政策国家《绿色建筑行动方案》要求自2014年起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的保障性住房,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根据上述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相继提出了强制目标且大多数与国家目标一致。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提出的强制性要求,各地相继研究制定了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绿色建筑强制方案,本着因地制宜、控制增量成本、成熟技术推广、避免增加过多工作量等原则,充分结合现行工程建设程序,将绿色建筑主要指标纳入土地出让、初步设计、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验收、运营管理等主要阶段进行管控,并通过制定管理办法明确发改、园林、国土、规划、住建、图审、质监、房管等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建立了绿色建筑全过程闭合管理制度。此外,为及时了解各地强制绿色建筑标准的执行情况,2014年6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实施绿色建筑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定期报表的通知》(建科节函[2014]96号)开始对各地强制执行绿色建筑的情况进行季度报表统计,并于2014年起对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2、绿色建筑激励政策我国一直致力于用多种政策措施激发市场主体建设绿色建筑的主动性。2012年4月,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财建〔2012〕167号)提出了针对三星级绿色建筑的财政奖励标准。《行动方案》进一步强化了绿色建筑激励政策,要求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争取资金支持。名地要积极完善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的政策环境,推动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发展。家绿色发展基金,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推进创建工作。部分省市陆续出台并落实了一系列经济激励政策。如江苏省提出了标识项目奖励、绿色建筑主要技术应用奖励公积金贷款利率优惠、峰谷分时电价等一揽子激励政策;山东省对获得设计标识、竣工验收后和获得运行标识后分别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资金;陕西省针对商业性住宅项目,将奖励资金按比例兑付给建设单位(或投资方)和购房者;青海、海南、内蒙古等地提出返还城市配套费的激励政策;安徽省提出金融机构对绿色建筑实行消费贷款利率和开发贷款利率下浮的激励政策;河南省提出对绿色建筑返还墙材基金的奖励;山西、贵州省出台了容积率奖励政策,等等。(二)相关标准我国于2006年首次发布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经过八年实践,于2014年4月进行第一次修订;2019年又进行了第二次修订,自2019年8月1日起实施。基于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逐步形成了绿色建筑系统化标准体系。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行维护标准,绿色工业、办公、医院、商店、饭店、博览、既有建筑改造绿色、校园、生态城区等评价标准,民用建筑绿色性能计算、既有社区绿色化改造技术规程,以及绿色超高层、保障性住房、数据中心、养老建筑等技术细则相继颁布或启动编制。从地域视角看,各省市纷纷出台了地方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当前,绿色建筑标准体系正向全寿命期、不同建筑类型、不同地域特点、由单体向区域等多个维度充实和完善。三、绿色建筑的特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CB/T50378-2019)强调了绿色建筑的以下特征。1建筑全寿命期绿色化建筑全寿命期的绿色化,一是要强调建筑本体各环节绿色化,即在建筑规划、设计阶段就应考虑建筑全寿命期所有环节,对建筑规划、设计、施工、使用、维修、保养、拆除等方面,综合考虑绿色建筑的理念落实和指标要求;二是考虑到建筑对环境的影响并不局限于建筑物存在的时间段,还应在上述基础上往前、往后延伸。因此,绿色建筑全寿命期理念不仅仅包括建筑全寿命期的各个环节,还应向前延伸到建筑材料的开来到运输、生产过程,鼓励使用绿色建材,向后延伸到建筑物拆除后的垃圾分解或回收利用等环节。1、“四节一环保”“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涵盖了“四节一环保”的内容,是指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保护环境。在建筑的建造和使用过程中,需要消耗大量自然资源,而资源储量是有限的,因此,在设计和建造绿色建筑时,应采用适宜的技术、材料和产品,提高资源的循环利用和使用效率,尽可能地使用清洁可再生能源,避免对自然资源的浪费2、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切建筑设施都是为了人们更好地生活,绿色建筑也不例外。因此,在建造绿色建筑的过程中,除应满足人们的使用需求和基本功能要求外,还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节约能源,改善室内外环境质量,降低环境污染,满足人们高品质需求。这就要求实现绿色建筑技术创新,提高绿色建筑技术含量。3、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色”是自然、生态、生命与活力的象征,代表了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协调发展的文化,贴切而形象地表达了可持续发展理念。同时,发展绿色建筑的最终目的就是实现人、建筑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高质量建筑。四、组合结构体系装配式组合结构是一个广义概念,是指建筑的结构系统及外围护系统由不同的材料预制构件装配而成。例如,钢结构建筑中采用混凝土叠合楼板、装配式混凝土厂房采用钢结构屋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外筒与钢结构柱梁组合等。(一)装配式组合结构建筑特点及分类1、装配式组合结构建筑特点装配式组合结构建筑有助于发挥不同材料的优势,实现某些功能或效果,可拓展装配式建筑应用范围。装配式组合结构建筑的优点,一是可以更好地实现建筑功能,二是可以更好地实现艺术表达,三是可使结构优化,四是可使施工更便利。但装配式组合结构建筑也有一些缺点或局限性:一是结构计算复杂,有的装配式组合结构无适宜的受力模型和计算软件对应;二是不同材料构件的连接设计缺少标准支持;三是制作和施工安装需要更紧密的协同;四是对施工管理要求高。2、装配式组合结构建筑分类按照预制材料的不同组合,装配式组合结构建筑可分为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混凝土结构+木结构、钢结构+木结构、砌体结构+木结构、其他装配式组合结构等建筑。混凝土结构+木结构、钢结构+木结构、砌体结构+木结构建筑,统称为组合木结构建筑。组合方式分为上下组合和水平组合,也包括现有建筑平改坡的屋面系统和钢筋混凝土结构中采用木骨架组合墙体系统。常见的有把木结构构件作为楼盖或屋盖,在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砌体结构中组合使用。木结构与其他材料组合结构的建筑日益受到消费者和设计师的青睐,木结构通过与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或砌体结构进行组合,更能体现木构件的品质感和艺术感。(二)常见装配式组合结构1、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是混凝土预制构件与钢结构构件装配而成的结构,是比较常见的装配式组合结构。(1)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为主,钢结构为辅。多层或高层建筑采用预制混凝土柱、梁、楼盖钢结构屋架与压型复合板屋盖;高层筒体结构建筑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外筒,钢结构内柱与梁;单层工业厂房采用预制混凝土柱、吊车梁,钢结构屋架与压型复合板屋盖;多层框架结构工业厂房采用预制混凝土柱、梁、楼盖,钢结构屋架与压型复合板屋盖。(2)钢结构为主,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为辅。钢结构建筑采用预制混凝土楼盖,包括叠合板、预应力空心板、预应力叠合板、预制楼梯以及预制阳台等;钢结构建筑采用预制混凝土梁剪力墙板等;钢结构建筑采用预制混凝土外挂墙板。2、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木结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木结构是木结构构件与混凝土结构构件等其他材料构件组合而成的混合承重的结构形式。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木结构主要包含上下混合木结构、混凝土核心简木结构形式。上下混合术结构为上部纯木结构+下部混凝土结构,一般应用于商场、车库等较大空间或防火要求较高的建筑。根据木结构位置不同,可以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木结构建筑分为以下三种类型。(1)在装配式混凝土建筑中,采用整间板式木围护结构。(2)在装配式混凝土建筑中,用木结构屋架或坡屋顶。(3)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与木结构“混搭”组合。3、装配式钢结构+木结构装配式钢结构+木结构是由钢结构构件和木结构构件装配而成的结构系统及外围护结构系统。装配式钢结构+木结构是被设计师偏爱的一种结构形式,主要包括以下三种类型。(1)以钢结构为主、木结构为辅,木结构兼作围护结构。此结构类型可以突出木结构的艺(2)钢结构与木结构并行采用。(3)以木结构为主,需要结构加强的部位采用钢结构。4、其他装配式组合结构其他装配式组合结构是指结构系统或外围护结构系统由其他材料预制构件组合而成的结构,如纸板结构与集装箱组合的建筑。根据组合材料不同,其他装配式组合结构包括以下四类。(1)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悬索结构。(2)钢结构支撑体系与张拉膜组合结构。(3)装配式纸板结构与木结构组合结构。(4)装配式纸板结构与集装箱组合结构。五、木结构体系木结构建筑既古老又年轻。根据《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3-2016)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是指建筑的结构系统由木结构承重构件组成的装配式建筑,即装配式木结构建筑的承重构件采用工厂预制的木结构组件和部品,并在现场组装而成。(一)木结构建筑特点及分类1、木结构建筑特点木结构建筑主要由木材及木制品制作的承重构件组成,具有节能低碳环保、保温性好、抗震性好、加工精度高及建造周期短等特点。(1)节能低碳环保效益显著。木结构建筑全寿命期碳排放量最少,在生长、加工、施工、运营及拆除等环节都能体现其环保性能,尤其在木材生长环节吸收二氧化碳和释放氧气,当被用来建造房屋后,二氧化碳被固定在木材中,木结构建筑具有良好的固碳能力。(2)保温性能好。木材是绿色安全的天然环保材料,其蓄热系数和热阻均较高,具有天然的“冬暖夏凉”特征抗震性能好。木结构建筑由于自身质量小、柔韧性好,有很强的抵抗能力,因此,在地震中木结构建筑所受的地震作用较小,建筑结构所受到的地震破坏程度较轻。(3)具有良好的耗能性能。木结构构件大多采用钉和螺栓连接,结构安全高、抗震性能好。且木材和金属连接件形成的节点具有较好的变形能力,通过自身变形使地震作用被有效消耗,从而确保建筑结构整体的安全性。(4)加工精度高。木结构设计灵活,能够突破木材自身的尺寸限制,实现各种不同的设计,更容易调整和更改空间布局、洞口位置,相较于钢筋混凝土结构更易改造扩建。(5)建造周期短。木结构建筑大量构件能够通过工厂预制成型、工地现场装配,结构件和连接件的生产和施工可以在全年任何气候条件下进行,可缩短施工周期,降低操作强度,节省劳动成本,提高施工质量,提高木结构建筑的工业化水平,推动木结构建筑发展2、木结构建筑分类按主要承重构件选用的结构材料不同,木结构建筑可分为轻型木结构、胶合木结构、方木原木结构和木组合结构。(二)常见装配式木结构1、轻型木结构轻型木结构是指主要采用规格材及木基结构板材或石膏板制作的木构架墙体、木楼盖和木屋盖系统构成的单层或多层建筑。它具有施工简便、材料成本低、抗震性能好等优点,适用于3层及以下的民用建筑。轻型木结构也称作“平台式骨架结构”,在施工时,每个楼面为个平台,上一层结构的施工作业可在该平台上完成;在拼装完底层墙体后,拼装上层楼盖并以此楼盖为施工作业面继续拼装二层墙体。整个轻质木结构体系就是由墙体、楼盖和屋盖构成的箱形建筑体系。轻型木结构的结构强度是主要结构构件(框架)和次要结构构件(墙面板楼面板和屋面板)共同作用的。轻型木结构建筑的预制基本单元主要包括以下四类。(1)预制墙板。根据房屋墙面大小,将一片墙进行整体或分块预制成板式组件。预制墙板分为承重墙体和非承重墙体。(2)预制楼面板与预制屋面板。根据楼面和屋面的大小,将楼面格栅或屋面橡胶条与覆盖版进行整体连接,预制成板式组件。(3)预制屋面系统。根据屋面结构形式,将屋面板、屋面桁架、保温材料和吊顶进行整体预制,预制成组件。(4)预制空间单元。根据设计要求,将整栋木结构建筑划分为几个不同的空间单元,每个单元由墙体、楼盖和屋盖共同构成具有一定建筑功能的六面体空间体系。2、胶合木结构胶合木结构是指承重构件主要采用层板胶合木制作的单层或多层建筑结构,也称作层板胶合木结构。随着木结构建筑技术的发展,新型的木质结构复合材料不断涌现,现已采用的复合材料有正交胶合木(CLT)、旋切板胶合木(LVL)、层叠木片胶合木(LSL)和平行木片胶合木(PSL)等。按照主要承重构件类型不同,胶合木结构可分为胶合木梁柱式结构、胶合木拱形结构、胶合木门架结构、胶合木空间结构、正交胶合木板式结构等形式。(1)胶合木梁柱式结构。胶合木梁柱式结构中的梁和柱构件采用胶合木制作,构件之间通过金属连接件连接,组成共同受力的结构体系;结构柱间通常需要加设支撑或剪力墙来增强梁柱式木结构抗侧刚度,以抵抗侧向荷载作用。胶合木梁柱式结构主要适用于单层或多层建筑。(2)胶合木拱形结构。胶合木拱形结构主要包括两铰拱结构和三铰拱结构,通常适用于60m以下的跨度,水平力由拉杆或承台承担。两铰拱结构具有结构稳定、受力明确、施工周期短和制作方便等特点;三铰拱结构通过理论计算,使得拱轴上各点只受轴力的作用,而无剪切应力和弯矩,从而受力性能更为合理,达到最优承载性能。胶合木拱形结构常用于体育场、剧场、游乐场和游泳馆等场所。(3)胶合木门架结构。胶合木门架结构主要分为弧形加腋门架和指接门架。前者适用于50m以下的跨度,为避免屋脊过大的挠度,顶部斜面坡度应大于当斜面坡度较小时,应在拱腰处加设一个调整腋,以减少胶合木结构较高的造价。后者适用于24m以下的跨度,顶部斜面坡度应大于在门架转角接口处采用特殊的指接技术。胶合木门架结构主要适用于单层或多层建筑胶合木空间结构。胶合木空间结构采用胶合木作为大跨度空间结构的主要受力构件,其结构体系涵盖空间桁架结构和空间壳体结构,主要适用于体育馆、展览馆等大跨度和大空间的公共建筑。(4)正交胶合木板式结构。正交胶合木板式结构是指由正交胶合木制作的板式墙体、楼盖和屋盖构成的承重体系,构件之间基本采用金属连接件和销钉连接。正交胶合木板式结构主要适用于单层或多层建筑。除以上结构形式外,还可采用折板、薄壳等。方木原木结构方木原木结构是指承重构件主要采用方木或原木制作的单层或多层建筑结构,在《木结第24装配式建筑构设计标准》(CB50005-217)中称为普通木结构。常见的方木原木结构形式包括穿斗式结构、拾梁式结构、井干式结构、木框架剪力墙结构、梁柱式木结构等(5)井干式结构。井干式结构是将截面适当加工后的方木、原木在水平方向上层层叠加并通过端部交叉咬合连接,围合成井字形墙体的木结构承重体系。设计时应采取措施减少因木材变形导致的结构沉降变形的影响,层与层中间采用木销钉连接,并在墙体两端用通长的螺栓拉紧,以增强墙体稳定性。(6)木框架剪力墙结构。木框架剪力墙结构是在由地梁、梁、横架梁和柱构成的木构架上铺设木基结构板,以承受水平作用的方木原木结构,其中,木构架柱主要承受坚向荷载,水平方向的地震作用和风荷载由剪力墙承担。结构构件通常采用方木或胶合木制作,截面尺寸一般较大,通常采用钢板、螺栓、销钉及专用连接件等进行连接。(7)梁柱式木结构。梁柱式木结构主要以柱梁承重,墙壁只作类似屏风的阻挡视线、分割空间之用,并不承受上部屋顶的质量,因此,墙壁位置可按所需室内空间的大小和审美需求而按照自己意愿安设,并可随时按需要改动。六、工程监理的含义及性质(一)工程监理的含义工程监理是指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和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对工程施工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工程监理制度是我国强制实行的一项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下简称《建筑法》)明确规定,“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与国际上一般的工程咨询服务不同,法律、法规赋予了工程监理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工程监理可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理解。(1)工程监理的行为主体是工程监理单位。工程监理既不同于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也不同于工程总承包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监督管理。(2)工程监理的实施前提是建设单位的委托和授权。建设单位需要与工程监理单位以书面形式订立工程监理合同,明确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以及双方的义务和违约责任。(3)工程监理的实施依据包括法律和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其中,合同既包括工程监理合同,也包括与所监理工程相关的施工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等。(4)工程监理的实施范围主要在施工阶段。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均为相关服务。(5)工程监理的基本职责是在建设单位委托授权范围内,通过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工程建设相关方关系,控制建设工程质量、造价和进度三大目标,即“三控两管一协调”此外,还需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定职责,这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赋予工程监理单位的社会责任。(二)工程监理的性质工程监理性质可概括为服务性、科学性、独立性和公平性四个方面。1、服务性工程监理人员利用自己的知识、技能和经验,采用必要的试验、检测手段,为建设单位提供管理和技术服务。工程监理单位既不直接进行工程设计,也不直接进行工程施工;既不向建设单位承包工程造价,也不参与施工单位的利润分成2、科学性工程建设规模日趋庞大,建设环境日益复杂,功能需求及建设标准越来越高,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不断涌现,工程建设参与单位越来越多,工程风险日渐增加,工程监理单位只有采用科学的思想、理论、方法和手段,才能驾驭工程建设,协助建设单位力求在计划目标内完成工程建设任务。3、独立性独立性是工程监理单位公平地实施监理的基本前提。首先,工程监理单位应是一个独立法人实体,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其次,在工程监理工作中,工程监理单位必须建立项目监理机构,按照自己的工作计划和程序,根据自己的判断,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独立地开展工作。4、公平性公平性是工程监理行业能够长期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职业道德准则。特别是当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发生利益冲突或矛盾时,工程监理单位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为准绳,在维护建设单位合法权益的同时,不能损害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例如,在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争议,处理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进行工程款支付控制及结算时,应客观、公平地对待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七、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和责任(一)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自工程监理制度实施以来,相关法律、法规逐步明确了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1、明确了强制实施监理制度的工程范围建筑法》规定,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了五类工程必须实行监理①国家重点建设工程。②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⑤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④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⑤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建设部令第86号)又进一步细化了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范围和规模标准,具体内容如下。(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是指依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所确定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骨干项目。(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是指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1)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2)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3)体育、旅游、商业等项目。4)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5)其他公用事业项目。为了保证住宅质量,对高层住宅及地基、结构复杂的多层住宅应当实行监理。(3)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具体包括:1)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2)使用国外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国外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4)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具体包括:1)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下列基础设施项目①煤炭、石油、化工、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项目。②铁路、公路、管道、水运、民航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项目;3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项目。④防洪、灌溉、排涝、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水利建设项目;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⑥生态环境保护项目。2)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2、明确了建设单位委托工程监理单位的职责《建筑法》规定,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3、明确了工程监理单位的职责《建筑法》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4、明确了工程监理人员的职责《建筑法》规定,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方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二)工程监理的法律责任1、工程监理单位的法律责任(1)《建筑法》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工程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1)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改正,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0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②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2)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3)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①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②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4)工程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4)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工程监理单位在履行工程监理合同时,是由具体的监理工程师来实现的,因此,如果监理工程师出现工作过错,其行为将被视为工程监理单位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工程监理单位在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后,有权在企业内部向有过错行为的监理工程师追偿损失。因此,由监理工程师个人过失引发的合同违约行为,监理工程师必然要与工程监理单位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监理工程师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八、工程监理合同履行管理(一)委托人主要义务(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4日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书面通知监理人,由委托人代表在其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内,代表委托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和处理合同履行中的具体事宜。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的,应提前14日将更换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书面通知监理人(2)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将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委托人提供的文件(包括规范标准、承包合同、勘察文件、设计文件等)交给监理人。(3)委托人应在收到预付款支付申请后28日内,将预付款支付给监理人。(4)符合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开始监理条件的,委托人应提前7日向监理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监理服务期限自开始监理通知中载明的开始监理日期起计算。(5)委托人应按合同约定向监理人发出指示,委托人的指示应盖有委托人单位章,并由委托人代表签字确认。在紧急情况下,委托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委托人代表应在临时书面指示发出后24小时内发出书面确认函,逾期未发出书面确认函的.该临时书面指示应被视为委托人的正式指示。(6)委托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答复;逾期没有作出答复的,视为已获得委托人批准。(7)委托人应当及时接收监理人提交的监理文件。如无正当理由拒收的,视为委托人已接收监理文件。委托人接收监理文件时,应向监理人出具文件签收凭证,凭证内容包括文件名称、文件内容、文件形式、份数、提交和接收日期、提交人与接收人的亲笔签名等。(8)委托人应在收到中期支付或费用结算申请后的28日内,将应付款项支付给监理人。委托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审批或不予答复的,视为委托人同意中期支付或费用结算申请。委托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9)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外出考察、试验检测、专项咨询或专家评审时,相应费用不含在合同价格之中,由委托人另行支付。(10)通过监理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而降低工程投资、缩短施工期限或者提高工程经济效益的,委托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给予奖励。(二)监理人主要义务1、监理工作内容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包括以下内容。(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日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题会议。(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施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工程签发开工令。(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标准。(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2、工程监理职责(1)监理人应按合同协议书的约定指派总监理工程师,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监理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并应在更换14日前将拟更换的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和详细资料提交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2日内不能履行职责的,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2)监理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监理人单位章或由监理人授权的项目机构章,并由监理人的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接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职责,但事先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书面通知委托人和承包人。(3)监理人应在接到开始监理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委托人提交监理项目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项目机构设置、主要监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名单及资格条件。主要监理人员应相对稳定;更换主要监理人员的,应取得委托人的同意,并向委托人提交继任人员的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主要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其他人员包括各专业的监理员、资料员等。(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根据工程情况对监理责任进行保险,并在合同履行期间保持足额、有效。(5)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书,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和法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进行监理,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6)监理人应当根据法律、规范标准、合同约定和委托人要求实施和完成监理,并编制和移交监理文件。监理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阶段相应监理工作的规定要求,满足委托人下一步工作需要,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7)合同履行中,监理人可对委托人要求提出合理化建议,合理化建议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委托人。(8)监理人应对施工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的质量缺陷修复进行监理。(三)违约责任1、委托人违约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委托人违约(1)委托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监理报酬。(2)由于委托人的原因造成监理停止。(3)委托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4)委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委托人发生违约情况时,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监理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监理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委托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委托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监理人损失等。2、监理人违约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监理人违约(1)监理文件不符合规范标准及合同约定。2)监理人转让监理工作。(2)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实施监理并造成工程损失。(3)监理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4)监理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发生监理人违约情况时,委托人可向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监理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监理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委托人损失等。九、工程监理合同订立建设单位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工程监理单位后,需要通过谈判明确监理合同的相关内容,就合同各项条款与工程监理单位进行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工程监理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双方的义务和违约责任,且通常会参照国家推荐使用的示范文本。除《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外,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联合发布的《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年版)中也明确了监理合同条款及格式。监理合同条款由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两部分组成,同时以合同附件格式规定了合同协议书、履约保证金格式。(一)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包括12个方面:一般约定、委托人义务、委托人管理、监理人义务、监理要求、开始监理和完成监理、监理责任与保险、合同变更、合同价格与支付、不可抗力、违约、争议解决。(二)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根据不同工程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谈判、协商对相应通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三)合同文件解释顺序合同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①中标通知书。②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③专用合同条款。④通用合同条款。⑤委托人要求;监理报酬清单。⑦监理大纲。⑧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十、工程监理工作主要方式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监理合同约定,除检查审查有关文件资料、管理制度、人员资格外,主要采用巡视、平行检验、旁站、见证取样等方式实施监理。1、巡视巡视是指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活动。巡视检查是监理人员针对施工现场进行的日常检查。监理人员进行巡视检查时,主要关注施工质量、安全生产两方面情况(1)施工质量方面1)天气情况是否适宜施工作业。如不适宜施工作业,是否已采取相应措施。2)施工人员作业情况。是否按照工程设计文件、工程建设标准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3)使用的工程材料、设备和构配件是否已检测合格。4)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特别是施工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到位。5)施工机具、设备的工作状态,周边环境是否有异常情况等。(2)安全生产方面1)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2)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制度、措施落实情况。4)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情况,重点关注是否按方案施工。5)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运行情况6)施工临时用电情况。7)其他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8)工人违章情况9)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按照项目监理机构的指令整改实施情况。10)项目监理机构签发的工程暂停令执行情况等。2、平行检验平行检验是指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对同一检验项目进行的检测试验活动。平行检验的内容包括工程实体量测(检查、试验、检测)和材料检验等内容。项目监理机构首先应依据工程监理合同编制符合工程特点的平行检验方案,明确平行检验的方法、范围、内容、频率等,并设计各平行检验记录表的样式;其次根据平行检验方案的规定和要求,开展平行检验工作。对平行检验不符合规范、标准的检验项目,应分析原因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3、旁站旁站是指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的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进行的监督活动。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根据工程类别、特点及有关规定确定。项目监理机构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制定旁站方案,明确旁站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人员职责等。现场监理人员必须执行旁站方案,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尽可能消除可能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和隐患。监理人员在实施旁站时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发现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暂停施工指令或采取其他应急措施。旁站人员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管理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2)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4)做好旁站记录和监理日志,保存旁站原始资料。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及时掌握旁站工作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旁站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监理文件资料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旁站方案、旁站记录等相关资料。4、见证取样见证取样是指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进行的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工程材料现场取样、送检工作的监督活动。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制定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制度,将材料进场报验、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工作程序、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的职责、取样方法等内容纳入监理实施细则。见证取样涉及三方(施工方、见证方、监测方)行为。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在现场抽取和制作试样时,见证人必须在旁见证,且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委托送检的送检人员一起采取有效的措施或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督促专业监理工程师制定见证取样实施细则,并检查监理人员见证取样工作实施情况,包括现场检查和资料检查。此外,还应听取监理人员汇报,发现问题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采取相应措施。见证取样监理人员应根据见证取样实施细则要求、按程序实施见证取样工作,包括:在现场进行见证,监督施工单位取样人员按随机取样方法和试件制作方法进行取样;对试样进行监护、加锁;在检验委托单签字,并出示“见证员证书”;协助建立包括见证取样送检计划、台账等在内的见证取样档案等。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管理人员应全面、妥善、真实记录试块、试件及工程材料的见证取样台。十一、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可概括为目标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生产管理,即“三控两管一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定职责。(一)目标控制任何工程都有质量、造价、进度三大目标,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需要协调处理三大目标之间的关系、确定与分解三大目标,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三大目标。1、目标控制任务(1)工程质量控制任务。工程质量控制任务是指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在满足工程造价和进度要求的前提下,实现预定的工程质量目标。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对施工投入、施工和安装过程施工产出品(如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单项工程等)进行全过程控制,以及对施工单位及其人员的资格、材料和设备、施工机械和机具、施工方案和方法、施工环境实施全面控制以期按标准实现预定的施工质量目标。为完成施工阶段质量控制任务,项目监理机构需要做好以下工作:0协助建设单位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为施工单位提交合格的施工现场。②审查确认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分包单位资格。③检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④检查施工机械和机具质量;G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⑥检查施工单位的现场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环境。(2)工程造价控制任务。工程造价控制任务是指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在满足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的前提下,力求使工程实际造价不超过预定造价目标。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工程计量、工程付款控制、工程变更费用控制、预防并处理好费用索赔、挖掘降低工程造价潜力等使工程实际费用支出不超过计划投资。(3)工程进度控制任务。工程进度控制任务是指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在满足工程质量和造价要求的前提下,力求使工程实际工期不超过计划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完善建设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进度计划、做好施工进度动态控制工作、协调各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预防并处理好工期索赔,力求使工程在计划工期内完成。为完成施工阶段进度控制任务,项目监理机构需要做好以下工作①完善建设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②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③协助建设单位编制和实施由建设单位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供应进度计划。④组织进度协调会议,协调有关各方关系;跟踪检查实际施工进度。⑥研究制定预防工期索赔的措施,做好工程延期审批工作等。2、目标控制措施为了有效控制建设工程目标,应从组织、技术、经济、合同等多方面采取措施。(1)组织措施。组织措施是其他各类措施的前提和保障。组织措施包括:建立健全实施动态控制的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和人员,明确各级目标控制人员的任务和职责分工,改善建设工程目标控制的工作流程;建立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工作考评机制,加强各单位(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加强动态控制过程中的激励措施,调动和发挥员工实现建设工程目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等。(2)技术措施。为了对建设工程目标实施有效控制,需要对多个可能的建设方案、施工方案等进行技术可行性分析。因此,需要对各种技术数据进行审核、比较,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查、论证等。此外,在整个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还需要采用工程网络计划技术信息化技术等实施动态控制(3)经济措施。无论是对工程造价目标实施控制,还是对工程质量、进度目标实施控制,都离不开经济措施。经济措施不仅包括审核工程量、工程款支付申请及工程结算报告,而且包括编制和实施资金使用计划、对工程变更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等。通过投资偏差分析和未完工程投资预测,可发现一些可能引起未完工程投资增加的潜在问题,从而便于以主动控制为出发点,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预防。(4)合同措施。加强合同管理是控制建设工程目标的重要措施。建设工程总目标及分目标将反映在建设单位与工程参建各方所签订的合同之中。由此可见,通过选择合理的承发包模式和合同计价方式,选定满意的施工单位及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拟定完善的合同条款,并动态跟踪合同执行情况及处理好工程索赔等,是控制建设工程目标的重要合同措施(二)合同管理工程实施过程中会涉及许多合同,如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咨询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等。合同管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组织建设工程实施的基本手段,也是项目监理机构控制工程质量、造价、进度三大目标的重要手段。完整的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应包括施工招标策划与实施,合同计价方式及合同文本选择,合同谈判及合同条件确定,合同协议书签署,合同履行检查,合同变更、违约及纠纷处理,合同订立和履行的总结评价等。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项目监理机构在处理工程暂停及复工、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解除等方面的合同管理职责如下。1、工程暂停及复工处理(1)签发工程暂停令的情形。项目监理机构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的2)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3)施工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4)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5)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可根据停工原因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确定停工范围。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应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应在事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作出书面报告。(2)工程暂停相关事宜。暂停施工事件发生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如实记录所发生的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应会同有关各方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有关的问题。因施工单位原因暂停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验收施工单位的停工整改过程和结果。(3)复工审批或指令。当暂停施工原因解除、具备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复工报审表及有关材料,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审查意见,并应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施工单位未提出复工申请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指令施工单位恢复施工。2、工程变更处理(1)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处理程序。项目监理机构可按下列程序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申请,提出审查意见。对涉及工程设计文件修改的工程变更,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修改工程设计文件。必要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建议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召开论证工程设计文件的修改方案的专题会议。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影响作出评估。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共同协商确定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变化,会签工程变更单。4)监理机构根据批准的工程变更文件监督施工单位实施工程变更。(2)建设单位要求的工程变更处理职责。项目监理机构可对建设单位要求的工程变更提出评估意见,并应督促施工单位按会签后的工程变更单组织施工3、工程索赔处理工程索赔包括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申请。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收集、整理有关工程费用、施工进度的原始资料,为处理工程索赔提供证据。项目监理机构应以法律和法规、勘察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工程建设标准、索赔事件的证据等为依据处理工程索赔。(1)费用索赔处理。项目监理机构应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费用索赔处理程序和施工合同约定的时效期限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费用索赔。当施工单位的费用索赔要求与工程延期要求相关联时,项目监理机构可提出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的综合处理意见,并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建设单位损失,建设单位提出索赔时,项目监理机构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处理。(2)工程延期审批。项目监理机构应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CB/50319-2013)规定的工程延期审批程序和施工合同约定的时效期限审批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延期申请。施工单位因工程延期提出费用索赔时,项目监理机构可按施工合同约定进行处理。4、施工合同争议处理与解除(1)施工合同争议处理。项目监理机构应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规定的程序处理施工合同争议。在处理施工合同争议过程中,对未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的暂停履行合同条件的,应要求施工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在施工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仲裁机构或法院要求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2)施工合同解除。1)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施工单位应得款项,并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2)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确定施工单位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的款项,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后,书面提交施工单位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款项的证明。3)因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三)信息管理工程信息管理是指对工程信息的收集、加工、整理、存储、传递、应用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信息管理是工程监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及时掌握准确、完整的信息,可以使监理工程师心明眼亮更加卓有成效地完成工程监理工作。信息管理工作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工程监理工作的成败。1、工程监理信息化作用随着工程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工程建设信息量在不断增加,依靠传统的手工信息处理方式已难以适应工程监理工作需求,因此,应利用互联网及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建筑信息建模(BIM)、地理信息系统(GIS)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工程监理信息系统或信息平台,实现工程监理信息化及工程参建各方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工程监理信息系统或信息平台的主要作用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1)利用计算机数据存储技术,存储和管理与工程项目有关的信息,并随时进行查询和更新。(2)利用计算机数据处理功能,可快速、准确地处理工程监理所需要的信息(3)利用计算机分析运算功能,可快速提供高质量决策支持信息和备选方案(4)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实现工程参建各方、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5)利用计算机虚拟现实技术,可直观展示工程项目大量数据和信息。2、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包括工程监理文件资料收发文与登记、传阅、分类存放、组卷归档验收与移交等。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项目监理机构文件资料管理的基本职责如下。(1)应建立和完善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宜设专人管理监理文件资料。(2)应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整理、编制、传递监理文件资料,宜采用信息技术进行监理文件资料管理。(3)应及时整理、分类汇总监理文件资料,并按规定组卷,形成监理档案。(4)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有关规定保存监理档案,并应向有关单位、部门移交需要存档的监理文件资料。(四)组织协调工程监理目标的实现,需要监理工程师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对工程监理程序的有效执行。此外,还需要监理工程师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通过组织协调,能够使工程参建各方有机配合、协同一致,促进工程监理目标的实现。项目监理机构可采用会议(如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专题会议等)、交谈(如面对面交谈、电话、视频通话等)、书面(如报告、报表、指令和通知等)方式进行组织协调。组织协调可分为系统内部(项目监理机构)协调和系统外部协调两大类,系统外部协调又分为系统近外层协调和系统远外层协调。近外层和远外层的主要区别是,建设单位与近外层关联单位之间有合同关系,与远外层关联单位之间没有合同关系。1、项目监理机构内部协调项目监理机构内部协调主要是指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的人际关系协调、组织关系协调和需求关系协调等。2、项目监理机构外部协调项目监理机构外部协调主要是指项目监理机构与建设单位的协调、项目监理机构与施工单位的协调、项目监理机构与设计单位的协调、项目监理机构与政府部门及其他单位的协调等。(五)安全生产管理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职责,并应将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方法和措施纳入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1、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1)审查施工单位的管理制度、人员资格及验收手续。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符合性和有效性,审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核查施工机械和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2)审查专项施工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专项施工方案,符合要求的,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建设单位。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由项目监理机构检查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的情况,以及是否附具安全验算结果。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项目经理组织编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才能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查。2)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2、监督施工单位实施专项施工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按已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专项施工方案需要调整时,施工单位应按程序重新提交项目监理机构审查。项目监理机构应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发现未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3、处理安全事故隐患项目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监理报告。紧急情况下,项目监理机构可通过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事后应形成监理报告。第二章项目背景分析从全球看,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同时,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还在继续,全球贸易增长乏力,TPP和TTIP设置更高标准的自由贸易和投资规则,外部环境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世界经济仍处在深度调整期。从国内看,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和国际影响力达到新高度,经济发展呈现出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等新特征。同时,也面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仍然存在,经济增长新动力不足和旧动力减弱的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从全省看,陕西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正处在追赶超越阶段,势能潜能加速释放,科教实力雄厚、自然资源富集、文化积淀厚重等优势在未来竞争中将更加凸显。同时,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和结构性问题依然存在,发展短板仍未有效突破,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任务繁重。一、产业发展主要成就(一)家电产业大省地位进一步巩固2020年,安徽省家电行业实现营业收入1613.0亿元,实现利润总额75.2亿元,家电行业规模以上企业201家,主要家电产品产销量继续位居全国前列,在全国家电行业内具有重要地位。“十三五”时期,我省冰箱、空调、洗衣机、彩电“四大件”总产量49870.3万台,比“十二五”时期增长21.7%,居全国第二位。其中,洗衣机产量10897.1万台,比“十二五”时期增长34.9%,电冰箱产量13972万台,比“十二五”时期下降2.5%;空调产量16481.6万台,比“十二五”时期增长9.3%,彩电产量8519.6万台,比“十二五”时期增长143.3%。全国每三台冰箱、每四台洗衣机、每五台空调就有一台“安徽造”。(二)产业体系更加完善作为智能家电的重要产业基地,安徽发展形成以合肥、芜湖、滁州为重点支撑,马鞍山、六安、阜阳等多点发力的产业布局,并形成了“10+1000”的“龙头+配套”产业体系,“10”即海尔、美的、格力、长虹、美菱、TCL、京东方、博西华、惠而浦、康佳等十大龙头企业,“1000”即近千家配套企业,从业人员50多万。(三)头部企业竞争力快速提升“十三五”时期,家电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头部企业竞争力快速提升。2020年,家电营业收入超50亿元的企业9家,其中超百亿元以上的企业5家,我省格力、美的空调产量超过2415.4万台,占全国产量的11.5%;海尔、美菱冰箱产量超过1138.7万台,占全国总量的12.6%;海尔、美的洗衣机产量超过1714.6万台,占全国总量的21.3%。(四)品牌汇聚度进一步提高品牌汇聚度居全球第一,囊括从本土到国内、国际绝大部分知名家电品牌,如博西华、惠而浦等国际知名品牌,海尔、美的、格力等国内知名品牌,美菱、荣事达、扬子等本省知名品牌。成功举办十三届中国(合肥)国际家博会,累计签署投资、贸易和供需对接项目总额近4000亿元;两届世界制造业大会的成功举办,为展示安徽家电发展成就和交流合作搭建了平台。(五)产品品类更加丰富“十三五”时期,我省积极布局智能家电(居)产业,优化产品结构,拓宽产品链条,提升产品品质,不断满足消费者新兴消费理念的需求。一是传统“四大件”的智能化升级,智能控制、高效节能、静音低噪等共性技术的应用使消费者获得更好的用户体验,洗衣机实现了洗、烘、护、除菌一体化,冰箱实现了智能保鲜,空调实现了智能舒适调节,彩电实现了人机交互等。二是衍生的新兴智能家电(居)产品层出不穷,如具备熨烫塑形、杀菌除螨功能的智能衣物护理机获得市场青睐,智能锁、集成灶、洗碗机等逐渐在安徽形成产业氛围,全省已涌现出160多款经认定的智能家电(居)产品。(六)自主创新能力有所提升“十三五”时期,我省围绕智能家电(居)产业布局不断加强“研、检、设、产”四方面建设的创新支持。目前,我省拥有合肥、滁州2个国家级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4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1家;拥有国家家电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合肥)中心、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安徽分院2家国家级检验检测平台;拥有长虹美菱、荣事达、惠而浦3家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16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为我省家电产业工业设计创新提供了强大支持;拥有国家级智能工厂1家,省级智能工厂6家,省级数字化车间10家;9家家电企业进入安徽省发明专利百强。(七)节能减排成效显著“十三五”时期,家电行业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显著。截至目前,我省主持(参与)家电产品国家能效标准2个,涉及冰箱、空调、洗衣机、储水式电热水器等产品。目前共有12种家电产品实施了能效标识制度,我省共有100多款产品入选国家“能效之星”产品,我省部分家电产品能效水平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如200升左右的冰箱能耗水平从2010年平均日耗电量0.5kWh左右降低到2020年的0.3kWh左右。我省6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拆解企业规范拆解处理数量近亿台。第三章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承办单位(一)项目承办单位名称xx有限责任公司(二)项目联系人方xx(三)项目建设单位概况公司注重发挥员工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作用,建立了工会组织,并通过明确职工代表大会各项职权、组织制度、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厂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企业民主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围绕公司战略和高质量发展,以提高全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为核心,坚持战略导向、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持续深化教育培训改革,精准实施培训,努力实现员工成长与公司发展的良性互动。公司全面推行“政府、市场、投资、消费、经营、企业”六位一体合作共赢的市场战略,以高度的社会责任积极响应政府城市发展号召,融入各级城市的建设与发展,在商业模式思路上领先业界,对服务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公司不断推动企业品牌建设,实施品牌战略,增强品牌意识,提升品牌管理能力,实现从产品服务经营向品牌经营转变。公司积极申报注册国家及本区域著名商标等,加强品牌策划与设计,丰富品牌内涵,不断提高自主品牌产品和服务市场份额。推进区域品牌建设,提高区域内企业影响力。公司坚持提升企业素质,即“企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结构进一步优化,人员素质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诚信经营水平进一步提高”,培育一批具有工匠精神的高素质企业员工,企业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二、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到2025年,形成产业布局趋于完善、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产业生态体系完整构建的世界级智能家电(居)产业集群,实现由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到全面高质量发展。产业总产值达5000亿元左右;“四大件”年产量保持全国领先;百亿元企业达10个以上;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6家左右、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5家左右;产业配套率达到70%以上;主要家电能效水平提升10%。(一)符合我国相关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近年来,我国为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先后出台了多项发展规划或产业政策支持行业发展。政策的出台鼓励行业开展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的研发,促进行业加快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有利于本行业健康快速发展。(二)项目产品市场前景广阔广阔的终端消费市场及逐步升级的消费需求都将促进行业持续增长。(三)公司具备成熟的生产技术及管理经验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改造和工艺研发,公司已经建立了丰富完整的产品生产线,配备了行业先进的染整设备,形成了门类齐全、品种丰富的工艺,可为客户提供一体化染整综合服务。公司通过自主培养和外部引进等方式,建立了一支团结进取的核心管理团队,形成了稳定高效的核心管理架构。公司管理团队对行业的品牌建设、营销网络管理、人才管理等均有深入的理解,能够及时根据客户需求和市场变化对公司战略和业务进行调整,为公司稳健、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四)建设条件良好本项目主要基于公司现有研发条件与基础,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通过对研发测试环境的提升改造,形成集科研、开发、检测试验、新产品测试于一体的研发中心,项目各项建设条件已落实,工程技术方案切实可行,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全面提高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具备实施的可行性。三、项目建设选址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以选址意见书为准),占地面积约23.00亩。项目拟定建设区域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规划电力、给排水、通讯等公用设施条件完备,非常适宜本期项目建设。四、建筑物建设规模本期项目建筑面积23319.88㎡,其中:主体工程17256.77㎡,仓储工程1887.8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2365.30㎡,公共工程1810.01㎡。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构成(一)项目总投资构成分析(二)建设投资构成本期项目建设投资8043.55万元,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其中:工程费用6691.8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28.48万元,预备费223.18万元。六、资金筹措方案本期项目总投资9960.95万元,其中申请银行长期贷款3852.98万元,其余部分由企业自筹。七、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规划目标(一)经济效益目标值(正常经营年份)1、营业收入(SP):21000.00万元。2、综合总成本费用(TC):16746.66万元。3、净利润(NP):3111.22万元。(二)经济效益评价目标1、全部投资回收期(Pt):5.62年。2、财务内部收益率:23.85%。3、财务净现值:6211.92万元。八、项目建设进度规划本期项目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法规和实施指南要求进行建设,本期项目建设期限规划24个月。十四、项目综合评价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序号。
""""""此处省略40%,请登录会员,阅读正文所有内容。这里是常见问题内容示例,可替换为实际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