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机柜公司企业战略规划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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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电气机柜公司企业战略规划分析某某有限公司前言这份《电气机柜公司企业战略规划分析》由某专业咨询机构编辑撰写,全文约45275个字,约46页左右,具有目标聚焦、结构严谨、内容详实、重点突出、论证严谨、步骤清晰、标注准确、复用价值高、技术复用性强等特点,全文从企业战略规划、绩效考核的步骤与方法、绩效考核的内容和标准、人力资源规划的制定程序、人力资源需求与供给预测、知识产权管理、技术贸易、技术创新战略、技术创新决策的评估方法、股东机构股东概述、公司所有者、董事会制度、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公司简介、公司基本信息、项目背景分析、配电开关控制设备行业市场竞争格局、发展规划、公司发展规划、保障措施、SWOT分析、优势分析(S)、劣势分析(W)、机会分析(O)、威胁分析(T)、组织架构分析、人力资源配置、员工技能培训等几个方面展开论述,具有较高参考价值,建议详细研读以辅助落地执行。电气机柜公司企业战略规划分析目录第一章企业战略规划3一、绩效考核的步骤与方法3二、绩效考核的内容和标准11三、人力资源规划的制定程序13四、人力资源需求与供给预测15五、知识产权管理22六、技术贸易29七、技术创新战略42八、技术创新决策的评估方法51九、股东机构股东概述55十、公司所有者64十一、董事会制度68十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76第二章公司简介87一、公司基本信息87二、公司简介87第三章项目背景分析89一、配电开关控制设备行业市场竞争格局89第四章发展规划94一、公司发展规划94二、保障措施95第五章SWOT分析98一、优势分析(S)98二、劣势分析(W)100三、机会分析(O)100四、威胁分析(T)102第六章组织架构分析107一、人力资源配置107二、员工技能培训107第一章企业战略规划一、绩效考核的步骤与方法(一)绩效考核的步骤1、绩效考核的准备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制订绩效考核计划和做好技术准备工作。绩效考核计划中需要明确绩效考核的目的和对象,确定适宜的考核内容和时间。绩效考核的技术准备工作包括选择考核者、明确考核标准、确定考核方法等。2绩效考核的实施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绩效沟通与绩效考核评价。(1)绩效沟通。绩效沟通是指围绕员工工作绩效问题而进行的上下级的交流、讨论和协商,它贯穿于绩效考核的整个周期和整个过程。通过沟通确定绩效目标,这在前面的准备阶段已经提及。进入考核实施阶段后,绩效沟通主要是管理者对下级人员完成绩效目标的情况进行了解,给予必要的督促、指导和建议,帮助他们克服困难、实现绩效目标。这是从绩效目标确定到绩效考核完成之前的持续不断的沟通,其实质是一种日常管理活动。(2)绩效考核评价。绩效考核评价从狭义上来说,是指在一定的考核周期结束时,选择相应的考核主体和考核方法,收集和整理相关信息,对组织成员完成绩效目标的情况做出整体考核和综合评价的过程。绩效考核评价主体一般包括上级、同事、下级、本人和客户五类。由于这些主体所处的位置不同,收集考核信息的来源不同,每个人的价值观念和思想方法也存在差异,所以对被考核者工作绩效的看法和评价也会存在分歧,甚至很大的分歧,这是考核中经常遇到的一个实际问题。为了保证绩效考核的客观公正性,必须根据绩效考核指标的性质来选择主体。选择的考核主体应当是在某些考核指标方面对考核对象的行为表现最为了解的人。当不同的考核主体对某一指标的人员行为表现都比较了解时,就应当让他们都参与到这项指标的考核中来,以便最大限度地避免考核的片面性。考核方法是进行绩效考核的技术手段和方式。实践中经常使用的方法有很多,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和运用合理有效的考核方法是企业实施考核的重要内容。后面我们将详细讨论这个问题。绩效考核是对客观行为及其结果的主观评价,所以出现一些误差甚至错误往往是不可避免的。导致这些误差和错误的原因主要是出现在考核主体身上的晕轮效应、从众心理、优先与近期效应、逻辑推理效应和偏见效应等。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消除这些差和错误。2、绩效考核结果的反馈绩效考核的具体实施结束以后,就进入了绩效考核结果的反馈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上级领导就绩效考核的结果与考核对象沟通,具体指出员工在绩效方面存在的问题,指导员工制订出绩效改进的计划,还要对该计划的执行效果进行跟踪并给予指导。3、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是绩效考核过程的最后一个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将考核结果的大量信息、资料进行分析整理,把这些结果合理地运用到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使之成为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各个环节工作的重要依据,而这也正是绩效考核工作的归宿。(二)绩效考核的方法常用的绩效考核方法主要有以下八种。1、民主评议法民主评议法是指在听取考核对象个人述职报告的基础上,由考核对象的上级主管、同事下级以及与其有工作关系的人员,对其工作绩效做出评价,然后综合分析各方面的意见得出该考核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这种方法常用于对企业中层和基层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它的优点是民主性强、操作程序比较简单、容易控制,缺点是难免会有人为因素导致的评价偏差2、书面鉴定法书面鉴定法是指考核者以书面文字的形式对考核对象做出评价的方法。书面鉴定一般包括考核对象的成绩与不足、潜在能力、改进建议和培养方法等内容。它的内容、格式、篇幅和重点完全由考核者自行掌握,没有标准的规范。由于这种方法只涉及总体,缺乏精确的维度和衡量标准,只有定性分析没有量化的数据,所以很难进行相互比较,也无法作为人力资源管理决策的可靠依据。然而,由于这种方法明确灵活、反馈简洁,所以常用于对企业中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和职能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3、关键事件法关键事件法就是通过观察,用描述性的文字记录下企业员工在工作中发生的直接影响工作绩效的重大和关键性的事件和行为。考核者运用这些长期记录下来的事实依据,对考核对象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价。关键事件首先必须是具体的事件或行为,而非对某种品质或能力的评价判断。它对工作绩效的影响可以是好的和有效的,也可以是坏的和无效的;它对工作绩效的影响是重要的而不是一般的;对它的记录是长期的而不是短期的。此方法的优点是考核结果以事实为依据,说服力强,也能够使被考核者明了自己目前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努力的方向。缺点是缺少唯一的考核标准,考核结果难以进行横向比较,因而不适用于为员工的奖励分配提供依据。4、比较法比较法是将一名员工的工作绩效与其他员工进行比较,进而确定其绩效水平的考核方法。它通过对员工之间的相互比较,排出所有被考核者的绩效优劣顺序。此类方法只适用于被考核者人数较少的情况。该类方法最常用的形式有以下三种。(1)直接排序法。即考核者以自己对考核对象工作绩效的整体印象为依据进行评价,将考核对象根据绩效评价由高到低排出一个顺序来。(2)交替排序法。交替排序法是直接排序法的一个变形。考核者先从所有的考核对象中选出最好和最差的两名,然后在余下的人员中再选出最好和最差的两名,依此类推,直至全部人员的顺序排定。表8-6是使用交替排序法进行绩效考核的一个简单例子。(3)一一对比法。即考核者根据考核标准,将每个被考核者与其他被考核者一一结对进行比较,并分出每次比较的高下。在所有-对比完成后,统计每一名被考核者评价为高者的次数,就可以排出一个总次序。假定某企业的某部门要对五名员工进行绩效考核。5、量表法量表法是指把绩效考核的指标和标准制作成量表,根据量表对考核对象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的方法。这里主要介绍评级量表法和行为锚定评价法。(1)评级量表法。评级量表法也叫评价量表法或图表评价尺度法,是指在量表中列出需要考核的绩效项目和绩效指标,然后将每个指标的评价尺度划分为若干等级。(2)行为锚定评价法。行为锚定评价法是把评级量表法与关键事件法结合起来,取二者之所长的方法。这种方法为每一职位的各个考核维度都设计出一个评分量表,量表上的每个分数刻度都对应有一些典型行为的描述性文字说明(即行为锚定),供考核者在对考核对象进行评价打分时参考。(3)从顾客角度考核企业绩效。企业为了获得长远的财务业绩,就必须创造出让顾客满意的产品和服务。(4)从内部流程角度考核企业绩效。这是平衡计分卡法突破传统绩效考核的显著特征之一。传统绩效考核虽然加入了生产提前期、产品质量回报率等考核指标,但是往往停留在单部门上,仅靠改造这些指标,只能有助于组织生存,而不能形成组织独特的竞争优势。平衡计分卡法从满足投资者和客户需要的角度出发,在价值链上针对内部的业务流程进行分析,提出了四种绩效属性:质量导向的考核、基于时间的考核、柔性导向的考核和成本指标的考核,这就使得考核范围拓展到了企业中的各个部门。(5)从学习与成长角度考核企业绩效。平衡计分卡法实施的目的和特点之一就是避免短期行为,强调未来投资的重要性,同时并不局限于传统的设备改造升级,更注重员工系统和业务流程的投资,注重分析满足顾客需求的能力和现有能力的差距,将注意力集中在内部技能和能力上。这些差距将通过员工培训、技术改造、产品服务被逐步缩小。(6)从财务角度考核企业绩效。作为市场主体,企业必须以盈利作为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企业各个方面的改善只是实现目标的手段,而木是目标本身。企业所有的改善都应该最终归于财务目标的达成。平衡计分卡法将财务方面作为所有目标考核的焦点。如果说每项考核方法是综合绩效考核制度这条纽带的一部分,那么因果链上的结果还是归于“提高财务绩效”。建立平衡计分卡可以按照这样一个系统化的过程来完成。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应先根据企业战略来建立企业的平衡计分卡,再根据平衡计分卡来制订战略的实施计划,最后用平衡计分卡进行战略评估、反馈与修正,而不是相反。否则,平衡计分卡就变成了对战略实施计划的监测工具,而不是战略管理的工具。6、关键绩效指标法关键绩效指标(KPI)是基于企业经营管理绩效的系统考核体系,是指企业宏观战略目标决策经过层层分解产生的可操作性的战术目标,是宏观战略决策执行效果的监测指针,对组织战略目标有增值作用。通过在关键绩效指标上达成的承诺,员工与管理人员可以进行工作期望、工作表现和未来发展等方面的沟通。建立KPI体系一般有两条主线,一是按组织结构分解,多采用目标手段法;二是按主要流程分解,多采用目标责任法。基于建立KPI的两条主线,一般有三种方法来建立企业的KPI体系:依据部门承担责任的不同建立KPI体系,依据职类、职种的工作性质的不同建立KPI体系,依据平衡计分卡建立企业的KPI体系。7、目标管理法目标管理是通过组织中的上级和下级一起协商,根据组织的使命确定一定时期内组织的总目标,由此决定上下级的责任和分目标,并把这些目标作为考核组织绩效以及每个部门和个人绩效产出对组织贡献的标准的一种程序或过程。目标管理法分为以下两种。(1)绩效考核中的目标管理法。绩效考核中的目标管理程序。(2)基于标杆超越的目标管理法。标杆超越是指不断寻找和研究业内外一流的、有名望企业的最佳实践,以此为标杆,将本企业的产品、服务和管理等方面实际情况与这些标杆进行定量化考核和比较,分析这些标杆企业达到优秀水平的原因,结合自身实际加以创造性的学习、借鉴并选取改进的最优策略,从而赶超一流企业或创造高绩效不断循环提高的过程。标杆超越法为企业设计绩效指标体系提供了一个以外部导向为基础的全新思路。以标杆超越为基础设计的绩效考核体系。二、绩效考核的内容和标准(一)绩效考核内容绩效考核内容是指对企业员工工作任务的界定,它明确回答了企业员工在绩效考核期内应该完成什么样的工作,具体包括绩效考核项目和绩效考核指标两个部分。绩效考核项目是指绩效考核的维度,即要从哪些方面对企业员工进行考核,它指明了绩效考核内容的范围。当前,企业对员工的绩效考核主要包括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三个考核项目。绩效考核指标是指绩效考核项目的具体内容,是对绩效考核项目的细化和分解。具体可以细化为分析判断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组织指挥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公共关系能力、决策行动能力等。一般来说,对工作业绩考核项目指标的设定,要从工作的数量、质量、成本、时间四个方面来考虑;对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两个考核项目指标的设定,则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各个职位的不同工作内容具体设定不同的指标。(二)绩效考核标准绩效考核标准是指关于企业员工工作任务在数量和质量方面的要求,它明确回答了应该把绩效考核内容所界定的工作任务做到什么程度或应该使之达到什么标准,是绩效考核指标的进一步量化或具体描述。绩效考核标准的确定,对于准确衡量和确定员工工作绩效的优劣、保证绩效考核的公正性意义重大。因此,为了确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标准,必须充分注意以下三个问题:绩效考核标准必须明确、具体、清楚,不能含混不清,应尽量使用量化标准。绩效考核标准必须适度,一方面要有一定的难度,另一方面员工经过努力又可以达到。绩效考核标准必须具有可变性:一方面,对于同一个员工来说,在不同的绩效考核周期,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绩效考核标准也要有相应的变化;另一方面,对于不同的员工来说,即使在同样的绩效考核周期,由于工作环境的变化,绩效考核标准也可能发生相应的变化。总之,绩效考核标准的设计和确定,必须符合科学、理性的原则,也就是说绩效考核标准必须是明确、具体和可衡量的,对企业成员应具有明确的导向性;必须是既具有挑战性,又有实现的可能性;必须与组织的战略目标、部门的工作任务和职位职责保持一致;必须有明确的时间期限。只有这样,所设定的绩效考核目标才能产生积极的效果。三、人力资源规划的制定程序企业人力资源规划的制定,一般包括以下四个具体步骤。(一)收集信息,分析企业经营战略对人力资源的要求收集信息主要是指收集人力资源信息。人力资源信息可以分为企业内部信息和企业外部环境信息两大类,其中企业内部信息包括企业发展战略、经营计划、人力资源现状(包括员工数量和构成、员工使用情况、教育培训情况、离职率和流动性等),企业外部环境信息包括宏观经济形势和行业经济形势、技术发展趋势、产品市场竞争状况、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人口和社会发展趋势以及政府管制情况等。外部环境信息是企业制定人力资源规划的“硬约束”,企业制定的任何政策和措施均应与之相适应,否则会影响规划的有效性。在收集到充分的信息后,还要对这些信息进行全面的分析、整理,便于预测时使用。为了提高信息收集的效率,企业有必要建立起自己的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在收集信息、分析信息、整理信息的基础上,企业还要根据现有人力资源状况对企业发展战略、目标、任务适应的程度进行分析,以利于及时发现人力资源的薄弱环节,为制定更为科学的人力资源规划奠定基础。(二)进行人力资源需求与供给预测人力资源需求预测主要是指根据企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本企业的内外部条件选择预测技术,然后对人力资源需求的数量、质量和结构进行预测。人力资源供给预测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内部供给预测,即根据现有人力资源及其未来变动情况,确定未来所能提供的人员数量和质量;另一方面是外部供给预测,即对外部人力资源供给市场进行预测,确定未来可能的各类人员供给状况。(三)制定人力资源总体规划和各项具体计划制定人力资源总体规划主要体现在人力资源数量规划、人力资源素质规划和人力资源结构规划三个方面,这三个方面的内容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提供了指导方针和政策。在此基础上,要制订企业人力资源规划的各项具体计划,以确保企业人力资源总体规划的实施与实现。在制订这些计划时,还要做好与企业其他计划的衔接与平衡。(四)人力资源规划实施与效果评价在人力资源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控制,在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没有明显变化的情况下,要保证人力资源规划得到有效的实施,发现不严格执行规划等问题要及时加以纠正。规划实施后,还要对结果进行汇总和评价,积累经验,以指导将来的人力资源规划工作。在评价人力资源规划的效果时,需要将执行结果与规划的内容进行比较,找出两者的差距,并分析产生差距的原因是规划本身的问题还是执行过程中的问题。针对问题采取有效解决措施,以使下一轮的人力资源规划工作水平得到提高。四、人力资源需求与供给预测(一)人力资源需求预测人力资源需求预测是指以企业的战略目标和工作任务为出发点,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影响,从而对企业未来某个时期人力资源需求的数量、质量和结构等进行估计的活动。在进行企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时,应充分考虑以下五个影响因素:企业未来某个时期的生产经营任务及其对人力资源的需求;预期的员工流动率及由此引起的职位空缺规模;企业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和组织管理方式的变革对人力资源需求的影响;企业提高产品或服务质量或进入新市场的决策对人力资源需求的影响;企业的财务资源对人力资源需求的约束。企业可以采用的人力资源需求预测方法有以下四科1、管理人员判断法这种方法是由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根据各自工作中的经验和对企业未来业务量增减情况的直觉考虑,自下而上地确定未来所需人员的方法。其具体做法是:先由各业务经营和职能管理等部门的基层管理人员根据本部门在未来各时期业务量或工作量增减情况和自己的经验提出本部门各类人员的需求量,再由上一级管理者估算平衡,最终由该部门的负责人对本部门的人力资源需求进行总体预测和决策,然后由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根据企业的发展战略目标任务和最高管理层有关人力资源工作的决策和政策,综合考虑各部门的人力资源需求情况,制定出具体的执行方案。这是一种粗略的、简便易行的人力资源需求预测方法,主要适用于短期预测。2、德尔菲法这种方法是由有经验的专家依赖自己的知识、经验和分析判断能力,对企业的人力资源需求进行直觉判断与预测的方法。专家可以是来自基层的管理人员或有经验的员工,也可以是中高层管理者;既可以是企业内部的,也可以是企业外部的。专家的选择基于他们对所研究问题的了解程度。德尔菲法的具体操作步骤为:第一步,选择20名左右熟悉人力资源问题的专家组成一个预测小组,并为他们提供相关的背景资料。第二步,提出一系列有关人力资源预测的具体问题,以匿名问卷的形式请专家们以书面形式回答,使专家们在背靠背、互不通气的情况下回答问题。第三步,进行第一轮预测,并将各位专家的预测意见集中归纳,把归纳的结果反馈给各位专家,请他们修改并提出预测意见;然后再将修改后的意见进行归纳,经过三到四次的重复直至专家们的意见趋于统一。第四步,汇总专家们的意见,经过数据处理,得出最终结果。在运用德尔菲法进行人力资源需求预测时,企业应注意以下五个问题。(1)为专家提供详尽且完善的有关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信息,使他们能够准确判断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2)保证所有专家能够从同一角度去理解有关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术语和概念,避免造成误解和歧义。(3)问题的回答不要求太精确,但要求说明原因(4)提问过程尽可能简化,所提问题必须是与预测有关的问题(5)向高层管理人员和专家讲明预测对企业的益处,以争取他们对德尔菲法的支持德尔菲迭是在每位专家均不知除自己以外的其他专家的任何情况下进行的,因而避免了彼此身份地位的差别、人际关系以及群体压力等因素对意见表达的影响,充分发挥了各位专家的作用,集思广益,预测的准确度相对较高,因此这种方法的应用比较广泛。3、转换比率分析法这种方法是根据历史数据,把企业未来的业务活动量转化为人力资源需求的预测方法。具体做法是:先根据过去的业务活动量水平,计算出每一业务活动量所需人员的相应增量,再根据计算出的比例关系,把未来的业务活动增量折算成总的人员需求增量,最后把总的人员需求量按比例折算成各类人员的需求量。转换比率分析法的关键点是找出企业业务增量与人力资源增量以及企业主体人员与辅助人员的比例关系,由此推断出企业各类人员的需求量4、一元回归分析法这种方法是根据数学中的回归原理对企业的人力资源需求进行预测。企业人力资源的需求水平通常总是和某个或某些因素具有高度确定的相关关系,这样就可以用数理统计的方法定量地把这种关系表示出来,从而得到一个回归方程,并用此方程预测人力资源需求量。这一方法的关键在于找出与人力资源需求高度相关的变量。使用这一方法时,这些变量的历史数据必须是全面的。回归分析法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求一个变量对另外一个变量的回归分析,即一元回归分析;另一种是求一个变量对多个变量的回归分析,即多元回归分析。需求量的因素往往是多个,因此多元回归分析法在人力资源需求预测中的应用范围是比较广的,但也是比较困难的,因为确定回归方程并非易事。下面举例说明一元线性回归分析在人力资源预测中的应用。(二)人力资源供给预测人力资源供给预测包括内部供给预测和外部供给预测两个方面。1、人力资源内部供给预测最常用的内部供给预测方法有三种:人员核查法、管理人员接续计划法和马尔可夫模型法。(1)人员核查法。人员核查法是通过对现有企业内部人力资源数量、质量、结构及其在各职位上的分布状况进行核查,确切掌握人力资源拥有量及其利用潜力,在此基础上,评价当前不同种类员工的供应状况,确定晋升和岗位轮换的人选,确定员工特定的培训或发展项目的需求,帮助员工确定职业开发计划与职业设计。为此,在日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过程中,需要做好员工工作能力、潜力、培训和需求等方面的客观记录。当企业规模较小时,进行人员核查相对容易;而如果企业的规模较大、组织结构较复杂时,人员核查就需要依靠人力资源信息系统。人员核查法是一种静态的方法,不能反映未来人力资源拥有量的变化,因此,多用于短期的人力资源拥有量预测。虽然在中、长期预测中此法应用较普遍,但终究受企业规模的限制。(2)管理人员接续计划法。这种预测技术的基本分析模型,主要是对某一职务可能的人员流入量和流出量进行估计。该职务可能的人员流入量主要包括可提升的人员和新招聘的人员,该职务可能的人员流出量包括提升、退休、辞职、解聘、降职的人员等。用该职务的现职人员数加上可能的人员流入量,再减去可能的流出量,就可以得出该职务的内部人力资源供给量。这种预测方法主要用于对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的供给预测。2、人力资源外部供给预测当企业内部供给无法满足人力资源需求时,就需要考虑从外部招募。人力资源外部供给预测同内部供给预测一样,也需要分析潜在员土的数量和能力等因素。只是外部供给分析的对象是在企业按以往方式吸引员工时,规划从外部进入企业的人力资源。企业可以根据过去的录用经验了解可能进入企业的员工数量、工作能力、经验、性别和成本等方面的信息。企业进行人力资源外部供给预测时,必须考虑影响企业外部人力资源供给的因素。这些因素主要有本地区的人口总量与人力资源供给率、本地区人力资源的总体构成、宏观经济形势和失业率预期、本地区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本行业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和职业市场状况等。(1)本地区的人口总量与人力资源供给率。这两个指标决定了该地区可提供的人力资源总量。当地人口数量越大,人力资源供给率越高,企业外部人力资源的供给就越充裕。(2)本地区人力资源的总体构成。该指标决定了在年龄、性别、教育、技能、经验等类别与层次上该地区可提供的人力资源的数量与质量。(3)宏观经济形势和失业率预期。一般来说,国家经济低迷、失业率上升,劳动力供给就会比较充足,企业进行外部招聘比较容易;而国家经济发展迅速、失业率低,劳动力供给就会相对紧张,企业招聘工作的难度将增大。(4)本地区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企业所在地区的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会对企业招聘产生重要影响,因而企业要密切关注所在地区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状况。在我国,可参考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划部门以及行业管理部门等公布的统计资料,了解所在地区的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5)本行业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本行业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包括本行业劳动力的平均价格、与外地市场比较的相对价格、当地的物价指数等,它们都会对企业的人力资源外部供给产生影响。(6)职业市场状况。企业在考虑外部人力资源供给时,必须收集一些关于企业所需人才的信息,这些信息一般来自职业市场。职业市场是指企业所需要人员市场的状况,如财务人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相关的劳动力市场。职业市场中劳动者的择业心理、工作价值观、同行业其他企业对人力资源的需求等因素,会直接影响到企业人力资源的外部供给。五、知识产权管理(一)知识产权的主要形式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可分为工业产权和著作权(版权)两类。《知识产权协定》对其适用的知识产权类型进行了列举,即穷尽式地列举了其所适用的各类知识产权,对于此外的知识产权不予适用。这些知识产权包括版权和相关权利、商标、地理标识、工业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拓扑图)和未披露信息,并对协议许可中的反竞争行为的控制做出了规定。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把知识产权界定为:①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②关于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广播节目的权利;③关于人类一切活动领域的发明的权利;④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③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⑥关于商标、服务标记以及商业名称和标志的权利;⑦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⑧在工业、科学、文学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创造活动而产生的一切其他权利我国承认并以法律形式加以保护的主要知识产权为:①著作权;②专利权;③商标权;④商业秘密;1、专利权专利权是指国家专利机关依据专利法授予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专有权。世界各国专利的保护期,一是随其保护对象的不同而异,一般而言,发明专利的保护期较长,15-20年不等,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期较短,通常低于10年;二是专利保护期限的长短与经济和科技发展状况相联系,工业发达国家的专利保护期限一般较长,而发展中国家的专利保护期限一般较短。《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此外,专利权体系各国标准也不尽相同。美国、加拿大、菲律宾等国专利权体系采用的标准是只要研究者证明是他们首先发明的就可以申请专利保护(即发明在先原则);而欧洲采用的标准是谁先申请就给予其专利权保护(即申请在先原则)。我国采用的体系与欧洲相同,即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2、商标权注册商标是一种识别公司产品的独特名称、标志或符号。商标权是一种集合的概念,包括商标所有权和与之相联系的商标专用权、商标禁止权、商标使用许可权、商标续展权以及质押权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3、商业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二)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制度的关系(1)技术创新对知识产权的作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随着技术创新的产生而产生,又随着技术创新的发展而不断地发展和完善。首先,技术创新促成了知识产权制度的产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技术因素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技术本身成为一种比任何自然资源都更为稀缺和重要的资源,并且这种资源如同资本、劳动力一样都在市场上流通。但技术创新成果由于其无形性和低成本的传播费用导致极易被扩散和被他人无偿使用,使技术创新主体蒙受巨大损失,因而也无法收回其预期的投资利润,从而严重挫伤其进行技术再创新的积极性。因此,在客观上要求人们寻求一种知识产权制度安排,依法保护技术创新主体的创造性智力成果。其次,技术创新也推动了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知识产权制度从创立至今,并非是一成不变的。推动知识产权制度发展的因素有很多,但主要因素是技术创新。(2)知识产权对技术创新的作用。知识产权制度的本质是把智力成果当作财产来保护以国家法律形式赋予知识产品所有者或创造者在一定期限内对知识产品享有排他的专有独占权,独享此成果的经济效益。当这种利益受到侵害时,权利主体可使用法律赋予的手段进行维护与救济。因而,知识产权制度为技术创新提供了一种内在的动力机制和一个外部的公平竞争法律环境,对促进技术创新具有重要作用。(三)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策略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主要由《民法典》《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构成,由于各专门法基本功能不同,保护的知识产权客体也不同,对高新技术保护的效果和方式具有明显的差异,因而,企业必须确定采用何种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1)考虑取得技术权利的排他性程度。知识产权的排他性又称垄断性、独占牲,是法律赋予知识产权权利人专有的权利。专利权具有很强的排他性,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和授权,他人不得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或进口该专利产品或使用该专利方法获得产品。《商标法》在保护商品名称方面具有很强的排他性,但很难保护技术本身;《著作权法》只保护作者思想的表达方式,而不延及思想、产品、方法、公式、工艺等。对于采用商业秘密来保护技术秘密,他人完全可以以合法方式通过研究开发或者采用反向工程获得该项技术;采用技术措施也可以保护知识产权,如加密、软件锁、防火墙等,但随着解密技术的发展,其排他性也会逐渐减弱。因此,以取得技术排他权为目标,企业选择的顺序是专利法、技术秘密保护、著作权法、商标法。(2)考虑知识产权费用的因素。知识产权费用是指取得、维持、保护知识产权的费用,即采取保护措施的费用以及相关的申请费、维持费、审查费、诉讼费等。在实施的过程中,专利的保护费用最高,其次是商标、技术措施、商业秘密。著作权因实行自动获得权利的制度,除了计算机软件外,一般不必支付任何费用。因此,若考虑知识产权费用因素,选择的顺序是著作权法、技术秘密保护、商标法、专利法。(3)考虑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均为10年。超过各自规定的年限,就不再称为专利了,也不再受到《专利法》的保护,从而成为公用物品。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但期满前可以续展10年,并且也可以一直续展下去。如果期满前不办理续展手续,注册商标权也就自动失效了。这是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不同的。著作权的保护期限较复杂,其修改权、署名权以及保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均不受时间限制,但作品的使用权、发表权、获得f酬的权利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企业采用何种方式保护其知识产权视当时内部情况和外部环境而定。(4)考虑知识产权的风险因素。知识产权的风险是指技术成果被竞争对手取得并在市场上竞争的可能性。专利保护的风险最低,技术秘密保护的风险也较低,但著作权保护的风险却较大,商标保护的风险最大。物理技术保护的风险取决于保密技术本身的可解密性,风险也是很大的。因此,若以减少风险为目标,选择的顺序是专利法、技术秘密保护、著作权法。六、技术贸易(一)技术贸易的含义与特点技术贸易是指技术供求双方按照一定的商业条件买卖技术的商业行为。一切有益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技术、技术信息,均可以进行交易。技术贸易不受地区、行业、隶属关系以及经济性质和专业范围的限制。(二)技术合同的类型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目前我国技术合同主要有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1、技术开发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品种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就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转化订立的合同,参照技术开发合同的有关规定。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1)委托开发合同。委托开发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提供技术资料,提出研究开发要求,完成协作事项,接受研究开发成果。委托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应当按照约定制订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交付研究开发成果,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帮助委托人掌握研究开发成果。委托开发合同的当事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合作开发合同。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进行投资,包括以技术进行投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协作配合研究开发工作。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技术开发合同的履行没有意义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该风险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风险由当事人合理分担。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依法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收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在没有相同技术方案被授予专利权前,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是,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人不得在向委托人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2、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让与他人所订立的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等合同技术许可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许可他(实施、使用所订立的合同。技术许可合同包括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使用许可等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可以约定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范围,但是不得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仅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限内有效。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人不得就该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许可被许可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不得许可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并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和技术秘密使用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保证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承担保密义务。保密义务不限制许可人申请专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和技术秘密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使用技术,支付转让费、使用费,承担保密义务。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和技术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应当保证自己是所提供的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完整、无误、有效,能够达到约定的目标。技术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和技术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范围和期限,对让与人、许可人提供的技术中尚未公开的秘密部分,承担保密义务。许可人未按照约定许可技术的,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违反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被许可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的,应当补交使用费并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应当停止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交还技术资料,承担违约责任;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未经许可人同意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或者使用该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受让人或者被许可人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让与人或者许可人承担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则,在合同中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其他各方无权分享。3、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1)技术咨询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阐明咨询的问题,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接受受托人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技术咨询合同的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完成咨询报告或者解答问题,提出的咨询报告应当达到约定的要求。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未按照丝定提供必要的资料,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技术咨询合同的受托人未按期提出咨询报告或者提出的咨询报告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减收或者免收报酬等违约责任。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按照受托人符合约定要求的咨询报告和意见作出决策所造成的损失,由委托人承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技术服务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工作条件,完成配合事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完成服务项目,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并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未按照约定完成服务工作的,应当承担免收报酬等违约责任。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受托人。委托人利用受托人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人。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对受托人正常开展工作所需费用的负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受托人负担。法律、行政法规对技术中介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三)技术价值的评估方法1、成本模型成本模型引入了不同于一般商品生产成本计量的“复杂系数”。它表明,技术生产的创造性劳动的等量时间和物质消耗得到的补偿应大于一般商品生产的消耗。在模型中还考虑了风险因素。这一模型在理论上表示了技术商品的价格应按照完全补偿技术生产消耗的原则来确定的原理。2、市场模拟模型市场模拟模型主要是模拟市场条件,假定在技术市场上交易时,估算可能的成交价格。其计算方法是,参照市场上已交易过的类似技术的价格,进行适当的修正。技术经济性能修正系数可通过比较被评估技术和交易实例技术的性能指标确定,比较时主要考虑技术的经济特性;时间修正系数是实例技术贸易时间至评估日期间内技术价格水平变动修正系数;技术寿命修正系数为被评估技术的寿命与实例技术从评估至停止使用的时间长度之比。(四)国际技术贸易的内容国际技术贸易是以无形的技术知识作为主要交易标的,这些技术知识构成了国际技术贸易的内容,它主要包括专利、商标、工业产权和专有技术。商标虽不属于技术,但它与技术密切相关,所以常将它作为国际技术贸易的基本内容之一。(1)专利。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规定,专利是“由政府机构或代表几个国家的地区机构根据申请而发给的一种文件,文件中说明一项发明并给予它一种法律上的地位,即此项得到专利的发明,通常只能在专利持有人的授权下,才能予以利用(制造、使用、出售、进口)。在这里,“专利”被理解为三层意思:指专利证书这种专利文件;指专利机关给发明本身授予的特定法律地位,技术发明获得了这种法律地位就成了专利发明或专利技术;指专利权,即获得法律地位的发明的发明人所获得的使用专利发明的独占权利,它包括专有权(所有权)、实施权(包括制造权和使用权)、许可使用权、销售进口权和放弃权。在我国,专利权是以申请在先原则授予的。专利权受到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的保护(2)商标。商标是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了使自己的商品同他人的商品相区别而在其商品上所加的一种具有显著性特征的标记。常见的商标有文字商标和图形商标。国外有立体商标,如“可口可乐”饮料瓶子的特殊形状,还有音响商标、气味商标等形式。商标大体上可分为三类:制造商标、商业商标和服务商标。(3)工业产权。工业产权是指法律赋予产业活动中的知识产品所有人对其创造性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一种专有权。专利权和商标权均属工业产权。工业产权和版权合称为知识产权。它们都受到专门法律的保护,在国内受到各国国内法的保护;由于国际间的货物和技术贸易,使得工业产权的国际保护成为必要,为此产生了保护工业产权的国际公约。(4)专有技术。专有技术的英文名称叫“know-how”,意为“知道如何制造”。它有许多中文名称:技术诀窍、技术秘密、专门知识等。还有直译成“诺浩”的,但最常用的名称是“专有技术”。专有技术是指在实践中已使用过了的没有专门的法律保护的具有秘密性质的技术知识、经验和技巧。专有技术可以是产品的构思,也可以是方法的构思,但它在不少方面与专利技术不同。专有技术也是一种无形的知识财产,除需用保密手段得到保护以外,还需要法律的保护。在实际中,专有技术是援引合同法、侵权行为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刑法取得保护的但专有技术受法律保护的力度远比专利技术受到《专利法》保护的力度小。(五)国际技术贸易的基本方式国际技术贸易有单纯的技术贸易与混合的技术贸易两种方式或途径。单纯的技术贸易有许可贸易、专有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咨询等;混合的技术贸易主要有合作生产、合资经营、补偿贸易、含有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转让的设备买卖、租赁贸易、特许专营等。(1)许可贸易。许可贸易有时称为许可证贸易。它是指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的所有人作为许可方,通过与被许可方(引进方)签订许可合同,将其所拥有的技术授予被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使用该项技术制造或销售合同产品,并由被许可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技术使用费的技术贸易行为。许可贸易按其标的内容可分为专利许可、商标许可和专有技术许可等形式。在国际技术贸易实践中,一项许可贸易可能包括上述一项内容,成为单纯的专利许可;也可能包括上述两项或两项以上内容,成为一揽子许可。许可贸易实际上是一种许可方用授权的形式向被许可方转让技术使用权。根据其授权程度大小,许可贸易可分为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可转让许可、互换许可五种形式。(2)特许专营。特许专营是指由一家已经取得成功经验的企业,将其商标、商号名称、服务标志、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经营管理的方式或经验等全盘地转让给另一家企业使用;由被特许方向特许方支付一定金额的特许费的技术贸易行为。特许专营的被特许方与特许方经营的行业、生产和出售的产品、提供的服务、使用的商号名称和商标(或服务标志)都完全相同,甚至商店门面的装潢、用具,员工的工作服,产品的制作方法,提供服务的方式也都完全一样。特许专营类似许可,但它的特许方和一般的许可方相比更多地涉及对方的业务活动,从而使其更符合特许方的要求。因为是全盘转让,特别是商号、商标(服务标志)的转让关系到其自身的声誉。特许专营的被特许方与特许方之间仅是一种买卖关系。各个特许专营企业并不是由一个企业主营的,被特许方的企业不是特许方企业的分支机构或子公司,也不是各个独立企业的自由联合。它们都是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特许方并不保证被特许方的企业一定能盈利,对其盈亏也不负责任。特许专营合同是一种长期合同,它可以适用于商业和服务业,也可以适用于工业。特许专营是发达国家的企业进入发展中国家的一种非常有用的形式。由于风险小,发展中国家的企业也乐于接受。(3)技术服务和咨询。技术服务和咨询是指独立的专家或专家小组或咨询机构作为服务方,应委托方的要求,就某一个具体的技术课题向委托方提供高知识性服务,并由委托方支付一定数额技术服务费的活动。技术服务和咨询的范围和内容相当广泛,包括产品无发、成果推广、技术改造、工程建设、科技管理等方面,大到大型工程项目的工程设计、可行性研究,小到对某个设备的改进和产品质量的控制等。企业利用外部智囊机构,帮助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重要技术问题,可弥补自身技术力量的不足,减少失误,加速发展。(4)合作生产。对于合作生产,有多种不同的理解。从国际技术贸易的角度来看,合作生产是指分属不同国家的企业根据它们签订的合同,由一方提供有关生产技术或各方提供不同的有关生产技术,共同生产某种合同产品,并在生产过程中实现国际技术转让的一种经济合作方式。合作生产作为一种国际技术贸易方式,并不是一种独立的、基本的技术贸易方式,实际上它只不过是建立在各方合作生产目的之上的许可贸易和技术服务咨询而已。这种技术贸易的目的与单纯的技术贸易不同,它是为各方的合作生产服务的。(5)含有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转让的设备买卖。在国际贸易实际业务中,在购买设备特别是关键设备时,有时也会含有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的转让内容。这种设备买卖也属于技术贸易的一种方式。但是,不含有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转让的设备买卖,属于普通商品贸易,不是技术贸易。含有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转让的设备买卖,其交易标的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硬件技术,即设备本身;二是软件技术,即设备中所含有的或与设备有关的技术知识。这些技术知识又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属于一般的技术知识,另一部分是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这种设备的成交价格中不仅包括设备的生产成本和预期利润,而且也包括有关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价值。在这种设备的买卖合同中含有专利和专有技术转让条款以及技术服务和咨询条款。这种方式的技术转让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技术贸易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也常用于工程承包中。七、技术创新战略(一)技术创新战略概述1、技术创新战略的概念技术创新战略是一个国家、地区或者组织在正确分析自身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的基础上,所确立的技术创新的总体目标与做出的重点部署,目的是获得竞争优势。它包括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前者涉及一个国家或地区技术创新的重大问题,后者涉及某个组织如企业技术创新的重大问题。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技术创新战略已成为企业经营战略的核心内容。技术创新战略就是企业为了获得竞争优势和实现创新目标而做出的与技术创新相关的重大决策,通常涉及技术的获取、提升和利用,特别是关于企业研究开发的重大安排。企业技术创新最根本的目标就是要为企业赢得竞争优势,提高企业的盈利水平。其中不局限于销售额的提高或者产品性能的改进,也不局限于新产品或服务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改变竞争地位,建立核心竞争优势;因此,企业必须重视技术创新战略。有不少企业,它们虽然是重要技术创新的完成者,但由于没有从战略高度考虑企业技术创新的整体问题,结果导致企业从战略上失败,没有从技术创新中获得更多的收益,甚至失去了竞争优势。例如,英国的面代唱片公司发明了扫描仪,却没有构筑防御性的竞争优势;结果被模仿者抢去了市场。美国施乐公司是复印机的创新者,然而在20世纪80年代,日本的佳能公司却占据了更大的市场份额。所以,技术创新固然重要,但对企业来说,技术创新战略更为重要。2、技术创新战略的特点与其他战略相比,企业技术创新战略具有以下四个特点。(1)全局性。企业技术创新战略是对企业全局性的安排。企业所选择和实施的主导型技术不仅直接影响技术、生产部门等,而且对其他部门、对企业整体都会产生重大影响,对企业竞争力、发展前途起决定性的作用。(2)长期性。企业技术创新战略不仅影响企业近期效益,而且对长期竞争力、企业发展和企业长期经济效益会产生深远影响。(3)层次性。企业技术创新战略不仅要从指导思想、基本框架方面做出总体性规划,而且要对构成技术创新战略的各方面和职能(如技术开发、生产、销售等)做出规划,即不仅包括企业总体的技术发展规划,还必须包括与技术创新相关的其他具体规划。(4)风险性。技术创新战略的长期性、未来市场的不确定性、技术发展等因素决定了技术创新战略面临的环境是变化的,从而容易导致战略失误,而技术创新战略的全局性特点则会使战略失误的损失放大,因此技术创新战略存在较大的风险。(二)技术创新战略的类型1、根据企业所期望的技术竞争地位的不同分类根据企业所期望的技术竞争地位的不同,可将企业技术创新战略分为技术领先战略和技术跟随战略。(1)技术领先战略。采用该战略,即企业致力于在相关技术领域占据领导地位,要在所有竞争者之前,率先采用新技术,并使新产品最早进入市场,成为同行业的“领头羊”,获取较大的市场占有率和利润。该战略对企业的要求较高,不仅需要企业在某个专业领域具备较强的技术基础,能够率先开发和采用新技术,而且由于技术更新速度的加快和市场竞争的动态性,还要求企业能持续地开发新的领先技术,以保持其领先地位。否则,即使暂时获得领先,也是昙花一现。(2)技术跟随战略。与技术领先战略相对应,技术跟随战略是指企业不图领先,而是在领先者的创新获得进展以后,学习领先者创造的知识,跟在领先者后面进行模仿。该战略的优点是企业可以将领先者的技术加以改进后推向市场,甚至利用领先技术的原理开发出独特的产品,可以避免大量的研发投入。跟随企业可以模仿领先者的技术开发,还可以模仿其商业化过程和行为。技术跟随战略对于技术后进企业来说是较为实际的选择。但随着国内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不断增大,采取这种战略的风险也越来越大,企业在模仿时必须特别注意避免因侵权而招致的意外麻烦和损失。2、根据企业行为方式的不同分类根据企业行为方式的不同,可将企业技术创新战略分为进攻型战略、防御型战略和切入型战略。(1)进攻型战略。该战略致力于抢在竞争对手之前不断推出新的产品和生产工艺来占领市场,以进入新的或扩大原有的技术领域或市场领域。这种战略的特点是风险大,但潜在收益高,要求企业具有雄厚的实力和较高的技术水平,投入大量资源,以开展研究开发工作,同时还要有能力及时将研发成果转化为商品,扩大市场份额。因此,该战略一般是由具有雄厚研发及资金实力的企业所采用。(2)防御型战略。实施该战略的企业往往具有先进的技术,但在技术开发和国际市场上并不领先为了避免领先所造成的不确定性和巨大的研发成本以及不可预知的市场风险,必须采取积极的防御战略,以低成本、高性能、高质量来占领市场。这种战略的特点是低风险、低收益,强调人有我有,人新我好;不求最新,但求最好。这种战略要求企业重视技术创新的转移和改进,重视对顾客的技术支持和服务,注重产品细化的市场状况,以低成本、高质量来占领市场,赢得利润。(3)切入型战略。切入型战略也叫游击型战略,采用这种战略的企业在某个方面紧跟领先者,在市场中不断寻找出击的机会,及时从“缝隙”中切人,做好“切入面”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有限的情况下,这一战略是很有效的,既可以避免领先者的反击,又可占领市场。该战略要求企业密切关注、分析竞争者的弱项和自己的相对优势,有能力推出新的技术来取代现有的主导技术,打破现有的技术和市场竞争格局,以求重分市场。3、根据技术来源的不同分类根据技术来源的不同,可将企业技术创新战略分为自主创新战略、模仿创新战略和合作创新战略。(1)自主创新战略。它是指企业通过自身的努力和探索实现技术突破,攻破技术难关,并在此基础上依靠自己的能力推动创新的后续环节,完成技术的商品化,获得商业利润,实现预期目标的创新战略。这种战略要求企业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一定的投资能力,能实现基础研究向应用研究的转化。企业需要独自承担风险,一旦成功,也能独享创新成果,获得超额利润。该战略的优点是:在技术方面,有助于形成较高的技术壁垒,奠定自身的领导地位;在生产方面,自主创新企业起步较早,能够较早建立起与新产品生产相适应的核心能力;在市场方面能获得初期的垄断利润,较早建立起销售网络,影响用户的消费行为,影响行业标准的建立。其缺点是:在技术方面,面临高投入、高风险;在生产方面,生产人员必须经过特殊培训,同时要承担新设备、新工艺可靠性的风险;在市场方面,必须大量投入进行市场开发,有可能经历市场沉默期。(2)模仿创新战略。它是指企业通过学习模仿率先创新者的创新思路和创新行为,学习率先创新者的成功经验、吸取其失败教训,引进购买或破译率先创新者的核心技术和技术秘密,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改进和创新的战略。企业技术主要通过模仿他人已有的技术获得。采用这种战略必须具备两个前提:一是引进者拥有技术引进的能力,能从长远、全局、奎方位、战略的角度出发引进技术;二是引进者自身拥有良好的研发能力,在引进后加以消化、吸收与创新。技术后进企业往往采用这种战略。模仿创新战略的优点是:在技术方面,可向技术先驱学习,有效回避初期研发的风险,可进行具有高度集中性、方向性和针对性的研究和开发,成功率较高;在生产方面,能够在改进产品性能、完善生产工艺、提高质量、降低成本等方面投入更多的资源,建立竞争优势;在市场方面,可以观望市场的发展和演变,选择适当的时机进入市场,避开市场沉默期,享受率先创新者进行市场开拓的溢出利益。其缺点是:在技术方面,只能被动适应,技术积累难以进行长远规划,同时会受到技术壁垒的制约;在市场方面,市场地位的变换不利于营销渠道的巩固和发展。(3)合作创新战略。它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作进行研发,共享技术创新的成果以达到节约研发投资、缩短开发周期或进入新市场目的的创新战略。合作创新通常以合作伙伴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资源共享或优势互补为前提,有明确的合作目标、合作期限和合作规则,合作各方在创新过程中共同投入、共同参与、共享成果:共担风险。合作创新一般集中在新兴技术和高新技术产业,以合作进行研发为主要形式。合作创新有助于合作方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助于缩短创新周期,赢得竞争优势;能够分摊创新成本,分担创新风险。但是合作创新的不确定性更大,管理更为复杂。(三)技术创新战略的选择随着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产品生命周期大大缩短,一种新产品可存活几十年的局面已被打破,新产品不断涌现,企业不采取技术创新,就有可能被市场淘汰。由于创新战略选择的失误导致的不良创新也可能加快企业衰亡的进程。因此,选择一个符合本企业实际的技术创新战略是十分必要的。企业技术创新战略的选择与企业谋求的市场地位有着密切的联系。(1)技术来源。采用领先战略,技术来源以自主研发为主。领先战略依赖于技术的领先技术的领先依赖于技术的突破;因此,技术突破的内生性是领先战略的最基本特征。跟随战略的技术来源以模仿、引进为主,其核心技术一般不是自行开发的。(2)技术开发重点。领先战略技术开发的重点主要是对产品基本原理、功能的开发,因此开发重心处于技术链的前端;跟随战略技术开发的重点在于产品功能的改善、质量的提高与稳定、工艺的改进,重心处于技术链的后端。(3)市场开发。领先战略必须率先开发市场,一般是要开拓一个全新的市场;跟随战略则在领先者已开拓的大市场中开发细分市场或挤占他人市场。(4)投资重点。领先战略的投资重点随技术开发的进展而逐渐移动。在技术开发阶段投资重心在技术研究开发上;在技术开发成功后,投资重心移向生产和市场开发,但为了维持领先性,用于后续研究开发的投资仍需保持相当大的比重。跟随战略的投资重点则偏向于生产、销售环节,研究开发环节相对来说较少(5)优势能力特点。由于领先战略的关键在于技术突破的内生性,所以要求技术开发能力很强,而跟随战略则要求生产销售能力较强。企业在做战略选择时,要根据自身能力、优势、特点做出选择。(6)风险与收益特点。领先战略技术突破的内生性、技术开发和市场开发的率先性意味着巨大的风险,主要是技术不确定性带来的技术风险和市场上的替代品、价格、质量、消费者心理预期、市场成长速度等不确定性导致的市场风险。相比之下,跟随战略所承担的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要小得多。领先战略的回报是率先的市场占有和高利润,决策者要在风险和收益之间进行权衡。(7)领先的持久性。常常出现这种现象,一些企业一时取得技术领先地位,但不久就被别的企业超越,这种领先是没有意义的,只有持久领先才有实质性意义。影响技术领先持久性的主要因素是技术的可复制性和后续开发速率。技术越是不易复制、后续开发速率越快,领先的持久性就越好。技术的可复制性与技术特性及技术来源有关。技术专有性越强、技术越独特、技术越不易观察和越不易表达,则越不易被复制,例如,烹调技术、景泰蓝技术就具有独特性、难以直接观察和破译、内容不易表达等特点。自行开发和外部引进的技术相比较,自行开发的技术不易被复制。后续开发速度取决于企业技术开发的投入和能力。3领先战略与跟随战略的选择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产业和企业处于劣势地位,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选择跟随战略但某些领域我国研究机构和企业已在技术上处于领先地位,特别是可以利用本土特色的优势也有可能采取领先战略。我国企业采取领先战略除了在技术上的领先地位以外,还应注意以下问题:①后续及持续开发能力是否能支持领先地位的保持;②配套技术能否支持;③资金营销、生产能力与组织能力能否支持。八、技术创新决策的评估方法(一)定量评估方法1、风险分析项目评估中使用的现金流信息是在对未来事件进行预测的基础上估计出来的,并不是实际发生的值。考虑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可以进一步使用风险条件下的折现现金流分析方法。(1)敏感性分析。对影响计算评价指标的主要参数,特别是那些难以准确估计或预测的参数,选取多个可能的取值,分别计算指标值,测定这些不确定因素变动时评价指标值改变的幅度大小,从而判断投资项目在外部条件发生变化时的承受能力。一种比较常用的分析方法是,对项目的可能结果假设三种状态:①最乐观的情况;②最可能的情况;③最悲观的情况。计算并比较三种状态下的指标值,估计项目的风险大小。(2)概率分析。假设项目周期内各年的现金流均为随机变量,那么评价指标NPV也是个随机变量,我们可以通过计算它的一些统计参数来进行项目的风险分析。例如,净现值指标的分布范围以及方差可以用来衡量项目的风险大小,该指标值大于0的概率可以近似表示项目盈利的可能性,其最小值可以衡量项目能够导致的最坏结果。随机变量NPV的统计参数可以通过概率分析或者蒙特卡罗模拟方法进行计算。(二)定性评估方法(1)轮廓图法。轮廓图法是评价创新项目的一种非常简单的方法。首先,确定一组影响项目成败的关键因素或评价标准;然后,按照这些标准对每一候选项目的绩效做出定性判断(如评价为高、中、低),将这些定性的评价连接起来,就好像一个轮廓图,这种方法因此得名。(2)检查清单法。检查清单法与轮廓图法类似,都需要首先确定一组评价研发项目的关键因素。与轮廓图法不同的是,这种方法对每一方案的各个评判标准给出是否满意的定。(3)评分法。评分法又称为多属性分析法,是对多个定性指标进行比较、判断、评价和排序的方法。这种方法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步骤:0确定影响项目成败的关键因素或评价标准;(4)动态排序列表法。动态排序列表法可以对不同的新产品开发项目进行比较和排序。这种方法克服了单独使用一种指标对项目优先权排序的缺点,同时对多个定量或定性的指标进行排序,但是又不像评分法那样复杂和耗时。简单地说,这种方法对各个项目分别按照不同的单一评价指标进行排序,然后将同一项目按不同指标排序的序号进行算术平均,得到项目的排序分值。在排序过程中,该公司首先将项目预期的NPV和IRR根据项目成功的概率进行了调整,然后根据战略重要性、调整后的NPV和调整后的IRR这三个指标进行比较和排序。表7-5列出了该公司对6个假想项目的分析结果,其中最后一列是项目的综合排序分值和排序结果。或者将多个项目进行综合排序,虽然可以确定不同的项目优先次序,但并不能保证这些项目在企业的战略安排、资源分配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平衡,而且上述的静态评估和排序方法忽视了不同项目在实施顺序和周期长短等方面的差异,没有考虑企业对各种资源和能力的动态管理问题。为此,需要对项目组合进行综合的分析和权衡。常用的项目组合评估方法有矩阵法和项目地图法。2、矩阵法这种方法的产生是基于以下认识:技术变迁的路径和周期总体而言是可以预见的;成功的技术管理的基石是技术战略;制定技术战略需要了解企业自身的技术能力和分析不同技术在行业发展中的地位;技术战略只有与企业总体商业战略保持一致,才有助于企业竞争优势的增强。该方法综合考虑这些因素,用矩阵的形式表达,具体步骤有四步。(1)评估企业技术实力。这种评估要求管理者对传统业务范围之外的企业内外技术环境做全景的扫描。首先,分析企业每个业务领域、产品线和工艺过程中所应用的技术,并明确其对这些业务、产品和工艺的重要性。其次,重新评估过去和目前技术项目的评估排序过程,了解先前的技术选择准则。最后,分析企业外部竞争环境,了解竞争对手在企业所拥有的各个关键技术领域内的投资情况,并适当关注可能出现的改变行业技术路径的新技术。(2)分析技术组合。对企业的每一项重要技术从两个维度进行分析,一个维度代表某一具体技术对行业发展的重要性,另一个维度表示企业在此技术上的投资和相对竞争地位。明确了这些技术的地位,企业就可以针对不同的技术分别讨论其具体发展战略。(3)比较技术战略和商业战略。将企业各个产品的竞争地位表示在商业战略矩阵图上并在技术战略矩阵图中定位与每+产品相对应的关键技术。将两个战略矩阵图进行对比以确定技术战略与商业战略是否一致。这种比较不仅有助于对所有技术项目确立共同的比较基础,而且可以全面描绘企业的技术和产品定位,帮助管理者识别可以利用的技术优势和需要改进的技术劣势。在中,项目A和B在企业技术战略中的定位与相关产品对企业发展战略的影响不一致,在决策中要优先考虑商业战略。九、股东机构股东概述(一)股东的含义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资本的一定份额并享有法定权利的人。具体而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资本的一定份额,据此而拥有所有权,对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股份,据此而享有所有权,对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二)股东的分类和构成(1)发起人股东与非发起人股东。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一定数量的发起人。发起人是指参加公司设立活动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的人。除发起人外,任何在公司设立时或公司成立后认购或受让公司出资或股份的人,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同一般股东相比,发起人股东在义务、责任承担及资格限制上有自己的特点和要求。1)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发起人股东除了要承担办理公司设立事务的义务外,还要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公司法》规定,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①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应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②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2)股份转让受到一定限制。为加大发起人责任,防止发起人利用公司设立损害公司、股东和第三方利益,《公司法》对发起人转让股份的行为作了限制,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资格的取得受到一定限制。发起人要对公司设立承担特殊义务和责任,因而其资格限制要严于一般股东。①自然人作为发起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②法人作为发起人应当是法律上不受限制者。3发起人的国籍和住所受到一定限制。《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2)自然人股东与法人股东。自然人和法人均可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既包括自然人股东,也包括法人股东。自然人,包括中国公民和具有外国国籍的人,可以通过出资组建公司或继受取得出资、股份而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自然人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东,作为参加有限责任公司组建的设立人股东,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人也可以通过出资设立公司或继受取得其他公司的出资、股份而成为公司股东。在我国,可以成为法人股东的包括企业法人(含外国企业)和社团法人以及各类投资基金组织和代表国家过行投资的机构。(三)股东的法律地位(1)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作为公司出资大的股东,具有下面三个特点。①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必须履行出资义务。股东为取得股份或股权,必须在公司设立或增加资本时,根据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出资认购协议的约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②股东作为出资人是公司资本的提供者。公司是由股东出资形成资本,并以该资本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法人组织。公司资本来源于股东,全体股东的出资总和即公司的资本总额。正是股东的出资构成了公司资本,构成了公司法人财产,也正是这种公司法人财产构成了公司自主经营、独立承担责任、形成独立法律人格的物质前提和基础。③股东作为出资人取得股东资格,享有股东权。股东出资是获得股东资格的前提和依据,任何人要获得股东资格、股东权利,必须履行出资义务。正是股东的出资行为,使其获得了股东资格、股东权利。公司股东作为出资人按投人公司的资本份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股东是公司经营的最大受益人和风险承担者。股东作为公司的出资人、实质上的所有者,既要获得投资收益,又要承担投资风险,是公司经营的受益者和风险承担者。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股东是典型的投资者,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投资主体。公司是营利性组织,公司的营利性不但要求公司必须进行经营活动以取得盈利;而且要求公司向其所有者一一股东分配盈利。股东投资就是为了获得投资收益和回报,股东向公司投资就是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目标。股权投资同债权投资相比,虽然投资风险较大(回报顺序在债权人之后,且回报及回报率不确定),但由于其收益由公司业绩决定,具有不受限制的扩展空间,因而是股东实现利润最大化的投资选择。公司的经营结果同股东利益的联系最为密切,股东是公司经营利益的最大受益人。其二,股东既是公司经营的最大受益人,也是公司经营的最大风险承担者。相比之下,债权人、员工同公司经营的利害关系、风险程度的关联程度都要小一些。债权人的债权一是内容确定(本金、利息、偿还期限等),二是清偿优先于股东的权利和公司剩余财产分配。公司职工的工资债权一是内容确定,二是不仅优先于股权而且优先于普通债权。股东权实现的不确定性(是否有、有多少股利不确定)、劣后性(股利和公司剩余财产分配劣后于普通债权、职工债权),决定了股东是公司经营风险的最大承担者。(2)股东享有股东权。股东享有股东权是股东最根本的法律特征,是股东法律地位的集中体现。公司是在股东出资基础上形成的法人组织。股东将出资交给公司后,其对出资财产的所有权即转化为股东权,股东依其出资(持股)份额对公司享有相应权利和承担相应义务。广义的股东权是股东对公司权利义务的概括,狭义的股东权即股东对公司享有的权利-获得财产收益和间接参与公司管理的权利。(3)股东承担有限责任。除无限公司股东、合资公司的无限责任股东外,公司股东均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对此,各国公司法几乎无例外地做了规定。《公司法》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从各国的公司法规定可以看出,首先,公司是公司债务的直接承担者,公司要以其自身的财产而不是股东的财产承担债务责任,公司要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其次,公司股东不是公司债务的直接承担者,公司股东仅以其出资额(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间接承担责任。(4)股东平等。股东平等是指基于股东资格而发生的公司与股东之间以及股东与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中,所有股东均按其所持股份的性质、内容和数额平等地享受权利,履行义务。(四)股东的权利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对公司享有权利。股东的权利确立了股东法定的基本利益,股东权利的确认是各国公司法的重要内容。《公司法》除在总则部分明确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外,还对股东享有的其他权利做了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主要享有以下权利。(1)股东(大)会的出席权、表决权。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股东(大)会会议是股东行使权利的场所。参加股东(大)会并对股东(大)会决议事项行使表决权是股东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股东行使自益权、参加公司管理的重要手段。(2)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提议权和提案权,为了使股东更好地通过股东(大)会行使管理公司的权利,《公司法》还赋予股东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利和股东(大)会的提案权。(3)董事、监事的选举权、被选举权。选择管理者是股东权利的重要内容。股东有权通过股东(大)会选举公司董事、监事。股东还享有董事、监事的被选举权,只要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就可以被选举为公司的董事、监事。公司资料的查阅权。股东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需要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因而《公司法》赋予了股东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的权利。(4)公司股利的分配权。通过盈余分配获取股利是股东出资的收益权,是股东权利的核心,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的持股比例分配股利。(5)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公司解散时,股东有权对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进行分配,获取自己应得份额的公司剩余财产。剩余财产的分配应当依法进行,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应按股东出资比例、持股比例进行分配。(6)出资、股份的转让权。股东可以将自己持有的出资额或股份转让给他人,以收回对公司的投资。股东转让出资、股份应依法进行,遵守法律的相关限制条件和程序。(7)其他股东转让出资的优先购买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8)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公司依法增加资本时,公司的原有股东对新增资本、新发行的股份享有优先认购权。(9)股东诉讼权。股东诉讼权既是股东权利的重要内容也是股东权利有效行使的保障和救济措施。股东享有直接诉讼权,在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对侵害人提起诉讼。股东还享有派生诉讼权,在公司权利受到侵害而公司(机关)怠于行使诉讼权时,有权以出资人的名义对侵害人提起诉讼(五)股东的义务(1)缴纳出资义务。股东出资义务是股东最重要的义务。这一义务既是法定义务,也是约定义务。股东出资作为法定义务,构成了公司设立制度、公司资本制度的重要内容。《公司法》对股东出资义务以及违反该义务承担的责任作了具体规定。股东出资义务作为约定义务,构成了公司章程和出资(认股)协议的重要内容。1)缴纳出资义务的内容。股东出资义务要求股东在公司设立和公司增资扩股时,依照法律、公司章程、出资(认股)协议规定的出资形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交付认缴的出资。2)不履行缴纳出资义务的责任。股东不按法律、章程、协议规定的形式、数额、期限、要求缴纳出资,即构成了出资义务的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司成立之前违反股东出资义务的,应向公司、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东违反出资义务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3)不得抽逃出资义务。公司登记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股东违反该义务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对此,《公司法》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2)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均以其出资额或持有股份为限,对公司负有限责任,这是各国公司法的通例。《公司法》对此作了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3)遵守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最为重要的自治规则,对全体股东均具有约束力。股东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因此,遵守公司章程应当是股东最基本的义务。公司章程既可以对股东法定义务进行规定和具体化,也可以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对股东设定法定义务之外的义务。忠诚义务。股东应当忠实地对待公司,积极促进公司目标的实现,并避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十、公司所有者公司的产权制度具有明晰的产权关系,它以公司的法人财产为基础,以出资者原始所有权、公司法人产权与公司经营权相互分离为特征,并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执行机构作为法人治理机构来确立所有者、公司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及员工之间的权利、责任和利益关系。(一)公司的原始所有权原始所有权是出资人(股东)对投入资本的终极所有权,其表现为股权。股权是公司股东基于其投资人资格而享有的权利。股权是相对于一般意义上的所有权而言的,在现代企业理论与实践中,其权能已被大大弱化。一般情况下,股东没有对公司直接经营的权利,也没有直接处置法人财产的权利。股东一旦出资入股,正常情况下不能要求退股而抽走资本。股东的主要权限有:①对股票或其他股份凭证的所有权和处分权,包括馈赠、转让、抵押等。②对公司决策的参与权,即股东可以出席股东会议并对有关决议进行表决,可以通过选举董事会等方式间接参与公司管理。③对公司收益参与分配的权利,包括获得股息和红利的权利,以及在公司清算后分得剩余财产的权利等。(二)公司的法人财产权公司法人财产,是由出资人依法向公司注人的资本金及其增值和公司在经营期间负债所形成的财产构成。法人财产是公司产权制度的基础,它具有以下三个特点:①公司法人财产从归属意义上来讲,是属于出资人(股东)的。当公司解散时,公司法人财产要进行清算,在依法偿还公司债务后,所剩余的财产要按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归还给出资人。②公司的法人财产和出资人的其他财产之间有明确的界限。公司以其法人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一旦公司破产或解散进行清算时,公司债权人只能对公司法人财产提出要求,而与出资人的其他个人财产无关。③一旦资金注入公司形成法人财产后,出资人不能再直接支配这一部分财产,正常情况下也不得从企业中抽回,只能依法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应当特别注意的是,公司对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拥有独立支配的权利,即公司拥有法人财产权(或称法人产权),公司拥有的法人财产和法人财产权是其确立法人地位的基础,而公司产权制度是以公司在法律上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为前提的。法人财产权是公司依法独立享有的民事权利之一,也是最重要的一项民事权利。公司法人需要依照法律或公司章程行使法人财产权,依法对法人财产行使各项权能,同时以其全部法人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此外,公司还要依法维护出资人的权益,努力实现公司财产的不断增值。(三)公司财产权能的两次分离公司财产权能的分离是以公司法人为中介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两次分离。其中,第一次分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出资人与公司法人的分离,即原始所有权与法人产权相分离;第二次分离是具有经济意义的法人产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这种分离形式是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最高形式。(1)原始所有校与法人产权的分离。这是公司所有权本身的分离,公司出资人的所有权转化为原始所有权,失去了对公司资产的实际占有权和支配权。公司法人拥有法人资产,对所经营的资产具有完全的支配权,即法人产权。法人产权是指公司作为法人对公司财产的排他性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转让权。这是一种派生所有权,是所有权的经济行为。相对于公司原始所有权表现为股权而言,公司法人产权表现为对公司财产的实际控制权,保证公司资产不论由谁投资,一旦形成公司资产投入运营,其产权就归属于公司,而原来的出资人就与现实资产的运营脱离了关系。公司法人全面拥有对公司资产的支配权,而且,在法人存续期间,这些权能成为法人永久享有的权利。公司据此以自己的名义直接、持续地占有和经营股东出资的资本,摆脱了资产原始所有者的直接干预。总之,股东作为原始所有者保留对资产的价值形态-股票占有的权利;法人则享有对实物资产的占有权利。这样,原始所有权与法人产权的客体是同一财产,反映的却是不同的经济、法律关系。原始所有权体现这一财产最终归谁所有;法人产权则体现这一财产由谁占有、使用和处分。(2)法人产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这是只具有经济意义的法人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公司法人产权集中于董事会,而经营权集中在经理手中。在法人产权界区明确,且对经营权操作区间给定时,经理具有独立的、自由的经营决策权。经营权是对公司财产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是相对于所有校而言的。与法人产权相比,经营权的内涵较小。经营权不包括收益权而法人产权却包含收益权,即公司法人可以对外投资获取收益。另外,经营权中的财产处分树也受到限制,一般来说,经理无权自行处理公司资产。经营权要由法人产权规定其界区,即由董事会决定经理的职权。由于公司资本所有权的多元化和分散化,也由于公司规模的大型化和管理的复杂化,管理活动需要专门的人才来执行,于是,公司的经营权被赋予职业经理人,出现了一个以专门从事经营管理活动为职业的经理阶层。十一、董事会制度(一)董事会的地位作为法人组织的公司,必须借助于一定自然人组成的机构从事经营管理活动。传统的公司法中,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主要是股东机构和董事会。股东机构作为最高权力机构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策权,董事会的权力源于股东机构的授权并受其限制,董事会的职责只是单纯地执行股东机构的决议。在这种情况下,股东机构是决策机构,董事会是执行机构,其依附于股东机构。但是,随着公司治理理念的发展,这种以股东机构为核心的公司管理体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相互分离,股东机构的权限、作用日益缩小,董事会的权限、作用则日趋扩大。总结各国公司立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看出,董事会作为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在公司的三大组织机构(股东机构、董事会、监事会)中仍然处于执行机构的地位。但在公司的实际经营活动中,董事会已不再单纯是股东机构决议的执行机构,而是兼有进行一般经营决策和执行股东机构重要决策的双重职能。在决策权力系统内,股东机构仍然是决策机构限于重大决策),董事会是执行机构。但在执行决策的系统内,董事会则成为决策机构(限于一般决策),而经理机构是实际执行机构,董事会处于公司决策系统和执行系统的交叉点,是公司运转的核心,董事会工作效率的高低对公司的发展有着决定性的影响。(二)董事会的性质(1)董事会是代表股东对公司进行管理的机构。股东由于向公司投资而享有股东权,享有对公司进行管理的权力。但由于股东通常人数较多,不可能由众多股东共同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而且,公司的经营管理是需要有专门知识、能力的专业人员承担,并非所有股东都能胜任。因此,需要产生一个小型的代表机构,一个既能代表股东意志、利益,又能胜任公司管理的机构,这个机构即董事会。董事会是代表股东对公司进行管理的机构,这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①董事会的成员,董事由股东选举产生。董事既可以是股东,也可以是非股东,但必须是股东推选出代表股东利益的。②董事会对股东机构负责,向股东机构汇报工作,接受股东(通过监事会)的监督。③董事会必须代表股东利益,反映股东意志,其行使职权不得违背股东制定的公司章程,不得违背股东机构决议。(2)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机构的决议,负责管理、执行公司业务和公司事务。作为业务执行机构,董事会的职权分为对内、对外两个方面。对内管理公司的内部事务,除全面贯彻股东机构决议外,还要召集股东机构,制定公司重大事务的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外代表公司进行交易活动,实施法律行为。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股东机构要对公司的最重要问题做出最后决定,因而是公司的决策机构。但股东机构并不对公司的所有重大问题都进行决策,并不是公司唯的决策机构。股东出于自身利益和公司管理的需要,把大部分权力交给董事会行使,而自己仅保留一部分至关重要的权力(对直接涉及股东重大利益和公司性质重大变化的决定权)。这就决定了董事会不但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还是公司的重要决策机构,要对股东机构职权以外的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公司法》规定;需要由董事会做出决定的事项有: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公司经理的聘任或者解聘及其报酬事项,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等。(3)董事会是公司法人的对外代表机构。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核心机构,一般对外代表公司。《公司法》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这样规定虽为经理能担任法定代表人留下了余地,但不能改变董事会代表董事长及执行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主流,不能改变董事会的公司代表机构性质。(4)董事会是公司的法定常设机构。董事会(或者董事)是公司的法定必备机构。根据各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较小规模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论是采取一元制的英国、美国,还是采取二元制的法国、德国、日本等国都是如此。董事会作为常设机构的性质主要体现在:①董事会成员固定、任期固定且任期内不能无故解除。②董事会决议内容多为公司经常性重大事项,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较多。董事会通常设置专门工作机构(如办公室、秘书室)处理日常事务。(三)董事会会议(1)董事会会议的形式。董事会会议有定期会议与临时会议两种形式。定期会议也叫常会,是董事会定期召开的会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定期会议的召开期限做了规定,即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是介于定期会议之间的特别会议。《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做了规定,明确了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2)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同股东机构会议一样,也必须由有召集权的人召集和主持,否则,董事会会议不能召开,即使召开,其决议也不产生法律效力。《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时,可以由公司另行规定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3)董事会的决议方式。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两个原则。第一,“一人一票”的原则《公司法》明确规定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是由股东根据“一股一权”和“资本多数决”原则选举产生的,董事会董事“一人一票”的表决原则不会违背多数股东的意志。第二,多数通过原则。《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这两个原则结合起来,即董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董事数额多数决”。(四)董事会的职权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执行机构和经营决策机构,享有经营管理公司业务活动,对公司重大问题(股东机构决策外的事项)进行决策的广泛权力。《公司法》列举规定了董事会的以下职权。(1)作为股东机构的常设机关,是股东机构的合法召集人。无论是股东年会还是临时服东会议,均应由董事会召集。董事会召集股东会议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全体股东履行通知义务。作为股东机构的受托机构,执行股东机构的决议。股东机构是公司的非常设的权力机构,负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做出决议。股东机构决议的执行,必须通过其常设的执行机构董事会进行。因而,执行股东机构的决议,就构成了董事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和任务。2)决定公司的经营要务。其中,公司的经营计划是公司根据经营方针和长远发展规划制订的,是指导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行动计划;公司投资方案是根据公司投资计划制定的具体投资方案。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既要反映公司股东的利益,又要切合公司的经营实际,因而要由既代表股东利益又直接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的董事会对其做出决定。(2)为股东机构准备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公司的年度预算是公司对一年内收入和支出的精细预计方案,是公司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公司的决算是按照年度预算执行的最终结果所编制的报告。公司的年度预算、决算是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公司经营的重大事项。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应由董事会草拟制定,由股东机构审议批准。(3)为股东机构准备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访案。依法合理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方案是公司管理机构-董事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和义务。董事会有权利也有义务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提交股东机构做出最后决议。(4)为股东机构准备增资或减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董事会作为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制定并提出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和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由股东机构做出最后决议。(5)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公司的合并,即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合并成一个公司。公司的分立,即一个公司分解成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公司的合并与分立对公司、股东均会产生重大的影响。公司解散,即引起股东权的丧失、股东资格的消灭。因此,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要由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熟悉公司情况的公司执行机构董事会拟订方案,由股东机构做出特别决议。(6)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除公司的基本组织机构(股东机构、董事会、监事会)外,公司的其他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均由董事会决定。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业务需要,自主决定设置多少、设置哪些内部管理机构。(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公司的经理副经理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负责公司业务的具体执行,是公司业务活动的指挥中心。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主管公司的财务工作,在公司经营业务中也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能否选择称职的人员组成强有力的业务指挥机构,直接关系到公司经营的成败,因而选择这些高级管理人员就成为董事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和义务。董事会有权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有权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并有权决定其报酬事项。(8)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为了适应公司经营和管理的需要,搞好公司的管理,规范引导公司及其职工的行为,董事会有权力也有责任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1、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及董事的义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常设机关,董事会需要由一定的成员组成以保证公司的蓝常运营。《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成员为5-19尺,这是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所选定的人数限制。值得注意的是,董事会成员人数通常为单数,但《公司法》没有作明确的规定,即董事会成员可以为偶数。董事会成员应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住。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也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作为董事会的主要负责人,要使其在董事会的运作中发挥积极的作用,需要对其职权进行规定。当然,规定其职权的方式可以是通过公司章程,也可以通过法律强制性地予以规定。《公司法》采取了列举的模式规定了董事长的法定职权,主要包括两项: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要辅助董事长的工作,主要是在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而在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2、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义务公司作为商事法人,其经营必须委托董事、经理等自然人来完成。从这个意义上,学界认为董事与公司之间存在着一种契约关系。当然,这种契约不等同于一般民事契约,而是一定程度上融入了国家干预的色彩。在这样一种法律关系中:一方面法律明确规定董事有权通过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经营从而获取报酬,以激励董事为公司勤勉工作;另一方面又要求董事需要对公司承担相应的义务,以强化公司的监督,有效地约束董事。就董事的具体义务而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均可作以下概括。(1)忠实义务。董事的忠实义务,即要求董事对公司诚实,忠诚于公司利益,始终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和保护公司利益作为衡量自己执行董事职务的标准;当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时,必须以公司的最佳利益为重,必须将公司整体利益置于首位。显然,董事忠实义务是道德义务的法律化,内容相对比较抽象。具体而言,董事忠实义务包括以下四种类型。1)自我交易之禁止。自我交易之禁止即董事不得作为一方当事人或作为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的代理人与公司交易。当然,这种禁止也非绝对,若在公司章程中得到认可或经股东机构同意,则可视为合法。其理由是,自我交易并不必然给公司利益带来损害,如果董事愿意牺牲个人利益。面对这种“利益冲突”,为了防止道德的泛化所引发的偏离法律影响,各国的公司立法对此都给予了严格限制,如董事必须向公司披露这种交易的性质以及自己在此项交易中所享有的利益,交易对公司而言必须是公正、公平的。2)竞业禁止。竞业禁止即董事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虽然市场经济鼓励竞争,但公司董事为了自己的利益与公司竞争却违背了最基本的商业伦理。如果董事处于公司竞争者的地位,那就很难全心全意地去实现公司的利益最大化。正是基于这样一种考虑,包括我国在内的各国公司法都规定,如果董事违反该项义务,不仅应由公司对董事因此获得的收入行使“归入权”,而且即便未获利,董事也须对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往。3)禁止泄露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采信息和经营信息。董事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商业秘密了如指掌,自然负有比一般雇员更严格的保密义务。《公司法》做出了董事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的规定。显然,立法对董事的义务要求并不太高,而且也未对董事违反上述义务时能代表公司对董事提起诉讼加以规定。4)禁止滥用公司财产。公司财产是公司得以发展壮大的基础,董事有义务保护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以及保值增值。因此,《公司法》规定,董事不得挪用公司资金;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灭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2)注意义务。董事的注意义务的基本含义是董事有义务对公司履行其作为董事的职责,履行义务必须是诚信的,行为方式必须使他人合理地相信,为了公司的最佳利益并尽普通谨慎之人在类似的地位和情况下所应实施的行为。如果说忠实义务为董事确立的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标准”,那么注意义务则可视为董事的“称职标准”。注意义务通常分为两种,即制定法上的注意义务和非制定法上的注意义务。前者是特指公司制定法以外的其他法律对董事注意义务所做的规定,后者则是指基于公司董事的身份,基于公司特殊的商事性质所产生的注意义务。董事无论是违反制定法所规定的义务还是违反非制定法所规定的义务,均应对公司的损失承担法律责任。我国《公司法》尚未对董事的注意义务做出规定,这是该法的一个缺憾。(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性质及职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是依法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代表公司并行使经营决策权的公司常设机构。由此可见,董事会的性质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负责公司的经营决策。它有自己独立的职权,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使决策权力,并能够任命经理来执行公司的日常经营事务;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同导致董事会与股东大会的法律关系也有所不同一般而言,对于采用三权分立基础而架构的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但董事会是由股东大会产生的,受股东大会的监督并对其负责。对于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董事会行使的职权,股东大会不得任意进行干预。另外,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权力来源不同,造成其权力范围也有明显的不同。前者的权力来源于股份所有权,而后者的权力来源于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授权。因此,董事会的职权不同于股东大会,应体现出作为执行机构的特色。《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专业结构合理。董事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鼓励董事会成员的多元化。”此外,我国《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一百零七条也对董事会的职权做了更加细致的规定。(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议事规则与决议方式董事会是公司运营和管理的核心机构,是法人治理机构的中枢。董事会作为一个机构是通过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的方式来行使职权的,因此,必须有达到法定比例的董事出席董事会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也必须经过法定比例的董事通过方为有效。《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实行“一人一票”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是依照法律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而定期召开的会议。《公司法》规定,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临时会议在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召开。有权提议董事会临时会议的人员有: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临时性的会议主要是为了解决和应对临时性、突发性的公司重大事项。基于这样的考虑,法律规定了召集临时性董事会会议的情形,为使董事会会议能够及时讨论事关公司的重要事项,其召集方式应灵活方便,但对其召集条件也应有所规定。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召集董事会会议时,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董事会会议一人一票,采取多数决的表决方式,要求的是董事人数的多数,不涉及所持股份。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四)关于独立董事《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中国证监会2001年8月16日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1、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作为公司董事会成员,独立董事应当符合《公司法》关于一般董事的资格的规定。但是独立董事肩负保护所任职公司相关利益者利益、督促整个董事会正当行为和规范行为的使命因而其人选应当有别于一般董事人选,满足更高的要求。(1)独立董事应当具有独立性。《指导意见》规定,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①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②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③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④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⑤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0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2)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指导意见》规定,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①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②具有《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③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④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⑤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2、独立董事的人数在我国引入独立董事制度之前,绝大多数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完全由内部董事构成,《指导意见》要求上市公司在2003年6月30日前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1/3独立董事。但鉴于我国独立董事既要监督与制衡内部控制人,也要监督与制衡控制股东,为使独立董事的声音不被内部董事和关联董事吞没,独立董事应在董事会中占据多数席位。这样,既可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规模优势和聪明才智,也可用够用足内部董事的有益资源,特别是信息优势和利益驱动机制,需强调的是,如果独立董事不在董事会中占据多数席位,独立董事控制的专门委员会再多、独立董事对专门委员会的控制力度再大,仍然无法制止内部董事和关联董事的一意孤行。至于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占据简单多数还是绝对多数,应尊重公司与股东自治以及市场的自由选择。3、独立董事的职权《指导意见》规定,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现行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具有下列职权:①重大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②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③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④提议召开董事会。⑤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6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1/2以上同意。如上述提议未被采纳或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上市公司应将有关情况予以披露。《指导意见》规定,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①提名、任免董事。②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④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上市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⑤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意见的类别分为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如有关事项属于需要披露的事项,上市公司应当将独立董事的意见予以公告,独立董事出现意见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时,董事会应将各独立董事的意见分别披露。4、独立董事的义务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第二章公司简介一、公司基本信息1、公司名称:xx有限责任公司2、法定代表人:唐xx 3、注册资本:1140万元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 5、登记机关:xxx市场监督管理局6、成立日期:2011-7-4 7、营业期限:2011-7-4至无固定期限8、注册地址:xx市xx区xx二、公司简介公司在“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总体原则基础上,坚持优化结构,提质增效。不断促进企业改变粗放型发展模式和管理方式,补齐生态环境保护不足和区域发展不协调的短板,走绿色、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道路,不断优化供给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以提升创新能力为主线,降成本、补短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展望未来,公司将围绕企业发展目标的实现,在“梦想、责任、忠诚、一流”核心价值观的指引下,围绕业务体系、管控体系和人才队伍体系重塑,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和管理及业务模式的创新,加强团队能力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努力把公司打造成为国内一流的供应链管理平台。第三章项目背景分析建设高质高效、持续发展的经济发展强市。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体经济不断壮大,质量效益明显提高。创新驱动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区域协同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开放型经济达到新水平。产业强市成效显著,项目建设鳞次栉比,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新兴产业蓬勃兴起,现代农业和服务业迅猛发展、蒸蒸日上,市域综合经济实力和影响力迈上新台阶。建设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的秀美生态城市。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快,中心城区综合服务功能大幅提升,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格局基本形成,城镇化率达到60%以上。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进,具备条件的农村基本建成美丽乡村。节约型社会、循环经济深入发展,主要污染物减排如期实现省下达目标任务,森林覆盖率大幅提升,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经济、人口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发展格局初步形成。一、配电开关控制设备行业市场竞争格局1、成套开关设备生产企业区域化明显我国成套开关设备生产企业呈现明显区域化分布特征,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是开关设备的主要需求市场。经济发达地区用电需求高,电网建设投入大,带动了成套开关设备生产企业的区域化发展。同时,电网公司注重开关设备定制化生产及售后服务快速响应等因素,受产业结构、销售渠道及服务半径影响,成套开关设备生产企业区域化分布明显。2020年,我国高压开关行业完成工业总产值2,340.35亿元,其中华东区和中南区工业总产值分别为1,193.89亿元、812.98亿元,占比分别为51.01%、34.74%,是高压开关设备的主要生产地区。2、成套开关设备市场集中度较低,未来将逐步向中大型企业集中总体来看,国内成套开关设备生产企业数量众多,市场集中度不高,其分布呈现金字塔形,头部企业数量少、规模较大,底部企业数量众多,但是规模普遍较小。按照目前市场形势及综合行业未来发展,头部和腰部企业将依靠其企业规模、研发创新能力、品牌效应等在未来进一步抢占市场,扩大其市场占有率。而底部企业数量较多,但规模普遍较小,随着供给侧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终端用户对设备品质要求的不断提升,底部成套开关设备企业受制于产品质量、技术、规模及渠道等劣势,市场份额将逐渐向头部及腰部企业集中。3、机柜、元器件等组件供应企业集中度相对较高机柜等核心组件是成套开关设备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生产企业呈现出较高的市场集中度。专业组件供应商能够通过在细分领域的专业化发展,使其生产的组件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并形成辐射大量下游成套开关设备客户的销售网络,服务全国的成套设备供应商,从而能够在细分领域占据更多的市场份额。因此,为成套设备企业提供配套机柜等核心组件的生产企业的市场集中度较高,形成了不同于下游成套设备企业的市场竞争格局。大型机柜、元器件等组件供应企业一般资金实力雄厚、拥有较强研发能力、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较强的营销、售后服务能力。其生产的产品通过不断技术创新及优化升级,产品质量及标准具有高稳定性及高可靠性,在市场竞争中逐渐形成了差异化优势及品牌效应,客户黏性不断增强,下游客户一般为头部及腰部成套开关设备企业。4、国际市场竞争格局及在海外市场竞争力经过多年发展,我国配电开关控制设备行业已形成相对完整的产业链,在满足国内市场的同时,已经开始布局海外市场。2020年,我国配电及开关控制设备出口交货值达到277.52亿元,2011-2020年年均复合增长率4.19%。从国际区域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市场来看,欧美等发达国家地区电力系统本身发展完善,技术水平领先,对设备的需求量一直处于平稳状态,而非洲、南亚及东南亚等地区的发展中国家由于工业化现代化进程相对较慢,其电力设备生产能力发展滞后,在电力设计、工程施工和检修维护等方面较为空白,电力建设发展多依赖西方发达国家和中国。从国际竞争格局来看,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地区,ABB、西门子、施耐德等电气设备巨头凭借其品牌优势和产品技术先进性水平在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领域占据了绝大多数的市场份额,是高端市场上的主导厂商。而中国本土配电开关制造企业相对来说起步较晚,在高端市场上的竞争力较弱,与国外巨头相比存在一定差距,但产品具有一定的价格优势,且随着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部分产品已经达到或超过了国际同行业水平,在中低端市场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随着我国配电开关及控制设备行业的不断发展、研发的持续投入,行业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进行自主技术创新的企业将会越来越多,将为我国配电开关控制设备行业在国际竞争中赢得更多机会,提升海外市场竞争优势。根据国网能源院的分析报告显示,未来20年内“一带一路”沿线电网投资规模2.58万亿美元,占电力投资的42%。其中南亚电网投资规模最大,为1.11万亿美元。“一带一路”主要覆盖欧亚非拉地区,其中大部分国家的基础设施都比较落后,对电力工程建设具有较大需求,尤其是对中低端产品的需求。“一带一路”建设也为我国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业提供了广阔的海外市场空间。第四章发展规划一、公司发展规划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未来几年内公司的资产规模、业务规模、人员规模、资金运用规模都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随着业务和规模的快速发展,公司的管理水平将面临较大的考验,尤其在公司迅速扩大经营规模后,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将进一步复杂化,在战略规划、组织设计、资源配置、营销策略、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等问题上都将面对新的挑战。另外,公司未来的迅速扩张将对高级管理人才、营销人才、服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提出更高要求,公司需进一步提高管理应对能力,才能保持持续发展,实现业务发展目标。公司将采取多元化的融资方式,来满足各项发展规划的资金需求。在未来融资方面,公司将根据资金、市场的具体情况,择时通过银行贷款、配股、增发和发行可转换债券等方式合理安排制定融资方案,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筹集推动公司发展所需资金。公司将加快对各方面优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同时加大对人才的资金投入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确保公司发展规划和目标的实现。一方面,公司将继续加强员工培训,加快培育一批素质高、业务强的营销人才、服务人才、管理人才;对营销人员进行沟通与营销技巧方面的培训,对管理人员进行现代企业管理方法的教育。另一方面,不断引进外部人才。对于行业管理经验杰出的高端人才,要加大引进力度,保持核心人才的竞争力。其三,逐步建立、完善包括直接物质奖励、职业生涯规划、长期股权激励等多层次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升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对公司的要求规范运作,持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决策和用人机制,充分发挥董事会在重大决策、选择经理人员等方面的作用。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决策程序和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各项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保证财务运作合理、合法、有效。公司将根据客观条件和自身业务的变化,及时调整组织结构和促进公司的机制创新。二、保障措施(一)推动区域产业协同发展积极推进区域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全面打造协同创新共同体,建立健全产业有序转移的需求发现和对接服务机制,探索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措施和创新性政策。积极推进区域创新主体市场化合作,协同实施一批技术创新工程,联合建立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快推动区域协同创新和产业升级转移,合作搭建区域服务业融合创新和展示交易平台,支持企业跨行业、跨区域开展合作。(二)加快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重视人力资源开发,加大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力度,建立科学高效的用人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行业整体创造力与竞争力。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设立人才培养专项基金,加强行业职业技术培训,提高行业的技术应用能力。加强继续教育工作,依托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开展从业人员学历教育、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培训,依托区域重点高等学校开展高端人才培训。充分利用高校、科研院在人才方面的优势,增强行业创新能力。(三)扶持大企业发展,优化产业组织结构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力度,扶持大企业发展,优化产业产品的生产力布局,在结构调整上取得实质性突破;通过整合资源和市场,推动企业重组整合,提高行业集中度和集约化程度,在产业内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推进产业走上质量、效益、优化结构的发展之路。(四)开展宣传教育和检查加大培训力度,开展行业生产和应用的培训。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对行业政策的理解与参与,使行业的生产与应用成为全行业和社会各界的自觉行动。开展行业行动检查,对不执行行业生产和使用有关规定的,要加强舆论监督和通报批评。(五)加快新型产业推广应用鼓励和支持企业、行业协会等机构合作,共同编制新型产业应用技术标准、为新型产业的广泛应用提供支撑。(六)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严格规范市场秩序。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活力。第五章SWOT分析一、优势分析(S)(一)自主研发优势公司在各个细分领域深入研究的同时,通过整合各平台优势,构建全产品系列,并不断进行产品结构升级,顺应行业一体化、集成创新的发展趋势。通过多年积累,公司产品性能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公司多年来坚持技术创新,不断改进和优化产品性能,实现产品结构升级。公司结合国内市场客户的个性化需求,不断升级技术,充分体现了公司的持续创新能力。在不断开发新产品的过程中,公司已有多项产品均为国内领先水平。在注重新产品、新技术研发的同时,公司还十分重视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二)工艺和质量控制优势公司进口大量设备和检测设备,有效提高了精度、生产效率,为产品研发与确保产品质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此外,公司是行业内较早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之一,公司产品根据市场及客户需要通过了产品认证,表明公司产品不仅满足国内高端客户的要求,而且部分产品能够与国际标准接轨,能够跻身于国际市场竞争中。在日常生产中,公司严格按照质量体系管理要求,不断完善产品的研发、生产、检验、客户服务等流程,保证公司产品质量的稳定性。(三)产品种类齐全优势公司不仅能满足客户对标准化产品的需求,而且能根据客户的个性化要求,定制生产规格、型号不同的产品。公司齐全的产品系列,完备的产品结构,能够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对公司来说,实现了对具有多种产品需求客户的资源共享,拓展了销售渠道,增加了客户粘性。公司产品价格与国外同类产品相比有较强性价比优势,在国内市场起到了逐步替代进口产品的作用。(四)营销网络及服务优势根据公司产品服务的特点、客户分布的地域特点,公司营销覆盖了华南、华东、华北及东北等下游客户较为集中的区域,并在欧美、日本、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初步建立经销商网络,及时了解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贴身服务,达到快速响应的效果。公司拥有一支行业经验丰富的销售团队,在各区域配备销售人员,建立从市场调研、产品推广、客户管理、销售管理到客户服务的多维度销售网络体系。公司的服务覆盖产品服务整个生命周期,公司多名销售人员具有研发背景,可引导客户的技术需求并为其提供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及时、深入的专业技术服务与支持。公司与经销商互利共赢,结成了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公司经销网络较为稳定,有利于深耕行业和区域市场,带动经销商共同成长。二、劣势分析(W)(一)资本实力不足公司发展主要依赖于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公司产能建设、研发投入及日常营运资金需求较大,目前的信贷模式难以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制约公司发展。尤其面对国外主要竞争对手的资本实力,以及智能制造产业升级需求,公司需要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提高技术水平、优化产品结构,增强自身的竞争力。(二)产能瓶颈制约公司产品核心技术国内领先,产品质量获得客户高度认可,但未来随着业务规模扩大、产品质量和性能不断提升,订单逐年增加,公司现有产能已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面对未来逐年上升的产品需求量,产能成为制约公司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可能会削弱公司未来在国内外市场的核心竞争力。三、机会分析(O)(一)符合我国相关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近年来,我国为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先后出台了多项发展规划或产业政策支持行业发展。政策的出台鼓励行业开展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的研发,促进行业加快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有利于本行业健康快速发展。(二)项目产品市场前景广阔广阔的终端消费市场及逐步升级的消费需求都将促进行业持续增长。(三)公司具备成熟的生产技术及管理经验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改造和工艺研发,公司已经建立了丰富完整的产品生产线,配备了行业先进的染整设备,形成了门类齐全、品种丰富的工艺,可为客户提供一体化染整综合服务。公司通过自主培养和外部引进等方式,建立了一支团结进取的核心管理团队,形成了稳定高效的核心管理架构。公司管理团队对行业的品牌建设、营销网络管理、人才管理等均有深入的理解,能够及时根据客户需求和市场变化对公司战略和业务进行调整,为公司稳健、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四)建设条件良好本项目主要基于公司现有研发条件与基础,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通过对研发测试环境的提升改造,形成集科研、开发、检测试验、新产品测试于一体的研发中心,项目各项建设条件已落实,工程技术方案切实可行,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全面提高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具备实施的可行性。四、威胁分析(T)(一)技术风险1、技术更新的风险行业属于高新技术产业,对行业新进入者存在着较高的技术壁垒。公司需要自行研制工艺以保证产成品的稳定性。作为新兴行业,其生产技术和产品性能处于快速革新中,随着技术的不断更新换代,如果公司在技术革新和研发成果应用等方面不能与时俱进,将可能被其他具有新产品、新技术的公司赶超,从而影响公司发展前景。2、人才流失的风险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其技术含量较高,产品技术水平和质量控制对企业的发展十分重要。优秀的人才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随着行业竞争格局的变化,国内外同行业企业的人才竞争日趋激烈。若公司未来不能在薪酬待遇、晋升体系、工作环境等方面持续提供有效的激励机制,可能会缺乏对人才的吸引力,同时现有管理团队成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也可能流失,这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3、技术失密的风险公司在核心技术上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保密制度并严格执行,但上述措施仍无法完全避免公司核心技术的失密风险。如果公司相关核心技术的内控和保密机制不能得到有效执行,或因行业中可能的不正当竞争等使得核心技术泄密,则可能导致公司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将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二)经营风险1、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公司的发展受行业整体景气指数影响较大。行业与我国乃至全球的宏观经济走势联系紧密,使得公司面临着一定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近年来,国际宏观经济复苏程度较为有限,且我国宏观经济也正处于由高增长转向平稳增长的过渡时期。未来,若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无法好转,将可能影响到行业的外部需求,从而使得公司面临产品需求、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2、产业政策变化、下游行业波动及客户较为集中的风险行业作为战略新兴产业,受宏观经济状况、产业政策、产业链各环节发展均衡程度、市场需求、其他能源竞争比较优势等因素影响,呈现一定波动性。未来若主要客户因产业政策变化、下游行业波动或自身经营情况变化等原因,减少对公司的采购而公司未能及时增加其他客户销售,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3、原材料价格波动与供应商集中的风险若未来公司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公司产品售价未能作出相应调整以转移成本波动的压力,或公司未能及时把握原料市场行情变化并及时合理安排采购计划,则有可能面临原料采购成本大幅波动从而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形成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虽然该等合作关系能保障公司原料的稳定供应、提升采购效率,但若主要原料供应商未来在产品价格、质量、供应及时性等方面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三)市场竞争风险近年来相关行业发展迅速,行业集中度较高,竞争优势进一步向头部企业集中。业内企业将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竞争焦点也由原来的重规模转向企业的综合实力竞争,包括产品品质、技术研发、市场营销、资金实力、商业模式创新等。如果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日益增强的市场竞争压力,不能充分发挥公司在技术、质量、营销、服务、品牌、运营、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无法持续保持产品的领先地位,无法进一步扩大重点产品以及新研发产品的市场份额,公司将面临较大的同业企业市场竞争风险。(四)内控风险近年来,公司业务不断成长,资产规模持续扩大,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但随着经营规模的迅速增长,特别是未来募集资金到位和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的资产规模及营业收入将进一步上升,从而在公司管理、科研开发、资本运作、市场开拓等方面对管理层提出更高的要求,增加公司管理与运作的难度。倘若公司不能及时提高管理能力以及充实相关高素质人才以适应公司未来成长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将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的影响。(五)财务风险1、毛利率波动及低于同行业的风险公司毛利率的变动主要受产品销售价格变动、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产品结构变化、市场竞争程度、技术升级迭代等因素的影响。若未来行业竞争加剧导致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原材料价格上升,公司未能有效控制产品成本;公司未能及时推出新的技术领先产品有效参与市场竞争等情况发生,公司毛利率将存在波动加剧的风险,公司毛利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状况可能一直持续,将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负面影响。2、应收款项回收或承兑风险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应收款项金额可能上升。如果客户信用管理制度未能有效执行,或者下游客户因经营过程受宏观经济、市场需求、产品质量不理想等因素导致其经营出现困难,将会导致公司应收款项存在无法收回或者无法承兑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收入质量及现金流量造成不利影响。3、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的风险如果未来公司账龄半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坏账实际发生比例超过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将对公司的业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六)法律风险1、知识产权保护风险若公司被竞争对手诉诸知识产权争端,或者公司自身的知识产权被竞争对手侵犯而采取诉讼等法律措施后仍无法对公司的知识产权进行有效保护,将对公司的品牌形象、竞争地位和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2、产品质量、劳动纠纷责任等风险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因产品质量瑕疵、劳动纠纷等其他潜在事由引发诉讼和索赔风险。如果公司遭遇诉讼和索赔事项,可能会对公司的企业形象与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第六章组织架构分析一、人力资源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要求,本期工程项目劳动定员是以所需的基本生产工人为基数,按照生产岗位、劳动定额计算配备相关人员;依照生产工艺、供应保障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在充分利用企业人力资源的基础上,本期工程项目建成投产后招聘人员实行全员聘任合同制;生产车间管理工作人员按一班制配置,操作人员按照“四班三运转”配置定员,每班8小时,根据xx有限责任公司规划,达产年劳动定员535人。表格题目劳动定员一览表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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