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源管理器项目风险管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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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电源管理器项目风险管理某某有限公司前言这份《电源管理器项目风险管理》由某专业咨询机构编辑撰写,全文约24661个字,约25页左右,具有目标聚焦、贴合业务、步骤清晰、术语统一、可执行性强、复用价值高、长期价值兼顾、方案优化等特点,全文从公司基本情况、公司简介、核心人员介绍、项目背景分析、集成电路行业发展趋势、风险管理、什么是人力资本风险、风险经理为什么关心人力资本风险、损失频率的估算、损失幅度的估算、考察风险的角度、不确定的水平与风险、纯粹风险与投机风险、基本风险与特定风险、风险管理的组织、风险管理的程序、美国水灾风险管理的发展历程、国家洪水保险计划的设计、日本企业财产的地震保险制度、日本家庭财产的地震保险制度、巨灾风险保险与再保险、投资方案分析、投资估算的编制说明、建设投资估算、建设期利息、流动资金、项目总投资、资金筹措与投资计划、项目进度计划、项目进度安排、项目实施保障措施等几个方面展开论述,具有较高参考价值,建议详细研读以辅助落地执行。电源管理器项目风险管理目录第一章公司基本情况3一、公司简介3二、核心人员介绍3第二章项目背景分析5一、集成电路行业发展趋势5第三章风险管理8一、什么是人力资本风险8二、风险经理为什么关心人力资本风险8三、损失频率的估算10四、损失幅度的估算13五、考察风险的角度15六、不确定的水平与风险16七、纯粹风险与投机风险20八、基本风险与特定风险23九、风险管理的组织25十、风险管理的程序26十一、美国水灾风险管理的发展历程31十二、国家洪水保险计划的设计39十三、日本企业财产的地震保险制度48十四、日本家庭财产的地震保险制度50十五、巨灾风险保险与再保险54第四章投资方案分析57一、投资估算的编制说明57二、建设投资估算57三、建设期利息59四、流动资金60五、项目总投资62六、资金筹措与投资计划63第五章项目进度计划65一、项目进度安排65二、项目实施保障措施66第一章公司基本情况一、公司简介公司坚持提升企业素质,即“企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结构进一步优化,人员素质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诚信经营水平进一步提高”,培育一批具有工匠精神的高素质企业员工,企业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公司在“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总体原则基础上,坚持优化结构,提质增效。不断促进企业改变粗放型发展模式和管理方式,补齐生态环境保护不足和区域发展不协调的短板,走绿色、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道路,不断优化供给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以提升创新能力为主线,降成本、补短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二、核心人员介绍1、陈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2002年6月至2011年4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03年11月至2011年3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戴xx,中国国籍,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9月至今任xxx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9月至今任xxx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3、龙xx,中国国籍,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2018年9月至今历任公司办公室主任,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4、秦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8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1994年6月至2002年6月任xxx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年6月至2011年4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6年11月至今任xxx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19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5、薛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1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2年11月至今任xxx总经理。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第二章项目背景分析实现地区生产总值xx亿元、增长xx%,一般公共预算收入xx亿元、增长xx%,固定资产投资增长xx%,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xx%,进出口总值增长xx%,主要经济指标增幅继续领跑区域。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城市加速崛起、走在前列的关键之年。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xx%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xx%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xx%左右;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xx%左右和xx%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xx%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xx%左右;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率及主要污染物减排量达到省控目标。一、集成电路行业发展趋势随着5G通信、智能汽车、安防和工业控制等成长型新兴应用领域不断深化发展以及疫情对于人们办公、生活方式的改变,消费者对智能化、集成化、低能耗的需求将不断提升,从而持续催生新的电子产品及功能应用,市场对集成电路行业保持旺盛需求。根据预测,2025年,我国集成电路市场规模将突破2万亿元。其中,集成电路设计市场规模将达到9,660亿元,集成电路制造市场规模将达到6,720亿元,封装测试市场规模将达到4,026亿元。未来,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将主要朝着“小尺寸、新材料、新技术”的方向发展。1、元器件尺寸不断缩小随着当代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以及各种新型材料的研发,我国在集成电路方面的芯片集成度不断提升,主要表现为其特征尺寸不断缩小,同时还能实现多种功能的兼容。尺寸的不断缩小打破了元器件的物理极限,各种新型集成电路技术得到了有效研发和应用,而且正在不断朝着纳米级别方向发展。另外由于集成电路技术及其设计水平的不断提高,使得集成电路的应用范围更广,能够兼容更多的技术,无形之中也提高了整个集成电路的存储量,数据处理能力和传输速率都有一定程度的提升。2、新材料、新结构、新器件不断涌现目前比较常见的集成电路主要是以Si/CMOS为应用研发对象,但随着需求的不断提升,各种新型材料及元器件不断被研发和应用。比如现阶段研发的绝缘体元器件SOI,Ge/Si异质结和应变Si器件及铁电随机存取存储器(FeRAM)等。由于SOI具备无门锁、高速、低耗、抗辐射等比较优异的性能,使其在民用和国防领域都有较广泛的应用,同时也是高性能电路研发的主要应用手段之一。Ge/Si异质结器件因为具备高速传输性,使其在射频领域有着较高的性价比。FeRAM由于其处理速度快、低功耗、非挥发、长寿命、耐辐射等特点使其被广泛应用。3、新的技术和产业增长点不断形成近年来,集成电路的不断发展,和其他行业不断结合并产生紧密的联系,打破了原有保守的产业结构类型,推动了集成电路的多方面发展。新的技术层出不穷,不断为行业注入新的活力。第三章风险管理一、什么是人力资本风险企业的生产性资源包括实物资产和人力资源。所谓人力资本风险是指由于个人的死亡、受伤、生病、年老或其他原因的失业而造成的损失的不确定性。直接来说,这种风险完全是员工个人和家属面临的,如员工因病去世或员工年老退休,他损失的是不能再像在职时那样有那么高的收入了,这种损失和企业并没有直接的关系。那么,企业为什么要将人力资本风险纳入到企业风险管理的范围内呢?另一个问题是,即使企业因为各种原因希望帮助雇员分担一部分风险,为什么不把钱直接给雇员,而要选择诸如企业年金之类的福利计划?二、风险经理为什么关心人力资本风险1.提高生产率从企业自身来讲,关心人力资本风险的最主要出发点是自身的利益。员工对自己所面临的这些风险势必感到忧虑,如果能够帮助他们在一定程度上解除这种后顾之忧,雇员就会把更大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加之像退休计划这样的福利将最终的收益和工作绩效挂钩,更有利于促进生产率的提高。此外,雇员会对福利好的企业更加忠实,这有助于减少员工的流动性。2.为雇员减少纳税既然企业为雇员考虑人力资本风险是有利可图的,那么为什么不把钱直接给雇员,而要费心地去安排一些福利计划^呢?其中一个原因就是,福利计划可以帮助雇员减少纳税,这无形中增加了福利计划的吸引力。我们来比较一个有税收优惠的计划和一个没有税收优惠的做法之间的区别。3.团体保险节约成本在有些方面,由企业出面处理一些问题比由员工个人出面具有非常明显的优势。例如在医疗卫生保健服务行业,绝大多数个人消费者对医疗保险公司和医疗保健机构的讨价还价能力非常有限,而且员工个人也不可能对自己或家属所接受的医疗保健服务的质量进行监督。但大企业在与医疗保健机构的谈判中就很有实力了,而且企业的风险经理也有能力对这些医疗服务的质量进行有效的监督。大企业在同保险公司进行谈判时具有同样的优势,可以得到有利的人寿保险价格。由企业集体购买低价的人寿保险符合雇主和员工的共同利益。4.法律法规的限制有的时候,法律规定,企业必须为雇员提供最低标准的雇员福利。5.其他原因除了上述原因之外,还有其他一些原因使得企业对雇员的风险进行管理。(1)企业的责任感有的企业觉得自己对员工的生老病死负有一定责任,认为自己应该为雇员提供良好的福利。(2)公共关系企业可能会认为,公众和同行业的竞争者都在关心他是否给员工提供了很好的福利,如果自己能够在这方面为人所称道,会很有价值。三、损失频率的估算1.死亡死亡的频率即处于各年龄段的人的死亡频率。从寿险业的生命表中,可以得到有关死亡概率的信息。2.健康状况恶化健康状况恶化是一个非常笼统的说法,很难用某一个指标来描述健康状况恶化,只能从某一个角度侧面来看。(1)致残率致残率可以反映比较严重的健康状况恶化,具体地,活动受限天数、卧床天数及误工天数都不同程度地反映致残率。(2)同医疗保健机构的接触除了比较严重的情况之外,健康状况恶化还包括偶感风寒这类的不适,这可以用看医生的频率来反映。3.年老和退休年老和退休是每个人都会面临的问题,这意味着收入减少,而医疗费用、护理费用可能会增加,而且这个数量非常不确定。虽然每个人都可以在工作时进行储蓄,但储蓄既不是没有代价的,也不是无意识地进行的,而且需要的资金可能很大,能否有其他更好的办法替代储蓄,就成了每个员工都关心的问题。如果将年老和退休看做一种风险的话,这一风险是近年来变化较大、影响也较大的一个问题。这一变化不仅指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平均余寿增加,更为重要的,是人口老龄化。目前,世界上60岁以上人口的年增长率为1.9%,比总人口增长率高60%。据联合国预测,到2040年全球超过60岁的人口从目前的10%将升至21%。1950年,由12个15岁至64岁的人供养一个老年人,而现在世界的平均水平为9:1。据联合国人口司估计,到21世纪中期,该比例将下降至4:1,届时,老龄人口将首次超过儿童人口。1999年,中国也进入了老龄社会,是较早进入老龄社会的发展中国家之一。随着老龄化的到来,中国的人口结构将会从金字塔形变成檄榄形。4.失业这里的失业指的是非自愿失业,它不是由健康状况恶化引起的,也不是由死亡和年老引起的,而是由经济原因引起的。失业是另一个威胁个人收入能力的重要因素。很多企业都会通过政府强制的失业保险为员工提供失业方面的保障;国外也有一些企业为员工提供了间接的保险项目,常常是在员工离开公司时一次性支付失业补偿和在员工的薪水中连续支付一定金额的补偿金。失业还有一个重要特征,即每个人所经历的失业的本质不尽相同,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类型:(1)摩擦性失业摩擦性失业是指工人在更换工种期间经历的失业。(2)周期性失业周期性失业是指由于商业周期或经济周期的交互更替以及劳动力需求的季节性变化而引起的失业。(3)结构性失业结构性失业是指工人因为其技术不符合劳动力市场的需要而造成的失业。风险经理必须清楚地了解企业员工所面临的失业,因为每种失业引起的问题都各不相同,降低这些失业的概率的措施也各不相同。四、损失幅度的估算人力资本风险的损失主要来源于收入的减少和费用(主要是医疗费用)的增多。但精确估计这种损失非常困难,因为我们无法准确预计如果继续工作,我们的收入会是多少。所以人力资本风险的损失幅度都是一个近似的估计。1.生命价值生命价值法是从收入的角度来评价雇员的损失。当雇员死亡或永久性残疾时,其损失主要是收入损失,并且是永久性的,与时间长短呈正相关。这样就可以通过计算雇员在继续工作的情况下所得到的收入来估计员工或其家属所遭受的损失,即计算每年的税后收入减去员工自身消费后所剩金额的现值总和,这就是生命价值。具体计算步骤为:(1)预测雇员在退休前每年能得到的税后收入;(2)如果损失原因是死亡,就要减去用来支付雇员自身消费的那部分收入;(3)把每年的收入贴现后相加。生命价值是一个近似的估计值,之所以这样说,原因有以下几点:(1)收入的估计是近似的雇员的年收入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它受到雇员职业生涯发展的影响,同时还受总体工资水平的影响,但在计算生命价值时,必须事先预计出年收入,这个预计值和实际值之间就可能存在差异。(2)消费的估计是近似的员工自身的消费也是近似估计值,实际中可能会发生变化。(3)利率的估计是近似的在贴现中所用的利率也是一个平均近似值。(4)收入流与消费流发生的时间是近似的2.需求需求法是从支出的角度来评价损失。它是指雇员家属为保持当前的生活水平所需支出的现值。用需求法来估计损失,不需要考虑雇员的收入以及家属能使用的部分所占的比例,只需考虑家属的正常支出,以及这种正常支出如何受员工死亡的影响。需求法在计算时考虑到了家庭收入的补偿因素,如社会保障计划中为死者家属提供的福利,其具体的计算步骤和生命价值法类似。比较而言,从理论上来说,生命价值法是一种更为正确的方法,因为它主要考虑潜在的损失,而非不同家庭的消费水平和消费偏好。但在实际中,人们更喜欢用需求法,因为需求法更简洁明了,并且能直接描述雇员家庭的经济福利。3.医疗保健费用当雇员遭受生病、部分残疾等伤害时,主要的损失就是医疗保健费用。但医疗保健费用的估计非常复杂,因为疾病和损伤的医疗费用水平取决于使用的医疗服务,因此,我们不能像衡量收入损失一样来简单地对医疗费用进行经济估算。4.额外支出额外支出是指如果某件事故没有发生就不会发生的开支。如雇员去世,家属需要安排的葬礼的费用、遗嘱检查费、遗产税等就属于额外支出。五、考察风险的角度风险可以从三个角度来考察。首先,风险与人们活动的目标有关。人们从事某项活动,总是在事先有一个预期的目标,希望达到某种目的。如果人们对于这一目标的实现没有十分的把握,存在偏离目标的可能,那么,人们就会认为该项活动有风险。其次,风险同行动方案的选择有关。对于一项活动,总是有多种行动方案可供选择,应该采取哪种方案才能不受或少受损失?如果这项活动既可能造成损失,也可能带来收益,那么哪种方案才能既减少损失,又保证收益?不同的行动方案,风险是不同的。最后,风险与世界的未来变化有关。当客观环境或者人们的思想发生变化时,活动的结果也会发生变化。如果世界永恒不变,人们也不会有风险的概念。六、不确定的水平与风险风险总是用在这样的一些场合,即未来将要发生的结果是不确定的。我们在解释风,险时,很多时候会用到不确定这个词。但不确定并不等同于风险。为了满足风险测度的需要,有必要将不确定与风险加以区分。不确定与确定是特定时间下的概念。在《韦伯斯特新词典》中,“确定”的一个解释是“一种没有怀疑的状态”,而确定的反义词“不确定”也就成为“怀疑自己对当前行为所造成的将来结果的预测能力”。因此,不确定这一术语,描述的是一种心理状态,它是存在于客观事物与人们的认识之间的一种差距,反映了人们由于难以预测未来活动和事件的后果而产生的怀疑态度。有的时候,一项活动虽然有多种可能的结果,人们由于无法掌握活动的全部信息,因此事先不能确切预知最终会产生哪一种结果,但可以知道每一种结果出现的概率。另外一些时候,人们可能连这些概率都不能估计出来,甚至未来会出现哪些结果都不可知。这些都是不确定的情况。一项活动的结果的不确定程度,一方面和这项活动本身的性质有关,另一方面,也是很主要的一个方面,是和人们对这项活动的认知有关的。在不确定的这三个水平中,第1级是不确定的最低水平,这一层次的不确定只是指不能确定究竟哪一种结果会发生,但未来有哪些结果以及每种结果发生的概率是确定的,所以通常也被称为“客观不确定”。客观不确定是自然界本身所具有的、一种统计意义上的不确定,是由大量的历史经历或试验所揭示出的一种性质,它是指那些有明确的定义,但不一定出现的事件中所包含的不确定性。例如投币试验就是一个典型的客观不确定的例子。我们无法确定未来一次投币的结果是正面还是反面,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即其正反面出现的概率皆为0.5。由此可知,客观不确定不是由于人们对事件不了解,而是由于事件结果所固有的狭义的不唯一所造成的,即虽然结果是正还是反不能唯一确定,但结果的概率分布唯一确定。概率论是处理客观不确定的主要工具。第2级不确定的程度更高一些,对于这一级的活动,虽然知道未来会有哪些结果,但事先既不知道未来哪种结果会发生,也不清楚每种结果发生的概率,即这是一种广义的结果不唯一。这种不确定是由于我们对系统的动态发展机制缺乏深刻的认识。这一类活动要么是发生的可能性很小,目前还没有足够的数据和信息判断各种结果出现的概率,例如核事故;要么是影响最终结果的因素很多,事先无法判断,例如一个司机在行驶的过程中可能遭遇车祸,他可以判断车祸造成的结果,但一般情况下很难准确估计卷入到一场车祸中的可能性以及不同损失程度的可能性,除非事先能够掌握车辆行驶的地形、行驶的时间、路况、司机以及其他驾驶员的行驶习惯、车辆的性能、保养程度和维修费用等信息。由于在这一级中,结果发生的概率的不确定主要是由于人们没有足够的信息来进行判断,进而带有一定主观猜测的成分,因此也称为“主观不确定”。第3级的不确定程度最高,早期的太空探险等活动都属于这种类型。理论上来说,随着历史资料与信息的逐渐增多,高级别的不确定可以转化为低级别,的不确定。不确定是存在于客观事物与人们的认识之间的一种差距,有关活动的信息掌握得越充分,人们对此活动的认识越充分,不确定的程度就越小。例如随着时间的推移,如果得到了足够的核事故数据,就可以判断除去人为破坏或疏忽因素之外的核事故的发生概率。风险中的不确定指的是第1级和第2级的不确定,而第3级的不确定严格来说已不是风险管理的范畴。但在实践中,人们有时也会将第3级不确定事件的结果划分为几类,从而将其简化为第2级的不确定事件加以处理。例如,多种形式的责任风险属于第3级的不确定,暴露于责任风险的结果取决于法律环境的进一步完善,法律环境包括决定个体或组织是否承担责任和承担多少责任的法律条款。然而保险商一般会对他们承担的责任数量进行限制,至少确定为两个结果(最小和最大的损失),这些限制就使得保险商所面临的不确定由第3级降到了第2级。风险的不确定主要来源于以下几方面:(1)与客观过程本身的不确定有关的客观的不确定;(2)由于所选择的为了准确反映系统真实物理行为的模拟模型只是原型的一个,造成了模型的不确定;(3)不能精确量化模型输入参数而导致的参数的不确定;(4)数据的不确定,包括测量误差、数据的不一致性和不均匀性,数据处理和转换误差,由于时间和空间限制数据样本缺乏足够的代表性等。这些不确定的来源分别涉及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和风险管理措施的选择,它们贯穿了风险管理的始终。七、纯粹风险与投机风险按照风险所导致的后果不同,可以将风险分为纯粹风险与投机风险。1.纯粹风险纯粹风险是指只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机会的风险。纯粹风险导致的后果只有两种:或者损失,或者无损失,没有获利的可能性。火灾、疾病、死亡等都是纯粹风险。又如,一个人买了一辆汽车,他立即就会面临一些风险,如汽车碰撞、丢失等。对这个车主来说,结果只可能有两种:或者发生损失,或者没有损失,因此,他面临的这些风险都属于纯粹风险。2.投机风险投机风险是指那些既存在损失可能性,也存在获利可能性的风险,它所导致的结果有三种可能:损失、无损失也无获利、获利。股票是说明投机风险的一个很好的例子。人们购买股票以后,必然面临三种可能的结果:股票的价格下跌,持股人遭受损失2;股票价格不变,持股人无损失但也不获利;股票价格上涨,持股人获利。又如生产商所面临的其生产所用原材料的价格风险,当原材料市场价格上涨时,生产商的生产成本增大,这是一种损失;而当原材料市场价格下跌时,生产商的生产成本减小,则其盈利就会增大;而当原材料市场价格不变时,生产商无损失也无获利。3.二者在风险管理方面的比较对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做出区分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二者在很多方面都有所不同,这就使得适用的风险管理措施也有所区别。首先,如果要控制风险②,则很多纯粹风险可以通过采取一定的措施来影响产生这些风险的原因,从而达到降低风险的目的。例如,一个工厂面临火灾风险,它可以采取安装烟火报警器、自动喷淋系统、防火卷帘等设备以及加强职工防火灭火培训等措施降低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及损失幅度。而大多数投机风险则不具备这样的性质。例如一个公司面临汇率风险,对于造成汇率波动的经济因素,一个公司是根本无法控制的。面对这类投机风险,风险承受体(即承担风险的组织或个人)可以从提高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或回避风险等角度来降低风险。其次,如果要想在损失发生后获得补偿^①,则大多数纯粹风险都可以选择保险来管理。2这些可以通过保险来转移的风险称为可保风险,它们的损失概率和损失幅度能够比较容易地用大数定律估算出,大数定律是保险公司预估损失以及厘定费率时的一个重要的理论基础。另外,某个被保险人发生损失时,其他的被保险人不会同时都遭受这种损失,这样就可以通过商业保险公司的保险来进行损失的分摊。而绝大多数投机风险事故的发生变化无常,很难应用大数定律预测未来损失②,当某个市场因素,如利率发生变动时,可能有一大批企业会受到负面影响,这些都不符合传统保险运作原理的要求,不是传统保险业务经营的对象,这就必须要寻找其他的应付措施。如价格风险就通常使用金融衍生合约②来管理,由于价格风险在给一些风险承担者带来损失的同时,可能使另一些风险承担者获益,因此和保险的损失分摊不同,金融衍生合约的原理是将可能遭受损失一方的损失风险转移给可能获取收益的一方。最后,从损失的角度来说,纯粹风险所造成的损失与投机风险不同,它是社会财富和人身的净损失。如2008年中国汉川大地震造成超过8451亿元的直接经济损失,又如2011年日本“3•11”震灾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6.9万亿日元,是1995年阪神大地震的损失的1.8倍。除了这些直接损失以外,纯粹风险还会造成大量的间接损失,如税收减少、社会福利费减少、价格波动、人们实际生活水平降低等。而投机风险发生后,一部分人遭受了损失,另一部分人却可能从中获利。实际上风险事故并没有改变社会财富的总量,没有产生净损失,只是将社会财富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上进行了重新分配。因此,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来说,对一些纯粹风险采取损失控制的做法比进行风险融资要积极。例如水灾风险,即便是有了成熟的水灾保险,如果只是保险,没有一系列相应的损失控制的做法,对于风险承担者个体来说水灾风险可能就降低了,但整个地区甚至国家的水灾风险并没有降低。这里值得一提的是,美国的“国家洪水保险计划”之所以比较成功,就是因为它将保险和损失控制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达到了降低全社会水灾总损失的目的。八、基本风险与特定风险按照风险的起源以及影响范围不同,风险可以分为基本风险与特定风险。1.基本风险基本风险是由非个人的,或至少是个人往往不能阻止的因素所引起的、损失通常波及很大范围的风险。这种风险事故一旦发生,任何特定的社会个体都很难在较短的时间内阻止其蔓延。例如与社会、政治有关的战争、失业、罢工等,以及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都属于基本风险。基本风险不仅仅影响一个群体或一个团体,而且影响到很大的一组人群,甚至整个人类社会。由于基本风险主要不在个人的控制之下,又由于在大多数情况下它们并不是由某个特定个人的过错所造成的,个人也无法有效分散这些风险,因此,应当由社会而不是个人来应付它们,这就产生了社会保险。例如在美国,洪水风险就是由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制定出一系列措施进行风险管理。此外,社会保险所覆盖的风险也包括那些私营保险市场不能提供充分保障的风险,它被视作是对市场失灵的一种补救,同时也表现出社会对于促进公平以及保护弱势人群利益的愿望。例如,失业风险一般就不由商业保险公司进行保险,而是由社会保险计划负责,又如伤残、健康、退休等保障也是由社会保险来负担。2.特定风险特定风险是指由特定的社会个体所引起的,通常是由某些个人或者某些家庭来承担损失的风险。例如,由于火灾、爆炸、盗窃等所引起的财产损失的风险,对他人财产损失和身体伤害所负法律责任的风险等,都属于特定风险。特定风险通常被认为是由个人引起的,在个人的责任范围内,因此,它们的管理也主要由个人来完成,如通过保险、损失防范和其他工具来应付这一类风险。基本风险和特定风险的界定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它随着时代和观念的不同而不同。如失业在过去被认为是特定风险,是由于个人懒惰或无能的缘故造成的,而现在则认为失业主要是整个经济结构方面的问题造成的,属于基本风险。九、风险管理的组织不同的公司中,由什么部门负责风险管理以及风险管理人员的责任,可能是不同的,这取决于高层管理者对风险管理的认识及需求。风险管理部通常设有战略组和监控组。战略组的职责是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风险管理制度、风险度量模型和标准等,及时修订有关办法或调整风险管理策略,并且指导业务人员的日常风险管理工作。监控组的职能是贯彻风险管理战略,具体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根据战略组制定的风险度量模型进行风险的衡量、评估,持续检测风险的动态变化,并及时、全面地向战略组汇报风险状况;第二,监督业务部门的操作流程,促使各部门严格遵循风险管理程序;第三,审核和评价各业务部门实施的风险管理措施,评估各业务部门的风险管理业绩。虽然风险管理主要是由风险管理部来完成的,但由于产生损失的原因多种多样,因此理论上来说,风险管理的整个过程不可能由风险管理部独立完成,而是和公司的其他主要部门一起完成的,包括人力资源部、生产操作部门、市场营销部门以及财务部门等。风险经理也很可能介入一个公司很多方面的活动,例如为雇员建立养老基金和医疗保险,调查影响收购兼并和公司收益的风险因素,购买保险以转移一些类型的风险。十、风险管理的程序无论是个人、企业还是政府机构,风险管理的程序都是大致相同的,这一过程可以分为如下五个步骤。1.制订风险管理计划制订合理的风险管理计划是风险管理的第一步。它主要包括:(1)明确风险管理的目标风险管理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预先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因此,组织在一开始就要权衡风险与收益,表明对风险的态度。(2)确定风险管理人员的责任以及与其他部门的合作关系在实践中,风险管理计划常通过风险管理策略书来表达。从上面这两张表可以看出,企业和政府在某些风险管理策略方面有共同之处,但目标就有非常显著的差异了。通用压榨机公司是一家公众持股的公司,其经营目标是股东财富最大化,而明尼苏达州州政府的目标就比较难概括,包括提供社会安全和基础设施、管理商业活动、保护个人合法权利、执行法律等。2.风险识别风险识别就是识别出公司所面临风险的类别、形成原因及其影响。这一过程的重点,包括:(1)将公司人员和资产的构成与分布进行全面总结和归类风险识别的方法有很多,但首先都要了解公司的人员和资产的情况,这有助于全面地掌握风险。(2)对人和物所面临的风险进行识别与判断这一步是风险识别的核心,实践中可以按照业务流程的顺序进行分析,也可以按照风险承受对象逐一排查,我们将在第五章介绍一些不同的风险识别方法。(3)分析损失原因(4)对后果与损失形态进行归类与分析得出“可能面临风险”这样的结论并不意味着风险识别工作就完成了,接下来还要分析风险的影响,是人员损失、财务损失、营业费用损失还是责任损失。当然,在实践中,这一步经常是和上面一步结合在一起的。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基础。有未来就有风险,而且未来的风险不仅有过去曾经面临的这些类型,还可能会面临新的风险,因此,风险识别是一项制度性、系统性的持续工作,它是风险管理成功的关键。3.风险分析与评价风险评估是指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估算损失发生的概率和损失幅度,并依据个人的风险态度和风险承受能力,对风险的相对重要性以及缓急程度进行分析。风险评估既有定性分析的内容,也有定量的分析,它需要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如风险估算中概率统计的应用。风险估算是一项极其复杂和困难的工作,尤其是对于那些发生概率低且损失巨大的风险,如核风险,由于缺乏足够的历史数据,很难应用传统的统计方法进行评估,必须探索新的途径。得到风险估算的结果以后,公司还要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对风险给出一个主观的认识。对同样一个风险,不同的承担者对它的感知可能是不同的。4.风险管理措施的选择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本着增加股东企业价值的目的,公司要设计并选择恰当的风险管理措施。(1)控制型风险管理措施控制型措施通过避免、消除和减少意外事故发生的机会以及控制损失幅度来减少期望损失成本。主要的控制型风险管理措施包括风险规避、损失控制和控制型风险转移。(2)融资型风险管理措施融资型措施的着眼点在于获得损失一旦发生后用于弥补损失的资金,其核心在于将消除和减少风险的成本分摊在一定时期内,以避免因随机的巨大损失发生而引起财务上的波动。其中,风险自留是将风险的影响在公司内部的财务上分摊,而保险、套期保值和其他合约化风险转移手段更多的是将风险转移给他方。(3)内部风险抑制控制型措施和融资型措施都是从降低期望损失的角度来改变风险的,而内部风险抑制的作用在于降低未来结果的变动,即降低方差,这使得风险管理者对未来的判断更有把握。在实践中,通常将各种风险管理措施进行一定的优化组合,使得在成本最小的情况下达到最佳的风险管理效果。我们将在后面的章节中详细讨论这些措施的选择标准。5.措施的实施与效果评价在执行风险管理决策的过程中,风险管理人员一般对风险管理措施有执行权限,而对管理方面只有参谋权限。例如,当需要投保时,风险管理人员可以选择保险人,设定适当的保险责任限额和免赔额,并就投保事项与保险人商谈。又如,如果决定对所面临的火灾风险选择损失控制的措施,则风险管理人员就要确定是安装自动喷淋装置,还是安装烟雾报警器,但对于这些装置,风险管理人员就不能直接命令工人在什么时候安装和怎样安装,这是其他部门经理的执行权限。措施实施后并不等于风险管理就告一段落,还必须对其实施的效果进行评价。评价的目的主要有两个:一是考察是否达到预先设定的标准,二是适应新的变化。首先,预先设定的标准包括行动标准和结果标准。行动标准是指围绕风险管理所开展的一些活动的标准,如每个月召开一次汇报会,每年检查一次消防系统等;结果标准是指所要达到的风险程度,如员工受伤的机会由5%降到2%。对预定标准进行考察的原因包括:有时先前所做的风险管理决策是错误的,一些措施在执行中可能存在很大的困难等。其次,当前最佳的风险管理决策,并不见得以后也是最佳,原因主要有:首先,风险是不断变化的,人们对风险的认识水平具有一定的阶段性;其次,风险管理技术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中;最后,服务于企业经营目标的风险管理目标可能会随着整体目标阶段性的变化和调整而发生变化。因此,要对风险识别、风险评估以及风险管理措施的适用性和收益性进行定期检查,及时了解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绩效,发现执行中的困难及新的风险,进而调整既定的决策以适应新环境,是相当重要而且必要的。也就是说,整个风险管理工作并不是直线型的,而是上述步骤周而复始的循环。十一、美国水灾风险管理的发展历程美国国土总面积的7%受到洪水威胁,1/6的城市处在百年一遇的洪泛平原内,两万个社区易受水灾。从生命财产损失以及发生频率来看,洪水是美国最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在水灾损失的驱动下,美国的水灾管理政策经历了以工程性措施为主到工程性措施与非工程性措施并重的演变,人们逐渐认识到,对水灾的风险管理只有建立在人与自然系统全面协调的基础上,才能最终确保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美国的水灾风险管理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1.1928年以前:“堤防万能”美国的密西西比河下游是最早开始建设防洪工程的地区之一,早期的防洪堤坝是由居民自己兴建的,政府不仅不参与,还出台相应的法规要求居民建坝。1794年,美国陆军工程兵团开始负责美国境内港湾、河流的航运通道。最初的工作主要是绘制水运航线图以及设立灯塔标志,1825年开始进行河流航运治理,开凿渠道。但洪水频繁冲毁两岸堤防,尤其是1849年和1850年密西西比河下游发生了大洪水,这引起了美国国会和联邦政府的高度重视,授权美国陆军工程兵团进行勘查。1961年,在勘查结果上形成的一份报告提交国会,这份报告成为此后65年间密西西比河水利发展的基石。报告极力要求在密西西比河两岸,根据最大洪水流量设计并大规模修建相应高度的坚固堤坝,这样才能既改善航运,又兼顾防洪,把1858年型的洪水“遏制”在河道内。报告还旗帜鲜明地反对以水库蓄洪、裁弯取直和使用滞洪区作为防洪手段。这就是著名的“堤防万能”政策。由于“堤防万能”的观点容易被广泛接受,因此它很快成为美国当时大江大河防洪的主要政策。到了20世纪初,密西西比河两岸已经建成了完善的堤防体系,从伊利诺伊一直延续到密西西比三角洲,而且由于过分坚持“堤防万能”,此时密西西比河上游尚无以防洪为目的的水库。直到1913年俄亥俄州迈阿密河流域发生了灾害性大洪水之后,美国才开始在河流上游大规模蓄水。这是美国国会第一次把防洪放在与航运同样的政治地位上。1917年,国会认识到防洪应独立于航运,由此颁布了防洪法,授权联邦参与防洪建设,并于当年和1923年分别拨款4500万美元和6000万美元用于建造和加固大坝。1927年,密西西比河下游发生大洪水,80—160千米的大坝被冲毁,70万人无家可归,经济损失超过236亿美元,成为美国最严重的水灾之一。这次灾害使人们认识到,大堤不可能高到足以防御任何水文记录的洪水,也不可能坚固到可抵御任何漫堤或水力冲刷,那么仅靠堤防来阻止洪水的措施必定会失败。1928年,国会修订了防洪法,结束了“堤防万能”政策。2.1928--1956年:综合性工程措施“堤防万能”的失败使人们意识到,应该构建综合的工程性防洪体系,如修建水库,使之预留库容蓄滞洪水,以减轻河道堤防的压力,还应该开辟行洪区和分洪区以缓解其他,重点地区的防洪压力。于是,1928年之后,一个由水库、行洪区、分洪区与堤防协调防洪的计划开始实施。此时正值美国经济大萧条,为刺激经济,政府实施的新政掀起了大规模的水利建设高潮,如1933年成立的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局在成立后的20年内就,在田纳西河谷上陆续新建了20座水库,形成了水库调度系统。1936年,美国新颁布了防洪法,继续支持堤防之外的辅助保护措施、土壤保持和水域保护措施,对防洪工程的财政支持力度也进一步加大。1935年和1936年发生的大洪水使国会深刻认识到,洪水威胁着国家的繁荣和稳定,这促使1936年新颁布了防洪法,继续支持堤防之外的辅助保护措施、土壤保持和水域保护措施,对防洪工程的财政支持力度也进一步加大。新的防洪法要求,降低洪水重现频率,减少灾害人员死亡,同时把陆军工程兵团负责的防洪区域从密西西比河流域扩展到全国。联邦通过陆军工程兵团承担上游具有防洪作用的水库与大坝的建设资金,而提防维护仍由地方政府负责。在1928年以前,美国政府认为防洪主要是地方政府的责任,此后开始将“控制”洪水作为国家政策问题,联邦政府承担领导责任。3.1956—1993年:国家洪水保险计划与其他非工程性措施(1)《联邦洪水保险法》随着灾害频频发生,人们再一次对现有政策提出了质疑。尽管几十年来,政府投入了大量资金用于防洪工程的兴建,但水灾损失依然不断增长,政府救灾费用的负担越来越重。美国人认为,其原因在于洪泛区土地不合理的开发与利用。洪泛区地价低廉,防洪工程的兴建更是大大激发了投资者的开发热情,使得洪泛区内经济发展迅速,水灾损失节节攀升。因此,单纯的工程性措施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水灾的风险管理应该从工程性措施和非工程性措施的有机结合人手。而在此之前,美国的保险业经历了一个迅速发展的阶段,以营利为目的的私营保险,公司为了吸引更多的保费,将水灾风险积极列入保险保障的范围。起先,洪泛区中参加保险的居民较少,水灾损失的赔付对保险公司并不构成负担,收少赔多的实例正好作为保险公司广告宣传的样板。但随着保户覆盖率的增加,水灾发生后的赔付逐渐增多,一些保险公司因此遭受了灾难性的损失。此时,保险业认识到洪水保险与一般事故损失的保险有完全不同的特点,于是将洪水列入保障范围之外,至多只受理汽车和活动房屋的水灾保险。所以,单纯的以商业保险为核心的非工程性措施对于水灾风险的降低来说也没有很好的效果。为此,1956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联邦洪水保险法》,创设了联邦洪水保险制度。国会希望通过对洪泛区征收洪水保险费,一方面可以部分抵消地价低廉的诱惑,另一方面减轻政府救灾补助的财政负担。但当时洪水保险业务仍由私营保险公司承担,国会虽然意识到民间保险业应得到联邦政府的支持,若政府不予资助,一场大的洪水甚至可以导致数家保险公司破产,但是,由于保险行业意见分歧和对保险措施有效性的怀疑,保险基金一直未获批准。(2)《国家洪水保险计划》1964年阿拉斯加地震和1965年百斯特台风使得联邦救灾费用增加了4.5倍,这促使美国颁布了1968年的《联邦洪水保险法》,又于次年制定了《国家洪水保险计划》,建立了国家洪水保险基金。国家下决心将洪水保险作为推动洪泛区管理的重要经济手段,以抑制洪灾损失急剧上升趋势。国家洪水保险计划由联邦保险管理局负责管理。FIA与国家洪水保险者协会建立了合作关系,该协会是120多家私营保险公司的联合体。洪水保险就由私营保险公司直接承保,并由其在保费收入的范围内先行赔付。当这方面的赔款和费用支出超过保费收入时,联邦政府再对二者的差额给予补助。联邦补贴率大约占实际保险费的10%。但1968年的洪水保险法实施之后并没有立即得到积极响应,虽然1969年国会对原法规做了一些修改,制订了洪水保险应急计划,但由于自愿性等问题,直到1973年5月,仍然有85%的面临洪水风险的社区没有参加。1973年12月,国会通过了《洪水灾害防御法》,强制推行洪水灾害保险,要求所有受洪水威胁的社区无条件参加保险,否则在享受联邦的灾害救济和援助方面就有所限制。1977年年底,由于对洪水保险中权益的争论到了无法协调的地步,FIA解除了与国家洪水保险协会的合作关系,而于1979年转归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统一领导。1979年年底,共有16732个社团购买了180万份保险。这一年,国家洪水保险计划支付66175个申请者4.275亿美元,总统灾害基金以不同形式提供了2.295亿美元的救济资金,联邦小企业管理局和农民家庭管理局向灾区发放的救灾贷款达18亿美元,洪水保险计划投入的救灾经费约占总投入的1/6。1981年开始,FIA推行了新的管理模式,充分利用了私营保险公司的业务网络。从1985年起,NFIP实现了自负盈亏,不需再用纳税人的钱来补贴赔偿和运营费用。(3)洪水预警及现代技术的应用除了保险以外,洪水预警也是美国防洪减灾非工程措施的核心内容之一。预测洪水并及时发出预警对于防洪减灾意义重大,美国的做法是:把全国划分为13个流域,每个流域均建立了洪水预警系统,每天进行一次洪水预报(可实时预报),最长的洪水预报是3个月。短期预报由国家海洋与大气管理局向社会发布,中长期预报一般不向社会发布,仅限于联邦政府内部使用。在全美两万多个洪水多发区域中,其中3000个在国家海洋与大气管理局的预报范围内,1000个由当地的洪水预警系统预报,其余由县一级系统预报。此外,美国还利用先进的专业技术和现代信息技术,对洪水可能造成的灾害进行及时、准确的预测,发布警示信息,并逐步建立以地理信息系统、遥感系统、全球卫星定位系统为核心的“3S”洪水预警系统。4.1993年至今:洪泛平原管理统一规划1993年,美国中西部发生了特大水灾,共有9个州的525个县被列为灾区,洪水淹没土地210万公顷,淹没或倒塌房屋近10万幢,造成的经济损失估计在120亿—160亿美元。这次特大洪水使得美国对水灾政策重新进行思考。总统特许成立了一个洪水泛滥区域管理审查委员会,专门调查洪水状况及其成因,评估人类在改造环境中的作用,确定未来降低水灾损失应当采取的办法。1994年,国会颁布了《国家洪水保险改革法案》,该法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大幅度提高水灾保险的保险金额,使投保人得到充分的保险保障;(2)将水灾保险生效前的等待期从5天延长到30天,以减少投保人潜在的逆选择倾向;(3)增加投保人的选择扩展权,以便帮助他们按照洪泛区的管理要求来重建遭受水灾损坏的房屋和营业场所。1995年3月,克林顿政府向国会提交了《1994年国家洪泛平原管理统一规划》,报告从减轻人类的脆弱性和保护洪泛区功能等角度提出了洪泛区管理的新战略。1993年的大洪水是美国水灾风险管理历史上的一个转折点,它改变了官方对水灾的观念,促使美国走上一条从流域范围着手,重视多部门协作,追求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协调平衡的道路—一实行更全面、更协调的措施保护,并管理人与自然系统,以确保长期的经济运行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十二、国家洪水保险计划的设计美国是世界上最早提出并实践将洪水保险作为国家推动洪泛区管理的重要手段,以抑制水灾损失急剧上升趋势的国家,也是率先以立法形式将洪水保险列为水灾风险管理系统中的重要一环,制订并坚持实施全国性洪水保险计划的国家。美国洪水保险体制的发展,走过了一条艰难甚至是非常曲折的道路,最终形成了由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管理的国家洪水保险计划与私营保险公司相互补充的发展模式。它的最大特点是政府制定土地使用规定和建筑标准,在降低洪泛区建筑物风险的同时提供保险。这种将安全和赔偿有机结合起来的做法,成为有效降低全社会洪水风险损失的典范。1.运作模式国家洪水保险计划由联邦政府管理和运作,是一种政府行为,私营保险公司的参与仅仅是为政府具体操作。1981年,FIA开始谋求重新发挥私营保险公司在NFIP中的作用。经过与几家大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业协会代表的艰苦谈判,提出了一个“以你自己的名义”的计划。私营保险公司仅以自己的名义为NFIP出售洪水保险,并在洪灾发生时及时办理有关赔偿手续和垫付赔偿资金,但售出的保单将全部转给FIA,保费收入上缴国家洪水保险基金,赔付也由国家洪水保险基金支付,公司并不承担赔付的风险。洪水保险公司的收入主要是由FEMA根据售出保单的情况返还一定比例的费用,FEMA对保险公司约返还保险保费的32.5%,保险公司从FEMA返还的费用中再返还10%—20%给下面的洪水保险咨询公司,这些费用都是从FEMA管理的洪水保险基金中支出的。1983年8月,FIA向私营保险公司发出参加WYO计划的邀请,至1986年10月,已有200多家私营保险公司与FIA签约向社会提供洪水保险服务。大约有88%的有效洪水保单属于WYO保单,其余12%的洪水保单由那些与WYO计划无关的直接来自联邦政府的代理人出单。新的管理模式既体现了FIA在国家洪水保险计划中的主导地位,保证了洪水保险计划的经费可以在全国范围调用,又充分利用了私营保险公司的业务网络。从1985年起,NFIP实现了自负盈亏,不再需用纳税人的钱来补贴赔偿和运营费用。至1996年4月,全美参加NFIP的社区数已达18469个(占应参加数的87%,其中参加正式计划的18277个,参加应急计划的192个),共售出3416842份保单,平均每份支付保险金284美元,收入保险费11.415亿美元,投保总额达3496.447亿美元。国家洪水保险计划总体上做到了收支平衡,尚有2600万美元的结余,另有向财政部的借款6.886亿美元(法律规定的限额为10亿美元)以应付特大水灾的赔付。2.约束政策NFIP既是美国的洪水保险计划,又是洪泛区管理计划,它的成功之处就在于,它既做,到了对水灾受灾者进行必需的损失补偿,又实现了降低全社会水灾风险的目的。这是通过其中一系列的约束政策来完成的。一方面,要想享受联邦的财政援助,如遭受水灾时的经济援助或修建与购买房屋时与联邦有关的贷款,就必须参加NFIP。首先,社区可以不参加NFIP,即当其被FEMA确认有洪水风险并配发洪水风险图后,在一年内选择不参加NFIP,这时它就要被作为非受益地区对待,不能在该区购买洪水保险。如果没有洪水保险,即使发生了总统指定的水灾,特定洪水风险区O内的房屋永久修缮和重建也不能得到联邦的财政援助(可对灾民给予与房屋永久修缮和重建有关的其他形式的救灾援助),居住在洪泛区的受灾者若未购买洪水保险,将不能获得联邦政府的灾难援助或灾害贷款等实惠,其中包括利息仅为2%的长期贷款和2000美元或更多的豁免优待。其次,根据修订的《1973年防洪法》,如果某个社区中包含特定洪水风险区,那么购买或修建特定洪水风险区中的房屋时,要想接受联邦或与联邦有关的财政援助,条件就是购买洪水保险。在没有购买洪水保险时,禁止向特定洪水风险区提供房屋贷款或进行赔偿。该禁止条款也适用于通货控制事务所以及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联邦储蓄贷款保险公司、联邦家庭贷款银行委员会等联邦规定的中介机构。一般来说,联邦中介机构规定的贷款机关,或其存款参加联邦中介机构保险的贷款机关,必须按联邦中介机构的规定将购买洪水保险作为主要条件。贷款机关只有在核查居民洪水保险资料属实后,才会贷款给相应居民。不过,这一严格的限制在实施之初激起了大量的矛盾和反对,国会不得不在1976年放宽了抵押贷款的禁令。1977年又通过了《洪水保险计划修正案》,取消了禁止由联邦保险的信贷机构向位于洪水风险区内但未参加NFIP的社区的资产所有者提供贷款的条款,但要求信贷机构告知借贷人,他将无权享受联邦的灾害救济和援助,因此在开发洪泛区时应自行采取相应的防洪保护措施。另一方面,要想参加NFIP,就必须满足相应的安全条件。洪泛区的管理是政府行为,必须依靠地方政府实施,但地方政府未必肯下力气做好这项既得罪人又不易见到短期效益的工作。为了解决这一矛盾,美国将改善洪泛区土地管理和利用、采取防洪减灾措施作为社区参加洪水保险计划的先决条件,再,将社区参加全国洪水保险计划作为社区中个人参加洪水保险的先决条件。这就对地方政府形成了双重的压力,即不加强洪泛区管理,就失去联邦政府的救灾援助,同时也可能失去选民的支持,从而促使地方政府加强洪泛区管理,使洪水保险计划达到分担联邦政府救灾费用负担和减轻水灾损失的双重目的。因此,所谓强制性洪水保险,首先是针对地方政府而言的;而对洪泛区中的个人、家庭和企业来说,强制性并不是强迫参加洪水保险,而是义务与权利的约定。具体地,NFIP对洪泛区管理的要求包括:①采取措施限制洪水风险区的开发;②引导拟建项目避开洪水风险区;③协助减轻洪水破坏;④采取其他长期改善洪泛区土地管理和利用的措施。根据洪水风险图,行洪河道被划分为行洪区和非行洪区,原则上,行洪区内禁止开发,已建的房屋要拆迁出去;行洪区外的洪泛区中,新建居民住宅的一层地面要超过百年一遇水位以上,非住宅建筑物应能抵御百年一遇的洪水。开发的新项目,必须取得许可证,并保证其所用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方法将最大限度地减少未来有可能发生的洪灾损失。参加保险计划之前已有的建筑,要采取减灾措施。水毁的房屋,在利用保险赔付重建时,必须满足百年一遇的防洪要求,或从洪水高风险区迁出。在NFIP实施过程中,州级地方政府肩负着重要职责:一是划定不同标准洪水淹没区域,指导洪泛区开发建设工作,制定洪泛区不同区域建筑物底部留出的洪水淹没高度标准;二是建立洪泛区建设许可制度。3.应急计划1968年的洪水保险法实施之后并没有立即得到积极响应,主要的困难有两个:第一,保险的参加是自愿性的。因为短期内要增加居民的负担,因此许多社区对此不感兴趣;第二,缺少厘定费率的基础—一洪水保险费率图。这需要对各社区逐一进行详细的洪水风险研究,确定洪泛区范围,并对洪泛区进行风险区划,而所有工作至少需要5年才能完成。结果,尽管在政府补贴的优惠条件下,房屋财产投保金额每100美元仅25美分,但在计划实施的头一年,全国仅有4个社区有条件参加保险,总共只售出20份保险单。为了解决这些困难,1969年国会修改了原法规,制订了洪水保险应急计划。允许尚未完成费率图的社区以部分投保的形式先参加NFIP的应急计划。在应急计划中,仅根据洪水风险区边界图确定洪泛区,在洪泛区内,无论风险大小,都暂时采用全国平均的保险费率,但承保的最高限额只能采用正式计划中的低档级。当这个社区有了洪水保险费率图之后,才可以转入NFIP的正式计划。应急计划实施后,洪水保险的参加者虽有所增加,但直到1973年5月,仍然有85%的面临洪水风险的社区没有参加。由于国家的救灾费用仍不断上升,1973年12月,国会通过了《洪水灾害防御法》,强制推行洪水灾害保险,要求所有受洪水威胁的社区无条件参加保险。4.洪水风险图与保险费率美国的洪水风险图是为了配合1956年的《联邦洪水保险法》而绘制的。美国内务部地质调查局从1959年起开始确认洪水风险区,陆续绘制了许多地区的洪水风险区边界图,这种图基于历史洪水资料,用于确定一个社区的特定洪水风险区域。1960年的防洪法公布后,根据授权,陆军工程兵团开始为各地区绘制洪水灾害地图,并编制洪泛区信息通报。这些图基本上都是根据历史洪水资料或加上水文资料分析确定的洪水淹没范围图。1968年开始推行《国家洪水保险计划》后,为了合理确定洪水保险费率,仅有洪水淹没范围图还不够,于是,新组建的联邦保险管理局面对的一个紧迫任务是为希望参加NFIP的各社区组织详细的洪水风险研究,绘制社区的洪水保险费率图。FIA并AFEMA之后,FEMA制定了洪水风险研究与洪水保险费率图的统一规范,并委托有关公司负责绘制了全国洪水保险费率图,并在随后根据环境与防洪工程条件的变化,不断对洪水保险费率图进行修改。据FEMA官员介绍,自1968年以来,美国绘制全国洪水保险费率图的费用累计已超过了100亿美元。费率图的绘制方法通常为:首先,利用洪水风险区边界图大致确定一个社区的洪水风险研究范围,然后通过更为详细的水文、水力学计算,确定特定洪水风险区域内的水位、水深分布,再据此进行洪水风险区划,用于确定洪水保险费率。洪水保险费率图以100年一遇洪水的淹没范围为洪泛区的“特别洪水风险区”,100—500年一遇洪水之间的淹没范围为“中度洪水风险区”,此外为“最小洪水风险区”。100年一遇洪水被作为洪水保险费率区划的基准洪水,并标注行洪区与水位分布。由水位与地面高程可,以确定水深分布,进而可以根据风险大小计算保险费率。洪水保险费率地图除标示上述洪水风险区外,一般还标有洪泛区边界、标准洪水位及分洪河道等。国家洪水保险计划的保险费率基于洪水保险费率图。它对居民家庭财产和企业财产实行不同的费率制度。对于企业财产,实行的是实际费率,即没有政府补贴,而由保险公司自负盈亏的费率;对于居民家庭财产则实行补贴费率,它低于实际费率,差额由政府补贴。但补贴费率仅限于国家洪水保险的承保限额,超过限额的部分按实际费率收取保费。目前,美国联邦洪水保险计划的规模和重要性已仅次于联邦保险计划的老年、遗属和伤残保险,且已覆盖每个州总共约2万个可能的洪泛区。现约有200万洪水保险保单持有人,其中一半集中在佛罗里达州、得克萨斯州和路易斯安那州等重灾区。美国的洪水保险充分发挥了其巨大的社会效益,为洪水灾区减少水灾的经济损失起了重要作用。5.保障范围(1)保障对象国家洪水保险计划的保障对象仅限于居民和小型企业所有的有墙有顶的建筑及内部财产。标准的住宅洪水保险单可以包括不超过保额总数的10%的附属建筑物,如与住宅分开的车库、车棚。但不包括工具储藏棚或类似建筑物。以下各项不属于保障范围:完全在水上的建筑与地下建筑、天然气和液体的储蓄罐、动物、鸟、鱼、飞机、码头、田里的庄稼、灌木、土地、牲畜、道路、露天的机器设备、机动车及地下室里的财产等。超出国家洪水保险范围之外的财产如果有更高的保险要求,可向私营保险公司投保。由此可见,国家洪水保险计划的宗旨是维持水灾之后的社会安定。美国的水利工程与公共设施均不在国家洪水保险计划的范围内。如果遭受水灾而导致毁坏,前者由政府负责修复,后者由有关市政部门负责修复。(2)保险责任国家洪水保险计划的保险责任包括:由于江河泛滥、山洪暴发、潮水上岸及横泄对建筑物及其内部的财产所引起的泡损、淹没、冲散、冲毁等造成的损失。在1973年通过的《洪水灾害防御法》中,还扩大了洪水保险计划的责任范围,将地震、塌方、地表移动等列入赔偿范围。(3)承保限额根据1994年的国家洪水保险改革法案,美国国家洪水保险对因洪水而受损的财产的最高承保限额为:居民住宅性房屋的最高赔付不超过25万美元,室内财产不超过10万美元;小型企业的非住宅性房屋不超过50万美元,室内财产不超过50万美元。无论是房屋本身还是室内财产,均要扣除500美元的免赔额,被保险人也可以申请更高的免赔额,相应地,保费按比例下降。十三、日本企业财产的地震保险制度1.日本企业财产地震保险的承保与投保日本企业财产的地震保险是商业性保险,它作为企业财产保险(火险)的附加险而由民营保险公司单独承保,政府并不参与,发生损失后政府也不承担赔偿责任,这一点和家庭财产不同。在投保时,企业可以投保火灾保险并特约投保地震保险。承保企业财产地震风险的保险公司的设立和经营范围必须经政府批准,并取得这项业务的经营权。由于民营保险公司承受能力的限制,企业财产的地震保险也采取了限额承保方式,也就是说,已经投保了地震附加险的企业财产即使发生了全损,作为被保险人的企业从保险公司那里获得的保险赔偿也只能相当于实际损失的一部分。同样的道理,这种做法既可以缓解民营保险公司承保能力的限制,使遭受地震损失的企业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又可以避免对民营保险公司造成过大的赔偿风险。对于具体的业务,保险公司自行决定是否承保,也可以自行安排再保险。企业财产的再保险大多采取由比例再保险和超额再保险相互组合的承保方式。由于在比例再保险条件下,再保险费率受原保险费率制约,再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选择余地很小,因此,再保险公司更倾向于采用超额赔款再保险的方式承保。日本企业财产地震保险的责任与家庭财产地震保险的范围基本相同:包括地震所造成的保险财产的直接损坏和埋没,以及火灾(包括连锁性火灾)和冲毁所造成的损失。2.日本企业财产地震保险的费率企业财产地震保险的费率由保险公司自行设定,保险公司可以参考其他公司的设定模式和地震保险风险再保险的费率水平,也可以按照自己的模式进行厘定。决定企业财产地震保险的费率差异的因素主要包括财产所在地区、结构、建筑时期和地基的不同等。例如,日本在1972年和1981年两次修改建筑物标准法,此后所建的建筑物抗震性能大大提高,这就可以用建筑时期来反映,在这个时期之后所建的建筑物费率就会降低。十四、日本家庭财产的地震保险制度1.家庭财产地震保险的程序日本的法律规定,对于家庭财产,由政府和民营保险公司共同承担保险责任。具体操作上,家庭财产的地震保险业务先由民营保险公司承保,然后全部分给由日本各保险公司参股成立的地震再保险公司;地震再保险公司自留一部分风险,其余按各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再回分给各保险公司;超出限额的部分由国家承担最终赔付责任。在承保方式上,日本采取了超额赔款再保险的方式,具体做法是:750亿日元以下的损失由民营保险公司全部承担,750亿日元至8186亿日元的损失由民营保险公司和政府各承担50%,8186亿日元至41000亿日元的部分由政府承担95%,民间承担5%。这里,41000亿日元的划分是根据1995年阪神大地震如果发生,在1999年将造成的损失。由此看出,日本地震保险制度的宗旨是:较小的损失由民营保险公司承担,大的巨灾损失由民营保险公司和政府共同承担,而特大的巨灾损失主要由政府承担。2.家庭财产地震保险的承保限额日本的家庭财产地震保险是作为家庭财产保险的附加险由民营保险公司和政府共同承保的。由于政府财政和保险公司的承受能力的限制,家庭财产的地震保险采取限额承保的方式,保险金额限定为财产保险(火险)的保险金额的30%—50%。也就是说,家庭财产即使投保了地震附加险,如果发生全损,也只能从民营保险公司和政府那里获得一部分损失补偿。这样的保险制度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种折中的办法,一方面,这种安排有效地发挥了民营保险机构和政府两方面的作用,克服了民营保险公司对严重地震损失承受能力的限制,对地震风险提供一定的保险保障,使遭受地震损失的居民获得必要的援助;另一方面,承保限额的设定又可以将保险公司和政府的责任控制在一定限度内,避免它们承担过大的赔偿风险。3.家庭财产地震保险的责任范围与赔偿日本家庭财产地震保险的责任范围包括:地震所造成的保险财产的直接损坏、埋没损失、火灾(包括连锁性火灾)和冲毁所造成的损失。其中,埋没损失是指地震发生时由于建筑物倒塌等原因所造成的保险财产被埋没而造成的损失;火灾损失是指由地震引起的火灾(包括连锁性火灾)造成的损失;冲毁损失是指由地震引起的堤坝破裂、决口等使保险财产被冲毁而造成的损失。为了保护居民家庭的利益,使其在地震发生后能够通过保险渠道获得经济补偿,日本的地震保险制度还规定,如果承保家庭财产地震保险的保险公司破产,其承保的业务由其他各保险公司分担。在赔偿金额上,首先依损坏程度分为局部损失、半损和全损三大类,根据类别确定具体数额。4.家庭财产地震保险的保险费率日本家庭财产地震保险的费率由损害保险费率算定会2负责厘定。对地震风险影响最大的两个风险因素,一是区域,二是建筑物类型,日本家庭财产地震保险的费率就按地区和建筑物结构不同而分别计算。费率由纯费率和附加费率两部分构成。首先,根据过去502年间发生的372次有损地震的基础数据,听取地震学、地震工学专家的意见,估算出预期损失额,再以该损失额除以年数计算出平均损失额,最后以年平均损失额除以现有保险金额得出平均纯费率。由于日本的法律规定了家庭财产地震保险具有非商业性,因此在附加费率中不包括保险公司的预期利润率。家庭财产地震保险的再保险费率,由政府与专业再保险公司共同商定。5.地震风险准备金的提存由于政府承担的家庭财产地震保险业务的规模涉及在地震发生后政府的赔偿责任,尤其是大的地震所引起的政府的赔偿责任很可能会大大超过其提存的地震风险准备金的规模,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就需要动用大量的财政资金。因此,政府承担的家庭财产地震保险业务的规模每年都要提交国会审议。政府要设立专项再保险会计管理,与一般财政分开。对于其所收取的再保险费,支付保险赔偿后的剩余部分要全部结存,作为政府的地震风险准备金。民间保险公司在保险费收入中扣除所支付的保险金和经营费用后,如有剩余,也要作为地震风险准备金全部提存。为了保证地震风险准备金的安全和具有很好的流动性,使地震发生后能够对受损居民家庭及时提供补偿,地震风险准备金只能以投资债券的形式加以运用。十五、巨灾风险保险与再保险传统观点认为,对付巨灾风险最好的办法无过于进行再保险。关于这一点,许多学者都通过建立模型给予了严格的证明。但实际上的情况又是如何呢?一般而言,一次巨灾发生以后,对于保险公司而言,一般都有正反两方面的效果。负面效果就是它要支付更多的损失赔偿,但同时巨灾的发生也有助于提高人们的风险防范意识。因此一旦例如洪水、地震、飓风这样的巨灾发生以后,投保的人数也会大为增加,保险公司就可以相应提高保费,并获得更高的收入。但奇怪的是,现实的情况正好与此相反。一旦一次巨灾发生以后,保险公司非但不积极提供这方面的保险,反而往往会把这个风险列为除外责任,对它的投保也加上一系列非常严格的限制。最典型的一个例子莫过于“9.11”事件以后,许多美国保险公司不仅不趁此机会销售“恐怖袭击保险”,反而纷纷在保单中把“恐怖主义”列为除外责任,不予保险。而且即便保险,也要加上非常严格的限制。随着承保损失的增加,再保险的比例逐渐下降。而且在实际中,再保险的保费也是远远高于期望损失。通过许多保险公司的做法,我们可以发现,与理论的预测正好相反,现实中的保险公司对于那些巨灾损失,往往不是通过再保险的方式将其转移出去,而是把它自留下来。由此可见,在现实世界中,再保险并没有像理论预测的那样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甚至它的表现还让人感到非常失望。比如,一旦一次巨灾发生以后,许多再保险公司往往不是在考虑积极进入该行业,而是在考虑是否应该部分或全部退出该行业。另外一些评级机构,如Moody也纷纷调低对再保险公司的信用评级。也就是说,在这个问题上,现实与理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距,这也被称为“再保险之谜”。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有:(1)资本市场的缺陷由于资本市场是不完善的,巨灾风险发生以后,保险公司不可能一下子就从资本市场筹措到大量的资金以进行赔付。这就要求保险公司拥有大量的流动性很强的资产以应付突然出现的赔付,但一系列因素(如会计、税收、被收购的风险等)却使得保险公司不愿意这样做。(2)再保险公司拥有市场势力当前的再保险市场由几家公司垄断经营(例如瑞士再保险公司、慕尼黑再保险公司等)。一个市场如果被几家公司垄断,它们往往就会采取少承保、提高保费的做法,以获取更高的利润。此外,再保险市场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从而引发出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问题;再保险公司内部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也存在代理问题等。由于再保险公司以及再保险市场的一些缺陷,使得采用再保险来应付巨灾风险往往并不会达到最优的结果。第四章投资方案分析一、投资估算的编制说明(一)投资估算的依据本期项目其投资估算范围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估算的主要依据包括:1、《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2、《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3、《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审规程》4、《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深度规定》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6、《企业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7、《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二)项目费用与效益范围界定本期项目费用界定为工程费用和项目运营期所发生的各项费用;项目效益界定为运营期所产生的各项收益,并严格遵循财务评价过程中费用与效益计算范围相一致性的原则。二、建设投资估算本期项目建设投资22247.26万元,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三个部分。(一)工程费用工程费用包括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建设管理费、勘察设计费、生产准备费、其他前期工作费用,合计19203.42万元。1、建筑工程费估算根据估算,本期项目建筑工程费为10183.82万元。2、设备购置费估算设备购置费的估算是根据国内外制造厂家(商)报价和类似工程设备价格,同时参照《机电产品报价手册》和《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规定的相应要求进行,并考虑必要的运杂费进行估算。本期项目设备购置费为8473.79万元。3、安装工程费估算本期项目安装工程费为545.81万元。(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本期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2396.78万元。(三)预备费本期项目预备费为647.06万元。表格题目建设投资估算表单位:万元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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