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电力电子功率器件项目建设工程评估.docx
- 1、本文(家电电力电子功率器件项目建设工程评估.docx)为本站会员“凌寒”上传,本站基于“C2C”交易模式,作为网络中间平台服务商,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点击联系右侧客服图标,依法按向我们提交证明材料,经审查核实后我们会立即删除!
- 2、本站文档均被视为“模版”,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且文档部份内容可以预览的,作为网络中间平台服务商,我们无法对各卖家所售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也不承担因使用下载文档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 3、本站文档所见即所得,不包含任何额外内容。比如视频、音频、图纸以及其它形式源文档等附件。
- 4、如果您仍有任何不清楚的问题,或者需要我们协助,可以点击右侧栏的客服图标,按提示联系我们。
COMPANY LOGO 20XX家电电力电子功率器件项目建设工程评估某某有限公司前言这份《家电电力电子功率器件项目建设工程评估》由某专业咨询机构编辑撰写,全文约36370个字,约37页左右,具有范围清晰、深度适宜、重点突出、技术适配、论证严谨、语言精炼、落地成本可控、可执行性强、架构可扩展等特点,全文从建设工程评估、合同价款结算、合同价款调整、建设工程造价总体构成、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工程风险分类、工程风险管理内容和方法、意外伤害保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和责任、工程监理的含义及性质、工程监理工作主要方式、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工程监理组织、公司基本情况、公司简介、核心人员介绍、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概况、结论分析、项目规划进度、项目进度安排、项目实施保障措施、经济收益分析、基本假设及基础参数选取、经济评价财务测算、项目盈利能力分析、财务生存能力分析、偿债能力分析、经济评价结论等几个方面展开论述,具有较高参考价值,建议详细研读以辅助落地执行。家电电力电子功率器件项目建设工程评估目录第一章建设工程评估3一、合同价款结算3二、合同价款调整8三、建设工程造价总体构成15四、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五、工程风险分类20六、工程风险管理内容和方法24七、意外伤害保险41八、安装工程一切险42九、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和责任47十、工程监理的含义及性质54十一、工程监理工作主要方式57十二、工程监理工作内容61十三、工程监理实施细则74十四、工程监理组织76第二章公司基本情况82一、公司简介82二、核心人员介绍82第三章项目基本情况84一、项目概况84二、结论分析84第四章项目规划进度87一、项目进度安排87二、项目实施保障措施88第五章经济收益分析89一、基本假设及基础参数选取89二、经济评价财务测算89三、项目盈利能力分析93四、财务生存能力分析96五、偿债能力分析96六、经济评价结论98第一章建设工程评估一、合同价款结算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结算是指承包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工程在实施中、终止时、已完工后进行的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过程,主要包括期中结算和竣工结算两种。(一)期中结算期中结算又称中间结算,包括月度、季度、年度结算和形象进度结算。期中结算过程包括工程预付款、工程计量和进度款支付三部分内容。1、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是指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在开工前预先支付给承包人用于购买合同工程施工所需的材料、工程设备,以及组织施工机械和人员进场等的款项。(1)预付款支付比例。《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B50500-2013)规定,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支付比例不得低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不宜高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30%。预付款的总金额、分期拨付次数、每次付款金额、付款时间等,应根据工程规模、工期长短等具体情况。(2)预付款的扣回。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时间、数额和比例,将已支付的预付款以抵充各期工程进度款的方式陆续扣回,直到扣回的金额达到合同约定的预付款金额为止。通常约定,承包人完成合同价款的比例在20%~30%时,开始从进度款中按一定比例扣还工程预付款。(3)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支付。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的28日内预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其余部分应按照提前安排的原则进行分解,并应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如发包人没有按时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承包人可催告发包人支付;如发包人在付款期满后的7日内仍未支付,若发生安全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相应责任。2、工程计量工程计量是指承包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对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的数量进行的计算和确认。正确进行工程计量是工程价款支付的前提。在工程计量中,工程量必须按照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计量可选择按月或按工程形象进度分段计量,具体计量周期应在合同中约定。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超出合同工程范围施工或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工程计量包括单价合同计量和总价合同计量。(1)单价合同计量。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是一个预计工程量,承包双方结算的工程量应以承包人按照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计算的实际完成应予计量的工程量确定。施工中进行工程计量,当发现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缺项、工程量偏差,或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时,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完成的工程量计算。(2)总价合同计量。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形成的总价合同,其工程量的计量参照单价合同的工程量计量规定。采用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图纸及其预算方式发包形成的总价合同,除按照工程变更规定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外,总价合同各项目的工程量应作为承包人用于结算的最终工程量。总价合同约定的项目计量应以合同工程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图纸为依据,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工程计量的形象目标或时间节点进行计量。3、进度款支付承包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程序和方法,根据工程计量结果,办理期中价款结算,支付进度款。进度款支付周期应与合同约定的工程计量周期一致。本期应结算的进度款可分为已完工程结算价款和价款调整两大部分。(1)已完工程结算价款。1)单价项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项目,承包人应按工程计量确认的工程量与综合单价计算;综合单价发生调整的,以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综合单价计算进度款2)总价项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项目,承包人应按合同中约定的进度款支付分解,分别列入进度款支付申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和本周期应支付的总价项目的金额中。(2)价款调整。发包人提供的材料金额,应按照发包人签约提供的单价和数量从进度款支付中扣除,列入本周期应扣减的金额中。承包人现场签证和得到发包人确认的索赔金额应列入本周期应增加的金额中。(二)竣工结算工程完工后,承包双方必须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调整内容及索赔事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办理工程竣工结算。1、竣工结算原则(1)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应依据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算;发生调整的,应以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综合单价计算。(2)措施项目中的总价项目应依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和金额计算;发生调整的,应以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其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3)其他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1)计日工应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数量和合同约定的相应单价计算。2)暂估价中的材料为招标采购的,按中标价调整综合单价;暂估价中的材料为非招标采购的,按承包双方最终确认的单价调整综合单价。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为招标采购的,其金额按中标价计算;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为非招标采购的,其金额按承包双方与分包人最终确认的金额计算。3)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金额进行计算;若承包双方依据合同约定对总承包服务费进行了调整,应按调整后的金额计算。4)在办理竣工结算时,索赔事件产生的费用应在其他项目中反映。索赔费用应依据承包双方确认的索赔事项和金额计算。5)办理竣工结算时,现场签证发生的费用应在其他项目中反映。现场签证金额应依据承包双方签证资料确认的金额计算。6)暂列金额应减去合同价款调整(包括索赔、现场签证)金额计算,若有余额,则余额归发包人;若出现差额,则应由发包人补足并反映在相应的工程合同价款中。7)办理竣工结算时,规费和税金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相应的计取标准计算。规费中的工程排污费应按工程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标准缴纳后按实列入。此外,承包双方在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已经确认的工程计量结果和合同价款,在竣工结算办理中应直接计入结算。2、质量保证金预留原则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金比例从结算款中预留出质量保证金。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属于自身责任的工程缺陷修复义务的,发包人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用于缺陷修复的各项支出。经查验,工程缺陷属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应由发包人承担查验和缺陷修复的费用。在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终止后的14日内,发包人应将剩余的质量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二、合同价款调整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法律和法规变化、工程变更、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物价变化、不可抗力、提前竣工工程索赔等事项,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经承包双方确认的合同价款调整,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如在工程结算期间发生合同价款调整,应在竣工结算款中支付。《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关于合同价款调整的规定如下。(一)法律和法规变化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日,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日为基准日;其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承包双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调整合同价款。(二)工程变更1、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采用该项目的单价。但当工程变更导致该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发生变化超过15%时,应调整项目单价。(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2、措施项目费的调整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拟实施的方案经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3、因非承包商原因删减合同工作的补偿如果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因为非承包人原因删减了合同中的某项原定工作或工程,致使承包人发生的费用或(和)得到的收益不能被包括在其他已支付或应支付的项目中,也包含在任何替代的工作或工程中,则承包人有权提出并得到合理的补偿。(三)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合同履行期间如出现实际施工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任一项目的特征描述不符,且该变化引起该项目的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应按照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重新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调整的合同价款(四)工程量清单缺项合同履行期间如出现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缺项,承包双方应调整合同价款。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缺项,造成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应按照工程变更有关规定确定单价,调整分部分项工程费。新增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也应计算调整措施费用。(五)工程量偏差合同履行期间如出现工程量偏差,承包双方应调整合同价款。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的剩余部分工程量综合单价应予调高。(六)物价变化1、调整原则合同履行期间,因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款时,应根据合同计约定调整合同价款。承包人如要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应在合同中约定主要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的范围或幅度;当没有约定,且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变化超过5%时,超过部分的价格应按照价格指数调整法或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计算调整材料、工程设备费。2、调整方法(1)价格指数调整法。因人工、材料和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台班等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应按下式计算差额并调整合同价款。以上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应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价格指数应首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供的价格指数;缺乏上述价格指数时,可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供的价格代替。(2)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施工期内,因人工、材料和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人工、机械使用费要按照国家或省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建设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成本信息、机械台班单价或机械使用费系数进行调整。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材料,其单价和采购数应由发包人复核,发包人确认需调整的材料单价及数量,将其作为调整合同价款差额的依据。(七)不可抗力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费用的增加,承包双方应按下列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合同价款和工期。(1)合同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应由发包人承担。(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应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应承担相应费用。(3)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应由承包人承担。(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产生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不可抗力解除后复工的,若不能按期竣工,应合理延长工期。如发包人要求赶工,则赶工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八)提前竣工(赶工补偿)招标人应依据相关工程的工期定额合理计算工期,压缩工期的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20%,超过定额工期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增加赶工补偿费用。发包人要求合同工程提前竣工的,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与承包人商定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并应修订合同工程进度计划。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用。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提前竣工每日历天应补偿额度,此项费用应作为增加合同价款列入竣工结算文件中,应与结算款一并支付。(九)工程索赔施工过程中承包人索赔时,当承包人的费用索赔与工期索赔要求相关联,发包人在作出费用索赔的批准决定时,应结合工程延期,综合作出费用赔偿和工程延期的决定。索赔费用的组成要素可涉及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施工现场管理费、总部管理费、利息和利润等。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分为分项法、总费用法和修正总费用法三种。(1)分项法。分项法是指按每个索赔事件所引起的费用损失项目分别计算索赔金额的一种方法。在实践中,绝大多数工程索赔均采用该方法。(2)总费用法。当发生多次索赔事件后,重新计算出该工程的实际总费用,再从这个实际总费用中减去投标报价总费用,计算出索赔金额,这样的索赔金额计算方法叫作总费用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索赔金额,往往包含许多不合理因素。因此,只有当多个索赔事件混杂在一起,难以准确地进行分项记录和资料收集,不易计算出具体费用损失时,才会采用总费用法计算索赔金额。(3)修正总费用法。这种方法是对总费用法的改进,即在总费用计算的基础上,去掉一些不合理因素,使之趋于合理。修正方法是:将计算索赔款时段和工作项目限定于受影响的部分,并对投标报价费用重新进行核算。三、建设工程造价总体构成建设工程造价是建设项目总投资的主要组成部分。生产性建设项目的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三部分,而建设工程造价就是建设投资和建设期利息之和。其中,建设投资又由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三部分构成。1、建设投资(1)工程费用。工程费用是指建设期直接用于工程建造、设备购置及安装的费用,包括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是指建设期发生的与土地使用权取得、整个工程建设以及未来生产经营有关,除工程费用、预备费、增值税、资金筹措费、流动资金以外的费用。(3)预备费。预备费是指在建设期内因各种不可预见因素变化而预留的可能增加的费用,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2、建设期利息建设期利息是指在建设期内应偿还的贷款利息及其他融资费用。四、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可分为以下三类。(一)土地使用费和其他补偿费(1)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费是指建设项目使用土地应支付的费用,包括建设用地费和临时土地使用费,以及由于使用土地发生的其他有关费用,如水土保持补偿费等。2)其他补偿费。其他补偿费是指项目涉及的对房屋、市政、铁路、公路、管道、通信、电力、河道、水利、厂区、林区、保护区、矿区等不附属于建设用地的相关建(构)筑物或设施的补偿费用。(二)与工程建设过程有关的费用(1)建设管理费。建设管理费是指在建设期内为组织完成工程建设产生的各类管理性费用。该项费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代建管理费、工程监理费、监造费、招标投标费、设计评审费、特殊项目定额研究及测定费、其他咨询费、印花税等。(2)可行性研究费。可行性研究费是指在工程项目投资决策阶段,对有关建设方案、技术方案或生产经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论证,以及编制、评审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所需的费用。(3)专项评价费。专项评价费是指建设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专项评价及有关验收工作产生的费用。该项费用包括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费、安全预评价及验收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控制效果评价费、地震安全性评价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费、水土保持评价及验收费、压覆矿产资源评价费、节能评估费、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及安全完整性评价费以及其他专项评价及验收费。(4)研究试验费。研究试验费是指为建设项目提供和验证设计参数、数据、资料等进行必要的研究和试验,以及设计规定在施工中必须进行的试验、验证所需要的费用。该项费用包括自行或委托其他部门的专题研究、试验所需人工费、材料费、试验设备及仪器使用费等。(5)勘察设计费。勘察费是指勘察人根据发包人委托;收集已有资料,踏勘现场,制定勘察纲要,进行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收取的费用。设计费是指设计人根据发包人委托,提供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竣工图文件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等。(6)场地准备费和临时设施费。场地准备费是指为使工程建设场地达到开工条件,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的使场地平整等准备工作而产生的费用。临时设施费是指建设单位为满足施工建设需要而提供的未列入工程费用的临时水、电、路、信、气等工程和临时仓库等建(构)筑物的建设、维修、拆除、摊销费用或租赁费用,以及铁路、码头租赁等费用。(7)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材料其他费。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材料其他费是指引进技术和设备产生的但未计入引进技术费和设备材料购置费的费用,包括图纸资料翻译复制费、备品备件测绘费、出国人员费用、来华人员费用、银行担保及承诺费、进口设备材料国内检验费等。(8)特殊设备安全监督检验费。特殊设备安全监督检验费是指对在施工现场安装的列入国家特种设备范围内的设备(设施)进行检验检测和监督检查所发生的应列入项目开支的费用。(9)市政公用配套设施费。市政公用配套设施费是指使用市政公用设施的工程项目,按照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规定建设或缴纳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配套费用等。(10)工程保险费。工程保险费是指在建设期内对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机械设备和人身安全进行投保而产生的费用。工程保险包括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种、工程质量保险、进口设备财产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11)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是指在建设期内取得专利、专有技术、商标、商誉和特许经营所有权或使用权产生的费用。该项费用包括工艺费,设计及技术资料费,有效专利、专有技术使用费,技术保密费和技术服务费等,以及商标权、商誉和特许经营权费,软件费等。(三)与工程未来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1)联合试运转费。联合试运转费是指新建或新增生产能力的工程项目,在交付生产前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对整个生产线或装置进行负荷联合试运转所发生的费用净支出。该项费用包括试运转所需材料、燃料及动力消耗,低值易耗品及其他物料消耗,机械使用费,联合试运转人员工资,施工单位参加试运转人工费,专家指导费,以及必要的工业炉烘炉费等;不包括应由安装工程费开支的单台设备调试费及无负荷联合试运转中的试车费用等(2)生产准备费。生产准备费是指在建设期内,建设单位为保证项目正常生产而产生的人员培训、提前进场费,以及投产使用必备的办公、生活家具、用具及工器具等的购置费用等。除以上费用外,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必须产生的其他费用也应列入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五、工程风险分类工程风险是指工程项目在决策、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等阶段可能遭受的风险。为便于识别风险和对不同类型风险采取不同的分析方法和应对措施,可按不同原则和标准对工程风险进行分类。1、项目决策阶段风险由于项目决策阶段是研究工程建设必要性、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的关键时期,该阶段涉及的内外部环境复杂,风险因素众多,一般包括以下五个方面。(1)国家宏观政策、产业政策及区域发展规划变动所引起的政策风险,如调整国民经济计划、增加税收,强迫某些工程下马,或由于某种政策原因迟发、拒发、吊销项目许可证,或国家产业限制政策对某些项目加重税收等。(2)项目产品需求、价格和竞争等方面变化引起的市场风险,如国内外市场、近期与长期市场需求数据的不确定性,产品和原材料价格的剧烈波动,可替代产品和同类产品的影响等。(3)国家和地区的居民教育程度和文化水平、风俗习惯等引起的社会文化风险,如文化水平会影响居民对项目或其产品的需求层次,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会禁止或限制某些工程活动的进行等。(4)与投资有关的法律风险,如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不够健全,投资立项的“关系工程“、“侵权工程”、“假担保工程”、“条子工程”等。(5)投资决策组织机制、责任机制、动力机制、控制机制等方面的不健全带来的内部决策机制风险等。由于项目决策阶段存在大量不确定因素,业主或开发商很容易作出错误的决定。2、项目建设实施阶段风险由于这一阶段涉及范围广、参与者众多、过程复杂等原因,业主或开发商会面临更多风险,包括政府或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干预太多、勘察设计工作不到位、合同条款不严谨、承包商缺乏合作诚意、监理工程师失职、材料或设备供应商履约不力等风险。(二)承包商风险在工程项目建设实施阶段,承包商组织投标,中标后受业主或开发商委托负责工程施工。通常情况下,业主会将自己需要承担的风险通过合同转嫁给承包商,因此,承包商所承担的风险是工程建设中最大的风险。1、投标阶段风险在投标阶段,承包商需要作一系列决策,例如,要进入哪个市场,要投标哪个工程项目,投何种性质的标,采用哪些策略来中标等,这些决策无不潜伏着大量风险,包括投标相关信息取舍失误或信息失真的风险、选择投标中介或代理人不当的风险、投标失败或失误的风险等。2、签约履约阶段风险中标后承包商与业主签订合同,并在履约过程中会遇到的风险包括合同条件不平等或存在对承包商不利的缺陷、合同管理不善、工程施工管理能力不足或技术不熟练、分包单位管理水平低下等。3、验收交付阶段风险工程完工后,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竣工验收,一旦出现问题,承包商可能会面临风险,包括竣工验收时发现的质量问题、承包商未按规定进行档案资料管理、带来债权债务处理风险等。(三)咨询设计服务单位风险咨询设计服务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提供勘察、设计、监理、全过程工程咨询等方面的专业服务,同样要面临各种各样的风险。1、来自业主或开发商的风险工程实施过程中业主或开发商的不当行为会影响咨询设计服务单位的正常工作,产生风险,包括:业主或开发商不遵循客观规律,对工程提出不合理要求;咨询服务合同欠公平;可行性研究缺乏严肃性,数据服务于结果、缺乏客观性;业主或开发商对咨询设计服务单位的干预过多;工程投资预算不足,导致咨询设计服务单位存在资金风险等。2、来自承包商的风险受业主或开发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在合同实施期代表业主或开发商利益,会与承包商产生分歧和争端,而承包商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会造成工程监理单位的风险,包括:承包商低价中标,在施工过程中不断提出索赔;承包商缺乏职业道德,偷工减料,对工程极不负责。一旦出现这些情况将导致质量安全事故,工程监理单位就要承担较大的连带责任。3、来自自身职业责任的风险各类咨询设计服务单位分别与业主或开发商签订咨询服务合同,履行各自的职责,在履约过程中,会要求承担职业责任风险,包括: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方案不合理,或者存在较大失误;工程咨询单位编制的投资估算、设计概算不准;咨询设计服务单位的能力和水平不适应等。六、工程风险管理内容和方法工程风险管理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管理过程。(一)工程风险识别1、工程风险识别步骤工程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第一步,能否将工程潜在的重大风险都识别出来,决定了风险管理效果。可按下列四个步骤进行工程风险识别。(1)收集和整理相关信息资料。风险一般是由数据或信息的不完备而引起的,因此,收集和整理与工程风险事件直接相关的信息可能是困难的,但风险事件不是孤立的,会存在一些与(2)其相关的信息。工程风险识别的信息来源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的自然和社会环境方面的数据资料,已建成的类似工程信息资料,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文件资料等。建立工程风险初始清单。在收集和整理工程项目相关信息资料的基础上,可对工程项目存在的不确定性进行多角度分析,确定其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建立工程风险初始清单。为便于管理人员全面认识工程风险,不遗漏重要风险,初始清单应列出工程项目客观存在和潜在的所有风险。通过适当的风险分解方式来识别风险是建立工程风险初始清单的有效途径。对于大型复杂工程项目,首先应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进行分解,从时间、目标和因素等维度对各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进行分解后,可以较容易地识别出工程项目的主要风险。其中,时间维度是指按工程实施的各个阶段进行分解,也就是识别工程实施不同阶段的风险;目标维度是指按工程目标进行分解,也就是识别影响工程投资、进度、质量和安全目标实现的各种风险;因素维度是指按工程风险因素的分类进行分解,如政治、社会、经济、自然、技术等方面风险。(3)进行风险归集和分类。对工程风险进行归集和分类的目的包括:一是能够加深工程参建各方对风险的认识和理解;二是可辨清风险性质,从而有助于制定有效的风险应对策略。工程风险分类方式有多种,可按技术和非技术进行分类或按工程项目目标进行分类,还可按工程项目各参与方进行分类。(4)编制工程风险清单。将分类后的工程风险整理成清单,是风险识别最主要的成果,也是评估和应对风险的重要基础。工程风险清单并非一成不变,应随着信息变化和风险演变而及时进行更新。工程风险清单格式通常可按所示进行编制。2、工程风险识别常用方法工程风险识别需要借助一些分析方法进行更多系统的横向思考。借助这些方法,可提高风险识别效率,操作规范,且不容易产生遗漏。在实际应用中可结合工程项目具体情况,组合使用这些方法。(1)核对表法。核对表是用来记录和整理数据的常用工具,风险核对表中所列内容都是历史上类似工程项目曾发生过的风险事件。采用核对表法进行风险识别,可对照核对表中所列内容对拟建工程进行检查核对,用来判别工程项目是否存在表中所列或类似风险。风险核对表法的优点在于使风险识别工作变得较为简单,容易掌握;缺点是对单个风险来源描述不足,不能揭示风险来源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而且受限于某些工程项目的可比性,有时又险列表不够详尽,有些工程风险可能未列入核对表中。(2)头脑风暴法。头脑风暴法又称集思广益法,是指通过营造一个无批评的自由会议环境,使与会者畅所欲言,充分交流、互相启迪,产生大量创造性设想的过程。头脑风暴法以共同目标为中心,参会人员在他人看法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意见。头脑风暴法可以充分发挥集体智慧,提高风险识别的正确性和效率。参加头脑风暴会议的人员主要由风险分析专家、风险管理专家、相关专业领域专家及具有较强逻辑思维和总结分析能力的主持人组成。应用头脑风暴法要遵循一个原则,即发言过程中没有讨论,不进行判断性评论。(3)常识、经验和判断。以往类似工程所积累的资料、数据、经验和教训,工程项目管理团队成员的个人知识、经验和判断在风险识别时非常奏效,对于那些采用新技术、无先例可循的工程更是如此。此外,将工程参建各方聚集起来,就工程风险进行面对面讨论,也有可能触及般规划活动中未曾或不能发现的风险(二)工程风险估计1、工程风险估计内容工程风险估计是建立在有效识别工程风险的基础上,运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方法,对工程建设各阶段的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可能产生的后果、影响的范围和可能发生的时间等进行估计。(1)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估计。工程风险估计的首要任务是分析和估计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与概率分布,这是工程风险估计中最为重要的一项工作,也常常是最困难的一项工作。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工程风险事件相关数据和历史资料的收集相当困难;二是不同工程的差异性较大,用以往类似工程数据推断拟建工程风险事件发生概率的误差可能较大。般来讲,如果拥有足够的数据和历史资料,可直接根据这些数据资料确定风险事件的概率分布;否则,可利用理论概率分布或主观概率来进行估计工程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2)风险事件产生的后果估计。风险事件产生的后果估计是指分析和估计工程风险事件发生后造成的后果,即工程风险事件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这些损失会对工程项目目标的实现造成哪些不利影响,如进度延误、费用超支、发生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等。其中,进度损失估计包括风险事件对局部工程进度的影响、风险事件对工程总工期的影响,费用损失估计包括一次性最大损失、对工程整体造成的损失、赶工期及处理质量安全事故而增加的费用等(3)风险事件影响范围估计。风险事件影响范围估计包括风险事件对当前工作和其他相关工作的影响估计,以及对项目利益相关各方的影响估计。工程项目是由若干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各项活动、事件、众多组织等构成的复杂系统,风险事件的发生不仅会影响当前工作,还会对相关工作和组织产生影响。因此,要结合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和影响程度,对所有可能影响的工作和利益相关方进行全面估计。(4)风险事件发生的时间估计。风险事件发生的时间也是工程风险估计的重要工作。其主要原因在于工程风险应对通常是根据风险事件发生的时间进行的。一般情况下,先发生的风险应优先采取应对策略;而对于后发生的风险事件,则可通过对其进行跟踪和观察,抓住机遇进行调节,以降低风险应对成本。此外,对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某些风险事件,完全可以通过时间上的合理安排,来降低其发生的概率或减少其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工程风险估计常用方法(5)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估计方法。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分布一般有四种确定方法,即根据历史资料、利用理论概率分布、进行主观判断和综合推断。一般来讲,应当根据历史资料来确定风险事件的概率分布,但当没有足够的历史资料时,也可利用理论概率分布或进行主观判断方法进行风险估计。1)历史资料确定法。当工程风险事件或其影响因素积累有较多的数据资料时,可通过分析这些数据资料,找出风险因素或风险事件的概率分布。数据资料的统计分析一般可形成频率直方图或累计频率分布图,据此可找到与此形状接近的函数分布曲线,即可得到相应的期望值、方差和标准差等信息2)理论概率分布法。在工程实践中,有些风险事件的发生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已有很多专家学者进行这方面诸多研究,并总结出这些风险事件发生的分布规律。在此情况下,就可利用已知的理论概率分布,并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去求解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工程风险估计常用的概率分布有三角形分布、均匀分布、正态分布、指数分布等。3)主观概率法。由于工程项目具有一次性和单件性特点,不同工程项目的风险来源和风险特性差别往往很大,因此,经常是没有或很少有可以借鉴的历史数据资料。在此情况下,就只能根据个人或相关专家的经验对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分布或概率进行主观判断。主观概率反映的是特定个体对特定事件的判断,为保证主观概率的可靠性和有效性,除选择经验丰富的专家外,还要根据专家的专业方向、知识水平等对专家的估计值赋予一定权重。4)综合推断法。综合推断法是指利用已有数据进行分析与主观分析判断相结合的一种工程风险发生概率估计方法。综合推断法又可分为前推法、后推法和旁推法。前推法是指根据历史经验和数据来推断工程风险发生的概率。后推法是指在没有直接的历史经验数据可供使用时采用的一种方法,即把未知的事件及后果与某一已知事件及后果联系起来,也就是把未来风险事件归算到有数据可查的风险事件,在时间序列上由前向后推算。旁推法则是利用以往类似工程数据资料对拟建工程可能遇到的风险事件发生概率进行估计。(6)风险损失估计方法。工程风险事件造成的损失通常包括费用超支、进度(工期)拖延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四个方面。费用超支可用货币来衡量;而进度则属时间范畴;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既涉及经济,又可能会导致工期延误。但在工程实践中,质量和安全影响问题常可归结为费用和进度问题,在某些场合下,也可将进度问题进一步归结为费用问题去分析处理。1)进度损失估计。估计工程风险事件引起的进度损失,可分以下两步展开。第一步,估计风险事件对工程项目局部进度的影响。可根据工程项目整体进度计划和工程项目整体环境发展变化作出分析判断。对于风险事件发生后对局部活动延误时间的计算要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如工程施工阶段发生一起较大质量事故,该质量事故对局部施工活动延误时间的计算应包括质量事故调查分析所需时间、质量事故处理所需时间和质量事故处理后验收所需时间等。第二步,估计风险事件对工程总工期的影响。当风险事件对局部活动的延误时间确定后就可借助关键线路法进行分析,以确定风险事件发生后对工程总工期的影响程度。2)费用损失估计。费用损失估计在工程风险管理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它包括一次性最大损失估计和工程项目整体损失估计。一次性最大损失应包括在同一时段发生的各类风险引起的损失之和,包括费用、工期、质量、安全和第三者责任等引起的损失。除一次性损失外,风险对后续阶段的工程实施还会有影响,因此,费用损失估计还要考虑对后续阶段工程实施与保险来的损失,即项目整体损失估计。此外,针对不同类型的风险损失还应分别估计以下方面。①因经济因素而增加的费用估计,包括价格、汇率、利率等的波动。②因赶工而增加的费用估计,包括建筑材料供应强度增加而增加的费用、工人加班而增加的人工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管理费等。有时,因赶工会使资金提前支付,因而会带来利率方面的损失。③因处理质量事故而增加的费用估计,包括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结构倒塌或报废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修补措施费用,返工费用,引起工期拖延造成的损失,工程永久性缺陷造成使用功能的损失,第三者责任引起的损失等。④因处理安全事故而增加的费用估计,包括伤亡人员的医疗或丧葬费用,以及补偿费用;材料、设备等的损失费用;引起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为恢复正常施工而发生的费用;第三者责任引起的损失等。(7)风险影响程度及风险指标估计方法。1)风险影响程度。根据专家积累的经验和掌握的信息,将工程项目各目标受风险事件的影响程度分为若干等级作为影响值。影响值可采用顺序度量法或基数度量法表示。顺序度量法是指将风险影响后果按严重程度顺序表达,如非常低、低、中、高和非常高。基数度量法是指将不同权值作为影响值对应不同的影响程度,这些值可以是线性的,也可以是非线性的。具体采用哪种方法取决于决策者对风险的态度。2)风险指标。在分析风险事件对工程项目目标的影响程度时,只考虑风险损失的均值不足以反映真实的风险情况。因此,需要采用风险损失的标准差和变异系数来衡量风险后果的严重性。(三)工程风险评价1、工程风险评价内容工程风险评价是指在风险识别和风险估计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工程项目各风险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以及对工程项目的总体影响,然后与风险评价基准进行比较,确定是否要对工程项目采取控制措施的过程。通过工程风险评价,可进一步认识已估计的风险发生概率和引起的损失,降低风险估计中的不确定性。当发现原估计和现状出入较大时,可根据工程进展状况,重新估计风险发生概率和可能的后果。风险评价结果应满足风险应对需要,否则应作进一步分析。2工程风险评价常用方法(1)主观评分法。主观评分法是指管理人员对每一风险因素给予一个主观评分,然后计算整个项目风险,并通过与风险基准比较来分析项目是否可行的方法。这种分析方法更侧重于对工程风险的定性评价,其优点是简便易行,不足是评价的可靠性完全取决于管理人员的经验和水平。(2)蒙特卡洛法。蒙特卡洛法的基本原理是通过抓住事物运动过程的数量和物理特征,运用数学方法进行模拟,每一次模拟都描述系统可能出现的情况,经过成百上千次模拟后,即可得到一些有价值的结果。蒙特卡洛法在许多领域都有着广泛应用。应用蒙特卡洛法进行工程风险评价,就是利用各种不同分布随机变量的抽样数据序列对实际系统的概率模型进行模拟,给出风险事件造成后果的渐近统计估风险逐渐变大。(3)等风险图法。工程风险大小与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和风险引起的损失有关。有严重潜在损失的风险,虽不经常出现,但比经常发生却无太大损失的风险要更可怕。2)若两种风险的潜在损失类似,则发生概率高的风险具有较大R。3)若风险评价图中的每条曲线代表一个风险事件,不同的曲线风险程度不一样。曲线距离原点越远,期望损失越大,一般认为风险也就越大。4)工程风险发生概率与潜在损失的乘积是损失期望值,即风险大小是关于损失值期望的(四)工程风险应对1、工程风险应对内容工程风险应对是指为降低风险发生概率、损失严重程度等而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技术手段的过程。风险应对过程的结果就是编制风险应对计划。不同工程项目的风险应对计划内容不同,但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1)描述已识别的工程风险基本信息,包括风险名称、风险编号、风险等级、风险原因说明等。(2)关键风险识别,以及关于这些风险对于实现项目目标所产生的影响说明,从风险估计中摘录出来的发生概率及潜在损失。(3)风险应对策略,包括解决每一风险的实施计划、各单独应对计划的总体综合,以及风险耦合作用分析后订出的其他风险应对计划。(4)风险责任分配。明确风险管理组织、各类工程风险的承担主体及其责任,以及负责实施风险应对策略的人员和职责。(5)实施应对策略所需资源的分配,包括费用、时间进度及技术要求的说明。(6)跟踪、决策及反馈时间,包括不断修改、更新需优先考虑的风险一览表、计划和各自结果。(7)应急计划。应急计划是指预先计划好的,一旦风险事件发生就付诸实施的行动步骤和应急措施。2、工程风险应对策略风险应对可从改变风险后果的性质、风险发生概率或风险后果大小三个方面采取多种策略。常见的工程风险应对策略有风险回避、风险转移、风险减轻、风险预防、风险自留和风险利用等。(1)风险回避。风险回避是指当工程风险潜在威胁太大,不利后果也很严重,又无其他策略可用时,主动放弃项目或改变项目目标与行动方案,从而规避风险的一种策略。当工程项目的实施面临巨大风险,又没有有效办法控制风险,甚至保险公司也因风险太大拒绝承保时,就应考虑放弃项目实施,避免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风险转移。风险转移是工程风险管理广泛采用的应对策略。风险转移的目的不是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减轻不利后果,而是通过合同或协议,将风险损失的一部分转移到有能力承受或控制工程风险的个人或组织中。风险转移通常有以下两种途径。1)保险转移。保险转移是指借助第三方--保险公司来转移风险。这种途径需要花费定费用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当风险发生时从保险公司获得经济补偿。与其他风险应对策略相比,工程保险转移风险的效率是最高的。2)非保险转移。非保险转移是指通过签订协议进行风险转移。常见的工程风险非保险转移有出售、合同条款、担保和分包等途径。(3)风险减轻。风险减轻是指将工程风险发生的概率或后果降低到某一可接受程度。在制定风险减轻措施时,必须依据工程风险的特性,尽可能将工程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程度,常见途径有减少风险发生概率、减少风险事件造成的损失、分散风险、分离风险等。(4)风险预防。风险预防是一种主动的风险应对策略,常分为有形和无形两种手段。1)有形手段。有形手段是指在工程建设中,结合具体工程特性采取一定的工程技术手段,避免潜在风险事件发生。用工程技术手段预防风险有下列多种措施:防止风险因素出现:消除已存在的风险因素;将风险因素与人、财、物在时间和空间上隔离等。2)无形手段。无形手段包括教育法和程序法。教育法是通过对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广泛开展教育,提高参与者风险意识,使其认识到工作中可能面临的风险,了解并掌握处置风险的方法和技术,有效应对工程风险。程序法是指通过具体的规章制度使工作程序标准化,实现工程项目活动的规范化管理,尽可能避免风险事件的发生和造成的损失。(5)风险自留。风险自留是指工程建设参与方有意识地选择自己承担风险后果的一种风险应对策略。风险自留是一种风险财务技术,工程建设参与方明知可能会发生风险事件,但在衡量各种风险应对策略后,从经济性和可行性考虑,仍将风险自留,当风险损失出现时,则需要依靠工程建设参与方自身财力去弥补。当工程建设参与方决定采取风险自留策略时,需要对风险事件提前做一些准备,这些准备有时被称为风险后备措施,主要包括费用、进度和技术三种后备措施。1)费用后备措施。费用后备措施主要是指预算应急费,是事先准备一笔用于补偿差错、疏漏及其他不确定性对工程项目费用估计产生影响的资金。2)进度后备措施。进度后备措施是指要制订一个较紧凑的进度计划,争取在工程参建各方要求完成的日期之前完成项目。3)技术后备措施。技术后备措施专门用于应付工程技术风险。一般来说,采用技术后备措施的可能性很小。只有当小概率风险事件发生,需要采取补救行动时,才会动用技术后备措施。技术后备措施分两种情况,即技术应急费和技术后备时间。(6)风险利用。应对风险的更高层次是风险利用。风险利用仅针对投机风险而言,原则上投机风险大部分有被利用的可能,但并不是轻易就能获得成功。因为投机风险具有两面性有时利大于弊,有时则相反。风险利用就是促进风险向有利的方向发展。(五)工程风险监1、工程风险监控内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风险会不断发生变化,新的风险有可能会出现,预期的风险也可能会消失。工程风险监控的主要任务是:随着工程进展密切跟踪已识别的风险,监控残余风险和识别新的风险;分析工程项目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风险因素的变化和风险应对措施产生的效果;进一步寻找机会,细化风险应对措施,实现消除或减轻风险的目标。工程风险监控不能仅停留在关注风险的大小上,还要分析风险事件影响因素的发展和变化。2、工程风险监控方法(1)挣值分析法。挣值分析法是对工程进度和费用进行综合控制的一种有效方法,其核心是对工程项目在任一时间的计划指标、完成状况和资源耗费进行综合度量,从而准确描述工程进展状态。挣值分析法的另一重要优点是可以预测工程项目可能发生的工期滞后量和费用超支量,从而为工程风险监控提供有效支持。(2)工程风险应对审计法。该方法可用于工程决策和实施全过程,从项目建议书开始直至项目结束。主要检查诸如项目建议书、项目产品或服务的技术规格要求、项目招标文件、设计文件、实施计划、必要的试验等。风险应对审计人员检查和文字记录诸如规避、转移或减轻等风险应对措施的效果,以及风险承担人的有效性。3、工程风险控制措施在风险监控的基础上,应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这些措施包括权变措施、纠正措施,以及提出项目变更申请或建议等)并对工程风险重新进行评估,对风险应对计划作出调整。(1)权变措施。权变措施是指未事先计划或考虑到的应对风险措施。工程项目是一个开放性系统,实施环境复杂,有许多风险因素在编制风险计划时是考虑不到的,或者对其没有充分认识。在工程风险监控时,发现某些风险的严重性或者是在一些新的风险产生时,能够随机应变,及时提出应对措施,并将其纳入项目和风险应对计划中。(2)纠正措施。纠正措施是为使项目未来预计绩效与原定计划一致所作的变更。当工程风险监控结果显示,已列入控制的风险在进一步发展或出现新的风险时,则应对工程风险作深入分析和评估,在找出工程风险事件影响因素的基础上,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包括实施应急计划和附加应急计划)。(3)项目变更申请。工程实施阶段,无论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还是承包商,认为原设计图纸、技术规范、施工条件、施工方案等不利于项目目标实现,或可能会存在风险的,均可提出变更要求或建议,但这类申请或建议一般应是书面的。七、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当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使其人身残废或死亡时,保险人依照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一)保险责任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由以下三个必要条件构成,缺一不可。(1)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2)被保险人在责任期限内死亡或残疾。(3)被保险人所受意外伤害是其死亡或残疾的直接原因或近因。(二)保险范围和期限1、保险范围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范围应当覆盖施工项目,是措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受到的意外伤害,以及由于施工现场施工直接给其他人员造成的意外伤害。已在企业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从事现场施工时仍可参加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2、保险期限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期限应从工程项目被批准正式开工,且投保人已交纳保险费的次日零时起,至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之日24时止。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工程因故延长工期或停工的,需书面通知保险人并办理保险期间顺延手续,但保险期间自开工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五年。工程停工期间,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三)保险费率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双方根据各类风险因素商定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率,实行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差别费率可与工程规模、类型、工程风险程度和施工现场环境等因素挂钩。浮动费率可与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业绩、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等因素挂钩。八、安装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是以设备购货合同和安装合同价格加各种费用或以安装工程的最后建成价格为保险金额,以重置基础进行赔偿,专门承保机器设备或钢结构建筑物在整个安装调试期间由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风险造成保险财产的物质损失及列明费用的保险。与建筑工程一切险相比,安装工程一切险具有下列特点。(1)建筑工程保险的标的从开工以后逐步增加,保险额也逐步提高,而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标的一开始就存放于工地,保险人一开始就承担着全部货价的风险。试车、考核和保证阶段风险最大。(2)在一般情况下,建筑工程一切险承担的风险主要是自然灾害,而安装工程一切险承担的风险主要是人为事故损失。(3)安装工程一切险的风险较大,保险费率也要高于建筑工程一切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在保单结构、条款内容、保险项目上基本一致,是承保工程相辅相成的两个险种。(二)责任范围1、物质损失部分的责任范围在保险期限内,安装工程一切险承保保险单中列明的被保险财产在列明的工地范围内,因保险单除外责任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失。这些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自然灾害。自然灾害是指地震、海啸、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水灾、冻灾、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2)意外事故。意外事故是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在主观上既无故意也无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所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2、第三者责任部分的责任范围在保险期限内,因发生与保险单所承保的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地区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按条款规定负责赔偿。对被保险人因此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保险人也可按条款规定负责赔偿。(三)除外责任安装工程一切险与建筑工程一切险的除外责任除以下两条外基本相同。(1)因设计错误、铸造或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以及为置换、修理或矫正这些缺点、错误所支付的费用,都属于除外责任范围。值得注意的是,安装工程切险只对设计错误等原因引起保险财产的直接损失及其有关费用不予赔偿,而对由于设计错误等原因造成其他保险财产的损失仍予以负责。因为设计错误等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直接损失,被保险人可根据购货合同向设计者或供货方或制造商要求赔偿建筑工程一切险不承保设计错误引起的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及费用,同时也不负责因此造成其他保险财产的损失和费用。(2)由于超负荷、超电压等电气原因造成电气设备或电气用具本身的损失,安装工程一切险不予负责,只对由于电气原因造成的其他保险财产的损失予以赔偿。而建筑工程一切险对此种原因造成的任何损失都不予赔偿。(四)保险费率安装工程一切险的费率主要由以下各项组成。(1)安装工程、土木建筑工程、场地清理费、工地内已有财产、业主或承包商在工地内的其他财产等各项为一个总费率,整个工期实行一次性费率。2)试车期为单独的一次性费率。(2)安装施工用的机器设备为单独年费率。(3)第三者责任险实行整个工期一次性费率。(4)整个保证期实行一次性费率。(5)各种附加保障实行整个工期一次性费率。四)保险期间与保证期2、保险责任起讫时间安装工程一切险责任起讫时间与建筑工程一切险责任起讫时间相同。与建筑工程一切险相比,安装工程一切险增加了试车考核期保险责任。3、试车考核期试车考核期是指工程安装完毕后的冷试、热试和试生产。冷试是指单机冷车运转,热试是指全线空车联合运转,试生产是指加料全线负荷联合运转。试车考核期长短应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商定或根据工程合同约定来决定,试车考核期的保险责任以不超过3个月为限。若超过3个月,则应增加保险费用。4、保证期保证期一般与工程合同中规定的质量保修期一致。保证期自工程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使用时开始,以先发生者为准。工程提前完工,则从该日起算加上规定的月份数至该期限的最后一日终止;如按时完工,则按保险单上规定的日期终止。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试车考核期的出险率高,往往占整个工程出险的一半,甚至80%以上,因此,对于已使用过的机器设备,保险人一般不承保试车考核期,试车开始,保险责任即告终止。5、保险期限的延长与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有关规定相同。九、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和责任(一)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自工程监理制度实施以来,相关法律、法规逐步明确了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1、明确了强制实施监理制度的工程范围建筑法》规定,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了五类工程必须实行监理①国家重点建设工程。②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⑤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④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⑤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建设部令第86号)又进一步细化了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范围和规模标准,具体内容如下。(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是指依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所确定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骨干项目。(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是指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1)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2)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3)体育、旅游、商业等项目。4)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5)其他公用事业项目。为了保证住宅质量,对高层住宅及地基、结构复杂的多层住宅应当实行监理。(3)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具体包括:1)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2)使用国外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国外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4)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具体包括:1)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下列基础设施项目①煤炭、石油、化工、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项目。②铁路、公路、管道、水运、民航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项目;3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项目。④防洪、灌溉、排涝、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水利建设项目;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⑥生态环境保护项目。2)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2、明确了建设单位委托工程监理单位的职责《建筑法》规定,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3、明确了工程监理单位的职责《建筑法》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4、明确了工程监理人员的职责《建筑法》规定,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方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二)工程监理的法律责任1、工程监理单位的法律责任(1)《建筑法》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工程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1)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改正,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0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②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2)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3)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①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②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4)工程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4)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工程监理单位在履行工程监理合同时,是由具体的监理工程师来实现的,因此,如果监理工程师出现工作过错,其行为将被视为工程监理单位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工程监理单位在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后,有权在企业内部向有过错行为的监理工程师追偿损失。因此,由监理工程师个人过失引发的合同违约行为,监理工程师必然要与工程监理单位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监理工程师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十、工程监理的含义及性质(一)工程监理的含义工程监理是指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和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对工程施工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工程监理制度是我国强制实行的一项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下简称《建筑法》)明确规定,“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与国际上一般的工程咨询服务不同,法律、法规赋予了工程监理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工程监理可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理解。(1)工程监理的行为主体是工程监理单位。工程监理既不同于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也不同于工程总承包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监督管理。(2)工程监理的实施前提是建设单位的委托和授权。建设单位需要与工程监理单位以书面形式订立工程监理合同,明确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以及双方的义务和违约责任。(3)工程监理的实施依据包括法律和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其中,合同既包括工程监理合同,也包括与所监理工程相关的施工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等。(4)工程监理的实施范围主要在施工阶段。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均为相关服务。(5)工程监理的基本职责是在建设单位委托授权范围内,通过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工程建设相关方关系,控制建设工程质量、造价和进度三大目标,即“三控两管一协调”此外,还需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定职责,这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赋予工程监理单位的社会责任。(二)工程监理的性质工程监理性质可概括为服务性、科学性、独立性和公平性四个方面。1、服务性工程监理人员利用自己的知识、技能和经验,采用必要的试验、检测手段,为建设单位提供管理和技术服务。工程监理单位既不直接进行工程设计,也不直接进行工程施工;既不向建设单位承包工程造价,也不参与施工单位的利润分成2、科学性工程建设规模日趋庞大,建设环境日益复杂,功能需求及建设标准越来越高,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不断涌现,工程建设参与单位越来越多,工程风险日渐增加,工程监理单位只有采用科学的思想、理论、方法和手段,才能驾驭工程建设,协助建设单位力求在计划目标内完成工程建设任务。3、独立性独立性是工程监理单位公平地实施监理的基本前提。首先,工程监理单位应是一个独立法人实体,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其次,在工程监理工作中,工程监理单位必须建立项目监理机构,按照自己的工作计划和程序,根据自己的判断,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独立地开展工作。4、公平性公平性是工程监理行业能够长期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职业道德准则。特别是当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发生利益冲突或矛盾时,工程监理单位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为准绳,在维护建设单位合法权益的同时,不能损害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例如,在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争议,处理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进行工程款支付控制及结算时,应客观、公平地对待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十一、工程监理工作主要方式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监理合同约定,除检查审查有关文件资料、管理制度、人员资格外,主要采用巡视、平行检验、旁站、见证取样等方式实施监理。1、巡视巡视是指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活动。巡视检查是监理人员针对施工现场进行的日常检查。监理人员进行巡视检查时,主要关注施工质量、安全生产两方面情况(1)施工质量方面1)天气情况是否适宜施工作业。如不适宜施工作业,是否已采取相应措施。2)施工人员作业情况。是否按照工程设计文件、工程建设标准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3)使用的工程材料、设备和构配件是否已检测合格。4)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特别是施工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到位。5)施工机具、设备的工作状态,周边环境是否有异常情况等。(2)安全生产方面1)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2)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制度、措施落实情况。4)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情况,重点关注是否按方案施工。5)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运行情况6)施工临时用电情况。7)其他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8)工人违章情况9)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按照项目监理机构的指令整改实施情况。10)项目监理机构签发的工程暂停令执行情况等。2、平行检验平行检验是指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对同一检验项目进行的检测试验活动。平行检验的内容包括工程实体量测(检查、试验、检测)和材料检验等内容。项目监理机构首先应依据工程监理合同编制符合工程特点的平行检验方案,明确平行检验的方法、范围、内容、频率等,并设计各平行检验记录表的样式;其次根据平行检验方案的规定和要求,开展平行检验工作。对平行检验不符合规范、标准的检验项目,应分析原因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3、旁站旁站是指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的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进行的监督活动。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根据工程类别、特点及有关规定确定。项目监理机构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制定旁站方案,明确旁站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人员职责等。现场监理人员必须执行旁站方案,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尽可能消除可能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和隐患。监理人员在实施旁站时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发现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暂停施工指令或采取其他应急措施。旁站人员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管理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2)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4)做好旁站记录和监理日志,保存旁站原始资料。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及时掌握旁站工作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旁站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监理文件资料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旁站方案、旁站记录等相关资料。4、见证取样见证取样是指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进行的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工程材料现场取样、送检工作的监督活动。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制定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制度,将材料进场报验、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工作程序、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的职责、取样方法等内容纳入监理实施细则。见证取样涉及三方(施工方、见证方、监测方)行为。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在现场抽取和制作试样时,见证人必须在旁见证,且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委托送检的送检人员一起采取有效的措施或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督促专业监理工程师制定见证取样实施细则,并检查监理人员见证取样工作实施情况,包括现场检查和资料检查。此外,还应听取监理人员汇报,发现问题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采取相应措施。见证取样监理人员应根据见证取样实施细则要求、按程序实施见证取样工作,包括:在现场进行见证,监督施工单位取样人员按随机取样方法和试件制作方法进行取样;对试样进行监护、加锁;在检验委托单签字,并出示“见证员证书”;协助建立包括见证取样送检计划、台账等在内的见证取样档案等。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管理人员应全面、妥善、真实记录试块、试件及工程材料的见证取样台。十二、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可概括为目标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生产管理,即“三控两管一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定职责。(一)目标控制任何工程都有质量、造价、进度三大目标,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需要协调处理三大目标之间的关系、确定与分解三大目标,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三大目标。1、目标控制任务(1)工程质量控制任务。工程质量控制任务是指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在满足工程造价和进度要求的前提下,实现预定的工程质量目标。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对施工投入、施工和安装过程施工产出品(如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单项工程等)进行全过程控制,以及对施工单位及其人员的资格、材料和设备、施工机械和机具、施工方案和方法、施工环境实施全面控制以期按标准实现预定的施工质量目标。为完成施工阶段质量控制任务,项目监理机构需要做好以下工作:0协助建设单位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为施工单位提交合格的施工现场。②审查确认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分包单位资格。③检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④检查施工机械和机具质量;G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⑥检查施工单位的现场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环境。(2)工程造价控制任务。工程造价控制任务是指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在满足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的前提下,力求使工程实际造价不超过预定造价目标。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工程计量、工程付款控制、工程变更费用控制、预防并处理好费用索赔、挖掘降低工程造价潜力等使工程实际费用支出不超过计划投资。(3)工程进度控制任务。工程进度控制任务是指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在满足工程质量和造价要求的前提下,力求使工程实际工期不超过计划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完善建设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进度计划、做好施工进度动态控制工作、协调各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预防并处理好工期索赔,力求使工程在计划工期内完成。为完成施工阶段进度控制任务,项目监理机构需要做好以下工作①完善建设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②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③协助建设单位编制和实施由建设单位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供应进度计划。④组织进度协调会议,协调有关各方关系;跟踪检查实际施工进度。⑥研究制定预防工期索赔的措施,做好工程延期审批工作等。2、目标控制措施为了有效控制建设工程目标,应从组织、技术、经济、合同等多方面采取措施。(1)组织措施。组织措施是其他各类措施的前提和保障。组织措施包括:建立健全实施动态控制的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和人员,明确各级目标控制人员的任务和职责分工,改善建设工程目标控制的工作流程;建立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工作考评机制,加强各单位(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加强动态控制过程中的激励措施,调动和发挥员工实现建设工程目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等。(2)技术措施。为了对建设工程目标实施有效控制,需要对多个可能的建设方案、施工方案等进行技术可行性分析。因此,需要对各种技术数据进行审核、比较,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查、论证等。此外,在整个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还需要采用工程网络计划技术信息化技术等实施动态控制(3)经济措施。无论是对工程造价目标实施控制,还是对工程质量、进度目标实施控制,都离不开经济措施。经济措施不仅包括审核工程量、工程款支付申请及工程结算报告,而且包括编制和实施资金使用计划、对工程变更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等。通过投资偏差分析和未完工程投资预测,可发现一些可能引起未完工程投资增加的潜在问题,从而便于以主动控制为出发点,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预防。(4)合同措施。加强合同管理是控制建设工程目标的重要措施。建设工程总目标及分目标将反映在建设单位与工程参建各方所签订的合同之中。由此可见,通过选择合理的承发包模式和合同计价方式,选定满意的施工单位及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拟定完善的合同条款,并动态跟踪合同执行情况及处理好工程索赔等,是控制建设工程目标的重要合同措施(二)合同管理工程实施过程中会涉及许多合同,如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咨询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等。合同管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组织建设工程实施的基本手段,也是项目监理机构控制工程质量、造价、进度三大目标的重要手段。完整的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应包括施工招标策划与实施,合同计价方式及合同文本选择,合同谈判及合同条件确定,合同协议书签署,合同履行检查,合同变更、违约及纠纷处理,合同订立和履行的总结评价等。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项目监理机构在处理工程暂停及复工、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解除等方面的合同管理职责如下。1、工程暂停及复工处理(1)签发工程暂停令的情形。项目监理机构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的2)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3)施工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4)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5)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可根据停工原因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确定停工范围。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应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应在事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作出书面报告。(2)工程暂停相关事宜。暂停施工事件发生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如实记录所发生的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应会同有关各方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有关的问题。因施工单位原因暂停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验收施工单位的停工整改过程和结果。(3)复工审批或指令。当暂停施工原因解除、具备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复工报审表及有关材料,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审查意见,并应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施工单位未提出复工申请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指令施工单位恢复施工。2、工程变更处理(1)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处理程序。项目监理机构可按下列程序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申请,提出审查意见。对涉及工程设计文件修改的工程变更,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修改工程设计文件。必要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建议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召开论证工程设计文件的修改方案的专题会议。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影响作出评估。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共同协商确定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变化,会签工程变更单。4)监理机构根据批准的工程变更文件监督施工单位实施工程变更。(2)建设单位要求的工程变更处理职责。项目监理机构可对建设单位要求的工程变更提出评估意见,并应督促施工单位按会签后的工程变更单组织施工3、工程索赔处理工程索赔包括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申请。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收集、整理有关工程费用、施工进度的原始资料,为处理工程索赔提供证据。项目监理机构应以法律和法规、勘察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工程建设标准、索赔事件的证据等为依据处理工程索赔。(1)费用索赔处理。项目监理机构应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费用索赔处理程序和施工合同约定的时效期限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费用索赔。当施工单位的费用索赔要求与工程延期要求相关联时,项目监理机构可提出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的综合处理意见,并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建设单位损失,建设单位提出索赔时,项目监理机构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处理。(2)工程延期审批。项目监理机构应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CB/50319-2013)规定的工程延期审批程序和施工合同约定的时效期限审批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延期申请。施工单位因工程延期提出费用索赔时,项目监理机构可按施工合同约定进行处理。4、施工合同争议处理与解除(1)施工合同争议处理。项目监理机构应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规定的程序处理施工合同争议。在处理施工合同争议过程中,对未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的暂停履行合同条件的,应要求施工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在施工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仲裁机构或法院要求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2)施工合同解除。1)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施工单位应得款项,并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2)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确定施工单位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的款项,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后,书面提交施工单位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款项的证明。3)因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三)信息管理工程信息管理是指对工程信息的收集、加工、整理、存储、传递、应用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信息管理是工程监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及时掌握准确、完整的信息,可以使监理工程师心明眼亮更加卓有成效地完成工程监理工作。信息管理工作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工程监理工作的成败。1、工程监理信息化作用随着工程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工程建设信息量在不断增加,依靠传统的手工信息处理方式已难以适应工程监理工作需求,因此,应利用互联网及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建筑信息建模(BIM)、地理信息系统(GIS)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工程监理信息系统或信息平台,实现工程监理信息化及工程参建各方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工程监理信息系统或信息平台的主要作用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1)利用计算机数据存储技术,存储和管理与工程项目有关的信息,并随时进行查询和更新。(2)利用计算机数据处理功能,可快速、准确地处理工程监理所需要的信息(3)利用计算机分析运算功能,可快速提供高质量决策支持信息和备选方案(4)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实现工程参建各方、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5)利用计算机虚拟现实技术,可直观展示工程项目大量数据和信息。2、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包括工程监理文件资料收发文与登记、传阅、分类存放、组卷归档验收与移交等。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项目监理机构文件资料管理的基本职责如下。(1)应建立和完善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宜设专人管理监理文件资料。(2)应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整理、编制、传递监理文件资料,宜采用信息技术进行监理文件资料管理。(3)应及时整理、分类汇总监理文件资料,并按规定组卷,形成监理档案。(4)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有关规定保存监理档案,并应向有关单位、部门移交需要存档的监理文件资料。(四)组织协调工程监理目标的实现,需要监理工程师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对工程监理程序的有效执行。此外,还需要监理工程师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通过组织协调,能够使工程参建各方有机配合、协同一致,促进工程监理目标的实现。项目监理机构可采用会议(如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专题会议等)、交谈(如面对面交谈、电话、视频通话等)、书面(如报告、报表、指令和通知等)方式进行组织协调。组织协调可分为系统内部(项目监理机构)协调和系统外部协调两大类,系统外部协调又分为系统近外层协调和系统远外层协调。近外层和远外层的主要区别是,建设单位与近外层关联单位之间有合同关系,与远外层关联单位之间没有合同关系。1、项目监理机构内部协调项目监理机构内部协调主要是指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的人际关系协调、组织关系协调和需求关系协调等。2、项目监理机构外部协调项目监理机构外部协调主要是指项目监理机构与建设单位的协调、项目监理机构与施工单位的协调、项目监理机构与设计单位的协调、项目监理机构与政府部门及其他单位的协调等。(五)安全生产管理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职责,并应将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方法和措施纳入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1、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1)审查施工单位的管理制度、人员资格及验收手续。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符合性和有效性,审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核查施工机械和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2)审查专项施工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专项施工方案,符合要求的,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建设单位。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由项目监理机构检查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的情况,以及是否附具安全验算结果。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项目经理组织编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才能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查。2)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2、监督施工单位实施专项施工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按已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专项施工方案需要调整时,施工单位应按程序重新提交项目监理机构审查。项目监理机构应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发现未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3、处理安全事故隐患项目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监理报告。紧急情况下,项目监理机构可通过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事后应形成监理报告。十三、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依据和内容监理实施细则是在监理规划的基础上,针对工程项目中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监理工作编制的操作性文件。对专业性较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1、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依据监理实施细则应依据下列内容编制。(1)已批准的监理规划。(2)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3)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此外,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还可依据工程监理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经认证发布的质量管理体系,以达到监理内容的全面、完整,有效地提高工程监理工作质量。2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明确规定,监理实施细则内容包括①专业工程特点。②监理工作流程。③监理工作要点。④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二)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审程序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前,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完成后,需要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监理实施细则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①专业工程特点描述是否准确。②监理工作流程是建筑与房地严经济专业知识和实务(中级否完整、翔实,是否与施工流程相衔接。③监理工作要点是否明确、清晰,目标值控制点设置是否合理、可控。④监理工作方法是否科学、合理、有效,监理工作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等在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并应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十四、工程监理组织(一)项目监理机构设立要求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时,需要在施工现场派驻项目监理机构。当施工现场监理工作全部完成或工程监理合同终止时,项目监理机构可撤离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监理机构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1)设立项目监理机构应遵循适应、精简、高效原则,要有利于工程监理目标控制和合同管理,要有利于工程监理职责的划分和监理人员的分工协作,要有利于工程监理的科学决策和信息沟通。(2)项目监理机构应包括一名总监理工程师、若干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且专业配套,数量应满足监理工作和工程监理合同对监理工作深度及工程监理目标控制的要求,必要时可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设立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有以下情形1)工程规模较大、专业较复杂,总监理工程师难以处理多个专业工程时,可按专业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2)一个工程监理合同中包含多个相对独立的施工合同,可按施工合同段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3)工程规模较大、地域比较分散,可按工程地域设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除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外,项目监理机构还可根据监理工作需要,配备若干行政辅助人员。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不同阶段的需要配备数量和专业满足要求的监理人员,有序安排相关监理人员进退场。(3)一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可担任一项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时,应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4)工程监理单位更换、调整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应做好交接工作,保持工程监理工作的连续性。工程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征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调换专业监理工程师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二)工程监理人员基本职责《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了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应履行的基本职责。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总监理工程师是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负责履行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由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2)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3)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人员工作;组织召开监理例会。(4)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5)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6)审查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7)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8)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9)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10)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11)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12)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13)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14)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是经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的人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由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如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机电工程师等)担任,也可由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年度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2)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3)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4)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5)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6)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7)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8)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3、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专业监理工程师是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岗位的监理工作,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由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由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两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报审文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3)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4)指导、检查监理员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5)检查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6)验收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参与验收分部工程。(7)处置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8)进行工程计量。9)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10)组织编写监理日志,参与编写监理月报。(9)收集、汇总、参与整理监理文件资料。(10)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4、监理员职责监理员是在专业监理工程师领导下从事工程检查、材料的见证取样、有关数据复核等具体监理工作的人员。监理员由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担任。监理员应履行下列职责。(1)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的人力、主要设备的使用及运行状况(2)进行见证取样。(3)复核工程计量有关数据。(4)检查工序施工结果。(5)发现施工作业中的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上述职责为其基本职责。在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还应针对工程实际情况,明确各岗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职责分工。第二章公司基本情况一、公司简介公司不断建设和完善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实施“互联网+”企业专项行动,推广适合企业需求的信息化产品和服务,促进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在企业经营管理各个环节中的应用,业通过信息化提高效率和效益。搭建信息化服务平台,培育产业链,打造创新链,提升价值链,促进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公司秉承“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信托理念,将“诚信为本、合规经营”作为企业的核心理念,不断提升公司资产管理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二、核心人员介绍1、曾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2002年6月至2011年4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03年11月至2011年3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蔡xx,中国国籍,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2018年9月至今历任公司办公室主任,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3、白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8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1994年6月至2002年6月任xxx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年6月至2011年4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6年11月至今任xxx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19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4、许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2年4月至今任xxx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5、蒋xx,197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2002年6月至2006年8月就职于xxx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8月至2011年3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销售部副经理。2011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监事、销售部副部长、部长;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第三章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概况(一)项目投资人xx投资管理公司(二)建设地点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x(待定)。二、结论分析(一)项目选址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x(待定),占地面积约64.00亩。(二)项目实施进度本期项目建设期限规划24个月。(三)投资估算本期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31669.69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4953.5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8.79%;建设期利息686.8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17%;流动资金6029.3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9.04%。(四)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31669.69万元,根据资金筹措方案,xx投资管理公司计划自筹资金(资本金)17651.75万元。根据谨慎财务测算,本期工程项目申请银行借款总额14017.94万元。(五)经济评价1、项目达产年预期营业收入(SP):68300.00万元。2、年综合总成本费用(TC):57394.70万元。3、项目达产年净利润(NP):7964.73万元。4、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18.54%。5、全部投资回收期(Pt):6.22年(含建设期24个月)。6、达产年盈亏平衡点(BEP):27644.45万元(产值)。(六)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序号。
""""""此处省略40%,请登录会员,阅读正文所有内容。这里是常见问题内容示例,可替换为实际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