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吸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与交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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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为本成果导向开放创新引领未来20XX纸吸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与交易某某公司LOGO前言这份《纸吸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与交易》由某专业咨询机构编辑撰写,全文约17820个字,约18页左右,具有层次分明、深度适宜、逻辑推导、数据清晰、落地成本可控、可执行性强、方案优化、长期价值兼顾等特点,全文从项目背景分析、产业环境分析、必要性分析、公司简介、公司基本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与交易、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我国股票发行制度的改革、股票发行条件与审核程序、有偿增资与无偿增资、股份公司的资本增加与资本减少、人力资源配置、员工技能培训、法人治理结构、股东权利及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项目风险防范分析、项目风险分析、项目风险对策等几个方面展开论述,具有较高参考价值,建议详细研读以辅助落地执行。目录第一章项目背景分析4一、产业环境分析4二、必要性分析6第二章公司简介8一、公司基本信息8二、公司简介8第三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与交易10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10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15三、我国股票发行制度的改革20四、股票发行条件与审核程序23五、有偿增资与无偿增资27六、股份公司的资本增加与资本减少29第四章人力资源配置31一、人力资源配置31二、员工技能培训31第五章法人治理结构33一、股东权利及义务33二、董事35三、高级管理人员40四、监事42第六章项目风险防范分析45一、项目风险分析45二、项目风险对策47第一章项目背景分析一、产业环境分析2019年,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全力建设“高质量产业之区、高品质宜居之城”,经济高质量发展动能持续增强,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当前,世界经济格局复杂多变,但中国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态势没有改变,坚持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对标对表抓落实,沉心静气谋发展,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再上台阶。纸吸管主要是由降解后的纸加上防水材料制作而成的,使用的多为纯木浆,不含荧光剂,因此在食品领域可以实现广泛应用。另外,纸吸管作为塑料吸管的替代品,属于一次性消耗品,并且在使用完毕后掩埋在地下进行的自然降解速度较快,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也是极小的。近年来,随着我国环保政策的日趋严格,“限塑令”政策的持续推行,使得纸吸管成为塑料吸管的最佳替代品活跃在市场上。现阶段,全球塑料污染问题严重,每年都会产生超过3.5亿吨的塑料垃圾,而这些垃圾在自然环境状态下的降解速度缓慢,在降解过程更容易对土地、水体、空气、环境等造成污染。对此,我国政府在近几年下发了一系列的环境保护政策。2020年1月,发改委和生态环境部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中要求,在2025年,完善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对不可降解塑料逐渐禁止、限制使用;同年7月,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9个部门在《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到2020年底,全国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在此背景下,纸吸管代替塑料吸管逐渐登上历史舞台。近年来,随着居民健康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以及各个国家相关政策的大力推进,纸吸管取代塑料吸管成为了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选择,其市场消费需求快速增加。为顺应市场发展趋势,在国际市场上,Huhtamaki集团、可口可乐和澳大利亚Amatil等品牌都在加速生产耐用、天然的纸吸管产品;在国内市场,随着“限塑令”等政策的逐一落实,我国部分餐饮等消费零售企业逐渐加快了纸吸管产业布局,其中茶饮品牌作为吸管使用大户,更是冲在了改革前沿,目前在星巴克、喜茶、奈雪的茶、蜜雪冰城等大型连锁门店内,已经实现或即将实现对纸吸管的产品供应。就目前来看,我国纸吸管市场普及率仍然较低。主要原因包括两种,一是消费者对纸吸管的消费体验感不高,目前市面上使用的纸吸管长时间放饮料杯子里会逐渐变软,对饮料口感有着一定的影响,进而降低消费者的消费欲望,企业可以在未来发展相关生产技术;二是与塑料吸管相比,纸吸管的生产成本较高,这导致了国内专门大规模生产纸吸管的厂家并不多,进而影响到纸吸管的产品供应。未来随着国家对治理塑料污染的力度不断加强,纸吸管将拥有着巨大的蓝海市场。二、必要性分析(一)现有产能已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作为行业的领先企业,公司已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和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产品销售形势良好,产销率超过100%。预计未来几年公司的销售规模仍将保持快速增长。随着业务发展,公司现有厂房、设备资源已不能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通过优化生产流程、强化管理等手段,不断挖掘产能潜力,但仍难以从根本上缓解产能不足问题。通过本次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有效克服产能不足对公司发展的制约,为公司把握市场机遇奠定基础。(二)公司产品结构升级的需要随着制造业智能化、自动化产业升级,公司产品的性能也需要不断优化升级。公司只有以技术创新和市场开发为驱动,不断研发新产品,提升产品精密化程度,将产品质量水平提升到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准,提高生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契合关键零部件国产化的需求,才能在与国外企业的竞争中获得优势,保持公司在领域的国内领先地位。第二章公司简介一、公司基本信息1、公司名称:xxx(集团)有限公司2、法定代表人:苏xx 3、注册资本:1390万元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 5、登记机关:xxx市场监督管理局6、成立日期:2012-8-22 7、营业期限:2012-8-22至无固定期限8、注册地址:xx市xx区xx二、公司简介公司坚持诚信为本、铸就品牌,优质服务、赢得市场的经营理念,秉承以人为本,始终坚持“服务为先、品质为本、创新为魄、共赢为道”的经营理念,遵循“以客户需求为中心,坚持高端精品战略,提高最高的服务价值”的服务理念,奉行“唯才是用,唯德重用”的人才理念,致力于为客户量身定制出完美解决方案,满足高端市场高品质的需求。公司在“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总体原则基础上,坚持优化结构,提质增效。不断促进企业改变粗放型发展模式和管理方式,补齐生态环境保护不足和区域发展不协调的短板,走绿色、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道路,不断优化供给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以提升创新能力为主线,降成本、补短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第三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与交易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一)股份的含义及特点股份是股份公司资本等额划分的基本数量单位。其英文是shares(英国)和stocks(美国),德文是Aktie,法文是Actions,日文是株式,均含有份额的意思。我国《公司法》第129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可见,股份指股份有限公司把股本总额按相等金额划分成的最小单位,每一股份代表一定金额的股本。股份有两层基本含义:一是具有资本属性,表明股东对公司出资并由此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二是具有股本单位的作用,表明股本的最小单位。(广义的股份也可以泛指股东对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份额。)将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等额划分为股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它便于股东认股和股权登记,便于股息分配和增资配股,也便于股份的交易和转让。股份的基本特点如下:(1)金额性。每一股份代表相等的一定数量的投资金额,是股本等额划分的最小单位。(2)权利平等性。股份持有者即股东,可以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平等地行使股东所享有的各种权利,包括资产收益权和重大决策权,在投票时实行“一股一票”原则。(3)有限责任性。股东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自己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4)证券性。公司可将股份以股票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5)流通性。股东可以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转让自己的股份,通常可采取股票交易的形式进行流通。(二)股份的种类从不同的角度和标准出发,可以对股份种类进行不同的划分。其中最重要的,是根据股东的权益将股份划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在我国,由于国家股和法人股不能流通,所以又可将股份划分为可流通股和不可流通股。下面主要介绍普通股和优先股。1.普通股。普通股是优先股的对称,是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发行的具有普通权利的股份,是公司最常见、最重要、风险最大的一种股份。普通股的收益不事先规定,拥有投票权和优先配股权。普通股具有以下特点:(1)重大决策和人事任免权。普通股的股东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拥有重要事项的决策权,如修改公司章程、确定分红方案、选择管理者等。其具体形式是参加股东大会并拥有投票权、表决权,是“一股一票”。(2)资产收益权。普通股股东可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分取公司税后利润,其特点一是按分配顺序它要排在优先股之后,二是股利分配不固定,依公司业绩而定。(3)优先认股权。即公司在有偿增发新股时,普通股股东享有按所持公司股份的一定比例低价配购新股的权利。在公司实行有偿配股时,股东也可主动放弃或转让配股权。(4)剩余资产分配权。在公司终止清算时,要先用公司资产去抵偿公司债务,然后将剩余资产按股票面额优先分配给优先股股东,最后再按投资者持股比例全部分配给普通股股东。2.优先股。优先股是普通股的对称,是股份公司专为某些想获得优先特权的投资者而设计的一种股票。相对于普通股来说,它拥有优先分得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的权利,但其股利率是事先规定的,而且没有投票权和优先配股权。同普通股相比,优先股具有以下特征:(1)投资回报率固定和分红优先。股东在购买优先股时就已事先确定了股息率,从公司利润分配顺序来看,它也在普通股之前。(2)剩余资产优先分配权。当公司终止和清算时,在普通股之前按优先股面值分取剩余资产。(3)优先股与普通股相比也有不利之处,如股利率不会随公司业绩的增长而提高,没有投票权和优先配股权等。3.可转换优先股。这是由优先股派生出来的一种优先股,即在一定的期限和条件下,投资者拥有将自己的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的权利。由于投资者增加了一种选择权,因而可转换优先股的股利率低于一般的优先股。例如,微软公司在1987年同时增发了优先股和可转换优先股两种股票,后来微软公司的股票大幅度上涨,选择了可转换优先股的投资者的收益非常可观。4.公司可转换债券。也简称公司转债或可转债,这是可以转换为公司股票的企业债券,因而兼有了股票与债券的性质。发行公司可转换债券,是股份公司再融资的形式之一,目前在国外非常受投资者欢迎。至于公司可转债的设计、发行与交易,将在十章中详细阐述。(三)股份的发行、转让与回购1.股份的发行与转让。股份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法定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的行为。在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发行要采取发行股票的形式;这一问题将在下一节中讲述。股份的转让,是指股份所有人依一定程序将股份出让给受让人,使受让人成为公司股东的行为。股份的转让可以是有偿转让,也可以是无偿转让。股份的有偿转让,主要是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交易进行的,同时也可以在交易所外通过柜台交易和协议交易进行。一般来说,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应采取自由转让原则,公司章程也不得随意禁止。例如,美国《标准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份转让进行限制,但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来说,这种限制是无效的。不过,股份的自由转让原则并非是绝对自由,为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行,保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股份的转让要受到法律法规的限制。譬如,我国的《公司法》对股份的转让就作出了如下规定:(1)股份转让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公司改组时的协议转让除外),我国目前不允许进行场外交易;(2),记名股票的转让,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载于股东名册;(3)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可以依法转让其持有的股份,也可以购买其他股东的股份,具体办法另行规定;(4)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此外,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在任职期间亦不能转让自己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2.公司对本公司股份的收购。公司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也称为股份的回购。股份公司买回自己的股份,就构成了独立于其他股东的“自有股份”。对于股份的回购及自有股份,世界上多数国家的公司法都采取了否定的态度。其理由如下:(1)这样做混淆了公司与股东两个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使公司法人成了本公司的股东;(2)这样做会使公司的资本减少,因为公司把发行出去的股份又买了回来,就相当于公司的股份没有发行出去,这样公司的资本就不充实,对公司,的债权人的利益会产生影响;(3)这样做还容易影响股票市场的稳定。如果公司可以买卖自己的股票,便会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控制股票价格,操纵市场,造成股市的过度投机。但是,各国的公司法对公司股份的回购又并非绝对地禁止。如《日本商法典》规定,公司可以在下列情况下收购本公司的股份:(1)注销股份;(2)合并或者兼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3)为实现公司宗旨和权利必须采用时。我国《公司法》也有类似的规定。《公司法》第149条规定,公司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公司可以收购自己的股票;公司在收购自己的股票后,必须在10日内注销该部分股份,依法办理公司变更登记,并予以公告。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一)股票的概念、本质与特性股票是股份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享有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凭证,是股东对公司的资本所有权的证书。投资者购买某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后,便对该企业拥有相应比例的所有权,并可以凭此取得股利和行使股东权利。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可以变现为现金和当做贷款抵押。股票与股份有着密切的联系。股票是股东认购公司股份的资本所有权证书和索取股息的凭证,也是股份的外在表现形式,因此,股票与股份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在资本主义社会,“如果没有欺诈,股票是一个股份公司拥有的实际资本的所有权证书和获取每年由此生出的剩余价值的凭证。”股票同债券和不动产抵押券等,统称为有价证券。由于它们能够为其所有者定期带来一定的收入,同时还能被人们当做商品买卖,因而很容易造成一种假象,好像它们本身就是资本。其实,正如马克思所分析的,有价证券只是“虚拟资本”,它们本身没有价值,也不是价值符号,并不能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发挥资本的职能。以股票为例,出资者购买股票后,资本就转移到公司方面去了,出资者手中的股票不过是一种资本所有权的证书或者是资本的“纸的复本”。因此,在对社会资本进行统计时,从不计算股票的价值。由于股票只是股份的外在表现形式,因此,它的基本特性也是由股份的特性决定的。包括:(1)资本的属性。股票是资本的“纸的复本”,是股东向公司投资并有权取得股息的凭证。(2)权益性。股东按持有股票的份额享有分配公司利润和参与经营决策的权利,实行“同股同利”、“一股一票”的原则。(3)流通性。股东不可以要求公司退还股金,但股票原则上可以在证券市场上自由交易和流通。(4)风险性。股票投资存在着风险,这种风险可能来自公司业绩不佳,也可能来自证券市场的波动。(二)股票的基本格式与类型我国《公司法》第132条规定,“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1)公司名称;(2)公司登记成立的日期;(3)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4)股票的编号。股票由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入股票”字样。股票最初都是采取纸面发行方式,进行股票交易时,通常需要进行复杂的过户手续,严重影响了股票交易的效率。后来,为了使股票交易简化,上市公司将发行的股票交给金融机构托管,股票交易只是在账面上进行。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人们越来越感到印制纸面股票也已成为多余,于是出现了股票“无纸化”趋势,即股票完全以计算机记账的方式发行,股票已经无“票”可言了,这可以节约大量的股票印制费用。股票的种类通常可分为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所谓记名股票,是指在股票,上载明股东姓名并将其载入公司股东名册的一种股票。记名股票的买卖和转让,一定要把买入人和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登记到公司股东名册上(即过户)才能生效,股东不得私自转让。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向发起人、国家投资机构、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公司、机构或者法人的名称,不得另立户名。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1)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2)各股东所持股份数;(3)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4)各股东取得其股份的日期。所谓无记名股票,是指股票上不记载股东姓名的股票;凡持有股票者,即取得股东资格。此种股票凭股票所附息票领取股利,故可以自由转让。这种股票的转让非常自由、方便,但也存在着不利于管理、容易出现混乱的弊端,故目前许多国家不允许发行这种股票。我国由于组建资本市场的时间不长,市场发育还不成熟,人民币还不能自由兑换,因此,在境内发行的股票还要分为A、B两种股票。A种股票是指由股份公司发行并在中国沪、深两个交易所上市的,专供中国内地投资者用人民币购买的股票,股票的面额用人民币标明。B种股票指用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并在沪、深两个交易所上市的,专供外国居民和我国港、澳、台地区的投资者用外币买卖的股票,也称人民币特种股票。我国目前允许有外商投资的公司,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方可发行B股,在沪市是用美元交易,在深市是用港币交易。A、B股的划分,是一种“认人不认钱”的做法,这同股票的本性是矛盾的,待人民币可以自由兑换后,它们的区分也就可以取消了。从2001年3月开始,我国开始允许大陆投资者购买B股股票,这是我国证券市场向国际化发展迈出的重要一步。此外,我国还有些上市公司发行了H种股票,它是中国内地公司在香港股市中发行的并已上市挂牌交易的股票,它以人民币标明面值,而以港币进行购买和交易。无论是A股、B股,还是H股,对一个公司来说,它们都是同一种普通股股票,实行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原则。(三)股票价格的理论分析1.马克思对股票价格的分析。如上所述,股票同债券和不动产抵押券等统称为有价证券,它本身没有价值,也不是价值符号,而只是一种资本所有权的证书或者是资本的“纸的复本”。虚拟资本不仅在质上不同于实际资本,在量上也不同于实际资本。股票的市场价格总额取决于股票发行数量与股票市场价格的乘积。由于股票市场价格经常随其供求关系而上下波动,股票价格总额也在不断变动,而在工商企业中实际发挥作用的资本却并未因此而改变。股票本身没有价值,但由于它是取得股利收入的资本所有权证书,所以它可以买卖,也有价格。股票价格不是股票价值的货币表现,它是股息收入的资本化。也就是说,股票价格应该等于这样一笔货币资本,这笔资本存入银行所得到的利息,应与购买股票所得到的股息收入相当。所以,股票价格与股利成正比,而与银行利息率成反比,即股票价格=股利/利息率。当然,这只是对股票价格的纯粹的理论分析,而实际上,股票的决定因素是非常复杂的,如市场环境、政府的政策、公司股份的数额、公司的发展前景等等。但马克思对股票价格所做的理论分析仍是非常重要的,它说明了一个基本的道理,即购买股票最根本的目的是要购买公司的利润和未来,那种对股票的恶意的炒作是不会长久的。2.戈尔顿增长模型。戈尔顿增长模型是用投资的“贴现”理论来确定股票价格。“贴现”是将未来的资金价值折算为现在的价值,其方法是用一定的“贴现率”去除未来的价值。三、我国股票发行制度的改革健全的股票发行制度是股份制发展和完善的重要条件,也是证券市场建设的基础环节。我国股票发行制度在短短的10年中几经改革,取得了很大成绩。从审批方式看,由特许方式转变到审核加额度管理方式,再转变到现在的审核方式。从发行方式看,大致经历了五个阶段:(1)限量发行认股证,然后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中签号码。这种方式造成了排队购买认股证和倒卖认股证的问题,很快被废止。(2)无限量发行认股证,消除了排队购买认股证的现象,但使认购成本增加。以最先采取这种方式的青岛啤酒股票为例,其溢价发行价格为6.38元,但由于中签率太低,使发行成本高达6.39元,两者相加,使原始股的实际购买价格达到12.77元,而同时向香港发行的H股股票价格仅为港币3.836元。(3)采取专项定期存款方式。如青岛海尔“存款模式”,在规定时间内无限量发售专项定期存款单,面额500元,1年期,利率10.98%,中签存单可买5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7.38元,另加手续费0.6元,中签率18.98%,共吸收存款2.63亿元。(4)上网发行。其一是股票投资者用自己资金账户上的资金全额认购,资金冻结4个交易日,中签的资金转为股票,其余资金解冻;其二是按投资者所购买的股票金额进行配售,每1万元可享有一个认购号,中签的再用现金购买新股。(5)在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进行市场竞价认购,如首钢股份、宝钢股份等,就是先向机构投资者询价,然后再以此价格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中国证监会10日公布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配套文件《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18号—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对象条件和行为的监管要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将于2005年1月1日施行。询价对象是指符合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以及其他经证监会认可的机构投资者。询价分为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两个阶段。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应通过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应向不少于20家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并根据询价对象的报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及相应的市盈率区间。公开发行股数在4亿股(含4亿股)以上的,参与初步询价的询价对象应不少于50家。向询价对象配售股票的比例为:公开发行数量在4亿股以下的不超过20%;在4亿股以上(含4亿股)的不超过50%。询价对象应承诺将累计投标询价获配的股票锁定3个月以上。我国的股票发行制度的进步是众所周知的,但目前仍有不少问题,如股票发行的核准制度的完善、股票发行价格的确定、一级市场被大机构所控制等等。今后我国股票的发行制度改革之路仍然任重道远。主要设想是:1.在完善核准制度的基础上,积极向注册制演进。1999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法》,明确规定了将实行核准制,这相对于原有的额度制和审批制来说是个进步。但现行的核准制仍有许多问题;如过分强调人为因素,中介机构的作用未得到实质性的加强等。今后,发行制度的改革应继续向注册制的方向演进,强化市场准入的规范性和权威性,强化中介机构的权利与责任,强化信息披露的公开性、真实性和及时性。2.股票发行价格的定价机制市场化。目前,新股定价已经在一定程度上与二级市场挂钩,但价格的确定在很大程度上仍取决于发行公司与主承销商协议的结果,广大投资者的作用还很弱。只有让价格真正通过市场竞争确定,使证券市场发挥其价格发现的功能,才能真正体现发行公司、承销商和投资者各方的利益,消除当前证券一级市场稳赚不赔、聚集大量认购资金的怪现象。3.强化中介机构的责任与权力。政府的监管部门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逐步退出发行审批领域,把各种审批权力交由市场来完成。这样既可以提高配置效率,降低企业筹资成本,也可以克服政府介入所带来的权力腐败。政府淡出市场后,对市场组织和监督将主要由成熟的中介机构来完成,因而它们的作用和责任应不断加强。4.加强对股票发行的信息披露的监管。对于首次发行的上市公司来说,提高其信息披露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客观准确地预测其盈利水平,这是市场和投资者发现其市场价格的现实基础。现实的情况是,对发行公司的过度“包装”比比皆是,股票发行只是为了“圈钱”,完全不考虑投资者的利益。对这种恶劣的行为一定要坚决查处并杜绝。四、股票发行条件与审核程序(一)股票发行市场股票市场指股票买卖的场所。股票市场可划分为股票发行市场和股票流通市场两个部分。股票发行市场又称股票的初级市场或一级市场,是指准备发行的股票从发行者出售给投资者的市场。股票发行市场是连接股票发行者与投资者的桥梁和纽带,为股票发行提供场所和工具。股票的流通市场又称股票的交易市场或二级市场,它是股票投资者进行股票交易的场所,其功能是加强股票的流通性,为投资者提供投资机会,减少投资者风险。股票的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是不可分割的,二者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股票发行市场是整个股票市场的基础环节,有了股票发行才有股票交易;同时,二级市场又对一级市场起着促进作用,股票的流动性越大,越有利于股票的发行。这里首先分析股票发行市场。股票发行的审批制度,目前国际通行的有注册制与核准制两种形式。注册制是指发行人在发行证券之前,依法将公开的各种材料全面、准确地向证券监管机构申报,证券监管机构对申报文件的全面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形式审查,若无异议,申请自动生效。审核制是指发行人不仅要公开公司的真实情况,而且必须符合法定条件,证券监管机构有权否决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我国《证券法》第10条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或者审批”。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较晚,这种规定是符合我国证券市场的现实状况的。(二)股票发行条件与申请文件股票的发行分为首次发行、再次发行和配股发行,这里主要介绍首次发行。首次发行即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的股票发行。按照我国《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首次发行股票应具备以下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即应当有5人以上作为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募集的股本最低为1000万元,上市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3)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35%,向社会发行的股份一般不得少于25%;(4)发行股票后要召开股东大会,制定公司章程,组建公司机构,进行设立公司的一系列活动;(5)发起人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一般不得超过全部股份的20%,以实物、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应当如实进行资产评估;(6)经证券监管机构批准。首次发行股票应向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提交的申请文件有:(1)批准设立公司的文件;(2)公司章程;(3)经营估算书;(4)发起人姓名或名称,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种类及验资证明;(5)招股说明书;(6).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7)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8)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中国证监会于2006年5月7日宣布:为规范上市公司证券发行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证券法》和《公司法》的规定,在向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或建议后,正式发布《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这意味着已经终止一年了的IPO即新股发行,其重启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整体来说,该《办法》对上市财务指标的要求提高了。比如说过去只是规定了最近三年连续盈利,但新的办法又增加了累计净利润总额超过3000万元的指标。另外,它对最近三年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或者是营业收入提出了要求,要求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累计超过5000万元或营业收入累计超过3亿元,这是一个非常严格的标准,经营活动的现金流想造假是非常困难的。总体来说,对上市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了。当然,这个IPO办法是主板的上市办法,这为准备在中小企业板上市的企业预留了一个空间。另外,取消辅导期等于是缩短公司上市所需要的时间,可以解决很多拟上市公司因为在A股市场上市时间周期太长而去境外上市的问题。原来的融资额是不超过净资产的两倍,现在把它交给市场去判断,该有什么样的发行价格,项目对资金的需求是什么样的,完全由市场和发行人来做判断,有利于大型国企根据自身需要确定融资规模,所以这也是非常有吸引力的。(三)股票发行的审核程序,我国《证券法》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设发行审核委员会,依法审核股票发行申请,决定发行申请核准事项。发行核准审核委员会由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的专业人员和聘请的该机构外的有关专家组成,以投票方式对股票发行申请进行表决,提出审核意见。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依照法定条件负责核准股票发行申请。核准程序应当公开,依法接受监督。参与核准股票发行申请的人员,不得与发行申请单位有利害关系;不得接受发行申请单位的馈赠;不得持有所核准的发行申请的股票;不得私下与发行申请股票的单位进行接触。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应当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做出决定;不予核准或者审批的,应当做出说明。证券发行申请经核准或者经审批,发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证券发行前,公告公开发行募集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发行人不得在公告公开发行募集文件之前发行证券。五、有偿增资与无偿增资公司的增资可分为有偿增资和无偿增资。所谓有偿增资,是指股份公司的股东和投资者须按照新发股票的票面额或发行价格,用现金购买公司新股,从而使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的行为过程。具体做法有向社会公募发行新股和股东配股两种方式。(1)向社会公众募集发行新股,可以广泛募集资金,使增资顺利进行。但其难点是发行价格不好确定,新老股东的利益不好权衡。(2)股东配股,即赋予股东优先权以认购新股的方式,股份公司的股东按照持股的一定比率(如每10股配3股)有偿认购新股,其他投资者没有配股权。实行配股的目的在于保证股东能够按原比例持有公司的股份,是最常见的有偿增资方式。所谓无偿增资,是指公司股东不必向公司缴纳现金或实物而无偿取得公司新发行的股票,从而使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的行为过程。无偿增资的形式有股票派息和公积金转增股本两种方式。(1)股票派息,是用送新股来代替现金派息。其好处是可以增加公司积累,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其缺点是股东的近期利益得不到实现。(2)公积金转增股本,它实际上是股东权益的调整,而不是分红。在现实中,公司可以将有偿增资与无偿增资结合起来,如公司可实行每10股送3股、配3股。还应当指出,许多公司将配股和公积金转增作为分配方案,这是不对的,只有现金派息和股票派息才是真正的分红。但是,公司无论是实行有偿增资还是无偿增资,都可以使股价大幅度下降,这可以给股东带来丰富的想象和增加持股的信心。如果公司在增资后仍能达到原有的每股盈利水平,股价就会出现填权行情,使股东获得更多的收益。六、股份公司的资本增加与资本减少(一)资本增加的有关规定公司资本的增加简称增资,指股份公司在设立后因生产经营状况和市场供求的变化,依法定程序增加资本总额的行为。资本增加的程序,因各国采取不同的资本立法原则而有所不同。在实行确定资本制的大陆法系的国家中,须在修改公司章程中的资本总额条款之后,方能就资本总额增加部分进行一次性增资;而在实行授权资本制的英美法系国家中,在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资本总额范围内,可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增资,而无需修改公司章程,只是在公司章程所定资本总额发行完毕后,须修改公司章程后再行增加资本。我国《公司法》采取的是资本确定制,该法第137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1年以上;(2)公司在最近3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3)公司在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4)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公司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不受以上第二项的限制。(二)资本减少的有关规定资本的减少简称减资,指公司在设立后依法定程序减少公司资本总额的行为。依照资本不变原则,如果公司任意减少资本总额,必然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影响公司的商誉。因此,各国公司法都规定,公司不能随意减资。但是,如果公司闲置资本过多,又一时没有很好的投资项目,也会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损害股东的利益。所以,各国的公司法均采取灵活的做法,准许公司在符合严格规定的条件下减资。这些限制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减少数额上的限制。如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资本总额不能减少到法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额以下。二是在减资程序上的限制。如我国《公司法》对减资除做出股东大会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变更登记之外,还规定公司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算单,并在做出减资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第四章人力资源配置一、人力资源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要求,本期工程项目劳动定员是以所需的基本生产工人为基数,按照生产岗位、劳动定额计算配备相关人员;依照生产工艺、供应保障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在充分利用企业人力资源的基础上,本期工程项目建成投产后招聘人员实行全员聘任合同制;生产车间管理工作人员按一班制配置,操作人员按照“四班三运转”配置定员,每班8小时,根据xxx(集团)有限公司规划,达产年劳动定员119人。表格题目劳动定员一览表序号。
""""""此处省略40%,请登录会员,阅读正文所有内容。这里是常见问题内容示例,可替换为实际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