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沙发公司企业战略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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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功能沙发公司企业战略规划某某有限公司前言这份《功能沙发公司企业战略规划》由某专业咨询机构编辑撰写,全文约50566个字,约51页左右,具有范围清晰、层次分明、数据支撑、内容详实、案例佐证、语言精炼、重点突出、风险可控、目标达成度高、方案优化等特点,全文从企业战略规划、渠道战略联盟、网络分销渠道、渠道差距评估、分销渠道运行绩效评估、不同类型商品分销渠道的构建、渠道冲突管理、薪酬的概念、构成与功能、企业薪酬制度设计的原则和流程、绩效考核的步骤与方法、绩效考核的内容和标准、技术创新的分类、技术创新的过程与模式、技术贸易、知识产权管理、技术创新战略、技术创新决策的评估方法、公司简介、基本信息、公司主要财务数据、项目背景分析、产业环境分析、必要性分析、组织架构分析、人力资源配置、员工技能培训、项目风险分析、项目风险对策、法人治理结构、股东权利及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等几个方面展开论述,具有较高参考价值,建议详细研读以辅助落地执行。功能沙发公司企业战略规划目录第一章企业战略规划3一、渠道战略联盟3二、网络分销渠道4三、渠道差距评估11四、分销渠道运行绩效评估15五、不同类型商品分销渠道的构建19六、渠道冲突管理26七、薪酬的概念、构成与功能32八、企业薪酬制度设计的原则和流程36九、绩效考核的步骤与方法39十、绩效考核的内容和标准48十一、技术创新的分类50十二、技术创新的过程与模式54十三、技术贸易63十四、知识产权管理77十五、技术创新战略83十六、技术创新决策的评估方法92第二章公司简介97一、基本信息97二、公司简介97三、公司主要财务数据98第三章项目背景分析99一、产业环境分析99二、必要性分析104第四章组织架构分析105一、人力资源配置105二、员工技能培训105第五章项目风险分析108一、项目风险分析108二、项目风险对策110第六章法人治理结构112一、股东权利及义务112二、董事115三、高级管理人员119四、监事121第一章企业战略规划一、渠道战略联盟1、经销商之间的战略联盟经销商建立联盟的动机是通过联盟形成的规模优势和垄断优势与供应商进行博弈,以获得更大的利润空间。借助买方市场的优势,经销商尤其是大型经销商越来越善于运用资金优势、规模优势来建立成本优势和垄断优势。通过集中采购或建立经销商联盟,经销商们在营销渠道中有决定性的发言权。2、供应商之间的战略联盟这种联盟通常是在购买者导向的市场上,随着产品同质化程度加大和市场竞争加剧,供应商对愈演愈烈的价格战苦不堪言,不得不通过达成一定的联盟(最初是价格联盟)来抵御价格的滑坡。这些联盟中的一些在经过较长时期的合作之后最终发展成为战略联盟,而更多的联盟却因外部环境条件的变化呈动态性,事实上供应商之间的联盟多为在一定利益驱动下的短期行为。3、供应商和经销商之间的战略联盟这种关系根植于购买者导向的市场,是对顾客导向的市场营销理念的客观反映。其目的在于通过供应链中上下游的联盟和合作,提高整条供应链的效益和效率,加快市场反应速度,为顾客提供更好更满意的服务。这种渠道联盟通常是由传统的交易关系演变而来的,而在长期交易中建立起来的信任和相互依赖的关系是战略联盟的基础。二、网络分销渠道狭义的网络分销渠道是指生产者借助网络平台将商品或服务从生产者转移到消费者手中的过程。广义的网络分销渠道是指分销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不同程度地使用网络及管理系统,实现分销过程中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流转的目的。(一)网络分销渠道与传统分销渠道的比较网络分销渠道与传统分销渠道都是为企业的商品或服务的销售服务。两种分销渠道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争夺市场,抢夺消费者,实现企业的各种市场经营目标。网络分销渠道与传统分销渠道的差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作用方面。网络渠道提供了双向的信息传播模式,使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沟通更加方便畅通;网络渠道是企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快捷途径,它在实现商品所有权转移方面的作用较传统渠道有所加强;企业既可以通过网络渠道开展商务活动,也可以对用户进行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2)结构方面。传统分销渠道的结构是线性的,体现为一种有流动方向的线性通道;而网络分销渠道是网状的,呈现出以互联网站点为中心,向周围发散的结构。网络分销渠道也可分为直接分销渠道和间接分销渠道。但与传统的营销渠道相比,网络营销渠道的结构要简单得多。网络的直接分销渠道和传统的直接分销渠道都是零级分销渠道,这方面没有大的区别;而对于间接分销渠道而言,网络营销中只有一级分销渠道,即只有一个信息中间商(网络中间商)来沟通买卖双方的信息,很少存在多个批发商和零售商的情况。(3)费用方面。无论是直接分销渠道还是间接分销渠道,网络分销渠道的结构都相对比较简单,从而夫大减少了流通环节,降低了交易费用,缩短了销售周期,提高了营销活动的效率。首先,网络分销渠道可以有效地减少人员、场地等费用;其次,互联网的双向信息传播功能为企业开展促销活动提供了更加方便的渠道,从而减少了广告宣传费用。(二)网络分销渠道的特征(1)虚拟性。网络空间是一个虚拟的世界,在互联网上从事销售活动,企业看不到消费者,消费者也看不到企业员工;没有传统意义上的店铺建筑,只有屏幕上各种商品视图和广告条;消费者看不到实物,只能通过网站上的图片来了解商品的价格、规格、特性及之前消费者留下的对商品的评论;整个购物过程只是人与网站的对话,销售活动在虚拟环境下完成。(2)经济性。网络分销渠道可以有效地降低分销成本,提高分销效率。网络分销渠道结构简单,很多情况下是一种面向最终用户的直销方式,流通环节的成本被节省,库存也被大大减少,接到订单后的实时生产成为可能。此外,利用互联网完成传统的分销功能,可以有效减少印刷和邮寄成本;网络分销渠道可以实现无店铺销售,节约相应的租金和水电费等方面的支出。(3)便利性。与传统分销渠道比较起来,网络分销能节省更多的时间与精力。一方面,制造商因网络分销,对传统中间商的依赖有所减少,流通费用降低,使消费者享受更多的折扣成为可能;另一方面,网络分销为消费者提供了充分的信息支持,消费者通过浏览网站的指引来了解网络购物流程,按自己的偏好选择付款方式、收货方式,并可享受优惠的会员服务和优质的售后服务。此外,网络分销渠道的采用使企业经营上的时空限制被彻底打破,保证企业做到面向全国、全世界一周7天、一天24小时的经营,这一点是传统市场中间商无法做到的。(三)网络分销系统网络分销功能的实现需要完善的系统支撑,这些系统包括订货系统、结算系统和配送系统。(1)订货系统。订货系统为顾客提供商品信息,同时方便厂家(商家)获取顾客的需求信息,以求达到供求平衡。一个完善的订货系统,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库存,减少销售费用。(2)结算系统。顾客购买商品后,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方便地进行付款,因此厂家(商家)应有多种结算方式。目前,国外流行的方式主要有信用未、电子货币、网上划款等,而国内付款结算方式主要有邮局汇款、信用卡支付、线上支付等。(3)配送系统。一般来说,商品分为有形产品和无形产品。对于无形产品,如服务、软件、音乐等,可以通过网上直接配送;对于有形产品的配送,会涉及运输和仓储问题。(四)网络分销渠道类型1、网络直销渠道网络直销渠道是指生产者通过互联网直接把产品销售给顾客的销售渠道。网络直销渠道与传统直销渠道一样,都没有中间商。网络直销渠道一样也具有订货功能、支付功能和配送功能。常见的网络直销渠道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生产企业直接在网络平台上搭建网站销售产品如企业官网;另一种是企业入驻电子商务平台直接进行销售,如生产企业直接乘驻天猫商城京东商城等。2、网络间接分销渠道网络间接分销渠道是指生产者通过融入互联网后的网络中间商把商品销售给最终用户的分销渠道。所谓网络中间商,是指利用网络在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从事商品交换活动的经济组织或个人。网络中间商通常利用专门的软件,为消费者提供信息搜集和过滤服务。常见的网络中间商有以下几类。(1)目录服务商。目录服务商是指那些通过对网站进行搜索和分类整理,为用户提供目录式服务的组织或个人。目录服务商包括三类:①综合性目录服务商,是指对不同站点进行检索,然后将所包含的站点分类按层次组织在一起,为用户提供各种不同站点的综合性索引的组织或个人,如搜狐门户网站。②商业性目录服务商,仅提供对现有的各种商业性网站的索引,如一些互联网商店目录。商业性目录服务商类似实际生活中的出版厂商和公司目录出版商。③专业性目录服务商,即针对某一专业领域或主题建立的网站,通常是由该领域中的公司或专业人士提供内容。例如,一些为用户提供品牌商品的技术评价或同类商品的性能比较信息的网站。专业性目录服务商对商业交易具有极强的支持作用。目录服务商的主要收入来源于为客户提供的互联网广告服务。(2)搜索引擎服务商。搜索引擎服务商主要为用户提供基于关键词的检索服务,如百度搜索、360搜索引擎等站点。与目录服务商不同,搜索引擎服务商为用户提供基于关键词的检索服务。搜索站点利用大型数据库分类存储各种站点介绍和页面内容,用户可以利用这类站点提供的搜索引擎对互联网进行实时搜索。(3)虚拟商业街。虚拟商业街是指包含两个以上商业站点链接的网站。虚拟商业街与商业性目录服务商的区别在于,虚拟商业街为需要加入的厂商或零售商提供建设和开发网站的服务,并收取相应的费用。其收入来源包括商家租用服务器的租金、销售收入的提成等。例如,新浪网的虚拟商业街就提供专卖店店面出租服务。(4)互联网内容提供商(internetcontentprovider,ICP)。互联网内容提供商是指在互联网上向目标客户群提供所需信息的服务商。ICP提供的产品就是网络内容,包括搜索引擎、虚拟社区、电子邮箱、新闻娱乐等。目前互联网上的大部分网站都提供这类服务。现在大多数ICP的信息服务是免费的。其预期的收益来源包括通过在互联网上免费提供信息内容,促进传统信息媒介的销售;降低信息传播的成本,从而提高利润率;为其他网络商家提供广告空间,收取一定的广告费或销售提成等(5)网上零售商。网上零售是指通过互联网或其他电子渠道,针对个人或者家庭的需求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网上零售商不同于虚拟商业街,网上零售商拥有自己的货物清单,并直接将商品和服务销售给最终用户。网上零售商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纯网络型零售商,如中国的当当网等;另一种是传统零售企业触网,将传统业务与电子商务互相整合后形成的网上零售商,如美国的沃尔玛等。(6)虚拟评估机构。由于互联网内容和站点繁多,用户在访问站点时,很难作出高效正确的决定。虚拟评估机构就是一些根据预先制定的标准体系对网上商家进行评估的第三方评级机构。虚拟评估机构通过为消费者提供网上商家的等级信息和消费评测报告,降低消费者网上购物的风险对网络市场中商家的经营标为起到了间接的监督作用。目前一些目录服务商和搜索引擎服务商也提供一些站点评估服务。(7)智能代理。随着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网上商业信息正以指数级增长。面对网上海量的信息,消费者不得不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进行筛选和处理。智能代理就是利用专门设计的程序,根据消费者的偏好和要求预先为消费者自动进行所需信息的搜索和过滤服务的提供者。智能代理软件在搜索时还可以根据用户的喜好和别人的搜索经验自动学习、优化搜索标准。智能代理可分为四种基本类型:信息代理、检测和监视代理、数据挖掘代理、用户或个人代理。那些专门为消费者提供购物比较服务的智能代理又称为比较购物代理、比较购物引擎购物机器人等。(8)虚拟市场。虚拟市场是为那些想要进行物品交易的人提供的一个虚拟交易场所。任何人都可以将想要出售物品的信息上传到虚拟市场的网站上,也可以在站点中任意选择和购买自己所需要的物品。虚拟市场的经营者对达成的每一笔交易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网上拍卖站点是比较具有代表性的一种虚拟市场。(9)网络统计机构。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其他辅助性的服务,如网络广告商需要了解有关网站访问者特征、不同网络广告手段的使用率等信息。网络统计机构就是为用户提供互联网统计数据的机构,如ForresterResearch(弗雷斯特研究公司)、A.C.Nielsen(A.C:尼尔森公司)以及国内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hinainterretnetworkinformationcenter,CNNIC)等。(10)网络金融机构。网上交易需要信贷、支付、结算、转账等金融业务的支持,网络金融机构就是为网络交易提供专业性金融服务的机构。三、渠道差距评估渠道差距是指企业在设计渠道系统时,所设计的渠道与终端消费者的要求之间存在的差距,或企业实际渠道系统与预想的理想渠道系统之间存在的差距。降低直至消除渠道差距是渠道管理的重要目标之一。服务质量差距模型有助于渠道管理者更好地实现这一目标。(一)渠道差距的产生服务质量差距模型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美国营销学家帕拉休拉曼、赞瑟姆和贝利等人提出的,专门用来分析质量问题根源的模型。首先,该模型说明了服务质量是如何形成的。模型的上半部分内容与顾客有关,下半部分内容与服务提供者有关。顾客期望的服务是顾客的以往经历、个人需求以及口碑沟通的函数。另外,也受到企业营销沟通活动的影响。而顾客实际感知的服务是一系列内部决策和内部活动的结果。其次,该模型介绍了分析和设计服务质量时需要考虑的步骤和要素。决定服务质量的要素之间有五种差异,也就是质量差距。质量差距是由质量管理前后不一致造成的。最主要的差距是感知服务差距。(差距1)是指企业不能准确地感知顾客的服务期望。差距1产生的原因包括:市场调查和信息分析不准确,对顾客期望的服务了解不准确,没作需求分析,顾客需求信息在传递中改变等。质量标准差距(差距2)是指服务提供者制定的服务标准与管理者所认知的顾客期望不一致导致的差距。该差距出现的原因在于,服务质量计划缺乏高层管理者的有效支持,计划失误或计划程序有误,组织目标不明确,计划管理水平低下等。质量标准差距的大小多与差距1的大小有关。服务传递差距(差距3)是指因为服务生产与传递过程未按照企业所设定的标准进行而产生的差距。该差距产生的原因在于,服务技术和系统无法满足标准的要求;服务质量标准过于复杂和僵硬,缺乏可操作性;员工不赞成该标准,所以不执行;服务质量标准与企业文化不相容;服务运营管理水平低下等。市场沟通差距(差距4)意味着企业市场宣传中所承诺的服务与企业实际提供的服务不同。该差距产生的原因有:市场沟通计划与服务运行实际未能很好融合,传统的外部营销与服务运营不协调,组织未能执行宣传中的服务质量标准,企业沟通宣传中存在过度承诺问题等。感知服务差距(差距5)是指顾客期望服务和顾客感知或实际体验的服务不一致的情况。(二)消除渠道差距的思路1、消除需求方差距(1)通过对市场进行细分,详细了解细分市场顾客需求。针对不同细分市场顾客需求情况,提供不同的服务产品。(2)根据需求方差距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改进相关服务。(3)通过转变目标市场,改变服务对象,实现供给与需求服务水平的平衡。例如,市场上一些小的零售商为了避开与国外大型零售商巨头的直接竞争,专注于投资大零售商不感兴趣的农村市场,并通过提供特色服务提高顾客满意度的做法即属于此类。2、消除供应方渠道差距(1)改变当前渠道成员的角色。在保留现有渠道成员的前提下,通过改变他们在渠道中承担的责任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2)利用新的分销技术降低成本。例如,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市场,很多生产厂商利用互联网技术,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3)引进新的分销专家,改进渠道运营。例如,通过合作,美国国家半导体公司把联邦快递引入其分销渠道,提高了整个分销渠道的运行效率。3、改变渠道环境和管理限制所产生的渠道差距渠道差距的产生除了管理方面的原因外,很多时候是外界环境和一些管理限制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渠道差距的消除仅依靠渠道内部管理的改善是无法实现的。此时可以通过聘请有关专家参与重新设计和修改渠道系统等方式实现降低渠道差距、优化渠道结构的目标。四、分销渠道运行绩效评估分销渠道运行绩效评估是指厂商通过系统化的手段或措施,对分销渠道的运行效率和效果进行客观考核和评价的活动过程。通常从渠道畅通性、渠道覆盖率以及渠道财务绩效等方面进行评估。(一)渠道畅通性评估渠道畅通性主要评价产品流通速度,用商品传输时间来衡量。商品传输时间是指商品从企业流到最终消费者手中的时间,以“天”为单位。商品传输时间越短,说明渠道畅通性越好。常用的畅通性评价指标包括商品周转速度、货款回收速度和销售回款率。(1)商品周转速度。商品周转速度是指商品在渠道流通环节停留的时间。商品周转时间越长,说明商品周转速度越慢;渠道可能不够畅通;反之,商品周转时间越短,说明商品在流通领域停留的时间越少,渠道越畅通。(2)货款回收速度。货款回收速度是从资金的角度反映渠道畅通程度的指标,可以用销售回款率表示,回款率越高,说明渠道越畅通。(二)渠道覆盖率评估渠道覆盖率是指渠道成员分销商品覆盖的地理区域,可用市场覆盖面和市场覆盖率两个指标衡量。(1)市场覆盖面。市场覆盖面是一个绝对指标,是指分销网络终端分销商品所覆盖的地理区域。其覆盖的地理区域面积越大,表示渠道覆盖率越高,顾客购买商品的便利性也越强。(2)市场覆盖率。市场覆盖率是一个相对指标,是指该渠道在一定区域的市场覆盖面积占整个市场总面积的比率。覆盖率越高,表明网络遍及的市场越广,空白点越少。(三)渠道财务绩效评估对企业而言,经济效益是衡量渠道运行绩效的核心内容。它不仅涉及企业的发展前景,还涉及渠道本身的调整。对渠道财务绩效的考核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分销渠道费用指标分销渠道费用是指企业在组织商品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流通费用,包括仓储费、运输费、包装费、促销费和相关人工费等,可以用分销渠道费用额和分销渠道费用率等表示。(1)分销渠道费用额。分销渠道费用额是指一定时期内分销渠道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的金额总和,是判断分销渠道财务绩效的基础(2)分销渠道费用率。分销渠道费用率是指一定时期内分销渠道费用额和商品销售额之间的对比关系。该对比可以是同渠道不同时期的对比,可以是计划与实际的对比,也可以是不同企业或不同渠道之间的对比。(3)分销渠道费用率升降率。这是一项从动态角度反映渠道费用开支节约或者浪费情况的指标。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该数值为正,说明渠道费用上升,渠道成本提高;若为负数,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渠道费用下降,节约了渠道成本。2、渠道市场占有率指标(1)市场占有率。市场占有率是指一家企业商品和服务的销售量(额)在市场同类商品和服务中所占的比例。该指标既可以反映企业对市场的控制能力,又可以反映该企业相对于竞争对手市场位置的变化。市场占有率指标根据测量的市场范围不同,有不同的测算方法。1)按总体市场测算。这是指一家企业商品和服务的销售量(额)占全行业销售量(额)的比例。企业可用该方法衡量其在行业中的地位。2)按目标市场测算。这是指一家企业的销售量(额)在其目标市场,即它所服务的市场中所占的比例。一家企业目标市场的范围小于或等于整个行业的服务市场,则它的目标市场占有率总是大于它在总体市场中的占有率。3)按三大竞争者测算。这是指一家企业的销售量(额)和市场上最大的三个竞争者的销售总量之比。例如,一家企业的市场占有率是30%,而爸的三个最大竞争者的市场占有率分别为20%、10%、10%,则该企业的相对市场占有率就是30%40%x100%-75%,如四家企业各占25%,则该企业的相对市场占有率为33%。一般来讲,一家企业拥有33%以上的相对市场占有率,就表明它在这一市场中有一定的实力。3、按最大竞争者测算。这是指一家企业的销售量与市场上最大竞争者的销售量之比。若高于则表明该企业是这一市场的领袖。渠道市场占有率。渠道市场占有率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某渠道分销商品的销售额占该商品同期销售总额的比例。该指标可以反映该渠道在整个分销网络中的地位和作用。4、渠道盈利能力指标(1)渠道销售增长率。渠道销售增长率是评价渠道状况和发展能力的重要指标,是指企业在某渠道销售的商品和服务的市场销售量或销售额在比较期内的增长比率。(2)渠道销售利润率。渠道销售利润率是反映渠道盈利能力的主要指标。销售利润率越高,说明该渠道运行效率越高,经济效益越好。(3)渠道费用利润率。渠道费用利润率是指渠道销售利润额与分销渠道费用之间的比率。该指标反映了百元费用实现利润的多少。(4)资产利润率。资产利润率反映了一定时期内渠道实现的利润额与渠道资产占用额的对比关系。该指标是从投资者的角度评价渠道效益。五、不同类型商品分销渠道的构建(一)消费品分销渠道的构建1、消费品及分类消费品是指消费者个人或家庭使用的产品。按消费者购买习惯不同,可以把消费品分为便利品、选购品、特殊品和非渴求品四种类型。(1)便利品。便利品是指消费者购买频繁,不愿花时间和精力比较品牌、价格;希望随时随地能买到的产品。便利品可分为日用品、冲动购买品和应急物品三种。其中,日用品是指那些价格低、经常使用和购买的产品,如食盐、方便面、洗涤用品、饮料等;冲动购买品是指消费者在视觉、嗅觉、听觉等感觉器官受到刺激的情况下临时决定购买的产品,如玩具、水果等;应急物品是指消费者在紧急需要的情况下所购买的产品或服务,如急诊药品、应急雨伞等。(2)选购品。选购品是指消费者对产品或服务的价格、质量、款式、耐用性等进行比较之后才会购买的产品,如家用电器、服装、美容美发产品等。(3)特殊品。特殊品是指具备独有特征和(或)品牌标志的产品。对这些产品,购买者愿意付出特殊的购买努力,如特殊品牌和式样的汽车、服装等。(4)非渴求品。非渴求品是指那些消费者不知道或虽然知道但一般情况下不会主动购买的产品。传统的非渴求品有人寿保险、工艺类陶瓷以及百科全书等。那些刚上市、消费者从未了解的新产品也可归为非渴求品的范畴。当然,非渴求品并不是终身不变的,特别是新产品,随着消费者对产品的了解,它可以转换为其他类别的产品。2、常见的消费品分销渠道模式(1)厂家直供模式。厂家直供模式是指生产厂家直接将商生产厂家品供应给终端渠道进行销售的渠道模式,该模式的优点是:渠道短,信息反应快,服务及时,价格稳定,促销到位,易于控制。其缺点是:受交通因素影响犬,设立过程容易出现销售盲区。该模式的优点是:生产厂家容易与中间商达成共识,最大限度地调动中间商的积极性,市场价格比较稳定。其缺点是:商品销售权完全交给中间商,生产厂家在渠道控制方面存在风险。因此,一般生产厂家经常在新商品上市之初或企业本身知名度不高时选择该模式。(2)平台式销售模式。平台式销售模式是指生产厂家以商品的分装厂为核心,由分装厂建立经营部,负责向各个零售终端供应商品。该模式适用于消费密集、交通便利的大城市市场。在该模式下,生产厂家利用分装厂构建了强大的经销商物流平台。每个经销商负责几条街或者几家店铺的送货上门工作,达到了深度分销的效果。该模式的优点是:责任区域明确;服务半径小,送货及时,服务周到;网络稳定。其缺点是:受区域市场条件限制大,必须经过厂家直达送货,需要较多人员管理。(二)工业品分销渠道的构建1、工业品市场及其特点工业品是指购买者以社会再生产为目的而购买的产品。通常按工业品进入生产过程的方式及其与商品成本的关系,将其分为原材料和零部件、固定资产、供应品和劳务。工业品市场又叫生产资料市场,是为人们的生产服务的,它提供的商品是生产资料。组成工业品市场的行业主要包括农业、林业、渔业、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运输业、通信业、金融业、服务业等。其市场特点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需求的派生性。需求的派生性是指工业品市场购买者对产品的需求,归根结底是由消费者对消费品的需求引申出来的。(2)需求弹性小。需求弹性小是指工业品市场购买者对产品和劳务的需求受价格影响不大,即价格上涨,不会引发需求大幅度下降;反之,价格下降,也不会引发需求大幅度上升。(3)专业采购。专业采购是指工业品市场购买活动由专业人员或者专业采购团队完成。(4)一次购买量大。相对于消费品市场的购买,工业品市场一次采购量大。(5)顾客集中稳定。该特点由工业品市场构成人员的特点决定。2、工业品分销渠道设计鉴于工业品市场的特点,工业品分销渠道以具有服务功能的短渠道为主。在实践中,企业工业品分销渠道主要以直销为主,并在主要销售地点设立网点,也可以利用代理商建立销售点或者利用批发商进行销售,具体模式。(三)服务产品分销渠道的构建1、服务产品的特征及分类关于服务产品,不同学者的认识存在一定的差异。美国市场营销协会于1960年将服务产品定义为用于出售或连同商品一同出售的活动、利益和满足。著名营销学者菲利普•科特勒(PhilipKotler)于2005年对服务产品进行了如下界定:一方能够向另一方提供的在何一项活动和利益,它本质上是无形的,并且不产生对任何东西的所有权,它的产生可能与奚际产品有关,也可能无关。(1)服务产品特征。根据服务产品的概念,人们一般将服务产品的基本特性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1)无形性,即与有形的消费品或产业用品相比,服务产品的特质及组成的元素往往是无形无质的,甚至使用服务产品后的利益也很难被察觉。2)不可分离性,即一般情况下,服务产品的生产与消费过程是同时进行的,在服务人员向顾客提供服务产品的同时,顾客也完成了对服务产品的消费,两者在时间上不可分离。3)差异性,即服务产品的构成成分及其质量水平经常变化,很难统一界定。与有形产品质量的一致性、标准化和稳定性不同,服务产品的提供一般缺乏标准的操作规程。4)不可储存性,即服务产品的无形性以及生产与消费同时进行的特性,使得服务产品不可能像有形的消费品和产业用品一样能够被储存起来。5)所有权的不可转让性,服务产品生产消费过程中不涉及任何有形产品所有权的转移。这一特性更易使消费者产生风险意识,会员制是服务企业维系顾客关系的常用手段。(2)服务产品分类。克里斯托弗.H.洛夫洛克(ChristopherH.Lovelock)的基本分类法是服务产品常用的分类方法。他按照服务对象、服务特征两方面的不同,将服务产品分为四类。1)人体处理服务。该类服务属于顾客高卷入的服务,如航空、理发、外科手术、健身、旅游等。2)物体处理服务。在物体处理服务过程中对象必须在场,顾客本人不必在场,如货运、干洗、家电维修等。3)脑刺激处理服务。在此服务过程中顾客意识必须在场,现场或远程均可,如广播、教学、电视服务、广告、管理咨询、音乐会等。4)信息处理服务。该服务不一定要求顾客直接参与,现场服务或异地服务均可,如财产保险、理财服务、数据传输、司法服务、会计审计等。2、服务产品常用的分销渠道模式(1)直接分销模式。这是服务企业经常采用的分销渠道模式。采用该模式的根本原因在于服务产品的不可分离性,因此采用直接分销模式有助于企业更好地完成相关活动。该模式经常被医疗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提供服务的单位采用。(2)中介机构组建的分销渠道。这是服务企业最常采用的渠道模式。利用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的常见形式包括以下几种。1)代理商,主要应用在旅游、运输、信用、工商服务业等行业。2)经纪人,专门执行或提供某种服务,再以特许权的方式销售该服务,如保险经纪人。3)批发商,专指以大批量方式提供服务的中间商。4)零售商,如商业零售商、照相馆、干洗店等。渠道设计工作完成之后,为了确保渠道设计方案的有效实施,企业必须对相关渠道成员进行选择、激励、评估和调整。(四)渠道成员的选择企业一般会从经营时间的长短、成长情况、清偿能力、合作态度、经营相关商品的情况、推销人员的素质、店铺的位置等方面评估、选择渠道成员。(五)渠道成员的激励激励过程中需要注意防范两个问题:激励不足和激励过分。当商品流通企业给予渠道成员的优惠条件超过它取得合作所需提供的条件时,就会出现激励过分的情况,结果是商品流通企业的销售量提高而利润下降;当商品流通企业给予渠道成员的条件过于苛刻,以致不能很好地激励渠道成员的努力时,就会出现激励不足的情况。(六)渠道成员的评估和调整为了提高整个渠道的效率,商品流通企业需要定期按照一定的指标衡量相关渠道成员的表现。这些指标包括销售配额完成情况、平均存货水平、向顾客交货时间、对损坏和遗失商品的处理、与本企业促销和培训计划合作情况等。通过评估,发现渠道不能按照计划工作,例如,当消费者购买方式发生变化、市场扩大、新的竞争者涌现、创新分销渠道出现以及商品进入商品生命周期的新阶段等情况出现时,需要对分销渠道进行必要的调整。六、渠道冲突管理(一)渠道冲突的界定和分类1、渠道冲突的界定渠道冲突是指渠道成员之间因为利益关系产生的矛盾和不协调。例如,某二级代理商会因为生产厂商给予相邻区域代理商更大的广告支持而不满,导致渠道冲突。又如,甲地区分销商不执行分销协议约定,向乙地区低价倾销戴窜货,同样会引起乙地区分销商的不满和愤怒而产生渠道冲突。渠道冲突的本质是渠道主体利益、行为和心理上的冲突。2、渠道冲突的分类合理的渠道冲突分类是有效把握冲突类型、制定相应策略、更好地进行冲突管理的基础。从不同角度出发,渠道冲突有不同的分类方法(1)按照渠道成员的层级关系划分。按照渠道成员的层级关系类型,可把渠道冲突分为水平冲突、垂直冲突和多渠道冲突。这是一种传统的分类方法。水平冲突是指同一渠道中同一层次的中间商之间的冲突。垂直冲突是指同一渠道中不同层次的成员之间的冲突。多渠道冲突是指当某个厂商建立了两条或两条以上的渠道向同一市场出售产品或服务时,发生在这些渠道之间的冲突。(2)根据利益冲突与对抗性行为的关系划分。学者杜茨根据是否存在利益冲突和是否具有对抗性,将冲突分为四种类型:冲突、潜伏性冲突、虚假冲突和不冲突。冲突是指同时存在对抗性行为和利益冲突的情况;象限1-潜伏性冲突是指存在冲突的利益,但不存在对抗性行为;象限Ⅲ-虚假冲突发生在不存在利益冲突,但是双方有对抗性行为的情况下;象限V-如果对抗性行为和利益冲突都不存在,那么这种状态就称为不冲突。(3)按照渠道冲突程度划分。瓦格瑞斯(Wagrath)和汉迪(Hardy)在研究制造商和零售商冲突时,根据冲突频率、冲突强度以及冲突事件的重要程度,将渠道冲突分为三个层次,低度冲突区、中度冲突区和高度冲突区。冲突强度是指冲突双方争执的激烈程度,中突频率是指冲突发生的频繁程度,冲突事件的重要程度是指引起冲突的问题的重要程度。(4)按照渠道冲突对企业发展的影响方向划分。按渠道冲突对企业发展的影响方向,可把渠道冲突分为功能性冲突和破坏性冲突。功能性冲突是指渠道成员把相互对抗作为消除渠道成员之间潜在的、有害的紧张气氛和不良动机的一种方法,通过提出和克服分歧,激励对方并相互挑战,从而提高共同的绩效。例如,生产厂商给予表现优秀的经销商的返利奖励和促销奖励可能会对其他经销商产生一些影响,但是这些影响运用得当能产生“钻鱼效应”,成为其他渠道成员发展的动力。破坏性冲突是指渠道成员间的不安心理和对抗动机外化成对抗性行为,并超过了一定的限度,对渠道绩效水平和渠道关系产生消极的、破坏性的影响的一种冲突状态,如窜货、赖账、制假售假等行为导致的渠道冲突。这类渠道冲突对渠道破坏力极大,会影响渠道成员经营的信心。(二)渠道冲突产生的原因(1)角色错位。一个渠道成员的角色表明了其在渠道中应当承担什么样的义务;并作出使每一个渠道成员都可以接受和预见的行为规范。如果一个渠道成员的行为超出了其他渠道成员预期可接受的范围,就会出现角色错位。模棱两可的角色定位以及角色定位的随意更改必将导致渠道成员之间的冲突。(2)目标差异。如果同一渠道系统中的所有成员都有共同的目标,那么各自的效率和利益将会实现最大化。但事实上,渠道每个成员都是一个个独立的法人实体,有自己的利益,有自己的目标,这些目标有些可能会重叠,而另一些则可能不相关,甚至背道而驰,这样就会产生冲突。(3)观点差异。观点差异是指渠道成员对同一情景或同+刺激作出的不同反应。例如,一个零售商如果觉得30%的毛利率是合适的,那么20%的毛利率就会使他觉得不公平。然而制造商的感觉却可能与之相反,认为给零售商20%的毛利率已经足够。(4)沟通困难。沟通困难是指渠道成员之间不沟通、沟通缓慢或错误沟通等。(5)决策权分歧。决策权分歧是指渠道成员对于其应当控制的特定领域的强烈感受。这种分歧往往发生在各成员对外在影响范围不满意的时候。例如,是制造商还是零售商有权决定商品的最终销售价格,或零售商是否有权倒卖商品等。(6)期望差异。期望差异是指不同的渠道成员对求发展的不同估计、不同预期。在正确认识市场的基础上,这种差异并不明显。(7)资源稀缺。资源稀缺是指由于渠道资源分配不均而造成的冲突。例如,一家制造商在决定采用间接销售渠道这一方式以后,仍然决定保留其价值较大的客户作为自己的直接客户,这样就会导致渠道成员的不满。(三)渠道冲突的处理渠道成员发生冲突时,管理者需要及时分析渠道的类型、内容和原因,采取适当方法迅速处理。(1)以共同利益为基础确定渠道成员的长期目标征何渠道,除了渠道成员的局部利益外,必然存在一些共同的利益,如生存、市场份额、高品质、消费者满意度等。确立以渠道成员共同利益为基础的长期目标,有助于加强渠道成员之间的合作,减少渠道冲突(2)鼓励各渠道成员积极参与渠道活动和相关政策的制定过程。渠道成员参与渠道活动和相关政策的制定过程,有助于增强渠道成员之间的相互信任和了解,减少渠道冲突。适当运用激励手段。为减少渠道冲突,渠道领导者需要适时对相关的渠道政策、计戈进行折中处理,对相关的活动规则进行修改。除上述政策激励外,渠道管理中经常采用的方法还包括价格折扣、数量折扣、付款信贷、业绩奖励制度、分销人员的培训、分销商会议等。(3)采用人员交换的做法减少渠道冲突。渠道冲突的一个重要处理方法是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渠道层次上交换人员。通过人员交换,有利于交换人员接触对方的工作和观点,从而增加双方间的相互了解,有利于双方更好地合作。例如,制造商的管理人员可以被派驻到分销商处工作,而分销商的人员也可以到制造商的相关部门进行工作体验。(4)利用好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冲突处理手段。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是处理经常性冲突和激烈冲突的常用手段。协商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抱着公平、合理解决问题的态度和诚意,通过摆事实、交换意见、多方沟通等方法,找出解决问题和争议办法的种方式。调解是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在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有关组织主持下,自愿进行协商,通过教育疏导,促成各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办法。调解包括法院调解、人民调解和仲裁调解三类。仲裁是指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达成协议,将提交非司法机构的第三者审理,由第三者作出对争议各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制度和方式。仲裁在性质上兼具契约性、自治性、民间性和准司法性。诉讼是指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陈诉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在现代社会,诉讼是国家司法活动的重要内容,国家司法权通过诉讼活动得以实现,从而达到解决社会纠纷、实现法律正义的目的。几种处理冲突的手段各有利弊,可综合考虑冲突和企业自身的情况加以选择和利用。(5)适时清理渠道成员。对那些不遵守渠道规则、屡教不改的渠道成员,渠道管理者需要对其渠道成员资格进行重新审查,并将不合格的成员从渠道系统清除。七、薪酬的概念、构成与功能(一)薪酬的概念与构成薪酬是指员工从事企业所需要的劳动而得到的各种直接的和间接的经济收入。在企业中,员工的薪酬一般是由基本薪酬、激励薪酬、间接薪酬三部分构成的。(1)基本薪酬:指企业根据员工所承担的工作或者所具备的技能而支付给员工的比较稳定的薪酬。(2)激励薪酬:指企业根据员工、团队或者企业自身的绩效而支付给员工的具有变动性质的薪酬。(3)间接薪酬:指企业给员工提供的各种福利。与基本薪酬和激励薪酬不同,间接薪酬的支付与员工个人的工作和绩效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往往都具有普遍性,通俗地讲就是“人人都有份”。(二)薪酬的功能薪酬的功能是指薪酬本身所应具有的职能和作用。从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讲,薪酬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工具。其功能是同人力资源管理的总体功能一致的,也就是吸引、保留和激励企业所需的人力资源,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员工愿意并努力为企业工作。1、薪酬对员工的功能(1)保障功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薪酬收入是绝大部分劳动者的主要收入来源,它对于劳动者及其家庭的保障作用是其他任何保障手段都无法替代的。薪酬对员工的保障不仅体现在它要满足负工及其家庭的吃、穿、住、用等各方面的基本生存需要,同时还体现在它要满足员工及其家庭的娱乐、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发展需要。(2)激励功能。从心理学角度来说,薪酬是个人和企业之间的一种心理契约,这种契约通过员工对于薪酬状况的感知而影响员工的工作行为、工作态度以及工作绩效,即产生激励作用。现实生活中,员工一方面要追求实在的利益以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另一方面还重视追求自身的价值、主人翁感和认同感。员工对薪酬的需要在其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价值实现需要五个层次上都有所表现。所以薪酬不仅仅是满足员工物质及休闲需要的手段,而且还是满足员工的价值实现和被尊重需要的手段。因此,薪酬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一个人的情绪、积极性和能力发挥。(3)调节功能。薪酬的调节功能是指薪酬作为一种重要的经济杠杆,可以调节劳动力在社会各地区、各部门和各企业之间的流动。员工薪酬水平的高低可以大体说明其在社会上所处的位置。在企业内部,员工的相对薪酬水平的高低往往也代表了员工在企业内部的地位和层次,从而成为对员工个人价值和成就进行识别的一种信号。因此,员工对这种信号的关注实际上反映了员工对于自身在社会以及在企业内部价值的关注。所以,当一个人在不同企业可能获得的薪酬水平差距足够大时,薪酬因素实际上构成了劳动力在地区、部门和企业间流动的主要原因。2、薪酬对企业的功能(1)增值功能。从企业投资活动的角度考察,薪酬是企业购买劳动力的成本,它能够给企业带来大于成本的预期收益。这种收益的存在,成为企业聘用员工的动力机制,也明确反映了薪酬的增值功能。同时,薪酬还是控制企业成本的重要因素。对于任何企业来说,薪酬成本都是一项不容忽视的成本支出。有效地控制薪酬成本支出对于大多数企业的经营成功来说都具有重大意义。(2)改善用人活动功效的功能。从管理活动的角度来看,薪酬实际上是企业向员工传递的一种特别强烈的信号,通过这种信号可以让员工了解什么样的行为、态度和业绩是受到鼓励的,是对企业有贡献的,从而引导员工的工作行为和工作态度以及最终的绩效朝着企业期望的方向发展。所以,薪酬不仅决定了企业可以招聘到的员工数量和质量,也决定了企业的人力资源存量,还决定了现有员工受到激励的状况,影响到他们的工作效率、出勤率、归属感和忠诚度,从而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产能力和工作效率。(3)协调企业内部关系和塑造企业文化的功能。薪酬一方面通过其水平的变动,将企业目标和管理者意图传递给员工,促使个人行为与企业行为融合,有助于协调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通过合理的薪酬差别和结构,有助于化解企业和员工之间的矛盾。同时,合理和富有激励性的薪酬制度会有助于塑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或者是对已经存在的企业文化起到积极的强化作用。(4)促进企业变革和发展的功能。薪酬可以通过作用于员工个人、工作团队来创造出与变革相适应的内部和外部氛围,从而有效地推动企业的变革和发展,使企业的经营活动变得更加灵活,对市场和客户的反应更为迅速有效。3、薪酬对社会的功能薪酬除了对于员工个人和企业具有直接的功能之外,对于整个社会也有独特的,能。薪酬水平的高低会直接影响到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也会影响到人民的生活质量,还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等。另外,薪酬也调节人们择业和就业的流向。八、企业薪酬制度设计的原则和流程(一)企业薪酬制度设计的原则企业在进行薪酬制度设计时应遵循以下五项原则(1)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指企业向员工提供的薪酬应该与员工对企业的贡献保持平衡。这里的公平包括外部公平、内部公平和员工个人公平。外部公平是指同一行业或同一地管理区或同等规模企业中类似职务的薪酬水平应当基本相同,因为它们对员工的知识、技能和经验的要求基本相似。内部公平是指同一企业中不同职务之间的薪酬水平应该相互协调,也就是说各种职务的薪酬都要与其贡献一致。内部公平强调的是职务本身对报酬的决定作用。员工个人公平是指同一企业中从事相同工作员工的报酬要与其绩效相匹配。员工个人公平强调的是个人特征(如能力、态度、经验等)对报酬的影响。(2)竞争原则。竞争原则是指企业向在某些重要职位上工作的员工提供的薪酬应高于同一地区或同一行业其他企业同种职位的薪酬,以使自己的企业更具吸引力和竞争力。(3)激励原则。激励原则是指企业内部各类、各级职位之间的薪酬标准要适当拉开距离避免平均化。利用薪酬的激励功能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4)量力而行原则。量力而行原则是指企业在设计薪酬制度时必须考虑自身的经济实力,避免薪酬过高或薪酬过低的情况出现,进而避免使企业成本过高或缺乏吸引力和竞争力。(5)合法原则。合法原则是指企业在进行薪酬制度设计时,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做到合法合理付酬。(二)企业薪酬制度设计的流程(1)明确现状与需求。通过访谈与问卷调查,要明确企业薪酬制度对员工绩效和企业绩效的影响状况,了解企业薪酬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了解员工对薪酬各部分内容的需求程度。(2)确定薪酬策略。薪酬策略由企业文化和企业战略决定,对后续工作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确定薪酬策略的工作主要包括对员工需求结构、员工激励的重点、本企业在本地区或同行业中的地位与实力的分析论证,在此基础上对本企业薪酬水平进行定位,确定薪酬发放的原则、各职级薪酬的差距、薪酬各组成部分的比例等。(3)进行工作分析。工作分析是分析每一职位对员工知识、技能、心理和生理素质以及其他任职资格的要求等影响付酬的重要因素,据此编制出每一职位的工作说明书。(4)进行职位评价。职位评价是对企业中各类职位的相对价值进行排序,为实现各类职位员工薪酬的内部公平奠定坚实的基础。(5)进行等级划分。经过职位评价得出职位价值序列后,就可以按照一定的规则来划分职位等级。职位等级的划分通常与企业采用的薪酬模式相对应,如在等级工资制中,职位等级的划分较细,而在宽泛式的职位薪酬制度中,一个企业中可能只有少量的职位等级。(6)建立健全配套制度。配套制度包括绩效考核制度、技术评价标准、能力评价标准等。(7)进行市场薪酬调查。薪酬调查是指收集同地区或同行业其他企业的薪酬从而确定市场薪酬水平的过程。薪酬调查的对象最好选择与自己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同行业的类似企业,重点考察员工的流失去向和招聘来源。薪酬调查的数据有企业上年度的薪酬增长状况、不同薪酬结构对比、不同职位和不同级别的职位薪酬数据、奖金和福利状况、长期激励措施以及未来薪酬走势分析等。(8)确定薪酬结构与水平。薪酬结构是指企业的组织结构中各职位的相对价值及其对应的实付薪酬之间保持着什么样的关系、薪酬的组成及各组成部分之间的比例。而薪酬水平是指企业所支付的薪酬在市场薪酬中所处的位置。为了简化薪酬制定工作,确定薪酬水平时可以先确定不同职等、职级的薪酬水平、薪酬幅度和薪酬差距,在确定了薪酬的总体水平和结构之后,再确定每一个职位的具体薪酬水平。(9)薪酬制度的实施与修正。薪酬制度设计完成并获得企业高层批准之后,在正式实施之前还需要和员工,尤其是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进行充分的沟通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及时的沟通、必要的宣传和培训是保证薪酬改革成功的因素之一。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可以利用薪酬制度变革方案讲演、薪酬制度答疑、企业内部刊物等途径,来充分介绍企业薪酬制度制定的依据、目标、原则等相关问题。薪酬制度在试行一段时间后,必然会反映出当初设计时存在的一些缺陷和问题,企业有必要对此进行修正和改进。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初符合企业实际的薪酬制度也会在某些方面变得不尽合理、有效。因此,为了保证薪酬制度的合理性和适用性,企业也必须对薪酬制度进行适时的调整。九、绩效考核的步骤与方法(一)绩效考核的步骤1、绩效考核的准备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制订绩效考核计划和做好技术准备工作。绩效考核计划中需要明确绩效考核的目的和对象,确定适宜的考核内容和时间。绩效考核的技术准备工作包括选择考核者、明确考核标准、确定考核方法等。2绩效考核的实施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绩效沟通与绩效考核评价。(1)绩效沟通。绩效沟通是指围绕员工工作绩效问题而进行的上下级的交流、讨论和协商,它贯穿于绩效考核的整个周期和整个过程。通过沟通确定绩效目标,这在前面的准备阶段已经提及。进入考核实施阶段后,绩效沟通主要是管理者对下级人员完成绩效目标的情况进行了解,给予必要的督促、指导和建议,帮助他们克服困难、实现绩效目标。这是从绩效目标确定到绩效考核完成之前的持续不断的沟通,其实质是一种日常管理活动。(2)绩效考核评价。绩效考核评价从狭义上来说,是指在一定的考核周期结束时,选择相应的考核主体和考核方法,收集和整理相关信息,对组织成员完成绩效目标的情况做出整体考核和综合评价的过程。绩效考核评价主体一般包括上级、同事、下级、本人和客户五类。由于这些主体所处的位置不同,收集考核信息的来源不同,每个人的价值观念和思想方法也存在差异,所以对被考核者工作绩效的看法和评价也会存在分歧,甚至很大的分歧,这是考核中经常遇到的一个实际问题。为了保证绩效考核的客观公正性,必须根据绩效考核指标的性质来选择主体。选择的考核主体应当是在某些考核指标方面对考核对象的行为表现最为了解的人。当不同的考核主体对某一指标的人员行为表现都比较了解时,就应当让他们都参与到这项指标的考核中来,以便最大限度地避免考核的片面性。考核方法是进行绩效考核的技术手段和方式。实践中经常使用的方法有很多,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和运用合理有效的考核方法是企业实施考核的重要内容。后面我们将详细讨论这个问题。绩效考核是对客观行为及其结果的主观评价,所以出现一些误差甚至错误往往是不可避免的。导致这些误差和错误的原因主要是出现在考核主体身上的晕轮效应、从众心理、优先与近期效应、逻辑推理效应和偏见效应等。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消除这些差和错误。2、绩效考核结果的反馈绩效考核的具体实施结束以后,就进入了绩效考核结果的反馈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上级领导就绩效考核的结果与考核对象沟通,具体指出员工在绩效方面存在的问题,指导员工制订出绩效改进的计划,还要对该计划的执行效果进行跟踪并给予指导。3、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是绩效考核过程的最后一个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将考核结果的大量信息、资料进行分析整理,把这些结果合理地运用到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使之成为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各个环节工作的重要依据,而这也正是绩效考核工作的归宿。(二)绩效考核的方法常用的绩效考核方法主要有以下八种。1、民主评议法民主评议法是指在听取考核对象个人述职报告的基础上,由考核对象的上级主管、同事下级以及与其有工作关系的人员,对其工作绩效做出评价,然后综合分析各方面的意见得出该考核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这种方法常用于对企业中层和基层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它的优点是民主性强、操作程序比较简单、容易控制,缺点是难免会有人为因素导致的评价偏差2、书面鉴定法书面鉴定法是指考核者以书面文字的形式对考核对象做出评价的方法。书面鉴定一般包括考核对象的成绩与不足、潜在能力、改进建议和培养方法等内容。它的内容、格式、篇幅和重点完全由考核者自行掌握,没有标准的规范。由于这种方法只涉及总体,缺乏精确的维度和衡量标准,只有定性分析没有量化的数据,所以很难进行相互比较,也无法作为人力资源管理决策的可靠依据。然而,由于这种方法明确灵活、反馈简洁,所以常用于对企业中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和职能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3、关键事件法关键事件法就是通过观察,用描述性的文字记录下企业员工在工作中发生的直接影响工作绩效的重大和关键性的事件和行为。考核者运用这些长期记录下来的事实依据,对考核对象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价。关键事件首先必须是具体的事件或行为,而非对某种品质或能力的评价判断。它对工作绩效的影响可以是好的和有效的,也可以是坏的和无效的;它对工作绩效的影响是重要的而不是一般的;对它的记录是长期的而不是短期的。此方法的优点是考核结果以事实为依据,说服力强,也能够使被考核者明了自己目前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努力的方向。缺点是缺少唯一的考核标准,考核结果难以进行横向比较,因而不适用于为员工的奖励分配提供依据。4、比较法比较法是将一名员工的工作绩效与其他员工进行比较,进而确定其绩效水平的考核方法。它通过对员工之间的相互比较,排出所有被考核者的绩效优劣顺序。此类方法只适用于被考核者人数较少的情况。该类方法最常用的形式有以下三种。(1)直接排序法。即考核者以自己对考核对象工作绩效的整体印象为依据进行评价,将考核对象根据绩效评价由高到低排出一个顺序来。(2)交替排序法。交替排序法是直接排序法的一个变形。考核者先从所有的考核对象中选出最好和最差的两名,然后在余下的人员中再选出最好和最差的两名,依此类推,直至全部人员的顺序排定。表8-6是使用交替排序法进行绩效考核的一个简单例子。(3)一一对比法。即考核者根据考核标准,将每个被考核者与其他被考核者一一结对进行比较,并分出每次比较的高下。在所有-对比完成后,统计每一名被考核者评价为高者的次数,就可以排出一个总次序。假定某企业的某部门要对五名员工进行绩效考核。5、量表法量表法是指把绩效考核的指标和标准制作成量表,根据量表对考核对象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的方法。这里主要介绍评级量表法和行为锚定评价法。(1)评级量表法。评级量表法也叫评价量表法或图表评价尺度法,是指在量表中列出需要考核的绩效项目和绩效指标,然后将每个指标的评价尺度划分为若干等级。(2)行为锚定评价法。行为锚定评价法是把评级量表法与关键事件法结合起来,取二者之所长的方法。这种方法为每一职位的各个考核维度都设计出一个评分量表,量表上的每个分数刻度都对应有一些典型行为的描述性文字说明(即行为锚定),供考核者在对考核对象进行评价打分时参考。(3)从顾客角度考核企业绩效。企业为了获得长远的财务业绩,就必须创造出让顾客满意的产品和服务。(4)从内部流程角度考核企业绩效。这是平衡计分卡法突破传统绩效考核的显著特征之一。传统绩效考核虽然加入了生产提前期、产品质量回报率等考核指标,但是往往停留在单部门上,仅靠改造这些指标,只能有助于组织生存,而不能形成组织独特的竞争优势。平衡计分卡法从满足投资者和客户需要的角度出发,在价值链上针对内部的业务流程进行分析,提出了四种绩效属性:质量导向的考核、基于时间的考核、柔性导向的考核和成本指标的考核,这就使得考核范围拓展到了企业中的各个部门。(5)从学习与成长角度考核企业绩效。平衡计分卡法实施的目的和特点之一就是避免短期行为,强调未来投资的重要性,同时并不局限于传统的设备改造升级,更注重员工系统和业务流程的投资,注重分析满足顾客需求的能力和现有能力的差距,将注意力集中在内部技能和能力上。这些差距将通过员工培训、技术改造、产品服务被逐步缩小。(6)从财务角度考核企业绩效。作为市场主体,企业必须以盈利作为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企业各个方面的改善只是实现目标的手段,而木是目标本身。企业所有的改善都应该最终归于财务目标的达成。平衡计分卡法将财务方面作为所有目标考核的焦点。如果说每项考核方法是综合绩效考核制度这条纽带的一部分,那么因果链上的结果还是归于“提高财务绩效”。建立平衡计分卡可以按照这样一个系统化的过程来完成。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应先根据企业战略来建立企业的平衡计分卡,再根据平衡计分卡来制订战略的实施计划,最后用平衡计分卡进行战略评估、反馈与修正,而不是相反。否则,平衡计分卡就变成了对战略实施计划的监测工具,而不是战略管理的工具。6、关键绩效指标法关键绩效指标(KPI)是基于企业经营管理绩效的系统考核体系,是指企业宏观战略目标决策经过层层分解产生的可操作性的战术目标,是宏观战略决策执行效果的监测指针,对组织战略目标有增值作用。通过在关键绩效指标上达成的承诺,员工与管理人员可以进行工作期望、工作表现和未来发展等方面的沟通。建立KPI体系一般有两条主线,一是按组织结构分解,多采用目标手段法;二是按主要流程分解,多采用目标责任法。基于建立KPI的两条主线,一般有三种方法来建立企业的KPI体系:依据部门承担责任的不同建立KPI体系,依据职类、职种的工作性质的不同建立KPI体系,依据平衡计分卡建立企业的KPI体系。7、目标管理法目标管理是通过组织中的上级和下级一起协商,根据组织的使命确定一定时期内组织的总目标,由此决定上下级的责任和分目标,并把这些目标作为考核组织绩效以及每个部门和个人绩效产出对组织贡献的标准的一种程序或过程。目标管理法分为以下两种。(1)绩效考核中的目标管理法。绩效考核中的目标管理程序。(2)基于标杆超越的目标管理法。标杆超越是指不断寻找和研究业内外一流的、有名望企业的最佳实践,以此为标杆,将本企业的产品、服务和管理等方面实际情况与这些标杆进行定量化考核和比较,分析这些标杆企业达到优秀水平的原因,结合自身实际加以创造性的学习、借鉴并选取改进的最优策略,从而赶超一流企业或创造高绩效不断循环提高的过程。标杆超越法为企业设计绩效指标体系提供了一个以外部导向为基础的全新思路。以标杆超越为基础设计的绩效考核体系。十、绩效考核的内容和标准(一)绩效考核内容绩效考核内容是指对企业员工工作任务的界定,它明确回答了企业员工在绩效考核期内应该完成什么样的工作,具体包括绩效考核项目和绩效考核指标两个部分。绩效考核项目是指绩效考核的维度,即要从哪些方面对企业员工进行考核,它指明了绩效考核内容的范围。当前,企业对员工的绩效考核主要包括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三个考核项目。绩效考核指标是指绩效考核项目的具体内容,是对绩效考核项目的细化和分解。具体可以细化为分析判断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组织指挥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公共关系能力、决策行动能力等。一般来说,对工作业绩考核项目指标的设定,要从工作的数量、质量、成本、时间四个方面来考虑;对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两个考核项目指标的设定,则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各个职位的不同工作内容具体设定不同的指标。(二)绩效考核标准绩效考核标准是指关于企业员工工作任务在数量和质量方面的要求,它明确回答了应该把绩效考核内容所界定的工作任务做到什么程度或应该使之达到什么标准,是绩效考核指标的进一步量化或具体描述。绩效考核标准的确定,对于准确衡量和确定员工工作绩效的优劣、保证绩效考核的公正性意义重大。因此,为了确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标准,必须充分注意以下三个问题:绩效考核标准必须明确、具体、清楚,不能含混不清,应尽量使用量化标准。绩效考核标准必须适度,一方面要有一定的难度,另一方面员工经过努力又可以达到。绩效考核标准必须具有可变性:一方面,对于同一个员工来说,在不同的绩效考核周期,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绩效考核标准也要有相应的变化;另一方面,对于不同的员工来说,即使在同样的绩效考核周期,由于工作环境的变化,绩效考核标准也可能发生相应的变化。总之,绩效考核标准的设计和确定,必须符合科学、理性的原则,也就是说绩效考核标准必须是明确、具体和可衡量的,对企业成员应具有明确的导向性;必须是既具有挑战性,又有实现的可能性;必须与组织的战略目标、部门的工作任务和职位职责保持一致;必须有明确的时间期限。只有这样,所设定的绩效考核目标才能产生积极的效果。十一、技术创新的分类技术创新的分类有很多方法,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基于技术创新对象、基于技术创新模式和基于技术创新的新颖程度的三种分类方法。(一)基于技术创新对象将技术创新分为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1)产品创新。产品创新至今还没有一个严格而统一的定义。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对产品创新的界定是,为了给产品用户提供新的或更好的服务而发生的产品技术变化。根据美国西北大学科特勒博士的观点,现代产品实际上包括核心、形式、附加三个层次,它们构成了产品整体。因此,产品创新是建立在产品整体概念基础上以市场为导向的系统工程,是功能创新、形式创新、服务创新多维交织的组合创新,基于市场需要对现有产品所做的功能上的扩展和技术上的改进。例如,由火柴盒包装箱发展起来的集装箱,由收音机发展起来的组合音响等。我们不能轻视渐进或改进式的创新正是这类创新;不断地吸引大量的顾客,为企业产品开辟了广阔的市场前景。企业创新的经验表明,产品创新是企业创新的核心活动,以至于有人说“产品创新是创新之王”。像英特尔芯片、诺基亚手机、浮法玻璃工艺、惠普激光打印机、索尼摄像机、施乐复印机等都是人类杰出的产品创新。实际上,企业创新一般是从产品创新开始的,因为一种新的市场需求首先表现为产品的需求,进而引发对工艺创新的需求。(2)工艺创新。工艺创新也称过程创新,是产品的生产技术变革,包括新工艺、新设备和新组织管理方式。工艺创新同样也有重大和渐进之分,如炼钢用的氧气顶吹转炉、钢铁生产中的连铸系统、早期福特公司采用的流水作业生产方式,以及现代的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等,都是重大的工艺创新。这些工艺创新往往伴有重大的技术变化,与采用新的技术原理相联系。另外,也有很多渐进式的过程(工艺)创新,如对产品生产工艺的某些改进,提高生产效率的一些措施,或导致生产成本降低的一些方法等。工艺创新与提高产品质量、降低原材料和能源的消耗、提高生产效率有着密切的关系,是技术创新中不可忽视的内容。(二)基于技术创新模式(1)原始创新。关于原始创新至今尚未有一个统一的界定,但达成共识的是,原始创新活动主要集中在基础科学和前沿技术领域。原始创新是为未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的创新,其本质属性是原创性和第一性。从20世纪80年代起,我国经过多年的追赶,已经成为科技大国,“墨子号”量子科学实验卫星天地传信,C919大型客机飞上蓝天,高铁奔驰在祖国大地上,中国创新正处在由量变向质变的进程中。尽管我国科研水平与创新能力都取得凉袭定的发展,但我们也要认识到,原始创新能力不足、科研方面主要以模仿和跟踪为主严重影响我国的竞争力。(2)集成创新。目前关于集成创新尚无统一的界定,但无论何种表述都一致认为,集成创新的主体是企业。企业利用各种信息技术、管理技术与工具,对各个创新要素和创新内容进行选择、优化和系统集成,以便更多地占有市场、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它与原始创新的区别是集成创新所应用到的所有单项技术都不是原创的,都是已经存在的,其创新之处就在于对这些已经存在的单项技术按照自己的需要进行了系统集成并创造出全新的产品或工艺。在现代社会化大生产过程中,产业关联度日益提高,技术的相互依存度增强,单项技术的突破必须通过整合相关配套技术、建立相应的管理模式才能实现,进而形成生产力和竞争力。在这种背景下,从某种程度上讲,相关技术的集成创新以及由此形成的竞争优势,往往远远超过单项技术突破的意义。(3)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是最常见、最基本的创新形式,其核心概念是利用各种引进的技术资源,在消化吸收的基础上完成重大创新。它与集成创新的相同点在于,都是利用已经存在的单项技术为基础;不同点在于,集成创新的结果是一个全新产品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结果是产品价值链某个或者某些重要环节的重大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是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普遍采取的方式,在当今经济全球化步伐加快的趋势下尤为重要。我国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基础研究积累不够,原始创新和科技源头供给不足,也制约了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的进一步提升。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对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支持强度,通过不断学习和消化吸收,加快提升我国产业的再创新能力。(三)基于技术创新的新颖程度(1)渐进性创新。渐进性创新是指对现有技术的改进和完善引起的渐进性、连续性的创新。它在技术原理上没有重大变化,只是根据市场需要对现有产品或生产工艺进行功能上的扩展和改进。例如,美国明尼苏达矿务及制造业公司开发生产的小型不干胶便笺,可贴于任何需要的地方(如书页、门窗、桌椅等),又可以不留痕迹地撕下来。就是这样的小便笺,每年为该公司带来3亿美元以上的销售收入。又如,性能日新月异的家用电器、功能不断扩展的手机、服务领域逐渐扩大的电子商务,这些创新都没有技术原理上的重大突破,但对产品性能的改进或者拓展给消费者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价值提升。(2)根本性创新。根本性创新是指技术有重大突破的创新,往往与科学上的重大发现相联系。这种创新是非连续的,有可能对产业结构产生重大影响,甚至创造出一个新的时代。例如,信息技术开创的信息时代使远程研究开发、远程教育、远程医疗诊断、远程控制等成为现实,整个世界变成了“地球村”。十二、技术创新的过程与模式技术创新是企业持续创新的根本竞争力,是企业把科技进步和市场需求结合起来以提高企业效益的过程。这一过程不仅是知识的产生、创造和应用的进化过程,更是一种创造性的破坏过程,促使资源从低效率、低附加值利用的方面向高效率、高附加值利用的方面转变。同时,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创新难度大,任何企业都不可能一次创新就成功,也不可能在创新成功后一次性地确保其竞争优势。因而,技术创新也是一个不断循环的、复杂的过程。20世纪60年代以来,国际上出现了六代具有代表性的创新过程模式。这种模式的基本观点是研究开发是创新构思的主要来源,因而,这种观点被称作创新的技术推动或发现推动模式。科技推动的创新是一种简单的线性关系,从基础研究开始,到应用研究,再到生产制造,直到商业化的新产品在市场上销售。这种创新过程模式主要在20世纪50年代末期到60年代中期得到发展。在这一阶段中,市场占有率可以说是企业从事科技研发所渴望得到的成果,因此,投入越多的技术研发等于可以获得越高的市场占有率。显然,市场只是被动地接受研究开发成果。对于计算机这类根本性的创新,技术推动模式具有较好的解释力,然而对大多数创新来说并非如此。国际上对开发与创新关系的实证研究表明,研究开发投入越多,所产生的创新并不一定就越多。这对我国是个警示:如果只强调科技投入,而对创新过程的组织方式缺乏考虑,就很有可能造成大量科技成果未被转化,或者会使这些成果大多一开始就先天不足,要么缺少市场导向,要么距工业化要求太远而没有商业价值,结果又会减弱科技投入的动力。(一)需求拉动创新模式在需求拉动创新模式中,指明市场需求信息是技术创新活动的出发点。它对产品和技术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通过技术创新活动,创造出适合这一需求的适销产品或服务。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创新过程着重点在于先进行市场需求分析,再进行研究开发继而生产制造。各企业经过前一段时间的激烈竞争后,对市场需求高度重视,因此,产生了新的创新模式技术研发在企业的创新过程中,不再扮演主动的角色,反而成为市场需求的被动配合角色。这一阶段,企业的策略主要集中于探究市场真正的需求是什么。从理论上来讲,这种方法能让创新适于某一特定的市场需求,但它毕竟只考虑了一种因素将企业所有资源全部投向单纯依靠来自市场需求的项目而未考虑潜在的技术机会,有朱偏颇。(二)交互作用创新模式现代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使得技术的综合程度越来越高,技术创新涉及的因素越来越复杂。我们很难明确断定,哪种是纯粹的技术推动模式的创新,哪种是纯粹的需求拉动模式的创新。通常的情况是,创新是科学、技术与市场之间的耦合过程。美国的研究表明,大多数的创新构思来自市场需求和生产需求,而非来自对技术机会的确认。这一结论认为,如果不能很好地在创新过程早期将营销与创新过程相联结,就难以预料消费者会不会对引人市场的新产品做出正向反应,常常会严重影响新产品引入市场后的命运。因此,技术与市场的因素应放在起考虑。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初期,又有学者提出了技术和市场交互作用创新模式。该模式表明,技术创新是技术和市场交互作用共同引发的,技术推动和需求拉动的相对重要性在产业及产品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可能有着显著的不同。单纯的技术推动和需求拉动仓新过程模式只是技术和市场交互作用创新模式的特例。但是,尽管该模式内各要素之间存在着交互作用,但却忽略了要素随着时间演变具有连续变化的特性。(三)A-U过程创新模式A-U过程创新模式从产业层面进行探讨分析,它是美国哈佛大学的阿伯纳西和麻省理工学院的厄特拜克通过对大量产业成长实例进行研究后提出的。他们发现企业的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在产业成长的不同阶段表现出不同的相互关系。他们把产品创新、工艺创新和产业组织的演化分为不稳定阶段、过渡阶段、稳定阶段三个阶段,并与产品的生命周期联系起来,提出了描述以产品创新为中心的产品创新分布形式,即A-U过程创新模式,A-U过程创新模式的总体特征表现为:在产业成长的前期阶段,产品创新比工艺创新活跃,创新成果更多;而在产业成长的后期阶段,则是工艺创新较产品创新有更丰富的成果。(1)不稳定阶段。此阶段的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都呈上升趋势,但产品创新明显强于工艺创新,这是产业发展的初期阶段。在行业发展的早期,由于技术本身处于发展和变动的状态,技术的潜在市场有待确认,因此,创新的重心是进行新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寻找该技术可以开发的、消费者喜欢的、有价值的产品,于是多种产品设计进入市场且频繁变动。相对于变动频繁的产品设计,制造工艺和产业组织也显示出不稳定的特征,工艺创新从属于产品创新。这是一个在商业与技术上不断“尝试、纠错”的阶段。这一阶段的研究开发具有探索性,研发经费支出较高,不易获得好的经济效益。(2)过渡阶段。此阶段的产品创新逐渐减少,而工艺创新继续呈上升趋势,且超越产品创新,通过“纠错”形成了主导设计。随着企业技术经验的积累和消费者消费倾向的明晰,会出现一个技术资源与市场需求联结起来的主导设计,如汽车产业发展过程中的福特T型车和计算机产业发展过程中的IBMS/360系统。主导设计为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标准”,降低了市场的不确定性。在主导设计确定后,产品基本稳定,产品创新率下降,工艺创新取代产品创新成为关注的焦点。这是一个主导设计被消费市场接受和推崇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企业市场地位出现分化,不能向市场提供符合主导设计产品的企业将被竞争者挤出市场,但能够围绕主导设计推出有价值产品的企业将会赢得明显的竞争优势。(3)稳定阶段。此阶段的产品创新与工艺创新均表现为下降趋势,工艺创新较产品创新仍然有相对优势,产业发展进入成熟期。由于主导设计的出现使产品设计、生产流程与生产工艺日趋标准化,市场需求相对稳定,大规模生产使制造效率大大提高,企业由此享受到规模经济带来的好处,故该阶段创新的重点是以提高质量和降低成本为目标的渐进性的工艺创新。(四)系统集成和网络创新模式系统集成和网络创新模式是第五代创新过程模式,是一体化模式的理想化发展。系统集成和网络创新模式表明,在创新过程中,除了需要内部系统整合外,还需要与企业以外其他公司建立良好的网络关系,通过策略联盟或联合开发形式,达到快速且低成本的创新。也就是说,企业必须考虑实际环境中所有存在的因素和结构,以使公司任何部门都能更有效率地发展。系统集成和网络创新模式最为显著的特征是它代表了创新的电子化和信息化过程,更多地使用专家系统来辅助开发工作,使用仿真技术逐步取代实物原型。系统集成和网络创新模式将供应商和用户之间的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作为新产品合作开发过程的一部分,强调合作企业之间紧密的战略联系,重视电子产品设计与制造的密切联系。系统集成和网络创新模式不仅将创新看成是交叉职能联结过程,还把它看作是多机构网络过程。美国政府1994年组织的最新半导体技术的开发就是以多机构网络联结的方式进行的。系统集成和网络创新模式已经具有国家创新系统的雏形了,其强调企业需要注意内在、外在环境的变化,采取适当的经营策略,但是仍然没有明确指出企业在建立竞争优势的过程中所不可缺少的关键环境-国家。当国家环境有助于某些产业发展时,这些产业将兴盛起来,国家的竞争力也会随之增强。企业的竞争更与国家息息相关,如企业的运作、特定技术人才的供应、本地市场需求、本地投资者的目标等因素都与国家息息相关。(五)国家创新体系国家创新体系是指由公共机构和私有机构组成的网络系统,强调系统中各行为主体的制度安排及相互作用。该网络系统中各个行为主体的活动及其相互作用旨在创造、引入、改进和扩散新的知识和技术,使一国的创新取得更好的绩效。它是政府、企业、大学、研究院所、中介机构之间寻求一系列共同的社会和经济目标而建设性地相互作用,并将创新作为变革和发展关键的动力系统。国家创新体系的主要功能是优化创新资源配置,协调国家的创新活动。国家创新体系最早由英国著名技术创新研究专家弗里曼于1982年提出。他在1987年对日本的研究中对这一理论进行了完整论述。弗里曼发现,日本在技术落后的情况下,以技术创新为主导,辅以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只用了几十年的时间,便使国家的经济出现了强劲的发展势头,成为工业化大国。这说明国家在推动企业的技术创新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2006年我国颁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明确指出国家创新体系是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改为决定性作用)、各类科技创新主体紧密联系和有效互动的社会系统。强调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并将其作为全面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突破口。现阶段,我国国家创新体系建设重点在于以下五点:0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并将其作为全面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突破口。只有以企业为主体,才能坚持技术创新的市场导向,有效整合产学研的力量,切实增强国家竞争力。只有产学研结合,才能更有效配置科技资源,激发科研机构的创新活力,并使企业获得持续创新的能力。必须在大幅度提高企业自身技术创新能力的同时,建立科研院所与高等院校积极围绕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服务、产学研多种形式结合的新机制。2建设科学研究与高等教育有机结合的知识创新体系。以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运行机制为中心,促进科研院所之间、科研院所与高等院校之间的结合和资源集成。加强社会公益科研体系建设,发展研究型大学,努力形成一批高水平的、资源共享的基础科学和前沿技术研究基地。图建设军民结合、于军于民的国防科技创新体系。从宏观管理、发展战略和计划、研究开发活动、科技产业化等多个方面,促进军民科技的紧密结合,加强军民两用技术的开发,形成全国优秀科技力量服务国防科技创新、国防科技成果迅速向民用转化的良好格局。建设各具特色和优势的区域创新体系。充分结合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色和优势,统筹规划区域创新体系和创新能力建设。深化地方科技体制改革。促进中央与地方科技力量的有机结合。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区域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增强科技创新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力度。加强中西部区域科技发展能力建设。切实加强县(市)等基层科技体系建设。建设社会化、网络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针对科技中介服务行业规模小、功能单服务能力薄弱等突出问题,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各类社团在科技中介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引导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向专业化、规模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要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强化基础研究,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加强应用基础研究,拓展实施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突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创新技术,为建设科技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网络强国、交通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提供有力支撑。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强化战略科技力量。深化和技体制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培养造就大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指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制定科技强国行动纲要,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举国体制,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提高创新链整体效能。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发挥企业家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作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实行税收优惠。发挥大企业引领支撑作用,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加强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完善国家科技治理体系,优化国家科技规划体系和运行机制。十三、技术贸易(一)技术贸易的含义与特点技术贸易是指技术供求双方按照一定的商业条件买卖技术的商业行为。一切有益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技术、技术信息,均可以进行交易。技术贸易不受地区、行业、隶属关系以及经济性质和专业范围的限制。(二)技术合同的类型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目前我国技术合同主要有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1、技术开发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品种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就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转化订立的合同,参照技术开发合同的有关规定。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1)委托开发合同。委托开发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提供技术资料,提出研究开发要求,完成协作事项,接受研究开发成果。委托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应当按照约定制订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交付研究开发成果,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帮助委托人掌握研究开发成果。委托开发合同的当事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合作开发合同。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进行投资,包括以技术进行投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协作配合研究开发工作。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技术开发合同的履行没有意义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该风险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风险由当事人合理分担。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依法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收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在没有相同技术方案被授予专利权前,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是,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人不得在向委托人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2、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让与他人所订立的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等合同技术许可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许可他(实施、使用所订立的合同。技术许可合同包括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使用许可等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可以约定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范围,但是不得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仅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限内有效。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人不得就该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许可被许可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不得许可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并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和技术秘密使用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保证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承担保密义务。保密义务不限制许可人申请专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和技术秘密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使用技术,支付转让费、使用费,承担保密义务。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和技术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应当保证自己是所提供的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完整、无误、有效,能够达到约定的目标。技术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和技术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范围和期限,对让与人、许可人提供的技术中尚未公开的秘密部分,承担保密义务。许可人未按照约定许可技术的,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违反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被许可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的,应当补交使用费并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应当停止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交还技术资料,承担违约责任;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未经许可人同意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或者使用该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受让人或者被许可人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让与人或者许可人承担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则,在合同中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其他各方无权分享。3、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1)技术咨询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阐明咨询的问题,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接受受托人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技术咨询合同的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完成咨询报告或者解答问题,提出的咨询报告应当达到约定的要求。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未按照丝定提供必要的资料,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技术咨询合同的受托人未按期提出咨询报告或者提出的咨询报告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减收或者免收报酬等违约责任。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按照受托人符合约定要求的咨询报告和意见作出决策所造成的损失,由委托人承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技术服务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工作条件,完成配合事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完成服务项目,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并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未按照约定完成服务工作的,应当承担免收报酬等违约责任。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受托人。委托人利用受托人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人。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对受托人正常开展工作所需费用的负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受托人负担。法律、行政法规对技术中介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三)技术价值的评估方法1、成本模型成本模型引入了不同于一般商品生产成本计量的“复杂系数”。它表明,技术生产的创造性劳动的等量时间和物质消耗得到的补偿应大于一般商品生产的消耗。在模型中还考虑了风险因素。这一模型在理论上表示了技术商品的价格应按照完全补偿技术生产消耗的原则来确定的原理。2、市场模拟模型市场模拟模型主要是模拟市场条件,假定在技术市场上交易时,估算可能的成交价格。其计算方法是,参照市场上已交易过的类似技术的价格,进行适当的修正。技术经济性能修正系数可通过比较被评估技术和交易实例技术的性能指标确定,比较时主要考虑技术的经济特性;时间修正系数是实例技术贸易时间至评估日期间内技术价格水平变动修正系数;技术寿命修正系数为被评估技术的寿命与实例技术从评估至停止使用的时间长度之比。(四)国际技术贸易的内容国际技术贸易是以无形的技术知识作为主要交易标的,这些技术知识构成了国际技术贸易的内容,它主要包括专利、商标、工业产权和专有技术。商标虽不属于技术,但它与技术密切相关,所以常将它作为国际技术贸易的基本内容之一。(1)专利。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规定,专利是“由政府机构或代表几个国家的地区机构根据申请而发给的一种文件,文件中说明一项发明并给予它一种法律上的地位,即此项得到专利的发明,通常只能在专利持有人的授权下,才能予以利用(制造、使用、出售、进口)。在这里,“专利”被理解为三层意思:指专利证书这种专利文件;指专利机关给发明本身授予的特定法律地位,技术发明获得了这种法律地位就成了专利发明或专利技术;指专利权,即获得法律地位的发明的发明人所获得的使用专利发明的独占权利,它包括专有权(所有权)、实施权(包括制造权和使用权)、许可使用权、销售进口权和放弃权。在我国,专利权是以申请在先原则授予的。专利权受到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的保护(2)商标。商标是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了使自己的商品同他人的商品相区别而在其商品上所加的一种具有显著性特征的标记。常见的商标有文字商标和图形商标。国外有立体商标,如“可口可乐”饮料瓶子的特殊形状,还有音响商标、气味商标等形式。商标大体上可分为三类:制造商标、商业商标和服务商标。(3)工业产权。工业产权是指法律赋予产业活动中的知识产品所有人对其创造性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一种专有权。专利权和商标权均属工业产权。工业产权和版权合称为知识产权。它们都受到专门法律的保护,在国内受到各国国内法的保护;由于国际间的货物和技术贸易,使得工业产权的国际保护成为必要,为此产生了保护工业产权的国际公约。(4)专有技术。专有技术的英文名称叫“know-how”,意为“知道如何制造”。它有许多中文名称:技术诀窍、技术秘密、专门知识等。还有直译成“诺浩”的,但最常用的名称是“专有技术”。专有技术是指在实践中已使用过了的没有专门的法律保护的具有秘密性质的技术知识、经验和技巧。专有技术可以是产品的构思,也可以是方法的构思,但它在不少方面与专利技术不同。专有技术也是一种无形的知识财产,除需用保密手段得到保护以外,还需要法律的保护。在实际中,专有技术是援引合同法、侵权行为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刑法取得保护的但专有技术受法律保护的力度远比专利技术受到《专利法》保护的力度小。(五)国际技术贸易的基本方式国际技术贸易有单纯的技术贸易与混合的技术贸易两种方式或途径。单纯的技术贸易有许可贸易、专有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咨询等;混合的技术贸易主要有合作生产、合资经营、补偿贸易、含有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转让的设备买卖、租赁贸易、特许专营等。(1)许可贸易。许可贸易有时称为许可证贸易。它是指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的所有人作为许可方,通过与被许可方(引进方)签订许可合同,将其所拥有的技术授予被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使用该项技术制造或销售合同产品,并由被许可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技术使用费的技术贸易行为。许可贸易按其标的内容可分为专利许可、商标许可和专有技术许可等形式。在国际技术贸易实践中,一项许可贸易可能包括上述一项内容,成为单纯的专利许可;也可能包括上述两项或两项以上内容,成为一揽子许可。许可贸易实际上是一种许可方用授权的形式向被许可方转让技术使用权。根据其授权程度大小,许可贸易可分为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可转让许可、互换许可五种形式。(2)特许专营。特许专营是指由一家已经取得成功经验的企业,将其商标、商号名称、服务标志、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经营管理的方式或经验等全盘地转让给另一家企业使用;由被特许方向特许方支付一定金额的特许费的技术贸易行为。特许专营的被特许方与特许方经营的行业、生产和出售的产品、提供的服务、使用的商号名称和商标(或服务标志)都完全相同,甚至商店门面的装潢、用具,员工的工作服,产品的制作方法,提供服务的方式也都完全一样。特许专营类似许可,但它的特许方和一般的许可方相比更多地涉及对方的业务活动,从而使其更符合特许方的要求。因为是全盘转让,特别是商号、商标(服务标志)的转让关系到其自身的声誉。特许专营的被特许方与特许方之间仅是一种买卖关系。各个特许专营企业并不是由一个企业主营的,被特许方的企业不是特许方企业的分支机构或子公司,也不是各个独立企业的自由联合。它们都是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特许方并不保证被特许方的企业一定能盈利,对其盈亏也不负责任。特许专营合同是一种长期合同,它可以适用于商业和服务业,也可以适用于工业。特许专营是发达国家的企业进入发展中国家的一种非常有用的形式。由于风险小,发展中国家的企业也乐于接受。(3)技术服务和咨询。技术服务和咨询是指独立的专家或专家小组或咨询机构作为服务方,应委托方的要求,就某一个具体的技术课题向委托方提供高知识性服务,并由委托方支付一定数额技术服务费的活动。技术服务和咨询的范围和内容相当广泛,包括产品无发、成果推广、技术改造、工程建设、科技管理等方面,大到大型工程项目的工程设计、可行性研究,小到对某个设备的改进和产品质量的控制等。企业利用外部智囊机构,帮助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重要技术问题,可弥补自身技术力量的不足,减少失误,加速发展。(4)合作生产。对于合作生产,有多种不同的理解。从国际技术贸易的角度来看,合作生产是指分属不同国家的企业根据它们签订的合同,由一方提供有关生产技术或各方提供不同的有关生产技术,共同生产某种合同产品,并在生产过程中实现国际技术转让的一种经济合作方式。合作生产作为一种国际技术贸易方式,并不是一种独立的、基本的技术贸易方式,实际上它只不过是建立在各方合作生产目的之上的许可贸易和技术服务咨询而已。这种技术贸易的目的与单纯的技术贸易不同,它是为各方的合作生产服务的。(5)含有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转让的设备买卖。在国际贸易实际业务中,在购买设备特别是关键设备时,有时也会含有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的转让内容。这种设备买卖也属于技术贸易的一种方式。但是,不含有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转让的设备买卖,属于普通商品贸易,不是技术贸易。含有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转让的设备买卖,其交易标的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硬件技术,即设备本身;二是软件技术,即设备中所含有的或与设备有关的技术知识。这些技术知识又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属于一般的技术知识,另一部分是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这种设备的成交价格中不仅包括设备的生产成本和预期利润,而且也包括有关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价值。在这种设备的买卖合同中含有专利和专有技术转让条款以及技术服务和咨询条款。这种方式的技术转让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技术贸易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也常用于工程承包中。十四、知识产权管理(一)知识产权的主要形式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可分为工业产权和著作权(版权)两类。《知识产权协定》对其适用的知识产权类型进行了列举,即穷尽式地列举了其所适用的各类知识产权,对于此外的知识产权不予适用。这些知识产权包括版权和相关权利、商标、地理标识、工业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拓扑图)和未披露信息,并对协议许可中的反竞争行为的控制做出了规定。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把知识产权界定为:①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②关于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广播节目的权利;③关于人类一切活动领域的发明的权利;④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③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⑥关于商标、服务标记以及商业名称和标志的权利;⑦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⑧在工业、科学、文学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创造活动而产生的一切其他权利我国承认并以法律形式加以保护的主要知识产权为:①著作权;②专利权;③商标权;④商业秘密;1、专利权专利权是指国家专利机关依据专利法授予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专有权。世界各国专利的保护期,一是随其保护对象的不同而异,一般而言,发明专利的保护期较长,15-20年不等,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期较短,通常低于10年;二是专利保护期限的长短与经济和科技发展状况相联系,工业发达国家的专利保护期限一般较长,而发展中国家的专利保护期限一般较短。《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此外,专利权体系各国标准也不尽相同。美国、加拿大、菲律宾等国专利权体系采用的标准是只要研究者证明是他们首先发明的就可以申请专利保护(即发明在先原则);而欧洲采用的标准是谁先申请就给予其专利权保护(即申请在先原则)。我国采用的体系与欧洲相同,即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2、商标权注册商标是一种识别公司产品的独特名称、标志或符号。商标权是一种集合的概念,包括商标所有权和与之相联系的商标专用权、商标禁止权、商标使用许可权、商标续展权以及质押权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3、商业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二)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制度的关系(1)技术创新对知识产权的作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随着技术创新的产生而产生,又随着技术创新的发展而不断地发展和完善。首先,技术创新促成了知识产权制度的产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技术因素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技术本身成为一种比任何自然资源都更为稀缺和重要的资源,并且这种资源如同资本、劳动力一样都在市场上流通。但技术创新成果由于其无形性和低成本的传播费用导致极易被扩散和被他人无偿使用,使技术创新主体蒙受巨大损失,因而也无法收回其预期的投资利润,从而严重挫伤其进行技术再创新的积极性。因此,在客观上要求人们寻求一种知识产权制度安排,依法保护技术创新主体的创造性智力成果。其次,技术创新也推动了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知识产权制度从创立至今,并非是一成不变的。推动知识产权制度发展的因素有很多,但主要因素是技术创新。(2)知识产权对技术创新的作用。知识产权制度的本质是把智力成果当作财产来保护以国家法律形式赋予知识产品所有者或创造者在一定期限内对知识产品享有排他的专有独占权,独享此成果的经济效益。当这种利益受到侵害时,权利主体可使用法律赋予的手段进行维护与救济。因而,知识产权制度为技术创新提供了一种内在的动力机制和一个外部的公平竞争法律环境,对促进技术创新具有重要作用。(三)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策略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主要由《民法典》《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构成,由于各专门法基本功能不同,保护的知识产权客体也不同,对高新技术保护的效果和方式具有明显的差异,因而,企业必须确定采用何种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1)考虑取得技术权利的排他性程度。知识产权的排他性又称垄断性、独占牲,是法律赋予知识产权权利人专有的权利。专利权具有很强的排他性,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和授权,他人不得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或进口该专利产品或使用该专利方法获得产品。《商标法》在保护商品名称方面具有很强的排他性,但很难保护技术本身;《著作权法》只保护作者思想的表达方式,而不延及思想、产品、方法、公式、工艺等。对于采用商业秘密来保护技术秘密,他人完全可以以合法方式通过研究开发或者采用反向工程获得该项技术;采用技术措施也可以保护知识产权,如加密、软件锁、防火墙等,但随着解密技术的发展,其排他性也会逐渐减弱。因此,以取得技术排他权为目标,企业选择的顺序是专利法、技术秘密保护、著作权法、商标法。(2)考虑知识产权费用的因素。知识产权费用是指取得、维持、保护知识产权的费用,即采取保护措施的费用以及相关的申请费、维持费、审查费、诉讼费等。在实施的过程中,专利的保护费用最高,其次是商标、技术措施、商业秘密。著作权因实行自动获得权利的制度,除了计算机软件外,一般不必支付任何费用。因此,若考虑知识产权费用因素,选择的顺序是著作权法、技术秘密保护、商标法、专利法。(3)考虑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均为10年。超过各自规定的年限,就不再称为专利了,也不再受到《专利法》的保护,从而成为公用物品。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但期满前可以续展10年,并且也可以一直续展下去。如果期满前不办理续展手续,注册商标权也就自动失效了。这是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不同的。著作权的保护期限较复杂,其修改权、署名权以及保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均不受时间限制,但作品的使用权、发表权、获得f酬的权利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企业采用何种方式保护其知识产权视当时内部情况和外部环境而定。(4)考虑知识产权的风险因素。知识产权的风险是指技术成果被竞争对手取得并在市场上竞争的可能性。专利保护的风险最低,技术秘密保护的风险也较低,但著作权保护的风险却较大,商标保护的风险最大。物理技术保护的风险取决于保密技术本身的可解密性,风险也是很大的。因此,若以减少风险为目标,选择的顺序是专利法、技术秘密保护、著作权法。十五、技术创新战略(一)技术创新战略概述1、技术创新战略的概念技术创新战略是一个国家、地区或者组织在正确分析自身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的基础上,所确立的技术创新的总体目标与做出的重点部署,目的是获得竞争优势。它包括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前者涉及一个国家或地区技术创新的重大问题,后者涉及某个组织如企业技术创新的重大问题。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技术创新战略已成为企业经营战略的核心内容。技术创新战略就是企业为了获得竞争优势和实现创新目标而做出的与技术创新相关的重大决策,通常涉及技术的获取、提升和利用,特别是关于企业研究开发的重大安排。企业技术创新最根本的目标就是要为企业赢得竞争优势,提高企业的盈利水平。其中不局限于销售额的提高或者产品性能的改进,也不局限于新产品或服务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改变竞争地位,建立核心竞争优势;因此,企业必须重视技术创新战略。有不少企业,它们虽然是重要技术创新的完成者,但由于没有从战略高度考虑企业技术创新的整体问题,结果导致企业从战略上失败,没有从技术创新中获得更多的收益,甚至失去了竞争优势。例如,英国的面代唱片公司发明了扫描仪,却没有构筑防御性的竞争优势;结果被模仿者抢去了市场。美国施乐公司是复印机的创新者,然而在20世纪80年代,日本的佳能公司却占据了更大的市场份额。所以,技术创新固然重要,但对企业来说,技术创新战略更为重要。2、技术创新战略的特点与其他战略相比,企业技术创新战略具有以下四个特点。(1)全局性。企业技术创新战略是对企业全局性的安排。企业所选择和实施的主导型技术不仅直接影响技术、生产部门等,而且对其他部门、对企业整体都会产生重大影响,对企业竞争力、发展前途起决定性的作用。(2)长期性。企业技术创新战略不仅影响企业近期效益,而且对长期竞争力、企业发展和企业长期经济效益会产生深远影响。(3)层次性。企业技术创新战略不仅要从指导思想、基本框架方面做出总体性规划,而且要对构成技术创新战略的各方面和职能(如技术开发、生产、销售等)做出规划,即不仅包括企业总体的技术发展规划,还必须包括与技术创新相关的其他具体规划。(4)风险性。技术创新战略的长期性、未来市场的不确定性、技术发展等因素决定了技术创新战略面临的环境是变化的,从而容易导致战略失误,而技术创新战略的全局性特点则会使战略失误的损失放大,因此技术创新战略存在较大的风险。(二)技术创新战略的类型1、根据企业所期望的技术竞争地位的不同分类根据企业所期望的技术竞争地位的不同,可将企业技术创新战略分为技术领先战略和技术跟随战略。(1)技术领先战略。采用该战略,即企业致力于在相关技术领域占据领导地位,要在所有竞争者之前,率先采用新技术,并使新产品最早进入市场,成为同行业的“领头羊”,获取较大的市场占有率和利润。该战略对企业的要求较高,不仅需要企业在某个专业领域具备较强的技术基础,能够率先开发和采用新技术,而且由于技术更新速度的加快和市场竞争的动态性,还要求企业能持续地开发新的领先技术,以保持其领先地位。否则,即使暂时获得领先,也是昙花一现。(2)技术跟随战略。与技术领先战略相对应,技术跟随战略是指企业不图领先,而是在领先者的创新获得进展以后,学习领先者创造的知识,跟在领先者后面进行模仿。该战略的优点是企业可以将领先者的技术加以改进后推向市场,甚至利用领先技术的原理开发出独特的产品,可以避免大量的研发投入。跟随企业可以模仿领先者的技术开发,还可以模仿其商业化过程和行为。技术跟随战略对于技术后进企业来说是较为实际的选择。但随着国内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不断增大,采取这种战略的风险也越来越大,企业在模仿时必须特别注意避免因侵权而招致的意外麻烦和损失。2、根据企业行为方式的不同分类根据企业行为方式的不同,可将企业技术创新战略分为进攻型战略、防御型战略和切入型战略。(1)进攻型战略。该战略致力于抢在竞争对手之前不断推出新的产品和生产工艺来占领市场,以进入新的或扩大原有的技术领域或市场领域。这种战略的特点是风险大,但潜在收益高,要求企业具有雄厚的实力和较高的技术水平,投入大量资源,以开展研究开发工作,同时还要有能力及时将研发成果转化为商品,扩大市场份额。因此,该战略一般是由具有雄厚研发及资金实力的企业所采用。(2)防御型战略。实施该战略的企业往往具有先进的技术,但在技术开发和国际市场上并不领先为了避免领先所造成的不确定性和巨大的研发成本以及不可预知的市场风险,必须采取积极的防御战略,以低成本、高性能、高质量来占领市场。这种战略的特点是低风险、低收益,强调人有我有,人新我好;不求最新,但求最好。这种战略要求企业重视技术创新的转移和改进,重视对顾客的技术支持和服务,注重产品细化的市场状况,以低成本、高质量来占领市场,赢得利润。(3)切入型战略。切入型战略也叫游击型战略,采用这种战略的企业在某个方面紧跟领先者,在市场中不断寻找出击的机会,及时从“缝隙”中切人,做好“切入面”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有限的情况下,这一战略是很有效的,既可以避免领先者的反击,又可占领市场。该战略要求企业密切关注、分析竞争者的弱项和自己的相对优势,有能力推出新的技术来取代现有的主导技术,打破现有的技术和市场竞争格局,以求重分市场。3、根据技术来源的不同分类根据技术来源的不同,可将企业技术创新战略分为自主创新战略、模仿创新战略和合作创新战略。(1)自主创新战略。它是指企业通过自身的努力和探索实现技术突破,攻破技术难关,并在此基础上依靠自己的能力推动创新的后续环节,完成技术的商品化,获得商业利润,实现预期目标的创新战略。这种战略要求企业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一定的投资能力,能实现基础研究向应用研究的转化。企业需要独自承担风险,一旦成功,也能独享创新成果,获得超额利润。该战略的优点是:在技术方面,有助于形成较高的技术壁垒,奠定自身的领导地位;在生产方面,自主创新企业起步较早,能够较早建立起与新产品生产相适应的核心能力;在市场方面能获得初期的垄断利润,较早建立起销售网络,影响用户的消费行为,影响行业标准的建立。其缺点是:在技术方面,面临高投入、高风险;在生产方面,生产人员必须经过特殊培训,同时要承担新设备、新工艺可靠性的风险;在市场方面,必须大量投入进行市场开发,有可能经历市场沉默期。(2)模仿创新战略。它是指企业通过学习模仿率先创新者的创新思路和创新行为,学习率先创新者的成功经验、吸取其失败教训,引进购买或破译率先创新者的核心技术和技术秘密,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改进和创新的战略。企业技术主要通过模仿他人已有的技术获得。采用这种战略必须具备两个前提:一是引进者拥有技术引进的能力,能从长远、全局、奎方位、战略的角度出发引进技术;二是引进者自身拥有良好的研发能力,在引进后加以消化、吸收与创新。技术后进企业往往采用这种战略。模仿创新战略的优点是:在技术方面,可向技术先驱学习,有效回避初期研发的风险,可进行具有高度集中性、方向性和针对性的研究和开发,成功率较高;在生产方面,能够在改进产品性能、完善生产工艺、提高质量、降低成本等方面投入更多的资源,建立竞争优势;在市场方面,可以观望市场的发展和演变,选择适当的时机进入市场,避开市场沉默期,享受率先创新者进行市场开拓的溢出利益。其缺点是:在技术方面,只能被动适应,技术积累难以进行长远规划,同时会受到技术壁垒的制约;在市场方面,市场地位的变换不利于营销渠道的巩固和发展。(3)合作创新战略。它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作进行研发,共享技术创新的成果以达到节约研发投资、缩短开发周期或进入新市场目的的创新战略。合作创新通常以合作伙伴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资源共享或优势互补为前提,有明确的合作目标、合作期限和合作规则,合作各方在创新过程中共同投入、共同参与、共享成果:共担风险。合作创新一般集中在新兴技术和高新技术产业,以合作进行研发为主要形式。合作创新有助于合作方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助于缩短创新周期,赢得竞争优势;能够分摊创新成本,分担创新风险。但是合作创新的不确定性更大,管理更为复杂。(三)技术创新战略的选择随着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产品生命周期大大缩短,一种新产品可存活几十年的局面已被打破,新产品不断涌现,企业不采取技术创新,就有可能被市场淘汰。由于创新战略选择的失误导致的不良创新也可能加快企业衰亡的进程。因此,选择一个符合本企业实际的技术创新战略是十分必要的。企业技术创新战略的选择与企业谋求的市场地位有着密切的联系。(1)技术来源。采用领先战略,技术来源以自主研发为主。领先战略依赖于技术的领先技术的领先依赖于技术的突破;因此,技术突破的内生性是领先战略的最基本特征。跟随战略的技术来源以模仿、引进为主,其核心技术一般不是自行开发的。(2)技术开发重点。领先战略技术开发的重点主要是对产品基本原理、功能的开发,因此开发重心处于技术链的前端;跟随战略技术开发的重点在于产品功能的改善、质量的提高与稳定、工艺的改进,重心处于技术链的后端。(3)市场开发。领先战略必须率先开发市场,一般是要开拓一个全新的市场;跟随战略则在领先者已开拓的大市场中开发细分市场或挤占他人市场。(4)投资重点。领先战略的投资重点随技术开发的进展而逐渐移动。在技术开发阶段投资重心在技术研究开发上;在技术开发成功后,投资重心移向生产和市场开发,但为了维持领先性,用于后续研究开发的投资仍需保持相当大的比重。跟随战略的投资重点则偏向于生产、销售环节,研究开发环节相对来说较少(5)优势能力特点。由于领先战略的关键在于技术突破的内生性,所以要求技术开发能力很强,而跟随战略则要求生产销售能力较强。企业在做战略选择时,要根据自身能力、优势、特点做出选择。(6)风险与收益特点。领先战略技术突破的内生性、技术开发和市场开发的率先性意味着巨大的风险,主要是技术不确定性带来的技术风险和市场上的替代品、价格、质量、消费者心理预期、市场成长速度等不确定性导致的市场风险。相比之下,跟随战略所承担的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要小得多。领先战略的回报是率先的市场占有和高利润,决策者要在风险和收益之间进行权衡。(7)领先的持久性。常常出现这种现象,一些企业一时取得技术领先地位,但不久就被别的企业超越,这种领先是没有意义的,只有持久领先才有实质性意义。影响技术领先持久性的主要因素是技术的可复制性和后续开发速率。技术越是不易复制、后续开发速率越快,领先的持久性就越好。技术的可复制性与技术特性及技术来源有关。技术专有性越强、技术越独特、技术越不易观察和越不易表达,则越不易被复制,例如,烹调技术、景泰蓝技术就具有独特性、难以直接观察和破译、内容不易表达等特点。自行开发和外部引进的技术相比较,自行开发的技术不易被复制。后续开发速度取决于企业技术开发的投入和能力。3领先战略与跟随战略的选择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产业和企业处于劣势地位,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选择跟随战略但某些领域我国研究机构和企业已在技术上处于领先地位,特别是可以利用本土特色的优势也有可能采取领先战略。我国企业采取领先战略除了在技术上的领先地位以外,还应注意以下问题:①后续及持续开发能力是否能支持领先地位的保持;②配套技术能否支持;③资金营销、生产能力与组织能力能否支持。十六、技术创新决策的评估方法(一)定量评估方法1、风险分析项目评估中使用的现金流信息是在对未来事件进行预测的基础上估计出来的,并不是实际发生的值。考虑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可以进一步使用风险条件下的折现现金流分析方法。(1)敏感性分析。对影响计算评价指标的主要参数,特别是那些难以准确估计或预测的参数,选取多个可能的取值,分别计算指标值,测定这些不确定因素变动时评价指标值改变的幅度大小,从而判断投资项目在外部条件发生变化时的承受能力。一种比较常用的分析方法是,对项目的可能结果假设三种状态:①最乐观的情况;②最可能的情况;③最悲观的情况。计算并比较三种状态下的指标值,估计项目的风险大小。(2)概率分析。假设项目周期内各年的现金流均为随机变量,那么评价指标NPV也是个随机变量,我们可以通过计算它的一些统计参数来进行项目的风险分析。例如,净现值指标的分布范围以及方差可以用来衡量项目的风险大小,该指标值大于0的概率可以近似表示项目盈利的可能性,其最小值可以衡量项目能够导致的最坏结果。随机变量NPV的统计参数可以通过概率分析或者蒙特卡罗模拟方法进行计算。(二)定性评估方法(1)轮廓图法。轮廓图法是评价创新项目的一种非常简单的方法。首先,确定一组影响项目成败的关键因素或评价标准;然后,按照这些标准对每一候选项目的绩效做出定性判断(如评价为高、中、低),将这些定性的评价连接起来,就好像一个轮廓图,这种方法因此得名。(2)检查清单法。检查清单法与轮廓图法类似,都需要首先确定一组评价研发项目的关键因素。与轮廓图法不同的是,这种方法对每一方案的各个评判标准给出是否满意的定。(3)评分法。评分法又称为多属性分析法,是对多个定性指标进行比较、判断、评价和排序的方法。这种方法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步骤:0确定影响项目成败的关键因素或评价标准;(4)动态排序列表法。动态排序列表法可以对不同的新产品开发项目进行比较和排序。这种方法克服了单独使用一种指标对项目优先权排序的缺点,同时对多个定量或定性的指标进行排序,但是又不像评分法那样复杂和耗时。简单地说,这种方法对各个项目分别按照不同的单一评价指标进行排序,然后将同一项目按不同指标排序的序号进行算术平均,得到项目的排序分值。在排序过程中,该公司首先将项目预期的NPV和IRR根据项目成功的概率进行了调整,然后根据战略重要性、调整后的NPV和调整后的IRR这三个指标进行比较和排序。表7-5列出了该公司对6个假想项目的分析结果,其中最后一列是项目的综合排序分值和排序结果。或者将多个项目进行综合排序,虽然可以确定不同的项目优先次序,但并不能保证这些项目在企业的战略安排、资源分配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平衡,而且上述的静态评估和排序方法忽视了不同项目在实施顺序和周期长短等方面的差异,没有考虑企业对各种资源和能力的动态管理问题。为此,需要对项目组合进行综合的分析和权衡。常用的项目组合评估方法有矩阵法和项目地图法。2、矩阵法这种方法的产生是基于以下认识:技术变迁的路径和周期总体而言是可以预见的;成功的技术管理的基石是技术战略;制定技术战略需要了解企业自身的技术能力和分析不同技术在行业发展中的地位;技术战略只有与企业总体商业战略保持一致,才有助于企业竞争优势的增强。该方法综合考虑这些因素,用矩阵的形式表达,具体步骤有四步。(1)评估企业技术实力。这种评估要求管理者对传统业务范围之外的企业内外技术环境做全景的扫描。首先,分析企业每个业务领域、产品线和工艺过程中所应用的技术,并明确其对这些业务、产品和工艺的重要性。其次,重新评估过去和目前技术项目的评估排序过程,了解先前的技术选择准则。最后,分析企业外部竞争环境,了解竞争对手在企业所拥有的各个关键技术领域内的投资情况,并适当关注可能出现的改变行业技术路径的新技术。(2)分析技术组合。对企业的每一项重要技术从两个维度进行分析,一个维度代表某一具体技术对行业发展的重要性,另一个维度表示企业在此技术上的投资和相对竞争地位。明确了这些技术的地位,企业就可以针对不同的技术分别讨论其具体发展战略。(3)比较技术战略和商业战略。将企业各个产品的竞争地位表示在商业战略矩阵图上并在技术战略矩阵图中定位与每+产品相对应的关键技术。将两个战略矩阵图进行对比以确定技术战略与商业战略是否一致。这种比较不仅有助于对所有技术项目确立共同的比较基础,而且可以全面描绘企业的技术和产品定位,帮助管理者识别可以利用的技术优势和需要改进的技术劣势。在中,项目A和B在企业技术战略中的定位与相关产品对企业发展战略的影响不一致,在决策中要优先考虑商业战略。第二章公司简介一、基本信息1、公司名称:xx(集团)有限公司2、法定代表人:崔xx 3、注册资本:1430万元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 5、登记机关:xxx市场监督管理局6、成立日期:2012-4-10 7、营业期限:2012-4-10至无固定期限8、注册地址:xx市xx区xx二、公司简介公司不断建设和完善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实施“互联网+”企业专项行动,推广适合企业需求的信息化产品和服务,促进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在企业经营管理各个环节中的应用,业通过信息化提高效率和效益。搭建信息化服务平台,培育产业链,打造创新链,提升价值链,促进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本公司秉承“顾客至上,锐意进取”的经营理念,坚持“客户第一”的原则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公司坚持“责任+爱心”的服务理念,将诚信经营、诚信服务作为企业立世之本,在服务社会、方便大众中赢得信誉、赢得市场。“满足社会和业主的需要,是我们不懈的追求”的企业观念,面对经济发展步入快车道的良好机遇,正以高昂的热情投身于建设宏伟大业。三、公司主要财务数据表格题目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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