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型设计项目建筑工程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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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为本成果导向开放创新引领未来20XX模型设计项目建筑工程规划某某公司LOGO前言这份《模型设计项目建筑工程规划》由某专业咨询机构编辑撰写,全文约33924个字,约34页左右,具有范围清晰、结构严谨、假设明确、步骤清晰、重点突出、风险可控、方案优化等特点,全文从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履行管理、工程施工合同订立、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审理相关规定、英国NEC和美国AIA合同文本、FIDIC施工合同条件、工程勘察设计投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施工评标、施工招标策划、工程风险分类、工程风险管理内容和方法、意外伤害保险、工程保险特征及分类、项目概况、项目概述、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构成、资金筹措方案、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规划目标、项目建设进度规划、公司简介、公司基本信息、项目规划进度、项目进度安排、项目实施保障措施、投资估算、投资估算的编制说明、建设投资估算、建设期利息、流动资金、项目总投资、资金筹措与投资计划等几个方面展开论述,具有较高参考价值,建议详细研读以辅助落地执行。目录第一章建筑工程规划4一、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履行管理4二、工程施工合同订立8三、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审理相关规定11四、英国NEC和美国AIA合同文本16五、FIDIC施工合同条件20六、工程勘察设计投标29七、工程勘察设计招标31八、施工评标37九、施工招标策划45十、工程风险分类49十一、工程风险管理内容和方法53十二、意外伤害保险70十三、工程保险特征及分类72第二章项目概况78一、项目概述78二、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构成80三、资金筹措方案80四、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规划目标81五、项目建设进度规划81第三章公司简介82一、公司基本信息82二、公司简介82第四章项目规划进度84一、项目进度安排84二、项目实施保障措施85第五章投资估算86一、投资估算的编制说明86二、建设投资估算86三、建设期利息88四、流动资金89五、项目总投资91六、资金筹措与投资计划92第一章建筑工程规划一、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履行管理(一)发包人一般义务(1)遵守法律。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2)发出承包人开始工作通知。符合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开始工作条件的,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提前7日向承包人发出开始工作通知。工期自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日期起计算。(3)提供施工场地。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及进场施工条件,并明确与承包人的交接界面。(4)办理证件和批件。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发包人负责办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发包人应按时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承包人负责的有关设计、施工证件和批件,发包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5)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专用合同条款对发包人工程款支付担保有约定的,从其约定。(6)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7)其他义务。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二)承包人一般义务(1)遵守法律。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承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2)依法纳税。承包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包括在合同价格内。(3)完成各项承包工作。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根据合同约定作出的指示,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并对工作中的任何缺陷进行整改、完善和修补,使其满足合同约定的内容。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提供合同约定的工程设备和承包人文件,以及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和其他物品,并按合同约定负责临时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管理和拆除。(4)对设计、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以及工程的完备性负责。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进度要求,编制设计、施工的组织和实施计划,并对所有设计、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以及全部工程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5)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6)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7)避免施工对公众与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承包人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8)为他人提供方便。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为他人在施工场地或附近实施与工程有关的其他各项工作提供可能的条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提供有关条件的内容和可能发生的费用,由监理人商定或确定。(9)工程的维护和照管。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竣工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竣工后移交给发包人。(10)其他义务。承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三)违约情形(1)发包人违约情形。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属发包人违约。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或拖延、拒绝批准付款申请和支付凭证,导致付款延误。2)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3)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4)发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5)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2)承包人违约情形。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承包人违约。1)承包人的设计、承包人文件、实施和竣工的工程不符合法律及合同约定2)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移给其他人。3)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未经监理人批准,私自将已按合同约定进入施工场地的施工设备、临时设施或材料撤离施工场地。4)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使用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又拒绝清除不合格工程。5)承包人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已造成或预期造成工期延误。6)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通过竣工试验或竣工后试验的7)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未能对工程接收证书所列的缺陷清单的内容或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缺陷进行修复,而又拒绝按监理人指示再进行修复。8)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9)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undefined二、工程施工合同订立200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联合发布了适用于大型复杂工程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其中包括“合同条款及格式”,2012年,九部委又联合发布了适用于工期在12个月内的《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其中也包括“合同条款及格式”,2017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尽管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有多种,但其中影响较大、应用广泛的是《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的合同条款及格式。因此,这里主要介绍该合同条款及格式,包括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合同附件格式及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一)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以发包人委托监理人管理工程合同的模式设定合同当事人的义务和责任,区别于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直接进行约定和操作的合同管理模式。通用合同条款同时适用于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合同条款中涉及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的,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根据各行业和具体工程的不同特点和要求进行修改和补充。通用合同条款包括24个方面:一般约定,发包人义务,监理人,承包人,材料和工程设备,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交通运输,测量放线,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进度计划,开工和竣工,暂停施工,工程质量,试验和检验,变更,价格调整,计量与支付,竣工验收,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保险,不可抗力,违约,索赔,争议的解决。(二)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对通用合同条款的补充、细化,除通用合同条款中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相抵触。(三)合同附件格式格式。合同附件格式是订立合同时采用的规范化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1、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是合同组成文件中唯一需要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时签字盖章的法律文书。合同协议书除明确规定对当事人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组成文件外,订立合同时需要明确填写的内容包括发包人和承包人名称、施工的工程或标段、签约合同价、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和项目经理人选。2、履约保函履约担保采用保函形式,履约保函标准格式主要有以下特点。(1)担保期限。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签发工程移交证书之日止。(2)担保方式。采用无条件担保方式,即持有履约保函的发包人认为承包人有严重违约情况时,即可凭保函要求担保人予以赔偿,不需承包人确认。在标准履约保函格式中,担保人承诺“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以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日内无条件支付“。3、预付款保函预付款担保采用银行保函形式,同样也是采用无条件担保方式,即担保期限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发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预付款止。按照担保金额与剩余预付款的金额相等原则,保函格式中明确规定“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中扣除的金额”。三、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审理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于2020年12月25日通过了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5号)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部分条款与工程造价管理密切相关。(二)关于工期争议的解决1、开工日期争议解决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开工日期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认定:0开工日期为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开工通知发出后,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以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为开工日期;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开工时间推迟的,以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为开工日期。②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已经实际进场施工的,以实际进场施工时间为开工日期。③发包人或者监理人未发出开工通知,亦无相关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应当综合考虑开工报告、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载明的时间,并结合是否具备开工条件的事实,认定开工日期。2、实际竣工日期争议解决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认定: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3、顺延工期争议解决当事人约定顺延工期应当经发包人或者监理人签证等方式确认,承包人虽未取得工期顺延的确认,但能够证明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发包人或者监理人申请过工期顺延且顺延事由符合合同约定,承包人以此为由主张工期顺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事人约定承包人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工期顺延申请视为工期不顺延的,按照约定处理,但发包人在约定期限后同意工期顺延或者承包人提出合理抗辩的除外。建设工程竣工前,当事人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工程质量经鉴定合格的,鉴定期间为顺延工期期间。(三)关于工程量及价款争议的解决1、工程量争议解决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2、工程计价标准及方法争议解决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结算工程价款。3、工程价款利息争议解决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垫资时的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4、工程价款结算争议解决当事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载明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不一致,一方当事人请求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5、工程质量保证金争议解决有下列情形之一,承包人请求发包人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①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届满。②当事人未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自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2年。③因发包人原因建设工程未按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90日后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届满;当事人未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90日后起满2年。发包人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后,不影响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履行工程保修义务。6、无效合同的价款结算争议解决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订立的数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无效,但建设工程质量合格,一方当事人请求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实际履行的合同难以确定,当事人请求参照最后签订的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四)关于咨询意见及争议鉴定1、咨询意见效力当事人在诉讼前共同委托有关机构、人员对建设工程造价出具咨询意见,诉讼中一方当事人不认可该咨询意见申请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但双方当事人明确表示受该咨询意见约束的除外。2、已达成协议后请求鉴定的处理当事人在诉讼前已经对建设工程价款结算达成协议,诉讼中一方当事人申请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3、施工合同争议鉴定当事人对工程造价、质量、修复费用等专门性问题有争议,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向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释明。当事人经释明未申请鉴定,虽申请鉴定但未支付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四、英国NEC和美国AIA合同文本(一)英国NEC合同文本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编制的NEC合同文本不仅在英国和英联邦国家得到广泛应用,而且对国际上众多标准文本的起草都有引导和借鉴作用,其在全球的影响力很大。目前最新版本是2017年颁布的NEC4系列合同条件。其中,工程施工合同(ECC)的管理理念和合同原则是NEC系列其他合同编制的基础,这里仅概要介绍工程施工合同文本。1、合同文本结构为了广泛适用于各类土木工程施工管理,标准文本结构采用积木式组合形式,使用者在核心条款基础上,根据实施工程承包特点,选择适用的主要选项条款和次要条款,形成具体的工程施工合同。(1)核心条款。核心条款是施工合同的基础和框架,共有9条:总则、承包商主要责任、时间、质量管理、付款、补偿事件、所有权、责任与保险、终止。(2)主要选项条款。主要选项条款是对核心条款的补充和细化,每一主要选项条款均有许多针对核心条款的补充规定,只要将对应序号的补充条款纳入核心条款即可。主要选项条款包括以下内容。选项A:带有分项工程表的标价合同。选项B:带有工程量清单的标价合同。选项C:带有分项工程表的目标合同。选项D:带有工程量清单的目标合同。选项E:成本补偿合同。选项F:管理合同。标价合同适用于签订合同时价格已确定的合同,选项A适用于固定价格承包,选项B适用于综合单价计量承包。目标合同(选项C、选项D)适用于拟建工程范围在订立合同时尚未完全界定或预测风险较大的情形,承包商投标价作为合同的目标成本,当工程费用超支或节省时,业主与承包商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分摊。成本补偿合同(选项E)适用于工程范围界定尚不明确,甚至以目标合同为基础也不够充分,而且又要求尽早动工的情形,工程成本实报实销,另按合同级定的工程成本一定百分比作为承包商收入。管理合同(选项F)适用于施工管理承包,管理承包商与业主签订管理承包合同,不直接承担施工任务,以管理费用和估算的分包合同总价报价;管理承包商与若干施工分包商订立分包合同,确定的分包合同履行费用由业主支付。(3)次要选项条款。有26条可供选择的次要选项条款,业主在制定具体工程施工合同时,需要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和自身要求选择适用的选项条款。对于采用的选项,需要对相应内容作出进一步明确约定。核心条款与选定的主要选项条款和次要选项条款一起构成一个内容约定完备的合同文件。2、合作伙伴管理理念施工合同文本核心条款明确规定,雇主、承包商、项目经理和工程师应在工作中相互信任、相互合作和合理分担风险。工程参建各方通过签订合作伙伴协议,组建工作团队,建立完善的沟通协调机制,信息共享,风险合理分担,实现合作伙伴管理(partnering)。这样改变了传统的业主与承包商以合同价格为核心,中标靠报价、盈利靠索赔的合同对立关系,将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并实现工程预期功能作为工程参建各方的共同目标。施工合同文本还通过早期警告条款,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当业主项目经理或承包商发现有可能影响合同价款、推迟竣工或削弱工程使用功能的情况时,应立即向对方发出早期警告而非事件发生后进行索赔。业主项目经理和承包商都可以提出召开早期警告会议,并在对方同意后邀请其他方出席。与会各方在合作的前提下,提出并研究建议措施以避免或减小早期警告通知的问题影响,寻求对受影响的所有各方均有利的解决办法,决定各方应采取的行动。业主项目经理应在早期警告会议上对所研究的建议和作出的决定记录在案,会后发给承包商。(二)美国AIA合同文本美国建筑师学会(AIA)编制了众多的系列标准合同文本,包括以下内容。A系列:业主与施工承包商、CM承包商、供应商之间,以及总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的合同。B系列:业主与提供专业服务的建筑师之间的合同文本。C系列:建筑师与提供专业服务的咨询机构之间的合同文本。D系列:建筑师行业所用的文件。E系列:合同和办公管理中使用的文件。F系列:财务管理表格。G系列:建筑师企业与项目管理中使用的文件。AIA系列合同条件适用于不同类型的工程实施组织模式,包括传统模式、CM模式、设计建造模式和集成化管理模式等。其中,CM模式属于一种管理承包模式,有别于施工总承包商与业主签订总承包合同后再进行分包的管理模式。依据业主委托的范围和管理职责不同,CM合同可分为代理型CM合同和风险型CM合同两类。采用代理型CM合同的,CM承包商只为业主对设计和施工有关问题提供咨询服务,而不承担工程实施风险。采用风险型CM合同的,CM承包商在设计阶段为业主提供咨询服务但不参与合同履行管理;而在施工阶段相当于总承包商,需要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承担分包合同的协调管理职责,在保证工程最大费用(GMP)前提下完成工程施工任务。当工程实际总费用超出GMP时,超出部分由CM承包商承担;当实际总费用未超出GMP时,节约费用归业主,但CM承包商可按合同约定的百分比获得相应奖励。五、FIDIC施工合同条件FIDIC自1957年发布《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第1版)以来,陆续出版了一系列合同条件,这些合同条件共同构成了FIDIC彩虹族系列合同文件,不仅应用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非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项目,一些国家的国际工程也常采用FIDIC合同条件。这里主要介绍FIDIC《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有关内容。(一)FIDIC《施工合同条件》组成及解释顺序FIDIC《施工合同条件》适用于土木工程施工的单价合同形式,由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两部分组成,并附有合同协议书、投标函和争端仲裁协议书格式。1、通用条件通用条件包括21个方面:一般规定,业主,工程师,承包商,分包商,职员与劳工,生产设备、材料和工艺,开工、延误及暂停,竣工检验,业主接收,接收后缺陷,计量与估价,变更与调整,合同价格与支付,业主提出终止,承包商提出暂停与终止,工程照管与保障,例外事件,保险,业主和承包商索赔,争端和仲裁。2、专用条件专用条件将结合工程具体特点和所在地区情况对通用条件进行补充、细化。FIDIC《施工合同条件》提出了专用条件起草的五项黄金原则:0合同所有参与方的职责、权利、义务角色及责任一般都在通用条件中默示,并适应项目需求。②专用条件的起草必须明确和清晰。③专用条件不允许改变通用条件中风险与回报分配的平衡。④合同规定的各参与方履行义务的时间必须合理。3、合同文件解释顺序构成FIDIC《施工合同文件》的各个组成部分应能互相说明、互相补充,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①合同协议书。②中标函。③投标书。④专用条件。⑤通用条件。(二)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的各方主体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涉及的主体包括业主、(咨询)工程师、承包商、指定分包商。1、业主业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义务和权利包括以下五个方面。(1)应在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时间内给予承包商进入现场、占有现场各部分的权利。此项进入和占有权不可为承包商独享。(2)应根据承包商请求,提供以下合理协助:取得与合同有关但不易得到的工程所在国的法律文本;协助承包商申请工程所在国要求的许可、执照或批准。(3)应负责保证在现场的业主人员和其他承包商做到与承包商的各项努力进行合作。(4)应在收到承包商的任何要求28日内,提出其已做并将维持的资金安排的合理证明说明业主能够按规定支付合同价款。(5)如果根据合同条款或合同有关的另外事项,业主认为有权得到任何支付和(或)对缺陷责任期限的延长,业主或者咨询工程师应当向承包商发出通知,说明具体情况。2、(咨询)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是指由业主所聘请的咨询公司委派的、直接对业主负责的咨询机构。(咨询)工程师根据施工合同,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和费用进行控制和监督,力求工程施工满足合.同要求。FIDIC《施工合同条件》基于以(咨询)工程师为核心的管理模式,因此,在合同条款中明示的(咨询)工程师的权限较大。(咨询)工程师的权力可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1)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质量控制主要表现在:对运抵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质量进行检查和检验;对承包商施工过程中的工艺操作进行监督;对已完工程的质量进行确认或拒收;发布指令要求对不合格工程部位采取补救措施等。(2)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进度控制主要表现在:审查批准承包商的施工进度计划;指示承包商修改施工进度计划;发布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复工令和赶工令。(3)工程付款控制。工程付款控制主要表现在:对变更工程进行估价;批准使用暂定金额和计日工;签发各种付款证书等。(4)施工合同管理。施工合同管理主要表现在:解释合同文件中的矛盾和歧义;批准分包工程(除劳务分包、采购分包及合同中指定的分包商对工程的分包);发布工程变更令;签发工程接收证书和缺陷责任证书;审核承包商的索赔;行使合同内引申的权利等。承包商是指其投标书已被业主接受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5)承包商的一般义务。1)应按照合同约定及(咨询)工程师的指示,设计(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实施和完成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2)应提供合同规定的生产设备和承包商文件,以及此项设计、施工、竣工和修补缺陷所需的所有临时性或永久性的承包商人员、货物、消耗品及其他物品和服务3)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施工方法和全部工程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承担责任。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商对所有承包文件、临时工程及按照合同要求的每项生产设备和材料的设计承担责任,不应对其他永久性工程的设计或规范负责。4)当(咨询)工程师提出要求时,承包商应提交其建议采用的工程施工安排和方法的细节。(6)承包商提供履约担保。承包商应在收到中标函后28日内向业主提交履约担保,并向(咨询)工程师报送副本一份。履约担保可分为企业法人提供的保证书和金融机构提供的你函两类。履约担保一般为不需承包商确认违约的无条件担保形式。履约保函应担保承包商圆满完成施工和保修的义务,而不是到(咨询)工程师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为止。但工程接收证书的颁发是对承包商按合同约定圆满完成施工义务的证明,承包商还应承担的义务仅为保修义务。如果双方有约定的话,允许颁发整个工程的接收证书后将履约保函的担保金额减少一定的百分比。业主应在收到履约证书副本后21日内,将履约担保退还承包商。3、指定分包商指定分包商是指由业主指定完成某项特定工作内容,并与承包商签订分包合同的特殊分包商。业主有权将部分工程的施工任务或涉及提供材料、设备、服务等的工作内容发包给指定分包商实施。由于指定分包商与承包商签订的是分包合同,因而在合同关系方面与一般分包商处于同等地位,对指定分包商施工过程的监督、协调工作应纳入承包商的管理之中。为了不损害承包商利益,给指定分包商的付款应从暂定金额中开支。承包商在每月末报送工程进度款支付报表时,(咨询)工程师有权要求其出示以前已按指定分包合同给指定分包商付款的证明。如果承包商没有合法理由而扣押指定分包商上个月应得的工程款,业主有权按(咨询)工程师出具的证明从本月应得工程款中扣除相应金额直接付给指定分包商。(三)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的争端解决在FIDIC《施工合同条件》实施过程中,争端解决方式有裁决、友好协商、仲裁等。1、裁决FIDIC《施工合同条件》规定,DAAB是一个常设机构,在工程开工后要尽快成立DAABDAAB要定期与各方会面并进行现场考察。合同争端应提交DAAB裁决。(1)DAAB的委任。DAAB是根据投标书附录中的规定由合同双方共同设立的。DAAB由1人或3人组成。如果投标书附录中没有注明成员数量,且合同双方没有其他协议,则DAAB应包含3名成员。若DAAB成员为3人,则由合同双方各提名一位成员供对方认可,双方共同确定第三位成员作为主席。如果合同中有DAAB成员的意向性名单,则必须从该名单中进行选择,除非被选择的成员不能或不愿接受DAAB的委任。合同双方应当共同商定对DAAB成员的支付条件,并由双方各支付酬金的一半。任何成员的委任只有在合同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才能终止,业主或承包商各自的行动将不能终止此类委任。(2)DAAB对争端的裁决。DAAB可应合同双方的共同要求,非正式地参与或尝试进行合同双方潜在问题或分歧的处理。如果在合同双方之间产生起因于合同或实施过程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端(任何种类)包括对(咨询)工程师的任何证书的签发、决定、指示、意见或估价的任何争端,任何一方可以将此类争端事宜以书面形式提交DAAB,供其裁决,并将副本送交另一方和(咨询)工程师。DAAB在收到书面报告后84日内对争端作出裁决,并说明理由。如果合同一方对DAAB的裁决不满,则应在收到裁决后的28日内向合同对方发出表示不满的通知,并说明理由,表明准备提请仲裁。如果DAAB未在84日内对争端作出裁决,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在84日期满后的28日内向对方发出要求仲裁的通知。如果双方接受DAAB的裁决,或者没有按规定发出表示不满的通知,则该裁决将成为最终的决定并对合同双方均具有约束力。DAAB的裁决作出后,在未通过友好协商或仲裁改变该裁决之前,双方应当执行该裁决。2、友好协商当发生合同争端时,如果双方能够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要比通过仲裁、诉讼程序解决争端好得多。这样既能节省时间和费用,又不会伤害双方的感情。事实上,在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中产生的争端大多可通过友好协商得到解决。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发出表示对裁决不满的通知后,合同双方在仲裁开始前应尽力以友好的方式解决争端。除非合同双方另有协议,否则,仲裁将在表示不满的通知发出后的第56日或此后开始执行,即使双方未曾做过友好解决的努力。3、仲裁仲裁不仅在于寻找一条解决争端的途径和方法,更重要的是仲裁条款的出现使当事人双方失去了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合同争端的权利。因为当事人在仲裁与诉讼中只能选择一种解决方式,因此,该规定实际上决定了合同当事人只能将提交仲裁作为解决争端的最后办法。除非通过友好协商,否则,如果DAAB有关争端的决定未能成为最终决定并具有约束力时,此类争端应由国际仲裁机构最终裁决。仲裁人应有全权公开、审查和修改(咨询)工程师的任何证书的签发、决定、指示、意见或估价,以及任何DAAB有关争端事宜的裁决。(咨询)工程师有权作为证人向仲裁人提供任何与争端有关的证据。合同双方的任一方在上述仲裁人的仲裁过程中,均不受以前为取得争端裁决委员会的决定而提供的证据或论据或其不满意通知中提出的不满理由的限制。在仲裁过程中,可将DAAB的决定作为一项证据。工程竣工之前或之后均可开始仲裁。但在工程进行过程中,合同双方、(咨询)工程师以及DAAB的各自义务不得因任何仲裁正在进行而改变。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但仲裁机构无权强制执行,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六、工程勘察设计投标(一)工程勘察设计投标文件的内容工程勘察设计投标文件包括①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或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联合体协议书(如有)。④投标保证金。⑤勘察/设计费用清单。⑥资格审查资料;勘察纲要/设计方案;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二)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应按《标准勘察招标文件》(2017年版)或《标准设计招标文件》(2017年版)中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三)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投标文件密封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2、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和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四)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七、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的主要环节有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单位资格预审,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组织踏勘现场等。(一)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可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需要发布招标公告;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需要发出投标邀请书。1、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招标公告主要内容包括: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递交;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对于工程设计招标,还需包括技术成果经济补偿。2、工程勘察设计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主要内容包括:招标条件。②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③投标人资格要求。④招标文件获取。⑤投标文件递交。⑥是否参加投标的确认,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对于工程设计招标,还需包括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二)投标单位资格预审1、资格预审内容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在发售招标文件前需从资质、财务、业绩和信誉要求等方面审查投标人资格。(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资质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勘察/设计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在勘察设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3)信誉要求。投标人“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勘察/设计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勘察/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如有)。“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中应填报满足要求的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中应填报满足要求的其他主要人员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6)勘察设备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勘察设备表”应填报满足要求的勘察设备。(7)其他要求。需要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予以明确。2、投标人违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违规(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三)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组成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发包人要求;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规定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也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投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的,应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招标文件的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明确的时间和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也可由招标人在接到申请后及时邮寄给有意参加投标者。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有意参加投标者可通过指定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四)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能按时参加,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除招标人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八、施工评标(一)初步评审1、初步评审内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颁布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初步评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合格性审查,评审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投标文件形式审查。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提交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2)投标函是否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3)投标文件的格式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联合体投标人是否提交了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的成员组成与资格预审的成员组成有无变化,联合体协议书的内容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5)报价的唯一性。不允许投标单位以优惠的方式,提出如果中标可将合同价降低多少的承诺。这种优惠属于一个投标两个报价。(2)投标人资格审查。对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需要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内容和方法与资格预审相同,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格证明文件的有效性,企业财务状况,类似项目业绩,信誉,项目经理,正在施工和承接的项目情况,近年发生的诉讼及负债情况,联合体投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的情况等。(3)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性审查。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内容是否与投标人须知中的工程或标段一致,不允许只投招标范围内的部分专业工程或单位工程的施工。2)投标工期应满足投标人须知中的要求,承诺的工期可比招标工期短,但不得超过要求3)工程质量的承诺和质量管理体系应满足要求。4)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形式和金额是否符合投标人须知的规定。5)投标人是否完全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如果有修改建议的话,不得对双方的权利、义务有实质性背离且需为招标单位所接受。6)核查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如果有计算错误,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时,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若是书写错误,当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的错误予以修正后,请投标单位书面确认,作为投标报价的金额;投标单位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7)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提出不同意见。(4)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设置的合理性审查。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施工组织的合理性。具体包括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管理体系与措施等的合理性和有效性。2)施工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具体包括总体工程进度计划和关键部位里程碑工期的合理性及施工措施的可靠性、机械和人力资源配备计划的有效性及均衡施工程度。3)项目组织机构的合理性。具体包括技术负责人的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其他主要人员的配置及技术和管理能力是否满足实施招标工程的需要。4)拟投入施工的机械和设备。具体包括施工设备的数量、型号能否满足施工的需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是否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等。初步评审内容中,投标文件有一项不符合规定的评审标准时,即作废标处理。2、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含意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但是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单位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单位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单位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3、投标偏差及其处理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重大偏差。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2)投标文件没有投标单位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除招标文件对重大偏差另有规定外,应作废标处理。(2)细微偏差。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单位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单位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单位的量化,量化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二)详细评审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比较。通常情况下,评标方法有两种,即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般适用于采用通用技术施工,项目的性能标准为规范中的一般水平,或者招标单位对施工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时,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对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以及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作必要的价格调整。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主要的量化因素包括单价遗漏和付款条件等,招标单位可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一步删减、补充或细化量化因素和标准。根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完成详细评审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拟定一份“价格比较一览表”,连同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单位。“价格比较一览表”应当载明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对商务偏差的价格调整和说明以及已评审的最终投标价。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单位授权直接确定中标单位。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单位自行确定。2综合评估法不宜来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招标项目,一般应当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综合评估法适用于比较复杂工程项目的评标,由于工程投资额大、工期长、技术复杂、涉及专业面广,施工过程中存在较多的不确定因素,因此,对投标文件评审比较的主导思想是选择性能格比最好的投标单位,而不是过分纠结投标价格的高低。综合评估法是指将各个评审因素(包括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以折算为货币或打分的方法进行量化,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需量化的因素及其权重,然后由评标委员会计算出每一投标单位的综合评估价或综合评估分,并将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单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打分法时,评标委员会按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由高到低的得分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单位授权直接确定中标单位。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最低者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时,由招标单位自行确定。根据综合评估法完成评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拟定一份“综合评估比较表”,连同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单位。“综合评估比较表”应当载明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所作的任何修正、对商务偏差的调整、对技术偏差的调整、对各评审因素的评估以及对每一投标的最终评审结果。(三)评标报告除招标单位授权直接确定中标单位外,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单位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5)废标情况说明。(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7)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8)经评审的投标单位排序。(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九、施工招标策划施工招标策划是指建设单位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准备招标文件前,根据工程特点及潜在投标人情况等确定招标方案的过程。施工招标策划的好坏直接影响投标人的投标报份乃至施工合同价。施工招标策划主要包括施工标段划分、施工合同计价方式及施工合同类型选择等内容。(一)施工标段划分工程施工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影响标段划分的因素有很多。应根据工程内容、建设规模和专业复杂程度确定招标范围,合理划分施工标段。对于工程规模大、专业复杂的工程,建设单位管理能力有限时,应考虑采用施工总承包招标方式选择施工队伍。这样,有利于减少各专业之间因配合不当造成的窝工、返工、索赔风险。但采用这种承包方式,有可能会使工程报价相对较高。对于工艺成熟的一般性工程,涉及专业不多时,可考虑采用平行承包的招标方式,分别选择各专业承包单位并签订施工合同。采用这种承包方式,建设单位一般会得到较为满意的报价,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划分施工标段时,应考虑的因素包括工程特点、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承包单位专长的发挥工地管理以及其他因素等。1、工程特点如果工程场地集中、工程量不大、工程技术不太复杂,由一家施工单位总承包易于管理,则一般不划分标段。但如果工程场地不太集中、工程量大,有特殊技术要求,则应考虑划分为若干标段。2、对工程造价的影响通常情况下,一项工程由一家施工单位总承包易于管理,同时便于劳动力、材料、施工机械设备调配,因而可得到交底造价。但大型复杂工程对承包单位的施工能力、施工经验、施工机械设备等有较高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划分标段,就可能使有资格参加投标的承包单位大大减少。竞争对手减少,必然会导致工程报价上涨,反而得不到较为合理的报价。3、承包单位专长的发挥在划分施工标段时,既要考虑不会产生各承包单位施工的交叉干扰,又要注意各承包单位之间在空间和时间上的衔接。4、工地管理从工地管理角度来看,划分施工标段时应考虑两方面问题,一是工程进度的衔接,二是工地现场的布置和干扰。工程进度的衔接很重要,特别是工程网络计划中关键线路上的工程-定要选择施工水平高、能力强、信誉好的承包单位,以防止影响其他承包单位的进度。从现场布置角度来看,承包单位越少越好。划分标段时要对几个承包单位在现场的施工场地进行细致周密的安排5、其他因素除上述因素外,还有许多其他因素影响施工标段划分,如建设资金、设计图纸供应等。资金不足、图纸分期供应时,可先进行部分招标。总之,施工标段划分是选择招标方式和编制招标文件前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需要考虑上述因素综合分析后再确定。(二)施工合同计价方式施工合同计价方式可分为三种,即总价方式、单价方式和成本加酬金方式。相应地,施工同也被称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其中,成本加酬金的计价方式又可根据酬金的计取方式不同,分为百分比酬金、固定酬金、浮动酬金和目标成本加奖罚四种计价方式。不同计价方式的特点比较见(三)施工合同类型选择施工合同有多种类型。合同类型不同,则合同双方的义务和责任也不同,各自承担的风险也不尽相同。建设单位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来选择合适的合同类型1、工程复杂程度建设规模大且技术复杂的工程,承包风险较大,各项费用不易准确估算,因而不宜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最好是对有把握的部分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估算不准的部分采用单价合同或成本加酬金合同。有时,在同一施工合同中采用不同的计价方式,是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合理分担施工风险的有效办法。2、工程设计深度工程设计深度是选择合同类型的重要因素。如果施工图设计已完成,工程量清单详细而明确,则可选择总价合同;如果实际工程量与预计工程量可能有较大出入,应优先选择单价合同;如果只完成工程初步设计,工程量清单不够明确,则可选择单价合同或成本加酬金合同。3、施工技术先进程度如果在工程施工中有较大部分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建设单位和施工承包单位对此缺乏经验,又无国家标准时,为了避免投标单位盲目提高承包价款,或由于对施工难度估计不足而导致承包亏损,不宜采用固定总价合同,而应选用成本加酬金合同。4、施工工期紧迫程度对于一些紧急工程(如灾后恢复工程等)要求尽快开工且工期较紧时,可能仅有实施方案,还没有施工图纸,施工承包单位不可能报出合理的价格,则选择成本加酬金合同较为合适总之,对于一个工程项目而言,究竟采用何种合同类型不是固定不变的。在同一个工程项目中不同的工程部分或不同的阶段,均可采用不同类型的合同。在进行招标策划时,必须依据实际情况,权衡各种利弊,然后再作出最佳决策。十、工程风险分类工程风险是指工程项目在决策、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等阶段可能遭受的风险。为便于识别风险和对不同类型风险采取不同的分析方法和应对措施,可按不同原则和标准对工程风险进行分类。1、项目决策阶段风险由于项目决策阶段是研究工程建设必要性、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的关键时期,该阶段涉及的内外部环境复杂,风险因素众多,一般包括以下五个方面。(1)国家宏观政策、产业政策及区域发展规划变动所引起的政策风险,如调整国民经济计划、增加税收,强迫某些工程下马,或由于某种政策原因迟发、拒发、吊销项目许可证,或国家产业限制政策对某些项目加重税收等。(2)项目产品需求、价格和竞争等方面变化引起的市场风险,如国内外市场、近期与长期市场需求数据的不确定性,产品和原材料价格的剧烈波动,可替代产品和同类产品的影响等。(3)国家和地区的居民教育程度和文化水平、风俗习惯等引起的社会文化风险,如文化水平会影响居民对项目或其产品的需求层次,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会禁止或限制某些工程活动的进行等。(4)与投资有关的法律风险,如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不够健全,投资立项的“关系工程“、“侵权工程”、“假担保工程”、“条子工程”等。(5)投资决策组织机制、责任机制、动力机制、控制机制等方面的不健全带来的内部决策机制风险等。由于项目决策阶段存在大量不确定因素,业主或开发商很容易作出错误的决定。2、项目建设实施阶段风险由于这一阶段涉及范围广、参与者众多、过程复杂等原因,业主或开发商会面临更多风险,包括政府或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干预太多、勘察设计工作不到位、合同条款不严谨、承包商缺乏合作诚意、监理工程师失职、材料或设备供应商履约不力等风险。(二)承包商风险在工程项目建设实施阶段,承包商组织投标,中标后受业主或开发商委托负责工程施工。通常情况下,业主会将自己需要承担的风险通过合同转嫁给承包商,因此,承包商所承担的风险是工程建设中最大的风险。1、投标阶段风险在投标阶段,承包商需要作一系列决策,例如,要进入哪个市场,要投标哪个工程项目,投何种性质的标,采用哪些策略来中标等,这些决策无不潜伏着大量风险,包括投标相关信息取舍失误或信息失真的风险、选择投标中介或代理人不当的风险、投标失败或失误的风险等。2、签约履约阶段风险中标后承包商与业主签订合同,并在履约过程中会遇到的风险包括合同条件不平等或存在对承包商不利的缺陷、合同管理不善、工程施工管理能力不足或技术不熟练、分包单位管理水平低下等。3、验收交付阶段风险工程完工后,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竣工验收,一旦出现问题,承包商可能会面临风险,包括竣工验收时发现的质量问题、承包商未按规定进行档案资料管理、带来债权债务处理风险等。(三)咨询设计服务单位风险咨询设计服务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提供勘察、设计、监理、全过程工程咨询等方面的专业服务,同样要面临各种各样的风险。1、来自业主或开发商的风险工程实施过程中业主或开发商的不当行为会影响咨询设计服务单位的正常工作,产生风险,包括:业主或开发商不遵循客观规律,对工程提出不合理要求;咨询服务合同欠公平;可行性研究缺乏严肃性,数据服务于结果、缺乏客观性;业主或开发商对咨询设计服务单位的干预过多;工程投资预算不足,导致咨询设计服务单位存在资金风险等。2、来自承包商的风险受业主或开发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在合同实施期代表业主或开发商利益,会与承包商产生分歧和争端,而承包商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会造成工程监理单位的风险,包括:承包商低价中标,在施工过程中不断提出索赔;承包商缺乏职业道德,偷工减料,对工程极不负责。一旦出现这些情况将导致质量安全事故,工程监理单位就要承担较大的连带责任。3、来自自身职业责任的风险各类咨询设计服务单位分别与业主或开发商签订咨询服务合同,履行各自的职责,在履约过程中,会要求承担职业责任风险,包括: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方案不合理,或者存在较大失误;工程咨询单位编制的投资估算、设计概算不准;咨询设计服务单位的能力和水平不适应等。十一、工程风险管理内容和方法工程风险管理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管理过程。(一)工程风险识别1、工程风险识别步骤工程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第一步,能否将工程潜在的重大风险都识别出来,决定了风险管理效果。可按下列四个步骤进行工程风险识别。(1)收集和整理相关信息资料。风险一般是由数据或信息的不完备而引起的,因此,收集和整理与工程风险事件直接相关的信息可能是困难的,但风险事件不是孤立的,会存在一些与(2)其相关的信息。工程风险识别的信息来源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的自然和社会环境方面的数据资料,已建成的类似工程信息资料,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文件资料等。建立工程风险初始清单。在收集和整理工程项目相关信息资料的基础上,可对工程项目存在的不确定性进行多角度分析,确定其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建立工程风险初始清单。为便于管理人员全面认识工程风险,不遗漏重要风险,初始清单应列出工程项目客观存在和潜在的所有风险。通过适当的风险分解方式来识别风险是建立工程风险初始清单的有效途径。对于大型复杂工程项目,首先应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进行分解,从时间、目标和因素等维度对各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进行分解后,可以较容易地识别出工程项目的主要风险。其中,时间维度是指按工程实施的各个阶段进行分解,也就是识别工程实施不同阶段的风险;目标维度是指按工程目标进行分解,也就是识别影响工程投资、进度、质量和安全目标实现的各种风险;因素维度是指按工程风险因素的分类进行分解,如政治、社会、经济、自然、技术等方面风险。(3)进行风险归集和分类。对工程风险进行归集和分类的目的包括:一是能够加深工程参建各方对风险的认识和理解;二是可辨清风险性质,从而有助于制定有效的风险应对策略。工程风险分类方式有多种,可按技术和非技术进行分类或按工程项目目标进行分类,还可按工程项目各参与方进行分类。(4)编制工程风险清单。将分类后的工程风险整理成清单,是风险识别最主要的成果,也是评估和应对风险的重要基础。工程风险清单并非一成不变,应随着信息变化和风险演变而及时进行更新。工程风险清单格式通常可按所示进行编制。2、工程风险识别常用方法工程风险识别需要借助一些分析方法进行更多系统的横向思考。借助这些方法,可提高风险识别效率,操作规范,且不容易产生遗漏。在实际应用中可结合工程项目具体情况,组合使用这些方法。(1)核对表法。核对表是用来记录和整理数据的常用工具,风险核对表中所列内容都是历史上类似工程项目曾发生过的风险事件。采用核对表法进行风险识别,可对照核对表中所列内容对拟建工程进行检查核对,用来判别工程项目是否存在表中所列或类似风险。风险核对表法的优点在于使风险识别工作变得较为简单,容易掌握;缺点是对单个风险来源描述不足,不能揭示风险来源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而且受限于某些工程项目的可比性,有时又险列表不够详尽,有些工程风险可能未列入核对表中。(2)头脑风暴法。头脑风暴法又称集思广益法,是指通过营造一个无批评的自由会议环境,使与会者畅所欲言,充分交流、互相启迪,产生大量创造性设想的过程。头脑风暴法以共同目标为中心,参会人员在他人看法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意见。头脑风暴法可以充分发挥集体智慧,提高风险识别的正确性和效率。参加头脑风暴会议的人员主要由风险分析专家、风险管理专家、相关专业领域专家及具有较强逻辑思维和总结分析能力的主持人组成。应用头脑风暴法要遵循一个原则,即发言过程中没有讨论,不进行判断性评论。(3)常识、经验和判断。以往类似工程所积累的资料、数据、经验和教训,工程项目管理团队成员的个人知识、经验和判断在风险识别时非常奏效,对于那些采用新技术、无先例可循的工程更是如此。此外,将工程参建各方聚集起来,就工程风险进行面对面讨论,也有可能触及般规划活动中未曾或不能发现的风险(二)工程风险估计1、工程风险估计内容工程风险估计是建立在有效识别工程风险的基础上,运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方法,对工程建设各阶段的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可能产生的后果、影响的范围和可能发生的时间等进行估计。(1)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估计。工程风险估计的首要任务是分析和估计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与概率分布,这是工程风险估计中最为重要的一项工作,也常常是最困难的一项工作。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工程风险事件相关数据和历史资料的收集相当困难;二是不同工程的差异性较大,用以往类似工程数据推断拟建工程风险事件发生概率的误差可能较大。般来讲,如果拥有足够的数据和历史资料,可直接根据这些数据资料确定风险事件的概率分布;否则,可利用理论概率分布或主观概率来进行估计工程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2)风险事件产生的后果估计。风险事件产生的后果估计是指分析和估计工程风险事件发生后造成的后果,即工程风险事件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这些损失会对工程项目目标的实现造成哪些不利影响,如进度延误、费用超支、发生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等。其中,进度损失估计包括风险事件对局部工程进度的影响、风险事件对工程总工期的影响,费用损失估计包括一次性最大损失、对工程整体造成的损失、赶工期及处理质量安全事故而增加的费用等(3)风险事件影响范围估计。风险事件影响范围估计包括风险事件对当前工作和其他相关工作的影响估计,以及对项目利益相关各方的影响估计。工程项目是由若干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各项活动、事件、众多组织等构成的复杂系统,风险事件的发生不仅会影响当前工作,还会对相关工作和组织产生影响。因此,要结合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和影响程度,对所有可能影响的工作和利益相关方进行全面估计。(4)风险事件发生的时间估计。风险事件发生的时间也是工程风险估计的重要工作。其主要原因在于工程风险应对通常是根据风险事件发生的时间进行的。一般情况下,先发生的风险应优先采取应对策略;而对于后发生的风险事件,则可通过对其进行跟踪和观察,抓住机遇进行调节,以降低风险应对成本。此外,对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某些风险事件,完全可以通过时间上的合理安排,来降低其发生的概率或减少其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工程风险估计常用方法(5)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估计方法。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分布一般有四种确定方法,即根据历史资料、利用理论概率分布、进行主观判断和综合推断。一般来讲,应当根据历史资料来确定风险事件的概率分布,但当没有足够的历史资料时,也可利用理论概率分布或进行主观判断方法进行风险估计。1)历史资料确定法。当工程风险事件或其影响因素积累有较多的数据资料时,可通过分析这些数据资料,找出风险因素或风险事件的概率分布。数据资料的统计分析一般可形成频率直方图或累计频率分布图,据此可找到与此形状接近的函数分布曲线,即可得到相应的期望值、方差和标准差等信息2)理论概率分布法。在工程实践中,有些风险事件的发生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已有很多专家学者进行这方面诸多研究,并总结出这些风险事件发生的分布规律。在此情况下,就可利用已知的理论概率分布,并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去求解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工程风险估计常用的概率分布有三角形分布、均匀分布、正态分布、指数分布等。3)主观概率法。由于工程项目具有一次性和单件性特点,不同工程项目的风险来源和风险特性差别往往很大,因此,经常是没有或很少有可以借鉴的历史数据资料。在此情况下,就只能根据个人或相关专家的经验对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分布或概率进行主观判断。主观概率反映的是特定个体对特定事件的判断,为保证主观概率的可靠性和有效性,除选择经验丰富的专家外,还要根据专家的专业方向、知识水平等对专家的估计值赋予一定权重。4)综合推断法。综合推断法是指利用已有数据进行分析与主观分析判断相结合的一种工程风险发生概率估计方法。综合推断法又可分为前推法、后推法和旁推法。前推法是指根据历史经验和数据来推断工程风险发生的概率。后推法是指在没有直接的历史经验数据可供使用时采用的一种方法,即把未知的事件及后果与某一已知事件及后果联系起来,也就是把未来风险事件归算到有数据可查的风险事件,在时间序列上由前向后推算。旁推法则是利用以往类似工程数据资料对拟建工程可能遇到的风险事件发生概率进行估计。(6)风险损失估计方法。工程风险事件造成的损失通常包括费用超支、进度(工期)拖延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四个方面。费用超支可用货币来衡量;而进度则属时间范畴;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既涉及经济,又可能会导致工期延误。但在工程实践中,质量和安全影响问题常可归结为费用和进度问题,在某些场合下,也可将进度问题进一步归结为费用问题去分析处理。1)进度损失估计。估计工程风险事件引起的进度损失,可分以下两步展开。第一步,估计风险事件对工程项目局部进度的影响。可根据工程项目整体进度计划和工程项目整体环境发展变化作出分析判断。对于风险事件发生后对局部活动延误时间的计算要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如工程施工阶段发生一起较大质量事故,该质量事故对局部施工活动延误时间的计算应包括质量事故调查分析所需时间、质量事故处理所需时间和质量事故处理后验收所需时间等。第二步,估计风险事件对工程总工期的影响。当风险事件对局部活动的延误时间确定后就可借助关键线路法进行分析,以确定风险事件发生后对工程总工期的影响程度。2)费用损失估计。费用损失估计在工程风险管理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它包括一次性最大损失估计和工程项目整体损失估计。一次性最大损失应包括在同一时段发生的各类风险引起的损失之和,包括费用、工期、质量、安全和第三者责任等引起的损失。除一次性损失外,风险对后续阶段的工程实施还会有影响,因此,费用损失估计还要考虑对后续阶段工程实施与保险来的损失,即项目整体损失估计。此外,针对不同类型的风险损失还应分别估计以下方面。①因经济因素而增加的费用估计,包括价格、汇率、利率等的波动。②因赶工而增加的费用估计,包括建筑材料供应强度增加而增加的费用、工人加班而增加的人工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管理费等。有时,因赶工会使资金提前支付,因而会带来利率方面的损失。③因处理质量事故而增加的费用估计,包括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结构倒塌或报废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修补措施费用,返工费用,引起工期拖延造成的损失,工程永久性缺陷造成使用功能的损失,第三者责任引起的损失等。④因处理安全事故而增加的费用估计,包括伤亡人员的医疗或丧葬费用,以及补偿费用;材料、设备等的损失费用;引起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为恢复正常施工而发生的费用;第三者责任引起的损失等。(7)风险影响程度及风险指标估计方法。1)风险影响程度。根据专家积累的经验和掌握的信息,将工程项目各目标受风险事件的影响程度分为若干等级作为影响值。影响值可采用顺序度量法或基数度量法表示。顺序度量法是指将风险影响后果按严重程度顺序表达,如非常低、低、中、高和非常高。基数度量法是指将不同权值作为影响值对应不同的影响程度,这些值可以是线性的,也可以是非线性的。具体采用哪种方法取决于决策者对风险的态度。2)风险指标。在分析风险事件对工程项目目标的影响程度时,只考虑风险损失的均值不足以反映真实的风险情况。因此,需要采用风险损失的标准差和变异系数来衡量风险后果的严重性。(三)工程风险评价1、工程风险评价内容工程风险评价是指在风险识别和风险估计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工程项目各风险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以及对工程项目的总体影响,然后与风险评价基准进行比较,确定是否要对工程项目采取控制措施的过程。通过工程风险评价,可进一步认识已估计的风险发生概率和引起的损失,降低风险估计中的不确定性。当发现原估计和现状出入较大时,可根据工程进展状况,重新估计风险发生概率和可能的后果。风险评价结果应满足风险应对需要,否则应作进一步分析。2工程风险评价常用方法(1)主观评分法。主观评分法是指管理人员对每一风险因素给予一个主观评分,然后计算整个项目风险,并通过与风险基准比较来分析项目是否可行的方法。这种分析方法更侧重于对工程风险的定性评价,其优点是简便易行,不足是评价的可靠性完全取决于管理人员的经验和水平。(2)蒙特卡洛法。蒙特卡洛法的基本原理是通过抓住事物运动过程的数量和物理特征,运用数学方法进行模拟,每一次模拟都描述系统可能出现的情况,经过成百上千次模拟后,即可得到一些有价值的结果。蒙特卡洛法在许多领域都有着广泛应用。应用蒙特卡洛法进行工程风险评价,就是利用各种不同分布随机变量的抽样数据序列对实际系统的概率模型进行模拟,给出风险事件造成后果的渐近统计估风险逐渐变大。(3)等风险图法。工程风险大小与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和风险引起的损失有关。有严重潜在损失的风险,虽不经常出现,但比经常发生却无太大损失的风险要更可怕。2)若两种风险的潜在损失类似,则发生概率高的风险具有较大R。3)若风险评价图中的每条曲线代表一个风险事件,不同的曲线风险程度不一样。曲线距离原点越远,期望损失越大,一般认为风险也就越大。4)工程风险发生概率与潜在损失的乘积是损失期望值,即风险大小是关于损失值期望的(四)工程风险应对1、工程风险应对内容工程风险应对是指为降低风险发生概率、损失严重程度等而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技术手段的过程。风险应对过程的结果就是编制风险应对计划。不同工程项目的风险应对计划内容不同,但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1)描述已识别的工程风险基本信息,包括风险名称、风险编号、风险等级、风险原因说明等。(2)关键风险识别,以及关于这些风险对于实现项目目标所产生的影响说明,从风险估计中摘录出来的发生概率及潜在损失。(3)风险应对策略,包括解决每一风险的实施计划、各单独应对计划的总体综合,以及风险耦合作用分析后订出的其他风险应对计划。(4)风险责任分配。明确风险管理组织、各类工程风险的承担主体及其责任,以及负责实施风险应对策略的人员和职责。(5)实施应对策略所需资源的分配,包括费用、时间进度及技术要求的说明。(6)跟踪、决策及反馈时间,包括不断修改、更新需优先考虑的风险一览表、计划和各自结果。(7)应急计划。应急计划是指预先计划好的,一旦风险事件发生就付诸实施的行动步骤和应急措施。2、工程风险应对策略风险应对可从改变风险后果的性质、风险发生概率或风险后果大小三个方面采取多种策略。常见的工程风险应对策略有风险回避、风险转移、风险减轻、风险预防、风险自留和风险利用等。(1)风险回避。风险回避是指当工程风险潜在威胁太大,不利后果也很严重,又无其他策略可用时,主动放弃项目或改变项目目标与行动方案,从而规避风险的一种策略。当工程项目的实施面临巨大风险,又没有有效办法控制风险,甚至保险公司也因风险太大拒绝承保时,就应考虑放弃项目实施,避免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风险转移。风险转移是工程风险管理广泛采用的应对策略。风险转移的目的不是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减轻不利后果,而是通过合同或协议,将风险损失的一部分转移到有能力承受或控制工程风险的个人或组织中。风险转移通常有以下两种途径。1)保险转移。保险转移是指借助第三方--保险公司来转移风险。这种途径需要花费定费用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当风险发生时从保险公司获得经济补偿。与其他风险应对策略相比,工程保险转移风险的效率是最高的。2)非保险转移。非保险转移是指通过签订协议进行风险转移。常见的工程风险非保险转移有出售、合同条款、担保和分包等途径。(3)风险减轻。风险减轻是指将工程风险发生的概率或后果降低到某一可接受程度。在制定风险减轻措施时,必须依据工程风险的特性,尽可能将工程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程度,常见途径有减少风险发生概率、减少风险事件造成的损失、分散风险、分离风险等。(4)风险预防。风险预防是一种主动的风险应对策略,常分为有形和无形两种手段。1)有形手段。有形手段是指在工程建设中,结合具体工程特性采取一定的工程技术手段,避免潜在风险事件发生。用工程技术手段预防风险有下列多种措施:防止风险因素出现:消除已存在的风险因素;将风险因素与人、财、物在时间和空间上隔离等。2)无形手段。无形手段包括教育法和程序法。教育法是通过对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广泛开展教育,提高参与者风险意识,使其认识到工作中可能面临的风险,了解并掌握处置风险的方法和技术,有效应对工程风险。程序法是指通过具体的规章制度使工作程序标准化,实现工程项目活动的规范化管理,尽可能避免风险事件的发生和造成的损失。(5)风险自留。风险自留是指工程建设参与方有意识地选择自己承担风险后果的一种风险应对策略。风险自留是一种风险财务技术,工程建设参与方明知可能会发生风险事件,但在衡量各种风险应对策略后,从经济性和可行性考虑,仍将风险自留,当风险损失出现时,则需要依靠工程建设参与方自身财力去弥补。当工程建设参与方决定采取风险自留策略时,需要对风险事件提前做一些准备,这些准备有时被称为风险后备措施,主要包括费用、进度和技术三种后备措施。1)费用后备措施。费用后备措施主要是指预算应急费,是事先准备一笔用于补偿差错、疏漏及其他不确定性对工程项目费用估计产生影响的资金。2)进度后备措施。进度后备措施是指要制订一个较紧凑的进度计划,争取在工程参建各方要求完成的日期之前完成项目。3)技术后备措施。技术后备措施专门用于应付工程技术风险。一般来说,采用技术后备措施的可能性很小。只有当小概率风险事件发生,需要采取补救行动时,才会动用技术后备措施。技术后备措施分两种情况,即技术应急费和技术后备时间。(6)风险利用。应对风险的更高层次是风险利用。风险利用仅针对投机风险而言,原则上投机风险大部分有被利用的可能,但并不是轻易就能获得成功。因为投机风险具有两面性有时利大于弊,有时则相反。风险利用就是促进风险向有利的方向发展。(五)工程风险监1、工程风险监控内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风险会不断发生变化,新的风险有可能会出现,预期的风险也可能会消失。工程风险监控的主要任务是:随着工程进展密切跟踪已识别的风险,监控残余风险和识别新的风险;分析工程项目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风险因素的变化和风险应对措施产生的效果;进一步寻找机会,细化风险应对措施,实现消除或减轻风险的目标。工程风险监控不能仅停留在关注风险的大小上,还要分析风险事件影响因素的发展和变化。2、工程风险监控方法(1)挣值分析法。挣值分析法是对工程进度和费用进行综合控制的一种有效方法,其核心是对工程项目在任一时间的计划指标、完成状况和资源耗费进行综合度量,从而准确描述工程进展状态。挣值分析法的另一重要优点是可以预测工程项目可能发生的工期滞后量和费用超支量,从而为工程风险监控提供有效支持。(2)工程风险应对审计法。该方法可用于工程决策和实施全过程,从项目建议书开始直至项目结束。主要检查诸如项目建议书、项目产品或服务的技术规格要求、项目招标文件、设计文件、实施计划、必要的试验等。风险应对审计人员检查和文字记录诸如规避、转移或减轻等风险应对措施的效果,以及风险承担人的有效性。3、工程风险控制措施在风险监控的基础上,应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这些措施包括权变措施、纠正措施,以及提出项目变更申请或建议等)并对工程风险重新进行评估,对风险应对计划作出调整。(1)权变措施。权变措施是指未事先计划或考虑到的应对风险措施。工程项目是一个开放性系统,实施环境复杂,有许多风险因素在编制风险计划时是考虑不到的,或者对其没有充分认识。在工程风险监控时,发现某些风险的严重性或者是在一些新的风险产生时,能够随机应变,及时提出应对措施,并将其纳入项目和风险应对计划中。(2)纠正措施。纠正措施是为使项目未来预计绩效与原定计划一致所作的变更。当工程风险监控结果显示,已列入控制的风险在进一步发展或出现新的风险时,则应对工程风险作深入分析和评估,在找出工程风险事件影响因素的基础上,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包括实施应急计划和附加应急计划)。(3)项目变更申请。工程实施阶段,无论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还是承包商,认为原设计图纸、技术规范、施工条件、施工方案等不利于项目目标实现,或可能会存在风险的,均可提出变更要求或建议,但这类申请或建议一般应是书面的。十二、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当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使其人身残废或死亡时,保险人依照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一)保险责任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由以下三个必要条件构成,缺一不可。(1)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2)被保险人在责任期限内死亡或残疾。(3)被保险人所受意外伤害是其死亡或残疾的直接原因或近因。(二)保险范围和期限1、保险范围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范围应当覆盖施工项目,是措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受到的意外伤害,以及由于施工现场施工直接给其他人员造成的意外伤害。已在企业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从事现场施工时仍可参加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2、保险期限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期限应从工程项目被批准正式开工,且投保人已交纳保险费的次日零时起,至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之日24时止。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工程因故延长工期或停工的,需书面通知保险人并办理保险期间顺延手续,但保险期间自开工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五年。工程停工期间,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三)保险费率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双方根据各类风险因素商定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率,实行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差别费率可与工程规模、类型、工程风险程度和施工现场环境等因素挂钩。浮动费率可与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业绩、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等因素挂钩。十三、工程保险特征及分类工程保险是针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而造成的物质损失和依法应对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提供保障的一种综合性保险。(一)工程保险特征工程保险属于财产保险范畴,但与普通的财产保险相比,有以下显著特征:1、风险具有特殊性工程保险承保的风险特殊性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工程保险不仅承保被保险人财产损失的风险,同时还承保被保险人的责任风险2)承保的风险标的大部分裸露在风险中,抵御风险的能力大大低于普通财产保险标的。(1)工程实施是一个动态过程,各种风险因素错综复杂,使风险程度加大。2、保障具有综合性工程保险针对承保风险的特殊性提供的保障具有综合性,工程保险范围一般由物质损失部分和第三者责任部分构成。同时,工程保险还可针对工程风险的具体情况提供运输过程、工地外储存过程、保证期过程等各类风险的专门保障。3、被保险人具有广泛性普通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较为单一,而工程保险涉及的当事人和关系方较多,包括业主、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设备供应商、技术顾问、工程监理单位等,他们均可能对工程项目拥有保险利益而成为被保险人。4、保险期限具有不确定性普通财产保险的保险期限是相对固定的,通常为一年。而工程保险的保险期限一般是根据工期确定的,往往是几年,甚至十几年。工程保险的保险期限起止点也不是确定的具体日期,而是根据保险单的规定和工程的具体情况确定的5、保险金额具有变动性普通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在保险期限内是相对固定不变的,但工程保险的保险金额在保险期限内是随着工程建设进度不断增长的。因此,在保险期限内任一时点,同一工程的工程保险金额是不同的。(二)工程保险分类工程保险的范围比较广泛,不同国家和地区工程保险的范畴略有不同,通常可按实施方式和保障范围进行分类。1、按实施方式分类按实施方式不同,工程保险可分为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1)强制保险。强制保险也称法定保险,是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工程建设当事人必须投保的险种,但投保人可自主选择保险公司。保险合同订立是自愿的,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强制保险的特点是:只要是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保险对象均要参加保险;强制保险的责任是自动产生的,不论投保人是否愿意或是否已办理投保手续。此外,承包商投保强制性工程保险的保费支出是其投标报价的合理组成部分,所发生的保险支出可以向发包方结算。(2)自愿保险。自愿保险是指根据自身需要自愿参加的保险,其理赔或给付范围及保险条件等,均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根据签订的保险合同确定。与强制保险不同,承包商对于工程施工自愿保险的保费支出不能成为投标报价的组成部分,这部分费用支出要由承包商自己负责,不能向发包方结算。2、按保障范围分类按保障范围不同,工程保险可分为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职业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保证保险、十年责任险和机动车辆险等。(1)建筑工程一切险。建筑工程一切险是指以建筑工程为标的,对建筑工程整个施工期间工程本身、施工机具和工地设备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失给予赔偿的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也对因此而造成的第三者物质和人员伤亡承担赔偿责任。(2)安装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是指以机械和设备为标的,对承保机械和设备在安装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物质损失、费用损失及第三者物质和人员伤亡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3)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是针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如设计人员、监理(咨询)工程师等,因工作疏忽或过失造成当事人或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给予经济赔偿的一种保险。(4)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因意外原因导致死亡、伤残和丧失劳动能力等损害,保险人按约定进行经济赔偿的保险。工程参建各方人员的意外伤害通常由雇主单独投保人身伤害保险,不包含在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中,但因施工对场地内外的第三者(非工程参与人)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属于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的附加险(第三者责任险)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予以选择。(5)保证保险。保证保险是指由保险人提供保险单(保险合同)代替银行担保,负责赔偿权利人(如业主)因被保险人(如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而遭受的损失。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就属于此类保险。(6)十年责任险。十年责任险也是一种保证保险,即以建筑工程为标的,承保工程验收后由于工程缺陷或隐患所造成工程本身的物质和非物质损失。十年责任险是针对工程寿命长流动性大的特点设立的特殊险种,主要用于国际工程承包。当承包商完成工程撤离现场或离境后,由承保的保险人对超过工程保修期(缺陷责任期)后的工程由于工程缺陷或隐患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7)机动车辆险。机动车辆险是指以机动车车身为标的,对由于机动车运动所造成的第三者物质损失和人身伤亡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辆险主要包括车身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车身险的赔偿责任包括因汽车与其他物体碰撞或翻车所造成的损失和自然灾害(如雷电、洪水、地震、雪崩等)、意外事故(如失火、爆炸、自燃及偷窃、丢失等)造成的损失;第三者责任险的责任范围是被保险汽车因保险事故对于乘车人和行人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第二章项目概况一、项目概述(一)项目基本情况1、承办单位名称:xxx有限公司2、项目性质:技术改造3、项目建设地点:xxx(待定)4、项目联系人:钟xx(二)主办单位基本情况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既是实现经济、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实现企业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既是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外在要求,也是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内在需求;既是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企业国际化发展的战略需要。遵循“奉献能源、创造和谐”的企业宗旨,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以人为本、构建和谐企业,回馈社会、实现价值共享,致力于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三大责任的有机统一。公司把建立健全社会责任管理机制作为社会责任管理推进工作的基础,从制度建设、组织架构和能力建设等方面着手,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社会责任管理机制。当前,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依然错综复杂。从国际看,世界经济深度调整、复苏乏力,外部环境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加,中小企业外贸形势依然严峻,出口增长放缓。从国内看,发展阶段的转变使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经济增长方式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经济增长动力从物质要素投入为主转向创新驱动为主。新常态对经济发展带来新挑战,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尤为突出。面对国际国内经济发展新环境,公司依然面临着较大的经营压力,资本、土地等要素成本持续维持高位。公司发展面临挑战的同时,也面临着重大机遇。随着改革的深化,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的推进,以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举措的加速实施,企业发展基本面向好的势头更加巩固。公司将把握国内外发展形势,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抓住发展机遇,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依靠创业创新开辟发展新路径,赢得发展主动权,实现发展新突破。公司注重发挥员工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作用,建立了工会组织,并通过明确职工代表大会各项职权、组织制度、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厂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企业民主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围绕公司战略和高质量发展,以提高全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为核心,坚持战略导向、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持续深化教育培训改革,精准实施培训,努力实现员工成长与公司发展的良性互动。公司全面推行“政府、市场、投资、消费、经营、企业”六位一体合作共赢的市场战略,以高度的社会责任积极响应政府城市发展号召,融入各级城市的建设与发展,在商业模式思路上领先业界,对服务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三)项目建设选址及用地规模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x(待定),占地面积约88.00亩。项目拟定建设区域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规划电力、给排水、通讯等公用设施条件完备,非常适宜本期项目建设。二、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构成三、资金筹措方案(一)项目资本金筹措方案项目总投资42534.34万元,根据资金筹措方案,xxx有限公司计划自筹资金(资本金)28818.54万元。(二)申请银行借款方案根据谨慎财务测算,本期工程项目申请银行借款总额13715.80万元。四、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规划目标1、项目达产年预期营业收入(SP):83600.00万元。2、年综合总成本费用(TC):62234.81万元。3、项目达产年净利润(NP):15675.59万元。4、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28.77%。5、全部投资回收期(Pt):5.29年(含建设期24个月)。6、达产年盈亏平衡点(BEP):23073.60万元(产值)。五、项目建设进度规划项目计划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到工程竣工验收、投产运营共需24个月的时间。第三章公司简介一、公司基本信息1、公司名称:xxx有限公司2、法定代表人:钟xx 3、注册资本:1200万元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 5、登记机关:xxx市场监督管理局6、成立日期:2011-5-15 7、营业期限:2011-5-15至无固定期限8、注册地址:xx市xx区xx二、公司简介公司注重发挥员工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作用,建立了工会组织,并通过明确职工代表大会各项职权、组织制度、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厂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企业民主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围绕公司战略和高质量发展,以提高全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为核心,坚持战略导向、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持续深化教育培训改革,精准实施培训,努力实现员工成长与公司发展的良性互动。公司全面推行“政府、市场、投资、消费、经营、企业”六位一体合作共赢的市场战略,以高度的社会责任积极响应政府城市发展号召,融入各级城市的建设与发展,在商业模式思路上领先业界,对服务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第四章项目规划进度一、项目进度安排结合该项目建设的实际工作情况,xxx有限公司将项目工程的建设周期确定为24个月,其工作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工程勘察与设计、土建工程施工、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调试、试车投产等。表格题目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一览表单位:月序号。
""""""此处省略40%,请登录会员,阅读正文所有内容。这里是常见问题内容示例,可替换为实际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