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蛋白饮料公司质量审核与质量认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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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PANY LOGO 20XX植物蛋白饮料公司质量审核与质量认证某某有限公司前言这份《植物蛋白饮料公司质量审核与质量认证》由某专业咨询机构编辑撰写,全文约20979个字,约21页左右,具有系统全面、层次分明、假设明确、贴合业务、技术适配、语言精炼、数据清晰、目标达成度高、落地成本可控、方案优化、架构可扩展等特点,全文从公司简介、产业环境分析、必要性分析、质量是企业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基石、质量是人类生活和社会稳定的保障、质量战略、质量技术创新、审核的相关术语、审核的原则与分类、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认证、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机构及人力资源配置、劳动定员一览表、发展规划、项目风险分析、项目风险对策等几个方面展开论述,具有较高参考价值,建议详细研读以辅助落地执行。植物蛋白饮料公司质量审核与质量认证目录一、公司简介2二、产业环境分析3三、必要性分析5四、质量是企业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基石5五、质量是人类生活和社会稳定的保障9六、质量战略10七、质量技术创新12八、审核的相关术语14九、审核的原则与分类16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18十一、产品质量认证20十二、法人治理结构28十三、组织机构及人力资源配置41劳动定员一览表42十四、发展规划43十五、项目风险分析50十六、项目风险对策53一、公司简介(一)公司基本信息1、公司名称:xxx有限公司2、法定代表人:罗xx 3、注册资本:1330万元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 5、登记机关:xxx市场监督管理局6、成立日期:2012-8-17 7、营业期限:2012-8-17至无固定期限8、注册地址:xx市xx区xx(二)公司简介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拥有雄厚的技术实力,丰富的生产经营管理经验和可靠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公司将继续提升供应链构建与管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研发。集团成立至今,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质量第一、自主创新、持续改进,以技术领先求发展的方针。公司始终坚持“人本、诚信、创新、共赢”的经营理念,以“市场为导向、顾客为中心”的企业服务宗旨,竭诚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一流服务,欢迎各界人士光临指导和洽谈业务。二、产业环境分析建设高质高效、持续发展的经济发展强市。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体经济不断壮大,质量效益明显提高。创新驱动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区域协同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开放型经济达到新水平。产业强市成效显著,项目建设鳞次栉比,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新兴产业蓬勃兴起,现代农业和服务业迅猛发展、蒸蒸日上,市域综合经济实力和影响力迈上新台阶。建设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的秀美生态城市。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快,中心城区综合服务功能大幅提升,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格局基本形成,城镇化率达到60%以上。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进,具备条件的农村基本建成美丽乡村。节约型社会、循环经济深入发展,主要污染物减排如期实现省下达目标任务,森林覆盖率大幅提升,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经济、人口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发展格局初步形成。近年来,由于我国碳酸饮料及含乳饮料行业面临瓶颈,再加上消费者对生活品质的追求不断提高,对健康的诉求越来越强,使得饮料市场逐渐向营养和健康类饮料方向发展升级。而与其它饮料相比,植物蛋白饮料拥有比动物蛋白更加完善的营养结构,原料来源上更有保障,因此在近些年来,低脂肪、无胆固醇的植物蛋白饮料深受消费者青睐,市场需求增长空间巨大。随着消费者健康保健意识的逐渐增强,对饮料的选择也更加趋向健康和营养化,富有营养价值的植物蛋白饮料市场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因此我国从事植物蛋白饮料制作的企业也加大生产力度来满足市场的需求。在产量方面,从2014年的56.3亿升发展到2019年,我国植物蛋白饮料产量已经增长至88.7亿升以上,与上一年82.8亿升的产量相比,增长率达到7.1%。在市场规模方面,从2014年的1041亿元发展到2019年,我国植物蛋白饮料行业市场规模增长至1283亿元。整体来看,我国植物蛋白饮料市场发展态势持续向好。从市场格局来看,近年来我国植物蛋白饮料需求旺盛,行业也在迅速崛起,国内从事植物蛋白饮料企业数量众多,发展到2019年已经增长至4000家以上,市场格局也从过去的豆奶一枝独秀渐渐转变成百花齐放,核桃乳、椰子汁、杏仁露等新品种在市面上相继出现。由于我国植物蛋白饮料企业多为中小型企业,导致行业市场集中度相对较低。另外,我国植物蛋白饮料细分市场发展迅速,企业主要以核心单品抢占市场份额,例如养元饮品的“六个核桃”、承德露露的“杏仁露”、椰树椰汁的“椰汁”等,在各自领域中均占据着领先地位。从进出口情况来看,目前我国植物蛋白饮料仍存在着较大的贸易逆差。根据海关总署发布的相关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植物蛋白饮料出口额1.49亿美元,进口额4.06亿美元,贸易逆差达到2.57亿美元;发展到2019年,出口额达到1.67亿美元,进口额高达5.76亿美元,贸易逆差突破至4.09亿美元。可以看出,我国植物蛋白饮料市场对进口产品依赖程度较深。三、必要性分析1、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项目的投资,引入资金的到位将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将提高公司应对短期流动性压力的能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水平,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同时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公司未来成为国际领先的产业服务商发展战略提供坚实支持,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四、质量是企业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基石日本的质量管理权威石川馨先生曾说:“日本的许多工业产品能在国际市场具有很强的竞争能力,能大量出口世界各地,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开展了质量管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从他们切身的经验教训中认识到:没有高质量的产品,就没有市场,也就会失去生存条件。因而,提出“工业产品质量是日本民族的生命线”、“质量关系到国家和企业的生死存亡”等口号,把“以质量打开市场”、“以质量求生存,以品种求发展”的战略理念落实到企业的经营中。使得日本产品质量在战后60年,成为世界第一流的产品,大大提高了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松下、索尼、丰田等企业的产品就意味着高质量,誉满全球。一个企业没有了质量,就没有优质的产品,就没有了市场,就失去了生存的能力。因此,对于企业来说,质量是企业开拓市场的生命线,市场竞争能力强的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从而带来企业经济效益的不断增长。(1)质量是企业开拓市场的生命线。在社会经济高度发达的今天,“质量就是生命”等理念已深深地扎根于每个企业,任何产品都要经受市场无情的考验。“今天的质量”就是“明天的市场”,只有用合格的产品质量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才有可能不断地扩大市场的份额。扩大市场份额体现在产品能极大地满足消费者的物质需求和心理需求。物质需求的满足,离不开产品的符合性质量、适用性质量的综合和统一;心理需求的满足离不开产品附加性质量、服务性质量的综合和统一。事实上,产品的质量只有在使用过程中才能体现出来。一个质量低劣的产品,在使用中,消费者自身的物质需求和心理需求不能得到相应的满足,甚至产生受骗上当的感觉,那么再精心的包装和修饰,也很难在消费者心中树立起良好的品牌形象。所以,对产品质量有发言权的是用户,用户更看重的是产品质量,并且宁愿花更多的钱获得更好的产品质量。在消费需求不断个性化的今天,质量稳定的高质量产品会比质量不稳定的低质量产品拥有更多的市场份额。人们常说,一个产品能拯救一个企业,能促进一个企业的发展。从更严格的意义上说,只有一个富有竞争质量的产品才能引导一个企业驶向成功的彼岸,(2)质量是企业经济效益不断增长的根本。企业要发展、取得经济效益,就必须出售自己的产品。产品是否卖得出去,能否将产品转化为货币,具有竞争质量的产品是企业的头等大事。否则,企业的再生产过程就会中断,甚至有可能破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提高经济效益的途径很多,如增加产量、提高价格、降低成本等。增加产量只是一项企业内部生产决策,如果不能扩大市场占有率,那么,增产就是滞销、积压,非但不能带来效益的增加,反而会引起效益的减少;提高价格虽然可以增加单位产品利润、但如提价不能被市场接受,则将使销售萎缩,市场份额缩小,甚至会失去市场;降低成本当然可以扩大产品降价空间,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但如果产品本身缺少市场吸引力,也难以因此而扩大销售,最终可能得不偿失。因此,企业经济效益的实现并增加,不论通过何种途径,都必须以产品质量优势(含品种创新)为基础。企业产品质量上过硬、深受消费者喜爱,销售量上升,则增加产量也是必然的。同样,产品质量上过硬或市场份额足够大,适当地提价非但不会影响销售,反而有助于拉开和其他一般产品的档次,有利于形成品牌。至于成本,随着质量持续改善,不良品率的降低,成本的合理降低也是必然之事。所以,质量是企业经济效益的基石,“提高经济效益的巨大潜力蕴藏在产品质量之中”。(3)质量是企业竞争力和经营素质的综合体现。优质产品是企业竞争力的关键因素。由于市场经济和消费观念的变化,产品质量作为企业竞争力的关键因素正日益受到广泛的认同。事实上,在体现企业竞争力的五要素F,T、Q、C、S中,与质量直接有关的要素有两个:产品质量(Quality)要好,服务质量(Service)要优良。与质量间接有关的是产品价格或成本(Cost),质量越高,则成本也越高,质量越差,则成本也越低。适用的功能(Function)和产品品种是产品质量好坏的一种体现方式。交货期(TimetoMarket)是服务质量的体现形式。说到底,体现企业竞争力的五个要素均与质量有关。高质量的产品更具有合理的成本和富有竞争性的价格。离开了质量改进而单纯地降低成本并不能真正持久地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相反,持续的质量改进却可以导致相对成本的合理下降。大量的事实证明,品牌的根基在于质量,高质量的产品在竞争中总能处于有利的地位。从产品质量的形成来看,质量和产品的开发设计过程、制造或提供过程、销售和消费过程都有关。产品质量取决于过程质量,过程质量取决于工作质量,工作质量最终取决于员工的素质。质量不仅仅是体现在作业层,更重要的是体现在管理层、执行层。质量管理的强化、质量文化的营造、质量队伍的培育、质量制度的建设都将成为企业质量工作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提高质量首先要提高人的素质,企业各类人员的素质是质量管理成功的基本保证。同时,成功的质量管理必定可以全面提高企业和职员的素质。五、质量是人类生活和社会稳定的保障质量为满足人类对产品、过程和经营等要求而产生,如果发生了质量问题,不仅影响产品质量、过程质量和经营质量,还会影响人民生活和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美国著名质量管理专家朱兰博士把质量形象地比拟为人类在现代社会中赖以生存的“质量大堤”概念,他认为在现代社会,人们将其安全、健康甚至日常的幸福都置于质量“堤坝”之下,例如药品、食品、飞机、汽车、电梯、隧道、桥梁等产品质量,以及电力、运输、通信、供水、垃圾清理等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人们的日常安全和健康。“质量大堤”概念让人们进一步认识到,人们只有努力地创造出质量,确保了产品和服务质量,才能在“质量大堤”下面享受质量。这个质量大堤一旦出现崩塌或决口,将给人类、企业和社会造成损失,甚至灾难。例如,由于产品质量造成的电器漏电、电视机爆炸、高层建筑电梯失灵等,由于工作质量造成的飞机失事、煤矿爆炸、火灾等,由于工程质量不佳造成的建筑物倒塌等,不仅给人类带来无穷的烦恼、经济损失和灾难,也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和社会的不稳定现象。伴随着科学进步所带来的产品,如手机、有线电视等,改变了人们原有的生活方式,这就意味着生活的质量只有在服务不中断的情况下才能有保障。然而,许多产品很容易发生故障,经常造成服务的中断。虽然大多数这类故障并不严重,但也有一些严重的,甚至相当可怕的故障,如食品、药品和医疗设备质量直接危害人类的安全和健康及其环境。因此,人类生活和社会稳定只有依托质量才能得以保障。人类要想安居乐业、健康幸福地生活,就必须关注质量和提高质量,使质量大堤不断加高、加厚,牢不可破。六、质量战略21世纪,正逐步进入一个崭新的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以信息技术、生物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及其产业迅猛发展,深刻影响着各国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个方面。产品技术含量不断提高,新旧产品快速更选。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越来越多的企业感受到前所未有的生存压力。发展看重质量,竞争依赖质量,社会讲求质量,质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力之一。在这当中,质量内涵的丰富和向外延拓展,质量必然会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这是因为,从国家层面讲,“质量强国”的理念毋庸置疑,并体现在指导今后的国家发展规划当中;从企业层面讲,“质量强企”是在新的市场竞争条件下的必然选择。因此,无论是微观方面,还是宏观方面,质量战略将被赋予新的历史使命:追求质量技术的创新、卓越绩效和质量文化的建设。为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企业质量战略已成为这些企业的当务之急。对于一个企业的战略决策而言,不能不把质量战略置于一个核心的地位,这是因为在全球化的市场竞争中,质量是竞争力的最具威慑力和震撼力的要素,是克敌制胜的最强大武器;又因为当今时代,顾客对产品和服务追求的是一种多元化的价值,从而质量战略中关于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确定乃至实施的各种活动,必须实现从企业内部向国际市场的跨越;实现企业当前利益向可持续发展的长远利益的跨越;实现企业质量管理模式从局部改进向整体变革的跨越;实现企业综合竞争力从部分提升到创新构建式的跨越。因此,质量战略以一种全新的理念和模式展示在世人面前,推进产品和服务质量,工作质量、质量体系的全面创新,以超越竞争对手的实际质量成果赢得市场、赢得消费者、赢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把产品的研发、原材料及配件的选购和生产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消费者使用信息的反馈处理的整个过程分解为环环相扣的链节,并把某些链节的职能转移至能以更高效率、更低成本、更短时间完成的外部企业及组织去完成,从而企业与外部组织间建立了具有相同利益及价值追求的共同体或合作伙伴。从其优化管理的视角审视,其发展前景应该是成为具有同一命运的“生态系统”,其生存和发展都具有同一的利益基础。此时,质量管理的重要使命和职责将是建立一个与之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它的运作将对“生态系统”的设计构建质量和运作质量提供最强有力的保证和监控。这种活动,无论从何种角度审视,都将和传统的质量管理体系不同,是富有知识经济气息和经济全球化特征的新的质量管理体系。七、质量技术创新创新即是通过知识媒介和知识更新表现出的一种理念上的东西,更是一种社会实践。我国著名的质量管理专家刘源张院士指出:“对于知识经济,首先是创新,甚至可以说,没有创新,就没有所谓的知识经济。”所以,知识经济时代或面向知识经济时代的质量必须最大限度地突出创新,以培育创新意识、发展创新能力为质量战略的基本出发点,把创新努力贯穿于产品或服务质量形成的全过程中。从知识经济的本质是创新的角度看,知识经济时代的知识已经成为生产力要素中最具活力、最富能量的要素,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核心和基础,质量竞争体现在产品或服务中的知识的竞争,而竞争力正是创新能力的直接表现。质量技术泛指组织为有效地实施质量管理和实现质量提升,由组织或个人所创造的或成功应用的质量管理的原则、理论、模式、技术、方法、工具,以及最佳实践等。质量技术包括:质量策划与控制技术、质量分析与改进技术、可靠性技术、标准化与计量检测技术、其他质量管理技术与工具,以及质量管理原理、理论、模式的创新或成功应用的技术路径等。质量提升的对象可以是产品和服务质量,也可以是管理体系和过程质量,还可以是由各项绩效指标反映的企业经营质量。质量技术是质量理论在实践中的应用和发展,是质量进步的基础,也是质量创新的工具和平台。质量技术不是一成不变的,是不断发展和创新的,其创新的动力在于实践活动,在于对生产、生活中的劳动创造进行归纳、提炼和总结,在于对质量技术发展的深入思考。因此,质量技术创新仅仅在产品创新、工艺创新、开辟新市场、利用和开发新的资源及组织体制和管理的创新是远远不够的,在创新因素中,必将注入最具活力的创新知识,与之相适应的是质量观念及质量管理理念将发生深刻的变化。大质量观念将以知识丰富其内涵。大质量的概念不只是针对产品的质量,更是着重企业的质量,又强调提高企业质量来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保证产品交货期和加强产品服务。从而质量管理的理念也将进一步提升,六西格玛管理、零缺陷的“一开始就把任何一件事做好”、精益管理、质量功能展开和可靠性管理的理念被人们广泛接受并积极推行,而各国的质量管理的新的理念和方法无不闪烁着知识、信息及创新精神的光辉。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一个组织、一个企业,如果没有创新的意识,没有创新的精神,没有创新的机制,没有创新的制度,就不可能追求卓越,就不可能持续发展。质量技术的创新与应用须有助于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改进研发、制造和服务流程,降低不良质量成本,增强顾客满意度,提升技术水平和经营绩效,并有助于节能、降耗、减排。它对于提高我国国民经济的质量和效益,提高我国的国际竞争力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对于一个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同样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有了质量技术的创新,企业才能有生生不息的活力,才能在市场竞争中激流勇进。八、审核的相关术语1、审核ISO9000:2005标准对审核的定义:“为获得审核证据并对其进行客观的评价,以确定满足审核准则的程度所进行的系统的、独立的并形成文件的活动。”2、审核准则ISO9000:2005标准对审核准则的定义:“一组方针、程序或要求。”3、审核证据ISO9000:2005标准对审核证据的定义:“与审核准则有关的并且能够证实的记录、事实,陈述或其他信息。”4、审核发现ISO9000:2005标准对审核发现的定义:“将收集到的审核证据对照审核准则进行评价的结果。”5、审核结论ISO9000:2005标准对审核结论的定义:“审核组考虑了审核目的和所有审核发现后得出的审核结果。”6、审核方案ISO9000:2005标准对审核方案的定义:“针对特定时间段所策划,并具有特定目的的一组(一次或多次)审核。”ISO9001:2008倡导审核以过程和PDCA循环相结合的方式来运行,而审核是C(Check检查)的重要方法。审核准则的定义是:“用作依据的一组方针、程序或要求”,因此审核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审核证据并客观评价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系统性表现在审核要根据审核的策划而进行有条理的行动。审核的独立性表现在审核是由审核员独立完成的,不受其他因素影响。审核的客观性表现在审核准则和审核证据是客观存在的,并非审核员的主观臆断。根据审核方的不同,审核分为第一方审核(内部审核)、第二方审核(相关方审核)和第三方审核(认证机构的审核)。九、审核的原则与分类1、审核原则审核的特征在于其遵循若干原则。这些原则使审核成为支持管理方针和控制的有效与可靠的工具,并为组织提供可以改进其绩效的信息。遵循这些原则是得出相应和充分的审核结论的前提,也是审核员独立工作时,在相似的情况下得出相似结论的前提。以下原则与审核员有关。(1)道德行为。这是职业的基础。对审核而言,诚信、正直、保守秘密和谨慎是最基本的。(2)公正表达。真实、准确地报告的义务—审核发现、审核结论和审核报告真实和准确地反映审核活动。报告在审核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障碍及在审核组和受审核方之间没有解决的分歧意见。(3)职业素养。在审核中勤奋并具有判断力。审核员珍视他们所执行的任务的重要性及审核委托方和其他相关方对自己的信任。具有必要的能力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以下原则与审核有关,并通过独立性和系统性来明确。(4)独立性。审核的公正性和审核结论的客观性的基础。审核员独立于受审核的活动,并且不带偏见,没有利益上的冲突。审核员在审核过程中保持客观的心态,以保证审核发现和结论仅建立在审核证据的基础上。(5)基于证据的方法。在一个系统的审核过程中,得出可信的和可重现的审核结论的合理方法。审核证据是可证实的。由于审核是在有限的时间内并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进行的,因此审核证据是建立在可获得的信息样本的基础上,抽样的合理性与审核结论的可信性密切相关。本标准的其他条款所给出的指南建立在上述原则的基础上。2、审核分类质量审核可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如审核对象分类法、审核方分类法和审核范围分类法。对于审核的对象,分为产品质量审核、过程(工序)质量审核和质量管理体系审核。(1)产品质量审核是对最终产品的质量特性进行评价的活动,用以确定产品质量的符合性。(2)过程(工序)质量审核是独立地对制造过程进行检查评价以确定其有效性的审核活动,评价过程因素的控制情况,研究因素波动与质量特性间的关系,确定过程控制的程度和存在的问题,从而改进质量控制的方法、提高过程能力。(3)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是独立地对一个组织质量管理体系所进行的审核以确定体系能否符合产品实现策划的安排、符合标准要求及组织所确定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同时确定体系是否能得到有效实施与保持。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是依据质量体系标准,经过认证机构评审,并通过质量体系注册或颁发认证证书来证明某一组织的质量体系,符合相应的质量体系标准的活动。根据不同的产品和领域,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包括GB/T19001(ISO9001)认证,电信行业质量体系标准TL.9000认证,食品行业的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认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航空航天质量管理体系标准AS9000认证,汽车行业的ISO/TS16949:2009认证等。截至2010年12月31日,经我国国家认证认可委员会批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有101家,我国所有认证机构发放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共计249964份,证书发放数量连续8年位居世界第一。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与产品质量认证的区别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与产品质量认证不同。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程序和规则世界各国管理体系认证的程序都要依据ISO/IEC指南48《质量体系认证实施程序规则》,各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都确定了各自的管理体系认证程序。3、认证后的监督审核认证机构对于获准认证的组织在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3年)内实施监督审核,按照规定每年不少于一次。质量管理体系监督审核与质量体系初次认证的程序基本相同,但在审核关注重点上和审核时间上有区别,一般审核时间是初次认证审核的三分之一。监督审核关注的重点如下。(1)审核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部门或要素。(2)确认上次审核发生的不符合项及纠正措施的落实情况。(3)调查从上次审核结束后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变化情况及其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4)审核组织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确认体系运行的适宜性和有效性。(5)了解顾客反馈情况,尤其是对于顾客投诉的处理情况。(6)审核组织对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及对合同的履行情况。监督审核发现受审核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不合格情况,认证机构可能会给出证书暂停、证书撤销等不利于组织的审核结论。十一、产品质量认证产品质量认证是依据产品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经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来证明某一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的活动。1、产品质量认证的性质按照产品质量认证的性质或强制程度可分为自愿性认证和强制性认证两类。(1)自愿性认证。由产品生产企业自愿申请,绝大多数工业、农业、节能产品都实行自愿性合格认证。(2)强制性认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是各国政府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和动植物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它要求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法规。强制性产品认证是通过制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程序,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没有获得指定认证机构的认证证书,没有按规定加施认证标志,一律不得进口、不得出厂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我国的强制性认证是CCC认证,获得认证的产品可以在产品外包装上施加认证标志。在境内生产并获得认证的产品必须在出厂前施加认证标志。我国于2001年12月3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CNCA联合发布了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19类产品目录,至今已达到22类产品。2、产品认证的范围区分按产品认证制度作用范围分,认证可分为国际认证、区域认证、国家认证三种。(1)国际认证。国际认证是“由政府或非政府的国际团体进行组织和管理的认证,其成员资格向世界上所有的国家开放”。目前,国际认证主要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国际电工委员会等国际组织采用的质量认证。(2)区域认证。区域认证是由政府或非政府的区域团体组织和管理的认证。它的成员资格通常限于世界某一区域的国家。目前,在国际上较有权威的区域认证是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和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的认证。(3)国家认证。国家认证是由国家级的政府或非政府团体进行组织和管理的认证,也是目前世界上最多的一种质量认证。一般根据不同的国家和组织有不同的产品认证标志,这些认证标志,多数与本国的国家标准或标准化团体的代号、文字、图形相同。3、产品质量认证的模式20世纪70年代以来,为了适应产品认证的发展,尤其是为了给发展中国家的质量认证活动提供建议和指导。国际标准化组织认证委员会(ISO/CERTICO)组织编写的《认证的原则与实践》,第一次依据质量认证的要素,总结了下列八种产品质量认证模式。第5种产品认证方式是一种比较严格又科学合理的认证方式。ISO与IEC制定的有关质量认证指南(如:ISO/IEC指南28)均以这种方式为基本依据。(1)一次性型式试验。一次性型式试验的认证模式,是指按照规定的试验方法,对从企业或市场随机抽取的产品样本进行型式试验,从而判断被检验的样品是否符合标准或技术规范。这种方式是一种最简单的产品质量认证方式,只经过一次试验,不能完全证明企业生产的产品都符合标准要求,有较大的偶然性。比如有时候认证机构受顾客委托,对某企业产品抽样进行ROHS检测,然后出具检测报告。(2)型式试验+市场上抽样监督检验的事后监督。型式试验+市场上抽样监督检验的事后监督的认证模式,是一种以型式试验为基础,随后又对产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监督检验,监督的办法是从市场上购买样品或从批发商、零售商的仓库中随机抽样进行检验,以证明认证产品的质量持续符合标准或技术规范的要求,这种形式使用产品认证标志,可以提供可靠的产品质量信任程度。(3)型式试验+生产企业产品抽样监督检验(工厂抽样检验)。型式试验+工厂抽样检验的认证模式,与第二种形式相近,区别在于认证后的监督检验方式不同。它是从工厂发货前的产品中随机抽样进行检验,这种认证形式同样可以证明认证产品的质量持续符合标准或技术规范的要求,也可以使用产品认证标志,还可以提供可靠的产品质量信任程度。(4)型式试验+对市场和生产企业的产品抽样监督检验(工厂和市场抽样检验)。型式试验+工厂和市场抽样检验认证模式,实际上是第二和第三两种形式的结合。认证后监督抽取的样品,既来自市场又来自工厂的成品库,因而监督的力度更强。通过这种认证的产品可以使用认证标志,提供产品质量的信任程度也较前两种高。但是由于没有对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审,因此对不合格品的处理及纠正预防措施就有可能不完善。(5)型式试验+质量体系评审+市场和生产企业的产品抽样监督检验。型式试验+质量体系评审+市场和生产企业的产品抽样监督检验认证模式,是目前很多国家采取的产品认证方式。它既要求产品依据标准进行型式试验合格,又要求生产企业有一个完善的质量体系确保具有持续生产合格品的能力,它能对顾客提供最高程度的信任。这也是国际标准化组织向各国推荐的一种认证形式。我国的产品质量认证的典型工作流程也是采用这种模式,通过这种形式认证的产品可以使用认证标志。(6)工厂质量体系评审。工厂质量体系评审认证模式,是对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体系进行评定,从而证实生产企业具有按既定的标准或规范要求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能力。其认证的对象是企业的质量体系而不是产品,因此,通过这种形式认证的企业,不能在出厂的产品上使用产品认证标志,而是由认证机构给予生产该产品的企业质量体系注册登记,发给注册证书,表明该体系符合标准的要求,如企业进行ISO9001:2008认证,这是典型的工厂质量体系评审。(7)批量抽样检验。批量抽样检验认证模式,是依据统计抽样技术按规定的抽样方案对企业生产的一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的认证。其目的主要是帮助买方判断该批产品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这种认证形式,只有在供需双方协商一致后才能有效地执行,就该批产品而言,能提供相当高的质量信任。这种认证方式只对该批检验合格的产品发放认证证书,而不授予认证标志。如某企业出口一批产品,委托某国外认证机构按照某标准对该批产品进行检查(验货)。(8)全数检验。全数检验的认证模式,是对认证产品做100%的检验,这种检验是由经过认可的独立检验机构按照指定的标准来进行的。因而所需费用很高,一般只在政府有专门规定的情况下才采用这种认证形式。它一般适用于产品结构复杂,性能要求高、批量少的高、精、尖产品(如飞机、火箭等)及与人民身体健康安全密切相关的产品。例如,英国和法国政府对体温表有特殊规定,必须经政府指定的检验机构对每件产品检验合格并做上标志后才能在市场上销售。4、产品质量认证的管理产品质量认证的管理包括流程和认证证书与认证标志的管理。(1)产品质量认证流程。国内外产品认证机构,尽管都有自己的产品认证规范和程序,但它们一般都采用ISO/IEC《认证的原则和实践》中所推荐的第五种方式,即通过对产品的试验和对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体系的评审来确定产品是否符合标准,然后颁发认证证书和标志,并对企业进行获证后的监督。①申请阶段。*提出产品认证意向。申请产品认证的企业要在自评认为具有认证条件时,向多家已被认可的产品认证机构表述申请认证意向,索取有关文件和申请表,了解认证机构经授权的业务范围、工作流程或程序、收费标准(尤其涉及单元的划分)。*咨询。必要时,申请者可邀请有关产品认证专家或咨询公司进行咨询,以便确认如何更高效地满足认证要求。*申请产品认证。依据产品认证机构的授权范围、其权威性、组织顾客的意向等因素选定认证机构,并向其正式提出认证申请,填写申请表,递交相关资料。*审查申请材料。产品认证机构对申请者的申请表及其材料的完整性、正确性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申请。*签订认证合同。如果认证机构同意受理申请,则应该与申请者签订认证合同,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如果不受理,则应该通知申请者,并说明原因和理由。②评审与试验。合同生效后,产品认证机构应该从产品试验与产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评审两个方面进行评审和检验。*产品试验。认证机构应开具产品质量检测委托书,委托已认可的实验室进行产品质量检测或型式试验,试验要根据产品的类型和规格按照规定的单元进行。产品检验机构依据委托书,安排产品抽样计划,并按计划抽样,进行检测或型式试验,试验完成后填写和提交检测报告。*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评审。一般在产品试验合格后,产品认证机构指派审核组或委托有关质量体系认证机构选配审核组,在对其质量体系文件审核合格后,到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体系标准及企业质量体系文件进行现场评审,并在评审后编制质量管理体系评审报告。有时候,也可以在现场评审合格后,进行产品抽样,交产品检测机构进行产品试验。③批准与发证。如果产品检测与体系评审都合格,则可批准颁发产品认证证书,允许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使用规定的认证标志。④认证后监督。对已获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认证机构应按照程序规定安排抽样检测或体系评审。认证证书期满后,申请者应按照规定的时间重新申请认证。(2)产品质量认证证书与认证标志。①产品质量认证证书。产品质量认证证书是认证机构证明产品符合认证要求的法定证明文件。申请企业取得认证证书后,应按国家的法规和认证机构的规定加以使用,未经认证机构许可,不得复制、转让。一般地,认证证书可以在广告、展销会、订货会等产品推销活动中宣传、展示,以提高企业的知名度。②产品质量认证标志。产品质量认证标志是由认证机构设计并发布的一种专用质量标志。它由认证机构代表国家认证授权机构来颁发。产品质量认证标志经认证机构批准,可以使用在认证产品、产品铭牌、包装物、产品使用说明书或出厂合格证上,用来证明该产品符合特定标准或技术规范。十二、法人治理结构(一)股东权利及义务1、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2、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5)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3、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4、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4)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5)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8、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9、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二)董事1、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应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须的知识、技能和素质,并保证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应尽的职责。董事应积极参加有关培训,以了解作为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掌握作为董事应具备的相关知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裁,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6)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2、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董事可以由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3、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1)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2)不得挪用公司资金;(3)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4)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5)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6)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7)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8)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9)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10)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11)董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1)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2)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3)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4)应当保证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5)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若无法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存在异议,应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公司应当披露,公司不予披露的,董事可以直接申请披露;(6)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7)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5、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6、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26 7、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对公司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在半年内仍然有效。董事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期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8、未经本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董事以其个人名义行事时,在第三方会合理地认为该董事在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的情况下,该董事应当事先声明其立场和身份。9、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0、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独立董事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公司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连续任期不得超过六年。独立董事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2)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3)最近三年内曾经具有前两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4)为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三)高级管理人员1、公司设总裁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根据需要设副总裁,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本章程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本章程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关于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3、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4、总裁每届任期3年,总裁连聘可以连任。5、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召集并主持公司总裁办公会议;(9)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6、总裁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裁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总裁应忠实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在行使职权时,不能变更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或者超越授权范围。总裁因故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会应授权一名副总裁代总裁履行职权。7、总裁拟订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或职代会的意见。8、总裁应制订总裁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9、总裁工作细则包括下列内容:(1)总裁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的人员;(2)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3)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以及向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制度;10、总裁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裁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裁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11、副总裁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裁对总裁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按照工作分工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并向总裁报告工作;(2)拟订分管工作的基本管理制度;(3)拟订分管工作的具体规章;(4)总裁授予的其他职权。12、公司董事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监事不得兼任。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13、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1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四)监事1、本章程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2、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对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3、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4、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监事辞职应向监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监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除上述情形外,监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监事会时生效。5、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6、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7、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8、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十三、组织机构及人力资源配置(一)人力资源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要求,本期工程项目劳动定员是以所需的基本生产工人为基数,按照生产岗位、劳动定额计算配备相关人员;依照生产工艺、供应保障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在充分利用企业人力资源的基础上,本期工程项目建成投产后招聘人员实行全员聘任合同制;生产车间管理工作人员按一班制配置,操作人员按照“四班三运转”配置定员,每班8小时,根据xxx有限公司规划,达产年劳动定员511人。劳动定员一览表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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