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滑设备项目建设工程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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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润滑设备项目建设工程总结某某有限公司前言这份《润滑设备项目建设工程总结》由某专业咨询机构编辑撰写,全文约28405个字,约29页左右,具有逻辑闭环、范围清晰、数据支撑、重点突出、技术适配、案例佐证、数据清晰、标注准确、风险可控、目标达成度高、方案优化等特点,全文从项目概况、项目概述、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构成、资金筹措方案、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规划目标、项目建设进度规划、建设工程总结、合同价款结算、合同价款调整、竣工决算编制、竣工决算报批、工程监理组织、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工程监理工作主要方式、工程监理合同履行管理、工程监理合同订立、网络计划调整方法、网络计划实施中的检查与分析、工程网络计划的技术特点和分类、工程网络计划中的逻辑关系、公司基本情况、公司简介、核心人员介绍、项目投资计划、投资估算的编制说明、建设投资估算、建设期利息、流动资金、项目总投资、资金筹措与投资计划、经济效益、基本假设及基础参数选取、经济评价财务测算、项目盈利能力分析、财务生存能力分析、偿债能力分析、经济评价结论等几个方面展开论述,具有较高参考价值,建议详细研读以辅助落地执行。润滑设备项目建设工程总结目录第一章项目概况3一、项目概述3二、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构成4三、资金筹措方案4四、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规划目标5五、项目建设进度规划5第二章建设工程总结6一、合同价款结算6二、合同价款调整11三、竣工决算编制18四、竣工决算报批21五、工程监理组织22六、工程监理实施细则27七、工程监理工作内容29八、工程监理工作主要方式42九、工程监理合同履行管理47十、工程监理合同订立54十一、网络计划调整方法55十二、网络计划实施中的检查与分析56十三、工程网络计划的技术特点和分类60十四、工程网络计划中的逻辑关系62第三章公司基本情况64一、公司简介64二、核心人员介绍64第四章项目投资计划66一、投资估算的编制说明66二、建设投资估算66三、建设期利息68四、流动资金69五、项目总投资71六、资金筹措与投资计划72第五章经济效益74一、基本假设及基础参数选取74二、经济评价财务测算74三、项目盈利能力分析78四、财务生存能力分析81五、偿债能力分析81六、经济评价结论83第一章项目概况一、项目概述(一)项目基本情况1、承办单位名称:xxx有限公司2、项目性质:技术改造3、项目建设地点:xx 4、项目联系人:龙xx(二)主办单位基本情况公司在“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总体原则基础上,坚持优化结构,提质增效。不断促进企业改变粗放型发展模式和管理方式,补齐生态环境保护不足和区域发展不协调的短板,走绿色、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道路,不断优化供给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以提升创新能力为主线,降成本、补短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公司全面推行“政府、市场、投资、消费、经营、企业”六位一体合作共赢的市场战略,以高度的社会责任积极响应政府城市发展号召,融入各级城市的建设与发展,在商业模式思路上领先业界,对服务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并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的职权、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等进行了规范。公司始终坚持“人本、诚信、创新、共赢”的经营理念,以“市场为导向、顾客为中心”的企业服务宗旨,竭诚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一流服务,欢迎各界人士光临指导和洽谈业务。(三)项目建设选址及用地规模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占地面积约33.00亩。项目拟定建设区域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规划电力、给排水、通讯等公用设施条件完备,非常适宜本期项目建设。二、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构成三、资金筹措方案(一)项目资本金筹措方案项目总投资12694.68万元,根据资金筹措方案,xxx有限公司计划自筹资金(资本金)8251.99万元。(二)申请银行借款方案根据谨慎财务测算,本期工程项目申请银行借款总额4442.69万元。四、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规划目标1、项目达产年预期营业收入(SP):24500.00万元。2、年综合总成本费用(TC):19310.35万元。3、项目达产年净利润(NP):3795.94万元。4、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22.30%。5、全部投资回收期(Pt):5.80年(含建设期24个月)。6、达产年盈亏平衡点(BEP):9104.38万元(产值)。五、项目建设进度规划项目计划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到工程竣工验收、投产运营共需24个月的时间。第二章建设工程总结一、合同价款结算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结算是指承包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工程在实施中、终止时、已完工后进行的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过程,主要包括期中结算和竣工结算两种。(一)期中结算期中结算又称中间结算,包括月度、季度、年度结算和形象进度结算。期中结算过程包括工程预付款、工程计量和进度款支付三部分内容。1、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是指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在开工前预先支付给承包人用于购买合同工程施工所需的材料、工程设备,以及组织施工机械和人员进场等的款项。(1)预付款支付比例。《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B50500-2013)规定,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支付比例不得低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不宜高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30%。预付款的总金额、分期拨付次数、每次付款金额、付款时间等,应根据工程规模、工期长短等具体情况。(2)预付款的扣回。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时间、数额和比例,将已支付的预付款以抵充各期工程进度款的方式陆续扣回,直到扣回的金额达到合同约定的预付款金额为止。通常约定,承包人完成合同价款的比例在20%~30%时,开始从进度款中按一定比例扣还工程预付款。(3)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支付。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的28日内预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其余部分应按照提前安排的原则进行分解,并应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如发包人没有按时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承包人可催告发包人支付;如发包人在付款期满后的7日内仍未支付,若发生安全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相应责任。2、工程计量工程计量是指承包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对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的数量进行的计算和确认。正确进行工程计量是工程价款支付的前提。在工程计量中,工程量必须按照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计量可选择按月或按工程形象进度分段计量,具体计量周期应在合同中约定。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超出合同工程范围施工或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工程计量包括单价合同计量和总价合同计量。(1)单价合同计量。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是一个预计工程量,承包双方结算的工程量应以承包人按照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计算的实际完成应予计量的工程量确定。施工中进行工程计量,当发现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缺项、工程量偏差,或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时,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完成的工程量计算。(2)总价合同计量。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形成的总价合同,其工程量的计量参照单价合同的工程量计量规定。采用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图纸及其预算方式发包形成的总价合同,除按照工程变更规定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外,总价合同各项目的工程量应作为承包人用于结算的最终工程量。总价合同约定的项目计量应以合同工程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图纸为依据,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工程计量的形象目标或时间节点进行计量。3、进度款支付承包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程序和方法,根据工程计量结果,办理期中价款结算,支付进度款。进度款支付周期应与合同约定的工程计量周期一致。本期应结算的进度款可分为已完工程结算价款和价款调整两大部分。(1)已完工程结算价款。1)单价项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项目,承包人应按工程计量确认的工程量与综合单价计算;综合单价发生调整的,以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综合单价计算进度款2)总价项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项目,承包人应按合同中约定的进度款支付分解,分别列入进度款支付申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和本周期应支付的总价项目的金额中。(2)价款调整。发包人提供的材料金额,应按照发包人签约提供的单价和数量从进度款支付中扣除,列入本周期应扣减的金额中。承包人现场签证和得到发包人确认的索赔金额应列入本周期应增加的金额中。(二)竣工结算工程完工后,承包双方必须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调整内容及索赔事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办理工程竣工结算。1、竣工结算原则(1)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应依据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算;发生调整的,应以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综合单价计算。(2)措施项目中的总价项目应依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和金额计算;发生调整的,应以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其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3)其他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1)计日工应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数量和合同约定的相应单价计算。2)暂估价中的材料为招标采购的,按中标价调整综合单价;暂估价中的材料为非招标采购的,按承包双方最终确认的单价调整综合单价。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为招标采购的,其金额按中标价计算;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为非招标采购的,其金额按承包双方与分包人最终确认的金额计算。3)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金额进行计算;若承包双方依据合同约定对总承包服务费进行了调整,应按调整后的金额计算。4)在办理竣工结算时,索赔事件产生的费用应在其他项目中反映。索赔费用应依据承包双方确认的索赔事项和金额计算。5)办理竣工结算时,现场签证发生的费用应在其他项目中反映。现场签证金额应依据承包双方签证资料确认的金额计算。6)暂列金额应减去合同价款调整(包括索赔、现场签证)金额计算,若有余额,则余额归发包人;若出现差额,则应由发包人补足并反映在相应的工程合同价款中。7)办理竣工结算时,规费和税金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相应的计取标准计算。规费中的工程排污费应按工程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标准缴纳后按实列入。此外,承包双方在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已经确认的工程计量结果和合同价款,在竣工结算办理中应直接计入结算。2、质量保证金预留原则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金比例从结算款中预留出质量保证金。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属于自身责任的工程缺陷修复义务的,发包人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用于缺陷修复的各项支出。经查验,工程缺陷属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应由发包人承担查验和缺陷修复的费用。在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终止后的14日内,发包人应将剩余的质量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二、合同价款调整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法律和法规变化、工程变更、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物价变化、不可抗力、提前竣工工程索赔等事项,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经承包双方确认的合同价款调整,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如在工程结算期间发生合同价款调整,应在竣工结算款中支付。《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关于合同价款调整的规定如下。(一)法律和法规变化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日,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日为基准日;其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承包双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调整合同价款。(二)工程变更1、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采用该项目的单价。但当工程变更导致该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发生变化超过15%时,应调整项目单价。(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2、措施项目费的调整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拟实施的方案经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3、因非承包商原因删减合同工作的补偿如果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因为非承包人原因删减了合同中的某项原定工作或工程,致使承包人发生的费用或(和)得到的收益不能被包括在其他已支付或应支付的项目中,也包含在任何替代的工作或工程中,则承包人有权提出并得到合理的补偿。(三)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合同履行期间如出现实际施工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任一项目的特征描述不符,且该变化引起该项目的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应按照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重新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调整的合同价款(四)工程量清单缺项合同履行期间如出现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缺项,承包双方应调整合同价款。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缺项,造成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应按照工程变更有关规定确定单价,调整分部分项工程费。新增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也应计算调整措施费用。(五)工程量偏差合同履行期间如出现工程量偏差,承包双方应调整合同价款。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的剩余部分工程量综合单价应予调高。(六)物价变化1、调整原则合同履行期间,因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款时,应根据合同计约定调整合同价款。承包人如要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应在合同中约定主要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的范围或幅度;当没有约定,且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变化超过5%时,超过部分的价格应按照价格指数调整法或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计算调整材料、工程设备费。2、调整方法(1)价格指数调整法。因人工、材料和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台班等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应按下式计算差额并调整合同价款。以上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应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价格指数应首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供的价格指数;缺乏上述价格指数时,可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供的价格代替。(2)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施工期内,因人工、材料和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人工、机械使用费要按照国家或省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建设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成本信息、机械台班单价或机械使用费系数进行调整。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材料,其单价和采购数应由发包人复核,发包人确认需调整的材料单价及数量,将其作为调整合同价款差额的依据。(七)不可抗力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费用的增加,承包双方应按下列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合同价款和工期。(1)合同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应由发包人承担。(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应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应承担相应费用。(3)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应由承包人承担。(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产生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不可抗力解除后复工的,若不能按期竣工,应合理延长工期。如发包人要求赶工,则赶工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八)提前竣工(赶工补偿)招标人应依据相关工程的工期定额合理计算工期,压缩工期的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20%,超过定额工期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增加赶工补偿费用。发包人要求合同工程提前竣工的,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与承包人商定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并应修订合同工程进度计划。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用。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提前竣工每日历天应补偿额度,此项费用应作为增加合同价款列入竣工结算文件中,应与结算款一并支付。(九)工程索赔施工过程中承包人索赔时,当承包人的费用索赔与工期索赔要求相关联,发包人在作出费用索赔的批准决定时,应结合工程延期,综合作出费用赔偿和工程延期的决定。索赔费用的组成要素可涉及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施工现场管理费、总部管理费、利息和利润等。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分为分项法、总费用法和修正总费用法三种。(1)分项法。分项法是指按每个索赔事件所引起的费用损失项目分别计算索赔金额的一种方法。在实践中,绝大多数工程索赔均采用该方法。(2)总费用法。当发生多次索赔事件后,重新计算出该工程的实际总费用,再从这个实际总费用中减去投标报价总费用,计算出索赔金额,这样的索赔金额计算方法叫作总费用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索赔金额,往往包含许多不合理因素。因此,只有当多个索赔事件混杂在一起,难以准确地进行分项记录和资料收集,不易计算出具体费用损失时,才会采用总费用法计算索赔金额。(3)修正总费用法。这种方法是对总费用法的改进,即在总费用计算的基础上,去掉一些不合理因素,使之趋于合理。修正方法是:将计算索赔款时段和工作项目限定于受影响的部分,并对投标报价费用重新进行核算。三、竣工决算编制建设工程竣工决算是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果的文件,是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依据。竣工决算应包括从筹建到竣工投产全过程实际支出的费用即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用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等。(一)竣工决算基本要求根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对于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完工可投入使用或者试运行合格后,应当在3个月内编报竣工财务决算;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的,中小型项目不得超过2个月,大型项目不得超过6个月。建设周期长、建设内容多的大型项目,单项工程竣工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可以编报单项工程竣工财务决算,项目全部竣工后应当编报竣工财务总决算。(二)竣工决算内容工程竣工决算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结)算审核情况及相关资料。1、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内容的包括封面、项目概况表、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资金情况明细表、交付使用资产总表、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待摊投资明细表、待核销基建支出明细表、转出投资明细表2、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概况。(2)会计账务处理、财产物资清理及债权债务的清偿情况。(3)项目建设资金计划及到位情况,财政资金支出预算、投资计划及到位情况。(4)项目建设资金使用、项目结余资金分配情况。(5)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及分析,竣工实际完成投资与概算差异及原因分析。(6)尾工工程情况。(7)历次审计、检查、审核、稽查等意见及整改落实情况(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计算情况(9)项目管理经验、主要问题和建议。(10)预备费动用情况(11)项目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情况、合同履行情况。(12)征地拆迁补偿情况、移民安置情况(13)需说明的其他事项。3、竣工财务决(结)算审核情况项目竣工决(结)算经有关部门或单位进行审核的,需附完整的审核报告及审核表。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审核说明、审核依据、审核结果、意见、建议。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表包括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汇总表、资金情况审核明细表、待摊投资审核明细表、交付使用资产审核明细表、转出投资审核明细表和待核销基建支出审核明细表。4、相关资料相关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及概算、概算调整批复文件的复印件。(2)项目历年投资计划及财政资金预算下达文件的复印件。(3)审计、检查意见或文件的复印件。(4)其他与项目决算相关的资料。四、竣工决算报批对于建设周期长、建设内容多的大型项目和单项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可单独报批,单项工程结余资金在整个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中一并处理。(1)中央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由财政部制定统一的审核批复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中央项目主管部门本级及不向财政部报送年度部门决算的中央单位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由财政部批复;其他中央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由中央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批复,报财政部备案。(2)地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管理职责和程序要求由同级财政部门确定。(3)经营性项目的项目资本中,财政资金所占比例未超过50%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可以不报财政部门或者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批复。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工程价款结算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五、工程监理组织(一)项目监理机构设立要求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时,需要在施工现场派驻项目监理机构。当施工现场监理工作全部完成或工程监理合同终止时,项目监理机构可撤离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监理机构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1)设立项目监理机构应遵循适应、精简、高效原则,要有利于工程监理目标控制和合同管理,要有利于工程监理职责的划分和监理人员的分工协作,要有利于工程监理的科学决策和信息沟通。(2)项目监理机构应包括一名总监理工程师、若干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且专业配套,数量应满足监理工作和工程监理合同对监理工作深度及工程监理目标控制的要求,必要时可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设立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有以下情形1)工程规模较大、专业较复杂,总监理工程师难以处理多个专业工程时,可按专业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2)一个工程监理合同中包含多个相对独立的施工合同,可按施工合同段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3)工程规模较大、地域比较分散,可按工程地域设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除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外,项目监理机构还可根据监理工作需要,配备若干行政辅助人员。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不同阶段的需要配备数量和专业满足要求的监理人员,有序安排相关监理人员进退场。(3)一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可担任一项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时,应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4)工程监理单位更换、调整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应做好交接工作,保持工程监理工作的连续性。工程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征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调换专业监理工程师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二)工程监理人员基本职责《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了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应履行的基本职责。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总监理工程师是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负责履行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由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2)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3)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人员工作;组织召开监理例会。(4)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5)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6)审查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7)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8)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9)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10)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11)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12)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13)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14)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是经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的人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由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如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机电工程师等)担任,也可由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年度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2)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3)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4)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5)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6)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7)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8)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3、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专业监理工程师是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岗位的监理工作,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由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由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两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报审文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3)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4)指导、检查监理员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5)检查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6)验收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参与验收分部工程。(7)处置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8)进行工程计量。9)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10)组织编写监理日志,参与编写监理月报。(9)收集、汇总、参与整理监理文件资料。(10)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4、监理员职责监理员是在专业监理工程师领导下从事工程检查、材料的见证取样、有关数据复核等具体监理工作的人员。监理员由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担任。监理员应履行下列职责。(1)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的人力、主要设备的使用及运行状况(2)进行见证取样。(3)复核工程计量有关数据。(4)检查工序施工结果。(5)发现施工作业中的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上述职责为其基本职责。在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还应针对工程实际情况,明确各岗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职责分工。六、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依据和内容监理实施细则是在监理规划的基础上,针对工程项目中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监理工作编制的操作性文件。对专业性较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1、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依据监理实施细则应依据下列内容编制。(1)已批准的监理规划。(2)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3)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此外,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还可依据工程监理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经认证发布的质量管理体系,以达到监理内容的全面、完整,有效地提高工程监理工作质量。2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明确规定,监理实施细则内容包括①专业工程特点。②监理工作流程。③监理工作要点。④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二)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审程序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前,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完成后,需要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监理实施细则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①专业工程特点描述是否准确。②监理工作流程是建筑与房地严经济专业知识和实务(中级否完整、翔实,是否与施工流程相衔接。③监理工作要点是否明确、清晰,目标值控制点设置是否合理、可控。④监理工作方法是否科学、合理、有效,监理工作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等在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并应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七、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可概括为目标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生产管理,即“三控两管一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定职责。(一)目标控制任何工程都有质量、造价、进度三大目标,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需要协调处理三大目标之间的关系、确定与分解三大目标,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三大目标。1、目标控制任务(1)工程质量控制任务。工程质量控制任务是指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在满足工程造价和进度要求的前提下,实现预定的工程质量目标。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对施工投入、施工和安装过程施工产出品(如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单项工程等)进行全过程控制,以及对施工单位及其人员的资格、材料和设备、施工机械和机具、施工方案和方法、施工环境实施全面控制以期按标准实现预定的施工质量目标。为完成施工阶段质量控制任务,项目监理机构需要做好以下工作:0协助建设单位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为施工单位提交合格的施工现场。②审查确认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分包单位资格。③检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④检查施工机械和机具质量;G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⑥检查施工单位的现场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环境。(2)工程造价控制任务。工程造价控制任务是指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在满足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的前提下,力求使工程实际造价不超过预定造价目标。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工程计量、工程付款控制、工程变更费用控制、预防并处理好费用索赔、挖掘降低工程造价潜力等使工程实际费用支出不超过计划投资。(3)工程进度控制任务。工程进度控制任务是指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在满足工程质量和造价要求的前提下,力求使工程实际工期不超过计划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完善建设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进度计划、做好施工进度动态控制工作、协调各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预防并处理好工期索赔,力求使工程在计划工期内完成。为完成施工阶段进度控制任务,项目监理机构需要做好以下工作①完善建设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②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③协助建设单位编制和实施由建设单位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供应进度计划。④组织进度协调会议,协调有关各方关系;跟踪检查实际施工进度。⑥研究制定预防工期索赔的措施,做好工程延期审批工作等。2、目标控制措施为了有效控制建设工程目标,应从组织、技术、经济、合同等多方面采取措施。(1)组织措施。组织措施是其他各类措施的前提和保障。组织措施包括:建立健全实施动态控制的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和人员,明确各级目标控制人员的任务和职责分工,改善建设工程目标控制的工作流程;建立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工作考评机制,加强各单位(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加强动态控制过程中的激励措施,调动和发挥员工实现建设工程目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等。(2)技术措施。为了对建设工程目标实施有效控制,需要对多个可能的建设方案、施工方案等进行技术可行性分析。因此,需要对各种技术数据进行审核、比较,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查、论证等。此外,在整个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还需要采用工程网络计划技术信息化技术等实施动态控制(3)经济措施。无论是对工程造价目标实施控制,还是对工程质量、进度目标实施控制,都离不开经济措施。经济措施不仅包括审核工程量、工程款支付申请及工程结算报告,而且包括编制和实施资金使用计划、对工程变更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等。通过投资偏差分析和未完工程投资预测,可发现一些可能引起未完工程投资增加的潜在问题,从而便于以主动控制为出发点,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预防。(4)合同措施。加强合同管理是控制建设工程目标的重要措施。建设工程总目标及分目标将反映在建设单位与工程参建各方所签订的合同之中。由此可见,通过选择合理的承发包模式和合同计价方式,选定满意的施工单位及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拟定完善的合同条款,并动态跟踪合同执行情况及处理好工程索赔等,是控制建设工程目标的重要合同措施(二)合同管理工程实施过程中会涉及许多合同,如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咨询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等。合同管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组织建设工程实施的基本手段,也是项目监理机构控制工程质量、造价、进度三大目标的重要手段。完整的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应包括施工招标策划与实施,合同计价方式及合同文本选择,合同谈判及合同条件确定,合同协议书签署,合同履行检查,合同变更、违约及纠纷处理,合同订立和履行的总结评价等。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项目监理机构在处理工程暂停及复工、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解除等方面的合同管理职责如下。1、工程暂停及复工处理(1)签发工程暂停令的情形。项目监理机构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的2)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3)施工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4)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5)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可根据停工原因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确定停工范围。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应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应在事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作出书面报告。(2)工程暂停相关事宜。暂停施工事件发生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如实记录所发生的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应会同有关各方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有关的问题。因施工单位原因暂停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验收施工单位的停工整改过程和结果。(3)复工审批或指令。当暂停施工原因解除、具备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复工报审表及有关材料,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审查意见,并应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施工单位未提出复工申请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指令施工单位恢复施工。2、工程变更处理(1)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处理程序。项目监理机构可按下列程序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申请,提出审查意见。对涉及工程设计文件修改的工程变更,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修改工程设计文件。必要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建议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召开论证工程设计文件的修改方案的专题会议。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影响作出评估。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共同协商确定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变化,会签工程变更单。4)监理机构根据批准的工程变更文件监督施工单位实施工程变更。(2)建设单位要求的工程变更处理职责。项目监理机构可对建设单位要求的工程变更提出评估意见,并应督促施工单位按会签后的工程变更单组织施工3、工程索赔处理工程索赔包括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申请。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收集、整理有关工程费用、施工进度的原始资料,为处理工程索赔提供证据。项目监理机构应以法律和法规、勘察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工程建设标准、索赔事件的证据等为依据处理工程索赔。(1)费用索赔处理。项目监理机构应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费用索赔处理程序和施工合同约定的时效期限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费用索赔。当施工单位的费用索赔要求与工程延期要求相关联时,项目监理机构可提出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的综合处理意见,并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建设单位损失,建设单位提出索赔时,项目监理机构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处理。(2)工程延期审批。项目监理机构应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CB/50319-2013)规定的工程延期审批程序和施工合同约定的时效期限审批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延期申请。施工单位因工程延期提出费用索赔时,项目监理机构可按施工合同约定进行处理。4、施工合同争议处理与解除(1)施工合同争议处理。项目监理机构应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规定的程序处理施工合同争议。在处理施工合同争议过程中,对未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的暂停履行合同条件的,应要求施工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在施工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仲裁机构或法院要求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2)施工合同解除。1)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施工单位应得款项,并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2)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确定施工单位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的款项,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后,书面提交施工单位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款项的证明。3)因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三)信息管理工程信息管理是指对工程信息的收集、加工、整理、存储、传递、应用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信息管理是工程监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及时掌握准确、完整的信息,可以使监理工程师心明眼亮更加卓有成效地完成工程监理工作。信息管理工作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工程监理工作的成败。1、工程监理信息化作用随着工程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工程建设信息量在不断增加,依靠传统的手工信息处理方式已难以适应工程监理工作需求,因此,应利用互联网及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建筑信息建模(BIM)、地理信息系统(GIS)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工程监理信息系统或信息平台,实现工程监理信息化及工程参建各方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工程监理信息系统或信息平台的主要作用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1)利用计算机数据存储技术,存储和管理与工程项目有关的信息,并随时进行查询和更新。(2)利用计算机数据处理功能,可快速、准确地处理工程监理所需要的信息(3)利用计算机分析运算功能,可快速提供高质量决策支持信息和备选方案(4)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实现工程参建各方、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5)利用计算机虚拟现实技术,可直观展示工程项目大量数据和信息。2、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包括工程监理文件资料收发文与登记、传阅、分类存放、组卷归档验收与移交等。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项目监理机构文件资料管理的基本职责如下。(1)应建立和完善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宜设专人管理监理文件资料。(2)应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整理、编制、传递监理文件资料,宜采用信息技术进行监理文件资料管理。(3)应及时整理、分类汇总监理文件资料,并按规定组卷,形成监理档案。(4)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有关规定保存监理档案,并应向有关单位、部门移交需要存档的监理文件资料。(四)组织协调工程监理目标的实现,需要监理工程师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对工程监理程序的有效执行。此外,还需要监理工程师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通过组织协调,能够使工程参建各方有机配合、协同一致,促进工程监理目标的实现。项目监理机构可采用会议(如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专题会议等)、交谈(如面对面交谈、电话、视频通话等)、书面(如报告、报表、指令和通知等)方式进行组织协调。组织协调可分为系统内部(项目监理机构)协调和系统外部协调两大类,系统外部协调又分为系统近外层协调和系统远外层协调。近外层和远外层的主要区别是,建设单位与近外层关联单位之间有合同关系,与远外层关联单位之间没有合同关系。1、项目监理机构内部协调项目监理机构内部协调主要是指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的人际关系协调、组织关系协调和需求关系协调等。2、项目监理机构外部协调项目监理机构外部协调主要是指项目监理机构与建设单位的协调、项目监理机构与施工单位的协调、项目监理机构与设计单位的协调、项目监理机构与政府部门及其他单位的协调等。(五)安全生产管理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职责,并应将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方法和措施纳入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1、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1)审查施工单位的管理制度、人员资格及验收手续。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符合性和有效性,审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核查施工机械和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2)审查专项施工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专项施工方案,符合要求的,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建设单位。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由项目监理机构检查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的情况,以及是否附具安全验算结果。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项目经理组织编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才能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查。2)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2、监督施工单位实施专项施工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按已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专项施工方案需要调整时,施工单位应按程序重新提交项目监理机构审查。项目监理机构应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发现未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3、处理安全事故隐患项目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监理报告。紧急情况下,项目监理机构可通过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事后应形成监理报告。八、工程监理工作主要方式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监理合同约定,除检查审查有关文件资料、管理制度、人员资格外,主要采用巡视、平行检验、旁站、见证取样等方式实施监理。1、巡视巡视是指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活动。巡视检查是监理人员针对施工现场进行的日常检查。监理人员进行巡视检查时,主要关注施工质量、安全生产两方面情况(1)施工质量方面1)天气情况是否适宜施工作业。如不适宜施工作业,是否已采取相应措施。2)施工人员作业情况。是否按照工程设计文件、工程建设标准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3)使用的工程材料、设备和构配件是否已检测合格。4)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特别是施工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到位。5)施工机具、设备的工作状态,周边环境是否有异常情况等。(2)安全生产方面1)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2)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制度、措施落实情况。4)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情况,重点关注是否按方案施工。5)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运行情况6)施工临时用电情况。7)其他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8)工人违章情况9)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按照项目监理机构的指令整改实施情况。10)项目监理机构签发的工程暂停令执行情况等。2、平行检验平行检验是指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对同一检验项目进行的检测试验活动。平行检验的内容包括工程实体量测(检查、试验、检测)和材料检验等内容。项目监理机构首先应依据工程监理合同编制符合工程特点的平行检验方案,明确平行检验的方法、范围、内容、频率等,并设计各平行检验记录表的样式;其次根据平行检验方案的规定和要求,开展平行检验工作。对平行检验不符合规范、标准的检验项目,应分析原因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3、旁站旁站是指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的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进行的监督活动。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根据工程类别、特点及有关规定确定。项目监理机构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制定旁站方案,明确旁站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人员职责等。现场监理人员必须执行旁站方案,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尽可能消除可能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和隐患。监理人员在实施旁站时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发现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暂停施工指令或采取其他应急措施。旁站人员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管理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2)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4)做好旁站记录和监理日志,保存旁站原始资料。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及时掌握旁站工作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旁站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监理文件资料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旁站方案、旁站记录等相关资料。4、见证取样见证取样是指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进行的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工程材料现场取样、送检工作的监督活动。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制定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制度,将材料进场报验、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工作程序、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的职责、取样方法等内容纳入监理实施细则。见证取样涉及三方(施工方、见证方、监测方)行为。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在现场抽取和制作试样时,见证人必须在旁见证,且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委托送检的送检人员一起采取有效的措施或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督促专业监理工程师制定见证取样实施细则,并检查监理人员见证取样工作实施情况,包括现场检查和资料检查。此外,还应听取监理人员汇报,发现问题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采取相应措施。见证取样监理人员应根据见证取样实施细则要求、按程序实施见证取样工作,包括:在现场进行见证,监督施工单位取样人员按随机取样方法和试件制作方法进行取样;对试样进行监护、加锁;在检验委托单签字,并出示“见证员证书”;协助建立包括见证取样送检计划、台账等在内的见证取样档案等。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管理人员应全面、妥善、真实记录试块、试件及工程材料的见证取样台。九、工程监理合同履行管理(一)委托人主要义务(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4日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书面通知监理人,由委托人代表在其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内,代表委托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和处理合同履行中的具体事宜。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的,应提前14日将更换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书面通知监理人(2)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将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委托人提供的文件(包括规范标准、承包合同、勘察文件、设计文件等)交给监理人。(3)委托人应在收到预付款支付申请后28日内,将预付款支付给监理人。(4)符合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开始监理条件的,委托人应提前7日向监理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监理服务期限自开始监理通知中载明的开始监理日期起计算。(5)委托人应按合同约定向监理人发出指示,委托人的指示应盖有委托人单位章,并由委托人代表签字确认。在紧急情况下,委托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委托人代表应在临时书面指示发出后24小时内发出书面确认函,逾期未发出书面确认函的.该临时书面指示应被视为委托人的正式指示。(6)委托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答复;逾期没有作出答复的,视为已获得委托人批准。(7)委托人应当及时接收监理人提交的监理文件。如无正当理由拒收的,视为委托人已接收监理文件。委托人接收监理文件时,应向监理人出具文件签收凭证,凭证内容包括文件名称、文件内容、文件形式、份数、提交和接收日期、提交人与接收人的亲笔签名等。(8)委托人应在收到中期支付或费用结算申请后的28日内,将应付款项支付给监理人。委托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审批或不予答复的,视为委托人同意中期支付或费用结算申请。委托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9)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外出考察、试验检测、专项咨询或专家评审时,相应费用不含在合同价格之中,由委托人另行支付。(10)通过监理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而降低工程投资、缩短施工期限或者提高工程经济效益的,委托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给予奖励。(二)监理人主要义务1、监理工作内容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包括以下内容。(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日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题会议。(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施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工程签发开工令。(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标准。(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2、工程监理职责(1)监理人应按合同协议书的约定指派总监理工程师,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监理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并应在更换14日前将拟更换的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和详细资料提交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2日内不能履行职责的,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2)监理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监理人单位章或由监理人授权的项目机构章,并由监理人的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接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职责,但事先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书面通知委托人和承包人。(3)监理人应在接到开始监理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委托人提交监理项目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项目机构设置、主要监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名单及资格条件。主要监理人员应相对稳定;更换主要监理人员的,应取得委托人的同意,并向委托人提交继任人员的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主要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其他人员包括各专业的监理员、资料员等。(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根据工程情况对监理责任进行保险,并在合同履行期间保持足额、有效。(5)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书,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和法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进行监理,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6)监理人应当根据法律、规范标准、合同约定和委托人要求实施和完成监理,并编制和移交监理文件。监理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阶段相应监理工作的规定要求,满足委托人下一步工作需要,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7)合同履行中,监理人可对委托人要求提出合理化建议,合理化建议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委托人。(8)监理人应对施工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的质量缺陷修复进行监理。(三)违约责任1、委托人违约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委托人违约(1)委托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监理报酬。(2)由于委托人的原因造成监理停止。(3)委托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4)委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委托人发生违约情况时,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监理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监理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委托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委托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监理人损失等。2、监理人违约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监理人违约(1)监理文件不符合规范标准及合同约定。2)监理人转让监理工作。(2)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实施监理并造成工程损失。(3)监理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4)监理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发生监理人违约情况时,委托人可向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监理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监理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委托人损失等。十、工程监理合同订立建设单位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工程监理单位后,需要通过谈判明确监理合同的相关内容,就合同各项条款与工程监理单位进行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工程监理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双方的义务和违约责任,且通常会参照国家推荐使用的示范文本。除《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外,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联合发布的《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年版)中也明确了监理合同条款及格式。监理合同条款由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两部分组成,同时以合同附件格式规定了合同协议书、履约保证金格式。(一)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包括12个方面:一般约定、委托人义务、委托人管理、监理人义务、监理要求、开始监理和完成监理、监理责任与保险、合同变更、合同价格与支付、不可抗力、违约、争议解决。(二)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根据不同工程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谈判、协商对相应通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三)合同文件解释顺序合同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①中标通知书。②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③专用合同条款。④通用合同条款。⑤委托人要求;监理报酬清单。⑦监理大纲。⑧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十一、网络计划调整方法当实际进度偏差影响到后续工作、总工期而需要调整进度计划时,要对工作计划进行调整,调整方法主要有改变某些工作间的逻辑关系、缩短某些工作的持续时间。(一)改变某些工作间的逻辑关系当工程网络计划实施中产生的进度偏差影响到总工期,且有关工作的逻辑关系允许改变时,可以改变关键线路和超过计划工期的非关键线路上的有关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以此达到缩短工期的目的。如将顺序进行的工作改为平行作业、搭接作业或分段组织流水作业等,都可以有效地缩短工期。(二)缩短某些工作的持续时间这种方法不改变工程网络计划中各项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而是通过采取增加资源投入、提高劳动效率等措施来缩短某些工作的持续时间,使工程进度加快,以保证按计划工期完成工程项目。这些持续时间被压缩的工作是位于关键线路和超过计划工期的非关键线路上的工作。同时,这些工作又是其持续时间可被压缩的工作。这样的调整通常可在网络计划图上直接进行。为缩短某些工作的持续时间而增加的投入,可以从工程项目外部新调入资源,如增加施工机械、施工队伍等;也可利用非关键工作的机动时间,将非关键线路上的资源调整到所需压缩持续时间的工作上;还可以通过加班等增加工作时间的方式来缩短某些工作的持续时间,从而达到缩短工期的目的。十二、网络计划实施中的检查与分析在工程网络计划执行过程中,当需要将收集到的实际进展数据与计划进度数据进行比较分析时,可使用前锋线比较法和列表比较法这两种常用的比较方法。(一)前锋线比较法前锋线比较法是指在时标网络计划中通过绘制某检查时刻工程实际进度前锋线,进行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比较的方法。所谓前锋线,是指在原时标网络计划中,从检查时刻的时标点出发,用点画线依次将各项工作实际进展位置点连接而成的折线。前锋线比较法就是通过实际进度前锋线与原进度计划中各项工作箭线交点的位置来判断工作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偏差,进而判定该偏差对后续工作及总工期影响程度的一种方法。采用前锋线比较法进行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比较的步骤如下1、绘制时标网络计划图工程实际进度前锋线是在时标网络计划图中标示出来的,为清晰起见,可在时标网络计划图的上方和下方各设一时间坐标。2、绘制实际进度前锋线实际进度前锋线一般从时标网络计划图上方时间坐标的检查日期开始,依次连接相邻工作的实际进展位置点,最后与时标网络计划图下方时间坐标的检查日期相连接。工作实际进展位置点的标定方法有以下两种。(1)按工作已完任务量的比例进行标定。假设工程网络计划中各项工作进展均为匀速进展,根据实际进度检查时刻该工作已完任务量占其计划完成总任务量的比例,在工作箭线上从左至右按相同比例标定其实际进展位置点。(2)按尚需作业时间进行标定。当某些工作的持续时间难以按实物工程量来计算而只能凭经验估算时,可以先估算出检查时刻到该工作全部完成尚需作业的时间,然后在该工作箭线上从右向左逆向标定其实际进展位置点。3、进行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较前锋线可以直观反映出检查日期有关工作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之间的关系。对某项工作来说,其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之间的关系存在以下三种情况。(1)工作实际进展位置点落在检查日期的左侧,表明该工作实际进度拖后,拖后的时间为二者之差。(2)工作实际进展位置点与检查日期重合,表明该工作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一致。(3)工作实际进展位置点落在检查日期的右侧,表明该工作实际进度超前,超前的时间为二者之差。4、预测工作进度偏差对后续工作及总工期的影响通过比较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确定工作进度偏差后,可根据工作的自由时差和总时差预测该进度偏差对后续工作及总工期的影响。由此可见,前锋线比较法既适用于工作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之间的局部比较,又可用来分析和预测工程项目整体进度状况。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比较是针对匀速进展的工作。对于非匀速进展的工作,比较方法较复杂,此处不再赘述。(二)列表比较法当工程进度计划用非时标网络图表示时,可以采用列表比较法进行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较。这种方法是通过记录检查日期应进行的工作名称及已作业时间,然后列表计算有关时间参数,并根据工作总时差进行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比较的方法。采用列表比较法进行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比较的步骤如下。(1)对于实际进度检查日期应进行的工作,根据已作业时间,确定其尚需作业的时间。2)根据原进度计划计算检查日期应进行的工作从检查日期到原计划最迟完成时尚余时间。(2)计算工作尚有总时差,其值等于工作从检查日期到原计划最迟完成时尚余时间与该工作尚需作业时间之差。(3)比较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存在以下四种情况。1)工作尚有总时差与原有总时差相等时,说明该工作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一致。2)工作尚有总时差大于原有总时差时,说明该工作实际进度超前,超前的时间为二者之差。3)工作尚有总时差小于原有总时差,且仍为非负值时,说明该工作实际进度拖后,拖后的时间为二者之差,但不影响总工期。4)工作尚有总时差小于原有总时差,且为负值时,说明该工作实际进度拖后,拖后的时间为二者之差,此时工作实际进度偏差将影响总工期。十三、工程网络计划的技术特点和分类(一)工程网络计划的技术特点工程网络计划技术是指用网络图表示工程计划任务中各项工作的进度安排,并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实施动态控制,以保证实现预定工程任务的管理技术。它与传统的甘特横道计划相比,具有以下优点。(1)根据管理需要,工程网络计划可清楚地表达工程任务分解后各项工作之间的先后顺序(逻辑关系)从而为计划执行过程中的动态控制奠定了良好基础。(2)通过计算网络计划中各种时间参数,确定影响工程总工期的关键工作,识别出具有机动时间的非关键工作,以便明确工程进度控制的重点对象。(3)根据网络计划时间参数计算结果,工程网络计划可根据资源约束条件和各项工作目标,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优化资源配置,从而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当目标无法实现时,提出科学合理的目标调整方案。(4)将工程网络计划与计算机技术相结合,开发有关项目管理软件,能够提高工程进度计划编制效率,提升工程进度计划可视化程度,进行时间参数自动计算和资源优化配置,也有利于工程进度计划实施中的动态比较分析与监控。与甘特横道计划相比,尽管工程网络计划不够简单明了和形象直观,但借助计算机技术和有关项目管理软件可以最大限度地弥补工程网络计划的不足。如可以将网络计划表现形式自动转化为横道计划,还可以通过绘制带有时间坐标的网络计划(时标网络计划)直观表达工程进度计划安排。(二)工程网络计划的分类工程网络计划是建立在网络图基础上的工程进度计划。所谓网络图,是指由箭线和节点组成,用来表示工作流程的有向、有序网状图形。工程网络计划种类繁多,可从不同角度进行分类。(1)按网络计划中工作性质进行划分,工程网络计划可分为肯定型网络计划和非肯定型网络计划。(2)按网络计划表达形式进行划分,工程网络计划可分为双代号网络计划和单代号网络(3)按网络计划目标进行划分,工程网络计划可分为单目标网络计划和多目标网络计划。(4)按网络计划有无时间坐标进行划分,工程网络计划可分为双代号时标网络计划和双代号非时标网络计划。5)按网络计划层级进行划分,工程网络计划可分为单级网络计划和多级网络计划。6)按网络计划中工作搭接关系进行划分,工程网络计划可分为普通网络计划、搭接网络计划和流水网络计划。十四、工程网络计划中的逻辑关系工程网络计划中工作之间的先后顺序关系被称为逻辑关系。逻辑关系是由各项工作之间的工艺关系和组织关系决定的。(一)工艺关系与组织关系(1)工艺关系。工艺关系是指生产性工作之间由工艺过程决定的、非生产性工作之间由工作程序决定的先后顺序关系。在所示某混凝土工程双代号网络计划中。(2)组织关系。组织关系是指工作之间由于组织安排需要或资源(劳动力、原材料、施工机具等)调配需要而确定的先后顺序关系。第三章公司基本情况一、公司简介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并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的职权、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等进行了规范。公司始终坚持“人本、诚信、创新、共赢”的经营理念,以“市场为导向、顾客为中心”的企业服务宗旨,竭诚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一流服务,欢迎各界人士光临指导和洽谈业务。二、核心人员介绍1、龙xx,中国国籍,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9月至今任xxx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9月至今任xxx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吴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2002年6月至2011年4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03年11月至2011年3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3、陶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8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1994年6月至2002年6月任xxx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年6月至2011年4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6年11月至今任xxx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19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4、黎xx,中国国籍,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2003年5月至2011年9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3年11月至2011年3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4年4月至2011年9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3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5、徐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2年4月至今任xxx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第四章项目投资计划一、投资估算的编制说明(一)投资估算的依据本期项目其投资估算范围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估算的主要依据包括:1、《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2、《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3、《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审规程》4、《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深度规定》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6、《企业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7、《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二)项目费用与效益范围界定本期项目费用界定为工程费用和项目运营期所发生的各项费用;项目效益界定为运营期所产生的各项收益,并严格遵循财务评价过程中费用与效益计算范围相一致性的原则。二、建设投资估算本期项目建设投资10060.71万元,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三个部分。(一)工程费用工程费用包括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建设管理费、勘察设计费、生产准备费、其他前期工作费用,合计8924.36万元。1、建筑工程费估算根据估算,本期项目建筑工程费为5275.56万元。2、设备购置费估算设备购置费的估算是根据国内外制造厂家(商)报价和类似工程设备价格,同时参照《机电产品报价手册》和《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规定的相应要求进行,并考虑必要的运杂费进行估算。本期项目设备购置费为3443.10万元。3、安装工程费估算本期项目安装工程费为205.70万元。(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本期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871.65万元。(三)预备费本期项目预备费为264.70万元。表格题目建设投资估算表单位:万元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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