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C光伏电池片公司技术创新组织与管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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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为本成果导向开放创新引领未来20XX PERC光伏电池片公司技术创新组织与管理某某公司LOGO前言这份《PERC光伏电池片公司技术创新组织与管理》由某专业咨询机构编辑撰写,全文约34819个字,约35页左右,具有目标聚焦、假设明确、重点突出、步骤清晰、术语统一、数据清晰、目标达成度高、架构可扩展、长期价值兼顾等特点,全文从项目背景分析、产业环境分析、BLDC电机驱动控制芯片行业概况、必要性分析、技术创新组织与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技术贸易、技术创新的含义、技术创新的过程与模式、企业技术创新的外部组织模式、企业研究与发展管理、项目简介、项目单位、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项目建设进度、项目提出的理由、建设投资估算、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SWOT分析、优势分析(S)、劣势分析(W)、机会分析(O)、威胁分析(T)、人力资源分析、人力资源配置、员工技能培训、法人治理、股东权利及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等几个方面展开论述,具有较高参考价值,建议详细研读以辅助落地执行。目录第一章项目背景分析4一、产业环境分析4二、BLDC电机驱动控制芯片行业概况4三、必要性分析5第二章技术创新组织与管理7一、知识产权管理7二、技术贸易13三、技术创新的含义26四、技术创新的过程与模式31五、企业技术创新的外部组织模式40六、企业研究与发展管理47第三章项目简介53一、项目单位53二、项目建设地点53三、建设规模53四、项目建设进度53五、项目提出的理由53六、建设投资估算55七、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56第四章SWOT分析58一、优势分析(S)58二、劣势分析(W)60三、机会分析(O)60四、威胁分析(T)62第五章人力资源分析70一、人力资源配置70二、员工技能培训70第六章法人治理72一、股东权利及义务72二、董事79三、高级管理人员84四、监事86第一章项目背景分析一、产业环境分析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以及省统计局对我市地区生产总值的初步修订结果,预计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突破9200亿元,同口径增长8.6%;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095亿元,下降2%(剔除减税降费因素,同口径增长9.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8亿元,下降1.8%(剔除减税降费因素,同口径增长8.1%);出口总额1803亿元,增长10.2%;实际利用外资60亿元,增长8.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116亿元,增长9.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791元,增长7.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069元,增长8.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2.5%;城镇登记失业率2.7%。完成省下达的减排降碳任务。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5%,进出口总额增长3%,实际利用外资增长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完成节能减排降碳任务。二、BLDC电机驱动控制芯片行业概况1、BLDC电机驱动控制芯片市场需求持续增长BLDC电机凭借高可靠性、低振动、高效率、低噪音、节能降耗的性能优势及电机节能降耗国家性强制标准的推行、BLDC电机控制技术日益成熟、半导体组件生产制造成本逐渐降低的发展背景,BLDC电机在智能小家电、电动工具、白色家电等下游终端领域的渗透率不断提升,以智能小家电领域为例,BLDC电机替代效应起步较晚,渗透率仍较低,与行业渗透率天花板之间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因此,BLDC电机需求将在较长时间内持续稳定增长,为BLDC电机驱动控制芯片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2、BLDC电机驱动控制芯片市场竞争格局BLDC电机下游应用呈现多点开花且渗透率逐渐提高特点,从而为BLDC驱动控制芯片市场提供充分需求空间,市场竞争环境相对宽松。BLDC驱动控制芯片市场竞争呈现三大特点:其一、通用MCU芯片架构和专用芯片架构和谐共存。三、必要性分析(一)现有产能已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作为行业的领先企业,公司已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和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产品销售形势良好,产销率超过100%。预计未来几年公司的销售规模仍将保持快速增长。随着业务发展,公司现有厂房、设备资源已不能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通过优化生产流程、强化管理等手段,不断挖掘产能潜力,但仍难以从根本上缓解产能不足问题。通过本次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有效克服产能不足对公司发展的制约,为公司把握市场机遇奠定基础。(二)公司产品结构升级的需要随着制造业智能化、自动化产业升级,公司产品的性能也需要不断优化升级。公司只有以技术创新和市场开发为驱动,不断研发新产品,提升产品精密化程度,将产品质量水平提升到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准,提高生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契合关键零部件国产化的需求,才能在与国外企业的竞争中获得优势,保持公司在领域的国内领先地位。第二章技术创新组织与管理一、知识产权管理(一)知识产权的主要形式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可分为工业产权和著作权(版权)两类。《知识产权协定》对其适用的知识产权类型进行了列举,即穷尽式地列举了其所适用的各类知识产权,对于此外的知识产权不予适用。这些知识产权包括版权和相关权利、商标、地理标识、工业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拓扑图)和未披露信息,并对协议许可中的反竞争行为的控制做出了规定。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把知识产权界定为:①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②关于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广播节目的权利;③关于人类一切活动领域的发明的权利;④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③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⑥关于商标、服务标记以及商业名称和标志的权利;⑦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⑧在工业、科学、文学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创造活动而产生的一切其他权利我国承认并以法律形式加以保护的主要知识产权为:①著作权;②专利权;③商标权;④商业秘密;1、专利权专利权是指国家专利机关依据专利法授予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专有权。世界各国专利的保护期,一是随其保护对象的不同而异,一般而言,发明专利的保护期较长,15-20年不等,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期较短,通常低于10年;二是专利保护期限的长短与经济和科技发展状况相联系,工业发达国家的专利保护期限一般较长,而发展中国家的专利保护期限一般较短。《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此外,专利权体系各国标准也不尽相同。美国、加拿大、菲律宾等国专利权体系采用的标准是只要研究者证明是他们首先发明的就可以申请专利保护(即发明在先原则);而欧洲采用的标准是谁先申请就给予其专利权保护(即申请在先原则)。我国采用的体系与欧洲相同,即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2、商标权注册商标是一种识别公司产品的独特名称、标志或符号。商标权是一种集合的概念,包括商标所有权和与之相联系的商标专用权、商标禁止权、商标使用许可权、商标续展权以及质押权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3、商业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二)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制度的关系(1)技术创新对知识产权的作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随着技术创新的产生而产生,又随着技术创新的发展而不断地发展和完善。首先,技术创新促成了知识产权制度的产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技术因素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技术本身成为一种比任何自然资源都更为稀缺和重要的资源,并且这种资源如同资本、劳动力一样都在市场上流通。但技术创新成果由于其无形性和低成本的传播费用导致极易被扩散和被他人无偿使用,使技术创新主体蒙受巨大损失,因而也无法收回其预期的投资利润,从而严重挫伤其进行技术再创新的积极性。因此,在客观上要求人们寻求一种知识产权制度安排,依法保护技术创新主体的创造性智力成果。其次,技术创新也推动了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知识产权制度从创立至今,并非是一成不变的。推动知识产权制度发展的因素有很多,但主要因素是技术创新。(2)知识产权对技术创新的作用。知识产权制度的本质是把智力成果当作财产来保护以国家法律形式赋予知识产品所有者或创造者在一定期限内对知识产品享有排他的专有独占权,独享此成果的经济效益。当这种利益受到侵害时,权利主体可使用法律赋予的手段进行维护与救济。因而,知识产权制度为技术创新提供了一种内在的动力机制和一个外部的公平竞争法律环境,对促进技术创新具有重要作用。(三)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策略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主要由《民法典》《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构成,由于各专门法基本功能不同,保护的知识产权客体也不同,对高新技术保护的效果和方式具有明显的差异,因而,企业必须确定采用何种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1)考虑取得技术权利的排他性程度。知识产权的排他性又称垄断性、独占牲,是法律赋予知识产权权利人专有的权利。专利权具有很强的排他性,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和授权,他人不得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或进口该专利产品或使用该专利方法获得产品。《商标法》在保护商品名称方面具有很强的排他性,但很难保护技术本身;《著作权法》只保护作者思想的表达方式,而不延及思想、产品、方法、公式、工艺等。对于采用商业秘密来保护技术秘密,他人完全可以以合法方式通过研究开发或者采用反向工程获得该项技术;采用技术措施也可以保护知识产权,如加密、软件锁、防火墙等,但随着解密技术的发展,其排他性也会逐渐减弱。因此,以取得技术排他权为目标,企业选择的顺序是专利法、技术秘密保护、著作权法、商标法。(2)考虑知识产权费用的因素。知识产权费用是指取得、维持、保护知识产权的费用,即采取保护措施的费用以及相关的申请费、维持费、审查费、诉讼费等。在实施的过程中,专利的保护费用最高,其次是商标、技术措施、商业秘密。著作权因实行自动获得权利的制度,除了计算机软件外,一般不必支付任何费用。因此,若考虑知识产权费用因素,选择的顺序是著作权法、技术秘密保护、商标法、专利法。(3)考虑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均为10年。超过各自规定的年限,就不再称为专利了,也不再受到《专利法》的保护,从而成为公用物品。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但期满前可以续展10年,并且也可以一直续展下去。如果期满前不办理续展手续,注册商标权也就自动失效了。这是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不同的。著作权的保护期限较复杂,其修改权、署名权以及保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均不受时间限制,但作品的使用权、发表权、获得f酬的权利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企业采用何种方式保护其知识产权视当时内部情况和外部环境而定。(4)考虑知识产权的风险因素。知识产权的风险是指技术成果被竞争对手取得并在市场上竞争的可能性。专利保护的风险最低,技术秘密保护的风险也较低,但著作权保护的风险却较大,商标保护的风险最大。物理技术保护的风险取决于保密技术本身的可解密性,风险也是很大的。因此,若以减少风险为目标,选择的顺序是专利法、技术秘密保护、著作权法。二、技术贸易(一)技术贸易的含义与特点技术贸易是指技术供求双方按照一定的商业条件买卖技术的商业行为。一切有益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技术、技术信息,均可以进行交易。技术贸易不受地区、行业、隶属关系以及经济性质和专业范围的限制。(二)技术合同的类型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目前我国技术合同主要有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1、技术开发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品种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就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转化订立的合同,参照技术开发合同的有关规定。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1)委托开发合同。委托开发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提供技术资料,提出研究开发要求,完成协作事项,接受研究开发成果。委托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应当按照约定制订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交付研究开发成果,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帮助委托人掌握研究开发成果。委托开发合同的当事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合作开发合同。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进行投资,包括以技术进行投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协作配合研究开发工作。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技术开发合同的履行没有意义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该风险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风险由当事人合理分担。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依法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收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在没有相同技术方案被授予专利权前,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是,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人不得在向委托人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2、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让与他人所订立的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等合同技术许可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许可他(实施、使用所订立的合同。技术许可合同包括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使用许可等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可以约定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范围,但是不得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仅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限内有效。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人不得就该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许可被许可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不得许可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并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和技术秘密使用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保证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承担保密义务。保密义务不限制许可人申请专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和技术秘密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使用技术,支付转让费、使用费,承担保密义务。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和技术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应当保证自己是所提供的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完整、无误、有效,能够达到约定的目标。技术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和技术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范围和期限,对让与人、许可人提供的技术中尚未公开的秘密部分,承担保密义务。许可人未按照约定许可技术的,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违反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被许可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的,应当补交使用费并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应当停止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交还技术资料,承担违约责任;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未经许可人同意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或者使用该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受让人或者被许可人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让与人或者许可人承担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则,在合同中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其他各方无权分享。3、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1)技术咨询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阐明咨询的问题,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接受受托人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技术咨询合同的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完成咨询报告或者解答问题,提出的咨询报告应当达到约定的要求。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未按照丝定提供必要的资料,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技术咨询合同的受托人未按期提出咨询报告或者提出的咨询报告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减收或者免收报酬等违约责任。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按照受托人符合约定要求的咨询报告和意见作出决策所造成的损失,由委托人承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技术服务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工作条件,完成配合事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完成服务项目,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并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未按照约定完成服务工作的,应当承担免收报酬等违约责任。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受托人。委托人利用受托人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人。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对受托人正常开展工作所需费用的负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受托人负担。法律、行政法规对技术中介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三)技术价值的评估方法1、成本模型成本模型引入了不同于一般商品生产成本计量的“复杂系数”。它表明,技术生产的创造性劳动的等量时间和物质消耗得到的补偿应大于一般商品生产的消耗。在模型中还考虑了风险因素。这一模型在理论上表示了技术商品的价格应按照完全补偿技术生产消耗的原则来确定的原理。2、市场模拟模型市场模拟模型主要是模拟市场条件,假定在技术市场上交易时,估算可能的成交价格。其计算方法是,参照市场上已交易过的类似技术的价格,进行适当的修正。技术经济性能修正系数可通过比较被评估技术和交易实例技术的性能指标确定,比较时主要考虑技术的经济特性;时间修正系数是实例技术贸易时间至评估日期间内技术价格水平变动修正系数;技术寿命修正系数为被评估技术的寿命与实例技术从评估至停止使用的时间长度之比。(四)国际技术贸易的内容国际技术贸易是以无形的技术知识作为主要交易标的,这些技术知识构成了国际技术贸易的内容,它主要包括专利、商标、工业产权和专有技术。商标虽不属于技术,但它与技术密切相关,所以常将它作为国际技术贸易的基本内容之一。(1)专利。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规定,专利是“由政府机构或代表几个国家的地区机构根据申请而发给的一种文件,文件中说明一项发明并给予它一种法律上的地位,即此项得到专利的发明,通常只能在专利持有人的授权下,才能予以利用(制造、使用、出售、进口)。在这里,“专利”被理解为三层意思:指专利证书这种专利文件;指专利机关给发明本身授予的特定法律地位,技术发明获得了这种法律地位就成了专利发明或专利技术;指专利权,即获得法律地位的发明的发明人所获得的使用专利发明的独占权利,它包括专有权(所有权)、实施权(包括制造权和使用权)、许可使用权、销售进口权和放弃权。在我国,专利权是以申请在先原则授予的。专利权受到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的保护(2)商标。商标是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了使自己的商品同他人的商品相区别而在其商品上所加的一种具有显著性特征的标记。常见的商标有文字商标和图形商标。国外有立体商标,如“可口可乐”饮料瓶子的特殊形状,还有音响商标、气味商标等形式。商标大体上可分为三类:制造商标、商业商标和服务商标。(3)工业产权。工业产权是指法律赋予产业活动中的知识产品所有人对其创造性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一种专有权。专利权和商标权均属工业产权。工业产权和版权合称为知识产权。它们都受到专门法律的保护,在国内受到各国国内法的保护;由于国际间的货物和技术贸易,使得工业产权的国际保护成为必要,为此产生了保护工业产权的国际公约。(4)专有技术。专有技术的英文名称叫“know-how”,意为“知道如何制造”。它有许多中文名称:技术诀窍、技术秘密、专门知识等。还有直译成“诺浩”的,但最常用的名称是“专有技术”。专有技术是指在实践中已使用过了的没有专门的法律保护的具有秘密性质的技术知识、经验和技巧。专有技术可以是产品的构思,也可以是方法的构思,但它在不少方面与专利技术不同。专有技术也是一种无形的知识财产,除需用保密手段得到保护以外,还需要法律的保护。在实际中,专有技术是援引合同法、侵权行为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刑法取得保护的但专有技术受法律保护的力度远比专利技术受到《专利法》保护的力度小。(五)国际技术贸易的基本方式国际技术贸易有单纯的技术贸易与混合的技术贸易两种方式或途径。单纯的技术贸易有许可贸易、专有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咨询等;混合的技术贸易主要有合作生产、合资经营、补偿贸易、含有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转让的设备买卖、租赁贸易、特许专营等。(1)许可贸易。许可贸易有时称为许可证贸易。它是指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的所有人作为许可方,通过与被许可方(引进方)签订许可合同,将其所拥有的技术授予被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使用该项技术制造或销售合同产品,并由被许可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技术使用费的技术贸易行为。许可贸易按其标的内容可分为专利许可、商标许可和专有技术许可等形式。在国际技术贸易实践中,一项许可贸易可能包括上述一项内容,成为单纯的专利许可;也可能包括上述两项或两项以上内容,成为一揽子许可。许可贸易实际上是一种许可方用授权的形式向被许可方转让技术使用权。根据其授权程度大小,许可贸易可分为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可转让许可、互换许可五种形式。(2)特许专营。特许专营是指由一家已经取得成功经验的企业,将其商标、商号名称、服务标志、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经营管理的方式或经验等全盘地转让给另一家企业使用;由被特许方向特许方支付一定金额的特许费的技术贸易行为。特许专营的被特许方与特许方经营的行业、生产和出售的产品、提供的服务、使用的商号名称和商标(或服务标志)都完全相同,甚至商店门面的装潢、用具,员工的工作服,产品的制作方法,提供服务的方式也都完全一样。特许专营类似许可,但它的特许方和一般的许可方相比更多地涉及对方的业务活动,从而使其更符合特许方的要求。因为是全盘转让,特别是商号、商标(服务标志)的转让关系到其自身的声誉。特许专营的被特许方与特许方之间仅是一种买卖关系。各个特许专营企业并不是由一个企业主营的,被特许方的企业不是特许方企业的分支机构或子公司,也不是各个独立企业的自由联合。它们都是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特许方并不保证被特许方的企业一定能盈利,对其盈亏也不负责任。特许专营合同是一种长期合同,它可以适用于商业和服务业,也可以适用于工业。特许专营是发达国家的企业进入发展中国家的一种非常有用的形式。由于风险小,发展中国家的企业也乐于接受。(3)技术服务和咨询。技术服务和咨询是指独立的专家或专家小组或咨询机构作为服务方,应委托方的要求,就某一个具体的技术课题向委托方提供高知识性服务,并由委托方支付一定数额技术服务费的活动。技术服务和咨询的范围和内容相当广泛,包括产品无发、成果推广、技术改造、工程建设、科技管理等方面,大到大型工程项目的工程设计、可行性研究,小到对某个设备的改进和产品质量的控制等。企业利用外部智囊机构,帮助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重要技术问题,可弥补自身技术力量的不足,减少失误,加速发展。(4)合作生产。对于合作生产,有多种不同的理解。从国际技术贸易的角度来看,合作生产是指分属不同国家的企业根据它们签订的合同,由一方提供有关生产技术或各方提供不同的有关生产技术,共同生产某种合同产品,并在生产过程中实现国际技术转让的一种经济合作方式。合作生产作为一种国际技术贸易方式,并不是一种独立的、基本的技术贸易方式,实际上它只不过是建立在各方合作生产目的之上的许可贸易和技术服务咨询而已。这种技术贸易的目的与单纯的技术贸易不同,它是为各方的合作生产服务的。(5)含有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转让的设备买卖。在国际贸易实际业务中,在购买设备特别是关键设备时,有时也会含有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的转让内容。这种设备买卖也属于技术贸易的一种方式。但是,不含有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转让的设备买卖,属于普通商品贸易,不是技术贸易。含有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转让的设备买卖,其交易标的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硬件技术,即设备本身;二是软件技术,即设备中所含有的或与设备有关的技术知识。这些技术知识又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属于一般的技术知识,另一部分是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这种设备的成交价格中不仅包括设备的生产成本和预期利润,而且也包括有关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价值。在这种设备的买卖合同中含有专利和专有技术转让条款以及技术服务和咨询条款。这种方式的技术转让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技术贸易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也常用于工程承包中。三、技术创新的含义(一)创新的含义1912年,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在他的德文著作《经济发展理论》中,首次提出了“创新”(innovation)的概念。熊彼特认为,“创新”是把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之中,“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其目的是获取潜在的利润。生产函数是在一定时间内,在技术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生产要素的投入同产出或劳动的最大产出之间的数量关系,它表示产出是投入的函数。每一生产函数都假定一个已知的技术水平,如果技术水平不同,生产函数也不同,报酬或利润水平也不同。这种“创新”或生产要素的新组合包括以下五种情况。(1)引进新的产品,即产品创新。(2)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法,即工艺创新或生产技术创新。(3)开辟一个新的市场,即市场创新。(4)获得一种原料或半成品新的供给来源,即开发新的资源,不管这种资源是已经存在的,还是首次创造出来的。(5)实行一种新的企业组织形式,即组织管理创新,如形成新的产业组织形态,建立或打破某种垄断。由此可见,创新的概念包含的范围很广,既涉及技术性变化的创新,又涉及非技术性变化的创新。后来人们根据这一论述把创新归纳为产品创新、工艺创新、市场创新、资源配置创新和组织创新。从彼特提出创新的本义来看,创新指的是一种经济活动,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都是从创新概念演化而来的,它们都是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技术创新的含义技术创新理论是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逐步从彼特创新理论中分化出来的。关于技术创新,学术界并没有统一的定义,但技术创新的内涵应当包含创新过程、创新内容和创新结果三个方面。目前,我国学术界公认的定义是:技术创新是指企业家抓住市场潜在盈利机会,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重组生产条件和要素,不断研制推出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以获得市场认同的一个综合性过程。技术创新的主要特点包括以下五点。(1)技术创新是一种经济行为。研究开发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验开发三种活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验开发都是技术行为,它们的主体是科学家、发明家、工程师,其产出是研发成果。而技术创新是一种经济行为,其核心是企业家,技术创新的产出成果是新产品和新工艺等,其目的是获取潜在的利润,而市场利益是检验创新成功与否的标准。创新者不是发明家,而是能够发现潜在利益、敢于冒风险并具备组织能力的企业家。创新联结了技术与经济,是将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过程,是一个综合化的系统工程。但是,研发活动是技术创新的源泉,技术创新多数是从研究开发开始的,没有研究开发活动就谈不上技术创新,投入力度在技术创新中起着关键作用。(2)技术创新是一项高风险活动。技术创新过程中各种未知因素往往难以预测,其努力的结果普遍呈随机分布,再加上未来市场的不确定性,给创新带来了极大的风险。技术创新活动最终有三种可能的结果:一是创新成功,实现了预期目标;二是创新失败,未能实现预期目标,甚至可能无法收回前期投入的资金;三是技术创新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仅使投入与收益基本持平。所以在风险类型上,技术创新风险属于投机风险。同时,技术创新的风险随创新过程的推进而具有积累性。国外的研究表明,应用研究阶段的成功率一般低于25%,开发研究阶段的成功率一般为25%-50%,产业化或商品化阶段的成功率一般为50%~70%,但技术创新活动是一种有目的、有组织的技术经济活动。通过对技术创新系统的组织管理,尤其是树立风险意识、完善风险管理,则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防范和控制风险损失的发生和发展,使受控的技术创新活动向预期目标发展。(3)技术创新时间的差异性。不同层次的技术创新所需的时间因其性质不同而异。据统计,大部分技术创新需要2-10年的时间。工厂企业开发部门从事发展性开发属于短期创新,一般需要2-3年。应用性技术开发属于中期创新,需要5年左右,如应用电子技术开发出电子手表以替换齿轮机械表就属此类&另外,基础性开发由于是技术原理的发现和新技术的发明需要的时间可能更长,为8-10年。(4)外部性。外部性是指一件事对他人产生有利(正外部性)或不利(负外部性)的影响,但不需要他人对此支付报酬或进行补偿。对于技术创新活动来说,外部性是指由于技术的非自愿扩散,促进了周围技术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如对创新成果的无偿模仿等。由于科技创新成果的使用具有非排他性,创新投入主体很难对成果实现独占,所以具有准公共物品的性质,具有较强的正外部性。而其他受益企业却都不愿意为此支付更多的费用,因此,对以技术创新为主要内容,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特征的高技术创新,更需要政府给予恰当的资助和支持以避免企业投入的不足。(5)一体化与国际化。技术创新的一体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企业外部,即产学研形成一体化,实现优势互补,保证技术开发的顺利进行;二是在企业内部,即技术开发部门与生产现场及质量管理和销售部门形成一体化。技术创新的国际化也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国际性、地区性机构正在发挥作用,即国家间的技术创新合作趋势正在逐渐加强;二是技术开发机构多国籍化,即跨国公司技术开发或技术创新正在崛起。20世纪60年代以前,跨国公司一般通过投资来推进国际产业的重新组合,现在则是通过技术开发来进行多国间的产业合作。四、技术创新的过程与模式技术创新是企业持续创新的根本竞争力,是企业把科技进步和市场需求结合起来以提高企业效益的过程。这一过程不仅是知识的产生、创造和应用的进化过程,更是一种创造性的破坏过程,促使资源从低效率、低附加值利用的方面向高效率、高附加值利用的方面转变。同时,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创新难度大,任何企业都不可能一次创新就成功,也不可能在创新成功后一次性地确保其竞争优势。因而,技术创新也是一个不断循环的、复杂的过程。20世纪60年代以来,国际上出现了六代具有代表性的创新过程模式。这种模式的基本观点是研究开发是创新构思的主要来源,因而,这种观点被称作创新的技术推动或发现推动模式。科技推动的创新是一种简单的线性关系,从基础研究开始,到应用研究,再到生产制造,直到商业化的新产品在市场上销售。这种创新过程模式主要在20世纪50年代末期到60年代中期得到发展。在这一阶段中,市场占有率可以说是企业从事科技研发所渴望得到的成果,因此,投入越多的技术研发等于可以获得越高的市场占有率。显然,市场只是被动地接受研究开发成果。对于计算机这类根本性的创新,技术推动模式具有较好的解释力,然而对大多数创新来说并非如此。国际上对开发与创新关系的实证研究表明,研究开发投入越多,所产生的创新并不一定就越多。这对我国是个警示:如果只强调科技投入,而对创新过程的组织方式缺乏考虑,就很有可能造成大量科技成果未被转化,或者会使这些成果大多一开始就先天不足,要么缺少市场导向,要么距工业化要求太远而没有商业价值,结果又会减弱科技投入的动力。(一)需求拉动创新模式在需求拉动创新模式中,指明市场需求信息是技术创新活动的出发点。它对产品和技术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通过技术创新活动,创造出适合这一需求的适销产品或服务。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创新过程着重点在于先进行市场需求分析,再进行研究开发继而生产制造。各企业经过前一段时间的激烈竞争后,对市场需求高度重视,因此,产生了新的创新模式技术研发在企业的创新过程中,不再扮演主动的角色,反而成为市场需求的被动配合角色。这一阶段,企业的策略主要集中于探究市场真正的需求是什么。从理论上来讲,这种方法能让创新适于某一特定的市场需求,但它毕竟只考虑了一种因素将企业所有资源全部投向单纯依靠来自市场需求的项目而未考虑潜在的技术机会,有朱偏颇。(二)交互作用创新模式现代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使得技术的综合程度越来越高,技术创新涉及的因素越来越复杂。我们很难明确断定,哪种是纯粹的技术推动模式的创新,哪种是纯粹的需求拉动模式的创新。通常的情况是,创新是科学、技术与市场之间的耦合过程。美国的研究表明,大多数的创新构思来自市场需求和生产需求,而非来自对技术机会的确认。这一结论认为,如果不能很好地在创新过程早期将营销与创新过程相联结,就难以预料消费者会不会对引人市场的新产品做出正向反应,常常会严重影响新产品引入市场后的命运。因此,技术与市场的因素应放在起考虑。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初期,又有学者提出了技术和市场交互作用创新模式。该模式表明,技术创新是技术和市场交互作用共同引发的,技术推动和需求拉动的相对重要性在产业及产品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可能有着显著的不同。单纯的技术推动和需求拉动仓新过程模式只是技术和市场交互作用创新模式的特例。但是,尽管该模式内各要素之间存在着交互作用,但却忽略了要素随着时间演变具有连续变化的特性。(三)A-U过程创新模式A-U过程创新模式从产业层面进行探讨分析,它是美国哈佛大学的阿伯纳西和麻省理工学院的厄特拜克通过对大量产业成长实例进行研究后提出的。他们发现企业的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在产业成长的不同阶段表现出不同的相互关系。他们把产品创新、工艺创新和产业组织的演化分为不稳定阶段、过渡阶段、稳定阶段三个阶段,并与产品的生命周期联系起来,提出了描述以产品创新为中心的产品创新分布形式,即A-U过程创新模式,A-U过程创新模式的总体特征表现为:在产业成长的前期阶段,产品创新比工艺创新活跃,创新成果更多;而在产业成长的后期阶段,则是工艺创新较产品创新有更丰富的成果。(1)不稳定阶段。此阶段的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都呈上升趋势,但产品创新明显强于工艺创新,这是产业发展的初期阶段。在行业发展的早期,由于技术本身处于发展和变动的状态,技术的潜在市场有待确认,因此,创新的重心是进行新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寻找该技术可以开发的、消费者喜欢的、有价值的产品,于是多种产品设计进入市场且频繁变动。相对于变动频繁的产品设计,制造工艺和产业组织也显示出不稳定的特征,工艺创新从属于产品创新。这是一个在商业与技术上不断“尝试、纠错”的阶段。这一阶段的研究开发具有探索性,研发经费支出较高,不易获得好的经济效益。(2)过渡阶段。此阶段的产品创新逐渐减少,而工艺创新继续呈上升趋势,且超越产品创新,通过“纠错”形成了主导设计。随着企业技术经验的积累和消费者消费倾向的明晰,会出现一个技术资源与市场需求联结起来的主导设计,如汽车产业发展过程中的福特T型车和计算机产业发展过程中的IBMS/360系统。主导设计为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标准”,降低了市场的不确定性。在主导设计确定后,产品基本稳定,产品创新率下降,工艺创新取代产品创新成为关注的焦点。这是一个主导设计被消费市场接受和推崇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企业市场地位出现分化,不能向市场提供符合主导设计产品的企业将被竞争者挤出市场,但能够围绕主导设计推出有价值产品的企业将会赢得明显的竞争优势。(3)稳定阶段。此阶段的产品创新与工艺创新均表现为下降趋势,工艺创新较产品创新仍然有相对优势,产业发展进入成熟期。由于主导设计的出现使产品设计、生产流程与生产工艺日趋标准化,市场需求相对稳定,大规模生产使制造效率大大提高,企业由此享受到规模经济带来的好处,故该阶段创新的重点是以提高质量和降低成本为目标的渐进性的工艺创新。(四)系统集成和网络创新模式系统集成和网络创新模式是第五代创新过程模式,是一体化模式的理想化发展。系统集成和网络创新模式表明,在创新过程中,除了需要内部系统整合外,还需要与企业以外其他公司建立良好的网络关系,通过策略联盟或联合开发形式,达到快速且低成本的创新。也就是说,企业必须考虑实际环境中所有存在的因素和结构,以使公司任何部门都能更有效率地发展。系统集成和网络创新模式最为显著的特征是它代表了创新的电子化和信息化过程,更多地使用专家系统来辅助开发工作,使用仿真技术逐步取代实物原型。系统集成和网络创新模式将供应商和用户之间的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作为新产品合作开发过程的一部分,强调合作企业之间紧密的战略联系,重视电子产品设计与制造的密切联系。系统集成和网络创新模式不仅将创新看成是交叉职能联结过程,还把它看作是多机构网络过程。美国政府1994年组织的最新半导体技术的开发就是以多机构网络联结的方式进行的。系统集成和网络创新模式已经具有国家创新系统的雏形了,其强调企业需要注意内在、外在环境的变化,采取适当的经营策略,但是仍然没有明确指出企业在建立竞争优势的过程中所不可缺少的关键环境-国家。当国家环境有助于某些产业发展时,这些产业将兴盛起来,国家的竞争力也会随之增强。企业的竞争更与国家息息相关,如企业的运作、特定技术人才的供应、本地市场需求、本地投资者的目标等因素都与国家息息相关。(五)国家创新体系国家创新体系是指由公共机构和私有机构组成的网络系统,强调系统中各行为主体的制度安排及相互作用。该网络系统中各个行为主体的活动及其相互作用旨在创造、引入、改进和扩散新的知识和技术,使一国的创新取得更好的绩效。它是政府、企业、大学、研究院所、中介机构之间寻求一系列共同的社会和经济目标而建设性地相互作用,并将创新作为变革和发展关键的动力系统。国家创新体系的主要功能是优化创新资源配置,协调国家的创新活动。国家创新体系最早由英国著名技术创新研究专家弗里曼于1982年提出。他在1987年对日本的研究中对这一理论进行了完整论述。弗里曼发现,日本在技术落后的情况下,以技术创新为主导,辅以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只用了几十年的时间,便使国家的经济出现了强劲的发展势头,成为工业化大国。这说明国家在推动企业的技术创新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2006年我国颁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明确指出国家创新体系是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改为决定性作用)、各类科技创新主体紧密联系和有效互动的社会系统。强调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并将其作为全面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突破口。现阶段,我国国家创新体系建设重点在于以下五点:0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并将其作为全面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突破口。只有以企业为主体,才能坚持技术创新的市场导向,有效整合产学研的力量,切实增强国家竞争力。只有产学研结合,才能更有效配置科技资源,激发科研机构的创新活力,并使企业获得持续创新的能力。必须在大幅度提高企业自身技术创新能力的同时,建立科研院所与高等院校积极围绕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服务、产学研多种形式结合的新机制。2建设科学研究与高等教育有机结合的知识创新体系。以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运行机制为中心,促进科研院所之间、科研院所与高等院校之间的结合和资源集成。加强社会公益科研体系建设,发展研究型大学,努力形成一批高水平的、资源共享的基础科学和前沿技术研究基地。图建设军民结合、于军于民的国防科技创新体系。从宏观管理、发展战略和计划、研究开发活动、科技产业化等多个方面,促进军民科技的紧密结合,加强军民两用技术的开发,形成全国优秀科技力量服务国防科技创新、国防科技成果迅速向民用转化的良好格局。建设各具特色和优势的区域创新体系。充分结合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色和优势,统筹规划区域创新体系和创新能力建设。深化地方科技体制改革。促进中央与地方科技力量的有机结合。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区域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增强科技创新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力度。加强中西部区域科技发展能力建设。切实加强县(市)等基层科技体系建设。建设社会化、网络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针对科技中介服务行业规模小、功能单服务能力薄弱等突出问题,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各类社团在科技中介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引导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向专业化、规模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要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强化基础研究,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加强应用基础研究,拓展实施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突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创新技术,为建设科技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网络强国、交通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提供有力支撑。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强化战略科技力量。深化和技体制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培养造就大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指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制定科技强国行动纲要,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举国体制,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提高创新链整体效能。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发挥企业家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作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实行税收优惠。发挥大企业引领支撑作用,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加强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完善国家科技治理体系,优化国家科技规划体系和运行机制。五、企业技术创新的外部组织模式(一)产学研联盟产学研合作按合作主体的关系可分为校内产学研合作模式、双向联合体合作模式、多向联合体合作模式、中介协调型合作模式。(1)校内产学研合作模式。高校为促进教学与科研结合,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筹措教育经费,利用校内自身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自己研究出的科技成果和人才优势,创办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并将经营实体与教学实习基地合二为一,以达到人才培养、科研发展与经营效益并举的目的。(2)双向联合体合作模式。高校的主要任务是培养人才,学校市场开发能力弱,校内企业资产薄弱:市场化的经营与生产不是高校的优势。在这种情况下,高校的产学研有必要与校外企业结合。通过这种合作方式,校外企业获得了人才、成果与技术的有力支撑,提高了企业开发新产品的能力,促进了企业的不断发展与市场份额的提高。该模式的特点是:迅速直接,合作多以单个项目或成果为主,优势互补明显,主要侧重次性操作,技术转让、项目转让、服务咨询、以员培训是其主要形式,转让或项目履行完成,合作终止,学校无须再投资,不承担什么险,然而,这种合作模式由于受限于直接利益双方,因行业差异导致各自不同的出发点,引发例如观念与认识上、权益与利益上、信息与沟通上、经费与政策上等方面的分歧难以调和,致使合作成功率不高。(3)多向联合体合作模式。市场是有风险的,谁都想把风险化解到最低程度。有的成果,特别是大型项目,尽管有市场,但因投资大,是双方合作也无法承担的,于是就出现了以三主体为主要形式的多向合作模式。三主体包括技术成果方。该模式的特点是:合作紧凑规范、风险低、合作期限长、潜力大、收益明显。由于投资需求大,出资方非常谨慎,合作前期的谈判颇费周折,有的技术成果方涉及多所高校,几方同样存在着权益与利益的问题,故成功率较低。该模式追求的是规模效益。(4)中介协调型合作模式。由于前几种合作主体都是直接利益方,在合作的整个过程中,有的分歧难以消除,如技术成果是否成熟、资金投入是否到位、产品开发与市场进入是否有效、权益与利益的拥有与分配标准是否规范等。另外,经常因为信息交流渠道不畅导致校方成果价值与企业方的市场机会流失。于是,出现了以中介机构为纽带的合作模式。中介机构有政府的生产力促进中心、高校产业推广服务中心、社会科技推广服务机构以及一些媒体附属的科技成果传播机构等。该模式的特点是:广泛收集产学研合作的供需信息,多形式传播信息,主动牵线搭桥,以中介入的身份协调各方分歧,并提供某种形式的担保,负责信息真实性的调查与利益分割等可潜在地降低供需多方的风险程度,促进合作成功。(二)企业一政府模式政府在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中,可以直接或间接参与,协助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或自己成为附属主体。企业和政府联盟主要有三种模式:①政府承担大部分技术创新所需的资金,企业组织人才,技术创新成果归政府所有;②政府投资,企业组织人才进行技术开发,开发出来的先,进技术转卖给企业;③政府帮助企业技术创新、融资等。(三)企业联盟企业联盟是企业一企业模式的主要形式。企业联盟也称动态联盟或虚拟企业指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对等经济实体,为了共同的战略目标,通过各种协议而结成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要素双向或多向流动的松散型网络组织体。企业联盟的主要形式是技术联盟。有关研究表明,大多数联盟协议都集中在高技术产业。以联盟作为技术创新的组织形式,突破了企业规模对技术创新的限制,有助于利用聚合知识,激发创新灵感,分散研发成本,缩短研发时间提高技术创新成功率,降低技术创新风险。同时,利用技术标准联盟,制定行业标准,可以构笋静态技术壁垒,减少竞争对手,取得战略主动。企业联盟的主要特点有以下六点。(1)目标产品性。企业联盟进行一个机遇产品的开发、生产经营,以产品创新为目标,这也是动态联盟最基本的特征。(2)优势性。企业联盟集中各个企业在新产品开发中的部分优势,使原有企业在技术创新上累积的经验在新产品开发中发挥更大的作用。(3)动态性,又称临时性。任何企业联盟的存在时间都只是其生产经营产品的生命周期联盟将随着产品退出市场而最终解体。(4)连接的虚拟性。企业联盟由相关企业构成的组织网络所形成,是建立在某种共同协定基础上的由潜在合作伙伴组成的无边界性的技术创新集合体,能够适应市场快速变化的动态的、虚拟的、网络化的要求。(5)组织的柔性。柔性组织结构也称双形式结构。它是一个多维概念,要求灵活性与多样性的统一,要求具有创新和弹性机制。柔性组织能应付诸如集权与分权、稳定与变化、统一与多样这样成对出现的压力,并具有调和的功能,而信息时代要求技术创新组织具有稳定性、灵活性、多面性和持续的创新能力等优势。(6)结构的扁平性。为了提高技术创新效率和组织应变能力,进入信息时代的企业组织要求组织结构尽可能扁平化。一般而言,企业联盟的组织运行模式有星形模式(sta-likemode)、平行模式(parallelmode)和联邦模式(federationmode)三种类型。(7)星形模式。星形模式是一种有盟主的企业联盟组织形式。这类联盟一般由占主导地位的企业盟主和一些相对固定的伙伴(如供应商)组成。盟主负责制定联盟的运行规则,并负责协调各个伙伴之间的关系,负责在伙伴之间出现冲突时做出合理仲裁。这种模式的盟主常由掌握关键技术、资产的企业担任。这种联盟以盟主企业为核心,由盟主企业统一计划、管理、调度联盟内的各种资源并负责监督成员企业产品的质量。联盟内的资源互补和共享在很大程度上通过盟主企业计划、管理和调度来体现。垂直供应链型企业适宜采用星形模式。例如,许多大公司的很多产品都不是自己生产的而是外包给其他的生产商。他们选择生产商的标准是成本要低、交货要及时、品质要有保证。公司在全球范围内选择合格的生产商,将自己的设计图纸交给遍布全球的代工厂,让他们严格按照图纸样式进行生产,并保证相应的质量,之后由公司贴牌。将产品制造和零售分销业务外包,公司所有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集中起来专心于产品的研发和市场营销。公司与遍布全球的代工厂组成的企业联盟就是一种星形联盟,公司是盟主,负责管理遍布全球的生产商。(8)平行模式。平行模式是由多个实力较强且较均衡的优势互补企业或同类企业依据定的市场机制共同组建,没有盟主,没有核心企业,所有企业没有明显的主从关系,共同制定运作规则,共同寻找市场,各企业有高度的自主权,合作伙伴地位平等、独立,各成员企业共同参与决策,共享联盟内的各种资源和利益,共担风险,通过自发性协调机制共同完成任务。这种模式较为符合市场竞争国际化、产品生产敏捷化的发展趋势,适用于对存在某一市场机会的产品的联合开发以及出于长远考虑的企业间战略合作。例如,泊斯咨询公司主要从事战略规划的咨询,托尼公司的业务在信息化规划领域,摩尔公司擅长系统开发。三个公司组成联盟,由联盟共同提供战略规划、信息化规划和系统开发服务。合作者在“需要”的基础上联合在一起,形成了一个能够提供广泛技术服务的咨询机构。每个合作者承担同样的责任,付出同等的努力。一旦他们发现商业机会,单靠一家公司无法单独完成任务时,他们就重新组成联盟。(9)联邦模式。这种联盟的所有参与者在平等的基础上相互合作,参与者在保持自身独立的同时,为联盟贡献自己独特的“核心能力”。为了更好地对联盟的资源和技术力量进行统管理,从而实现联盟内资源的优化调度,通常会建立联盟协调委员会。联邦模式的动态联盟的组织结构一般可以分为两层,即核心层(团队)和外围层(团队)。核心层由具备核心能力的企业联合构成,爸主要负责动态联盟的组织并控制其运行过程。核心层的合作伙伴结合比较紧密,具有主要的核心能力,合作关系也比较长久。核心层的各个伙伴在整个动态联盟的生命周期中比较稳定,不宜变更,同时为了便于管理和协调,成员不宜太多。在整个联盟的运作过程中,不断发生变化的伙伴所组成的集体称为外围层。这种联盟可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的快速开发。例如,2007年,由于日本市场关于产品容积规定的新法规的实施,日本市场上所有的冰箱制造商都面临一个新的挑战,同时也是一个新机遇。六、企业研究与发展管理研究与发展通常简称为研发,包括所有科研与技术发展工作。研究是针对某个重大主题进行大量、系统、反复探索,以求揭示事物的本质;发展是运用科学知识对相关思想或原理做进一步的开发,以求产生新的物质形态。研究旨在探索未知,发展则主要从潜在或基本的因素中创造出某种具体的物质形态,诸如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一)研究与发展的主要类型国际上通常把研究与发展分为以下三类。(1)基础研究。基础研究也称纯理论研究,是指认识自然现象、揭示自然规律,获取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的研究活动,其目的在于认识世界,为推进科技进步进行初步探索。基础研究是技术创新的源泉,这种研究没有特定的商业目的,主要是为了获得有关现象和事实的基本原理和规律,其成果一般是普遍知识、原则或定律。基础研究没有特定的应用目的或目标,主要表现在进行研究时对其成果的实际应用前景如何并不很清楚,或者虽然确知其应用前景但并不知道达到应用目标的具体方法和技术途径。企业的基础研究或多或少地关系到其当前或未来的经营范围,因此,企业的基础研究往往是一种定向的基础研究。例如,飞机制造业将气流中的压力条件与固定浮力作为其定向基础研究。(2)应用研究。应用研究是指为了获得某一具体领域的新知识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活动。这种研究具有与产品和工艺相关的特定商业目的,主要是运用基础研究所取得的科学知识,探寻有使用目的的新知识和新技术,其成果是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科学技术知识。应用研究具有以下四个特点。1)具有特定的实际目的或应用目标,应用研究的目标一般是探寻为实现预定自标应采取的新方法或新途径。2)在围绕特定目的或目标进行研究的过程中获取新的知识,为解决实际问题提供科学依据。3)研究结果一般只影响科学技术的有限范围,并具有专门的性质,针对具体的领域、问题或情况,其成果形式以科学论文、专著、原理性模型或发明专利为主。一般可以这样说,应用矿究就是将理论发展成为实际运用的形式。4)在工业企业中,应用研究一般表现为与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有关的研究。应用研究的成果更加专门化,而对技术领域的影响比基础研究更有限,不像基础研究成果那样具有蔚遍意义和广泛的应用价值。(3)开发研究。开发研究也称试验开发与发展,是指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成果,开发新产品、新材料、新装置、新方法,或者为了对现有材料和中间生产做重大改进而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工作。发展项目一般包括新产品开发与工艺改造两大类。其中,新产品开发是根据应用研究的成果以及市场的需求,运用新材料、采用新设计来开发创造满足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工艺改造是为了降低生产制造成本、提高产品的性能和质量,采用新的知识与技术,追求更经济的方法来改进现有产品的研究。客观地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三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基础研究可以促进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的发展;反过来,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不能解决的难题,也会为基础研究提供新的方向,从而促进基础研究更快地发展,到产品设计、工艺实现、生产制造、营销服务产品最终到达消费者手中的全过程。企业实施自主研发有以下好处:①研发成果最大限度地集中在企业内部,不易被竞争者所利用,有利于保护知识产权的专有性;②研发成果具有专门的实用性,可以快速、顺利地实现成果转化;③有助于提高企业人员的技术学习与技术开发能力;④有利于企业建立核心竞争力,培育核心竞争优势。2、合作研发合作研发是指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基金会和政府等组织机构,为了克服研发中的高额投入和不确定性,规避风险,缩短产品的研发周期,应对紧急事件的威胁,节约交易成本而结成的伙伴关系。它是以合作创新为目的,以组织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优势资源互补为前提,通过契约或者隐形契约的约束联合行动而自愿形成的研发组织体。该组织体在形成之后,有明确的合作目标和合作期限,共同遵守契约规定的合作行为规则、成果分配规则、风险承担规则。合作研发能够成功的关键因素是合作的组织方式。合作研发通常有以下四种组织方式。(1)联合开发。双方并不组建实体,而是依据相互之间签署的协议共同开展相关研发。在这种情况下,合作项目通常被细分成多项任务,合作者分别承担自己擅长的任务最后对各方研制的成果进行集成,合作成员共享研发成果。(2)建立联盟。若干企业通过共享彼此的研发资源、分担成本和风险、实现共同的研发目标而建立的联盟组织。(3)共建机构。这里主要是指企业在大学、科研院所等建立研发机构,通常是大学提供平台、人员,企业提供资金。例如,微软公司在清华大学建立的“微软一清华多媒体实验室”、在浙江大学建立的“微软一浙大视觉感知实验室”、在哈尔滨王业大学建立的“微软一哈工大机器翻译实验室”等。(4)项目合作。例如,IBM公司从一些著名高校中挑选出有重要价值的科研项目,与高校共同研发,并将此称为“共享的大学研究项目”。也有一些企业与企业,或企业与大学合作投标争取政府的科技计划支持。3、委托研发委托研发又称研发外包,即企业将所需技术的研发工作通过协议委托给外部的企业或者机构来完成。委托研发有助于企业集中精力完成自身可以完成的科研任务,更经济地获得自己不能研发的技术,从而从整体上增强企业的技术获取能力。在研发外包形式下,委托方与受托方就具体研发工作达成协议,其后不进行研发的过程合作,但最后享用研发成果、实现创新目标。委托研发与合作研发的区别是:在委托研发过程中,受托方投人研发的知识和技术,委托方投入资金,研发的失败风险和成本风险不是共担的;而合作研发是合作伙伴共同投入资金、知识、技术,共同承担研发的失败风险和成本风险。目前,对于企业需要的非核心技术,很多企业主张将其外包,委托其他企业来完成,由此即可使委托方企业集中精力于核心技术的研发。第三章项目简介一、项目单位项目单位:xxx(集团)有限公司二、项目建设地点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待定),占地面积约71.00亩。项目拟定建设区域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规划电力、给排水、通讯等公用设施条件完备,非常适宜本期项目建设。三、建设规模该项目总占地面积47333.00㎡(折合约71.00亩),预计场区规划总建筑面积91909.16㎡。其中:主体工程59869.80㎡,仓储工程18437.52㎡,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7284.87㎡,公共工程6316.97㎡。四、项目建设进度结合该项目建设的实际工作情况,xxx(集团)有限公司将项目工程的建设周期确定为24个月,其工作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工程勘察与设计、土建工程施工、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调试、试车投产等。五、项目提出的理由BLDC电机凭借高可靠性、低振动、高效率、低噪音、节能降耗的性能优势及电机节能降耗国家性强制标准的推行、BLDC电机控制技术日益成熟、半导体组件生产制造成本逐渐降低的发展背景,BLDC电机在智能小家电、电动工具、白色家电等下游终端领域的渗透率不断提升,以智能小家电领域为例,BLDC电机替代效应起步较晚,渗透率仍较低,与行业渗透率天花板之间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因此,BLDC电机需求将在较长时间内持续稳定增长,为BLDC电机驱动控制芯片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一)符合我国相关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近年来,我国为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先后出台了多项发展规划或产业政策支持行业发展。政策的出台鼓励行业开展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的研发,促进行业加快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有利于本行业健康快速发展。(二)项目产品市场前景广阔广阔的终端消费市场及逐步升级的消费需求都将促进行业持续增长。(三)公司具备成熟的生产技术及管理经验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改造和工艺研发,公司已经建立了丰富完整的产品生产线,配备了行业先进的染整设备,形成了门类齐全、品种丰富的工艺,可为客户提供一体化染整综合服务。公司通过自主培养和外部引进等方式,建立了一支团结进取的核心管理团队,形成了稳定高效的核心管理架构。公司管理团队对行业的品牌建设、营销网络管理、人才管理等均有深入的理解,能够及时根据客户需求和市场变化对公司战略和业务进行调整,为公司稳健、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四)建设条件良好本项目主要基于公司现有研发条件与基础,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通过对研发测试环境的提升改造,形成集科研、开发、检测试验、新产品测试于一体的研发中心,项目各项建设条件已落实,工程技术方案切实可行,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全面提高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具备实施的可行性。六、建设投资估算(一)项目总投资构成分析本期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30713.54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4406.6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9.47%;建设期利息690.2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25%;流动资金5616.6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8.29%。(二)建设投资构成本期项目建设投资24406.67万元,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其中:工程费用21235.4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473.88万元,预备费697.30万元。七、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财务效益分析根据谨慎财务测算,项目达产后每年营业收入52900.00万元,综合总成本费用45789.11万元,纳税总额3771.77万元,净利润5168.52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9.61%,财务净现值-469.39万元,全部投资回收期7.58年。(二)主要数据及技术指标表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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