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项目工程组织与管理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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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项目工程组织与管理总结某某有限公司前言这份《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项目工程组织与管理总结》由某专业咨询机构编辑撰写,全文约33802个字,约34页左右,具有目标聚焦、系统全面、假设明确、论证严谨、标注准确、数据清晰、可执行性强、目标达成度高、长期价值兼顾等特点,全文从项目背景分析、行业发展历程、公司简介、公司基本信息、工程组织与管理总结、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步骤、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和理解要点、工程项目设计阶段的安全管理、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安全管理、工程项目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含义、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招标事项的审批和核准、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电子开标、评标和中标、监督管理、开标、评标与定标、编制工程标底或最高投标限价、工作定义、进度管理过程、工作时间估算、工作资源估算、投资方案、投资估算的编制说明、建设投资估算、建设期利息、流动资金、项目总投资、资金筹措与投资计划、项目规划进度、项目进度安排、项目实施保障措施等几个方面展开论述,具有较高参考价值,建议详细研读以辅助落地执行。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项目工程组织与管理总结目录第一章项目背景分析3一、行业发展历程3第二章公司简介5一、公司基本信息5二、公司简介5第三章工程组织与管理总结7一、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步骤7二、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和理解要点10三、工程项目设计阶段的安全管理15四、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安全管理19五、工程项目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含义24六、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相关规定27七、招标事项的审批和核准46八、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47九、电子开标、评标和中标51十、监督管理54十一、开标、评标与定标55十二、编制工程标底或最高投标限价64十三、工作定义65十四、进度管理过程69十五、工作时间估算71十六、工作资源估算77第四章投资方案84一、投资估算的编制说明84二、建设投资估算84三、建设期利息86四、流动资金87五、项目总投资89六、资金筹措与投资计划90第五章项目规划进度92一、项目进度安排92二、项目实施保障措施93第一章项目背景分析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7亿元,剔除新增减税降费因素,同口径增长5.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7%;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7.2%和8.6%。今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为“十四五”发展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打好基础的一年,做好今年工作至关重要。认清发展形势,把准发展方向,坚定发展信心,保持发展定力,把创新驱动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战略,把互联网数字经济作为加快高质量发展的强力引擎,依托“一高两多两富”资源禀赋,紧扣“创新驱动策源地、葡萄酒特色产业核心区、地方文化重点区”定位,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4.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7.5%和8%。对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标体系,完成自治区、银川市下达的各项约束性指标。一、行业发展历程配电开关控制设备行业是配电网络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历程与我国电力建设的发展历程息息相关,随着我国全社会用电量增速的逐步放缓,以及大部分电源供给及输电线路骨架逐步完善,我国电网建设投资的重心将逐步由主干网向智能化、配网侧、售电侧、用电侧转移。按照投资节奏的分析来看,我国电力建设可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上世纪80年代初至2000年,这段时期的电力投资主要是解决电源侧供给不足的问题,大部分电力投资投向发电侧,电网投资占比较小。第二阶段是2000年至2010年,该阶段的特点是电网建设投资占比逐步提高,尤其是在输电线路建设方面,较大程度上带动了输配电设备企业的发展。第三阶段是2011年至2014年,电网建设投入逐渐超过了电源建设投入。该阶段重点发展建设以特高压为骨干网架、各级电网协调发展的坚强智能电网,配网、农网供电水平得到稳步提升,电网服务清洁能源发展能力显著增强。第四阶段则是2015年至2025年甚至更长时间,电网投资重点逐步转向特高压、全球能源互联网、电网智能化、配电网和售电侧建设,更加偏向于配、用电侧。因此,未来电力投资的重点将逐步向配网自动化和主动配电网建设转移。随着新型城镇化、工业化转型升级,电力改革步伐加快,智能电网、物联网和分布式能源发展较快,配电开关控制设备行业将进入大规模推广期,行业将迎来较快增长。第二章公司简介一、公司基本信息1、公司名称:xx有限责任公司2、法定代表人:杨xx 3、注册资本:1050万元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 5、登记机关:xxx市场监督管理局6、成立日期:2010-4-15 7、营业期限:2010-4-15至无固定期限8、注册地址:xx市xx区xx二、公司简介公司始终坚持“人本、诚信、创新、共赢”的经营理念,以“市场为导向、顾客为中心”的企业服务宗旨,竭诚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一流服务,欢迎各界人士光临指导和洽谈业务。公司在“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总体原则基础上,坚持优化结构,提质增效。不断促进企业改变粗放型发展模式和管理方式,补齐生态环境保护不足和区域发展不协调的短板,走绿色、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道路,不断优化供给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以提升创新能力为主线,降成本、补短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第三章工程组织与管理总结一、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步骤(一)领导决策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需要最高管理者做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承诺及实现持续改进的承诺,以便获得各方面的支持及所需的资源保证。(二)成立工作小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首先要成立一个工作小组,从组织上给予落实和保证。工作小组的规模大小可视组织规模、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等因素来决定,其成员来自组织内部各个部门,工作小组的成员将成为组织今后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的骨干力量。工作小组组长最好是将来的管理者代表,或者是管理者代表之一。(三)人员培训要对全体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可能采取不同的培训方式,而培训内容和侧重点也可能会有所不同。(四)初始评审初始评审的目的是了解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的管理现状,为组织建立管理体系搜集信息并提供依据。评审小组应对组织过去和现在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的信息、状态进行收集、调查与分析,识别和获取现有的适用于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建立基础。初始状态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1.明确适用的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对组织的遵守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价;2.辨识工作场所中的危险因素和环境因素;3.评价现有措施或计划采取的措施消除危害或控制风险的有效性;4.评审现有的规定、过程和程序,分析其有效性和实用性;5.评审以往的事故,进行分析评价,并检查组织是否建立了相应的措施;6.评价现行组织机构、资源配备和职责分工等情况。(五)体系策划与设计组织实施初始状态评审之后,根据评审结果,结合组织现有的资源以及现有的技术水平,进行管理体系的整体策划和设计。这一过程的主要工作有:1.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方针;2.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3.确定组织机构和职责;4.确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结构和各层次文件清单;5.为建立和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准备必要的资源。(六)管理体系文件编制编制体系文件是组织实施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的重要基础工作,也是组织达到预定的目标,评价与改进体系,实现持续改进和风险控制必不可少的依据。(七)文件发布和体系试运行试运行的目的是要在实践中检验体系的充分性、适用性和有效性。一个健全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通过试运行应做到:安全事务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程序、检查有标准和问题有处理。(八)管理体系的完善为了保持管理体系实施的有效性,应对管理体系的实施进行主动型或被动型的监视和测量。在体系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运行后,组织应对涉及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方针和相应目标要求的活动、产品、服务、设施和设备,以及体系的各个要素和各个部门进行全面系统的内部审查,并持续收集、统计、分析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目标的信息和数据,通过管理评审发现体系的问题,从而对管理体系进行优化或再造。二、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和理解要点(一)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标准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标准1999年10月,原国家经贸委颁布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试行标准》;200年11月12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正式颁布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实施,属推荐性国家标准,该标准与OHSAS18001内容基本一致;2012年2月1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11)已正式发布并实施,修订后的国家标准等同采用O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最新标准为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于2018年3月12日发布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ISO45001—2018),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随之发布了《关于认证标准由GB/T28001—2011转换为ISO45001:2018的认可转换说明》文件,要求于2021年3月12日前完成OHSMS相关领域认证标准的转换。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旨在使组织能够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以预防与工作相关的伤害和健康损害,同时主动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绩效。该标准覆盖了OHSAS18001的所有技术内容,并考虑了国际上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现有文件的技术内容。2.环境管理体系标准1996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会员会颁布了《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GB/T24001—199),2004年修订为《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001—2004),后来修订为《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001—2016),属推荐性国家标准,等同于采用ISO14001:2015,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标准体系,旨在为组织提供一种框架用于保护环境、响应不断变化的环境条件并与社会经济需要保持平衡。该标准体系适用于任何类型、性质与规模的组织,并适用于各种地理、文化和社会条件。(二)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的理解要点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理解要点(1)适用对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适用于任何有下列愿望的组织:1)建立、实施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以提高职业健康安全,消除或尽可能降低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包括体系缺陷),利用职业健康安全机遇,应对与组织活动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的不符问题;2)持续改进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和目标实现程度;3)确保组织自身符合其所阐明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4)对符合本标准的情况进行自我鉴定和自我声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适用于不同规模、各种类型和活动的组织,并适用于组织控制下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该风险考虑了组织运行所处的环境以及员工和其他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2)运行模式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模式遵守由查理斯,戴明提供的计划、实施、检查与改进(简称PDCA)的管理模式。2.环境管理体系理解要点(1)适用对象本标准规定了组织能够用来提升其环境绩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要求:1)寻求以系统的方式管理其环境责任的组织;2)寻求提升环境绩效的组织;3)寻求履行合规义务的组织;4)寻求实现环境目标的组织。环境管理标准适用于任何组织,不管其规模、类型和性质,并且适用于在整个生命周期中组织确定能够控制或施加影响的活动、产品和服务的环境因素。(2)运行模式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模式与职业健康安全相似,共同遵守由查理斯戴明提供的计划、实施、检查与改进(简称PDCA)的管理模式。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的要素PDCA模式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要素分为以下六个部分:(1)组织所处的环境。在建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时,组织应理解其所处的环境,确定与其宗旨相关并影响其实现体系预期结果的能力的内外部问题;理解员工及其他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明确这些需求和期望中哪些将成为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确定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的边界和适用性,以界定其范围。(2)领导作用。包括领导者作用与承诺、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方针、组织的岗位、职责和权限及参与和协商4个要素。标准强调最高管理者领导以及员工参与,以使工作场所更安全更健康。最高管理者应证实其在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方面的领导作用与承诺;与组织各层次的员工协商后建立、实施并保持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方针,以文件的方式表述出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意图与原则;确保在组织内部各层次分配并沟通体系内相关岗位的职责、责任和权限。(3)策划。包括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目标及其实现的策划等管理体系要素。组织可通过确定其需要应对的风险和机遇,策划措施进行处理来确保实现其预期结果,这些风险和机遇可能与环境因素、合规义务、其他问题,或其他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有关;确定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目标,并确定实现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目标的策划以及可用来评价可测量的目标实现情况的参数。(4)支持和运行。包括资源、能力、意识、信息交流、文件化信息、运行策划和控制、应急准备和响应等管理体系要素。在支持与运行阶段要确定并提供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要实施必要的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意识和工作技能;及时有效地沟通和交济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因素和管理体系的信息,注重相关方所关注的环境问题;形成管理体系文件并纳入严格的文件管理;确保与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有关的措施均已按策划进行,使组织的各类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对于潜在的紧急情况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响应。(5)绩效评价。包括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价,内部审核,管理评审3个要素。在绩效评价阶段要对影响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状况的重大活动与运行中的控制措施进行监视和测量,适时分析、评价和沟通监视和测量的结果,以及对法律要求和其他要求进行合规性评价;定期进行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从整体上了解组织管理体系的实施情况,判断其有效性和对本体系的符合性;按计划的时间间隔对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在组织内外部变化条件下体系的持续适宜性、有效性和充分性,支持组织实现持续改进。(6)改进。包括采取纠正措施以管理事件和不符合、持续改进等2个要素。组织应策划、建立、实施和保持一个过程,以管理事件和不符合,包括报告、调查和采取措施;应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与有效性,确定支持持续改进的措施的等级、程度与时间表。三、工程项目设计阶段的安全管理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一般工程项目按两个阶段进行设计,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对于技术上复杂而又缺乏设计经验的工程项目,经主管部门批准,可增加技术设计阶段。对于一些大型联合企业、矿山、水利水电枢纽和房地产小区,为解决总体部署和开发问题,在进行初步设计以前,还需进行总体设计。设计阶段是工程项目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设计安全对于工程项目的安全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如果在设计过程中疏忽项目的安全性,有时会对工程项目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初步设计阶段的安全管理对于一般工程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是设计的第一阶段,主要任务是提出设计方案,把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安全措施和设施,以及安全预评价报告中建议的安全措施和设施,在初步设计中加以体现,并编写安全报告加以说明。初步设计中的安全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设计依据(1)工程项目依据的批准文件和相关的合法证明;(2)国家、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3)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4)其他设计依据,如地质勘探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安全预评价报告等。2.工程概述(1)本工程的基本情况;(2)工程中涉及安全问题的新研究成果、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等;(3)影响安全的主要因素及防范措施;(4)对项目安全及周边影响的总体评价;(5)存在问题及建议。3.地质安全影响因素(1)区域地质特点、主要构造带的分布、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2)地表水系和地下水赋存状况及对项目实施的影响。4.工程项目安全评述(1)选用的施工技术方法的安全性;(2)项目作业对周边建筑物安全的分析;(3)应急设施的功能和可靠性。5.总平面布置6.机电及其他(1)机械设备的安全性;(2)供配电系统的安全性;(3)供排水系统可靠性。7.卫生保健设施(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安全管理施工图设计根据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或技术设计)文件编制,是把初步设计中确定的设计原则和技术设计方案,根据建筑安装工程或非标准设备制作的需要,进一步具体化、明确化,通过详细地计算和安排,绘制出正确、完整的建筑、安装图纸,并编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设计的内容以施工图纸为主,还包括设计说明、材料及设备明细表、施工图预算等。施工图设计是工程项目实施的依据。如果图纸中存有不安全的因素,则实施过程中或工程竣工后,先天性的隐患就会包含其中,工程项目的安全危险性就会变大,这些隐患如果不加以排除,将会造成施工过程中或工程完成后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的伤亡及财产的损失。因此,必须做好图纸设计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应对图纸中的设计是否符合有关的标准、规范、规定和条例进行复查,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图设计中的安全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全项目性文件(1)设计总说明中的相关的安全法律规定;(2)总平面设计的安全性说明;(3)室外管线图设计的安全性;(4)编制工程总概算时应考虑安全管理经费。2.各建筑物、构筑物的设计文件(1)协调建筑设计与结构安全的方案;(2)构造设计的安全性;(3)水暖、电气、卫生、热机等设备安排的安全性;(4)非标准设备的制造的安全性;(5)材料安排的安全性;(6)设备安装的安全性;(7)设备运行维修维护的安全性;(8)单项工程预算中应考虑安全管理经费。3.各专业工程计算书、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及资料的安全性。4.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性要求。四、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安全管理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安全管理包括施工安全策划、编制施工安全计划、安全计划的实施、安全检查、安全计划验证与持续改进,直到工程竣工交付。(一)施工安全策划针对项目的规模、结构、环境、技术特点、危险源与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策划结果、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管理要求、资源配置等因素进行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策划。(二)编制施工安全计划根据项目施工安全策划的结果,编制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计划。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计划的内容主要是规划、确定安全目标,确定过程控制要求,制定安全技术措施,配备必要资源,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施工安全计划应针对项目特点、项目实施方案及程序,依据安全法规和标准等加以编制,主要内容包括:1.项目概况。包括工程项目的性质和作用,建筑结构特征,建造地点特征,施工特征,以及可能存在的主要的不安全因素等。2.明确安全控制和管理目标。应明确项目安全控制和管理的总目标和子目标,目标要具体化。3.确定安全控制和管理程序。确定施工安全目标,编制施工安全计划,安全计划实施,安全计划验证,以及安全持续改进和兑现合同承诺4.确定安全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的安全组织机构形式,安全组织管理层次,安全职责和权限,安全管理人员组成,以及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5.确定安全管理组织结构和职责权限。根据组织机构状况明确不同组织层次各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进行责任分配。包括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形式,安全组织管理层次,制定职责和权限,确定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等。6.确保安全资源配置。针对项目特点,提出安全管理和控制所必需的材料设施等资源要求和具体的配置方案,并列人资源需要量计划。7.制定安全技术措施。针对不安全因素确定相应措施,特别是要制订应急计划以应付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以及发生危险情况时的联络方式。主要包括:(1)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和新结构的安全技术措施。(2)预防自然灾害,如防雷击、防滑等措施。(3)高空作业的防护和保护措施。(4)安全用电和机电设备的保护措施。(5)防火防爆措施。8.落实安全检查评价和奖惩制度。确定项目的安全检查时间、安全检查人员组成、安全检查事项和方法、安全检查记录要求和结果评价,并编写安全检查报告。明确奖惩标准和方法,制定安全施工优胜者的奖励制度。(三)施工安全计划的实施项目的施工安全计划应经上级机构审批后实施。施工安全计划的实施包括建立和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等工作。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制度的形式明确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类人员在施工生产活动中应负的责任,是最基本的一项安全管理制度。2.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培训是安全计划的核心内容之一,是让所有现场人员都明确安全计划和掌握安全生产知识的前提和保证。应界定不同层次的施工人员安全培训所要求的范围,公司对员工安全培训的要求应该高于国家或者当地政府所要求的最低限度。安全培训应包括四个基本步骤:培训前的准备、信息与知识的传授、培训效果评价和监督执行。3.安全技术交底(1)总承包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应逐级进行,总承包项目部向分包商交底,分包商向施工人员交底。交底应采用书面文本,以通俗易懂的文字说明进行交底,交底与被交底人双方应签字认可。(2)单位工程开工前,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必须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交底时间和参加人员、施工工艺、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向承担施工的作业队负责人、工长、班组长和相关人员进行交底。(3)结构复杂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有针对性地进行全面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使执行者了解安全技术及措施的具体内容和施工要求,确保安全措施落到实处(4)应保存双方签字确认的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时间和参加人员的记录。(四)安全检查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安全检查应贯穿工程项目施工的全过程,以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并落实人员进行整改、消除隐患。同时,安全检查还包括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管理资料等进行检查。安全检查的具体要求如下:1.项目经理部应以施工安全计划为依据,定期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验证计划的实施效果。2.项目经理部应通过安全检查了解安全生产状态,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和隐患,分析原因制定相应防范措施。3.安全检查的内容应根据施工过程的特点和计划目标的要求确定阶段性的安全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计划、安全组织机构、安全保证措施;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持证上岗、安全设施、安全标识、操作行为、违规处理、安全记录等。4.各种安全检查都应配备必要的资源,确定检查负责人。抽调专业检查人员明确检查内容及要求。5.安全检查可采取随机抽样,现场观察、实地检测相结合的方法。应大量采用检测机械、仪表或工具,用数据说话,应检查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检查安全施工的常识,综合评价其安全素质。6.必须实事求是地记录安全检查结果,如实反映隐患部位、危险程度、形成的原因及处理意见。7.应根据安全记录进行全面的定性和定量分析,编制安全检查报告。检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已达标项目、未达标项目所存在问题、原因分析、纠正措施、预防措施。(五)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计划验证与持续改进项目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具有资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验证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计划的实施效果。当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安全问题或安全隐患时,应提出解决措施,每次验证应做出记录,并予以保存。对重复出现的安全隐患问题,不仅要分析原因、采取措施、给予纠正,而且要追究责任,给予处罚。同时,应持续改进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方式和方法,不断提高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和效率。五、工程项目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含义健康(Health)、安全(Safety)和环境(Environment)管理简称“HSE管理”,是指对健康、安全与环境进行全面综合管理,由于三者多与职业行为相关因此又被称为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其中,健康是指人身体上没有疾病,在心理上(精神上)保持一种完好的状态;安全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克服不安全因素,使劳动生产在保证劳动者健康安全、企业财产不受拔失、人民生命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环境是指与人类密切相关的、影响人类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各种自然力量或作用的总和,不仅包括各种自然因素的组合,还包括人类与自然因素间相互形成的生态关系的组合。由于三者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因此一般对健康、安全和环境实行综合管理。HSE管理源于石油、石化等高风险的行业,主要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开端期、开创发展期和蓬勃发展期。1985年,壳牌石油公司首次在石油勘探开发领域提出了强化安全管理的构想和方法。1986年,在强化安全管理的基础上,形成手册以文件的形式确定下来,HSE管理体系初现端倪。80年代后期,国际上的几次重大事故对安全工作的深化发展与完善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如1987年的瑞士SANDEZ大火,1988年英国北海油田的帕玻尔,阿尔法平台事故,以及1989年的EXXON公司VALDEZ泄油等引起了国际工业界的普遍关注,大家都深刻认识到,石油石化作业是高风险的作业,必须进一步采取更有效更完善的HSE管理系统以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1991年,在荷兰海牙召开了第一届油气勘探、开发的健康、安全、环保国际会议,HSE这一概念逐步为大家所接受。许多大石油公司相继提出了自己的HSE管理体系。如壳牌公司在1990年制定出自己的安全管理体系(SMS);1991年,壳牌公司委员会颁布健康、安全与环境(HSE)方针指南;1992年,正式出版安全管理体系标准EP92—01100;1994年,正式颁布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导则。1994年油气开发的安全、环保国际会议在印度尼西亚的雅加达召开,由于这次会议由SPE发起,并得到IPIECA(国际石油工业环境保护协会)和AAPG的支持,影响面很大,全球各大石油公司和服务厂商积极参与,HSE的活动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展开。1996年1月,ISO/TC67的SC6分委会发布ISO/CD14690《石油和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成为HSE管理体系在国际石油业普遍推行的里程碑,HSE管理体系在全球范围内进入了一个蓬勃发展时期。工程项目HSE管理是指在项目投资建设周期的各阶段中,通过采取组织、计划、控制、领导和协调等一系列活动,实现项目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目标,从而减少由项目所引起的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使工程活动与人类自身以及生态环境相协调。工程项目HSE管理目标一般包括意外事故发生率,对人员和环境产生危害的影响程度等。工程项目HSE管理的任务包括建立完善的HSE管理体系,并保持其持续有效性;按照HSE管理体系要求对项目进行持续的HSE管理;加强对HSE管理必需资源的管理等。上级组织(公司)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制度体系和文化建设是工程项目HSE管理的重要依据。作为项目建设主体的施工承包商的HSE体系建设和运行效果是关键,也是业主方的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六、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已于2003年11月12日经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发布与施行,对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为主体,规定了各主体在安全生产中的安全管理责任与义务,并对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法律责任等做了相应的规定。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规定建设单位的主要安全责任包括:(1)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及其他有关的真实、准确、完整资料。(2)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3)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确定工程项目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4)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供工程项目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在规定期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5)建设单位应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应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有关资料报送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2.勘容、设计、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1)勘察单位的安全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规定勘察单位的主要安全责任是:①勘察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勘察,提供真实、准确的勘察文件。②勘察单位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2)设计单位的安全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规定设计单位的主要安全责任是:①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②设计单位应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③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对其设计负责。(3)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规定工程监理单位的主要安全责任是:①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②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的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③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3.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0条至第38条的规定,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主要包括:(1)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施工单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2)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有关安全的制度和制定有关安全的规章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3)施工单位应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施工单位应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对列入工程项目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4)施工单位应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工程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5)施工单位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6)施工单位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7)施工单位的负责人的任职条件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二)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自1963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中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的定期检查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等制度以来,我国逐步充实和完善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其中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三同时”制度、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制度、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健康安全预评价制度、职业健康安全措施计划制度、伤亡事故与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含义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一个组织的岗位责任制度和经济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基本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①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方针的要求并要适时修订。②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要与企业单位管理体制协调一致。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是一项科学的工作,必须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③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根据本单位、部门、班组、岗位的实际情况,明确具本地制定,要具有可操作性,防止形式主义,不能停留在条条框框上。避免不系统、不配套、不科学,致使发生事故要进行责任追究时,缺乏相应的可操作性。④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有专门的人员与机构来保障。绝不能用会议贯彻会议,用文件落实文件,追求形式主义,要真正地把安全生产责任制变成各级干部、各个岗位的实际行动。形成规范性的工作机制,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同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检查等制度。特别要注意发挥职工群众的监督作用,以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落实,真正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三同时”制度(1)“三同时”制度的含义“三同时”制度是指凡在我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建项目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主要指安全技术方面的设施、职业健康的设施、生产辅助性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尘肺病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及原劳动部颁发的《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对“三同时”制度做了具体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初步设计要经过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行政部门、卫生部门和工会的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工程项目完成后,必须经过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行政部门、卫生部门和工会的竣工验收,方可投产和使用。(2)“三同时”制度的具体内容①工程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必须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的论证,明确项目可能对职工造成危害的防范措施,并将论证结果载入可行性论证文件。②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时,应当同时编制《劳动安全卫生专篇》,职业健康安全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③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的设计,并对施工质量负责。④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验收规定进行,不符合职业健康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验收和投产使用。工程项目验收合格,正式投入运行后,不得将职业健康安全设施闲置不用,生产设施和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必须同时使用。3.安全教育制度(1)安全教育制度的含义安全教育也叫安全生产教育,是企业为提高职工安全技术水平和防范事故能力而进行的教育培训工作。安全教育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与消除事故隐患、创造良好劳动条件相辅相成,缺一不可。(2)安全教育制度的内容安全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思想教育、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典型事故教育。①安全生产思想教育思想教育包括思想认识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思想认识教育主要是通过职业健康安全政策、法规方面的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的政策水平,正确理解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严肃认真地执行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劳动纪律教育主要是使管理人员和职工懂得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对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提高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保障安全生产。②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教育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包括生产技术知识、基本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和专业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生产技术知识是指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生产技术过程、作业方法或工艺流程、产品的结构性能,所使用的各种机具设备的性能和知识,以及装配、包装、运输、检验等知识。基本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是指企业内特别危险的设备和区域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有关电器设备的基本安全知识,有毒、有害的作业防护;一般消防规则,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以及伤亡事故的报告办法等。专业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是指某一特殊工种的职工必须具备的专业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包括锅炉、压力容器、电气、焊接、起重机械、防爆、防尘、防毒、瓦斯检验、机动车辆驾驶等专业的安全技术及工业卫生技术知识。③典型事故教育典型事故教育是结合本企业或外企业的事故教训进行教育。通过典型事故教育可以使各级领导和职工看到违章行为、违章指挥给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的损失,提高安全意识,从事故中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4.安全检查制度(1)安全检查制度的含义安全检查制度是清除隐患、防止事故、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可以发现企业及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以便有计划地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生产。(2)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和查事故处理。查思想主要是检查单位领导和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查管理是检查单位是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正常工作;查隐患是检查生产作业现场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要求;查整改是检查单位对过去提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查事故处理主要是检查对伤亡事故是否及时报告、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安全生产检查时要深入现场、班组,检查生产过程中的劳动条件、生产设备以及相应的安全健康设施和工人的操作行为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为保证检查的效果,必须成立一个适应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需要的检查组,配备适当的力量。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形式,可根据检查的目的和内容来确定。5.安全预评价制度预评价制度是根据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分析、预测该工程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科类和危险、危害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和可行的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和管理的制度。它是该工程项目初步设计中劳动安全卫生设计和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的主要依据,供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进行监察时作为参考。《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规定下列项目必须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1)属于《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中规定的大中型建设项目。(2)属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生产类别为甲类的工程项目。(3)属于劳动部颁布的《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中规定的爆炸危险场所等级为特别危险场所和高度危险场所的工程项目。(4)大量生产或使用《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规定的1级、1级危害程度的职业性接触毒物的工程项目。(5)大量生产或使用石棉粉料或含有10%以上的游离二氧化硅粉料的工程项目。(6)其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部门确认的危险、危害因素大的工程项目。安全措施计划制度安全措施计划制度是安全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重要措施之一。这种制度对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起着积极作用。(1)安全措施计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单位或工作场所;措施名称;措施内容和目的;经费预算及其来源;负责设计、施工的单位或负责人;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措施执行情况及其效果。(2)安全措施计划的范围安全措施计划的范围包含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内容,具体有以下几种:①安全技术措施,即预防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的各项措施,包括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防爆炸设施等措施。②职业健康措施,即预防职业病和改善职业健康环境的必要措施,包括防尘、防毒、防噪声、通风、照明、取暖、降温等措施。③辅助用室及设施,即以保证生产过程安全卫生为目的所必须的用室及一切措施,包括更衣室、沐浴室、消毒室、妇女卫生室、厕所等。④安全宣传教育措施,即为宣传普及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所需要的措施(3)编制职业健康安全措施计划的主要依据①国家发布的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政策、法规和标准;②在职业健康安全检查中发现而尚未解决的问题;③造成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原因和所应采取的措施;④生产发展需要所应采取的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技术措施;安全技术革新项目和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7.伤亡事故与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伤亡事故与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是我国职业健康安全的一项重要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第三条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上述等级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应履行下列职责:(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职业病报告必须是国家现行职业病范围内所列举的病种,2005年11月原卫生部发布了《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报告工作的通知》,就职业病报告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根据此通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职业病报告统计管理工作,并指定同级的职业病防治机构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具体承办常规职业病报告统计工作。职业病报告实行以地方为主,逐级上报的办法。一切企业、事业单位发生的职业病,都应报告当地卫生监督机构,由卫生监督机构统一汇总上报。有职业病防治机构的地区,职业病诊断机构将诊断的职业病向职业病防治机构报告;没有职业病防治机构的地区,职业病诊断机构将诊断的职业病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职业病防治机构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汇总后报送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并同时报上一级职业病防治机构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省级职业病防治机构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汇总报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同时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关职业病的处理,是政策性很强的一项工作,涉及职业病防治及妥善安置职业病患者、患者的劳保福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及职业康复等工作,目前可按2013年12月修订颁发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执行。根据此规定,职工被确诊患有职业病后,其所在单位应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的意见,安排其医疗或疗养。在医治或疗养后被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作业或工作的,应自确认之日起两个月内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对于因工作需要暂不能调离的生产、工作的技术骨干,调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半年。患有职业病的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其职业病待遇应由原单位负责或两个单位协调处理,双方商妥后方可办理调转手续,并将其健康档案、职业病诊断证明及职业病处理情况等材料全部移交新单位。调出、调入单位都应将情况报告所在地的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机构备案。职工到新单位后,新发生的职业病不论与现工作有无关系,其职业病待遇由新单位负责。七、招标事项的审批和核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在报送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申请报告中增加有关招标的内容。增加的招标内容包括:(1)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的具体招标范围(全部或者部分招标);(2)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拟采用的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或者自行招标);拟自行招标的,还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规定报送书面材料;(3)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拟采用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拟采用邀请招标的,应对采用邀请招标的理由作出说明;(4)其他有关内容。按照法律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申请报告中须提出不招标申请,并说明不招标原因。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工程建设项目因特殊情况可以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前先行开展招标活动,但应在报送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申请报告中予以说明。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核准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申请报告时,应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对项目建设单位拟定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提出是否予以审批、核准的意见。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对审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作出改变的,应向原审批、核准部门重新办理有关审批、核准手续。八、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一)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二)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国务院批准的《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对《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的(二)、(三)项包括的范围作了具体规定;国务院批准的《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中,对《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的(一)项包括的范围作了具体规定:(1)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茵家融资的项目包括:1)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2)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2)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包括:1)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2)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3)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必须招标的具体范围包括:1)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基础设施项目;2)铁路、公路、管道、水运,以及公共航空和A1级通用机场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项目;3)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通信基础设施项目;4)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等水利基础设施项目;5)城市轨道交通等城建项目。如果某项目资金来源既不属于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又不属于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但该项目为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项目,则该项目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三)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规模标准上述(1)至(3)项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〇〇万元人民币以上。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符合上述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通过招标选择施工承包商、货物供应商以及服务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全国执行统一的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不再允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扩大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或缩小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四)总承包招标招标人可以依法对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全部或者部分实行总承包招标。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暂估价是指总承包招标时不能确定价格而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暂时估定的工程、货物、服务的金额。(五)两阶段招标对技术复杂或者无法精确拟定技术规格的项目,招标人可以分两阶段进行招标。第一阶段,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的要求提交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建议确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第二阶段,招标人向在第一阶段提交技术建议的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包括最终技术方案和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第二阶段提出。(六)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2)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3)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4)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5)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6)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九、电子开标、评标和中标(一)电子开标开标时间。电子开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文件解密。开标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提示招标人和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解密全部完成后,应当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响应。开标记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但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二)电子评标进行在线评标。电子评标应当在有效监控和保密的环境下在线进行。根据国家规定应当进入依法设立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的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依法设立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登录招标项目所使用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评标。评标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澄清或者说明的,招标人和投标人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提交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评标报告。(三)电子中标公示中标候选人和公布中标结果。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中标候选人和中标结果应当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公示和公布。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异议与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依法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答复,均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电子签名。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下列数据电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和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电子签名并进行电子存档:①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②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及其澄清、补充和修改;③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及其澄清和说明;④资格审查报告、评标报告;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和中标通知书;合同;国家规定的其他文件。十、监督管理(一)行政监督和监察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及相关主体应当自觉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监察。行政监督部门、监察机关结合电子政务建设,提升电子招标投标监督能力,依法设置并公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行政监督的依据、职责权限、监督环节、程序和时限、信息交换要求和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行政监督部门、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除依法履行职责外,不得干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并遵守有关信息保密的规定。(二)信息记录和归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依法设置电子招标投标工作人员的职责权限,如实记录招标投标过程、数据信息来源,以及每一操作环节的时间、网络地址和工作人员,并具备电子归档功能。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应当记录和公布相关交换数据信息的来源、时间并进行电子归档备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篡改或者损毁电子招标投标活动信息。(三)投诉处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电子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通过相关行政监督平台进行投诉。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察机关在依法监督检查招标投标活动或者处理投诉时,通过其平台发出的行政监督或者行政监察指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的运营机构应当执行,并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协助调查处理。十一、开标、评标与定标(一)开标开标时间忆点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也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开标应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开标程序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拒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拒收: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二)评标评标委员会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保证胜任的,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评标分为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个阶段进行。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得向投标人提出带有暗示性或诱导性的问题,或向其明确投标文件中的遗漏和错误。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进行修正: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调整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文件中没有列入的价格和优惠条件在评标时不予考虑。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7)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详细评审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入到详细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比较。评标方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价格调整方法,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及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作必要的价格调整。根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标准,但评标委员会无需对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进行价格折算。根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完成详细评审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拟定一份“标价比较表”,连同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标价比较表”应当载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对商务偏差的价格调整和说明以及经评审的最终投标价。综合评估法。不宜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招标项目,应当采取综合评估法评审。根据综合评估法,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衡量投标文件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可以采取折算为货币的方法、打分的方法或者其他方法。需量化的因素及其权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评标委员会对各个评审因素进行量化时,应当将量化指标建立在同一基础或者同一标准上,使各投标文件具有可比性。对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进行量化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对这两部分的量化结果进行加权,计算出每一投标的综合评估价或者综合评估分。根据综合评估法完成评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拟定一份“综合评估比较表”,连同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综合评估比较表”应当载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所作的任何修正、对商务偏差的调整、对技术偏差的调整、对各评审因素的评估以及对每一投标的最终评审结果。对于投标人提交的优越于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的备选投标方案所产生的附加收益,不得考虑进评标价中。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技术要求且评标价最低或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其所提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延长投标有效期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内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提交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基本情况和数据表;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开标记录;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列顺序。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评标委员会应将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即时归还招标人。(三)定标评标结果和中标结果公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期),以及评标情况;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示应当载明中标人名称。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结果公示应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项目所在地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前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压低报价、增加工作量、缩短工期或其他违背中标人意愿的要求,以此作为发出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的条件。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非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发出,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四)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为了有效监督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情况,及时发现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下列内容: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技术条款、评标标准和方法、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报告;中标结果。十二、编制工程标底或最高投标限价标底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要求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特点决定是否编制标底。招标项目编制标底的,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投资概算,依据有关计价办法,参照有关工程定额,结合市场供求状况,综合考虑投资、工期和质量等方面的因素合理确定。标底由招标人自行编制或委托中介机构编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招标人编制或报审标底,或干预其确定标底。一个招标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招标项目可以不设标底,进行无标底招标。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标底保密及使用要求工程标底编制完成后应及时封存,在开标前应严格保密,所有接触过工程标底的人员都有保密责任,不得泄露。对设有标底的招标项目,招标人应当在开标时公布标底。标底只能作为评标的参考,不得以投标报价是否接近标底作为中标条件,也不得以投标报价超过标底上下浮动范围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十三、工作定义工作定义,就是对工作分解结构(WBS)中规定的可交付成果或半成品的产生所必须进行的具体工作(活动或作业)进行定义,并形成相应的文件,包括:工作清单和工作分解结构的更新。在工程项目中,工作具有层次性,且工作的范围可大可小,需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来确定。例如:挖土、垫层、砖基础、回填土各是一项工作,也可以把上述四项工作综合为一项基础工程。(一)工作定义的依据进度管理计划进度管理计划规定了管理工作所需的详细程度。项目范围说明书在工作定义过程中,应明确考虑范围说明书中的项目交付成果、限制性条件和假设等。项目交付成果是各层次子产品的总和,当交付成果均达成后,标志着项目的完成。限制性条件是指限制项目团队进行选择的因素,比如因管理或合同要求的里程碑事件的强制完成事件。假设是指在项目管理中被当成真实的、现实的或确定的因素来使用的条件,比如每周的工作时间或工程实施年限。工作分解结构(WBS)范围管理中做出的WBS是工作定义的基本依据。WBS通过子单元来表达主单元,每一工作的编码都是唯一的,因此十分明确。任何工作项目都可通过计算其下层工作的成本、进度得到该工作的成本和进度。由于WBS是从粗到细、分层划分的树状结构,因此根据WBS可以列出不同粗细程度的工作清单。环境因素影响工作定义的环境因素包括组织文化和结构、商业数据库中发布的商业信息以及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等。过去开展类似项目的各种历史信息对于工作定义也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参考作用。组织过程资产影响工作定义的组织过程资产包括现有的、正式和非正式的、与工作规划相关的政策、程序和指南,经验教训知识库,标准化流程以及来自以往项目的、包含标准工作清单或部分工作清单的模板等。(二)工作定义的方法分解法分解技术是在项目工作分解结构的基础上,将项目工作按照一定的层次结构逐步分解为更小的、更具体的和更容易控制的许多具体的项目工作,从而找出完成项目目标所需的所有工作的技术。模板法所谓模板法是指借用历史资料,参照过去的样板。已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工作清单或其一部分往往可以作为一个新项目工作清单的模板。模板中相关工作的属性信息包括了资源技术清单、工作时间、风险、预期交付成果以及其他描述信息。利用这些类似的清单作为样板,可以大大加快工作分解的进程。滚动式规划随着工作的不断分解,项目范围所包括的内容更加详细。滚动式规划是一种迭代式、渐进明细的规划技术,即详细规划近期要完成的工作,同时在较高层级上粗略规划远期工作。因此,在项目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工作的详细程度会有所不同。在早期的战略规划阶段,信息尚不明确,工作只能分解到已知的详细水平,而随着了解到更多的信息,近期即将实施的工作就可以分解为更加具体的工作。专家判断在制定详细项目范围说明书、工作分解结构和项目进度计划方面具有经验和技能的项目团队成员或其他专家,可以为工作定义提供专业知识。(三)工作定义的成果工作清单工作清单必须包括项目中将要进行的所有工作,以利于确保工作清单的完整,但同时又不包括任何本项目范围之外的不必要的工作。与工作分解结构类似,工作清单应该包括对每项工作的说明,这样才能使项目团队成员知道如何完成该项工作。工作属性工作属性是指每项工作所具有的多重属性,用来扩充对工作的描述。工作属性随时间演进。在项目初始阶段,工作属性包括工作标识、WBS标识和工作标签或名称;在工作属性编制完成时,包括工作编码、工作描述、紧前工作、紧后工作、逻辑关系、提前量与滞后量、资源需求、强制日期、制约因素和假设条件。工作属性可用于分配工作的负责人、确定开展工作的地区或地点、编制开展工作的项目日历以及明确工作类型,如支持型工作、独立型工作和依附型工作。工作属性还可用于编制进度计划,进行工作的选择、排序和分类。应用的领域不同,属性的数量也不同。里程碑清单里程碑是项目中的重要时点或事件。里程碑清单列出了所有项目里程碑,并说明每个里程碑是强制性的(如合同要求的)还是选择性的(如根据历史信息确定的)。里程碑与常规的进度工作类似,有相同的结构和属性,但是里程碑的持续时间为零,因为里程碑代表的是一个时间点。修正的工作分解结构利用工作分解结构确定为产生项目可交付成果而必须进行的具体工作时,项目团队成员可能发现需要附加一些可交付成果或重新编写可交付成果说明,增加某一工作或对某一工作进行细化,形成新的工作分解结构。十四、进度管理过程进度管理包括为确保项目按期完成所必须的所有过程,包括规划进度管理、工作定义、工作顺序安排、工作资源估算、工作时间估算、进度计划制定和进度控制等。(一)规划进度管理规划进度管理是为规划、编制、执行和控制项目进度而制定政策、程序和文档的过程。其主要目的是,为如何在整个项目过程中管理项目进度提供指南和方向。(二)工作定义确定为产生项目可交付成果而必须进行的具体工作。(三)工作顺序安排确定各项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并形成文件(图、表、文字资料等)。(四)工作资源估算估算执行各项工作所需材料、人员和设备等资源的种类和数量。(五)工作时间估算估算完成各项工作所需要的工作时间。(六)进度计划制定分析工作顺序、工作时间、资源需求,以及进度制约因素,从而制定项目进度计划。(七)进度控制监督项目工作状态,将计划执行效果与计划进行比较,找出偏差,分析偏差原因,采取相应纠偏措施,控制进度计划的变更,调整后续工作计划,保证进度计划目标的实现。虽然这些过程相互独立,相互之间有明确的界面,但是对于一些小项目,工作顺序安排、工作时间估算以及进度计划制定,由于彼此之间联系紧密,常常被看成一个过程,但每一过程所使用的方法不同,所以本书还是把它们当作不同的过程来介绍。十五、工作时间估算工作时间估算就是估计完成每一项工作可能需要的时间。工作时间是一个随机变量,由于无法事先确定未来项目实际进行时将处于何种环境,所以对工作时间只能进行近似估算。但是估算的任务应尽可能地接近现实,便于项目的正常实施。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无论采用何种估算方法,在项目实施之前进行工作时间估算时,创造一个可行的环境是必须的,所以,进行工作时间估算时,必须考虑工作范围、所需资源类型、估算的资源数量和资源日历。工作完成时间估算所需的各种依据应该由项目团队中最熟悉具体工作的个人或小组提供。对持续时间的估算应该渐进明细,在估算过程中应考虑所依据数据的数量和质量。例如,在工程与设计项目中,随着数据越来越详细,越来越准确,持续时间估算的准确性也会越来越高。(一)工作时间估算的依据进度管理计划进度管理计划规定了用于估算工作持续时间的方法和准确度,以及其他标准,如项目更新周期。工作清单工作清单列出了需要进行时间估算的所有工作,它与工作分解结构一起,作为进行工作时间估算的重要依据。工作属性工作属性为估算每个工作的持续时间提供了主要依据。工作资源需求估算的工作资源需求会对工作持续时间产生影响。对于大多数工作来说,所分配的资源能否达到要求,将对其持续时间有显著影响。例如,向某个工作新增资源或分配低技能资源,就需要增加沟通、培训和协调工作,从而可能导致工作效率或生产率下降,以致完成工作需要更长的时间。资源日历资源日历中的资源可用性、资源类型和资源性质,都会影响工作的持续时间。例如,经验丰富的人员完成指定工作所用时间一般要比经验少的人短。项目范围说明书在估算工作持续时间时,需要考虑项目范围说明书中所列的假设条件和制约因素。假设条件包括现有条件、信息的可用性以及报告期的长度等;制约因素包括可用的熟练资源以及合同条款和要求等。已识别的风险对于每一项工作,项目团队在基准持续时间估算的基础上,应考虑风险因素,特别是那些发生概率或后果评定分数高的风险因素。资源分解结构资源分解结构按照资源类别和资源类型,提供了已识别资源的层级结构环境因素能够影响估算工作持续时间过程的环境因素包括持续时间估算数据库和其他参考数据、生产率测量指标、发布的商业信息以及团队成员的所在地等。组织过程资产能够影响估算工作持续时间过程的组织过程资产包括关于持续时间的历史信息、项目日历、进度规划方法以及经验教训等社会运行的各类相关数据如政府行政审批时限,工日、工时定额等(二)工作时间估算的方法类比估算类比估算法也被称作自上而下的估算,是指以从前类似工作的实际持续时间为基本依据,估算将来的计划工作的持续时间。这是一种粗略的估算方法,有时需要根据项目复杂性方面的已知差异进行调整。在项目详细信息不足时,就经常使用这种技术来估算项目持续时间,如项目的早期阶段就经常使用这种办法估算项目的持续时间。2.利用历史数据在时间估算中可利用的历史资料包括:定额我国有规模庞大的定额体系。按粗细程度可分为概算定额、预算定额和施工定额;按照主编单位和管理权限可将定额分为全国统一定额、行业统一定额、地区统一定额、企业定额;按内容可分为人工消耗定额、材料消耗定额和机械台班定额。在利用定额资料进行工作时间估算时,要注意定额反映的是各部门或各省市在正常条件下的平均生产率水平,并不代表某一具体项目的劳动生产率,所以项目团队成员要根据自己的经验和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定额数据进行调整。利用定额进行时间估算一般采用单一时间估算法。单一时间估算法就是根据工程定额、施工方法、投入的劳动力、机具设备和资源量等资料估算出一个时间消耗值。项目档案参加该项目的各个单位可能保存以前完成项目的档案资料,这些可用来估算时间。商业化的时间估算数据库这些数据库在估算工作时间不受实际工作内容影响的项目时非常有用,例如,混凝土养护所需要的时间;对于某种类型的申请,政府机构的审批时间等等。项目团队成员的知识项目团队成员以前完成项目的实际工作时间或时间估算。这些记忆可能很有用,但一般不如有案可稽的结果可靠。专家判断估算因为影响工作时间的因素很多,一般很难对其长短进行估算。只要有可能,应当由专家根据历史资料和他们的经验进行估算。当各项工作可变因素多,又不具备一定的时间消耗历史资料时,就不能估算出一个肯定的单一的时间值,而只能根据概率理论计算期望值。专家判断估算常常采用三时估算法。三时估算法就是首先估算出三个时间值,即最乐观时间a、最可能时间m和最保守时间b。再加权平均算出一个期望值作为工作的持续时间。模拟法模拟法是指采用不同的假定计算出工作的多种持续时间。最常用的是蒙特卡罗分析法,即首先确定每项工作可能的持续时间分布,进而利用这些结果计算整个项目可能的持续时间分布。群体决策技术基于团队的群体决策技术(如头脑风暴、德尔菲技术或名义小组技术)可以调动团队成员参与的积极性,有利于获取额外的信息,提高估算的准确度,并提高团队成员对估算结果的责任感。储备分析在进行持续时间估算时,项目团队可以选择增加一个附加时间,成为储备时间、应急时间或缓冲时间,并将其纳入项目进度计划中,用来应对进度方面的风险或不确定性。储备时间可以是估算时间的一个百分比、某一固定的时间段,或者可以通过定量分析来确定,如蒙特卡洛模拟法。随着项目信息逐渐明确,可以动用、减少或取消储备时间。应该在项目进度文件中清楚地列出应急储备时间。(三)工作时间估算的成果时间估算对完成某一工作所需工作时间的定量估算。这种估算的结果应当指明变化范围,例如:(1)3周上下浮动3天,表明完成该工作至少需要12天,但最多不超过18天(假定每周工作5天)。(2)超过2周的概率为10%,也就是说,完成该工作需要2周或更短时间的概率为90%。项目文件更新需要更新的项目文件包括工作清单、工作属性以及为估算工作时间而制定的假设条件和估算依据。十六、工作资源估算工作资源估算包括确定需要何种资源(人员、设备、材料、资金等)、每种资源的使用数量以及每一种资源提供给工作使用的时间。其主要作用是明确完成工作所需的资源种类、数量和特性,以便作出更准确的成本和持续时间估算。工程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其所需资源的特点也有所差别。工程项目前期阶段要作出正确的决策,需要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细致的市场调查和技术经济分析,并且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辅助决策者进行判断和决策。所以,此阶段的资源主要是人力资源,而所需的材料和设备则起辅助作用,消耗量与人力资源相比也较少,所需要的资金投人也不大。虽然与施工阶段相比所需资源较少,但对整个工程项目总体投资的影响程度却是最重要的。工程项目难备阶段工程项目准备工作需要大量的专业人员,特别是设计工作需要各种专业工程师,还需要电脑(包括各类软件)、绘图仪器等设备,以及各种资料,如数据、规范、法律法规、专业书籍。此阶段的资源也是以人力资源为主,但对实施阶段的影响十分重要。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施工。施工是建筑物实体的生产,所需资源主要包括:劳动力、建筑材料和设备、周转材料、施工机械设备和临时设施以及后勤供应等。这些资源是工程项目实施必不可少的,它们的费用往往占工程总费用的80%以上。工程项目试生产及竣工验收阶段资源需求已接近尾声,主要是对各种资料的整理以及工程的最后调试工作,资源需求量已很少。(一)工作资源估算的依据(进度管理计划进度管理计划中确定了资源估算准确度和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工作清单工作清单中定义了需要资源的工作。工作属性工作属性为估算每项工作所需的资源提供了主要依据。资源日历资源日历表明了每种具体资源可用的工作日或工作班次。在估算资源需求情况时,需要了解在规划的工作期间,哪些资源(如人力资源、设备和材料)可用。资源日历规定了在项目期间特定的项目资源何时可用、可用多久。可以在工作或项目层面建立资源日历。另外还需考虑更多的资源属性,例如,经验或技能水平、来源地和可用时间等。风险登记册风险事件可能影响资源的可用性及对资源的选择。工作成本估算资源的成本可能影响对资源的选择。环境因素能够影响估算工作资源过程的环境因素包括资源所在位置、可用性和技能水平等。组织过程资产能够影响估算工作资源过程的组织过程资产包括人员配备的政策和程序,租用、购买用品和设备的政策与程序以及以往项目中类似工作所使用的资源类型的历史信息等。(二)工作资源估算的方法资源需求分析资源需求分析需确定需要哪些资源以及需要的数量及使用时间。在工程项目前期阶段,需要咨询工程师牵头,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为决策者提供决策的依据。在工程项目准备阶段,要依据决策成果,围绕工程项目的设计进行大量的工作,需要建筑、结构、水、电、暖等多专业工程师的参与,同时需要电脑(含软件)、绘图仪等设备。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特别是一般劳动力的需求很多,对材料和设备的需求就更大,而竣工阶段对资源的需求则非常少。施工阶段的资源需求分析,主要通过工程量的计算并参考预算定额确定直接劳务的需要量、主要和大宗建筑材料的需要量、所需机械的台数及使用时间。同时,参考一定的比例或经验,估算出工程项目所需的间接劳务和管理人员的数量。资源供给分析资源供给可以从工程项目组织内部或外部解决,而且解决的方式也多种多样,这时就要分析资源的可获得性及获得的难易程度。对内部资源进行分析。比如设计单位分析内部拥有的设计人员和各种设备,以及人员和设备的可用性。有时虽然拥有自己的设计人员,但他们可能还要完成其他的工程项目,对这种资源的可获得性就要进行更加详细的分析。对外部资源进行分析。比如前期阶段,建设方可以委托专业的咨询公司来完成可行性研究等工作;准备阶段,设计单位的部分专业设计可以委托外部的专业工程师完成。备选方案分析确定需要哪些资源和如何可以得到这些资源后,就要进行备选方案分析。工程项目很多工作都有若干备选的实施方案,如使用不同能力或技术水平的劳动力、不同规模或类型的设备、不同的工具,以及自制、租赁或购买相关资源等。通过比较这些资源类型、获取方式等对进度的影响及其使用成本,从而确定资源的组合模式(即各种资源所占比例与组合方式)。事实上,不同备选方案下的资源组合对进度或成本的影响很大,如在混凝土工程中,自建混凝土搅拌站或采用商品混凝土,用混凝土泵车浇注或用普通方法浇注,其费用有明显的不同。当然,具体使用何种方式不是唯一的和绝对的,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资源组合模式。比如,综合考虑劳动力成本与机械费用的差值、工作面大小、进度要求等多方面因素。资源分配及资源计划确定了资源的供给方式和组合模式后,就要根据不同任务的资源需求对其进行资源分配。这是一个系统工程,既要保证各个任务得到合适的资源,又要努力实现资源总量最少、使用平衡。简言之,所有任务都分配到了所需的资源,而所有的资源也得到充分的利用。编制资源计划可以通过自下而上的估算,即从下到上逐层汇总WBS中每一工作需要的资源类型和数量,从而得到项目所需各种资源的数量、取得方式、使用时间等,也就得到了资源计划。资源计划的优化各种资源在工程费用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资源的合理组合、供应及使用对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具有很大的影响。因此,通过对资源计划的优化,能够实现工程项目收益最大化或项目成本最小化的目的。首先,通过定义优先级确定各种资源的重要性。优先级的定义可以随着项目的不同而不同,一般有以下几个标准:(1)资源的数量和价值量;(2)资源增减的可能性;(获得程度;(4)可替代性;(5)供应问题对项目的影响。然后,根据资源的优先级对资源消耗计划进行优化及平衡。(三)工作资源估算的成果工作资源需求工作资源需求明确了工作包中每个工作所需的资源类型和数量。这些资源汇总后得到每个工作包和每个工作时段的资源估算。资源需求描述的详细程度随应用范围的不同而变化。在每个工作的资源需求文件中,都应说明每种资源的估算依据,以及为确定资源类型、资源的供应能力和所需数量所做的假设。资源分解结构资源分解结构是资源依类别和类型的层级展现。资源类别包括人力、材料和设备等。资源类型包括技能水平、等级水平或适用于项目的其他类型。资源分解结构有助于结合资源使用情况,组织与报告项目的进度数据。项目文件的更新需要更新的项目文件包括工作清单、工作属性以及资源日历等。第四章投资方案一、投资估算的编制说明(一)投资估算的依据本期项目其投资估算范围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估算的主要依据包括:1、《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2、《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3、《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审规程》4、《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深度规定》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6、《企业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7、《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二)项目费用与效益范围界定本期项目费用界定为工程费用和项目运营期所发生的各项费用;项目效益界定为运营期所产生的各项收益,并严格遵循财务评价过程中费用与效益计算范围相一致性的原则。二、建设投资估算本期项目建设投资18989.32万元,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三个部分。(一)工程费用工程费用包括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建设管理费、勘察设计费、生产准备费、其他前期工作费用,合计15773.81万元。1、建筑工程费估算根据估算,本期项目建筑工程费为8755.42万元。2、设备购置费估算设备购置费的估算是根据国内外制造厂家(商)报价和类似工程设备价格,同时参照《机电产品报价手册》和《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规定的相应要求进行,并考虑必要的运杂费进行估算。本期项目设备购置费为6571.43万元。3、安装工程费估算本期项目安装工程费为446.96万元。(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本期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2642.76万元。(三)预备费本期项目预备费为572.75万元。表格题目建设投资估算表单位:万元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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