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皮具公司现代市场经济中的产权制度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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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奢侈皮具公司现代市场经济中的产权制度分析某某有限公司前言这份《奢侈皮具公司现代市场经济中的产权制度分析》由某专业咨询机构编辑撰写,全文约17472个字,约18页左右,具有系统全面、假设明确、深度适宜、技术适配、论证严谨、术语统一、复用价值高、可执行性强、方案优化、架构可扩展等特点,全文从项目背景分析、产业环境分析、A00电动车应时代而生、必要性分析、公司基本情况、公司简介、核心人员介绍、现代市场经济中的产权制度、现代公司制度中的法人财产权、“两权分离”是公司制度的基本特征、财产的私有、共有与公有、产权在现实经济活动中的具体形式、产权制度在市场经济中的功能、财产的本质和起源、风险风险及应对措施、项目风险分析、项目风险对策、法人治理、股东权利及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发展规划、公司发展规划、保障措施等几个方面展开论述,具有较高参考价值,建议详细研读以辅助落地执行。奢侈皮具公司现代市场经济中的产权制度分析目录第一章项目背景分析3一、产业环境分析3二、A00电动车应时代而生3三、必要性分析4第二章公司基本情况5一、公司简介5二、核心人员介绍6第三章现代市场经济中的产权制度7一、现代公司制度中的法人财产权7二、“两权分离”是公司制度的基本特征10三、财产的私有、共有与公有13四、产权在现实经济活动中的具体形式18五、产权制度在市场经济中的功能20六、财产的本质和起源21第四章风险风险及应对措施24一、项目风险分析24二、项目风险对策26第五章法人治理28一、股东权利及义务28二、董事30三、高级管理人员35四、监事37第六章发展规划40一、公司发展规划40二、保障措施46第一章项目背景分析一、产业环境分析建设高质高效、持续发展的经济发展强市。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体经济不断壮大,质量效益明显提高。创新驱动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区域协同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开放型经济达到新水平。产业强市成效显著,项目建设鳞次栉比,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新兴产业蓬勃兴起,现代农业和服务业迅猛发展、蒸蒸日上,市域综合经济实力和影响力迈上新台阶。建设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的秀美生态城市。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快,中心城区综合服务功能大幅提升,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格局基本形成,城镇化率达到60%以上。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进,具备条件的农村基本建成美丽乡村。节约型社会、循环经济深入发展,主要污染物减排如期实现省下达目标任务,森林覆盖率大幅提升,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经济、人口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发展格局初步形成。二、A00电动车应时代而生回顾2016年以来国内新能源A00乘用车的发展历程,完成从时代产物到爆款产品的蜕变。1、2016年开始,国内新能源产业链在补贴政策推动下发展进入第一轮爆发期,以众泰、知豆以及后续的北汽EC系列、江淮iEV6E等A00车型应运而生。2017年A00级别车型占国内新能源乘用车批发销量55%以上,2016、2018年也均超30%。2、2018-2019年国内面临了补贴的断崖式下跌,A00电动车失去了补贴的加持,如众泰、知豆、康迪等车型逐渐消失在视野当中。3、2020年五菱宏光MiniEV成为爆款,该细分领域异常火爆。在2022年面临产业链成本上涨、车型普遍涨价10%-20%的情况下,依然保持强劲的产销。三、必要性分析(一)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项目的投资,引入资金的到位将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将提高公司应对短期流动性压力的能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水平,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同时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公司未来成为国际领先的产业服务商发展战略提供坚实支持,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第二章公司基本情况一、公司简介本公司秉承“顾客至上,锐意进取”的经营理念,坚持“客户第一”的原则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公司坚持“责任+爱心”的服务理念,将诚信经营、诚信服务作为企业立世之本,在服务社会、方便大众中赢得信誉、赢得市场。“满足社会和业主的需要,是我们不懈的追求”的企业观念,面对经济发展步入快车道的良好机遇,正以高昂的热情投身于建设宏伟大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既是实现经济、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实现企业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既是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外在要求,也是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内在需求;既是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企业国际化发展的战略需要。遵循“奉献能源、创造和谐”的企业宗旨,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以人为本、构建和谐企业,回馈社会、实现价值共享,致力于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三大责任的有机统一。公司把建立健全社会责任管理机制作为社会责任管理推进工作的基础,从制度建设、组织架构和能力建设等方面着手,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社会责任管理机制。二、核心人员介绍1、郝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1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2年11月至今任xxx总经理。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崔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2002年6月至2011年4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03年11月至2011年3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3、黎xx,中国国籍,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2018年9月至今历任公司办公室主任,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4、韦xx,197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2002年6月至2006年8月就职于xxx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8月至2011年3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销售部副经理。2011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监事、销售部副部长、部长;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5、韩xx,1957年出生,大专学历。1994年5月至2002年6月就职于xxx有限公司;2002年6月至2011年4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第三章现代市场经济中的产权制度一、现代公司制度中的法人财产权现代公司制度中的“法人财产权”,是我国在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中提出的一个新概念。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指出: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产权关系明晰,企业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企业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成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法人财产权的概念,是针对股份制企业出资者所有权同企业经营决策权分离的状况提出来的。它的含义既不同于传统上说的“经营权”,也不同于产权经济学所讲的“控制权”,这是一种新的提法,是一个理论的创新。股份公司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最伟大的革命”,能将分散的私人资本迅速集聚成巨额资本,使生产规模“惊人地扩大了”,使所有权与经营权发生了深刻的分离。但是,美国的股权高度分散的状况是否具有普遍性,经理人员的职权是否都达到了“经理革命”的程度,我国理论界有不同的看法。因此,中央文件没有采用西方的“控制权”说,而是另辟蹊径,提出了“法人财产权”说。然而,回避了原有的矛盾,又出现了新的矛盾。法人财产权的内涵是什么呢?目前理论界对此争论较大,大致有以下四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是“经营权”说,即将法人财产权解释为经营权。马克思在分析股份制的财产结构时指出:股份公司采取了“社会资本”的形式,“实际执行职能的资本家转化为单纯的经理,即别人的资本的管理人,而资本所有者则转化为单纯的所有者,即单纯的货币资本家”;“资本所有权这样一来现在就同现实再生产过程中的职能完全分离”。这些论述是符合当时股份制的发展实际的,但在所有权与经营权日益分离,乃至出现“经理革命”之后,再将法人财产权解释为单纯的经营权,就显得过于狭窄了。弥补的办法是将经营权的内涵扩大,例如在我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中,企业的经营权就已经包含了对财产的依法处置权,这实际上就是向所有权靠近了一步。第二种观点是“所有权”说,即将法人财产权解释为法人所有权。这里所说的法人所有权,是指通过出资者权能转移而产生的所有权利,其作用并不是确定财产在法律上的最终归属,而是为了使法人作为主体,能够在交易中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和责任,即确定财产在市场交易中的现实归属问题,如购买、销售、债务、税收、利润等。有人把法人所有权说成是一种新型的所有权,它产生的基础是资本的价值形态(股票)所有权同实物形态(企业资产)所有权的长期分离,即出现了所有权的双重存在。此外,还有的学者使用了信托所有权、经济所有权、相对所有权来解释法人所有权。但是,无论怎样解释,无论怎样对法人所有权加以限定,它们都与所有权的“一物不属二主”的原则相矛盾,因而难以为人们所接受。第三种观点是“控制权”说,即将法人财产权解释为控制权。产权经济学家阿尔奇安认为:股份公司“使有些人专门从事管理决策,这些实际控制的能人不必承担全部价值实现结果的风险”,从而使经营决策权与承担市场风险责任相分离,前者称为“控制权”,后者称为“所有权”0。控制权观点已在经济学中广泛使用,它既可以回避上述两种观点中的矛盾,又可以贴近现实。但由于对控制权的内涵尚无权威性的解释,没有法律上的明确规定,因而又会造成新的争论。第四种观点是财产权说,这是在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中首先使用的。财产权是指权利主体对一定财产所享有的具有经济利益的权利。如前所述,《罗马法》将财产权分为三类:物权、债券、继承权。其中物权又分为自物权(即所有权)和他物权(如使用权、经营权、采矿权、地役权、抵押权等)。财产权说的长处是,比经营权说的权利范围扩大了,同时又避免了所有权说的矛盾。缺点是权利范围过于宽泛,法人财产权到底是自物权还是他物权?还是没能说清楚,因而这一提法出现后仍未停止过争论。以上分析说明,目前对法人财产权的认识还远远没有统一。但透过概念之争就会发现,虽然各种观点对企业法人所拥有的权利做出了不同的抽象概括,但在解释法人权利的具体内容时却比较接近。这是因为,大家都有一个共同的出发点,这就是如何更科学、更准确地概括日益扩大的企业法人的权利这一事实。从这一基本点出发,我们可以对法人财产权给出一个描述性的定义:它是以公司制企业中董事会和经理为代表的公司法人对本公司资产所实际拥有的占有、使用和依法处置的权利,它可以通过《公司法》的具体条款来体现。同时,公司经理人员的职权范围,与公司的股权结构密切相关,对不同的公司应作具体分析,不应笼统地作结论。例如,我国的国家控股公司、东南亚一些国家的家族控股公司、日本的法人相互持股的公司,其经理人员的职权就有很大的差别。至于美国模式能否成为一种世界趋势,它需要多长时间才能风靡全球,则还有待观察。二、“两权分离”是公司制度的基本特征(一)马克思对股份公司“两权分离”的论述当英国于1856年颁布联合股份公司法案时,没有人料到这种公司会在将来成为主导产业和商业活动的制度。相反,许多学者认为,股份公司存在着一个致命的缺陷:股权分散为经理们偷懒或追逐自己的个人目标大开方便之门。斯密就曾对经理的“疏忽和挥霍”感到担心。但股份公司在20世纪的发展,彻底反驳了斯密的观点,联合股份公司一跃成为现代工业的象征,而且股权的分散程度在不断提高。现代股份公司的股权分散,决定了其产权制度的安排必然是资本所有权与法人产权的分离。在最初的私人企业中,由于生产规模小和管理简单,出资者同时也是经营者。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特别是股份公司法人制度的确立和股权的分散化,资本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就发生了越来越深刻的分离,并出现了特殊的以管理为职业的经理阶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企业经理阶层的出现,是由资本主义管理二重性和资本主义管理专制形式演变而来的。经理是作为工业司令官的资本家领导下的军官,在劳动过程中以资本的名义进行指挥、监督和管理。经理的出现,意味着资本所有权与资本职能的分离,与资本使用权的分离。“资本主义生产本身已经使那种完全同资本所有权分离的指挥劳动比比皆是。因此,这种指挥劳动就无须资本家亲自担任了。”马克思还指出,管理具有二重性,即监督劳动和指挥劳动,在阶级对立越严重的生产方式中,强制性的监督劳动的作用也越大。经理阶层作为社会生产力的具体组织者和管理者,并不是资本主义所特有的,而是一切社会化大生产所共有的。(二)西方经济学家对“两权分离”的论述西方经济学家对股份公司的分析,习惯于使用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这里的“控制权”就其权限来说,要大大高于通常所说的经营权。早在1923年,著名制度经济学家凡勃伦在《无主所有制》一书中,就评述了这种趋势及其特点。伯勒和米斯在30年代对美国经济的统计资料的研究也证明,联合股份公司的重要性日益提高,股份公司的规模迅速增大。1930年,美国最大的200家公司(银行除外)实际控制了全部公司财富的49.2%,商业财富的38%,国民财富的22%。随着这些公司的股权日益分散化,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更加明显。60年代,经济学家加尔布雷斯对现代大公司的产权分析达到了新的高度。他把这些大公司里的经理精英们称为统治产业的“技术结构”。可以说,现在公司的技术结构取代了古老的贵族和近代的维多利亚时代的资本家,成了真正的统治阶级。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大公司就像一个集权主义的国家,其经济实力和权力实际上都操纵在公司官僚机构的少数人手里。现实的情况也同样说明,所有权关系已经被淡化,控制权在不断加强。美国花旗银行曾经公布过一份名单,在56家大公司里,每家公司的股票持有人都在5万人以上,有27家公司的股东超过10万人。这种极其分散的所有权,使得一般意义上的管理不可能有效。即使按照掌握大量发行股票的5%~6%就能控制公司的标准,也嫌太多,因为他们的人数大概在100人以上。而且,绝大多数的股票持有者对公司的管理不感兴趣,他们所关心的只是股票的行情。公司股东的这种消极性质,使公司的管理权落到了一个职业经理阶层的手中。以上分析说明,在公司制度的演进过程中,资本的两权分离经历了两个重要阶段。第一阶段是资本所有权与法人产权(经营权)的分离。在公司制度的初期,股份公司大都是家族控股式的企业,大股东直接选择或亲自出任董事长和财务主管,股东会的权力很大;经理人员则持股很少,是职业的管理人员,完全受董事会的控制。第二阶段是公司法人产权同经理控制权的分离。这时董事会的权力被弱化,而经理人员的控制权在不断加强,并随着经理阶层地位的崛起而出现了所谓的“经理革命”。导致这种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是股权的多元化和分散化,以及公司规模的扩大和生产经营活动的复杂化。公司的法人产权同控制权不同,公司法人产权控制在董事会手中,它是相对于资本所有权而言的;而公司的控制权掌握在经理人员手中,它是建立在公司法人产权基础之上的。三、财产的私有、共有与公有从法权体系来说,财产或物的分类方法很多,例如可以将财产分为有体物与无体物、可有物与不可有物、动产与不动产、可分物与不可分物、单一物与组合物、主物与从物、原物与孽息、有主物与无主物等。如果依经济性质进行划分,可以将财产分为私人财产、共有财产与公有财产。在分析国有经济的产权基础之前,有必要对这三种财产形式做一个简要的介绍。(一)关于私人财产与私有产权尽管大陆法系与普通法系对财产的概念有不同的解释,但基于共同的价值观念的偏见,它们都把财产的私有制看做是最完美的财产制度。因此,前面所述及的它们对于财产与财产权的研究和规定,实际上主要是针对私人财产的。我们在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产权理论进行分析时,其对象也主要是私人财产,基本未涉及其他财产形式。为了避免重复,这里只对上述分析做一个小结。1.私人财产的实质是对经济物品的排他性的占有,这种占有关系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在国家出现后才取得法权形式即私有产权。2.私有产权的内容包括自物权、他物权、继承权、债权和知识产权。其中,自物权即财产所有权,是财产权的核心与基础,它具有绝对性、排他性和永继性。所有权结构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支配权和收益权。3.私有产权是一组可以不断分解和转让的权利束。财产权经常以分解的形式出现,产权的转让与交易是商品交换的内核。4.私有产权的有效性依赖于一种强制的社会力量的保护,这种社会力量包括国家政权、法律制度、社会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其中,国家行政力量对私有产权既有保护的作用,也带有制约和干扰的作用。5.私有产权在现实生活中总是要受到一定的限制的,这些限制主要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利益和保护他人的正当权益。以上对于私有产权的这些规定,也可以说是产权的最一般、最基本的内涵,它也应当适用于国有经济中的产权关系。但是,由于国有经济产权主体即国家的特殊地位,使得国有产权有了一些新的特征。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面专门论述。(二)关于财产的共有关系财产共有关系是指数人共享一物的所有权。我国《民法通则》第78条规定:“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共有的主体成为共有人,其客体称为共有财产或共有物。财产的共有关系,具体可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形式。共同共有指共有人根据某种共同关系,对某项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如夫妻共有财产、家庭共有财产,而夫妻关系或家庭关系是这种共同共有关系的基础;按份共有指共有人按照预先确定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如合伙制、股份制企业的资本就是按份共有的财产。财产的共有关系的法律特征如下:(1)共有主体是非单一的,多个共有主体对共有物只能共同享有一个完整的所有权。(2)共有物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不能分割,每个共有人的权利及于整个共有财产,因此共有并不是分别所有。(3)共有人对共有物共同地或者按照各自的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每个共有人的权益不受其他共有人的侵犯,在行使对共有财产的权利时,要由共有人集体协商。(4)共有关系是多个权利主体基于共同的生产和生活的目的,将其财产联合在一起而产生的财产形式,它是财产所有权的联合,而不是一种特殊的所有权形式。所以,共有关系实际上是一种“混合所有制”,其经济性质由共有人各自的经济性质的集合来确定,既可以完全是私有产权的集合,也可以完全是公有产权的集合,还可以是两种产权的兼容。(三)关于财产的公有关系这里所说的公有包含两重含义,一是指对财产公共所有的产权形式,二是指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财产的公有与共有的外表十分相似,所以,人们也时常将二者混同起来。其实,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1)公有财产的主体是单一的,是集合概念的“全民”或“集体”;而共有财产的主体是非单一的,包括多个共有人。(2)公有财产已脱离个人而存在,它既不能实际分割为个人所有,也不能由个人按照一定份额享有财产权利;而共有财产并没有与共有人脱离关系,它以共有人的个人所有为基础,产权必须划分到每个共有人的名下。(3)单个公民加入或退出公有组织,并不影响公有财产的完整性;而对于共有财产来说,这种情况将影响其财产的完整。(4)由于公共所有是对私有产权的根本否定,公有关系不能兼容共有关系;而共有关系本身就是“混合所有制”,它可以兼容各种性质的财产,包括私人财产与公有财产。国家所有与公有是什么关系呢?人们时常把二者混同起来,把国家所有当做是公共所有,并把二者相互替代使用。也有些国家的法律将国有资产划分为国家公产与国家私产两类。国家公产指供全体公民共同享用之物,如河川、道路、公园等,国家并不是这些财产的所有者,没有处置权,只有“保管权”。国有私产包括国有企业、政府财产等,国家对此拥有所有权,可以将其出售和转让。也就是说,他们认为,国家公产实质上就是社会公有。实际上,国家所有与公共所有是两个不同层次的概念。公共所有是与私人所有相对立的概念,是指财产的经济性质;而国家所有是指财产占有的具体形式,二者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公共所有可以采取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形式;而国家所有的形式并不一定就是公共所有,其经济性质应由国家的性质决定。例如,封建制度下的国家所有,实际上是封建君主所有,资本主义的国家所有实际上是“集体的资本家”所有,只有社会主义国家所有才是真正的全社会的公共所有。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就曾对那种把国有化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等同起来的冒牌的社会主义进行了批判。他指出:“如果烟草国营是社会主义的,那么拿破仑和梅特涅也应该算入社会主义创始人之列了。”“无论转化为股份公司,还是转化为国家财产,都没有消除生产力的资本属性。……现代国家,不管它的形式如何,本质上都是资本主义的机器,资本家的国家,理想的总资本家。它越是把更多的生产力据为己有,就越是成为真正的总资本家,越是剥削更多的公民。工人仍然是雇佣劳动者,无产者。”四、产权在现实经济活动中的具体形式(一)私有产权或个人产权如上所述,属于个人的产权即为私有产权,它可以转让一—以换取对其他物品同样的权利。私有产权是最为常见的,也是基本的产权形式,它是给予人们对私人财产有矛盾的各种用途进行选择的一种排他的权利。在假设的私有产权完备的条件下,个人利用自己的财产采取的任何行动,都不可能影响任何其他人的私有财产的实际归属,也不会出现违规行为。相反,如果在行使私有产权时对其他人的利益产生了影响,或是属于法律所禁止的,例如擅自在自己的土地上种毒品,则私有产权就要遭到否定。在现实生活中,人们通常将属于个人及一个家庭的财产所有权界定为私有产权。(二)集体产权或集团产权集体产权是指对某种资源的使用权利是由一个集体共同做出的;由集体的决策机构以民主程序对权利的行使做出规定和约束。集体所有制企业、公司制企业和合作制企业,其出资者对企业拥有的专用性生产资源所行使的权力,就是典型的集体产权。出资者可以通过“一人一票”或“一股一票”的原则决定这些资源的用途。一般而论,集体的规模越大,分享集体收益的人就越多,为实现集体利益而进行活动的个人分享的份额就越小。所以,如果在严格的经济人或理性人假定的前提下,不会有人为集体的共同利益采取行动,这里会存在严重的“搭便车”行为。(三)共有产权或社团产权共有产权是为了谋求组织成员平均利益最大化而设立的产权,兄弟会、各种俱乐部或乡村俱乐部,都是共有组织的实例。共有产权是一种人们很少对其进行分析的产权形式,它与私有产权或集体产权不同,不具备产权利益的匿名可转让性。一个共有组织的成员,只有在取得其他各成员的同意后,才能将共有组织的权益转让给他人。共有资源对于其成员来说,常常可以非排他性地使用;而对其他人来说,则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共有资源的使用可以是免费的,也可以优惠性地收费。(四)政府产权或国家产权政府产权,从理论上说,是对由政府或国家所占有的那部分资源的使用权利。对这些资源,国家按社会可接受的政治程序,决定由谁来具体支配和使用。严格地说,政府产权与国家产权也有所差别:国家产权的主体是全体人民,其客体是归国家所有的领海、领空、国土资源和国有资产等;狭义的政府产权指政府所拥有的一些资源,如政府的办公楼、政府的用地等。在现实中,由于国有资产也是由政府管理的,所以二者的区别常常被忽略。政府的或国有的财产的经济性质,取决于政府的性质。但总体而言,国有资产普遍存在着效益不高、流失严重的问题。五、产权制度在市场经济中的功能产权制度是指包括产权立法、产权的界定和维护、产权纠纷的处理在内的社会制度;广义的产权制度还包括社会的所有制结构。产权制度作为社会市场制度的核心和基础,对于规范经济主体的行为和维护经济秩序,特别是对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1.产权制度具有巩固和发展社会经济制度的功能。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社会经济制度的基础,它决定国家的上层建筑;同时,无论是公有制还是私有制,都需要国家的法权制度的保护。特别是在社会制度变迁的过程中,产权制度的改革往往会起到关键性的作用。2.产权制度可以减少财产关系的不确定性,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中的各种交换关系,实质上是商品和财产的产权交换。但由于财产关系的复杂性、多样性和多变性,给人们的选择、决策和交换带来了许多不便,浪费了大量,的交易时间和交易费用。而通过对产权关系的严格界定,就可以减少这些不确定因素,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促进市场交换和市场制度的发展。3.产权制度有助于使外部经济效果内部化,提高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外部经济效果又称外在性,是市场失灵的领域之一。按照西方产权理论的研究成果,通过对外在性问题设置产权,并促进产权的自由交易,就可以将其转化为内部性问题,通过市场机制加以解决,从而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4.产权制度具有分配功能,可以激励和约束财产主体行为,提高微观经济活动的效益。产权的核心问题就是要明确市场主体的权能、利益和义务,这对于组织社会生产和提高经济效益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产权界定不明晰、财产收益归属不清楚、投资风险无人承担,财产就会被滥用或瓜分,就谈不上提高资产的运营效率。六、财产的本质和起源说到产权制度,首先涉及财产的概念和本质。什么是财产?财产就是归人们所占有、所支配的物,如自耕农的土地,手工业者的工具,资本家的资本,等等。财产表现为一种物,但其实质却是一种经济关系,是社会经济生活中客观存在的人对物的排他性的占有关系。马克思说:“财产最初无非意味着这样一种关系:人把他的生产的自然条件看作是属于他的、看作是自己的、看作是与他自身的存在一起产生的前提”。排他性占有的产生,从根本上说,在于自然资源的稀缺性,即资源供给的有限性和人类需求的无限性之间的矛盾。为了解决这一矛盾,人们就要通过社会契约或暴力,建立起一种排他性的占有关系,财产的范畴也就由此出现了。可见,稀缺性是一种物转化为财产的先决条件,非稀缺性的资源,如空气、阳光,是不会成为财产的。稀缺性是排他性占有产生的一般条件,但不是唯一的条件,除此之外,还有社会的和经济的制度原因。首先,占有关系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它随着社会经济增长和市场制度的发展而变化。最初是原始公社的公共占有制,后来才出现了私人占有和私人财产,而且私人财产的内容和占有形式也在不断变化。其次,占有关系总是需要社会组织和社会制度加以保护的,无论是靠家庭或氏族的武力,还是靠国家政权及法律制度。这说明,财产关系的确立是需要社会成本或制度成本的,而且这种成本应小于它所带来的收益。如果这一成本超过了确立财产关系带来的收益,这种财产制度就是无效率的,人们就会自动放弃建立财产关系的愿望和行动,或者设法建立新的有效的财产制度。第四章风险风险及应对措施一、项目风险分析(一)政策风险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实施后,可以向市场提供需要的相关系列产品,同时稳定企业的生产经营,增加就业岗位,保障社会和谐,符合国家发展和谐社会的要求。根据市场调研分析,该系列产品市场空间大,需求旺盛,竞争力强,同时产品结构合理,产品灵活,因此政策风险很小。(二)社会风险本项目选址地势平坦,市政设施配套齐全,交通便捷,是建设该项目的理想地段。周边无任何文物古迹,矿产资源以烟煤为主,是非生态脆弱区。因此,分析该项目社会风险小。(三)经济风险经济因素在项目的全寿命周期内长期存在,影响频率高,交叉作用多见,原因较为复杂。主要有合同风险(如合同履约与变更问题,争议与索赔,合同的条款确定等)、建设成本风险(包括涉及到项目的建设成本的融资问题、财务问题、利率与汇率波动、通货膨胀和物价波动问题等)、项目的竣工风险(主要是指项目的进度计划和竣工时间的不确定性)、税收政策的风险(指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内负担的税赋和税率、税种变化的不确定性)。而对于以上各种风险,除非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外,大部分风险是人为可控的,如合同风险、项目竣工风险等通常在执行过程中通过严格的程序化控制,其风险是可以接受的。本节不做分析。其他风险分析如下:1、税收风险:目前及未来几年,由于国家采用的是刺激消费,造福民生的宏观政策,税收应是越来越宽松的,因此,本项目不存在税收风险。2、利率汇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和物价波动风险:目前世界金融危机已波及全球,原材料、产品的价格波动会产生一定的影响。这些风险对本项目而言,是可以接受的。3、财务风险:就项目财务的评价报告可以看出,本项目的静态与动态盈利能力超过了行业的基本标准,财务评价结果是良好的。(四)技术风险本项目涉及的生产技术为本公司既有技术,生产工艺、检测技术成熟,原材料有稳定供应渠道,生产操作条件温和、易控,产品质量稳定。本项目的技术风险较小。(五)管理风险项目由于管理原因而产生的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影响恶劣,且后果损失巨大,其中多数因管理组织方式的建立、管理制度的制定不健全或是因疏于对人员的管理教育而产生道德行为风险和职业责任风险。二、项目风险对策(一)政策风险对策目前,国内有良好的宏观经济政策,但还需要把握机会,抓住国家目前鼓励符合产业政策项目建设的机会,让项目尽快进入实施阶段。(二)社会风险对策加强与当地各级政府部门的沟通,以期获得更好的支持和帮助,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三)经济风险对策密切关注国际金融和政治环境对本项目产品市场的影响,依据实际情况调整营销策略。另外,企业内部要不断地进行技术改进和管理创新,节能减排,使项目产品成本降至最低限度。同时,与下游客户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形成稳固的销售网络。(四)管理风险对策选聘优秀的管理人才,并施以职业道德、修养、能力等综合方面的教育;同时制定合理高效适用的管理程序和制度,杜绝由于管理制度和措施的不到位、不完善造成的风险。特别是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选择具有较好业绩和口碑的设计工程公司、监理公司、施工单位,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建设,及时投运。第五章法人治理一、股东权利及义务1、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5)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2、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5、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6、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董事1、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公司不设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2、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7)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8)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9)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10)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3、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董事会须及时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并在其年度工作报告中作出说明。4、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董事会议事规则作为本章程的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5、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6、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2)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3)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4)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5)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报告;(6)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7、董事会可以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的其他职权,该授权需经由全体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并以董事会决议的形式作出。董事会对董事长的授权内容应明确、具体。除非董事会对董事长的授权有明确期限或董事会再次授权,该授权至该董事会任期届满或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自动终止。董事长应及时将执行授权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8、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9、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0、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11、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当于会议召开3日前以电话通知或以专人送出、邮递、传真、电子邮件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2、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1)会议日期和地点;(2)会议期限;(3)事由及议题;(4)发出通知的日期。13、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1人1票。14、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5、董事会决议以记名表决方式进行表决。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或电子邮件或其它通讯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但涉及关联交易的决议仍需董事会临时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而不得采用其他方式。16、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17、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出席会议的董事、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18、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1)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2)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3)会议议程;(4)董事发言要点;(5)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19、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三、高级管理人员1、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本章程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本章程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关于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3、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4、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5、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6、总经理应制订总经理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7、总经理工作细则包括下列内容:(1)总经理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的人员;(2)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3)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以及向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制度;(4)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8、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9、副总经理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总经理安排的工作,行使总经理授予的职权。副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副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副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10、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11、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四、监事1、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2、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2)检查公司财务;(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3、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4、监事会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明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以确保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5、监事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记载。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至少保存10年。6、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事由及其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第六章发展规划一、公司发展规划(一)发展计划1、发展战略作为高附加值产业的重要技术支撑,正在转变发展思路,由“高速增长阶段”向“高质量发展”迈进。公司顺应产业的发展趋势,以“科技、创新”为经营理念,以技术创新、智能制造、产品升级和节能环保为重点,致力于构造技术密集、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品质优良、持续发展的新型企业,推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2、经营目标目前,行业正在从粗放式扩张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公司将进一步扩大高端产品的生产能力,抓住市场机遇,提高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注重技术创新,提升公司科技研发能力;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积极开发应用节能减排染整技术,保持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的竞争优势;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机制,按照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规范公司运行,提升运营质量和效益,努力把公司打造成为行业的标杆企业。(二)具体发展计划1、市场开拓计划公司将在巩固现有市场基础上,根据下游行业个性化、多元化的消费特点,以新技术新产品为支撑,加快市场开拓步伐。主要计划如下:(1)密切跟踪市场消费需求的变化,建立市场、技术、生产多部门联动机制,提高公司对市场变化的反应能力;(2)进一步完善市场营销网络,加强销售队伍建设,优化以营销人员为中心的销售责任制,激发营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3)加强品牌建设,以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赢得客户,充分利用互联网宣传途径,扩大公司知名度,增加客户及市场对迎丰品牌的认同感;(4)在巩固现有市场的基础上,积极开拓新市场,推进省内外市场的均衡协调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2、技术开发计划公司的技术开发工作将重点围绕提升产品品质、节能环保、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展开。公司将在现有专利、商标等相关知识产权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将技术研发成果整理并进行相应的专利申请,通过对公司无形资产的保护,切实做好知识产权的维护。为保证上述技术开发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将加大科研投入,强化研发队伍素质,创新管理机制和服务机制,积极参加行业标准的制定,不断提高企业的整体技术开发能力。3、人力资源发展计划培育、拥有一支有事业心、有创造力的人才队伍,是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动力。随着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人才的需求将更为迫切,人才对公司发展的支撑作用将进一步显现。为此,公司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加强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工作,培育优秀技术人才、管理人才;(2)加强与高校间的校企人才合作,充分利用高校的人才优势和教育资源优势,开展技术合作和人才培养,全面提升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3)加强对基层员工的技能培训和岗位培训,提高劳动熟练程度和自动化设备的操作能力,有效提高劳动效率和产品质量。(4)积极探索员工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以绩效为导向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4、企业并购计划公司将抓住行业整合机会,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充分利用现有的综合竞争优势,整合有价值的市场资源,推进收购、兼并、控股或参股同行业具有一定互补优势的公司,实现产品经营和资本经营、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经营规模和市场竞争能力。5、筹融资计划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期,新生产线建设、技术改造、科技开发、人才引进、市场拓展等方面均需较大的资金投入。公司将根据经营发展计划和需要,综合考虑融资成本、资产结构、资金使用时间等多种因素,采取多元化的筹资方式,满足不同时期的资金需求,推动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积极利用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功能,为公司的长远发展筹措资金。(三)面临困难公司资产规模将进一步增长,业务将不断发展和扩大,但在战略规划、营销策略、组织设计、资源配置,特别是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面临新的挑战。同时,公司今后发展中,需要大量的管理、营销、技术等方面的人才,也使公司面临较大的人才培养、引进和合理使用的压力。公司必须尽快提高各方面的应对能力,才能保持持续发展,实现各项业务发展目标。1、资金不足发展计划的实施需要足够的资金支持。目前公司融资手段较为单一,所需资金主要通过银行贷款解决,融资成本较高,还本付息压力较大,难以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要求。因此,能否借助资本市场,将成为公司发展计划能否成功实施的关键。如果不能顺利募集到足够的资金,公司的发展计划将难以如期实现。2、人才紧缺随着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在新产品新技术开发、生产经营管理方面,高级科研人才和管理人才相对缺乏,将影响公司进一步提高研发能力和管理水平。因此,能否尽快引进、培养这方面人才将对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公司未来发展产生较大的影响。(四)采用的方式、方法或途径建立多渠道融资体系,实现公司经营发展目标公司拟建立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渠道,改变融资渠道单一依赖银行贷款的现状,为公司未来重大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筹集所需资金,确保公司经营发展目标的实现。同时,加强与商业银行的联系,构建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及时获得商业银行的贷款支持,缓解公司发展过程中的资金压力。1、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高层次人才,应对经营规模快速提升面临的挑战公司现有人员在数量、知识结构和专业技能等方面将不能完全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需求,公司需加快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力度,确保高素质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以及营销人才满足公司发展需要。为此,公司拟采取下列措施:1、加强人力资源战略规划,通过建立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和公平有序的职业晋升机制,吸引优秀的技术、营销、管理人才加入公司,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2、进一步完善以绩效为导向的员工激励与约束机制,努力营造团结和谐的企业文化,强化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责任感,保持公司人才队伍的稳定性和积极性;3、加强年轻人才的培养,建立人才储备机制,增强公司人才队伍的深度和厚度,形成完整有序的人才梯队,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2、以市场需求为驱动,提高公司竞争能力公司将以市场为导向,认真研究市场需求,密切跟踪印染行业政策及最新发展动向,推动科技创新和加大研发投入,优化产品结构,开拓高端市场,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丰富服务内容,完善和延伸产业链,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地位,最终实现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二、保障措施(一)推动区域交流合作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采取园区共建、技术合作、资本合作和贸易换资源等多种方式,加强与市场需求大的沿线国家开展贸易合作。加强同区域内优势产业合作,在重点领域合作实现突破,合作取得积极成效。(二)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引导企业发挥其创新主体作用,加大自主研发的力度。推动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和行业产学研联盟建设,提高研发投入水平,加强重点领域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攻关。积极引导市场新需求,挖掘行业发展新空间。构建科技创新体系,建立产学研结合机制和产业技术联盟,研究解决产业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难题,增强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依靠经营管理创新,提升行业、企业的运营水平,规范市场竞争秩序,提升区域产业整体协同能力和整体竞争力。(三)强化金融支持建立产业发展投入机制,在现有引导资金下设立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对沪、深交易所主板以及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首发上市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技术先进、优势确立、带动和支撑作用明显的产业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引导融资性担保机构加大对符合产业政策、信誉良好、管理规范的应急产品生产企业的担保力度。(四)广泛开展规划宣传,提高公众参与度区域各主要媒体要大力宣传产业经济和产业事业规划,通过开展规划宣传、解读、跟踪报道等活动,强化规划影响力,在全社会形成普遍关心产业、热爱产业、支持建设产业强市的舆论氛围。定期公布规划落实进展情况,强化重大决策和项目的公众参与,扩大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动倾听公众对规划实施的意见,保障规划的顺利落实。(五)集聚创新人才坚持把引才、聚才放在发展产业的最优先位置,切实落实好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各项政策。注重育才。建立高层次创新人才成长机制,培育一批与国际接轨、具有探索精神的管理类、技术类领军人才。鼓励高等院校和职业技术院校根据发展需要和办学能力,积极调整学科和专业设置,培养产业相关人才。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动态化、订单式培养产业人才。鼓励企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调动人员创新创造积极性。(六)强化产业行业监管认真贯彻执行产业政策法规和产业行业规章、标准,加快产业行业监管办法和行业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推动产业企业标准化建设。加强产业经济运行分析和市场需求预测预警,规范产业信息报告和发布制度,为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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