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橡胶公司质量监督与监管体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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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天然橡胶公司质量监督与监管体系某某有限公司前言这份《天然橡胶公司质量监督与监管体系》由某专业咨询机构编辑撰写,全文约28802个字,约29页左右,具有逻辑闭环、范围清晰、贴合业务、步骤清晰、论证严谨、标注准确、数据清晰、目标达成度高、方案优化、架构可扩展等特点,全文从工业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产品质量监督法规、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质量监督抽查制度、我国质量监督行政管理体系、质量监督的概念、产品及相关术语、质量及相关术语、计量工作、质量责任制、公司基本情况、项目简介、SWOT分析、人力资源配置分析、劳动定员一览表、项目风险分析、项目风险对策等几个方面展开论述,具有较高参考价值,建议详细研读以辅助落地执行。天然橡胶公司质量监督与监管体系目录一、工业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2二、产品质量监督法规4三、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12四、质量监督抽查制度15五、我国质量监督行政管理体系19六、质量监督的概念22七、产品及相关术语26八、质量及相关术语31九、计量工作40十、质量责任制47十一、公司基本情况50十二、项目简介52十三、SWOT分析56十四、人力资源配置分析65劳动定员一览表66十五、项目风险分析67十六、项目风险对策70一、工业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为了保证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在产品质量法正式颁布前,国务院已经陆续发布了若干条例,1984年国务院发布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并成立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发布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开始对重要工业产品实行生产许可制度。1、工业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特点《工业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共分七章二十条,详细描述了条例所涉及的产品范围、职责、管理原则、申请程序、受理和决定、对许可证书和标志的管理要求,监督要求等。其主要特点如下。(1)强制性特点,由于工业生产许可证所涉及的产品都是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因此,我国由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国家质检总局)进行批准并授权管理。(2)四个统一特点。即统一目录,统一审查要求,统一证书标志,统一监督管理。(3)评价性特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不仅具有强制性,而且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很强的质量评价制度。(4)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遵循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程序合法、便民高效的原则。2、工业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范围生产许可证涉及的具体产品范围是根据2007年第174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关于公布实行生产许可制度管理的产品目录的公告,目前共有66类。3、实施工业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意义2005年7月9日,国务院第440号令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于2005年9月1日开始实施。实施该条例的主要意义如下。(1)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是国家采取行政手段,加强对重要工业产品的质量管理,确保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的强制手段。建立许可制度,能从源头遏制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保证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2)能够贯彻国家的产业政策。如2004年2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制止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育目投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103号),国家质检部门针对当时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存在的原材料和能源消耗过快,有些偷工减料,忽视产品质量等突出问题,发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在市场准入把关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采取对钢铁、水泥、铝型材等产业政策规定不得新上、不得重复建设和扩大规模,不颁发生产许可证等方式平衡社会需求,防止盲目投资。(3)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协调发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作为一项典型的行政审批制度,从生产和流通两个领域对粗制滥造的劣质产品起到清源截流的作用,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保障,为实现市场经济的公平有序构建一个坚实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除有产业政策规定的外,没有数量限制,只要求符合条件,能保证质量安全,就准予许可。(4)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通过实施生产许可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的生产能力、质量保证能力进行现场核查和产品检验,使申请取证企业满足国家规定的取证条件,企业通过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完善生产技术装备,健全生产管理制度、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了产品质量,进而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二、产品质量监督法规有关产品质量的法律有《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也有适用于专门产品的《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和适用于计量器具产品的《计量法》等。本节主要介绍常用的《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和《药品管理法》。1、产品质量法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通过了我国质量领域第一部法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产品质量法》),并于1993年9月1日起施行。2000年7月8日第九届人大第16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决定》,当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予以公布,该决定于2000年9月1日起施行。(1)《产品质量法》颁布的意义。①产品质量立法能提高全民的产品质量意识,提高我国产品质量的总体水平。法律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科学的质量管理办法,根据产品质量实施奖惩措施,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及认证制度等能显著提高全民的产品质量意识,提高我国总体的产品质量。②产品质量立法能明确产品的法律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为法律规定如果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消费者的人身、财产损害,将追究生产者和销售者的民事责任。③产品质量立法能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国家鼓励企业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下进行市场竞争,而假冒伪劣产品能够破坏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在质量法中的罚则中详细规定了对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处罚措施及法律责任,对不法企业起到了震慑作用。(2)《产品质量法》的主要内容。《产品质量法》共分六章七十四条。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立法宗旨和法律的调整对象;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主体并确定其责任的依据;原则规定了我国产品监督管理的体制及有关部门的职责。第二章产品质量的监督。主要规定了国家为了确保产品质量而采取的一系列宏观管理和监督检查措施,提出了两项管理制度:一项是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另一项是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制度。同时还规定了消费者、国家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检验机构的权利和义务。第三章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主要规定了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销售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第四章损害赔偿。主要规定了因产品存在一般质量问题和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引起的民事纠纷的处理及渠道。第五章罚则。主要规范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当违反本法有关规定时,对责任人员,包括生产者、销售者、储运者及企业负责人、检验机构人员、执法人员乃至违法行为的包底纵容者,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第六章附则。规定了军工产品的质量管理由中央军委及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办法,以及本法正式开始实施日期。详细内容请参考阅读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食品安全法民以食为天,在2009年前,我国关于食品的主要法律是《食品卫生法》,随着我国发生的一系列食品安全事故,如“河北三鹿奶粉事件”、“阜阳大头娃娃事件”等,《食品卫生法》已经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食品安全越来越受到国家和人民的重视。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了《食品安全法》,并于2009年6月1日开始实施。并同时废除了《食品卫生法》。(1)《食品安全法》颁布的意义。①(食品安全法)规定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制,这是食品安全监管思路的重大转变,第一次从法律角度确立和保证风险评估体制的建立,使得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有了更可靠的科学基础。②《食品安全法》统一了食品安全标准。长期以来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不统一、不完整,既有卫生部制定的食品卫生标准,又有农业部制定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食品质量标准,还有各相关食品行业的标准。这些标准导致了政府对企业难以监管。③《食品安全法)明确了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强调事先预防和生产经营过程控制,以及食品发生安全事故后的可追溯。生产是食品安全的基础,保障食品安全,必须对食品生产过程实施全过程控制,同时详细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进货索证索票义务。④《食品安全法》强化了各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职责,完善监管部门在分工负责与统一协调相结合体制中的相互协调、衔接与配合。关于食品安全由国务院领导食品安全委员会协调组织,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2)《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食品安全法》总计十章一百零四条内容,各章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总则。说明立法的宗旨是为了保证食品安全,这既包括食品的卫生要求,也包含食品的营养学要求。并明确了我国食品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第二章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主要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这是基于世界上食品加工合成方法越来越复杂,添加剂的种类也越来越多,因此要建立这样的风险评估制度。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说明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规定了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并对企业环境、工艺、从业人员、原辅材料、质量记录、标签等多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同时,该章还提出了食品召回制度。对原来的《食品卫生法》规定有较大改动。第五章食品检验。提出了对检验机构的要求,重点是废除了原来的免检制度,明确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第六章说明了对进出口食品的管理。第七章规定了对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的有关规定。第八章监督管理。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并按照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工作,县级以上卫生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因此对食品行业的监督并不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九章明确了各方的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略)3、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1年2月28日修订通过,并于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该法对从事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都做了明确的法律规定。(1)《药品管理法》颁布的意义。①药品管理立法能强化对药品的监督管理。对药品实施监督管理,需要综合运用法律的、经济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而法律的手段更具有权威性、强制性和稳定性的特点,是更为重要和有效的手段。②药品管理立法能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药品管理法自1985年施行以来,有关执法机关依照药品管理法和相关配套法规的规定,加强了对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加大了对药品监督抽查检验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的行为,使药品质量在总体上呈稳中有升的趋势。③药品管理立法能维护药品直接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法律内容中明确了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在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方面各自的法定义务和责任;执法机关依法加强对药品价格的监督管理,建立合理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使药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依法规范药品广告,防止对用药者造成误导;依法严厉惩治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的行为等,都是为了保护药品直接使用者的合法权益。(2)(药品管理法)的主要内容。《药品管理法》总计十章一百零六条内容,各章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总则。总则中明确了立法的目的、宗旨、调整对象和药品管理的执法部门。第二章药品生产企业管理。规定了药品生产企业的许可要求及生产管理制度要求。第三章药品经营企业管理。规定了药品经营企业的许可要求及经营管理制度要求。第四章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规定了医疗机构配制制剂的许可要求及采购、调配、储藏要求。第五章药品管理。规定了药品研制、临床试验、生产要求及药品的进口要求。第六章药品包装的管理。规定了对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要求。第七章药品价格和广告的管理。规定了对药品价格的管理要求和对药品广告的发布和宣传要求。第八章药品监督。规定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相关规定。第九章法律责任。规定了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违反本法的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定义了“药品”、“辅料”等术语及不适用本法的豁免对象。三、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由于食品安全在我国越来越受到重视,因此虽然我国在生产许可证目录里包括了加工食品和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但由于国家在2009年新制定了《食品安全法》,取消了食品免检制度,严格规范了食品企业的准入制度。1、组织管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全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2、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1)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储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2)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3)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合理的设备布局、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4)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5)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培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等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原料验收、生产过程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对生产食品有其他要求的,应当符合该要求。3、申报程序(1)拟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应当向生产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许可机关)提出,并提交规定的材料,如申请书、生产设备清单,生产场地平面图等。(2)许可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对申请的资料和生产场所进行核查。(3)许可机关应当根据核查结果,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如下处理:生产条件符合要求的,依法作出准予生产的决定,向申请人发出《准予食品生产许可决定书》,不符合要求的,向申请人发出《不予食品生产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4)拟设立的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在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书并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工商登记手续后,方可根据生产许可检验的需要组织试产食品。(5)许可机关接到企业生产许可检验申请后,应当及时按照有关规定抽取和封存样品,并告知申请企业在封样后七日内将样品送交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6)检验机构收到样品后,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和标准进行检验,并准确、及时地出具检验报告。检验结论合格的,许可机关根据检验报告确定食品生产许可的品种范围,并在食品生产许可证附页中予以载明。4、监督管理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企业食品生产活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四、质量监督抽查制度1、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除了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之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对产品质量抽查的方法和依据也作了下列明确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依据法律法规、有关标准、国家相关规定等制定并公告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以下简称实施规范),作为实施监督抽查的工作规范。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可以根据监管工作需要,依据实施规范确定具体抽样检验项目和判定要求。对尚未制定实施规范的产品,需要组织实施监督抽查时,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应当制定实施细则。2、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的规定,主要对下面三类产品进行监督抽查。(1)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主要指食品、药品、化妆品、电器、医疗器械、交通工具等。(2)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主要指钢铁、水泥、计量器具、建材等。(3)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这主要是指由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提出的假冒伪劣或使用过程中发现有较大缺陷的产品,这也可能是前两类的产品。3、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类别根据新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监督抽查分为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组织的国家监督抽查和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地方监督抽查。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规划、管理全国监督抽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监督抽查工作;汇总、分析并通报全国监督抽查信息。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统一管理、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方监督抽查工作;负责汇总、分析并通报本行政区域监督抽查信息;负责本行政区域国家和地方监督抽查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的处理及其他相关工作;按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报送监督抽查信息。4、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实施从2011年2月1日开始实施新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中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食品监督抽查另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这是由于我国对食品安全日益重视,单独对食品安全立法,同时对食品产品的监督由食品监管司根据其相关法规单独进行,对监督抽查的组织、抽样、检验、异议复检、结果处理与法律责任都作了具体的规定。5、监督抽查后的结果处理国家质检总局应当汇总分析监督抽查结果,依法向社会发布监督抽查结果公告,向地方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有关部门通报监督抽查情况。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企业,予以公布。对监督抽查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应当向同级人民政府进行专题报告,同时报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抽查结果处理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负责后处理的部门)应当向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除因停产、转产等原因不再继续生产的,或者因迁址、自然灾害等情况不能正常办公且能够提供有效证明的以外,必须进行整改。企业应当自收到责令整改通知书之日起,查明不合格产品产生的原因,查清质量责任,根据不合格产品产生的原因和负责后处理的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制订整改方案,在30日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向负责后处理的部门提交整改报告,提出复查申请,企业在整改复查合格前,不得继续生产销售与抽查不合格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负责后处理的部门接到企业复查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组织符合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按照原监督抽查方案进行抽样复查。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整改到期无正当理由不申请复查的,负责后处理的部门应当组织进行强制复查。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有下列逾期不改正情形的,由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向社会公告。(1)监督抽查产品质量不合格,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的。(2)监督抽查产品质量不合格,在整改期满后,未提交复查申请,也未提出延期复查申请的。(3)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向负责后处理的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和复查申请,但并未落实整改措施且产品经复查仍不合格的。监督抽查发现产品存在区域性、行业性质量问题,或者产品质量问题严重的,负责后处理的部门可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召开质量分析会,督促企业整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跟踪检查。五、我国质量监督行政管理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全国质量、计量、出入境商品检验、出入境卫生检疫、出入境动植物检疫、进出口食品安全和认证认可、标准化等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直属机构。其职责为拟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的工作制度;承担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工作;拟订国家重点监督的国内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和风险监控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管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监督管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及仲裁检验、鉴定。国家质检总局内设20个司(厅、局),即:办公厅、法规司、质量管理司、计量司、通关业务司、卫生检疫监管司、动植物检疫监管司、检验监管司、进出口食品安全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产品质量监督司、食品生产监管司、执法督查司(国家质检总局打假办公)室)、国际合作司(WTO办公室)、科技司、人事司、计划财务司、督察内审司、机关党委和离退休干部局。另外,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国家监察部向国家质检总局派驻了纪律检查组和监察局。国家质检总局对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局)(简称国家认监委)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局)(简称国家标准委)实施管理。国家质检总局下设15个直属事业单位,10个行业学、协会挂靠在国家质检总局。为履行质量技术监督职责,全国共设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并下设2800多个行政管理部门,共有质量技术监督人员18万余人。质检总局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实行业务领导。其中几个重要技术监督部门的职责如下。(1)质量管理司。根据(产品质量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实施国家关于质量振兴的政策措施,对全国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奖励制度和推进“名牌战略”的工作,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承办建立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有关事宜,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推进开展“质量兴市”工作,组织国家宏观质量水平测评工作,组织建立企业质量信用制度,组织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组织重点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负责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2)计量司。根据《计量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质检总局对进出口计量器具进行检验和监督管理,主要包括进口计量器具的型式批准、进口计量器具的审批和进口计量器具的检定等。负责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建立、审批和管理国家计量基准和标准物质,制定计量器具的国家检定系统表、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组织量值传递。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的计量行为。(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司。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总理令第373号),国家质检总局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拟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目录、有关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和进出口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负责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核准和相应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资格考核工作。(4)产品质量监督司。根据《产品质量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实施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拟订国家重点监督的国内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监督。组织实施QS标志制度。管理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监督、地方监督与专业质量监督。管理质量仲裁的检验和鉴定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管理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免检工作;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工作。(5)食品生产监管司。根据《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实施国内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卫生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内食品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负责调查处理国内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六、质量监督的概念1、质量监督的含义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对质量监督的定义是:“为了保证满足规定的要求,对实体状况进行连续的监视和验证,并对记录进行分析。”(1)质量监督的对象是“实体”。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单独进行描述和考虑的事物都可以成为质量监督的对象,包括产品、活动、过程、组织、体系、人或者他们的有机组合。(2)质量监督的目的是使监督对象确保满足规定的要求。所谓规定的要求,可以是标准、规范、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这些规定的实施,通过质量监督来保证。因此,质量监督的任务就是根据国家或法律规定的质量法规和产品技术标准,对生产、流通、运输、储存领域的产品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实现对产品质量的宏观控制,保护消费者和生产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促进经济的发展。(3)质量监督的手段是监视、验证,并对记录进行检查、分析,其方式可以是连续的,也可以是定期的;可以是即时的,也可以是延时的。(4)质量监督实施的主体是顾客或顾客的代表。顾客代表主要是指顾客授权的代表(如第三方检验机构)或代表顾客利益的人或组织(如国家机关、消费者协会)等。一般是国家通过立法授权的特定国家机关或社会团体,如消费者协会等。2、质量监督的类型质量监督可以分为企业内部的质量监督和企业外部的质量监督,企业外部的质量监督又可以分为国家监督、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三种类型。(1)企业内部监督。企业内部监督是为了保证满足质量要求,由管理者授权的相关人员对程序、方法、条件、产品、过程或服务进行随机检查,对照规定的质量要求,发现问题并予以记录,并督促责任部门分析原因,制定解决措施,直至问题得到解决。所以,也称企业内部监督为自我监督。企业内部的质量监督涉及各个职能部门所管辖的全部工作和活动。例如,质量检验部门和检验人员负责对生产条件的监控和对外购、外协物资、工序、零部件和成品的验证;工艺部门和工艺人员负责工艺系统对执行规定操作要求和工艺纪律的监督;计量部门及其人员负责计量值传递,法定计量单位贯彻和测试设备的配置是否满足产品检验的精密度与准确度的管理和监督等。企业内部主要是由质量检验部门和质量职能部门通过质量保证部门来进行质量监督。(2)国家监督。国家监督是一种行政监督执法。是国家通过立法授权的国家机关,利用国家的权力和权威来行使的,其监督具有法律效力。这种执法是从国家的整体利益出发,以法律为依据,不受部门、行业利益的局限,具有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只受行政诉讼法的约束,不受其他单位的影响和干扰。我国的政府监督主要是指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一管理、组织协调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质量监督工作。其涉及的主要产品是针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及有重大质量问题的产品。质量监督一般理解为政府职能部门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府批准的标准等进行的具有执法性质的政府监督,即根据政府法令或规定,对产品质量和企业保证质量的条件进行监督的活动。(3)行业监督。行业监督是指由行业的主管部门对所管辖的行业、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其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组织制订本行业或企业的产品升级换代计划,指导企业按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推动技术进步,生产适销对路的优质产品,创建名牌产品,提高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中的竞争能力。行业质量监督不能与国家监督等同,无权使用国家法律、法规对所管辖的行业、企业实行行政处罚。(4)社会监督,社会监督是指消费者(顾客)或消费委员会等社会组织,协助国家或行业有关质量监督部门做好质量监督工作,保护用户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协助顾客或消费者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揭露和投诉,进行一般质量争议的协调等工作。社会监督还包括媒体和电视、电台、报刊等的舆论监督。奥论及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作用越来越大。如2011年发生在上海的“染色慢头事件”就是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发挥了重要作用。鉴于上述的质量监督实施者的类型,本章主要阐述政府行使的宏观方面的质量监督活动和监管体系。因此,质量监督一般理解为政府职能部门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府批准的标准等进行的具有执法性质的政府监督,即根据政府法令或规定,对产品质量和企业保证质量的条件进行监督检查、抽样检验、验证,并对检查、检验、验证的记录进行分析的活动。质量监督是一项技术性、政策性和法律性很强的工作。七、产品及相关术语产品是社会生活中最常见的概念之一。自从人类有了需求,就有了产品。人类通过劳动和交换来获得产品满足需求。在生产力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人们对产品的理解,随着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而有所变化。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的前工业社会,机械化程度很低,产品主要以农业、渔业、采矿等消耗天然资源的实物产出为主。生产力水平大幅度提高的工业社会,机械化程度得以发展,产品主要以制造业的实物产出为主。而在后工业社会的今天,科学技术的发展与应用,使得产品除了以加工和服务为主导的有形和无形的产出外,更包含了知识的产出,诸如软件、知识产权等。1、过程(Process)ISO9000;2005标准对过程的定义:“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活动。”注1:一个过程的输入通常是其他过程的输出。注2;组织为了增值通常对过程进行策划并使其在受控条件下运行。注3:对形成的产品是否合格不易或不能经济地进行验证的过程,通常称为“特殊过程。”过程是质量活动的基本单元。过程由三个基本要素:输入、输出和活动组成。组织过程的输出,应该是一组活动的目的,而输入则是一组活动要求和需要提供的资源。资源包括人、财、物、技术和方法等。输入的资源只有通过一系列活动及活动间的相互关系,才能转化成输出。输出可以是有形的产品,如一根铅笔,也可以是无形的产品,如获得的知识,以及我们完成的工作任务。纵观事物的发展变化过程,各种过程,因其活动内容的不同,输入的资源也不同,这就导致了输出结果的多样化和复杂化。一个大过程可以分解为若干小过程,一些相关的小过程又可以组成一个大过程。一个过程的输出会是另一过程的输入,一个过程的输入可以是一种也可以是多种,一个过程的输出可以是一种,也可以是多种,因而,多种过程间不仅存在纵向的作用关系,还存在横向的联系,最终形成一个过程网络。如机场的客运工作可以划分为旅客市场调查研究、航班计划、市场营销、客票销售、办理乘机手续、候机服务、载重平衡、机上服务、旅客到达服务,等等。除此之外,为保证航班正常运行,还需要一系列的保障工作,如飞机维护、航行保障及其他后勤和地面保障等。这里的每一项工作都可以看成整个工作过程的一个子过程。子过程之间相互联系和相互影响,每一活动过程的结果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航空运输的整体服务质量。2、程序(Procedure)ISO9000:2005标准对程序的定义:“为进行某项活动或过程所规定的途径。”注1:程序可以形成文件,也可以不形成文件,注2:当程序形成文件时,通常称为“书面程序”或“形成文件的程序”。含有程序的文件可称为“程序文件”。要完成某项活动或过程可能有多种路径,程序则为活动目的的实现规定路径,通过程序所展示的则是实施控制了的途径。形成文件的程序通常包括某项活动或过程的目的和范围、所需资源、路径及如何监视和控制,同时为改进提供依据。通常的“管理规章制度”、质量策划和作业指导书等就是“程序文件”。3、产品(Product)ISO9000:2005标准对产品的定义:“过程的结果。”注1:有下述四种通用的产品类别:一服务(如运输);一软件(如计算机程序、字典);—硬件(如发动机机械零件);一流程性材料(如润滑油)。许多产品由不同类别的产品构成,这种产品之所以称为服务、软件、硬件或流程性材料取决于其主导成分。例如:外供产品“汽车”是由硬件(如轮胎)、流程性材料(如:燃料、冷却液)、软件(如:发动机控制软件、驾驶员手册)和服务(如销售人员所做的操作说明)所组成。注2:服务是在供方和顾客接触面上需要完成的至少一项活动的结果,并且通常是无形的。服务的提供可涉及,例如:一在顾客提供的有形产品(如维修的汽车)上所完成的活动;—在顾客提供的无形产品(如对退税准备所需的收入声明)上所完成的活动;一无形产品的交付(如知识的传授);一为顾客创造氛围(如在宾馆和饭店)。软件由信息组成,通常是无形产品并可以方法、记录或程序的形式存在。硬件通常是有形产品并具有计数的特性。流程性材料通常是有形产品并具有计量的特性。硬件和流程性材料经常称为货物。注3:质量管理主要关注预期的产品。产品是过程所产生的结果,没有过程就不会有产品。产品的四种类型涵盖了所有的行业。服务是一种特殊的产品,涉及组织与供方和顾客的相互间的互动,顾客是接受产品的组织或个人,如消费者、委托人、最终使用者、零售商、受益者和采购方;供方是指提供产品的组织或个人。如制造商、批发商、产品的零售商或商贩、服务或信息的提供方。通常,组织提供给顾客的产品是上述四种类别的部分或全部组合。对于产品内涵而言,产品是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活动的结果,过程的结果孕育在过程之中,包括实现的途径、对过程的控制及相互关系和相互作用。因此,产品概念不仅包括了原有意义上的向顾客提供的买卖合同(书面的或非书面的)中规定提供的产品,还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他一切结果,包括资源浪费和排放污染等人们不愿意看到的后果。ISO9000标准对产品的定义为世界各国对产品有了普遍性的共识。但当产品涉及有关法律责任时,更适应于各国的习俗称谓和法律定义。我国的“产品质量法”对产品实物定义为:“经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即服务不包括在产品的范围之内;美国的“统一产品责任示范法”及日本的法律规定条文中,对产品的概念都未涉及服务。因而,在本书论述的语句,中,会同时出现产品和服务的形式。八、质量及相关术语质量是一个具有十分丰富内涵的多侧面的概念,人们可以从不同的视角进行审视、挖掘、探究以达到深层的理解。1、质量定义与内涵ISO9000:2005标准对质量(Quality)的定义:“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注1:术语“质量”可使用形容词如差、好或优秀来修饰。注2:“围有的”(其反义词是“赋予的”)就是指在某事或某物中本来就有的,尤其是那种永久的特性。(1)质量的载体。“质量”一词,加上修饰词才使其表达明确、具体。例如,微观的使用质量的载体:产品质量、电视机质量、服装质量、建筑质量、工程质量、住宅质量、服务质量等。宏观的使用质量的载体:系统质量、运行质量、信息质量、人口质量、环境质量等。产品的质量是在设计研制、生产制造、销售服务的全过程中实现并得到保证的。产品质量受到“过程质量”或过程中各项活动的影响,过程质量即全部手段和条件的总称。过程质量就是这些手段和条件所达到的水平,从而决定了产品质量。过程的各项活动是工作的内容,工作质量是指与质量有关的各项工作,对产品质量的保证程度。工作质量涉及组织的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工作的有效性。取决于人的素质,包括工作人员的质量意识、责任心、业务水平。(2)质量的内涵。①特性。ISO9000:2005标准对特性的定义:“可区分的特征。”注1:特性可以是固有的或赋予的。注2:特性可以是定性的或定量的。注3:有各种类别的特性,如:—物理的(如:机械的、电的、化学的或生物学的特性);—感官的(如:嗅觉、触觉、味觉、视觉、听觉);行为的(如:礼貌、诚实、正直);—人体工效的(如:生理的特性或有关人身安全的特性);—功能的(如:飞机的最高速度)。固有特性就是指某事或某物中本来就有的,尤其是那种永久的特性,如机械产品的机械性能、化工产品的化学性能、电子产品的速度等技术特性。有的产品只具有一种类别的固有特性,有的产品可能具有多种类别的固有特性。例如,化学试剂只有一类固有特性,即化学性能:笔记本电脑则具有多类固有特性,如处理器、内存容量、硬盘容量、显示卡和续航时间等。赋予特性是完成产品后因不同的要求而对产品所增加的特性,如产品的价格、硬件产品的供货时间和运输要求、售后服务要求等特性。固有特性与赋予特性是相关联的和相对的。某种产品的赋予特性可能是另一种产品的固有特性(转换)。如价格对于硬件产品来说,属于赋予特性,而对于运输服务业而言,就属于固有特性;对于交货期制造业来说,属于赋予特性,而对于零售服务业而言,就属于周有特性。②要求。ISO9000:2005标准对要求的定义:“明示的、通常隐含的或必须履行的需求或期望。”注1:“通常隐含”是指组织、顾客和其他相关方的惯例或一般做法,所考虑的需求或期望是不言而喻的。注2:特定要求可使用修饰词表示,如产品要求、质量管理要求、顾客要求。注3:规定要求是经明示的要求,如在文件中阐明。注4:要求可由不同的相关方提出。注5:本定义与ISO/IEC导则第二部分:2004的3.12.1中给出的定义不同。明示的要求可以理解为规定的要求,如在合同中阐明的规定要求或顾客明确提出的要求。通常隐含的要求是指作为一种习惯、惯例或常识,应当具有的不言而喻的,如食品不言而喻的常识就是安全无毒。化妆品对顾客皮肤的保护性等。必须履行的是指法律法规要求的或有强制性标准要求的,组织在产品的实现过程中必须执行这类标准。要求可以由不同的相关方提出,不同的相关方对同一产品的要求可能是不相同的。要求可以是多方面的,如果需要指出,可以采用修饰词表示,如产品要求、质量管理要求、顾客要求等。质量的优劣是满足要求程度的一种体现,质量的比较应在同一等级基础上做比较。等级是指对功能用途相同但质量要求不同的产品、过程和体系所做的分类或分级。(3)质量具有的属性。由于提出要求的相关方的不同及要求的广泛性、动态性,使得质量具有系统性、经济性、相对性、时效性和社会性。①质量的系统性。质量是一个受到设计、制造、使用等因素影响的复杂系统。例如,汽车是一个复杂的机械系统,同时又是涉及道路、司机、乘客、货物、交通制度等特点的使用系统。产品的质量应该达到多维评价的目标。费根堡姆认为,质量系统是指具有确定质量标准的产品和为交付使用所必需的管理上和技术上的步骤的网络。②质量的经济性。质量不仅从某些技术指标来考虑,还从制造成本、价格、使用价值和消耗等几方面来综合评价。在确定质量水平或目标时,不能脱离社会的条件和需要,不能单纯追求技术上的先进性,还应考虑使用上的经济合理性,使质量和价格达到合理的平衡。③质量的相对性。组织的顾客和其他相关方可能对同一产品的功能提出不同的需求,也可能对同一产品的同一功能提出不同的需求,需求不同,质量要求也不同,只有满足需求的产品,才会被认为是质量好的产品。④质量的时效性。由于组织的顾客和其他相关方对组织和产品、过程和体系的需求和期望是不断变化的,因此,组织应不断地调整对质量的要求。⑤质量的社会性。质量的好坏不仅要考虑到直接使用者的评价,还要考虑到整个社会角度的评价,尤其关系到生产安全、环境污染、生态平衡等问题时更是如此。2、质量观念的演进质量具有的系统性、经济性、相对性、时效性和社会性,使得质量内涵具有与时俱进的特性。随着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和经济一体化不断深入,国际贸易空前活跃,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使人们对质量的认识发生了变化。人们认为质量不仅仅要符合技术标准,还要在符合技术标准的基础上,具有适用性,更重要的是满足顾客的需要。ISO/TC176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技术委员会制定了质量管理方面的国际标准。与此同时,人们也逐渐认识到,要真正做到满足需要和要求,不仅要站在生产者、消费者、组织相关方的立场上,同时还必须站在全社会立场上,生产社会需要的产品,提供社会需要的服务,保护环境以满足人类生存的需要,形成大质量观。因此,质量观念的认识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1)符合性质量。符合性质量是以产品的技术标准作为衡量顾客需求产品规格的依据。“符合性”就是对技术标准(规范或要求)的符合程度。例如,对各种产品可以设定尺寸、公差、纯度、硬度、强度、外观和性能等不同的规格要求,以此来衡量一个产品合格与否。符合性质量反映了产品质量的一致性。质量管理专家克劳斯比(Crosby)在QualityisFree—书中指出:质量就是要符合产品的设计要求,达到产品的技术标准,凡是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就表明质量未满足要求。这是自有产品以来人们对质量的认识,认为产品只要符合标准,就满足了顾客需求。狭义的质量观,即在产品生产阶段可以应用技术符合性来检验产品是否合格。到了20世纪的50年代,人们对符合标准又有了新的认识,追求“最佳质量目标值”,最佳质量目标值就是质量水平和成本两者最佳平衡点的对应值。这种观念使符合性质量观念丰富了新的内涵,成为以生产者为主导的企业经营阶段的特征。与这种观念相一致的是广泛采用实验设计、价值工程、可靠性设计和目标管理等方法。(2)适用性质量。适用性质量是以适合顾客需要的程度作为衡量顾客满意的依据。“适用性”就是产品在使用时能成功地满足顾客需要的程度,包含“使用要求”和“满足要求”。质量管理专家朱兰(Juran)深刻地指出,对用户来说,质量就是“适用性”,而不仅是符合企业的技术标准,产品的使用者对产品质量的评价总是以到手的产品是否适用,且其适用程度如何为基础的。企业通过市场调查研究,生产适合顾客实际使用要求的产品这一“适用性质量”观念,成为20世纪60年代的以市场和消费者为导向的企业经营阶段的追求。企业在满足“适用性”质量要求的同时,产品成本与价格不得不也随之上升,形成了20世纪70年代企业“符合成本”的质量观念。为此,企业广泛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全公司的质量管理,采用QC小组、统计工具、质量功能展开和田口玄一方法等质量改进技术,以追求产品的物有所值、代价低、耗能少和安全可靠。质量从“符合性”发展到“适用性”,使人们对质量的认识逐渐把顾客的需求放在首位,意味着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需要确定他们有哪些使用需求,并在产品策划时考虑如何满足顾客的需要和期望。(3)需求性质量。需求性质量是以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能力作为衡量相关方满意的依据。“需求性”就是任何对质量有需求的相关方满足要求的程度。包含“当期的需求”和“潜在的需求”。质量不仅要满足顾客的需要,还要满足社会的需要,并使顾客、从业人员、业主、供方和社会都受益。20世纪80年代,日本的质量管理专家狩野纪昭(KanoNoriaki)教授依照顾客的需求和感受,提出了“当然的质量”、“期望的质量”、“魅力性质量”。当然的质量就是产品中具有的基本质量或功能特性;期望的质量是在市场调查中顾客所谈论的希望的质量目标。这就迫使企业不断地调查和了解顾客质量需求,并通过合适的方法在产品中体现这些要求。如在其他功能相同的情况下,汽车的低耗油与驾驶舒适就属于期望型的质量需求。魅力性质量是指令顾客意想不到的产品特征,非常令人满意的。魅力性质量会向期望的质量和当然的质量转变。因此,在以激烈的市场竞争为导向的企业经营阶段,应该不断地了解顾客质量需求(包括潜在顾客质量需求),并在经营中体现这些需求。20世纪80年代后期,在前期基础上,国际标准化组织总结质量的不同概念并加以归纳提炼,逐渐形成人们公认的术语。ISO国际标准化组织在不同时期的三个质量定义,反映了质量内涵的演变。ISO8402:1986:“反映产品或服务满足明确或隐含需要能力的特征和特性的总和。”ISO8402:1994:“反映实体满足明确和隐含需要的能力的特性总和。”ISO9000:2000及ISO9000:2005的定义:“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质量的概念最初仅用于产品,以后逐渐扩展到服务、过程、体系和组织,以及以上几项的组合,从而形成广义的质量:工作质量、服务质量、信息质量、过程质量、部门质量,人员质量、系统质量、公司质量、目标质量等。(4)全面质量。全面质量是以符合可持续发展的条件作为衡量人类生存需要的依据。“全面”就是人类需求的所有方面满足要求的程度。20世纪90年代,可持续发展理论等理念被广泛接受。美日一批专家提出“全面质量”,涵盖了一切与产品相关的过程的质量,并更多地纳入以人为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内容。朱兰博士认为,现代科学技术、环境与质量密切相关。他说:“社会工业化引起了一系列环境问题的出现,影响着人们的生活质量。”随着全球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质量的概念必然拓展到全社会的各个领域,包括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质量、卫生保健质量及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精神需求和满意程度等。朱兰博士的生活质量观反映了人类经济活动的共同要求: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不断地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于是“符合生活需求”的质量观,丰富了“符合环保”的内涵,对产品质量的评价增加了是否危害人体及污染环境的标准,追求全社会的生活质量的提高使消费者及相关方越来越关注人类的环境质量和社会责任,从而形成了大的质量观。因此,大质量观包括狭义的产品质量、过程质量、工作质量、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质量、卫生保健质量及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精神需求和满意程度等。九、计量工作计量是实现单位统一、保障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计量工作是生产和经营管理的重要技术基础,是提高企业素质、保证产品或工程质量、促进技术进步和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条件也是有效实行技术监督的必要手段。1、计量工作的内容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计量的对象主要是物理量。在历史上,计量被称为度量衡,即指长度、容积、质量的测量,所用的器具主要是尺、斗、秤。随着科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计量的对象逐渐扩展到工程量、化学量、生理量,甚至心理量。与此同时,计量的内容也在不断地扩展和充实,通常可概括为以下6个方面。(1)计量单位与单位制。(2)计量器具(或测量仪器),包括实现或复现计量单位的计量基准、计量标准与工作计量器具。(3)量值传递与溯源,包括检定、校准、测试、检验与检测。(4)物理常量、材料与物质特性的测定。(5)测量不确定度、数据处理与测量理论及其方法。(6)计量管理,包括计量保证与计量监督等。2、计量的特点计量的特点可以归纳为准确性、一致性、溯源性及法制性四个方面。(1)准确性。是指测量结果与被测量真值的一致程度。由于实际上不存在完全准确无误的测量,因此在给出量值的同时,必须给出适应于应用目的或实际需要的不确定度或可能的误差范围。所谓量值的准确性,是在一定的测量不确定度或误差极限或允许误差范围内,测量结果的准确性。(2)一致性,是指在统一计量单位的基础上,无论在何时何地采用何种方法,使用何种计量器具,以及由何人测量,只要符合有关的要求,测量结果应该在给定的区间内一致。也就是说,测量结果应该是可重复、可再现(复现)、可比较的。(3)溯源性。是指任何一个测量结果或测量标准的值,都能通过一条具有规定不确定度的不间断的比较链,与测量基准联系起来的特性。这种特性使所有的同种量值,都可以按这条比较链通过校准向测量的源头追溯,也就是溯源到同一个测量基准(国家基准或国际基准),从而使其准确性和一致性得到技术保证。(4)法制性。是指计量必需的法制保障方面的特性,由于计量涉及社会的各个领域,量值的准确可靠不仅依赖于科学技术手段,还要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的保障。特别是在对国计民生有明显影响,涉及公众利益和可持续发展或需要特殊信任的领域,必须由政府起主导作用,来建立计量的法制保障。由此可见,计量不同于一般的测量。测量是以确定量值为目的的一组操作,一般不具备、也不必完全具备上述特点。计量既属于测量而又严于一般的测量,在这个意义上可以狭义地认为,计量是与测量结果置信度有关的、与测量不确定度联系在一起的一种规范化的测量。3、计量工作为质量管理服务的途径现代企业生产过程中,从原材料、燃料进厂验收,生产过程工艺与质量监控,最后到成品检验都需要做大量的各种物理量、几何量、化学基等计量测试。如果把企业生产活动过程看作是科学地组织生产过程中人流、物流和信息流三“流”相互作用的过程,那么,由计量测试仪器所提供的数据信息,是企业生产信息流的主体。就是说,可测量的信息量约占整个数据信息量的80%以上。没有准确、一致、可靠的计量工作,组织科学、有效的生产和质量管理也是不可能的。所以,计量工作(包括测试、化验、分析等工作)是企业生产的重要环节,是保证零部件具有互换性和产品质量的重要手段和方法。计量工作为质量管理服务的途径有以下三条。(1)统一计量单位,统一量值,为质量管理提供准确可靠和一致的数据。质量管理的重要特点之一,就是一切凭数据说话、数据是质量管理的重要基础,而数据的准确一致就要靠计量工作。把国家计量基准、标准的量值准确地传递到各行业生产第一线的计量器具和仪器仪表。通过这些准确的计量器具、仪器仪表,保证被测工件、产品的质量数据准确一致。(2)加强对计量器具和仪器仪表产品的质量监督。做好量值传递工作只能对正在使用中的计量器具和仪器仪表实行定期校准和检定,保证使用中的计量仪器准确可靠。但这还不能解决计量仪器本身的质量问题。如果只抓使用中计量仪器的量值准确统一,不抓正在生产的计量仪器产品质量监督,就会使大量不合格的计量仪器流入市场。这不仅给量值传递工作造成越来越大的压力,而且对产品质量也构成一个极大的威胁。计量仪器是一种特殊的产品,随着工业化水平的提高,发展相当迅速,品种日益繁多。认真抓好对它们的质量监督和控制,就可防止“一家产品害千家”。各级计量部门正在通过“计量器具生产(修理)许可证”的发放和计量认证等工作强化监督管理。(3)加强对生产过程的计量检测和监控,是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的中心环节。计量检测和监控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工业技术水平的重要尺度。目前,世界上工业发达国家,把原材料、设备和计量检测手段作为工业生产的三大支柱。计量检测技术发展相当迅速,随着质量管理从“事后检验”发展到“事前预防”,计量检测也由被动测量发展到主动测量,由静态测量发展到动态测量,由人工检测发展到自动检测,由成品检验发展到生产过程中检测和监控。从而强化了质量管理,并显著地提高了质量。可以说,没有先进的计量测试手段,就没有先进的产品,没有高质量。因此,研制、开发先进的计量检测仪器,已成为计量工作中一个十分重要的任务。4、计量器具及仪器的正确与合理使用保证计量器具及仪器正确与合理地使用,是计量工作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为此应做到以下几点。①要经常对职工进行爱护计量器具及仪器的教育。②提高工人技术水平,使其熟练地掌握量具及仪器的使用技能。③要根据企业的生产过程和工艺特点,正确配备各种量具和仪器。④正确制定和严格贯彻执行有关规程和制度。例如,量具及仪器的使用和维护制度,以及化验和分析方面的规章制度。⑤建立和健全量具及仪器使用的责任制度。(1)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为了确保量具及仪器的质量,对企业所有的计量器具及仪器,无论是外购或自制的,都必须按照计量检定规程规定的检定项目和方式(或有关技术标准)进行检定。这些检定项目包括以下内容。①入库检定。外购或自制的计量器具在入库之前,由计量室、中央工具库检定站进行技术检定,检定合格的发入库合格证,送工具库保存备用。②入室检定。各车间工具室在从中央工具库领取计量器具及仪器时,应先由车间检查站进行入室前的检定。对入室检定合格的量具及仪器,检查站打上合格标志,送工具室保存备用。对于重要的量具及仪器,出借时必须进行校检。③周期检定。对使用中的计量器具及仪器,由检查站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项目进行技术检定。实行周期检定的计量器具及仪器,必须按照检定周期日程表进行,并把检定结果记录下来,合格的换上新合格证,准予继续使用;不合格的由检定站进行修复,修复合格后,再发给合格证,提供使用。④返还检定。借用的量具及仪器用毕归还之前,由检查站作返还检定,合格的打上合格标志,送还工具室保存备用。(2)计量器具及仪器的及时修理和报废。对于因使用和其他原因而发生磨损的计量器具及仪器,要根据检定结果,按照损坏程度的不同分别加以处理。凡是已经严重磨损或损坏无法修复的计量器具及仪器,该废的必须报废,该换的一定要换。对于那些经过检定发现不合格但可修复的计量器具及仪器,计量室(或站)应立即给予修复,修复后必须进行检定。使用单位或个人不能擅自对计量器具及仪器进行拆封或检修。(3)计量器具及仪器的妥善保管。为了保证计量器具及测试仪器质量稳定,示值准确一致,对于不在使用过程中的计量器具及仪器要妥善存放保管。(4)改进计量器具和计量方法,实现检验测试手段现代化,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现代化技术设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大量采用,生产经营自动化程度不断提高,为了更好地控制产品质量,迫切要求实行计量工作的技术改革,广泛采用高效能的检验装置、专用的计量器具及仪器、现代化的测试技术设备及先进的检测方法。如采用多用途的、气动的、电动的、激光的检测技术,运用精密测量仪器仪表和电子计算机等。为了做好计量工作,充分发挥它在企业生产和质量管理中的作用,企业必须设置专门的计量管理机构和理化试验室,负责组织和管理企业的计量和理化试验工作。这样,才能保证质量管理的有效实行。此外,开展企业计量水平定级和诊断活动,有力地促进企业计量基础工作的加强,也大大地促进了全面质量管理的深入开展。十、质量责任制质量责任制是指企业中形成文件的一种规章制度,它明确规定各个职能部门和每个岗位的员工在质量工作中的职责和权限,并与考核奖惩相结合的一种质量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建立质量责任制是企业建立经济责任制的首要环节。对企业中的每一个部门、每一个职工都应明确规定他们的具体任务,应承担的责任和权利范围,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标准,考核有依据。把同质量有关的各项工作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结合起来,形成一个严密的质量管理工作系统,一旦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可以迅速进行质量跟踪,查清质量责任,总结经验教训,更好地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因此,质量责任制是指保证产品或服务质量的一种责任制度。质量责任制是把同质量有关的各项工作和企业全体员工的责任结合起来,从而形成一个严密的质量管理工作系统,它是全面质量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1、质量责任制的核心内容质量责任制的核心在于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使全体员工更好地参与质量工作,确保产品或服务质量。质量责任制一般有企业各级行政领导责任制,职能机构责任制及车间、班组和个人责任制。各级行政领导尤其是最高管理者是企业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者,规定部门和岗位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包括各级人员解决问题的职责和权限,是企业领导对员工的一种主要授权方式。这种授权是促进全员参与的重要手段,使员工清楚地知晓自己的职责和任务,并及时了解所在层次的质量目标及责任人,能使他们树立参与意识,提高主观能动性和对质量的承诺,为实现组织的总体质量目标作出贡献。2、建立质量责任应注意的问题为确保质量责任制得到贯彻实施并取得应有的效果,企业在建立质量责任制时应该注意以下问题,其中还包括要有相应工作的支持。(1)质量责任制的基本内容必须明确和健全。要按照不同层次、不同对象、不同业务来制定各部门和各级各类人员的质量责任制;必须明确质量责任制的实质是责、权、利三者的统一,切忌单纯偏重任何一个方面。质量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要具体和可操作,并防止遗漏或交叉。其基本内容至少要包括:每个部门和人员的具体职责和权限,与其他部门或岗位的工作接口,以及相应的考核和评价方法。有关规定要得到履行部门和人员的承诺,并使相关部门和人员周知。(2)质量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要形成文件。质量责任制是企业中十分重要的工作,规定的内容应尽量形成文件。有了文件不仅可以作为部门和岗位人员执行各自职责的依据;通过文件的分发还能使各个部门和岗位之间相互了解;文件还有助于对职责规定的适宜性和充分性进行评审或修改。规定的内容可以全部集中在一个文件中,有时也可以分散,如分别在质量管理体系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或其他管理文件中表述,但如果能集中成册更便于管理和应用,文件的名称不局限于叫质量责任制,也可以是岗位职责或工作标准的汇编等。企业质量责任制的文件表达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以企业规章制度形式颁布实行;二是以企业标准形式发布实施。随着企业管理标准化工作的推行,许多企业采用了后一种形式,并取得较好的效果。(3)质量责任制的贯彻落实需有必要的培训作支持。通过培训要使每个员工都能熟悉本岗位该做什么,怎样做。工作要求达到的结果是什么,个人工作的好坏对结果产生的影响。此外,还要让员工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所承担的工作的重要性,在本岗位的工作或操作中会发生什么问题。如果发生问题,会导致什么结果,应该采取什么措施预防或防止问题的再次发生。为此,在必要时应有相应的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等文件作指导。(4)质量责任制要与考评、奖惩等激励措施相结合。质量责任制强调责、权、利的统一,体现每个员工所承担的责任、完成的任务及作出的成绩,要与应有的权益相一致。通过对过程及展开后的各项活动的职责的规定,使得企业中各项质量工作的职责更加明确和具有可操作性。总之、质量管理是涉及各个部门和全体职工的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作,而不是一个管理部门单独的任务。为了确保产品质量,企业各级行政领导人员、各个管理部门以至每个工人,都必须对自己应负的质量责任十分明确,都要积极完成自己的质量任务。因此,在建立质量管理机构的同时,要建立和健全企业各级行政领导、职能机构和工人的质量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及其相互关系。这是质量管理工程建设中一项重要的基础建设。十一、公司基本情况(一)公司简介公司始终坚持“人本、诚信、创新、共赢”的经营理念,以“市场为导向、顾客为中心”的企业服务宗旨,竭诚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一流服务,欢迎各界人士光临指导和洽谈业务。公司将依法合规作为新形势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基本保障,坚持合规是底线、合规高于经济利益的理念,确立了合规管理的战略定位,进一步明确了全面合规管理责任。公司不断强化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的合规论证审查,加强合规风险防控,确保依法管理、合规经营。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监管要求,重点领域合规管理不断强化,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协同联动的大合规管理格局逐步建立,广大员工合规意识普遍增强,合规文化氛围更加浓厚。(二)核心人员介绍1、冯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9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2003年2月至2004年7月在xxx股份有限公司兼任技术顾问;2004年8月至2011年3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余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8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1994年6月至2002年6月任xxx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年6月至2011年4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6年11月至今任xxx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19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3、闫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1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2年11月至今任xxx总经理。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4、白xx,中国国籍,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9月至今任xxx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9月至今任xxx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5、龚xx,中国国籍,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2018年9月至今历任公司办公室主任,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十二、项目简介(一)项目单位项目单位:xx集团有限公司(二)项目建设地点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x(以选址意见书为准),占地面积约26.00亩。项目拟定建设区域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规划电力、给排水、通讯等公用设施条件完备,非常适宜本期项目建设。(三)建设规模该项目总占地面积17333.00㎡(折合约26.00亩),预计场区规划总建筑面积30798.37㎡。其中:主体工程18925.09㎡,仓储工程6634.86㎡,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2991.13㎡,公共工程2247.29㎡。(四)项目建设进度结合该项目建设的实际工作情况,xx集团有限公司将项目工程的建设周期确定为12个月,其工作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工程勘察与设计、土建工程施工、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调试、试车投产等。(五)项目提出的理由1、长期的技术积累为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目前,公司已具备产品大批量生产的技术条件,并已获得了下游客户的普遍认可,为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国家政策支持国内产业的发展近年来,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规范产业发展。在国家政策的助推下,本产业已成为我国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伴随着提质增效等长效机制政策的引导,本产业将进入持续健康发展的快车道,项目产品亦随之快速升级发展。从主产国树龄结构来看,印尼和马来西亚橡胶树龄偏高。泰国种植面积大扩张出现在2010-2013年,一般来说开割3-5年后进入高产期,当前泰国橡胶树多处在青壮年,未来产量具有一定小幅增长的空间。越南橡胶树龄整体较为年轻,未来产能仍将逐步释放。综合来看,全球天胶产能高峰期尚未结束,开割面积还是在小幅增加,2022年全球天胶产量预计将维持增长趋势,但是增速上有所放缓。传统产胶国印尼和马来西亚因橡胶树老化问题以及割胶成本高位等原因,后续产量增长乏力。泰国和越南依然具有一定增量空间,但是幅度相对有限。而柬埔寨、老挝、缅甸以及非洲的科特迪瓦等新兴产胶国近些年发展比较快,由于割胶面积持续增长,加之割胶成本较低,产量逐年递增。2020年科特迪瓦橡胶产量已增至近百万吨,占非洲产量的80%。因此,未来新兴产胶国的供应释放潜力将成为全球供给的主要增长点。(六)建设投资估算1、项目总投资构成分析本期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11165.4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8489.7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6.04%;建设期利息83.8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75%;流动资金2591.8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3.21%。2、建设投资构成本期项目建设投资8489.79万元,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其中:工程费用7215.5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53.61万元,预备费220.59万元。(七)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1、财务效益分析根据谨慎财务测算,项目达产后每年营业收入22100.00万元,综合总成本费用18244.43万元,纳税总额1877.61万元,净利润2816.23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17.64%,财务净现值2133.83万元,全部投资回收期6.08年。2、主要数据及技术指标表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序号。
""""""此处省略40%,请登录会员,阅读正文所有内容。这里是常见问题内容示例,可替换为实际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