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胶膜公司企业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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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为本成果导向开放创新引领未来20XX光伏胶膜公司企业制度某某公司LOGO前言这份《光伏胶膜公司企业制度》由某专业咨询机构编辑撰写,全文约27779个字,约28页左右,具有目标聚焦、系统全面、内容详实、逻辑推导、论证严谨、数据清晰、复用价值高、风险可控、技术复用性强、长期价值兼顾等特点,全文从企业制度、合作制经济的局限性、合作制经济在20世纪的发展、发展股份合作制经济是我国的长期国策、“先生孩子后起名”的股份合作制、合作制经济的产权基础、合作制经济的产生与发展、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概念与种类、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特征与要素、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我国资本市场的初期尝试、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中国资本市场的重要意义、股份公司的利润表、股份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分析、财务分析的基本方法、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概况、结论分析、项目背景分析、产业环境分析、胶膜企业:“一超多强”格局下,不同企业各具特色、必要性分析、公司简介、基本信息、公司主要财务数据、组织架构分析、人力资源配置、员工技能培训、法人治理结构、股东权利及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发展规划分析、公司发展规划、保障措施、风险评估、项目风险分析、项目风险对策等几个方面展开论述,具有较高参考价值,建议详细研读以辅助落地执行。目录第一章企业制度4一、合作制经济的局限性4二、合作制经济在20世纪的发展5三、发展股份合作制经济是我国的长期国策6四、“先生孩子后起名”的股份合作制8五、合作制经济的产权基础11六、合作制经济的产生与发展14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概念与种类16八、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特征与要素17九、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我国资本市场的初期尝试22十、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中国资本市场的重要意义28十一、股份公司的利润表30十二、股份公司的资产负债表32十三、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分析36十四、财务分析的基本方法37第二章项目基本情况39一、项目概况39二、结论分析39第三章项目背景分析42一、产业环境分析42二、胶膜企业:“一超多强”格局下,不同企业各具特色43三、必要性分析43第四章公司简介45一、基本信息45二、公司简介45三、公司主要财务数据46第五章组织架构分析47一、人力资源配置47二、员工技能培训47第六章法人治理结构50一、股东权利及义务50二、董事52三、高级管理人员56四、监事58第七章发展规划分析60一、公司发展规划60二、保障措施66第八章风险评估69一、项目风险分析69二、项目风险对策71第一章企业制度一、合作制经济的局限性合作社运动失败率高的原因,在于合作经济的产权制度所固有的局限性,这种局限性主要表现在资金限制和管理方式限制两个方面。1、由于合作社社员多是普通劳动者,资金筹集能力有限,难以形成大资本。而且据调查分析,社员普遍存在急功近利心理,“吃种子粮”现象严重,使本来就紧张的资金更加捉襟见肘。这样,合作经济特别是生产合作社,不可能是资本家企业的竞争对手,日趋衰落是总的趋势。生产合作社的出路一般只有两条:一是破产,这是大多数合作社的最终结局;二是吸收外部股份,雇工剥削,转化为资本家企业。所以,列宁在《论合作社》一文中指出:“自罗伯特•欧文以来所有的旧日合作社工作者的计划都是幻想”。2、合作经济的管理制度,也限制了资本规模的扩大。合作社强调实现劳动者自愿的与民主的管理,实行“一人一票”原则,这可以说是合作经济的最大优势。然而,实际上,这种优势并未得到很好的发挥。随着合作社规模的扩大,非社员的专业管理人员的作用越来越大,而社员对管理的参与热情必然不断下降,“只有少数在晚上志愿参加公共管理工作”3。这就是说,合作经济的管理体制最适合于小型企业,而不适合于大型企业。如果说资本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必然产物,那么,它与合作经济“一人一票”原则的矛盾就是难以解决的。二、合作制经济在20世纪的发展为了保持合作经济的合理性,克服它的局限性,人们一直在探索合作经济改革的出路,并使得合作经济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形。例如,20世纪70年代,合作社运动经历了一个重要的复兴阶段。在英国,一个特殊的实体—工业公共所有制运动,开始组织超出国际合作社生产联盟的基本结构的新合作社。英国贸易和工业大臣托尼•本是其主要倡导者,所以这种合作社也叫“本”合作社。它的主要做法是,政府向一些破产或面临倒闭的企业注入资金,并发动职工对企业实行合作社方式的管理,也就是在国家参股的股份制企业中,实行合作制的管理方式。尽管这一试验由于种种原因很快就失败了,但它对社会的影响是不能低估的。西班牙的蒙德拉贡合作联合公司,以其新型“股份合作制”的成功经验,引起了国际经济界的极大关注。这个集团的基础是1956年创办的一个合作社,经过30年的努力,已经发展成为拥有工业、金融和供销三个集团、140多个合作制企业、2.5万职工和90多亿美元资产的大型企业集团。蒙德拉贡的成功,得益于其别具特色的产权制度。主要表现在:(1)以个人所有与集体共有相结合为其产权基础,既保存了劳动者个人所有权,又明确有一定比例的不可分的共有财产。(2)社员入社时要缴纳相当于1年工资的股金,股金不分红,只支付高于银行存款利率的利息。(3)社员收入有三部分,一是工资,二是股金利息,三是企业纯利中分给个人名下的部分。分红部分是按职工的劳动贡献分配的,只能记载到内部资本账上,以后每年可提取7.5%的利息。(4)社员退休时可以不退股;职工在合作社之间调剂,其股金可以在集团内流动;社员提出退社退股,要经过社员大会讨论,如同意退股,要用企业税后利润的一部分分期返还。可见,该集团内虽有巨额不可分割的共有财产,但个人产权关系是清晰的。三、发展股份合作制经济是我国的长期国策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江泽民对股份合作制作了充分的肯定。他指出:“目前城乡大量出现的多种多样的股份合作制经济,是改革中的新事物,要支持和引导,不断总结经验,使之初步完善。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的集体经济,尤其要提倡和鼓励。”这说明,发展股份合作制已成为我国的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可以相信,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股份合作制必定会有更快速的发展,它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将会进一步提高。这是因为:1、合作经济在我国拥有极为深厚的社会土壤,大力发展合作经济应是我国的一项长期国策。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原理,合作经济是对小农经济进行改造的必由之路,是经济落后国家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惟一正确的政策选择。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二元经济结构十分明显,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80%,这就为合作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天地。我们过去之所以出现严重的政策失误,归根结底,是对社会主义建设的艰巨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提出,清除了急于求成的极左路线的理论根源,为合作经济的稳步发展扫除了思想认识上的障碍。2、合作经济在我国拥有深厚的群众基础,有着很强的生命力和广泛的适应性。众所周知,股份合作制既不是由政府授意,也不是由经济学家设计而创建的,它完全是农民群众自发创立起来的,是“先生孩子后起名”。当它出现之后,立即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也受到许多专家学者的认可和支持。合作经济的产权关系比较明晰,能够更好地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在一些集体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造以后,职工由对企业“虚有”变为“实有”,使职工与企业真正成为一个利益共同体,职工的参与热情和企业的经济效益都明显提高。3、合作经济可以通过自己的服务网络将各种形式的企业联合起来,配合政府承担某些政策性任务。从西方国家合作社运动同政府的关系看,有一个从强调社会变革、政治中立到积极与政府合作的转变过程。与此同时,各国政府对合作社也由排斥、限制转变为支持和扶植。特别是第三次世界大战后,一些发达国家为了缓解各种社会矛盾,还赋予合作社一些政策性任务,如推进农业政策、扶贫工作、调解劳资矛盾、实行社会福利、发展对外联系等。我国的合作社运动一直在中央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各级合作社组织应该在宣传和贯彻有关经济政策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4、合作经济可以通过加强同国际合作社联盟的联系,在我国发展对外经济关系中做出更大的贡献。“国际合作社联盟”,成立于1895年,100年来,它不断发展壮大,已成为世界经济中不可忽视的一个经济组织。特别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它几次修改章程,使合作社原则得到完善和确立。同时,国际合作社联盟为发展各国合作社之间的国际交往和贸易联系,增强合作社组织的经济实力,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环境。1985年初,我国供销合作总社正式加入国际合作社联盟,这不仅壮大了国际合作社联盟的力量,也为我国合作经济走向世界市场创造了有利条件。四、“先生孩子后起名”的股份合作制在传统的农村集体企业中,一直存在着一个难以解决的重要问题,这就是集体财产所有权主体“缺位”与行政干预“越位”的问题。从法权关系说,乡镇企业集体财产的所有者是明确的,这就是企业全体职工的“集体”。但是,在实际经济生活中,由于这个“集体”是流动状态的:新职工入厂时,不掏1分钱就可以成为集体财产的主人;老职工离厂时又不能带走1分钱,职工很难体会到自己,是集体财产的主人。由于集体企业的产权关系操作时不够明晰,全体职工对集体财产难以行使所有者的权利,这就出现了所谓集体财产主体的“缺位”问题。这一问题的最好验证,就是山东诸城市在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时,出售乡镇集体企业所得到的资金,说不清应该归谁所有,只得作为“待界定财产”,由国有资产管理局代管。为了解决“缺位”问题,需要构造一个权力机构,代表全体职工行使所有权。在现实生活中,地方政府由于其特殊的政治地位,就“越位”掌握了集体企业控制权,对集体企业拥有经营决策权、人事任免权和剩余索取权。这就造成了政企不分,使集体企业变成了“二国有”。由于“缺位”与“越位”问题的存在,使得集体企业的产权关系比国有企业更加模糊不清,集体财产的流失也更加严重。《人民日报》的记者在广东省宝安县横岗镇采访时,村干部向他们反映:初级社时,农村的产权关系是明确的,除去按劳动分配外,各家人社时的土地、农具等还可以按股分红;高级社以后就糊涂了,“大锅饭”越做越大,平均主义越来越严重,与此相反,群众的积极性越来越低,集体经济的吸引力越来越小。职工对集体所有到底是怎么“所有”说不清楚。前几年,一个村办厂着火,竟没有几个人去救火。所以,不改不行,再不改,集体的家底就真的要糟踏光了,还有什么共同富裕!值得庆幸的是,我国的经济改革率先在农村中进行,广大农民在改革中创造了许多有效的企业组织形式,其中影响最大的就是股份合作制。山东省淄博市周村镇长行村是股份合作制的试验地区之一。1982年,村民在实行“家庭包干”时遇到一个难题:有一些原集体财产,如拖拉机、耕牛等,不便分到个人,于是就“对原村集体财产清产核资,折股量化到人,然后集中进行民主管理”。此外,为了照顾离退休老职工的利益,继续让他们保留了部分集体公股。这样,股份合作制模式基本形成,它以“集体股”和“职工股”的组合为基础,前者实行“人一票”原则,后者实行“一股一票”原则。此后,股份合作制很快在全国推开,但各地的形式又有所不同。深圳市宝安县横岗镇早塘村1989年搞股份合作制,全村集体财产经清产核资为46万元,全村42人,满16岁的分1股,不满16岁的只分半股,加上集体股12股,总共42股,每股股金约合1.1万元。他们实行“分清”不“分光”的原则,不仅保留了部分集体股,而且规定分到个人名下的股份,有所有权、受益权,但没有处置权。这样,横岗镇的村级集体资产不但没有分光,而且在增加,3年后,已由6000多万元增加到2亿多元,农民的个人股也相应增加了。广大农民反映,股份合作制实现了农民对集体财产的实实在在的所有权,股份就像一条无形的纽带,把乡镇集体经济与广大农民紧紧联在一起。股份合作制产权明晰,管理民主,政企分离,像块磁铁把人心吸得牢牢的。五、合作制经济的产权基础从表面形式看,合作经济与我国传统的集体经济的财产制度有些相似。在两种经济形式中,劳动者都是企业的主义,他们共同参加劳动,共同参与企业管理,都要按劳动贡献进行分配,等等。但二者更有本质的差别:合作经济以社员的私人产权为基础,个人股金要参与分配,并在退出合作社时可以撤回;而传统的集体经济是以公有产权为基础,它是对私人产权和按股金分配的彻底否定。依照我国《民法通则》,合作经济的财产制度属于共有关系,而且是按份共有,社员按自己掌握的股金份额对合作社财产享有所有权;而集体经济的财产制度属于公有关系,它的财产归“集体”公共所有,不能划分到个人名下。财产的共有与公有的法律性质是不同的。主要表现在:(1)共有财产的主体是多个共有人,而公有财产的主体是单一的“集体”。(2)公有财产已经脱离个人而存在,它既不能实际分割为个人所有,也不能由个人按照一定份额享有财产权利,在法律上任何个人都不能成为公有财产的权利主体;而共有财产没有脱离共有人存在,特别是在公民个人的共有关系中,承认和保护公民对共有财产享有的私人所有权。(3)单个公民加入或退出公有组织,不影响公有财产的完整性(或者说,加入时不必投入1分钱,退出时也不可带走1分钱);而单个公民进入或退出共有经济组织,将会对共有财产产生影响,如社员退出合作社时,应能撤回他的股金。有人会提出,列宁在《论合作社》中曾反复强调合作企业是集体企业。他说:“在私人资本主义下,合作企业与资本主义企业不同,前者是集体企业,后者是私人企业”;“合作企业首先是私人企业,其次是集体企业”;“在我国现存制度下,合作企业与私人资本主义企业不同,合作企业是集体企业”。然而,不能以此就将合作经济与传统的集体经济混为一谈。因为列宁在这里只是从一般含义上使用“集体”,的概念,说明合作经济的所有者是由多个劳动者构成的。列宁从未使用过“集体所有制”的范畴,这一范畴是后来斯大林在实行“农业集体化”运动时提出的,并把它明确定义为公有制的一种低级形式。因此,不能将列宁所讲的“集体企业”与我国现行经济体制中传统的“集体所有制经济”等同起来。应当指出,合作经济与集体经济的本质差别,并不影响前者对后者的包容。实际上,在我国的股份合作制改革中,不仅可以将社员的个人股金集中起来,同时也应当允许职工集体所有的财产的加入,并使之与其他社员的私人财产按照合作原则享有平等的权利,如按股金分红、“一人一票”参与民主管理等。正因为如此,我们可以将股份合作制看做是“集体经济的一种新的组织形式”。但反过来,在传统集体所有制经济中却不允许有合作经济的成分,因为作为公有制的集体所有制经济否定了私人产权,否定了按股金分红的原则。此外,合作经济与股份经济也有一些相似之处,比如它们都有多个出资者,都实行“民主”化经营管理,“都应当被看做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转化为联合的生产方式的过渡形式”,也都是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扬弃”。但是,二者毕竟有显著的本质差别。主要是:(1)二者联合的主体和内容不同,合作制是以劳动联合为基础,股金联合处于从属地位,外部人一般不得持股;而股份制是以资本联合为基础,“认钱不认人”。(2)二者的“民主”管理的原则不同,合作经济实行的是“一人一票”,而股份制实行的是“一股一票”,公司实际上为大股东所控制。(3)二者的分配原则不同,合作经济实行的是按劳动贡献分配,限制股金收益;而股份经济实行的是按股金分红。正因为二者有着“水火难容”的本质差别,所以,将股份合作制看做是股份制与合作制的“混合物”是不妥的,只能说,股份合作制是采取了股份制某些做法的新型合作经济。六、合作制经济的产生与发展近代的合作经济是从18世纪开始的。1760年,英国德伍威彻和查特赫姆两地的码头工人,为了反对面粉厂主垄断面粉价格,以合作为基础,开办了两个面粉厂,从而拉开了合作经济的序幕。19世纪初,罗伯特•欧文极力宣扬合作思想,并远渡重洋,到美国印第安纳州创办了示范性的“新协和”公社。不过,资本主义的汪洋大海很快就淹没了欧文的公社孤岛。在此期间,尽管英法等国出现过四五百个合作社,但大多数经营不善,寿命很短,都不具有典型意义。真正具有代表性并在世界合作社运动上留下成功经验的,是1844年诞生于英国罗奇代尔镇的公平先锋社。罗奇代尔镇距著名工业城市曼彻斯特约40公里,当时该镇只有两万多居民,但纺织业非常发达。一些深受欧文思想影响的工人,把改善自己生活处境的希望寄托于合作社运动,并成功地组织起以零售商业为主的消费者合作社。该社由28名工人发起,每人交1英镑股金,对经营管理实行“一人一票”的原则,合作社盈余按社员在合作社的购买额比例分配,并在盈余中提取2.5%作为社员教育费用。这些都被称为“罗奇代尔原则”。在公平先锋社的带动下,合作社运动很快在欧洲大陆展开。由于各国的社会经济条件不同,合作社的组建形式也有所不同,如英国以消费者合作社为主,法国的生产者合作社最为典型,而德国则以,信用合作社为其发端。以后,人们就经常根据这三种模式,将合作社划分为消费者合作社、生产者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三种类型。1937年,国际合作社联盟大会以正式决议的形式,将罗奇代尔原则归结为7条,包括门户开放、民主管理、按交易额分配盈余、股本利息应当限制、对政治和宗教的中立、现金交易、促进社员教育等。此外还有4条附加规定。在1966年国际合作社联盟第23届大会上,将原11条罗奇代尔原则归纳为6条,并改称为“合作原则”,使之不仅适用于消费者合作社,也适用于其他类型的合作社。在1984年国际合作社联盟第28届大会上,对这6条原则又作了进一步修改,并称之为《国际合作社联盟章程》。该章程的主要内容如下:(1)人社自愿;(2)民主管理,基层社员享有同等表决权;(3)对股金分红严格限制;(4)对经济成果分配要公平,先提留公积金、公益金,再按交易额分配;(5)开展合作社教育;(6)为社员和集体利益服务,开展合作社之间的合作。0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合作经济是一种非常复杂的、并在不断发展变化的经济形式,是劳动群众自发组建的互助互利的经济组织,很难对它做出统一而规范的规定。仅从《国际合作社联盟章程》的6条原则来看,可以将其财产制度归结为以下一些特征:(1)社员入社自愿,对合作社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合作经济组织在法律上享有法人资格;(2)它是劳动合作与生产要素联合的结合体,社员具有投资者与劳动者的双重身份,一般外部人不能入股;(3)承认和保护私人产权,股金与劳动共同参与分配,但以劳动分红为主,严格限制股金的分配比率;(4)社员共同参与管理,实行“一人一票”的原则;(5)互助互利、为社员服务是合作经济的基本宗旨,但也不排除以营利为目的的生产经营活动。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概念与种类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可转债或转债,是一种混合型的金融工具,可视之为普通公司债券与买权的组合体。可转债属于公司债的范畴,其期权属性赋予持有人权利,在发债后特定的一段时间内,持有人可依据本身的自由意志,选择是否依约定的条件将持有的债券转换成发行公司的股票。具体而言,可转债持有人可以选择持有至债券到期,要求公司还本付息;也可选择在约定时间内转换成股份,享受股利分配或资本增值。对发行者的资产负债表而言,在概念上,可转债介于长期发债与股东权益之间,实际上属于“或有负债”。与普通公司债券相比,可转债的票面利率较低,债券期限的灵活性较强,对融资者比较有利。与普通股票相比,可转债的利息收入更为稳定,转股后更可享有股票投资者的权利。综合地讲,可转债的融资优点还是比较突出的。在西方投资银行业中,可转债在投资经理心目中的最优融资工具中排在第四位,优于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一般可划分为传统可转换公司债券、零息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三大种类。传统可转换公司债券又可分为高溢价、溢价回购型、多次回购型。零息票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没有票面利息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通常折价发行。可交换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司和转换成股票的公司主体不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八、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特征与要素(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特征可转债属于债券,故它同样具有普通债券的基本特征,需要定期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同样有债券面值、利率、价格、偿还期限等基本要素。如果投资者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进行转换,他仍可以向公司要求还本付息,从而获得债券上注明的固定利息收入。具体地说,可转债具有以下典型特征:1.比普通公司债券低的固定利息。2.投资者买入期权与卖出期权。可转债赋予投资者以在特定期间转换成(可视为买入)股票的期权。因此,投资者希望发行公司的股票价格能够上涨,这种股票的买入期权就能升值。卖出期权是投资者将可转债券还给发行公司的权利。它使投资者有机会在债券到期之前,在某一指定日期将债券出售给发行人一通常以一定的溢价售出。因此,卖出期权也可以称为投资人期前回购权。3.发行人赎回期权。由于所有的可转债券都有债券的一般特征,因而可转债券有一个预定的赎回期。但与可转债券相关的赎回权,则是指发行人在可转债,券最终期满之前赎回债券的权利。可转债的赎回期权一般有两种:一是强行赎回期权,即公司有权但并非一定在事先确定的时间按事先确定的价格赎回发行的可转债券。强行赎回一般在进入转换期后方可执行。如果转换没有实现,可转债券与纯债券一般在期满将被赎回,投资者本金的安全由此得到保证。二是软赎回条款期权。这种期权与它的股票表现有关,通常是股价连续数日(一般为30天)达到或超过事先确定的转换价水平(一般是有效换股价的130%~150%)时,发行公司可以行使但并非一定赎回其发行的可转债券。由于软赎回期权加速了转换,因而称为加速条款。4.转换溢价。可转债券通常是以百分之百的面值销售的,即通常所说的“以面值发行”。但实现转换时,通常有一个溢价比例。转换溢价是以百分比表示,以可转债券发行时股票价格为基础的,它是目前市场价格与转换值之差。(二)可转债券的基本要素,可转债券的设计巧妙与否,对确保发行和转换成功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除了一般公司债券的基本要素外,可转债券还有自己特定的要素或条件。具体有如下一些基本要素:基准股票、票面利率、转换比率、转换价格、转换期、赎回条件、转换调整条件等。1.基准股票。基准股票是债券持有人将债券转换成发行公司的股票。发行公司的股票可能有多种形式,如普通股票、优先股。就中国公司而言,还有A股、B股、H股、ADR等多种形式。如果中国公司发行以外币定值的可转债券,就要求该公司具有B股或H股的上市资格,这样,基准股票可以是B股或H股。确定了基准股票以后,就可以进一步推算转换价格。2.票面利率。一般来说,可转债券的票面利率都低于其他不可转换公司债券,因为其中包括了一个股票期权。但票面利率低多少,发行公司有一定的选择权。一般来讲,它受制于两方面的因素:一是公司现有债权人对公司收入利息倍数等财务比率的约束,据此计付利率水平上限;二是转换价值收益增长及未来水平,据此计付利率水平下限。但无论如何,最终还是取决于公司业绩预期增长状况。转换价值预期越高,利率水平相应可设置越高。3.转换比率。可转债券与普通债券的最大区别在于“转换”,而转换能否成功,核心要素是转换比率及转换价格。转换价格是指可转债券在实际转换时,个单位的债券能换成的股票数量。4.转换价格。转换价格是指在可转债券整个有效期间债券可以据此转换成基准股票的每股价格。转换价格的确定,与股票发行的定价原理及过程相似,反映了公司现有股东和投资者双方利益预期的某种均衡。从投资者的角度看,他们希望得到较低的转换价格,到时候能转换成较多的普通股,以获得较高的收益。但公司现有股东不会接受过低的转换价格,因为转换后的普通股越多,股权稀释程度越大,对现有股东的控制是相当不利的。5.转换期。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券在何时进行债权向股权的转换工作,通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发行公司确定一个特定的转换期限,只有在该期限内,公司才受理可转债券的换股事宜。这种情况又分为两种类型:发行后某日至到期日前和发行后某日至到期日。另一种方式是不限制转换的具体期限,只要可转债券没有到还本付息的期限,投资者都可以任意选择转换的时间。这里也有两种类型:发行日至到期日前和发行日至到期日。由于转换价格通常高于公司当前股价,因而投资者一般不会在其发行后立即行使转换权。这样设计,主要也是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但无论是何种方式,在发行可转债券时,发行公司都已经同投资者在合同中做了约定。6.赎回条件。可转债券中的一个重要条件是有关赎回的附加条款。这是为了避免因金融市场利率下降而使公司承担较高利率的风险,同时还迫使投资者行使其转换权。赎回条件分为两种类型:(1)无条件赎回,即直接设定赎回起始时间相应提前,反之则推后。(2)有条件赎回,即发行公司设定股价水平上限和转换价值持续超过债券面值的比例。这是为了减少股权稀释程度,迫使投资者行使转换权。期限在5年左右的可转债券大多数只设置有条件赎回条款,而长期的可转债券则常常是两种赎回条件并存。7.转换调整条件。发行公司在发行可转债券后,可能对公司(包括子公司)进行股权融资、重组或并购等重大资本或资产调整行为。这种行为如果引起公司股票名义价格上升,则有前述“赎回条件”对投资者进行约束;如果引起公司股票价格下降,就必须对转换价格进行调整。否则,在公司股票名义价格不断下跌的情况下,原定转换价格就会极大高出公司当前的股价,这样将使可转债券持有者根本无法进行转换,公司也会因此蒙受损失。所以,转换调整条件是可转债券设计中至关重要的保护可转债券投资者利益的条款。可转债券的转换调整条件也称为“向下修正条款”。在股票价格表现不佳时,这一条款允许在规定的日期里,将转换价格向下修正到原来转换价格的80%。这种做法在瑞士市场上广为使用。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也可以对汇率作某些特定的调整。在某一特定的时间,也就是被定为调整转换价格的同时,发行公司可以同时调整转换价格的汇率。当然,这时股票的平均价格等于或高于转换价格,只对固定的汇率按照特定的公式做出调整即可。如果汇率没有变动或变动的方向有,利于发行公司,可能只对转换价格做向下的调整。如果平均股价低于转换价格,而且汇率发生了不利于发行人的变化,则转换价格和汇率可同时按特定的公式做出调整。九、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我国资本市场的初期尝试随着我国经济转型的不断推进和深入,我国资本市场受到了充分的重视和积极的培育,在10年的时间里,已有初步的成长,并在我国经济资源配置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于可转债券这种已在国际资本市场风行数十年的金融工具,在我国资本市场还不多见。进入90年代以后,我国的企业逐渐开始尝试运用可转债券来拓展资金来源渠道,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从1991年8月起,先后有琼能源、成都工益、深宝安、中纺机、深南玻等企业,在境内和境外发行了可转债券。其中,琼能源、成都工益两家公司是用其发行新股,前者获得3.000万元中30%的转股成功,并于1993年6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者于1993年5月实现转股,于1994年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深宝安、中纺机、深南玻则是发行针对已上市的A股或B股股票的可转债券。这三家可转债券的发行、交易与转股等情况各有不同,对三家公司所筹资金的运用效果产生了不同的影响。更有深远意义的是,可转债券在中国资本市场的初步尝试,为其今后进一步的试点与推广提供了极有价值的经验和教训。(一)宝安可转债券的发行成功与转股失败中国宝安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个以房地产为龙头、以工业为基础、以商业贸易为支柱的综合性股份制企业集团。为解决业务发展所需资金问题,1992年10月,经公司特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深圳市人民政府同意及有关主管机关的批准,由中国银行深圳信托咨询公司为总包销商,招商银行等七家机构为分销商,向社会发布公告,将发行可转债券。1992年底,发行获得成功,并于1993年2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宝安可转债券成为迄今为止我国资本市场第一只A股上市的可转债券。宝安公司可转债券具有高溢价转股、低票面利率、短期限以及不完全的转股价格调整等设计特点,这主要应归因于当时的股票市场持续的大“牛市”行情和高涨的房地产项目开发的热潮,以及宝安可转债券设计者对转股形势和公司经营业绩过于乐观的估计。宝安可转债券作为我国针对上市股票的首次可转债券尝试,它的发行条件与设计特点并非没有值得商讨和进一步改善的余地。自1993年下半年和1994年起,出现了宏观经济的紧缩、大规模的股市扩容,以及由此引起的长时间的低迷行情、房地产业进入调整阶段等一系列的形势变化,宝安可转债券后来所面临的转股困难,并非在预料之外。因此,现在看来,宝安可转债券在设计方面存在的缺陷,是最终导致其转股失败的根本原因。宝安可转债券于1993年2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此时正值股市处于高度投机之中,面值1元的宝安可转债券在上市的当天开盘价高达1.50元/张(相应的宝安A股转股价为每股37.5元),并迅速被炒至2.67元/张的历史天价,宝安A股在2月8日也曾升至33.95元的最高记录。随后,宏观紧缩、股市的高速扩容、大规模的国债发行等因素,触发了股市的长期低迷行情,宝安股价一路下跌,曾跌至每股5元以下。到1995年12月29日,即宝安可转债券摘牌的前一天,宝安A股的收盘价更是跌至2.84元。此时转股已失去任何意义,宝安可转债券随之一路下跌,1993年7月20日跌至0.81元,最低跌到0.78元,直至最后,在到期日以1:02元摘牌。其间的可转债券价格已完全与宝安股价及转股价格失去关联,而是由作为普通公司债券的预期收益率来决定宝安可转债券与A股的价格走势。转换失败以及由此带来的巨额资金的偿还,给宝安公司经营带来的压力和负面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宝安公司在经营上也被迫做出了很大的调整。这些都成为宝安公司该年度经营利润下降的直接原因。值得庆幸的是,宝安公司最终还是经受住了这场考验,顺利完成了可转债券的还本付息工作,按期将现金兑付给了宝安可转债券的持有者,避免了任何的债务违约纠纷的出现。这对于该公司的企业信誉有着重要的意义。宝安可转债券的转股虽然是失败的,但是,对于宝安公司而言,从总体上看,这次发行可转债券的尝试也并不意味着是完全的损失。对于宝安可转债券的投资者来说,损失是确定无疑的。对于以面值认购的投资者来说,持有宝安可转债券就蒙受了直接的利息损失;而那些在宝安可转债券上市初期从市场上以高于面值认购,甚至以2倍以上的价格购买可转债券的投资者,损失就更大。造成这种结局的原因,除了前文所述及的诸如股市异常波动、可转债券设计的缺陷等因素,投资者本身对可转债券的性质的认识不足也是原因之一。(二)中纺机境外可转债券的发行喜忧参半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是以生产纺织机械、通用机械等为主业的股份制公司,在国内外久负盛名。1992年发行股票时,A股的发行价为3.8元,B股发行价折合人民币则达到4元,是当时惟一一家B股发行价超过A股的公司。中纺机于1993年11月19日在瑞士发行了3500万瑞士法郎的B股可转债券,成为我国首次尝试以可转债券在国际资本市场上筹措资金的企业。中纺机B股瑞士法郎可转债券基本上是根据国际通行的惯例及当时瑞士债券市场的基本情况设计的发行条件,应该说是能被发行公司和投资者所接受的,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由于中国经济的成功发展,以及当时中纺机的经营业绩,瑞士投资者对来自中国企业首次发行的可转债券反应非常热烈;在日内瓦和苏黎世举行的发行推介会,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认购数大大超出了发行总量。正式发行签约前,在“灰色市场”的交易也十分看好,当日开盘就上涨了12%,至,收盘时则上涨了19%。到11月19日正式签约,中纺机的B股可转债券发行获得了巨大成功。这对中国企业不断开拓新的融资途径和融资市场的探索,无疑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然而,后来的中纺机公司境外可转债券的转股情况却不尽如人意。中纺机后来3年受行业不景气、原材料上涨的影响,以及经营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效益急剧下降,1995年度的利润降到历史最低点,境内审计净利润仅为每股1厘2毫。加上中国B股市场本身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中纺机B股市价一度跌到0.160美元以下,1996年6月14日更跌至0.126美元。虽然其转股价格已根据送股情况调整为每股0.33美元,但二者仍有相当的距离,投资者转股已不可能。而按照可转债券的发行条件,债券持有人可于1996年9月起行使期前回购权,故中纺机在1996年下半年面临了偿还债券本金并支付溢价的巨大压力。(三)初见曙光的南玻集团可转债券1995年6月30日至7月6日,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瑞士资本市场发行了4500万美元的B股可转债券,这是我国首家经政府管理部门正式批准的海外可转债券发行,在此之前中纺机的类似发行则未经国家正式批准,因而在1993年底受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证监会的通报批评。1994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选择并确定南玻集团作为瑞士资本市场的试点,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被同时确定为欧洲资本市场的试点企业。与中纺机所发行的B股瑞士法郎可转债券有所不同,南玻集团本次在瑞士债券市场发行的是以美元标价的可转债券。南玻集团分别于1995年6月30日和7月3日在香港和苏黎世举行了两次发行推介会,着重对其所投资的超薄浮法玻璃项目建设情况、财务安排、市场预测做了说明和介绍,收到了良好效果。7月4日至5日,可转债券正式发行,第一天就由瑞士银行告知,债券已被以发行总量1.5倍超额认购,在“灰色市场”的交易价格也升至100.5美元。从南玻可转债券的发行情况看,该债券的设计是符合市场需要的,其资金成本也能够控制在南玻集团可承受的范围内。目前,南玻集团的转股已经完成,中国第一只境外发行的可转债券可以说已获得了圆满的成功。十、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中国资本市场的重要意义(一)可转债券有利于激活和发展证券市场可转债券是一种成熟的国际金融品种,它在我国的引入和发展,渴望成为证券市场新的热点,并给证券市场带来新的活力。目前,可转债券的发行与交易已取得初步成效。可以预计,可转债券在未来中国的资本市场中将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二)可转债券为企业筹资提供了一条新渠道在股票发行尚未采取注册制的条件下,能较顺利地发行股票的企业还是少数,可转债券对那些准备发行股票的企业无疑是一种很好的补充。另外,那些不能达到配股条件的企业,或因股市低迷不能顺利配股的企业,也可以考虑选择可转债券这一有力工具。(三)可转债券作为缓冲工具,可以减小对市场的冲击可转债券能合理控制上市节奏,达到稳定市场的目的。特别是在市场状况不利于股票发行时,可转债券的作用就更加明显。(四)可转债券可以进一步锻炼投资者的投资理念可转债券包含了期权特征,因此,说到底,它也是一种金融衍生工具,其市场化程序、风险都是比较高的。投资者对可转债券的操作运用,可以进一步锻炼自身的投资理念,为将来开辟指数期货和其他新品种奠定良好的心理基础。(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也许能为解决国家股、法人股的转配找到一条出路证券市场作为“虚拟资本市场”,生产规模惊人地扩大了,单个资本不可能建立的企业出现了。通过把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备兑权证的方式)转让给其他投资者,可以使国家股股东、法人股股东因资金不足而无法足额认购并导致上市公司配股资金不足的问题得以缓解,满足上市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可转债券是一种仅凭发行人的信用发行的无担保、无追索权的债券,其信用等级一般比公司发行的普通公司债券要低,当公司破产时,其对资产的索赔权一般都后于其他债券,仅先于公司优先股。可转债券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投资者的风险比公司其他债券的持有者要高。加之可转债券这一新型的融资手段和投资工具本身所固有的设计上的高难度和操作中的高风险,不是任何上市公司都可以轻易尝试的。但是;可转债券这一融资工具有其独特的优点,对上市公司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有一定的诱惑力。在特定的经济周期和市场条件下,甚至会成为上市公司首选的融资手段。十一、股份公司的利润表利润表是以“收入—费用=利润”为平衡关系,反映企业一定期间经营成果的会计报表。它综合反映了企业在某一时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与费用、主营业务利润、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利润总额、净利润等经营成果的形成,是一张动态的会计报表。目前,我国利润表采取“损溢满计观”来反映净利润的情况,即本期利润表包括所有本期确认的损益项目,不仅包括所有当期正常营业项目的利润,而且包括所有营业外收支和前期损益调整项目。1.利润表的有关概念。收入是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具有以下特点:(1)收入是企业日常活动中产生的,如工商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收入;那些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但不是企业日常活动中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不属于收入,只能作为利得。(2)收入可能表现为企业资产的增加,也可能表现为企业负债的减少,也可能同时引起企业资产的增加和负债的减少。(3)收入将引起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费用是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费用与收入按会计中的配比原则,即可得出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取得的盈利。费用具有以下特点:(1)费用是企业日常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那些不是日常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属于损失;(2)费用可以表现为资产的减少,也可以表现为负债的增加;(3)费用将引起所有者权益的减少。利润是企业在一定期间内的经营成果。利润为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等三个项目的总额减去所得税费用之后的余额。有些补贴收入也计入利润。营业利润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产生的利润,为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减去有关期间费用的余额;投资净收益是投资收益与投资损失的差额;营业外收支是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如捐赠收入或支出、固定资产盘盈或盘亏、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或净损失、罚款收入或支出等。2.利润表项目的分类。按企业所从事的日常活动的性质,收入有三种来源:一是对外销售商品,二是提供劳务,三是让渡资产使用权,主要表现为对外贷款、对外投资或对外出租等。按日常活动在企业中所处的地位,收入还可以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是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而从事的日常活动中的主要项目,可根据企业营业执照上规定的主要业务范围确定。其他业务收入是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日常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如工业企业销售材料、提供非工业性劳务等。按照与收入的关系,费用可分为营业成本和期间费用两部分。营业成本指所销售商品的成本和所提供劳务的成本。营业成本按所销售商品或所提供劳务在企业日常活动中所处地位,可以分为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和财务费用。管理费用是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营业费用是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发生的除营业成本以外的各项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各项经费;财务费用是企业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费用。3.利润表的作用。利润表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通过衡量营业收入、费用、利润等绝对量指标,或用投资收益率、利润率等相对指标,可以评价企业的经营成果;比较企业在不同时期的有关指标或与同行业不同企业相比,可以了解企业的成长潜力和获利能力。(2)通过分析收入、费用之间此消彼长的关系,评估企业产品需求的变动,有利于发现管理中的问题,使企业及时作出决策。(3)有助于评价、预测企业的偿债能力,获利能力的强弱是决定偿债能力的一个重要因素。十二、股份公司的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是以“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为平衡关系,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它综合反映了企业在某一时日(如月末、季末或年末)的资产总额及其构成、负债总额及其构成、股东权益总额及其构成。由于在任何时点上资产必等于负债与股东权益之和,所以资产负债表是静态报表。1.资产负债表的有关概念。资产是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资产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资产应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指的是在未来直接或间接地为企业带来现金净流入,如材料存货;(2)资产都是为企业实际控制或拥有的,“拥有”指企业拥有资产的所有权,“控制”指企业虽没有资产所有权,但可以实际控制,可以对其自由支配和使用,如融资租人固定资产;(3)资产都是企业在过去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中获得的,企业所能利用的经济资源能否列为资产,其区分标志之一就是是否由发生的交易所引起,不能根据谈判中的交易或计划中的经济业务确认一笔资产;(4)资产必须能以货币计量,虽属于企业但无法用货币计量的资源,如人力资源,不在报表中显示。负债是企业过去的经济业务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会使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负债具有以下特征:(1)负债是由过去的经济业务事项引起的、企业当前所承担的义务,企业预期在将来要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可能产生的债务不能作为负债;(2)负债必须在未来某个时点通过转让资产或提供劳务来清偿;(3)负债也必须是能用货币计量的债务责任。股东权益是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又称净资产。所有者权益相对于负债而言,具有以下特征:(1)所有者权益不像负债那样需要偿还,除非发生减资、清算,企业一般不需要偿还所有者;(2)企业清算时,负债往往优先清偿,所有者权益只有在清偿所有负债后才返还给所有者;所有者权益能参加利润分配,而负债不能。所有者权益在性质上体现为所有者对企业资产的剩余利益,在数量上体现为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股本、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四个项目,其中,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称为留存利润。2.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分类。资产负债表项目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按流动性分类,二是按货币性或非货币性分类。一般大多按流动性分类。按流动性分类,资产可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负债可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股东权益可分为投入资本和留存利润。在这种分类方法下,企业资产按流动性排列,流动性强的在先,流动性弱的在后;负债按到期日的远近排列,到期日近的在先,到期日远的在后;股东权益按永久性大小排列,永久性大的在先,永久性小的在后。3.资产负债表的作用和局限性。资产负债表对报表使用者分析评价企业财务状况具有以下作用:(1)了解企业所掌握的经济资源及这些资源的分布与结构,可以通过对资产结构的分析,对企业的资产质量做出一定的判断;(2)把流动资产、速动资产与流动负债联系起来分析,可以评价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3)通过企业债务规模、债务结构与所有者权益的对比,可以对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及举债潜力做出评价;(4)通过对资产流动性或变现能力、企业筹措资金能力等方面进行分析,可以了解企业的财务弹性(指企业应付、适应各种变化的能力);(5)通过对不同时期项目的比较,可以了解企业财务的变动情况,预测财务状况的发展趋势。同时,资产负债表也有其局限性:(1)以历史成本为基础,不反映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的现行市场价值,当发生通货膨胀时,账面上的原始成本与编表日的现时价值会相去甚远;(2)用货币计量会遗漏无法用货币计量的重要经济资源信息,如人力资源及固定资产在全行业的先进程度等;(3)表中包括许多估计数,如坏账准备、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等,估计的数据难免带有主观性,可能影响信息的可靠性。十三、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分析对于评判上市股份公司的投资价值来说,最重要的财务指标是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和净资产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前面已经介绍过,下面主要介绍前两项指标。(一)每股收益1.每股收益的基本计算。每股收益指本年净收益与年末普通股份总数的比值,反映普通股的获利水平,是衡量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最重要的指标。2.每股收益的延伸分析。每股收益分析不含股票所含风险分析。为弥补此项不足,可进行每股收益的延伸分析,主要指标是市盈率、每股股利、股利支付率和留存盈利比率等。(1)市盈率。市盈率指普通股每股市价为每股收益的倍数。市盈率反映投资人对每1元净利润所愿支付的价格,可用来估计股票的投资报酬和风险。市盈率越高,表明市场对企业未来越看好,但在每股收益确定的情况下,市盈率越高,风险越大。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该指标不适合在不同行业的企业间进行比较,新兴行业市盈率普遍较高。另外,影响股价的因素很多,包括投机炒作等,所以,应结合其他信息综合判断。(2)每股股利。每股股利指股利总额与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之比。(3)股票获利率。股票获利率指公司实际派发的每股股利与股票市价的比率,它是股东现实的投资收益率,但使用该指标容易受到企业股利政策的限制。(4)股利支付率。股利支付率指净收益中股利所占比重,它反映企业的股利分配政策和支付股利的能力。(5)留存盈利比率。留存盈利是指净利润减去全部股利的余额。留存盈利与净利润的比率称为留存盈利比率。留存盈利比率反映企业的理财方针,提高留存盈利比率必然降低股利支付率。(二)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是期末净资产(即股东权益)与年度末普通股份总数的比值,又称每股账面价值或每股权益。该指标反映每股普通股所代表的净资产成本,它在理论上提供了股票的最低价值。但其使用也有局限性,因为它是用历史成本计量的,既不反映净资产的变现价值,也不反映净资产的产出能力,所以,最好把每股净资产和每股市价联系起来分析,这样可以看出市场对企业资产质量的评价。十四、财务分析的基本方法财务分析是以财务报表和其他资料为依据和起点,采用专门方法,系统分析和评价企业过去和现在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其发展趋势,以利于改进财务管理工作,并帮助利益关系集团改善决策。具体地说,财务分析就是把整个财务报表中的数据分成不同部分和指标,并找出有关指标的关系,达到认识企业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和抵抗风险能力的目的。财务分析的方法有比较分析法和因素分析法两种。比较分析法是对两个或几个有关的可比数据进行对比,揭示差异和矛盾。比较分析法主要有趋势分析法与比率分析法。趋势分析法是将企业连续数期的财务报表中的相同项目的金额进行比较,以揭示企业当前的财务状况与营业状况,及其动态的发展趋势。例如,比较公司近几年的利润总额及增长速度,比较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的变动等。比率分析法是在同一张财务报表的不同项目之间、不同类别之间,或在两张不同的财务报表的有关项目之间,用比率来反映它们的相互关系,以便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做出评价,并发现其中的问题。例如,反映公司短期偿债能力的指标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反映公司资产结构的资产负债率等。比较分析法的核心在于解释原因,分析得越深入,找到的原因越直接。因素分析法是依据分析指标和影响因素的关系,从数量上确定各因素对指标的影响程度。因素分析法主要有差额分析法、指标分解法、连环替代法和定基替代法等。第二章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概况(一)项目投资人xxx集团有限公司(二)建设地点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以最终选址方案为准)。二、结论分析(一)项目选址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以最终选址方案为准),占地面积约43.00亩。(二)项目实施进度本期项目建设期限规划12个月。(三)投资估算本期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20304.6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5827.6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7.95%;建设期利息185.0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91%;流动资金4292.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1.14%。(四)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20304.68万元,根据资金筹措方案,xxx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自筹资金(资本金)12751.15万元。根据谨慎财务测算,本期工程项目申请银行借款总额7553.53万元。(五)经济评价1、项目达产年预期营业收入(SP):40800.00万元。2、年综合总成本费用(TC):30759.34万元。3、项目达产年净利润(NP):7363.85万元。4、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29.62%。5、全部投资回收期(Pt):4.77年(含建设期12个月)。6、达产年盈亏平衡点(BEP):12233.13万元(产值)。(六)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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