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材料公司质量监督与监管体系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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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为本成果导向开放创新引领未来20XX新材料公司质量监督与监管体系分析某某公司LOGO前言这份《新材料公司质量监督与监管体系分析》由某专业咨询机构编辑撰写,全文约24041个字,约25页左右,具有目标聚焦、层次分明、深度适宜、逻辑推导、论证严谨、标注准确、可执行性强、风险可控、长期价值兼顾、架构可扩展等特点,全文从质量监督的特征、质量监督的概念、工业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产品质量监督法规、全面质量管理的核心观点、全面质量管理的定义、质量责任制、标准化工作、项目基本情况、公司概况、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发展规划分析、法人治理结构等几个方面展开论述,具有较高参考价值,建议详细研读以辅助落地执行。目录一、质量监督的特征3二、质量监督的概念9三、工业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13四、产品质量监督法规16五、全面质量管理的核心观点24六、全面质量管理的定义27七、质量责任制30八、标准化工作33九、项目基本情况41十、公司概况43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44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44十一、发展规划分析45十二、法人治理结构52一、质量监督的特征1、质量监督的作用汽车作为现代重要的交通运输工具,应当具有载重量、排气量、安全、耗油、污染物排放、寿命、舒适等满足用户需要的基本质量性能,以及维修服务的基本要求。这些质量性能和要求,既要先进,又要合理:既要考虑用户的需求,又要考虑生产的水平。这就要制定一个科学、合理、公认的标准来衡量,一辆汽车由成千上万个零部件组装而成,不可能都由一个企业加工制造,这种社会化的大生产,又要求制定一些标准,把零部件连接配套的尺寸和性能统一协调起来,使一辆汽车,从原材料选用、零件加工、外购件采购,直到部件、整机组装,能够协调配套,最终达到设计要求。那么,怎么衡量汽车的质量是否达到标准要求呢?这就必须进行测试检验,用数据说话。要测试检验,就要有可靠的计量器具和正确的测试检验方法,因此,要保证量值传递的统一和计量器具的准确。这里,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汽车质量谁来检验的问题。日常生产检验和出厂检验,当然由汽车生产企业负责,但是,像汽车这类重要产品的质量,特别是涉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性能,政府需要进行监督检查,以维护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当供需双方发生质量争议的时候,也需要第三方的公正的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以此检验结果作为判定的依据。食品是人类生存的第一需要。随着社会的进步,物质的丰富,人们对食品的要求越来越高。不仅要求食品含有一定的营养成分,而且要求严格的卫生指标,还要求有明确的标签事项,定量包装的食品不能缺秤短量。因此,需要制定各类食品的质量标准、卫生标准和标签标准,作为衡量质量的依据。同样,也需要用准确可靠的计量器具来测试检验,政府也需要进行监督检查。如果标识不符,消费者可以投诉,可以不买。这样,就可以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对不合格也能够依法予以查处。宾馆、饭店已经是我国重要的服务业。人们可根据自己的条件,选择相应档次的宾馆。每个档次的宾馆应该有公认的硬件、软件功能。这样,就需要制定一个宾馆的星级标准,以便消费者选择和监督。宾馆中的电器设备、娱乐设施、食品饮料、防火设施等安全、卫生要求,以及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也要政府进行监督检查,以维护顾客的安全和利益。如果顾客发现有名不符实的情况,可以与宾馆交涉,也可以投诉,得到合理的解决。因此,政府行使质量监督的职能是对产品质量和企业保证质量的条件进行宏观控制,对保护消费者、生产者和国家利益不受到损害是十分必要的。质量监督作为国民经济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政府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保证,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措施。(1)质量监督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保证。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遵守和执行质量法规和技术标准是保证市场经济运行的重要条件之一。在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下,质量监督已成为推行质量法规和技术标准,调解、仲裁人们在生产、流通、分配、消费中质量争议和维护市场经济正常秩序的重要手段。质量监督是用法律手段监督市场运行和维护平等竞争,监督企业严格依法组织生产和销售,规范市场行为,培育市场体系,从而为企业的生产,销售活动和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2)质量监督是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和提高质量水平的手段。在经济生活中往往有些企业和个人违背诚信道德,忽视质量,粗制滥造,以次充好,甚至弄虚作假欺骗用户,非法牟取利益,损害消费者和国家的利益。质量监督就是要发现和纠正这种不规范的企业经营行为,并给予坚决的制止和有力的打击。质量监督督促企业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开展企业间的竞争,使企业的经营行为符合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实行质量监督,是对企业的产品质量和质量工作的考核和检验,发现问题,要依据有关的法规进行处理,奖优罚劣。以促进和帮助企业健全质量体系,加强生产检验工作,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水平。(3)质量监督能够积极维护消费者利益。质量监督是维护消费者利益、保障人民权益的需要。各级政府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一般都设有专人、备有专用电话和投诉信箱,接待和处理消费者和用户的质量投诉及对产品质量的意见。通过及时处理消费者的质量投诉,帮助解决产品质量问题,并依据法规对劣质商品的责任者进行查处,从而增强了人民群众同政府之间的联系,密切了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系。(4)质量监督是贯彻质量法规和技术标准的监察措施。国家颁布的有关质量的许多法规的贯彻执行,如《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经济合同法》、《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产品质量监督试行办法》等,需要质量监督予以维护和监督执行。国家颁布的强制性的技术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必须执行的技术法规,也需要通过质量监督进行督导和监察,以促进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5)质量监督是现代社会重要的质量信息源。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对产品进行质量监督能公正地、科学地反映产品质量状况,向国家提供产品质量信息,作为国家完善经济计划,分析质量形势,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的依据。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产品抽样检查中,公布的质量信息,可指导消费者和用户选购好的产品。通过质量监督还能发现技术标准本身的缺陷和不足,为修订标准和制定新标准及改进标准化工作提供依据。2、质量监督的基本特征随着经济建设、科学技术和贸易的发展,质量技术监督的领域越来越广,内容越来越多,方式也在不断改革。尽管质量技术监督的内容、方式在不断发展和变化,但它具有以下的基本特征。(1)以质量为中心。质量问题是经济发展中的战略问题。提高产品质量,既是满足市场需求、扩大出口、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的关键,也是实现跨世纪宏伟目标、增强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必然要求。在我国面临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质量工作正是主攻方向。没有质量就没有效益。这里所说的质量,包括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我国质量的总体水平有了较大提高,部分产品质量已经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但是,目前我国产品质量状况与经济发展要求和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有比较大的差距,许多产品档次低、质量差,抽查合格率较低,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止,优难胜、劣不汰现象相当普遍,重大质量事故时有发生,影响经济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因此,质量技术监督要始终围绕质量做工作,把提高质量,为国家和人民提供高质量的使用满意的商品和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以技术为依托。质量的好坏,不是仅用手摸眼看就能辨别出来的。质量技术监督中包含了大量的技术内容,凝聚了大量科研成果。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必须以技术为依托,用科学的数据说话。①标准。它所规定的产品型式尺寸、性能技术要求、试验检测方法、包装标志要求等,都是在经过大量调查分析、试验研究、专家讨论、取得科学的数据、总结国内外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确定的。标准的内容要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②计量。为了保证量值传递的统一,要研究建立长度、热工、力学、电学、化学、放射性等各种准确度很高的基准、标准,要对各种工作计量器具定期进行检定,要对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的计量器具实施强制鉴定、在建立的基准、标准和作为鉴定依据的规程中都包含了大量的科研成果和实践经验的总结。③对质量的检验,特别是对内在质量的检验,要研究科学适用的检测方法,要选用、研制准确可靠的测试仪器设备,才能提供可信的检验结果。(3)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履行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两大职能。由于质量技术监督涉及各个领域,而各个专业领域之间又需要统一协调;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不是一个行业主管部门,不涉及本行业的利害关系,因此,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批准的“三定”方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履行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两大职能。①综合管理就是对标准化、计量和质量进行统一管理。统一管理,着重在政策指导,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服务。②行政执法就是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查处生产、流通领域中产品质量、标准违法行为和流通领域中的计量违法行为;组织协调依法查处生产和经销假冒商品活动中的质量违法行为。(4)监督与服务相结合。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不仅要搞好管理和监督,而且要做好服务。服务的对象主要是企业和广大消费者。服务的内容主要是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体系和计量检测体系,提高管理水平;帮助企业实施名牌战略,获得质量认证,形成一批名优产品;为企业和消费者提供质量、标准化、计量的信息,引导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和产品更新换代;开展对企业领导人和消费者的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知识、质量管理知识和质量鉴别知识的教育培训;帮助消费者处理质量纠纷。二、质量监督的概念1、质量监督的含义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对质量监督的定义是:“为了保证满足规定的要求,对实体状况进行连续的监视和验证,并对记录进行分析。”(1)质量监督的对象是“实体”。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单独进行描述和考虑的事物都可以成为质量监督的对象,包括产品、活动、过程、组织、体系、人或者他们的有机组合。(2)质量监督的目的是使监督对象确保满足规定的要求。所谓规定的要求,可以是标准、规范、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这些规定的实施,通过质量监督来保证。因此,质量监督的任务就是根据国家或法律规定的质量法规和产品技术标准,对生产、流通、运输、储存领域的产品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实现对产品质量的宏观控制,保护消费者和生产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促进经济的发展。(3)质量监督的手段是监视、验证,并对记录进行检查、分析,其方式可以是连续的,也可以是定期的;可以是即时的,也可以是延时的。(4)质量监督实施的主体是顾客或顾客的代表。顾客代表主要是指顾客授权的代表(如第三方检验机构)或代表顾客利益的人或组织(如国家机关、消费者协会)等。一般是国家通过立法授权的特定国家机关或社会团体,如消费者协会等。2、质量监督的类型质量监督可以分为企业内部的质量监督和企业外部的质量监督,企业外部的质量监督又可以分为国家监督、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三种类型。(1)企业内部监督。企业内部监督是为了保证满足质量要求,由管理者授权的相关人员对程序、方法、条件、产品、过程或服务进行随机检查,对照规定的质量要求,发现问题并予以记录,并督促责任部门分析原因,制定解决措施,直至问题得到解决。所以,也称企业内部监督为自我监督。企业内部的质量监督涉及各个职能部门所管辖的全部工作和活动。例如,质量检验部门和检验人员负责对生产条件的监控和对外购、外协物资、工序、零部件和成品的验证;工艺部门和工艺人员负责工艺系统对执行规定操作要求和工艺纪律的监督;计量部门及其人员负责计量值传递,法定计量单位贯彻和测试设备的配置是否满足产品检验的精密度与准确度的管理和监督等。企业内部主要是由质量检验部门和质量职能部门通过质量保证部门来进行质量监督。(2)国家监督。国家监督是一种行政监督执法。是国家通过立法授权的国家机关,利用国家的权力和权威来行使的,其监督具有法律效力。这种执法是从国家的整体利益出发,以法律为依据,不受部门、行业利益的局限,具有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只受行政诉讼法的约束,不受其他单位的影响和干扰。我国的政府监督主要是指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一管理、组织协调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质量监督工作。其涉及的主要产品是针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及有重大质量问题的产品。质量监督一般理解为政府职能部门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府批准的标准等进行的具有执法性质的政府监督,即根据政府法令或规定,对产品质量和企业保证质量的条件进行监督的活动。(3)行业监督。行业监督是指由行业的主管部门对所管辖的行业、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其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组织制订本行业或企业的产品升级换代计划,指导企业按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推动技术进步,生产适销对路的优质产品,创建名牌产品,提高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中的竞争能力。行业质量监督不能与国家监督等同,无权使用国家法律、法规对所管辖的行业、企业实行行政处罚。(4)社会监督,社会监督是指消费者(顾客)或消费委员会等社会组织,协助国家或行业有关质量监督部门做好质量监督工作,保护用户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协助顾客或消费者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揭露和投诉,进行一般质量争议的协调等工作。社会监督还包括媒体和电视、电台、报刊等的舆论监督。奥论及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作用越来越大。如2011年发生在上海的“染色慢头事件”就是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发挥了重要作用。鉴于上述的质量监督实施者的类型,本章主要阐述政府行使的宏观方面的质量监督活动和监管体系。因此,质量监督一般理解为政府职能部门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府批准的标准等进行的具有执法性质的政府监督,即根据政府法令或规定,对产品质量和企业保证质量的条件进行监督检查、抽样检验、验证,并对检查、检验、验证的记录进行分析的活动。质量监督是一项技术性、政策性和法律性很强的工作。三、工业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为了保证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在产品质量法正式颁布前,国务院已经陆续发布了若干条例,1984年国务院发布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并成立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发布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开始对重要工业产品实行生产许可制度。1、工业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特点《工业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共分七章二十条,详细描述了条例所涉及的产品范围、职责、管理原则、申请程序、受理和决定、对许可证书和标志的管理要求,监督要求等。其主要特点如下。(1)强制性特点,由于工业生产许可证所涉及的产品都是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因此,我国由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国家质检总局)进行批准并授权管理。(2)四个统一特点。即统一目录,统一审查要求,统一证书标志,统一监督管理。(3)评价性特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不仅具有强制性,而且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很强的质量评价制度。(4)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遵循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程序合法、便民高效的原则。2、工业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范围生产许可证涉及的具体产品范围是根据2007年第174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关于公布实行生产许可制度管理的产品目录的公告,目前共有66类。3、实施工业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意义2005年7月9日,国务院第440号令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于2005年9月1日开始实施。实施该条例的主要意义如下。(1)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是国家采取行政手段,加强对重要工业产品的质量管理,确保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的强制手段。建立许可制度,能从源头遏制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保证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2)能够贯彻国家的产业政策。如2004年2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制止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育目投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103号),国家质检部门针对当时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存在的原材料和能源消耗过快,有些偷工减料,忽视产品质量等突出问题,发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在市场准入把关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采取对钢铁、水泥、铝型材等产业政策规定不得新上、不得重复建设和扩大规模,不颁发生产许可证等方式平衡社会需求,防止盲目投资。(3)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协调发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作为一项典型的行政审批制度,从生产和流通两个领域对粗制滥造的劣质产品起到清源截流的作用,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保障,为实现市场经济的公平有序构建一个坚实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除有产业政策规定的外,没有数量限制,只要求符合条件,能保证质量安全,就准予许可。(4)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通过实施生产许可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的生产能力、质量保证能力进行现场核查和产品检验,使申请取证企业满足国家规定的取证条件,企业通过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完善生产技术装备,健全生产管理制度、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了产品质量,进而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四、产品质量监督法规有关产品质量的法律有《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也有适用于专门产品的《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和适用于计量器具产品的《计量法》等。本节主要介绍常用的《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和《药品管理法》。1、产品质量法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通过了我国质量领域第一部法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产品质量法》),并于1993年9月1日起施行。2000年7月8日第九届人大第16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决定》,当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予以公布,该决定于2000年9月1日起施行。(1)《产品质量法》颁布的意义。①产品质量立法能提高全民的产品质量意识,提高我国产品质量的总体水平。法律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科学的质量管理办法,根据产品质量实施奖惩措施,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及认证制度等能显著提高全民的产品质量意识,提高我国总体的产品质量。②产品质量立法能明确产品的法律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为法律规定如果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消费者的人身、财产损害,将追究生产者和销售者的民事责任。③产品质量立法能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国家鼓励企业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下进行市场竞争,而假冒伪劣产品能够破坏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在质量法中的罚则中详细规定了对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处罚措施及法律责任,对不法企业起到了震慑作用。(2)《产品质量法》的主要内容。《产品质量法》共分六章七十四条。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立法宗旨和法律的调整对象;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主体并确定其责任的依据;原则规定了我国产品监督管理的体制及有关部门的职责。第二章产品质量的监督。主要规定了国家为了确保产品质量而采取的一系列宏观管理和监督检查措施,提出了两项管理制度:一项是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另一项是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制度。同时还规定了消费者、国家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检验机构的权利和义务。第三章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主要规定了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销售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第四章损害赔偿。主要规定了因产品存在一般质量问题和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引起的民事纠纷的处理及渠道。第五章罚则。主要规范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当违反本法有关规定时,对责任人员,包括生产者、销售者、储运者及企业负责人、检验机构人员、执法人员乃至违法行为的包底纵容者,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第六章附则。规定了军工产品的质量管理由中央军委及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办法,以及本法正式开始实施日期。详细内容请参考阅读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食品安全法民以食为天,在2009年前,我国关于食品的主要法律是《食品卫生法》,随着我国发生的一系列食品安全事故,如“河北三鹿奶粉事件”、“阜阳大头娃娃事件”等,《食品卫生法》已经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食品安全越来越受到国家和人民的重视。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了《食品安全法》,并于2009年6月1日开始实施。并同时废除了《食品卫生法》。(1)《食品安全法》颁布的意义。①(食品安全法)规定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制,这是食品安全监管思路的重大转变,第一次从法律角度确立和保证风险评估体制的建立,使得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有了更可靠的科学基础。②《食品安全法》统一了食品安全标准。长期以来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不统一、不完整,既有卫生部制定的食品卫生标准,又有农业部制定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食品质量标准,还有各相关食品行业的标准。这些标准导致了政府对企业难以监管。③《食品安全法)明确了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强调事先预防和生产经营过程控制,以及食品发生安全事故后的可追溯。生产是食品安全的基础,保障食品安全,必须对食品生产过程实施全过程控制,同时详细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进货索证索票义务。④《食品安全法》强化了各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职责,完善监管部门在分工负责与统一协调相结合体制中的相互协调、衔接与配合。关于食品安全由国务院领导食品安全委员会协调组织,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2)《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食品安全法》总计十章一百零四条内容,各章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总则。说明立法的宗旨是为了保证食品安全,这既包括食品的卫生要求,也包含食品的营养学要求。并明确了我国食品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第二章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主要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这是基于世界上食品加工合成方法越来越复杂,添加剂的种类也越来越多,因此要建立这样的风险评估制度。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说明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规定了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并对企业环境、工艺、从业人员、原辅材料、质量记录、标签等多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同时,该章还提出了食品召回制度。对原来的《食品卫生法》规定有较大改动。第五章食品检验。提出了对检验机构的要求,重点是废除了原来的免检制度,明确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第六章说明了对进出口食品的管理。第七章规定了对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的有关规定。第八章监督管理。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并按照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工作,县级以上卫生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因此对食品行业的监督并不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九章明确了各方的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略)3、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1年2月28日修订通过,并于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该法对从事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都做了明确的法律规定。(1)《药品管理法》颁布的意义。①药品管理立法能强化对药品的监督管理。对药品实施监督管理,需要综合运用法律的、经济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而法律的手段更具有权威性、强制性和稳定性的特点,是更为重要和有效的手段。②药品管理立法能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药品管理法自1985年施行以来,有关执法机关依照药品管理法和相关配套法规的规定,加强了对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加大了对药品监督抽查检验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的行为,使药品质量在总体上呈稳中有升的趋势。③药品管理立法能维护药品直接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法律内容中明确了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在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方面各自的法定义务和责任;执法机关依法加强对药品价格的监督管理,建立合理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使药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依法规范药品广告,防止对用药者造成误导;依法严厉惩治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的行为等,都是为了保护药品直接使用者的合法权益。(2)(药品管理法)的主要内容。《药品管理法》总计十章一百零六条内容,各章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总则。总则中明确了立法的目的、宗旨、调整对象和药品管理的执法部门。第二章药品生产企业管理。规定了药品生产企业的许可要求及生产管理制度要求。第三章药品经营企业管理。规定了药品经营企业的许可要求及经营管理制度要求。第四章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规定了医疗机构配制制剂的许可要求及采购、调配、储藏要求。第五章药品管理。规定了药品研制、临床试验、生产要求及药品的进口要求。第六章药品包装的管理。规定了对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要求。第七章药品价格和广告的管理。规定了对药品价格的管理要求和对药品广告的发布和宣传要求。第八章药品监督。规定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相关规定。第九章法律责任。规定了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违反本法的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定义了“药品”、“辅料”等术语及不适用本法的豁免对象。五、全面质量管理的核心观点从1961年菲根堡姆的定义到1994年ISO9000标准定义,以及1998年日本戴明质量奖评审委员的定义,可见全面质量管理理论随时代发展而与时俱进,结合质量管理大师对全面质量管理的观点,可以将全面质量管理的核心观点归结为以下几点。1、满足顾客需求,使所有相关方获益组织应关注、识别、满足顾客和其他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包括当时的、潜在的和未来的需求,确保使所有各相关方均能获益。这不仅是指消费者,而是各种各样的顾客,包括组织的所有者、组织内的员工、组织外的供方、合作伙伴、银行、有关团体和社会等所有相关方。(1)满足顾客需求。一个企业没有顾客,就意味着失败。这是市场经济环境中的基本常识。因此,企业经营活动的基本准则是使顾客满意,顾客是当今企业参与竞争的重要因素。一个成功的企业,一定有一个令顾客满意的运作体系。这个体系始终约束着企业的经营活动要以顾客满意为宗旨,从顾客角度、以顾客的观点来分析和思考问题。(2)广义的顾客含义。从广义的概念出发,顾客分为内部顾客和外部顾客,组成了企业的顾客结构。内部顾客是指作为企业的组成部分,同时又直接受企业经营活动影响的个人和组织(部门、小组等)。内部顾客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包括企业内部从业人员,如基层员工,部门主管,经理;也包括股东。内部顾客也可以分为工序顾客、职能顾客、职级顾客三个类型。工序顾客是指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生产和服务流程的各个环节之间存在着互为顾客的关系,上下工序互为顾客。职能顾客是指不同层次上的组织单元互为职能顾客。职级顾客是指在企业内部,纵向上下级互为顾客的关系。外部顾客是指非企业(组织)的组成部分,但是直接或间接受到企业经营活动影响的个人和组织。在企业外部市场环境中,与企业有产品、服务和货币交换关系的组织(群体)或个人。主要包括:消费顾客、供方顾客、中间顾客、资本顾客和公共顾客五种类型。简而言之,对于一个企业来讲,顾客导向就是将顾客放在经营运作的中心位置,让顾客的需求引导企业的决策方向。绝大多数知名的成功企业将顾客导向的要点共同归纳总结的几个方面,也成为追求卓越的质量经营型企业的核心价值观的主要特征。2、强调全员参与,追求全面质量狭义的质量是满足顾客要求并使其满意的产品性能质量。由于全面质量管理讲的是对组织的管理,因此,将“质量”概念扩充为全部管理目标,即“全面质量”,可包括产品质量、过程质量、工作质量。而工作质量需要全员参与不断改进。因为,全员参与是企业实施全面质量管理,持续达到顾客完全满意的支柱之一,通过提高全面质量,超越满足顾客的需求、注重交货期和使用效率,还需注重实效,缩短周期(如生产周期、物资储备周期),降低生产成本等。3、不断改进,强调长期成功企业的经营活动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全面质量管理强调一个组织的长期成功,而不是短期的效益或市场效应。为实现长期的成功,需要持续地寻求改进。不仅是在原有基础上的改进,还需致力于质量技术创新,致力于追求卓越。这就要求组织要有全面质量管理的思想,必须以质量为中心来开展活动,其他管理职能不可能取代质量管理的中心地位;全面质量管理必须以全员参与为基础,通过对组织活动全过程的管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培育并不断发扬其企业的质量文化,以此来追求组织的持久成功。4、高层管理者作用全面质量管理是从组织领导人的头脑中开始的,组织的全面质量管理都需要有头脑的领导。有头脑的领导能够理解全面质量管理对于组织的长远发展其真正意义所在,并能帮助和带领全体员工获得成功。高层管理者是组织创新全面质量管理的梦想家与驱动者。为了实现质量目标,领导者能够带动员工并让他们产生使命感。能极大程度地向员工授权,充分发挥员工具有的灵活性,鼓励员工充分地进行创意性尝试和有助于实现公司质量目标的尝试。高层管理者的核心思维方式是在超越利润的价值观和意识指导下的,领导者是企业质量文化的创造者,企业质量文化的确立,只有在高层管理者的主动参与和实践的情况下才会成功。员工的价值观、信念及行为表现都由高层管理者来决定。因此,企业的最高决策者要树立正确的质量价值观,不断强化质量意识,带领全体员工创造良好的质量文化并成为质量文化的保护者。六、全面质量管理的定义全面质量管理的理念最早见于1961年美国通用电气公司质量经理菲根堡姆出版的TotalQualityControl一书,指出“全面质量管理是为了能够在最经济的水平上并考虑充分满足用户要求的条件下进行市场研究、设计、生产和服务,把企业各部门的研制质量、维持质量和提高质量的活动构成一体的有效体系”,菲根堡姆的全面质量管理的核心思想是在一个企业内将质量控制扩展到产品寿命循环的全过程,强调全体员工都参与质量控制。首次提出了质量体系问题,提出质量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这是一个全新的见解,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菲根堡姆的全面质量管理思想在日本、美国、欧洲和其他许多国家广泛传播,并在各国的实践中得到了丰富和发展。日本在20世纪50年代引进了美国的质量管理方法,并有所发展,著名的日本质量管理专家石川馨博士,根据日本企业的实践把全面质量管理描述为“全公司的质量控制”(CWQC),他认为,CWQC在于整个公司从上层管理人员到全体职工都参加质量管理。不仅研究、设计和制造部门参加质量管理,而且销售、材料供应部门和诸如计划、会计、劳动、人事等管理部门及行政办事机构也参加质量管理。全面质量管理是一种由顾客的需要和期望驱动的管理哲学。IS08402:1994中给全面质量管理下了一个国际化的定义:一个组织以质量为中心,以全员参与为基础,目的在于通过让顾客满意和本组织所有成员及社会受益而达到长期成功的管理途径。在这一定义中:在全面质量管理中,质量这个概念涉及全部管理目标的实现;“社会受益”是指满足“社会要求”。质量不仅仅指产品质量,也包括经营;质量可以是有意识形成的,也可以是无意中形成的(污染或有害效果)。过程除生产过程外,还包括服务、经营等其他过程。“顾客”已超出一般“顾客”的范畴,顾客可以是最终消费者、使用者、受益人或需方,它包括企业活动能影响到的所有人,无论是企业内部的,还是企业外部的。日本戴明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于1998年6月对TQM的定义进行了修订。修订后TQM的定义为:TQM是由整个组织从事的、在效率和效益两方面达到组织目标的系统活动。它使组织可以在适当的时间和价格上提供给顾客满意的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水平。在这一定义中:“TQM”活动是指组织中所有部门的所有人员在所有水平上的参与,并且以最快的速度和使用最少的管理资源达到组织的既定目标。“组织目标”是指通过持续稳定地满足顾客要求来保证长期的、适当的利润,同时还包括雇员、社会、供应商和股东不断提高的收益。这一目标是以质量保证为核心,财务、采购、环境、安全部门积极采用下制定出来的。“系统活动”是指组织为达到自身的目标,有强有力的领导和指导,有明确的中长期目标、战略及适当的质量政策和策略。“提供”是指组织所从事的产品和服务提供给顾客的活动,包括调查、研究、计划、开发、设计、产品准备、购买、制造、安装、检查、订货、销售、市场,售后服务、维修、回收及产品淘汰等。“顾客”是指产品和服务的购买者、使用者、消费者和受益者。“产品和服务”是指制造性产品、成制品、零部件、材料、系统、软件、能源、信息及其他所有能够给顾客带来益处的事项。“质量”是指有用性(包括功能和心理两方面)、可靠性和安全性,同时必须考虑对社会、环境及子孙后代等第三方的影响。七、质量责任制质量责任制是指企业中形成文件的一种规章制度,它明确规定各个职能部门和每个岗位的员工在质量工作中的职责和权限,并与考核奖惩相结合的一种质量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建立质量责任制是企业建立经济责任制的首要环节。对企业中的每一个部门、每一个职工都应明确规定他们的具体任务,应承担的责任和权利范围,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标准,考核有依据。把同质量有关的各项工作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结合起来,形成一个严密的质量管理工作系统,一旦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可以迅速进行质量跟踪,查清质量责任,总结经验教训,更好地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因此,质量责任制是指保证产品或服务质量的一种责任制度。质量责任制是把同质量有关的各项工作和企业全体员工的责任结合起来,从而形成一个严密的质量管理工作系统,它是全面质量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1、质量责任制的核心内容质量责任制的核心在于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使全体员工更好地参与质量工作,确保产品或服务质量。质量责任制一般有企业各级行政领导责任制,职能机构责任制及车间、班组和个人责任制。各级行政领导尤其是最高管理者是企业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者,规定部门和岗位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包括各级人员解决问题的职责和权限,是企业领导对员工的一种主要授权方式。这种授权是促进全员参与的重要手段,使员工清楚地知晓自己的职责和任务,并及时了解所在层次的质量目标及责任人,能使他们树立参与意识,提高主观能动性和对质量的承诺,为实现组织的总体质量目标作出贡献。2、建立质量责任应注意的问题为确保质量责任制得到贯彻实施并取得应有的效果,企业在建立质量责任制时应该注意以下问题,其中还包括要有相应工作的支持。(1)质量责任制的基本内容必须明确和健全。要按照不同层次、不同对象、不同业务来制定各部门和各级各类人员的质量责任制;必须明确质量责任制的实质是责、权、利三者的统一,切忌单纯偏重任何一个方面。质量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要具体和可操作,并防止遗漏或交叉。其基本内容至少要包括:每个部门和人员的具体职责和权限,与其他部门或岗位的工作接口,以及相应的考核和评价方法。有关规定要得到履行部门和人员的承诺,并使相关部门和人员周知。(2)质量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要形成文件。质量责任制是企业中十分重要的工作,规定的内容应尽量形成文件。有了文件不仅可以作为部门和岗位人员执行各自职责的依据;通过文件的分发还能使各个部门和岗位之间相互了解;文件还有助于对职责规定的适宜性和充分性进行评审或修改。规定的内容可以全部集中在一个文件中,有时也可以分散,如分别在质量管理体系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或其他管理文件中表述,但如果能集中成册更便于管理和应用,文件的名称不局限于叫质量责任制,也可以是岗位职责或工作标准的汇编等。企业质量责任制的文件表达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以企业规章制度形式颁布实行;二是以企业标准形式发布实施。随着企业管理标准化工作的推行,许多企业采用了后一种形式,并取得较好的效果。(3)质量责任制的贯彻落实需有必要的培训作支持。通过培训要使每个员工都能熟悉本岗位该做什么,怎样做。工作要求达到的结果是什么,个人工作的好坏对结果产生的影响。此外,还要让员工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所承担的工作的重要性,在本岗位的工作或操作中会发生什么问题。如果发生问题,会导致什么结果,应该采取什么措施预防或防止问题的再次发生。为此,在必要时应有相应的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等文件作指导。(4)质量责任制要与考评、奖惩等激励措施相结合。质量责任制强调责、权、利的统一,体现每个员工所承担的责任、完成的任务及作出的成绩,要与应有的权益相一致。通过对过程及展开后的各项活动的职责的规定,使得企业中各项质量工作的职责更加明确和具有可操作性。总之、质量管理是涉及各个部门和全体职工的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作,而不是一个管理部门单独的任务。为了确保产品质量,企业各级行政领导人员、各个管理部门以至每个工人,都必须对自己应负的质量责任十分明确,都要积极完成自己的质量任务。因此,在建立质量管理机构的同时,要建立和健全企业各级行政领导、职能机构和工人的质量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及其相互关系。这是质量管理工程建设中一项重要的基础建设。八、标准化工作标准是一种特殊文件,是现代化科学技术成果和生产实践经验相结合的产物,它来自生产实践反过来又为发展生产服务,标准随着科学技术和生产的发展不断完善提高。而标准化是一种活动,主要是指制定标准、宣传贯彻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根据标准实施情况修订标准的过程。这个过程不是一次性的,而是一个不断循环、不断提高、不断发展的运动过程。1、标准与标准化的含义标准是指为取得全面的最佳效果,依据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对经济、技术和管理等活动中具有多样性、相关性特征的重复事物和概念,以特定的程序和形式颁发的统一规定。标准化则是在经济、技术、科学及管理等社会实践活动中,对重复性事物或概念,通过制定、发布和实施标准,获得最佳秩序和效益的活动过程。《ISO/IEC指南2标准化与相关活动的基本术语及其定义》对标准与标准化分别给予了科学的定义。“标准是由一个公认的机构制定和批准的文件。它对活动或活动的结果规定了规则、准则或特征值,供共同和反复使用,以实现在预定领域内的最佳秩序和效益。”“标准化是对实际与潜在的问题作出统一规定,供共同和反复使用,以在预定的领域内获取最佳秩序和效益的活动。”由上述定义可见,标准是质量管理的基础和依据,标准化的活动贯穿于质量管理的始终,质量管理是贯彻执行标准的保证。标准与质量在循环过程中互相推动,共同提高。标准化的重要意义是改进产品、过程和服务的适用性,它要求一切具有多样性、相关性特征的重复事物都要制定标准,并且实行标准化、规范化。加强标准化工作,对于加强质量管理,高产品质量具有重要意义。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管理水平的提高,标准化工作在质量管理中的地位日益重要。每个企业,要推行和加强质量管理,都必须认真做好这项基础工作。2、标准的分类依据标准制定和执行的范围,将标准划分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国际标准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制定的标准,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如CAC(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ECSS(欧洲航空标准化协作组织)、EN(欧洲标准)、EC(欧盟法规)、ETSI(欧洲电信联盟)等。国际标准在世界范围内统一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将标准划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等4个层次。各层次之间有一定的依从关系和内在联系,形成一个覆盖全国又层次分明的标准体系。国家标准是各国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如ANSI(美国国家标准)、BSI(英国标准)、NF(法国标准)、JSA(日本标准)、BIS(印度标准)和G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的年限一般为5年,过了年限后,国家标准就要被修订或重新制定。此外,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家需要制定新的标准来满足人们生产、生活的需要。因此,标准是一种动态信息。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GB)和推荐性国家标准(GB/T)。强制性国家标准是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是指生产、交换、使用等方面,通过经济手段或市场调节而自愿采用的国家标准。但推荐性国家标准一经接受并采用,或各方商定同意纳入经济合同中,就成为各方必须共同遵守的技术依据,具有法律上的约束性。行业标准是指行业的标准化主管部门批准发布的,在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标准。行业标准是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当同一内容的国家标准公布后,则该内容的行业标准即行废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法》的规定,由我国各主管部、委(局)批准发布,在该部门范围内统一使用的标准,称为行业标准。例如,机械、电子、建筑、化工、冶金、轻工、纺织、交通、能源、农业、林业、水利等,都制定有行业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地方标准是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制作)。在公布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之后,该地方标准即行废止。企业标准为我国四级标准的最低级的一层标准。企业标准是对企业范围内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管理要求和工作要求所制定的标准。企业标准由企业制定,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主管领导批准、发布。一般以“Q”作为企业标准的开头,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的产品标准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已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依据标准化的对象,一般分成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三类。(1)技术标准是针对技术活动中需要统一协调的“物”所制定的技术准则。这是根据不同时期的科学技术水平和实践经验。针对具有普遍性和重复出现的技术问题提出的最佳解决方案。它的对象既可以是“有形”的物(如产品、材料、工具),也可以是“无形”的物(如程序、方法、符号、图形)。(2)管理标准是针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管理事项所制定的标准。它的对象是管理技术事项,即“事”。它是为合理地组织、利用和发展生产力,正确处理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中的相互关系,以及行政和经济管理机构行使其计划、监督、指挥控制等管理职能而制定的准则。它是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据和手段。(3)工作标准是针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工作事项所制定的标准。它的对象是“人”的工作、作业、操作或服务程序和方法。由于工作标准是“人”的行为准则和工作质量的基本依据,目前主要由企事业自行制定,它包括管理、操作和服务岗位职工的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工作内容与要求、工作质量考核等方面的标准。体现了某一工作岗位上相应的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当然,在企业标准体系中技术标准是企业标准体系的主体。3、企业标准化所谓企业标准化是指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以搞好生产、管理、技术和营销等各项工作为主要内容,制定、贯彻实施和管理维护标准的一种有组织的活动。企业标准化是一切标准化的支柱和基础,搞好企业标准化对于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也有重要意义。日本的全面质量管理和标准化专家石川馨教授等人根据日本多年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的经验教训,明确地提出:企业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首先就要搞好企业标准化。原苏联质量管理专家杜亚尔纽克等人也认为,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的工作效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所制定的企业标准质量。企业标准化是质量管理的支柱,没有标准化这个坚实的基础,质量管理大厦是绝对不可能建立起来的。(1)企业技术标准。企业技术标准是对企业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事项所制定的标准。企业技术标准体系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与质量有关的技术标准,包括原材料、产品设计、工艺、设备、检验等技术标准,另一部分是安全、卫生、能源、环保定额等技术标准。企业技术标准的表现形式有标准、规范、规程、工艺卡、工序卡、守则、操作卡、作用指导书等。(2)企业管理标准。企业管理标准是企业标准化中需要协调统一的管理事项所制定的标准。企业管理标准主要针对营销、设计、采购、工艺、生产、检验、能源、安全、卫生、环保等管理中的与实施技术标准有关的管理事项。企业管理标准的表现形式有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管理规范及管理制度等。(3)企业工作标准。企业工作标准是按岗位制定的有关工作质量的标准。企业应该把每个工作岗位上一些稳定的重复工作事项制定成工作标准。编写企业岗位标准时,要充分体现岗位上应实施的基础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及管理制度,并作出明确的规定。企业标准化工作是企业科学管理的基础,其基本任务是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的法律、法规,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制定和实施企业标准,建立和健全企业标准体系并使之正常、有效运行。对各种标准的贯彻实施进行监督和检查。现代质量管理更加强调标准化管理。例如,日本的全面质量管理,实质上就是企业的全面标准化管理,产品的质量标准即产品的性能、寿命、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指标就是企业管理目标在质量方面的具体化和定量化。它为企业的技术管理、生产管理、物资管理、设备管理等奠定了基础,提供了可靠的有法律效力的依据,同时也为质量管理提供了目标。原材料、燃料、动力、配套产品、外购件、工艺工装标准等是对企业产品质量的稳定有决定性影响的因素,它们的标准化,使企业内各分系统之间建立了技术统一性,保证了整个企业质量管理系统的功能最佳。至于企业内各种管理标准、工作标准的实施,既是为了确保企业的工作质量,也是为了保证产品质量标准的顺利实施。因此,只有当企业的标准化系统处于稳定运行时,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才可能建立和稳定。因为企业标准化在纵向上,把原材料一生产一销售服务的整个质量管理程序衔接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在横向上,把计划、技术、生产、物资管理方面工作协调在一起,确保产品质量目标的实现。九、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投资人xx(集团)有限公司(二)建设地点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x。(三)项目选址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x,占地面积约35.00亩。(四)项目实施进度本期项目建设期限规划24个月。(五)投资估算本期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18095.47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4112.2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7.99%;建设期利息350.1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94%;流动资金3633.0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08%。(六)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18095.47万元,根据资金筹措方案,xx(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自筹资金(资本金)10949.28万元。根据谨慎财务测算,本期工程项目申请银行借款总额7146.19万元。(七)经济评价1、项目达产年预期营业收入(SP):39000.00万元。2、年综合总成本费用(TC):30728.70万元。3、项目达产年净利润(NP):6052.91万元。4、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25.10%。5、全部投资回收期(Pt):5.58年(含建设期24个月)。6、达产年盈亏平衡点(BEP):13804.70万元(产值)。(八)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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