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水机公司利润分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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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净水机公司利润分配某某有限公司前言这份《净水机公司利润分配》由某专业咨询机构编辑撰写,全文约14583个字,约15页左右,具有层次分明、逻辑闭环、重点突出、深度适宜、逻辑推导、论证严谨、数据清晰、语言精炼、可执行性强、复用价值高、架构可扩展等特点,全文从公司基本情况、公司简介、核心人员介绍、项目概况、项目概述、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构成、资金筹措方案、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规划目标、项目建设进度规划、利润分配、确定利润分配政策应考虑的因素、利润分配政策、利润管理的要求、利润及其构成、企业财务管理体制的一般模式、集权与分权相结合型财务管理体制的一般内容、投资估算、投资估算的编制说明、建设投资估算、建设期利息、流动资金、项目总投资、资金筹措与投资计划、进度规划方案、项目进度安排、项目实施保障措施等几个方面展开论述,具有较高参考价值,建议详细研读以辅助落地执行。净水机公司利润分配目录第一章公司基本情况3一、公司简介3二、核心人员介绍3第二章项目概况5一、项目概述5二、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构成6三、资金筹措方案7四、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规划目标7五、项目建设进度规划7第三章利润分配8一、确定利润分配政策应考虑的因素8二、利润分配政策11三、利润管理的要求16四、利润及其构成16五、企业财务管理体制的一般模式17六、集权与分权相结合型财务管理体制的一般内容20七、企业财务管理体制的一般模式25八、集权与分权相结合型财务管理体制的一般内容27第四章投资估算33一、投资估算的编制说明33二、建设投资估算33三、建设期利息35四、流动资金36五、项目总投资38六、资金筹措与投资计划39第五章进度规划方案41一、项目进度安排41二、项目实施保障措施42第一章公司基本情况一、公司简介公司全面推行“政府、市场、投资、消费、经营、企业”六位一体合作共赢的市场战略,以高度的社会责任积极响应政府城市发展号召,融入各级城市的建设与发展,在商业模式思路上领先业界,对服务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展望未来,公司将围绕企业发展目标的实现,在“梦想、责任、忠诚、一流”核心价值观的指引下,围绕业务体系、管控体系和人才队伍体系重塑,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和管理及业务模式的创新,加强团队能力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努力把公司打造成为国内一流的供应链管理平台。二、核心人员介绍1、孟xx,中国国籍,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2003年5月至2011年9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3年11月至2011年3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4年4月至2011年9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3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熊xx,中国国籍,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9月至今任xxx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9月至今任xxx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3、尹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9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2003年2月至2004年7月在xxx股份有限公司兼任技术顾问;2004年8月至2011年3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4、贾xx,1957年出生,大专学历。1994年5月至2002年6月就职于xxx有限公司;2002年6月至2011年4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5、冯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1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2年11月至今任xxx总经理。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第二章项目概况一、项目概述(一)项目基本情况1、承办单位名称:xx有限责任公司2、项目性质:扩建3、项目建设地点:xxx 4、项目联系人:孟xx(二)主办单位基本情况面对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结构调整的新常态,公司在企业法人治理机构、企业文化、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着力探索,提升企业综合实力,配合产业供给侧结构改革。同时,公司注重履行社会责任所带来的发展机遇,积极践行“责任、人本、和谐、感恩”的核心价值观。多年来,公司一直坚持坚持以诚信经营来赢得信任。公司在“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总体原则基础上,坚持优化结构,提质增效。不断促进企业改变粗放型发展模式和管理方式,补齐生态环境保护不足和区域发展不协调的短板,走绿色、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道路,不断优化供给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以提升创新能力为主线,降成本、补短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公司全面推行“政府、市场、投资、消费、经营、企业”六位一体合作共赢的市场战略,以高度的社会责任积极响应政府城市发展号召,融入各级城市的建设与发展,在商业模式思路上领先业界,对服务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展望未来,公司将围绕企业发展目标的实现,在“梦想、责任、忠诚、一流”核心价值观的指引下,围绕业务体系、管控体系和人才队伍体系重塑,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和管理及业务模式的创新,加强团队能力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努力把公司打造成为国内一流的供应链管理平台。(三)项目建设选址及用地规模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x,占地面积约77.00亩。项目拟定建设区域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规划电力、给排水、通讯等公用设施条件完备,非常适宜本期项目建设。二、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构成三、资金筹措方案(一)项目资本金筹措方案项目总投资38050.71万元,根据资金筹措方案,xx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自筹资金(资本金)21741.42万元。(二)申请银行借款方案根据谨慎财务测算,本期工程项目申请银行借款总额16309.29万元。四、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规划目标1、项目达产年预期营业收入(SP):71400.00万元。2、年综合总成本费用(TC):55706.70万元。3、项目达产年净利润(NP):11495.00万元。4、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23.51%。5、全部投资回收期(Pt):5.37年(含建设期12个月)。6、达产年盈亏平衡点(BEP):23626.75万元(产值)。五、项目建设进度规划项目计划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到工程竣工验收、投产运营共需12个月的时间。第三章利润分配一、确定利润分配政策应考虑的因素企业的利润分配政策虽然是由企业管理者制定的,但是实际上它的决定范围是有一定限度的。在客观上、主观上有许多制约因素,使决策人只能遵循当时的经济环境与法律环境做出有限的选择。制约企业利润分配政策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法律约束因素为保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的利润分配进行了如下限制:(1)资本保全的约束。企业所发放的股利或投资分红不得来源于企业募集的股本,而只能来源于企业的各种留存收益或当期利润。其目的是在于保证企业有完整的产权基础由此保护债权人的利益。(2)资本积累的约束。企业在分配股利之前,必须按一定的比例和基数提取各种公积金。只有当累计的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才可不再提取在具体的分配政策上,贯彻“无利不分”的原则,即当企业出现年度亏损时,一般不得分配股利(除非用以前留存收益弥补完亏损)。(3)超额累积利润的约束。由于投资者接收股利收入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要高于进行股票交易所获取的资本利得所缴纳的税金,因此,西方各国在法律上明确规定公司不得超额累积利润。一旦公司保留的盈余超过法律认可的水平,将被加征不合理留利税。我国目前对此尚未做出规定。(4)偿债能力的约束。企业进行利润分配时,不能只看损益表上净利润额的大小,还必须注意资产负债表上的现金结余情况。只有当企业支付现金股利后不影响企业偿还债务和正常经营时,企业才能发放现金股利。(二)公司自身因素公司出于长期发展与短期经营考虑,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因素,并最终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分配政策。这些因素主要有:(1)债务考虑。企业对外负债时,债权人为保护自身债权的安全性和收益性,要求在企业发放股利或投资分红时有所限制。这些限制主要包括:规定每股股利的最高限额;规定企业只有在达到一定财务比率(如流动比率、利息保障倍数等),才可发放股利;规定企业必须建立偿债基金后,方可支付股利等。(2)筹资成本。与发行新股相比,用保留盈余再投资,不需花费筹资费用,有利于降低筹资的外在成本。因此,很多企业在运筹投资分红时,首先将企业的净利润作为筹资的第选择渠道,特别是在负债资金较多、资金结构欠佳的时期。(3)未来投资机会。当企业预期未来有良好的投资机会时,保留大量的现金会造成资金的闲置,因此,处于成长中的企业多采取低股利政策;而陷于经营收缩的企业则多采取高股利政策。(4)资产的流动性。由于股利代表现金流出,企业的现金状况与整体流动性越好,其支付股利的能力就越强。成长中的、盈利性的企业可能缺乏流动性,因为它的大部分资金投资在固定资产和永久性营运资金上了。这类企业的管理者通常希望保持一定的流动性,以作为财务灵活性的缓冲,并避免不确定性。(5)企业的其他考虑。如企业有意识地多发股利使股价上涨,使已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尽快地实现转换,从而达到调整资本结构的目的;另外,通过支付较高股利,刺激公司股价上扬,从而达到反兼并、反收购的目的等。(三)投资者因素(1)控制权的稀释。所有者权益由资本金、资本公积金和留存收益等组成。如果分利较多,留存收益将相应减少,企业将来依靠发行股票等方式筹资的可能性加大,而发行新股(主要指普通股)意味着企业控制权有旁落他人或其他公司的可能。因此,如果原投资者拿不出更多的资金投入企业或购买公司新股,他们宁愿企业不分配利润也要反对追加投资、募集新股。(2)投资目的。企业投资者的投资目的一般有两种:一是收益,二是稳定购销关系。如果投资者投资的目的属于收益性的,在分配时就必须考虑投资者的收益预期;如果属于通过投资稳定购销关系,加强分工协作,那么分配政策就应侧重于留存而不是分红。(3)避税。政府对企业利润在征收所得税以后,还要对自然人股东征收个人所得税。许多国家的个人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且边际税率很高。属于高收入阶层的股东为了避税往往反对公司发放较多的股利,属于低收入阶层的股东因个人税负较轻,反而欢迎公司多多分红。需要说明的是我国对股息收入采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因而股票价格上涨比股利更具有吸引力。二、利润分配政策由于股利政策受多种因素影响,因此企业在实际财务管理过程中,要综合考虑不同企业、不同时期的特点及各因素的影响程度,确定适合自身的股利政策。股利政策主要有以下几种:(一)剩余股利政策剩余股利政策是指企业在保证最佳资本结构的前提下,将可供分配股利的净利润首先用于增加投资者权益(即增加资本金或公积金),若还有剩余的则用于分配股利。采用剩余股利政策的前提是企业必须有良好的投资机会,并且该投资机会预期报酬率要高于股东要求的报酬率,这样才能为股东所接受。剩余股利政策确定股利支付额的程序是:(1)确定企业目标资金结构,即确定最佳权益资本与债务资本的比率;(2)确定目标资金结构下所需的权益性资金数额;(3)将可供分配股利的净利润最大限度地满足投资所需的权益性资金的数额;(4)投资方所需要的权益性资金数额满足后,若有剩余的净利润,再将其作为股利发放给股东。剩余股利政策的优点是能充分利用筹资成本最低的资金来源,以保持最佳资金结构。但股利支付的多少主要取决于企业盈利和再投资情况,往往会导致各期股利忽高忽低,甚至没有,这会给股东传递公司不良的信息,从而引起股票价格下滑。(二)固定股利政策固定股利政策是指企业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不管盈利多少,每年都按固定的金额支付股利。股利的发放,不受企业经营状况、当期盈利多少的影响,一直维持固定的投资分红额或股利,除非企业预期收益将会有显著的、不可逆转的增长。采用这种股利政策的优点是:固定的股利给投资者传递公司稳定发展的信号,有利于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增强投资者对企业的未来前景的信心,稳定股票的价格;稳定的股利额有利于投资者安排收入和支出,特别是对那些对股利有着很高依赖性的股东更是如此;稳定的股利政策不符合剩余股利理论,但考虑到股票市场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其中包括股东的心理状态和其他要求,因此为了使股利维持在稳定的水平上,即使推迟某些投资案或者暂偏离目标资金结构,也可能要比降低股利和降低股利增长率更为有利。实践证明,一个有固定的股利发放记录,并且稳步发展的企业,必然会受到银行,退休养老金、保险公司等各类投资者的青睐。这种政策的主要缺点在于固定不变的股利可能会成为企业的一项财务负担,因为股利支付没有与企业当期的盈利挂钩。当盈利较低时仍要支付较高的红利,从而易引起企业资金短缺,财务状况恶化;同时,不能像剩余股利政策那样保持较低的资金成本。这种股利政策适用于盈利较为稳定的企业。(三)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是指企业每年从净利润中按固定的股利支付率发放股利。这样,每年的股利会随着企业盈利的变动而变动,从而保持了股利与利润之间的一定比例关系,体现风险投资与风险收益的对等关系。推行这一股利政策的优点是:可避免企业在盈利大幅度降低的年份,因支付较多的固定股利而陷入财务困境;可使股利与企业的盈余紧密地结合,以体现多盈多分、少盈少分、不盈不分的原则;对于实行内部职工持股比例较高的企业,如果采用这种股利政策,可将职工个人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紧密地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这一方面会使企业职工和股东的财富稳步增加,另一方面会使企业的股价上扬,达到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目的。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的缺点是:由于每年的股利支付额不稳定,容易使投资者产生公司经营不稳定的感觉,尤其在经营不佳的情况下,会向外界传递公司不良的信息,不利于股票价格的稳定和上涨;不像剩余股利政策那样能够保持相对较低的资金成本。因此,企业很少采用这一股利政策。(四)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这是一种介于固定股利政策和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之间的折中股利政策,即企业每年按固定的数额向股东支付较低的股利;当企业盈利较多时,再根据企业的盈利状况和实际需要,向股东额外加发一定金额的股利。但额外股利额并不固定化,不意味着企业永久地提高了规定的股利率。这种股利政策的优点是:具有较大的灵活性,企业在支付股利方面有充分的弹性。当企业盈余较少或投资需用较多资金时,可维持设定的较低但正常的股利,股东不会有股利跌落感;而当盈余有较大幅度增长时,则可适度增发股利,把经济繁荣的部分利益分配给股东,使他们增强对企业的信心,这有利于稳定股票的价格;这种股利政策可使那些依靠股利度日的股东每年至少可以得到虽然较低,但比较稳定的股利收入,从而吸引住这部分股东。因此,在企业的净利润与现金流量不够稳定时,采用这种股利政策对企业和股东都有利。这一股利政策的不足之处表现在:如果企业经济状况良好,并持续地支付额外股利,很容易提高股东对股利派发的期望水平,从而将额外股利视为正常股利,一旦企业因盈利下降而减少额外股利,便会招致股东不满。以上所述是企业在实际经济生活中常用的几种股利政策,其中固定股利政策和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是企业普遍使用并为广大投资者所认可的两种基本政策。企业在进行股利政策决策时,可以比照上述政策的思路、结合企业实际情况,选择适宜的股利分配政策。三、利润管理的要求利润既是生产经营成果的反映,又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起着一定的作用。为了加强利润管理,在坚持正确的生产经营方向的前提下,要把效益放在应有的位置上;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不断提高盈利水平,开展利润预测,制定切合实际的利润目标。企业采取各种措施增加利润必须从全局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财经法规。同时,企业一定时期内的利润必须首先用以纳税,然后才能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发展和企业各项福利支出。四、利润及其构成(一)利润概念利润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经营成果的最终体现,在数量上表现为各项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是衡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二)利润构成企业的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减投资损失)、补贴收入以及营业外收支净额。(1)营业利润,是利润总额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提供商品和劳务等营业活动所取得的净收益。(2)投资净收益,是指企业对外投资收益扣除对外投资损失后的净额,也是利润总额的构成部分。其中投资收益包括:①企业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形式进行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以及联营、合作分得的利润;②企业以购买股票形式分得的股息和红利收入;③企业以购买债券形式投资获得的利息收入;④投资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转让取得款项高于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⑤企业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增加的净资产中所拥有的数额。投资损失包括对外投资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转让取得款项低于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以及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减少的净资产中所分担的数额。(3)营业外收入,是指与企业主要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具体内容有:固定资产的盘盈和出售净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等。(4)营业外支出,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非正常停工损失,职工子弟学校经费和技工学校经费,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五、企业财务管理体制的一般模式企业财务管理体制概括地说,可分为三种类型。(一)集权型财务管理体制集权型财务管理体制是指企业对各所属单位的所有财务管理决策都进行集中统一,各所属单位没有财务决策权,企业总部财务部门不但参与决策和执行决策,在特定情况下还直接参与各所属单位的执行过程。集权型财务管理体制下企业内部的主要管理权限集中于企业总部,各所属单位执行企业总部的各项指令。它的优点在于:企业内部的各项决策均由企业总部制定和部署,企业内部可充分展现其一体化管理的优势,利用企业的人才、智力、信息资源,努力降低资金成本和风险损失,使决策的统一化、制度化得到有力的保障。采用集权型财务管理体制,有利于在整个企业内部优化配置资源,有利于实行内部调拨价格,有利于内部采取避税措施及防范汇率风险等。它的缺点是:集权过度会使各所属单位缺乏主动性、积极性,丧失活力,也可能因为决策程序相对复杂而失去适应市场的弹性,丧失市场机会。(二)分权型财务管理体制分权型财务管理体制是指企业将财务决策权与管理权完全下放到各所属单位,各所属单位只需对一些决策结果报请企业总部备案即可。分权型财务管理体制下企业内部的管理权限分散于各所属单位,各所属单位在人、财、物、供、产、销等方面有决定权。它的优点是:由于各所属单位负责人有权对影响经营成果的因素进行控制,加之身在基层,了解情况,有利于针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及时做出有效决策,因地制宜地搞好各项业务,也有利于分散经营风险,促进所属单位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的成长。它的缺点是:各所属单位大都从本单位利益出发安排财务活动,缺乏全局观念和整体意识,从而可能导致资金管理分散、资金成本增大、费用失控、利润分配无序。(三)集权与分权相结合型财务管理体制集权与分权相结合型财务管理体制,其实质就是集权下的分权,企业对各所属单位在所有重大问题的决策与处理上实行高度集权,各所属单位则对日常经营活动具有较大的自主权。集权与分权相结合型财务管理体制意在以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为核心,将企业内重大决策权集中于企业总部,而赋予各所属单位自主经营权。其主要特点是:(1)在制度上,企业内应制定统一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财务权限及收益分配方法,各所属单位应遵照执行,并根据自身的特点加以补充。(2)在管理上,利用企业的各项优势,对部分权限集中管理。(3)在经营上,充分调动各所属单位的生产经营积极性。各所属单位围绕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在遵守企业统一制度的前提下,可自主制定生产经营的各项决策。为避免配合失误,明确责任,凡需要由企业总部决定的事项,在规定时间内,企业总部应明确答复;否则,各所属单位有权自行处置。正因为具有以上特点,因此集权与分权相结合型的财务管理体制,吸收了集权型和分权型财务管理体制各自的优点,避免了二者各自的缺点,从而具有较大的优越性。六、集权与分权相结合型财务管理体制的一般内容总结中国企业的实践,集权与分权相结合型财务管理体制的核心内容是企业总部应做到制度统一、资金集中、信息集成和人员委派。具体应集中制度制定权,筹资、融资权,投资权,用资、担保权,固定资产购置权,财务机构设置权,收益分配权;分散经营自主权,人员管理权,业务定价权,费用开支审批权。(一)集中制度制定权企业总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的要求,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管理需要,制定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在全企业范围内统一施行。各所属单位只有制度执行权,而无制度制定和解释权。但各所属单位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制定实施细则和补充规定。(三)集中筹资、融资权资金筹集是企业资金运动的起点,为了使企业内部筹资风险最小,筹资成本最低,应由企业总部统一筹集资金,各所属单位有偿使用。如需银行贷款,可由企业总部办理贷款总额,各所属单位分别办理贷款手续,按规定自行付息;如需发行短期商业票据,企业总部应充分考虑企业资金占用情况,并注意到期日存足款项,不要因为票据到期不能兑现而影响企业信誉;如需利用海外筹集资金,应统一由企业总部根据国家现行政策办理相关手续,并严格审查贷款合同条款,注意汇率及利率变动因素,防止出现损失。企业总部对各所属单位进行追踪审查现金使用状况,具体做法是各所属单位按规定时间向企业总部上报“现金流量表”,动态地描述各所属单位现金增减状况和分析各所属单位资金存量是否合理。遇有部分所属单位资金存量过多,运用不畅,而其他所属单位又急需资金时,企业总部可调动资金,并应支付利息。企业内部应严禁各所属单位之间放贷,如需临时拆借资金,在规定金额之上的,应报企业总部批准。(三)集中投资权企业对外投资必须遵守的原则为:效益性、分散风险性、安全性、整体性及合理性。无论企业总部还是各所属单位的对外投资都必须经过立项、可行性研究、论证、决策的过程,其间除专业人员外,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财务人员应会同有关专业人员,通过仔细调查了解,开展可行性分析,预测今后若干年内市场变化趋势及可能发生风险的概率、投资该项目的建设期、投资回收期、投资回报率等,写出财务报告,报送领导参考。为了保证投资效益实现,分散及减少投资风险,企业内对外投资可实行限额管理,超过限额的投资其决策权属于企业总部。被投资项目一经批准确立,财务部门应协助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对出现的与可行性报告的偏差,应及时报有关部门予以纠正。对投资收益不能达到预期目的的项目应及时清理解决,并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应完善投资管理,企业可根据自身特点建立一套具有可操作性的财务考核指标体系,规避财务风险。(四)集中用资、担保权企业总部应加强资金使用安全性的管理,对大额资金拨付要严格监督,建立审批手续,并严格执行。这是因为各所属单位财务状况的好坏关系到企业所投资本的保值和增值问题,同时各所属单位因资金受阻导致获利能力下降,会降低企业的投资回报率。因此,各所属单位用于经营项目的资金,要按照经营规划范围使用,用于资本项目上的资金支付,应履行企业规定的报批手续。担保不慎,会引起信用风险。企业内部对外担保权应归企业总部管理,未经批准,各所属单位不得为外企业提供担保,企业内部各所属单位相互担保,应经企业总部同意。同时企业总部为各所属单位提供担保应制定相应的审批程序,可由各所属单位与银行签订贷款协议,企业总部为各所属单位做贷款担保,同时要求各所属单位向企业总部提供“反担保”,保证资金的使用合理及按时归还,使贷款得到监控。同时,企业对逾期未收货款,应做硬性规定。对过去的逾期未收货款,指定专人,统一步调,积极清理,谁经手,谁批准,由谁去收回货款。(五)集中固定资产购置权各所属单位需要购置固定资产必须说明理由,提出申请,报企业总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购置。各所属单位资金不得自行用于资本性支出。(六)集中财务机构设置权各所属单位财务机构设置必须报企业总部批准,财务人员由企业总部统一招聘,财务负责人或财务主管人员由企业总部统一委派。(七)集中收益分配权企业内部应统一收益分配制度,各所属单位应客观、真实、及时地反映其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各所属单位收益的分配,属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按规定分配,剩余部分由企业总部本着长远利益与现实利益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分留比例。各所属单位留存的收益原则上可自行分配,但应报企业总部备案。(八)分散经营自主权各所属单位负责人主持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年度经营计划,决定生产和销售,研究和考虑市场周围的环境,了解和注意同行业的经营情况和战略措施,按所规定时间向企业总部汇报生产管理工作情况。对突发的重大事件,要及时向企业总部汇报。(九)分散人员管理权各所属单位负责人有权任免下属管理人员,有权决定员工的聘用与辞退,企业总部原则上不应干预,但其财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报经企业总部批准或由企业总部统一委派。一般财务人员必须获得“上岗证”,才能从事财会工作。(十)分散业务定价权各所属单位所经营的业务均不相同,因此,业务的定价应由各所属单位经营部门自行拟订,但必须遵守加速资金流转,保证经营质量,提高经济效益的原则。(十一)分散费用开支审批权各所属单位在经营中必然发生各种费用,企业总部没必要进行集中管理,各所属单位在遵守财务制度的原则下,由其负责人批准各种合理的用于企业经营管理的费用开支。七、企业财务管理体制的一般模式企业财务管理体制概括地说,可分为三种类型。(一)集权型财务管理体制集权型财务管理体制是指企业对各所属单位的所有财务管理决策都进行集中统一,各所属单位没有财务决策权,企业总部财务部门不但参与决策和执行决策,在特定情况下还直接参与各所属单位的执行过程。集权型财务管理体制下企业内部的主要管理权限集中于企业总部,各所属单位执行企业总部的各项指令。它的优点在于:企业内部的各项决策均由企业总部制定和部署,企业内部可充分展现其一体化管理的优势,利用企业的人才、智力、信息资源,努力降低资金成本和风险损失,使决策的统一化、制度化得到有力的保障。采用集权型财务管理体制,有利于在整个企业内部优化配置资源,有利于实行内部调拨价格,有利于内部采取避税措施及防范汇率风险等。它的缺点是:集权过度会使各所属单位缺乏主动性、积极性,丧失活力,也可能因为决策程序相对复杂而失去适应市场的弹性,丧失市场机会。(二)分权型财务管理体制分权型财务管理体制是指企业将财务决策权与管理权完全下放到各所属单位,各所属单位只需对一些决策结果报请企业总部备案即可。分权型财务管理体制下企业内部的管理权限分散于各所属单位,各所属单位在人、财、物、供、产、销等方面有决定权。它的优点是:由于各所属单位负责人有权对影响经营成果的因素进行控制,加之身在基层,了解情况,有利于针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及时做出有效决策,因地制宜地搞好各项业务,也有利于分散经营风险,促进所属单位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的成长。它的缺点是:各所属单位大都从本单位利益出发安排财务活动,缺乏全局观念和整体意识,从而可能导致资金管理分散、资金成本增大、费用失控、利润分配无序。(三)集权与分权相结合型财务管理体制集权与分权相结合型财务管理体制,其实质就是集权下的分权,企业对各所属单位在所有重大问题的决策与处理上实行高度集权,各所属单位则对日常经营活动具有较大的自主权。集权与分权相结合型财务管理体制意在以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为核心,将企业内重大决策权集中于企业总部,而赋予各所属单位自主经营权。其主要特点是:(1)在制度上,企业内应制定统一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财务权限及收益分配方法,各所属单位应遵照执行,并根据自身的特点加以补充。(2)在管理上,利用企业的各项优势,对部分权限集中管理。(3)在经营上,充分调动各所属单位的生产经营积极性。各所属单位围绕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在遵守企业统一制度的前提下,可自主制定生产经营的各项决策。为避免配合失误,明确责任,凡需要由企业总部决定的事项,在规定时间内,企业总部应明确答复;否则,各所属单位有权自行处置。正因为具有以上特点,因此集权与分权相结合型的财务管理体制,吸收了集权型和分权型财务管理体制各自的优点,避免了二者各自的缺点,从而具有较大的优越性。八、集权与分权相结合型财务管理体制的一般内容总结中国企业的实践,集权与分权相结合型财务管理体制的核心内容是企业总部应做到制度统一、资金集中、信息集成和人员委派。具体应集中制度制定权,筹资、融资权,投资权,用资、担保权,固定资产购置权,财务机构设置权,收益分配权;分散经营自主权,人员管理权,业务定价权,费用开支审批权。(一)集中制度制定权企业总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的要求,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管理需要,制定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在全企业范围内统一施行。各所属单位只有制度执行权,而无制度制定和解释权。但各所属单位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制定实施细则和补充规定。(三)集中筹资、融资权资金筹集是企业资金运动的起点,为了使企业内部筹资风险最小,筹资成本最低,应由企业总部统一筹集资金,各所属单位有偿使用。如需银行贷款,可由企业总部办理贷款总额,各所属单位分别办理贷款手续,按规定自行付息;如需发行短期商业票据,企业总部应充分考虑企业资金占用情况,并注意到期日存足款项,不要因为票据到期不能兑现而影响企业信誉;如需利用海外筹集资金,应统一由企业总部根据国家现行政策办理相关手续,并严格审查贷款合同条款,注意汇率及利率变动因素,防止出现损失。企业总部对各所属单位进行追踪审查现金使用状况,具体做法是各所属单位按规定时间向企业总部上报“现金流量表”,动态地描述各所属单位现金增减状况和分析各所属单位资金存量是否合理。遇有部分所属单位资金存量过多,运用不畅,而其他所属单位又急需资金时,企业总部可调动资金,并应支付利息。企业内部应严禁各所属单位之间放贷,如需临时拆借资金,在规定金额之上的,应报企业总部批准。(三)集中投资权企业对外投资必须遵守的原则为:效益性、分散风险性、安全性、整体性及合理性。无论企业总部还是各所属单位的对外投资都必须经过立项、可行性研究、论证、决策的过程,其间除专业人员外,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财务人员应会同有关专业人员,通过仔细调查了解,开展可行性分析,预测今后若干年内市场变化趋势及可能发生风险的概率、投资该项目的建设期、投资回收期、投资回报率等,写出财务报告,报送领导参考。为了保证投资效益实现,分散及减少投资风险,企业内对外投资可实行限额管理,超过限额的投资其决策权属于企业总部。被投资项目一经批准确立,财务部门应协助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对出现的与可行性报告的偏差,应及时报有关部门予以纠正。对投资收益不能达到预期目的的项目应及时清理解决,并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应完善投资管理,企业可根据自身特点建立一套具有可操作性的财务考核指标体系,规避财务风险。(四)集中用资、担保权企业总部应加强资金使用安全性的管理,对大额资金拨付要严格监督,建立审批手续,并严格执行。这是因为各所属单位财务状况的好坏关系到企业所投资本的保值和增值问题,同时各所属单位因资金受阻导致获利能力下降,会降低企业的投资回报率。因此,各所属单位用于经营项目的资金,要按照经营规划范围使用,用于资本项目上的资金支付,应履行企业规定的报批手续。担保不慎,会引起信用风险。企业内部对外担保权应归企业总部管理,未经批准,各所属单位不得为外企业提供担保,企业内部各所属单位相互担保,应经企业总部同意。同时企业总部为各所属单位提供担保应制定相应的审批程序,可由各所属单位与银行签订贷款协议,企业总部为各所属单位做贷款担保,同时要求各所属单位向企业总部提供“反担保”,保证资金的使用合理及按时归还,使贷款得到监控。同时,企业对逾期未收货款,应做硬性规定。对过去的逾期未收货款,指定专人,统一步调,积极清理,谁经手,谁批准,由谁去收回货款。(五)集中固定资产购置权各所属单位需要购置固定资产必须说明理由,提出申请,报企业总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购置。各所属单位资金不得自行用于资本性支出。(六)集中财务机构设置权各所属单位财务机构设置必须报企业总部批准,财务人员由企业总部统一招聘,财务负责人或财务主管人员由企业总部统一委派。(七)集中收益分配权企业内部应统一收益分配制度,各所属单位应客观、真实、及时地反映其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各所属单位收益的分配,属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按规定分配,剩余部分由企业总部本着长远利益与现实利益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分留比例。各所属单位留存的收益原则上可自行分配,但应报企业总部备案。(八)分散经营自主权各所属单位负责人主持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年度经营计划,决定生产和销售,研究和考虑市场周围的环境,了解和注意同行业的经营情况和战略措施,按所规定时间向企业总部汇报生产管理工作情况。对突发的重大事件,要及时向企业总部汇报。(九)分散人员管理权各所属单位负责人有权任免下属管理人员,有权决定员工的聘用与辞退,企业总部原则上不应干预,但其财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报经企业总部批准或由企业总部统一委派。一般财务人员必须获得“上岗证”,才能从事财会工作。(十)分散业务定价权各所属单位所经营的业务均不相同,因此,业务的定价应由各所属单位经营部门自行拟订,但必须遵守加速资金流转,保证经营质量,提高经济效益的原则。(十一)分散费用开支审批权各所属单位在经营中必然发生各种费用,企业总部没必要进行集中管理,各所属单位在遵守财务制度的原则下,由其负责人批准各种合理的用于企业经营管理的费用开支。第四章投资估算一、投资估算的编制说明(一)投资估算的依据本期项目其投资估算范围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估算的主要依据包括:1、《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2、《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3、《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审规程》4、《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深度规定》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6、《企业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7、《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二)项目费用与效益范围界定本期项目费用界定为工程费用和项目运营期所发生的各项费用;项目效益界定为运营期所产生的各项收益,并严格遵循财务评价过程中费用与效益计算范围相一致性的原则。二、建设投资估算本期项目建设投资29629.46万元,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三个部分。(一)工程费用工程费用包括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建设管理费、勘察设计费、生产准备费、其他前期工作费用,合计25118.72万元。1、建筑工程费估算根据估算,本期项目建筑工程费为13380.15万元。2、设备购置费估算设备购置费的估算是根据国内外制造厂家(商)报价和类似工程设备价格,同时参照《机电产品报价手册》和《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规定的相应要求进行,并考虑必要的运杂费进行估算。本期项目设备购置费为10984.99万元。3、安装工程费估算本期项目安装工程费为753.58万元。(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本期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3677.06万元。(三)预备费本期项目预备费为833.68万元。表格题目建设投资估算表单位:万元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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