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密模具项目工程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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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精密模具项目工程管理制度某某有限公司前言这份《精密模具项目工程管理制度》由某专业咨询机构编辑撰写,全文约39427个字,约40页左右,具有目标聚焦、假设明确、技术适配、论证严谨、术语统一、可执行性强、技术复用性强等特点,全文从工程管理制度、监督管理、电子招标和投标、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确定招标方式和发布招标信息、团队组织计划、组织与组织计划的含义、复合式、项目管理组织结构的变化与组织结构的优化、项目管理组织的基本原理、工程项目管理组织设计的依据与原则、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合同价款调整、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概况、结论分析、项目背景分析、产业环境分析、影响行业发展的因素、必要性分析、投资计划、投资估算的编制说明、建设投资估算、建设期利息、流动资金、项目总投资、资金筹措与投资计划、项目规划进度、项目进度安排、项目实施保障措施等几个方面展开论述,具有较高参考价值,建议详细研读以辅助落地执行。精密模具项目工程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工程管理制度3一、监督管理3二、电子招标和投标4三、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7四、确定招标方式和发布招标信息12五、团队组织计划16六、组织与组织计划的含义21七、复合式23八、项目管理组织结构的变化与组织结构的优化24九、项目管理组织的基本原理25十、工程项目管理组织设计的依据与原则40十一、工程量清单编制45十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62十三、合同价款调整66十四、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81第二章项目基本情况88一、项目概况88二、结论分析88第三章项目背景分析91一、产业环境分析91二、影响行业发展的因素92三、必要性分析95第四章投资计划97一、投资估算的编制说明97二、建设投资估算97三、建设期利息99四、流动资金100五、项目总投资102六、资金筹措与投资计划103第五章项目规划进度105一、项目进度安排105二、项目实施保障措施106第一章工程管理制度一、监督管理(一)行政监督和监察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及相关主体应当自觉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监察。行政监督部门、监察机关结合电子政务建设,提升电子招标投标监督能力,依法设置并公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行政监督的依据、职责权限、监督环节、程序和时限、信息交换要求和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行政监督部门、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除依法履行职责外,不得干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并遵守有关信息保密的规定。(二)信息记录和归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依法设置电子招标投标工作人员的职责权限,如实记录招标投标过程、数据信息来源,以及每一操作环节的时间、网络地址和工作人员,并具备电子归档功能。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应当记录和公布相关交换数据信息的来源、时间并进行电子归档备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篡改或者损毁电子招标投标活动信息。(三)投诉处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电子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通过相关行政监督平台进行投诉。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察机关在依法监督检查招标投标活动或者处理投诉时,通过其平台发出的行政监督或者行政监察指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的运营机构应当执行,并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协助调查处理。二、电子招标和投标(一)电子招标确定交易平台。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其使用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选择使用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之外第三方运营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还应当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签订使用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等权利和义务,并对服务过程中相关信息的产权归属、保密责任、存档等依法作出约定。相关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不得以技术和数据接口配套为由,要求潜在投标人购买指定的工具软件。(二)电子投标运营机构限制要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交易平台进行的招标项目中投标和代理投标。注册登记和验证。投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载明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验证。递交相关文件。投标人应当通过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载明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加密要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允许投标人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并且具备分段或者整体加密、解密功能。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并提示。投标文件修改或撤回。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投标人送达的投标文件,应当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并妥善保存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投标人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提取投标文件。(三)发布招标信息。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的上述相关公告应当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和国家指定的招标公告媒介同步发布。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将数据电文形式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加载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四)信息保密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不得向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其他信息。(五)文件澄清方式。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醒目的方式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并以有效方式通知所有已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三、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目的在于剔除资格条件不适合承担招标工程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人可以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查方式、内容及标准资格审查方式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招标人应根据工程规模、结构复杂程度或技术难度、潜在投标人数量等具体情况,对投标申请人采取资格预审方式或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再进行资格后审,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审查投标申请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国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资格审查时,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行政手段或者其他不合理方式限制投标人的数量。资格审查条件、标准和方法采取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标准和方法;采取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标准和方法。招标人不得改变载明的资格条件或者以没有载明的资格条件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考投标人的情形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1)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2)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4)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5)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6)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7)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资格预审在招标活动中,招标人经常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实施资格预审的目的是保证参与投标的单位均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资格预审的优点(1)实行公开招标时,投标人的数量相对很多,实行资格预审,将那些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先行排除,就可以减少多余的投标。(2)通过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可以对众多投标申请人的技术水平、财务实力、施工经验和业绩进行调查,从而选择在技术、财务和管理各方面都能满足招标工程需要的投标人参加投标。(3)通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筛选出确实有实力和信誉的少量投标人,不仅可以减少招标人印制招标文件的数量,而且可以减轻评标的工作量,缩短招标工作周期,同时对那些可能不具备承担工程任务能力的投标人而言,节省因投标而投入的人力、财力等投标费用。发布资格预审报告采取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应当按资格预审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资格预审文件。自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日。招标人可以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资格预审文件,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的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现不一致时以书面资格预审文件为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售出后不予退还。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资格预审结果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在修改资格预审文件后重新招标。审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审查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规定。资格预审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资格审查办法包括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采用合格制审查办法的,通过初步审查、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均应确定为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采用有限数量制审查办法的,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对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量化打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超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数量。通知资格预审结果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逋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三)资格后审资格后审要求对于一些工期要求比较紧,工程技术、结构不复杂的项目,为了争取早日开工,可不进行资格预审,而进行资格后审。实施资格后审的招标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要求、评审标准和方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供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后审结果在开标以后,评标委员会应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淘汰不合格的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四、确定招标方式和发布招标信息(一)确定招标方式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招标人应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确定工程项目采用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也称为无限竞争性招标,由招标人按照法定程序,通过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所有符合条件的承包商都可以平等参加投标竞争,从中择优选择中标者的招标方式。邀请招标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也称为有限竞争性招标,由招标人选择三家以上具备承担施工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承包商,向其发出投标邀请,由被邀请的承包商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招标方式。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2)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3)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应当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并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但项目审批部门只审批立项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的区别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的区别主要在于:(1)发布信息的方式不同;(2)选择投标人的渠道不同;(3)竞争的范围不同;(4)公开的程度不同。(二)发布招标信息招标人在完成招标备案后,须根据已确定的招标方式发布招标信息。招标信息载体包括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发布招标公告是公开招标最显著的特征之一,也是公开招标的第一个环节。招标公告在何种媒介上发布,直接决定了招标信息的传播范围,进而影响到招标的竞争程度和招标效果。实行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应当在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实行邀请招标的工程项目,应当向三家以上特定的承包商发出投标邀请书。采取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应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项目所在地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除在上述发布媒介发布外,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也可以同步在其他媒介公开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但应确保公告内容一致。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的内容发出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的主要目的是发布招标信息,使那些感兴趣的潜在投标人知悉,前来购买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因此,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所载明的内容,对潜在投标人来说至关重要。根据这些内容,投标人才能确定招标项目的各项条件是否为他们所接受,进而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以及投标策略。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1)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2)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以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3)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4)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5)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6)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7)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五、团队组织计划组织计划通常包括四方面的内容:角色和职责安排、人员配备计划、组织关系图和有关说明。(一)角色和职责安排为了做好项目团队组织计划工作,首先要进行工作分析。工作分析是人力资源管理最为基础性的工作,在制定人力资源组织计划前,先确定每一工作的职责、任务、工作环境、任职条件等,并对目前、近期及中远期的工作量进行预测分析。在分析每个角色和职责时,要考虑其角色、职责、职权与能力要求。角色是指在项目工作中谁来做某一事情,而职责则是回答团队成员应该履行的工作。职权是使用项目资源,作出决策以及批准的权力,而能力则是为实现其角色,履行其职责、职权所需具备的技能和才干。项目的角色和职责必须分配给合适的项目参与者。角色和职责可能安排给某单个人,也可能是安排给某组成员。被安排者可能是项目组织的一部分,也可能是组织外的一部分。在项目职责安排时,项目团队的工作应与公司内部的职能部门如工程、市场或财务部门等有机结合起来。项目经理的角色在大部分项目中总是很关键的,但绝不是不可改变的。在实际工作中,项目经理的角色可能由于项目的进展情况,项目内外环境的变化或其他原因而进行调整。描述团队成员的角色与职责可采用多种形式,主要有:层级型、矩阵型和文本型,有些项目人员安排也可在项目管理计划的子计划(如风险、质量或沟通计划)中列出。无论使用什么方法,目的都是要确保每个工作包都有明确的责任人,确保全体团队成员都清楚地理解其角色和职责。层级型。采用传统组织机构图,以图形方式自上而下地显示各种职位及其相互关系。工作分解结构(WBS)用来显示如何把项目可交付成果分解为工作包,显示项目可交付成果的分解,有助于明确高层次的职责。组织分解结构(OBS)则按照组织现有的部门、单元或团队排列,并在每个部门下列出项目活动或工作包,运营部门(如信息技术部或采购部)只需找到其所在的OBS位置,就能看到自己的全部项目职责。资源分解结构是另一种层级图,按照资源类别对项目进行分解。例如,在桥梁建造项目中,资源分解结构可以列出各部位所需的全部焊接工人数和焊接设备,即使他们分散在OBS和WBS的不同分支中。资源分解结构对追踪项目成本很有用处,可与组织的会计系统对接,可以包含人力资源以外的其他各类资源。矩阵型。采用责任分配矩阵(RAM)显示工作包或活动与项目团队成员之间的联系。在大型项目中,可在多个层次上制定RAM。高层次的RAM可定义项目团队中的各小组分别负责WBS的哪部分工作,低层次的RAM可在各小组内为具体活动分配角色、职责和职权。矩阵图能反映与每个人相关的所有活动以及与每.项活动相关的所有人员。它也可以确保任何一项任务都只有一个人负责,从而避免混乱。文本型。如果需要详细描述团队成员的职责,可以采用文本型。文本型描述团队成员的职责文件通常用概述形式,诸如职责、职权、能力和资格等方面的信息。这种文件有多种名称,如职位描述、角色一职责一职权表。该文件可作为未来项目的模板,特别是在根据当前项目的经验教训对其内容进行更新之后。与管理项目有关的某些职责,也可以在项目管理计划的其他部分列出并解释。例如,在风险登记册中列出风险责任人,在沟通计划中列出沟通活动的负责人,在质量计划中指定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活动的负责人。项目角色和职责与项目范围的确定是紧密联系的,责任分配矩阵通常就用于这一目的。对于一个大型项目,项目责任分配矩阵可能在各种不同的层次上开发。例如,一个高层次的责任分配矩阵可能是对项目工作分解结构中的每一个元素由哪个单位或小组来完成都进行确定;而一个低层次的职责安排矩阵可能只是用于局部个人,为某一特别活动在一个小组内安排角色和职责。人员配备计划人员配备计划就是根据已确定的各个角色和职责的要求,以需配人、以岗定人。人员需求。根据各工作单元、工作任务及未来发展,确定人力资源在专业技能、质量、数量、时间、合作精神等方面的需求,并对各工作单元的人力资源需求情况进行汇总和协调,最后制定出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包括需求的人力资源数量、种类、时间、专业方向与水平等。人员配备。人员配备计划描述人力资源何时加入项目工作及何时脱离项目工作,如何加入和离开项目团队。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人员配备计划可以是正式的,也可以是非正式的;可以是详细的,也可以是框架式的。人员配备计划是整个项目计划的一部分。(三)组织关系图组织关系图就是通过某种图形来确定和形象体现项目组织内各组织单元或个人之间的相互工作关系。根据项目需要,可以是正式的或非正式的,详细的或粗线条的。例如,只有三四个人参与的一个小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不可能有大型核电站项目那样严格详细的组织关系图。组织分解结构图是一种特殊的组织关系图,展示了各组织单元负责的具体工作。(四)有关说明有关说明是对项目组织计划中的各个职位所进行的必要说明,项目组织计划说明的粗细程度应根据项目应用领域和项目规模的不同而不同,有关说明中包括一些信息作为支持细节而提供。主要包括:1)组织结构形式的影响。在项目组织结构形式的确定过程中,决策者往往是在正式或非正式地进行比选后,才确定项目的组织结构形式。分析组织结构带来的影响就是分析在采用这样一种组织结构形式的同时,哪些可能的选择被限制了,还有哪些利弊。2)工作描述。为了使项目团队在人力资源选择时有清晰的目标,并为将来被安排在这一职位的人对其工作有一个明确的了解与把握,必须在组织计划的支持细节中对工作进行必要的描述。此处的工作描述不应也不可能过于详细,应当是纲要式的,包括工作身份、职责、技能、知识、权力、工作的物质环境,以及在完成给定工作中的其他特征等。六、组织与组织计划的含义(一)项目组织通常认为项目管理组织具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作为名词概念的工程项目的组织结构形式,即按照一定的体制、部门设置、层次划分及职责分工而构成的有机体;二是作为动词概念的组织管理过程,即为达到一定目标,运用组织所赋予的权力,对所需的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以有效地实现组织目标的过程。组织的关键不在于同一个建筑内办公、或一套政策和程序,其核心是组织内成员之间,成员与职责、任务,成员与资源之间的关系。工程项目管理组织可以是一个公司,也可以是一个专业项目部,还可能是为完成某一项目而成立起来的项目团队。(二)项目组织计划项目团队组织计划是指为保证工程项目的良好开展,对项目团队有关人员职位与责任的设置构架。对于大多数项目来说,项目团队组织计划可能很早就开始了,甚至提前与业主进行了沟通。但为保证整个项目的持续力,对项目团队组织计划应进行定期审查,如果开始制定的计划不再适合项目的发展,就应及时对其进行适当的修改。(三)项目组织的作用一个优良的组织其基本作用是避免组织内个体力量的相互抵消,寻求个体力量汇聚和放大的效应。项目管理组织的作用从不同的角度分析可以有不同的认识。从组织与项目目标关系的角度看,项目管理组织的根本作用是通过组织活动,汇聚和放大项目组织内成员的力量,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合理的管理组织可以提高项目团队的工作效率。管理组织的合理确定,有利于项目目标的分解与完成。合理的项目组织可以优化资源配置,避免资源浪费。良好的项目组织工作有利于平衡项目组织的稳定与调整。科学合理的项目组织工作有利于项目内外关系的协调。(四)影响项目组织的因素对工程项目组织的影响因素包括影响项目组织结构形式的形成和影响项目组织管理过程两方面。其影响因素表现为社会因素和项目所在组织内部因素。(三)社会因素国际通行的项目管理方法与惯例。国家经济管理环境和与项目相关的管理制度。项目规模与项目技术复杂性。项目的经济合同关系与形式。项目管理的范围以及项目工作的种类、规模、性质和影响力。(四)组织内部的因素上级组织的管理模式与制度。公司与项目管理目标。上级组织领导层及各部门之间的运作方式。组织领导及成员的素质。七、复合式(一)复合式的组织结构形式所谓复合式项目结构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在公司的项目组织结构形式中有职能式、项目式或矩阵式两种以上的组织结构形式;二是指在一个项目的组织结构形式中包含上述两种结构以上的模式,例如职能式项目组织结构的子项目采取项目式组织结构等。(二)复合式组织结构的优缺点复合式项目组织结构的最大特点是方式灵活。公司可根据具体项目与公司情况确定项目管理的组织结构形式,而不受现有模式的限制。因而,在发挥项目优势与人力资源优势等方面具有方便灵活的特点。与此同时,复合式组织结构也因此产生不足,即在公司的项目管理方面容易造成管理混乱,项目的信息流、项目的沟通容易产生障碍,公司的项目管理制度不易较好地贯彻执行。八、项目管理组织结构的变化与组织结构的优化(一)项目管理组织结构的变化前面介绍了四种项目管理组织结构形式,但基本的形式有三种,即职能式、矩阵式和项目式,复合式是前三种中的组合。我们知道,矩阵式是介于职能式与项目式之间的一种组织结构形式。其实在职能式与矩阵式之间、矩阵式与项目式之间并没有完全绝对的分界线,从长时间的角度上看更是如此。不同模式只是相对差别,是随着项目团队中职能部门和专职人员的多少而表现出的不同管理组织结构形式。根据国际上项目管理资料的介绍,项目组织结构形式与项目内各类人员的情况可以用下面表格反映出来。(二)管理组织结构的调整优化为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对项目的组织结构不要轻易进行调整,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对确实需要调整的还需及时调整,以免影响后续项目工作的完成。管理组织结构调整优化的原因。尽管在项目组织方案设计时进行了深入的工作,但由于各种原因,原采用的项目组织结构形式仍可能与项目工作目标出现矛盾,无法完成项目工作任务,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进行组织再造。组织结构调整优化的原因通常有:(1)项目主客观条件发生变化;(2)项目正常运行本身使项目管理的内容出现改变;(3)实践证明,原组织结构方案不适合项目的开展。项目组织再造的原则。在项目组织再造时,除要遵循前面介绍的组织设计原则外,还要把握以下几点:(1)尽可能保持项目工作的连续性。(2)避免因人调整组织设置。(3)维护客户利益。(4)处理好调整的时机问题。(5)新组织一定要克服原组织下需解决的问题。此外,在考虑项目组织结构调整时还应时刻注意一点:即调整不一定是最佳方案,能不调则不调,能小调则不大调。九、项目管理组织的基本原理在掌握如何构造项目组织结构前,需要首先弄清几个基本概念及相互关系,主要有:组织结构、组织规模、部门设置、管理幅度与管理层次。(一)组织结构组织的构成组织是由人员、职位、职责、关系、信息等组织结构要素构成的,其中各个职位与工作部门就相当于一个个节点,各节点之间的有机联系,就构成了组织结构。组织结构就是系统内组成部分及其相互关系的框架,具体说就是根据组织系统的目标与任务,将组织划分成若干层次与等级的子系统,并进一步确定各层次中的各个职位及相互关系。组织规模工程项目管理中的组织规模通常是指该组织管辖人员数量的多少。例如说某公司有多大规模,往往是指其员工有多少人,具体又可以分为正式员工人数、客聘专家人数等。部门设置部门设置包括部门职能的合理确定与部门划分两个方面的内容,这是组织机构设置中的一对重要关系。(1)部门的划分。部门的划分是指在项目管理机构中设立多少部门和设立哪些部门。部门过多将造成资源浪费和工作效率低下,部门太少则会造成部门内事务太多,部门管理困难等问题。(2)部门职能的确定。部门职能是指部门所应负责的工作与事务范围。部门负责的工作与事务太少,部门将人浮于事,影响工作效率和公司风气。职能过多,部门的人员会疲于忙碌,管理困难,影响工作质量。(3)部门职能与部门划分的关系。部门过多,每个部门的职能就会减少,部门少,每个部门的职能就可能会增加。因此首先要科学处理好部门职能与部门数量的关系;同时划分部门与部门职能的设定又是紧密联系的。部门划分的科学合理,各部门之间的职能分工就容易合理设定,如果部门职能设定不合理,将会增加部门的数量,容易造成管理上的混乱。(4)部门设置的方法。部门设置的最基本形式是把组织的总体任务分解成若干个子任务,以完成子任务的单元为基础形成部门,即工作部门专业化。部门设置的另一种基本形式是按组织(公司或其他机构)自身总体职能与任务的要求,把组织分成若干个具有固定职能分工和业务范围的部门,即实行部门职能化。例如,一些咨询公司分为能源业务部、农林水业务部、一般工业业务部等。管理幅度管理幅度又称管理跨度。是指上级管理者所直接领导下级人员的数量。一名管理者直接领导多少人才能保证管理是最有效,就是管理幅度的问题。(1)管理幅度对管理的影响管理幅度是组织设计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过大与过小都将对组织的运行产生不利影响。扩大管理幅度对组织的影响主要有:可以减少管理的层次,缩减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减少协调方面所付出的时间和费用;缩短信息传递渠道与层次,提高工作效率;但管理幅度过大可能使主管人员对下属的指导和监督的时间相对减少,容易导致管理失控,出现各自为政的状况。减小管理幅度对组织的影响主要有:管理层次增加,相互之间的工作协调难度加大,为此所花费的时间与费用都会增加;由于层次增加,信息的传递容易发生丢失和失真;办事效率降低。(2)确定管理幅度时应考虑的主要因素①管理工作的性质管理者的工作性质不同,其管理幅度的要求也会不同。髙层领导面对的往往是事关全局的复杂问题,或未遇到过的新问题,决策所产生的后果也往往是影响全局的问题。因此,其管理幅度应小一些;基层管理者所进行的工作往往是日常的管理工作,其重复性与类似性都较强,因此其管理幅度可以大一些;如果工作作业方法与程序的标准化程度高,管理幅度也可以大一些。一般情况下最高层管理人员的管理幅度4〜8人较为适宜,基层管理人员的管理幅度以8〜15人为宜。②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工作能力如果管理者的工作能力(如决策能力、领导水平、业务经验等)很强,管理幅度可以大一些;反之,如果管理者的工作能力与领导能力都较弱,其管理幅度就应小些。如果下属的工作能力较强,知识与工作经验都比较丰富,管理技能与专业技能也较高,其上级主管的管理幅度就可以大一些;反之,如果下属工作能力较差,事事都需上级主管指导,则上级主管的管理幅度就应小些。③管理者的领导风格。有的管理者不希望分权,而是希望将所有的权力集中在自己手中,这样的管理者面临的管理幅度可能就大一些;而有的管理者希望通过授权,将工作分给几个得力的下属去完成,这样的管理者的管理幅度就会比较小;有的领导者非常不喜欢处理具体管理事务,将工作全部交给常务副职去做,其管理幅度可能只有一二个人。④层次内信息传递效率如果同一层次内信息传递的方式与渠道适宜,传递速度快,关系容易协调,其管理幅度就可大一些;反之,管理幅度就应小一些。⑤管理的组织机构之间工作职能的相似性如果管理者直接管理的各下属部门的工作性质有较大的相似,如各火电项目部、水电项目部、核电项目部、新能源项目部等,或监理一部、监理二部、监理三部等,管理者所面临的问题有许多类似性,则其管理幅度则可以大一些,反之则应小一点。⑥组织机构在空间上的分散程度管理者所管理的各机构在空间上的远近,对管理者的管理效率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如相互之间比较近,管理幅度就可大一些,反之则应小一些。⑦得到协助的有力程度管理者如果有助手协助分担一部分工作,就能有更大的精力处理好重要工作。所以如果管理者能够得到助手的有力协助,其管理幅度就可以大一些,如果没有有力的协助,其管理幅度就应小一些。⑧经营形势和发展阶段。管理幅度与组织的经营和发展有相当的关联。在组织的初始阶段,管理者需处理的事务头绪较多,组织内协调性较差,管理幅度可能会小一点;随着业务的发展,组织经营日益成熟,工作效率较高,各下属组织的独立运行能力有所增强,这时的管理幅度就可适当扩大。但在组织经营遇到困难时,则要按问题所在区别对待,例如,为集中力量,减少管理层次,缩小组织运营成本,管理幅度可能加大一点;而如果经营困难的主要原因是管理者没有足够的精力进行管理,为提高工作效率,发挥个人专长,则可能增加管理层次,减小管理幅度。(3)管理幅度的定量分析以上关于管理幅度的分析,从原理上阐明了管理幅度对管理的作用和确定管理幅度的主要考虑因素,没有解决对管理幅度予以定量的问题。根据上述基本原理,美国洛克希德公司提出了一套定量分析方法。主要是确定影响管理幅度的因素,并将各因素进行分级并赋予一定的指数。洛克希德定量分析法给出了一个定量分析管理幅度的基本思路,在实际工作中可根据项目组织的具体情况对影响因素的划分、各级影响因素下的分值和修正系数予以调整。管理层次管理层次是指从管理组织的最高层管理者到最下层实际工作人员之间进行分级管理的不同管理层次。管理层次多少是指管理分级的层次数量。整个组织按从上到下的顺序通常分为决策层、协调层、执行层和操作层四个层面。决策层是指管理目标与计划的制定者阶层;协调层是决策层的重要参谋,属于咨询阶层;执行层是指直接调动和安排项目活动、组织落实项目计划的阶层;操作层是指从事和完成具体任务的阶层。由于每个具体组织的规模、工作性质、空间分布等情况不同,每个层面在实际组织内又可能包括几个管理层次。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协调层、执行层、操作层之间的区分不是非常清晰,就某一个具体部门而言可能兼顾执行层与操作层,有时又可能兼顾协调层和执行层。一个组织内管理层次的多少不是绝对的,但管理层次过多将产生信息流通的障碍和决策效率与工作效率的低下,以及管理成本的增加。管理层次从上到下划分的过程,其实也就是工作任务与权力的分解与授权的过程,上级管理层次的部门将任务与权力授予下一级层次的几个部门,上级部门有权督促与检查下一级部门的上下级的关系,从而形成了部门的等级关系。管理居次与管理幅度的关系一般地说,管理层次与管理幅度是相互矛盾的,管理层次过多势必降低管理幅度,同样管理幅度增加,同样也会减少管理层次。因此,平衡管理幅度与管理层次之间的关系,使决策与管理效率高效、快捷是组织结构设置中的一个重要问题。管理层次和管理幅度是组织结构的两个相互关联的基本参数。当组织规模一定时,管理幅度越大,则管理层次越少。相反,如果管理幅度越小,则管理层次就会增加。在系统组织的规模一定的条件下,两者成反比或接近反比的关系。如前所述,由于人的经历和能力是有限的,一个管理者的有效控制幅度也是有限的。当一个管理者所领导协调的幅度超出了这个限量,就需要增加一个管理层次。组织形态的纵向层次组织的层次设置,为组织管理者提供通过职权等级链的纵向逐层监督来控制和协调组织活动的有力手段,根据纵向层次设置的多寡,从组织结构的外部形态描述来加以命名,组织可以区分为高架和扁平两种形态。(1)高架式组织髙架式结构组织结构又称高耸式组织结构,是在最高层与作业层之间具有为数众多的管理层次,每个层次的管理幅度均较窄小,组织结构形式表现为高而痩,故又称为“宝塔式”结构。在高架式结构中,主管人员可以有较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对下属进行面对面的深入具体指导,并对其工作给予严密的监督和控制;主管人员同其直属人员的联系沟通多,工作单位规模小,可以促成较简单的问题在短时间内得到准确地解决;各级主管职务设置较多,能够为下属人员提供较多的晋升机会。传统的组织结构大多是高架式的。高架式结构的优点主要有:1)组织结构比较严谨、严密,便于经理人员对下属实施严密控制;2)组织成员职责分明,分工明确;3)上下级之间纵向关系十分清晰,有利于统一指挥;4)组织的稳定性程度很高,纪律比较严明。高架式结构容易产生的问题主要有:1)层次间和部门间的协调任务重,计划和控制工作较为繁杂;2)管理层次及管理人员多,管理费用升高,降低了管理工作的经济性;3)信息交流不畅且易失真。各层次的行政主管被迫较多地依靠层层的正式的通报制度来获取信息,信息可能会相当严重地被歪曲;4)整个组织的决策民主化程度不容易高。下属在决策中的参与程度很低,自主权和决策权都很小,更多地只能被动服从,通常上面所作出的决策还经常不容易为下面所理解和接受;5)管理工作的效率也会降低。管理层次一多,层层报告请示容易造成决策迟缓,错失良机,整个组织的应变能力较差,缺少弹性。随着组织规模的逐步扩大,这种高架式结构越来越显得难以适应环境与新的挑战,所以近年来出现了组织结构向扁平化方向发展的趋势。(2)扁平型组织与高耸型组织相反,扁平型组织的结构特征是扁而平,其管理幅度大,管理层次少,其组织结构叫做扁平结构,或者叫做“横式结构”。现代的企业大多倾向于采用扁平组织结构。扁平型组织的主要优点是:1)扁平结构由于管理层次少,相对而言管理人员也少,节约了管理费用;2)扁平结构通过管理层次的减少,缩短了上级与基层之间的行政距离和感情距离,改善和加强了纵向的沟通联系,高层领导可以较容易了解到基层的情况;3)随着管理幅度的加大,上级对下级的指导与监督减少,下属要有效地行使指挥,就必须努力提高自身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增加了下属的管理责任,对地位较低的下属人员会起到有力的激励作用,有利于促进基层管理人员的成长;4)下属在决策中的作用增强,发言机会增多,同时也由于上级把主要的作业责任授权给了下级,这样下级有可能参与决策,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程度;5)纵向沟通联系渠道缩短,使上下级之间信息传递沟通加快,决策与行动效率更加迅速。扁平型组织主要的不足之处是:1)随着组织的扁平化,上司管理幅度的加大,工作负荷将加重,使之精力分散,对下属的管理可能松懈;2)各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方式要从监督和控制为主,转向主要提供建议和协助,并推动下属解决问题,实现其角色由监督者向领导者的转变,要求各级管理人员素质和能力相对较高;3)下属容易会自觉或不自觉地突出他们的特权,建立起他们自己的附属部门和势力范围,破坏组织的统一性,因此下属人员要有较强的自觉性和自律性。在扁平结构中,上级领导者要特别注意放权的艺术,既要敢于放权、善于放权,还要拥有必要的权威性。总之,高耸型结构与扁平型结构都是相对的,在适宜的环境下,都可能成为有效的结构形态。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信息系统在组织内的应用,将促成组织向扁平型结构发展。(二)部门划分的方法组织中常用的部门划分方法有人数划分法(如军队中各级作战单位的设置等)、时间划分法(如生产企业中早、中、晚班的设置等)等多种方法。但工程项目组织管理中常用的部门划分方法主要有职能划分法、程序划分法、业务划分法、区域划分法等。在工程项目管理当中,既有单一的项目管理,也有多项目管理的情况。部门划分方法往往既存在于单一的项目管理,也可能存在于多项目管理。职能划分法职能划分法就是以组织中的主要职能为划分基础,将相同性质的职能置于同一部门内,由该部门负责组织内这一职能的执行。例如,内设经营部、财务部、行政部、技术经济部、基础设施部等。职能划分法有利于提高组织的专业化程度,提高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但可能使项目人员缺乏总体眼光,不利于高级管理人员与项目运作人员的培养。对于单一项目的项目公司,其内部可以按职能划分法来进行管理,对于一个大型公司管理不同的项目有时也会按这种划分法来设置部门。程序划分法程序划分法就是以组织内的主要工作程序为划分基础,将程序划分成可识别的若干个阶段,每个部门负责完成一个或几个阶段的工作。例如工程项目管理公司部门划分:市场开发部、项目设计部、施工管理部、维修检查部等。程序划分法有利于专业人员的培养和作用的发挥,但各部门之间容易出现衔接问题,需要有一个部门或小组去进行协调与组织。业务划分法业务划分法就是按业务序列进行部门划分,即把完成相同或相近专业的项目划入一个部门当中,例如水电项目部、电子项目部、农林项目部等。这种分类方法也可能是按某具体项目进行划分,例如XXX机场监理部、XX高速公路建设管理部等。按业务划分法设立部门有利于发挥专业人员的专业特长,有利于培养项目管理人员的项目分析与管理能力,不足是对于各部门都需要的一些专业,如技术经济专业、财会专业、信息管理、法律等人员整体需要量大,但这些人员在某一具体部门的工作量又往往不够饱满,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这种划分方法往往适用于一个多项目的管理公司,如咨询公司、专业项目管理公司等。区域划分法区域划分法是根据项目组织所在的不同地理位置或不同地理位置来源设立组织部门的方法。按区域划分法有利于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特点、民族风俗习惯、当地政策、法律环境、语言环境等来开展工作,因此对于业务范围在地域上分布较广,业务量集中在某几个地区的管理组织来说这种划分方法是适宜的。有时工程项目是一个项目群时也用这种划分方法,如全国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有关单位就设立了不同区域的管理部门。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不是按一种方法来划分设立部门,而是按两种甚至是三种或多种方法划分设置部门。例如,有的咨询公司设立化工项目部、纺织项目部、财务管理部、北欧项目部等。(三)职务的确定与分析职务的确定一个组织的设立是为完成一些特定的任务,为完成每一项任务,组织内必须有人完成一系列相互联系的工作。把这些工作进行有机的组合就成为职务。在组织工作中,有些工作是经常性的,有些工作是标准化的,有些工作是临时性的,有些工作则需要创造性。这样,我们就可以把一些工作组合起来设立一个职务,交给某一部门或交给某一个人去完成。职务特征模型职务特征模型提供了职务设计的一种理论框架。它确定的五种主要的职务特征,分析了它们之间的关系以及对员工生产率、工作动力和满足感的影响。根据职务特征模型,任何职务都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去描述(称为核心维度):(1)技能多样性。指一项职务要求员工使用各种技术和才能从事多种不同活动的程度。(2)任务同一性。指一项职务要求完成一项完整的和具有同一性的任务的程度。(3)任务重要性。指一项职务要求完成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任务的程度。(4)自主性。指一项职务给予任职者在安排工作进度和决定从事工作所使用的方法方面提供的实质性自由、独立和自主的程度。(5)反馈。指个人为从事职务所要求的工作活动所需获得的有关其绩效信息的直接和清晰程度。前三个方面的特性(技能的多样化、任务的同一性、任务的重要性),决定了工作职务意义的重要程度。换句话说,一项职务如果具有前三方面的特征,任职者会将其职务视为重要的、有价值的和值得做的。拥有自主性的职务会给任职者带来一种对工作结果的个人责任感。如果职务能提供反馈,任职者就会知道其完成的工作的效果情况。职务特征模型指出,一个人知道自己关注的任务完成得好,就会获得一种内在的激励。职务的五个核心维度越明显,员工的工作动机、绩效和满意感就越强,其旷工和辞职的可能性就会越小。具有高度成长需要的员工,面对核心维度特征高的职务,在心理上要比只有低成长需要的员工有更高程度的体验,当这种心理状态存在时,高成长需要的员工也比低成长需要的员工能做出更积极的反应。为此,在进行职务设计时,应进行相关任务的合并与科学的划分,以提高职务技能的多样性和任务的同一性;适当给职务一定的自主性,以增加其责任感;开通反馈渠道,提高职务的激励程度。十、工程项目管理组织设计的依据与原则项目组织设计实际上就是设计一个能够保持组织的管理与有效运行的规则,这种规划的固定表示就是组织结构。(一)管理组织设计的依据影响项目的组织因素很多,上一节已经作了阐述,但在设计和确定某一具体项目管理的组织结构时,最重要的依据是以下几个方面:项目自身的特点包括项目规模、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性质、已有资源状况等。每个项目都有其各自的特性。不同的项目规模、工作内容、完成时间、工作性质等决定项目的不同组织结构形式。例如,对于工作量小、时间紧的项目可能采取职能式的组织结构;对于工作量大、项目周期长的项目可能采取项目式的组织结构等。承担项目任务公司的管理水平和对项目管理要求公司的管理水平和对项目管理的要求直接影响了项目组织结构的选择。例如,有的公司对哪类项目采取何种组织结构形式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有的公司明确要求不允许项目团队自己管理财务等,有的公司对项目管理的组织方式选择交给项目经理去负责等等。所有这些对项目管理组织结构形式的确定都有重大影响。但有一点必须指出,无论公司规定如何,采用的组织结构形式更合理、更符合实际是最重要的。委托方的要求为了完成好项目工作,有时委托方对项目的具体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指定采取何种方式,要与哪些公司合作,希望有哪些人员参加等。这些要求的满足,在一定程度上为组织结构形式的确定增加了约束。项目的资源情况项目资源包括项目的信息资源、人力资源、时间资源及资金资源等。对于一个已拥有较多信息资源、人力资源、时间资源,而资金资源相对缺乏的项目来说,采取职能式、矩阵式项目组织结构形式即可;.而对于信息资源与人力资源相对不足,而资金资源与时间资源较为充分的项目来说,借用外部力量,采用项目式组织结构形式可能更为适宜。国家的有关法规除上述各方面因素外,国家对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有时对项目的组织结构形式也会产生影响。例如,要求新建工程项目的组织机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在代理招标的项目中,工程招标项目的组织设置与关系的确定要能满足招投标法对招标有关文件严格保密的要求等等。(二)管理组织设计确定的原则项目管理组织结构的确定与基本组织结构形式倾向的选择、部门的划分与确定等都是密不可分的。随着人们对组织工作管理水平的认识日益加深,管理组织设计的基本原则也在发生着变化。传统组织设计的八条原则主要包括:目标原则:所有的组织都应当有一个目标;相符原则:权力和组织必须相符;职责原则:权限与职责要对称,权限必须负有相等的责任;协调原则:组织内各成员的努力应指向共同的目标,相互之间应建立有效的协调;明确性原则:对于每项职务都有明确的规定;组织阶层原则与控制幅度原则;专业化原则:每个人的工作都应限制为单一的一种职能。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组织设计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为适应当今社会的需要,管理学家们又进一步提出了一些新的组织设计原则,主要包括:(1)目标导向原则。这种设计思路与传统的设计思路不同,它是从组织目标的角度进行组织设计,确定组织结构,其重点强调工作成果、工作目标,而不是工作的处理程序与方式。(2)整分合原则。在进行组织设计时首先强调组织整体目标及基本任务的完成;然后再按任务与目标的基本构成或工作过程进行分工,设立相应的组织单元;最后,在分工的基础上进行综合与协调,使各组织单元能做到分工清晰、相互配合、能力合作,完成好总体目标与任务。(3)“封闭”设计原则。组织是一个有特定的目标与功能的系统,要实现这一目标与功能,必须按照其必要的工作程序进行,除与外界保持必要的联系外,还要在系统内形成一个各组织单元、各组织层次之间能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闭路运行轨道,保证组织目标与任务的最终实现。这种“封闭”环节,往往包括决策、执行、监督与反馈四类职能部门。(4)最佳幅度与层次原则。按照不同组织的具体情况确定合理与最佳的管理幅度与层次,研究两者的最佳匹配,以保证组织高效、优质地完成组织目标与任务。(5)弹性设计原则。组织结构与组织目标、任务的适应不是永恒不变的。实际上,组织任务、组织决策者和组织内人员结构、组织存在环境(如竞争状况、资源条件、政策因素等)等影响组织结构的因素是经常变化的。组织机构的建立和健全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过程,组织的调整会引发一定的震荡,需要相当的时间才能使组织内各单元重新进入正常的运行状态。因此在进行组织设计时,应使组织具有一定的弹性,能应对上述变化,而不必经常进行组织调整。无论是传统的组织设计原则,还是现代的组织设计原则,都不是绝对不变的。实际上在上述原则中,有些原则之间有一定的矛盾关系。在具体组织结构设计当中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灵活运用。十一、工程量清单编制(一)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概述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一种主要由市场定价的计价模式。为适应我国工程投资体制改革和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加快我国建筑工程计价模式与国际接轨的步伐,自2003年起开始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广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宜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应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除工程量清单等专门性规定外的其他规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包括规范条文和附录两部分。规范条文共16章:总则、术语、一般规定、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约定、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期中支付、竣工结算与支付、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工程造价鉴定、工程计价资料与档案、工程计价表格,具体内容涵盖了从工程招投标开始到工程竣工结算办理完毕的全过程。附录共有十一个,附录A规定了物价变化合同价款调整办法,附录B~附录K是在计价表格基础上编写形成的,分别为:工程计价文件封面、工程计价文件扉页、工程计价总说明、工程计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其他项目计价表、规费和税金项目计价表、工程量申请(核准)表、合同价款支付申请(核准)表、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二)工程量清单编制的方法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由招标人提供,并对其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招标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应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或调整工程量、索赔等的依据之一,一经中标签订合同,招标工程量清单即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招标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进行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应以单位(项)工程为单位编制,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组成。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依据有:(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相关工程的国家计量规范;(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办法;(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材料(4)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5)拟定的招标文件;(6)施工现场情况、地勘水文资料、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7)其他相关资料。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的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所反映的是拟建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招标人负责编制,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和工作内容。项目编码的设置项目编码是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分五级设置,用1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项目名称的确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根据《计量规范》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计量规范》中规定的“项目名称”为分项工程项目名称,一般以工程实体命名。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以附录中的项目名称为基础,考虑该项目的规格、型号、材质等特征要求,并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适当的调整或细化,使其能够反映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中编号为“010502001”的项目名称为“矩形柱”,可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写成“C30现浇混凝土矩形柱400×400”。项目特征的描述项目特征是指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计量规范》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是确定一个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重要依据,在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中必须对其项目特征进行准确和全面的描述。计量单位的选择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计量规范》的计量单位确定。当计量单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时,应根据所编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要求,选择最适宜表述该项目特征并方便计量的单位。工程量的计算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计量规范》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指对清单项目工程量计算的规定。除另有说明外,所有清单项目的工程量以实体工程量为准,并以完成后的净值来计算。因此,在计算综合单价时应考虑施工中的各种损耗和需要增加的工程量,或在措施费清单中列入相应的措施费用。采用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工程实体的工程量是唯一的。统一的清单工程量为各投标人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也方便招标人对各投标人的报价进行对比。补充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如果出现《计量规范》附录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应做补充,并报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补充项目的编码由对应计量规范的代码x(即01~09)与B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并应从×B001起顺序编制,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不得重码。工程量清单中需附有补充项目的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作内容。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措施项目清单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清单。鉴于已将“08规范”中“通用措施项目一览表”中的内容列人相关工程国家计量规范,因此《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措施项目清单必须根据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的规定编制。规范中将措施项目分为能计量和不能计量的两类。对能计量的措施项目(即单价措施项目),同分部分项工程量一样,编制措施项目清单时应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并按现行计量规范规定,采用对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其工程量。对不能计量的措施项目(即总价措施项目),措施项目清单中仅列出了项目编码、项目名称,但未列出项目特征、计量单位的项目,编制措施项目清单时,应按现行计量规范附录(措施项目)的规定执行。由于工程建设施工特点和承包人组织施工生产的施工装备水平、施工方案及其管理水平的差异,同一工程、不同承包人组织施工采用的施工措施有时并不完全一致,因此,《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列项。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应考虑多种因素,除了工程本身的因素外,还要考虑水文、气象、环境、安全和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措施项目清单的设置,需要:参考拟建工程的常规施工组织设计,以确定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临时设施、材料的二次搬运等项目;参考拟建工程的常规施工技术方案,以确定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施工排水、施工降水、垂直运输机械、组装平台等项目;参阅相关的施工规范与工程验收规范,以确定施工方案没有表述的但为实现施工规范与工程验收规范要求而必须发生的技术措施;确定设计文件中不足以写进施工方案,但要通过一定的技术措施才能实现的内容;确定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某些需要通过一定的技术措施才能实现的要求。其他项目清单的编制其他项目清单是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以外,因招标人的特殊要求而发生的与拟建工程有关的其他费用项目和相应数量的清单。工程建设标准的高低、工程的复杂程度、工程的工期长短、工程的组成内容、发包人对工程管理的要求等都直接影响其他项目清单的具体内容。因此,其他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提供的下列四项内容列项:暂列金额;暂估价:包括材料暂估单价、工程设备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出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未列的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补充。暂列金额暂列金额是招标人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暂估价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价款、工程设备价款以及专业工程金额。暂估价是在招标阶段预见肯定要发生,但是由于标准尚不明确或者需要由专业承包人来完成,暂时无法确定具体价格时所采用的一种价格形式。计日工计日工是为了解决现场发生的零星工作的计价而设立的。计日工以完成零星工作所消耗的人工工时、材料数量、机械台班进行计量,并按照计日工表中填报的适用项目的单价进行计价支付。计日工适用的所谓零星工作一般是指合同约定之外的或者因变更而产生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应项目的额外工作,尤其是那些时间不允许事先商定价格的额外工作。编制工程量清单时,计日工表中的人工应按工种,材料和机械应按规格、型号详细列项。其中人工、材料、机械数量,应由招标人根据工程的复杂程度,工程设计质量的优劣及设计深度等因素,按照经验来估算一个比较贴近实际的数量,并作为暂定量写到计日工表中,纳人有效投标竞争,以期获得合理的计日工单价。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服务费是为了解决招标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进行专业工程发包以及自行采购供应材料、设备时,要求总承包人对发包的专业工程提供协调和配合服务(如分包人使用总包人的脚手架、水电接驳等);对供应的材料、设备提供收、发和保管服务以及对施工现场进行统一管理;对竣工资料进行统一汇总整理等发生并向总承包人支付的费用。招标人应当预计该项费用并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向投标人支付该项费用。规费项目清单的编制规费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省级政府和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或计取的费用,应计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规费项目清单应按照下列内容列项: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出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未列的项目,应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部门的规定列项。税金项目清单的编制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出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未列的项目,应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列项。工程量清单总说明的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概况。工程概况中要对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计划工期、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做出描述。其中建设规模是指建筑面积;工程特征应说明基础及结构类型、建筑层数、高度、门窗类型及各部位装饰、装修做法;计划工期是指按工期定额计算的施工天数;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是指施工场地的地表状况;自然地理条件,是指建筑场地所处地理位置的气候及交通运输条件;环境保护要求,是针对施工噪音及材料运输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和污染所提出的防护要求。工程招标及分包范围。招标范围是指单位工程的招标范围,如建筑工程招标范围为“全部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招标范围为“全部装饰装修工程”,或招标范围不含桩基础、幕墙、门窗等。工程分包是指特殊工程项目的分包,如招标人自行采购安装“铝合金门窗”等。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包括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计文件、招标文件、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等。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工程质量的要求,是指招标人要求拟建工程的质量应达到合格或优良标准;对材料的要求,是指招标人根据工程的重要性、使用功能及装饰装修标准提出,诸如对水泥的品牌、钢材的生产厂家、花岗石的出产地、品牌等的要求;施工要求,一般是指建设项目中对单项工程的施工顺序等的要求。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招标工程量清单汇总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编制完成以后,经审查复核,与工程量清单封面及总说明汇总并装订,由相关责任人签字和盖章,形成完整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文件。二、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过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过程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工程量清单应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方法工程造价的计算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在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如按分部分项工程单价组成来分,工程量清单计价主要有三种形式:工料单价法;综合单价法;全费用综合单价法。《计价规范》规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但在2015年发布实施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中,为了贯彻工程计价的全费用单价,强调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的单价应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本教材主要依据《计价规范》编写,即采用综合单价法计价。利用综合单价法计价需分项计算清单项目,再汇总得到工程总造价。分部分项工程费计算分部分项工程量的确定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招标人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它是工程量清单编制人按施工图图示尺寸和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计算得到的工程净量。但该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应予完成的实际和准确的工程量,发承包双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时的工程量应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当然该工程量的计算也应严格遵照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以实体工程量为准。综合单价的编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该定义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费用综合单价,而是一种狭义上的综合单价,规费和税金等不可竞争的费用并不包括在项目单价中。综合单价的计算通常采用定额组价的方法,即以计价定额为基础进行组合计算。由于“计价规范”与“定额”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量单位、工程内容不尽相同,综合单价的计算不是简单的将其所含的各项费用进行汇总,而是要通过具体计算后综合而成。综合单价的计算可以概括为以下步骤:确定组合定额子目清单项目一般以一个“综合实体”考虑,包括了较多的工程内容,计价时,可能出现一个清单项目对应多个定额子目的情况。因此计算综合单价的第一步就是将清单项目的工程内容与定额项目的工程内容进行比较,结合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确定拟组价清单项目应该由哪几个定额子目来组合。如“预制预应力C20混凝土空心板”项目,计量规范规定此项目包括制作、运输、吊装及接头灌浆,若定额分别列有制作、安装、吊装及接头灌浆,则应用这4个定额子目来组合综合单价;又如“M5水泥砂浆砌砖基础”项目,按计量规范不仅包括主项“砖基础”子目,还包括附项“混凝土基础垫层”子目。计算定额子目工程量由于一个清单项目可能对应几个定额子目,而清单工程量计算的是主项工程量,与各定额子目的工程量可能并不一致;即便一个清单项目对应一个定额子目,也可能由于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与所采用的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之间的差异,而导致二者的计价单位和计算出来的工程量不一致。因此,清单工程量不能直接用于计价,在计价时必须考虑施工方案等各种影响因素,根据所采用的计价定额及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重新计算各定额子目的施工工程量。定额子目工程量的具体计算方法,应严格按照与所采用的定额相对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测算人、料、机消耗量人、料、机的消耗量一般参照定额进行确定。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一般参照政府颁发的消耗量定额;编制投标报价时一般采用反映企业水平的企业定额,投标企业没有企业定额时可参照消耗量定额进行调整。确定人、料、机单价人工单价、材料价格和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市场资源的供求状况进行确定,采用市场价格作为参考,并考虑一定的调价系数。计算清单项目的人、料、机总费用按确定的分项工程人工、材料和机械的消耗量及询价获得的人工单价、材料单价、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与相应的计价工程量相乘得到各定额子目的人、料、机总费用,将各定额子目的人、料、机总费用汇总后算出清单项目的人、料、机总费用。计算清单项目的管理费和利润企业管理费及利润通常根据各地区规定的费率乘以规定的计价基础得出。将清单项目的人、料、机总费用、管理费及利润汇总得到该清单项目合价,将该清单项目合价除以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即可得到该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如果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计价,则还需计算清单项目的规费和税金。措施项目费计算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而用于发生在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所支出的费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根据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不能算出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则采用总价项目的方式,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应包括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措施项目费的计算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综合单价法这种方法与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的计算方法一样,就是根据需要消耗的实物工程量与实物单价计算措施费,适用于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主要是指一些与工程实体有紧密联系的项目,如混凝土模板、脚手架、垂直运输等。与分部分项工程不同,并不要求每个措施项目的综合单价必须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具费、管理费和利润中的每一项。参数法计价参数法计价是指按一定的基数乘系数的方法或自定义公式进行计算。这种方法简单明了,但最大的难点是公式的科学性、准确性难以把握。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施工过程中必须发生,但在投标时很难具体分项预测,又无法单独列出项目内容的措施项目。如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冬雨期施工的计价均可以采用该方法。分包法计价在分包价格的基础上增加投标人的管理费及风险费进行计价的方法,这种方法适合可以分包的独立项目,如室内空气污染测试等。有时招标人要求对措施项目费进行明细分析,这时采用参数法组价和分包法组价都是先计算该措施项目的总费用,这就需人为用系数或比例的办法分摊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及利润。其他项目费计算其他项目费由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等内容构成。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由招标人按估算金额确定。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和专业工程,若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承包人和招标人共同通过招标确定材料、工程设备单价与专业工程分包价;若材料、工程设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经发承包双方协商确认单价后计价;若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发包人、总承包人与分包人按有关计价依据进行计价。计日工和总承包服务费由承包人根据招标人提出的要求,按估算的费用确定。5.规费与税金的计算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每一项规费和税金的规定文件中,对其计算方法都有明确的说明,故可以按各项法规和规定的计算方式计取。风险费用的确定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的、可能会带来损失的、不确定的状态,工程风险是指项工程在设计、施工、设备调试以及移交运行等项目全寿命周期全过程可能发生的风险。这里的风险具体指工程建设施工阶段承发包双方在招投标活动和合同履约及施工中所面临的涉及工程计价方面的风险。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十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根据国家以及当地有关规定的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招标文件、市场行情,并按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图纸等具体条件调整编制的,对招标工程项目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也可称其为拦标价、预算控制价或最高报价等。(一)招标控制价的计价依据招标控制价的计价依据有:(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4)拟定的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7)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当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时,参照市场价;(8)其他的相关资料(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内容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时,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内容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1.分部分项工程费的编制分部分项工程费采用综合单价的方法编制。采用的分部分项工程量应是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提供的工程量:综合单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特征描述及有关要求、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等编制依据进行编制。为使招标控制价与投标报价所包含的内容一致,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产生的风险费用,可以风险费率的形式进行计算。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应按暂估单价计入综合单价。2.措施项目费的编制措施项目费应依据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和拟建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确定。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应包括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措施项目费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当按照国家或地方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标准计价。3.其他项目费(1)暂列金额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2)暂估价暂估价中的材料、工程设备单价、控制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暂估价专业工程金额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3)计日工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对计日工中的人工单价和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按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单价计算;材料应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中的材料单价计算,工程造价信息未发布材料单价的材料,其价格应按市场调查确定的单价计算。(4)总承包服务费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总承包服务费应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并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内容和要求估算。4.规费和税金规费和税金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三)招标控制价的编制程序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当遵循如下程序;(1)了解编制要求与范围;(2)熟悉工程图纸及有关设计文件;(3)熟悉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4)熟悉拟订的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等;(5)了解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熟悉工程量清单;(7)掌握工程量清单涉及计价要素的信息价格和市场价格,依据招标文件确定其价格;(8)进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9)论证并拟定常规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10)进行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进行其他项目、规费项目、税金项目清单计价;(12)工程造价汇总、分析、审核;(13)成果文件签认、盖章;(14)提交成果文件十三、合同价款调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规定了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与调整原则,本文以此为例进行介绍。(一)合同价款应当调整的事项以下事项发生,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1)法律法规变化;(2)工程变更;(3)项目特征不符;(4)工程量清单缺项;(5)工程量偏差;(6)计日工;(7)市场价格波动;(8)暂估价;(9)不可抗力;(10)提前竣工(赶工补偿);(11)误期赔偿;(12)索赔;(13)现场签证;(14)暂列金额;(15)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二)法律法规变化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常出现法律法规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问题。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日。基准日期后,法律变化导致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需要的费用发生“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条款约定以外的增加时,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减少时,应从合同价格中予以扣减。基准日期后,因法律变化造成工期延误时,工期应予以顺延。因法律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格和工期调整,合同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按“商定或确定”条款的约定处理。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在工期延误期间出现法律变化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但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且上述规定的调整时间在合同工程原定竣工时间之后,合同价款调增的不予调整,合同价款调减的予以调整。(三)项目特征不符《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规定:(1)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对项目特征的描述,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全面的,并且与实际施工要求相符合。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根据其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及有关要求实施合同工程,直到项目被改变为止。(2)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实施工程合同,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任一项目的特征描述不符,且该变化引起该项目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应按照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按规范中工程变更相关条款的规定重新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并调整合同价款。其中第一条规定了项目特征描述的要求。项目特征是构成清单项目价值的本质特征,单价的高低与其具有必然联系。因此,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对项目特征的描述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全面的,并且与实际施工要求相符合,否则,承包人无法报价。而当项目特征变化后,发承包双方应按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重新确定综合单价。例如:招标时,某现浇混凝土构件项目特征描述中描述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5,但施工图纸本来就表明(或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变更)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0,很显然,这时应该重新确定综合单价,因为C25与C30的混凝土,其价格是不一样的。(四)工程量清单缺项施工过程中,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增减变化必然带来合同价款的增减变化。而导致工程量清单缺项的原因,一是设计变更,二是施工条件改变,三是工程量清单编制错误。《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对这部分的规定如下:(1)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缺项,新增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应按照规范中工程变更相关条款确定单价,并调整合同价款。(2)新增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后,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应按照规范中工程变更相关规定,在承包人提交的实施方案被发包人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3)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措施项目缺项,承包人应将新增措施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发包人批准后,按照规范相关规定调整合同价款。(五)工程量偏差施工合同履行期间,若应予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列出的工程量出现偏差,或者因工程变更等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该偏差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将产生影响,是否调整综合单价以及如何调整,发承包双方应当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以按以下原则办理:(1)综合单价的调整原则。当应予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包括因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对综合单价的调整原则为: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2)如果工程量出现超过15%的变化,且该变化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时,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六)计日工计日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合同范围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方式实施的零星工作,承包人应予执行。需要采用计日工方式的,经发包人同意后,由监理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计价方式实施相应的工作,其价款按列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的计日工计价项目及其单价进行计算;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应的计日工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确定计日工的单价。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工作,承包人应在该项工作实施过程中,每天提交以下报表和有关凭证报送监理人审查:(1)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2)投入该工作的所有人员的姓名、专业、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3)投入该工作的材料类别和数量;(4)投入该工作的施工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台时;(5)其他有关资料和凭证计日工由承包人汇总后,列入最近一期进度付款申请单,由监理人审查并经发包人批准后列入进度付款,(七)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施工合同履行时间往往较长,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常出现人工、材料、工程设备和机械台班等市场价格起伏引起价格波动的现象,该种变化一般会造成承包人施工成本的增加或减少,进而影响到合同价格调整,最终影响到合同当事人的权益。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市场价格波动超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范围,合同价格应当调整。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选择以下一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1)价格调整公式因人工、材料和设备等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根据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数据调整合同价格。价格指数应首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指数,无前述价格指数时,可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代替。(2)暂时确定调整差额在计算调整差额时无现行价格指数的,合同当事人同意暂用前次价格指数计算。实际价格指数有调整的,合同当事人进行相应调整。(3)权重的调整因变更导致合同约定的权重不合理时,按照“商定或确定”条款约定执行。(4)因承包人原因工期延误后的价格调整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期竣工的,对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后继续施工的工程,在使用价格调整公式时,应采用计划竣工日期与实际竣工日期的两个价格指数中较低的一个作为现行价格指数。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合同履行期间,因人工、材料、工程设备和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人工、机械使用费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建设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机械使用费系数进行调整;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材料,其单价和采购数量应由发包人审批,发包人确认需调整的材料单价及数量,作为调整合同价格的依据。(1)人工单价发生变化且符合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规定,合同当事人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费等文件调整合同价格,但承包人对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价格的除外。(2)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的价款调整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基准价格,按以下风险范围规定执行: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等于基准价格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上下浮动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④承包人应在采购材料前将采购数量和新的材料单价报发包人核对,发包人确认用于工程时,发包人应确认采购材料的数量和单价。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确认资料后5天内不予答复的视为认可,作为调整合同价格的依据。未经发包人事先核对,承包人自行采购材料的,发包人有权不予调整合同价格。发包人同意的,可以调整合同价格。前述基准价格是指由发包人在招标文件或专用合同条款中给定的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该价格原则上应当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编制。(3)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或施工机械使用费发生变化超过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规定的范围时,按规定调整合同价格。第3种方式: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方式。投标单价等于基准价,按基准价算,未超过约定的风险系数,不予调整。(八)暂估价暂估价专业分包工程、服务、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合同当事人也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选择其他招标方式。第1种方式: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承包人招标,对该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按照以下约定执行:(1)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14天将招标方案通过监理人报送发包人审查,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招标方案后7天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应当按照经过发包人批准的招标方案开展招标工作。(2)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提前14天将招标文件通过监理人报送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相关文件后7天内完成审批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有权确定招标控制价并按照法律规定参加评标。(3)承包人与供应商、分包人在签订暂估价合同前,应当提前7天将确定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候选分包人的资料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资料后3天内与承包人共同确定中标人;承包人应当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将暂估价合同副本报送发包人留存。第2种方式: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招标确定暂估价供应商或分包人的,承包人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14天通知发包人,并提交暂估价招标方案和工作分工。发包人应在收到后7天内确认。确定中标人后,由发包人、承包人与中标人共同签订暂估价合同。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第1种方式: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按本项约定确认和批准:(1)承包人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在签订暂估价项目的采购合同、分包合同前28天向监理人提出书面申请。监理人应当在收到申请后3天内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在收到申请后14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逾期未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该书面申请已获得同意。(2)发包人认为承包人确定的供应商、分包人无法满足工程质量或合同要求的,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重新确定暂估价项目的供应商、分包人。(3)承包人应当在签订暂估价合同后7天内,将暂估价合同副本报送发包人留存。第2种方式:承包人按照“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约定的第1种方式确定暂估价项目。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具备实施暂估价项目的资格和条件的,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后,可由承包人自行实施暂估价项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具体事项。因发包人原因导致暂估价合同订立和履行迟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暂估价合同订立和履行迟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暂估材料或工程设备的单价确定后,在综合单价中只应取代原暂估单价,不应再在综合单价中涉及企业管理费或利润等其他费的变动。(九)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的确认不可抗力是指承包人和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收集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合同双方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的意见不一致的,由监理人商定或确定。2.不可抗力的通知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如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3.不可抗力后黑及其处理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双方按以下原则承担:(1)永久工程,包括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2)承包人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3)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承担其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及其相关费用。(4)承包人的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期间应监理人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金额由发包人承担。(5)不能按期竣工的,应合理延长工期,承包人不需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发包人要求赶工的,承包人应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承包人除了根据标准规范、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外,还应当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部就班地进行施工作业。因为有些施工流程必须有一定的时间间隔,例如,现浇混凝土必须有一定时间的养护才能进行下一个工序,刷油漆必须等上道工序所刮腻子干燥后方可进行等。所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据此,《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作了以下规定:(1)工程发包时,招标人应当依据相关工程的工期定额合理计算工期,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20%,将其量化。超过者,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增加赶工费用。(2)工程实施过程中,发包人要求合同工程提前竣工的,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与承包人商定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并应修订合同工程进度计划。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用。(3)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提前竣工每日历天应补偿额度,此项费用应作为增加合同价款列入竣工结算文件中,应与结算款一并支付。赶工费用主要包括:①人工费的增加,例如新增加投入人工的报酬,不经济使用人工的补贴等;②材料费的增加,例如可能造成不经济使用材料而损耗过大,材料提前交货可能增加的费用以及材料运输费的增加等;③机械费的增加,例如可能增加机械设备投人,不经济使用机械等。(十一)暂列金额暂列金额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赔、现场签证等确认的费用。已签约合同价中的暂列金额由发包人掌握使用。发包人按照合同的规定作出支付后,如有剩余,则暂列金额余额归发包人所有。(十二)工程变更和索赔《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的工程变更和索赔条款与国家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规定类似。十四、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投资控制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投资目标的实现。因此,咨询工程师必须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合理地确定投资控制目标值,包括建设工程投资的总目标值、分目标值、各详细目标值。如果没有明确的投资控制目标,就无法进行项目投资实际支出值与目标值的比较,不能进行比较也就不能找出偏差,不知道偏差程度,就会使控制措施缺乏针对性。在确定投资控制目标时,应有科学的依据。如果投资目标值与人工单价、材料预算价格、设备价格及各项有关费用和各种取费标准不相适应,那么投资控制目标便没有实现的可能,则控制也是徒劳的。由于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有个过程,也由于人们在一定时间内所占有的经验和知识有限,因此,对工程项目的投资控制目标应辩证地对待,既要维护投资控制目标的严肃性,也要允许对脱离实际的既定投资控制目标进行必要的调整,调整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改变项目投资目标值,而必须按照有关的规定和程序进行。(一)投资目标的分解编制资金使用计划过程中最重要的步骤,就是项目投资目标的分解。根据投资控制目标和要求的不同,投资目标的分解可以分为按投资构成、按子项目、按时间分解三种类型。1.按投资构成分解的资金使用计划工程项目的投资主要分为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及工器具购置投资及工程建设其他投资。由于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在性质上存在着较大差异,投资的计算方法和标准也不尽相同。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将建筑工程投资和安装工程投资分解开来。2.按子项目分解的资金使用计划大中型的工程项目通常是由若干单项工程构成的,而每个单项工程包括了多个单位工程,每个单位工程又是由若干个分部分项工程构成的,因此,首先要把项目总投资分解到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中。一般来说,由于概算和预算大都是按照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来编制的,所以将项目总投资分解到各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是比较容易的。需要注意的是,按照这种方法分解项目总投资,不能只是分解建筑工程投资、安装工程投资和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还应该分解项目的其他投资。但项目其他投资所包含的内容既与具体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直接有关,也与整个项目建设有关,因此必须采取适当的方法将项目其他投资合理分解到各个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中。最常用的也是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按照单项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和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之和的比例分摊。但其结果可能与实际支出的投资相差甚远。因此实践中一般应对工程项目的其他投资的具体内容进行分析,将其中确实与各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有关的投资分离出来,按照一定比例分解到相应的工程内容上。其他与整个项目有关的投资则不分解到各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上。另外,对各单位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还需要进一步分解,在施工阶段一般可分解到分部分项工程。3.按时间进度分解的资金使用计划工程项目的投资总是分阶段、分期支出的,资金应用是否合理与资金的时间安排有密切关系。为了编制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并据此筹措资金,尽可能减少资金占用和利息支出,有必要将项目总投资按其使用时间进行分解。编制按时间进度的资金使用计划,通常可利用控制项目进度的网络图进一步扩充而得。即在建立网络图时,一方面确定完成各项活动所需花费的时间,另一方面同时确定完成这一活动的合适的投资支出预算。在实践中,将工程项目分解为既能方便地表示时间,又能方便地表示投资支出预算的工作是不容易的,通常如果项目分解程度对时间控制合适,则对投资支出预算可能分配过细,以致于不可能对每项活动确定其投资支出预算。反之亦然。因此,在编制网络计划时应在充分考虑进度控制对项目划分要求的同时,还要考虑确定投资支出预算对项目划分的要求,做到二者兼顾。以上三种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的方法并不是相互独立的。在实践中,往往是将这几种方法结合起来使用,从而达到扬长避短的效果。例如,将按子项目分解项目总投资与按投资构成分解项目总投资两种方法相结合,横向按子项目分解,纵向按投资构成分解,或相反。这种分解方法有助于检查各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投资构成是否完整,有无重复计算或缺项;同时还有助于检查各项具体的投资支出的对象是否明确或落实,并且可以从数字上校核分解的结果有无错误。或者还可将按子项目分解项目总投资目标与按时间分解项目总投资目标结合起来,一般是纵向按子项目分解,横向按时间分解。(二)资金使用计划的形式1.按子项目分解得到的资金使用计划表在完成工程项目投资目标分解之后,接下来就要具体地分配投资,编制工程分项的投资支出计划,从而得到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表。其内容一般包括:(1)工程分项编码;(2)工程内容;(3)计量单位;(4)工程数量;(5)计划综合单价;(6)本分项总计。在编制投资支出计划时,要在项目总的方面考虑总的预备费,也要在主要的工程分项中安排适当的不可预见费,避免在具体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时,可能发现个别单位工程或工程量表中某项内容的工程量计算有较大出入,使原来的投资预算失实,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其尽可能地采取一些措施。2.时间—投资累计曲线通过对项目投资目标按时间进行分解,在网络计划基础上,可获得项目进度计划的横道图,并在此基础上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其表示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在总体控制时标网络图上表示;另一种是利用时间一投资曲线(S形曲线)表示。时间—投资累计曲线的绘制步骤如下:(1)确定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编制进度计划的横道图;(2)根据每单位时间内完成的实物工程量或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计算单位时间(月或旬)的投资,在时标网络图上按时间编制投资支出计划。(3)计算规定时间t计划累计完成的投资额。其计算方法为:各单位时间计划完成的投资额累加求和。(4)按各规定时间的值,绘制S形曲线。每一条S形曲线都对应某一特定的工程进度计划。因为在进度计划的非关键路线中存在许多有时差的工序或工作,因而S形曲线(时间—投资曲线)必然包络在由全部工作都按最早开始时间开始和全部工作都按最迟必须开始时间开始的曲线所组成的“香蕉图”内。发包人可根据编制的投资支出预算合理安排资金,同时发包人也可以根据筹措的建设资金调整S形曲线,即通过调整非关键路线上的工序项目的最早或最迟开工时间,力争将实际的投资支出控制在计划的范围内。一般而言,所有工作都按最迟开始时间开始,对节约发包人的建设资金贷款利息是有利的,但同时,也降低了项目按期竣工的保证率。因此,咨询工程师必须合理地确定投资支出计划,达到既节约投资支出,又能控制项目工期的目的。3.综合分解资金使用计划表将投资目标的不同分解方法相结合,会得到比前者更为详尽、有效的综合分解资金使用计划表。综合分解资金使用计划表一方面有助于检查各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的投资构成是否合理,有无缺陷或重复计算;另一方面也可以检查各项具体的投资支出的对象是否明确和落实,并可校核分解的结果是否正确。第二章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概况(一)项目投资人xxx投资管理公司(二)建设地点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二、结论分析(一)项目选址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占地面积约38.00亩。(二)项目实施进度本期项目建设期限规划12个月。(三)投资估算(四)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17050.94万元,根据资金筹措方案,xxx投资管理公司计划自筹资金(资本金)10592.74万元。根据谨慎财务测算,本期工程项目申请银行借款总额6458.20万元。(五)经济评价1、项目达产年预期营业收入(SP):29200.00万元。2、年综合总成本费用(TC):23672.16万元。3、项目达产年净利润(NP):4040.66万元。4、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17.85%。5、全部投资回收期(Pt):5.92年(含建设期12个月)。6、达产年盈亏平衡点(BEP):11478.36万元(产值)。(六)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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