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附功能材料公司内部控制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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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吸附功能材料公司内部控制手册某某有限公司前言这份《吸附功能材料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由某专业咨询机构编辑撰写,全文约38353个字,约39页左右,具有范围清晰、逻辑闭环、内容详实、数据支撑、逻辑推导、案例佐证、标注准确、可执行性强、复用价值高、方案优化等特点,全文从监督机制、激励机制、证券市场与控制权配置、机构投资者治理机制、风险识别的概念和内容、风险识别的方法、内部控制目标的设定、目标设定的含义、风险的概念及其分类、风险的分类和评估、公司治理原则的内容、公司治理原则的概念、公司治理的产生及动因、企业的演进、产业环境分析、吸附功能材料行业、必要性分析、公司基本情况、法人治理结构、发展规划、人力资源配置、劳动定员一览表、项目风险分析、项目风险对策等几个方面展开论述,具有较高参考价值,建议详细研读以辅助落地执行。吸附功能材料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目录一、监督机制3二、激励机制7三、证券市场与控制权配置13四、机构投资者治理机制22五、风险识别的概念和内容25六、风险识别的方法27七、内部控制目标的设定33八、目标设定的含义36九、风险的概念及其分类40十、风险的分类和评估42十一、公司治理原则的内容44十二、公司治理原则的概念50十三、公司治理的产生及动因51十四、企业的演进61十五、产业环境分析66十六、吸附功能材料行业66十七、必要性分析67十八、公司基本情况67十九、法人治理结构69二十、发展规划84二十一、人力资源配置87劳动定员一览表88二十二、项目风险分析89二十三、项目风险对策92一、监督机制(一)监督机制的概念监督机制是指公司的利益相关者针对公司经营者的经营成果、经营行为或决策所进行的一系列客观而及时的审核、监察与督导的行动。公司内部权力的分立与制衡原理是设计和安排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的一般原理。公司内部的监督机制包括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经理人员的监督和制约,也包括它们之间权力的相互制衡与监督。(二)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的设计原理现代公司作为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典型企业组织形式,其最大特点就是公司财产的原始所有者远离对公司经营者的控制。为了保护所有者的利益,现代公司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一套权力分立与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这种权力的相互制衡实际上是权力的相互监督。公司内部权力的分立、监督与制衡原理主要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由于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作为财产的最终所有者的股东不能直接从事公司经营管理。股东远离公司的直接治理而又不能不关心公司经营绩效,作为出资者表达其意志的公司权力机关—一股东大会的成立旨在对公司管理层进行约束与监督,确保股东利益。其次,股东大会在保留重大方针政策决策权的同时,将其他决策权交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组成的董事会行使,这样公司治理权力出现第一次分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权力巨大,对内是决策者和指挥者,对外是公司的代表和权力象征。当董事会将公司具体经营业务和行政管理交其聘任的经理人员负责时,董事会作为经营者的权力出现了分离,公司权力出现了第二次分工。董事会为了保证其决策的贯彻,必然对经理人员进行约束与监督(包括罢免经理人员),防止其行为损害和偏离公司的经营方向。最后,尽管董事会拥有任免经理层的权力,但经理层的权力一旦形成,可能会事实上控制董事会甚至任命自己为董事长或CEO。此外,还可能存在董事与经理人员合谋的道德风险问题。因此有些公司成立了出资者代表的专职监督机关一监事会,以便对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进行全面的、独立的和强有力的监督。(三)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的主要内容1、股东与股东大会的监督机制(1)股东的监督。股东的监督表现为“用手投票”和“用脚投票”两种形式。用手投票,即在股东大会上通过投票否决董事会的提案或其他决议案,或者通过决议替换不称职的或者对现有亏损承担责任的董事会成员,从而促使经理层人员的更换。用脚投票,即在预期收益下降时,通过股票市场或其他方式抛售或者转让股票。股东的监督具有明显的局限性:一方面,股东的极端分散性使得众多中小股东的个人投票微不足道,任凭大股东操纵董事会;另一方面,由于众多小股东从证券市场获取信息成本高昂,他们往往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报告不够关心,“用脚投票”时往往带有很大的盲目性。(2)股东大会的监督。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的监督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的监督,理论上说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最大的约束性。但是,股东大会不是常设机关,其监督权的行使往往交给专事监督职能的监事会或者部分地交给董事会,仅保留对公司经营结果的审查权和决定权。具体地说,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活动及董事、经理的监督表现为:选举和罢免公司的董事和监事;对玩忽职守、未能尽到受托责任的董事提起诉讼;对公司董事会经理人员的经营活动及有关的账目文件具有阅览权,以了解和监督公司的经营,此即知情权和监察权;通过公司的监事会对董事会和经理层进行监督。2、董事会的监督机制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职权上的关系,实际上是代理与被代理、被委托与委托关系。董事会是公司的权力常设机构,而股东大会只是在特定时间召开,也就是说,股东大会只有在特定时间才会行使权力。股东大会委托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管理,董事会委托经理、副经理等具体执行公司日常管理事务。董事会所做的决议必须符合股东大会决议,如有冲突,要以股东大会决议为准。股东大会可以否决董事会决议,直至改组、解散董事会。董事会的监督表现为董事会对经理层的监督。董事会对经理层的监督表现为一种制衡关系,其通过行使聘任或者解雇经理层人员、制订重大和长期战略来约束经理层人员的行为,以监督其决议是否得到贯彻执行以及经理人员是否称职。但由于董事只是股东的受托人,有些董事本身是股东,而有些董事不是股东,而且由于董事会和经理人员分享经营权,因此可能存在董事人员偷懒,或与经理人员合谋损害股东利益等问题。因此,董事会对经理的监督是有限度的。3、监事会的监督机制监事会是公司专事监督职能的机构,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以出资人代表的身份行使监督权。监事会以董事会和经理层人员为监督对象。监事会可以进行会计监督和业务监督,可以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多数国家的公司法规定,监事会列席董事会议,以便了解决策情况,同时对业务活动进行全面的监督。一般认为,监事会的监督机制具体表现在:通知经营管理机构停止违法或越权行为;随时调查公司的财务情况,审查文件账册,并有权要求董事会提供情况;审核董事会编制的提供给股东大会的各种报表,并把审核意见向股东大会报告;当监事会认为有必要时,一般是在公司出现重大问题时,可以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从理论上说(也有国家在立法上如此规定),在出现特殊情况下,监事会有代表公司的权力,如当公司与董事之间发生诉讼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由监事会代表公司作为诉讼一方处理有关法律事宜;当董事自己或者他人与本公司有交涉时,由监事会代表公司与董事进行交涉;当监事调查公司业务和财务状况及审核账册报表时,代表公司委托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二、激励机制(一)道德风险与设置激励机制的必要性1、激励机制的概念激励机制也称激励制度,是通过一套理性化的制度来反映激励主体与激励客体相互作用的方式,激励机制的内涵就是构成这套制度的几个方面的要素。或者说,激励机制是在组织系统中激励主体系统运用多种激励手段并使之规范化和相对固定化,而与激励客体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结构、方式、关系及演变规律的总和。从公司治理的角度看,所谓激励机制是指委托人如何通过一套机理制度安排促使代理人采取适当行动,以最大限度地增加委托人的效用。激励机制包括精神激励、薪酬激励、荣誉激励和工作激励。2、道德风险的概念道德风险是指从事经营活动的人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效用时做出的不利于他人的行动。道德风险是由于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以及较完备契约的制定和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矛盾而形成的。公司治理机制实质上是一系列委托代理合同的组合。从委托一代理关系的角度分析,公司治理的激励机制解决的是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代理成本(包括代理人道德风险成本)与代理人动力问题,是关于公司所有者(股东)与经营者如何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一种契约安排。公司治理的激励机制,旨在使经营者获取其经营一个企业所付出的努力与承担的风险相对应的利益,同时也使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约束。科学的激励机制,应使代理人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实现委托人利益的最大化,避免隐蔽、偷懒和机会主义等。激励机制的终极目标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挖掘经营者的潜力和效能,实现公司利润,即股东利益的最大化。通过股东与经营者利益的博弈,最终实现股东与经营者“双赢”的利益格局。(二)激励机制的理论依据激励相容性原理和信息显露性原理为设计激励机制提供了理论依据。1、激励相容性原理激励相容性是指把企业经营权和剩余索取权集中于一人,使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形成利益制约,即管理者的收益取决于被管理者的努力程度,从而使双方利益目标一致。由于各利益主体存在自身利益,如果公司能将各利益主体在合作中产生的外在性内在化,克服合作成员“搭便车”的动机,就会提高每个成员的努力程度,提高经营绩效。如果管理者监督程度会因为与被管理者的利益和动机相同而降低,一种有效的安排就是在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形成利益制约关系,也就是说使管理者的收益取决于被管理者的努力程度,从而双方产生激励相容性。财产的激励和利益的激励合理组合、相互制衡是使公司内各所有者之间实现激励相容的关键。其中财产的激励是以财产增值为目标来激励其行为。这种激励表明管理者本身就是公司财产的所有者。而利益的激励,对公司内非财产所有者的其他成员来说,激励其行为使其个人利益得以实现。财产激励与利益激励相互制约,利益激励不能脱离财产激励,而财产激励依赖于利益激励的实现。2、信息显露性原理获得代理人行为的信息是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的关键。这是由于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信息分布具有不对称性,除非通过货币支付或者某种控制工具作为激励和代价,否则代理人就不会如实相告。因此,要使代理人公布其私人信息,必须确立博奔规则。根据信息显露性原理,每个引致代理人扯谎的契约都对应着一个具有相同结果,但代理人提供的信息完全属实的契约。这样不管何种机制设计把隐蔽和扯谎设计得如何充分,其效果都不会高于直接显露机制。为使期望收益最大化,作为机制设计者的委托人需要建立满足一些基本约束条件的最佳激励约束机制。而最基本的约束机制通常有两个。首先是所谓刺激一致性约束。机制所提供的刺激必须能够诱使作为契约接受者的代理人自愿地选择根据他们所属类型而设计的契约。如果委托人涉及的机制所依据的有关代理人的理性信息与实际相符,那么这个机制代理人带来的效用应该不会小于其他任何根据失真的类型信息设计的机制所提供的效用。不然代理人可能拒绝该契约,委托人无法实现其效用最大化。其次是个人理性约束,即对代理人的行为提出一种理性化的假设。它要求代理人做到接受这一契约比拒绝这一契约在经济上更划算,这就保证了代理人参与机制设计博奔的利益动机。如果配置满足了刺激一致性约束,那么此配置就是可操作的;如果可操作的配置满足个人理性约束,那么该配置可行,从而保证激励约束机制处于最佳状态。(三)主要内容国际公司治理研究人员通过实证研究和总结得出对经营者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包括如下方面的内容。1、报酬激励机制对经营者的报酬激励,可以由固定薪金、股票与股票期权、退休金计划等构成。西方现代公司聘用的高中层经理(包括总经理、事业部或子公司经理),一般采用激励性合同的形式,将固定薪金、奖金、股票等短期激励与延期支付奖金、分成、股票期权、退休金计划等长期激励进行结合。在美国公司中,按照长期业绩付给的激励性报酬所占比例很大,总经理的固定薪金比重并不高,奖金等报酬形式同公司效益挂钩的部分比重大,长期激励性的报酬可达其总收入的40%至60%,综合计算下来,有的总经理的年收入甚至可达几千万美元。(1)固定薪金。固定薪金起着基本的保障作用,优点是稳定性好,没有风险,缺点是缺乏足够的灵活性和高强度的刺激性。(2)奖金和股票。奖金和股票与经营者业绩密切相连,对于经营者来说,有一定的风险,也有较强的激励作用,但容易引发短期行为。(3)股票期权。股票期权是指允许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以接受期权时的价格购买股票,如果股票价格上涨,经营者的收益就会增加。这种方式在激励经营者长期化行为时,作用显著,但风险很大时间越长,经营者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就越多。(4)退休金计划。退休金计划有利于激励经营者的长期行为,以解除其后顾之忧。2、剩余支配权与经营控制权激励机制剩余支配权激励机制,通俗地说,就是公司股东与经营者约定分享公司经营利润的一种激励方式。经营控制权激励机制使得经营者具有职位特权,享受职位消费,能够给经营者带来正规报酬激励之外的物质利益满足,如豪华的办公室、汽车、合意的雇员等。3、声誉或荣誉激励机制这种激励属于精神激励的范畴。声誉、荣誉及地位是激励经营者努力工作的重要因素。高层经营者或称职业经理人非常注重自己长期职业生涯的声誉,声誉和荣誉激励一方面能使经营者获得社会赞誉产生成就感和心理满足,另一方面可能意味着未来的货币收入。4、聘用与解雇的激励机制聘用和解雇对经营者行为的激励,是通过职业经理人在人才市场的竞争来实现的。这种激励方式与上述声誉激励相联系。声誉是经理被聘用或者解聘的重要条件,经营者对声誉越重视,这种激励手段的作用就越大。实现公司内部激励机制的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完善公司内部收入分配制度;二是要完善经理人员任免机制;三是要建立经营者风险抵押机制;四是要完善和加快经理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建设,重视市场约束作用。三、证券市场与控制权配置(一)证券市场在控制权配置中的作用控制权市场是以市场为依托而进行的产权交易,其本身也是一种资本运动,它的运动必须借助于证券市场。证券市场的作用表现为:证券市场的价值职能为控制权配置主体的价值评定奠定了基础;发达的资本市场造就了控制权配置主体;资本市场上的投资多样化为控制权市场配置提供了重要推动力。(二)股票价格与公司业绩股票价格取决于公司的盈利水平和风险状况,但从某一时期来看,股票价格可能会背离其内在价值而大起大落。因此,公司应进行股票价值评估,并与公司股票的市场价值进行比较:当股票市场价值小于估算的价值,管理层需加强与市场沟通;当股票市场价值大于估算的价值,认识上的差距意味着公司是一个潜在被收购目标,需要改进对资产的管理来缩小差距。缩小认识上的相反差距,可通过内部改进和外部改进来进行。内部改进的关键是找出影响现金流量的价值驱动因素,并按照一定管理程序推行以此因素为基础的管理;外部改进包括资产剥离和寻求并购。(三)公司并购1、公司并购的概念公司并购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另一个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资产或产权,从而影响、控制被收购的企业,以增强企业的竞争优势,实现企业经营目标的行为。2、公司并购的目的(1)企业发展的动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只有不断发展才能生存下去。通常情况下企业既可以通过内部投资获得发展,也可以通过并购获得发展,两者相比,并购方式的效率更高,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并购可以节省时间。企业的经营与发展是处在一个动态的环境之中的,在企业发展的同时,竞争对手也在谋求发展,因此,在发展过程中必须把握好时机,尽可能抢在竞争对手之前获取有利的地位。如果企业采取内部投资的方式,将会受到项目的建设周期、资源的获取以及配置方面的限制,制约企业的发展速度。而通过并购的方式,企业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将企业规模做大,提高竞争能力,将竞争对手击败。尤其是在进入新行业的情况下,谁领先一步,谁就可以占有原材料、渠道、声誉等方面的优势,在行业内迅速建立领先优势。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通过内部投资和逐渐发展,显然不可能满足竞争和发展的需要。因此,并购可以使企业把握时机,赢得先机,获取竞争优势。第二,并购可以降低行业进入壁垒和企业发展的风险。企业进入一个新的行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壁垒,包括资金、技术、渠道、顾客、经验等,这些壁垒不仅增加了企业进入这一行业的难度,而且提高了进入的成本和风险。如果企业采用并购的方式,先控制该行业原有的一个企业,则可以绕开这一系列的壁垒,实现在这一行业中的发展,这样可以使企业以较低的成本和风险迅速进入这一行业。尤其是有的行业受到规模的限制,而企业进入这一行业必须达到一定的规模,这必将导致生产能力的过剩,引起其他企业的剧烈反抗,产品价格可能会迅速降低,如果需求不能相应地得到提高,该企业的进入将会破坏这一行业的盈利能力。而通过并购的方式进入这一行业,不会导致生产能力的大幅度扩张,从而保护这一行业,使企业进入后有利可图。第三,并购可以促进企业的跨国发展。目前,竞争全球化的格局已基本形成,跨国发展已经成为经营的一个新趋势,企业进入国外的新市场,面临着比国内新市场更多的困难。其主要包括:企业的经营管理方式、经营环境的差别,政府法规的限制等。采用并购当地已有的一个企业的方式进入市场,不但可以加快进入速度,而且可以利用原有企业的运作系统、经营条件、管理资源等,使企业在今后的阶段能顺利发展。另外,由于被并购的企业与进入国的经济紧密融为一体,不会对该国经济产生太大的冲击,因此,政府的限制相对较少这有助于企业跨国的成功发展。(2)发挥协同效应。并购后两个企业的协同效应主要体现在生产协同,经营协同,财务协同,人才、技术协同。第一,生产协同。企业并购后的生产协同主要通过工厂规模经济取得。并购后,企业可以对原有企业之间的资产即规模进行调整,使其达到最佳规模,降低生产成本;原有企业间相同的产品可以由专门的生产部门进行生产,从而提高生产和设备的专业化,提高生产效率;原有企业间相互衔接的生产过程或工序,企业并购后可以加强生产的协作,使生产得以顺畅进行,还可以降低中间环节的运输、储存成本。第二,经营协同。经营协同可以通过企业的规模经济来实现。企业并购后,管理机构和人员可以精简,使管理费用由更多的产品进行分担,从而节省管理费用;原来企业的营销网络、营销活动可以进行合并,从而节约营销费用;研究与开发费用可以由更多的产品进行分担,从而可以迅速采用新技术,推出新产品。并购后,由于企业规模的扩大,还可以增强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第三,财务协同。并购后的企业可以对资金统一调度,增强企业资金的利用效果,由于规模和实力的扩大,企业筹资能力大大增强可以满足企业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另外,并购后的企业由于在会计上统一处理,可以在企业中互相弥补产生的亏损,从而达到避税的效果。第四,人才、技术协同。并购后,原有企业的人才、技术可以共享,达到充分发挥人才、技术的作用,增强企业的竞争力的效果。尤其是一些专有技术,企业通过其他方法很难获得,通过并购,获取了对该企业的控制,从而获得该项专利或技术,从而促进企业的发展。(3)加强对市场的控制能力。在横向并购中,通过并购可以获取竞争对手的市场份额,迅速扩大市场占有率,增强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另外,由于减少了一个竞争对手,尤其是在市场竞争者不多的情况下,可以提高议价的能力,因此企业可以以更低的价格获取原材料,以更高的价格向市场出售产品,从而扩大企业的盈利水平。(4)获取价值被低估的公司。在证券市场中,从理论上讲公司的股票市价总额应当等同于公司的实际价值,但是由于环境、信息不对称和未来的不确定性等方面的影响,上市公司的价值经常被低估。如果企业管理者认为自己可以比原来的经营者做得更好,那么该企业可以收购这家公司,通过对其经营获取更多的收益,该企业也可以将目标公司收购后重新出售,从而在短期内获得巨额收益。3、公司并购成功的保证为保证公司并购成功,应注意:并购双方业务要有一定程度的相关性和互补性:同时向两个企业的管理层实行精心设计的激励或奖惩制度,以使并购产生效果,减少合并后调整带来的混乱现象。成功并购的主要步骤:(1)并购前准备充分;(2)认真筛选被并购企业;(3)充分评估被购企业(主要是风险评价);(4)双方谈判;(5)并购后加强一体化管理。4、并购失败的主要原因并购失败的原因主要包括:对市场估计过于乐观;对协同作用估计过高;收购出价过高;并购后一体化不利。(四)反接管接管是指收购者通过在股票市场上购买目标公司股票的方式,在达到控股后改换原来的管理层,获得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公司内部的各种控制和激励机制都未能有效发挥作用时,在股东抛售股票即“用脚投票”基础上形成的接管机制,将成为股东解决经理人代理问题的最后防线。“接管”作为一种公司治理机制的概念,公司控制权市场的基本前提是公司管理效率和公司股票价格高度相关。换句话说,接管对管理者行为的约束依赖于资本市场正确反映管理者表现的能力。假设这种相关关系存在,没有公司价值最大化的意识的经理,将会在公司被第三方收购之后遭到淘汰,收购者将会以高于公司市场价格、低于公司经营好时的公司价值购买股票。因此,反接管就是公司为防御其他公司敌意收购而采取的手段或策略。在20世纪80年代美英等国出现的敌意接管浪潮中,许多企业甚至某些大型企业也面临着被接管的风险。为了对付这些敌意接管,这一时期发明了很多接管防御策略,主要有以下几种。1、毒丸计划毒丸计划是美国著名的并购律师马丁•利普顿1982年发明的,其正式名称为“股权摊簿反收购措施”,最初的形式很简单,就是目标公司向普通股股东发行优先股,一旦公司被收购,股东持有的优先股就可以转换为一定数额的收购方股票。毒丸计划于1985年在美国特拉华法院被判决合法化。在最常见的形式中,一旦未经认可的一方收购了目标公司一大笔股份(一般是10%~20%的股份)时,毒丸计划就会启动,导致新股充斥市场。一旦毒丸计划被触发,其他所有的股东都有机会以低价买进新股。这样就大大地稀释了收购方的股权,继而使收购变得代价高昂,从而达到目标公司抵制收购的目的。美国有超过2000家公司拥有这种工具。2、“焦土战术”“焦土战术”是指目标公司在遇到收购袭击而无力反击时,所采取的一种两败俱伤的做法。此法可谓“不得已而为之”,因为要消除掉企业中最有价值的部分,即对公司的资产、业务和财务进行调整和再组合,以使公司原有“价值”和吸引力不复存在,进而打消并购者的兴趣。它的常用做法主要有两种:一是售卖“冠珠”,二是虚胖战术。(1)售卖“冠珠”。所谓冠珠,是“皇冠上的珠宝”的简称,英文为。在西方的并购行为里,人们习惯性地把一个公司里富有吸引力和具收购价值的部分,称为“冠珠”。它可能是某个子公司、分公司或某个部门,也可能是某项资产,一种营业许可或业务,还可能是一种技术秘密、专利权或关键人才,更可能是这些项目的组合。售卖冠珠就是将冠珠售卖或抵押出去,以达到消除收购诱因、粉碎收购者初衷的目的。(2)虚胖战术。一个公司,如果财务状况好,资产质量高,业务结构又合理,那么它就具有相当的吸引力,往往会诱发收购行动。在这种情况下,一旦遭到收购袭击,它往往采用虚胖战术,作为反收购的策略。其做法有多种,或者是购置大量资产,该种资产多半与经营无关或盈利能力差,令公司包狱沉重,资产质量下降;或者是大量增加公司负债,以恶化财务状况,加大经营风险;或者做一些长时间才能见效的投资,使公司在短时间内资产收益率大减。所有这些,使公司从精干变得脏肿,如果进行收购,买方将不堪其负累。这如同苗条迷人的姑娘,陡然虚胖起来,原有的魅力消失殆尽,追求者只好望而却步。3、“金色降落伞”“金色降落伞”是按照聘用合同中公司控制权变动条款对高层管理人员进行补偿的规定,最早产生在美国。“金色”意指补偿丰厚,“降落伞”意指高管可规避公司控制权变动带来的冲击而实现平稳过渡。这种让收购者“大出血”的策略,属于反收购的“毒丸计划”之一。其原理可扩大适用到经营者各种原因的退职补偿。“金色降落伞”在西方国家主要应用在收购兼并中对被解雇的高层管理人员的补偿,在我国则主要想让其在解决我国企业的元老历史贡献的遗留问题上发挥作用。“金色降落伞”计划的运用大多则是为了让员工年纪大了以后,不用“诞而走险”,出现“59岁现象”,而制定这种制度来消除或弥补企业高层管理人员退休前后物质利益和心理角色的巨大落差。“降落伞”通常分金、银、锡3种,对高级管理者为金色降落伞,对于中层管理者为银色降落伞,对于一般员工为锡色降落伞。山东阿胶集团就成功实行了“金色降落伞”计划,把部分参与创业但已不能适应企业发展要求的高层领导人员进行了妥善的安排,达到了企业和个人的双赢。4、白衣骑士当公司成为其他企业的并购目标后(一般为恶意收购),公司的管理层为阻碍恶意接管的发生,会寻找一家“友好”公司进行合并,而这家“友好”公司被称为“白衣骑士”。一般来说,受到管理层支持的“白衣骑士”的收购行动成功可能性很大,并且公司的管理者在取得机构投资者的支持下,甚至可以自己成为“白衣骑士”,实行管理层收购。四、机构投资者治理机制(一)机构投资者及其特征1、机构投资者的含义机构投资者是指用自有资金或者从分散的公众手中筹集的资金专门进行有价证券投资活动的法人机构,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商业保险公司和各种投资公司等。2、机构投资者的种类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上的机构投资者主要有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社保基金、保险公司、合格的外国机构投资者(QFII)等。美国资本市场上的机构投资者主要有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共同基金、投资公司及养老基金。3、机构投资者的特征机构投资者的特征主要包括机构投资者在进行投资时追求的是具有中长期投资价值的投资项目;机构投资者拥有行业及公司分析专家、财务顾问等,具有人才优势;机构投资者可以利用股东身份,加强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参与上市公司的治理。(二)机构投资者治理机制的形式机构投资者并不是一开始就积极地参与到公司治理活动中的。事实上,早期的机构投资者作为公司所有者的色彩非常淡薄,它们只是消极股东,并不直接干预公司的行为,并且非常倾向于短期炒买炒卖从中牟利,因此,早期的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作用是微弱的。但是,到了20世纪90年代,大部分机构投资者都放弃了华尔街准则—“用脚投票”,在对公司业绩不满或对公司治理问题有不同意见时,他们不再是简单地把股票卖掉,“逃离劣质公司”,而是开始积极参与和改进公司治理。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原因主要在于:严格限制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法律环境渐趋宽松;机构投资者成长很快、规模不断扩大;以“股东至上主义”为核心的股权文化的盛行。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主要表现为:首先,解决国内上市公司治理中的“内部人控制”问题需要机构投资者的介入;其次,包括基金在内的机构投资者正面临着转变投资理念、开辟新的投资途径的任务;最后,以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拥有人才、资金和政策优势,这也为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提供了可能性。(三)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主要途径1、行为干预机构投资者作为投资人有参与到被投资公司进行管理的权利。机构投资者发现价值被低估的公司就增持该公司的股票,然后对董事会加以改组、发放红利,从而使机构投资者持有人获利。2、外界干预机构投资者还可以直接对公司董事会或经理层施加影响,使其意见受到重视。例如,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其代表的代言人对公司重大决策(如业务扩张多元化、购并、合资、开设分支机构、雇用会计师事务所表明审计意见等)施加影响。五、风险识别的概念和内容(一)风险识别的概念风险识别是指对资产当前或未来所面临的和潜在的风险加以判断、归类以及对风险性质进行鉴定的过程。其目的是确认风险的来源、风险的种类及风险的可能影响,以利于风险的有效管理和合理控制。对于风险识别的概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1、风险识别是一项动态的、连续不断的、系统性的重复过程风险事项识别需要针对环境的变化而持续进行,不可能一蹴而就,风险主体的风险仅凭一两次有限的识别是不可能解决问题的,许多复杂的和潜在的风险要经过多次调查和反复论证方能得到准确答案;随着主体的活动,新的风险也会不断产生,风险事项识别是一个连续不断的过程。2、风险识别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风险事项识别的系统性是指风险识别过程不可能局限在某一个专门部门或者专门的环节,事项识别要把企业作为系统看待,不仅要识别企业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而且企业的各个部门都要参与并密切配合。同时风险主体应综合考虑自身的内外部环境,结合自己的特点,设计和选择适当的事项识别方法,这无疑使得事项识别工作更具有挑战性。3、风险识别是整个风险评估过程中重要的程序之一《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三章第二十一条规定,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应当准确识别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风险识别是否全面、深刻直接影响风险评估的质量,风险识别的目的就是确认所有风险的来源、种类以及发生损失的可能性,为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提供依据。风险识别过程应充分体现全面性原则。(二)风险识别的内容1、感知风险事项感知风险,即通过调查和了解识别风险的存在。例如,通过调查,了解到一家运输公司面临的财产风险、人身风险和责任风险。财产风险又包括车辆财产损失、存货仓库损失、库存物损失和其他设备损失。在存货仓库损失中,可能有火灾、爆炸、洪水、暴风等多种原因形成的损失。2、分析风险事项通过归类分析,掌握风险产生的原因和条件以及风险所具有的性质。例如,存货仓库的风险因素包括洪水、暴雨、水管或其他设备破裂等;人的风险包括死亡、疾病、身体伤害、财产损失等;导致死亡的风险因素主要有自然灾害、意外事故、自杀、疾病。感知风险是识别风险的基础,分析风险是识别风险的关键。只有感知风险,才能进一步有意识、有目的地分析风险,掌握风险存在及导致风险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条件。六、风险识别的方法风险识别是指对企业面临的各种风险进行确认的一个动态、连续的过程。从风险产生的原因入手,通过各种识别方法发现客观存在的不确定性,即辨识风险,下面简要介绍几种常用的风险识别方法。(一)风险清单法风险清单是指由专业人员设计好风险标准的表格或者问卷,全面地罗列一个企业可能面临的风险。表格多由风险管理方面的专家提供,包含人们已经识别出的最基本的各类风险。该方法的优点是经济方便,适合新公司或初次构建风险管理制度的公司适用,帮助他们识别最基本的风险,降低忽略重要风险源的可能性;缺点是表格的初次制作比较费时,问卷回收率可能较低,质量难以有效控制。(二)流程图分析法流程图分析法是指首先按企业经营过程的内在逻辑制作出作业流程图,然后对其中的重要环节和薄弱之处进行调查和分析的方法。基本步骤如下。(1)梳理单位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2)设计流程图,把流程图中的风险揭示出来,确定风险点;(3)解释流程图;(4)选择风险应对策略。流程图有助于识别企业经营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其优点是可以将复杂的生产过程或业务流程简单化,从而发现风险;其缺点是流程图的绘制较耗费时间,而且不可能进行定量分析从而无法判断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三)现场调查法现场调查法相当于对风险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其主要步骤如下。(1)调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确定调查的时间,其中需要明确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和持续时间等,还要明确调查的对象,包括调查人数等。实际工作中一般应事先设计好调查表格。(2)进行现场调查和访问,由被调查人认真填写表格,表格填写应符合规范,避免出现不符合要求的问卷而影响调查结果。(3)将调查结果及时进行反馈,以便发现潜在的问题。现场调查法的优点是可以获得一手的资料而不依赖他人的数据,同时在调查过程中可以与基层人员建立良好的关系。缺点是耗时过多,成本过大,在调查的过程中,可能会引起一些员工的反感。(四)财务报表分析法财务报表是反映企业一定时点的财务状况、一定期间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文件,因此分析财务报表有利于认识经营风险可能的来源。财务报表分析法主要是通过分析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补充记录来识别企业潜在的风险。财务报表分析法具体又分为以下几种主要方法。1、趋势分析法趋势分析法是通过对一个企业连续数期的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的各个项目进行比较,求出金额和百分比增减变动的方向和幅度,以揭示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增减变化的性质及其趋势。趋势分析法通常包括横向分析法和纵向分析法。横向分析法又称水平分析法,是在会计报表中用金额、百分比的形式,将各个项目的本期或多期的金额与基期的金额进行比较分析,以观察企业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变化趋势;纵向分析法又称垂直分析法,是对会计报表中某一期的各个项目,分别与其中一个作为基期金额的特定项目进行百分比分析,借以观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变化趋势。2、比率分析法比率分析法就是把财务报表的某些项目同其他项目进行比较,这些金额或者数据可以选自一张财务报表,亦可以选自两张财务报表。比率分析法可以分析财务报表所列示项目与项目之间的相互关系,因此运用得比较广泛。主要有经营成果的比率分析、权益状况的比率分析、流动资产状况的比率分析。3、因素分析法因素分析法也是财务报表分析中常用的一种技术方法,它是指把整体分解为若干个局部的分析方法,包括比率因素分析法和差异因素分解法。比率因素分解法,是指把一个财务比率分解为若干个影响因素的方法。例如,资产收益率可以分解为资产周转率和销售利润率两个比率的乘积,财务比率是财务报表分析的特有概念。在实际的分析中,分解法和比较法是结合使用的,比较之后需要分解,以深入了解差异的原因。分解之后还需要比较,以进一步认识其特征。不断的比较和分解,构成了财务报表分析的主要过程。为了解释比较分析中形成差异的原因,需要使用差异分解法。例如,将产品材料成本差异分解为价格差异和数量差异。差异分解法又分为定基替代法和连环替代法两种。定基替代法是测定比较差异成因的一种定量方法。按照这种方法,需要分别用标准值(历史的、同业企业的或预算的标准)替代实际值,以测定各个因素对财务指标的影响。连环替代法是另外一种测定比较差异成因的定量分析方法。按照这种方法,需要依次用标准值替代实际值,以测定各个因素对财务指标的影响。(五)事件树分析法事件树分析法又称故障树法,其实质是利用逻辑思维的规律和形式,从宏观的角度去分析事故形成的过程。它的理论基础是,任何一起事故的发生,必定是一系列事件按时间顺序相继出现的结果,前一事件的出现是随后事件发生的条件,在时间的发展过程中,每一事件有两种可能的状态,即成功和失败。事件树法从某一风险结果出发,运用逻辑推理的方法推导出引起风险的原因,遵循风险事件一中间事件一基本事件的逻辑结构。事件树分析法的一般步骤如下:(1)定义目标,此时需要考虑影响目标的各种风险因素;(2)做出风险因果图;(3)全面考虑各风险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从而研究对风险所采取的对策或行动方案。事故树法的优点是把影响企业整体目标实现的诸多因素及其因果关系一步步清楚地列示出来,有利于下一步进行深入的风险分析。该方法通常用于直接经验较少的风险识别,效果非常直观,缺点是容易产生遗漏和错误。(六)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是在项目计划阶段即对风险进行定性识别的方法。它的工作步骤如下:(1)检查各部分原始意图(2)发现有无偏离原始意图的情况;(3)寻找偏离原因(4)预测偏离后果。该方法的优点是可在项目实施前就发现风险并加以处理;缺点是比较费时,需要详细的设计系统图的支持。(七)其他方法风险管理人员必须始终对新的、变化中的风险保持警惕,经常检查关键文档就是一个好方法。关键文档包括董事会会议的详细记录、资金申请表、公司指南、年度报告等,这些文件提供的信息并非详尽,却是风险管理中使用最为频繁的信息资源。面谈也是另外一个有利于风险事项识别的重要信息资源。许多信息没有记录在文档文件里面,而只存在于经营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头脑里。与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员工进行面谈以便增加识别潜在风险事项的信息资源。一般情况下,可以考虑和以下人员进行面谈:经营部门经理、首席财务官、法律顾问、人力资源部经理、基层护理人员、工人和领班、外部人员等。与一般基层工人的谈话可以发现一些不安全的设备和操作方法,这些问题在正规的报告里面是不会反映出来的而通过与高层管理者的面谈,风险防范人员能够了解最高管理层可以容忍的纯粹风险程度,以及希望转移的风险。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中最基础的工作,从定性的经验判断到各种定量方法,不仅要发现风险,还要进行风险因素分析,它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任何一种方法都不能揭示出企业面临的全部风险,更不可能揭示导致风险事故的所有因素,故应将多种方法结合使用。七、内部控制目标的设定(一)制订战略目标企业的战略目标一般是稳定的,但与其相关的业务层面的目标具有动态性,会随着内部和外部的条件而调整。在企业风险管理目标的设计过程中,首先要确定企业层面的目标,即战略目标。战略目标需要通过董事会及员工的相互沟通后确定,同时还要有支持其实现的资金预算及战略计划。战略目标的制订需要经过如下5个阶段。(1)明确企业发展目标。企业在长期规划中应明确自身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方向,通过培训、发放宣传手册、领导讲话等方式将企业层面的目标清晰地传达给员工。(2)制订实现目标的战略规划。企业通过SWOT分析,在了解自身的优势、劣势、机会和威胁的基础上制订帮助企业实现目标的战略规划。(3)制订年度计划及资金预算。企业根据制订的中长期战略规划,编制年度经营计划。该年度经营计划应符合企业中长期战略规划的效益目标、投资方向和投资结构。(4)企业编制年度预算。企业应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原则编制全面预算,将战略目标进一步分解、细化与落实。(5)企业编制《企业预算管理办法》,明确编制预算的基本原则、内容、编制依据等。(二)确定业务层面目标业务层面目标包括合规目标、资产目标、报告目标和经营目标它来自企业战略目标及战略规划,并制约或促进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业务层面的目标应具体并具有可衡量性,并且与重要业务流程密切相关。业务层面目标的制订需要经过如下四个阶段。(1)设定业务层面目标。企业的总目标及战略目标规划为业务层面目标的设定指明了方向,业务层面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及总体目标的要求提出本单位的目标,通过上下不断沟通最终确定。(2)根据企业的发展变化,定期更新业务活动的目标。(3)配置资源以保证业务层面目标的顺利实现。企业在确定各业务单位的目标之后,将人、财、物等资源合理分配下去,以保证各业务单位有实现其目标的资源。(4)分解业务目标并下达。企业确定业务层面的目标后,再将其分解至各具体的业务活动中,明确相应岗位的目标。(三)合理确定风险承受能力为了合理地确定风险承受能力,在目标设定阶段,企业必须解决以下3个基本问题。(1)风险偏好。风险偏好是指企业在实现其目标的过程中愿意接受的风险程度。可以采用定性和定量两种方法对风险偏好加以度量。风险偏好与企业的战略直接相关,在战略制定阶段,企业应进行风险管理,考虑将该战略的既定收益与企业的风险偏好结合起来,目的是帮助企业的管理者在不同的战略之间选择与企业的风险偏好相一致的战略。(2)风险容忍度。风险容忍度是指在企业目标实现的过程中对差异的可接受程度,是企业在风险偏好的基础上设定的对相关目标实现过程中所出现的差异的可容忍限度。企业风险管理(2016)将风险容忍度确定为可接受的绩效变动区间,该定义更加明确和可度量,有助于组织在给定绩效目标下量化可以承受的风险边界。(3)风险组合观。风险管理要求企业管理者以风险组合的观点看待风险,对相关的风险进行识别并采取措施,以使企业所承受的风险在风险偏好的范围内。对企业内每个单位而言,其风险可能落在该单位的风险容忍度范围内,但从企业总体来看,总风险可以超过企业总体的风险偏好范围。因此,应以企业总体的风险组合的观点看待风险。八、目标设定的含义我国《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二十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目标设定是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的前提。在管理当局识别和分析风险并采取行动来管理风险之前,首先必须有目标,确定与目标相关的风险,目标设定是风险评估的前提。目标设定分为三个层次,首先在企业既定的使命或愿景指导下,管理层制定企业的战略目标;其次根据战略目标制定业务层面的目标,并在企业内层层分解和落实;最后根据设定的目标合理确定企业整体风险承受能力和具体业务层次上可接受的风险水平。企业应当按照战略目标,设定相关的经营目标、财务报告目标、合规性目标与资产安全目标,并根据设定的目标合理确定企业整体风险承受能力和具体业务层次上的可接受的风险水平。1、战略目标战略目标反映了管理层就主体如何努力为其利益相关者创造价值所做出的选择,是高层次的目标,与其使命相关联并支撑其使命。企业在考虑实现战略目标的各种方案时,必须考虑与各种战略相伴的风险及其影响。战略目标方面的关注点主要包括:(1)对企业绩效现状进行的评估(2)对内部和外部环境的监测分析;(3)战略目标体系(4)战略选择遵循必要的流程,以及获得了充分的讨论;(5)对目标实现与现有资源状况之间的匹配程度进行的评估;(6)设定战略目标可接受程度;(7)就战略目标与企业内部员工和外部相关利益集团之间的沟通。2、经营目标经营目标与企业经营的效率与效果有关,包括业绩和盈利目标的实现,需要反映企业运营所处的特定经营、行业和经济环境。经营目标来自公司的战略目标和战略计划,并与之紧密联系,是随着具体对象和不同时段制订的,这些目标应针对每个重要业务活动并与其他业务活动保持一致。经营目标方面的关注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经营目标与公司战略目标及战略计划一致;(2)经营目标适应公司所处的特定经营环境、行业和经济环境等;(3)各个业务活动目标之间保持一致;(4)所有重要业务流程与业务活动目标相关;(5)适当的资源及有效配置(6)管理层制定的公司经营目标及其对目标的负责程度。3、报告目标报告目标与财务报告及其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有关。可靠的报告能够为管理层提供适合其既定目标的准确而完整的信息,支持管理层的决策,并对主体活动和业绩实施有效监控。报告目标方面的关注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管理层决策及对公司活动、业绩监控的准确、及时、完整的信息的对内报告;(2)满足投资者、监管部门及其他相关信息需求者真实、可靠、完整的信息的对外报告;(3)反映信息的全面性,包括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4、资产安全目标资产安全目标是内部控制的基本目标,包括:防止企业无效率经营,损失资产;防止员工舞弊;防止公司资产被盗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对于我国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年来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屡有发生,内部控制应该把资产安全作为一个重要的目标来加以实现。资产安全目标方面的关注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关注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效率;(2)提高企业的生产力和竞争力;(3)防止资产缩水;(4)关注资产使用及处置的授权情况。5、合规目标合规目标与企业各项活动的合法性有关。企业进行内部控制建设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企业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最低的行为标准并作为企业的遵循目标,企业的合规记录可能对它在社会上的声誉产生极大的正面或负面影响。合规目标方面的关注点主要包括:公司的各项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通常涉及知识产权、市场、价格、税收、环境、员工福利以及国际贸易等。九、风险的概念及其分类古人说:“宜未雨而绸缪,毋临渴而掘井。”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面临着诸多的风险,如果我们没有妥善地处理,风险事故一旦发生,轻则影响生产经营稳定和企业经济效益,重则危及企业的生存。因此风险评估的目的是为了给企业造就一个安全稳定的生产经营环境,这有助于增加领导层经营管理决策的正确性,进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一)风险的概念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会遇到各种不确定性事件,这些事件发生的概率及其影响程度是无法事先预知的,进而影响企业目标的实现。所谓风险,就是在一定环境下和一定限期内客观存在的、影响企业目标实现的各种不确定性事件。或者说,风险就是指在一个特定的时间内和一定的环境条件下,人们所期望的目标与实际结果之间的差异程度。因此,风险是一个事项将会发生并给目标实现带来负面影响的可能性。风险具有客观性、普遍性、潜在性、必然性、可识别性、可控性、损失性和不确定性等特点,风险与机会同在。COSO企业风险管理新框架(2016)指出风险是指事项发生并影响战略和业务目标之实现的可能性。该定义兼顾了正面和负面的影响,这和国际风险管理标准ISO31000及中国风险管理标准GB—T24353是一致的。为了与我国内部控制规范一致,本书采用COSO04的定义。(二)风险的构成要素风险一般包括以下三项构成要素。1、风险因素风险因素是指促使某一特定风险事故发生或增加其发生的可能性或扩大其损失程度的原因或条件。它是风险事故发生的潜在原因,是造成损失的内在或间接原因。例如,对于建筑物而言,风险因素是指其所使用的建筑材料的质量、建筑结构的稳定性等;对于人而言,则是指健康状况和年龄等;对于企业而言,风险因素则包括企业人员因素、结构因素、外部环境因素等。2、风险事故风险事故也称风险事件,是指造成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偶发事件是造成损失的直接的或外在的原因,是损失的媒介物,即风险只有通过风险事故的发生才能导致损失。就某一事件来说,如果它是造成损失的直接原因,那么它就是风险事故;而在其他条件下,如果它是造成损失的间接原因,它便成为风险因素。例如,对于企业而言,发生仓库货物被盗是风险事故,而安保系统不健全是风险因素。3、损失在风险管理中,损失是指非故意的、非预期的、非计划的经济价值的减少。通常可以将损失分为两种形态,即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指风险事故导致的财产本身损失和人身伤害,这类损失又称为实质损失:间接损失则是指由直接损失引起的其他损失,包括额外费用损失、收入损失和责任损失。十、风险的分类和评估(一)风险的分类企业所面临的风险从来源上分,有企业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外部风险包括:科技发展带来的企业技术、管理、信息等方面的风险;顾客需求或预期改变;竞争的存在;自然灾害;政治事件;经济环境的改变等。内部风险主要有:员工的素质和能力;经理人的责任改变;董事会或监督委员会的责任履行情况等。从企业能否对风险进行控制来分,风险分为可控风险和不可控风险两种。(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在有的内部控制或风险管理标准中,风险评估就是风险管理,包括了风险管理的全过程,可以说是风险管理的代名词。而在有的内部控制或风险管理标准中,风险评估是全面风险管理的一个步骤,包括内容有多有少,如目标确定、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以及风险应对等。1、COSO92关于风险评估概念COSO内部控制整体框架把风险评估列为内部控制的五要素之—《内部控制整体框架》认为,风险评估是指单位为实现其目标而确认的相关风险,以构成进行风险管理的基础。单位风险可能来自于:(1)经营环境的变化;(2)聘用新的员工;(3)采用新的或改良的信息系统(4)迅猛的发展速度;(5)新技术的运用(6)新的行业、产业或经营活动的开发;(7)企业改组;(8)海外经营;(9)新的会计方法的采用。2、COSO04关于风险评估概念《企业风险管理整体框架》指出风险评估要对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以便确定对他们进行管理的依据。强调风险评估是风险管理的一个步骤,相当于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风险分析。3、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关于风险评估概念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借鉴《企业风险管理整体框架》,认为风险评估是企业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从而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即为识别、分析、管理与企业活动相关的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法律风险、汇率风险、经营风险等各种风险而建立的机制。该概念沿用COSO92的要素理念,是相对宽泛的概念,包括COSO04目标设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四大要素的组合。十一、公司治理原则的内容针对公司治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早在1999年就出台了公司治理准则,旨在帮助其成员及非成员评估和改善其经济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中国各级监管部门也相应出台了相关指引和要求,包括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于2002年1月联合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推动上市公司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为了满足机构投资者对公司治理质量的关注,各国与各组织纷纷推出了公司治理原则。直以来,《OECD公司治理原则》(以下简称《原则》)都被认为是全球范围内政策制定者、投资人、公司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国际标准。2002年,OECD公司治理指导小组对《原则》进行了重新审议,目前的《原则》是体现各成员及非成员公司治理挑战及经验的范本。《原则》是一个灵活的工具,提供了适用于各个国家和地区特殊情况的非约束性标准、良好实践和实施指南。(一)确保有效公司治理框架的基础为了确保一个有效的公司治理框架,需要建立一套适当且行之有效的法律、监管和制度基础,以便所有的市场参与者都能够在此基础上建立其私有的契约关系。这种公司治理框架,通常是以一国特殊的自身环境、历史状况以及传统习惯为基础建立的一套由法律、监管、自律安排、自愿承诺和商业实践等要素所构成的体系。其具体要求如下。(1)建立公司治理框架应该考虑到它对整体经济绩效的影响、市场的信誉度的提高、由它而产生的对市场参与者的激励机制以及对市场透明度和效率的促进。(2)在一个法域内,影响公司治理实践的那些法律的和监管的要求应符合法治原则,并且是透明和可执行的。(3)一个法域内各管理部门间责任的划分应该明确衔接,并保证公共利益得到妥善保护。(4)监督、监管和执行部门应当拥有相关的权力、操守和资源,以专业、客观的方式行使职责,对它们的决定应给予及时、透明和全面的解释。(二)股东权利与关键所有权功能公司治理框架应该保护和促进股东权利的行使。在此方面除了确保股东基本权利的行使外,还应当获得有效参加股东大会与涉及公司重大变化的决定,并得到相关方面的通知。此外,公司应当披露特定股东获得与其股票所有权不成比例的控制权的资本结构和安排,允许公司控制权市场以有效和透明的方式运行,为所有股东行使所有权创造有利条件。(三)平等对待股东资本市场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投资者确信其所提供的资本会受到保护以及不受公司管理者、董事或控制性股东滥用或不当挪用。公司治理框架应当确保所有股东(包括少数股东和外国股东)受到平等对待。当其权利受到侵害时,所有股东应能够获得有效赔偿。《原则》中规定,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原则应当在此方面实现:(1)同类同级的所有股东都应享有同等待遇;(2)应禁止内部人交易和滥用权力的自我交易;(3)应要求董事和主要执行人员向董事会披露,他们是否在任何直接影响公司的交易或事务中有直接、间接或代表第三方的实质性利益。(四)利益相关者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治理的一个关键方面是关于确保外部资本以权益和债务两种形式流入公司,因此公司治理框架应承认利益相关者的各项经法律或共同协议而确立的权利,并鼓励公司与利益相关者之间在创造财富和工作岗位以及促进企业财务的持续稳健性等方面展开积极合作。(五)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治理框架应确保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所有重要事务的信息,包括财务状况、绩效、所有权和公司的治理。一个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能够推动真正透明的产生,这是以市场为基础公司监控的关键特征,也是股东得以在充分信息的基础上行使股东权利的核心。一个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有助于资本市场吸引资本和保持信心。信息披露也有助于加强公众对企业的组织和活动、公司政策和绩效以及公司与所在社会关系的理解。(1)应当披露的重大信息。应当披露的重大信息至少包括: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目标;主要的股份所有权和投票权;董事和主要执行人员,以及他们的报酬;重要可预见的风险因素;与雇员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有关的重要问题;治理结构和政策。公司应报告在实际工作中其怎样运用相关的公司治理结构原则。管理结构和公司政策的披露,特别是股东、经理层和董事会成员之间权力的划分,对评估公司的治理结构是很重要的。(2)应根据高质量的会计标准、金融和非金融披露及审计标准,对信息进行准备、审计和披露。(3)在准备和提交财务报表时,为提供外部和客观的保证,年审应由独立审计员进行。(4)信息传播渠道应当使用户公正、及时、费用合理地获得有关信息。(六)董事会的责任董事会是在股东大会上由全体股东选出的董事所组成、代表股东的利益和意志、执行公司业务的常设权力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负责,向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报告工作。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一个重要因素,甚至可以说是中心组成部分。董事会的运作方式和效率直接决定了公司治理的质量。论及董事会的责任,必然涉及董事会向谁负责的问题。传统观点认为,董事会应向股东负责。董事会是由股东选举和任命的、接受全体股东的委托、承担受托责任的权力机构,董事会当然要向委托人负责。从另一方面来看,股东是公司的唯一所有者,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也应向其所有者负责。从法律角度考察,以“董事会应向公司负责”的表述更为恰当。其一,董事会绝不仅仅是一个受托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和权力机构,董事会承担着设定公司目标,制定公司战略、计划和政策等责任。如果董事会仅向股东负责,当出现股东利益与公司利益不一致时,董事会的决策可能会使公司丧失良好的发展机会或失败。美国在20世纪80年代出现的恶性并购就是一个恰当的说明。其二,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联结,“在法律意义上,股东并不是公司的所有者,公司与全体股份有所不同”。1909年,英国上诉法院在关于留声机和打字机有限责任公司诉斯坦利的判决中明确规定,公司既不是股东的代理人,也不是他们的托管人。大法官巴克利勋爵否决了认为在实践中股东可以被视为其公司的观点。同时,他认为:“董事不是服从某个作为个人的股东发出的指令的仆人,而是按照规定被授予公司控制权的人;一旦被授予权力,只有达到或超过足以修改公司章程的决定多数股东的否决,他们才会失去控制权。即使所有股东都作为个人行动时发出同一指令,董事们也没有义务服从这个指令。”公司治理框架应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的战略指导和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确保董事会对公司和股东的受托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应在全面了解情况的基础上,诚实、尽职、谨慎地开展工作,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尽管世界上并不存在单一的良好的公司治理模式,但是许多经济组织和研究机构(如OECD等)认为,良好的公司治理是构建在一些共同要素基础之上的。因此,构建在这些共同要素之上并且包容已有的各种不同模式的公司治理原则,是有相当的实用价值的。它既是改善公司治理的标准和方针政策,也是公司管理层次的实务原则,对政府的政策制定和市场参与者的实务操作都有重要的参考作用。十二、公司治理原则的概念广义的公司治理原则包括有关公司治理的准则、报告、建议、指导方针和最佳做法等,它通过一系列规则建立一套具体的公司治理运作机制,维护投资者和其他利害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实现公司的有效治理。公司治理原则可以帮助政府对本国公司治理方面的法律、制度和管理机制框架进行评估、改进,也可以为上市公司(甚至是非上市公司)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提供指导、借鉴,还对股票交易所、投资者和其他在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中起作用的机构提供了参考和建议。公司治理原则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其目的不在于制定详细的国家立法,而是为人们提供某种参考。比如政策制定者在审查并制定反映本国特定的经济、社会、法律和文化环境特色的有关公司治理的法律和监管框架时,可以公司治理原则为参考;再如市场参与者,可以参考公司治理原则制定自身的公司治理制度。公司治理原则是不断发展的,因此应根据环境的重大变化不断重新对其进行审查。为了在这个不断变化的世界中保持竞争地位,公司必须不断创新并使自己的公司治理状况适应变化了的环境,这样才能使公司不断满足新的需求,抓住新的机遇。同样,政府有义务制定一个有效的规范框架,保持足够的灵活性,使市场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并能对股东和利益相关者的期望做出反应。政府和市场参与者可以根据成本与收益的比例,自己决定是否采纳这些原则。十三、公司治理的产生及动因“治理”意为统治、掌;在经济活动中,一般含有权威、指导、控制的意思。“公司治理”是英文的直译,日本称之为“统治结构”,我国有人将“公司治理”的英文翻译成“公司管治”“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机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督导机制”等。狭义概念的公司治理是指公司的所有者,主要是股东,对经营者的一种监督与制衡机制,即通过一种制度安排来合理地配置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权力与责任关系;广义概念的公司治理指企业中关于各利益相关主体之间的权、责、利关系的制度安排。(一)公司治理产生的背景1776年,亚当•斯密在其《国富论》中首次提到“公司治理”问题,这是公司治理研究的源泉。20世纪80年代中期,英国《公司治理财务报告》正式出现了“公司治理”这一术语,即公司的权力、责任和利益如何分配。其实,公司治理中所研究的基本问题早已存在于经济与管理实践中,已经过几个世纪的演变。其每一步发展往往都是针对公司失败或系统危机做出的反应。如1720年英国发生南海公司泡沫,这一事件导致了英国商法和实践的革命性变化;1929年,美国的股市大危机使美国在其后推出了证券法。2001年,美国安然事件爆发后,美国国会通过了萨班斯一奥克斯利法案。公司治理失败的案件往往都是由舞弊、欺诈或不胜任等引起的,而这些事件又促进了公司治理的改进。公司治理持续的演进造就了今天的各种与公司治理有关的法律、管制措施、机构、惯例,甚至还有市场等。1、公司治理问题的提出公司治理是伴随公司制企业的产生而产生的。公司制企业与由所有者自己管理的传统型企业的明显区别在于:在公司制企业中,企业的所有者即股东将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委托给他们所选定的代理人,即职业经理人。由于信息不对称,职业经理人无法被所有者完全控制于是便存在着一种风险,即代理人有可能出于私利而选择有利于自身而不是有利于股东的行为。早在1776年,亚当•斯密在其《国富论》中就指出:“在钱财的处理上,股份公司的董事为他人打算,而私人合伙公司的合伙人则纯是为自己打算。所以,要想股份公司董事们监视钱财用途,像私人合伙公司的合伙人那样用意周到,那是很难做到的。这样,疏忽和浪费,常成为股份公司业务经营上多少难免的弊端。”这是最早提出的由经营者和资本所有者的利益不一致而引起的代理问题。20世纪20年代以前,由于代理的缺陷问题还不突出,因此并没有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一方面,当时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形式是个人业主制企业和合伙制企业,在这两种企业形式中,所有者与经营者合二为一,所有者的利益与经营者的利益完全或基本一致,不会产生任何分歧,从而治理问题也就不会存在;另一方面,实行股份制的企业,原先的所有者仍然拥有该企业的控股权,利润最大化的企业目标仍可得到顺利的贯彻实施。以美国为例,近代企业家如摩根、洛克菲勒、卡耐基等,不仅拥有摩根银行、标准石油公司、美国钢铁公司等大型企业的大量股票,而且还积极参与其经营管理,使之坚持利润最大化的企业目标。即使在现代,这样的企业也不在少数,如盖茨、戴尔,至今仍分别保持着他们各自开创的微软公司和戴尔电脑公司的最大股东和主要决策者的身份。多年来,这两家公司一直在《财富》《福布斯》《商业周刊》等美国权威杂志的“公司排名”中名列前茅。然而,所有者直接控制公司毕竟不是现代公司制企业的主流,尤其是大规模的公司制企业,所有者更是远离企业,这在客观上为经营者背离所有者的利益提供了可能。20世纪20年代以后的美国,这种可能不仅成为现实,而且已经相当突出。这种控制形态被称为“管理者控制”。在这种情况下,一些经济学家开始研究所有者如何有效地控制和监督管理者行为的问题,只是当时尚未直接采用“公司治理”这一词汇。20世纪60年代以后,经营者支配公司的情况进一步加剧。在美国,60年代初,经营者支配公司的资产占200家非金融企业总资产的85%;在日本,1970年303家最大非金融公司的50%及29家最大金融机构的90%被经营者支配;在英国,1975年最大的250家公司中有43.75%被经营者支配;在德国,1971年最大的150家制造业和商业企业中有52%被经营者支配。在这些公司的董事会中,经理人员占了多数,不少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同时又坐上了董事长的宝座,受聘于公司所有者的管理者反过来控制了公司,导致因偏离股东价值最大化目标而造成的各种弊端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公司到底被谁控制,所有者抑或经营者?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美国拉开了有关公司治理问题讨论的序幕;80年代,英国不少著名公司的相继倒闭以及随后出台的一系列公司治理准则,则把公司治理问题推向全球,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问题。2、两权分离两权分离只有持续存在而非暂时的,公司治理才有存在的意义。20世纪30年代开始出现的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引发了理论界对公司治理的关注。伯利与米恩斯的《现代公司与私有财产》(1932)一书对所有者主导型企业和经理主导型企业做了区分,提出了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理论,从而为公司治理的基本理论代理理论奠定了基石,引起了人们对股份公司存在的代理问题可能引起公司管理效率缺失的怀疑。他们说:“在所有权充分细分的情况下,经营者持有的股份即使无足轻重,它也会因此成为自我永存的实体。”20世纪60年代前后,鲍莫尔和威廉姆森等人分别提出了各自的模型,这些模型的共同点是以经理(管理者)主导企业为前提。20世纪7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钱德勒在其颇有影响的著作《看得见的手——美国企业中的经理革命》中通过分部门、行业的具体案例分析,进一步描述了现代公司两权分离的历史演进过程。伯利和米恩斯将两权分离的原因归结为股权分散化,如1929年美国最大规模的铁路公司宾夕法尼亚铁路公司、最大规模的公用事业美国电话与电报公司和最大规模的产业公司美国钢铁公司的最大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占已发行股票的比例分别是0.34%、0.7%和0.9%。即使综合铁路公司前20大股东1929年的全部股份数,也只占全体的2.7%,电话电报公司的这一数字为4.0%,钢铁公司的这一数字为5.1%。随着股份的分散化,两权分离程度也在扩大,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正在弱化。本来股东可以通过行使投票权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表达其意志,然而股份公司的成长以及股份的分散化使得股东所拥有的直接投票权变成了委托投票权。当股东的权力被削弱的时候经理人开始作为公司的实际决策者登上舞台,他们虽然不是公司的所有者,但是他们手中的控制权决定了公司的发展战略,控制权的增加扩大了经营者决策的灵活性。同时,由于股份的分散化降低了股东的监督动力,无论公司的经营者多么无能或腐败,那些拥有少数股份的股东像潜在集团的任何成员一样,不会有动力对公司的经营者发难。在日本和德国,法人相互持股是公司股权结构的一大特点。在日本,不少交叉持股是发生在同一个集团内部的不同法人之间。法人间相互持股并不以经营者对股东更负责任为要旨,而是旨在加强各法人间的联系。总之,无论是日本和德国(以下简称“日德”)的法人相互持股,还是英国和美国(以下简称“英美”)的机构投资者,都不可能消除两权分离的状况,即公司经营者控制所存在的风险。两权分离是持续存在的,公司治理也就成了公司发展中的必然选择。(二)公司治理产生的动因公司治理问题早已存在,但直到20世纪80年代才引起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广泛关注,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几方面。1、经理人的高薪引起了股东和社会的不满据统计,1957年整个美国只有13个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年薪达到40万美元;到1970年,财富500强公司的首席执行官的平均年薪是40万美元;到1985年,美国大公司执行董事的年薪基本都在40万~67万美元:1988年美国300强公司CEO的平均年薪是95.2万美元;到1990年,《商业周刊》调查中的公司首席执行官的平均工资和奖金达到120万美元,如果加上股票期权和其他长期薪酬计划的收入,平均总薪酬则达到195万美元。LucianBebchuk与JesseFried在哈佛大学出版社2004年出版的《没有业绩的薪酬:高管报酬未实现的许诺》中,列举了很多企业的例子,指出美国企业的CEO没有任何财务风险,不管企业业绩好坏,始终获得令人咂舌的薪水。在英国,《金融时报》发布的数据显示,富时100指数成份股公司首席执行官的总收入,1999年为英国全职员工收入中位数的47倍,2009年跃升至88倍。据英国研究机构“收入数据公司”2011年10月底发布的数据,过去的一年中,构成伦敦金融时报100指数的公司董事收入平均增长了49%,其中奖金平均增加了23%,从2010年的73.7万英镑增至90.6万英镑,而且这些上涨都与公司的业绩毫无关系。2、机构股东“积极主义”的兴起20世纪80年代以后,在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机构投资者对待公司治理的态度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一一逐渐从消极的间接治理向积极的直接治理转变,西方学者将此称为机构股东积极主义的兴起。股东进一步法人化和机构化的趋势,使得英美国家股东高度分散化的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以养老金和共同基金为主的机构投资者拥有了越来越多的股份。到90年代末,在美国,机构投资者持有美国1000所规模最大公司的60%股权,而在其中三分之二的公司内,他们更集体持有超过50%的股权。在英国,差不多75%的英国股票皆由机构投资者持有,其中三分之一由退休基金持有。由于资产规模大,持股比例高,机构投资者卖出股份(用脚投票)会导致市场的剧烈震荡。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选择只能是继续持有股票,而相对长期地持有股票就不能不对公司业绩的持续下滑做出反应,否则将进一步损害其利益。因此,“用脚投票”改为“用手投票”,积极介入公司治理是机构投资者的必然选择。机构股东积极主义的兴起改变了企业的权力结构,同时导致了西方国家治理结构的革命性变革。一些学者甚至认为“投资者资本主义”将替代“经理资本主义”。3、恶意收购对利益相关者的损害20世纪80年代,美国掀起了一股兼并收购的浪潮。在这一浪潮中,股东为了自己的短期利益接受并购协议,损害了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这种股东接受“恶意收购”的短期获利行为,往往是与企业的长期发展相违背的。一个企业在发展中,已经建立起一系列的人力资本、供销网络、债务关系等,这些安排如果任意被股东的短期获利动机所打断,必将影响到企业的生产率。在这一背景下,美国许多州从80年代末开始修改公司法,允许经理对比股东更广的“利益相关者”负责,从而给予了经理拒绝“恶意收购”的法律依据,因为尽管“恶意收购”给股东带来暴利,但它损害了公司的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4、公司丑闻案件是引发各国公司治理改革的直接动力20世纪80年代中期,英国不少著名公司如蓝箭、克拉罗尔、波莉、佩克等相继倒闭,引发了英国上下对公司治理的讨论;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使人们对东亚的公司治理模式有了清楚的认识;2001年以安然、世界通信、施乐事件为代表的美国会计丑闻又暴露了美国公司治理模式的重大缺陷;2008年,法国兴业银行重大诈骗案件,贝尔斯登、雷曼兄弟等公司轰然倒下,显示了风险管控的缺失。为什么不少声势浩大的公司悄然倒闭关门?为什么近来各种股东诉讼案件的数量大增?伴随着诸多知名公司(包括我国的银广夏、蓝田股份、三鹿公司和万福生科等)丑闻的接连被披露,如何加强公司治理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课题。在惨痛的教训刺激下,各国整个管理领域对构建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的需求日益强烈。5、投资者投资对象的选择投资对象是指投资者准备投资的证券品种,它是根据投资收益目标来确定的。任何一家企业都无法满足某一特定市场内的所有投资者,至少无法让所有投资者得到同样的满足。国际著名的咨询公司麦肯锡公司2001年发表的一份投资者意向报告表明:四分之三的投资者表示在选择投资对象时,公司治理与该公司的财务指标一样重要;80%的投资者表示,他们愿意出更高的价钱去购买公司治理好的公司的股票;在财务状况类似的情况下,投资人愿意为“治理良好”的亚洲企业多付20%~27%的溢价,愿为“治理良好”的北美企业多付14%的溢价。因此,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公司治理状况往往比单纯的财务指标更重要。6、新型公司治理模式的产生公司治理模式是公司制度长期发展演变的结果。在英美模式、德日模式、家族模式3种主要公司治理模式的基础上,不断出现新型公司治理模式。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事实上是一场治理危机,人们开始研究东亚公司的治理模式。转轨经济国家存在的“内部人控制”现象,又促使人们探讨内部人控制模式。内部人控制是在现代企业中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控制权)相分离的前提下形成的,所有者与经营者利益的不一致导致了经营者控制公司,即“内部人控制”的现象。筹资权、投资权、人事权等都掌握在公司的经营者即内部人手中,股东很难对其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十四、企业的演进从企业制度的发展历史看,它经历了两个发展时期一一古典企业制度时期和现代企业制度时期。古典企业制度主要以业主制企业和合伙制企业为代表,现代企业制度主要以公司制企业为代表。(一)业主制企业业主制也称单一业主制,是历史上最早出现的企业制度形式,也是企业组织最传统、最简单的形式。业主制企业也称“独资企业”是指由个人出资经营的企业。它只有一个产权所有者,企业财产就是业主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出资者就是企业主,拥有完整的所有者权利,掌握企业的全部业务经营权力,独享企业的全部经营所得和独自承担所有的风险,并对企业的债务负有完全的偿付责任(即无限责任)。业主制企业不是法人,全凭企业主的个人资信对外进行业务往来。业主制企业的主要特点有:个人出资,企业的成立方式简单;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储蓄、贷款等,但不能以企业的名义进行社会集资;承担无限责任;企业收入为业主收入,业主以此向政府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寿命与业主个人寿命联系在一起。业主制企业的优点有:企业建立与歇业的程序简单易行,企业产权能够较为自由地转让;经营者与所有者合一,所有者的利益与经营者的利益是完全重合的;经营者与产权关系密切、直接,利润独享,风险自担,经营的保密性强。业主制企业的缺点包括无限的责任、有限的规模以及企业的寿命有限。(二)合伙制企业合伙制企业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共同创办的企业。通常这种企业也不具有法人资格。其主要特点与独资企业基本相同。合伙制企业所获收入应在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并以此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制分为一般合伙制和有限合伙制两类。在一般合伙制企业中,所有的合伙人同意提供一定比例的工作和资金,并且分享相应的利润或分担相应的亏损;每一个合伙人承担合伙制企业中的相应债务;合伙制协议可以是口头协议,也可以是正式文字协议。有限合伙制允许某些合伙人的责任仅限于每人在合伙制企业的出资额;有限合伙制通常要求至少有一人是一般合伙人,且有限合伙人不参与企业管理。合伙制企业的费用一般较低,在复杂的准备中,无论是有限还是一般合伙制,都需要书面文件,企业经营执照和申请费用是必需的。一般合伙人对所有债务负有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仅限于负与其出资额相应的责任,如果一个一般合伙人不能履行他或她的承诺,不足部分由其他一般合伙人承担。当一个一般合伙人死亡或撤出时,一般合伙制随之终结,但是,这一点不同于有限合伙制。对于一个合伙制企业,在没有宣布解散的情况下转让产权是很困难的,一般来说,所有的一般合伙人必须一致同意。无论如何,有限合伙人可以出售他们在企业中的利益。合伙制企业要想筹集大量的资金十分困难,权益资本的贡献通常受到合伙人自身能力的限制;对合伙制的收入按照合伙人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控制权归属于一般合伙人;重大事件,如企业利润的留存数额,通常需要通过多数投票表决来确定。(三)公司制企业1、公司制的概念及其特点公司制企业又叫股份制企业,是指由一个以上投资人(自然人或法人)依法出资组建,有独立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企业。公司制企业的主要特点有:筹资渠道多样化,公司可以通过证券市场进行股权融资,也可以向银行贷款或者发行公司债券进行债权融资;承担有限责任,所有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股东对公司的净收入拥有所有权;企业经营中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缴纳个人所得税。2、现代公司的产生现代公司的雏形可以追溯到14~15世纪,当时在欧洲国家出现了一些人将自己的财产或资金委托给他人经营的组织形式,经营收入按事先的约定进行分配。经营失败时,委托人只承担有限责任。15世纪末,随着航海事业的繁荣和地理大发现的完成,迎来了海上贸易的黄金时代。1600年,英国成立了由政府特许的、专司海外贸易的东印度公司,这被认为是第一个典型的股份公司。到17世纪的时候,英国已经确立了公司独立的法人地位。公司已成为一种稳定的企业组织形式。这种最早在欧洲兴起的股份公司制度是一种以资本联合为核心的企业组织形式。它是从业主制、合伙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全新的企业制度形式。它有一些优于古典企业的地方:一是股份制企业筹资的可能性和规模扩张的便利性;二是降低和分散风险的可能性,由于股东承担有限责任,而且可以转让股票,因此对投资者特别有吸引力:三是公司的稳定性,由于公司的法人特性,股份公司具有稳定的、延续不断的生命,只要公司的经营合理、合法,公司就可以长期地存在下去。公司制企业的产生与发展,对自由竞争的经济发展,尤其对市场效率的提高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它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了业主制、合伙制企业经济上的局限性。业主制与合伙制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不仅受到来自财力不足方面的限制,这种限制包括无力从事大规模的经济活动,也包括承担高风险的事业经营,更受到其“自然人”特性的制约。虽然财产可以由家族世袭,但是家族世袭并不能解决企业的持续存在和长期发展的问题。另外,市场的扩大和生产、经营技术的复杂化,越来越需要专业化的职业经营者。而股票市场交易的延展,使众多零星小额资本能不断加入经济活动的行列,因此,公司制首先解决了企业发展的资金问题;其次,以法人身份出现的公司制企业,使企业不再受到“自然人”问题的困扰;最后,专业化的企业经营者的加入,适应了变化和复杂化的经济形势。3、公司制的类型实行公司制的企业,以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为典型形式,此外还有无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等形式。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只有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称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是将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在我国,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本书中的所谓公司治理以股份有限公司为典型代表。十五、产业环境分析区域地区生产总值xx亿元,同比增长xx%,经济总量升至区域第六位。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xx亿元,增长xx%。固定资产投资xx亿元,增长xx%。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xx亿元,增长xx%。一般公共预算收入xx亿元,增长xx%。城镇新增就业xx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xx%。今年要优先促发展稳就业保民生,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城镇新增就业xx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xx%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涨幅xx%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xx%;进出口促稳提质;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努力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十六、吸附功能材料行业据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磁性材料与器件分会统计,2018年中国永磁铁氧体产量约占全球的65%;而据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统计,2019年我国钕铁硼磁材产量达到18.03万吨,同比增长9.6%,占全球总产量87%。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磁性材料生产基地。磁性材料技术的发展,也促进了其在民用领域的应用拓展。根据第三方咨询公司InformaTelecoms&Media的统计,随着中国整体经济的增长,以及国内大循环所带动消费市场的增长,中国户外广告市场预计在2017年至2022年间将从约63.85亿美元的市场规模增加到约94.21亿美元。下游应用所在市场的增长将带动行业产品需求的增长。十七、必要性分析1、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项目的投资,引入资金的到位将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将提高公司应对短期流动性压力的能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水平,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同时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公司未来成为国际领先的产业服务商发展战略提供坚实支持,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十八、公司基本情况(一)公司简介本公司秉承“顾客至上,锐意进取”的经营理念,坚持“客户第一”的原则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公司坚持“责任+爱心”的服务理念,将诚信经营、诚信服务作为企业立世之本,在服务社会、方便大众中赢得信誉、赢得市场。“满足社会和业主的需要,是我们不懈的追求”的企业观念,面对经济发展步入快车道的良好机遇,正以高昂的热情投身于建设宏伟大业。公司秉承“以人为本、品质为本”的发展理念,倡导“诚信尊重”的企业情怀;坚持“品质营造未来,细节决定成败”为质量方针;以“真诚服务赢得市场,以优质品质谋求发展”的营销思路;以科学发展观纵观全局,争取实现行业领军、技术领先、产品领跑的发展目标。(二)核心人员介绍1、苏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2年4月至今任xxx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杜xx,中国国籍,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2003年5月至2011年9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3年11月至2011年3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4年4月至2011年9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3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3、罗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8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1994年6月至2002年6月任xxx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年6月至2011年4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6年11月至今任xxx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19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4、苏xx,中国国籍,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9月至今任xxx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9月至今任xxx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5、熊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2002年6月至2011年4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03年11月至2011年3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十九、法人治理结构(一)股东权利及义务1、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人。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2、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3、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依照其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股东可向其他股东公开征集其合法享有的股东大会召集权、提案权、提名权、投票权等股东权利。(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5)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定期财务会计报告;(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8)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9)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关于本条第一款第二项中股东的召集权,公司和控股股东应特别注意保护中小投资者享有的股东大会召集请求权。对于投资者提议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的书面提案,公司董事会应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决定是否召开股东大会,不得无故拖延或阻挠。4、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5、股东有权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通过民事诉讼或其他法律手段保护其合法权利。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4)在股东权征集过程中,不得出售或变相出售股东权利;(5)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6)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7、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8、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控股股东对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应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能力。控股股东不得对股东大会有关人事选举决议和董事会有关人事聘任决议履行任何批准手续;不得越过股东大会、董事会任免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与公司应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的总裁人员、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在控股股东单位不得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控股股东的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公司董事的,应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承担公司的工作。控股股东应尊重公司财务的独立性,不得干预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控股股东及其职能部门与公司及其职能部门之间不应有上下级关系。控股股东及其下属机构不得向公司及其下属机构下达任何有关公司经营的计划和指令,也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影响公司经营管理的独立性。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其他单位不应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近似的业务,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业竞争。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要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成本和其他支出。公司也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3)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4)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5)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6)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以其他方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资金;(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及时偿还公司承担对其的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义务维护公司资金不被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应当视情节轻重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警告、解聘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给予警告处分,对于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应当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启动罢免直至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序。公司董事会建立对大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即发现控股股东侵占公司资产应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股权偿还侵占资金。公司董事长作为“占用即冻结”机制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协助其做好“占用即冻结”工作。具体按照以下程序执行:(1)公司董事会秘书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资金往来情况,核查是否有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2)公司财务负责人在发现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公司资产的当日,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报告董事长。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占用股东名称、占用资产名称、占用资产位置、占用时间、涉及金额、拟要求清偿期限等;如发现存在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情况的,财务负责人还应当在书面报告中写明涉及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协助或纵容签署侵占行为的情节。(3)董事长在收到书面报告后,应敦促董事会秘书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召开董事会审议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清偿的期限,涉及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决定、向相关司法部门申请办理控股股东股份冻结等相关事宜,关联董事应当对上述事项回避表决。对于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在审议相关处分决定后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4)董事会秘书根据董事会决议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送限期清偿通知,执行对相关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决定,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对于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后及时告知当事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并办理相应手续。(5)除不可抗力,如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清偿,公司董事会应在规定期限届满后30日内向相关司法部门申请将该股东已被冻结股份变现以偿还被侵占资产,董事会秘书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二)董事1、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6)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2、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本公司董事会不可以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3、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1)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2)不得挪用公司资金;(3)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4)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5)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6)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7)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8)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9)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10)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11)董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1)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2)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3)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4)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5)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5、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6、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7、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其辞职或任期届满后三年之内仍然有效。8、未经本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董事以其个人名义行事时,在第三方会合理地认为该董事在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的情况下,该董事应当事先声明其立场和身份。9、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0、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三)高级管理人员1、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可设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是公司的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是公司的信息披露负责人。2、本章程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作为高级管理人员,除符合前款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本章程关于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3、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4、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5、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9)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6、总经理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7、总经理应当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8、总经理工作细则包括下列内容:(1)总经理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的人员;(2)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3)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以及向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制度;(4)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9、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10、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对总经理负责,向其汇报工作,并根据分派业务范围履行相关职责。11、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四)监事1、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设主席1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2、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召开监事会会议定期会议或临时会议应分别至少提前10日和2日将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以传真、邮件方式或由专人送达全体监事。因公司遭遇危机等特殊或紧急情况,可以不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监事会会议对所议事项的表决,可采用书面、举手、传签监事会决议等方式,每名监事有一票表决权。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3、监事会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明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以确保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监事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监事会议事规则应列入本章程或作为章程的附件,由监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4、监事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记载。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管期限为10年。二十、发展规划(一)公司发展规划1、战略目标与发展规划公司致力于为多产业的多领域客户提供高质量产品、技术服务与整体解决方案,为成为百亿级产业领军企业而努力奋斗。2、措施及实施效果公司立足于本行业,以先进的技术和高品质的产品满足产品日益提升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进步要求,为国内外生产商率先提供多种产品,为提升转换率和品质保证以及成本降低持续做出贡献,同时通过与产业链优质客户紧密合作,为公司带来稳定的业务增长和持续的收益。公司通过产品和商业模式的不断创新以及与产业链企业深度融合,建立创新引领、合作共赢的模式,再造行业新格局。3、未来规划采取的措施公司始终秉持提供性价比最优的产品和技术服务的理念,充分发挥公司在技术以及膜工艺技术的扎实基础及创新能力,为成为百亿级产业领军企业而努力奋斗。在近期的三至五年,公司聚焦于产业的研发、智能制造和销售,在消费升级带来的产业结构调整所需的领域积极布局。致力于为多产业的多领域客户提供中高端技术服务与整体解决方案。在未来的五至十年,以蓬勃发展的中国市场为核心,利用中国“一带一路”发展机遇,利用独立创新、联合开发、并购和收购等多种方法,掌握国际领先的技术,使得公司真正成为国际领先的创新型企业。(二)保障措施1、推动区域交流合作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采取园区共建、技术合作、资本合作和贸易换资源等多种方式,加强与市场需求大的沿线国家开展贸易合作。加强同区域内优势产业合作,在重点领域合作实现突破,合作取得积极成效。2、加大政策支持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在创意设计、品牌建设、产业转移、标准制修订、研发投入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3、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围绕壮大先进产业集群,加快实施一批重点项目,按照集群、链条方向,加大规划招商、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力度,引进一批龙头项目、产业链关联项目和配套项目,主动承接国际国内产业转移,谋划一批具有较强带动力的大项目好项目。4、加强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自媒体等各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科普教育,普及产业发展理念。通过现场会、论坛、展会、专题报道等形式,积极宣传产业发展优势、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增强公众对产业发展趋势和相关技术、产品的认知和接受度,营造推广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促进产业发展。5、强化贯彻落实组织编制本地区产业体系建设规划或实施方案,统筹做好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的进度安排,明确实施责任主体、责任人和保障措施,确保按计划逐年有序推进和实施。建立完善产业体系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机制,完善资金、队伍、平台等建成后的日常运维保障机制,保障规划建设目标、任务和重点项目的全面完成。6、坚持规划领先围绕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加强规划与产业政策、年度计划的衔接,加强部门间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建立规划实施的动态评估机制,对规划实施的阶段成果实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必要时按程序对规划内容进行调整。二十一、人力资源配置(一)人力资源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要求,本期工程项目劳动定员是以所需的基本生产工人为基数,按照生产岗位、劳动定额计算配备相关人员;依照生产工艺、供应保障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在充分利用企业人力资源的基础上,本期工程项目建成投产后招聘人员实行全员聘任合同制;生产车间管理工作人员按一班制配置,操作人员按照“四班三运转”配置定员,每班8小时,根据xxx投资管理公司规划,达产年劳动定员510人。劳动定员一览表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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