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手表项目工程管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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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智能手表项目工程管理某某有限公司前言这份《智能手表项目工程管理》由某专业咨询机构编辑撰写,全文约23849个字,约24页左右,具有范围清晰、内容详实、贴合业务、论证严谨、技术适配、标注准确、落地成本可控、方案优化等特点,全文从国际工程咨询服务投标、工程咨询服务费用计算、投标文件编制与送达、招标条件与招标准备、工程项目的分类、工程项目的特征、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选择、工程项目承发包管理模式、工程项目合同的特点、工程项目合同体系、监理合同的主要内容、设计合同的主要内容、货物采购合同的标的、货物采购合同的履行、产业环境分析、必要性分析、公司基本情况、投资估算、建设投资估算表、建设期利息估算表、流动资金估算表、总投资及构成一览表、项目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一览表、进度规划方案、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一览表等几个方面展开论述,具有较高参考价值,建议详细研读以辅助落地执行。智能手表项目工程管理目录一、国际工程咨询服务投标3二、工程咨询服务费用计算11三、投标文件编制与送达17四、招标条件与招标准备25五、工程项目的分类27六、工程项目的特征29七、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选择32八、工程项目承发包管理模式33九、工程项目合同的特点38十、工程项目合同体系39十一、监理合同的主要内容42十二、设计合同的主要内容44十三、货物采购合同的标的46十四、货物采购合同的履行46十五、产业环境分析50十六、必要性分析53十七、公司基本情况53十八、投资估算55建设投资估算表57建设期利息估算表58流动资金估算表60总投资及构成一览表61项目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一览表62十九、进度规划方案63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一览表63一、国际工程咨询服务投标(―)投标准备如果工程咨询单位准备参加某项咨询项目的投标,首先应做好投标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是组织咨询投标团队和编写咨询单位实力介绍文件;加强与客户的沟通,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以获取更详细的相关信息,努力争取被列入招标短名单中。组织咨询项目的投标团队一个好的投标团队是争取获得咨询项目的基本保证。咨询单位要通过投标团队编制一系列的文件,表现本单位的实力和水平,以赢得客户的信任。投标团队应由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工程管理人员和商务人员组成,必要时也应有法律人员参加。这个团队的负责人应具有更全面的知识和更丰富的工作经验,并具有组织管理才能,能充分发挥全体成员的积极性,同时,还应具备勇于开拓与不断进取的精神。投标团队在项目咨询招标初期应做好以下工作:认真填报、及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积极争取列入短名单中。编制并主动向招标人提交本咨询单位“实力介绍文件”,让招标人充分了解本单位的实力、水平和信誉。加强与客户的联系,详细了解客户对咨询服务的要求。通过各种渠道,尽可能收集与项目有关的信息资料。了解项目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自然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研究制定初步的投标计划,认真考虑承担咨询任务的专家人选。编写咨询单位实力介绍文件实力介绍文件是介绍咨询单位情况的材料。通过这份材料向客户宣传本咨询单位的服务范围、专业特长、科技水平和综合实力,说明以往所取得的工程咨询业绩,使新客户开始了解本咨询单位,使老客户了解本咨询单位新的进步和成果,为进入短名单创造条件。咨询单位实力介绍文件的内容一般包括:咨询单位的背景与机构。介绍咨询单位的历史和背景、参加国际、国内组织及注册情况、产权结构、内部组织机构(包栝分支机构)的情况等。咨询单位的资源情况。介绍咨询单位的人力资源,包括人员和专业构成、工作经验、主要咨询人员的业务简历和水平;咨询单位拥有的设备资源,其中包括勘测设备、试验室和试验设备、分析仪器以及计算机和专用软件等;咨询单位的财务状况等。咨询单位的业务与经验。介绍咨询单位的资质、业务领域和服务范围,已完成的工程咨询项目的情况,包括独立或合作承担的咨询项目的客户、地点、规模和技术特点,咨询单位提供的咨询服务形式、内容、完成的时间和完成的质量等。咨询单位的荣誉和信誉。结合具体工程实例,介绍咨询单位在科技进步和提高投资效益等方面的咨询成果,曾经获得的国际组织、项目所在国、当地政府、客户的表彰和奖励的情况。文件中列举的数字、图表、照片应真实可靠,维护咨询单位的良好信誉和形象。(二)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咨询服务的投标文件通常采用“建议书”的形式,建议书分为技术建议书和财务建议书。咨询单位在通过资格预审进入了短名单,并购买了招标文件之后,应立即着手建议书的编制工作。编制准备工作在正式编制建议书之前,应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以便能编写出高水平的咨询服务投标文件。这些准备工作包括:认真研究招标文件。咨询项目的招标文件是编制建议书的基本依据。通过认真分析研究,明确需要咨询单位提供的咨询服务的类型、工作内容、工作的深度和进度要求,所需要的咨询专家的专业和资历,以及客户可能给予的协助等。充分了解工程项目的有关信息。一份高质量的技术建议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工程项目的背景、所处环境及相关条件的深入了解。调查研究通常可以采用资料查询、实地考察、与客户及其相关咨询单位会晤等方式。除了具体掌握项目本身的信息之外,还应全面了解项目所在地的地理、地质、水文、气象等数据。对于海外项目还要了解当地的政治、经济、社会、人文等方面的情况。合理选配执行任务的咨询专家。为了满足客户对咨询专家和服务质量的要求,咨询单位在技术建议书中应明确提出咨询专家的人选,介绍每位专家的专业特长、工作简历,着重介绍与咨询项目相关的工作经验。项目组的组长应选择经验丰富、业绩突出的专家担任,并合理选配项目组的成员。技木建议书的编制技术建议书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委托服务范围的要求编制,典型的技术建议书可参考下述结构形式和内容编写:(1)概述。介绍投标单位(包括合作者)名称;说明建议书的结构与主要内容;简述投标单位承担该咨询项目的优势,所选派专家的经验和特长,所建议的咨询方案的可行性和先进性。(2)投标单位概况。简要叙述本单位的情况,相当于咨询单位实力介绍文件的摘要。如果与其他单位联合投标,还应介绍合作单位的情况,说明联合体的组成结构和各成员之间的分工、协作方式等。(3)工程咨询的经验。介绍本单位资质、工程经验和业绩,重点说明曾经在类似项目、类似地区、类似自然条件下完成的咨询任务的情况。特别是近几年完成的项目,尤其是海外项目的经验。其表达应图文并茂,充分展示本单位的技术水平、工作经验和承担该咨询项目的优势。(4)对本项目的理解。阐述项目的背景及其对所在地区、行业、企业发展的影响;项目的特征、技术指标与环境条件;影响本项目的关键因素和敏感性因素等。对委托服务范围的理解与建议。阐述对委托服务范围内每项任务的工作内容与深度的理解,在执行任务中与项目相关单位的协调,对委托服务范围提出改进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完成任务的方法与途径。详细描述为完成任务拟采取的方法、途径和步骤,包括:完成咨询任务的总体方案与计划、各子项任务的划分、工作标准、技术措施、质量保证体系、提交成果的方式、内容和时间。本部分为技术建议书的核心内容。工作进度计划。在充分考虑项目所在地区的政治、经济、法律法规、自然条件、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等因素的基础上,编制切实可行的工作进度计划,以文字、图表等形式表明项目的总体进度安排,各子项任务开始与结束的时间及其相互衔接。咨询人员工作安排。介绍项目组组长和成员的组成,简述主要咨询人员资历和工作经验;咨询单位总部对项目组的支持;项目组每个成员的任务分工及其工作时间安排计划。咨询人员的工作安排可用横道图表示,并作为财务建议书中费用估算的时间依据。需要客户提供的协助。根据委托服务范围,列出为完成咨询任务所需要客户提供的协助,包括:提供相关文件、基础资料、辅助设施与设备,以及人员的协助和配合;帮助办理咨询专家的入境、出境手续,以及咨询单位使用的仪器设备进出关手续等。附件。技术建议书的附件通常包括:①委托服务范围;②咨询单位从事类似咨询项目实例(按招标文件的格式和要求填写);③项目组成员和咨询单位主要支持人员简历(按招标文件的格式和要求填写);④咨询单位实力介绍;客户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财务建议书的编制财务建议书也称商务建议书,咨询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写。通常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了财务建议书的内容和格式,其中包括要求填写的表格和数据等。财务建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咨询费用估算方法及财务建议书的编制说明;咨询费用总金额,包括:咨询人员的酬金、可报销费用和不可预见费的金额;咨询人员酬金的估算明细;可报销费用估算明细;不可预见费估算;附件,包括支付程序和支付方式;由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咨询单位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社会福利明细表等。(三)合同谈判派出谈判小组工程咨询单位在接到客户的谈判通知后,应准时派出谈判小组前往指定地点参加合同谈判。谈判小组一般应由编写建议书的负责人、财务与法律人员、项目组组长等人组成。谈判小组组长应具有广博的业务知识、丰富的工程咨询经验和一定的合同谈判经验,能够对谈判中的问题及时作出应对和决策。谈判小组组长应持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证明他有资格代表本单位进行谈判以达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谈判准备在谈判前要做好谈判的准备:拟定出谈判大纲,列出咨询单位希望在谈判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和解决方案;确定谈判小组组长的授权范围;整理好谈判使用的参考资料。谈判围绕合同文件进行,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商谈,最终明确界定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并达成协议后结束。进行合同谈判,从咨询单位的角度应特别注意下列问题:区分合同生效期和咨询服务开始日期;明确“不可抗力”的具体含义,以及在不可抗力出现时,咨询单位应采用的对策和应得到的合理补偿;咨询单位需要客户提供的支持应详细开列出来,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明确支付的细节,如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外汇支付方式和比例、延期支付的补偿等;明确税务、保险等方面双方各自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争端解决的程序、方法,如双方同意采用仲裁解决争端,应写明仲裁机构、仲裁规则、仲裁地点等。双方通过谈判取得一致意见并签署协议书之后,咨询项目就进人实施准备阶段。二、工程咨询服务费用计算不同的工程咨询项目,签订不同类型的合同,采用不同的计费方式。常用的咨询服务收费方式有人月费单价法、按日计费法、成本加酬金计费法、总价法、工程造价百分比法以及顾问费法等方法。如何选用计费方式,完全取决于咨询项目的工作内容和性质、采用的合同类型等。咨询服务范围非常明确,且咨询单位可以控制费用的项目,可以采用总价法、工程造价百分比法,也可以采用成本加固定酬金法;而咨询服务范围不太明确或难以准确确定范围的项目,可以按照咨询专家提供服务时发生的费用计费,采用人月费单价法、按日计费法及顾问费法更为适合。(一)人月费单价法人月费单价法是目前国际上广泛采用的一种工程咨询服务费用的估算方法,也是国际竞争性工程咨询招标常用的费用计算方法。应用人月费单价法计算工程咨询服务费用,由酬金、可报销费用和不可预见费三部分组成。酬金咨询项目的酬金部分由承担咨询任务全体成员酬金总和构成。每位咨询人员的酬金数额等于他(她)的人月费率乘以其人月数。人月费率。人月费率也称月酬金,由咨询人员的基本工资、社会福利费、海外津贴与艰苦地区津贴,以及咨询单位管理费和利润组成。基本工资。咨询单位付给咨询人员的月工资,不包括其他额外收入。社会福利费。咨询单位为工作人员支付的社会保障费及其他福利和津贴费。主要有:退休基金;休假日工资(包括公共假日、每年咨询单位规定的休假、病假等);各种津贴费,如住房津贴、交通津贴、生活津贴等;奖金;社会保险费;健康和医疗费;其他费用。社会福利费一般取基本工资的某个百分比计算。海外津贴与艰苦地区津贴。是咨询单位发给在海外或在艰苦地区执行咨询任务的工作人员的补助费,其数额根据不同的国别和地区以及生活条件的艰苦程度来确定。咨询单位管理费。该项费用是咨询单位用于行政管理和业务经营活动方面的费用,一般以单位的年度费用支出为依据,.可以采用基本工资的某个百分比计算。根据一些国际金融组织的规定,社会福利费、咨询单位管理费可分别按与基本工资的比例关系计算,所占比例要根据上年度(世界银行规定为前3年)咨询单位损益表、社会福利费明细表和管理费明细表中的实际数据确定。因此,在财务建议书中报价时,应附有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损益表、福利明细表和管理费明细表作为证明材料。咨询单位利润。指税前利润,通常以基本工资、社会福利费和咨询单位管理费之和的百分比来计算。以上5部分相加就得出项目咨询人员的人月费率。在工程咨询市场上,由于咨询人员来自不同的国家,技术水平不同,咨询项目的复杂程度不同,人月费率的数额彼此相差很大。来自.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的咨询专家的人月费率较高,而来自印度、马来西亚等发展中国家的咨询专家的人月费率较低。我国咨询专家在海外执行咨询任务,按国际惯例计算人月费率时,必须考虑到我国基本工资包含的内容和国外不同,报价不宜过低,避免造成误解,被国外同行和客户认为我国咨询专家水平低,并影响咨询单位的收益。人月数的计算。人月数是以月数计算的咨询人员的工作时间。根据委托服务范围对咨询任务所作的说明,可确定预期的咨询工作类型和范围、工作深度和进度,编制详细的作业计划、专业分工与人员配备,.以及相应的进度计划。进度计划通常以简单直观的“横道图”表示,作为计算各位咨询人员工作月数的依据。由此可以很容易地得到每个咨询人员的人月数。利用已计算出的人月费率和人月数相乘,可以分别计算出每个咨询人员的酬金。项目的全部咨询人员的酬金之和就是应支付的咨询服务费中的酬金部分。可报销费用可报销费用是为执行咨询服务任务而发生的工作费用,预算中包括:国际与国内交通旅行费;食宿费(世行、亚行规定每一类地区有对应的食宿标准);通讯费;各种资料的编制、打印、复印、邮寄费;办公设备、用品费;为当地提供的设施和服务所付的费用;其他工作费用。以上各项花费为可报销费用,客户按具体开支准予报销。不可预见费不可预见费是指在执行咨询任务的过程中发生在酬金和可报销费用之外的费用。例如由于工作量额外增加而导致的咨询专家酬金;由于通货膨胀、汇率波动而引起的成本费用的增加等。该项费用相当于客户的备用金,通常取酬金和可报销费用之和的5%〜15%。如果不发生上述情况,客户则不支付这项费用。按以上方法估算出咨询人员的酬金、可报销费用和不可预见费并相加,即得出按人月费单价法计算的咨询服务费用的数额。(二)按日计费法按日计费法是按咨询人员的工作日数计算所需费用的计费方法,即以每日费率乘以相应的工作日数,加上其他非工资性的工作支出,如差旅费、办公费等。计算工作日时,应按每日8小时计算,并应包括咨询人员为执行咨询任务时所付出的全部时间,如旅途时间等。对于加班工作时间应相应地提高费率。(三)成本加酬金法成本加酬金法是在经双方讨论同意的估算成本的基础上,再加一笔酬金的计费方法。酬金可以是双方事先商定的固定数目的金额或按成本的某个百分比计取,这里所说的成本包括咨询人员的工资与各种社会福利费,办公费、差旅费等可报销费用,以及咨询项目的管理费;而酬金包含咨询单位的利润、咨询专家的奖金等。酬金的数额大小依据服务范围和复杂程度确定,酬金的组成分项需要单列出来并依照日程表或根据进度目标支付。如果咨询人员与客户双方商定需要增加人员以便按原定期限完成任务,则通常增付给他们的只是成本费用,而不增加酬金或利润。(四)总价法总价法是工程咨询单位与客户针对某项咨询任务商定的以总价计算咨询服务费用的方法。根据咨询任务的具体情况和双方协议,可分为固定总价和调值总价等形式。固定总价是指双方一旦就总支付费用达成协议,支付费用的总金额就被固定下来,不因实际执行的咨询任务比预计的工作量大而增加费用。如果原计划咨询任务有较大变更或增加新的内容,工作量增加的部分应另外协商计算费用。调值总价常用于服务时间较长(如一年以上)的咨询任务,在合同条款中通常双方商定:如果在咨询任务执行过程中出现通货膨胀等情况,合同总价可根据合同规定的方法作适当的调整。(五)工程造价百分比法工程造价百分比法是按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或概算)的某个百分比计算咨询费用。一般情况下,工程造价低的项目取费百分比高一些,工程造价高的项目取费百分比低一些;工程难度大、技术复杂的项目取费标准高于工程难度小、技术不复杂的项目。根据咨询服务内容的不同取费高低可以有较大差异。国际金融组织,如世界银行不主张采用工程造价百分比法计算工程咨询费用,认为不利于降低工程成本。(六)顾问费法顾问费法是客户在一段时间内聘用个人咨询专家或咨询单位提供咨询服务,以支付顾问费的方式计算咨询费用。这同企业雇用顾问律师类似,适合于持续时间较长,又需要依靠咨询专家的知识和经验随时提供咨询服务的项目。顾问费的数额高低与工程咨询服务的性质、工作内容和价值有关,也与咨询专家的经验、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有关。顾问费的支付方式可以按月支付,或按双方事先商定的其他方式支付。三、投标文件编制与送达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文件是投标人对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响应的书面文件,旨在让招标人了解自己的投标报价和实力,进而选择自己。(一)投标文件编制原则投标文件的编制应遵循下列原则和要求:(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3)投标报价应依据招标文件中商务条款的规定,国家公布的统一工程项目划分、统一计量单位、统一计算规则及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和技术规范编制;(4)根据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计价方法,并结合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自身的经营状况、技术水平和计价依据,以及招标时的工程要素市场状况,确定企业利润、风险金、措施费等,作出合理报价;投标报价应由工程成本、利润、税金,保险、措施费以及采用固定价格的风险金等构成;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二)投标文件内容主要内容投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投标报价;(3)施工组织设计;(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保证会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且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三)投标文件送达与签收送达及签收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在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启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重新招标或终止招标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后或者售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不得终止招标。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四)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补充是指对投标文件中遗漏和不足的部分进行增补,投标文件的修改是指对投标文件中已有的内容进行修订。在投标过程中,由于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理解和认识水平不一,对招标文件常常发生误解,或者投标文件对一些重要的内容有遗漏,需要补充或者修改的,投标人可以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进行补充或者修改。这些修改、补充的文件也应当以密封的方式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以前送达,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应严格履行签收、登记手续,并存放在安全保密的地方,在开标时一并拆封。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撤回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投标人有权撤回已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投标活动是一个缔结合同的过程,是否投标完全取决于投标人的意愿。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允许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投标人既可以在法定时间内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也可以撤回投标文件,放弃投标。如果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放弃投标,招标人不得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可以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招标人应妥善保管好已接收的投标文件、修改或撤回通知、备选投标方案等投标资料。(五)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关联情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六)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七)串通投标及弄虚作假行为的认定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串通投标行为的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弄虚作假行为的认定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四、招标条件与招标准备(一)招标条件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3)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4)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二)自行招标和委托招标招标人是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自行招标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含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初审后报国务院审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的,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2)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3)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4)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委托招标招标人不具备自行招标能力的,应委托具有相应经验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具备自行招标能力的,也可以委托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招标人委托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招标人与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须签订《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并按双方约定的标准收取代理费。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招标投标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无权代理、越权代理,不得明知委托事项违法而进行代理;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也不得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转让招标代理业务。(三)招标备案招标人应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招标备案手续。例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的,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5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报送相关材料。五、工程项目的分类依据不同的标准,工程项目有着不同的分类方式。按投资来源,分为政府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利用外资项目及其他投资项目;按建设性质,分为新建项目、改建项目、扩建项目和更新改造项目;按项目用途,分为生产性项目和非生产性项目;按产业领域,分为工业项目、交通运输项目、农林水利项目和社会事业项目等;按照项目经济特征,分为经营性项目、公益项目和其他项目。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市场监管的需要,依据一定标准将工程项目分为大型、中型和小型项目。不同类别的工程项目,在管理上既有共性要求,又存在一些差别。国际上对项目分类主要以项目的产出物性质、服务对象、主要效益特点、对社会的贡献、资金来源等几个方面为依据。(1)生产类项目(Productive Sector Projects):包括工业和农业类。这类项目的主要特点有:项目直接为社会生产物质产品;在为社会提供产品的同时,为社会提供财政税收和直接积累;此类项目可以完全市场化运作;项目财务效益明显;投资资金来源可以完全由资本市场筹集,一般无需动用政府预算或财政资金,主要依靠资本市场融资。但是,农业项目则比较特殊,产品对社会十分重要,但往往财务效益较差,加之农业的从业人员多,社会影响大,许多国家都对本国农业采取特殊的资助政策。(2)基础设施类项目(Infrastructure Sector Projects):包括交通、通信、供电、供气、供排水设施等项目。此类项目的特点是:项目为生产类行业和人民生活提供服务,一般没有直接的物质产品产出;此类项目垄断性较强,只能在特定条件下参照市场模式运作;这类项目财务效益不明显,但社会效益显著;项目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预算和其他资金。(3)社会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类项目(Social Development and Human Resources Developmen tSector Projects):包括社会公共设施、环境保护、文化体育、教育培训、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等行业项目。这类项目主要特点是:项目直接为改善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公共事业服务;一般无财务效益,属于非盈利性行业,不能提供财政税收和社会积累;此类项目的运营在政府直接监管下运作,不能完全市场化;项目的产出主要是社会效益;项目资金来源一般全部来自政府预算资金和公共资金。此类项目是政府关注、投入和监管的重中之重。六、工程项目的特征1.工程项目的基本特征(1)独特性。尽管某些工程项目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具有高度的相似性,但由于每个工程项目都具有特定的建设时间、地点和条件,其实施都会涉及到某些以前没有做过的事情。所以,它总是独特的。例如,尽管建造了成千上万座的住宅楼,但每一座楼都是独特的。(2)—次性。每个工程项目都有确定的起点和终点,所有工程项目的实施都将达到其终点,而不是持续不断的工作。从这个意义来讲,项目都是一次性的。当一个工程项目的目标已经实现,或者已经明确知道该工程项目的目标不再需要或不可能实现时,该工程项目即达到了它的终点。一次性并不意味着时间短,实际上许多工程项目要经历若干年。“独特性”和“一次性”有时也分别被称为“唯一性”和“临时性”,这两点是工程项目和非工程项目共有的特征。(3)固定性。工程项目都含有建筑安装工程,并固定在一定的地点,是不可移动的。工程项目都受所在地点资源、气候、地质等条件的制约,这是工程项目区别于非工程项目的最主要的特征。(4)整体性。一个工程项目往往由多个单项工程和多个单位工程组成,彼此之间紧密相关,结合到一起才能发挥工程项目产品的整体功能和效益。(5)不可逆转性。工程项目实施完成后,在其寿命期内一般不会推倒重来,那将造成很大的损失。因此,工程项目具有不可逆转性。(6)不确定性大。一个工程项目从策划到建设完成往往需要几年时间,有的甚至更长,建设过程中涉及面广,各种情况复杂多变,不确定性大。不确定性会给既定的建设目标带来风险。2.工程项目目的复杂性工程项目特别是大型工程项目,投资建设周期长,影响因素多,有些因素具有不确定性和突发性,后果严重,从而导致工程项目的复杂性。工程项目的复杂性主要表现为:(1)工程项目交易及生产过程的复杂性工程项目交易不同于一般商品的交易,具有先交易、后生产的典型特征。由于工程项目各参与方沟通中存在“信息孤岛”等问题,相关因素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业主期望的不明确性、工程设计的局限性、工程技术的复杂程度不断增大造成的施工过程的难度等原因,导致工程项目交易及生产过程的复杂性。(2)工程项目组织的复杂性由于工程项目的目标多,涉及面广,群体作业,因而参与项目工作的组织和人员也多。直接参与管理者除了项目建设单位的人员外,还有咨询单位的咨询工程师,设计机构的设计人员,勘察单位的勘察人员,设备制造商相关人员,施工承包和分包单位的人员,工程监理单位的人员,而且各方可能来自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存在一定的文化差异。此外,还涉及政府、金融、保险等机构,以及项目所在地的社会组织和相关群体等。这些都是项目的利益相关方,对项目的成效关系重大,也增加了项目管理的难度和复杂性。(3)工程项目环境的复杂性工程项目的建设周期长,其间国际国内政治局势、社会、经济、法律、文化方面可能发生变化。另外,工程项目团队的上级组织和合作伙伴的组织也有可能发生变化,项目的建设条件和自然条件也可能发生变化,如地震、灾害等。所有这些环境的变化,都会增加项目管理的复杂性。七、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选择多种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是在国内外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并得到普遍认可的一系列惯例。这些模式还在不断地得到创新和完善。每一种模式都有其优势和局限性,适应于不同种类的工程项目。项目管理者可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选择合适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业主方在选择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时,应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1)项目的复杂性和对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等方面的要求;(2)资金来源,融资有关各方对项目的特殊要求;(3)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项目所在地政府的要求;(4)项目管理者和参与者对该管理模式认知和熟悉的程度;(5)项目的风险分担,即项目各方承担风险的能力和管理风险的水平;(6)项目实施所在地建设市场的适应性,在市场上能否找到合格的实施单位(承包商、管理分包商等)。一个项目也可以选择多种项目管理模式。当业主方的项目管理能力比较强时,可将一个工程建设项目划分为几个部分,分别采用不同的项目管理模式。一般说来,工程项目的管理模式由业主方选定,但总承包商也可选用一些其需要的项目管理模式。工程咨询方也应充分了解和熟悉国际上通用的和新发展的项目管理模式,为业主选择项目管理模式当好顾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协助业主方做好项目管理或提供项目管理服务。八、工程项目承发包管理模式工程项目承发包管理模式是指业主单位向项目实施单位购买产品或服务的方式。根据工程项目设计与施工工作的一体化程度,可以对工程项目的承发包方式进行分类。1.传统的发包模式传统的发包模式即是DBB(设计—招标—建造)模式,将设计、施工分别委托不同单位承担。该模式的核心组织为“业主—咨询工程师—承包商”。我国自1984年学习鲁布革水电站引水系统工程项目管理经验以来,先后实施的“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均参照这种传统模式。目前我国大部分工程项目采用这种模式。这种模式由业主委托咨询工程师进行前期的可行性研究等工作,待项目立项后再进行设计,设计基本完成后通过招标选择承包商。业主和承包商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和设备供应合同,由承包商分别与分包商和供应商单独订立分包及材料的供应合同并组织实施。业主单位一般指派业主代表(可由本单位选派,或从其他公司聘用)与咨询方和承包商联系,负责有关的项目管理工作。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和安全控制等工作一般授权监理工程师进行。从业主方的视角而言,该模式的优缺点如下:(1)优点:1)由于这种模式长期、广泛地在世界各地采用,因而管理方法成熟,各方对有关程序熟悉;2)业主可自由选择设计人员,便于控制设计要求,施工阶段也比较容易掌控设计变更;3)可自由选择监理、人员监理工程;4)可采用各方均熟悉的标准合同文本(如FIDIC“施工合同条件”),有利于合同管理和风险管理。(2)缺点:1)项目设计—招投标—建造的周期较长,监理工程师对项目的工期不易控制;2)管理和协调工作较复杂,业主管理费较高,前期投入较高;3)对工程总投资不易控制,特别在设计过程中对“可施工性”考虑不够时,容易产生变更,从而引起较多的索赔;4)出现质量事故时,设计和施工双方容易互相推倭责任。2.DB(Design—Build,设计—建造)模式DB模式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以及大多数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但业主可能保留对部分重要工程设备和特殊材料的采购权。该模式通常采用总价合同,但允许价格调整,也允许某些部分采用单价合同。业主聘用咨询单位进行项目管理,管理的内容包括设计管理和施工监理等。该模式由于采用总价合同,承包商承担了大部分责任和风险,常用于房屋建筑和大中型土木、电力、水利、机械等工程项目。由于设计工作由承包商负责,减少了索赔;施工经验能够融入设计过程中,有利于提高可建造性;对投资和完工日期有实质的保障。但业主无法参与设计单位的选择,对最终设计和细节的控制能力降低,总价包干可能影响项目的设计和施工质量。3.EPC/T(Engineer—Procurement—Construction/Turnkey,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模式EPC/T模式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使业主获得一个现成的工程,由业主“转动钥匙”就可以运行。1999年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在对原有的合同文本进行全面修订的基础上,出版了《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银皮书)。EPC工程管理模式代表了现代西方工程项目管理的主流。EPC模式的重要特点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促使承包商、设计师、建筑师共同寻求最经济、最有效的方法实施工程项目。当然在项目竣工验收时,仍然要按合同的要求对工程项目及其中的设备进行相应的严格检查与验收。EPC模式为我国现有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模式的改革提供了新的变革动力。通过EPC工程项目公司的总承包,可以比较容易地解决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转整个过程的不同环节中存在的突出矛盾,使工程项目实施获得优质、高效、低成本的效果。EPC模式主要适用于化工、冶金、电站、铁路等专业性强、技术复杂的大型基础设施工程,以及含有机电设备的采购和安装的工程项目等。4.DBO(Design—Build—Operate,设计—施工—运营)模式DBO模式是指由一个承包商设计并建设一个公共设施或基础设施,并且运营该设施,满足在工程使用期间公共部门的运作要求。承包商负责设施的维修保养,以及更换在合同期内已经超过其使用期的资产。该合同期满后,资产所有权移交给公共部门。该模式目前通常应用于污水处理领域,FIDIC于2008年发行了第一版《设计一施工一运营合同条件》(金皮书)。相比传统的发包模式,该模式下承包商不仅承担工程的设计施工,在移交给业主之前的一段时间内还要负责其所建设工程的运营。DBO模式不涉及项目融资,承包商收回成本的唯一途径就是公共部门的付款,项目所有权始终归公共部门所有。设计和施工成本在竣工时由政府全额支付(或者有些情况下在竣工后分期支付),运营期间由政府部门对承包商的运营服务付费。DBO模式下,责任主体比较单一,比较明确,风险全部转移给DBO的主体,设计、施工、运营三个过程均由一个责任主体来完成。DBO模式也可以优化项目的全寿命周期成本。从时间角度看,DBO合同可以减少不必要的延误,使施工的周期更为合理;从质量角度看,DBO合同可以保证项目质量长期的可靠性;从财务角度看,DBO合同下仅需要承担简单的责任而同时拥有长期的承诺保障。但是DBO模式责任范围的界定容易引起较多争议,招标的过程也较长,需要专业的咨询公司的介入。九、工程项目合同的特点工程项目合同是一个合同群体因为工程项目投资多,工期长,参与单位多,一般由多项合同组成一个合同群,这些合同之间分工明确,层次清楚,自然形成一个合同体系。.合同标的物仅限于工程项目涉及的内容与一般的产品合同不同,工程项目合同涉及面主要是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线路、管网的建设,土木工程的建设以及设备、材料购置安装等的管理,而且都是一次性过程。合同内容复杂与产品合同比较,工程项目合同庞大复杂。大型项目要涉及到几十种专业,上百个工种,几万人作业,合同内容自然庞大复杂。如三峡水利水电工程,共签定78个大合同,5000多个小合同,合同内容极其复杂。工程项目合同主体只能是法人《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都规定了工程项目合同的当事人只能是法人,公民个人不能成为工程项目合同的当事人。工程项目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具有特殊性工程项目标的物属于不动产,工程项目对国家、社会和人民生活影响较大,在工程项目的合同订立上必须符合政府的规定,在履行中必须接受政府的监督和检查。因此,工程项目合同一般都采用书面形式。十、工程项目合同体系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在项目建设的各阶段都必须用合同的形式来约束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的工程项目合同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按照建设程序中不同阶段的划分,工程项目合同包括前期咨询合同、勘察设计合同、监理合同、招标代理合同、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工程施工合同、材料设备采购、租赁合同、贷款合同等。仅工程施工合同,按照承包序列划分,就包括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以及劳务分包合同。为提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更好地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防止合同纠纷,根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联合出台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标准勘察招标文件》《标准设计招标文件》《标准监理招标文件》《标准材料采购招标文件》《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中,均包括有合同文本,基本上覆盖了工程项目的建设全过程。工程项目前期咨询合同工程项目前期咨询合同,是在项目建设的投资决策阶段,进行可行性研究与项目评价等咨询活动所签订的合同。工程项目前期咨询合同涉及投资决策的正确与否,涉及工程项目的成败,因此,加强工程项目前期咨询阶段的合同管理,就显得非常重要。对咨询单位来说,按合同规定开展工程项目的各项调查研究工作,咨询成果要达到约定的标准和深度要求,经过内外评审之后,按规定的数量和时间向业主提供咨询成果,业主接受咨询成果,按约定支付咨询费用。勘察、设计合同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为完成一定的勘察、设计任务,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承包人应当完成发包人委托的勘察、设计任务,发包人则应接受符合约定要求的勘察、设计成果并支付报酬。一般情况下,工程勘察合同与设计合同是两个合同。但是,这两个合同的特点和管理内容相似,因此,我们往往将这两个合同统称为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勘察设计合同的发包人一般是建设单位或项目管理部门,承包人是持有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资格证书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合同工程监理合同是指委托人与监理人就委托的工程项目管理内容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监理合同是委托合同的一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项目发包人(委托人)和监理人(受托人)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规章,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工程项目委托监理的法律关系,是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第三人之间,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约定,相互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法律关系。工程项目委托监理法律关系,是工程建设活动中的一种特殊的法律关系。依据法律规定在监理人与委托人、承包人之间分别形成不同的法律关系。监理合同的标的是服务,是以对工程项目实施控制和管理为主要内容,委托的工作内容必须符合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委托人与监理人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全面地、实际地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义务,从而确保相对人的权利得以实现,以利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按期、按质、按量地交工,从而实现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标。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合同即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依照施工合同,承包人应完成一定的建设、安装工程任务,发包人应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施工合同是工程项目合同的一种,它与其他工程项目合同一样是一种双务合同,在订立时也应遵守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的主要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市场主体之间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是通过合同确立的,因此,在建设领域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货物采购合同货物采购合同也即工程建设中涉及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为实现工程项目货物买卖,设立、变更、终止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货物采购包括材料采购和设备采购两种类型,采购合同涉及的条款繁简程度差异较大。材料采购合同的条款一般限于材料交货阶段,主要涉及交接程序、检验方式和质量要求、合同价款的支付等。大型设备的采购,除了交货阶段的工作外,往往还需包括设备生产阶段、设备安装调试阶段、设备试运行阶段、设备性能达标检验和保修等方面的条款约定。十一、监理合同的主要内容(一)合同当事人委托人。指与监理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委托人应任命委托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和约定期限内代表委托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监理人。指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监理人应任命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二)合同范围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包括工程范围、阶段范围和工作范围:工程范围指所监理工程的建设内容。阶段范围指工程建设程序中的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中的一个或者多个阶段。工作范围指监理工作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理、环保监理中的一项或者多项工作。(三)合同价格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监理报酬总金额。合同价格指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全部监理工作后,委托人应付给监理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合同中应约定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调整方式和风险范围划分。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价格应当包括收集资料、踏勘现场、制订纲要、实施监理、编制监理文件等全部费用和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外出考察、试验检测、专项咨询或专家评审时,相应费用不含在合同价格之中,由委托人另行支付。十二、设计合同的主要内容(一)合同当事人发包人。指与设计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发包人应任命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和约定期限内代表发包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设计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设计人应任命项目负责人,代表设计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二)合同范围合同约定的设计范围包括工程范围、阶段范围和工作范围:工程范围指所设计工程的建设内容。阶段范围指工程建设程序中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扩大初步(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中的一个或者多个阶段。工作范围指编制设计文件、编制设计概算、预算、提供技术交底、施工配合、参加试车(试运行)、编制竣工图、竣工验收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中的一项或者多项工作。(三)设计和设计文件要求设计人应按照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完成设计工作,并应符合发包人要求。各项规范、标准和发包人要求之间如对同一内容的描述不一致时,应以描述更为严格的内容为准。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完成设计工作所应遵守的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均应视为在基准日适用的版本。基准日之后,前述版本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新的法律,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实施的,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出遵守新规定的建议。发包人应在收到建议后7天内发出是否遵守新规定的指示。发包人指示遵守新规定的,按照合同变更的约定执行。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和发包人要求,相关设计依据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成果规范可靠,并能够实施。设计服务应当根据法律、规范标准和发包人要求,保证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并在设计文件中予以注明。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合同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满足发包人的下步工作需要,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设计文件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十三、货物采购合同的标的货物采购合同的标的是货物,包括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供水、供电管线,消防设施等设备,机械、仪表和相关配件、备件,以及水泥、砖瓦石料、钢筋、木料、玻璃等工程建设所必需的重要设备和材料。十四、货物采购合同的履行货物的生产过程,是履行货物采购合同的一个重要环节。与工程采购不同,货物采购合同签订后要实行催交和现场监造与检验,这是货物合同履行的重要保证,是货物招标投标工作的延续。(一)催交因为采购的货物是在制造厂家生产制造的,货物是否能及时交付,一方面固然要依靠供货人的努力,另一方面,还要依靠购货人派遣咨询工程师作为驻厂代表进行催交货物。催交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督促供货人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要求提供货物和技术文件,以满足现场施工安装的需要,故催交工作贯穿于合同签订后直到货物制造完成,并具备出厂检验合格的全过程。催交工作的重点是保证货物生产制造的进度和工期,在催交的过程中,驻厂代表及时地发现制造过程中的问题,并且能采取有效的控制和改正措施,以防止进度拖延。催交工作是货物采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国外工程公司催交工作也十分重视,为确保设备、材料按时到货,保证工程顺利进行,不惜投入一定的人力做催交工作。做好催交工作,对保证工程项目的总进度具有重要作用。催交工作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催促供货,供货人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购货人提交一份详细的制造进度表,明确交货日期,以便购货人催交工作的开展。检查供货。检查供货人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和准备进展情况,并检查供货人主要外协配件和配套辅机的采购进展情况。检查设备、材料的制造、组装、试验、检验和装运的准备情况。检查各关键工序是否按生产计划进行。催交人的应不断评估供货人的进度状态,确保全部关键控制点的进度按期进行。(二)现场监造与检验与工程采购不同,为确保货物的质量符合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避免由于质量问题而影响工程建设,或给以后生产经营带来困难,货物采购尤其是设备采购,购货人需要派遣咨询工程师在制造厂家进行现场监造与检验,包括对原材料进货的检验、设备制造加工监造检验、组装和中间产品的监造检验、整体货物性能的监造检验、包装监造检验、运输条件检验等。现场监造与检验的要求应事先在合同中约定。监造与检验的主要内容咨询工程师的职责就是保证货物的质量和制造进度。货物质量主要是通过建立和实施质量保证体系来保证的。咨询工程师应首先了解制造厂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制订和有效实施情况,并对其提出建议。咨询工程师应掌握货物采购合同的全部内容,特别是要掌握合同中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货物的质量要求和交货时间要求,以及检验标准要求,并且据此制定监造检验计划,列出重点监造检验目录。在货物制造开始之前,咨询工程师要组织召开协调会议,使供货人明确产品要求、检验内容、方式、时间以及各自的权利义务等。货物制造工作中,根据需要咨询工程师应进驻制造现场进行监造与检验。监造与检验的方法一般是目检、实测、记录、照相等。当需要使用测试仪器时,供货人应提供协助和方便。货物制造完毕后,咨询工程师应参加全面的质量验收,认真做好出厂前的检验测试,把问题消除在出厂之前,并写出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应该是根据货物采购合同及其附件提出的技术规格和要求,对采购的设备和材料进行检验、测试和其它有关质量检查的真实情况的记录。为提高检验报告的质量,咨询工程师应根据经验编制统一的格式。检验报告的结论部分,应该明确被检验的设备和材料可以验收、有条件验收、拒收等。根据具体情况,也可聘请有资格和有信誉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承担货物的检验工作。设备、材料运抵施工现场后,主持仓储的管理人员要开箱检验,合格后方能入库。监造与检验的要求在货物制造之前,咨询工程师要召开预检会议,审查制造厂的检验计划。货物检验应按货物采购合同文件规定的标准、规范进行。认真做好检验报告,因为检验报告是对货物质量的真实记录。对合格产品,有关参检方要联名签字,并且一切文件要完整无损。对不合格产品,咨询工程师要提出处理意见。对产品质量有争议的问题,应聘请第三方检验,也可请专家或有关专业部门检验,得出公正的结论。货物制造完毕,运抵施工现场并人库后,货物监造工作宣布结束。十五、产业环境分析坚持“工业强基”理念,按照调高调轻调优调强调绿的目标取向,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营造符合产业转型导向的政策环境,优化布局结构,拓展发展空间,提高层次能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加快推动形成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的现代产业体系,推动苏州市经济建设迈上新台阶。(一)营造有利于产业转型的政策环境围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更好发挥政府引导服务作用,制定专项规划和细化政策,明确产业发展空间引导,营造公平市场环境,完善企业服务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为产业转型发展创造有利的政策环境。(二)形成高端化的产业结构围绕调优调强的目标取向,坚持品质化、融合化、制造业服务化的导向,积极培育新增长点,推动产业结构向中高端迈进,加快构建以现代服务业为引领、新兴产业为亮点、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三)培育具有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全力支持龙头企业跨越发展,支持企业走国际化发展道路,引导企业集群式、生态链式发展,加快培育“四新”经济企业,打造在国内外具有竞争力的市场主体。2010-2020年,全球智能手表行业专利申请人数量及专利申请量均呈现增长态势。2020年申请人数量和申请量均达到看历年来的巅峰。整体来看,全球智能手表技术处于快速成长期。2010-2020年全球智能手表行业专利申请数量呈现逐年增长态势,2020年全球智能手表行业专利申请进一步上升至2819项。在专利授权方面,2010-2020年全球智能手表行业专利授权数量逐年增长,2020年全球智能手表行业专利授权数量为2542项,授权比重为90.17%。2021年1-9月,全球智能手表行业专利申请数量和专利授权数量分别为787项和643项,授权比重为81.70%。截止2021年9月3日,全球智能手表行业专利申请数量为8818项。目前,全球智能手表大多数专利处于“有效”状态,智能手表专利总量为7699项,占全球智能手表专利总量的87%。少部分处于“审中”和“PCT指定期内”状态。“审中”状态的智能手表行业专利数量为1083项,占全球智能手表专利总量的12%;“PCT制定期内”状态的智能手表行业专利数量为38项,占全球智能手表专利总量的1%。目前,全球智能手表行业专利总价值为1.76亿美元。其中,3万美元以下的智能手表专利申请数量最多,为2835项;其次是3万-30万美元的智能手表专利,合计专利申请量为571项。3百万美元的智能手表专利申请数量最少,为4项。在专利类型方面,目前全球有2003项智能手表专利为发明专利,占全球智能手表专利申请数量最多,为23%。实用新型智能手表专利数量为1875项,占全球智能手表专利申请数量的21%;而外观设计型智能手表专利数量最多。占比达到56%。目前,全球智能手表第一大技术来源国为中国,中国智能手表专利申请量占全球智能手表专利总申请量的77.62%;其次是美国,美国智能手表专利申请量占全球智能手表专利总申请量的9.72%。韩国和英国虽然排名第三和第四,但是与排名第一的中国专利申请量差距较大。中国方面,广东为中国当前申请智能手表专利数量最多的省份,且远高于其他省份,累计当前智能手表专利申请数量高达4084项。北京、江苏、上海位居其后,申请数量分别达到881、329和278项。中国当前申请省(市、自治区)智能手表专利数量排名前十的省份还有山东、浙江、四川、福建、安徽和湖南。全球智能手表行业专利申请数量TOP10申请人分别是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三星电子株式会社、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苹果公司、飞比特公司、歌尔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爱都科技有限公司。其中,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智能手表专利申请数量最多,为384项。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排名第二,其智能手表专利申请数量达到227项。十六、必要性分析1、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项目的投资,引入资金的到位将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将提高公司应对短期流动性压力的能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水平,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同时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公司未来成为国际领先的产业服务商发展战略提供坚实支持,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十七、公司基本情况(一)公司简介公司坚持诚信为本、铸就品牌,优质服务、赢得市场的经营理念,秉承以人为本,始终坚持“服务为先、品质为本、创新为魄、共赢为道”的经营理念,遵循“以客户需求为中心,坚持高端精品战略,提高最高的服务价值”的服务理念,奉行“唯才是用,唯德重用”的人才理念,致力于为客户量身定制出完美解决方案,满足高端市场高品质的需求。当前,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依然错综复杂。从国际看,世界经济深度调整、复苏乏力,外部环境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加,中小企业外贸形势依然严峻,出口增长放缓。从国内看,发展阶段的转变使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经济增长方式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经济增长动力从物质要素投入为主转向创新驱动为主。新常态对经济发展带来新挑战,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尤为突出。面对国际国内经济发展新环境,公司依然面临着较大的经营压力,资本、土地等要素成本持续维持高位。公司发展面临挑战的同时,也面临着重大机遇。随着改革的深化,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的推进,以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举措的加速实施,企业发展基本面向好的势头更加巩固。公司将把握国内外发展形势,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抓住发展机遇,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依靠创业创新开辟发展新路径,赢得发展主动权,实现发展新突破。(二)核心人员介绍1、田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8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1994年6月至2002年6月任xxx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年6月至2011年4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6年11月至今任xxx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19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董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2年4月至今任xxx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3、邓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1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2年11月至今任xxx总经理。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4、蒋xx,197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2002年6月至2006年8月就职于xxx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8月至2011年3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销售部副经理。2011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监事、销售部副部长、部长;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5、戴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9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2003年2月至2004年7月在xxx股份有限公司兼任技术顾问;2004年8月至2011年3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十八、投资估算(一)投资估算的依据本期项目其投资估算范围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估算的主要依据包括:1、《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2、《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3、《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审规程》4、《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深度规定》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6、《企业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7、《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二)项目费用与效益范围界定本期项目费用界定为工程费用和项目运营期所发生的各项费用;项目效益界定为运营期所产生的各项收益,并严格遵循财务评价过程中费用与效益计算范围相一致性的原则。本期项目建设投资29986.40万元,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三个部分。(三)工程费用工程费用包括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建设管理费、勘察设计费、生产准备费、其他前期工作费用,合计24837.53万元。1、建筑工程费估算根据估算,本期项目建筑工程费为10986.43万元。2、设备购置费估算设备购置费的估算是根据国内外制造厂家(商)报价和类似工程设备价格,同时参照《机电产品报价手册》和《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规定的相应要求进行,并考虑必要的运杂费进行估算。本期项目设备购置费为13059.32万元。3、安装工程费估算本期项目安装工程费为791.78万元。(四)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本期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4307.07万元。(五)预备费本期项目预备费为841.80万元。建设投资估算表单位:万元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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