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药品制剂公司内部控制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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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为本成果导向开放创新引领未来20XX化学药品制剂公司内部控制方案某某公司LOGO前言这份《化学药品制剂公司内部控制方案》由某专业咨询机构编辑撰写,全文约46879个字,约47页左右,具有范围清晰、贴合业务、深度适宜、步骤清晰、术语统一、数据清晰、目标达成度高、架构可扩展、长期价值兼顾等特点,全文从公司治理原则的概念、公司治理的框架、学习与借鉴阶段、发展与创新阶段、产权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内部环境如何发挥作用、有效内部环境的属性、我国的借鉴与创新、SASNO.55:内部环境的形成、控制活动的基本原理、内部控制的种类、控制手段类业务流程、控制活动类业务流程、举报人保护制度、举报投诉制度、信息与沟通的作用、信息的含义与分类、沟通控制、信息控制、公司简介、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产业环境分析、行业发展概况、必要性分析、发展规划、项目风险分析、项目风险对策、SWOT分析说明、法人治理结构等几个方面展开论述,具有较高参考价值,建议详细研读以辅助落地执行。目录一、公司治理原则的概念4二、公司治理的框架5三、学习与借鉴阶段9四、发展与创新阶段10五、产权理论12六、委托代理理论14七、内部环境如何发挥作用16八、有效内部环境的属性17九、我国的借鉴与创新21十、SASNO.55:内部环境的形成23十一、控制活动的基本原理23十二、内部控制的种类24十三、控制手段类业务流程29十四、控制活动类业务流程36十五、举报人保护制度51十六、举报投诉制度54十七、信息与沟通的作用58十八、信息的含义与分类59十九、沟通控制62二十、信息控制65二十一、公司简介75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76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76二十二、产业环境分析77二十三、行业发展概况78二十四、必要性分析80二十五、发展规划80二十六、项目风险分析88二十七、项目风险对策90二十八、SWOT分析说明92二十九、法人治理结构98一、公司治理原则的概念广义的公司治理原则包括有关公司治理的准则、报告、建议、指导方针和最佳做法等,它通过一系列规则建立一套具体的公司治理运作机制,维护投资者和其他利害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实现公司的有效治理。公司治理原则可以帮助政府对本国公司治理方面的法律、制度和管理机制框架进行评估、改进,也可以为上市公司(甚至是非上市公司)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提供指导、借鉴,还对股票交易所、投资者和其他在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中起作用的机构提供了参考和建议。公司治理原则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其目的不在于制定详细的国家立法,而是为人们提供某种参考。比如政策制定者在审查并制定反映本国特定的经济、社会、法律和文化环境特色的有关公司治理的法律和监管框架时,可以公司治理原则为参考;再如市场参与者,可以参考公司治理原则制定自身的公司治理制度。公司治理原则是不断发展的,因此应根据环境的重大变化不断重新对其进行审查。为了在这个不断变化的世界中保持竞争地位,公司必须不断创新并使自己的公司治理状况适应变化了的环境,这样才能使公司不断满足新的需求,抓住新的机遇。同样,政府有义务制定一个有效的规范框架,保持足够的灵活性,使市场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并能对股东和利益相关者的期望做出反应。政府和市场参与者可以根据成本与收益的比例,自己决定是否采纳这些原则。二、公司治理的框架公司治理主要包括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两部分(见本书第二章、第三章的内容),根本目的是提高治理效率。治理结构是从静态考虑,公司治理是一种政治化、法律化的安排,具有制度性和结构性的特点,具体表现为:有关收益和风险的制度安排,有关权力分立和制衡的结构安排和组织安排。治理机制是从动态考虑,指公司治理系统中持续互动的管控关系、功能和运行原理,包括监督机制、激励机制、决策机制和外部治理,表现出系统的无限开放性。按照机制设计或实施所利用资源的来源,公司治理可以简单区分为公司外部治理系统与公司内部治理系统。(一)外部治理系统外部治理系统指的是尽管机制的实施超出了公司资源的计划范围,但仍然可以用于实现公司治理目标的各种公司治理机制的总称它包括公司治理的法律和政治环境、公司控制权市场、产品和要素市场、外部代理人市场。主要目的在于权力制约和平衡,实现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1、公司治理的法律和政治环境公司治理是一个经济问题,但它同时也是一个法律和政治问题。公司治理的法律途径在公司治理机制中处于基础性位置。各国在股权结构、资本市场和公共政策上的差异与投资者在法律上所受到的保护程度密切相关。在市场经济国家,公司治理的政治途径多是借助法律途径来实现的。2、资本市场和公司控制权市场资本市场不仅为投资者提供了一种分散风险的保险机制,还为投资者提供了关于公司业绩状况的信号。随着市场流动性的提高,其监督功能也加强,当然,资本市场对公司治理的最重要的贡献是创造了控制权市场。从该理论可以推知,公司并购后,被收购企业的管理者将被更换,然而经验表明并非如此。接管市场的存在将限制公司总经理忽视利润和所有者回报的行为,从而会约束总经理营造公司帝国的梦想。接管市场的批评者认为,接管的收益来自享受的税收优惠,与原公司经理人、雇员终止合同,以及非效率的资本市场在价值评估中的错误。3、产品和要素市场产品市场是指供人们消费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交换场所及其交换关系的总称。要素市场也即生产要素市场包括生产资料市场、金融(资金)市场、劳动力市场、房地产市场、技术市场、信息市场、产权市场等。产品(要素)市场竞争不仅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改善整体经济效率的十分强大的力量,同时,它在公司治理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正如Jensen(1996)所指出的那样,产品和要素市场的监督力量对于新的和存在大量经济租或准租的活动而言十分微弱。4、外部代理人市场尤金•法玛认为,如果一个企业被看成一组合约,那么企业的所有制就不重要了,完善的经理人市场可以自动约束经理人的行为,并解决由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离而产生的激励问题。Gibbon和Murphy(1992)研究了当工人关注未来职业时最优的激励合约设计。他们证明,最优的激励合约将最大化包括来自职业关注的隐性激励和来自报酬合约的显性激励在内的总的激励。(二)内部治理系统内部治理系统指的是机制的设计或实施在一个企业资源计划范围内用来实现企业治理目标的各种治理机制的总称。它包括所有权结构与公司治理、董事会、大股东治理、激励报酬合约等。1、所有权结构与公司治理代理成本的存在否定了MM定理的合理性。债务的代理成本会产生两种相反的效应,第一种效应主要表现为债券会导致经理倾向于投资高风险高收益的项目;另一种效应表现为,由于从声誉角度出发考虑问题,公司或经理倾向于选择相对安全、能保证还清债务的项目,而不是真正价值最大化的项目。2、董事会董事会可以理解为一个内生决定的用来缓解代理问题的制度安排,成为仍处在发展早期的董事会理论文献中揭示董事会存在原因的正式模型。按照上述模型,董事会的有效性受到其独立性的影响,而董事会的独立性则取决于已有的董事与CEO在关于CEO薪金与增补董事会人选等问题上的讨价还价。3、大股东治理法律不能给小股东以有效的保护时,大股东能获得有效的控制权,所以在世界各国大股东持股很普遍。大股东会牺牲其他投资者的利益来满足自己的偏好,尤其是当他们掌握的控制权大于其现金流量权时更是倾向于追求控制权的私人收益,或“准租金”。因此,在理论上应研究大股东特征、大股东监督、大股东侵害行为、大股东控制权及合作关系问题。4、激励报酬合约在激励报酬合约的实际设计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第在强调合约的绩效衡量的可证实性时,不要忽视关系性合约。第二,当经理人的努力是多维,且对经理人绩效的衡量不完备时,如何协调不同激励方向的冲突问题。协调激励冲突的一般原则是,在提高某种任务的激励时,可以增加该项任务本身的回报,或者通过降低另一种任务的回报实现。三、学习与借鉴阶段从我国内部控制发展与形成过程可以看出,我国内部控制理论与实践起步较晚、进展不顺利。我国内部控制建设过程是学习与借鉴的过程,是不断学习国际内部控制先进理念、借鉴国外内部控制成功经验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的部门主要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机构)、财政部(主管全国会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的行业组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银监会(之前为人民银行)。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会计法》为国家法律之外,其他部门颁布的内部控制法规都具有非常强的行业特色和部门特色。主要表现在:财政部颁布的内部控制法规主要针对全国会计人员和企业(如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的内部控制法规主要是为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业务服务;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内部控制指引、规则主要是针对证券公司的;中国人民银行以及银监会发布的内部控制指导原则、指引主要是针对商业银行的。从2001年财政部颁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一基本规范》开始,截至2005年12月,我国相关部门正式颁布的关于内部控制的法规与指南汇总。这一阶段的内部控制规范与实践,主要强调内部会计控制,内部控制为会计、审计服务。以《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为例,该规范整个制订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是:控制理念比较落后,只是强制会计控制问题而忽视了管理控制;制订的组织机构不是很完整,主要是财政部和会计界在制订,其他领域参与者很少;控制规范的体系性、完整性比较差。只有11个控制规范,而且也没有相应的实施指南等;时间太长,没有计划性,影响了实施效果;制订程序也比较差,不严密、不科学。四、发展与创新阶段2006年至今为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的发展与创新发展阶段。随着2002年《SOX法案》的颁布,各国相应出台了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政策,我国也不例外。2006年6月,国资委发布了《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2006年7月15日,由财政部发起成立了全国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2006年7月,为加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2006年9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2007年3月,财政部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17项《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具体规范》的征求意见稿。2008年6月,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在北京联合召开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发布会暨首届内部控制高层论坛,会议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同月,还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相关配套指引的征求意见稿。2010年4月,五部委联合发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包括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内部控制审计指引。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相关规定,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经营的效率、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内部控制的构成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个要素。这些都参照了国际上已颁布的关于内部控制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还规定了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即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制衡性原则、适应性原则、成本效益原则。配套指引还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扩大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施行:在此基础上,择机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施行。同时,鼓励非上市大中型企业提前执行。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企业,必须对本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披露年度自我评价报告,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目前,我国内部控制的内容和结构呈现以下特点:内部控制内容范围广泛,不仅包括会计控制也涉及管理控制和风险管理,行业特色比较明显;内部控制结构不尽相同,主要呈现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实务型,直接针对内部控制的实务操纵进行规范,第二种是框架型结构,采用内部控制要素的形式构建内部控制的整体框架体系,类似于COSO的内部控制框架,第三种是框架与实务结合型,既描述内部控制的框架结构,又描述内部控制的实务操作,两者相结合;在构成要素结构上,基本上都与COSO内部控制框架的结构和要素相同,但具体内容上又存在一些差别。五、产权理论根据交易费用经济学,如果两个企业之间存在高度专用性投资那么通过一体化就可以减少机会主义行为的危害。但是,为什么一个独立的企业主变成另一个企业的雇员之后,他的机会主义行为就会减少呢?或者说,一个独立的企业主与一个雇员之间究竟有什么本质的差别呢?此外,交易费用经济学没有具体考察一体化的产权结构,如果两个企业都具有专用性资产,那么一体化后谁又该拥有企业的所有权呢?产权理论认为,交易费用经济学出现上述缺陷的根本原因在于,它没有给出一个关于一体化成本和收益的清晰解释,从而难以解释企业的规模问题。产权理论把对资产的剩余控制权定义为企业的所有权,强调了剩余控制权对兼并一方带来的收益和对被兼并一方带来的成本,建立了逻辑严密的由产权结构决定企业边界的数学模型,从而提出了企业一体化的理论。产权理论的研究逻辑可概括为:存在专用性投资的企业之间的契约是不完全的,这会影响各方的事前关系,因此应当设计某种最佳产权结构来保证最大化的联合产出。最佳产权结构通常要求将企业的剩余控制权或所有权安排给投资重要的一方,或者投资不可或缺的一方。格罗斯曼和哈特把所有的契约权利分为两类:“具体权利”和“剩余权利”。所谓具体权利,就是契约中已经明确规定了的对物质资产的权利(对另一方来说就是责任),如利润分成比例、交货时间等。所谓剩余权利,就是初始契约中没有规定的所有对物质资产的权利,即“剩余控制权”。拥有剩余控制权的一方,可以按照任何不与先前的契约、惯例或法律相违背的方式决定资产的所有用法。哈特明确将剩余控制权等同于所有权,因为只有资产的所有者应该拥有剩余控制权。在不完全契约下,剩余控制权或所有权的配置,必定会影响当事人的事前专用性投资激励,因此为了最小化对投资激励的扭曲后果,应当让某一方将剩余控制权购买过去。可见,产权理论运用“剩余控制权”概念来重新定义所有权,主要考察在特定交易费用导致契约不完全的情形下,如何确保当事人的事前专用性投资激励问题。由于现实世界的不确定性和契约第三方的不可证实性,缔约双方不可能签订穷尽所有可能情况的合约,一旦缔约后未预料到的情况发生,双方就需要重新谈判,就可能出现合约一方侵占另一方专用性投资利益的“敲竹杠”行为。当专用性投资方在事前预期到事后可能被“敲竹杠”时,就势必造成事前专用性投资激励不足和效率损失。为此,在不完全契约条件下,事前对契约规定之外的剩余控制权的配置至关重要,这就要求实现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相匹配,即让资产的所有者拥有剩余控制权,这样,专用性投资激励不足与“敲竹杠”问题才能得到有效解决。六、委托代理理论20世纪70年代,面对美国公司经济下滑而经理层却牢牢掌握公司控制权的事实,一批学者开始将矛头指向公司经理层,把美国公司经济的下滑归罪于公司管理层,委托代理理论应运而生。(一)所有者与管理层之间的利益冲突界定为企业的代理问题委托代理理论认为,公司治理问题是伴随着委托代理问题的出现而产生的。由于现代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日益分散,经营管理的复杂性与专业化程度不断增加,公司的所有者一股东通常不再直接作为公司的经营者,而是作为委托人,将公司的经营权委托给职业经理人;职业经理人作为代理人接受股东的委托,代理经营企业,股东与经理层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由此产生。由于公司的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存在委托代理关系,两者之间因利益不一致而产生代理成本,并可能最终导致公司经营成本增加的问题,就称为代理问题。(二)所有者与管理层之间的利益冲突将引发代理成本现代公司治理问题在于剩余风险承担者一股东或“委托人”不能确定公司管理者或“代理人”是否根据股东的利益行事。由此产生的成本,以及为防止这种行为而进行的监督和约束费用被称为“代理成本”。代理成本主要包括代理人的选聘费用、代理人的报酬、监督成本、代理人的职务消费和经营损失等,与此对应的自理成本包括学习管理知识的成本、因为经营不专业造成的损失等。代理问题及代理成本存在的条件包括:(1)委托人与代理人的利益不一致一一由于代理人的利益可能与公司的利益不一致,代理人最大化自身利益的行为可能会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2)信息不对称—一委托人无法完全掌握代理人所拥有的全部信息,因此委托人必须花费监督成本,如建立机构和雇用第三者对代理人进行监督,尽管如此,有时委托人还是难以评价代理人的技巧和努力程度;(3)不确定性——由于公司的业绩除了取决于代理人的能力及努力程度之外,还受到许多其他外生的、难以预测事件的影响,因此委托人通常很难单纯根据公司的业绩对代理人进行奖惩,而且这样做对代理人也很不公平。(三)代理问题的解决或降低代理成本需要以公司内部的激励问题为代价公司治理的主要任务是寻找有助于减轻股东与管理者之间的代理问题的结构和机制。委托代理理论视域中的公司治理是如何缓解公司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代理问题,降低代理成本,其目标是通过公司治理结构与治理机制来协调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冲突,使经营者的行为尽可能地符合股东利益,从而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尤金法玛和迈克尔•詹森认为,公司制企业繁荣兴旺的原因在于其能够促成决策管理与风险剩余承担相分离,实现公司经济风险的最优分配。风险分配的好处是以公司内部的激励问题为代价的,决策管理与剩余风险承担是相互分离和专业化的,这导致了决策者与剩余索取者之间的代理问题。七、内部环境如何发挥作用内部环境经常被称为公司治理的一部分,并且被视为是将那不同的相关活动维系在一起的“胶水”。也许你正在某种环境中工作,已经识别出无法很好开展工作的有关活动。例如,一个部门可能急需某种产品,但无法立刻得到,因为在适当的采购计划文书完成审批之前,采购部门不能订购相关产品。我们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内部环境是如何为保证所有团队在一起工作并为完成组织使命提供基础的。案例中是一个零售组织典型的商业循环。该组织采购商品用于销售;采购的商品销售给客户;开发票给客户;然后回收资金。收回的资金再次被用于重复这样的循环周期。内部环境有助于保证为相关的但又各自不同的活动建立重叠的控制目标。例如,某一重叠的控制目标包括为销售给客户的所有物品开出发票,并且不再采购那些客户不需要的物品。八、有效内部环境的属性组织的董事会和执行管理层构建控制环境。不过需要说明的是没有一个绝对正确的内部环境,但存在有效的内部环境属性。这些属性可以采用许多不同的方法得到执行。有些属性是共同的,但是大部分属性将根据组织情况而选择不同的实施方法。一个有效的内部环境的属性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行为守则政策几乎所有组织都承认制定行为守则政策的必要性。行为守则政策是指管理层对行为的定义,所有员工,包括执行管理层应当证实履行了他们的日常职责。2、企业的价值观公司确定的愿景是组织目标的理想化表述。例如Alibaba的愿景为“旨在构建未来的商务生态系统。我们的愿景是让客户相会、工作和生活在阿里巴巴,并持续发展最少102年”。在实现愿景方面,公司需要建立其希望融合到操作程序中的价值观。例如,阿里巴巴集团的6个价值观对于我们如何经营业务、招揽人才、考核员工以及决定员工报酬等方面具有指导性作用,具体包括如下内容。(1)客户第一:客户是衣食父母。(2)团队合作:共享共担,平凡人做非凡事。(3)拥抱变化:迎接变化,勇于创新。(4)诚信:诚实正直,言行坦荡。(5)激情:乐观向上,永不言弃。(6)敬业:专业执着,精益求精。这些价值观需要被融合到执行工作和制定决策中去。例如阿里巴巴以客户第一为目标,马云在2014年赴美上市前向员工发布邮件,上市后仍坚持客户第一,员工第二,股东第三的原则。3、首席执行官成为楷模组织的高级职员应当以言传身教的方式教导所有员工遵守行为法则。对“首席执行官成为楷模”最好的描述是首席执行官必须“言行一致”。换句话说,如果首席执行官希望员工在公务旅行中遵守财务的限制性规定,例如,出差乘坐飞机的二等舱,那么除非有一个可以不这样做的商务理由,否则,首席执行官应当遵守规定。如果首席执行官希望公司中的每个员工根据内部控制的原则接受培训,那么,首席执行官也应当参加此类培训。如果首席执行官想要成为一个楷模他必须以自身的表现和态度告诉组织内所有员工应该怎么做。4、组织结构(职责分离)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必须设定组织的结构,并进行适当的职责分离,以便能以高效和便捷的方式完成组织的使命。尽管不存在应用于所有组织的“正确”组织结构,然而,在COSO内部控制整合框架中所包含的指南提供了被认为是好的组织结构的指引。该指南的描述如下:组织结构应当既不能太简单,以至于无法适当地监督企业的活动,也不能太复杂,以至于禁止必要的信息流。主管人员应当完全了解他们的控制责任,并且具有与他们职务相匹配的经验和知识。有效组织的五个特征包括以下几方面。(1)整个组织结构应当是有能力提供管理其活动所必需的信息流;(2)应当界定主要经理们的职责和他们对这些职责的理解;(3)报告关系是适当的;(4)应当根据变化的情况对组织结构做出修正;(5)在管理和监督能力方面,有足够的熟练技工执行组织的各项活动。5、人员的胜任能力所有的内部控制都是针对“人”这一特殊要素而设立和实施的,再好的制度也必须有人去执行,可以说,人员的品行和素质是内部控制效果的一个决定性因素。因此,人的品行和能力是决定性的内部环境因素。另外,员工的品德与能力既是决定性的内部环境因素,直接影响着内部控制其他要素的建设和运行;也是根本性的内部环境因素,影响着其他控制环境因素的优劣。企业没有德才兼备的决策人员,就不可能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发展战略;没有德才兼备的治理人员特别是独立董事,治理层就不可能有效地履行对内部控制的治理、指导和监督职责;没有德才兼备的管理人员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层就不可能有合理的管理理念和经营风格。在企业的各类人员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品德和能力格外重要,它不仅直接影响治理层对内部控制监督与指导职责的履行,管理层对企业经营管理“基调”的设定,而且影响到他们对其他员工的招聘、任用、考核,从而影响其他员工的品德与能力。员工的品德是企业的重要资源。COSO(1992)框架认为“经营良好的企业的管理人员已越来越接受’道德是值得的’的观点—一道德行为是一项很好的业务”。员工品德影响着内部控制其他构成要素的设计、执行和监控。“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不可能脱离建立、执行和监控它们的人员的诚信和道德价值观。”6、其他方面很多因素都会影响内部环境有效性,除了行为守则政策、企业的价值观、首席执行官成为楷模等属性之外,还包括职责与权力的特别委派和沟通、一般授权与责任制、内部审计、资产保护和规定的流程等。九、我国的借鉴与创新2008年,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基本规范参照国际良好实践,结合我国企业具体情况对内部环境做了规定。内部环境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总体来说,基本规范借鉴了SASNO.55的表述方式,同时融入COSO92的先进理念。我国企业市场化发展起步较晚,内部控制成熟度较低,内部环境整体还处于低层次。在内部环境构成因素中,需要健全治理结构、完善机构设置。治理结构作为我国企业内部环境的首要因素是长期、正确的战略考虑,完善治理结构是上市公司的迫切任务,也是现阶段相关部门监管的重点。为强化内部监督,针对我国企业内部审计弱化、形同虚设的特点,参照美国早期的做法,基本规范将内部审计作为内部环境构成因素,要求企业保持内部审计在机构设置、人员和工作上的独立性。在企业成长、发展过程中,企业文化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环境因素。从中西方内部环境影响因素排列顺序来看,COSO两个报告都将文化因素排在前列,我国却将其排在最后。权衡制度管理与人本管理的关系,在没有良好制度的前提下,文化作为环境因素是相当脆弱的。我们认为,西方的人本管理是其制度管理的回归,在我国,制度管理是根本,人本管理是补充,我国企业需要补制度管理的课。但是,基本规范中相关因素的表述尚未达到西方良好实践的高度,如在管理哲学(方法)和经营风格(模式)方面未做基本概念的约定;权责分配因素采用权在前、责在后的中国式表述方式,不符合国际先进理念,按照COSO报告“目标→责任→权力”的思路,首先明确部门、人员目标,目标如果不能实现应承担责任,为避免风险的发生(责任的承担)才赋予一定的权力,保持责权对等;在人力资源方面只强调“政策”制定,不强调政策的“执行(或实务)”。事实上,人力资源建设关键在于执行。十、SASNO.55:内部环境的形成1988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发布《审计准则公告第55号》(简称SASNO.55),第一次正式将控制环境纳入内部控制范畴,控制环境从此成为内部控制理论研究的重要方面。该公告首次提出“内部控制结构”的概念,指出控制环境是对建立、加强或削弱特定政策、程序及其效率产生影响的各种因素,这些因素包括经营管理理念、组织结构、董事会、授权与分配责任的方法、管理控制方法、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与实务等。SASNO.55强调了内部环境中最关键的因素是与有效控制政策和程序制定、实施密切相关的管理层和董事会对控制的态度;并将“内部审计”作为环境因素,以强化监控。在要素的排列上,“组织结构”是受“经营管理理念”影响的,管理层决定了组织结构的安排;将“人力资源政策与实务”排在最后,作为保障性、支持性影响因素,这一思路一直影响到现在。十一、控制活动的基本原理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目的是有效、高效地使用资源。如何保证有效、高效使用资源?一般认为,企业的资源是有限的,有限的资源一定能管控,风险应该被有效控制。如何控制?由于企业资源被各种活动(如交易、经济事项、经营业务等)使用,因此控制了活动就管理了资源。由于活动都要进入相应流程(如资金活动流程、采购业务流程、资产管理流程、销售业务流程、研究与开发流程等),因此,控制活动的总体思路是:通过实施流程控制,在流程中找关键风险点(即控制点),以达到有效管控资源的目标。控制了流程也就控制了活动,企业资源融入流程后形成了企业控制架构。控制行为(政策和程序)也并非盲目实施,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规定的控制程序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绩效考评控制和合同控制等。不同国家、不同时期控制程序不尽相同,这是由内部控制的动态过程观确定的。COSO报告与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在控制活动内容方面的比较,通过比较可以看出,两者之间没有太大的区别,预算控制实际上是从授权审批控制中分离出来的政策和程序,从对授权审批控制的理解而言,预算控制属于日常经营管理活动按照既定程序和原则实施的控制。企业应当根据内部控制目标,结合风险应对策略,依据流程控制原理,综合运用控制程序,对各种业务和事项实施有效控制。控制行为的主要目的是降低风险,针对的是风险降低应对策略。十二、内部控制的种类内部控制按控制内容可分为一般控制和应用控制,按控制地位可分为主导性控制和补偿性控制,按控制功能可分为预防性控制和发现性控制,按控制时序可分为原因控制、过程控制和结果控制。(一)按控制内容分为一般控制和应用控制1、一般控制般控制是指对企业经营活动赖以进行的内部环境所实施的总体控制,也称基础控制或环境控制。它包括组织控制、人员控制、业务记录以及内部审计等内容。这类控制的特征,是并不直接地作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而是通过应用控制对全部业务活动产生影响。(1)合法性控制,即用各种方法检查所记录的经济业务,以保证其能够如实反映经济事项。在会计基础控制方面,它主要通过由熟悉会计制度的人员审查会计文件,以确定所记录的业务是否真正发生,检查其处理过程是否与规定的程序相一致,查明业务处理是否经过授权与批准,有无越权行事等行为,以及是否进行了严格的监督和审核。(2)正确性控制,即为了确保单位每笔经济业务的发生都能够及时用正确的金额与账户记载的一种控制。它通过建立发生额计算、余额计算、账户分类检查、双重核对、事先控制与分工牵制等方法来保证会计记录的正确性。(3)完整性控制,即保证发生的一切合法的经济业务均记入控制文件的一种控制。它主要通过凭证的连续编号、总额控制、登记账簿、档案管理并运用备忘录等手段来保证记录的完整性。现在,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已由计算机解决部分完整性的控制工作。(4)一致性控制,即保证记录一致性的控制。它主要通过实地盘存、对内对外账实核对、差异分析、调账等方法来保证会计记录的一致性。2、应用控制应用控制是指直接作用于企业生产经营业务活动的具体控制,也称业务控制,如业务处理程序中的批准与授权、审核与复核以及为保证资产安全而采用的限制接近等控制。这类控制的特征,在于它们构成了生产经营业务处理程序的一部分,并都能够防止和纠正一种或几种错弊。(二)按控制地位分为主导性控制和补偿性控制1、主导性控制主导性控制是指为实现某项控制目标而首先实施的控制。如凭证连续编号可以保证所有业务活动都得到记录和反映,因此,凭证连续号对于保证业务记录的完整性就是主导性控制;为实现组织的战略目标,管理层要根据组织规划指导各项生产及经营管理工作,并组织专门机构和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于发现的偏差进行分析,找出问题的成因、采取措施、予以纠正。这里,管理层的组织专门机构和人员开展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活动对于发现偏差就是主导性控制。预防性控制和发现性控制则是为了预防、检查和纠正不利的结果,在正常情况下,主导性控制能够防止错误和舞弊的发生,但如果主导性控制存在缺陷,不能正常运行时,就必须由其他的控制措施进行补充。2、补偿性控制补偿性控制就是针对某些环节的不足或缺陷而采取的控制措施能够全部或部分弥补主导性控制的缺陷,主要是为了把风险暴露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如果凭证没有连续编号,有些业务活动就可能得不到记录。这时,实施凭证、账证、账账之间的严格核对,就可以基本上保证业务记录的完整性,避免遗漏重大的业务事项。因此,“核对”相对于凭证“连续编号”来说,就是保证业务记录完整性的一项补偿性控制。由独立于银行存款收支业务的人员进行银行存款的核对和调整,是对收支业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的一种补偿性控制。一项控制和其他控制之间存在一定联系,当该项控制存在控制缺陷的时候如果其他控制执行有效,可以有效地降低该缺陷导致财务报告错报的影响程度,而且所影响金额也可以明确,那么其他控制就是该控制的补偿性控制。从上述分析可见,主导性控制与预防性控制存在密切的联系,都是在实现有利结果的同时,避免不利结果的发生。但是,两者也有一定的差别。(三)按控制功能分为预防性控制和发现性控制1、预防性控制预防性控制是指为防止错误和非法行为的发生,或尽量减少其发生机会所进行的一种控制。它主要解决“如何能够在一开始就防止错弊的发生”这个问题。预防性控制是由不同人员或职能部门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实施的,属于操作性的控制。预防性控制措施主要包括职务分离、监督性检查、双重检查、编辑校验、合理性校验、完整性校验以及正确性校验等。2、发现性控制发现性控制是指为及时查明已发生的错误和非法行为或增强企业发现错弊机会的能力所进行的各项控制。它主要是解决“如果错弊仍然发生,如何查明”的问题。如果缺乏发现性控制,当预防性控制实施存在困难时,有关人员就会为所欲为,使控制失败:更为严重的是由于组织难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及影响,从而不能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从而加大损失影响范围及程度。一般认为,预防性控制优于发现性控制,因为预防性控制能够在事前防止损失的发生,降低风险。但是,真正全面地采取预防性控制是相当困难的,实际工作中风险很难百分之百地预防,所以必须将两者结合起来控制。(四)按控制时序分为原因控制、过程控制和结果控制1、原因控制原因控制也称事先控制,是指企业单位为防止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在质和量上发生偏差,而在行为发生之前所实施的内部控制。2、过程控制过程控制也称事中控制,是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针对正在发生的行为所进行的控制。3、结果控制结果控制也称事后控制,是指企业单位针对生产经营活动的最终结果而采取的各项控制措施。十三、控制手段类业务流程控制手段类指引偏重于“工具”性质,往往涉及企业整体业务或管理。此类指引包括四项: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和信息系统。(一)全面预算全面预算是企业对一定期间的经营活动、投资活动、财务活动等做出的预算安排。全面预算作为一种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参与编制与实施的预算管理模式,通过将企业的资金流与实物流、信息流相整合,优化了企业的资源配置,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然而,企业要想使全面预算管理达到预期的效果,必须要特别关注和防范预算管理中的相关风险。例如,不编制预算或预算不健全,可能导致企业经营缺乏约束或盲目发展;预算目标不合理、编制不科学,可能导致企业资源浪费或发展目标难以实现;预算缺乏刚性、执行不力、考核不严,可能导致预算管理流于形式。为此,全面预算应用指引要求企业加强全面预算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在预算管理体制以及各预算执行单位的职责权限、授权批准程序和工作协调机制的基础上,着重做到以下几点。(1)建立和完善预算编制工作制度,明确编制依据、编制程序、编制方法等内容,确保预算编制依据合理、程序适当、方法科学,避免预算指标过高或过低。(2)根据发展战略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综合考虑预算期内经济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编制年度全面预算。企业预算管理委员会应当对预算管理工作机构在综合平衡基础上提交的预算方案进行研究论证,从企业发展全局角度提出建议,形成全面预算草案,并提交董事会审核。企业全面预算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章程的规定报经审议批准后,应当以文件形式下达。(3)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管理。全面预算一经下达,各预算执行单位必须以此为依据,认真组织各项生产经营和投融资活动,严格预算执行和控制。企业预算工作机构和各预算执行单位还应当建立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制度,定期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妥善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4)建立严格的预算执行考核制度,对各预算执行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切实做到有奖有惩、奖惩分明。必要时,企业可实行预算执行情况内部审计制度。(二)合同管理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合同已成为企业最常见的契约形式,甚至可以说,市场经济就是合同经济。然而,合同管理往往又是企业内部控制中最为疏忽和薄弱的环节之一。如果企业未订立合同、未经授权对外订立合同、合同对方主体资格未达要求、合同内容存在重大疏漏和欺诈,会导致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合同未全面履行或监控不当,又可能导致企业诉讼失败,经济利益受损;合同纠纷处理不当,则会损害企业利益、信誉和形象。为此,合同管理应用指引,有针对性地提出以下要求。(1)企业对外发生经济行为,除即时结清方式外,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对于影响重大、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应当组织法律、技术、财会等专业人员参与谈判,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业人员参与相关工作;谈判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参与谈判人员的主要意见,应当予以记录并妥善保存。(2)根据协商、谈判结果,拟订合同文本,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并严格进行审核。合同文本需报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或备案的,应当履行相应程序。(3)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与对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正式对外订立的合同,应当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加盖有关印章。属于上级管理权限的合同,下级单位不得签订。(4)加强合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合同订立与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商业机密或国家机密。(5)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严格履行合同,对合同履行实施有效监控,发现有失公平、条款有误或对方有欺诈行为等情形,或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客观因素,已经或可能导致企业利益受损,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及时报告,并经双方协商一致,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合同变更或解除事宜;合同存在纠正情形的,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规定时效内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并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及时报告,协商无法解决的,根据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6)建立合同履行情况评估制度,至少于每年年末对合同履行的总体情况和重大合同履行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对分析评估中发现的不足或问题应及时加以改进。(三)内部信息传递内部信息传递是企业内部各管理层级之间通过内部报告形式传递生产经营管理信息的过程。《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十分重视信息与沟通这一控制要素,多次强调内部信息传递的重要性。为此,内部信息传递应用指引梳理出相关重要风险。如果企业内部报告系统缺失、功能不健全、内容不完整,可能会影响生产经营有序运行;内部信息传递不通畅、不及时,则可能导致企业决策失误、相关政策措施难以落实;内部信息传递中泄露商业秘密,则会削弱企业核心竞争力。针对这些重要风险,内部信息传递应用指引要求企业建立科学的内部信息传递机制,明确内部信息传递的内容、保密要求、传递方式以及各管理层级的职责权限等,促进内部报告的有效利用,以便充分发挥内部报告的作用。具体要求如下。(1)根据发展战略、风险控制和业绩考核要求,科学规范不同级次内部报告的指标体系,采用经营快报等多种形式,全面反映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相关的各种内外部信息。(2)制定严密的内部报告流程,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强化内部报告信息集成和共享,将内部报告纳入企业统一信息平台,构建科学的内部报告网络体系。(3)拓宽内部报告的渠道,通过落实奖惩措施等多种有效方式,广泛收集合理化建议。(4)重视内部报告的使用。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充分利用内部报告管理和指导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反映全面预算的执行情况,协调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和各单位的运营进度;企业应当有效利用内部报告进行风险评估,准确识别和系统分析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内外部风险,确定风险应对策略。(四)信息系统信息系统是信息内部传递和信息对外报告的技术手段,是企业利用计算机和通信技术,对内部控制进行集成、转化和提升所形成的信息化管理平台。通过信息系统强化内部控制,有利于减少人为因素提高控制的效率和效果。同时也应意识到,信息系统自身也存在风险,需要加强管理和控制。如果企业信息系统缺乏或规划不合理,可能造成信息孤岛或重复建设,导致企业经营管理效率低下;系统开发不符合内部控制要求,授权管理不当,可能导致无法利用信息技术实施有效控制;系统运行维护和安全措施不到位,可能导致信息泄漏或毁损,系统无法正常运行。为此,信息系统应用指引指出企业应当结合组织架构、业务范围、地域分布、技术能力等因素,制订信息系统建设整体规划,加大投入力度,有序组织信息系统开发、运行与维护,优化管理流程,防范经营风险。具体要求如下。(1)根据信息系统建设整体规划提出项目建设方案,明确建设目标、人员配备、职责分工、经费保障和进度安排等相关内容,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后实施。(2)开发信息系统,应当将生产经营管理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点和处理规则嵌入系统程序,实现手工环境下难以实现的控制功能。(3)加强信息系统开发全过程的跟踪管理,组织开发单位与内部各单位的日常沟通和协调,督促开发单位按时保质完成编程工作对配备的硬件设备和系统软件进行检查验收,组织系统上线运行等。企业还应当组织独立于开发单位的专业人员对开发完成的信息系统进行验收测试,并做好信息系统上线的各项准备工作。(4)加强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的管理,制定信息系统工作程序、信息管理制度以及各模块子系统的具体操作规范,及时跟踪、发现和解决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信息系统按照规定的程序、制度和操作规范持续稳定运行。(5)重视信息系统运行中的安全保密工作,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建立不同等级信息的授权使用制度、用户管理制度和网络安全制度,并定期对数据进行备份,避免损失。对于服务器等关键信息设备,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接触。十四、控制活动类业务流程为了有效保证公司各项经营活动高效地运作,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完整,资产安全,有效地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从业务层面将企业的活动分为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九个方面,并逐一做了说明。下面以《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为基础,介绍业务层面的九个控制流程。(一)资金活动资金活动是指企业筹资、投资和资金营运等活动的总称。资金是企业生产经营循环的血液,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决定着企业的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企业资金活动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无一不是重要风险,一旦转变为现实,则危害重大。概括地讲,企业资金活动面临的重要风险包括:筹资决策不当,引发资本结构不合理或无效融资,可能导致企业筹资成本过高或债务危机;企业投资决策失误引发盲目扩张或丧失发展机遇,可能导致资金链断裂或资金使用效益低下;资金调度不合理、营运不畅,可能导致企业陷入财务困境或资金冗余;资金活动管控不严,可能导致资金被挪用、侵占、抽逃或遭受欺诈。针对上述风险,资金活动应用指引分别对筹资、投资和资金营运活动提出下列管控措施。(1)根据筹资目标和规划,结合年度全面预算,拟订筹资方案,并对筹资方案进行科学论证;重大筹资方案还应当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全面反映风险评估情况。(2)对筹资方案进行严格审批后,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筹集资金。同时,严格按照筹资方案确定的用途使用资金,防止资金挪用;确需改变资金用途的,应当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3)加强债务偿还和股利支付环节的管理,对偿还本息和支付股利等做出适当安排,防止发生违约风险,导致诉讼损失。(4)根据投资目标和规划,合理安排资金投放结构,科学确定投资项目,拟订投资方案,重点关注投资项目的收益和风险;选择投资项目应当突出主业,谨慎从事衍生金融产品等高风险投资。如,在国际金融危机中,我国少数企业从事的投资项目偏离主业,同时又缺乏相关专业人才和风险管控经验,导致企业发生巨亏。这些教训值得认真汲取。(5)严格控制采用并购方式进行投资企业的并购风险,重点关注并购对象的隐性债务、承诺事项、可持续发展能力、员工状况及其与本企业治理层及管理层的关联关系,合理确定支付对价,确保实现并购目标。这项要求对于我国企业境外并购具有很好的提示作用。(6)加强对投资方案的可行性研究,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投资项目进行决策审批;审批后,与被投资方签订投资合同或协议,明确出资时间、金额、方式、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内容。(7)加强对投资收回和处置环节的控制;对于到期无法收回的投资,应当建立责任追究制度。(8)加强对资金营运全过程的管理,统筹协调内部各机构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切实做好资金在采购、生产、销售等各环节的综合平衡,实现资金营运的良性循环,提升资金营运效率。(二)采购业务采购是指购买物资(或接受劳务)及支付款项等相关活动。部分企业在办理采购业务时不同程度地存在以下问题:采购计划安排不合理,市场变化趋势预测不准确,造成库存短缺或积压,导致企业生产停滞或资源浪费;供应商选择不当,采购方式不合理,招投标或定价机制不科学,授权审批不规范,致使采购物资质次价高,出现舞弊或遭受欺诈;采购验收不规范,付款审核不严,造成采购物资、资金损失或信用受损。为此,采购业务应用指引要求企业加强请购、审批、购买、验收、付款、采购后评估等环节的风险管控,确保物资采购满足企业生产经营需要。(1)企业的采购业务尽量集中,避免多头采购或分散采购,以提高采购业务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堵塞管理漏洞。(2)建立采购申请制度,依据购买物资或接受劳务的类型,确定规管部门,明确相关部门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及相应的请购和审批程序。(3)建立科学的供应商评估和准入制度,根据市场情况和采购计划合理选择采购方式,建立科学的采购物资定价机制,并根据确定的供应商、采购方式、采购价格等情况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4)建立严格的采购验收制度,确定检验方式,由专门的验收机构或验收人员进行验收;对于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当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5)加强采购付款的管理,明确付款审核人的责任和权利,严格审核采购预算、合同、相关单据凭证、审批程序等内容,审核无误后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办理付款。(6)建立退货管理制度,对退货条件、退货手续、货物出库、退货货款回收等做出明确规定,并在采购合同中明确退货事宜,及时收回退货货款。(三)资产管理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存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加强各项资产管理,保证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能,有利于维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促进企业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当前,在企业存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资产的管理实务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存货积压或短缺,造成流动资金占用过量、存货价值贬损或生产中断;固定资产更新改造不够、使用效能低下、维护不当、产能过剩,致使企业缺乏竞争力、资产价值贬损、安全事故频发或资源浪费:无形资产缺乏核心技术、权属不清、技术落后、存在重大技术安全隐患,导致法律纠纷,企业缺乏可持续发展能力。为防范和化解资产管理中存在的这些重要风险,资产管理应用指引针对性提出了如下应对措施。(1)采用先进的存货管理技术和方法,规范存货管理流程,明确存货取得、验收入库、原料加工、仓储保管、领用发出、盘点处置等环节的管理要求,充分利用信息系统,强化会计、出入库等相关记录,确保存货管理全过程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2)根据各种存货采购间隔期和当前库存,综合考虑企业生产经营计划、市场供求等因素,合理确定存货采购日期和数量,确保存货处于最佳库存状态。(3)加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各类固定资产的维护、清查、处置管理,重视固定资产的技术升级和更新改造,不断提升固定资产的使用效能,确保固定资产处于良好运行状态。(4)强化对生产线等关键设备运转的监控,严格操作流程,实行岗前培训和岗位许可制度,确保设备安全运转。(5)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保政策,及时办理投保手续。(6)规范固定资产抵押管理,确定固定资产抵押程序和审批权限等。(7)加强对品牌、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促进无形资产有效利用,充分发挥无形资产对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作用。(四)销售业务销售是指企业出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及收取款项等相关活动。企业应当加强销售、发货、收款等环节的管理,采取有效控制措施规范销售行为,扩大市场份额,确保实现销售目标。企业销售过程中存在的重要风险主要包括:销售政策和策略不当,市场预测不准确销售渠道管理不当等,导致销售不畅、库存积压、经营难以为继;客户信用管理不到位,结算方式选择不当,账款回收不力等,造成销售款项不能收回或遭受欺诈;销售过程存在舞弊行为,可能导致企业利益受损。销售业务应用指引就此提出了相应的管控措施。(1)加强市场调查,合理确定定价机制和信用方式,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销售策略,灵活运用多种策略和营销方式,促进销售目标实现,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2)通过与客户进行业务洽谈、商或谈判,关注客户信用状况、销售定价、结算方式等相关内容,并签署销售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销售部门按照经批准的销售合同开具相关销售通知,发货和仓储部门严格按照销售通知所列项目组织发货,确保货物的安全发运。(4)完善客户服务制度,加强客户服务和跟踪,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不断改进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5)完善应收款项管理制度,明确销售、财会等部门的职责,并严格考核,实行奖惩。(6)加强应收款项坏账的管理;应收款项全部或部分无法收回的,应当查明原因,明确责任。(五)研究与开发研究与开发是指企业为获取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所开展的各种研发活动,是企业进行自主创新的重要手段。企业通过研发新产品和新技术,创造新工艺,能够增强核心竞争力,促进发展战略实现。但是,研究与开发活动通常隐含着重大风险。例如,研究项目未经科学论证或论证不充分,可能导致创新不足或资源浪费;研发人员配备不合理或研发过程管理不善,可能导致研发成本过高、舞弊或研发失败;研究成果转化应用不足、保护措施不力,可能导致企业利益受损。就此,研究与开发应用指引提出了以下管控措施。(1)结合研发计划,提出研究项目立项申请,开展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研究项目,重大研究项目应当报经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集体审议决策。(3)加强对研究过程的管理,合理配备专业人员,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研究过程高效、可控。(4)建立和完善研究成果验收制度,组织专业人员对研究成果进行独立评审和验收。(5)明确界定核心研究人员范围和名册清单,签署保密协议,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研究成果归属、离职条件、离职移交程序、离职后保密义务、离职后竞业限制年限及违约责任等内容。研发骨干人员的管理,应当引起研发型企业的高度重视。(6)加强研究成果的开发与保护,形成科研、生产、市场一体化的自主创新机制,促进研究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六)工程项目工程项目是企业自行或者委托其他单位所进行的建造、安装活动。工程项目通常与企业发展战略密切相关,周期较长,并涉及大额资金及物资的流转,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如果工程立项缺乏可行性研究,或者可行性研究流于形式,决策不当,盲目上马,很可能导致难以实现预期效益或项目失败;如果项目招标暗箱操作,存在商业贿赂,则可能导致中标人实质上难以承担工程项目、中标价格失实及相关人员涉案;如果工程造价信息不对称,技术方案不落实,概预算脱离实际,又可能导致项目投资失控;倘若工程物资质次价高,工程监理不到位,项目资金不落实,还可能导致工程质量低劣,进度延迟或中断;最后,如果竣工验收不规范,最终把关不严,还会导致工程交付使用后存在重大隐患。为此,《工程项目应用指引》明确指出,企业必须强化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控,制定和完善工程项目各项管理制度,明确相关机构和岗位的职责权限,规范工程立项、招标、造价、建设、验收等环节的工作流程及控制措施,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和进度。具体要求如下。(1)根据发展战略和年度投资计划,提出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组织内部相关机构专业人员进行充分论证和评审在此基础上,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决策。重大工程项目应当报经董事会或类似决策机构集体审议批准,任何个人不得单独决策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2)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规范工程招标的开标、评标和定标工作,不得将应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工程肢解为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3)加强工程造价的管理,明确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核和批准,确保概预算科学合理。(4)加强对工程建设过程的监控,实行严格的概预算管理和工程监理制度,切实做到及时备料,科学施工,保障资金,落实责任,确保工程项目达到设计要求。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项目变更的,应当严格审批:重大项目变更还应当按照项目决策和概预算控制的有关程序和要求重新履行审批手续。(5)收到承包单位的工程竣工报告后,及时编制竣工决算,开展竣工决算审计,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企业还应当建立完工项目后评估制度,重点评价工程项目预期目标的实现情况和项目投资效益等并以此作为绩效考评和责任追究的依据。(七)担保业务担保是企业按照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向被担保人提供一定方式的担保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行为。对外担保涉及被担保人和提供担保人(企业)。如果企业对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调查不深,审批不严或越权审批,可能导致企业担保决策失误或遭受欺诈;如果对被担保人在担保期内出现财务困难或经营陷入困境等状况监控不力,应对措施不当,又可能会导致企业承担法律责任;如果被担保人和企业在担保过程中存在舞弊行为,则会导致经办审批等相关人员涉案或企业利益受损。为此,一般情况下,企业应当严格限制担保业务活动,如确需对外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担保业务政策及相关管理制度中明确担保的对象、范围、方式、条件、程序、担保限额和禁止担保等事项,规范调查评估、审核批准、担保执行等环节的工作流程及控制措施,切实防范担保业务风险。担保业务应用指引就此提出如下具体要求。(1)对担保申请人进行资信调查和风险评估,并出具书面报告。企业自身不具备条件的,应委托中介机构对担保业务进行调查和评估。对于符合条件的担保申请人,经办人员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员批准意见办理担保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权限审批的担保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2)加强对子公司担保业务的统一监控,企业内设机构未经授权不得办理担保业务;企业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与关联方存在经济利益或近亲属关系的有关人员在评估与审批环节应当予以回避。(3)根据审核批准的担保业务订立担保合同,定期监测被担保人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了解担保项目的执行、资金的使用、贷款的归还、财务运行及风险等情况,确定担保合同有效履行。(4)加强对担保业务的会计系统控制,建立担保事项台账,及时足额收取担保费用;规范对反担保财产的管理,妥善保管被担保人用于反担保的财产和权利凭证,定期核实财产的存续状况和价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5)在担保合同到期时,全面清理用于担保的财产、权利凭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终止担保关系。(八)业务外包业务外包是企业利用专业化分工优势,将日常经营中的部分业务委托给本企业以外的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承包方)完成的经营行为。目前,业务外包活动已经广泛应用于电信、金融等各行各业,为企业优化资源配置、加速业务重组、提高经营效率提供了活力。但是,企业在将业务外包的同时,也承担着一些重大风险,主要包括:外包范围和价格确定不合理,承包方选择不当,可能导致企业遭受损失;业务外包监控不严、服务质量低劣,可能导致企业难以体现业务外包的优势;业务外包存在商业贿赂等舞弊行为,可能导致企业相关人员涉案。为此,业务外包应用指引明确指出,存在业务外包活动的企业应当着手建立和完善业务外包管理制度,规定业务外包的范围、方式、条件、程序和实施等相关内容,明确相关机构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强化业务外包全过程的监控,防范外包风险。其具体要求如下。(1)合理确定外包业务范围,综合考虑成本效益原则,权衡利弊,避免将核心业务外包。(2)拟定业务外包实施方案,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核批准。重大外包业务方案应当提交董事会或类似决策机构审批。(3)按照批准的业务外包实施方案,择优选择外包业务的承包方,签订外包合同,合理确定外包价格,严格控制外包业务成本,切实做到相关业务外包后的成本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低于原经营方式。外包业务涉及保密的,还要求企业在外包业务合同或另行签订的保密协议中明确规定承包方的保密义务和责任。(4)加强业务外包实施的管理,注重与承包方的沟通与协调并对承包方的履约能力进行持续评估。有确凿证据表明承包方存在重大违约行为,导致外包业务合同无法履行的,企业应当及时终止合同并更换承包方;承包方违约并造成企业损失的,企业应当进行索赔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九)财务报告财务报告是企业财务信息对外报告的重要形式之一。对上市公司而言,财务报告是投资者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对国有企业,则可能成为政府进行经济决策时关注的重要信息来源。总结我国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近年来财务舞弊和财务管理失误等方面的案例,财务报告应用指引概括出以下相关重要风险:企业财务报告的编制违反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导致企业承担法律责任、遭受损失和声誉受损;企业提供虚假财务报告,误导财务报告使用者,造成报告使用者的决策失误,干扰市场秩序;企业不能有效利用财务报告,难以及时发现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问题,还可能导致企业财务和经营风险失控。为有效防范财务报告过程中的风险,财务报告应用指引明确提出如下要求。(1)编制财务报告时,重点关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的交易和事项的处理,还要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2)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规定,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财务报告,做到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不得漏报或者随意进行取舍;企业集团还应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明确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和合并方法,如实反映企业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3)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及时对外提供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需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随同财务报告一并提供。(4)重视财务报告分析工作,定期召开财务分析会议,充分利用财务报告反映的综合信息,全面分析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和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同时明确,这些要求也是依据内部控制五要素中“信息与沟通”的相关规定提出的。总会计师或分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应当在财务分析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财务分析报告结果应当及时传递给企业内部有关管理层。十五、举报人保护制度1、举报人保护制度的主要内容企业应建立专门的举报人保护制度,如举报人信息的保密制度、举报人面临人身威胁与财产损失时的救济制度、用于补助与鼓励举报人的基金制度等。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妥善保管和使用举报材料,不得私自摘抄、复制、扣押、销毁举报材料;(2)严禁泄露举报人的姓名、部门、住址等情况;严禁将举报情况透露给被举报人或有可能对举报人产生不利后果的其他部门和员工;(3)调查核实情况时,不得出示举报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不得暴露举报人的身份;(4)对匿名的举报书信、材料及电话录音,不得鉴定笔迹和声音。2、投诉举报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及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和妨碍办理投诉举报的工作人员查处投诉举报事项。接收及办理投诉举报事项的工作人员,应遵守下列工作准则。(1)接收当面投诉举报应当在能够保密的场所进行,专人接谈,无关人员不得旁听和询问。(2)投诉举报信件的收发、拆阅、登记、转办、保管和面述或者电话举报的接待、接听、记录、录音等工作,应当严格遵循保密原则,严防泄露举报内容和遗失举报材料。(3)投诉举报材料不准私自摘抄和复制。(4)调查被投诉举报人或被投诉举报单位的情况时,应在做好保密工作、不暴露投诉举报人身份的情况下进行,不得出示投诉举报材料。(5)不得将本单位办理投诉举报的内部研究情况透露给投诉举报人,不得与无关人员谈论投诉举报内容。(6)不得扣压、隐匿或私自销毁投诉举报材料。(7)不得刁难、威胁投诉举报人。建立举报人保护制度关键在于对于举报人的信息必须严格保密,控制知晓者的范围,并明确知晓者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当举报人遭到打击报复时,应该及时干预,并给予严格惩处。当然,对借投诉或举报之名故意捏造虚假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以投诉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正常工作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投诉举报人保护措施(1)保护投诉举报人应当遵循保密、奖励和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原则。(2)各部门及子公司都必须正确对待投诉举报人依法举报的行为,不得以任何借口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3)严禁将投诉举报人的姓名、单位、住址等有关情况和投诉举报内容透露给被投诉举报人和被投诉举报单位:被投诉举报人是单位负责人的,不得将投诉举报材料转给该负责人所在单位。违反前款规定的,应追究相应的责任,经司法机关认定触犯法律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4)对投诉举报有功人员,应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在宣传报道和奖励举报有功人员时,除征得投诉举报人的同意外,不得公开投诉举报人的姓名和单位。(5)投诉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时,有权向负责单位或上级主管反映。所谓打击报复,是指被投诉举报人及其单位实施的侵害投诉举报人及其亲属的人身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利的行为。(6)对投诉举报人打击报复的应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经司法机关认定触犯法律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对投诉举报人打击报复行为包括纵容、包底或收买、指使他人对投诉举报人打击报复。(7)投诉举报人因投诉举报而受到纪律处分以及其他不公正待遇的,应按照管辖权限予以纠正,或建议做出处理决定的单位及其上级单位予以纠正。投诉举报人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有关部门应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因投诉举报造成投诉举报人及其亲属的名誉、财产受到侵害的,应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投诉举报人也可向法院起诉。十六、举报投诉制度《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应当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设置举报专线,明确举报投诉处理程序、办理时限和办结要求,确保举报、投诉成为企业有效掌握信息的重要途径。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应当及时传达至全体员工。投诉是信息沟通的重要手段之一,是信息自下而上沟通的重要形式。企业员工处于经营活动的第一线,能够及时发现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足、问题和缺陷以及舞弊行为,并能就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为此,企业应当建立举报投诉制度,设置举报专线明确举报投诉处理程序、办理时限和办结要求,确保举报、投诉成为企业有效掌握信息的重要途径。(一)投诉举报范围及管理职责归属1、投诉举报范围投诉举报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收受贿赂或回扣;(2)将正常情况下可以使企业合法获利的交易事项转移给他人;(3)故意隐瞒、错报交易事项,使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贪污、挪用、盗窃企业资产;(5)伪造、变造会计记录或凭证,提供虚假财务报告;(6)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技术秘密;(7)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以权谋私;(8)其他损害公司经济利益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经济行为以及使员工个人的正当利益受到损害的行为。2、管理职责归属一般而言,企业内部审计、监察等部门是投诉及举报人保护的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如下。(1)负责管理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接收实名或匿名投诉举报,并根据需要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号码、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2)书面记录举报内容并及时向管理层或董事会报告;(3)对接受的投诉举报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向管理层或董事会报告;(4)对投诉举报和调查处理后的报告材料及时立卷归档。(二)投诉举报方式投诉举报人可以采用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进行投诉举报。投诉举报时应当说明事情的基本经过,被投诉举报对象的名称、地址、具体当事人、投诉举报人的姓名、联系方式、投诉举报人的具体投诉要求,并应同时提供投诉举报人利益或公司利益受到侵害的证据,以及与投诉举报事项相关的其他材料。企业应提倡实名投诉举报。凡实名投诉举报的,审计、监察部门将严格保密并以适当的方式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举报人。(三)投诉举报处理程序投诉举报的处理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投诉举报时投诉举报人应当如实提供情况,审计、监察部门接收工作人员应对投诉举报内容进行记录。投诉举报人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利用投诉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2)对涉及普通员工及中级管理人员(包括控股子公司管理层)的实名投诉举报,审计、监察部门自接到投诉举报后两个工作日内报总经理;对涉及普通员工及中级管理人员(包括控股子公司管理层)的匿名投诉举报,审计、监察部门进行初步评估后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决定是否接受该投诉举报。(3)对投诉举报牵涉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审计、监察部门自接到投诉举报后一定(如两个)工作日内报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决定是否接受该投诉举报。董事会在接受投诉举报后,视需要可聘请外部审计师或其他机构协助调查。(4)接受投诉举报事项后,审计、监察部门对其展开调查,对涉及普通员工及中级管理人员(包括控股子公司管理层)的调查结果上报总经理并形成处理意见,对牵涉到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查结果上报董事会并形成处理意见。(5)接受投诉举报事项后,审计、监察部门应在规定期限内将调查情况或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举报人。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①对属于职权范围内的,自收到举报后一定时期(如2个月)内,将调查情况或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举报人;逾期不能告知的,应当向投诉举报人说明原因。②对不属于职权范围内的,自收到投诉举报后一定时期(如10日)内,将不予接受的原因告知投诉举报人,并告知受理机关;需要代转或送交有关部门办理的,应告知投诉举报人所转送部门和转办时间。③投诉举报人未署真实姓名、地址,无法告知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6)投诉举报人认为接收、办理投诉举报的工作人员与被投诉举报人是近亲属或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举报事项客观、公正处理的,有权提出回避要求。情况属实的,有关人员必须回避。(7)投诉举报人对处理结果有异议或多次投诉举报不予接受的,可以向董事会陈述意见,并由董事会在一定时期(如30日)内将办理情况答复投诉举报人。十七、信息与沟通的作用信息与沟通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信息与沟通是有效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载体未来竞争是管理的竞争,竞争的焦点在于企业内外部的有效信息来源以及充分沟通上。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提高,要求企业必须加强信息的采集、存储、处理、加工和运用。信息与沟通是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内部控制体系的整个过程,是有效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载体,直接影响着企业内部控制的贯彻执行以及企业经营目标乃至战略目标的实现。(二)信息与沟通是整个内部控制系统的生命线内部控制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依据环境来制定相应的措施,整个过程就是通过连续不断的信息反馈来纠正错误,并不断改进与完善。因此,信息与沟通为管理层监督各项活动并在必要时采取纠正措施提供了保证。另外,信息与沟通是保障内部控制效率和效果的重要手段,随着信息系统的广泛应用,企业内部实现了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集成管理,外部实现了与供应商、客户的信息共享,使得信息传递更加流畅,从而使内控运行的效率得到提高。(三)信息与沟通是实施内部控制的关键因素从纵向来看,管理层通过信息与沟通下达任务,了解业务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其中隐藏的风险。这种自上而下的沟通方式同样伴随着企业有关目标、风险、管理流程信息的传递。而员工则通过自下而上的沟通方式向管理层反映有关一线经营、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使管理层能够及时地了解相关信息,动态地优化管理及控制流程。从横向来看,不同部门、不同职责的员工之间通过有效的沟通来传达各自信息需求、信息缺口,有助于信息交流与共享,从而最大化地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效率。因此,广泛的信息沟通通过辅助决策来促进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通过加强管理和控制来提高经营的效率和效果;通过保障内控效率和效果来保证财务报告和管理信息的真实、可靠和完整,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以及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总的来说,有效的信息与沟通是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重要保证。十八、信息的含义与分类(一)信息的含义信息是指来源于企业内部或外部,与企业经营相关的各种信息,包括获取的行业、经济,以及内部生产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的信息。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通过信息系统识别、获取、处理和报告信息为管理和控制经营活动提供信息支持。信息系统可以是手工信息系统,也可以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的信息系统,还可以是手工和信息技术相合的信息系统;可以是正式的信息系统,也可以是非正式的信息系统。信息系统处理的对象既包括企业经营活动等内部生成的信息,也包括与经营活动相关的外部事项、活动和环境等外部信息。信息系统一方面需要定期获取和报告经营活动各方面的信息,包括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方面的信息;另一方面需要采取措施获取市场变化对产品和劳务等需求方面的信息。信息系统不仅要识别和获取所需的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而且还必须在一定的时间内,以有助于企业控制其经营活动的方式处理和报告信息。信息系统应根据所面临的市场变化、竞争对手的创新以及客户需求的重大变化进行调整,以支持企业实现其经营和战略目标,并要求企业将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和执行与企业的整体战略进行整合。信息系统作为经营活动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通过获取决策所需要的信息来实施控制。对信息系统与经营目标进行整合跟踪和记录交易,将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包含于整合的系统之中,有助于对经营活动实施控制。企业信息系统中信息技术的使用应当有助于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而不在于使用的是否为最先进的信息技术。信息系统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应适当、及时、准确,并且信息必须是当前最新和可以获取的。由于信息的质量直接影响企业管理当局在管理和控制中的决策,信息系统本身成为内部控制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必须对其进行控制。另外,由于信息系统在内部控制中的重要性,其本身又是内部控制的对象,企业应当加强对信息系统的开发与维护、访问与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地运行。(二)信息的分类按照信息的来源不同,分为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内部信息是指企业的各种业务报表和分析报告,有关生产方面、技术方面的资料以及经营管理部门制订的计划、经营决策等方面的情况。内部信息主要包括财务信息、生产经营信息、销售信息、技术创新信息、综合管理信息等。外部信息是指从企业外部所获取的信息。外部信息主要包括国家法律法规,相关监管机构信息,经济形势信息,客户、供应商信息,科技进步和社会文化信息等。十九、沟通控制在一个组织中,沟通是指组织内部以及组织和外部组织间旨在完成组织目标而进行的信息交换。沟通交换了有意义、有价值的各种信息,从而使团队合作、组织协调、企业战略制定等企业组织功能得以实现。可以看出,沟通的对象并不局限于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员工与员工、员工与管理层、管理层与管理层之间需要沟通,企业内部与外部也需要沟通。沟通是信息系统所固有的功能,信息系统必须将其信息提供给相关人员,以使其能够合理地履行相关的职责。信息应在更为广泛的范围内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地在整个企业内外进行沟通。信息沟通按沟通的对象可以分为内部信息沟通和外部信息沟通。内部信息沟通指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所需的内部信息、外部信息在企业内部的传递和共享﹔外部信息沟通是指企业与利益相关者之间信息的沟通。(一)内部信息沟通一个健康的企业需要长期保持系统上下开放式的沟通交流。开放式沟通能够避免和消除误解,并使信息得到最好的利用。一个企业或组织要协调全体员工实现某项目标,必须使每个员工都明确其目标,这就需要某种形式的沟通。缺乏沟通,其员工将如一盘散沙,因为所有的协调活动都是在一定形式的沟通下进行的,缺乏有效的交流、沟通,就无法协调。通过组织内部的沟通,可以了解各部门的生产或工作进度、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各部门员工的士气以及管理的效能等,从而做出如何协调的决定。充分的内部沟通对于企业控制环境、控制作业、风险评估等各方面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企业所采取的沟通方式要能够达到顺畅沟通的目的,使员工们了解自己应承担的责任、应实现的目标以及这些目标对企业的影响。有效的信息沟通需要合理考虑来自不同部门和岗位、不同渠道的相关信息,并进行合理筛选和相互核对。企业应当采取互联网、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息快报、例行会议、专项报告、调查研究、员工手册、教育培训、内部刊物等多种方式,实现所需的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在企业内部准确及时地传递和共享,从而确保董事会、管理层和员工之间的有效沟通。(二)外部信息沟通企业有责任建立良好的外部沟通渠道,对外部有关方面的建议、投诉和收到的其他信息进行记录,并及时予以处理、反馈。有效的外部沟通既可以扩大企业的影响力,还可以获得很多有效内部控制的重要信息。外部沟通应当重点关注以下方面。1、与投资者和债权人的沟通企业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企业规章的规定,通过股东大会、投资者会议、定向信息报告等方式,及时向投资者和债权人报告企业的战略规划、经营方针、投融资计划、年度预算、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利润分配方案以及重大担保、合并分立、资产重组等方面的信息,听取投资者和债权人的意见和要求,妥善处理企业与投资者和债权人之间的关系。2、与客户的沟通企业可以通过客户座谈会、走访客户等多种形式,定期听取客户对消费偏好、销售策略、产品质量、售后服务、货款结算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收集客户需求和客户的意见,妥善解决可能存在的控制不当问题。3、与供应商的沟通企业可以通过供需见面会、订货会、业务洽谈会等多种形式与供应商就供货渠道、产品质量、技术性能、交易价格、信用政策等问题进行沟通,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控制不当问题。4、与监管机构的沟通企业应当及时向监管机构了解监管政策和监管要求及其变化,并相应完善自身的管理制度;同时,认真了解自身存在的问题,积极反映诉求和建议,努力加强与监管机构的协调。5、与外部审计师的沟通企业应当定期与外部审计师进行会语,听取外部审计师有关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建议,以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以及双方工作的协调。二十、信息控制(一)信息的收集与整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应当对收集的各种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进行合理筛选、核对、整合,以提高信息的有用性。1、信息收集的含义信息收集是指通过各种方式获取所需要的信息。信息的收集是信息得以利用、传递的第一步,也是关键的一步。信息收集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信息与沟通的质量。信息可以分为原始信息和加工信息两大类,原始信息是指在企业管理中直接产生或获取的数据、概念、知识、经验及其总结,是未经加工的信息;加工信息则是对原始信息经过加工、分析、改编和重组而形成的具有新形式、新内容的信息。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企业可以通过财务会计资料、经营管理资料、调研报告、专项信息、内部刊物、办公网络等渠道,获取内部信息;外部信息的收集渠道主要有行业协会组织、社会中介机构、业务往来单位、市场调查、来信来访、网络媒体以及有关监管部门等。2、信息收集的原则为了保证信息收集的质量,应坚持以下原则。(1)准确性原则。该原则要求所收集到的信息要真实可靠。当然,这个原则是信息收集工作最基本的要求。为达到这样的要求,信息收集者就必须对收集到的信息反复核实、不断检验,力求把误差减少到最低限度。(2)全面性原则。该原则要求所收集到的信息要广泛、全面完整。只有广泛、全面地收集信息,才能完整地反映管理活动和决策对象发展的全貌,为决策的科学性提供保障。当然,实际所收集到的信息不可能做到绝对的全面完整,因此,如何在不完整、不完备的信息下做出科学的决策就是一个非常值得探讨的问题。(3)时效性原则。信息的利用价值取决于该信息是否能及时地提供,即信息的时效性。信息只有及时、迅速地提供给它的使用者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特别是决策对信息的要求是“事前”的消息和情报,而不是“马后炮”。所以,只有信息是“事前”的,对决策才是有效的。3、信息收集的范围信息收集的范围可从3个角度来划分。(1)内容范围。内容范围是指根据信息内容与信息收集目标和需求相关性特征所确定的范围,包括本身内容范围和环境内容范围。本身内容范围是由事物本身信息相关内容特征组成的范围;环境内容范围是由事物周边、与事物相关的信息的内容特征组成的范围。(2)时间范围。时间范围是指在信息发生的时间上,根据与信息收集目标和需求具有一定相关性的特征所确定的范围,这是由信息的历史性和时效性所决定的。(3)地域范围。地域范围是指在信息发生的地点上,根据与信息收集目标和需求具有一定相关性的特征所确定的范围。这是由信息的地域分布特征和信息收集的相关性要求所决定的。4、信息收集的方法(1)调查法。调查法一般分为普查和抽样调查两大类。普查是调查有限总体中每个个体的有关指标值。抽样调查是按照一定的科学原理和方法,从事物的总体中抽取部分称为样本的个体进行调查,用所得到的调查数据推断总体。抽样调查是较常用的调查方法,也是统计学研究的主要内容。抽样调查的关键是样本抽样方法、样本量大小的确定等。样本抽样方法,又称抽样组织的方式,决定样本集合的选择方式,直接影响信息收集的质量。抽样方法一般分为非随机抽样、随机抽样和综合抽样。常用的调查方法主要有访问调查法、问卷调查法、观察调查法、实验调查法、文案调查法等,这里主要介绍访问调查法和问卷调查法。访问调查法又称采访法,是通过访问信息收集对象,与之直接交谈而获得有关信息的方法。它又分为座谈采访、会议采访以及电话采访和信函采访等方式。采访需要做好充分准备,认真选择调查对象了解调查对象,收集有关业务资料和相关的背景资料。其主要优点是可以就问题进行深入的讨论,获得高质量的信息;缺点是费用高,采访对象不可能很多,因此受访问者要具有代表性。它对采访者的语言交际素质要求较高。问卷调查法是一种包含统计调查和定量分析的信息收集方法。这种方法主要考虑的问题是:所收集信息的内容范围和数量,所选定的调查对象的代表性和数量,问卷的精心设计,问卷的回收率控制等。其具有调查面广、费用低的特点,但对调查对象无法控制,问卷回收率一般都不高,回答的质量也较差,受访者的态度具有决定性影响。(2)观察法。观察法主要通过开会、深入现场、参加生产和经营、实地采样等方法进行现场观察并准确记录(包括测绘、录音、录像、拍照、笔录等)调研情况、收集信息。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人的行为的观察,二是对客观事物的观察。观察法应用很广泛,常与询问法、实物搜集结合使用,以提高所收集信息的可靠性。(3)实验方法。实验方法能通过实验过程获取其他手段难以获得的信息或结论。实验者通过主动控制实验条件,包括对参与者类型的恰当限定、对信息产生条件的恰当限定和对信息产生过程的合理设计,可以获得在真实状况下用调查法或观察法无法获得的、某些重要的、能客观反映事物运动表征的有效信息,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直接观察、研究某些参量之间的相互关系,有利于对事物本质的研究。实验方法也有多种形式,如实验室实验、现场实验、计算机模拟实验、计算机网络环境下人机结合实验等。现代管理科学中新兴的管理实验、现代经济学中正在形成的实验经济学中的经济实验,实质上就是通过实验获取与管理或经济相关的信息。(4)文献检索。文献检索就是从浩繁的文献中检索出所需的信息的过程。文献检索分为手工检索和计算机检索。手工检索主要是通过信息服务部门收集和建立的文献目录、索引、文摘、参考指南和文献综述等来查找有关的文献信息。计算机文献检索,是文献检索的计算机实现,其特点是检索速度快、信息量大,是当前收集文献信息的主要方法。文献检索过程一般包括分析研究课题和制定检索策略、利用检索工具查找文献线索、根据文献出处索取原始文献三个阶段。文献根据加工深度的不同可分为四个级别:零次文献、一次文献、二次文献和三次文献,所获取的相应信息分别是零次信息、一次信息、二次信息和三次信息。零次文献是指未经出版社发行的或未进入社会交流的最原始的文献,如私人笔记、考察笔记等,内容新颖,但不成熟,因不公开交流而难以获得;一次文献是以作者本人取得的成果为依据而创作的论文、报告等经公开发表或出版的各种文献,如期刊论文、科技报告等,其特点是内容新颖丰富、叙述详尽以及参考价值大,但数量庞大而且分散;二次文献是指报道和查找一次文献的检索工具书刊,如各种目录、题录、文摘和索引等。二次文献是按照特定目的对一定范围和学科领域内的一次文献进行鉴别、筛选、分析、归纳和加工整理后,使之有序化后出版的。其主要功能是检索、控制一次文献,帮助人们较快地获取所需的信息,具有汇集性、工具性、综合性和交流性等特点:三次文献是根据二次文献提供的线索选用大量的一次文献的内容,经过筛选、分析、综合和浓缩而再度出版的文献,包括专题评述、年鉴、百科全书、词典、导读与文献服务目录、工具书目录等。(5)网络信息收集。网络信息是指通过计算机网络发布、传递和存储的各种信息。收集网络信息的最终目标是给广大用户提供网络信息资源服务,整个过程经过网络信息搜索、整合、保存和服务四个步骤,网络信息搜索是基于网络信息收集系统自动完成的。网络信息搜索系统首先按照用户指定的信息需求或主题,调用各种搜索引擎进行网页搜索和数据挖掘,将搜索的信息经过滤等处理过程别除无关信息,从而完成网络信息资源的“收集”;然后通过计算机自动搜索、重排等处理过程,剔除重复信息,再根据不同类别或主题自动进行信息的分类,从而完成网络信息的“整合”;分类整合后的网络信息采用元数据方案进行索引编目,并采用数据压缩及数据传输技术实现本地化的海量数据存储,从而完成网络信息的“保存”,当然要通过网络及时更新;经过索引编目组织的网络信息正式发布后,即可通过检索为读者提供网络信息资源的“服务”5、信息的整理信息的整理就是对收集到的原始信息,通过筛选、核对以及整合,在数量上加以浓缩,在品质上加以提高,在形式上给予表现,使之便于传递、利用和贮存。信息整理是整个信息处理工作的核心。内部控制活动所需要的信息来自于企业内部及外部的、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财务及非财务信息。即,内部控制中的信息收集活动涵盖了企业内部及外部、主观及客观、正式与非正式,并影响企业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及内部监督的信息。因此,确定信息的收集内容时,应在内部控制覆盖的信息范围内,强化对信息需求的分析。即在与内控相关的信息范围内,根据不同的信息需求收集不同的信息。(二)信息的传递信息传递是指人们通过声音、文字或图像相互交流信息的过程。信息传递研究的是什么人向谁表达,用什么方式表达,通过什么途径表达,达到什么目的。信息传递程序中有三个基本环节。第一个环节是传达人为了把信息传达给接受人,必须把信息“译出”,成为接受人所能懂得的语言或图像等。第二个环节是接受人要把信息转化为自己所能理解的解释,称为“译进”。第三个环节是接受人对信息的反应,要再传递给传达人,称为反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四十条指出:企业应当将内部控制相关信息在企业内部各管理级次、责任单位、业务环节之间,以及企业与外部投资者、债权人、客户、供应商、中介机构和监管部门等有关方面之间进行沟通和反馈。信息与沟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并加以解决。重要信息应当及时传递给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内部信息传递,一方面要完善信息向下传递机制,使企业内部参与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和全体人员了解企业实现经营目标方面的信息,明确各自职责,了解自身在内部控制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另一方面要完善信息向上传递机制,使企业员工能够及时将其在企业经营活动中所了解的重要信息向管理层及董事会等方面传递。此外,还需建立信息横向传递机制,特别是要使信息在管理层与企业董事会及其委员会之间进行传递。(三)信息系统与内部控制《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应当利用信息技术促进信息的集成与共享,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信息与沟通中的作用。企业应当加强对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访问与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1、信息技术与信息集成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企业所面临的竞争环境不断变化,信息已经成为一种资源,能够给企业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利益。那么,我们应如何使自己尽快适应这种变化?一个关键的工作就是对企业内外部的各种信息进行集成管理,以便被企业有效利用。就大多数企业的现状来看,出于组织结构的设计、实际工作流程的需要等原因,各企业都存在多个不同的信息系统,它们分别关注企业某一方面的信息,具有不同的信息结构和收集、处理渠道,类似于一个个信息孤岛,从而使信息无法得到有效整合。这对企业的管理者来说是非常不利的,尤其是高层管理者在做战略决策时,需要大量相关的信息单一部门的信息系统根本不能满足其需求。这时,就需要对各部门的信息进行有效的整合和集成。有效整合的信息将对管理者决策提供极大的帮助。信息系统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这个问题。2、信息技术与内部控制随着企业信息集成与共享的实现,企业价值链中各环节的资源得到了有效的利用,同时信息技术对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也将产生重大的影响。企业的内部控制系统也必然随着信息技术的更新而发生改变,例如数据挖掘技术的发展,使得企业有条件实现信息的实时、动态控制和反馈,相对于过去利用汇总的文件进行检查和评估的事后控制模式,此时的控制模式可以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控制。内部控制制度与计算机程序实现融合,对于内控制度的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常用的控制手段为访问权限的设置、操作口令的管理等。内部控制内容的变化主要体现为信息技术相关的控制范围的增加,如计算机硬软件安全性的控制、信息系统管理人员职责的控制等。信息集成下的内部控制系统能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并及时反馈,因此有必要对此类关键的薄弱环节专门设置控制措施,健全内部控制系统,使内部控制差错带来的损失最小。信息逐渐被人们当作一种战略资源,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以及企业之间都会发生大规模的信息交换,不同部门或不同企业间的信息需要协同,因此信息系统的重要性日益增加。随着整个社会信息化进程的加快,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越来越离不开信息系统的支持。完善的信息系统是企业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的前提。二十一、公司简介(一)基本信息1、公司名称:xx集团有限公司2、法定代表人:罗xx 3、注册资本:1220万元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 5、登记机关:xxx市场监督管理局6、成立日期:2014-4-22 7、营业期限:2014-4-22至无固定期限8、注册地址:xx市xx区xx(二)公司简介公司将依法合规作为新形势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基本保障,坚持合规是底线、合规高于经济利益的理念,确立了合规管理的战略定位,进一步明确了全面合规管理责任。公司不断强化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的合规论证审查,加强合规风险防控,确保依法管理、合规经营。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监管要求,重点领域合规管理不断强化,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协同联动的大合规管理格局逐步建立,广大员工合规意识普遍增强,合规文化氛围更加浓厚。面对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结构调整的新常态,公司在企业法人治理机构、企业文化、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着力探索,提升企业综合实力,配合产业供给侧结构改革。同时,公司注重履行社会责任所带来的发展机遇,积极践行“责任、人本、和谐、感恩”的核心价值观。多年来,公司一直坚持坚持以诚信经营来赢得信任。(三)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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