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体过滤用纺织品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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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液体过滤用纺织品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分析某某有限公司前言这份《液体过滤用纺织品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分析》由某专业咨询机构编辑撰写,全文约47838个字,约48页左右,具有目标聚焦、系统全面、假设明确、案例佐证、逻辑推导、术语统一、复用价值高、落地成本可控、长期价值兼顾、方案优化等特点,全文从内部控制的局限性、内部控制的重要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基本内容、内部控制的相关比较、控制活动的基本原理、内部控制的种类、控制手段类业务流程、控制活动类业务流程、激励机制、决策机制、机构投资者治理机制、债权人治理机制、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的融合、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的区别、公司治理的产生及动因、企业的演进、项目基本情况、公司简介、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发展规划分析、组织机构管理、劳动定员一览表、法人治理结构等几个方面展开论述,具有较高参考价值,建议详细研读以辅助落地执行。液体过滤用纺织品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分析目录一、内部控制的局限性3二、内部控制的重要性6三、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基本内容9四、内部控制的相关比较20五、控制活动的基本原理23六、内部控制的种类25七、控制手段类业务流程29八、控制活动类业务流程36九、激励机制51十、决策机制57十一、机构投资者治理机制61十二、债权人治理机制63十三、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的融合67十四、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的区别70十五、公司治理的产生及动因72十六、企业的演进82十七、项目基本情况87十八、公司简介93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95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95十九、发展规划分析95二十、组织机构管理98劳动定员一览表99二十一、法人治理结构100一、内部控制的局限性依据唯物辩证法的观点,任何事物都不可能尽善尽美,内部控制也有其两面性:一方面它对企业预期目标具有控制作用:另一方面也有他的不足和缺陷,存在固有的局限性。一般而言,内部控制的局限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成本限制内部控制受到成本与效益原则的限制,内部控制系统所需求的保证水平有必要根据其成本而定。一般来说,控制程序的成本不能超过风险或错误可能造成的损失和浪费。否则,再好的控制措施和方法也将失去意义。由于存在资源稀缺问题,企业必须考虑建立控制的相应成本。般而言,用于衡量控制成本与收益的标准不同。控制成本量化较为容易,控制效益量化则相当复杂,难免包括主观的评估。在评估潜在收益时可以考虑以下特定因素:不理想情形发生的可能性、各项活动的特性、时间价值有可能对实体造成的潜在财务或经营影响。此外,成本效益决策的复杂性还在于当控制与管理或运营过程相结合,或“纳入”管理或营运过程时,很难区分哪些是控制的成本与效益,哪些是管理或营运的成本与效益。同样,若干项控制措施组合在一起,在很多时候,可用以防范或减轻某一特定的风险,但对具体单项的控制成本与效益则很难估计。另外,控制成本与效益的估计,也会因单位或业务性质的不同而有所侧重。高风险活动明确要求进行成本收益分析,而低风险活动则可以省略。2、人为失误内部控制的设计会受到设计人员经验和知识水平的限制,因而可能存在缺陷。同时,执行人员的粗心大意、精力分散、判断失误以及对指令的误解等,也可能使内部控制系统失控或陷于雍疾。例如,经营决策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所掌握的信息,在经营行为的压力之下通过人为判断来做出。根据事后的剖析,有些基于人为判断的决策,并不能产生预期的效果,而且可能需要做出改变。3、串通舞弊两人或多人的合谋活动可能导致内部控制的失效。从事犯罪或者试图隐瞒某项行为的个人,通常会设法改变财务数据或其他管理信息,使其不能为内部控制系统所识别。例如,执行一项重要控制职能的员工可能会与客户、供应商或其他员工串通。不同级别的销售人员或部门经理有可能合谋绕过控制,以使所报告的成果达到预算或激励目标。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如果处于不相容职务上的相关人员相互串通、相互勾结,失去了不相容职务之间相互制约的基本前提,内部控制也就很难发挥作用。4、滥用职权各种控制程序是管理工具,但任何控制程序都不能发现和防止那些负责执行监督控制的管理人员滥用职权或不当用权。管理权的干预直是导致许多重大舞弊发生和财务报告失真的一个重要原因。在某些情况下,对于担任控制职能的人员越权管理、滥用职权,即使具有良好设计的内部控制,也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内部控制作为企业管理的组成部分,理所当然地要按照管理人员的意图运行,尤其是对企业负责人的决策更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决策出了问题,贯彻决策人意图的内部控制也就失去了其应有的控制作用。5、制度失效内部控制制度是针对制度制定时的经济业务设计的,内部控制可能会因经营环境、业务性质的改变而削弱或失效,可能会对不正常的或未预料到的业务类型失去控制能力。企业处于经常变化的环境之中,为保持竞争力,势必要经常调整经营策略,这就会导致原有的控制制度对新增的业务内容失去控制作用的情况发生。6、例外事件内部控制主要是围绕着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针对经常性的业务和事项进行的控制。但在现实企业中,由于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使得企业常常会面对一些意外和偶发事件,而这些业务或事项由于其特殊性和非经常性,没有现成的规章制度可循,造成了内部控制的盲点。也就是说,内部控制的一个重大缺陷在于它不能应对例外事件。企业在处理这些事项时,往往更多地凭借管理层的知识和经验以及对环境变化的感知度,这就是所谓的“例外管理原则”。二、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内部控制作为现代组织管理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组织持续发展的机制和重要保证。现代组织理论和管理实践表明,组织的一切管理工作,都要从建立与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开始;组织的一切活动,都无法游离于内部控制之外。“得控则强,失控则弱,无控则乱”,内部控制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一)内部控制是实现企业发展战略的基础企业的发展不能是为现在而发展,而应该是为未来而发展,必须要有一个长期的目标。企业的发展战略是企业对全局的一种总体设想,是从宏观的角度对企业的未来的一种较为理想的设定。它所提出的是企业整体发展的总任务和总要求,它所规定的是整体发展的根本方向。因此,人们所提出的企业发展战略总是高度概括的,而且着眼于未来和长远。一般认为,要实现企业长远的发展战略就要有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作为支撑。实践证明,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只有建立和实施科学的内控体系,才能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在西方,内部控制提出得较早,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对此有了明确的要求。而在我国,具有强制性要求的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形成较晚,许多企业并没有自发地认识到建设与执行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因此,在与国外企业交往的过程中,常常由于这方面的欠缺而遭到不公正的待遇。企业应该意识到,内部控制及其评价制度不只是为了满足外部强制要求,而应该最终成为一种自发的行动。建设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是我国企业融入国际社会和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二)内部控制是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效率的保证内部控制产生于组织管理的需要,存在于组织经营管理活动之中,是组织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决定了内部控制的主体是组织的管理部门和具体执行各项控制措施的人员,企业内部控制划分为内部管理控制与内部会计控制两大类。内部管理控制制度是指那些对会计业务、记录和报表的可靠性没有直接影响的内部控制。内部会计控制是指那些对会计业务、记录和报表的可靠性有直接影响的内部控制,通过这种控制的建立,能维护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保证经营管理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保证各项法律和规范的遵守。内部控制贯穿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方面,只要企业存在经济活动和经营管理,就需要建立、健全企业的内部控制并加强内部控制。(三)内部控制是提高企业信息质量的保证众所周知,在信息化时代,信息足以决定一个企业的兴衰存亡。首先,高质量的报告信息将为管理当局提供准确而完整的信息,用以支持管理当局的决策和对主体活动及业绩的监控。同时,高质量的对外报告和披露有助于企业的外部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以及监管当局做出正确的决策。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通过职务分离、岗位轮换、内部审计等控制方法及手段对企业信息的记录和报告过程进行全面持续的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错误与舞弊,保证企业信息能够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反思我国近年来的一系列财务舞弊案件,如红光实业、银广夏、蓝田股份等,其组织的内部控制失效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财务丑闻,使得广大投资者蒙上厚重的心理阴影,要求规范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呼声越来越高。有效的内部控制,对于重塑投资者的信心,维护资本市场的公平和透明,进而保护投资者利益与国家经济安全意义重大。(四)内部控制是加强企业制度管理的根本现代企业制度是指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以完善的企业法人制度为主体,以有限责任制度为核心,以公司企业为主要形式,以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条件的新型企业制度。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联结”,由于委托人不能直接观测到代理人选择了什么行动,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具有机会主义倾向的管理当局会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发生偷懒、不当消费等行为,以牺牲委托人的利益为代价,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因此,企业所有者需要监督代理人,防止代理关系下的信息不对称,降低代理成本,实现公司治理目标,从而有助于最大限度地满足企业所有者的权益。同时,通过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资产安全控制、绩效考评控制等手段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逐渐推动企业管理水平与会计信息质量的提升,提升经营的效率和效果。三、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基本内容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基本框架,可以概括为五大目标、五大原则和五大要素。(一)内部控制的目标内部控制是围绕目标展开的,因此明确目标至关重要。内部控制的目标,应是整个控制系统的出发点,决定了系统运行的方式和方向。《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对内部控制提出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以及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的五大目标,简称为合规目标、资产安全目标、报告目标、经营目标和战略目标。内部控制五大目标是一个完整的目标体系,由于各大目标在控制体系中的层级不同,其在整个目标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有所差异。1、合规目标合规目标要求企业或其他组织完全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是企业成功运营的必要保证,与企业活动的合法性相关。企业生存于社会这个大环境下,必须遵守社会的基本规范,包括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必须在社会允许的范围内展开各项活动,即“小制度不能大于大法”。因此,遵守法规、制度是企业一切活动的前提,也是首先要保证完成的目标。国家有关法律、制度的落实必将依靠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加以保证。一个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丧失道德底线的企业,必然会将自身置于高风险的环境中,从而对自身的生存和发展造成巨大的威胁,后果可想而知。合规目标方面的关注点主要包括:公司的各项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确定的要求,通常涉及知识产权、市场、价格、税收、环境、员工福利以及国际贸易等。2、资产安全目标虽然在COSO框架中没有将保护资产安全作为一个主要目标,而是作为主要目标中的一个子目标,但是我国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重新将其作为内部控制目标的一个部分,这是基于我国的国情和现状做出的必然选择,是有一定用意的。我国普遍存在产权多元化现象,而且国有资产流失现象极其严重,保护资产安全和完整对资产所有者来说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资产安全与否实际上是内部控制的一个过程控制结果,是实现其他目标的物质前提。因此,该目标要求内部控制能够保护主体所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资产安全目标方面的关注点主要包括:关注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效率,提高企业的生产力和竞争力,防止资产缩水,关注资产使用及处置的授权情况。3、报告目标报告目标指内部控制应合理保证企业提供了真实、可靠的财务报告及其他信息。报告目标有助于组织向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以及内部管理层提供真实、可靠、完整的信息,具体包括内部和外部、财务与非财务信息,它是内部控制目标体系的基础目标。企业报告包括内部报告和外部报告,报告目标的提出更多地满足了企业外部的需求。对于外部使用者来说,真实、可靠和完整的财务报告能够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而有利于信息使用者做出决策。当然,非财务信息的重要性也是不言而喻的。可靠的报告既为管理层提供了适合其既定目的的准确和完整的信息,也是外部监管的要求。报告目标方面的关注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管理层决策及对公司活动、业绩监控的准确、及时、完整的信息的对内报告;(2)用于满足投资者、监管部门及其他相关信息需求者的真实、可靠、完整信息的对外报告;(3)信息的全面性,而不仅仅是财务信息。4、经营目标经营目标旨在有效和高效地使用企业有限的资源,提高经营的效率和效果,实现良好的运营。经营目标是企业实现其战略目标的核心和关键所在,战略目标与企业的使命相关联,战略目标只有通过分解和细化成经营目标才能得以落实。因此,没有经营目标,战略目标再好也无任何意义。经营目标需要反映特定企业自身及所处特定经济环境的特点,全面考虑产品质量的竞争压力、产品的生产周期和与技术变化相关的其他因素。一般来说,经营目标引导企业的资源流向,经营目标不成熟或不明确,会造成企业资源的浪费。通常情况下,良好的内部控制能够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和效果,提高单位时间产量,优化产品质量,从而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管理层必须确保经营目标反映现实的市场需求,并且有明确的绩效衡量指标。经营目标方面的关注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经营目标与公司战略目标及战略计划一致;(2)经营目标适应公司所处的特定经营环境、行业和经济环境等(3)各个业务活动目标之间保持一致;(4)所有重要业务流程与业务活动目标相关;(5)适当的资源及有效配置;(6)管理层制定的公司经营目标及他们对目标的负责程度。5、战略目标战略目标是基于组织整体视角的最高层次目标,其他目标都应与战略目标协调一致并服务于战略目标。战略目标与企业的目标紧密相关,并且是支持企业目标实现的基础。管理者为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这一根本目标,针对内外部环境,评估与目标实现相关的风险,根据风险偏好,做出一系列的反应和选择。一个企业为实现其战略目标,首要的任务是在分析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制订战略,明确战略目标;其次,对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并在制订相应风险应对措施的基础上形成战略规划;最后,将战略目标逐步分解成若干子目标,再将子目标层层分解至各个业务部门、行政部门和各生产过程。上述过程为企业实现其战略目标提供了合理保证。战略目标反映了管理层就主体如何努力为其利益相关者创造价值所做出的选择,是最高层次的目标,与其使命相关并支撑其使命。战略是实现企业目标的全面性、方向性的行动计划。企业在考虑实现战略目标的各种方案时,必须考虑与各种战略相伴的风险及其影响,对于同样的战略目标可以选择不同的战略加以实现,而不同的战略则具有不同的风险。因此,企业在战略选择之前,有必要对当前的经营状况进行评估,分析内、外部环境因素,明确公司在行业中所处的位置及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不断审视当前的目标与使命。战略目标方面的关注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管理层对企业绩效现状进行的评估,是前期战略进行监控的基础,也是企业新战略制订的基础(2)对内部和外部环境的监测分析;(3)战略目标体系;(4)战略选择遵循了必要的流程,并获得了充分地讨论;(5)企业对目标实现与现有资源状况之间的匹配程度进行的评估;(6)设定战略目标可接受程度;(7)就战略目标与企业内部员工和外部相关利益集团之间进行沟通。(二)内部控制的原则企业建立内部控制应遵循一定的原则,没有正确的原则指导,内部控制的设计就难免存在先天性不足的问题,其执行效率难免大打折扣。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是建立和实施各种内部控制应遵循的具有普遍性和指导性的法则和原则,它所要解决的问题是,为了实现内部控制的目标,基于内部控制的基本假设,根据内部控制的理论基础,应当如何科学地设计和执行内部控制的问题。《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明确指出,企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成本效益五大原则。这五个原则形成一个整体,设计企业的内部控制应做到统筹兼顾,不可偏废。1、全面性原则全面性原则是指内部控制应该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全面性原则要求内部控制覆盖全部业务活动和每项业务活动的全过程,在层次上应当涵盖企业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在对象上应当覆盖企业各项业务和管理活动;在流程上应当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避免内部控制出现空白和漏洞。具体而言,全面性原则,首先要求企业进行全过程控制,即对整个经营管理活动过程进行全面、全方位、全时段的控制,其中包括企业管理部门用以授权与指导、进行购货、生产等经营管理活动的各种方式方法,以及核算、审核、分析各种信息及进行报告的程序与步骤等。其次,内部控制对全体员工都有约束力,企业应当进行全员控制。企业的每一位成员既是内控的主体,又是内控的客体,内部控制制度应保证每一位员工包括高层管理人员到基层执行操作人员都受到相应的控制。2、重要性原则重要性原则是指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对重要业务经济活动进行重点控制时,对一项经济业务活动的关键环节实行重点控制。对关键控制点的选择,应统筹考虑会影响整个企业经营运行过程的重要操作与事项以及其是否能在重大损失出现之前显示差异,以便有利于对问题做出及时、灵敏的反应。例如,在设计与执行同存货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时,可以借鉴存货ABC管理方法,根据存货数量占比和资金占比,对其中的A类存货进行重点控制。在理解上,应将全面性原则和重要性原则联系起来,不能片面、分立地理解。重要性是在全面性基础上的考虑,即重要业务事项一个都不能少。这是内部控制合理保证目标实现以及确定控制点的前提也是成本效益原则的体现。3、制衡性原则制衡性原则是指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内部控制的本质之一是制衡,制衡性原则是内部控制的一个灵魂性原则,是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具体判断标准。企业的机构、岗位设置和权责分配应当科学合理并且符合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确保不同部门、岗位之间的权责分明和有利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履行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职责的部门应当具有良好的独立性。任何人不得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制衡性原则要求人们在办理具有固定风险的经济业务事项,对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应该严格加以分离,不得由一个人或一个部门包办到底。组织行为理论强调授权和权力制衡的重要性,因此通过科学合理地设置机构、岗位和分配权责,能够实现权力的相互制衡,进而实现组织的各项目标。此外,不串通假设也为该原则地遵循奠定了基础。因此,制衡性原则是建立内部控制应当遵循的又一个重要的基本原则。4、适应性原则适应性原则是指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适应性原则是成本效益原则的保证。组织行为理论强调人们应该重视环境的变化,“因地制宜”地设计、“因材施教”地执行内部控制。企业在性质、行业、规模、组织形式和内部管理体制及管理要求等方面存在差异,这构成了企业不同的特点以及同一行业在不同的发展阶段表现出不同的特点。因此,企业应当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恰当地设置适用的控制措施、手段及程序等,发挥应有的控制作用,满足管理的需要。5、成本效益原则成本效益原则是指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企业是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目标的经济组织,内部控制的设计和实施是需要成本的。企业应当在保证有效性的前提下,合理地权衡成本与效益的关系,争取以合理的成本实现更为有效的控制。这一原则要求企业根据规模大小及具体经营管理情况设计和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既要考虑到设计的经济性,又要考虑到执行的效益性,避免重复控制,浪费人力、物力和财力;应尽量精简机构和人员,减少过繁的程序和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尽可能控制设计成本与执行成本,以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三)内部控制的要素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规定,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5要素。1、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内部环境是影响、制约内部控制建立与执行的各种因素的总称,是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2、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指企业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因此,风险评估主要包括目标制定、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四个环节。风险评估是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依据。3、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企业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它是实施内部控制的具体手段。4、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指企业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企业内部、企业与外部之间的有效沟通和正确应用的过程。它是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5、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是指企业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一旦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它是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保证。总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一个体系,按照COSO的观点,每一个目标都要有相应的控制程序,从横向的角度来看,所有的控制程序一定存在某些共性,抽出所有控制程序的共性并归类就形成了内部控制的各个构成要素,即内部控制的要素结构。四、内部控制的相关比较(一)目标的比较内部控制是一个管理系统而非技术系统,是一个防守系统而不是进攻系统,因此,内部控制要实现企业的价值最大化目标,无法依靠利益的增加而只能通过减少支出。内部控制的目标,通常指内部控制所要达到的预期效果和所要完成的控制任务。从理论上说,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取决于内部控制本身所具有的功能和人们在设计、执行内部控制时的主观需要。内部控制的目标限于内部控制功能和人们的主观需求之间,不可能高于其本身的客观功能,当然,也不能低于主观需求。1、国内外相关报告的内部控制目标比较内部控制的目标并非单一的,是由几个目标组成的目标结构或体系,并且,各目标之间存在着相互联系。目前内部控制学关于目标的阐述有“三目标论”“四目标论”“五目标论”,这些目标深入具有不同的层次,但有一个共同的目标指向,即降低各种风险带来的损失。对内部控制整体框架、企业风险管理框架与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所规定的内部控制目标进行的比较。标准或规范对内部控制目标的规定有所差异,主要是因为第一,确定控制目标的设定基础。有的以内部会计控制为基础设定(如1949年的定义),有的以内部控制为基础来设定,有的以风险管理为基础设定;第二,颁布这些标准或规范的机构不同。有的从企业层面颁布,有的从行业层面颁布,有的从监管层面颁布。反观我国基本规范,相较于企业风险管理框架,多了一个资产安全目标,资产安全是企业展开各种经济活动的物质前提,但是从目标的排列次序上可以看出,我国的基本规范中规定的次序恰恰与企业风险管理报告要求的相反,这是结合我国基本实情的具体规定。一般认为,首先,企业应当在合规合法的前提下开展活动,违背了这项原则,其他目标再好也是纸上谈兵。其次,保证合规合法目标实现的基础之上,资产作为企业经济活动的物质前提,应当保证实现资产安全的目标。再次,企业应当保证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以便于利益相关者做出决策。与此同时,企业应当回归到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当中来,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和效果,提高经营业绩是企业的大势所趋。最后,在上述四个目标实现的基础上,提出了企业的发展战略。2、我国内部控制目标演进过程我国的相关法规制度对内部控制目标的界定也是一个不断演进的过程,我国相关法规、制度对内部控制目标的界定,可以分为三个发展演进阶段。第一阶段,外部化阶段。强调内部会计控制,突出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主要表现在《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和审计风险》(体现内部控制为审计服务)、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一基本规范》等。第二阶段,内部化阶段。强调内部控制,在保证财务报告真实完整的前提下提高经营的效率和效果,主要表现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体现风险导向的审计内涵)、上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第三阶段,风险管理阶段。强调企业风险管理,主要表现在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上三个阶段说明我国内部控制目标的发展是在借鉴国外最佳实践的基础上,关于内部控制理念与实践的提升。(二)内部控制要素的比较纵观内部控制的历史演进可以发现,从最早的内部控制“一要素”阶段——内部牵制阶段,“二要素”阶段—一内部控制制度阶段,“三要素”阶段—一内部控制结构阶段,到“五要素”阶段——内部控制整合框架阶段,再到“八要素”阶段—一风险管理整合框架阶段,内部控制的发展历史实际上也是内部控制要素不断充实和丰富的过程。内部控制基本要素反映了内部控制的内容,这些要素及其构成方式与整个控制过程整合在一起,决定着控制的内容与形式。企业风险管理框架在内部控制整体框架的基础上,将风险评估分解为目标制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四个要素,纳入风险管理流程,突出了风险管理的重要性。而基本规范是五要素的体系结构,一方面继承内部控制整体框架的理论成果,另一方面适当体现企业风险管理框架的先进理念,结合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将两者有效结合。五、控制活动的基本原理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目的是有效、高效地使用资源。如何保证有效、高效使用资源?一般认为,企业的资源是有限的,有限的资源一定能管控,风险应该被有效控制。如何控制?由于企业资源被各种活动(如交易、经济事项、经营业务等)使用,因此控制了活动就管理了资源。由于活动都要进入相应流程(如资金活动流程、采购业务流程、资产管理流程、销售业务流程、研究与开发流程等),因此,控制活动的总体思路是:通过实施流程控制,在流程中找关键风险点(即控制点),以达到有效管控资源的目标。控制了流程也就控制了活动,企业资源融入流程后形成了企业控制架构。控制行为(政策和程序)也并非盲目实施,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规定的控制程序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绩效考评控制和合同控制等。不同国家、不同时期控制程序不尽相同,这是由内部控制的动态过程观确定的。COSO报告与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在控制活动内容方面的比较,通过比较可以看出,两者之间没有太大的区别,预算控制实际上是从授权审批控制中分离出来的政策和程序,从对授权审批控制的理解而言,预算控制属于日常经营管理活动按照既定程序和原则实施的控制。企业应当根据内部控制目标,结合风险应对策略,依据流程控制原理,综合运用控制程序,对各种业务和事项实施有效控制。控制行为的主要目的是降低风险,针对的是风险降低应对策略。六、内部控制的种类内部控制按控制内容可分为一般控制和应用控制,按控制地位可分为主导性控制和补偿性控制,按控制功能可分为预防性控制和发现性控制,按控制时序可分为原因控制、过程控制和结果控制。(一)按控制内容分为一般控制和应用控制1、一般控制般控制是指对企业经营活动赖以进行的内部环境所实施的总体控制,也称基础控制或环境控制。它包括组织控制、人员控制、业务记录以及内部审计等内容。这类控制的特征,是并不直接地作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而是通过应用控制对全部业务活动产生影响。(1)合法性控制,即用各种方法检查所记录的经济业务,以保证其能够如实反映经济事项。在会计基础控制方面,它主要通过由熟悉会计制度的人员审查会计文件,以确定所记录的业务是否真正发生,检查其处理过程是否与规定的程序相一致,查明业务处理是否经过授权与批准,有无越权行事等行为,以及是否进行了严格的监督和审核。(2)正确性控制,即为了确保单位每笔经济业务的发生都能够及时用正确的金额与账户记载的一种控制。它通过建立发生额计算、余额计算、账户分类检查、双重核对、事先控制与分工牵制等方法来保证会计记录的正确性。(3)完整性控制,即保证发生的一切合法的经济业务均记入控制文件的一种控制。它主要通过凭证的连续编号、总额控制、登记账簿、档案管理并运用备忘录等手段来保证记录的完整性。现在,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已由计算机解决部分完整性的控制工作。(4)一致性控制,即保证记录一致性的控制。它主要通过实地盘存、对内对外账实核对、差异分析、调账等方法来保证会计记录的一致性。2、应用控制应用控制是指直接作用于企业生产经营业务活动的具体控制,也称业务控制,如业务处理程序中的批准与授权、审核与复核以及为保证资产安全而采用的限制接近等控制。这类控制的特征,在于它们构成了生产经营业务处理程序的一部分,并都能够防止和纠正一种或几种错弊。(二)按控制地位分为主导性控制和补偿性控制1、主导性控制主导性控制是指为实现某项控制目标而首先实施的控制。如凭证连续编号可以保证所有业务活动都得到记录和反映,因此,凭证连续号对于保证业务记录的完整性就是主导性控制;为实现组织的战略目标,管理层要根据组织规划指导各项生产及经营管理工作,并组织专门机构和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于发现的偏差进行分析,找出问题的成因、采取措施、予以纠正。这里,管理层的组织专门机构和人员开展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活动对于发现偏差就是主导性控制。预防性控制和发现性控制则是为了预防、检查和纠正不利的结果,在正常情况下,主导性控制能够防止错误和舞弊的发生,但如果主导性控制存在缺陷,不能正常运行时,就必须由其他的控制措施进行补充。2、补偿性控制补偿性控制就是针对某些环节的不足或缺陷而采取的控制措施能够全部或部分弥补主导性控制的缺陷,主要是为了把风险暴露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如果凭证没有连续编号,有些业务活动就可能得不到记录。这时,实施凭证、账证、账账之间的严格核对,就可以基本上保证业务记录的完整性,避免遗漏重大的业务事项。因此,“核对”相对于凭证“连续编号”来说,就是保证业务记录完整性的一项补偿性控制。由独立于银行存款收支业务的人员进行银行存款的核对和调整,是对收支业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的一种补偿性控制。一项控制和其他控制之间存在一定联系,当该项控制存在控制缺陷的时候如果其他控制执行有效,可以有效地降低该缺陷导致财务报告错报的影响程度,而且所影响金额也可以明确,那么其他控制就是该控制的补偿性控制。从上述分析可见,主导性控制与预防性控制存在密切的联系,都是在实现有利结果的同时,避免不利结果的发生。但是,两者也有一定的差别。(三)按控制功能分为预防性控制和发现性控制1、预防性控制预防性控制是指为防止错误和非法行为的发生,或尽量减少其发生机会所进行的一种控制。它主要解决“如何能够在一开始就防止错弊的发生”这个问题。预防性控制是由不同人员或职能部门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实施的,属于操作性的控制。预防性控制措施主要包括职务分离、监督性检查、双重检查、编辑校验、合理性校验、完整性校验以及正确性校验等。2、发现性控制发现性控制是指为及时查明已发生的错误和非法行为或增强企业发现错弊机会的能力所进行的各项控制。它主要是解决“如果错弊仍然发生,如何查明”的问题。如果缺乏发现性控制,当预防性控制实施存在困难时,有关人员就会为所欲为,使控制失败:更为严重的是由于组织难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及影响,从而不能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从而加大损失影响范围及程度。一般认为,预防性控制优于发现性控制,因为预防性控制能够在事前防止损失的发生,降低风险。但是,真正全面地采取预防性控制是相当困难的,实际工作中风险很难百分之百地预防,所以必须将两者结合起来控制。(四)按控制时序分为原因控制、过程控制和结果控制1、原因控制原因控制也称事先控制,是指企业单位为防止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在质和量上发生偏差,而在行为发生之前所实施的内部控制。2、过程控制过程控制也称事中控制,是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针对正在发生的行为所进行的控制。3、结果控制结果控制也称事后控制,是指企业单位针对生产经营活动的最终结果而采取的各项控制措施。七、控制手段类业务流程控制手段类指引偏重于“工具”性质,往往涉及企业整体业务或管理。此类指引包括四项: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和信息系统。(一)全面预算全面预算是企业对一定期间的经营活动、投资活动、财务活动等做出的预算安排。全面预算作为一种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参与编制与实施的预算管理模式,通过将企业的资金流与实物流、信息流相整合,优化了企业的资源配置,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然而,企业要想使全面预算管理达到预期的效果,必须要特别关注和防范预算管理中的相关风险。例如,不编制预算或预算不健全,可能导致企业经营缺乏约束或盲目发展;预算目标不合理、编制不科学,可能导致企业资源浪费或发展目标难以实现;预算缺乏刚性、执行不力、考核不严,可能导致预算管理流于形式。为此,全面预算应用指引要求企业加强全面预算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在预算管理体制以及各预算执行单位的职责权限、授权批准程序和工作协调机制的基础上,着重做到以下几点。(1)建立和完善预算编制工作制度,明确编制依据、编制程序、编制方法等内容,确保预算编制依据合理、程序适当、方法科学,避免预算指标过高或过低。(2)根据发展战略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综合考虑预算期内经济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编制年度全面预算。企业预算管理委员会应当对预算管理工作机构在综合平衡基础上提交的预算方案进行研究论证,从企业发展全局角度提出建议,形成全面预算草案,并提交董事会审核。企业全面预算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章程的规定报经审议批准后,应当以文件形式下达。(3)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管理。全面预算一经下达,各预算执行单位必须以此为依据,认真组织各项生产经营和投融资活动,严格预算执行和控制。企业预算工作机构和各预算执行单位还应当建立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制度,定期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妥善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4)建立严格的预算执行考核制度,对各预算执行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切实做到有奖有惩、奖惩分明。必要时,企业可实行预算执行情况内部审计制度。(二)合同管理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合同已成为企业最常见的契约形式,甚至可以说,市场经济就是合同经济。然而,合同管理往往又是企业内部控制中最为疏忽和薄弱的环节之一。如果企业未订立合同、未经授权对外订立合同、合同对方主体资格未达要求、合同内容存在重大疏漏和欺诈,会导致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合同未全面履行或监控不当,又可能导致企业诉讼失败,经济利益受损;合同纠纷处理不当,则会损害企业利益、信誉和形象。为此,合同管理应用指引,有针对性地提出以下要求。(1)企业对外发生经济行为,除即时结清方式外,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对于影响重大、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应当组织法律、技术、财会等专业人员参与谈判,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业人员参与相关工作;谈判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参与谈判人员的主要意见,应当予以记录并妥善保存。(2)根据协商、谈判结果,拟订合同文本,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并严格进行审核。合同文本需报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或备案的,应当履行相应程序。(3)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与对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正式对外订立的合同,应当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加盖有关印章。属于上级管理权限的合同,下级单位不得签订。(4)加强合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合同订立与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商业机密或国家机密。(5)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严格履行合同,对合同履行实施有效监控,发现有失公平、条款有误或对方有欺诈行为等情形,或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客观因素,已经或可能导致企业利益受损,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及时报告,并经双方协商一致,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合同变更或解除事宜;合同存在纠正情形的,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规定时效内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并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及时报告,协商无法解决的,根据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6)建立合同履行情况评估制度,至少于每年年末对合同履行的总体情况和重大合同履行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对分析评估中发现的不足或问题应及时加以改进。(三)内部信息传递内部信息传递是企业内部各管理层级之间通过内部报告形式传递生产经营管理信息的过程。《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十分重视信息与沟通这一控制要素,多次强调内部信息传递的重要性。为此,内部信息传递应用指引梳理出相关重要风险。如果企业内部报告系统缺失、功能不健全、内容不完整,可能会影响生产经营有序运行;内部信息传递不通畅、不及时,则可能导致企业决策失误、相关政策措施难以落实;内部信息传递中泄露商业秘密,则会削弱企业核心竞争力。针对这些重要风险,内部信息传递应用指引要求企业建立科学的内部信息传递机制,明确内部信息传递的内容、保密要求、传递方式以及各管理层级的职责权限等,促进内部报告的有效利用,以便充分发挥内部报告的作用。具体要求如下。(1)根据发展战略、风险控制和业绩考核要求,科学规范不同级次内部报告的指标体系,采用经营快报等多种形式,全面反映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相关的各种内外部信息。(2)制定严密的内部报告流程,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强化内部报告信息集成和共享,将内部报告纳入企业统一信息平台,构建科学的内部报告网络体系。(3)拓宽内部报告的渠道,通过落实奖惩措施等多种有效方式,广泛收集合理化建议。(4)重视内部报告的使用。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充分利用内部报告管理和指导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反映全面预算的执行情况,协调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和各单位的运营进度;企业应当有效利用内部报告进行风险评估,准确识别和系统分析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内外部风险,确定风险应对策略。(四)信息系统信息系统是信息内部传递和信息对外报告的技术手段,是企业利用计算机和通信技术,对内部控制进行集成、转化和提升所形成的信息化管理平台。通过信息系统强化内部控制,有利于减少人为因素提高控制的效率和效果。同时也应意识到,信息系统自身也存在风险,需要加强管理和控制。如果企业信息系统缺乏或规划不合理,可能造成信息孤岛或重复建设,导致企业经营管理效率低下;系统开发不符合内部控制要求,授权管理不当,可能导致无法利用信息技术实施有效控制;系统运行维护和安全措施不到位,可能导致信息泄漏或毁损,系统无法正常运行。为此,信息系统应用指引指出企业应当结合组织架构、业务范围、地域分布、技术能力等因素,制订信息系统建设整体规划,加大投入力度,有序组织信息系统开发、运行与维护,优化管理流程,防范经营风险。具体要求如下。(1)根据信息系统建设整体规划提出项目建设方案,明确建设目标、人员配备、职责分工、经费保障和进度安排等相关内容,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后实施。(2)开发信息系统,应当将生产经营管理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点和处理规则嵌入系统程序,实现手工环境下难以实现的控制功能。(3)加强信息系统开发全过程的跟踪管理,组织开发单位与内部各单位的日常沟通和协调,督促开发单位按时保质完成编程工作对配备的硬件设备和系统软件进行检查验收,组织系统上线运行等。企业还应当组织独立于开发单位的专业人员对开发完成的信息系统进行验收测试,并做好信息系统上线的各项准备工作。(4)加强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的管理,制定信息系统工作程序、信息管理制度以及各模块子系统的具体操作规范,及时跟踪、发现和解决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信息系统按照规定的程序、制度和操作规范持续稳定运行。(5)重视信息系统运行中的安全保密工作,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建立不同等级信息的授权使用制度、用户管理制度和网络安全制度,并定期对数据进行备份,避免损失。对于服务器等关键信息设备,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接触。八、控制活动类业务流程为了有效保证公司各项经营活动高效地运作,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完整,资产安全,有效地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从业务层面将企业的活动分为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九个方面,并逐一做了说明。下面以《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为基础,介绍业务层面的九个控制流程。(一)资金活动资金活动是指企业筹资、投资和资金营运等活动的总称。资金是企业生产经营循环的血液,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决定着企业的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企业资金活动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无一不是重要风险,一旦转变为现实,则危害重大。概括地讲,企业资金活动面临的重要风险包括:筹资决策不当,引发资本结构不合理或无效融资,可能导致企业筹资成本过高或债务危机;企业投资决策失误引发盲目扩张或丧失发展机遇,可能导致资金链断裂或资金使用效益低下;资金调度不合理、营运不畅,可能导致企业陷入财务困境或资金冗余;资金活动管控不严,可能导致资金被挪用、侵占、抽逃或遭受欺诈。针对上述风险,资金活动应用指引分别对筹资、投资和资金营运活动提出下列管控措施。(1)根据筹资目标和规划,结合年度全面预算,拟订筹资方案,并对筹资方案进行科学论证;重大筹资方案还应当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全面反映风险评估情况。(2)对筹资方案进行严格审批后,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筹集资金。同时,严格按照筹资方案确定的用途使用资金,防止资金挪用;确需改变资金用途的,应当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3)加强债务偿还和股利支付环节的管理,对偿还本息和支付股利等做出适当安排,防止发生违约风险,导致诉讼损失。(4)根据投资目标和规划,合理安排资金投放结构,科学确定投资项目,拟订投资方案,重点关注投资项目的收益和风险;选择投资项目应当突出主业,谨慎从事衍生金融产品等高风险投资。如,在国际金融危机中,我国少数企业从事的投资项目偏离主业,同时又缺乏相关专业人才和风险管控经验,导致企业发生巨亏。这些教训值得认真汲取。(5)严格控制采用并购方式进行投资企业的并购风险,重点关注并购对象的隐性债务、承诺事项、可持续发展能力、员工状况及其与本企业治理层及管理层的关联关系,合理确定支付对价,确保实现并购目标。这项要求对于我国企业境外并购具有很好的提示作用。(6)加强对投资方案的可行性研究,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投资项目进行决策审批;审批后,与被投资方签订投资合同或协议,明确出资时间、金额、方式、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内容。(7)加强对投资收回和处置环节的控制;对于到期无法收回的投资,应当建立责任追究制度。(8)加强对资金营运全过程的管理,统筹协调内部各机构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切实做好资金在采购、生产、销售等各环节的综合平衡,实现资金营运的良性循环,提升资金营运效率。(二)采购业务采购是指购买物资(或接受劳务)及支付款项等相关活动。部分企业在办理采购业务时不同程度地存在以下问题:采购计划安排不合理,市场变化趋势预测不准确,造成库存短缺或积压,导致企业生产停滞或资源浪费;供应商选择不当,采购方式不合理,招投标或定价机制不科学,授权审批不规范,致使采购物资质次价高,出现舞弊或遭受欺诈;采购验收不规范,付款审核不严,造成采购物资、资金损失或信用受损。为此,采购业务应用指引要求企业加强请购、审批、购买、验收、付款、采购后评估等环节的风险管控,确保物资采购满足企业生产经营需要。(1)企业的采购业务尽量集中,避免多头采购或分散采购,以提高采购业务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堵塞管理漏洞。(2)建立采购申请制度,依据购买物资或接受劳务的类型,确定规管部门,明确相关部门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及相应的请购和审批程序。(3)建立科学的供应商评估和准入制度,根据市场情况和采购计划合理选择采购方式,建立科学的采购物资定价机制,并根据确定的供应商、采购方式、采购价格等情况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4)建立严格的采购验收制度,确定检验方式,由专门的验收机构或验收人员进行验收;对于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当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5)加强采购付款的管理,明确付款审核人的责任和权利,严格审核采购预算、合同、相关单据凭证、审批程序等内容,审核无误后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办理付款。(6)建立退货管理制度,对退货条件、退货手续、货物出库、退货货款回收等做出明确规定,并在采购合同中明确退货事宜,及时收回退货货款。(三)资产管理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存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加强各项资产管理,保证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能,有利于维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促进企业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当前,在企业存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资产的管理实务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存货积压或短缺,造成流动资金占用过量、存货价值贬损或生产中断;固定资产更新改造不够、使用效能低下、维护不当、产能过剩,致使企业缺乏竞争力、资产价值贬损、安全事故频发或资源浪费:无形资产缺乏核心技术、权属不清、技术落后、存在重大技术安全隐患,导致法律纠纷,企业缺乏可持续发展能力。为防范和化解资产管理中存在的这些重要风险,资产管理应用指引针对性提出了如下应对措施。(1)采用先进的存货管理技术和方法,规范存货管理流程,明确存货取得、验收入库、原料加工、仓储保管、领用发出、盘点处置等环节的管理要求,充分利用信息系统,强化会计、出入库等相关记录,确保存货管理全过程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2)根据各种存货采购间隔期和当前库存,综合考虑企业生产经营计划、市场供求等因素,合理确定存货采购日期和数量,确保存货处于最佳库存状态。(3)加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各类固定资产的维护、清查、处置管理,重视固定资产的技术升级和更新改造,不断提升固定资产的使用效能,确保固定资产处于良好运行状态。(4)强化对生产线等关键设备运转的监控,严格操作流程,实行岗前培训和岗位许可制度,确保设备安全运转。(5)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保政策,及时办理投保手续。(6)规范固定资产抵押管理,确定固定资产抵押程序和审批权限等。(7)加强对品牌、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促进无形资产有效利用,充分发挥无形资产对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作用。(四)销售业务销售是指企业出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及收取款项等相关活动。企业应当加强销售、发货、收款等环节的管理,采取有效控制措施规范销售行为,扩大市场份额,确保实现销售目标。企业销售过程中存在的重要风险主要包括:销售政策和策略不当,市场预测不准确销售渠道管理不当等,导致销售不畅、库存积压、经营难以为继;客户信用管理不到位,结算方式选择不当,账款回收不力等,造成销售款项不能收回或遭受欺诈;销售过程存在舞弊行为,可能导致企业利益受损。销售业务应用指引就此提出了相应的管控措施。(1)加强市场调查,合理确定定价机制和信用方式,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销售策略,灵活运用多种策略和营销方式,促进销售目标实现,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2)通过与客户进行业务洽谈、商或谈判,关注客户信用状况、销售定价、结算方式等相关内容,并签署销售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销售部门按照经批准的销售合同开具相关销售通知,发货和仓储部门严格按照销售通知所列项目组织发货,确保货物的安全发运。(4)完善客户服务制度,加强客户服务和跟踪,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不断改进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5)完善应收款项管理制度,明确销售、财会等部门的职责,并严格考核,实行奖惩。(6)加强应收款项坏账的管理;应收款项全部或部分无法收回的,应当查明原因,明确责任。(五)研究与开发研究与开发是指企业为获取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所开展的各种研发活动,是企业进行自主创新的重要手段。企业通过研发新产品和新技术,创造新工艺,能够增强核心竞争力,促进发展战略实现。但是,研究与开发活动通常隐含着重大风险。例如,研究项目未经科学论证或论证不充分,可能导致创新不足或资源浪费;研发人员配备不合理或研发过程管理不善,可能导致研发成本过高、舞弊或研发失败;研究成果转化应用不足、保护措施不力,可能导致企业利益受损。就此,研究与开发应用指引提出了以下管控措施。(1)结合研发计划,提出研究项目立项申请,开展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研究项目,重大研究项目应当报经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集体审议决策。(3)加强对研究过程的管理,合理配备专业人员,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研究过程高效、可控。(4)建立和完善研究成果验收制度,组织专业人员对研究成果进行独立评审和验收。(5)明确界定核心研究人员范围和名册清单,签署保密协议,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研究成果归属、离职条件、离职移交程序、离职后保密义务、离职后竞业限制年限及违约责任等内容。研发骨干人员的管理,应当引起研发型企业的高度重视。(6)加强研究成果的开发与保护,形成科研、生产、市场一体化的自主创新机制,促进研究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六)工程项目工程项目是企业自行或者委托其他单位所进行的建造、安装活动。工程项目通常与企业发展战略密切相关,周期较长,并涉及大额资金及物资的流转,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如果工程立项缺乏可行性研究,或者可行性研究流于形式,决策不当,盲目上马,很可能导致难以实现预期效益或项目失败;如果项目招标暗箱操作,存在商业贿赂,则可能导致中标人实质上难以承担工程项目、中标价格失实及相关人员涉案;如果工程造价信息不对称,技术方案不落实,概预算脱离实际,又可能导致项目投资失控;倘若工程物资质次价高,工程监理不到位,项目资金不落实,还可能导致工程质量低劣,进度延迟或中断;最后,如果竣工验收不规范,最终把关不严,还会导致工程交付使用后存在重大隐患。为此,《工程项目应用指引》明确指出,企业必须强化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控,制定和完善工程项目各项管理制度,明确相关机构和岗位的职责权限,规范工程立项、招标、造价、建设、验收等环节的工作流程及控制措施,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和进度。具体要求如下。(1)根据发展战略和年度投资计划,提出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组织内部相关机构专业人员进行充分论证和评审在此基础上,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决策。重大工程项目应当报经董事会或类似决策机构集体审议批准,任何个人不得单独决策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2)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规范工程招标的开标、评标和定标工作,不得将应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工程肢解为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3)加强工程造价的管理,明确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核和批准,确保概预算科学合理。(4)加强对工程建设过程的监控,实行严格的概预算管理和工程监理制度,切实做到及时备料,科学施工,保障资金,落实责任,确保工程项目达到设计要求。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项目变更的,应当严格审批:重大项目变更还应当按照项目决策和概预算控制的有关程序和要求重新履行审批手续。(5)收到承包单位的工程竣工报告后,及时编制竣工决算,开展竣工决算审计,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企业还应当建立完工项目后评估制度,重点评价工程项目预期目标的实现情况和项目投资效益等并以此作为绩效考评和责任追究的依据。(七)担保业务担保是企业按照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向被担保人提供一定方式的担保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行为。对外担保涉及被担保人和提供担保人(企业)。如果企业对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调查不深,审批不严或越权审批,可能导致企业担保决策失误或遭受欺诈;如果对被担保人在担保期内出现财务困难或经营陷入困境等状况监控不力,应对措施不当,又可能会导致企业承担法律责任;如果被担保人和企业在担保过程中存在舞弊行为,则会导致经办审批等相关人员涉案或企业利益受损。为此,一般情况下,企业应当严格限制担保业务活动,如确需对外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担保业务政策及相关管理制度中明确担保的对象、范围、方式、条件、程序、担保限额和禁止担保等事项,规范调查评估、审核批准、担保执行等环节的工作流程及控制措施,切实防范担保业务风险。担保业务应用指引就此提出如下具体要求。(1)对担保申请人进行资信调查和风险评估,并出具书面报告。企业自身不具备条件的,应委托中介机构对担保业务进行调查和评估。对于符合条件的担保申请人,经办人员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员批准意见办理担保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权限审批的担保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2)加强对子公司担保业务的统一监控,企业内设机构未经授权不得办理担保业务;企业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与关联方存在经济利益或近亲属关系的有关人员在评估与审批环节应当予以回避。(3)根据审核批准的担保业务订立担保合同,定期监测被担保人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了解担保项目的执行、资金的使用、贷款的归还、财务运行及风险等情况,确定担保合同有效履行。(4)加强对担保业务的会计系统控制,建立担保事项台账,及时足额收取担保费用;规范对反担保财产的管理,妥善保管被担保人用于反担保的财产和权利凭证,定期核实财产的存续状况和价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5)在担保合同到期时,全面清理用于担保的财产、权利凭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终止担保关系。(八)业务外包业务外包是企业利用专业化分工优势,将日常经营中的部分业务委托给本企业以外的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承包方)完成的经营行为。目前,业务外包活动已经广泛应用于电信、金融等各行各业,为企业优化资源配置、加速业务重组、提高经营效率提供了活力。但是,企业在将业务外包的同时,也承担着一些重大风险,主要包括:外包范围和价格确定不合理,承包方选择不当,可能导致企业遭受损失;业务外包监控不严、服务质量低劣,可能导致企业难以体现业务外包的优势;业务外包存在商业贿赂等舞弊行为,可能导致企业相关人员涉案。为此,业务外包应用指引明确指出,存在业务外包活动的企业应当着手建立和完善业务外包管理制度,规定业务外包的范围、方式、条件、程序和实施等相关内容,明确相关机构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强化业务外包全过程的监控,防范外包风险。其具体要求如下。(1)合理确定外包业务范围,综合考虑成本效益原则,权衡利弊,避免将核心业务外包。(2)拟定业务外包实施方案,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核批准。重大外包业务方案应当提交董事会或类似决策机构审批。(3)按照批准的业务外包实施方案,择优选择外包业务的承包方,签订外包合同,合理确定外包价格,严格控制外包业务成本,切实做到相关业务外包后的成本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低于原经营方式。外包业务涉及保密的,还要求企业在外包业务合同或另行签订的保密协议中明确规定承包方的保密义务和责任。(4)加强业务外包实施的管理,注重与承包方的沟通与协调并对承包方的履约能力进行持续评估。有确凿证据表明承包方存在重大违约行为,导致外包业务合同无法履行的,企业应当及时终止合同并更换承包方;承包方违约并造成企业损失的,企业应当进行索赔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九)财务报告财务报告是企业财务信息对外报告的重要形式之一。对上市公司而言,财务报告是投资者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对国有企业,则可能成为政府进行经济决策时关注的重要信息来源。总结我国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近年来财务舞弊和财务管理失误等方面的案例,财务报告应用指引概括出以下相关重要风险:企业财务报告的编制违反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导致企业承担法律责任、遭受损失和声誉受损;企业提供虚假财务报告,误导财务报告使用者,造成报告使用者的决策失误,干扰市场秩序;企业不能有效利用财务报告,难以及时发现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问题,还可能导致企业财务和经营风险失控。为有效防范财务报告过程中的风险,财务报告应用指引明确提出如下要求。(1)编制财务报告时,重点关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的交易和事项的处理,还要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2)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规定,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财务报告,做到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不得漏报或者随意进行取舍;企业集团还应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明确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和合并方法,如实反映企业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3)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及时对外提供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需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随同财务报告一并提供。(4)重视财务报告分析工作,定期召开财务分析会议,充分利用财务报告反映的综合信息,全面分析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和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同时明确,这些要求也是依据内部控制五要素中“信息与沟通”的相关规定提出的。总会计师或分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应当在财务分析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财务分析报告结果应当及时传递给企业内部有关管理层。九、激励机制(一)道德风险与设置激励机制的必要性1、激励机制的概念激励机制也称激励制度,是通过一套理性化的制度来反映激励主体与激励客体相互作用的方式,激励机制的内涵就是构成这套制度的几个方面的要素。或者说,激励机制是在组织系统中激励主体系统运用多种激励手段并使之规范化和相对固定化,而与激励客体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结构、方式、关系及演变规律的总和。从公司治理的角度看,所谓激励机制是指委托人如何通过一套机理制度安排促使代理人采取适当行动,以最大限度地增加委托人的效用。激励机制包括精神激励、薪酬激励、荣誉激励和工作激励。2、道德风险的概念道德风险是指从事经营活动的人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效用时做出的不利于他人的行动。道德风险是由于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以及较完备契约的制定和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矛盾而形成的。公司治理机制实质上是一系列委托代理合同的组合。从委托一代理关系的角度分析,公司治理的激励机制解决的是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代理成本(包括代理人道德风险成本)与代理人动力问题,是关于公司所有者(股东)与经营者如何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一种契约安排。公司治理的激励机制,旨在使经营者获取其经营一个企业所付出的努力与承担的风险相对应的利益,同时也使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约束。科学的激励机制,应使代理人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实现委托人利益的最大化,避免隐蔽、偷懒和机会主义等。激励机制的终极目标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挖掘经营者的潜力和效能,实现公司利润,即股东利益的最大化。通过股东与经营者利益的博弈,最终实现股东与经营者“双赢”的利益格局。(二)激励机制的理论依据激励相容性原理和信息显露性原理为设计激励机制提供了理论依据。1、激励相容性原理激励相容性是指把企业经营权和剩余索取权集中于一人,使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形成利益制约,即管理者的收益取决于被管理者的努力程度,从而使双方利益目标一致。由于各利益主体存在自身利益,如果公司能将各利益主体在合作中产生的外在性内在化,克服合作成员“搭便车”的动机,就会提高每个成员的努力程度,提高经营绩效。如果管理者监督程度会因为与被管理者的利益和动机相同而降低,一种有效的安排就是在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形成利益制约关系,也就是说使管理者的收益取决于被管理者的努力程度,从而双方产生激励相容性。财产的激励和利益的激励合理组合、相互制衡是使公司内各所有者之间实现激励相容的关键。其中财产的激励是以财产增值为目标来激励其行为。这种激励表明管理者本身就是公司财产的所有者。而利益的激励,对公司内非财产所有者的其他成员来说,激励其行为使其个人利益得以实现。财产激励与利益激励相互制约,利益激励不能脱离财产激励,而财产激励依赖于利益激励的实现。2、信息显露性原理获得代理人行为的信息是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的关键。这是由于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信息分布具有不对称性,除非通过货币支付或者某种控制工具作为激励和代价,否则代理人就不会如实相告。因此,要使代理人公布其私人信息,必须确立博奔规则。根据信息显露性原理,每个引致代理人扯谎的契约都对应着一个具有相同结果,但代理人提供的信息完全属实的契约。这样不管何种机制设计把隐蔽和扯谎设计得如何充分,其效果都不会高于直接显露机制。为使期望收益最大化,作为机制设计者的委托人需要建立满足一些基本约束条件的最佳激励约束机制。而最基本的约束机制通常有两个。首先是所谓刺激一致性约束。机制所提供的刺激必须能够诱使作为契约接受者的代理人自愿地选择根据他们所属类型而设计的契约。如果委托人涉及的机制所依据的有关代理人的理性信息与实际相符,那么这个机制代理人带来的效用应该不会小于其他任何根据失真的类型信息设计的机制所提供的效用。不然代理人可能拒绝该契约,委托人无法实现其效用最大化。其次是个人理性约束,即对代理人的行为提出一种理性化的假设。它要求代理人做到接受这一契约比拒绝这一契约在经济上更划算,这就保证了代理人参与机制设计博奔的利益动机。如果配置满足了刺激一致性约束,那么此配置就是可操作的;如果可操作的配置满足个人理性约束,那么该配置可行,从而保证激励约束机制处于最佳状态。(三)主要内容国际公司治理研究人员通过实证研究和总结得出对经营者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包括如下方面的内容。1、报酬激励机制对经营者的报酬激励,可以由固定薪金、股票与股票期权、退休金计划等构成。西方现代公司聘用的高中层经理(包括总经理、事业部或子公司经理),一般采用激励性合同的形式,将固定薪金、奖金、股票等短期激励与延期支付奖金、分成、股票期权、退休金计划等长期激励进行结合。在美国公司中,按照长期业绩付给的激励性报酬所占比例很大,总经理的固定薪金比重并不高,奖金等报酬形式同公司效益挂钩的部分比重大,长期激励性的报酬可达其总收入的40%至60%,综合计算下来,有的总经理的年收入甚至可达几千万美元。(1)固定薪金。固定薪金起着基本的保障作用,优点是稳定性好,没有风险,缺点是缺乏足够的灵活性和高强度的刺激性。(2)奖金和股票。奖金和股票与经营者业绩密切相连,对于经营者来说,有一定的风险,也有较强的激励作用,但容易引发短期行为。(3)股票期权。股票期权是指允许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以接受期权时的价格购买股票,如果股票价格上涨,经营者的收益就会增加。这种方式在激励经营者长期化行为时,作用显著,但风险很大时间越长,经营者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就越多。(4)退休金计划。退休金计划有利于激励经营者的长期行为,以解除其后顾之忧。2、剩余支配权与经营控制权激励机制剩余支配权激励机制,通俗地说,就是公司股东与经营者约定分享公司经营利润的一种激励方式。经营控制权激励机制使得经营者具有职位特权,享受职位消费,能够给经营者带来正规报酬激励之外的物质利益满足,如豪华的办公室、汽车、合意的雇员等。3、声誉或荣誉激励机制这种激励属于精神激励的范畴。声誉、荣誉及地位是激励经营者努力工作的重要因素。高层经营者或称职业经理人非常注重自己长期职业生涯的声誉,声誉和荣誉激励一方面能使经营者获得社会赞誉产生成就感和心理满足,另一方面可能意味着未来的货币收入。4、聘用与解雇的激励机制聘用和解雇对经营者行为的激励,是通过职业经理人在人才市场的竞争来实现的。这种激励方式与上述声誉激励相联系。声誉是经理被聘用或者解聘的重要条件,经营者对声誉越重视,这种激励手段的作用就越大。实现公司内部激励机制的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完善公司内部收入分配制度;二是要完善经理人员任免机制;三是要建立经营者风险抵押机制;四是要完善和加快经理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建设,重视市场约束作用。十、决策机制(一)决策机制的概念决策机制是通过建立和实施公司内部监督和激励机制,来促使经营者努力经营、科学决策,从而实现委托人预期收益最大化。公司内部决策机制要能够实施,信息充分是必要前提;优化决策方案是关键;决策民主化是科学决策的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构成。决策机制解决的就是,公司权力在上述机构中如何能够科学、合理地分配。决策机制是公司治理机制的核心。因此,为了便于决策者更好地行使指挥权,在企业中必须建立完善的决策系统,包括决策支持系统、决策咨询系统、决策评价系统、决策监督及决策反馈系统。只有完善以上五个系统,才能使决策机制趋于完善。(二)公司内部决策机制设计原理决策活动分工与层级式决策是公司内部决策机制设计的原理。在决策产生的模式中。一种是英雄式领导的个人决策,一种是决策委员会式的集体决策。一人制的老板决策通常比较常见,公司拥有一个英雄式的超能干的老板,老板既是决策人又是执行人,在决策上往往凭一己之力,经常会做出拍脑袋的决策,而不是经过充分论证的。当然一个人根据自己的经验和直觉拍脑袋决策并不总是无效,任何决策都不是百分之百的精准,所以凭个人的拍脑袋决策也有撞上大运的时候,但这明显增大了决策的风险,整个组织的行动方向寄托在一个人的拍脑袋上,这是非常危险的。毕竟一个人的知识和经验是有限的,尤其在涉及到多学科复杂性问题时人是很难完成的。所以决策层面上如何建构成一个更有知识,更聪明的全能型“头脑”至关重要,这就需要多个头脑的“集成”来实现。整合更多的不同专业背景的头脑形成专业化分工,再整合集成形成一个超能的远大于个人的头脑。层级式决策机制是指在一个决策者的辖区内,决策权的层级分配和层级行使。其优点在于:第一,可以发挥集体决策的优势以弥补个人决策的不足;第二,组织内部的分工与协调使交易费用大大降低从而形成对市场交易的替代。其缺点:一是由于信息的纵向传输和整理,容易给最高决策者的决策带来失误:二是这种决策机制是一种自上而下的行政性领导过程,所以难免出现各层级决策的动力不足,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偷懒和“搭便车”行为。(三)公司内部决策机制的主要内容1、股东大会的决策(1)股东大会决策权的基本内容。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拥有选择经营者、重大经营管理和资产受益等终极的决策权。从多数国家的公司立法规定来看,股东年会的决策权主要内容为:决定股息分配方案;批准公司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以及其他会计报表;决定公司重要的人事任免;增减公司的资本;修改公司章程;讨论并通过公司股东提出的各种决议草案。(2)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股东大会行使决策权是通过不同种类和类别的股东大会来实现的。一般地说,股东大会主要分为普通年会和特别会议两类。此外,根据公司发行股票类别的不同,存在类别股东大会。(3)股东大会的决策方式。股东大会的决策是以投票表决的方式来实现的,表决的基础是按资分配,所有投票者一律平等,每股一票。具体的表决方式有直接投票、累积投票、分类投票、偶尔投票和不按比例投票五种。2、董事会的决策(1)董事会决策权的基本内容。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关,是公司的法定代表。除了股东大会拥有或授予其他机构拥有的权力以外,公司的一切权力由董事会行使或授权行使。董事会的重大决策权,不同国家的立法有一些区别,但主要的或者类似的决策权包括:制订公司的经营目标、重大方针和管理原则;挑选、聘任和监督经理层人员,并决定高级经理人员的报酬与奖惩;提出盈利分配方案供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改和撤销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决定公司财务原则和资金的周转;决定公司的产品和服务价格、工资、劳资关系;代表公司签订各种合同;决定公司的整个福利待遇;召集股东大会。(2)董事会的决策程序。董事会的决策权是以召开董事会并形成会议决议的方式来行使的。如果董事会决议与股东大会的决议发生冲突,应以股东大会决议为准,股东大会有权否决董事会决议,甚至改造董事会。董事会会议又分为普通会议和特殊会议。参加董事会会议的人数必须符合法定人数要求,只要由出席会议的董事法定人数中的多数通过的决议,就应当视为整个董事会的决议,但是公司章程中有特别规定的除外。(3)董事会的决策方式。董事会会议决议是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做出的,表决采取每人一票的方式,在投票时万一出现僵局,董事长往往有权行使裁决权,即投决定性的一票。对于公司治理的决策机制,从另一方面说,公司决策是一个从分歧、磋商、妥协到形成统一认识的过程。除了上述决策权的分配外,按照程序来决策是所有层面决策有序进行的前提和先决条件,决策程序一般可以分为决策准备、决策方案的产生、决策方案的讨论和最终决定(形成决议)4个相互衔接的阶段。十一、机构投资者治理机制(一)机构投资者及其特征1、机构投资者的含义机构投资者是指用自有资金或者从分散的公众手中筹集的资金专门进行有价证券投资活动的法人机构,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商业保险公司和各种投资公司等。2、机构投资者的种类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上的机构投资者主要有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社保基金、保险公司、合格的外国机构投资者(QFII)等。美国资本市场上的机构投资者主要有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共同基金、投资公司及养老基金。3、机构投资者的特征机构投资者的特征主要包括机构投资者在进行投资时追求的是具有中长期投资价值的投资项目;机构投资者拥有行业及公司分析专家、财务顾问等,具有人才优势;机构投资者可以利用股东身份,加强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参与上市公司的治理。(二)机构投资者治理机制的形式机构投资者并不是一开始就积极地参与到公司治理活动中的。事实上,早期的机构投资者作为公司所有者的色彩非常淡薄,它们只是消极股东,并不直接干预公司的行为,并且非常倾向于短期炒买炒卖从中牟利,因此,早期的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作用是微弱的。但是,到了20世纪90年代,大部分机构投资者都放弃了华尔街准则—“用脚投票”,在对公司业绩不满或对公司治理问题有不同意见时,他们不再是简单地把股票卖掉,“逃离劣质公司”,而是开始积极参与和改进公司治理。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原因主要在于:严格限制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法律环境渐趋宽松;机构投资者成长很快、规模不断扩大;以“股东至上主义”为核心的股权文化的盛行。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主要表现为:首先,解决国内上市公司治理中的“内部人控制”问题需要机构投资者的介入;其次,包括基金在内的机构投资者正面临着转变投资理念、开辟新的投资途径的任务;最后,以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拥有人才、资金和政策优势,这也为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提供了可能性。(三)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主要途径1、行为干预机构投资者作为投资人有参与到被投资公司进行管理的权利。机构投资者发现价值被低估的公司就增持该公司的股票,然后对董事会加以改组、发放红利,从而使机构投资者持有人获利。2、外界干预机构投资者还可以直接对公司董事会或经理层施加影响,使其意见受到重视。例如,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其代表的代言人对公司重大决策(如业务扩张多元化、购并、合资、开设分支机构、雇用会计师事务所表明审计意见等)施加影响。十二、债权人治理机制(一)债权人的概念当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时,就要进入资本经营阶段,企业必须借助融资才能更好地发展壮大。在融资方式上,主要有负债融资和所有者权益融资。在当前我国企业的融资结构中,负债融资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债权人是公司借入资本即债权的所有者。理论上讲,由于债权人要承担本息到期无法收回或不能全部收回的风险,因此债权人和股东一样,在公司治理上,有权对公司行使监督权。债权人可以通过给予或拒绝贷款、信贷合同条款安排、信贷资金使用监管、参加债务人公司的董事会等渠道起到实施公司治理的作用,尤其是当公司经营不善时,债权人可以提请法院启动破产程序,此时,企业的控制权即向债权人转移。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时间较短,企业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体系。因此,我国上市公司的主要债权人为银行部门。(二)债权人治理机制的类型债权人对公司治理的作用形成了特殊的债权人治理机制。债权人治理机制主要通过以下方面作用于公司治理。(1)激励机制。债权人可以通过影响经营管理者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其他行为选择,通过施加压力促使经营者努力工作。(2)控制权机制。债权人作为公司资本的投入者,决定着公司收益去向,规定着公司剩余控制权的分配。(3)信用机制。如果经理班子制定了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政策和发生此类行为时,债权人可以对公司的管理层进行控告和起诉,这将降低公司的债券评级,引起中介机构(如外部审计)的介入以及机构投资者的关注。(4)监督机制。债权人可以通过债务的期限安排,对企业进行频度适当的审查。(三)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途径债权人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参与公司治理。根据权利来源不同,可以分为约定参与和法定介入。约定参与包括信贷契约、人事整合、重大决策时的债权人会议等。法定介入是指具体制度由法律加以规定如重整制度和破产制度。具体而言有如下途径。1、信贷契约建立企业与主要往来银行的信贷联系。通过建立信贷联系,加强企业与主要往来银行的存贷款关系,加强银行对企业的了解和监控。银行以债权人的身份,密切掌握公司经营和财务动态,以保持对公司事实上的监控。然而,信贷契约并不足以保护贷款人利益,主要因为信贷契约的不完全性、信息不对称、资产的专用性。2、资本参与信贷联系虽然是银行控制企业的有力手段,但在本质上还不是资本的结合关系,一旦银行向企业持股则为银行参与企业治理提供了实质性的前提条件;银行持有企业的股份,并有权派员参与企业的财务管理。3、人事结合银行与工商企业的人事结合,即向对方派遣董事使得通过信贷和持股所建立起来的银行对企业之间的渗透得以进一步强化。银行以股东的身份进入公司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制定。4、债权人会议和重整制度债权人在监督过程中发现公司业绩下滑,首先是采取非正式磋商。如果这不能解决问题,债权人可能提起破产程序。破产重整制度是指对存在重整原因、具有挽救希望的企业法人,经债务人、债权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下及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依法同时进行生产经营上的整顿和债权债务关系或资本结构上的调整,以使债务人摆脱破产困境,重获经营能力的破产清算预防程序。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享有会议表决权,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不得行使表决权,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通过和解协议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两种事项不享有表决权。重整制度是债务人具备破产条件在进入破产程序前有债务人或者债权人申请法院对债务人进行重整。5、债转股债转股作为一种资本结构调整的手段为建立和改进公司治理创造了条件和机遇,从而能够促使企业通过重组来摆脱困境,也使金融资产转劣为优。从资本结构调整和强化治理机能的角度,债转股问题的实质是针对经营不善的内部人控制企业,银行通过债权转股权,对企业治理机制进行彻底调整,在股份多元化的基础上最终建立股东主导型的经济型治理体系。目前我国实施转股的对象主要有两类企业,—类是经营不善但还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另一类是资本金不足,资产负债率过高的企业。债转股的真正意义在于调整资本结构、强化治理机制,以促使企业实现经济型治理。十三、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的融合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既有不同点,也有相同点,既有分离区域,也有交叉领域。离开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就没有完整性,当然也就不可能取得风险管理方面的成功;同时,公司治理结构同样也离不开内部控制制度,如果没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做支撑,公司治理结构所追求的公平与效率的目标也必然会落空。可以看到,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实质上是一种互动关系,即有效的公司治理对完善内部控制至关重要;反过来,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通过产生高质量的会计信息也能优化公司治理机制。1、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不是主体与环境的关系迄今为止,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关系在理论上仍未有统一定论。AICPA的《审计准则第55号》和COSO的《内部控制—一整体框架》这两个研究报告均把董事会及其对待内部控制的态度认定为内部控制的控制环境,由于董事会是现行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所以很多人认为公司治理结构是内部控制的环境要素,内部控制框架与公司治理机制是内部管理监控系统与制度环境的关系。这种认识是否正确也是值得商榷的。首先,根据哲学环境论的有关知识,环境是与主体相对应并外在于主体的。如果将两者的关系定义为环境论,那么就意味着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是两个完全独立的没有重叠和交叉的主体。其次,环境论降低了公司治理对于内部控制所具有的重要意义。按照哲学内外因理论,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外因只起一定的促进作用。环境作为非决定性的外部影响因素,其需要通过内部因素的转化才能起作用。这样人们就会有意或者无意地把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及其意义缩小。最后,环境论也忽视了内部控制对公司治理的重要性,或者说没有看到内部控制对公司治理具有一定的反向促进作用。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并非完全独立,存在着联系与区别。因此,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不是主体与环境的关系,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相互包含、相互融合的关系。2、离开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就没有完整性公司治理机制有效,才能保证不同层次控制目标的一致性,只有从源头实施内部控制,才能维护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公司治理不能很好地解决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代理问题,则企业管理当局就没有足够的动力去改进内部控制,再好的内部控制也无法提供“合理保证”。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不能割裂,需将内部控制纳入公司治理路径之上。两权合一时,股东和股东会直接实施内部控制;两权分离时,利益相关者通过董事会或监事会间接控制,由股东会或董事会设计监控制度,考核、评价经理层绩效。公司治理机制有效,才能保证不同层次控制目标的一致性;只有从源头实施内部控制,才能维护各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当能够维护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而不是维护某一类或少数利益相关者的权益。3、有效的内部控制是完善公司治理的重要保障从公司治理角度认识内部控制,是正确认识内部控制的本质、发挥内部控制作用的前提,企业内部控制内涵和外延得以升华正是内部治理结构作用的结果。内部控制是在公司治理解决了股东、董事会、监事会、经理之间的权、责、利划分之后,作为经营者的董事会和经理为了保证受托责任的履行,而做出的主要面向次级管理人员的控制。有效的内部控制是完善公司治理的重要保障,如果内部控制失效,其提供的会计信息也就无法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企业的经营者就无法进行正确的决策。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确保公司管理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利于董事会行使控制权从而提高公司治理效率。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可以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信息,有利于所有者和管理者之间的制衡,有利于保障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利益,实现共同治理。在我国,事实上企业控制权相当大程度转移到管理者手中,良好的内部控制是公司法人主体正确处理各个利益相关者关系、实现公司治理目标的重要保证。总之,如果内部控制不能与公司治理兼容,将导致治理成本骤增;如果没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公司治理留下的空间将导致机会主义行为,由此可能演变为制约公司发展的顽疾。十四、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的区别1、两者的具体目标不同公司治理的目的是保证经济运行系统中的公平和效率,具体地说,就是在所有者(股东)、管理人和其他利益关系人之间建立起合乎公平和效率的经济机制。在这个机制之下,所有者必须提供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基本资金,并享有对企业的最终控制权和剩余分配权;管理者必须尽责工作,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侵害投资人的利益;企业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不能损害其他利益关系人的权益。而内部控制的目的则是为了保证企业资产安全、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和经营效率的提高。2、两者的控制主体不同公司治理的主体是股东、董事会、经理层以及其他利益关系人(债权人、社区、政府),包括企业内、外部各有关方面;而内部控制的主体主要是董事会、经理层以及其他员工等,控制主体仅限于公司内部,而且控制重点主要集中于CEO及其之下的业务系统。3、两者所涉及的管理内容不同公司治理的管理内容主要涉及股东、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之间的委托代理合同关系、控制权的配置(股权结构安排)、剩余分配权的安排等;而内部控制的管理内容主要是环境控制、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内部监督等。4、两者所使用的手段不同公司治理的手段主要有监督和激励两种;而内部控制的手段侧重于职务分离、授权审批、会计系统、财产保护、全面预算、运营分析、绩效考评等控制措施。公司治理在管理思想上重视行为和动机的抑制与激励;而内部控制在管理思想上重视流程控制。5、两者所归属的法规体系不同公司治理的内容主要体现在《公司法》、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交易所的《上市公司治理规则》以及企业章程之中;而内部控制则主要体现于《会计法》和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之中。十五、公司治理的产生及动因“治理”意为统治、掌;在经济活动中,一般含有权威、指导、控制的意思。“公司治理”是英文的直译,日本称之为“统治结构”,我国有人将“公司治理”的英文翻译成“公司管治”“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机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督导机制”等。狭义概念的公司治理是指公司的所有者,主要是股东,对经营者的一种监督与制衡机制,即通过一种制度安排来合理地配置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权力与责任关系;广义概念的公司治理指企业中关于各利益相关主体之间的权、责、利关系的制度安排。(一)公司治理产生的背景1776年,亚当•斯密在其《国富论》中首次提到“公司治理”问题,这是公司治理研究的源泉。20世纪80年代中期,英国《公司治理财务报告》正式出现了“公司治理”这一术语,即公司的权力、责任和利益如何分配。其实,公司治理中所研究的基本问题早已存在于经济与管理实践中,已经过几个世纪的演变。其每一步发展往往都是针对公司失败或系统危机做出的反应。如1720年英国发生南海公司泡沫,这一事件导致了英国商法和实践的革命性变化;1929年,美国的股市大危机使美国在其后推出了证券法。2001年,美国安然事件爆发后,美国国会通过了萨班斯一奥克斯利法案。公司治理失败的案件往往都是由舞弊、欺诈或不胜任等引起的,而这些事件又促进了公司治理的改进。公司治理持续的演进造就了今天的各种与公司治理有关的法律、管制措施、机构、惯例,甚至还有市场等。1、公司治理问题的提出公司治理是伴随公司制企业的产生而产生的。公司制企业与由所有者自己管理的传统型企业的明显区别在于:在公司制企业中,企业的所有者即股东将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委托给他们所选定的代理人,即职业经理人。由于信息不对称,职业经理人无法被所有者完全控制于是便存在着一种风险,即代理人有可能出于私利而选择有利于自身而不是有利于股东的行为。早在1776年,亚当•斯密在其《国富论》中就指出:“在钱财的处理上,股份公司的董事为他人打算,而私人合伙公司的合伙人则纯是为自己打算。所以,要想股份公司董事们监视钱财用途,像私人合伙公司的合伙人那样用意周到,那是很难做到的。这样,疏忽和浪费,常成为股份公司业务经营上多少难免的弊端。”这是最早提出的由经营者和资本所有者的利益不一致而引起的代理问题。20世纪20年代以前,由于代理的缺陷问题还不突出,因此并没有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一方面,当时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形式是个人业主制企业和合伙制企业,在这两种企业形式中,所有者与经营者合二为一,所有者的利益与经营者的利益完全或基本一致,不会产生任何分歧,从而治理问题也就不会存在;另一方面,实行股份制的企业,原先的所有者仍然拥有该企业的控股权,利润最大化的企业目标仍可得到顺利的贯彻实施。以美国为例,近代企业家如摩根、洛克菲勒、卡耐基等,不仅拥有摩根银行、标准石油公司、美国钢铁公司等大型企业的大量股票,而且还积极参与其经营管理,使之坚持利润最大化的企业目标。即使在现代,这样的企业也不在少数,如盖茨、戴尔,至今仍分别保持着他们各自开创的微软公司和戴尔电脑公司的最大股东和主要决策者的身份。多年来,这两家公司一直在《财富》《福布斯》《商业周刊》等美国权威杂志的“公司排名”中名列前茅。然而,所有者直接控制公司毕竟不是现代公司制企业的主流,尤其是大规模的公司制企业,所有者更是远离企业,这在客观上为经营者背离所有者的利益提供了可能。20世纪20年代以后的美国,这种可能不仅成为现实,而且已经相当突出。这种控制形态被称为“管理者控制”。在这种情况下,一些经济学家开始研究所有者如何有效地控制和监督管理者行为的问题,只是当时尚未直接采用“公司治理”这一词汇。20世纪60年代以后,经营者支配公司的情况进一步加剧。在美国,60年代初,经营者支配公司的资产占200家非金融企业总资产的85%;在日本,1970年303家最大非金融公司的50%及29家最大金融机构的90%被经营者支配;在英国,1975年最大的250家公司中有43.75%被经营者支配;在德国,1971年最大的150家制造业和商业企业中有52%被经营者支配。在这些公司的董事会中,经理人员占了多数,不少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同时又坐上了董事长的宝座,受聘于公司所有者的管理者反过来控制了公司,导致因偏离股东价值最大化目标而造成的各种弊端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公司到底被谁控制,所有者抑或经营者?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美国拉开了有关公司治理问题讨论的序幕;80年代,英国不少著名公司的相继倒闭以及随后出台的一系列公司治理准则,则把公司治理问题推向全球,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问题。2、两权分离两权分离只有持续存在而非暂时的,公司治理才有存在的意义。20世纪30年代开始出现的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引发了理论界对公司治理的关注。伯利与米恩斯的《现代公司与私有财产》(1932)一书对所有者主导型企业和经理主导型企业做了区分,提出了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理论,从而为公司治理的基本理论代理理论奠定了基石,引起了人们对股份公司存在的代理问题可能引起公司管理效率缺失的怀疑。他们说:“在所有权充分细分的情况下,经营者持有的股份即使无足轻重,它也会因此成为自我永存的实体。”20世纪60年代前后,鲍莫尔和威廉姆森等人分别提出了各自的模型,这些模型的共同点是以经理(管理者)主导企业为前提。20世纪7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钱德勒在其颇有影响的著作《看得见的手——美国企业中的经理革命》中通过分部门、行业的具体案例分析,进一步描述了现代公司两权分离的历史演进过程。伯利和米恩斯将两权分离的原因归结为股权分散化,如1929年美国最大规模的铁路公司宾夕法尼亚铁路公司、最大规模的公用事业美国电话与电报公司和最大规模的产业公司美国钢铁公司的最大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占已发行股票的比例分别是0.34%、0.7%和0.9%。即使综合铁路公司前20大股东1929年的全部股份数,也只占全体的2.7%,电话电报公司的这一数字为4.0%,钢铁公司的这一数字为5.1%。随着股份的分散化,两权分离程度也在扩大,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正在弱化。本来股东可以通过行使投票权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表达其意志,然而股份公司的成长以及股份的分散化使得股东所拥有的直接投票权变成了委托投票权。当股东的权力被削弱的时候经理人开始作为公司的实际决策者登上舞台,他们虽然不是公司的所有者,但是他们手中的控制权决定了公司的发展战略,控制权的增加扩大了经营者决策的灵活性。同时,由于股份的分散化降低了股东的监督动力,无论公司的经营者多么无能或腐败,那些拥有少数股份的股东像潜在集团的任何成员一样,不会有动力对公司的经营者发难。在日本和德国,法人相互持股是公司股权结构的一大特点。在日本,不少交叉持股是发生在同一个集团内部的不同法人之间。法人间相互持股并不以经营者对股东更负责任为要旨,而是旨在加强各法人间的联系。总之,无论是日本和德国(以下简称“日德”)的法人相互持股,还是英国和美国(以下简称“英美”)的机构投资者,都不可能消除两权分离的状况,即公司经营者控制所存在的风险。两权分离是持续存在的,公司治理也就成了公司发展中的必然选择。(二)公司治理产生的动因公司治理问题早已存在,但直到20世纪80年代才引起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广泛关注,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几方面。1、经理人的高薪引起了股东和社会的不满据统计,1957年整个美国只有13个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年薪达到40万美元;到1970年,财富500强公司的首席执行官的平均年薪是40万美元;到1985年,美国大公司执行董事的年薪基本都在40万~67万美元:1988年美国300强公司CEO的平均年薪是95.2万美元;到1990年,《商业周刊》调查中的公司首席执行官的平均工资和奖金达到120万美元,如果加上股票期权和其他长期薪酬计划的收入,平均总薪酬则达到195万美元。LucianBebchuk与JesseFried在哈佛大学出版社2004年出版的《没有业绩的薪酬:高管报酬未实现的许诺》中,列举了很多企业的例子,指出美国企业的CEO没有任何财务风险,不管企业业绩好坏,始终获得令人咂舌的薪水。在英国,《金融时报》发布的数据显示,富时100指数成份股公司首席执行官的总收入,1999年为英国全职员工收入中位数的47倍,2009年跃升至88倍。据英国研究机构“收入数据公司”2011年10月底发布的数据,过去的一年中,构成伦敦金融时报100指数的公司董事收入平均增长了49%,其中奖金平均增加了23%,从2010年的73.7万英镑增至90.6万英镑,而且这些上涨都与公司的业绩毫无关系。2、机构股东“积极主义”的兴起20世纪80年代以后,在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机构投资者对待公司治理的态度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一一逐渐从消极的间接治理向积极的直接治理转变,西方学者将此称为机构股东积极主义的兴起。股东进一步法人化和机构化的趋势,使得英美国家股东高度分散化的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以养老金和共同基金为主的机构投资者拥有了越来越多的股份。到90年代末,在美国,机构投资者持有美国1000所规模最大公司的60%股权,而在其中三分之二的公司内,他们更集体持有超过50%的股权。在英国,差不多75%的英国股票皆由机构投资者持有,其中三分之一由退休基金持有。由于资产规模大,持股比例高,机构投资者卖出股份(用脚投票)会导致市场的剧烈震荡。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选择只能是继续持有股票,而相对长期地持有股票就不能不对公司业绩的持续下滑做出反应,否则将进一步损害其利益。因此,“用脚投票”改为“用手投票”,积极介入公司治理是机构投资者的必然选择。机构股东积极主义的兴起改变了企业的权力结构,同时导致了西方国家治理结构的革命性变革。一些学者甚至认为“投资者资本主义”将替代“经理资本主义”。3、恶意收购对利益相关者的损害20世纪80年代,美国掀起了一股兼并收购的浪潮。在这一浪潮中,股东为了自己的短期利益接受并购协议,损害了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这种股东接受“恶意收购”的短期获利行为,往往是与企业的长期发展相违背的。一个企业在发展中,已经建立起一系列的人力资本、供销网络、债务关系等,这些安排如果任意被股东的短期获利动机所打断,必将影响到企业的生产率。在这一背景下,美国许多州从80年代末开始修改公司法,允许经理对比股东更广的“利益相关者”负责,从而给予了经理拒绝“恶意收购”的法律依据,因为尽管“恶意收购”给股东带来暴利,但它损害了公司的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4、公司丑闻案件是引发各国公司治理改革的直接动力20世纪80年代中期,英国不少著名公司如蓝箭、克拉罗尔、波莉、佩克等相继倒闭,引发了英国上下对公司治理的讨论;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使人们对东亚的公司治理模式有了清楚的认识;2001年以安然、世界通信、施乐事件为代表的美国会计丑闻又暴露了美国公司治理模式的重大缺陷;2008年,法国兴业银行重大诈骗案件,贝尔斯登、雷曼兄弟等公司轰然倒下,显示了风险管控的缺失。为什么不少声势浩大的公司悄然倒闭关门?为什么近来各种股东诉讼案件的数量大增?伴随着诸多知名公司(包括我国的银广夏、蓝田股份、三鹿公司和万福生科等)丑闻的接连被披露,如何加强公司治理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课题。在惨痛的教训刺激下,各国整个管理领域对构建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的需求日益强烈。5、投资者投资对象的选择投资对象是指投资者准备投资的证券品种,它是根据投资收益目标来确定的。任何一家企业都无法满足某一特定市场内的所有投资者,至少无法让所有投资者得到同样的满足。国际著名的咨询公司麦肯锡公司2001年发表的一份投资者意向报告表明:四分之三的投资者表示在选择投资对象时,公司治理与该公司的财务指标一样重要;80%的投资者表示,他们愿意出更高的价钱去购买公司治理好的公司的股票;在财务状况类似的情况下,投资人愿意为“治理良好”的亚洲企业多付20%~27%的溢价,愿为“治理良好”的北美企业多付14%的溢价。因此,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公司治理状况往往比单纯的财务指标更重要。6、新型公司治理模式的产生公司治理模式是公司制度长期发展演变的结果。在英美模式、德日模式、家族模式3种主要公司治理模式的基础上,不断出现新型公司治理模式。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事实上是一场治理危机,人们开始研究东亚公司的治理模式。转轨经济国家存在的“内部人控制”现象,又促使人们探讨内部人控制模式。内部人控制是在现代企业中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控制权)相分离的前提下形成的,所有者与经营者利益的不一致导致了经营者控制公司,即“内部人控制”的现象。筹资权、投资权、人事权等都掌握在公司的经营者即内部人手中,股东很难对其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十六、企业的演进从企业制度的发展历史看,它经历了两个发展时期一一古典企业制度时期和现代企业制度时期。古典企业制度主要以业主制企业和合伙制企业为代表,现代企业制度主要以公司制企业为代表。(一)业主制企业业主制也称单一业主制,是历史上最早出现的企业制度形式,也是企业组织最传统、最简单的形式。业主制企业也称“独资企业”是指由个人出资经营的企业。它只有一个产权所有者,企业财产就是业主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出资者就是企业主,拥有完整的所有者权利,掌握企业的全部业务经营权力,独享企业的全部经营所得和独自承担所有的风险,并对企业的债务负有完全的偿付责任(即无限责任)。业主制企业不是法人,全凭企业主的个人资信对外进行业务往来。业主制企业的主要特点有:个人出资,企业的成立方式简单;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储蓄、贷款等,但不能以企业的名义进行社会集资;承担无限责任;企业收入为业主收入,业主以此向政府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寿命与业主个人寿命联系在一起。业主制企业的优点有:企业建立与歇业的程序简单易行,企业产权能够较为自由地转让;经营者与所有者合一,所有者的利益与经营者的利益是完全重合的;经营者与产权关系密切、直接,利润独享,风险自担,经营的保密性强。业主制企业的缺点包括无限的责任、有限的规模以及企业的寿命有限。(二)合伙制企业合伙制企业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共同创办的企业。通常这种企业也不具有法人资格。其主要特点与独资企业基本相同。合伙制企业所获收入应在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并以此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制分为一般合伙制和有限合伙制两类。在一般合伙制企业中,所有的合伙人同意提供一定比例的工作和资金,并且分享相应的利润或分担相应的亏损;每一个合伙人承担合伙制企业中的相应债务;合伙制协议可以是口头协议,也可以是正式文字协议。有限合伙制允许某些合伙人的责任仅限于每人在合伙制企业的出资额;有限合伙制通常要求至少有一人是一般合伙人,且有限合伙人不参与企业管理。合伙制企业的费用一般较低,在复杂的准备中,无论是有限还是一般合伙制,都需要书面文件,企业经营执照和申请费用是必需的。一般合伙人对所有债务负有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仅限于负与其出资额相应的责任,如果一个一般合伙人不能履行他或她的承诺,不足部分由其他一般合伙人承担。当一个一般合伙人死亡或撤出时,一般合伙制随之终结,但是,这一点不同于有限合伙制。对于一个合伙制企业,在没有宣布解散的情况下转让产权是很困难的,一般来说,所有的一般合伙人必须一致同意。无论如何,有限合伙人可以出售他们在企业中的利益。合伙制企业要想筹集大量的资金十分困难,权益资本的贡献通常受到合伙人自身能力的限制;对合伙制的收入按照合伙人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控制权归属于一般合伙人;重大事件,如企业利润的留存数额,通常需要通过多数投票表决来确定。(三)公司制企业1、公司制的概念及其特点公司制企业又叫股份制企业,是指由一个以上投资人(自然人或法人)依法出资组建,有独立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企业。公司制企业的主要特点有:筹资渠道多样化,公司可以通过证券市场进行股权融资,也可以向银行贷款或者发行公司债券进行债权融资;承担有限责任,所有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股东对公司的净收入拥有所有权;企业经营中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缴纳个人所得税。2、现代公司的产生现代公司的雏形可以追溯到14~15世纪,当时在欧洲国家出现了一些人将自己的财产或资金委托给他人经营的组织形式,经营收入按事先的约定进行分配。经营失败时,委托人只承担有限责任。15世纪末,随着航海事业的繁荣和地理大发现的完成,迎来了海上贸易的黄金时代。1600年,英国成立了由政府特许的、专司海外贸易的东印度公司,这被认为是第一个典型的股份公司。到17世纪的时候,英国已经确立了公司独立的法人地位。公司已成为一种稳定的企业组织形式。这种最早在欧洲兴起的股份公司制度是一种以资本联合为核心的企业组织形式。它是从业主制、合伙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全新的企业制度形式。它有一些优于古典企业的地方:一是股份制企业筹资的可能性和规模扩张的便利性;二是降低和分散风险的可能性,由于股东承担有限责任,而且可以转让股票,因此对投资者特别有吸引力:三是公司的稳定性,由于公司的法人特性,股份公司具有稳定的、延续不断的生命,只要公司的经营合理、合法,公司就可以长期地存在下去。公司制企业的产生与发展,对自由竞争的经济发展,尤其对市场效率的提高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它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了业主制、合伙制企业经济上的局限性。业主制与合伙制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不仅受到来自财力不足方面的限制,这种限制包括无力从事大规模的经济活动,也包括承担高风险的事业经营,更受到其“自然人”特性的制约。虽然财产可以由家族世袭,但是家族世袭并不能解决企业的持续存在和长期发展的问题。另外,市场的扩大和生产、经营技术的复杂化,越来越需要专业化的职业经营者。而股票市场交易的延展,使众多零星小额资本能不断加入经济活动的行列,因此,公司制首先解决了企业发展的资金问题;其次,以法人身份出现的公司制企业,使企业不再受到“自然人”问题的困扰;最后,专业化的企业经营者的加入,适应了变化和复杂化的经济形势。3、公司制的类型实行公司制的企业,以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为典型形式,此外还有无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等形式。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只有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称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是将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在我国,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本书中的所谓公司治理以股份有限公司为典型代表。十七、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承办单位名称xx集团有限公司(二)项目联系人戴xx(三)项目建设单位概况公司将依法合规作为新形势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基本保障,坚持合规是底线、合规高于经济利益的理念,确立了合规管理的战略定位,进一步明确了全面合规管理责任。公司不断强化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的合规论证审查,加强合规风险防控,确保依法管理、合规经营。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监管要求,重点领域合规管理不断强化,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协同联动的大合规管理格局逐步建立,广大员工合规意识普遍增强,合规文化氛围更加浓厚。公司以负责任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符合法律规定与标准要求的产品。在提供产品的过程中,综合考虑其对消费者的影响,确保产品安全。积极与消费者沟通,向消费者公开产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努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公司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持续推进产品升级,为行业提供先进适用的解决方案,为社会提供安全、可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公司坚持提升企业素质,即“企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结构进一步优化,人员素质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诚信经营水平进一步提高”,培育一批具有工匠精神的高素质企业员工,企业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当前,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依然错综复杂。从国际看,世界经济深度调整、复苏乏力,外部环境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加,中小企业外贸形势依然严峻,出口增长放缓。从国内看,发展阶段的转变使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经济增长方式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经济增长动力从物质要素投入为主转向创新驱动为主。新常态对经济发展带来新挑战,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尤为突出。面对国际国内经济发展新环境,公司依然面临着较大的经营压力,资本、土地等要素成本持续维持高位。公司发展面临挑战的同时,也面临着重大机遇。随着改革的深化,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的推进,以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举措的加速实施,企业发展基本面向好的势头更加巩固。公司将把握国内外发展形势,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抓住发展机遇,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依靠创业创新开辟发展新路径,赢得发展主动权,实现发展新突破。(四)项目实施的可行性1、不断提升技术研发实力是巩固行业地位的必要措施公司长期积累已取得了较丰富的研发成果。随着研究领域的不断扩大,公司产品不断往精密化、智能化方向发展,投资项目的建设,将支持公司在相关领域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实力,加快产品开发速度,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满足行业发展和市场竞争的需求,巩固并增强公司在行业内的优势竞争地位,为建设国际一流的研发平台提供充实保障。2、公司行业地位突出,项目具备实施基础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就专注于行业领域,已形成了包括自主研发、品牌、质量、管理等在内的一系列核心竞争优势,行业地位突出,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在生产方面,公司拥有良好生产管理基础,并且拥有国际先进的生产、检测设备;在技术研发方面,公司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并与科研院所、高校保持着长期的合作关系,已形成了完善的研发体系和创新机制,具备进一步升级改造的条件;在营销网络建设方面,公司通过多年发展已建立了良好的营销服务体系,营销网络拓展具备可复制性。产业用纺织品用于工业、农业、基础设施、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领域,是新材料产业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纺织工业高端化的重要方向。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有关要求,推动产业用纺织品行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国民经济发展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两部委提出《关于产业用纺织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五)项目建设选址及建设规模项目选址位于xxx(以最终选址方案为准),占地面积约31.00亩。项目拟定建设区域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规划电力、给排水、通讯等公用设施条件完备,非常适宜本期项目建设。项目建筑面积34861.30㎡,其中:主体工程22957.25㎡,仓储工程7550.57㎡,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2524.87㎡,公共工程1828.61㎡。(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构成1、项目总投资构成分析本期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14682.4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1363.4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7.40%;建设期利息321.2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19%;流动资金2997.7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42%。2、建设投资构成本期项目建设投资11363.45万元,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其中:工程费用9925.2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22.35万元,预备费315.87万元。(七)资金筹措方案本期项目总投资14682.40万元,其中申请银行长期贷款6555.15万元,其余部分由企业自筹。(八)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规划目标1、营业收入(SP):26400.00万元。2、综合总成本费用(TC):20565.26万元。3、净利润(NP):4269.25万元。4、全部投资回收期(Pt):5.88年。5、财务内部收益率:21.95%。6、财务净现值:5897.79万元。(九)项目建设进度规划本期项目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法规和实施指南要求进行建设,本期项目建设期限规划24个月。(十)项目综合评价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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