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制餐饮具公司知识产权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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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为本成果导向开放创新引领未来20XX纸制餐饮具公司知识产权报告某某公司LOGO前言这份《纸制餐饮具公司知识产权报告》由某专业咨询机构编辑撰写,全文约41378个字,约42页左右,具有层次分明、重点突出、假设明确、逻辑推导、技术适配、排版规范、数据清晰、目标达成度高、风险可控、技术复用性强、长期价值兼顾等特点,全文从项目概况、公司简介、知识经济的定义、特征及其与经济全球化、知识经济的产生、知识消费的特征、知识消费概述、知识产权的观念革新、知识产权管理的进路、供应链上的知识产权管理、研发环节的知识产权管理、法人治理、发展规划、项目风险分析、项目风险对策、(一)政策风险对策、目前,国内有良好的宏观经济政策,但还需要把握机会,抓住国家目前鼓励符合产业政策项目建设的机会,让项目尽快进入实施阶段。等几个方面展开论述,具有较高参考价值,建议详细研读以辅助落地执行。目录一、项目概况3二、公司简介5三、知识经济的定义、特征及其与经济全球化6四、知识经济的产生31五、知识消费的特征39六、知识消费概述45七、知识产权的观念革新48八、知识产权管理的进路53九、供应链上的知识产权管理57十、研发环节的知识产权管理70十一、法人治理78十二、发展规划90十三、项目风险分析93项目风险对策96(一)政策风险对策96目前,国内有良好的宏观经济政策,但还需要把握机会,抓住国家目前鼓励符合产业政策项目建设的机会,让项目尽快进入实施阶段。96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基本情况1、承办单位名称:xxx(集团)有限公司2、项目性质:扩建3、项目建设地点:xxx(以选址意见书为准)4、项目联系人:覃xx(二)主办单位基本情况公司全面推行“政府、市场、投资、消费、经营、企业”六位一体合作共赢的市场战略,以高度的社会责任积极响应政府城市发展号召,融入各级城市的建设与发展,在商业模式思路上领先业界,对服务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公司不断推动企业品牌建设,实施品牌战略,增强品牌意识,提升品牌管理能力,实现从产品服务经营向品牌经营转变。公司积极申报注册国家及本区域著名商标等,加强品牌策划与设计,丰富品牌内涵,不断提高自主品牌产品和服务市场份额。推进区域品牌建设,提高区域内企业影响力。公司注重发挥员工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作用,建立了工会组织,并通过明确职工代表大会各项职权、组织制度、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厂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企业民主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围绕公司战略和高质量发展,以提高全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为核心,坚持战略导向、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持续深化教育培训改革,精准实施培训,努力实现员工成长与公司发展的良性互动。公司满怀信心,发扬“正直、诚信、务实、创新”的企业精神和“追求卓越,回报社会”的企业宗旨,以优良的产品服务、可靠的质量、一流的服务为客户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产品及服务。(三)项目建设选址及用地规模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x(以选址意见书为准),占地面积约29.00亩。项目拟定建设区域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规划电力、给排水、通讯等公用设施条件完备,非常适宜本期项目建设。(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构成本期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13768.59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0519.6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6.40%;建设期利息280.0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3%;流动资金2968.8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1.56%。(五)项目资本金筹措方案项目总投资13768.59万元,根据资金筹措方案,xxx(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自筹资金(资本金)8053.03万元。(六)申请银行借款方案根据谨慎财务测算,本期工程项目申请银行借款总额5715.56万元。(七)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规划目标1、项目达产年预期营业收入(SP):25100.00万元。2、年综合总成本费用(TC):21793.62万元。3、项目达产年净利润(NP):2404.15万元。4、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9.93%。5、全部投资回收期(Pt):7.55年(含建设期24个月)。6、达产年盈亏平衡点(BEP):12825.24万元(产值)。(八)项目建设进度规划项目计划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到工程竣工验收、投产运营共需24个月的时间。二、公司简介(一)公司基本信息1、公司名称:xxx(集团)有限公司2、法定代表人:覃xx 3、注册资本:930万元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 5、登记机关:xxx市场监督管理局6、成立日期:2016-11-17 7、营业期限:2016-11-17至无固定期限8、注册地址:xx市xx区xx(二)公司简介公司注重发挥员工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作用,建立了工会组织,并通过明确职工代表大会各项职权、组织制度、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厂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企业民主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围绕公司战略和高质量发展,以提高全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为核心,坚持战略导向、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持续深化教育培训改革,精准实施培训,努力实现员工成长与公司发展的良性互动。公司满怀信心,发扬“正直、诚信、务实、创新”的企业精神和“追求卓越,回报社会”的企业宗旨,以优良的产品服务、可靠的质量、一流的服务为客户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产品及服务。三、知识经济的定义、特征及其与经济全球化虽然有人认为知识经济并不是一个严格的经济学概念,但不可否认它已经是一个被很多人认可的、且在广泛使用的、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概念。然而,人们对其定义却至今并无一个统一的认识,尽管都认为知识是其不可缺少的讨论部分。我们认为先对“知识”一词进行分析界定,然后在众多的定义中得出我们认为较为可接受的定义,以为后文的讨论准备;在此基础上,我们再分析知识经济的特征。(一)知识和知识产品的定义和特征1、何为知识?中国农业经济时代,作为当时被认为最为有用的“知识”四书五经能直接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吗?工业革命时代,特别是起步阶段,从事艺术工作的人员及后来的电影电视演员、导演等有今天的这些从业者富有吗?答案是否定的。同样,在今天,从事农业生产者,很多工业知识、电影电视及其他艺术知识对他们而言也可能是无用的。为弄清楚“知识经济”的含义,我们先要了解其中的“知识”到底为何意?它与科学、技术有着什么样的关系?关于知识的定义同样分歧较大,难以统一。有人认为知识是用于解决问题的结构化信息,或是决策的、经过整理的易于理解和结构化的信息,或是被认为能够指导思考、行为和交流的正确和真实的洞察、经验和过程的总集合,或是从信息中推导得来,能够积极提升绩效、疑难解决、决策、教学等方面的集合,或是对事实或思想的一套有系统的阐述所提出的合理判断或经验性结果。知识包含真理和信念,观点和概念,判断和展望,方法和诀窍。据我国《辞源》中的解释,知识是指人对事物的认识;《辞海》中将其解释为人们在社会实践中积累起来的经验,从本质上此知识属于认识的范畴。李德顺《价值论》一书将知识定义为“是我们对于被意识对象本身的了解,包括对它的视、听、嗅、味、触等知觉和印象、表象、经验、概念、理解、描述等”。毛泽东《整顿党的作风》指出:什么是知识,自从有了阶级的社会存在以来,世界上知识只有两门:一门叫阶级斗争知识,一门叫生产斗争知识。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就是这两门知识的结晶。哲学则是关于自然知识和社会知识的概括和总结。《中国大百科全书教育》(1993)认为:“所谓知识就它反映的内容而言,是客观事物的属性与联系的反映,是客观世界在人脑中的主观映象。就它的反映活动形式而言,有时表现为主体对事物的感性知觉或表象,属于感性知识,有时表现为关于事物的概念或规律,属于理性知识。”从这一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知识是主客体相互统一的产物。布卢姆在《教育目标分类学》中认为知识是对具体事物和普遍原理的回忆,对方法和过程的回忆,或者对一种模式、结构或框架的回忆。一般认为:“知识为人们在改造世界的实践中所获得的认识和经验的总和,是人类的认识成果。知识是以人为主体对客体(客观事物)认识活动的结果;它表现为两种形态:一种是以经验、理解、表象、印象以及语言所表述的思想内容;另一种是以客观存在的图书、杂志、图表等文字形式表现出来的书面内容。还有学者根据知识形成过程中的不同层次,将知识分为四类:数据(原始资料,未经处理)、信息(消息,初步处理,不规范、片面和表面的、仅有外部联系)、知识(学识,经过仔细处理,规范、深入、较全面的,有内部联系)及理论(系统的知识、经过提炼,全面、系统、有规律性的)。”我们认为上述有关对知识的理解都有合理因素,但对于解释“知识经济”中的“知识”不能起到根本性的作用。理解知识经济中的“知识”时应注意区分“知识”与“信息”,应从“是什么、为什么、如何做和属于谁的”四个角度来进行,即关于某个或某些事实、现象方面的知识,产生该类事实、现象或该类事实运作原理和规律方面的知识,该类事实、现象运作的方式(包括技术、技能、技巧和诀窍等)方面的知识和对社会关系的认识,即这些知识由谁掌握和支配,以便可能接触他们并有效地利用他们的知识,它们是关于管理的知识和能力。知识的范围远大于信息,“Know—what”和“Know—why”是知识的一部分,它们构成信息的核心内容,而知识经济中的“知识”更强调最可能成为适宜于发挥经济生产功能的“市场商品”或“经济资源”的内容,即“Know—how”和“Know—who”。因此,知识经济中的“知识”应指由特定主体掌握和支配的、能够产生积极经济效果的关于特定事实、现象及其运作规律、原理和运作方式的特定经验和创新的认识与信息的总和。这一定义不限于人类对特定的已经存在的事实、现象的认知和人类已有经验的积累,还包括现实中没有出现但基于现有现象、事实认知而创新出来的知识和信息。在理解知识的含义时,有必要把作为人类社会共同财富的知识与作为个体头脑中的知识区分开来。前者是客观存在的,但后者中许多并不是客观现实本身,而多是个体的一种主观表征,即人脑中的知识结构,它既包括感觉、知觉、表象等,又包括概念、命题、图式,它们分别标志着个体对客观事物反应的不同广度和深度,这是通过个体的认知活动而形成的。一般来说,个体的知识以从具体到抽象的层次网络结构(认知结构)的形式存储于大脑之中。有人将知识分为有用知识和无用知识。有用知识是指具有转化为实际应用潜力的知识,它包括反映自然现象和规律的知识和具有指令性或指导性特征的知识,即教人如何做的知识,亦即技术。这种分类有一定的道理。“知识经济”中的知识主要是指有用的知识。根据知识外显程度的不同,把知识分为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得到理论界和学术界的广泛认可。显性知识是指可以用书面语言、图表、数学公式表达出来的知识,通常表现为产品外观、文件、数据库、说明书、共识和计算机程序等形式:而隐性知识则是指高度个人化的、与实践相关的、难以清晰表达的知识,通常以个人经验、团队的默契、技术诀窍、组织文化等形式存在。简言之,隐性知识,就是高度个性化而且难于格式化的知识,主观的理解、直觉和预感都属于这一类。显性知识,就是“能用文字和数字表达出来,容易以硬数据的形式交流和共享,并且经编辑整理的程序或者普遍原则”。知识与科学、技术之间的关系:科学、技术是知识中最为重要、最为核心的内容之一;科学是关于某一领域、某一学科的概念、原理、规律等系统化了的知识,而技术是科学原理、规律在现实生产、生活等中的具体适用的方案等。我们认为,科学、技术是“知识经济”中“知识”最为根本和重要的部分。2、知识产品的定义及其分类知识产品是人类在认识自然、改造自然和社会实践过程中,通过付出脑力劳动,依靠已经掌握的知识及自己的智力等要素进行创造性活动而产生的成果,它可以是以一定形式表现出来的一种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的成就,如学术专著、论文等,也可以是以特定财产权利形式存在的成果,如企业商誉、商标、专利、版权、计算机软件及商业秘密等。它是创造性活动成果,是某一领域的系统知识,能够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和物质需要;借助于特定的载体表现出来;商品经济条件下为一种商品:独立出来,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知识产品进入市场后,一般不会以完全的实物形式表现,而要通过对知识的转化和运用,将知识物化在某种载体上,才能获得经济效益。根据知识产品的表现形式,我们可以将其分为两大类,即硬知识产品和软知识产品。前者是指有形的,看得见、摸得着集中了大量科技知识而形成的产品,如信息科学技术产品(手机、电脑、网络宽带产品、IPphone等)、生物技术产品(如生物芯片、新药品)、新材料产品(高分子热缩材料、电子陶瓷材料、双向拉伸膜片材、改性高抗冲聚苯乙烯、金属纳米粉末、有机硅材料、锂电池电极材料等主要产品)、航天科学技术产品等。对于其界定,张守一教授认为,知识对任何一种新产品的贡献率超出了50%,就是知识产品。这种观点有一定的道理,因为在新产品的研制过程中,知识创新应起主导的作用,无创新即无新产品;当新产品可以批量制造后,在生产过程中没有增加新知识,原有的知识价值被分摊到许多产品上,知识对这些产品价值的贡献率比之批量生产前有所下降。但该类产品的知识创新过程不会停止,在新一代产品问世后,较前一代产品而言,其技术处于领先水平,知识的贡献率要高于50%,它在淘汰旧产品时,也面临着被下一代产品替代的危险。所以,高科技领域的产品的知识创新、产品更新换代速度较传统产品快,原因在于它们受到其内含的知识贡献率要长期保持较高份额的压力和外在的市场竞争对手的压力。这些产品,我们也可称之为知识密集型产品。软知识产品是指不以有形体表现其价值的智力成果,有形体只是其价值的载体,真正的价值在于无形的知识本身。这类知识包括:科学思想、理论、文化艺术、管理方法、工作经验等,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它们可以被大量复制满足社会需要,也可以在运用中不断改进和完善;硬件产品运行的技术原理、方法、路线及有关产品的设计方案、配方(如可口可乐的配方、中药的祖传秘方等)、计算机程序等;市场服务机构提供的咨询服务业务,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所提供的咨询意见和报告等。虽然上述三类知识产品离不开物质载体,但就价值而言,物质载体只具有形式的外在价值,其贡献率可忽略不计,主要价值是知识本身。根据知识产品内容的不同,我们可以将其分为文化产品、科技产品和咨询服务成果等。前者可以包括民间文学艺术、历史典籍、出土文物、小说诗歌散文、剧本、电影电视、歌曲、相声、小品、棋谱、绘画、书法、雕刻及各种各样的学术论文和专著等,而中者包括技术原理、新技术、新工艺、新配方、计算机软件、设计方案、窍门、点子和高新技术如生物技术、药品技术、电子和微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3D打印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区块链技术、空间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技术(含核能技术)、激光技术、海洋开发技术和有益于环境技术等。后者包括各种市场服务机构提供的智力成果,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及有关管理等关咨询机构提供的涉及财务、审计、法律、资产评估和企业的制度、组织、管理创新成果和战略等方面的意见。当然有人用最简单的分类方法,将其分为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其中后者可以包括软科学的研究成果等。3、知识产品的特征知识产品具有以下特征:(1)知识产品作为商品,主要以非实物形式存在(无形性),其内容可以无形方式存在于人们脑中,但均以一定的有形载体(如光盘、磁盘、书刊等)表现:知识产品一旦被授予特定权利,权利人可以通过无限的复制获取巨额利润。对于硬知识产品而言,物化了的知识仍具无形性,不过此时的载体就是产品本身。对知识产品生产者来讲,他出售了知识产品不等于他就失去了知识,除非他将知识的所有权一道转让出去。对于买方,购得了知识产品,并没有直接得到经济利益,而是要经过一定的转化形式才能获得利益;如果不运用、不转化以创造经济利益,则永远只会以静态的形式存在。而且多数场合,他所购得的只是知识产品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2)知识产品作为商品具有潜在的效益和使用上的不可消耗性。知识产品作为商品本身不能直接发挥作用,不能自动产生效益。如需产生经济效益,它还要经过知识劳动者通过一系列的应用实验等活动将知识产品潜在效益挖掘出来;而且有时,作为知识产品,未必一定能创造出经济效益。由于无形,它可以以各种形式、多数量地重复存在;由此在使用时,不会因使用的次数等而出现损耗等现象,与一般物品不同,它具有永久的耐用性(人类流传至今上千年的知识,特别是经典书籍就是说明);而人类史上任何有形物品没有哪一个能如此。而且知识产品在使用过程中能够创造出更多的价值,人们可在使用中学习、进步,创造出新价值等。(3)知识产品作为商品的可复制性使其应用具有广泛的可传播性、可扩散性和共享性。无形性使之借助各种载体,由近及远,扩散和传播于他人,扩大知识的影响和生产;知识产品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即在使用和消费上有非排他性,不影响他人的使用,它可以为很多人分享;进入公有领域的知识,任何人都可以拥有。这意味着,一个人对知识产品的消费或者确切地说是使用,并不减少或排斥他人对该产品的使用。知识产品是“一人创造,数人受益”的财富,而且使用的人越多,范围越大,其社会效益就越大。知识产品的这种公共性质被认为是对知识产权进行适度保护的依据。(4)知识的总体价值远大于部分之和。各种相关知识(如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天文学等)的结合,会产生数倍于各单个学科所产生的价值之和。高新技术领域的诸多产品均是跨学科知识的产物;但人们将各知识融合到特定的物质产品中后,会使该产品的价值倍增,产生乘数效应。知识产品是通过脑力劳动而创造出的产物它在形成的过程中继承了大量前人沉淀和累积的脑力劳动和创造性劳动的成果。而且它在传播、扩散的过程中,被人们不断消化、吸收,被重新加入新的脑力劳动中;知识进入生产过程中后,过去积累的与现时创造的成果均会融入物质产品中,使本来价值一般的商品价值大增。如芯片是信息技术行业的基本材料单元,其元素主要是硅,在地球上存量非常大,沙子是代表,它几乎没有什么价值,但信息技术发展后,硅的价值得到了极大的体现。相关知识之间的在运用中相互影响、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如引进技术方面的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之关系),共同推动某一知识体系的形成和发展,进而在更大规模上形成价值,推动人类文明进程。(5)知识产品作为商品,其生产具有质和量上的不平衡。有些知识产品容易商品化,如实用技术、商标、软件等;有些知识产品不易商品化,如基础理论科学、人文社会科学、宗教知识等。知识产品商品化程度的高低取决于满足人们物质和精神需求程度。越是能直接满足人们需要的知识,其商品化程度就越高,反之亦然。直接满足人们文化需要的知识可称为消费性知识;而作为生产知识和物质产品的要素并入生产过程的知识可称为生产性知识。因此,生产性知识又可细分为生产知识的知识和生产物质产品的知识。生产知识的知识属间接满足人们需要的知识,其商品化属性最弱;生产物质产品的知识虽然也间接满足人们的需要,但它可并入生产过程,成为满足人们物质需要的因素,其商品化属性较强。消费性知识直接满足人们的文化需求,其商品化属性应该说是最强的。可见,从生产知识的知识、到生产物质产品的知识,再到满足消费的知识,其商品化程度呈递增趋势。对于容易商品化的知识产品,其生产的速度和质量会高于不易商品化的基础理论、文化产品和宗教知识等。当然在物质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文化产品、基础理论等的重要性和价值将日显突出。(6)知识产品作为商品具有寿命周期的不稳定性。在知识经济时代,随着知识的增长速度的加快,多数知识产品(尤其是高科技产品)的寿命越来越短,其被替代的速度也在加快。新知识产品替代原有知识商品一旦出现,旧知识商品就将被淘汰出局。(7)知识产品的生产具有不可替代性。一般而言,由于知识产品生产的劳动个体的差异性,知识产品中的不确定性和非程序性,使知识产品生产的投入与产出在不同的劳动个体之间不具有可比性和可替代性,也使得知识产品的估价具有一定难度。当然,知识还具有获取的无法被剥夺等特征,一旦知识被他人窃取,是无法要求对方返还的,充其量是限制对方不能使用,而且,要求返还意义也不大;这与一般有形财产被盗走后可以要求返还完全不同。这一特征,成为人们强调知识产权保护采取不同于一般财产保护的一个重要理由。(二)知识经济的定义及特征1、知识经济的定义“知识经济”,概念的提出源于对知识和技术在经济增长中作用的充分理解,它很好地把科学、技术和经济紧密地联系起来。知识经济的定义很多,它们的共同之处都在于强调知识在经济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经合组织《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将知识经济界定为“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上的经济”。有学者综合比较40多年来关于知识经济的各种提法,认为知识经济比较确切的定义是“以智力资源的占有、投入和配置,知识产品的生产(产生)、分配(传播)和消费(使用)为最重要因素的经济”,本书认为该定义较为准确。这里的智力资源意指含人才、信息、知识、技术、决策和管理方法等,知识产品是指知识含量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高技术产品和服务,其扩大再生产不依赖于稀缺自然资源消耗的增加和环境污染的加剧。通过对知识经济发展的历史考察,在前述定义的基础上,我们可以将知识经济定义为:以知识的生产和传播为基础,以变革、创新为灵魂,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经济;它是在再生产过程中主要依靠脑力劳动或新型劳动利用高科技劳动资料创造价值与财富的经济。2、知识经济的特征知识经济是人类生产力、科技发展及其激烈竞争的必然产物。在现代社会,科学技术的生产(研究和开发)和传播(教育、培训)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增长的核心。其特征有:(1)以数字化信息革命为推动力量。人类社会从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发展的推动力量,是蒸汽机技术和电气技术。它们促使代替手工作坊的工厂化生产方式与公司化生产方式的出现,促进规模经济的发展。知识经济的推动力量则是20世纪90年代后期出现的电子化、数字化信息革命。随着社会规模上的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化大趋势,再一次改变了人类的生产、工作和生活方式。(2)以可持续开发和可共享的知识作为主要资源,即以智力资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投入。前文已述,从资源配置来划分,人类社会经济的发展可以分为劳力(体力)资源经济、自然资源经济、智力资源经济等三类。农业经济主要以劳力(体力)资源经济为基础工业经济是以稀缺的自然资源为物质基础的,而知识经济则是可以持续开发的知识智力资源为前提,是以知识、信息等智力成果为基础构成的无形资产投入为主的经济,无形资产成为发展经济的主要资本,企业资产中无形资产所占的比例超过50%。知识经济是以人才和知识等智力资源为资源配置第一要素的经济,节约并更合理地利用已开发的现有自然资源,通过智力资源去开发富有的、尚待利用的自然资源。知识经济无形资产的核心是知识产权。(3)以知识和信息作为主要产品,劳动力结构发生改变。工业经济时代的代表性产品是物质产品,大多数物质产品都具有易损、排他、不可变换等特性;而知识经济时代的主要产品是无形的、可共享、可转换的知识或信息产品。劳动力结果方面,据统计,工业经济时代,直接从事生产的工人占劳动力的80%;而知识经济时代,生产工人的比例将降到20%以下,从事知识生产和传播的人将占80%以上。(4)以知识和信息服务行业为主导产业。工业经济时代占主体地位的是第二产业,即制造业;而知识经济时代则是制造业和服务业逐步一体化,而且服务业将占越来越重的地位,特别是提供知识和信息服务的行业将成为社会的主导产业。以至于“数字经济”“网络经济”“虚拟经济”将逐渐成为知识经济时代的新特点。所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业化是其最典型的特征之一,高新技术创造了新经济。利用知识、信息、智力开发的知识密集型产品所带来的财富,大大超过传统技术创造的物质财富,成为创造社会物质财富的主要形式。(5)以收益和规模报酬递增为原则。在工业经济时代,按照经济“增长函数”,资本和劳动力两者的投入必须按比例进行,否则就会出现资本投入过多,造成“收益递减”。而知识经济则表现为“收益递增”,即知识资本的投入打破了“收益递减”的原则,而是按照规模和收益递增的原则促进经济的发展。知识生产率取决于知识的开发与传播,含研发、教育、培训等。(6)以知识的研究、开发和创新为管理的重点。工业经济时代管理的重点是生产,核心是提高劳动生产率,政策的目标在于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而知识经济时代的重点是知识的生产和开发,以及掌握知识的人的培训,政策的核心在于通过有效的措施激励创新。(7)以非标准化和分散化的生产为主要形式。工业经济时代的生产方式是标准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知识经济时代的生产方式却是非标准和分散化,即小批量、多品种、高效率。同时,职工通过计算机网络,在家里或分散的地方进行个别生产。欧美正在流行的SOHO,就是“小办公室”或“家庭办公室”的生产方式。在知识经济时代,生产的个性化特征日趋明显,它与工业经济时代的规模化、标准化形成鲜明的对比;如3D打印技术使产品的个性化特征十分明显,它可以生产出满足任何个性化需求的产品。(8)社会主体和分配方式改变。工业经济时代工人阶级是社会的主体;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分子将成为社会的主体。工业经济时代的报酬分配主要按“岗位工资制”;知识经济时代将过渡到按“业绩报酬制”,人们凭各自的业绩在市场中获得自己的“价格”,每个人,都是经济的主体。(9)以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知识经济重视经济发展的环境效益和生态效益,它采取的是可持续化的、从长远观点有利于人类的发展战略。在知识经济时代,注意处理知识、环境和频发问题节能低碳技术创新将成为该时代最有发展潜力的知识领域。(10)知识经济社会,强调知识面前人人平等。人们的智商差别不大,成为智者或愚者的因素主要在于后天的环境和培养;富人受到的教育机会多些,但随着全民教育的普及,机会将日益均等,知识的取得将取决于自身的努力。知识经济为人们的平等创造的机会较农业经济、工业经济较多。其他学者认为知识经济的特征有:社会知识化,生产者劳动智力化,经济发展可持续化,资产投入无形化,支柱产业高新技术化,经济决策与管理知识化,市场观念现代化(如网络经济、电子商务盛行等),世界经济一体化,价值取向多元化,社会组织信息网络化及信息、技术、资金、市场、人才等的网络化等;或知识经济的特征如下:科技的发展和积累带来了经济利益的同时也变得日趋复杂、多元化、成本高昂且受制于私人公司特别是大公司,经济增长的源头相对来说从物质(有形)形态逐渐转向非物质形态(无形),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如市场、公司、私人财产权等)随着苏联的解体而得到进一步强化、取得了主导地位并构建了当今的经济秩序,国际化和全球化日趋明显,政治、经济和管理上日趋复杂的多极世界开始出现和新信息与通信技术大规模地出现等。此外还有其他一些学者对知识经济特征的不同认识,如袁正光认为知识经济具有经济动力、产业内容、效率标准、管理重点、生产方式、经济学原理等九点变化。这些学者论及的特征大体上与本书前述的特征大同小异;如果有所不同,可以看作是前文所述特征的补充;不过对西方学者所说的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的专有品并把它看作是知识经济的重要特征,我们可以持批评态度。(三)知识经济与经济全球化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文化多元化和信息网络化是21世纪的基本特征。全球化—一世界范围内日益成长的经济和社会一体化,或物品、服务、人员、技术和资本在世界范围内的流动一—成为过去几年国际经济中争论最为热烈的话题之一。然而,不论人们观点如何,在知识经济背景下,经济全球化是一种不可避免、不可逆转的客观事实,并将继续发展下去。经济全球化是一个历史发展过程,是人类创新和技术进步的结果,至今还没形成统一的定义;它实质上等同于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国际化,经历百年的发展,才自20世纪70年代起被普遍使用,用之来形象地反映出技术的发展使国际交易——贸易和资金流通变得更为快捷和容易这一事实和仍在延续、拓展的趋势:它意味着人类在各层次经济活动中已经运行了若干世纪的市场力量在技术的作用下超越了国界,把地球变成了一个更为紧密的村庄。1、知识与经济全球化知识领域中最为核心的内容一高新技术——的发展,缩小了空间、时间的距离,为世界经济全球化创造了前提条件。全球化不是新鲜事物,早在1848年《共产党宣言》就指出:“由于世界市场的开拓,资产阶级使一切国家的生产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由于一切生产工具的迅速改进及交通的极其便利”,它把各民族都卷到资产阶级文明中,并“迫使它们一一如不想灭亡的话采用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这些成为早期全球化的客观写照。后来随着国际分工和交换迅速发展,20世纪初列宁考察帝国主义阶段情况后指出:“人类的整个经济、政治和精神生活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已经愈来愈国际化了。”但今天的全球化由于知识的作用比他们描述的发展要快,涉及的范围广而且深入,因为它随着交通、通讯、能源、电信等新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的出现而加快了步伐。“广”指除了传统生产要素外,技术、文化、制度等也相互影响、相互吸收,影响人们生活的每一部分;“深”指货物、资本、人力等的国际化借助于技术之威,在全球各地进行本地化,将各种要素进行巧妙结合,不仅在生产领域而且在技术领域利用当地人力进行本地化开发(而成果却不归东道国所有),从而通过技术从市场的源头加深全球化。国际化的加速始自二战以后,发达国家在市场力量的推动下,依赖逐渐建立它们主导的国际组织和制度,在全球大力推进经济、贸易和金融自由化,它们之间贸易往来和相互投资获得巨大发展,跨国公司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发动机;大批发展中国家的独立及进入国际经济体系,使各国处于全球经济网络之中。20世纪70年代,两极世界日趋松动,在电信、交通等领域技术的突破性发展和生产商在超越国界寻求更多利润渠道的强烈欲望推动下,市场全球化趋势开始云涌,许多人认为有必要对本国新的外国竞争者进行反击,反击的办法就是进入它们的国内市场,由此全球化进入第二个加速期。20世纪90年代在苏联解体后,多极化趋势日显,伴随着新科技的雨露春风,经济全球化大大提速,以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为核心的新科技革命迅猛成长,缩小了各国和各地区的时空距离,推动了金融、贸易、投资、生产的全球化发展,世界经济逐渐融为一体;这些让空间失去了意义,使人类社会发展到一个新阶段。经济全球化是指二战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商品(货物和服务)及生产要素(原材料、人力、技术和资本)在世界的自由流动,通过流动使资源在全球或地区范围内优化组合、统一配置,从而使全球经济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的发展进程,它是国内国际化和国际国内化之互动和转换;它是资本主义世界性发展的产物,至今仍以资本主义为主导,但已成为人类共享、共建的事物,而且人类追求、探索的本性及存在的无限创造力不可能让其戛然止步。经济全球化不仅指有形商品、资本的流通,更重要的是知识、信息的流通;以知识产权转让、许可为主要形式的无形商品贸易大大发展。各国综合国力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转化为人才、知识、信息的竞争,集中表现为知识产权的竞争。全球化的经济与知识产权战略密切联为一体。其显性表现是,经济资源跨越国界的流动和配置,各国经济相互依赖程度日益加深,合作日益加强,整个世界各种经济活动相互渗透、交叉;表现为资源和商品生产过程的国际化,外国消费者、投资者、跨国企业、国际金融和贸易组织对各国经济发展的影响力不断扩大,一个产品可能涉及几个甚至十几个国家的生产者和设计者;在一国市场上可以买到几乎所有国家的商品或服务。其隐现的内容体现在:各国产业结构调整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发达国家集中精力抓高附加值、节能、环保的产业,如金融、保险等高端服务业和高科技产业,而穷国则从事生产、制造、装配、加工等低附加值、劳动密集、高能耗重污染的行业,蓝、白领分工进一步明确。2、知识经济背景下的经济全球化特征知识经济背景下的经济全球化的典型特征是知识贯穿于其整个发展历程中,具体可以描述为:(1)它以技术进步和创新为发展的动力和催化剂。科技进步尤其是信息技术的进步既为经济全球化的形成提供可能性,又构成其发展的核心和当然内容。信息技术降低了企业的远距离成本控制;多媒体技术的发展与因特网的诞生,使任何有能力进行全球扩张的企业的活动范围都可达全球各地。创新构成了当今时代的特征,新产品、新制度、新技术的发展速度为以往任何时代所无法比拟,它们加速了全球化进程。技术本身让世界连到一起,网络本身无国界诠释的全球化含义,而且其自身也构成了经济全球化的特征。(2)生产全球化是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基础和纽带。生产的整个过程即设计、研发、采购、制造、运输和销售等在跨国公司的组织或直接参与下成为全球性活动。跨国公司完成了由双边到区域再到全球合作的转变,并成为经济活动的主宰,其商品生产环节分布于不同国家,进而使相关各国间的经济关联程度日益提高。现在大部分国家的经济活动都趋于越出国界,各国经济发展在更大的程度上成为一个在全球范围内、由多国企业共同协调、组织的过程,它意味着各国经济发展、活动都逐步摆脱了本国资源、市场的约束、限制;虽然各国经济增长仍按国内的经济活动计算,但构成一国经济增长的活动很多是他国经济主体经营完成的。(3)贸易自由化是经济全球化的血液。通过贸易才能使技术基础上发达生产力创造的产品实现价值,使生产国际化进一步循环下去。贸易自由化是国际经济斗争的焦点,各国为消除国际贸易障碍提高自由化程度进行了长期不懈的努力,它成为许多国际条约签订的目的之一。在WTO框架下,贸易自由化得到了很大的张扬和肯定近十年来国际贸易量迅速增长,进一步彰显了全球化的特征和意义。贸易自由化强化了全球市场在实现国际分工中的作用,也推动了全球经济结构的调整。其中知识贸易自由化将日显重要。(4)在贸易自由化带动下,在信息技术的支撑下,生产过程无中心化迫使资金、人力和其他生产资料在全球流动。新的国际分工形成及跨国公司成为经济活动主角使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的跨国化不仅是全球经济、市场统一的根源,也是诸多资源在全球流动的根源。跨国公司对东道国经济发展的作用、各国对外资管制的放松以及由投资基金和养老保险基金高速成长导致的国际游资的形成和全球证券市场在信息技术支持下的联成一体,使得资本流动性进一步加大。WTO框架下的货物、服务贸易进一步自由化、关税与非关税壁垒的进一步削弱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和投资措施协议等的订立为人员、货物、技术等流动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条件,大大加速了全球化的进程。(5)作为经济活动的生命线,金融一直是全球化进程的关键所在。跨国公司生产、贸易的触角所到之处,就有相应金融服务:在全球占有市场的国家对金融服务全球化要求最为迫切。随着各国的经济活动的日益开放,20世纪70年代后,各国相继放松金融管制,推进金融自由化,放宽外资金融机构进入和退出本国金融市场的限制,消除不同金融业务间障碍,加快金融业的整合与服务网络全球化建设,为经济活动的结算、存贷、投资、资金跨国转移等提供了便利条件加快了其他活动的全球化。适应经济发展规律的法律与自由宽松的政策及信息技术在该领域的广泛应用促进了金融服务全球化的飞速发展,形成了时间上连续、空间上统一、价格上关联的国际金融市场。(6)市场体制下的经济全球化为相关法律体系的国际化提供了基础。经济全球化的核心主体是追求收益最大化的主权国家支配下的个人与企业,而全球化本身是在各国经济体制趋同与信息技术进步背景下,通过主体的跨国活动如贸易、投资等来实现的。因此,经济全球化在本质上是一个自发的市场机制作用的过程,要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律,但又离不开国家权力的干预和影响。经济规律的内在要求必然要在法律上得到体现。国际生产方式、贸易手段、商品标准和资本运作的规律等集中在现在市场经济的旗帜下必然体现出对法律的国际化要求—在统一的规范下进行经济活动,WTO多边贸易体制框架就是使世界经济活动进一步规范化的体现。其制定是通过各国同意的谈判机制在WTO形成的谈判场所完成的。它为各国国家经济制度、社会经济行为、市场活动等方面的法律趋同性提供了国际法依据:为商事活动中的合同样式和其他法律文件等逐步统一和规范提供了蓝本。在WTO的法律文本中我们不难看到传统的两大法系——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相对完善的结合,而且还将进一步发展。这些都昭示着与经济全球化有关的法律的国际化取得的成就,且将不断发展;它们成为全球化最为显著的特征。不过,目前的国际经济法律规则多是在经济强国主导下制定的。总之,知识经济背景下的经济全球化主要表现为贸易全球化、市场全球化、生产全球化、金融全球化、区域性经济合作日益加强;其成因:以经济发展为导向是经济全球化的思想动力;科技进步是经济全球化的根本诱因;跨国公司是经济全球化的主要推动力;区域性经济组织的出现起到了过渡和传递作用;国际经济组织的协调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未来作为经济全球化重要组成部分的知识经济全球化则将得益于信息技术革命推动了贸易的全球化、金融全球化和日益完善的国际贸易规则,会使人类生产、贸易方式变得更为便捷。四、知识经济的产生(一)概述知识经济有许多不同的称呼,如还被称为信息经济、智力经济、高科技经济、高技术经济、高新科技经济、信息技术经济、数字化经济、新经济等。但不论称谓如何,均是强调知识的作用,只不过不同的称呼在用不同的“知识表现形式”称呼它而已。在人类发展史中,知识(以科学技术为最集中的代表)的作用是无与伦比的。但人类对知识的这种作用的认识可以说经历了三个阶段,即从培根的“知识就是力量”到马克思的“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组成部分”再到邓小平的“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等三个标志性的判断,分别代表着不同时期人类对知识在经济发展方面作为最为科学的表达。培根之前,历史上有很多思想家、科学家论及知识对人类经济发展和文明进步的作用;到了培根时代,作为既是试验科学家的始祖又是哲学家的他,在前人认知的基础上,结合自己的经历、实验等,用“知识就是力量”这一名言表明知识对人类发展的影响。这一判断给人带来很多新的理解,在此之前,人类对“知识”的理解和运用可能处于一种较为模糊的阶段,更多地限于“认识世界”;而这句话第一次指出了知识能变成人类的一种力量(这一种力量不仅仅限于经济领域,它可以涉及人生不同的领域),掌握知识能让人变得强大,在生存竞争中加以运用就能获得优势,由此带有了较强社会功利性。培根论点提出100多年后,基于当时资本主义社会与科技发展的历史背景,马克思在分析“资本是以生产力的一定的现有的历史发展为前提的”时指出“在这些生产力中包括科学”;他还进一步指出“劳动的社会生产力既包括科学的力量,又包括生产过程中社会力量的结合”。可见,马克思将科技与其他生产力因素并列,没有突出其特殊地位,这与当时的科技发展水平及其对社会的作用相一致。对此,恩格斯1883年3月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中对马克思关于科技与生产力关系的思想做了精辟概述,“在马克思看来,科学是一种历史上起推动作用的、革命的力量”。这一观点后来被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所继承和发展,但均没有突破至“首要”或“第一”的位置。因此,邓小平之前的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认为科技是“一般”生产力。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随着第三次科技革命的到来,以原子能、电子计算机、航天技术、信息生物、空间、海洋、新能源、新材料等为代表的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使人类进入知识爆炸时代,生产力实现了巨大的飞跃,使人类社会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制度文明与社会文明也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进展。这一切无疑是在科学技术起到领先和主导作用基础上发生的。邓小平同志在多年观察、实践、学习和思考的基础上,于1988年9月5日会见捷克斯洛伐克总统胡萨克时,在总结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世界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新形势、新经验基础上,明确提出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点,“马克思讲过科学技术是生产力,这是非常正确的现在看来这样说可能不够,恐怕是第一生产力”。此后在许多场合他不断强调这一观点。如1991年他进一步重申“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并为中国科协题词“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特别是在1992年南方讲话中,再次强调,“经济发展得快一点,必须依靠科技。我说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高科技领域的一个突破,带动一批产业的发展”。在很多场合他还强调在高科技领域中国在世界上也要占一席之位。邓小平同志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科学论断是对马克思主义生产力学说的继承、丰富和发展,深刻揭示了科技在生产力诸要素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生产力发展是邓小平理论的核心内容他认为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而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可见它是核心的核心。在今天的知识经济时代,其在经济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更是有目共睹:它已渗透到社会生产和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大大地改变了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以至于思维方式。互联网络基础上的经济全球化使各国间经济联系日益密切,以信息技术和生命技术为核心的现代科学技术给人类社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强大的动力。一国的竞争实力取决于其综合国力,而综合国力取决于该国的生产力水平,而生产力水,平又根本上取决于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今天,“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不仅被人们普遍接受,而且通过广泛深刻的社会实践更让人们体会到这一观点的真知灼见和远见卓识。习近平主席多次强调:抓住科技创新,就抓住了发展全局的“牛鼻子”;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科技是国之利器,国家赖之以强,企业赖之以赢,人民生活赖之以好。中国要强,中国人民生活要好,必须有强大科技。这些话语足见科技及其创新对当下发展的重大意义。在当代,更有数不胜数的科学家、学者论述知识、技术对经济发展的革命性的作用,如原中国科学院院长路角祥指出:当今世界,经济竞争、社会进步、人民富裕和国家安全都高度依赖科技创新。科技已经成为推动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和保障国家安全的核心要素。近现代史表明,科技的重大创新与突破,都会极大地提高社会生产力,乃至改变社会生产方式、人的生活方式,进而改变世界政治经济格局。以大规模耗用自然资源和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的发展模式难以为继,化石能源、原材料价格大幅攀升,环境和全球气候变化等问题日趋严峻,它们强烈呼唤着科技创新与新的科技革命。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世界主要国家都更寄希望于科技创新,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速产业优化升级,抢占新一轮国际竞争的先机和优势。因此,我们要研究科技经济规律,迎接知识经济挑战。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科技进步日渐成为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开始成为现实,今天世界的竞争已成为以经济为基础,以科技特别是高科技为先导的综合国力的竞争。在这场竞争中,知识所扮演的角色已越来越重要了。例如,1997年信息高科技产业已超过美国国内生产总值的10%(我国到2004年信息产业总值才占国内生产总值的7.5%),以信息技术为主的知识密集服务出口总值已接近商品出口总值的40%,经合组织主要成员国国内生产总值的近50%来自以知识为基础的产业。(二)知识经济概念的历史发展20世纪50年代,随着各种科技理论的出现及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作用的日显突出,人们对科技作用下的经济模式开始了思索和探讨,并试图说明知识对经济发展的具体和量化的作用。1962年美国的弗里茨•马克鲁普在其《美国的知识生产和分配》中提出“知识产业”概念。1973年美国丹尼尔•贝尔的《后工业社会的来临》一书提出“后工业经济”说法,强调了“知识”的重要性;提出“知识技术”一词。1982年美国经济学家和未来学家约翰奈斯比特在《大趋势》中提出的“信息经济”,是以新型经济的主要支柱产业命名这种经济的。1985年日本界屋太一《知识价值革命》提出“知识价值社会”说法。1986年英国汤姆•福菜斯特在《高技术社会》中提出的“高技术经济”,准确地以新型经济的产业支柱群体命名这种经济。1990年联合国研究机构提出了“知识经济”的概念;同年美国未来学的代表人物阿尔文托夫勒明确提出人类世界存在着三种基本的“力”,即暴力、金钱和知识。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金钱已经不再是万能的,而暴力除了上升为国家暴力的合法暴力外,非法暴力被限制和禁止,只有知识正在成为这三种力量中“质量最高”的力量。他甚至认为知识正在成为土地、经济、劳动和时间的最终替代物。知识经济作为一个全新的经济形态,经历了20多年的演进,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才逐步完备定型,这一过程即是一个科学的提炼过程。至1996年,由OECD发布的《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第一次系统地论述了知识经济的观念、范围和指标体系。此后,1996年12月30日的美国《商业周刊》发表一组文章,提出“新经济”概念,指出了一种新型经济已经形成。1997年2月美国总统克林顿又采用了联合国研究机构以前提出的知识经济的说法。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报告》1998年版定名为《发展的知识》。江泽民在1998年3月初会见美国华纳公司总裁时,正式提出:中国将以积极的姿态迎接知识经济。管理大师彼德德鲁克认为,在知识社会里,知识将成为社会最核心的资本和经营资源。上述概要基本上说明了知识经济大体形成的过程。“知识经济”成为使用频率较高的一个词。在知识经济时代,美国是起步最早的国家,也是受益最大的国家。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美国经济面临着诸多考验,虽然苏联解体了,但美国因为海湾战争使其经济雪上加霜。但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的信息技术产业,很快使美国走出低谷,经济上迅猛发展以至于在克林顿任期满后,美国的财政状况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最好的。就个人而言,比尔盖茨依靠软件成为巨富,它是知识经济下的成功者。经济史上,如果说20世纪50年代的德国奇迹、60年代的日本奇迹、70年代的中东石油国家的奇迹及80年代韩国奇迹等多是靠传统发展模式如充分挖掘资本、劳动力和自然资源等优势发展起来的话,那么90年代的美国奇迹一持续增长106个月低失业、低通胀、高出口、低赤字、高股指、高新技术产业高速发展、社会高度信息化—则主要是依靠知识经济;其发展的动力来自高科技的创新,而其产业发展的基础主要由传统经济变为高新技术经济,即以芯片、计算机、手机、互联网技术和其他信息技术等为核心的经济:这些造就了美国神话。政府从放任“贸易自由”到有所节制地“管理贸易”,既是由于传统自然资源的稀缺导致政府管理出现的必然性(如反倾销、反补贴、并购过程中的政府控制等),也是由于知识经济依赖的高新技术需要政府的规划、协调及对基础研究、共性知识的投入等,以为知识经济提供发展的充足动力。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是重视资源、资本投资,知识经济模式是重视“智力投资”;社会分工从细化到网络化、个性化的变化也反映了知识经济发展的一个趋势。客观地说,中国改革开放40多年的发展也主要依赖知识经济和科技发展等带来的红利和机会,尽管这种发展与我们的预期仍有差距但它已经将中国推上一个较高的平台,我们必须在这个更高的平台上进一步创新和依赖科技来实现中国未来发展的基本目标:从二O二O年到二0三五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从二0三五年到本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五、知识消费的特征(一)知识消费的一般特征一般而言,知识消费的特征如下:1、知识消费的重复性和共享性知识可以被一人多次重复消费,且不具磨损性;一旦某人消费了某一个知识,该知识就可能变成其不可剥离的一部分。由于其无形性和可复制性,它可以被多人在同一或不同时间、同一或不同空间为多人所消费。知识消费的无限重复和共享性是其他许多商品所不具备的。而且知识的使用价值在被该人消费中不但没有消失,反而会在不同载体转移过程中可以创造出高于自身价值的价值。就一个社会整体而言,一项新知识通过消费带来的社会经济效益远远高于自身投入的费用,效益递增;如基因工程改造的农作技术和医药卫生的效益,太阳能、光伏技术、受控热核聚变能等可使经济增长从依靠稀缺资源转到富有的自然资源,从而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2、知识消费的相对整体性更强单一、分散的知识虽然各有其价值,但这些零碎知识合成的有机的知识整体,会产生数倍于单个知识的价值。在有些场合,某些知识被分割后往往一文不名,必须以整体的形态出现才可显示出价值。如某一专利技术,如果去掉某一部分可能就毫无价值:即使是从专利的角度看,技术方案是完整的,但如果不结合与其密切相关的专有技术,则该专利也会无价值。这是从更高一个层次来看知识的整体性。现在很多跨国公司将核心技术不申请专利而作为专有技术持有,就是利用知识的整体性价值来获取暴利的典型例子:技术受方购得的专利往往价格不高,甚至可以免费获得(如技术标准中的一部分专利技术),但这些技术的获得通常无法生产出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往往还需要以昂贵的价格购得专有技术才可实现生产目的,否则所获专利技术一文不值。3、知识消费的增值性与自我满足性知识在被消费的过程中,具有不断增强和丰富的可能性;同样多的知识,进行不同的组合,或采用不同的使用方式,会产生不同的价值,多数场合会成倍放大知识的价值。知识消费后,对消费者而言,具有与生俱来的不可剥夺性,在消费者身上随着不断消费的知识的积累与沉淀,他自身知识的丰富性会使已经消耗的知识具有更大的价值,如体现在一个人身上的气质、修养、容智和从容等所带来的社会认可与经济价值是一般商品消费所无法产生的。知识消费本身也是一个消费者自我满足并带来创新的过程。知识产品消费一般不存在“边际效用递减”现象,相反其满足度呈递增趋势,如集邮者随着一套邮票的收集越来越齐全而获得的满足度会越来越大。一个在证明数学公式的学生,在其一步步接近证明成功过程中,其满足感也在日渐增强。在很多场合,随着知识的消耗越多,创新新知识的可能性就越大,其满足感也会越来越强。实际上,消费者通过知识消费,特别是文化产品的消费,寻求自身满足感,在此基础上,激发出更多新的感悟与观点,是其重要的特征之一。4、知识消费的多层次性知识经济下的消费与其他经济形态下的消费一样,不可能做到均贫富,从某种意义上说,其消费虽旨在追求所有人共同分享人类知识成果,但由于人的兴趣、知识积累、经验、生活环境、智商及努力的程度不同,消费的多层次性和不平等性比物质财富的消费更为突出。在一国之内,由于知识掌握的数量和质量不同,知识消费呈现出无限的多层次性,而且这种多层次性与财富拥有的多少并不成正相关关系。知识经济依赖的是智力资源,从事高新技术或知识的人员消费的知识居于较高层次,他们消耗知识的同时,也在创造更多更新的知识,他们对社会发展呈良性循环态势起重大作用;所以社会必须保证科学技术创新者和高技术创业者的较高收入,以使创新层出不穷,实现可持续发展。对于一般知识的消费集团而言,它们在普遍意义上对知识经济的发展起到基础性作用,也不能有所忽视。多层次性消费的合理引导、安排和有序,是知识经济构建的重要标志之一;每个成员根据自己的特点和情况,消费相应的知识;各国可依国情制定适宜标准,并依法进行调控。这样的知识消费,也为知识经济的生产和分配提供了保证。(二)知识消费和传统商品消费的其他不同知识消费还有一些难以归纳为“特征”,但和传统商品消费比较有所不同的地方,现加以罗列,以供参考。(1)公共用品或准公共用品大大增加与传统的商品消费相比较,由于主要类型知识产权(如专利权、著作权等)的时间性特征会使越来越多的知识进入公有领域,人们使用的公共知识用品部分大大增加,而且公共用品日渐世界化。如中国的消费者可以花较少的费用,甚或免费无偿地就可以从因特网上获取有关知识。图书馆等公用基础设施为消费者提供了较多便利,其提供的资料和公共服务,能让消费者以较低廉的价格获得各种各样他所需要的知识;如复印有关研究所需的外文参考文献,就远比购买所有原版书要便宜、便捷。这类消费多为教育消费和休闲健身娱乐消费,目的是为了消费者提高自身素质和创新能力以获取竞争优势,过质量更高的生活,从而推动整个社会文明水平的进步和发展。(2)知识产权的确权和保护更显重要知识产权在知识经济中的权利归属确定及它们受到的保护应比传统经济中的有关财产权的保护等显得更为重要。因为智力成果的无形性及易复制性使其确权显得十分关键,专利制度及商标制度中在特定区域范围内的“先申请原则”与“唯一性原则”就是确权重要性的体现,它们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及早申请获得授权并排除他人获得权利的可能性。知识产权保护是为了维护创造发明人或创作人进行创新的积极性,以使他们的投入和付出能够得到充分的回报,维持创新动力,进而创造出更多的知识,推动社会进步。虽然知识不会因消费而被损耗掉,但是随着新知识的出现,原有的知识会贬值,甚至一文不值。一个国家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保障下的知识创新系统是其智力资源长兴不衰、充满活力的根本保证。为此,创新人才的创新积极性要得到维护的话,相应的法律制度是不可缺少的重要保障。(3)知识经济背景下学习就是一种特殊的“消费”知识的消费和一般商品的消费一样,并非“免费的午餐”,它们都需要付出代价。然而,对于知识的消费,其前提是消费者需要有一定的知识基础或积累,即他在消费某一知识前,要有必要的学习作为铺垫,然后才可将新的知识消化进而成为自己的东西;这使其与有形商品的消费区别开来。这里“必要的学习”是需要成本的。不过,新知识的消费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学习的过程。当然,一个人将知识像商品一样来消费,消费到何种程度及给他带来什么样的收益,往往取决于该人实际运用知识满足自己消费需求的能力。因此,在知识经济中每个人能消费多少知识,依赖于该人的知识积累水平及学习和运用能力;所以知识经济时代高级消费者或富有者,是具有高知识水平和善于学习的人,如网络高手在网络时代其消费知识的水平就高于一般人,其获得的收益无疑也会高于一般人。(4)知识可以引导消费知识引导消费的现象在工业经济时代已经出现,矿泉水就是最明显的例子。当人们了解并相信矿泉水对人体有益的知识以后,矿泉水,就身价百倍,在法国相当于自来水的100倍的价格。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本身就造就了产品,能够引导了消费,如互联网消费就是在互联网技术基础上产生,I—phone是在高新技术发展后引导出新的消费潮流等均是例证。(5)适度、科学的消费农业经济提倡的是节俭式的低消费,难以刺激和推动经济的发展;工业经济提倡是物欲横流的高消费,造成世界资源的耗竭、环境污染和不可持续的发展。这两者都不是人类理想的消费方式。知识经济的目标是逐步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其指导思想是人类与自然和谐发展,它提倡的“与自然相和谐的科学消费”方式能够避开上述两种消费方式的不足,它既不主张盲目的苦行、节俭,也不提倡高消费,而认可适度、科学和绿色的消费模式。六、知识消费概述知识的“消费”在多数场合下就是知识的“使用”,它不同于一般的商品消费。一般商品的“消费”是指满足某种一次性或持续性需求后其价值消失或逐渐消失或转移的活动或过程,如食品、饮料等一次性消费品消费后会永久消失,机器设备因在“消费”过程中将其价值转移到工业品中而不断地折旧,最后会变成一堆废铁;农产品因被加工后转化为其他形态的商品后而不复存在等。但知识消费或使用后不会消失,不会因价值转移而折旧或转化形态而不存在,它还可以以原态方式为不同年代、不同地域的消费者继续消费,而且消费者在消费知识、满足特定需求的同时,还能够不断创造出新的知识。这些显然使其有别于一般商品的消费。那么,到底何为“知识消费”?通常认为,消费是人类通过消费品满足自身各种需要的一种经济行为和过程,它包括消费者的消费需求产生的原因、消费者满足自己的消费需求的方式、影响消费者选择的有关因素。它分为生产消费和个人消费。前者指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的生产资料和活劳动的使用和消耗;后者是指人们把生产出来的物质资料和精神产品用于满足个人生活需要的行为和过程,是“生产过程以外执行生活职能”。比照这一定义,我们可将“知识消费”界定为“人类通过知识产品来满足自身各种需要的一种经济行为和过程”,意指人们受利益(含物质利益、精神利益等)驱动通过学习和积累、获取和使用知识的过程。它也可以分为生产性消费与最终消费,前者指因研发等产生新知识的需要而消费相关知识的行为,如为研究新产品而从他人处购买相关专利技术等就是例子;后者指不会带来新的知识的消费,如阅读小说、收看电视剧等,主要为了消遣和带来一些精神享受等消费行为。知识的消费者是知识的使用者;一般商品的消费者是指为满足自身需求通过交换获得并使用产品或服务的个人或组织,需求、购买力和消费行为能力是构成消费者的三要素。与此相对,知识消费者的三要素是需求、获取知识和使用知识的能力,它具有获取、创造和转化知识的能力。但知识需求的动机或动力与一般商品消费不同,它是多元的,一方面是为了获得新知识,完善自我和发展自我;另一方面还可获得物质金钱与更高的精神享受(如获得一定的社会地位和为社会公众所认可、知晓)。知识消费对消费者的知识储备等提出了较高要求,如使用高科技产品的消费者,必须具备相应的知识基础;同时还要求消费者具有较强的获取知识、创新知识和转化知识的能力。成为知识消费者有更高的门槛和更强的行为能力之要求。就购买力而言,金钱不再是决定性因素,而智力因素及掌握知识的广度和深度是决定性因素,谁拥有的知识越多,谁就成为知识消费的最大受益者。知识消费的客体(消费对象)是“知识”本身,一般指人类至今为止所创造的所有知识,其中与人类日常行为关系紧密的基础知识及科学技术、管理行为科学和文化艺术等知识最为重要。它们一般分为两个层次:一是满足人们工作、学习和生活需要的一般知识,如不同领域的工作手册、交往知识、饮食健康、个人电脑中计算机软件、安全等方面的知识;它们通常不需要付出太多对价即可获得。另一是被运用于创造活动和生产活动的知识,如发明、文学艺术作品、管理知识等;这些知识常能够在给知识提供者带来财富(消费者支付给他们的对价)的同时,也为消费者带来财富,因此它们通常是要付出对价的。知识消费者也可分为个人、企业和国家等三类;其中个人是最广泛的消费者,而企业消费知识除了给企业带来收益(包括物质财富和新知识),也给其员工带来知识方面的巨大收益:当然企业消费知识通常与自己的经营范围相一致,限制于特定的领域。国家作为消费者主要涉及购买庞大系统的知识,用于国防、国计民生的领域,知识的卖方可以是国内的,也可以是国外的。知识消费的最常态就是其产业化,在市场价竞争中具有极大价值是那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它们的产业化最为引人关注;但知识生产和运用都离不开作为知识载体的人,故把知识转化为生产力时,必须有人力资本(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与金融资本(研发投入、风险投入)的结合。七、知识产权的观念革新农业经济时代一去不返,工业经济时代渐行渐远,知识经济时代方兴未艾。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财产价值的重心逐渐由有形的物质资产,转向无形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日益显示出不可替代的重要性和蓬勃发展的生命力,开始登上举足轻重的位置,而且被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与科教兴国战略并驾齐驱,为科技创新活动保驾护航。经过30多年的积累,我国专利申请总量与商标注册总量均已走在世界前列,跻身于专利大国与商标大国之林,正朝着专利强国和品牌强国的方向努力。在这个努力奋进的过程中,如果单纯追求数量增长,一味关心权利保护,将难以达成专利强国和品牌强国的梦想,难以适应建立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需要。我国企业需要跨越知识产权的发展模式,培育知识产权的战略思维,从知识产权保护的传统观念转向知识产权经营的现代理念,从知识产权的侵权防御阶段提升到知识产权的战略规划层次,尤其要以知识产权经营利用为重心,把知识产权从法律资产的桎梏中解放出来释放出商业资产的活力,进而发展到策略资产的境界,使之成为企业发展壮大的护身符和核动力,成为企业创造利润的发动机和加速器。(一)从权利保护到经营管理多年来,受制于发达国家的贸易报复和外交压力,以及跨国公司的侵权指控和诉讼威胁,无论是作为宣传喉舌的媒体,还是作为创新主体的企业,对待知识产权多半陷入“保护”的狭隘观念。然而,从保护的角度观察知识产权,是非常消极、被动的观念和举措,忽视了知识产权的经济意义,更弱化了知识产权的经营管理。大力倡导知识产权保护的观念无助于培育知识产权的运用能力,必须将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观念改造为知识产权“经营”观念,将知识产权与技术研发方向、企业经营活动、产业结构升级等相结合,开启知识产权创造价值的新局面。IBM一向被视为经营知识产权的成功典范。在1993年,IBM的专利授权收入只有2亿美金,经过新任CEO全力调整公司策略后,专利授权收入大幅增长,如今每年从专利和其他知识产权获得的收入超过10亿美元,是首批将知识产权视为独立收入来源的公司之一。目前,通过专利授权、商标许可等知识产权经营模式而直接获得收益,已经成为企业在知识经济时代的新的营利方向。事实上,许多成功的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早已意识到,知识产权并不只是一种单纯的法律权利,而更是一种可以广泛运用的竞争工具和商业策略,可以成为增强企业技术能力、竞争能力和获利能力的法律筹码。因此,围绕知识产权的体制建设、信息处理、经营策略、风险管理和战略规划,已是成熟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二)从防御侵权到战略规划大多数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管理的首要考虑,就是建立自己的侵权防御体系,即避免自己的技术或品牌流失,并防止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我国企业专利申请数量虽然节节攀高,但多数企业还处于累积专利数量,规避侵权风险的防御阶段。不过,当企业度过防御阶段的被动之后,需要对内部的知识产权,从财务和技术层面逐项审查稽核,借此了解、评估现有知识产权是否切合产品市场需求,有价值的知识产权是否妥善运用,策略性的专利技术是否已经占有等现在以及未来收关企业竞争力优劣的核心议题,进而做出知识产权存留或淘汰的决定。美国Dow化学公司就成功地将知识产权管理与企业商业运作结合起来,根据不同专利对于公司价值创造的贡献差异,采取了区别对待的经营策略与管理措施。在1994年,Dow公司立即从有效地知识产权管理中获得了金钱的回报,不仅节省了4800万美元的维护费用,还带动许可使用费从2500万美元开始以60%的速度增长。从知识产权的发展模式来看,我国企业的眼光不能拘束于侵权防御的低层次发展阶段,而应该逐渐过渡到更高一级的知识产权发展阶段,以提升知识产权质量、获得知识产权利润、规划知识产权战略为目标,让知识产权开启企业的财源渠道,协助企业的战略发展,从而避免盲目追求数量提升,却忽视质量控制,忘记目标所向的情况发生。只有如此,企业才能认识到自主创新获取知识产权的经济价值,才能领会到自主创新获得知识产权的战略意义,从而激发自主创新的潜力与活力,增强知识产权的意识和认识。(三)从法律资产到策略资产知识产权原初的意义乃是通过法律保护权利人支配知识资产,进而排斥他人利用的权利。所以,知识产权本质上是一种法律资产,是法律框架中的财产权利,一方面可防止他人侵夺自己的知识资产,方面可防止自己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但法律防御层面的知识资产是消极的、静止的,它本身并不是目的。只有当知识产权能够为企业创造利润的时候,知识产权才是有用的资源。当此之时,知识产权从法律资产的桎梏中,释放出商业资产的活力,不再固守防御企业侵权风险的使命,转而培植企业获取利润的根基。商业资产的定位固然提升了知识产权的地位,但更具战略意义的行动是将知识产权继续升格为策略资产,通过结合知识产权的布局规划与企业发展的战略安排,发挥知识产权的核武器威慑作用和核潜艇战略价值。当此之时,知识产权往往被当作讨价还价的谈判筹码、反击对手的秘密武器、广告宣传的快捷途径、融通资金的有效通道、垄断市场的法律盾牌,甚至是驱逐竞争对手的商业工具。一些大公司正是将知识产权作为策略资产,让自己成为业界的巨臂。它们不仅只靠专利、版权、商标等知识产权的发展来获得眼前利益,巩固既有市场;而且更能利用知识产权优势来领导明日的技术发展,创造未来的市场空间。比如微软公司的Windows操作系统在软件市场具有无与伦比的影响力,透过知识产权的保驾护航Windows不断升级换代,推陈出新,不但引领了产品发展方向,掌控了用户使用需求,而且逐渐甩开竞争对手,垄断了今天的市场,培育了明天的用户。八、知识产权管理的进路知识产权管理的知识体系没有固化的结构,但适宜的结构可以包容更加丰富的知识内容,提供更加独特的研究进路。近年来,“知识产权管理”类的著作颇有些“汗牛充栋”的感觉,但在知识产权管理结构体系上的创新与突破,仍然需要不断努力。结合已有的研究成果,兹简要总结或介绍一些知识产权管理研究的体系结构,以对后续研究者有所助益。(一)以价值阶层为中心1994年10月,托马斯•A.斯图尔特在《财富》杂志发表了一篇有关知识资产的文章,讨论其对于企业的价值。随后一个被称为知识资产管理群的组织成立,ICMG的主要目的就是希望能发展出一套有效管理企业知识资产的系统。结果他们整理出一套能有效管理企业知识资产发展的应用模式,并称之为“价值阶层”理论,其主要内容是将企业知识资产管理系统分为防御期、降低成本期、创造利润期、内部整合期、愿景规划期等五个阶段:价值阶层就像一个金字塔,每一层都代表着一个不同的预期值,这个预期值是企业希望他们的知识资产(主要是知识产权)对企业目标所做出的贡献。关于价值阶层的五个层次及其定位、任务和行动,被系统地记录在《董事会里的爱迪生》一书中,对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战略思维与发展思路它将提供一个全新的视角或理念。如果将ICMG的价值阶层浓缩一下,则可以勾勒出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经营、知识产权战略三个发展模式,保护主要从知识产权风险预防的角度,经营主要从知识产权价值创造的角度,战略主要从知识产权长远规划的角度,来阐述知识产权管理的内容。(二)以权利类型为中心众所周知,经过几百年的演进,知识产权的类型日益丰富,但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权仍然是其中最为核心的权利。由于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各具特色,各有个性,目前大多数知识产权管理类著作,就是按权利类型分别展开其中的管理内容。不过,此种进路之思维易受困于知识产权法学思维之窠臼,不易与企业经营与管理实践相契合。(三)以流程管理为中心流程管理的叙事结构是许多知识产权管理类著作常用的研究进路,并且往往以专利权、商标权等权利为核心,依次展开其流程管理的内容。一般而言,知识产权的流程管理,大体上历经研发设计阶段、权利申请与确权阶段、实施与利用阶段,审计与维护阶段,直至权利保护阶段,当然具体的阶段划分各有变化,各有千秋,但核心的主线脱离不了知识资产的权利化、权利经营利用以及防范侵权与维权等内容(四)以业务嵌入为中心所谓业务嵌入是企业研发、生产、采购、市场、销售、售后、技术支持、投资合作等业务环节与知识产权(部门)的资源整合,以及相互间的流程管理及风险控制。比如,市场部门命名的品牌名称在投入使用前应当经过商标合规性的风险评估。业务嵌入的主要目标是优化知识产权的工作流程,控制企业各个业务环节的法律风险,实现企业业务环节知识产权策略与风险的过程化管理。至少在当前,知识产权在企业内部大多居于支持性的地位。企业业务链的主要环节,常常包括研发、生产、采购、供应、营销、销售、技术支持、投资合作等诸多环节,知识产权应当与企业业务链进行有效的整合,真正发挥控制业务风险、保护竞争优势的支持作用。前述的业务嵌入总体上还是知识产权与业务链的相对宏观的整合,针对一些特定产业或领域,可以从产业链上的环节或细节入手,进行更为具体的“嵌入”,层层剥开各种可能的知识产权管理问题。比如,对于音乐版权的管理,可以将其解剖为各种细节,比如歌曲署名、翻唱、影视插曲、网络音乐、手机铃声、演艺经纪及反盗版等然后分别探讨其中可能发生的版权实务问题。(五)以行政支持为中心知识产权管理不能脱离企业的行政体系而独立运转,因此,仍有必要从行政支持的角度,观察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运行。所谓行政支持,是企业管理层、人事、行政、法务、财务、信息安全等行政支持部门对知识产权(部门)的资源整合及支持。比如,人力资源部在员工离职面谈时应当加入保密义务提示的内容。知识产权一旦提升到战略高度,就需要企业人、财、物等全要素的系统化管理。行政支持的主要目标是要理顺知识产权的职责体系,协调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分工配合。企业内部与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相关的支持部门,可能包括决策部门、行政部门(办公室)、人事部门、法务部门、研发部门、财务部门、IT部门、信息或档案管理部门等。应当根据企业的组织架构体系进行知识产权的行政支持体系分析,并确认相应的岗位职责。同时,应当建立或完善知识产权的组织保障、制度保障、预算保障、专业技能培训、人才支持、知识产权信息管理系统等支持体系。必要时,可以将知识产权管理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将技术提案、专利申请量、专利授权量、实施效益等纳入各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体系,推进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当然,还有其他可资借鉴的研究进路,比如周延鹏先生从智慧财产的智慧资本化、产业结构化及资讯网络化等角度,开启了智慧资源规划的金钥匙,这里不再作介绍。九、供应链上的知识产权管理根据供应链各个环节的职能不同,一般可以将供应链划分为四个环节,包括采购环节、生产环节、市场环节、销售环节,兹分别介绍其中可能发生的知识产权风险,尤其是商标风险。(一)采购环节的知识产权风险采购环节主要是控制供应商带来的知识产权风险。采购过来的零件或产品,有可能侵犯了第三人的专利权,将该零件或产品用于生产自己的产品,再销售出去,则可能会侵犯他人的专利权,即使能够提供合法来源(如采购合同、发票等)而免于赔偿责任,也会带来交付不能、市场开拓受阻等市场风险。又如,采购的产品所贴附的标识,有可能侵犯第三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著作权,从而导致自己的产品在海关通关、展会或销售过程中遭遇查扣或查处。为了控制采购环节的知识产权风险,应当采取如下措施1、核查并保管供应商的资质证明及交易文件。应当要求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等基本的经营资质证明,并对采购的产品所涉及的知识产权权属情况进行核实。对供方信息、进货渠道、采购合同等信息资料进行妥善管理,防止因人员离职、场所变动等原因导致重要文件丢失。2、通过合同规避和分担知识产权风险。在采购合同专列知识产权条款,让供应商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的担保,并对发生知识产权侵权责任时如何应对侵权指控、应对侵权诉讼、如何承担责任等问题进行明确约定。(二)生产环节的知识产权风险1、生产工艺的商业秘密保护生产环节的知识产权风险主要集中在商业秘密保护上。生产阶段是产品从设计图纸转化成为实物的桥梁,同时也是知识产权同产品相结合的重要环节。对于生产过程中生产工艺技术的改进及产品生产设备的改进,应当及时记录,以书面方式提请研发部门进行评估,确认是否可以申请知识产权。在未提交专利申请之前,或者决定作为技术秘密保护时,应当注意保密工作,比如(1)建立工艺图纸发放回收监控制度,在完成产品生产后,及时回收工艺图纸,避免工艺泄露。(2)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域参观,谨防泄露生产工艺。外来人员参观生产区域时,应当统一管理监督,入厂参观者必须由相关部门的接待人员陪同带领,在规定的路线进行参观,不得单独离队参观。(3)控制施工现场的泄密风险。施工现场发生泄露秘密的可能性较高,原因在于施工现场较为开放、人员混杂,极易发生泄密事件。如果企业采用委托制造的方式与他人合作,在合同中需对知识产权的权利归属、使用和收益进行明确的规定,并规定保密义务,以防止生产商侵占本企业的知识产权。2、商标印制的规范管理为加强商标印制管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商标印制管理办法》对商标标识的印制单位和印制委托人的印制活动进行了规范。不过,这是从商标行政管理的角度颁布的规章。事实上,作为商标权人,企业自身也必须做好商标印制的管理工作。当然,首先应当考虑的是,必须签订严密的商标印制协议,尤其是对违约行为配以明确的违约责任。商标印制企业有时是商标侵权违法行为的源头,如果商标权人不对商标印制企业进行有效的管控,很容易让自己的商标标识从商标印制企业,流窜到市场上成为假冒商标的来源。关于商标印制,在这里仅强调以下几点:(1)委托有资质的印制企业。凡欲从事印刷的企业需要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而要从事商标标识的印制则需要取得“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或“商标标识印刷”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2)做好商标印制的质量标准管理。商标权人委托商标印制企业印制商标标识,必须事先制定商标标识的质量标准,包括外观、形状、材质、尺寸、比例、色彩、图样、字体等,定期抽查验收,保证商标标识的质量符合企业的要求。(3)商标印制企业应当向商标权人提供有关商标印制的模具、模板、印截等专用印制器具的清单,定期共同对到期“专用器具报废”进行现场核销,并作好相应记录。(4)严禁商标印制企业向第三方转包商标印制业务。(5)禁止商标印制企业擅自超量印制商标权人的商标标识,尤其禁止接受其他人的委托擅自印制商标权人的商标标识。(6)建立商标标识印制的采购订单管理制度,商标权人应当指定专门的部门和专职人员负责商标标识印制的订单发放、收货、验收、库存等工作。订单须标明商标名称、型号、数量、交期、品质要求等。(7)应当要求商标印制企业制定或健全有效的商标标识(含半成品)出入库制度,作成相关记录并存档不少于两年。对印制的商标标识,商标印制企业应做好保管工作,不得流入市场。(8)商标印制企业对废次商标标识(含半成品),以及无法消耗的剩余标识,应当建立和完善销毁制度,避免流入尤其是禁止擅自销售到市场上。(三)市场环节的知识产权风险企业在策划广告方案或营销方案时,必须检查其中可能存在的知识产权问题。比如重点宣传的那些广告用语、口号、图标等是否别人已经享有版权或商标权。谨慎的做法是在使用某个简短有力的宣传口号或广告语之前,应当评估一下是否可能发生包括商标侵权在内的法律风险,比如这个宣传口号或广告语是否已经存在商标权,自己的使用方式和表现形式是否构成对其商标权的侵犯。此外,前面介绍的知识产权使用的合规管理,也涉及市场营销中需要注意避免发生的知识产权风险。下面重点谈一下商标名称通用化和埋伏营销的问题。1、商标名称通用化的风险(1)商标名称通用化的现象2010年4月8日,创业板上市公司朗科科技发布临时公告,称其第1509704号“优盘”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裁定撤销。在这则公告的背后,其实又上演了一出所谓商标名称通用化的悲剧,许多著名的商标都已经品尝过这样的教训:由于商标名称所具有的显著特征被减弱,逐渐演变为特定商品的通用名称,如此一来商标不仅可能失去商标法的保护,品牌价值更是面临灰飞烟灭的危险。类似这种商标(品牌)名称变成普通名词,作为原本指示的产品类别之代名词的现象,我们称为商标名称通用化,更为专业的法律术语称作商标退化,英文里称为genericide,在国外许多赫赫有名的商标名称,最后都沦落为普通的产品通用名称。商标注册、使用之后,倘若发生商标名称通用化的情形,其显著性将大为弱化甚至不复存在,其识别性也深受影响,不能发挥商品区分、商誉彰显的功能,商标价值自然受到严重削弱,这对于企业经营的影响,绝对不可低估。我国在2014年修订《商标法》时,在第49条第2款已经明确指出,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2)防止商标名称通用化的措施为全面避免商标名称通用化的后果,商标权人除了正确规范自己的商标使用与管理行为之外,还要监督干涉其他人故意或过失的错误使用行为。下列建议也许有助于权利人应对商标名称通用化的风险:——选择显著性强的标识。从商标法的角度观察,显著性较弱的商标即使不发生通用化的结果,也容易被他人以合理使用为抗辩事由,以某种合法的方式使用在自己的商品上。因此,在商标注册申请前,最好考虑选择显著性较强的任意性或臆造性标志,它们与商品的特征联系更少,也更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商标、商品名称与新产品同时推出。当一种新产品问世时,如果没有简便易记的名称可用来称呼产品,那么,此时防止商标名称通用化的最好方法,就是在新产品上市销售时,创造一个易于记忆、易于接受的通用名称,并在产品的推广促销活动中注意区隔商标标识与商品名称,并明确告知消费者,这样就不会让消费者把商标当成产品名称来指代了。——积极宣示商标信息。商标的使用本应有一套管理规范,比如对商标的标示方式、设色、位置、比例等加以明文规范,例如:在商标一旁加注“注册商标”“®”“TM”等,以与商品说明或广告用语等相区别,并借此强调自己的商标权利,以防止商标名称被作为通用名称胡乱使用,损害自己的商标权益。——干预商标名称的错误使用。包括制止字典错误的解释,发布声明劝告商标正确使用,制止商标名称通用化的侵权行为。——持续进行商标显著性回复之努力。商标显著性减弱而退为通用名称后,也有可能回复其显著性,发生起死回生的奇迹。例如,美国法院于1888年及1896年曾分别判决缝幻机之Singer(胜家)商标及汽车轮胎之Goodyear(固特异)商标,在其产品专利期间届满时,均已成为表示该种商品之普通名称而欠缺显著性。然而,由于其长时间的专用与广告,Singer商标于1938年被判决重新取得显著性商标之地位。Goodyear商标也因广泛而长期之专用,而于1959年被判决回复其具有显著商标之特质。2、埋伏营销的商标风险1984年第23届洛杉矶奥运会通过与企业订立赞助协议、出售电视广播权等措施,使洛杉矶奥运会成为“第一次赚钱的奥运会”。自此,奥运会不仅给运动员提供了施展才能的机会,也给企业提供了推广品牌的平台。一些跨国公司深谙体育营销价值,经常一掷千金赞助大型活动,每逢奥运会举行,便会倾力争夺赞助权。但是,也有相当一部分头脑灵活的公司,并未花费数千万美元去争当奥运会的指定赞助商,却也搭乘奥运会的便车,同样达到了借助奥运会提高品牌知名度的目的。作为一种营销策略,埋伏营销是指一些企业不支付赞助费用,却通过各种营销活动,将其与一些重大活动(通常是体育赛事、文化活动等)建立某种联系。埋伏营销又称为伏击营销、偷袭营销、隐性市场、隐性营销或者寄生营销,主要发生在重大活动的临近期间及其进行期间。从狭义上讲,埋伏营销仅指一方通过直接的努力削弱或侵袭竞争者通过赞助而获得的与一个重大活动的官方关系。从广义上讲,除了直接和有意的引起公众误导外,埋伏营销还指企业在未经授权或同意的情况下,试图通过创造某种联系,来利用特定活动的商誉、名誉和声望。这里的所谓“联系”可能是赞助关系,也可能是另外的合同、合作或其他支持关系。通常,只要不直接利用重大活动受保护的标志、作品和其他设计,不违反主办方设置的合同条款,埋伏营销就能够合法地存在。比如,表达世博元素的符号太多,埋伏营销者已经找到突破口。在上海世博会前夕,上海公交媒体上曾反复播放和酒的视频广告,画面上不时跳出一行短句:“2008年8月8日,我和你;2010年5月1日,和世界在一起。”显然,广告只字不提世博会,但却处处暗示世博会。(四)销售环节的知识产权风险从商标权人的角度看,经销商也存在许多需要进行商标管理的行为。实际情况自然是千变万化,比如要警惕经销商抢注商标(如果未在国内注册或未在海外注册)。在这里再谈谈以下问题:1、经销商的字号问题经销商(包括代理商)作为一个经营实体,有的是以企业或公司,的名义出现的,那么经销商叫什么名称,取什么字号,一般不应该受到商标权人(品牌厂商)的干涉。不过,现实中,有的经销商在自己的企业名称中,把品牌厂商的商标用作自己的字号,作为商标权人的品牌厂商这时就必须要小心了。因为品牌厂商与经销商只是一时的合作关系,同时,经销商还有自己独立的利益诉求,如果经销商的字号也用你的商标,很容易在市场上造成混乱,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可能会误以为该经销商是隶属于品牌厂商的企业,或者双方存在密切的投资或控股等关系。2、经销商自主品牌的擅自标注有的经销商很明白,自己销售品牌厂商的产品,只是“为他人作嫁衣裳”,为长远利益计,必须打造自己的自主品牌,于是,个别经销商在自己销售的品牌产品上,擅自加贴或标注自己的品牌(商标),从而借品牌产品的销售和使用,同时宣传经销商自己的品牌。比如,甲经销商在销售乙公司生产的A品牌的洗发水时,将自己注册在洗发水商品上的B商标加贴在A品牌洗发水上,使得A品牌的洗发水上同时有两个注册商标并列。毫无疑问,这种不恰当行为可能构成商标侵权,作为品牌厂商可以在经销合同上禁止这类行为,到时可以选择以合同违约,或者以商标侵权作为诉讼请求的基础。3、产品分装或组合时的商标使用经销商为了促销或者其他目的,在销售过程中有可能将商标权人的产品进行拆分包装,比如将大袋包装的品牌大米分装了若干小袋后出售;或者将商标权人的产品进行组合包装,比如将两瓶品牌葡萄酒放在一个新的大包装内组合销售。这时,如果在产品分装或组合后的新包装上,经销商自行印制了商标权人的商标,是否属于商标侵权或者其他违法行为,并不能一概而论。比如,如果产品分装或组合后,已经相当于重新加工或者制造了新产品,这可能更容易被认定为商标侵权。反之,则有可能被认定为合理使用。当然,这只是一个抽象的判断,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作为商标权人则要小心产品分装或组合的情形发生,因为这可能会带来公司品牌或产品识别的体系混乱,甚至会在此过程中发生不可控制的质量控制风险。因此,一方面,要透过销售合同等方式防止这类情形的发生,另一方面,特别是在合同无法约束的情形下,更要认真分析相关情形,评估是否构成商标侵权,从而决定是否采取法律行动,以保护自己的品牌利益。4、赠品上的商标使用作为市场营销的策略之一,“赠品促销”是在产品、服务营销或销售时向消费者赠送产品或礼品,大多用于吸引消费者购买新产品、弱势产品或者奖励顾客的重复购买或增加消费量,等等。很多品牌厂商喜欢根据促销商品的定位、消费人群特点以及商品关联性等,定制类似优盘、开瓶器、名片夹、手环等赠品用于促销,而不是采购他人已经投放市场的商品,因为定制赠品可以印上自己的品牌名称、LOGO或者广告语。毫无疑问,品牌厂商不会轻易放过赠品作为媒介传播品牌的机会。当赠品上印有品牌或LOGO时,商标侵权问题就不容忽视。如果你提供的赠品本身就是采购进来的侵权商品,自然难逃侵权命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京高法发[2006]68号)明确指出:“搭赠是销售的一种形式,因此搭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是商标侵权行为,搭赠人应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者应知所搭赠的商品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不过,很多公司更多地是担心定制赠品上的商标风险问题。让我们假设一下,如果金帝巧克力促销时赠送一只可爱的“玩偶”,安利保健品促销时赠送一个“保温杯”,而这些玩偶、保温杯都是品牌厂商向某些生产厂商定制或委托加工的。那么,在这些赠品上标注品牌厂商的品牌或LOGO,会不会有侵权之虞?因为品牌厂商也许在这类赠品所属的商品上没有注册商标,而恰恰又有其他厂商注册了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大多数情形下,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是构成商标侵权的基础。因此,避免自己的品牌用于赠品上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是规避商标侵权的关键所在。为了不构成“商标使用”,可以考虑以下七个建议:(1)避免在赠品上单独标注品牌名称或LOGO。这种情形比较容易被认定为“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商标使用”行为。(2)在赠品上标注品牌名称或LOGO时最好带上促销商品名称。比如,在玩偶赠品的吊牌上标注“金帝巧克力”(字体最好一样大小),显然,即使人家在玩偶类商品上注册有“金帝”商标,也难以主张“金帝巧克力”标识是对玩偶商品的来源指示或商标使用。(3)如果空间允许,可以将促销商品(如巧克力、保健品)的包装图片,同时在赠品所标注品牌名称或LOGO的前后或上下一并印上,如此更能清晰地向消费者传递明确的信息:赠品上的品牌名称或LOGO所指示的商品并不是赠品本身。(4)在赠品上明确标注“赠品”或“非卖品”或类似字样,这样可以降低或避免与赠品所竞争商品上的“雷同”商标发生所谓混淆或误导的可能性。(5)在不影响品牌宣传效果的基础上,可以将赠品生产商的品牌名称或LOGO,同时印在赠品上,与促销商品的品牌并存。当然,要确保生产商印上去的品牌名称或LOGO不存在侵权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不要让消费者将生产商的品牌或LOGO,当作你促销品牌的子品牌或姊妹品牌,或者产生相反误认。(6)如果赠品或其包装的空间允许,可以将促销品牌厂商的公司名称显著标注,更能与赠品所竞争商品上的“雷同”商标,明确区分出不同的商品来源。(7)如果企业名称包含了所要传播的品牌名称,可以不需单独印制品牌名称或LOGO,直接印上“xxx公司惠赠”即可。尤其是该品牌已经被他人注册并使用在赠品所属商品上时,如此使用更具安全性。十、研发环节的知识产权管理(一)技术研发与专利管理1、专利权属管理一般而言,作为职务成果的专利申请权与专利权都归属于雇用单位,此点为法律所明确。企业无须与员工特别约定,也可依法律之规定,直接取得这些职务成果的知识产权。但是,企业应当在员工新进的岗前培训或职业手册中,特别告诉员工职务成果归单位所有的事实。因为员工并非法律人士,未必了解这些规定。企业履行告知义务后,能让员工明确职务成果的法律归属,以避免因不知法律规定而擅自处置的情形发生。此外,这种告知义务,也表明企业对权利归属的重视程度,以警示员工不要恶意处置职务成果,否则会带来相应的法律责任。从专利纠纷的角度,确定专利权归属这个问题不容忽视。专利权纠纷可分为“权属纠纷”“合同纠纷”和“侵权纠纷”等,而有些“侵权纠纷”案件的审理,首先面临的也是权属的确定问题。也就是说,专利的权属不确定,侵权也就无法确定。尽管我国现行专利法上对权属问题有所规定,但仍不够清晰,这也是实践中经常发生权属争端的一个重要原因。如果能够通过合同在有关当事人之间明确约定专利权的归属,则会减少此类纠纷发生的机会,从而避免不必要的诉讼及花费。如果企业要避免与员工就职务成果发生争执,只是简单的引用法律声明职务成果归企业所有,并不能解决问题,因为员工会对什么是职务成果提出疑问。比如,在工作之余,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开发的技术,员工可能认为这并不是企业交给自己的任务,也不是在上班期间做出的,只是顺便利用了一下企业的场所、设备等物质条件而已,应该归自己所有。在这种情况下,争议就会发生,不仅耗费精力,而且影响企业员工的情绪。企业想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利益可以在合同中对职务成果作出明确的定义,对什么时间、什么情况下发明创造属于职务成果,进行合理的界定。在与专利权相关的员工管理中,除了明确约定职务成果的归属外,还应当约定员工必须为所开发的职务成果的专利申请等事项,提供便利和必要的文件。以避免员工跳槽后对企业的知识产权事宜再也置之不理。2、专利申请评估法律为技术成果的保护,提供了专利、商业秘密等多样化的选择。作为法律赋予的一种垄断权,专利虽然享有独占的优势,但也存在固有的一些不足之处。有时采用商业秘密,更准确地说是采用技术秘密来保护技术成果,可能更有意义。从发明创造保护的角度,比较专利与商业秘密,实质上是比较专利与技术秘密。专利与技术秘密存在较大的差异,而且因其差异而各具优劣。所以,尽管专利制度已经施行多年,但专利保护并不能取代技术秘密,两者相辅相成,有时还互为依靠。企业在选择保护发明创造的权利形式时,需要斟酌各自取得方式、成本支出、保护时间、权利范围等因素,来综合衡量专利与技术秘密的优劣。3、专利回避设计“回避设计”是技术创新过程中一种常见的技术开发策略,即通过设计一种不同于受专利保护的新方案,来规避该项专利权。本质上,专利权本身并不能回避,但是技术研发人员可以采用不同于受专利权保护的技术方案的新的设计,从而避开他人某项具体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通过回避设计进行后续开发,可以在市场竞争中有效避免他人专利的牵制,获得自主经营的空间。对他人的专利进行回避设计,首先需要确定拟回避专利的保护范围大小。通过分析其权利要求书,结合专利说明书和相关审查过程中的往来文件,确认该权利要求字面的真实含义,以及其等同物的范围。将前述分析得到的专利保护范围大小作为对比基准,来检验将来回避设计的方案是否包括拟回避专利的所有必要技术特征,根据全面覆盖原则、等同原则和多余指定原则的规则,换一个角度来看,如果回避设计的方案存在以下情形,则不构成专利侵权。4、专利奖酬的激励我国《专利法》第16条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可见,雇用单位在取得职务成果之专利权后,应给予员工相当的奖励或适当的报酬。在激励发明创新方面,通常采用奖酬制度,特别是企业准备追求专利数量的积累时,就必须要鼓励技术人员做出发明。很多知名企业都设计有合理的奖酬制度,使技术人员有从事发明创造的诱因。(1)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奖酬在实务上,对作为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员工,主要有三种典型的发明或专利奖酬形式:①专利申请奖金当发明创造通过企业内部评审且完成对外申请文件时,企业即给予发明人或设计人专利申请奖金。由此可鼓励员工尽力提供或协助公司准备专利申请文件。因为专利的申请授权往往需要2—3年,若一个工程师提出方案,3年以后才拿到奖金,诱因不高,故在专利申请时奖励,可以让发明人或设计人得到立即的诱因。当然,专利申请不等于真正取得专利权,为防止员工提出质量低劣的技术方案,企业应当完善内部的发明评审制度。而且这部分奖金是固定金额,不应太高,否则企业会面临较大的成本负担。②专利取得奖金等到专利获得主管部门的授权,并获得专利证书后,再发给发明人或设计人专利取得奖金。这部分奖金是固定金额,也不应太高,毕竟专利尚未实施。有的企业还会在此阶段另外再颁发奖牌,或于公布栏公布该专利证书,让发明人或设计人获得无形的荣誉感,也可以营造激励员工发明创造的氛围。前两种奖金一般采用定额计算,大约在数千元到数万元不等,视企业财力及对发明创造的重视程度而定。③专利运用奖酬有的企业在发明创造运用于对外授权或销售产品上有明显贡献时,也会再须给发明人或设计人专利运用奖金。此种奖酬一般是依据专利运用带给企业利润一定的比例计算。当然,奖酬的形式不能只限于物质。非金钱的鼓励,比如职位晋升、出国访问、奖牌发放有时更能激励员工的士气,使员工在企业内部感受到温情的人性关怀和较大的发展机会。(2)其他相关员工的奖励在发放专利奖酬时,除了要关注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奖酬问题,还要关注其他与该专利相关的员工奖酬问题。因为,那些参与了发明创造工作,但未能认定为合作发明者的人可能会满腔怒火,那些在促进发明创造商业化的过程中做了很多工作的人则心怀嫉妒,甚至导致整个团队四分五裂。所以,对于促进专利实施转化等工作的其他员工,也要给予奖酬和鼓励。2007年4月施行的《上海市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与职务奖酬实施办法》第13条第2款即鼓励这样的做法:“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实施、许可他人实施、转让其职务发明创造后,单位应当对发明创造的转化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二)整合商标注册与产品开发1、商标规划介入产品开发商标注册申请启动的最佳时机在哪里?在实务上,一枚商标从注册申请到核准注册,往往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因此,一般最安全的做法是在产品开发阶段即应进行商标申请工作,以使产品上市时即能使用取得注册的商标。企业应当整合商标注册与产品开发,不要等产品设计成熟,准备上市时,才想到设计或选取商标,才想到着手进行商标注册。如果你在产品研发之时,或者在新产品开发方案制作之时,就意识到商标注册的问题,那么等产品上市时,注册商标可能已经拿到手中了。更重要的是,如果提前做好商标注册的工作,可以避免他人(尤其是职业注标人或竞争对手)恶意的商标异议,防止商机被迫拖延。根据商标法,商标从申请到注册,要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包括提出申请、形式审查、初审公告、实质审查、核准注册、注册公告等环节,其中又可能蔓生出限期补正、驳回申请、异议、复审,甚至行政诉讼等程序。可能阻挡商标注册的异议程序就埋伏在初步审定公告后的这一环节。2、新产品的商标储备截至2018年底,我国国内有效商标注册量(不含国外在华注册和马德里注册)达到1804.9万件。“大数据”的背后不仅显示了中国商标申请量的快速增长,也暗示了商标申请注册的障碍越来越多。如果你等到新产品快要上市时,才去设计新的商标,恐怕有些“为时已晚”,小心折腾到产品都上市了,公司还没有找到可以申请注册的心仪商标。虽然现在商标局已经大大提高了商标审查的效率,并且2014年5月实施的新商标法也为商标审查设置了审查时限,但是,提前进行商标设计才能更好地配合公司的产品上市,无论如何,从商标申请到核准注册,都需要不少时间。因此,在新产品立项开发后,埋头于创新的同时,不要忘记同步启动商标设计。事实上,即使还没有具体的新产品立项,也应提前进行适当地商标储备或布局。既然在数以百万计的商标申请丛林中,设计与选择心仪商标的空间越来越小,难度越来越大,那么,更要提前规划,根据公司自身的业务范围、产品定位、品牌属性、产品特质、发展趋势等,有针对性地不断“研发”新商标,并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尤其是对于那些不喜欢使用单一品牌名称的公司,商标“研发”更应当作日常事务,常抓不懈。商标储备与防御商标、联合商标的注册具有不完全相同的目标。防御商标主要是防止他人在不相同或不相类似的商品上注册相同商标,联合商标是防止他人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注册近似商标,本质上都是以防御他人使用为目的,而商标储备则是基于商业持续性发展的考虑。十一、法人治理(一)股东权利及义务1、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5)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2、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5、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6、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董事1、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应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须的知识、技能和素质,并保证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应尽的职责。董事应积极参加有关培训,以了解作为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掌握作为董事应具备的相关知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裁,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6)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2、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董事可以由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3、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1)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2)不得挪用公司资金;(3)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4)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5)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6)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7)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8)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9)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10)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11)董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1)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2)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3)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4)应当保证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5)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若无法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存在异议,应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公司应当披露,公司不予披露的,董事可以直接申请披露;(6)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7)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5、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6、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26 7、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对公司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在半年内仍然有效。董事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期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8、未经本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董事以其个人名义行事时,在第三方会合理地认为该董事在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的情况下,该董事应当事先声明其立场和身份。9、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0、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独立董事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公司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连续任期不得超过六年。独立董事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2)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3)最近三年内曾经具有前两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4)为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三)高级管理人员1、公司设总裁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根据需要设副总裁,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本章程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本章程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关于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3、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4、总裁每届任期3年,总裁连聘可以连任。5、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召集并主持公司总裁办公会议;(9)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6、总裁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裁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总裁应忠实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在行使职权时,不能变更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或者超越授权范围。总裁因故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会应授权一名副总裁代总裁履行职权。7、总裁拟订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或职代会的意见。8、总裁应制订总裁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9、总裁工作细则包括下列内容:(1)总裁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的人员;(2)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3)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以及向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制度;10、总裁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裁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裁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11、副总裁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裁对总裁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按照工作分工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并向总裁报告工作;(2)拟订分管工作的基本管理制度;(3)拟订分管工作的具体规章;(4)总裁授予的其他职权。12、公司董事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监事不得兼任。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13、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1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四)监事1、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监事应具有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2、本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3、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4、监事每届任期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5、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6、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7、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8、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监事连续两次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应当予以撤换十二、发展规划(一)公司发展规划1、战略目标与发展规划公司致力于为多产业的多领域客户提供高质量产品、技术服务与整体解决方案,为成为百亿级产业领军企业而努力奋斗。2、措施及实施效果公司立足于本行业,以先进的技术和高品质的产品满足产品日益提升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进步要求,为国内外生产商率先提供多种产品,为提升转换率和品质保证以及成本降低持续做出贡献,同时通过与产业链优质客户紧密合作,为公司带来稳定的业务增长和持续的收益。公司通过产品和商业模式的不断创新以及与产业链企业深度融合,建立创新引领、合作共赢的模式,再造行业新格局。3、未来规划采取的措施公司始终秉持提供性价比最优的产品和技术服务的理念,充分发挥公司在技术以及膜工艺技术的扎实基础及创新能力,为成为百亿级产业领军企业而努力奋斗。在近期的三至五年,公司聚焦于产业的研发、智能制造和销售,在消费升级带来的产业结构调整所需的领域积极布局。致力于为多产业的多领域客户提供中高端技术服务与整体解决方案。在未来的五至十年,以蓬勃发展的中国市场为核心,利用中国“一带一路”发展机遇,利用独立创新、联合开发、并购和收购等多种方法,掌握国际领先的技术,使得公司真正成为国际领先的创新型企业。(二)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产业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健全产业领导和决策机制,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做好规划目标任务分解工作,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规划组织和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全力支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好贯彻落实。完善工作考核机制,将规划实施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监督问责,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2、健全组织实施机制加强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明确目标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保证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做好经济运行监测和市场预警,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全局性重大问题。建立监测评估体系,加强重点企业运行监测,完善运行监测网络平台和工业经济运行联席会议机制,强化行业信息统计和信息发布,健全规划实施动态评估体系。密切关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市场变化,及时调整优化规划实施方案和实施手段,促进规划目标顺利实现。加大规划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考核评价,落实责任,确保实效。3、加强协调和政策支持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加大资源整合、兼并重组等政策支持,增加投入,鼓励和支持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产业发展的投资合作。4、强化知识产权加强产业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支持企业发展名牌产品和创品牌活动,进一步加强对产业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的扶持力度。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规,研究制定适合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政策。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立产业企业知识产权预警机制,积极开展应对知识产权侵权、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的研究。5、开展宣传引导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大产业招商服务宣传,汇编产业相关文件,强化产业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贯,运用各种媒介,扩大区域产业知名度。6、集聚创新人才坚持把引才、聚才放在发展产业的最优先位置,切实落实好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各项政策。注重育才。建立高层次创新人才成长机制,培育一批与国际接轨、具有探索精神的管理类、技术类领军人才。鼓励高等院校和职业技术院校根据发展需要和办学能力,积极调整学科和专业设置,培养产业相关人才。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动态化、订单式培养产业人才。鼓励企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调动人员创新创造积极性。十三、项目风险分析(一)政策风险分析项目所处区域其自然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和投资环境较好,改革开放以来,国内政局稳定,法律法规日臻完善,因此,该项目政策风险较小。(二)市场风险分析该项目虽然暂时拥有领先的竞争地位和优势,但仍需密切关注市场,加快产品产业化进程并尽早达到规模化生产,确保性价比优势,真正占据国内较大比例市场份额,同时力争出口。因此,产业化进程的速度与质量是本项目必须迎接的挑战与风险。虽然今后几年该项目应用产品需求将会持续一波增长趋势,但目前剧烈的市场竞争局面使得本项目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三)技术风险分析技术风险的规避措施是采用先进的生产管理理念、先进的制造工艺技术、完善的质量检测体系,使产品达到国内外领先水平。要进一步加大技术开发的投入,积极研究吸收国际先进技术,完善并固化加工制造工艺,挖掘自身潜力,打造自己核心竞争力。目前技术飞速发展,设备更新和产品技术升级换代迅速。要使产品和技术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就要不断加大科研开发投入,加强科研开发力量,致力技术创造,保持技术领先。同时,重视人才竞争,学习国外人才资料管理先进经验,形成积极进取的企业文化,建立吸引和稳定人才的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四)产品风险分析该项目的几种产品都是比较成熟的产品,但仍要根据市场不断改进。(五)价格风险分析本项目产品的市场定价均比目前市场价要低,但随着竞争对手的增加,不可避免地会遭遇到最终的价格竞争,面临调低售价的压力;同时,市场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也将直接影响产品成本,对产品价格带来不确定影响。因此,应从形成规模化生产、降低生产成本、加强内部管理、改进生产工艺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实施品牌计划生产方面采取措施,削减产品价格风险。(六)经营管理风险分析项目面临的经营风险主要是指企业运营不当造成大量存货、营运资金短缺、产品生产安排失调等问题。对于经营管理风险,建议企业吸引人才加快机制及科技创新,尽快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提高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的素质,制定严格的成本控制措施和责任制;稳定原料供应渠道;加速新品种的开发,及时根据形势调节产业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完善产、供、销网络管理系统,积极开拓市场渠道,抢占市场先机;避免行业风险,走可持续发展道路。高素质的人才(包括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对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七)财务及融资风险分析财务金融风险主要是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本项目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只要确保资金迅速到位、回收和资金的合理使用,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项目财务金融风险很小。本项目由于企业已经完成了资金前期自筹,加上良好的银行信用等级,因此,项目投融资风险很小。(八)经济风险分析从盈亏平衡点和售价降低对内部收益率的影响看,项目的抗风险能力较强,但还需要企业不断加强内部管理,保持技术先进性,大力研发新产品,提高市场占有率,只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才是企业各方面水平的综合反映,才能最终避免项目的经济风险。项目风险对策(一)政策风险对策目前,国内有良好的宏观经济政策,但还需要把握机会,抓住国家目前鼓励符合产业政策项目建设的机会,让项目尽快进入实施阶段。(二)社会风险对策加强与当地各级政府部门的沟通,以期获得更好的支持和帮助,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三)经济风险对策密切关注国际金融和政治环境对本项目产品市场的影响,依据实际情况调整营销策略。另外,企业内部要不断地进行技术改进和管理创新,节能减排,使项目产品成本降至最低限度。同时,与下游客户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形成稳固的销售网络。(四)管理风险对策选聘优秀的管理人才,并施以职业道德、修养、能力等综合方面的教育;同时制定合理高效适用的管理程序和制度,杜绝由于管理制度和措施的不到位、不完善造成的风险。特别是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选择具有较好业绩和口碑的设计工程公司、监理公司、施工单位,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建设,及时投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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