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热材料项目工程管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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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为本成果导向开放创新引领未来20XX散热材料项目工程管理某某公司LOGO前言这份《散热材料项目工程管理》由某专业咨询机构编辑撰写,全文约26956个字,约27页左右,具有范围清晰、重点突出、论证严谨、逻辑推导、术语统一、可执行性强、技术复用性强等特点,全文从项目背景分析、产业环境分析、螺杆式空气压缩机简介、必要性分析、公司简介、公司基本信息、工程管理、工程项目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含义、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相关规定、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步骤、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和理解要点、施工质量验收管理的工作内容、实施阶段质量管理的工作内容、试运行阶段业主和承包方质量管理的工作内容、试运行阶段的工作内容、工程项目质量、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投资估算、投资估算的编制说明、建设投资估算、建设期利息、流动资金、项目总投资、资金筹措与投资计划、经济效益及财务分析、基本假设及基础参数选取、经济评价财务测算、项目盈利能力分析、财务生存能力分析、偿债能力分析、经济评价结论等几个方面展开论述,具有较高参考价值,建议详细研读以辅助落地执行。目录第一章项目背景分析4一、产业环境分析4二、螺杆式空气压缩机简介6三、必要性分析8第二章公司简介9一、公司基本信息9二、公司简介9第三章工程管理11一、工程项目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含义11二、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相关规定13三、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步骤32四、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和理解要点35五、施工质量验收管理的工作内容41六、实施阶段质量管理的工作内容48七、试运行阶段业主和承包方质量管理的工作内容51八、试运行阶段的工作内容53九、工程项目质量54十、工程项目质量管理58第四章投资估算60一、投资估算的编制说明60二、建设投资估算60三、建设期利息62四、流动资金63五、项目总投资65六、资金筹措与投资计划66第五章经济效益及财务分析68一、基本假设及基础参数选取68二、经济评价财务测算68三、项目盈利能力分析72四、财务生存能力分析75五、偿债能力分析75六、经济评价结论77第一章项目背景分析一、产业环境分析把创新作为引领转型发展的第一动力,激发各类人才创造活力,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打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构筑支撑我市转型发展新的竞争优势。强化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大力拓展网络经济。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健全创新创业的体制机制,推进人才等创新要素集聚,打造区域创新高地。(一)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推动重点领域创新。瞄准重点产业技术瓶颈和产业竞争力提升需求,推进实施联合技术攻关。加快突破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海洋开发利用等前沿领域关键技术,提升基础材料、核心零部件和先进工艺水平。提升创新支撑能力。围绕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构建运行高效、开放共享、引领发展的创新支撑体系,加快布局、提升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或协同创新中心。(二)大力拓展网络经济夯实互联网应用基础。促进互联网深度广泛应用,带动产业变革和商业模式、服务模式、管理模式创新,拓展网络经济空间。鼓励互联网骨干企业开放平台资源,围绕重点领域加强行业云服务平台建设,支持行业信息系统向云平台迁移。加快关键技术突破,推进物联网感知设施统一规划布局。加快多领域互联网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基于互联网的产业组织、商业模式、供应链、物流链等各类创新,培育新兴业态和新增长点。培育互联网生态体系,加快互联网创新要素向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渗透,形成网络化协同分工新格局。引导大型互联网企业向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开放创新资源,鼓励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开放式创新联盟。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创新,鼓励搭建资源开放共享平台,积极发展分享经济形态。(三)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建设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实施双创行动计划,构建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服务平台。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和政策集中发布,向创业者开放专利信息资源和科研基地。鼓励龙头企业、高校院所建立技术转移和服务平台,向中小微企业、创业者提供技术支撑服务。完善创业培育服务,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提升创业投资产业基金效益,打造企业服务与创业投资结合、线上与线下结合的开放式服务载体。(四)构建创新创业的体制机制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支持跨界创新、融合创新,推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完善科技成果信息发布与共享平台,完善知识产权申请和扶持政策,促进人才、资金、科研成果等在城乡、企业、高校、科研机构间有效流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改革科研管理体制、科技成果收益权和处置权、基础研究领域科研计划管理方式等,实行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加强对创新人才股权、分红奖励,健全促进自主创新的动力机制和激励机制,构建符合市场需求的科研成果转化机制。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和引导企业推动技术、产品、营销、管理的全面升级。鼓励龙头企业整合上下游产业链,形成产业联盟,建立联合创新机制,建设产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带动产业集聚发展。鼓励产业联盟在前沿领域开展技术、标准、装备等方面深度合作。激发国有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和创新主体的活力,充分发挥现有平台和资源优势,加强服务中小微企业。二、螺杆式空气压缩机简介螺杆式空气压缩机一般由螺杆主机、动力装置、进排气系统、喷油及油气分离系统、冷却系统、控制系统和电气系统、箱体等组成。螺杆式空气压缩机的工作原理是通过电机或柴油机驱动螺杆主机中的阳转子转动,并带动与之啮合的阴转子在机壳内转动,使阴转子内的容积不断产生周期性的变化,进而产生空气压力的变化;运作时,气体介质沿着转子轴线由吸入侧推向排出侧,完成吸入、压缩、排气三个工作过程。在进排气系统中,空气经过进气过滤器滤去尘埃、杂质之后,进入空压机的吸气口,并在压缩过程中与喷入的润滑油混合。经压缩后的油气混合物被排入油气分离桶中,经一、二次油气分离,再经过最小压力阀、后部冷却器和气水分离器后被送入使用系统。螺杆主机是螺杆式空气压缩机的核心部件,其性能直接决定了整机的性能水平和产品质量。螺杆主机是由转子、支撑转子的轴承、密封、壳体等组成,其基本结构为在铸铁浇铸的壳体中平行地配置着一对相互啮合的螺旋形转子。从横截面看,通常把节圆外具有凸齿的转子称为阳转子,把节圆内具有凹齿的转子称为阴转子。工作时阳转子与动力装置相连,压缩气体驱动阴转子同步旋转,形成工作腔的容积变化,实现吸气、压缩和排气过程的循环复始。转子型线设计、转子及壳体的加工精度、转子的啮合程度、排气端间隙决定了螺杆主机的整体效率。螺杆式空气压缩机相对于活塞式空压机具有噪声和振动低、可靠性高、操作维护方便、动力平衡好、适应性强和可实现自动化控制等优点。随着国家对节能环保的要求逐渐提高,工程和工业领域逐渐淘汰高能耗设备与落后工艺,加速了矿山、冶金、电子电力及机械制造等行业中螺杆式空气压缩机对活塞式空压机的替代。三、必要性分析(一)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项目的投资,引入资金的到位将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将提高公司应对短期流动性压力的能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水平,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同时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公司未来成为国际领先的产业服务商发展战略提供坚实支持,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第二章公司简介一、公司基本信息1、公司名称:xx集团有限公司2、法定代表人:姜xx 3、注册资本:1250万元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 5、登记机关:xxx市场监督管理局6、成立日期:2011-3-19 7、营业期限:2011-3-19至无固定期限8、注册地址:xx市xx区xx二、公司简介公司秉承“以人为本、品质为本”的发展理念,倡导“诚信尊重”的企业情怀;坚持“品质营造未来,细节决定成败”为质量方针;以“真诚服务赢得市场,以优质品质谋求发展”的营销思路;以科学发展观纵观全局,争取实现行业领军、技术领先、产品领跑的发展目标。公司全面推行“政府、市场、投资、消费、经营、企业”六位一体合作共赢的市场战略,以高度的社会责任积极响应政府城市发展号召,融入各级城市的建设与发展,在商业模式思路上领先业界,对服务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第三章工程管理一、工程项目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含义健康(Health)、安全(Safety)和环境(Environment)管理简称“HSE管理”,是指对健康、安全与环境进行全面综合管理,由于三者多与职业行为相关因此又被称为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其中,健康是指人身体上没有疾病,在心理上(精神上)保持一种完好的状态;安全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克服不安全因素,使劳动生产在保证劳动者健康安全、企业财产不受拔失、人民生命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环境是指与人类密切相关的、影响人类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各种自然力量或作用的总和,不仅包括各种自然因素的组合,还包括人类与自然因素间相互形成的生态关系的组合。由于三者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因此一般对健康、安全和环境实行综合管理。HSE管理源于石油、石化等高风险的行业,主要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开端期、开创发展期和蓬勃发展期。1985年,壳牌石油公司首次在石油勘探开发领域提出了强化安全管理的构想和方法。1986年,在强化安全管理的基础上,形成手册以文件的形式确定下来,HSE管理体系初现端倪。80年代后期,国际上的几次重大事故对安全工作的深化发展与完善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如1987年的瑞士SANDEZ大火,1988年英国北海油田的帕玻尔,阿尔法平台事故,以及1989年的EXXON公司VALDEZ泄油等引起了国际工业界的普遍关注,大家都深刻认识到,石油石化作业是高风险的作业,必须进一步采取更有效更完善的HSE管理系统以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1991年,在荷兰海牙召开了第一届油气勘探、开发的健康、安全、环保国际会议,HSE这一概念逐步为大家所接受。许多大石油公司相继提出了自己的HSE管理体系。如壳牌公司在1990年制定出自己的安全管理体系(SMS);1991年,壳牌公司委员会颁布健康、安全与环境(HSE)方针指南;1992年,正式出版安全管理体系标准EP92—01100;1994年,正式颁布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导则。1994年油气开发的安全、环保国际会议在印度尼西亚的雅加达召开,由于这次会议由SPE发起,并得到IPIECA(国际石油工业环境保护协会)和AAPG的支持,影响面很大,全球各大石油公司和服务厂商积极参与,HSE的活动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展开。1996年1月,ISO/TC67的SC6分委会发布ISO/CD14690《石油和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成为HSE管理体系在国际石油业普遍推行的里程碑,HSE管理体系在全球范围内进入了一个蓬勃发展时期。工程项目HSE管理是指在项目投资建设周期的各阶段中,通过采取组织、计划、控制、领导和协调等一系列活动,实现项目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目标,从而减少由项目所引起的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使工程活动与人类自身以及生态环境相协调。工程项目HSE管理目标一般包括意外事故发生率,对人员和环境产生危害的影响程度等。工程项目HSE管理的任务包括建立完善的HSE管理体系,并保持其持续有效性;按照HSE管理体系要求对项目进行持续的HSE管理;加强对HSE管理必需资源的管理等。上级组织(公司)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制度体系和文化建设是工程项目HSE管理的重要依据。作为项目建设主体的施工承包商的HSE体系建设和运行效果是关键,也是业主方的管理的重点和难点。二、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已于2003年11月12日经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发布与施行,对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为主体,规定了各主体在安全生产中的安全管理责任与义务,并对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法律责任等做了相应的规定。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规定建设单位的主要安全责任包括:(1)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及其他有关的真实、准确、完整资料。(2)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3)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确定工程项目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4)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供工程项目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在规定期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5)建设单位应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应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有关资料报送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2.勘容、设计、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1)勘察单位的安全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规定勘察单位的主要安全责任是:①勘察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勘察,提供真实、准确的勘察文件。②勘察单位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2)设计单位的安全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规定设计单位的主要安全责任是:①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②设计单位应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③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对其设计负责。(3)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规定工程监理单位的主要安全责任是:①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②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的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③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3.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0条至第38条的规定,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主要包括:(1)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施工单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2)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有关安全的制度和制定有关安全的规章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3)施工单位应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施工单位应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对列入工程项目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4)施工单位应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工程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5)施工单位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6)施工单位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7)施工单位的负责人的任职条件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二)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自1963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中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的定期检查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等制度以来,我国逐步充实和完善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其中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三同时”制度、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制度、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健康安全预评价制度、职业健康安全措施计划制度、伤亡事故与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含义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一个组织的岗位责任制度和经济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基本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①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方针的要求并要适时修订。②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要与企业单位管理体制协调一致。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是一项科学的工作,必须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③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根据本单位、部门、班组、岗位的实际情况,明确具本地制定,要具有可操作性,防止形式主义,不能停留在条条框框上。避免不系统、不配套、不科学,致使发生事故要进行责任追究时,缺乏相应的可操作性。④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有专门的人员与机构来保障。绝不能用会议贯彻会议,用文件落实文件,追求形式主义,要真正地把安全生产责任制变成各级干部、各个岗位的实际行动。形成规范性的工作机制,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同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检查等制度。特别要注意发挥职工群众的监督作用,以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落实,真正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三同时”制度(1)“三同时”制度的含义“三同时”制度是指凡在我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建项目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主要指安全技术方面的设施、职业健康的设施、生产辅助性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尘肺病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及原劳动部颁发的《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对“三同时”制度做了具体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初步设计要经过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行政部门、卫生部门和工会的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工程项目完成后,必须经过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行政部门、卫生部门和工会的竣工验收,方可投产和使用。(2)“三同时”制度的具体内容①工程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必须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的论证,明确项目可能对职工造成危害的防范措施,并将论证结果载入可行性论证文件。②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时,应当同时编制《劳动安全卫生专篇》,职业健康安全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③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的设计,并对施工质量负责。④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验收规定进行,不符合职业健康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验收和投产使用。工程项目验收合格,正式投入运行后,不得将职业健康安全设施闲置不用,生产设施和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必须同时使用。3.安全教育制度(1)安全教育制度的含义安全教育也叫安全生产教育,是企业为提高职工安全技术水平和防范事故能力而进行的教育培训工作。安全教育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与消除事故隐患、创造良好劳动条件相辅相成,缺一不可。(2)安全教育制度的内容安全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思想教育、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典型事故教育。①安全生产思想教育思想教育包括思想认识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思想认识教育主要是通过职业健康安全政策、法规方面的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的政策水平,正确理解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严肃认真地执行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劳动纪律教育主要是使管理人员和职工懂得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对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提高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保障安全生产。②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教育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包括生产技术知识、基本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和专业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生产技术知识是指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生产技术过程、作业方法或工艺流程、产品的结构性能,所使用的各种机具设备的性能和知识,以及装配、包装、运输、检验等知识。基本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是指企业内特别危险的设备和区域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有关电器设备的基本安全知识,有毒、有害的作业防护;一般消防规则,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以及伤亡事故的报告办法等。专业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是指某一特殊工种的职工必须具备的专业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包括锅炉、压力容器、电气、焊接、起重机械、防爆、防尘、防毒、瓦斯检验、机动车辆驾驶等专业的安全技术及工业卫生技术知识。③典型事故教育典型事故教育是结合本企业或外企业的事故教训进行教育。通过典型事故教育可以使各级领导和职工看到违章行为、违章指挥给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的损失,提高安全意识,从事故中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4.安全检查制度(1)安全检查制度的含义安全检查制度是清除隐患、防止事故、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可以发现企业及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以便有计划地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生产。(2)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和查事故处理。查思想主要是检查单位领导和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查管理是检查单位是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正常工作;查隐患是检查生产作业现场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要求;查整改是检查单位对过去提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查事故处理主要是检查对伤亡事故是否及时报告、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安全生产检查时要深入现场、班组,检查生产过程中的劳动条件、生产设备以及相应的安全健康设施和工人的操作行为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为保证检查的效果,必须成立一个适应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需要的检查组,配备适当的力量。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形式,可根据检查的目的和内容来确定。5.安全预评价制度预评价制度是根据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分析、预测该工程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科类和危险、危害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和可行的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和管理的制度。它是该工程项目初步设计中劳动安全卫生设计和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的主要依据,供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进行监察时作为参考。《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规定下列项目必须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1)属于《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中规定的大中型建设项目。(2)属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生产类别为甲类的工程项目。(3)属于劳动部颁布的《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中规定的爆炸危险场所等级为特别危险场所和高度危险场所的工程项目。(4)大量生产或使用《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规定的1级、1级危害程度的职业性接触毒物的工程项目。(5)大量生产或使用石棉粉料或含有10%以上的游离二氧化硅粉料的工程项目。(6)其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部门确认的危险、危害因素大的工程项目。安全措施计划制度安全措施计划制度是安全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重要措施之一。这种制度对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起着积极作用。(1)安全措施计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单位或工作场所;措施名称;措施内容和目的;经费预算及其来源;负责设计、施工的单位或负责人;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措施执行情况及其效果。(2)安全措施计划的范围安全措施计划的范围包含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内容,具体有以下几种:①安全技术措施,即预防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的各项措施,包括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防爆炸设施等措施。②职业健康措施,即预防职业病和改善职业健康环境的必要措施,包括防尘、防毒、防噪声、通风、照明、取暖、降温等措施。③辅助用室及设施,即以保证生产过程安全卫生为目的所必须的用室及一切措施,包括更衣室、沐浴室、消毒室、妇女卫生室、厕所等。④安全宣传教育措施,即为宣传普及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所需要的措施(3)编制职业健康安全措施计划的主要依据①国家发布的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政策、法规和标准;②在职业健康安全检查中发现而尚未解决的问题;③造成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原因和所应采取的措施;④生产发展需要所应采取的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技术措施;安全技术革新项目和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7.伤亡事故与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伤亡事故与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是我国职业健康安全的一项重要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第三条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上述等级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应履行下列职责:(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职业病报告必须是国家现行职业病范围内所列举的病种,2005年11月原卫生部发布了《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报告工作的通知》,就职业病报告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根据此通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职业病报告统计管理工作,并指定同级的职业病防治机构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具体承办常规职业病报告统计工作。职业病报告实行以地方为主,逐级上报的办法。一切企业、事业单位发生的职业病,都应报告当地卫生监督机构,由卫生监督机构统一汇总上报。有职业病防治机构的地区,职业病诊断机构将诊断的职业病向职业病防治机构报告;没有职业病防治机构的地区,职业病诊断机构将诊断的职业病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职业病防治机构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汇总后报送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并同时报上一级职业病防治机构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省级职业病防治机构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汇总报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同时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关职业病的处理,是政策性很强的一项工作,涉及职业病防治及妥善安置职业病患者、患者的劳保福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及职业康复等工作,目前可按2013年12月修订颁发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执行。根据此规定,职工被确诊患有职业病后,其所在单位应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的意见,安排其医疗或疗养。在医治或疗养后被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作业或工作的,应自确认之日起两个月内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对于因工作需要暂不能调离的生产、工作的技术骨干,调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半年。患有职业病的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其职业病待遇应由原单位负责或两个单位协调处理,双方商妥后方可办理调转手续,并将其健康档案、职业病诊断证明及职业病处理情况等材料全部移交新单位。调出、调入单位都应将情况报告所在地的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机构备案。职工到新单位后,新发生的职业病不论与现工作有无关系,其职业病待遇由新单位负责。三、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步骤(一)领导决策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需要最高管理者做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承诺及实现持续改进的承诺,以便获得各方面的支持及所需的资源保证。(二)成立工作小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首先要成立一个工作小组,从组织上给予落实和保证。工作小组的规模大小可视组织规模、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等因素来决定,其成员来自组织内部各个部门,工作小组的成员将成为组织今后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的骨干力量。工作小组组长最好是将来的管理者代表,或者是管理者代表之一。(三)人员培训要对全体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可能采取不同的培训方式,而培训内容和侧重点也可能会有所不同。(四)初始评审初始评审的目的是了解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的管理现状,为组织建立管理体系搜集信息并提供依据。评审小组应对组织过去和现在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的信息、状态进行收集、调查与分析,识别和获取现有的适用于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建立基础。初始状态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1.明确适用的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对组织的遵守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价;2.辨识工作场所中的危险因素和环境因素;3.评价现有措施或计划采取的措施消除危害或控制风险的有效性;4.评审现有的规定、过程和程序,分析其有效性和实用性;5.评审以往的事故,进行分析评价,并检查组织是否建立了相应的措施;6.评价现行组织机构、资源配备和职责分工等情况。(五)体系策划与设计组织实施初始状态评审之后,根据评审结果,结合组织现有的资源以及现有的技术水平,进行管理体系的整体策划和设计。这一过程的主要工作有:1.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方针;2.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3.确定组织机构和职责;4.确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结构和各层次文件清单;5.为建立和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准备必要的资源。(六)管理体系文件编制编制体系文件是组织实施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的重要基础工作,也是组织达到预定的目标,评价与改进体系,实现持续改进和风险控制必不可少的依据。(七)文件发布和体系试运行试运行的目的是要在实践中检验体系的充分性、适用性和有效性。一个健全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通过试运行应做到:安全事务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程序、检查有标准和问题有处理。(八)管理体系的完善为了保持管理体系实施的有效性,应对管理体系的实施进行主动型或被动型的监视和测量。在体系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运行后,组织应对涉及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方针和相应目标要求的活动、产品、服务、设施和设备,以及体系的各个要素和各个部门进行全面系统的内部审查,并持续收集、统计、分析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目标的信息和数据,通过管理评审发现体系的问题,从而对管理体系进行优化或再造。四、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和理解要点(一)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标准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标准1999年10月,原国家经贸委颁布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试行标准》;200年11月12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正式颁布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实施,属推荐性国家标准,该标准与OHSAS18001内容基本一致;2012年2月1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11)已正式发布并实施,修订后的国家标准等同采用O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最新标准为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于2018年3月12日发布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ISO45001—2018),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随之发布了《关于认证标准由GB/T28001—2011转换为ISO45001:2018的认可转换说明》文件,要求于2021年3月12日前完成OHSMS相关领域认证标准的转换。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旨在使组织能够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以预防与工作相关的伤害和健康损害,同时主动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绩效。该标准覆盖了OHSAS18001的所有技术内容,并考虑了国际上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现有文件的技术内容。2.环境管理体系标准1996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会员会颁布了《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GB/T24001—199),2004年修订为《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001—2004),后来修订为《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001—2016),属推荐性国家标准,等同于采用ISO14001:2015,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标准体系,旨在为组织提供一种框架用于保护环境、响应不断变化的环境条件并与社会经济需要保持平衡。该标准体系适用于任何类型、性质与规模的组织,并适用于各种地理、文化和社会条件。(二)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的理解要点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理解要点(1)适用对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适用于任何有下列愿望的组织:1)建立、实施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以提高职业健康安全,消除或尽可能降低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包括体系缺陷),利用职业健康安全机遇,应对与组织活动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的不符问题;2)持续改进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和目标实现程度;3)确保组织自身符合其所阐明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4)对符合本标准的情况进行自我鉴定和自我声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适用于不同规模、各种类型和活动的组织,并适用于组织控制下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该风险考虑了组织运行所处的环境以及员工和其他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2)运行模式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模式遵守由查理斯,戴明提供的计划、实施、检查与改进(简称PDCA)的管理模式。2.环境管理体系理解要点(1)适用对象本标准规定了组织能够用来提升其环境绩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要求:1)寻求以系统的方式管理其环境责任的组织;2)寻求提升环境绩效的组织;3)寻求履行合规义务的组织;4)寻求实现环境目标的组织。环境管理标准适用于任何组织,不管其规模、类型和性质,并且适用于在整个生命周期中组织确定能够控制或施加影响的活动、产品和服务的环境因素。(2)运行模式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模式与职业健康安全相似,共同遵守由查理斯戴明提供的计划、实施、检查与改进(简称PDCA)的管理模式。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的要素PDCA模式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要素分为以下六个部分:(1)组织所处的环境。在建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时,组织应理解其所处的环境,确定与其宗旨相关并影响其实现体系预期结果的能力的内外部问题;理解员工及其他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明确这些需求和期望中哪些将成为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确定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的边界和适用性,以界定其范围。(2)领导作用。包括领导者作用与承诺、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方针、组织的岗位、职责和权限及参与和协商4个要素。标准强调最高管理者领导以及员工参与,以使工作场所更安全更健康。最高管理者应证实其在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方面的领导作用与承诺;与组织各层次的员工协商后建立、实施并保持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方针,以文件的方式表述出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意图与原则;确保在组织内部各层次分配并沟通体系内相关岗位的职责、责任和权限。(3)策划。包括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目标及其实现的策划等管理体系要素。组织可通过确定其需要应对的风险和机遇,策划措施进行处理来确保实现其预期结果,这些风险和机遇可能与环境因素、合规义务、其他问题,或其他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有关;确定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目标,并确定实现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目标的策划以及可用来评价可测量的目标实现情况的参数。(4)支持和运行。包括资源、能力、意识、信息交流、文件化信息、运行策划和控制、应急准备和响应等管理体系要素。在支持与运行阶段要确定并提供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要实施必要的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意识和工作技能;及时有效地沟通和交济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因素和管理体系的信息,注重相关方所关注的环境问题;形成管理体系文件并纳入严格的文件管理;确保与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有关的措施均已按策划进行,使组织的各类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对于潜在的紧急情况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响应。(5)绩效评价。包括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价,内部审核,管理评审3个要素。在绩效评价阶段要对影响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状况的重大活动与运行中的控制措施进行监视和测量,适时分析、评价和沟通监视和测量的结果,以及对法律要求和其他要求进行合规性评价;定期进行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从整体上了解组织管理体系的实施情况,判断其有效性和对本体系的符合性;按计划的时间间隔对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在组织内外部变化条件下体系的持续适宜性、有效性和充分性,支持组织实现持续改进。(6)改进。包括采取纠正措施以管理事件和不符合、持续改进等2个要素。组织应策划、建立、实施和保持一个过程,以管理事件和不符合,包括报告、调查和采取措施;应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与有效性,确定支持持续改进的措施的等级、程度与时间表。五、施工质量验收管理的工作内容施工质量验收是施工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从输出把关方面进行质量管理。其内容包括施工过程的质量验收和施工项目竣工质量验收。施工过程的工程质量验收是在施工过程中、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施工项目竣工质量验收是工程质量管理的最后一个环节,是对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成果的全面检验。(一)竣工验收条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主要是指设计文件所确定的、在承包合同“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中载明的工作范围。承包单位必须按合同约定,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上述工作内容,使工程具有正常的使用功能。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是工程竣工验收和质量保证的重要依据之一,主要包括以下档案和资料:(1)工程项目竣工报告;(2)分项、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名单;(3)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4)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变更核实单;(5)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调查和处理资料;(6)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施工日志;(7)竣工图;(8)质量检验评定资料等;(9)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工程质量保修是指建设工程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因勘察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由责任方承担维修费用并赔偿损失。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前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保修书是施工合同的附件。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二)施工质量验收的标准关于工程项目质量的验收,国家根据不同专业,分别发布了相应的验收标准。2013年1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了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该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所谓建筑工程,是指通过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线路、管道、设备等的安装所形成的工程实体。该标准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规定主要有:1.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是:(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检验批是工程验收的最小单位,是整个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检验批是施工工程中条件相同并具有一定数量的材料、构配件或安装项目,由于其质量基本均匀一致,因此可以作为检验的基础单位,并按批验收。检验批验收包括两个方面:资料检查、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检验。资料反映了检验批从原材料到最终验收的各施工工序的操作依据、检查情况记录以及保证质量所必须的管理制度等。对其完整性的检查,实际是对过程控制的确认,这是检验批合格的前提。检验批的合格质量主要取决于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检验结果。主控项目是对检验批的基本质量起决定性影响的检验项目,因此,必须全部符合有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这意味着主控项目不允许有不符合要求的检验结果。鉴于主控项目对基本质量的决定性影响,必须从严要求。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是:(1)所含检验批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在检验批验收的基础上进行。一般情况下,两者具有相同或者相近的性质,只是批量的大小不同而已,将有关的检验批验收汇集起来就构成分项工程验收。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条件比较简单,只要构成分项工程的各检验批的验收资料文件完整,并且均已验收合格,则分项工程验收合格。3.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是:(1)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样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应规定;(4)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是在所含分项工程验收的基础上进行。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条件是:首先,分部工程的各分项工程必须已验收合格且相应的质量控制资料文件必须完整,这是验收的基本条件。此外,由于各分项工程的性质不尽相同,因此分部工程不能简单地将各分项工程组合进行验收,尚须增加两类检测项目。4.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是:(1)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所含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4)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5)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单位工程质量验收也称质量竣工验收,是建筑工程投入使用前的最后一次验收,也是最重要的验收。5.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均应符合下列规定:(1)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2)符合GB50300—2013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6.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严禁验收。(三)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对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作了具体规定。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1)检验批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等进行验收。(2)分项工程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3)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验收;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主体结构、节能分部工程的验收。(4)单位工程中的分包工程完工后,分包单位应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进行自检,并应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序进行验收。验收时,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单位应将所分包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整理完整,并移交给总包单位。(5)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时,应由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毕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6)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2.施工质量验收的工作要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1)工程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2)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3)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4)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及材料,应在进场时或施工中按规定进行见证检验;(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6)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在验收前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7)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六、实施阶段质量管理的工作内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规定,施工质量控制应包括下列流程:1.施工质量目标分解;2.施工技术交底与工序控制;3.施工质量偏差控制;4.产品或服务的验证、评价和防护按照这个流程,工程咨询单位在实施阶段的质量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一)项目质量策划。在质量策划中确定质量目标以及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和资源,编制质量计划。(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案、施工方法、进度计划、施工措施、平面图布置等。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准备和施工全过程的指导性文件。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承包单位编制了专门的质量计划,其中包括质量目标、质量管理、质量保证措施等内容。(三)实施PDCA循环控制。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按照策划、实施、检查、处置的循环方式开展质量管理工作。(四)加强五要素过程管理。通过对人员、机具、材料、方法、环境等要素的过程管理,实现过程、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目标。根据项目管理策划要求实施检验和监测,并按照规定配备检验和监测设备。对项目质量计划设置的质量控制点,工程咨询单位应按规定进行检验和监测。质量控制点包括下列内容:1.对施工质量有重要影响的关键质量特性、关键部位或重要影响因素;2.工艺上有严格要求,对下道工序的活动有重要影响的关键质量特性、部位3.严重影响项目质量的材料质量和性能;4.影响下道工序质量的技术间歇时间;5.与施工质量密切相关的技术参数;6.容易出现质量通病的部位;7.紧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或可能对生产安排有严重影响的关键项目;8.隐蔽工程验收。(五)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检查验收工作。对于各工序的产出品和重要的部位,先由施工单位按规定自检,自检合格后,向咨询工程师提交“质量验收通知单”,经咨询工程师检验确认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六)纠正偏差。跟踪收集实际数据并进行整理,将项目的实际数据与质量标准和目标进行比较分析,对出现的偏差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和处置,必要时对处置效果和影响进行复查。对检验和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按规定进行标识、记录、评价、隔离,防止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采用返修、加固、返工、让步接受和报废措施,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置。(七)处理工程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当施工出现质量问题时,咨询工程师应立即向施工单位发出通知,要求其对质量问题进行补救处理。当出现不合格产品时,咨询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并跟踪检查。交工后在质量责任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时,咨询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修补或返工。对出现的工程质量事故,咨询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并应对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八)总结改进。总结项目质量管理工作,审核质量管理体系,提出持续改进要求。工程咨询单位应定期对项目质量状况进行检查、分析,向建设单位提出质量报告,明确质量状况、发包人及其他相关方满意程度、产品要求的符合性以及工程咨询单位的质量改进措施。七、试运行阶段业主和承包方质量管理的工作内容(一)试运行准备阶段质量管理工作1.编制试运行计划和方案。承包方负责编制试运行计划和操作手册,明确试运行过程的质量控制点和合格标准,业主方负责提供试运行所需各种资源。业主方根据承包方的试运行计划和各种资源的供应落实情况编制试运行方案,并取得承包方试运行经理的确认后发布实施。对于采用专利技术或邀请有关单位参与试运行时,试运行方案还应征求专利权人或邀请单位的意见,2.落实准备工作。承包方负责试运行现场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现场清理、设备、管道内外部的清理以及电气、仪表等调试。确认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并达到规定的标准。业主方负责落实供应的资源,包括原材料、备品配件、燃料、水、电的供应。承包方要检查其质量和供应情况,以确认符合设计文件和试运行进度的要求。3.做好安全保障工作。试运行范围内的安全设施(如禁区的设置、系统之间的隔离、防毒、防火设施以及应急措施等)由业主方组织实施,承包方应指导、检查、确认其符合安全和其他规定。4.组织培训考核工作。试运行人员培训工作由业主方在承包方技术指导下组织。业主应会同承包方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并颁发证书。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承包方在运行前要予以检查和验证。(二)试运行质量管理工作1.组织实施试运行工作。每项试运行工作都由业主方组织和指挥操作人员进行。承包方应予指导、监督并确认试运行结果。承包方协助处理试运行出现的施工安装问题。其中重要设备的试运行应在制造厂专家指导和监护下进行,其成员编人主要岗位,负责指导并协助排除故障。使用专利技术时,专利权人也参加指导。2.严格执行试运行方案。试运行操作和合格标准应遵循和符合试运行方案的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试运行中风险较大,必须将安全工作置于首位,循序渐进,不具备条件不得试运行,前一试运行工序的事故原因未查明,缺陷未清除,不得进行下一工序的试运行,决不能使风险后移。3.在试运行过程中,当发生不正常情况时,试运行指导人员应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判断,相应做出调整工艺条件、减负荷、停止试运的决定。处理后应及时向业主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岗位人员具有紧急停止试运的权力。发生事故后,试运行指导人员应果断处理,切断事故源,防止事故扩大,并由责任方按国家规定及时提出事故报告。4.做好试运行记录。所有试运行项目均需填写试运行质量记录,并需承包方、业主的授权人员签字确认。试运行记录的格式、内容和份数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业主应收集和保管试运行质量记录。承包方保存的试运行质量记录由项目试运行经理组织收集、整理、编目和归档。5.编写试运行总结报告。试运行总结报告由承包方试运行项目经理组织编制,经承包方、业主的授权人员共同签署确认。试运行总结报告内容应包括试运行项目、日期、参加人员、简要过程、试运行结论和存在的问题。报告的文字应简明扼要和准确。总结报告的格式和份数由承包方提出,业主确认。八、试运行阶段的工作内容试运行是业主方和承包方的交接考核过程,因此,试运行工作由业主方(包括作为业主代表的咨询工程师)和承包方合作进行,各方职责在合同中约定。一般由业主方全面负责组织和指挥,承包方负责指导和技术服务,包括编制试运行计划、操作手册、收集整理试运行质量记录及编写试运行总结等。试运行一般分为无负荷试车和投料试运行两个阶段。无负荷试车必须在机械竣工完成并达到规定要求后进行,也称为竣工试验。无负荷试车成功后,经业主和承包方检查确认具备投料试车条件后方能进入投料试车运行阶段。在各单项装置试车合格以后,进行联合投料试车。联合投料试车的合格标准是打通流程,生产出合格产品,并达到设计要求。投料试运行达到规定要求并稳定生产一段时间后开始生产考核。生产考核是对项目质量特性全面进行考核,合格后方能进行验收。九、工程项目质量(一)质量的概念根据《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19000—2016),质量是指实体的若干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实体是可感知或想象的任何事物,可能是物质的,如:卷尺、水准仪,也可能是非物质的,如:计划、利率、服务,或想象的,如:趋势、公司未来状态等。“质量”可使用形容词来修饰,如:好、差、高、低等这些固有特性通过满足要求的程度,确定其好坏、优劣。质量不仅可以指产品的质量,也可以指服务、过程或体系的质量。质量是针对实体的质量,即:质量是包括针对产品、服务、过程、个人、组织、体系、资源等以及非物质形态在内的实体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对质量的要求可以是明示的需求和期望,也可以是通常隐含的需求和期望(即:组织和相关方的惯例或一般做法,所考虑的需求或期望是不言而喻的),或者是必须履行的需求和期望。顾客和其他相关方对产品、服务、体系或过程的质量要求是动态的、发展的和相对的,它将随着时间、地点、环境的变化而变化,所以说质量具有“广义性”、“时效性”和“相对性”。(二)工程项目质量工程项目质量是指工程产品满足规定要求的程度。所谓规定要求,通常是指标准规范和工程合同所规定的要求,这些规定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适用性。包括建筑物平面、空间布局合理,采光、通风、保温、隔音功能完备,使用、操作、维修方便,有利生产、生活等。2.可靠性。包括满足强度、刚度、稳定性要求,满足使用寿命要求,满足防火、抗震要求,抗渗、抗冻、耐腐蚀,使用安全等。3.经济性。包括工程项目投资效益高,运行和维修费用低等。4.协调性。包括工程项目造型美观,与生态环境协调,与社区环境协调,与地区经济环境协调。(三)工程项目质量的影响因素工程项目建设过程,就是质量的形成过程。工程项目建设过程通常包括四个阶段,即:前期阶段、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投产运营阶段,各阶段对工程项目质量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影响工程项目质量的因素很多,概况起来主要包括五大因素,即:人、机械.材料、方法(或工艺)和环境。1.人对工程项目质量的影响人是指工程建设的直接参与者,包括工程建设各阶段的决策人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人的工作质量是工程项目质量的基础,而人的工作质量取决于人的素质和工作成效,人的素质包括:身体条件、知识结构、技术水平、文化修养、心理行为、质量意识和道德品质等,人的工作成效反映出人的工作能力。因此每个工作岗位和每个人的工作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工程项目质量。提高工作质量的关键在于提高人的素质和工作能力。2.机械对工程项目质量的影响机械是指工程建设各种机具设备和检验工程质量所使用的仪器设备。机械是现代工程建设不可缺少的设施,对工程项目质量有直接影响。所以在机械选型及性能参数确定时,都应考虑其对保证工程项目质量的影响,并考虑到经济上的合理性、技术上的先进性和使用操作及维护上的便利性。3.材料对工程项目质量的影响材料是指工程项目所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材料是工程的物质条件,没有这些物质条件就无法建设工程项目,材料质量不合格,工程项目质量不可能符合标准。加强材料的质量控制,是工程质量控制的重要内容。4.方法(或工艺)对工程项目质量的影响方法(或工艺)是指工程建设的方法、方案及工艺。方法(或工艺)的合理性、先进性对工程项目质量都有很大影响。因此,在制定和审核方法(或工艺)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从技术、经济、组织、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考虑,确保方法(或工艺)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5.环境对工程项目质量的影响环境是指自然环境、技术环境、建设环境等。自然环境包括水文、地质、气象等因素。技术环境包括工程所用的标准、规范、规程等因素。建设环境包括质量检验、管理制度、工程项目作业环境等因素。控制环境影响的有效办法是加强环境管理、改善作业条件、强化管理制度、完善预控措施。十、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一)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的概念《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19000—2016)对质量管理的定义是:关于质量的管理,即在质量方面指挥和控制组织的协调活动。据此,我们可以确定,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是指在工程项目质量方面指挥和控制组织的协调活动。通常包括制定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质量计划,以及通过质量策划、质量保证、质量控制和质量改进,组织实现这些质量目标的过程。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的目的,是通过管理工作,使建设项目科学决策、精心设计、精心施工、产品合格,保证投资目标的实现。(二)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的特点与工业产品相比,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具有如下特点:(1)工程项目的质量特性较多。除了项目的物理化学功能特性外,还要考虑可靠性、耐久性(寿命期内功能的持续性,减少维修量)、安全性(人身安全、运行安全)与环境的协调性。(2)工程项目形体庞大,高投入,周期长,牵涉面广,风险多。(3)工程项目质量影响因素多。工程项目不仅受工程项目决策、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的影响,还要受到材料、机械、设备的影响。工程所在地政治、经济、社会环境以及气候、地理、地质、资源等因素对工程项目质量的影响也不容忽视。(4)工程项目质量管理难度较大。一种工业产品,生产工艺技术成熟后,有固定的生产线,建立稳定的质量管理制度,可以连续多年进行批量生产。工程项目则不同,它是一次性成果,每个项目都有各自的特点和区别,质量管理工作需要不断地适应新情况。同时,建设项目的周期长,实施过程中情况不断变化,许多新因素不断加入,这就给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带来难度。(5)工程项目质量具有隐蔽性。工程项目中分项工程交接多,中间产品多,隐蔽工程多,如不及时进行监督检查,事后很难发现内在的质量问题。因此,必须加强过程中的监督检查。第四章投资估算一、投资估算的编制说明(一)投资估算的依据本期项目其投资估算范围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估算的主要依据包括:1、《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2、《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3、《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审规程》4、《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深度规定》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6、《企业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7、《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二)项目费用与效益范围界定本期项目费用界定为工程费用和项目运营期所发生的各项费用;项目效益界定为运营期所产生的各项收益,并严格遵循财务评价过程中费用与效益计算范围相一致性的原则。二、建设投资估算本期项目建设投资20839.88万元,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三个部分。(一)工程费用工程费用包括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建设管理费、勘察设计费、生产准备费、其他前期工作费用,合计17466.82万元。1、建筑工程费估算根据估算,本期项目建筑工程费为8727.05万元。2、设备购置费估算设备购置费的估算是根据国内外制造厂家(商)报价和类似工程设备价格,同时参照《机电产品报价手册》和《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规定的相应要求进行,并考虑必要的运杂费进行估算。本期项目设备购置费为8206.22万元。3、安装工程费估算本期项目安装工程费为533.55万元。(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本期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2808.46万元。(三)预备费本期项目预备费为564.60万元。表格题目建设投资估算表单位:万元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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