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公司企业战略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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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为本成果导向开放创新引领未来20XX区块链公司企业战略规划某某公司LOGO前言这份《区块链公司企业战略规划》由某专业咨询机构编辑撰写,全文约45251个字,约46页左右,具有层次分明、范围清晰、数据支撑、贴合业务、逻辑推导、步骤清晰、数据清晰、风险可控、架构可扩展、方案优化等特点,全文从渠道管理概述、渠道冲突管理、渠道战略联盟、网络分销渠道、丰田生产方式和看板管理系统、MRP,MRPII和ERP、生产调度、在制品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董事会制度、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关系、股东机构股东概述、经理机构的地位、公司简介、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项目概况、SWOT分析说明、项目风险分析、项目风险对策、发展规划等几个方面展开论述,具有较高参考价值,建议详细研读以辅助落地执行。目录一、渠道管理概述3二、渠道冲突管理4三、渠道战略联盟10四、网络分销渠道11五、丰田生产方式和看板管理系统19六、MRP,MRPII和ERP 32七、生产调度41八、在制品控制46九、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49十、董事会制度59十一、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关系67十二、股东机构股东概述69十三、经理机构的地位77十四、公司简介83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84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85十五、项目概况85十六、SWOT分析说明88十七、项目风险分析98十八、项目风险对策101十九、发展规划101一、渠道管理概述(一)市场营销渠道与分销渠道在与企业渠道管理相关的理论和实践中,有两个概念经常被不加区分地交替使用,这就是市场营销渠道和分销渠道。市场营销渠道是指互相配合生产、分销和消费某一生产者的商品和服务的所有企业和个人。也就是说,市场营销渠道包括参与某种商品供产销过程的所有企业和个人,如供应商、生产者、各类中间商(批发商、零售商、代理商)、辅助商(如支持分销活动的仓储、运输、金融、广告代理机构等)以及最终消费者。分销渠道通常是指促使某种商品和服务经由市场交换过程,顺利地转移给消费者(用户)消费使用的一整套相互依存的组织。其成员是指商品从生产者向消费者转移过程中,取得这种商品的所有权或帮助所有权转移的所有企业和个人,包括生产者、中间商和最终消费者。分销渠道与我们通常所说的市场营销渠道是不同的。市场营销渠道包含分销渠道,而分销渠道只是市场营销渠道的一部分。(二)分销渠道管理目标和任务1、分销渠道管理目标分销渠道管理目标是指在一定时期肉,通过有效的渠道管理所要达到的目标。分销渠道管理目标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市场占有率。市场占有率是指一定时期内企业商品在市场上的份额。它是反映企业营销能力的一项指标。企业之所以将市场占有率作为分销目标,是因为企业商品需要通过分销才能到达消费者手中,实现其最终价值。(2)利润额。利润额是指企业的分销活动能给企业带来的利润数量。利润额的多少反映了企业经营状况的好坏。利润额指标不仅是企业分销渠道管理目标,也是企业经营活动重要的指标之一。(3)销售增长额。销售增长额是反映企业发展状况的基本指标。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分销效果与以往同期相比增长的情况。分销渠道管理就是根据分销渠道的基本职能和性质开展的活动。其主要任务有:提出并制定分销目标;监测分销效率;协调渠道成员关系,解决渠道冲突;促进商品销售;修改和重建分销渠道。二、渠道冲突管理(一)渠道冲突的界定和分类1、渠道冲突的界定渠道冲突是指渠道成员之间因为利益关系产生的矛盾和不协调。例如,某二级代理商会因为生产厂商给予相邻区域代理商更大的广告支持而不满,导致渠道冲突。又如,甲地区分销商不执行分销协议约定,向乙地区低价倾销戴窜货,同样会引起乙地区分销商的不满和愤怒而产生渠道冲突。渠道冲突的本质是渠道主体利益、行为和心理上的冲突。2、渠道冲突的分类合理的渠道冲突分类是有效把握冲突类型、制定相应策略、更好地进行冲突管理的基础。从不同角度出发,渠道冲突有不同的分类方法(1)按照渠道成员的层级关系划分。按照渠道成员的层级关系类型,可把渠道冲突分为水平冲突、垂直冲突和多渠道冲突。这是一种传统的分类方法。水平冲突是指同一渠道中同一层次的中间商之间的冲突。垂直冲突是指同一渠道中不同层次的成员之间的冲突。多渠道冲突是指当某个厂商建立了两条或两条以上的渠道向同一市场出售产品或服务时,发生在这些渠道之间的冲突。(2)根据利益冲突与对抗性行为的关系划分。学者杜茨根据是否存在利益冲突和是否具有对抗性,将冲突分为四种类型:冲突、潜伏性冲突、虚假冲突和不冲突。冲突是指同时存在对抗性行为和利益冲突的情况;象限1-潜伏性冲突是指存在冲突的利益,但不存在对抗性行为;象限Ⅲ-虚假冲突发生在不存在利益冲突,但是双方有对抗性行为的情况下;象限V-如果对抗性行为和利益冲突都不存在,那么这种状态就称为不冲突。(3)按照渠道冲突程度划分。瓦格瑞斯(Wagrath)和汉迪(Hardy)在研究制造商和零售商冲突时,根据冲突频率、冲突强度以及冲突事件的重要程度,将渠道冲突分为三个层次,低度冲突区、中度冲突区和高度冲突区。冲突强度是指冲突双方争执的激烈程度,中突频率是指冲突发生的频繁程度,冲突事件的重要程度是指引起冲突的问题的重要程度。(4)按照渠道冲突对企业发展的影响方向划分。按渠道冲突对企业发展的影响方向,可把渠道冲突分为功能性冲突和破坏性冲突。功能性冲突是指渠道成员把相互对抗作为消除渠道成员之间潜在的、有害的紧张气氛和不良动机的一种方法,通过提出和克服分歧,激励对方并相互挑战,从而提高共同的绩效。例如,生产厂商给予表现优秀的经销商的返利奖励和促销奖励可能会对其他经销商产生一些影响,但是这些影响运用得当能产生“钻鱼效应”,成为其他渠道成员发展的动力。破坏性冲突是指渠道成员间的不安心理和对抗动机外化成对抗性行为,并超过了一定的限度,对渠道绩效水平和渠道关系产生消极的、破坏性的影响的一种冲突状态,如窜货、赖账、制假售假等行为导致的渠道冲突。这类渠道冲突对渠道破坏力极大,会影响渠道成员经营的信心。(二)渠道冲突产生的原因(1)角色错位。一个渠道成员的角色表明了其在渠道中应当承担什么样的义务;并作出使每一个渠道成员都可以接受和预见的行为规范。如果一个渠道成员的行为超出了其他渠道成员预期可接受的范围,就会出现角色错位。模棱两可的角色定位以及角色定位的随意更改必将导致渠道成员之间的冲突。(2)目标差异。如果同一渠道系统中的所有成员都有共同的目标,那么各自的效率和利益将会实现最大化。但事实上,渠道每个成员都是一个个独立的法人实体,有自己的利益,有自己的目标,这些目标有些可能会重叠,而另一些则可能不相关,甚至背道而驰,这样就会产生冲突。(3)观点差异。观点差异是指渠道成员对同一情景或同+刺激作出的不同反应。例如,一个零售商如果觉得30%的毛利率是合适的,那么20%的毛利率就会使他觉得不公平。然而制造商的感觉却可能与之相反,认为给零售商20%的毛利率已经足够。(4)沟通困难。沟通困难是指渠道成员之间不沟通、沟通缓慢或错误沟通等。(5)决策权分歧。决策权分歧是指渠道成员对于其应当控制的特定领域的强烈感受。这种分歧往往发生在各成员对外在影响范围不满意的时候。例如,是制造商还是零售商有权决定商品的最终销售价格,或零售商是否有权倒卖商品等。(6)期望差异。期望差异是指不同的渠道成员对求发展的不同估计、不同预期。在正确认识市场的基础上,这种差异并不明显。(7)资源稀缺。资源稀缺是指由于渠道资源分配不均而造成的冲突。例如,一家制造商在决定采用间接销售渠道这一方式以后,仍然决定保留其价值较大的客户作为自己的直接客户,这样就会导致渠道成员的不满。(三)渠道冲突的处理渠道成员发生冲突时,管理者需要及时分析渠道的类型、内容和原因,采取适当方法迅速处理。(1)以共同利益为基础确定渠道成员的长期目标征何渠道,除了渠道成员的局部利益外,必然存在一些共同的利益,如生存、市场份额、高品质、消费者满意度等。确立以渠道成员共同利益为基础的长期目标,有助于加强渠道成员之间的合作,减少渠道冲突(2)鼓励各渠道成员积极参与渠道活动和相关政策的制定过程。渠道成员参与渠道活动和相关政策的制定过程,有助于增强渠道成员之间的相互信任和了解,减少渠道冲突。适当运用激励手段。为减少渠道冲突,渠道领导者需要适时对相关的渠道政策、计戈进行折中处理,对相关的活动规则进行修改。除上述政策激励外,渠道管理中经常采用的方法还包括价格折扣、数量折扣、付款信贷、业绩奖励制度、分销人员的培训、分销商会议等。(3)采用人员交换的做法减少渠道冲突。渠道冲突的一个重要处理方法是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渠道层次上交换人员。通过人员交换,有利于交换人员接触对方的工作和观点,从而增加双方间的相互了解,有利于双方更好地合作。例如,制造商的管理人员可以被派驻到分销商处工作,而分销商的人员也可以到制造商的相关部门进行工作体验。(4)利用好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冲突处理手段。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是处理经常性冲突和激烈冲突的常用手段。协商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抱着公平、合理解决问题的态度和诚意,通过摆事实、交换意见、多方沟通等方法,找出解决问题和争议办法的种方式。调解是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在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有关组织主持下,自愿进行协商,通过教育疏导,促成各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办法。调解包括法院调解、人民调解和仲裁调解三类。仲裁是指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达成协议,将提交非司法机构的第三者审理,由第三者作出对争议各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制度和方式。仲裁在性质上兼具契约性、自治性、民间性和准司法性。诉讼是指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陈诉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在现代社会,诉讼是国家司法活动的重要内容,国家司法权通过诉讼活动得以实现,从而达到解决社会纠纷、实现法律正义的目的。几种处理冲突的手段各有利弊,可综合考虑冲突和企业自身的情况加以选择和利用。(5)适时清理渠道成员。对那些不遵守渠道规则、屡教不改的渠道成员,渠道管理者需要对其渠道成员资格进行重新审查,并将不合格的成员从渠道系统清除。三、渠道战略联盟1、经销商之间的战略联盟经销商建立联盟的动机是通过联盟形成的规模优势和垄断优势与供应商进行博弈,以获得更大的利润空间。借助买方市场的优势,经销商尤其是大型经销商越来越善于运用资金优势、规模优势来建立成本优势和垄断优势。通过集中采购或建立经销商联盟,经销商们在营销渠道中有决定性的发言权。2、供应商之间的战略联盟这种联盟通常是在购买者导向的市场上,随着产品同质化程度加大和市场竞争加剧,供应商对愈演愈烈的价格战苦不堪言,不得不通过达成一定的联盟(最初是价格联盟)来抵御价格的滑坡。这些联盟中的一些在经过较长时期的合作之后最终发展成为战略联盟,而更多的联盟却因外部环境条件的变化呈动态性,事实上供应商之间的联盟多为在一定利益驱动下的短期行为。3、供应商和经销商之间的战略联盟这种关系根植于购买者导向的市场,是对顾客导向的市场营销理念的客观反映。其目的在于通过供应链中上下游的联盟和合作,提高整条供应链的效益和效率,加快市场反应速度,为顾客提供更好更满意的服务。这种渠道联盟通常是由传统的交易关系演变而来的,而在长期交易中建立起来的信任和相互依赖的关系是战略联盟的基础。四、网络分销渠道狭义的网络分销渠道是指生产者借助网络平台将商品或服务从生产者转移到消费者手中的过程。广义的网络分销渠道是指分销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不同程度地使用网络及管理系统,实现分销过程中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流转的目的。(一)网络分销渠道与传统分销渠道的比较网络分销渠道与传统分销渠道都是为企业的商品或服务的销售服务。两种分销渠道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争夺市场,抢夺消费者,实现企业的各种市场经营目标。网络分销渠道与传统分销渠道的差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作用方面。网络渠道提供了双向的信息传播模式,使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沟通更加方便畅通;网络渠道是企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快捷途径,它在实现商品所有权转移方面的作用较传统渠道有所加强;企业既可以通过网络渠道开展商务活动,也可以对用户进行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2)结构方面。传统分销渠道的结构是线性的,体现为一种有流动方向的线性通道;而网络分销渠道是网状的,呈现出以互联网站点为中心,向周围发散的结构。网络分销渠道也可分为直接分销渠道和间接分销渠道。但与传统的营销渠道相比,网络营销渠道的结构要简单得多。网络的直接分销渠道和传统的直接分销渠道都是零级分销渠道,这方面没有大的区别;而对于间接分销渠道而言,网络营销中只有一级分销渠道,即只有一个信息中间商(网络中间商)来沟通买卖双方的信息,很少存在多个批发商和零售商的情况。(3)费用方面。无论是直接分销渠道还是间接分销渠道,网络分销渠道的结构都相对比较简单,从而夫大减少了流通环节,降低了交易费用,缩短了销售周期,提高了营销活动的效率。首先,网络分销渠道可以有效地减少人员、场地等费用;其次,互联网的双向信息传播功能为企业开展促销活动提供了更加方便的渠道,从而减少了广告宣传费用。(二)网络分销渠道的特征(1)虚拟性。网络空间是一个虚拟的世界,在互联网上从事销售活动,企业看不到消费者,消费者也看不到企业员工;没有传统意义上的店铺建筑,只有屏幕上各种商品视图和广告条;消费者看不到实物,只能通过网站上的图片来了解商品的价格、规格、特性及之前消费者留下的对商品的评论;整个购物过程只是人与网站的对话,销售活动在虚拟环境下完成。(2)经济性。网络分销渠道可以有效地降低分销成本,提高分销效率。网络分销渠道结构简单,很多情况下是一种面向最终用户的直销方式,流通环节的成本被节省,库存也被大大减少,接到订单后的实时生产成为可能。此外,利用互联网完成传统的分销功能,可以有效减少印刷和邮寄成本;网络分销渠道可以实现无店铺销售,节约相应的租金和水电费等方面的支出。(3)便利性。与传统分销渠道比较起来,网络分销能节省更多的时间与精力。一方面,制造商因网络分销,对传统中间商的依赖有所减少,流通费用降低,使消费者享受更多的折扣成为可能;另一方面,网络分销为消费者提供了充分的信息支持,消费者通过浏览网站的指引来了解网络购物流程,按自己的偏好选择付款方式、收货方式,并可享受优惠的会员服务和优质的售后服务。此外,网络分销渠道的采用使企业经营上的时空限制被彻底打破,保证企业做到面向全国、全世界一周7天、一天24小时的经营,这一点是传统市场中间商无法做到的。(三)网络分销系统网络分销功能的实现需要完善的系统支撑,这些系统包括订货系统、结算系统和配送系统。(1)订货系统。订货系统为顾客提供商品信息,同时方便厂家(商家)获取顾客的需求信息,以求达到供求平衡。一个完善的订货系统,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库存,减少销售费用。(2)结算系统。顾客购买商品后,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方便地进行付款,因此厂家(商家)应有多种结算方式。目前,国外流行的方式主要有信用未、电子货币、网上划款等,而国内付款结算方式主要有邮局汇款、信用卡支付、线上支付等。(3)配送系统。一般来说,商品分为有形产品和无形产品。对于无形产品,如服务、软件、音乐等,可以通过网上直接配送;对于有形产品的配送,会涉及运输和仓储问题。(四)网络分销渠道类型1、网络直销渠道网络直销渠道是指生产者通过互联网直接把产品销售给顾客的销售渠道。网络直销渠道与传统直销渠道一样,都没有中间商。网络直销渠道一样也具有订货功能、支付功能和配送功能。常见的网络直销渠道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生产企业直接在网络平台上搭建网站销售产品如企业官网;另一种是企业入驻电子商务平台直接进行销售,如生产企业直接乘驻天猫商城京东商城等。2、网络间接分销渠道网络间接分销渠道是指生产者通过融入互联网后的网络中间商把商品销售给最终用户的分销渠道。所谓网络中间商,是指利用网络在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从事商品交换活动的经济组织或个人。网络中间商通常利用专门的软件,为消费者提供信息搜集和过滤服务。常见的网络中间商有以下几类。(1)目录服务商。目录服务商是指那些通过对网站进行搜索和分类整理,为用户提供目录式服务的组织或个人。目录服务商包括三类:①综合性目录服务商,是指对不同站点进行检索,然后将所包含的站点分类按层次组织在一起,为用户提供各种不同站点的综合性索引的组织或个人,如搜狐门户网站。②商业性目录服务商,仅提供对现有的各种商业性网站的索引,如一些互联网商店目录。商业性目录服务商类似实际生活中的出版厂商和公司目录出版商。③专业性目录服务商,即针对某一专业领域或主题建立的网站,通常是由该领域中的公司或专业人士提供内容。例如,一些为用户提供品牌商品的技术评价或同类商品的性能比较信息的网站。专业性目录服务商对商业交易具有极强的支持作用。目录服务商的主要收入来源于为客户提供的互联网广告服务。(2)搜索引擎服务商。搜索引擎服务商主要为用户提供基于关键词的检索服务,如百度搜索、360搜索引擎等站点。与目录服务商不同,搜索引擎服务商为用户提供基于关键词的检索服务。搜索站点利用大型数据库分类存储各种站点介绍和页面内容,用户可以利用这类站点提供的搜索引擎对互联网进行实时搜索。(3)虚拟商业街。虚拟商业街是指包含两个以上商业站点链接的网站。虚拟商业街与商业性目录服务商的区别在于,虚拟商业街为需要加入的厂商或零售商提供建设和开发网站的服务,并收取相应的费用。其收入来源包括商家租用服务器的租金、销售收入的提成等。例如,新浪网的虚拟商业街就提供专卖店店面出租服务。(4)互联网内容提供商(internetcontentprovider,ICP)。互联网内容提供商是指在互联网上向目标客户群提供所需信息的服务商。ICP提供的产品就是网络内容,包括搜索引擎、虚拟社区、电子邮箱、新闻娱乐等。目前互联网上的大部分网站都提供这类服务。现在大多数ICP的信息服务是免费的。其预期的收益来源包括通过在互联网上免费提供信息内容,促进传统信息媒介的销售;降低信息传播的成本,从而提高利润率;为其他网络商家提供广告空间,收取一定的广告费或销售提成等(5)网上零售商。网上零售是指通过互联网或其他电子渠道,针对个人或者家庭的需求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网上零售商不同于虚拟商业街,网上零售商拥有自己的货物清单,并直接将商品和服务销售给最终用户。网上零售商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纯网络型零售商,如中国的当当网等;另一种是传统零售企业触网,将传统业务与电子商务互相整合后形成的网上零售商,如美国的沃尔玛等。(6)虚拟评估机构。由于互联网内容和站点繁多,用户在访问站点时,很难作出高效正确的决定。虚拟评估机构就是一些根据预先制定的标准体系对网上商家进行评估的第三方评级机构。虚拟评估机构通过为消费者提供网上商家的等级信息和消费评测报告,降低消费者网上购物的风险对网络市场中商家的经营标为起到了间接的监督作用。目前一些目录服务商和搜索引擎服务商也提供一些站点评估服务。(7)智能代理。随着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网上商业信息正以指数级增长。面对网上海量的信息,消费者不得不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进行筛选和处理。智能代理就是利用专门设计的程序,根据消费者的偏好和要求预先为消费者自动进行所需信息的搜索和过滤服务的提供者。智能代理软件在搜索时还可以根据用户的喜好和别人的搜索经验自动学习、优化搜索标准。智能代理可分为四种基本类型:信息代理、检测和监视代理、数据挖掘代理、用户或个人代理。那些专门为消费者提供购物比较服务的智能代理又称为比较购物代理、比较购物引擎购物机器人等。(8)虚拟市场。虚拟市场是为那些想要进行物品交易的人提供的一个虚拟交易场所。任何人都可以将想要出售物品的信息上传到虚拟市场的网站上,也可以在站点中任意选择和购买自己所需要的物品。虚拟市场的经营者对达成的每一笔交易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网上拍卖站点是比较具有代表性的一种虚拟市场。(9)网络统计机构。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其他辅助性的服务,如网络广告商需要了解有关网站访问者特征、不同网络广告手段的使用率等信息。网络统计机构就是为用户提供互联网统计数据的机构,如ForresterResearch(弗雷斯特研究公司)、A.C.Nielsen(A.C:尼尔森公司)以及国内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hinainterretnetworkinformationcenter,CNNIC)等。(10)网络金融机构。网上交易需要信贷、支付、结算、转账等金融业务的支持,网络金融机构就是为网络交易提供专业性金融服务的机构。五、丰田生产方式和看板管理系统(一)丰田生产方式概述由日本丰田汽车公司前副社长大野耐一主导创建,是丰田公司的一种独具特色的现代化生产方式。它顺应时代发展和市场变化趋势,经历了几十年的探索和完善后,逐渐形成和发展为如今包括经营理念、生产组织、物流控制、质量管理、成本控制、库存管理、现场管理和现场改善等在内的较为完善的生产管理技术与方法体系。丰田生产方式是一个包容了多种制造技术和管理技术的综合技术体系。丰田生产方式不仅是一种彻底追求生产过程合理性、高效性和灵活性的生产管理工具及技术,更是一种管理理念。它最基本的理念就是从(顾客的)需求出发,杜绝浪费任何一点材料、人力、时间、空间、能量和运输等资源。要实现“彻底降低成本”这一基本目标,就必须杜绝过量生产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在制品过量和人员过剩等各种直接浪费和间接浪费。如果生产系统能够具有足够的柔性,能够适应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即“市场需要什么型号的产品,就生产什么型号的产品;能销售出去多少就生产多少;什么时候需要,就什么时候生产”,这当然就不需要也不会有多余的库存产品了。如果在生产人员的能力方面保证具有足够的柔性,当然也就没有闲杂人员了。这种持续而流畅的生产,或对市场需求数量与种类两个方面变化的迅速适应,是凭借着一个主要手段“准时化生产”来实现的。可以说,“准时化生产”是丰田生产方式的核心。此外,丰田生产方式具有一种内在的动态自我完善机制,即在“准时化生产”的激发下,通过不断缩小加工批量和减少在制品储备,使生产系统中的问题不断暴露出来,使生产系统本身不断完善,从而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具体的思想和手段包括以下六点。1、准时化和自动化JT生产方式本质是一个拉动式的生产系统,更有效率地响应了顾客所需。JIT生产方式是20世纪50年代初日本丰田汽车公司研究和开始实施的生产管理方式,也是一种与整个制造过程相关的哲理思想。它的基本思想是“只在必要的时刻,生产必要的数量的必要产品”。这种生产方式的核心是追求一种无库存的生产系统,或使库存达到最小的生产系统。通过JT思想的应用使企业管理者将精力集中于生产过程本身,通过生产过程整体优化、改进技术、理顺物流,杜绝超量生产,消除无效劳动和浪费,有效地利用资源,降低成本,改善质量,用最少的投入实现最大产出。JIT生产方式是一种彻底追求生产过程合理性、高效性和灵活性的生产管理技术。自动化是丰田准时化生产体系质量保证的重要手段。为了完善准时化生产,生产过程中依次流往后道工序的零部件必须是百分之百合格的制品。因此,零部件制品的质量检测和控制是极为重要的。丰田公司认为,统计抽样是不合适的,应该摒弃任何可以接受的质量缺陷水平的观念,实行“自我全数检验”。丰田公司的“自我全数检验”建立于生产过程中的自动化即自动化缺陷控制的基础之上。同时也用两种不同的汉字书写。其中一个含义就是普通的“自动化”的意思,表示用机器来代替人工。在这种自动化之下,人们只需按动电钮,机器就会自动运转起来,完成预定的工作。但是,这样的自动工作机器没有发现加工质量创陷的能力,也不会在出现加工质量缺陷时停止工作。因此,这种自动化会在机器出现错误时自动地生产出大量的不合格制品。显然,这种自动化是不能令人满意的。丰田公司强调的是jidoka的另一个含义,即“自动化缺陷控制”,并将它称为“带有人字旁的自动化”或“具有人类判断力的自动化”。丰田公司的自动化,即“自动化缺陷控制”,是通过三个主要的技术手段来实现的,这就是异常情况下的自动化检测、异常情况下的自动化停机、异常情况下的自动化报警。2、标准化作业标准化作业是实现均衡化生产和单件生产单件传送的又一重要前提。丰田公司的标准化作业主要是指每一位多技能作业员操作的多种不同机床的作业程序,亦指在标准周期时间内,把每一位多技能作业员所承担的一系列的多种作业标准化。丰田公司的标准化作业主要包括标准周期时间、标准作业顺序、标准在制品存量三个内容,它们均用“标准作业组合表”来表示。根据标准周期时间,生产现场的管理人员就能够确定在各生产单元内生产一个单位制品或完成产量指标所需要的作业人数,并合理配备全车间及全工厂的作业人员。标准作业顺序是用来指示多技能作业员在同时操作多台不同机床时所应遵循的作业顺序,即作业人员拿取材料、上机加工、加工结束后取下,再传给另一台机床的顺序,这种顺序在作业员所操作的各种机床上连续地遵循着。因为所有的作业人员都必须在标准周期时间内完成自己所承担的全部作业,所以在同一个生产单元内或生产线上能够达成生产的平衡。标准在制品存量是指在每一个生产单元内在制品储备的最低数量,它应包括仍在机器上加工的半成品。如果没有这些数量的在制品,那么生产单元内的一连串机器将无法同步作业。但是,应设法尽量减少在制品存量,使之维持在最低水平。根据标准化作业的要求(通常用标准作业组合表表示),所有作业人员都必须在标准周期时间之内完成单位制品所需要的全部加工作业,并以此为基础,对作业人员进行训练和对工序进行改善。标准化作业可以归纳为以下要点。(1)每一个流程都可以看作是一个计划,这个计划将会是每一个工厂人员的目标。(2)同一个流程必须用同样的方式来进行。(3)问题很容易被发现。(4)它是一种保持品质、有效率及安全性高的方式。(5)可以迅速地解决问题。(6)它是由每一个小组或小组长提出的计划,因为他们最了解自身工作内容。3、多技能作业员多技能作业员(或称“多面手”)是指那些能够操作多种机床的生产作业工人。多技能作业员是与设备的单元式布置紧密联系的。在U型生产单元内,由于多种机床紧凑地组合在一起,这就要求生产作业工人能够进行多种机床的操作,同时负责多道工序的作业,如一个工人要同时会操作车床、铣床和磨床等。一个多技能作业员按照标准作业组合表,依次操作几种不同的机床,以完成多种不同工序的作业,并在标准周期时间之内,巡回1型生产单元一周,最终返回生产起点。而各工序的在制品必须在生产作业工人完成该工序的加工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这样,每当一个工件进入生产单元时,同时就会有一件成品离开该生产单元。像这样的生产方式就是单件生产单件传送方式,它具有以下优点:排除了工序间不必要的在制品,加快了物流速度,有利于生产单元内作业人员之间的相互协作等。特别是,多技能作业员和组合U型生产线可以将各工序节省的零星工时集中起来,以便整数削减多余的生产人员,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4、看板管理系统自动化与准时化是贯穿丰田生产方式的两大支柱,而看板管理可以说是让系统营运的工具。看板管理,简而言之,是对生产过程中各道工序生产活动进行控制的信息系统。通常,看板是一张在透明塑料袋内的卡片。经常被使用的看板主要有两种:取料看板和生产看板。取料看板标明了后道工序应领取物料的数量等信息,生产看板则显示着前道工序应生产物品的数量等信息。丰田生产方式以逆向“拉动式”方式控制着整个生产过程,看板将与取料和生产的时间、数量、品种等有关的信息从生产过程的下游传递到上游,并将相对独立的工序个体联结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实施看板管理是有条件的,如生产的均衡化、作业的标准化、设备布置合理化等。如果不具备这些先决条件,看板管理就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从而难以实现丰田生产方式。5、全员参与的现场改善活动丰田准时化生产方式的目标和目标体系中的各子目标是通过准时化生产体系的最为基本的支撑-全员参与的现场改善活动来实现的,正是这种改善活动才真正把丰田准时化生产方式变得如此有效。公司全体人员参与的现场改善活动,是丰田公司强大生命力的源泉,也是丰田准时化生产方式的坚固基石。丰田公司的经验表明,提高质量、降低成本、保证按期交货提高生产效率的根本手段就是永不停止现场改善活动。同时,不断的现场改善也是生产系统不断完善的根本保证。一般来说,人总是追求不断的自我完善,生产系统也应该在运行过程中得到不断完善;人的不断自我完善是通过不断学习来实现的,而生产系统的不断自我完善应该依靠生产系统本身内在的动态自我完善机制来实现。丰田准时化生产方式正是具备了这样一种独特的动态自我完善机制。(1)建立动态自我完善机制。这种动态自我完善机制表现为“强制性揭露问题、暴露院患”,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就是要针对问题提出改善的设想和措施,消除问题,使生产系统达到在新的水平上的稳定。(2)成立质量管理小组。质量管理小组是由在同一生产现场内工作的人们以班组为单位组成的非正式小组,是一种自主地、持续不断地通过自我启发和相互启发来研究解决质量问题和现场改善问题的小集体。丰田公司的质量管理小组是公司内部的非正式组织,其特点是自主性、自发性、灵活性和持续性。在这种无拘无束、相互启发和自我启发的共同研讨之中,小组中的每个成员都有机会展示自己的才智,并把学到的东西用于现场改善之中。在这种共同研讨与改善的反复过程中,每一个人都能感受到负有责任和使命的喜悦、受人尊重的喜悦、成功的喜悦、技能提高和个入成长的喜悦。大家共同创造了一个心情舒畅、充满生机活力和希望的工作环境。(3)合理化建议制度。合理化建议制度在丰田公司被称为创造性思考制度。和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一样,丰田公司的合理化建议制度极大地促进了现场改善活动。丰田公司认为,好产品来自好的设想。因此,丰田公司提出了“好主意,好产品”的口号,广泛采用合理化建议制度,激发全体员工的创造性思考,征求大家的“好主意”,以改善公司的业务。(4)改善,再改善。“改善”不仅是丰田生产方式的坚固基石,而且也是丰田准时化生产方式所不懈追求的目标。“改善,再改善”是丰田公司生产经营的信条,而“改善,再改善”不但需要生产系统本身所具有的内在的动态自我完善机制的激发作用和企业内部组织机构与制度的保障促进作用,而且还需要正确而有效的方法。曾经出任丰田公司负责生产和质量管理专务董事的根本正夫先生,总结了他30多年从事现场改善工作的经验,归纳了支持“改善,再改善”的六个要领:①领导者本身也要从事改善活动;②领导者要关心下属人员的改善活动;③不要轻视微不足道的改善活动;④要容忍改善活动的失败;⑥改善无止境。6、全面质量管理丰田公司的准时化生产方式强行逐步减少生产系统中的零部件在制品储备,从而强制现场改善,强制提高零部件制品的质量。丰田公司从1961年开始引进了全面质量管理。丰田生产方式认为,生产系统中的每一道工序和每一个环节都会对产品的生产质量产生直接影响。因此,要保证准时化生产的实现,就必须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保证产品质量,从而要求实行从原材料到半成品再到产成品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并要求每一道工序必须实行质量的自我检验,确保向下道工序输送百分之百合格的零部件制品。显然,在这种环境中,避免出现不合格的零部件制品的要求就会自然产生出来,就会自然形成一种“确保生产合格制品”的强制性约束机制。这样,全体人员参与的、涉及生产产品全过程的全面质量管理就会自然成为必要。“质量要在本工序制造”“下道工序就是顾客”,确保下道工序正常作业”的思想意识深深扎根于丰田公司,贯穿于生产现场。丰田公司正是在这种思想指导下,以“确保质量”为目的,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了全员参与的质量管理活动,从而极其有效地保证了丰田生产的顺利实现。(二)看板管理1、看板的基本概念看板管理亦称看板方式,看板方式作为一种生产管理方式,在生产管理史上是非常独特的,也可以说是JIT生产方式最显著的特点。但决不能把JT生产方式与看板方式等同起来。JIT生产方式说到底是一种生产管理技术,而看板只不过是一种管理手段。丰田生产方式以逆向“拉动式”方式控制着整个生产过程,即从生产终点的总装配线开始,依次由后道工序从前道工序“在必要的时刻领取必要数量的必要零部件”,而前道工序则“在必要的时刻生产必要数量的必要零部件”,以补充被后道工序领取走的零部件。这样,看板就在生产过程中的各工序之间周转,从而将与取料和生产的时间、数量、品种等有关的信息从生产过程的下游传递到上游,并将相对独立的工序个体联结为一个有机的整体。2、看板的功能看板的功能主要有以下四点。(1)显示生产以及运送的工作指令。看板中记载着生产量、时间、方法、顺序以及运送量、运送时间、运送目的地、放置场所、搬运工具等信息,从装配工序逐次向前道工序追溯,在装配线将所使用的零部件上所带的看板取下,以此再去前道工序领取。“后道工序领取”以及“适时适量生产”就是通过看板来实现的。(2)防止过量生产和过量运送。看板必须按照既定的运送规则来使用。其中一条规则是“没有看板不能生产,也不能运送”。根据这一规则,看板数量减少,则生产量也相应减少。由于看板所表示的只是必要的量,因此通过看板的运用能够做到自动防止过量生产以及过量运送。(3)进行目视管理的工具。看板的另一条运用规则是“看板必须在实物上存放”“前道工序按照看板取下的顺序进行生产”。根据这一规则,作业现场的管理人员对生产的优先顺序能够一目了然,易于管理。并且只要一看看板,就可知道后道工序的作业进展情况、库存情况等。(4)改善的工具。在JIT生产方式中,通过不断减少看板数量来减少在制品的中间储存。一般情况下,如果在制品库存较高,即使设备出现故障、不良品数目增加也不会影响到后道工序的生产,所以容易把这些问题掩盖。而且即使有人员过剩,也不易察觉。而根据看板“不能把不良品送往后道工序”的运送规则,一旦后道工序所需得不到满足,就会造成全线停工,由此可立即使问题暴露,从而必须马上采取改善措施来解决问题。这样通过改善活动不仅解决了问题,也使生产线的“体质”不断增强,生产率不断提高。JIT生产方式的目标是最终实现无储存生产系统,而看板提供了一个朝着这个方向迈进的工具。3、看板的种类实际生产管理中使用的看板形式很多。常见的有塑料夹内装着的卡片或类似的标识牌、运送零件小车、工位器具或存件箱上的标签、指示部件吊运场所的标签、流水生产线上各种颜色的小球或信号灯、电视图像等。通常,看板是一张在透明塑料袋内的卡片。经常被使用的看板主要有两种:取料看板和生产看板。取料看板标明了后道工序应领取物料的数量等信息,生产看板则显示着前道工序应生产物品的数量等信息。4、看板的使用规则为使看板系统有效运行,必须严格遵循使用规则,培训全体操作人员理解规则,并设立一定的奖惩制度认真贯彻规则。看板使用规则主要有以下五点(1)不合格不交后道工序。JIT生产方式认为,生产不合格件是最大浪费,如果不能及时解决不合格品问题,后道工序就会停产。不合格件积压在本道工序,本道工序的问题就会很快暴露,使管理人员、监督人员不得不共同采取对策,防止再发生类似问题。(2)后道工序来取件。改变生产“供给后道工序”的传统做法,由后道工序向前道工序取件,不能领取超过看板规定的数量,领取工件时须将看板系在装工件的容器上。(3)只生产后道工序领取的工件数量。超过看板规定的数量不生产,同时完全按看板出现的顺序生产。(4)均衡化生产。如果后道工序在领取工件的时间和数量方面没有规律,波动较大,前道工序就需按后道工序的最大需求来安排其设备能力和人力,这是很不经济的。因此,看板管理只适用于需求波动较小和重复性生产系统。(5)利用减少看板数量来提高管理水平。在生产系统中库存水平由看板数量来决定,因为每一块看板代表着一个标准容器容量的工件,用减少看板数量、减少标准容量的方法可降低库存水平。六、MRP,MRPII和ERP(一)物料需求计划(materialrequirements.planning,MRP)20世纪40年代,为解决库存控制问题,人们提出了订货点法。订货点法能保证稳定均衡消耗情况下物料需求不出现短缺。20世纪60年代中期,物料需求打破稳定状态,计算机系统的应用和迅速发展,以及短时间内应对大量库存控制数据的复杂运算,美国国际商业机器(internationalbusinessimachines,IBM)公司的约瑟夫•奥列基博士运用计算机技术提出了把企业产品中的各种所需物料分为独立需求和相关需求两种类型的概念,并按时间确定不同时期的物料需求,产生了解决库存物料订货的新方法,即物料需求计划法。(二)初期的物料需求计划(MRP)没有考虑生产企业现有生产能力和采购条件约束,可能由于设备、原料或工时等原因无法按计划时间生产,因此被称为基本MRP或开环式MRP,20世纪70年代将采购计划、生产能力计划、车间作业计划等纳入MRP,逐步形成闭环式MRP 1、物料需求计划的原理物料需求计划的基本原理主要来自两个方面。(1)遵循以最终产品的生产计划导出所需相关物料(原材料、零部件、组件等)的需求量和需求时间。(2)根据备相关物料的需求时间和生产(订货)周期确定该物料开始生产(订货)时间。因此物料需求计划较之以往的计划不同之处是基于对未来的需求。2、物料需求计划的结构物料需求计划的主要依据是主生产计划、物料清单和库存处理信息三大部分,它们是物料需求计划的主要输入信息。主生产计划又称产品出产计划,它是物料需求计划的最主要输人,表明企业向社会提供的最终产品数量是由客户订单、销售预测和备件需求决定的。物料清单又称产品结构文件,它反映了产品的组成结构层次及每一层次下组成部分本身的需求量。主生产计划确定之后,根据物料清单可清楚确定产品各种组成部分的需求量,为不同时间生产多少、何种组成部分打下基础。库存处理信息又称库存状态文件,它记载产品及所有组成部分的存在状况数据。经过MRP处理器处理输入信息获得的输出信息主要是输出报告,输出报告包括主报告和辅助报告。主报告是用于库存和生产控制的最普遍、最主要的报告。辅助报告又称二次报告,主要是预测未来需求、指明呆滞物料和严重偏差物料的报告。关于独立需求和相关需求,以圆珠笔为例说明。圆珠笔一般由笔杆和笔芯组成,圆珠笔作为一个实体可由市场决定其生产量,这种需求量就是独立需求。而组成圆珠笔的笔杆和笔芯的需求量则由圆珠笔决定,因此它们的需求量就称为相关需求。但是由于消费者在市场上可单独购买笔芯进行更换,一些地方可对笔芯灌油墨,因此单独销售笔芯、油墨亦属于独立需求独立需求物料由主生产计划体现。(三)制造资源计划1、制造资源计划概述1977年9月,美国著名生产管理专家奥列弗•怀特在美国首次提出将货币信息纳入MRF的方式,冠以“制造资源计划”的名称,为了与MRP相区别,又因体现的是MRP的继续和发展,故称之为MRP11制造资源计划中的制造资源,主要包括人工、物料、设备、能源、资金、空间和时间,而这些资源以信息的形式加以表示,通过信息的有效集成对企业内的各种资源进行合理调配、充分利用,以形成最有效的生产能力。2、制造资源计划的结构制造资源计划的结构主要包括三大部分:计划和控制的流程系统、基础数据系统、财务系统。这一结构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1)计划的一贯性和可行性。MRPI1是计划主导型生产作业管理模式,计划从宏观到微观,从大到小,始终围绕企业经营战略目标展开。它一个计划为指导原则,企业各职能部门集中制订生产计划,执行计划前进行生产能力平衡,使计划连贯、有效、可行。(2)数据的共享性。MRPI1是全企业执行的信息系统,会将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种信息通过系统传递到企业各个部门,从而实现数据资源的信息共享。(3)动态的应变性。MRP11是一个闭环系统,要求管理人员根据传递过来的信息,迅速做出反应以适应变化的需求。(4)模拟的预见性。MRPI能解决“如果怎样;将会怎样”这类预见性的问题,在可预见的时间期限内,将展现有可能发生的事情,以做出防范。(5)物流和资金流的统一性。MRPI1包括销售子系统和财务子系统等,因此能较好地将物流、资金流统一起来,更好地体现企业整体运作状况,为保证企业正常运营打下坚实的基础。3、制造资源计划(MRPI1)的应用实施MRP11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前期工程。前期工程包括:确定实施MRPI1的项目,成立项目筹备组;决策人员认识并理解MRPII的原理、作用、使用范围等;开展MRPII的需求分析;最后确立目标、确定实施阶段。第二阶段,决策工作。它是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为了更慎重、更可行起见而进行的决策。要广泛听取意见,把困难想得更充分一些、更全面一些,充分利用有利因素,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行动,下定决心去做并做好。第三阶段,实施。实施阶段分几个时段:首先进行培训,分析各种管理事项处理原则和参数,整理数据,安装、调试软硬件,代表产品模拟运行,并与现行管理方式对比,进行必要的调整,形成主生产计划和物料需求计划。其次在此基础上继续培训,运行能力需求计划、车间作业及采购作业。最后再进行培训,运行成本会计和各种模拟功能,完成同财务功能的集成,实现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结合和统一,全面纳大MRP11系统运行。(四)企业资源计划1、企业资源计划概述企业资源计划是当今制造业中最先进的生产管理模式之一,是MRPI1的进一步发展,它的应用范围远远超越制造业。企业资源计划是指建立在信息技术基础上,以系统化的管理思想,实现资源合理配置、满足市场需求;为企业决策层和员工提供决策运行手段的管理平台。它是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企业规模和并购迅速扩张、计算机网络化深入发展的必然产物。它与MRPI1相比更加贴近市场,功能更加强大,方法更加合理,管理面更宽,综合系统考虑问题更全面。此外,还有以下几点区别:DMRPII基本局限于企业内部资源的配置和管理,而ERP扩展到企业外部,实现完整的面向供应链各环节的有效管理,体现对整个供应链资源进行管理的思想,管理范围明显扩大。②MRPI1主要应用于企业制造、分销、财务管理,ERP则进一步将供应链上物料流通体系中产、供、需等环节的运输管理、仓库管理,支持生产保障体系的质量管理、实验室管理、设备维修、备品配件管理等纳入其中,使得管理功能大大加强。③ERP较之MRP11在适应生产方式上由单一生产方式向混合型生产方式发展,能较好地支持和管理混合型制造环境,满足企业多元化经营需求,体现了精益生产、敏捷生产的思想。④MRP1以企业生产线为主,利用计划及其滚动作用来控制生产过程,更加强调事中控制;ERP以企业管理体系为主,支持在线分析处理、售后服务及质量反馈,突出强调事前控制,使事前控制与事中控制有效结合思想得以实现。⑤运用ERP可以将经营的多企业、多地区、多国家联系在一起,这是MRP11无法比拟的0MRPII主要应用于生产企业的管理;ERP不仅应用于生产企业,也可应用于从事非生产企业、公益事业的企业。DERP在计算机网络使用上更为深化,总之,MRP11是ERP的核心,而MRP11是ERP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关系必须明确,是逐步展开的,ERP还在继续发展提升。2、企业资源计划的内容目前较多的生产企业中使用的ERP!主要包括生产控制模块、物流管理模块、财务管理模块和人力资源管理模块四个部分。(1)生产控制模块。生产控制模块是ERP的核心模块,它将分散的生产流程有机结合,加快生产速度,减少生产过程中材料、半成品的积压和浪费。这一模块的主要内容有主生产计划、物料需求计划、能力需求计划、生产现场控制、制造标准等。(2)物流管理模块。物流管理模块是实现生产运转的重要条件和保障,它包括分销管理、库存控制和采购管理三个部分。分销管理主要实现客户信息管理和服务、销售订单管理、销售情况分析和统计。库存控制主要实现准确反映库存现状,根据生产实际需要有效控制和调节库存,既要保证生产正常进行,又要千方百计减少物料库存,降低资金占用。采购管理主要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最佳供应商,确定最合理的采购量和储备量,保证及时准确供应物料。(3)财务管理模块。财务管理模块是信息的归纳者,在ERP中十分重要。它主要包括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两部分。会计核算主要记录、核算、反映和分析资金在企业经济活动中的变动过程和结果。财务管理主要是对会计核算的结果进行分析,做出新的预测、管理和控制。(4)人力资源管理模块。人力资源管理模块主要包括人力资源规划的辅助决策、招聘管理、工时管理、工资管理、差旅核算等,它在ERP中发挥的作用十分重要。ERP的上述四个模块相互间联系紧密,彼此之间有相应的网络接口实现互动,可有效整合企业内外部的各种资源,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3、企业资源计划的运行实施ERP是企业管理的一项巨大变革,是一个重大的项目工程。它主要包括以下四个阶段。(1)前期工作阶段。此阶段的主要工作有:企业实施ERP的调研、分析,回答企业是否应当实施ERP的问题,明确实施的目的、作用、紧迫性、目标、效果、人力、财力物力等客观条件以及管理基础工作等,反复充分论证后做出可行性报告;确定实施ERP后,对企业领导层相关企业部门领导者及相关主要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基本了解和掌握ERP的原理、思想、思路,为进一步具体决策打下基础;这一阶段的最后一项工作是结合实际选择满足本企业的需求和适应本企业的发展的ERP软件。(2)实施准备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有:成立组织,包括ERP项目领导小组、项目实施小组、项目业务组,明确分工、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作基础数据准备以便录入;在此基础上将购置软件系统进行安装、调试;将基础数据录入,进行软件原型测试。这些均可在软件供应商的培训、指导下进行。(3)试验运行及实用化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有:模拟运行及逐步过渡到实用化;完善ERP工作准则、工作规程;进行验收、分步切换运行,这是ERP转入实用化的关键阶段。(4)更新和升级阶段。在ERP实施一段时间后,要根据市场、软件使用和企业、供应链相关各方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更新和升级,以不断保持时效性、先进性。企业应用ERP应注意以下两点。首先,一定要结合企业实际,因地制宜,按照科学发展观组织实施,这是最关键的一条。要抓住机遇,不失时机地应用ERP,但是绝不可赶时髦、盲目攀比跟风,否则会产生巨大的资源浪费,效果适得其反,影响企业管理工作正常进行。其次,绝不可超越企业客观现实,要逐步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创造条件,只有这样才能扎扎实实地把ERP推行好。推行ERP是一个全过程培训、全员培训的过程,只有这样才能使ERP彻底推行,领导需要被培训、供应链各方需要被培训、员工需要被培训,形成系统培训局面。要积极引进计算机网络专业人员,使他们既懂计算机技术又熟悉专业管理业务。七、生产调度(一)生产调度的概念生产调度就是组织执行生产进度计划的工作,是对生产计划的监督、检查和控制,发现偏差及时调整的过程。生产调度以生产进度计划为依据,生产进度计划要通过生产调度来实现。生产调度的必要性是由工业企业生产活动的性质决定的。现代工业企业,生产环节多,协作关系复杂;生产连续性强,情况变化快,某一局部发生故障,或某一措施没有按期落实,往往会波及整个生产系统的运行。因此,加强生产调度工作,对于及时了解、掌握生产进度,研究分析影响生产的各种因素,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应对措施是非常重要的(二)生产调度工作的主要内容与基本要求1、生产调度工作的主要内容(1)检查、督促和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做好各项生产作业准备工作。(2)根据生产需要合理调配劳动力,督促检查原材料、工具、动力等供应情况和厂内运输工作。(3)检查各生产环节的零件、部件、毛坯、半成品的投入和出产进度,及时发现生产进度计划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并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4)对轮班、昼夜、周、旬或月计划完成情况的统计资料和其他生产信息(如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工时损失记录、机器损坏造成的损失记录、生产能力的变动记录等)进行分析研究。2、生产调度工作的基本要求。对生产调度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快速和准确。快速是指对各种偏差发现快,采取措施处理快,向上级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反映情况快。准确是指对情况的判断准确,查找原因准确,采取对策准确数为此,就必须建立健全生产调度机构,明确各级调度工作分工,建立一套切合实际和行之有效的调度工作制度;掌握一套能迅速查明偏差产生的原因、采取有效对策的调度工作方法。对生产调度工作的其他一些要求如下所述。(1)生产调度工作必须以生产进度计划为依据,这是生产调度工作的基本原则。生产调度工作的灵活性必须服从计划的原则性,要围绕完成计划任务来开展调度业务。同时,调度人员还应不断地总结经验,协助计划人员提高生产进度计划的编制质量。(2)生产调度工作必须高度集中和统一。现代化大生产中生产者成千上万,生产情况千变万化,讲管理就必须讲统一意志、统一指挥,建立一个强有力的系统。各级调度部门应根据同级领导人员的指示,按照作业计划和临时生产任务的要求,行使调度权力,发布调度命令。各级领导人员应充分发挥调度部门的作用,维护调度部门的权威。(3)生产调度工作要以预防为主。调度人员的基本任务是预防生产活动中可能发生的切脱节现象。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就是要抓好生产前的准备工作,避免各种不协调的现象产生。(三)生产调度系统的组织企业的生产调度部门,是实施生产作业(进度)控制,进行日常生产管理,以实现生产作业计划的责任部门。因此,每个工业企业都应该按照上贯通、左右协调、集中统灵活有效的原则建立起生产调度工作系统。在各个生产环节中都应设置专职的或兼职的调度机构和人员,负责处理日常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各种偏差。般大中型企业设厂部、车间和工段三级调度。即厂部以主管生产的厂长为首,设总调度室(或生产科内设调度组)执行调度业务;车间在车间主任领导下设调度组,也可由工段长(班组长)兼任;在机修、工具、供应、运输、劳动等部门也要建立专业性质的调度组织。(四)调度工作制度生产调度是一项日常性的工作,应当把一些反映生产调度规律性的、行之有效的例行工作方法制度化,以指导调度工作的有效开展。调度工作制度般有调度值班制度、调度报告制度、调度会议制度、现场调度制度、班前班后小组会制度等。其内容视企业具体情况而定。(1)调度值班制度。为了组织调度,及时处理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厂部、车间都应建立调度值班制度。规模较大的企业可设中央调度控制台。厂部、车间都要设值班调度人员,处理日常生产中的问题。(2)调度报告制度。值班调度人员在值班期内,要经常检查车间、工段作业完成情况及科室配合情况,检查调度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及时处理生产中的问题,填写调度日志,把当班发生的问题和处理情况记录下来,实行调度报告制度。药了使各级调度机构和领导及时了解生产情况,企业各级调度机构要把每日值班调度的情况报告给上级调度部门和有美领导。企业一级生产调度机构要把每日生产情况、库存情况产品配套进度情况、商品出产进度情况等报企业领导和有关科室、车间掌握。(3)调度会议制度。调度会议是一种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统一指挥生产的良好形式。企业一级调度会议由企业负责生产的领导主持,主管调度工作的科长召集,各车间主任及有关科室科长参加。车间调度会由车间主任主持,车间计划调度组长召集,车间技术副主任、工段长等参加。会前要做好准备,事先摸清问题,通知会议内容,集中解决生产中的关键问题。会议议题要突出重点,强调协作风格。会议既要发扬民主,又要有统一意志。(4)现场调度制度。领导人员到发生问题的现场去,会同调度人员、技术人员、员工三方研究生产中出现的问题,以求得矛盾的解决。这种方法有利于领导人员深入实际,密切联系群众,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使问题又快又好地解决。(5)班前班后小组会制度。小组通过班前会布置任务,调度生产进度;通过班后会检查生产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总结工作。八、在制品控制(一)在制品的概念在制品是指从原材料、外购件等投入生产起到经检验合格入库之前,存在于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的零部件和产品。通常根据所处的不同工艺阶段,把在制品分为毛坯、半成品、入库前成品和车间在制品。(1)毛坯。毛坯是指已由下料工序下料完毕,铸件清沙、铲毛刺、打底漆完毕,锻件去飞边整形完毕,并经检验合格办完入库手续的在制品。(2)半成品。半成品是指毛坯经机械加工成为零件,并已经检验合格办完入库手续的在制品。半成品一般还要进行后续加工处理。(3)入库前成品。入库前成品是指已完成加工任务但尚未办理入库手续的物品。(4)车间在制品。车间在制品是指已投入车间,正处于加工、装配、检验、等待或运输过程中的各种原材料、毛坯、外购件、半成品等。(二)在制品控制的概念在制品控制是企业生产控制的基础工作,是对生产运作过程中各工序原材料、半成品等在制品所处位置、数量、车间之间的物料转运等进行的控制。企业生产过程中各环节之间的联系,表现为在制品的供需关系。为了使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各个阶段和各道工序保证生产进度,都能按计划有节奏地连续均衡生产,应该储备一定数量的在制品,它有利于缩短生产周期,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经济效益。但是过多的在制品储备是一种浪费。因此,加强在制品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三)在制品控制的工作内容(1)合理确定在制品管理任务和组织分主。(2)认真确定在制品定额,加强在制品控制,做好统计与核查工作。(3)建立、健全在制品的收、发与领用制度。(4)合理存放和妥善保管在制品。(四)在制品定额在制品定额是指在一定生产技采组织条件下,各生产环节为了保证数量上的衔接所必需的、最低限度的在制品储备量。一定数量的在制品储备,是保证生产连续进行的必要条件。但是过多的在制品,又会使生产场地拥挤,流动资金占用增多,运输保管费用增加。不同的生产条件下制定在制品定额的方法也不一样,具体有以下两种情况。1、大量流水线生产条件下在制品定额的制定(1)流水线内部在制品定额的制定。流水线内部的在制品分为工艺在制品、运输在制品、周转在制品和保险在制品四种。(2)流水线之间的在制品定额的制定。流水线之间的在制品有运输在制品、周转在制品和保险在制品之分。当上一流永线的节拍与下一流水线的节拍相等时,只包括运输在制品和保险在制品;节拍不一致时,则只包括周转在制品和保险在制品。2、成批生产条件下在制品定额的制定成批生产条件下可按车间内部在制品和车间之间的半成品来确定。(1)车间内部在制品定额的制定。它是指在定期成批轮番生产的情况下,根据产品(或零部件)的生产周期、生产间隔期和批量来计算。(2)车间之间的半成品定额的制定。车间之间的半成品是指车间之间的中间仓库中的在制品,由周转半成品和保险半成品组成。周转半成品的占用量处在经常性变动之中,因前车间入库和后车间领用的情况不同而有多种不同的形式。周转半成品定额就是计划期末的半成品占用量。保险半成品定额根据统计资料确定。九、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1、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及董事的义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常设机关,董事会需要由一定的成员组成以保证公司的蓝常运营。《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成员为5-19尺,这是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所选定的人数限制。值得注意的是,董事会成员人数通常为单数,但《公司法》没有作明确的规定,即董事会成员可以为偶数。董事会成员应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住。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也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作为董事会的主要负责人,要使其在董事会的运作中发挥积极的作用,需要对其职权进行规定。当然,规定其职权的方式可以是通过公司章程,也可以通过法律强制性地予以规定。《公司法》采取了列举的模式规定了董事长的法定职权,主要包括两项: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要辅助董事长的工作,主要是在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而在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2、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义务公司作为商事法人,其经营必须委托董事、经理等自然人来完成。从这个意义上,学界认为董事与公司之间存在着一种契约关系。当然,这种契约不等同于一般民事契约,而是一定程度上融入了国家干预的色彩。在这样一种法律关系中:一方面法律明确规定董事有权通过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经营从而获取报酬,以激励董事为公司勤勉工作;另一方面又要求董事需要对公司承担相应的义务,以强化公司的监督,有效地约束董事。就董事的具体义务而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均可作以下概括。(1)忠实义务。董事的忠实义务,即要求董事对公司诚实,忠诚于公司利益,始终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和保护公司利益作为衡量自己执行董事职务的标准;当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时,必须以公司的最佳利益为重,必须将公司整体利益置于首位。显然,董事忠实义务是道德义务的法律化,内容相对比较抽象。具体而言,董事忠实义务包括以下四种类型。1)自我交易之禁止。自我交易之禁止即董事不得作为一方当事人或作为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的代理人与公司交易。当然,这种禁止也非绝对,若在公司章程中得到认可或经股东机构同意,则可视为合法。其理由是,自我交易并不必然给公司利益带来损害,如果董事愿意牺牲个人利益。面对这种“利益冲突”,为了防止道德的泛化所引发的偏离法律影响,各国的公司立法对此都给予了严格限制,如董事必须向公司披露这种交易的性质以及自己在此项交易中所享有的利益,交易对公司而言必须是公正、公平的。2)竞业禁止。竞业禁止即董事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虽然市场经济鼓励竞争,但公司董事为了自己的利益与公司竞争却违背了最基本的商业伦理。如果董事处于公司竞争者的地位,那就很难全心全意地去实现公司的利益最大化。正是基于这样一种考虑,包括我国在内的各国公司法都规定,如果董事违反该项义务,不仅应由公司对董事因此获得的收入行使“归入权”,而且即便未获利,董事也须对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往。3)禁止泄露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采信息和经营信息。董事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商业秘密了如指掌,自然负有比一般雇员更严格的保密义务。《公司法》做出了董事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的规定。显然,立法对董事的义务要求并不太高,而且也未对董事违反上述义务时能代表公司对董事提起诉讼加以规定。4)禁止滥用公司财产。公司财产是公司得以发展壮大的基础,董事有义务保护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以及保值增值。因此,《公司法》规定,董事不得挪用公司资金;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灭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2)注意义务。董事的注意义务的基本含义是董事有义务对公司履行其作为董事的职责,履行义务必须是诚信的,行为方式必须使他人合理地相信,为了公司的最佳利益并尽普通谨慎之人在类似的地位和情况下所应实施的行为。如果说忠实义务为董事确立的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标准”,那么注意义务则可视为董事的“称职标准”。注意义务通常分为两种,即制定法上的注意义务和非制定法上的注意义务。前者是特指公司制定法以外的其他法律对董事注意义务所做的规定,后者则是指基于公司董事的身份,基于公司特殊的商事性质所产生的注意义务。董事无论是违反制定法所规定的义务还是违反非制定法所规定的义务,均应对公司的损失承担法律责任。我国《公司法》尚未对董事的注意义务做出规定,这是该法的一个缺憾。(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性质及职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是依法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代表公司并行使经营决策权的公司常设机构。由此可见,董事会的性质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负责公司的经营决策。它有自己独立的职权,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使决策权力,并能够任命经理来执行公司的日常经营事务;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同导致董事会与股东大会的法律关系也有所不同一般而言,对于采用三权分立基础而架构的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但董事会是由股东大会产生的,受股东大会的监督并对其负责。对于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董事会行使的职权,股东大会不得任意进行干预。另外,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权力来源不同,造成其权力范围也有明显的不同。前者的权力来源于股份所有权,而后者的权力来源于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授权。因此,董事会的职权不同于股东大会,应体现出作为执行机构的特色。《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专业结构合理。董事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鼓励董事会成员的多元化。”此外,我国《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一百零七条也对董事会的职权做了更加细致的规定。(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议事规则与决议方式董事会是公司运营和管理的核心机构,是法人治理机构的中枢。董事会作为一个机构是通过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的方式来行使职权的,因此,必须有达到法定比例的董事出席董事会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也必须经过法定比例的董事通过方为有效。《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实行“一人一票”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是依照法律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而定期召开的会议。《公司法》规定,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临时会议在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召开。有权提议董事会临时会议的人员有: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临时性的会议主要是为了解决和应对临时性、突发性的公司重大事项。基于这样的考虑,法律规定了召集临时性董事会会议的情形,为使董事会会议能够及时讨论事关公司的重要事项,其召集方式应灵活方便,但对其召集条件也应有所规定。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召集董事会会议时,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董事会会议一人一票,采取多数决的表决方式,要求的是董事人数的多数,不涉及所持股份。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四)关于独立董事《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中国证监会2001年8月16日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1、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作为公司董事会成员,独立董事应当符合《公司法》关于一般董事的资格的规定。但是独立董事肩负保护所任职公司相关利益者利益、督促整个董事会正当行为和规范行为的使命因而其人选应当有别于一般董事人选,满足更高的要求。(1)独立董事应当具有独立性。《指导意见》规定,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①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②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③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④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⑤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0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2)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指导意见》规定,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①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②具有《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③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④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⑤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2、独立董事的人数在我国引入独立董事制度之前,绝大多数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完全由内部董事构成,《指导意见》要求上市公司在2003年6月30日前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1/3独立董事。但鉴于我国独立董事既要监督与制衡内部控制人,也要监督与制衡控制股东,为使独立董事的声音不被内部董事和关联董事吞没,独立董事应在董事会中占据多数席位。这样,既可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规模优势和聪明才智,也可用够用足内部董事的有益资源,特别是信息优势和利益驱动机制,需强调的是,如果独立董事不在董事会中占据多数席位,独立董事控制的专门委员会再多、独立董事对专门委员会的控制力度再大,仍然无法制止内部董事和关联董事的一意孤行。至于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占据简单多数还是绝对多数,应尊重公司与股东自治以及市场的自由选择。3、独立董事的职权《指导意见》规定,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现行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具有下列职权:①重大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②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③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④提议召开董事会。⑤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6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1/2以上同意。如上述提议未被采纳或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上市公司应将有关情况予以披露。《指导意见》规定,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①提名、任免董事。②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④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上市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⑤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意见的类别分为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如有关事项属于需要披露的事项,上市公司应当将独立董事的意见予以公告,独立董事出现意见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时,董事会应将各独立董事的意见分别披露。4、独立董事的义务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十、董事会制度(一)董事会的地位作为法人组织的公司,必须借助于一定自然人组成的机构从事经营管理活动。传统的公司法中,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主要是股东机构和董事会。股东机构作为最高权力机构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策权,董事会的权力源于股东机构的授权并受其限制,董事会的职责只是单纯地执行股东机构的决议。在这种情况下,股东机构是决策机构,董事会是执行机构,其依附于股东机构。但是,随着公司治理理念的发展,这种以股东机构为核心的公司管理体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相互分离,股东机构的权限、作用日益缩小,董事会的权限、作用则日趋扩大。总结各国公司立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看出,董事会作为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在公司的三大组织机构(股东机构、董事会、监事会)中仍然处于执行机构的地位。但在公司的实际经营活动中,董事会已不再单纯是股东机构决议的执行机构,而是兼有进行一般经营决策和执行股东机构重要决策的双重职能。在决策权力系统内,股东机构仍然是决策机构限于重大决策),董事会是执行机构。但在执行决策的系统内,董事会则成为决策机构(限于一般决策),而经理机构是实际执行机构,董事会处于公司决策系统和执行系统的交叉点,是公司运转的核心,董事会工作效率的高低对公司的发展有着决定性的影响。(二)董事会的性质(1)董事会是代表股东对公司进行管理的机构。股东由于向公司投资而享有股东权,享有对公司进行管理的权力。但由于股东通常人数较多,不可能由众多股东共同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而且,公司的经营管理是需要有专门知识、能力的专业人员承担,并非所有股东都能胜任。因此,需要产生一个小型的代表机构,一个既能代表股东意志、利益,又能胜任公司管理的机构,这个机构即董事会。董事会是代表股东对公司进行管理的机构,这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①董事会的成员,董事由股东选举产生。董事既可以是股东,也可以是非股东,但必须是股东推选出代表股东利益的。②董事会对股东机构负责,向股东机构汇报工作,接受股东(通过监事会)的监督。③董事会必须代表股东利益,反映股东意志,其行使职权不得违背股东制定的公司章程,不得违背股东机构决议。(2)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机构的决议,负责管理、执行公司业务和公司事务。作为业务执行机构,董事会的职权分为对内、对外两个方面。对内管理公司的内部事务,除全面贯彻股东机构决议外,还要召集股东机构,制定公司重大事务的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外代表公司进行交易活动,实施法律行为。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股东机构要对公司的最重要问题做出最后决定,因而是公司的决策机构。但股东机构并不对公司的所有重大问题都进行决策,并不是公司唯的决策机构。股东出于自身利益和公司管理的需要,把大部分权力交给董事会行使,而自己仅保留一部分至关重要的权力(对直接涉及股东重大利益和公司性质重大变化的决定权)。这就决定了董事会不但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还是公司的重要决策机构,要对股东机构职权以外的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公司法》规定;需要由董事会做出决定的事项有: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公司经理的聘任或者解聘及其报酬事项,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等。(3)董事会是公司法人的对外代表机构。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核心机构,一般对外代表公司。《公司法》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这样规定虽为经理能担任法定代表人留下了余地,但不能改变董事会代表董事长及执行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主流,不能改变董事会的公司代表机构性质。(4)董事会是公司的法定常设机构。董事会(或者董事)是公司的法定必备机构。根据各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较小规模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论是采取一元制的英国、美国,还是采取二元制的法国、德国、日本等国都是如此。董事会作为常设机构的性质主要体现在:①董事会成员固定、任期固定且任期内不能无故解除。②董事会决议内容多为公司经常性重大事项,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较多。董事会通常设置专门工作机构(如办公室、秘书室)处理日常事务。(三)董事会会议(1)董事会会议的形式。董事会会议有定期会议与临时会议两种形式。定期会议也叫常会,是董事会定期召开的会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定期会议的召开期限做了规定,即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是介于定期会议之间的特别会议。《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做了规定,明确了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2)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同股东机构会议一样,也必须由有召集权的人召集和主持,否则,董事会会议不能召开,即使召开,其决议也不产生法律效力。《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时,可以由公司另行规定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3)董事会的决议方式。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两个原则。第一,“一人一票”的原则《公司法》明确规定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是由股东根据“一股一权”和“资本多数决”原则选举产生的,董事会董事“一人一票”的表决原则不会违背多数股东的意志。第二,多数通过原则。《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这两个原则结合起来,即董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董事数额多数决”。(四)董事会的职权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执行机构和经营决策机构,享有经营管理公司业务活动,对公司重大问题(股东机构决策外的事项)进行决策的广泛权力。《公司法》列举规定了董事会的以下职权。(1)作为股东机构的常设机关,是股东机构的合法召集人。无论是股东年会还是临时服东会议,均应由董事会召集。董事会召集股东会议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全体股东履行通知义务。作为股东机构的受托机构,执行股东机构的决议。股东机构是公司的非常设的权力机构,负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做出决议。股东机构决议的执行,必须通过其常设的执行机构董事会进行。因而,执行股东机构的决议,就构成了董事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和任务。2)决定公司的经营要务。其中,公司的经营计划是公司根据经营方针和长远发展规划制订的,是指导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行动计划;公司投资方案是根据公司投资计划制定的具体投资方案。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既要反映公司股东的利益,又要切合公司的经营实际,因而要由既代表股东利益又直接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的董事会对其做出决定。(2)为股东机构准备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公司的年度预算是公司对一年内收入和支出的精细预计方案,是公司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公司的决算是按照年度预算执行的最终结果所编制的报告。公司的年度预算、决算是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公司经营的重大事项。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应由董事会草拟制定,由股东机构审议批准。(3)为股东机构准备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访案。依法合理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方案是公司管理机构-董事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和义务。董事会有权利也有义务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提交股东机构做出最后决议。(4)为股东机构准备增资或减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董事会作为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制定并提出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和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由股东机构做出最后决议。(5)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公司的合并,即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合并成一个公司。公司的分立,即一个公司分解成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公司的合并与分立对公司、股东均会产生重大的影响。公司解散,即引起股东权的丧失、股东资格的消灭。因此,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要由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熟悉公司情况的公司执行机构董事会拟订方案,由股东机构做出特别决议。(6)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除公司的基本组织机构(股东机构、董事会、监事会)外,公司的其他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均由董事会决定。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业务需要,自主决定设置多少、设置哪些内部管理机构。(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公司的经理副经理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负责公司业务的具体执行,是公司业务活动的指挥中心。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主管公司的财务工作,在公司经营业务中也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能否选择称职的人员组成强有力的业务指挥机构,直接关系到公司经营的成败,因而选择这些高级管理人员就成为董事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和义务。董事会有权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有权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并有权决定其报酬事项。(8)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为了适应公司经营和管理的需要,搞好公司的管理,规范引导公司及其职工的行为,董事会有权力也有责任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关系在现代企业中,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企业董事会代表全体股东以经营管理知识、实践经验和创新能力为标准,选择和任命适合本企业的经营者。经营者作为所有者的意定代理人,拥有企业事务的管理权和代理权。前者是指经营者对公司内部事务的管理权,后者是指经营者在诉讼方面及诉讼之外的商业代理权。所有者和经营者的这种委托代理关系在于以下两个方面:①经营者作为意定代理人,其权力受到董事会委托范围的限制,包括法定限制和意定限制,如某种业务方向的限制、处理公司财产的限制等。超越权限的决策和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定义为重大问题的决策,要报请董事会决定。②公司对经营者是一种有偿委任的雇佣,经营者有义务和责任依法管理好公司事务,董事会有权对经营者的经营业绩进行监督和评价,并据此对经营者做出(或约定)奖励或激励的决定,并可以予以解聘。(2)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者之间的相互制衡关系。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要旨在于明确划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者各自的权力、责任和利益,形成四者之间的制衡关系,最终保证公司制度的有效运行。①股东作为所有者掌握着最终的控制权,他们可以决定董事会的人选,并有推选或不推选直至起诉某位董事的权力。然而,一旦授权董事会负责公司后,股东就不能随意干预董事会的决策了。②董事会作为公司最主要的代表人全权负责公司经营,拥有支配法人财产的权力和任命、指挥经营者的全权,但董事会必须对股东负责。正是由于需要建立股东与董事会之间的制约与平衡关系,法律才将股东(大)会确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酒经营者受聘于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意定代理人统管企业日常经营事务。在董事会授权范围之内,经营者有权决策,他认不能随意干涉。但是,经营者的管理权限和代理权限不能超过董事会决定的授权范围,经营者经营业绩的优劣也是受到董事会的考核和评判的。十二、股东机构股东概述(一)股东的含义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资本的一定份额并享有法定权利的人。具体而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资本的一定份额,据此而拥有所有权,对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股份,据此而享有所有权,对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二)股东的分类和构成(1)发起人股东与非发起人股东。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一定数量的发起人。发起人是指参加公司设立活动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的人。除发起人外,任何在公司设立时或公司成立后认购或受让公司出资或股份的人,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同一般股东相比,发起人股东在义务、责任承担及资格限制上有自己的特点和要求。1)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发起人股东除了要承担办理公司设立事务的义务外,还要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公司法》规定,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①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应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②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2)股份转让受到一定限制。为加大发起人责任,防止发起人利用公司设立损害公司、股东和第三方利益,《公司法》对发起人转让股份的行为作了限制,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资格的取得受到一定限制。发起人要对公司设立承担特殊义务和责任,因而其资格限制要严于一般股东。①自然人作为发起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②法人作为发起人应当是法律上不受限制者。3发起人的国籍和住所受到一定限制。《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2)自然人股东与法人股东。自然人和法人均可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既包括自然人股东,也包括法人股东。自然人,包括中国公民和具有外国国籍的人,可以通过出资组建公司或继受取得出资、股份而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自然人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东,作为参加有限责任公司组建的设立人股东,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人也可以通过出资设立公司或继受取得其他公司的出资、股份而成为公司股东。在我国,可以成为法人股东的包括企业法人(含外国企业)和社团法人以及各类投资基金组织和代表国家过行投资的机构。(三)股东的法律地位(1)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作为公司出资大的股东,具有下面三个特点。①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必须履行出资义务。股东为取得股份或股权,必须在公司设立或增加资本时,根据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出资认购协议的约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②股东作为出资人是公司资本的提供者。公司是由股东出资形成资本,并以该资本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法人组织。公司资本来源于股东,全体股东的出资总和即公司的资本总额。正是股东的出资构成了公司资本,构成了公司法人财产,也正是这种公司法人财产构成了公司自主经营、独立承担责任、形成独立法律人格的物质前提和基础。③股东作为出资人取得股东资格,享有股东权。股东出资是获得股东资格的前提和依据,任何人要获得股东资格、股东权利,必须履行出资义务。正是股东的出资行为,使其获得了股东资格、股东权利。公司股东作为出资人按投人公司的资本份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股东是公司经营的最大受益人和风险承担者。股东作为公司的出资人、实质上的所有者,既要获得投资收益,又要承担投资风险,是公司经营的受益者和风险承担者。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股东是典型的投资者,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投资主体。公司是营利性组织,公司的营利性不但要求公司必须进行经营活动以取得盈利;而且要求公司向其所有者一一股东分配盈利。股东投资就是为了获得投资收益和回报,股东向公司投资就是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目标。股权投资同债权投资相比,虽然投资风险较大(回报顺序在债权人之后,且回报及回报率不确定),但由于其收益由公司业绩决定,具有不受限制的扩展空间,因而是股东实现利润最大化的投资选择。公司的经营结果同股东利益的联系最为密切,股东是公司经营利益的最大受益人。其二,股东既是公司经营的最大受益人,也是公司经营的最大风险承担者。相比之下,债权人、员工同公司经营的利害关系、风险程度的关联程度都要小一些。债权人的债权一是内容确定(本金、利息、偿还期限等),二是清偿优先于股东的权利和公司剩余财产分配。公司职工的工资债权一是内容确定,二是不仅优先于股权而且优先于普通债权。股东权实现的不确定性(是否有、有多少股利不确定)、劣后性(股利和公司剩余财产分配劣后于普通债权、职工债权),决定了股东是公司经营风险的最大承担者。(2)股东享有股东权。股东享有股东权是股东最根本的法律特征,是股东法律地位的集中体现。公司是在股东出资基础上形成的法人组织。股东将出资交给公司后,其对出资财产的所有权即转化为股东权,股东依其出资(持股)份额对公司享有相应权利和承担相应义务。广义的股东权是股东对公司权利义务的概括,狭义的股东权即股东对公司享有的权利-获得财产收益和间接参与公司管理的权利。(3)股东承担有限责任。除无限公司股东、合资公司的无限责任股东外,公司股东均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对此,各国公司法几乎无例外地做了规定。《公司法》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从各国的公司法规定可以看出,首先,公司是公司债务的直接承担者,公司要以其自身的财产而不是股东的财产承担债务责任,公司要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其次,公司股东不是公司债务的直接承担者,公司股东仅以其出资额(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间接承担责任。(4)股东平等。股东平等是指基于股东资格而发生的公司与股东之间以及股东与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中,所有股东均按其所持股份的性质、内容和数额平等地享受权利,履行义务。(四)股东的权利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对公司享有权利。股东的权利确立了股东法定的基本利益,股东权利的确认是各国公司法的重要内容。《公司法》除在总则部分明确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外,还对股东享有的其他权利做了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主要享有以下权利。(1)股东(大)会的出席权、表决权。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股东(大)会会议是股东行使权利的场所。参加股东(大)会并对股东(大)会决议事项行使表决权是股东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股东行使自益权、参加公司管理的重要手段。(2)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提议权和提案权,为了使股东更好地通过股东(大)会行使管理公司的权利,《公司法》还赋予股东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利和股东(大)会的提案权。(3)董事、监事的选举权、被选举权。选择管理者是股东权利的重要内容。股东有权通过股东(大)会选举公司董事、监事。股东还享有董事、监事的被选举权,只要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就可以被选举为公司的董事、监事。公司资料的查阅权。股东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需要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因而《公司法》赋予了股东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的权利。(4)公司股利的分配权。通过盈余分配获取股利是股东出资的收益权,是股东权利的核心,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的持股比例分配股利。(5)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公司解散时,股东有权对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进行分配,获取自己应得份额的公司剩余财产。剩余财产的分配应当依法进行,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应按股东出资比例、持股比例进行分配。(6)出资、股份的转让权。股东可以将自己持有的出资额或股份转让给他人,以收回对公司的投资。股东转让出资、股份应依法进行,遵守法律的相关限制条件和程序。(7)其他股东转让出资的优先购买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8)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公司依法增加资本时,公司的原有股东对新增资本、新发行的股份享有优先认购权。(9)股东诉讼权。股东诉讼权既是股东权利的重要内容也是股东权利有效行使的保障和救济措施。股东享有直接诉讼权,在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对侵害人提起诉讼。股东还享有派生诉讼权,在公司权利受到侵害而公司(机关)怠于行使诉讼权时,有权以出资人的名义对侵害人提起诉讼(五)股东的义务(1)缴纳出资义务。股东出资义务是股东最重要的义务。这一义务既是法定义务,也是约定义务。股东出资作为法定义务,构成了公司设立制度、公司资本制度的重要内容。《公司法》对股东出资义务以及违反该义务承担的责任作了具体规定。股东出资义务作为约定义务,构成了公司章程和出资(认股)协议的重要内容。1)缴纳出资义务的内容。股东出资义务要求股东在公司设立和公司增资扩股时,依照法律、公司章程、出资(认股)协议规定的出资形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交付认缴的出资。2)不履行缴纳出资义务的责任。股东不按法律、章程、协议规定的形式、数额、期限、要求缴纳出资,即构成了出资义务的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司成立之前违反股东出资义务的,应向公司、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东违反出资义务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3)不得抽逃出资义务。公司登记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股东违反该义务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对此,《公司法》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2)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均以其出资额或持有股份为限,对公司负有限责任,这是各国公司法的通例。《公司法》对此作了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3)遵守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最为重要的自治规则,对全体股东均具有约束力。股东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因此,遵守公司章程应当是股东最基本的义务。公司章程既可以对股东法定义务进行规定和具体化,也可以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对股东设定法定义务之外的义务。忠诚义务。股东应当忠实地对待公司,积极促进公司目标的实现,并避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十三、经理机构的地位经理又称经理人,是指由董事会做出决议聘任的主持日常经营工作的公司负责人。在国外,经理一般由公司章程任意设定,设立后即为公司常设的辅助业务执行机关。在传统公司法中,董事会一般被视为公司的业务执行机构,它既负责做出经营决策,也负责实际管理和代表公司对外活动。然而,现代化大生产的不断发展,对公司的经营水平和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的大多由股东组成的董事会已很难适应现代化管理的要求,需要广开才路,在更广泛的范围内选拔有专长、精于管理的代理人。于是,辅助董事会执行业务的经理机构便应运而生。公司设置经理的目的就是辅助业务执行机构(董事会)执行业务。因此,有无必要设置经理机构完全由公司视自身情况而由章程决定,法律并不做强制性规定。经理一般是由章程任意设定的辅助业务执行机关。作为董事会的辅助机关,经理从属于董事会,他必须听从作为法题临务执,机关董事会的指挥和监督。对于专属于董事会做出决议的经营事项,经理不得越俎代庖,擅自做出决定并执行。经理的职权范围通常是来自董事会的授权,只能在董事会或董事长授权的范围内对外代表公司。尽管经理在各国公司法中多为由章程任意设定的机构,但事实上在现代公司中一般都设置有经理机构,尤其是在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决策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股份公司及有限责任公司中,经理往往是必不可少的常设业务辅助执行机关。而且,随着董事会中心主义的不断加强,董事会的地位和职权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主要权力逐渐由传统的业务执行向经营决策方面转变。董事会可以决定股东机构权力范围外的一切事务,而公司的具体业务执行多由董事或经理去完成,经理的作用也越来越普遍地受到重视。在董事会权力被不断扩大的社会背景下公司立法同样呈现出经理地位被不断强化的趋势。因此,正确界定并处理董事会与经理的关系,是公司立法与公司实践必须解决的问题。既不能失去对经理的控制,使董事会形同虚设沦为经理的附庸,又不能事无巨细,都由董事会决定,使经理无所事事。董事会与经理的关系是以董事会对经理实施控制为基础的合作关系。其中,控制是第一性的,合作是第三性的。在我国由传统企业领导体制向现代企业领导体制转换的过程中,需要重新审视董事会与经理的关系,不仅要在股东机构、董事会和监事会之间建立起有效的监督制衡机制,而且在公司经营阶层内部也要形成一定的分权与制衡机制,这也是我国的公司治理体系完善过程中正在探索和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在现代公司组织机构中,董事会虽为公司的常设机关,但所有的经营业务都由其亲自执行并不可行。在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进一步分离的情况下,在董事会之下往往另设有专门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辅助机构,这就是经理。但由于各国商业习惯与立法传统不同,各国公司法对经理的设置及其权限的规定也不相同。大多数国家的公司法,都将公司经理视为章程中的任意设定机构,即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章程中规定是否设立经理以及经理的权限等法律并不对经理的设置做出硬性规定。对此,《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一)经理机构的职权经理机构的出现与设置,使公司的管理活动进一步专门化,有效提高了公司经营水平和竞争能力,充分表明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后企业管理方式的发展趋势。从本质上讲,经理被授予了部分董事会的职权,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①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②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③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④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⑤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⑥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此外,经理作为董事会领导下的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机构,为便于其了解情况汇报工作,《公司法》还规定了经理有权列席董事会会议(二)经理的义务与责任经理在行使职权的同时,也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作为基于委任关系而产生的公司代理人,经理对公司所负的义务与董事基本相同,主要对公司负有谨慎、忠诚的义务和竞业禁止义务。《公司法》对经理、董事规定了相同的义务。如果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应对公司负赔偿责任。在国外,经理在执行职务的范围内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第三人受到损害的,对第三人也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三)经理的聘任与解聘作为董事会的辅助执行机构,经理的聘任和解聘均由董事会决定。对经理的任免及其报酬决定权是董事会对经理实行监控的主要手段。董事会在选聘经理时,应对候选者进行全面综合的考察。《公司法》对经理的任职资格做出了与董事相同的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天不得成为公司经理。必须明确,法定的资格限制仅是选聘经理的最基本条件,因而出任公司经理的人,除应符合法律规定的任职条件外,还应当具备相应的经营水平和管理才能。只有选聘那些德才兼备者,才能有效地提高公司的经营水平和竞争能力。经理入选后,其经营水平和经营能力要接受实践检验,要通过述职、汇报和其他形式接受董事会的定期和随时监督。董事会根据经理的表现,可留聘或解聘,并决定经理的报酬事项。解聘不合格的经理,是董事会对经理进行事后制约的重要手段,其作用不可低估。在西方国家,当一名经理由于经营不善而对公司衰落负有责任时,在被解聘的同时,也在他的职业历史上留下了一笔不可抹杀的失败记录。有过市场失败记录者,很难重新谋求到经理的位置。因此,在国外即使已经取得经理职位的人,也十分珍惜其职位。保住经理职位的唯一途径是提高公司的利润水平,不断增强公司的实力,使公司得以长期稳定地发展。《公司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材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对于国有独资公司来说,经理是必须设置的职务。经理是负责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最重要的高级管理人员,是公司的重要辅助业务执行机关关于董事会和总经理的关系;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做了以下规定:①总经理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对董事会负责,按受董事会的聘任或解聘、评价、考核和奖励。②董事会根据总经理的提名或建议;聘任或解聘考核和奖励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③按照谨慎与效率相结合的决策原则,在确保有效监控的前提下,董事会可将其职权范围内的有关具体事项有条件地授权总经理处理。④不兼任总经理的董事长不承担执行性事务。在公司执行性事务中实行总经理负责的领导体制。经理由董事会聘饪或者解聘,向董事会负责,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国看独资公司经理机构与前文所述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经理机构的职权、义务相同。十四、公司简介(一)基本信息1、公司名称:xx(集团)有限公司2、法定代表人:唐xx 3、注册资本:1400万元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 5、登记机关:xxx市场监督管理局6、成立日期:2011-10-17 7、营业期限:2011-10-17至无固定期限8、注册地址:xx市xx区xx(二)公司简介公司在“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总体原则基础上,坚持优化结构,提质增效。不断促进企业改变粗放型发展模式和管理方式,补齐生态环境保护不足和区域发展不协调的短板,走绿色、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道路,不断优化供给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以提升创新能力为主线,降成本、补短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面对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结构调整的新常态,公司在企业法人治理机构、企业文化、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着力探索,提升企业综合实力,配合产业供给侧结构改革。同时,公司注重履行社会责任所带来的发展机遇,积极践行“责任、人本、和谐、感恩”的核心价值观。多年来,公司一直坚持坚持以诚信经营来赢得信任。(三)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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