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热材料项目工程组织评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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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为本成果导向开放创新引领未来20XX散热材料项目工程组织评估某某公司LOGO前言这份《散热材料项目工程组织评估》由某专业咨询机构编辑撰写,全文约40888个字,约41页左右,具有结构严谨、数据支撑、贴合业务、技术适配、步骤清晰、术语统一、标注准确、落地成本可控、复用价值高、架构可扩展等特点,全文从工程组织评估、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依据、勘察阶段质量管理的工作内容、工程项目前期阶段质量管理的方法、工程项目前期阶段质量管理的工作内容、质量保修期管理的工作内容、实施阶段质量管理的程序和依据、设计合同的主要内容、监理合同的主要内容、材料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货物采购合同的履行、施工合同履行、施工合同订立、进度管理过程、工作定义、项目进度控制的依据、项目进度控制方法、工作时间估算、工作资源估算、项目简介、项目单位、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项目建设进度、项目提出的理由、建设投资估算、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项目背景分析、产业环境分析、干式无油螺杆机简介、必要性分析、项目经济效益分析、基本假设及基础参数选取、经济评价财务测算、项目盈利能力分析、财务生存能力分析、偿债能力分析、经济评价结论、项目进度计划、项目进度安排、项目实施保障措施等几个方面展开论述,具有较高参考价值,建议详细研读以辅助落地执行。目录第一章工程组织评估4一、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依据4二、勘察阶段质量管理的工作内容5三、工程项目前期阶段质量管理的方法8四、工程项目前期阶段质量管理的工作内容9五、质量保修期管理的工作内容11六、实施阶段质量管理的程序和依据13七、设计合同的主要内容14八、监理合同的主要内容16九、材料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17十、货物采购合同的履行20十一、施工合同履行23十二、施工合同订立55十三、进度管理过程63十四、工作定义64十五、项目进度控制的依据69十六、项目进度控制方法70十七、工作时间估算80十八、工作资源估算86第二章项目简介93一、项目单位93二、项目建设地点93三、建设规模93四、项目建设进度93五、项目提出的理由93六、建设投资估算95七、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96第三章项目背景分析98一、产业环境分析98二、干式无油螺杆机简介99三、必要性分析99第四章项目经济效益分析101一、基本假设及基础参数选取101二、经济评价财务测算101三、项目盈利能力分析105四、财务生存能力分析108五、偿债能力分析108六、经济评价结论110第五章项目进度计划111一、项目进度安排111二、项目实施保障措施112第一章工程组织评估一、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依据有明确要求。国务院2015年6月修订发布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编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应当以下列规定为依据:1.项目批准文件;2.城乡规划;3.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4.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铁路、交通、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还应当以专业规划的要求为依据。”同时,对勘察设计文件的阶段性成果提出了明确要求。该《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编制方案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和控制概算的需要。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除上述法规要求外,标准规范对勘察设计质量还有其特殊的要求。例如,《若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对岩土工程勘察质量作出规定:房屋建筑的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应提供满足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并提出对建筑物有影响的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方案建议等。二、勘察阶段质量管理的工作内容工程勘察的主要任务是按勘察阶段的要求,正确反映工程地质条件,提出岩土工程评价,为设计、施工提供依据。按照《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的规定,工程勘察工作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可行性研究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场地条件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还要进行施工勘察。在工程勘察阶段,咨询工程师应重点对人、机、料、法、环五大质量影响因素进行检查和过程管理,以保证勘察工作符合整个工程建设的质量要求。1.协助建设单位选定勘察单位在选择勘察单位时,重点考察其企业资质条件、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制度、专职技术队伍、企业业绩和服务意识等情况。2.审查勘察纲要编制情况勘察单位在实施勘察工作之前,应结合勘察工作内容和深度要求,按照有关规范、规程的规定,结合工程的特点编制勘察纲要(工作方案),勘察纲要应体现规划、设计意图,如实反映现场的地形和地质状况,满足合同要求,工程勘察等级明确、勘察方案合理,人员、机具配备满足需要,项目技术管理制度健全,各项工作质量责任明确。勘察纲要应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写,由勘察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加盖公章。3.勘察现场作业的质量管理勘察现场作业质量管理的要点包括:(1)现场作业人员应进行专业培训,重要岗位要实施持证上岗制度。(2)原始资料取得的方法、手段及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当正确、合理,勘察仪器、设备、试验室应有明确的管理程序,现场机具、钻探、取样应通过质量认证。(3)原始记录表格应按要求认真填写清楚,并经有关作业人员检查、签字。(4)项目负责人应始终在作业现场进行指导、督促检查。4.勘察文件的质量管理(1)工程勘察成果检查。重点应检查勘察成果是否满足以下条件:勘察资料、图标、报告等文件要依据工程类别按有关规定执行各级审核、审批程序,并由负责人签字;勘察成果应齐全、可靠,满足国家有关法规及技术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要求;勘察成果必须严格按照质量管理有关程序进行检查和验收,质量合格方能提供使用。对工程勘察成果的检查验收和质量评定应当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工程勘察成果检查验收评定的规定。(2)工程勘察报告审查。工程勘察报告中要提出勘察场地的地质条件和存在的地质问题,还要结合工程设计、施工条件以及地基处理、开挖、支护、降水等工程的具体要求,进行技术论证和评价,提出岩土工程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具体建议,并提出基础、边坡等工程的设计准则和岩土工程施工的指导性意见,为设计、施工提供依据。5.后期服务质量保证勘察文件交付后,根据工程建设的进展情况,咨询工程师要督促勘察单位做好施工阶段的勘察配合及验收工作,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地质问题进行跟踪服务,做好监测,及时参加验槽、基础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及与地基基础有关的工程事故处理工作,保证工程建设的总体目标得以实现。6.勘察技术档素管理工程项目完成后,咨询工程师应检查勘察单位技术档案管理情况,要求将全部资料,特别是质量审查、监督主要依据的原始资料,分类编目,归档保存。三、工程项目前期阶段质量管理的方法(一)建立咨询工作成果的质量评审制度建立质量评审制度是保证咨询成果质量合格和改进质量的重要手段。前期工作的咨询成果是一种软产品,通过评审可以吸取更多专家的知识和智慧,不但可以及时发现不合理、不科学的地方,而且可以优化咨询成果,提高咨询质量。(二)开展工程咨询成果质量评审1.内部评审(1)项目团队组织的内部评审。项目经理是项目质量管理的负责人,项目咨询工作完成以后,项目经理要组织本项目的参加人员对项目咨询成果进行自我评审。依据项目质量要求,逐项进行自我检查,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地方,要进行加工修正,达到标准要求。(2)工程咨询单位领导组织的内部评审。由工程咨询单位行政、技术、业务主管领导参加,也可邀请委托方各有关部门参加,由项目经理作汇报。根据需要,还可以邀请社会上的专家参加。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应在企业业务技术领导的直接指导下进行修改完善,使其达到或超过质量标准。2.外部评审(1)业主组织评审。业主邀请社会上的专家、学者、各有关单位的行政领导对工程咨询单位提供的咨询成果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还可以邀请国外专家参加评审。评审的主要内容就是根据合同文件和国家一系列规定,审查咨询成果是否满足国家和投资业主的要求。如果不满足,业主要求工程咨询单位进一步改进,使其达到要求。如果满足要求,业主就要接收咨询成果,工程咨询单位也就完成了咨询任务。(2)委托第三方评审。委托另外一家咨询单位进行评审,主要目的是审查咨询报告是否存在问题并进行相应优化,以进一步提高投资效益。四、工程项目前期阶段质量管理的工作内容(一)建立并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质量的全权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质量工作。必要时可设质量经理协助工作,其职责是:(1)在编制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同时,明确各项前期工作的质量目标要求,制订分层次的质量职责,制订质量计划并组织实施;(2)按质量计划规定,督促、检查项目质量计划执行情况,特别是主要质量控制点的验证、检查和评审活动;(3)发现调查研究不细,数据不实,分析方法不科学、不合理,不符合有关规定时,要认真组织补做有关工作,需要进行科学实验的要进行科学实验。(二)制订并执行质量管理计划(1)识别顾客和相关方的要求和期望,明确咨询成果的质量目标和质量标准。(2)根据工程咨询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项目团队组织结构的特点,研究如何在质量计划中应用工程咨询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如果项目团队隶属于工程咨询单位的职能部门,就可以直接引用工程咨询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如果是独立的项目团队,就应对工程咨询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进行适当调整。(3)把质量目标要求层层分解,按质量计划和实施步骤层层落实,一直落实到个人。使每一层次的职责、权限、资源分配以及保证质量的措施都予以明确。(4)在质量计划中,要明确影响质量的控制节点,以及如何进行质量检查控制。(5)质量管理计划繁简程度应与业主要求及项目组织的运作方式相适应。(6)在计划执行中,要不断反馈执行信息,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五、质量保修期管理的工作内容(一)质量保修制度工程项目质量保修制度是指建设工程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因勘察、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应当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维修、返工或更换,由责任单位负责赔偿损失。质量缺陷是指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以及合同中对质量的要求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并规定:“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我国质量保修制度分为两种:一种称为工程保修期,是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实施的质量保修制度,一般规定保修期在5年以上。另一种称为缺陷责任期,是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实施的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其保修期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缺陷责任期结束,发包方应把工程保修金返还给承包商。从保修期限来看,工程保修期涵盖了缺陷责任期。(二)质量保修期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期管理工作内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应签订工程保修期保修合同,确定质量保修范围、期限、责任与费用的计算方法。承包人在工程保修期内应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实施相关服务工作。在质量保修期内,工程咨询单位应督促承包人编制保修工作计划,履行保修义务。保修工作计划应包括:主管保修的部门;执行保修工作的责任者;保修与回访时间;保修工作内容。六、实施阶段质量管理的程序和依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规定,项目质量管理应按下列程序实施:1.确定质量计划;2.实施质量控制;3.开展质量检查与处置;4.落实质量改进。其中,质量计划对外是质量保证文件,对内是质量控制文件。其内容有:质量目标和质量要求、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职责、质量管理与协调的程序、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质量控制点的设置与管理、项目生产要素的质量控制、实施质量目标与质量要求所采取的措施、项目质量文件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规定,质量计划编制依据包括五方面内容:合同中有关产品质量要求、项目管理规划大纲(项目管理规划大纲是指导项目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项目设计文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以及质量管理其他要求。因此,工程项目在实施阶段的质量管理依据主要包括:1.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规定了参与建设的各方在质量控制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有关各方必须履行合同中规定的有关质量的承诺。咨询工程师要督促有关单位履行有关的质量控制条款。2.设计文件。工程设计规定了工程质量的固有特性,“按图施工”是施工阶段工作的重要原则,因此,经过批准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说明书等设计文件,是质量控制的重要依据。施工单位和咨询工程师要全面熟悉图纸,掌握设计意图和质量要求。3.法律法规。包括国家及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文件,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规章等。4.技术标准规范。主要是有关部门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质量控制对象而制定的技术规范文件,包括各种有关的标准、规范、规程等。七、设计合同的主要内容(一)合同当事人发包人。指与设计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发包人应任命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和约定期限内代表发包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设计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设计人应任命项目负责人,代表设计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二)合同范围合同约定的设计范围包括工程范围、阶段范围和工作范围:工程范围指所设计工程的建设内容。阶段范围指工程建设程序中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扩大初步(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中的一个或者多个阶段。工作范围指编制设计文件、编制设计概算、预算、提供技术交底、施工配合、参加试车(试运行)、编制竣工图、竣工验收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中的一项或者多项工作。(三)设计和设计文件要求设计人应按照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完成设计工作,并应符合发包人要求。各项规范、标准和发包人要求之间如对同一内容的描述不一致时,应以描述更为严格的内容为准。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完成设计工作所应遵守的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均应视为在基准日适用的版本。基准日之后,前述版本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新的法律,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实施的,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出遵守新规定的建议。发包人应在收到建议后7天内发出是否遵守新规定的指示。发包人指示遵守新规定的,按照合同变更的约定执行。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和发包人要求,相关设计依据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成果规范可靠,并能够实施。设计服务应当根据法律、规范标准和发包人要求,保证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并在设计文件中予以注明。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合同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满足发包人的下步工作需要,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设计文件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八、监理合同的主要内容(一)合同当事人委托人。指与监理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委托人应任命委托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和约定期限内代表委托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监理人。指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监理人应任命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二)合同范围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包括工程范围、阶段范围和工作范围:工程范围指所监理工程的建设内容。阶段范围指工程建设程序中的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中的一个或者多个阶段。工作范围指监理工作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理、环保监理中的一项或者多项工作。(三)合同价格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监理报酬总金额。合同价格指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全部监理工作后,委托人应付给监理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合同中应约定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调整方式和风险范围划分。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价格应当包括收集资料、踏勘现场、制订纲要、实施监理、编制监理文件等全部费用和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外出考察、试验检测、专项咨询或专家评审时,相应费用不含在合同价格之中,由委托人另行支付。九、材料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材料采购合同与设备采购合同较为类似,但合同条款相对简单,下面重点介绍与设备采购合同的不同点。(一)合同范围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相关服务计划等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合同材料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材料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相关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届满前卖方提供的与合同材料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简单加工、解决合同材料存在的质量问题,以及为买方检验、使用和修补合同材料进行的技术指导、培训、协助等。(二)合同价格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供货周期不超过12个月的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供货周期超过12个月且合同材料交付时材料价格变化超过合同约定的幅度的,双方应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调整方法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三)交货条款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卸货后将合同材料交付给买方,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合同材料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材料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合同材料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材料交付给买方之前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7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7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7日内补齐丟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四)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指合同材料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材料正常使用,并负责解决合同材料存在的任何质量问题的期限。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自合同材料验收之日起算,至合同材料验收证书或进度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12个月止(以先到的为准)。除非因买方使用不当,合同材料在质量保证期内如破损、变质或被发现存在任何质量问题,卖方应负责对合同材料进行修补和退换。更换的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质量保证期届满且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质量保证期内义务后,买方应在7日内向卖方出具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十、货物采购合同的履行货物的生产过程,是履行货物采购合同的一个重要环节。与工程采购不同,货物采购合同签订后要实行催交和现场监造与检验,这是货物合同履行的重要保证,是货物招标投标工作的延续。(一)催交因为采购的货物是在制造厂家生产制造的,货物是否能及时交付,一方面固然要依靠供货人的努力,另一方面,还要依靠购货人派遣咨询工程师作为驻厂代表进行催交货物。催交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督促供货人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要求提供货物和技术文件,以满足现场施工安装的需要,故催交工作贯穿于合同签订后直到货物制造完成,并具备出厂检验合格的全过程。催交工作的重点是保证货物生产制造的进度和工期,在催交的过程中,驻厂代表及时地发现制造过程中的问题,并且能采取有效的控制和改正措施,以防止进度拖延。催交工作是货物采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国外工程公司催交工作也十分重视,为确保设备、材料按时到货,保证工程顺利进行,不惜投入一定的人力做催交工作。做好催交工作,对保证工程项目的总进度具有重要作用。催交工作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催促供货,供货人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购货人提交一份详细的制造进度表,明确交货日期,以便购货人催交工作的开展。检查供货。检查供货人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和准备进展情况,并检查供货人主要外协配件和配套辅机的采购进展情况。检查设备、材料的制造、组装、试验、检验和装运的准备情况。检查各关键工序是否按生产计划进行。催交人的应不断评估供货人的进度状态,确保全部关键控制点的进度按期进行。(二)现场监造与检验与工程采购不同,为确保货物的质量符合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避免由于质量问题而影响工程建设,或给以后生产经营带来困难,货物采购尤其是设备采购,购货人需要派遣咨询工程师在制造厂家进行现场监造与检验,包括对原材料进货的检验、设备制造加工监造检验、组装和中间产品的监造检验、整体货物性能的监造检验、包装监造检验、运输条件检验等。现场监造与检验的要求应事先在合同中约定。监造与检验的主要内容咨询工程师的职责就是保证货物的质量和制造进度。货物质量主要是通过建立和实施质量保证体系来保证的。咨询工程师应首先了解制造厂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制订和有效实施情况,并对其提出建议。咨询工程师应掌握货物采购合同的全部内容,特别是要掌握合同中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货物的质量要求和交货时间要求,以及检验标准要求,并且据此制定监造检验计划,列出重点监造检验目录。在货物制造开始之前,咨询工程师要组织召开协调会议,使供货人明确产品要求、检验内容、方式、时间以及各自的权利义务等。货物制造工作中,根据需要咨询工程师应进驻制造现场进行监造与检验。监造与检验的方法一般是目检、实测、记录、照相等。当需要使用测试仪器时,供货人应提供协助和方便。货物制造完毕后,咨询工程师应参加全面的质量验收,认真做好出厂前的检验测试,把问题消除在出厂之前,并写出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应该是根据货物采购合同及其附件提出的技术规格和要求,对采购的设备和材料进行检验、测试和其它有关质量检查的真实情况的记录。为提高检验报告的质量,咨询工程师应根据经验编制统一的格式。检验报告的结论部分,应该明确被检验的设备和材料可以验收、有条件验收、拒收等。根据具体情况,也可聘请有资格和有信誉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承担货物的检验工作。设备、材料运抵施工现场后,主持仓储的管理人员要开箱检验,合格后方能入库。监造与检验的要求在货物制造之前,咨询工程师要召开预检会议,审查制造厂的检验计划。货物检验应按货物采购合同文件规定的标准、规范进行。认真做好检验报告,因为检验报告是对货物质量的真实记录。对合格产品,有关参检方要联名签字,并且一切文件要完整无损。对不合格产品,咨询工程师要提出处理意见。对产品质量有争议的问题,应聘请第三方检验,也可请专家或有关专业部门检验,得出公正的结论。货物制造完毕,运抵施工现场并人库后,货物监造工作宣布结束。十一、施工合同履行工程项目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下面以《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通用合同条款”为例,具体阐述合同履行管理。(一)发包人的义务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发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二)承包人的义务承包人的一般义务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承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承包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包括在合同价格内。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作出的指示,实施、完成全部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提供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并按合同约定负责临时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维护、管理和拆除。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承包人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为他人在施工场地或附近实施与工程有关的其他各项工作提供可能的条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提供有关条件的内容和可能发生的费用,由监理人另行商定或确定。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竣工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竣工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竣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承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承包人规场查勘发包人应将其持有的现场地质勘探资料、水文气象资料提供给承包人,并对其准确性负责。但承包人应对其阅读上述有关资料后所作出的解释和推断负责。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和周围环境进行查勘,并收集有关地质、水文、气象条件、交通条件、风俗习惯以及其他为完成合同工作有关的当地资料。在全部合同工作中,应视为承包人已充分估计了应承担的责任和风险。履约袒保发包人需要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等。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28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对保证金收取的类别、形式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发包人应遵守相关规定:(4)对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中需缴纳的保证金,除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对保留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行银行保函制度,建筑业企业可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三)工期和进度管理合同进度计划合同进度计划的编制。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期限,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该进度计划视为已得到批准。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称合同进度计划,是控制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承包人还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编制更为详细的分阶段或分项进度计划,报监理人审批。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如果工程的实际进度与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可以向监理人提交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申请报告,并附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也可以直接向承包人作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指示,承包人应按该指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在批复前应获得发包人同意。开工开工通知。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监理人在发出开工通知前应获得发包人同意。工期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计算。承包人应在开工日期后尽快施工。开工准备。承包人应按合同进度计划,向监理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经监理人审批后执行。开工报审表应详细说明按合同进度计划正常施工所需的施工道路、临时设施、材料设备、施工人员等施工组织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工程的进度安排。工期延误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增加合同工作内容;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要求或其他特性;发包人迟延提供材料、工程设备或变更交货地点的;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施工;提供图纸延误;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由于出现合同约定的异常恶劣气候的条件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或监理人认为承包人施工进度不能满足合同工期要求的,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加快进度,并承担加快进度所增加的费用。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金额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工期提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或承包人提出提前竣工的建议能够给发包人带来效益的,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协商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和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费用,并向承包人支付合同约定的相应奖金。(四)工程质量管理工程施工中的质量控制是合同履行中的重要环节。施工合同的质量控制涉及许多方面的因素,任何一个方面的缺陷和疏漏,都可能造成工程质量无法达到预期的标准。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验收按合同约定验收标准执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符合合同要求为止,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发包人应承担由于承包人返工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承包人的质量管理和检查(4)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包括质量检查机构的组织和岗位责任、质检人员的组成、质量检查程序和实施细则等,报送监理人审批。承包人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质量教育和技术培训,定期考核施工人员的劳动技能,严格执行规范和操作规程。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对材料、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和检验,并作详细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报送监理人审查。监理人的质量检查监理人有权对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人应为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提供方便,包括监理人到施工场地,或制造、加工地点,或合同约定的其他地方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原始记录。承包人还应按监理人指示,进行施工场地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样品、提交试验报告和测量成果以及监理人要求进行的其他工作。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应负的责任。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经承包人自检确认的工程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后,承包人应通知监理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检查。承包人的通知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人应按时到场检查。经监理人检查确认质量符合隐蔽要求,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监理人检查确认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应在监理人指示的时间内修整返工后,由监理人重新检查。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检查的,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承包人可自行完成覆盖工作,并作相应记录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监理人事后对检查记录有疑问的,可按合同的约定重新检查。承包人覆盖工程隐蔽部位后,监理人对质量有疑问的,可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揭开重新检验,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未通知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清除不合格工程承包人使用不合格材料、工程设备,或采用不适当的施工工艺,或施工不当,造成工程不合格的,监理人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由于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或工程设备不合格造成的工程不合格,需要承包人采取措施补救的,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五)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授权监理人按合同约定的安全工作内容监督、检查承包人安全工作的实施,组织承包人和有关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发包人应对其现场机构雇佣的全部人员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但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人员工伤的,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发包人应负责赔偿以下各种情况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对土地的占用所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由于发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执行监理人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按合同约定的安全工作内容,编制施工安全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承包人应加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有毒与腐蚀性材料和其他危险品的管理,以及对爆破作业和地下工程施工等危险作业的管理。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加强对承包人人员的安全教育,并发放安全工作手册和劳动保护用具。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制定应对灾害的紧急预案,报送监理人审批。承包人还应按预案做好安全检查,配置必要的救助物资和器材,切实保护好有关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合同约定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遵守有关规定,并包括在相关工作的合同价格中。因采取合同未约定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增加的费用,由监理人按合同商定或确定。承包人应对其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包括分包人人员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但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人员工伤事故的,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由于承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环境保护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履行合同约定的环境保护义务,并对违反法律和合同约定义务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环保工作内容,编制施工环保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承包人应按照批准的施工环保措施计划有序地堆放和处理施工废弃物,避免对环境造成破坏。因承包人任意堆放或弃置施工废弃物造成妨碍公共交通、影响城镇居民生活、降低河流行洪能力、危及居民安全、破坏周边环境,或者影响其他承包人施工等后果的,承包人应承担责任。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维护排水设施,并进行水土保护,避免因施工造成的地质灾害。承包人应按国家饮用水管理标准定期对饮用水源进行监测,防止施工活动污染饮用水源。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和废油的控制,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和废气浓度,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事故处理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组织人员和设备进行紧急抢救和抢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作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据。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的情况,以及正在采取的紧急措施等。劳动保护承包人应与其雇佣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发放工资。承包人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工作时间,保证其雇佣人员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利。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不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度,并按法律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承包人应为其雇佣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以及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生活环境,在远离城镇的施工场地,还应配备必要的伤病防治和急救的医务人员与医疗设施。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降低噪声、控制有害气体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劳动保护措施。其雇佣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的,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承包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为其雇佣人员办理保险。承包人应负责处理其雇佣人员因工伤亡事故的善后事宜。(六)工程费用管理合同价格,是指发包人用于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工程的计量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执行。对于单价子目和总价子目,合同约定了不同的计量方式: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子目工程量为估算工程量。结算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约定的计量方法进行计量的工程量。单价子目已完成工程量按月计量,承包人按月编制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计量资料,监理人在7天内进行复核。承包人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每个子目的工程量后,监理人应要求承包人派员共同对每个子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以核实最终结算工程量。总价子目的计量和支付应以总价为基础,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是进行工程目标管理和控制进度支付的依据。总价子目的计量周期按批准的支付分解报告确定。承包人按照约定的计量周期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计量,并提交合同总价支付分解表所表示的阶段性或分项计量的支持性资料,以及所达到工程形象目标或分阶段需完成的工程量和有关计量资料,监理人负责进行复核。预付款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必须专用于合同工程,预付款的额度和预付、扣回办法在合同中约定。工程进度款支付付款周期。付款周期应按照约定与计量周期保持一致。承包人应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下列内容:截至本次付款周期末已实施工程的价款;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应支付的预付款和扣减的返还预付款;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14天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入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以及相应的支持性材料,经发包人审查同意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进度付款证书。监理人有权扣发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任何工作或义务的相应金额。监理人出具进度付款证书,不应视为监理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该部分工作。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28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合同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在对以往历次已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进行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漏或重复的,监理人有权予以修正,承包人也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双方复核同意的修正,应在本次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合同价格的调整对于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可在合同中约定不予调整、采用价格指数调整价格差额、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或其他调整方式。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较长的,招标文件中可以规定工程造价指数体系、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在基准日后,因法律变化导致承包人在合同履行中所需要的工程费用发生除物价波动以外的增减时,监理人应根据法律、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合同当事人商定或确定需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变更变更的范围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的,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变更: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变更权发包人和监理人均可以提出变更。变更指示只能由监理人发出,监理人发出变更指示前应征得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收到经发包人签认的变更指示后,方可实施变更。未经许可,承包人不得擅自对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变更。变更指示应说明变更的目的、范围、变更内容以及变更的工程量及其进度和技术要求,并附有关图纸和文件。承包人收到变更指示后,应按变更指示进行变更工作。变更程序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意向书—承包人提交变更实施方案—发包人同意变更实施方案—监理人发出变更指示。若承包人收到监理人的变更意向书后认为难以实施此项变更,应立即通知监理人,说明原因并附详细依据。监理人与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后确定撤销、改变或不改变原变更意向书。监理人直接发出变更指示。承包人提出书面变更建议—监理人与发包人共同研究后确认存在变更—作出变更指示。变更估价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或变更意向书后的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报价内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估价原则,详细开列变更工作的价格组成及其依据,并附必要的施工方法说明和有关图纸。变更工作影响工期的,承包人还应提出调整工期的具体细节。监理人认为有必要肘,可要求承包人提交要求提前或延长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及相应施工措施等详细资料。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监理人与合同当事人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合同当事人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可对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以及其他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合理化建议书的内容应包括建议工作的详细说明、进度计划和效益以及与其他工作的协调等,并附必要的设计文件。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缩短了工期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按合同有关规定给予奖励。竣工结算和最终结清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承包人和发包人应进行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后,承包人和发包人应进行合同价格最终结清。(七)索赔管理索赔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而是属于应由合同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且实际发生了损失,向对方提出给予补偿的要求。索赔事件的发生,可以是违约行为造成,也可以由不可抗力引起;可以是合同当事人一方引起,也可以是任何第三方行为引起。索赔的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而不是惩罚。索赔的损失结果与被索赔人的行为并不一定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规定合同各方提出索赔的程序及索赔处理程序如下。承包人的索赔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1)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监理人正式递交索赔报告,索赔报告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索赔事件具有持续影响的,承包人应按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持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列出累计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工期延长天数。(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程序如下:(1)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应及时审查索赔通知书的内容、查验承包人的记录和证明材料,必要时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提交全部原始记录副本。(2)监理人应按合同商定或确定追加的付款和(或)延长的工期,并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42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应在作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28天内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争议解决的约定办理。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1)承包人接受了竣工付款证书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在合同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2)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发生的索赔。提出索赔的期限自接受最终结清证书时终止。发包人的索赔发生索赔事件后,监理人应及时书面通知承包人,详细说明发包人有权得到的索赔金额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的细节和依据。发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和要求与承包人提出索赔的约定相同,延长缺陷责任期的通知应在缺陷责任期届满前发出。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发包人从承包人处得到赔付的金额和(或)缺陷责任期的延长期。承包人应付给发包人的金额可从拟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或由承包人以其他方式支付给发包人。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索赔的条款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的“通用合同条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出费用、工期和利润索赔。(八)竣工验收管理竣工验收与国家验收(1)竣工验收指承包人完成了全部合同工作后,发包人按合同要求进行的验收。国家验收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法律、规范、规程和政策要求,针对发包人全面组织实施的整个工程正式交付投运前的验收。(2)需要进行国家验收的,竣工验收是国家验收的一部分。竣工验收所采用的各项验收和评定标准应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发包人和承包人为竣工验收提供的各项竣工验收资料应符合国家验收的要求。竣工验收程序(1)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当工程具备以下条件时,承包人即可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除监理人同意列入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尾工(用项)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外,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单位工程以及有关工作,包括合同要求的试验、试运行以及检验和验收均已完成,并符合合同要求;已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份数备齐了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已按监理人的要求编制了在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尾工(用项)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清单以及相应施工计划;监理人要求在竣工验收前应完成的其他工作;监理人要求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清单。(2)监理人审查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各项内容,并按以下不同情况进行处理。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28天内通知承包人,指出在颁发接收证书前承包人还需进行的工作内容。承包人完成监理人通知的全部工作内容后,应再次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直至监理人同意为止。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28天内提请发包人进行工程验收。发包人经过验收后同意接收工程的,应在监理人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56天内,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验收后同意接收工程但提出整修和完善要求的,限期修好,并缓发工程接收证书,整修和完善工作完成后,监理人复查达到要求的,经发包人同意后,再向承包人出具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验收后不同意接收工程的,监理人应按照发包人的验收意见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对不合格工程认真返工重做或进行补救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承包人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重做或补救工作后,应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经验收合格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56天后未进行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但发包人由于不可抗力不能进行验收的除外。(九)缺陷责任与保修工程保修的原则在工程移交发包人后,因承包人原因产生的质量缺陷,承包人应承担质量缺陷责任和保修义务。缺陷责任期届满,承包人仍应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各部位保修年限承担保修义务。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合同当事人应在合同约定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但该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该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某项缺陷或损坏使某项工程或工程设备不能按原定目标使用而需要再次检查、检验和修复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相应延长缺陷责任期,但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2年。缺陷责任期终止后14天内,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并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承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交付使用的工程承担缺陷责任。缺陷责任期内,发包人对已接收使用的工程负责日常维护工作。发包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已接收的工程存在新的缺陷或已修复的缺陷部位或部件又遭损坏的,承包人应负责修复,直至检验合格为止。监理人和承包人应共同查清缺陷和(或)损坏的原因。经查明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应由承包人承担修复和查验的费用。经查验属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发包人应承担修复和查验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承包人不能在合理时间内修复缺陷的,发包人可自行修复或委托其他人修复,所需费用和利润的承担,按第(项约定办理。质量保证金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保修责任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合同中约定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保修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前,已经发包人提前验收的单位工程,其保修期的起算日期相应提前。(十)违约责任发包人违约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发包人违约: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或合同价款,或拖延、拒绝批准付款申请和支付凭证,导致付款延误的;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发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其他义务的。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发生除上述第4)项以外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的28天内仍不履行合同义务,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发生上述第4)项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书面通知发包人解除合同。承包人按上述第(2)款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但承包人的这一行动不免除发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20.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付款。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28天内向承包人支付下列金额,承包人应在此期限内及时向发包人提交要求支付下列金额的有关资料和凭证:合同解除日以前所完成工作的价款。承包人为该工程施工订购并已付款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的金额。发包人付款后,该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归发包人所有。承包人为完成工程所发生的,而发包人未支付的金额。承包人撤离施工场地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金额。由于解除合同应赔偿的承包人损失。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日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金额。发包人应按本项约定支付上述金额并退还质量保证金和履约担保,但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应偿还给发包人的各项金额。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竣工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承包人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承包人违约承包人违约的情形。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况属承包人违约: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移给其他人;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未经监理人批准,私自将已按合同约定进入施工场地的施工设备、临时设施或材料撤离施工场地;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使用了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又拒绝清除不合格工程;承包人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已造成或预期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未能对工程接收证书所列的缺陷清单的内容或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缺陷进行修复,而又拒绝按监理人指示再进行修补;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发生上述第6)项约定的违约情况时,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立即解除合同,并按有关法律处理。承包人发生除上述第6)项约定以外的其他违约情况时,监理人可向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承包人应承担其违约所引起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经检查证明承包人已采取了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具备复工条件的,可由监理人签发复工通知复工。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28天后,承包人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发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可派员进驻施工场地,另行组织人员或委托其他承包人施工。发包人因继续完成该工程的需要,有权扣留使用承包人在现场的材料、设备和临时设施。但发包人的这一行动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发包人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合同解除后,监理人按合同商定或确定承包人实际完成工作的价值,以及承包人已提供的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临时工程等的价值。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暂停对承包人的一切付款,查清各项付款和已扣款金额,包括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索赔由于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合同双方确认上述往来款项后,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部合同款项。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结清达成一致而形成争议的,按解决争议的约定办理。(协议权益的转让。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将其为实施合同而签订的材料和设备的订货协议或任何服务协议利益转让给发包人,并在解除合同后的14天内,依法办理转让手续。第三人造成的违约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十一)合同争议解决争议的解决方式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或者提请争议评审组评审。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者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可根据合同约定采用下列一种方式解决。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友好解决在提请争议评审、仲裁或者诉讼前,以及在争议评审、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可共同努力友好协商解决争议。争议评审采用争议评审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开工日后的28天内或在争议发生后,协商成立争议评审组。争议评审组由有合同管理和工程实践经验的专家组成。争议评审组应在不受任何干扰的情况下进行独立、公正的评审,作出书面评审意见,并说明理由。评审过程如下所示:申请人向争议评审组提交评审申请报告—被申请人向争议评审组提交答辩报告—争议评审组邀请合同双方代表和有关人员举行调查会—争议评审组独立作出书面评审意见。在争议评审期间,争议双方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发包人和承包人接受评审意见的,由监理人根据评审意见拟定执行协议,经争议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并遵照执行。争议评审组的评审意见并不具有法律强制性。发包人或承包人如果不接受评审意见,可要求提交仲裁或提起诉讼。十二、施工合同订立(一)施工合同的组成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合同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3部分组成,并附有履约担保格式、预付款担保格式等合同附件。《合同协议书》是施工合同的总纲性法律文件,经过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合同即成立。共计10条,主要包括:合同文件构成及优先顺序、签约合同价、项目经理、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格形式、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权利义务。《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共计24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义务、监理人、承包人、材料和工程设备、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交通运输、测量放线、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进度计划、开工和竣工、暂停施工、工程质量、试验和检验、变更、价格调整、计量与支付、竣工验收、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保险、不可抗力、违约、.索赔和争议的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在编写项目招标文件时,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的“通用合同条款”。《辛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二)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的组成构成工程施工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其他合同文件。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上述合同文件应能够互相解释、互相说明。当合同文件中出现不一致时,上面的顺序就是合同的优先解释顺序。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者当事人有不同理解时,按照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处理。(三)合同涉及的有关各方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承包人。1)发包人。指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2)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承担工程施工的当事人。3)合同相关方。包括监理人、分包人等。4)监理人。指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监理人委派总监理工程师常驻施工场地。分包人。指从承包人处分包合同中某一部分工程,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人。5)有关各方代表。包括发包人代表、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发包人代表。指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人。项目经理。指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指由监理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进行工程监理的总负责人。(四)合同的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工程施工合同的标的是工程,包括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即发包人在合同文件中明确规定由承包人承担施工任务的具体工作范围和内容。(五)合同工期、质量、价款合同工期、质量、价款是协议书中最为重要的内容,也是合同的实质性条款。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招标人和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合同工期合同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期限。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者出现异常恶劣气候条件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质量标准质量标准是合同协议书中的核心内容,由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约定。质量标准的评定一般以国家或者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准。发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在施工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合同价款合同价款包括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签约合同价指签定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包括了暂列金额、暂估价的合同总金额。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因此,发包人和承包人最终结算的合同价款是合同价格,而不是最初招标确定的合同签约价。(六)合同生效《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对于施工合同,《建筑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并未规定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能生效。同时,按照《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建筑法》和《合同法》都要求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施工合同,因此,施工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生效。另外,《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还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因此,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的条件。如合同经公证或鉴证后生效。合同订立时间指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的时间。双方如不约定合同生效条件,则合同订立时间就是合同生效时间。合同订立地点指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的地点。(七)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主要体现在合同条款中。合同条款除明确规定了有关施工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外,还阐明了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费用管理、安全管理、环保管理、索赔程序、合同争议管理等内容。由于篇幅所限,不能一一诠释,主要条款内容将在后文详细阐述。(八)签订合同应注意的关键问题和环节(合同形式选择《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二百七十条又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具体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对于因时间紧迫,合同双方达成的口头协议,应在事后补签书面合同或协议,避免出现合同纠纷。合同文本起草工程项目合同签订之前,需要由一方负责起草拟签订合同的文本。一般来讲,合同文本由谁起草,谁就能掌握主动,所以,应重视合同文本的起草。如果是通过招标投标形成的合同,则一般由招标人事先按照《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就包括了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尤其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联合起草《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也已经包括了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这些都为工程项目合同起草工作奠定了基础。合同主体资格审查工程项目合同的主体只能为法人,公民个人不能成为建设工程合同的当事人。资格审查是审查合同相对方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说,工程项目合同双方应审查对方是否有从事相关经营的资格(含资质)、履约能力以及对合同标的处分权等。合同一方可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并在所提供的文件上签名盖章确保真实有效。合同谈判《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就是合同双方主体进行合同谈判的时间。进行合同谈判,应针对《通用合同条款》内容,对合同文本中双方各自的工作内容、完成时限等在《专用合同条款》内进行细化,对《通用合同条款》未涉及事宜签订补充条款。但对质量、工期、价格等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谈判,必须按照招标形成的中标结果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工程项目合同签订时应首先检查相对方签字人的身份,如果签字人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具有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是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一定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上应载明授权范围、权限、时限并有授权人的签名、盖章。合同文本中具体内容如果有修改的,应在修改处盖章注明,并保持双方存留合同文字内容的一致性。十三、进度管理过程进度管理包括为确保项目按期完成所必须的所有过程,包括规划进度管理、工作定义、工作顺序安排、工作资源估算、工作时间估算、进度计划制定和进度控制等。(一)规划进度管理规划进度管理是为规划、编制、执行和控制项目进度而制定政策、程序和文档的过程。其主要目的是,为如何在整个项目过程中管理项目进度提供指南和方向。(二)工作定义确定为产生项目可交付成果而必须进行的具体工作。(三)工作顺序安排确定各项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并形成文件(图、表、文字资料等)。(四)工作资源估算估算执行各项工作所需材料、人员和设备等资源的种类和数量。(五)工作时间估算估算完成各项工作所需要的工作时间。(六)进度计划制定分析工作顺序、工作时间、资源需求,以及进度制约因素,从而制定项目进度计划。(七)进度控制监督项目工作状态,将计划执行效果与计划进行比较,找出偏差,分析偏差原因,采取相应纠偏措施,控制进度计划的变更,调整后续工作计划,保证进度计划目标的实现。虽然这些过程相互独立,相互之间有明确的界面,但是对于一些小项目,工作顺序安排、工作时间估算以及进度计划制定,由于彼此之间联系紧密,常常被看成一个过程,但每一过程所使用的方法不同,所以本书还是把它们当作不同的过程来介绍。十四、工作定义工作定义,就是对工作分解结构(WBS)中规定的可交付成果或半成品的产生所必须进行的具体工作(活动或作业)进行定义,并形成相应的文件,包括:工作清单和工作分解结构的更新。在工程项目中,工作具有层次性,且工作的范围可大可小,需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来确定。例如:挖土、垫层、砖基础、回填土各是一项工作,也可以把上述四项工作综合为一项基础工程。(一)工作定义的依据进度管理计划进度管理计划规定了管理工作所需的详细程度。项目范围说明书在工作定义过程中,应明确考虑范围说明书中的项目交付成果、限制性条件和假设等。项目交付成果是各层次子产品的总和,当交付成果均达成后,标志着项目的完成。限制性条件是指限制项目团队进行选择的因素,比如因管理或合同要求的里程碑事件的强制完成事件。假设是指在项目管理中被当成真实的、现实的或确定的因素来使用的条件,比如每周的工作时间或工程实施年限。工作分解结构(WBS)范围管理中做出的WBS是工作定义的基本依据。WBS通过子单元来表达主单元,每一工作的编码都是唯一的,因此十分明确。任何工作项目都可通过计算其下层工作的成本、进度得到该工作的成本和进度。由于WBS是从粗到细、分层划分的树状结构,因此根据WBS可以列出不同粗细程度的工作清单。环境因素影响工作定义的环境因素包括组织文化和结构、商业数据库中发布的商业信息以及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等。过去开展类似项目的各种历史信息对于工作定义也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参考作用。组织过程资产影响工作定义的组织过程资产包括现有的、正式和非正式的、与工作规划相关的政策、程序和指南,经验教训知识库,标准化流程以及来自以往项目的、包含标准工作清单或部分工作清单的模板等。(二)工作定义的方法分解法分解技术是在项目工作分解结构的基础上,将项目工作按照一定的层次结构逐步分解为更小的、更具体的和更容易控制的许多具体的项目工作,从而找出完成项目目标所需的所有工作的技术。模板法所谓模板法是指借用历史资料,参照过去的样板。已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工作清单或其一部分往往可以作为一个新项目工作清单的模板。模板中相关工作的属性信息包括了资源技术清单、工作时间、风险、预期交付成果以及其他描述信息。利用这些类似的清单作为样板,可以大大加快工作分解的进程。滚动式规划随着工作的不断分解,项目范围所包括的内容更加详细。滚动式规划是一种迭代式、渐进明细的规划技术,即详细规划近期要完成的工作,同时在较高层级上粗略规划远期工作。因此,在项目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工作的详细程度会有所不同。在早期的战略规划阶段,信息尚不明确,工作只能分解到已知的详细水平,而随着了解到更多的信息,近期即将实施的工作就可以分解为更加具体的工作。专家判断在制定详细项目范围说明书、工作分解结构和项目进度计划方面具有经验和技能的项目团队成员或其他专家,可以为工作定义提供专业知识。(三)工作定义的成果工作清单工作清单必须包括项目中将要进行的所有工作,以利于确保工作清单的完整,但同时又不包括任何本项目范围之外的不必要的工作。与工作分解结构类似,工作清单应该包括对每项工作的说明,这样才能使项目团队成员知道如何完成该项工作。工作属性工作属性是指每项工作所具有的多重属性,用来扩充对工作的描述。工作属性随时间演进。在项目初始阶段,工作属性包括工作标识、WBS标识和工作标签或名称;在工作属性编制完成时,包括工作编码、工作描述、紧前工作、紧后工作、逻辑关系、提前量与滞后量、资源需求、强制日期、制约因素和假设条件。工作属性可用于分配工作的负责人、确定开展工作的地区或地点、编制开展工作的项目日历以及明确工作类型,如支持型工作、独立型工作和依附型工作。工作属性还可用于编制进度计划,进行工作的选择、排序和分类。应用的领域不同,属性的数量也不同。里程碑清单里程碑是项目中的重要时点或事件。里程碑清单列出了所有项目里程碑,并说明每个里程碑是强制性的(如合同要求的)还是选择性的(如根据历史信息确定的)。里程碑与常规的进度工作类似,有相同的结构和属性,但是里程碑的持续时间为零,因为里程碑代表的是一个时间点。修正的工作分解结构利用工作分解结构确定为产生项目可交付成果而必须进行的具体工作时,项目团队成员可能发现需要附加一些可交付成果或重新编写可交付成果说明,增加某一工作或对某一工作进行细化,形成新的工作分解结构。十五、项目进度控制的依据项目管理计划项目管理计划中包含进度管理计划和进度基准。进度管理计划描述了应该如何管理和控制项目进度。进度基准作为与实际结果相比较的依据,用于判断是否需要进行变更、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项目进度计划批准的项目进度计划,称为进度基准计划。进度基准计划在技术和资源方面都必须是可行的。进度报告进度报告提供了有关进度绩效的信息,如哪些计划的日期已经达到,哪些还没有。进度报告还可提醒项目团队注意将来有可能引起问题的事项。项目日历在一个进度模型中,可能需要采用不止一个项目日历来编制项目进度计划,因为有些工作需要不同的工作时段,可能需要对项目日历进行更新。进度数据在控制进度的过程中,需要对进度数据进行审查和更新。组织过程资产能够有效进度控制的组织过程资产包括与进度控制有关的政策、程序和指南,进度控制工具以及监督和报告进度的方法等。十六、项目进度控制方法(一)进度监测的系统过程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咨询工程师应经常地、定期地对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后,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进度计划执行中的跟踪检查对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是计划执行信息的主要来源,是进度分析和调整的依据。跟踪检查的主要工作是定期收集反映工程实际进度的有关数据,收集的数据应当全面、真实、可靠,不完整或不正确的进度数据将导致判断不准确或决策失误。为了全面、准确地掌握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咨询工程师应认真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1)定期收集进度报表资料;(2)现场实地检查工程进展情况;(3)定期召开现场会议。实际进度数据的加工处理为了进行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较,必须对收集到的实际进度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形成与计划进度具有可比性的数据。例如,对检查时段实际完成工作量的进度数据进行整理、统计和分析,确定本期累计完成的工作量,本期已完成的工作量占计划总工作量的百分比等。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对比分析将实际进度数据与计划进度数据进行比较,可以确定工程实际执行状况与计划目标之间的差距。常用的进度比较方法有趋势分析、关键路径法和挣值管理。趋势分析趋势分析检查项目绩效随时间的变化情况,以确定绩效是在改善还是在恶化。图形分析技术有助于理解当前绩效,并与计划的完工日期进行对比。横道图比较法横道图比较法是指将项目实施过程中检查实际进度收集的数据,经加工整理后直接用横道线平行绘于原计划的横道线下,进行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较方法。其特点是形象、直观。工程项目中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不一定是匀速的。根据工程项目中各项工作的进展是否匀速,可分别采取以下两种方法进行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较:匀速进展横道图比较法。指在工程项目中每项工作在单位时间内完成的任务量相等,此时,每项工作累计完成的任务量与时间成线性关系,完成的任务量可以用实物工程量、劳动消耗量或费用支出表示,或用其物理量的百分比表示。非匀速进展横道图比较法。指当工作在不同单位时间里的进展速度不相等时,在用涂黑粗线表示工作实际进度的同时,还要标出其对应时刻完成任务量的累计百分比,并将该百分比与其同时刻计划完成任务量的累计百分比相比较,判断工作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之间的关系。前锋线比较法前锋线比较法是通过绘制某检查时刻工程项目实际进度前锋线,进行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比较的方法,它主要适用于时标网络计划。所谓前锋线,是指在原时标网络计划上,从检查时刻的时标点出发,用点划线依次将各项工作实际进展位置点连接而成的折线。前锋线比较法就是通过实际进度前锋线与原进度计划中各工作箭线交点的位置来判断工作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偏差,进而判定该偏差对后续工作及总工期影响程度的一种方法。S形曲线比较法s形曲线比较法是将项目的各检查时间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在S形曲线图上进行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相比较的一种偏差分析方法。对大多数项目而言,在其开始实施阶段和将要完成的阶段,由于准备工作及其他配合事项等因素的影响,其进展程度一般都较慢一点,而在项目实施的中间阶段,一切趋于正常,进展程度也稍快一些。通过将项目进度基准计划的S形曲线和实际S形曲线绘制在同一张图上,可以得到项目实际进度比计划进度超前或拖后的时间,项目实际进度比计划进度超额或拖欠的工作量完成情况。另外,还能进行后续的进度预测。香蕉曲线比较法香蕉曲线是由两条S形曲线组合而成的闭合曲线。在一个坐标上,绘制一条各工作均按最早开始时间安排进度的S曲线(简称ES曲线),再绘制一条各工作均按最迟开始时间安排进度的S曲线(简称LS曲线),两条曲线形成香蕉状。在项目进度实施过程中,实际进度曲线应当落在ES曲线和LS曲线包含的区域内。利用香蕉曲线进行比较,所获得的信息和S形曲线基本一致,但是由于它存在按照最早开始时间的计划曲线和最迟开始的计划曲线构成的合理进度区域,从而使得判断实际进度是否偏离计划进度以及对总工期是否会产生影响更为明确、直观。列表比较法当工程进度计划用非时标网络图表示时,可以采用列表比较法进行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较。这种方法是记录检查日期应该进行的工作名称及其已经作业的时间,然后列表计算有关时间参数,并根据工作总时差进行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比较的方法。关键路径法通过比较关键线路的进展情况来确定进度状态。关键线路上的差异将对项目的结束日期产生直接影响。评估次关键路径上的工作进展情况,有助于识别进度风险。挣值管理采用进度绩效测量指标,如进度偏差(SV)和进度绩效指数(SPI),评价实际进度偏离初始进度基准的程度。总时差和最早结束时间偏差也是评价项目时间绩效的基本指标。进度控制的重要工作包括:分析偏离进度基准的原因与程度,评估这些偏差对未来工作的影响,确定是否需要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例如,非关键线路上的某个工作发生较长时间的延误,可能不会对整体项目进度产生影响;而某个关键或次关键工作的稍许延误,却可能需要立即采取行动。(二)进度调整的系统过程在项目进度监测过程中,一旦发现实际进度偏离计划进度,即出现进度偏差时,必须认真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及其对后续工作及总工期的影响,并采取合理的、有效的进度计划调整措施,确保进度目标的实现。分析产生偏差的主要原因进度拖延是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经常发生的现象。对进度拖延原因分析可采用因果关系分析图、影响因素分析表,工程量、劳动效率对比分析等方法,详细分析进度拖延的各种影响因素,及各因素影响量的大小。进度拖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常见的有:工程项目各相关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工程项目是一个多专业、多方面协调合作的复杂过程,如果政府部门、业主、咨询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物资供应单位、贷款单位、监理单位等各单位之间,以及土建、水电、通信、运输等各专业之间没有形成良好的协作,必然会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工程变更边界条件的变化,如设计变更、设计错误、外界(如政府,上层机构)对项目提出新的要求或限制。当工程项目在已施工的部分发现一些问题或者由于业主提出了新的要求而必须进行工程变更时,会影响设计工作进度。例如,材料代用、设备选用的失误将会导致原有工程设计失效而重新进行设计。风险因素风险因素包括政治、经济、技术及自然等方面的各种预见或不可预见因素。政治方面有战争、内乱、罢工、拒付债务、制裁等;经济方面有延迟付款、汇率浮动、换汇控制、通货膨胀、分包单位违约等;技术方面有工程事故、试验失败、标准变化等;自然方面有地震、洪水等。工期及相关计划的失误和管理过程中的失误计划工期及进度计划超出现实可能性;管理过程中的失误,如计划部门与实施者之间,总、分包商之间,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缺少沟通、工作脱节等等。分析进度偏差是否影响到其后续工作和总工期当某项工作发生实际进度偏差时,要分析该进度偏差是否影响到其后续工作的进展以及是否影响了总工期,这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借助网络计划进行判断。根据该项工作是否处于关键线路、其进度偏差是否超过该项工作的总时差和自由时差来判断对后续工作和总工期的影响。进度计划调整进度计划的调整措施包括调整工作的逻辑关系,增、减工作,调整资源的投人,调整工作的持续时间等。调整逻辑关系当工程项目实施中产生的进度偏差影响到总工期,且有关工作的逻辑关系允许改变时,可以改变关键线路和超过计划工期的非关键线路上的有关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在工作面及资源允许的情况下组织流水作业是其中的典型方法。增、减工作的调整方法增、减工作时应符合下列规定:不打乱原网络计划总的逻辑关系,只对局部逻辑关系进行调整。在增减工作后应重新计算时间参数,分析对原网络计划的影响;当对工期有影响时,应采取调整措施,以保证计划工期不变。调整资源的投入当资源供应发生异常时,应采用资源优化方法对计划进行调整,或采取应急措施,使其对工期的影响最小。调整工作的持续时间这种方法通过采取增加资源投入、提高劳动效率等措施来缩短某些工作的持续时间,使工程进度加快,以保证按计划工期完成该项目。这些被压缩了持续时间的工作是位于关键线路和超过计划工期的非关键线路上的工作。如果某项工作进度拖延的时间超过其总时差,那么无论它是否处于关键线路,都将会对后续工作和总工期产生影响,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减少对总工期的延误,应采取措施缩短关键线路上后续工作的持续时间,并用工期优化的方法对原网络计划进行调整。其调整方法视限制条件及其对后续工作的影响程度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一般分为以下三种情况:网络计划中某项工作进度拖延的时间已超过其自由时差但未超过其总时差当一项工作拖延的时间未超过其自由时差时,这种拖延对后续工作没有任何影响,该项工作仍可正常进行,不需为此再作什么调整;当一项工作拖延的时间已超过其自由时差时,这种拖延对其后续工作必有影响;然而,由于其拖延的时间尚未超过总时差,其后续工作还有相应的自由时差来弥补这个拖延,所以,它对进度计划总工期并无影响,但延误后续工作的开始时间会带来一系列问题和损失,如设计工作拖延造成施工延迟,从而产生人员、机具的窝工浪费并由此引起索赔和合同红纷。因此,寻求合理的调整方案,把进度拖延对后续工作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是咨询工程师的一项重要工作。网络计划中某项工作进度拖延的时间超过其总时差如果网络计划中某项工作进度拖延的时间超过其总时差,则无论该工作是否为关键工作,其实际进度都将对后续工作和总工期产生影响。此时,进度计划的调整方法又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项目总工期不允许拖延如果工程项目必须按照原计划工期完成,则只能采取缩短关键线路上后续工作持续时间的方法来达到调整计划的目的。这种方法实质上就是前面所述的工期优化方法。项目总工期允许拖延如果项目总工期允许拖延,则此时只需以实际数据取代原计划数据,并重新绘制实际进度检查日期之后的简化网络计划即可项目总工期允许拖延的时间有限如果项目总工期允许拖延,但允许拖延的时间有限。则当实际进度拖延的时间超过此限制时,也需要对网络计划进行调整,以满足要求。具体的调整方法是以总工期的限制时间作为规定工期,对检查日期之后尚未实施的网络计划进行工期优化,即通过缩短关键线路上后续工作持续时间的方法来使总工期满足规定工期的要求。网络计划中某项工作进度超前在建设工程设计阶段所确定的工期目标,往往是综合考虑了各方面因素而确定的合理工期。因此,时间上的任何变化,无论是进度拖延还是超前,都可能造成其他目标的失控。如果这项工作超前完成对后续工作的协调不会带来什么影响,这时无须对其进行调整。但当该工作提前完成,会打乱对人、材、物等资源的合理安排,造成协调工作的困难和项目实施费用的增加时,即应通过减少资源投入量或改变资源分配的方法对其进度进行调整,使其进度减慢,以使不利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三)项目管理软件项目管理软件能够跟踪和比较计划日期和实际日期的完成程度,预测实际的或潜在的进度变更的后果,因此是进度计划控制的有力工具。十七、工作时间估算工作时间估算就是估计完成每一项工作可能需要的时间。工作时间是一个随机变量,由于无法事先确定未来项目实际进行时将处于何种环境,所以对工作时间只能进行近似估算。但是估算的任务应尽可能地接近现实,便于项目的正常实施。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无论采用何种估算方法,在项目实施之前进行工作时间估算时,创造一个可行的环境是必须的,所以,进行工作时间估算时,必须考虑工作范围、所需资源类型、估算的资源数量和资源日历。工作完成时间估算所需的各种依据应该由项目团队中最熟悉具体工作的个人或小组提供。对持续时间的估算应该渐进明细,在估算过程中应考虑所依据数据的数量和质量。例如,在工程与设计项目中,随着数据越来越详细,越来越准确,持续时间估算的准确性也会越来越高。(一)工作时间估算的依据进度管理计划进度管理计划规定了用于估算工作持续时间的方法和准确度,以及其他标准,如项目更新周期。工作清单工作清单列出了需要进行时间估算的所有工作,它与工作分解结构一起,作为进行工作时间估算的重要依据。工作属性工作属性为估算每个工作的持续时间提供了主要依据。工作资源需求估算的工作资源需求会对工作持续时间产生影响。对于大多数工作来说,所分配的资源能否达到要求,将对其持续时间有显著影响。例如,向某个工作新增资源或分配低技能资源,就需要增加沟通、培训和协调工作,从而可能导致工作效率或生产率下降,以致完成工作需要更长的时间。资源日历资源日历中的资源可用性、资源类型和资源性质,都会影响工作的持续时间。例如,经验丰富的人员完成指定工作所用时间一般要比经验少的人短。项目范围说明书在估算工作持续时间时,需要考虑项目范围说明书中所列的假设条件和制约因素。假设条件包括现有条件、信息的可用性以及报告期的长度等;制约因素包括可用的熟练资源以及合同条款和要求等。已识别的风险对于每一项工作,项目团队在基准持续时间估算的基础上,应考虑风险因素,特别是那些发生概率或后果评定分数高的风险因素。资源分解结构资源分解结构按照资源类别和资源类型,提供了已识别资源的层级结构环境因素能够影响估算工作持续时间过程的环境因素包括持续时间估算数据库和其他参考数据、生产率测量指标、发布的商业信息以及团队成员的所在地等。组织过程资产能够影响估算工作持续时间过程的组织过程资产包括关于持续时间的历史信息、项目日历、进度规划方法以及经验教训等社会运行的各类相关数据如政府行政审批时限,工日、工时定额等(二)工作时间估算的方法类比估算类比估算法也被称作自上而下的估算,是指以从前类似工作的实际持续时间为基本依据,估算将来的计划工作的持续时间。这是一种粗略的估算方法,有时需要根据项目复杂性方面的已知差异进行调整。在项目详细信息不足时,就经常使用这种技术来估算项目持续时间,如项目的早期阶段就经常使用这种办法估算项目的持续时间。2.利用历史数据在时间估算中可利用的历史资料包括:定额我国有规模庞大的定额体系。按粗细程度可分为概算定额、预算定额和施工定额;按照主编单位和管理权限可将定额分为全国统一定额、行业统一定额、地区统一定额、企业定额;按内容可分为人工消耗定额、材料消耗定额和机械台班定额。在利用定额资料进行工作时间估算时,要注意定额反映的是各部门或各省市在正常条件下的平均生产率水平,并不代表某一具体项目的劳动生产率,所以项目团队成员要根据自己的经验和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定额数据进行调整。利用定额进行时间估算一般采用单一时间估算法。单一时间估算法就是根据工程定额、施工方法、投入的劳动力、机具设备和资源量等资料估算出一个时间消耗值。项目档案参加该项目的各个单位可能保存以前完成项目的档案资料,这些可用来估算时间。商业化的时间估算数据库这些数据库在估算工作时间不受实际工作内容影响的项目时非常有用,例如,混凝土养护所需要的时间;对于某种类型的申请,政府机构的审批时间等等。项目团队成员的知识项目团队成员以前完成项目的实际工作时间或时间估算。这些记忆可能很有用,但一般不如有案可稽的结果可靠。专家判断估算因为影响工作时间的因素很多,一般很难对其长短进行估算。只要有可能,应当由专家根据历史资料和他们的经验进行估算。当各项工作可变因素多,又不具备一定的时间消耗历史资料时,就不能估算出一个肯定的单一的时间值,而只能根据概率理论计算期望值。专家判断估算常常采用三时估算法。三时估算法就是首先估算出三个时间值,即最乐观时间a、最可能时间m和最保守时间b。再加权平均算出一个期望值作为工作的持续时间。模拟法模拟法是指采用不同的假定计算出工作的多种持续时间。最常用的是蒙特卡罗分析法,即首先确定每项工作可能的持续时间分布,进而利用这些结果计算整个项目可能的持续时间分布。群体决策技术基于团队的群体决策技术(如头脑风暴、德尔菲技术或名义小组技术)可以调动团队成员参与的积极性,有利于获取额外的信息,提高估算的准确度,并提高团队成员对估算结果的责任感。储备分析在进行持续时间估算时,项目团队可以选择增加一个附加时间,成为储备时间、应急时间或缓冲时间,并将其纳入项目进度计划中,用来应对进度方面的风险或不确定性。储备时间可以是估算时间的一个百分比、某一固定的时间段,或者可以通过定量分析来确定,如蒙特卡洛模拟法。随着项目信息逐渐明确,可以动用、减少或取消储备时间。应该在项目进度文件中清楚地列出应急储备时间。(三)工作时间估算的成果时间估算对完成某一工作所需工作时间的定量估算。这种估算的结果应当指明变化范围,例如:(1)3周上下浮动3天,表明完成该工作至少需要12天,但最多不超过18天(假定每周工作5天)。(2)超过2周的概率为10%,也就是说,完成该工作需要2周或更短时间的概率为90%。项目文件更新需要更新的项目文件包括工作清单、工作属性以及为估算工作时间而制定的假设条件和估算依据。十八、工作资源估算工作资源估算包括确定需要何种资源(人员、设备、材料、资金等)、每种资源的使用数量以及每一种资源提供给工作使用的时间。其主要作用是明确完成工作所需的资源种类、数量和特性,以便作出更准确的成本和持续时间估算。工程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其所需资源的特点也有所差别。工程项目前期阶段要作出正确的决策,需要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细致的市场调查和技术经济分析,并且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辅助决策者进行判断和决策。所以,此阶段的资源主要是人力资源,而所需的材料和设备则起辅助作用,消耗量与人力资源相比也较少,所需要的资金投人也不大。虽然与施工阶段相比所需资源较少,但对整个工程项目总体投资的影响程度却是最重要的。工程项目难备阶段工程项目准备工作需要大量的专业人员,特别是设计工作需要各种专业工程师,还需要电脑(包括各类软件)、绘图仪器等设备,以及各种资料,如数据、规范、法律法规、专业书籍。此阶段的资源也是以人力资源为主,但对实施阶段的影响十分重要。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施工。施工是建筑物实体的生产,所需资源主要包括:劳动力、建筑材料和设备、周转材料、施工机械设备和临时设施以及后勤供应等。这些资源是工程项目实施必不可少的,它们的费用往往占工程总费用的80%以上。工程项目试生产及竣工验收阶段资源需求已接近尾声,主要是对各种资料的整理以及工程的最后调试工作,资源需求量已很少。(一)工作资源估算的依据(进度管理计划进度管理计划中确定了资源估算准确度和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工作清单工作清单中定义了需要资源的工作。工作属性工作属性为估算每项工作所需的资源提供了主要依据。资源日历资源日历表明了每种具体资源可用的工作日或工作班次。在估算资源需求情况时,需要了解在规划的工作期间,哪些资源(如人力资源、设备和材料)可用。资源日历规定了在项目期间特定的项目资源何时可用、可用多久。可以在工作或项目层面建立资源日历。另外还需考虑更多的资源属性,例如,经验或技能水平、来源地和可用时间等。风险登记册风险事件可能影响资源的可用性及对资源的选择。工作成本估算资源的成本可能影响对资源的选择。环境因素能够影响估算工作资源过程的环境因素包括资源所在位置、可用性和技能水平等。组织过程资产能够影响估算工作资源过程的组织过程资产包括人员配备的政策和程序,租用、购买用品和设备的政策与程序以及以往项目中类似工作所使用的资源类型的历史信息等。(二)工作资源估算的方法资源需求分析资源需求分析需确定需要哪些资源以及需要的数量及使用时间。在工程项目前期阶段,需要咨询工程师牵头,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为决策者提供决策的依据。在工程项目准备阶段,要依据决策成果,围绕工程项目的设计进行大量的工作,需要建筑、结构、水、电、暖等多专业工程师的参与,同时需要电脑(含软件)、绘图仪等设备。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特别是一般劳动力的需求很多,对材料和设备的需求就更大,而竣工阶段对资源的需求则非常少。施工阶段的资源需求分析,主要通过工程量的计算并参考预算定额确定直接劳务的需要量、主要和大宗建筑材料的需要量、所需机械的台数及使用时间。同时,参考一定的比例或经验,估算出工程项目所需的间接劳务和管理人员的数量。资源供给分析资源供给可以从工程项目组织内部或外部解决,而且解决的方式也多种多样,这时就要分析资源的可获得性及获得的难易程度。对内部资源进行分析。比如设计单位分析内部拥有的设计人员和各种设备,以及人员和设备的可用性。有时虽然拥有自己的设计人员,但他们可能还要完成其他的工程项目,对这种资源的可获得性就要进行更加详细的分析。对外部资源进行分析。比如前期阶段,建设方可以委托专业的咨询公司来完成可行性研究等工作;准备阶段,设计单位的部分专业设计可以委托外部的专业工程师完成。备选方案分析确定需要哪些资源和如何可以得到这些资源后,就要进行备选方案分析。工程项目很多工作都有若干备选的实施方案,如使用不同能力或技术水平的劳动力、不同规模或类型的设备、不同的工具,以及自制、租赁或购买相关资源等。通过比较这些资源类型、获取方式等对进度的影响及其使用成本,从而确定资源的组合模式(即各种资源所占比例与组合方式)。事实上,不同备选方案下的资源组合对进度或成本的影响很大,如在混凝土工程中,自建混凝土搅拌站或采用商品混凝土,用混凝土泵车浇注或用普通方法浇注,其费用有明显的不同。当然,具体使用何种方式不是唯一的和绝对的,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资源组合模式。比如,综合考虑劳动力成本与机械费用的差值、工作面大小、进度要求等多方面因素。资源分配及资源计划确定了资源的供给方式和组合模式后,就要根据不同任务的资源需求对其进行资源分配。这是一个系统工程,既要保证各个任务得到合适的资源,又要努力实现资源总量最少、使用平衡。简言之,所有任务都分配到了所需的资源,而所有的资源也得到充分的利用。编制资源计划可以通过自下而上的估算,即从下到上逐层汇总WBS中每一工作需要的资源类型和数量,从而得到项目所需各种资源的数量、取得方式、使用时间等,也就得到了资源计划。资源计划的优化各种资源在工程费用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资源的合理组合、供应及使用对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具有很大的影响。因此,通过对资源计划的优化,能够实现工程项目收益最大化或项目成本最小化的目的。首先,通过定义优先级确定各种资源的重要性。优先级的定义可以随着项目的不同而不同,一般有以下几个标准:(1)资源的数量和价值量;(2)资源增减的可能性;(获得程度;(4)可替代性;(5)供应问题对项目的影响。然后,根据资源的优先级对资源消耗计划进行优化及平衡。(三)工作资源估算的成果工作资源需求工作资源需求明确了工作包中每个工作所需的资源类型和数量。这些资源汇总后得到每个工作包和每个工作时段的资源估算。资源需求描述的详细程度随应用范围的不同而变化。在每个工作的资源需求文件中,都应说明每种资源的估算依据,以及为确定资源类型、资源的供应能力和所需数量所做的假设。资源分解结构资源分解结构是资源依类别和类型的层级展现。资源类别包括人力、材料和设备等。资源类型包括技能水平、等级水平或适用于项目的其他类型。资源分解结构有助于结合资源使用情况,组织与报告项目的进度数据。项目文件的更新需要更新的项目文件包括工作清单、工作属性以及资源日历等。第二章项目简介一、项目单位项目单位:xxx有限公司二、项目建设地点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园区,占地面积约85.00亩。项目拟定建设区域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规划电力、给排水、通讯等公用设施条件完备,非常适宜本期项目建设。三、建设规模该项目总占地面积56667.00㎡(折合约85.00亩),预计场区规划总建筑面积99722.37㎡。其中:主体工程64341.97㎡,仓储工程20685.72㎡,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9795.25㎡,公共工程4899.43㎡。四、项目建设进度结合该项目建设的实际工作情况,xxx有限公司将项目工程的建设周期确定为24个月,其工作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工程勘察与设计、土建工程施工、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调试、试车投产等。五、项目提出的理由随着我国工业技术和空压机行业的不断进步,空压机行业的技术发展和创新更加迅速,更新换代周期越来越短、产品系列日臻完善,新产品的迭代周期越来越快。随着我国螺杆机行业竞争的加剧,技术追赶和革新也越来越快。螺杆机企业只有紧跟市场发展趋势,持续加大技术、工艺研发等领域的投入,才能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取得更大的市场份额。(一)符合我国相关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近年来,我国为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先后出台了多项发展规划或产业政策支持行业发展。政策的出台鼓励行业开展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的研发,促进行业加快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有利于本行业健康快速发展。(二)项目产品市场前景广阔广阔的终端消费市场及逐步升级的消费需求都将促进行业持续增长。(三)公司具备成熟的生产技术及管理经验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改造和工艺研发,公司已经建立了丰富完整的产品生产线,配备了行业先进的染整设备,形成了门类齐全、品种丰富的工艺,可为客户提供一体化染整综合服务。公司通过自主培养和外部引进等方式,建立了一支团结进取的核心管理团队,形成了稳定高效的核心管理架构。公司管理团队对行业的品牌建设、营销网络管理、人才管理等均有深入的理解,能够及时根据客户需求和市场变化对公司战略和业务进行调整,为公司稳健、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四)建设条件良好本项目主要基于公司现有研发条件与基础,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通过对研发测试环境的提升改造,形成集科研、开发、检测试验、新产品测试于一体的研发中心,项目各项建设条件已落实,工程技术方案切实可行,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全面提高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具备实施的可行性。六、建设投资估算(一)项目总投资构成分析本期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36617.29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0463.8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3.20%;建设期利息850.6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32%;流动资金5302.8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4.48%。(二)建设投资构成本期项目建设投资30463.81万元,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其中:工程费用26487.7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969.19万元,预备费1006.83万元。七、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财务效益分析根据谨慎财务测算,项目达产后每年营业收入65400.00万元,综合总成本费用55103.31万元,纳税总额5249.49万元,净利润7501.62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14.41%,财务净现值3398.30万元,全部投资回收期6.71年。(二)主要数据及技术指标表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序号。
""""""此处省略40%,请登录会员,阅读正文所有内容。这里是常见问题内容示例,可替换为实际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