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花籽油项目建筑工程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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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为本成果导向开放创新引领未来20XX葵花籽油项目建筑工程计划某某公司LOGO前言这份《葵花籽油项目建筑工程计划》由某专业咨询机构编辑撰写,全文约29672个字,约30页左右,具有结构严谨、范围清晰、数据支撑、论证严谨、数据清晰、可执行性强、目标达成度高、长期价值兼顾、架构可扩展等特点,全文从建筑工程计划、建筑节材与绿色建筑设施设备、建筑节能及可再生能源利用、评价时点与方法、评价单元及内容、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和责任、工程监理的含义及性质、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工程监理组织、工程勘察合同管理、工程设计合同管理、FIDIC施工合同条件、英国NEC和美国AIA合同文本、公司简介、基本信息、公司主要财务数据、项目简介、项目单位、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项目建设进度、项目提出的理由、建设投资估算、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投资计划方案、投资估算的编制说明、建设期利息、流动资金、项目总投资、资金筹措与投资计划、项目进度计划、项目进度安排、项目实施保障措施等几个方面展开论述,具有较高参考价值,建议详细研读以辅助落地执行。目录第一章建筑工程计划4一、建筑节材与绿色建筑设施设备4二、建筑节能及可再生能源利用11三、评价时点与方法20四、评价单元及内容21五、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和责任22六、工程监理的含义及性质29七、工程监理实施细则32八、工程监理组织34九、工程勘察合同管理39十、工程设计合同管理48十一、FIDIC施工合同条件54十二、英国NEC和美国AIA合同文本63第二章公司简介68一、基本信息68二、公司简介68三、公司主要财务数据69第三章项目简介70一、项目单位70二、项目建设地点70三、建设规模70四、项目建设进度70五、项目提出的理由70六、建设投资估算71七、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72第四章投资计划方案74一、投资估算的编制说明74二、建设投资估算74三、建设期利息76四、流动资金77五、项目总投资79六、资金筹措与投资计划80第五章项目进度计划82一、项目进度安排82二、项目实施保障措施83第一章建筑工程计划一、建筑节材与绿色建筑设施设备(一)建筑节材我国目前的工业生产中,原材料消耗一般占整个生产成本的70%-80%。建筑材料工业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是对不可再生资源依存度非常高、对天然资源和能源资源消耗大、对大气污染严重的行业,是节能减排的重点行业。钢材、水泥和砖瓦砂石等建筑材料是建筑业的物质基础。节约建筑材料,降低建筑业物耗、能耗,减少建筑业对环境的污染,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与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要求。因此,搞好原材料节约,对降低生产成本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具有重要现实意义。1、建筑节材主要技术路径建筑节材途径是多方面的,效果较好且可行的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1)可取代黏土砖的新型保温节能墙体材料的工程应用技术,如外墙外保温技术、保温模板一体化技术等。该类技术可以节约大量黏土资源,同时可以降低墙体厚度,减少墙体材料消耗量。(2)散装水泥应用技术。城镇住宅建设工程限制使用包装水泥,广泛应用散装水泥:排水管、压力管、水泥电杆、地铁与道路用混凝土构件等水泥制品全部使用散装水泥。该类技术可以节约大量的木材资源和矿产资源,减少能源消耗量,同时可以降低粉尘及二氧化碳排放量。(3)采用商品混凝土和商品砂浆。如商品混凝土集中搅拌,比现场搅拌可节约水泥10%使现场散堆放、倒放等造成砂石损失减少5%~7%。(4)高强轻质建筑材料工程应用技术。高强轻质材料如高强轻质混凝土等,不仅本身消耗资源较少,而且有利于减轻结构自重,可以减小下部承重结构尺寸,从而减少材料消耗。(5)以耐久性为核心特征的高性能混凝土及其他高耐久性建筑材料的工程应用技术。采用高耐久性混凝土及其他高耐久性建筑材料,可以延长建筑物使用寿命,减少维修次数,因此,在客观上可避免建筑物过早维修或拆除而造成的巨大浪费。2建筑节材设计技术(6)采用工厂生产的标准规格的预制成品或部品,以减少现场加工材料所造成的浪费。这样一来,势必逐步促进建筑业向工厂化、产业化发展。(7)遵循模数协调原则,以减少施工废料量。(8)设计方案中尽量采用可再生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或可循环再利用的建筑材料,减少不可再生材料的使用率。(9)设计方案中提高高强钢材使用率,以降低钢材消耗量。(10)设计方案中要求使用高强混凝土,提高散装水泥使用率,以降低混凝土消耗量,从而降低水泥、砂石消耗量。(11)对建筑结构方案进行优化。有的工程采用结构设计优化方案,节约材料达20%。(12)建筑设计尤其是高层建筑设计应优先采用高强轻质材料,以减小结构自重和材料用(13)建筑物的高度、体量、结构形态要适宜,为保证结构安全性往往需要增加某些部位的构件尺寸,从而增加材料用量。(14)采用有利于提高材料循环利用效率的新型结构体系,如钢结构、轻钢结构体系及木结构体系等。(15)设计方案应使建筑物的建筑功能具备灵活性、适应性和易于维护性,以便使建筑物在结束其原设计用途之后稍加改造即可用作其他用途,或者使建筑物便于维护而尽可能延长使用寿命。2、建筑节材施工技术建筑施工应尽可能从以下六个方面减少建筑材料的浪费及建筑垃圾的产生。(i)采用建筑工业化的生产与施工方式。建筑工业化可节约材料,与传统现场施工相比,可减少许多不必要的材料浪费,在提高施工效率的同时减少施工粉尘和噪声污染,从而对环境保护意义重大。(1)采用科学严谨的材料预算方案,尽量降低竣工后建筑材料剩余率。(2)采用科学先进的施工组织和施工管理技术,使建筑垃圾产生量占建筑材料总用量的比例尽可能降低。(3)加强工程物资与仓库管理,避免优材劣用、长材短用、大材小用等不合理现象。(4)大力推行一次装修到位,减少耗材、耗能和环境污染。(5)尽量就地取材,减少建筑材料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损坏及浪费。3、建筑节材技术发展趋势建筑节材技术发展可从以下三个方向考虑:第一,考虑建筑结构体系节材,利用便于材料循环利用的建筑结构体系,加强建筑结构监测及发展维护加固关键技术,推广应用新型建筑节材体系和建筑部品;第二,推广应用节材技术,如高强度、高性能建筑材料技术,提高材料耐久性和建筑寿命的技术,有利于节材的建筑优化设计技术,可重复使用和资源化再生的材料生态设计技术,以及建筑部品化及建筑工业化技术等;第三,为科学管理节材,开发先进的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并制定建筑节材相关标准规范。(二)绿色建筑设施设备建筑设施设备是指安装在建筑物内为人们居住、生活、工作提供便利、舒适、安全等条件的设施设备。绿色建筑的设施设备,要更进一步保证绿色建筑节能、环保等“绿色”功能的顺利实现。同时,设施设备自身节能环保的实现,也应成为绿色建筑环保目标体系中的一部分。1、空调设备与系统(1)变风量系统。采用变风量系统,以减少空气输送系统的能耗。VAV空调控制系统可根据各个房间不同的温度要求进行独立温度控制,通过改变送风量,来满足不同房间(或区域)对负荷变化的需要。同时,采用变风量系统可使空调系统输送的风量在建筑物中各个朝向的房间之间进行转移,从而减少系统的总设计风量。在办公楼更能发挥其操作简单、舒适.节能的效果。(2)变制冷剂流量空调系统。变制冷剂流量空调系统是一种制冷剂式空调系统,以制冷剂为输送介质,属空气-空气热泵系统。该系统由制冷剂管路连接的室外机和室内机组成。室外机由室外侧换热器、压缩机和其他制冷附件组成,室内机由风机和直接蒸发式换热器等组成。(3)冷热电三联供系统。热电联产是利用燃料的高品位热能发电后,将其低品位热能供热的综合利用能源技术。目前,我国大型火力发电厂的平均发电效率为33%左右,其余能量被冷却水排走;而热电厂供热时根据供热负荷,调整发电效率,使效率稍有下降(如20%)但剩余的80%热量中的70%以上可用于供热,从总体上来看是比较经济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热电厂供热的效率约为中小型锅炉房供热效率的2倍。在夏季还可以配合吸收式冷水机组进行集中供冷,实现冷热电三联供。建筑(或小区)冷热电联产,是指能给小区提供制冷、制热和电力的能源供给系统,应用燃气为能源,将小型(微型)燃气涡轮发电机与直燃机相组合,实现小区冷热电联供。2、采暖设备与系统(1)风机水泵变频调速技术。风机水泵类负载多是根据满负荷工作需用量来选型,实际应用中大部分工作时间并非处于满负荷状态。由于变频可实现大的电机的软停、软启,避免了启动时的电压冲击,可以减少电机故障率,延长使用寿命,同时也降低了对电网的容量要求和无功损耗。为达到节能目的,推广使用变频器已成为各地节能工作部门及各单位节能工作的重点。(2)设置热能回收装置。通过某种热交换设备进行总热(或显热)传递,不消耗或少消耗冷(热)源的能量,完成系统需要的热、湿变化过程称为热回收过程。回收热源可取自排风、大气、天然水、土壤和冷凝放热等。这种装置一般用于可集中排风而需新风量较大的合。新风换气热回收装置的设计和选择,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而定。采用中央空调的建筑物应用新风换气热回收装置,对建筑物节能具有显著意义。对于夏季高温、高湿地区,要充分考虑转轮全热交换器的应用。根据夏季空气含湿量情况可以划定有效的换新风热回收应用范围。”3、照明设备目前,太阳能应用技术已取得较大突破,且较成熟地应用于建筑物照明、城市亮化照明太阳能光伏技术是利用电池组件将太阳能直接转变为电能的技术。太阳能亮化灯具是一个自动控制的工作系统,只要设定该系统的工作模式就能自动工作。控制模式一般分为光控方式和计时控制方式,通常采用光控或光控与计时组合工作方式。在光照强度低于设定值时,控制器启动灯点亮,计时开始;当进行到设定时间时就停止工作。充电及开关过程可以由微电脑智能控制,自动开关,无须人工操作,工作稳定可靠,节省电费。还可采用人体照度静态感应节电开关。节电开关的控制器是一种人体感应和照度双重控制的智能控制器,能够根据环境照度和探测区域有无人员自动控制灯电源的开启和关闭。当环境照度值低于设定值,而探测区域有人员时控制灯电源开启,而在无人或照度达到关闭值时则自动关闭电源,可有效节电。4、给水、排水设备定时冲水节水器适用于需要由时间来控制冲水的厕所及需要定时冲洗的污水管道等,可用于公共厕所的大解槽或小解槽定时冲水或者新改造的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等,因需要增设卫生间和排污管道定时冲洗,起到排通作用。二、建筑节能及可再生能源利用(一)建筑节能建筑节能是指建筑规划、设计、施工和使用维护过程中,在满足规定的建筑功能要求和室内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通过采取技术措施和管理手段,实现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运行能耗的活动。要结合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要开展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建立完善运行管理制度,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及能效公示。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提高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绿色等级,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发展,推广可再生能源应用。1、外墙节能技术(1)外墙外保温系统。外墙外保温工程是指将外保温系统通过施工或安装固定在外墙外表面上所形成的建筑构造实体。它具有适用范围广、保温隔热效果好、保护主体结构、改善室内环境等优点,但一旦出现裂缝等质量问题时维修比较困难。(2)常用的外墙外保温系统有粘贴保温板薄抹灰外保温系统、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浆料外保温系统、EPS板现浇混凝土外保温系统、EPS钢丝网架板现浇混凝土外保温系统、胶粉聚苯颗粒浆料贴砌EPS板外保温系统、现场喷涂硬泡聚氨酯外保温系统等。2、外墙夹心保温系统希望白天让温暖的阳光照射到室内,在夜晚却又资料来源《北京市地方标准》(DB1/913-2012)会担心因为窗户面积过大使室内温度难以保证夏季人们则需要尽可能避免或减少阳光照射到室内而使室内温度升高。通常,窗户的保温、隔热性能比墙体的保温、隔热性能要差很多,因此,建筑的冷热耗量随窗墙面积比的增加而增加。由于地域气候条件不同,所以各个地区的窗墙面积比也略有不同。(1)改善窗户的保温性能。目前,门窗的制造材料从简单的木、钢、铝合金等材料发展到了复合材料,如用塑钢塑木玻璃钢等新型复合材质代替原来单一的木钢铝塑等门窗材料,既可以提高产品的美观度,又能增强门窗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效果。同时,通过运用高新技术,将普通玻璃加工成中空玻璃、镀贴膜玻璃(包括反射玻璃、吸热玻璃)、高强度LOW2E防火玻璃(高强度低辐射镀膜防火玻璃)、采用磁控真空溅射方法镀制含金属银层的玻璃及智能玻璃等以增强玻璃的节能效果。(2)提高窗户的隔热性能。窗户的隔热是通过尽量阻止太阳辐射直接进入室内,减少对人体与室内的热辐射。提高外窗特别是东、西外窗的遮阳能力,是提高窗户隔热性能的重要措施。可通过增设外遮阳板、遮阳棚,增加阳台的挑出长度,设置窗帘等方式实现遮阳目的。(3)提高门窗的气密性。由于室内外温差造成冬季室外的冷空气从窗户缝隙进入室内,室内的热空气从窗户缝隙流出室外,引起热损失;夏季若室内空调制冷,冷气从窗户缝隙流出室外,室外的热空气从窗户缝隙进入室内。门窗虽然具有良好的保温隔热作用,但门窗的气密性差时会造成热损失,而且这种热损失是不容忽视的。因此,在设计时应尽可能减少门窗洞口数量,增强门窗框与四周墙体之间缝隙的密闭性,并通过密封胶或密封条固定在门窗框和窗扇上等措施,提高门窗的气密性。(4)选用适宜的窗型。门窗是实现和控制自然通风最重要的建筑构件。门窗的开启有拦风或导风作用,装置得当,则能增加室内空气的通风效果。目前,门的常用类型有推拉门、平开门、折叠门、弹簧门等,窗户类型有推拉窗、平开窗、固定窗、悬窗等,均能起到调节气流的作用。3、屋面节能技术屋面的保温、隔热是围护结构节能的重点之一。在寒冷地区屋顶设保温层,可以阻止室内热量散失;在炎热地区屋顶设置隔热降温层,可以阻止太阳的辐射热传至室内;而在冬冷夏热地区(黄河至长江流域)建筑节能则要冬、夏兼顾。屋面保温常用的技术措施是在屋顶防水层下设置导热系数小的轻质材料,如膨胀珍珠岩、玻璃棉等,也可在屋面防水层以上设置聚苯乙烯泡沫。常用的屋面形式包括正置式与倒置式屋面、架空通风屋面、种植屋面、蓄水屋面。(1)正置式与倒置式屋面。1)正置式屋面。正置式屋面是指隔热保温层在防水层之下的屋面。因为传统屋面隔热保温层一般选用珍珠岩、水泥聚苯板、加气混凝土、陶粒混凝土、聚苯乙烯板(EPS)等材料,这些材料普遍存在吸水性大的通病,如果吸水,保温隔热性能大大降低,无法满足隔热要求,所以一定要将防水层做在其上面,防止水分渗入,保证隔热层干燥,方能隔热保温。这种保温方式是传统屋面保温方式,对保温材料的要求标准较低,价格便宜,但存在施工复杂、使用寿命短屋面易漏水等缺点。2)倒置式屋面。倒置式屋面是指将保温层设置在防水层之上的屋面,其构造由结构层找坡层、找平层、防水层、保温层及保护层组成。这种屋面对采用的保温材料有特殊要求,应使用吸湿性低、耐气候性强的憎水材料作为保温层(如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或聚氯酯泡沫塑料板)并在保温层上加设钢筋混凝土、卵石、砖等较重的覆盖层。与正置式屋面相比,倒置式屋面具有构造简单、避免防水层破坏、长期稳定的保温隔热性能与抗压强度、持久性与建筑物的寿命等同、施工快捷简便、检修方便简单等优点。4、倒置式屋面架空通风屋面。架空通风屋面是比较传统的屋面做法,其在屋面防水层上采用薄型制品架设一定高度的空间,利用屋顶中设置通风的空气层降低屋顶下表面温度,达到屋面隔热降温的目的。这种屋面使用的薄型制品一般采用钢筋混凝土薄板,支设方法一般采用半块黏土砖砌砖墩。架空通风屋面的优点是构造简单、造价低廉、后期易维修,但其隔热效果相对于-趣第2031种植屋面和蓄水屋面而言差很多,尤其是夏季建筑物顶层的温度一般都会比其他楼层的温度高。5、架空通风屋面(1)种植屋面。种植屋面是目前比较流行的一种屋面,它是在建筑屋面或地下工程顶面的防水层上铺以种植土或设置容器种植植物,使其起到防水、保温、隔热和环保作用的屋面。种植屋面的构造层一般包括屋面结构层、找平层、保温隔热层、找坡层、普通防水层、耐根穿刺防水层、排(蓄)水层和过滤层、种植土层及植被层。此外,还可根据需要设置隔气层、隔离层等。种植屋面通过在屋面防水层上种植各种绿色植物,以达到隔热降温的目的,通常使用的绿色植物都是采用不需要额外维护且易于生存的本地生草本或者蕨类植物,这类屋面的造价较低、易于维护、保温隔热效果好。6、蓄水屋面。蓄水屋面是指在屋面的防水层上蓄一定高度的水,利用水的蓄热和蒸发大量消耗投射在屋顶上的太阳辐射热,起到屋面隔热作用,是改善屋面热工性能的有效途径。但蓄水屋面对屋面防水层的要求较高,且对蓄水的水源供给标准有一定要求。7、建筑遮阳技术建筑遮阳是为了防止阳光过分射入建筑物内,达到降低室内温度和空调能耗、营造室内舒适的热环境和光环境的目的所采取的遮蔽措施。综合遮阳系数是建筑节能设计中需要控制的一个重要指标,在进行建筑遮阳设计时,应严格按照建筑节能要求,不能突破各地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规定的限值,以确保建筑节能目标的实现。有效的遮阳措施包括绿化遮阳、结合建筑构件的遮阳和专门设置的遮阳。建筑的绿化遮阳常在外墙的阳光照射面上采用种植大面积地植被遮挡光照,常见形式有植物直接爬在墙上、覆盖墙面,以及在外墙的外侧种植密集的树林,利用树荫遮挡阳光。常见的结合建筑构件的遮阳方法有加宽挑檐、外廊、凹廊、阳台、悬窗等。专门设置的遮阳包括水平遮阳、垂直遮阳、综合遮阳、挡板遮阳、百叶内遮阳、活动百叶外遮阳等,可根据不同气候和地域特点,采取适宜的遮阳措施。(二)可再生能源利用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是指在建筑物中合理利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等非化石能源,改善用能结构,降低常规能源消耗量的活动。目前在建筑领域应用较广、发展较快的可再生能源主要是太阳能和地热能。1、太阳能利用技术我国幅员辽阔,属于太阳能资源十分丰富的国家之一,全国总面积2/3以上地区年日照时数大于2000h,如果将这些太阳能有效利用,对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保护生态环境,保证经济发展过程中能源的持续稳定供应都将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1)太阳能光热利用。太阳能光热利用主要有太阳能热水系统和太阳能采暖系统。1)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热水系统是利用太阳能集热器,收集太阳辐射能把水加热的种装置,是目前太阳热能应用发展中最具经济价值、技术最成熟且已商业化的一项应用产品。按加热循环方式的不同,太阳能热水系统可分为自然循环式太阳能热水系统、强制循环式太阳能热水系统、储置式太阳能热水器三种。太阳能热水系统由集热器、保温水箱、连接管路控制中心、热交换器五部分组成。2)太阳能采暖系统。太阳能采暖系统是指将分散的太阳能通过太阳能集热器转换成热能将冷水加热,然后将热水输送到发热末端来提供建筑供热需求的一种采暖系统。太阳墙系统是一项用于提供经济适用的采暖通风解决方案的太阳能高科技新技术。太阳墙板是在钢板或铝板表面镀上一层热转换效率达80%的高科技涂层,并在板上穿有许多微小孔缝,经过特殊设计和加工处理制成的,能最大限度地利用太阳能,将其转换成热能,以热空气的形式传递到室内。(2)太阳能光电利用。太阳能光电利用主要有太阳能光伏系统和太阳能制冷系统。1)太阳能光伏系统。太阳能光伏系统由太阳能电池组件、控制器、蓄电池(组)、逆变器等组成,是利用太阳能电池组的光伏效应,将太阳光辐射能直接转换为电能的一种新型发电系统。太阳能光伏系统分为离网光伏发电系统、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和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2)太阳能制冷系统。太阳能制冷系统是利用光伏转换装置将太阳能转化成电能后,再用于驱动半导体制冷系统或常规压缩式制冷系统实现制冷的。2、地热能利用技术地热能是指由地壳抽取的天然热能,这种能量来自地球内部的熔岩,并以热力形式存在,是导致火山爆发及地震的能量。这种能量产生的热量会使地下水加热,最终加热后的地下水会渗出地面,可以直接取用这些热源,并抽取其能量,形成地热能地源热泵是一种利用地下浅层地热资源既能供热又能制冷的高效节能环保型空调系统。地源热泵通过输入少量的高品位能源(电能)即可实现能量从低温热源向高温热源的转移。在冬季,把土壤中的热量“取”出来,提高温度后供给室内用于采暖;在夏季,把室内的热量“取”出来释放到土壤中去,并且常年能保证地下温度的均衡。地能采暖就是将地热能直接用于采暖、供热和供热水,通过水源把地能中的热量“抽取”出来,供给室内采暖等,为人们营造温暖的室内环境,提供舒适的生活。这种方法简单方便、经济实用,因而备受重视。地源热泵的工作原理是:冬季,热泵机组从地源(浅层水体或岩土体)中吸收热量,向建筑物供暖;夏季,热泵机组从室内吸收热量并转移释放到地源中,实现建筑物空调制冷。根据地热交换系统形式的不同,地源热泵系统分为地下水地源热泵系统、地表水地源热泵系统和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通常地源热泵消耗1kW-h的能量。三、评价时点与方法(一)评价时点(1)预评价在设计阶段进行,并应按设计文件计算装配率,这样有利于将装配式建筑设计理念尽早融入工程实施过程中。如果预评价结果不能满足装配式建筑评价的相关要求,便可结合预评价过程中发现的不足,通过调整或优化设计方案使其满足要求。(2)项目评价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进行,并应按竣工验收资料计算装配率和确定评价等级。项目评价是装配式建筑评价的最终结果。(二)评价方法1、计算装配率评价项目装配率应按及公式进行计算,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法取整数。若在计算过程中,评价项目缺少中对应的某项建筑功能评价项(如公共建筑中没有设置厨房)则该评价项分值记入装配率计算公式的Q4中。中部分评价项目在评价要求部分只列出比例范围。在实际评价过程中,如果实际计算的评价比例小于比例范围中的最小值,则评价分值取0分;如果实际计算的评价比例大于比例范围中的最大值,则评价分值取比例范围中最大值对应的评价分值。当全部采用本书提及的装配化装修技术时,即可在装配率计算时获得40分,这就为获得A级装配式建筑评价奠定了良好基础。装配化装修有助于提升装配式建筑的质量和性能,是对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中获得高装配率的必要和有益补充。四、评价单元及内容《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适用于评价民用建筑的装配化程度,并采用装配率评价建筑的装配化程度。(一)评价单元装配率计算和装配式建筑等级评价以单体建筑作为计算和评价单元。之所以以单体建筑作为装配率计算和装配式建筑等级评价单元,主要基于单体建筑可构成整个建筑活动的工作单元和产品,能全面、系统地反映装配式建筑的特点,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装配率计算和装配式建筑等级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体建筑应按项目规划批准文件的建筑编号确认。(2)建筑由主楼和裙房组成时,主楼和裙房可按不同的单体建筑进行计算和评价。(3)单体建筑的层数不高于3层,可由多个单体建筑组成建筑组团作为计算和评价单元。(二)评价内容装配式建筑等级评价主要考虑建筑主体结构、围护墙和内隔墙、装修和设备管线等方面所采用的装配比例,并用装配率予以表示。五、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和责任(一)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自工程监理制度实施以来,相关法律、法规逐步明确了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1、明确了强制实施监理制度的工程范围建筑法》规定,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了五类工程必须实行监理①国家重点建设工程。②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⑤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④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⑤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建设部令第86号)又进一步细化了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范围和规模标准,具体内容如下。(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是指依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所确定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骨干项目。(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是指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1)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2)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3)体育、旅游、商业等项目。4)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5)其他公用事业项目。为了保证住宅质量,对高层住宅及地基、结构复杂的多层住宅应当实行监理。(3)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具体包括:1)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2)使用国外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国外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4)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具体包括:1)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下列基础设施项目①煤炭、石油、化工、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项目。②铁路、公路、管道、水运、民航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项目;3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项目。④防洪、灌溉、排涝、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水利建设项目;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⑥生态环境保护项目。2)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2、明确了建设单位委托工程监理单位的职责《建筑法》规定,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3、明确了工程监理单位的职责《建筑法》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4、明确了工程监理人员的职责《建筑法》规定,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方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二)工程监理的法律责任1、工程监理单位的法律责任(1)《建筑法》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工程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1)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改正,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0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②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2)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3)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①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②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4)工程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4)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工程监理单位在履行工程监理合同时,是由具体的监理工程师来实现的,因此,如果监理工程师出现工作过错,其行为将被视为工程监理单位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工程监理单位在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后,有权在企业内部向有过错行为的监理工程师追偿损失。因此,由监理工程师个人过失引发的合同违约行为,监理工程师必然要与工程监理单位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监理工程师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六、工程监理的含义及性质(一)工程监理的含义工程监理是指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和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对工程施工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工程监理制度是我国强制实行的一项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下简称《建筑法》)明确规定,“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与国际上一般的工程咨询服务不同,法律、法规赋予了工程监理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工程监理可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理解。(1)工程监理的行为主体是工程监理单位。工程监理既不同于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也不同于工程总承包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监督管理。(2)工程监理的实施前提是建设单位的委托和授权。建设单位需要与工程监理单位以书面形式订立工程监理合同,明确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以及双方的义务和违约责任。(3)工程监理的实施依据包括法律和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其中,合同既包括工程监理合同,也包括与所监理工程相关的施工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等。(4)工程监理的实施范围主要在施工阶段。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均为相关服务。(5)工程监理的基本职责是在建设单位委托授权范围内,通过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工程建设相关方关系,控制建设工程质量、造价和进度三大目标,即“三控两管一协调”此外,还需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定职责,这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赋予工程监理单位的社会责任。(二)工程监理的性质工程监理性质可概括为服务性、科学性、独立性和公平性四个方面。1、服务性工程监理人员利用自己的知识、技能和经验,采用必要的试验、检测手段,为建设单位提供管理和技术服务。工程监理单位既不直接进行工程设计,也不直接进行工程施工;既不向建设单位承包工程造价,也不参与施工单位的利润分成2、科学性工程建设规模日趋庞大,建设环境日益复杂,功能需求及建设标准越来越高,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不断涌现,工程建设参与单位越来越多,工程风险日渐增加,工程监理单位只有采用科学的思想、理论、方法和手段,才能驾驭工程建设,协助建设单位力求在计划目标内完成工程建设任务。3、独立性独立性是工程监理单位公平地实施监理的基本前提。首先,工程监理单位应是一个独立法人实体,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其次,在工程监理工作中,工程监理单位必须建立项目监理机构,按照自己的工作计划和程序,根据自己的判断,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独立地开展工作。4、公平性公平性是工程监理行业能够长期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职业道德准则。特别是当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发生利益冲突或矛盾时,工程监理单位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为准绳,在维护建设单位合法权益的同时,不能损害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例如,在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争议,处理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进行工程款支付控制及结算时,应客观、公平地对待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七、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依据和内容监理实施细则是在监理规划的基础上,针对工程项目中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监理工作编制的操作性文件。对专业性较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1、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依据监理实施细则应依据下列内容编制。(1)已批准的监理规划。(2)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3)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此外,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还可依据工程监理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经认证发布的质量管理体系,以达到监理内容的全面、完整,有效地提高工程监理工作质量。2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明确规定,监理实施细则内容包括①专业工程特点。②监理工作流程。③监理工作要点。④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二)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审程序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前,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完成后,需要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监理实施细则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①专业工程特点描述是否准确。②监理工作流程是建筑与房地严经济专业知识和实务(中级否完整、翔实,是否与施工流程相衔接。③监理工作要点是否明确、清晰,目标值控制点设置是否合理、可控。④监理工作方法是否科学、合理、有效,监理工作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等在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并应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八、工程监理组织(一)项目监理机构设立要求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时,需要在施工现场派驻项目监理机构。当施工现场监理工作全部完成或工程监理合同终止时,项目监理机构可撤离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监理机构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1)设立项目监理机构应遵循适应、精简、高效原则,要有利于工程监理目标控制和合同管理,要有利于工程监理职责的划分和监理人员的分工协作,要有利于工程监理的科学决策和信息沟通。(2)项目监理机构应包括一名总监理工程师、若干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且专业配套,数量应满足监理工作和工程监理合同对监理工作深度及工程监理目标控制的要求,必要时可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设立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有以下情形1)工程规模较大、专业较复杂,总监理工程师难以处理多个专业工程时,可按专业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2)一个工程监理合同中包含多个相对独立的施工合同,可按施工合同段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3)工程规模较大、地域比较分散,可按工程地域设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除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外,项目监理机构还可根据监理工作需要,配备若干行政辅助人员。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不同阶段的需要配备数量和专业满足要求的监理人员,有序安排相关监理人员进退场。(3)一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可担任一项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时,应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4)工程监理单位更换、调整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应做好交接工作,保持工程监理工作的连续性。工程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征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调换专业监理工程师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二)工程监理人员基本职责《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了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应履行的基本职责。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总监理工程师是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负责履行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由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2)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3)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人员工作;组织召开监理例会。(4)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5)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6)审查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7)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8)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9)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10)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11)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12)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13)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14)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是经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的人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由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如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机电工程师等)担任,也可由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年度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2)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3)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4)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5)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6)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7)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8)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3、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专业监理工程师是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岗位的监理工作,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由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由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两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报审文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3)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4)指导、检查监理员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5)检查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6)验收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参与验收分部工程。(7)处置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8)进行工程计量。9)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10)组织编写监理日志,参与编写监理月报。(9)收集、汇总、参与整理监理文件资料。(10)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4、监理员职责监理员是在专业监理工程师领导下从事工程检查、材料的见证取样、有关数据复核等具体监理工作的人员。监理员由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担任。监理员应履行下列职责。(1)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的人力、主要设备的使用及运行状况(2)进行见证取样。(3)复核工程计量有关数据。(4)检查工序施工结果。(5)发现施工作业中的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上述职责为其基本职责。在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还应针对工程实际情况,明确各岗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职责分工。九、工程勘察合同管理工程勘察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与工程勘察单位为完成工程勘察任务,明确双方义务和违约责任的协议。根据工程勘察合同,勘察人应完成建设单位委托的工程勘察任务;建设单位作为发包人,应为勘察人提供相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并支付报酬。(一)工程勘察合同订立建设单位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勘察单位后,需要通过谈判明确勘察合同相关内容,就合同各项条款进行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工程勘察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双方的义务和违约责任,且通常会参照国家推荐使用的示范文本。除《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GF-2016-0203)外,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联合发布的《标准勘察招标文件》(2017年版)中也明确了勘察合同条款及格式。勘察合同条款由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两部分组成,同时以合同附件格式规定了合同协议书、履约保证金格式。1、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包括15个方面:一般约定、发包人义务、发包人管理、勘察人义务、勘察要求、开始勘察和完成勘察、暂停勘察、勘察文件、勘察责任与保险、设计和施工期间配合、合同变更、合同价格与支付、不可抗力、违约和争议解决2、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根据不同工程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谈判、协商对相应通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3、合同文件解释顺序合同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①中标通知书。②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③专用合同条款。④通用合同条款。⑤发包人要求。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二)工程勘察合同履行1、发包人主要义务(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4日内,将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书面通知勘察人,由发包人代表在其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内,代表发包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和处理合同履行中的具体事宜。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提前14日将更换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书面通知勘察人。(2)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将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基础资料、勘察任务书等)交给勘察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开始勘察前7日内,向勘察人提供测量基准点、水准点和书面资料等。(3)发包人应在收到定金或预付款支付申请后28日内,将定金或预付款支付给勘察人。(4)符合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开始勘察条件的,发包人应提前7日向勘察人发出开始勘察通知。勘察服务期限自开始勘察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勘察日期起计算。(5)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勘察人发出指示,发包人的指示应盖有发包人单位章,并由发包人代表签字确认。在紧急情况下,发包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发包人代表应在临时书面指示发出后24小时内发出书面确认函,逾期未发出书面确认函的,该临时书面指示应被视为发包人的正式指示。(6)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对勘察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答复;逾期没有作出答复的,视为已获得发包人批准。(7)发包人应当及时接收勘察人提交的勘察文件,如无正当理由拒收的,视为发包人已接收勘察文件。发包人接收勘察文件时,应向勘察人出具文件签收凭证,凭证内容包括文件名称、文件内容、文件形式、份数、提交和接收日期、提交人与接收人的亲笔签名等。(8)发包人接收勘察文件之后,可以自行或者组织专家会进行审查。审查标准应当符合法律、规范标准、合同约定和发包人要求等;审查的具体范围、明细内容和费用分担,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9)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对于勘察文件的审查期限,自文件接收之日起不应超过14日。发包人逾期未作出审查结论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勘察人的勘察文件已通过发包人审查。(10)发包人应在收到中期支付或费用结算申请后的28日内,将应付款项支付给勘察人。发包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审批或不予答复的,视为发包人同意中期支付或费用结算申请。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1)发包人应当组织勘察技术交底会,由勘察人向发包人、监理人和施工承包人等进行勘察交底,对工程勘察意图、勘察文件和施工要求等进行系统的说明和解释。2、勘察人主要义务(1)勘察人应按合同协议书的约定指派项目负责人,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勘察人更换项目负责人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应提前14日将拟更换的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和详细资料提交发包人。项目负责人2日内不能履行职责的,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2)勘察人应在接到开始勘察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勘察项目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项目机构设置、主要勘察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名单及资格条件。主要勘察人员应相对稳定,更换主要勘察人员的,应取得发包人的同意,并向发包人提交继任人员的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主要勘察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勘探负责人、试验负责人等,作业人员包括勘探描述(记录)员、机长、观测员、试验员等(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勘察人应具有发包人认可的、履行合同所需要的工程勘察责任险,于合同签订后28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工程勘察责任险的保险单副本或者其他有效证明,并在合同履行期间保持足额、有效。建房地严经济专业知识和实务(中级)(4)勘察人应做好勘察服务的质量与技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度,加强勘察服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勘察文件的设计、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5)勘察人应当强化现场作业质量和试验工作管理,保证原始记录和试验数据的可靠性、真实性和完整性,严禁离开现场进行追记、补记和修改记录。(6)勘察人应按合同约定对勘察服务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和检验,并作详细记录,编制勘察工作质量报表,报送发包人审查。(7)勘察人应按照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完成勘察工作,并应符合发包人要求。各项规范、标准和发包人要求之间如对同一内容的描述不一致时,应以描述更为严格的内容为准。(8)勘察人应根据国家测绘基准、测绘系统和工程测量技术规范,按发包人要求的基准点及合同中对工程精度的要求进行测绘。(9)勘察人应当根据勘察目的和岩土特性,合理选择钻探、井探、槽探、洞探和地球物理勘探等勘探方法,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勘察任务创造条件。勘察人对于勘察方法的正确性、适用性和可靠性完全负责。(10)勘察人应当针对不同的岩土地质,按照勘探取样规范规程中的相关规定,根据地层特征、取样深度、设备条件和试验项目的不同,合理选用取样方法和取样工具进行取样,包括并不限于土样、水样、岩芯等。(11)勘察人应当根据岩土条件、设计要求、勘察经验和测试方法的特点,选用合适的原位测试方法和勘察设备进行原位测试。原位测试成果应与室内试验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检验其可靠性。(12)勘察人应按合同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配置勘察设备进行作业。勘察人更换合同约定的勘察设备的,应报发包人批准。(13)勘察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执行发包人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并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按合同约定的安全工作内容编制安全措施计划,报送发包人批准(14)勘察人应按合同约定的环保工作内容编制环保措施计划报送发包人批准。(15)勘察人完成勘察服务之后,应当根据法律、规范标准、合同约定和发包人的要求编制勘察文件。勘察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当满足对应阶段的设计需求。(16)勘察人应当根据设计工作需要,对勘察报告和资料文件中的不完善或者错误之处进行验证、补充或者修改。如遇不利的工程地质条件,勘察人应与设计人研讨并提出解决建议。(17)勘察人应在工程施工期间,积极提供勘察配合服务,进行勘察技术交底,委派专业员配合施工承包人及时解决与勘察有关的问题,参与基坑基底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3、违约责任(1)发包人违约。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发包人违约;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勘察费用。2)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停止;3)发包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发生发包人违约情况时,勘察人可向发包人发出暂停勘察的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勘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发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发包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勘察人损失等(2)勘察人违约。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芝的,属勘察人违约:1)勘察文件不符合法律及合同约定。2)勘察人转包、违法分包或者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勘察任务;3)勘察人未按合同计划完成勘察,从而造成工程损失。4)勘察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5)勘察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发生勘察人违约情况时,发包人可向勘察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勘察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勘察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发包人损失等。十、工程设计合同管理工程设计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与工程设计单位为完成工程设计任务,明确双方义务和违约责任的协议。根据工程设计合同,工程设计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委托的工程设计任务;建设单位作为发包人,应为工程设计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并支付报酬。(一)工程设计合同订立建设单位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工程设计单位后,需要通过谈判明确设计合同相关内容,就合同各项条款进行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工程设计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双方的义务和违约责任,且通常会参照国家推荐使用的示范文本。除《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外,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联合发布的《标准设计招标文件》(2017年版)中也明确了设计合同条款及格式。设计合同条款由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两部分组成,同时以合同附件格式规定了合同协议书、履约保证金格式。1、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包括15个方面:一般约定、发包人义务、发包人管理、设计人义务、设计要求、开始设计和完成设计、暂停设计、设计文件、设计责任与保险、施工期间配合、合同变更、合同价格与支付、不可抗力、违约和争议解决。2、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根据不同工程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谈判、协商对相应通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3、发包人主要义务(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4日内,将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书面通知设计人,由发包人代表在其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内,代表发包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和处理合同履行中的具体事宜。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提前14日将更换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书面通知设计人。(2)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将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基础资料、勘察报告、设计任务书等)交给设计人。(3)发包人应在收到定金或预付款支付申请后28日内,将定金或预付款支付给设计人。(4)符合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开始设计条件的,发包人应提前7日向设计人发出开始设计通知。设计服务期限自开始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起计算。(5)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设计人发出指示,发包人的指示应盖有发包人单位章,并由发包人代表签字确认。在紧急情况下,发包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发包人代表应在临时书面指示发出后24小时内发出书面确认函,逾期未发出书面确认函的,该临时书面指示应被视为发包人的正式指示。(6)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答复;逾期未作出答复的,视为已获得发包人批准。(7)发包人应当及时接收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文件,如无正当理由拒收的,视为发包人已接收设计文件。发包人接收设计文件时,应向设计人出具文件签收凭证,凭证内容包括图纸名称、图纸内容、图纸形式、份数、提交和接收日期、提交人与接收人的亲笔签名等。(8)发包人接收设计文件之后,可以自行或者组织专家会进行审查。审查标准应当符合法律、规范标准、合同约定和发包人要求等;审查的具体范围、明细内容和费用分担,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9)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对于设计文件的审查期限,自文件接收之日起不应超过14日。发包人逾期未作出审查结论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已通过发包人审查。(10)发包人应在收到中期支付或费用结算申请后的28日内,将应付款项支付给设计人。发包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审批或不予答复的,视为发包人同意中期支付或费用结算申请。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1)发包人应当组织设计技术交底会,由设计人向发包人、监理人和施工承包人等进行设计交底,对工程设计意图、设计文件和施工要求等进行系统说明和解释。4、设计人主要义务(1)设计人应按合同协议书的约定指派项目负责人,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应提前14日将拟更换的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和详细资料提交发包人。项目负责人2日内不能履行职责的,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2)设计人应在接到开始设计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发包人提交设计项目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项目机构设置、主要设计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名单及资格条件。主要设计人员应相对稳定,更换主要设计人员的,应取得发包人的同意,并向发包人提交继任人员的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主要设计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审核人、审定人等,其他人员包括各专业的设计人员、管理人员等。(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具有发包人认可的、履行合同所需要的工程设计责任险,于合同签订后28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设计责任险的保险单副本或者其他有效证明,并在合同履行期间保持足额、有效。(4)设计人应做好设计服务的质量与技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度,加强设计服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设计文件的设计、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5)设计人应按合同约定对设计服务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和检验,并作详细记录,编制设计工作质量报表,报送发包人审查。(6)设计人应按照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完成设计工作,并应符合发包人要求。各项规范、标准和发包人要求之间如对同一内容的描述不一致时,应以描述更为严格的内容为准。(7)设计服务应当根据法律、规范标准和发包人要求,保证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并在设计文件中予以注明。(8)设计人完成设计服务之后,应当根据法律、规范标准、合同约定和发包人要求编制设计文件。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当满足对应阶段的规范要求。(9)设计文件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10)设计人应在工程施工期间,积极提供设计配合服务,包括并不限于设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参与施工过程验收、参与投产试车(试运行)、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5、违约责任(1)发包人违约。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发包人违约。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用。2)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设计停止。3)发包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发生发包人违约情况时,设计人可向发包人发出暂停设计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设计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发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发包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设计人损失等。(2)设计人违约。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设计人违约:1)设计文件不符合法律及合同约定。2)设计人转包、违法分包或者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设计任务。3)设计人未按合同计划完成设计,从而造成工程损失。4)设计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5)设计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发生设计人违约情况时,发包人可向设计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设计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设计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发包人损失等。十一、FIDIC施工合同条件FIDIC自1957年发布《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第1版)以来,陆续出版了一系列合同条件,这些合同条件共同构成了FIDIC彩虹族系列合同文件,不仅应用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非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项目,一些国家的国际工程也常采用FIDIC合同条件。这里主要介绍FIDIC《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有关内容。(一)FIDIC《施工合同条件》组成及解释顺序FIDIC《施工合同条件》适用于土木工程施工的单价合同形式,由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两部分组成,并附有合同协议书、投标函和争端仲裁协议书格式。1、通用条件通用条件包括21个方面:一般规定,业主,工程师,承包商,分包商,职员与劳工,生产设备、材料和工艺,开工、延误及暂停,竣工检验,业主接收,接收后缺陷,计量与估价,变更与调整,合同价格与支付,业主提出终止,承包商提出暂停与终止,工程照管与保障,例外事件,保险,业主和承包商索赔,争端和仲裁。2、专用条件专用条件将结合工程具体特点和所在地区情况对通用条件进行补充、细化。FIDIC《施工合同条件》提出了专用条件起草的五项黄金原则:0合同所有参与方的职责、权利、义务角色及责任一般都在通用条件中默示,并适应项目需求。②专用条件的起草必须明确和清晰。③专用条件不允许改变通用条件中风险与回报分配的平衡。④合同规定的各参与方履行义务的时间必须合理。3、合同文件解释顺序构成FIDIC《施工合同文件》的各个组成部分应能互相说明、互相补充,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①合同协议书。②中标函。③投标书。④专用条件。⑤通用条件。(二)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的各方主体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涉及的主体包括业主、(咨询)工程师、承包商、指定分包商。1、业主业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义务和权利包括以下五个方面。(1)应在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时间内给予承包商进入现场、占有现场各部分的权利。此项进入和占有权不可为承包商独享。(2)应根据承包商请求,提供以下合理协助:取得与合同有关但不易得到的工程所在国的法律文本;协助承包商申请工程所在国要求的许可、执照或批准。(3)应负责保证在现场的业主人员和其他承包商做到与承包商的各项努力进行合作。(4)应在收到承包商的任何要求28日内,提出其已做并将维持的资金安排的合理证明说明业主能够按规定支付合同价款。(5)如果根据合同条款或合同有关的另外事项,业主认为有权得到任何支付和(或)对缺陷责任期限的延长,业主或者咨询工程师应当向承包商发出通知,说明具体情况。2、(咨询)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是指由业主所聘请的咨询公司委派的、直接对业主负责的咨询机构。(咨询)工程师根据施工合同,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和费用进行控制和监督,力求工程施工满足合.同要求。FIDIC《施工合同条件》基于以(咨询)工程师为核心的管理模式,因此,在合同条款中明示的(咨询)工程师的权限较大。(咨询)工程师的权力可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1)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质量控制主要表现在:对运抵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质量进行检查和检验;对承包商施工过程中的工艺操作进行监督;对已完工程的质量进行确认或拒收;发布指令要求对不合格工程部位采取补救措施等。(2)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进度控制主要表现在:审查批准承包商的施工进度计划;指示承包商修改施工进度计划;发布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复工令和赶工令。(3)工程付款控制。工程付款控制主要表现在:对变更工程进行估价;批准使用暂定金额和计日工;签发各种付款证书等。(4)施工合同管理。施工合同管理主要表现在:解释合同文件中的矛盾和歧义;批准分包工程(除劳务分包、采购分包及合同中指定的分包商对工程的分包);发布工程变更令;签发工程接收证书和缺陷责任证书;审核承包商的索赔;行使合同内引申的权利等。承包商是指其投标书已被业主接受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5)承包商的一般义务。1)应按照合同约定及(咨询)工程师的指示,设计(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实施和完成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2)应提供合同规定的生产设备和承包商文件,以及此项设计、施工、竣工和修补缺陷所需的所有临时性或永久性的承包商人员、货物、消耗品及其他物品和服务3)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施工方法和全部工程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承担责任。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商对所有承包文件、临时工程及按照合同要求的每项生产设备和材料的设计承担责任,不应对其他永久性工程的设计或规范负责。4)当(咨询)工程师提出要求时,承包商应提交其建议采用的工程施工安排和方法的细节。(6)承包商提供履约担保。承包商应在收到中标函后28日内向业主提交履约担保,并向(咨询)工程师报送副本一份。履约担保可分为企业法人提供的保证书和金融机构提供的你函两类。履约担保一般为不需承包商确认违约的无条件担保形式。履约保函应担保承包商圆满完成施工和保修的义务,而不是到(咨询)工程师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为止。但工程接收证书的颁发是对承包商按合同约定圆满完成施工义务的证明,承包商还应承担的义务仅为保修义务。如果双方有约定的话,允许颁发整个工程的接收证书后将履约保函的担保金额减少一定的百分比。业主应在收到履约证书副本后21日内,将履约担保退还承包商。3、指定分包商指定分包商是指由业主指定完成某项特定工作内容,并与承包商签订分包合同的特殊分包商。业主有权将部分工程的施工任务或涉及提供材料、设备、服务等的工作内容发包给指定分包商实施。由于指定分包商与承包商签订的是分包合同,因而在合同关系方面与一般分包商处于同等地位,对指定分包商施工过程的监督、协调工作应纳入承包商的管理之中。为了不损害承包商利益,给指定分包商的付款应从暂定金额中开支。承包商在每月末报送工程进度款支付报表时,(咨询)工程师有权要求其出示以前已按指定分包合同给指定分包商付款的证明。如果承包商没有合法理由而扣押指定分包商上个月应得的工程款,业主有权按(咨询)工程师出具的证明从本月应得工程款中扣除相应金额直接付给指定分包商。(三)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的争端解决在FIDIC《施工合同条件》实施过程中,争端解决方式有裁决、友好协商、仲裁等。1、裁决FIDIC《施工合同条件》规定,DAAB是一个常设机构,在工程开工后要尽快成立DAABDAAB要定期与各方会面并进行现场考察。合同争端应提交DAAB裁决。(1)DAAB的委任。DAAB是根据投标书附录中的规定由合同双方共同设立的。DAAB由1人或3人组成。如果投标书附录中没有注明成员数量,且合同双方没有其他协议,则DAAB应包含3名成员。若DAAB成员为3人,则由合同双方各提名一位成员供对方认可,双方共同确定第三位成员作为主席。如果合同中有DAAB成员的意向性名单,则必须从该名单中进行选择,除非被选择的成员不能或不愿接受DAAB的委任。合同双方应当共同商定对DAAB成员的支付条件,并由双方各支付酬金的一半。任何成员的委任只有在合同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才能终止,业主或承包商各自的行动将不能终止此类委任。(2)DAAB对争端的裁决。DAAB可应合同双方的共同要求,非正式地参与或尝试进行合同双方潜在问题或分歧的处理。如果在合同双方之间产生起因于合同或实施过程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端(任何种类)包括对(咨询)工程师的任何证书的签发、决定、指示、意见或估价的任何争端,任何一方可以将此类争端事宜以书面形式提交DAAB,供其裁决,并将副本送交另一方和(咨询)工程师。DAAB在收到书面报告后84日内对争端作出裁决,并说明理由。如果合同一方对DAAB的裁决不满,则应在收到裁决后的28日内向合同对方发出表示不满的通知,并说明理由,表明准备提请仲裁。如果DAAB未在84日内对争端作出裁决,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在84日期满后的28日内向对方发出要求仲裁的通知。如果双方接受DAAB的裁决,或者没有按规定发出表示不满的通知,则该裁决将成为最终的决定并对合同双方均具有约束力。DAAB的裁决作出后,在未通过友好协商或仲裁改变该裁决之前,双方应当执行该裁决。2、友好协商当发生合同争端时,如果双方能够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要比通过仲裁、诉讼程序解决争端好得多。这样既能节省时间和费用,又不会伤害双方的感情。事实上,在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中产生的争端大多可通过友好协商得到解决。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发出表示对裁决不满的通知后,合同双方在仲裁开始前应尽力以友好的方式解决争端。除非合同双方另有协议,否则,仲裁将在表示不满的通知发出后的第56日或此后开始执行,即使双方未曾做过友好解决的努力。3、仲裁仲裁不仅在于寻找一条解决争端的途径和方法,更重要的是仲裁条款的出现使当事人双方失去了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合同争端的权利。因为当事人在仲裁与诉讼中只能选择一种解决方式,因此,该规定实际上决定了合同当事人只能将提交仲裁作为解决争端的最后办法。除非通过友好协商,否则,如果DAAB有关争端的决定未能成为最终决定并具有约束力时,此类争端应由国际仲裁机构最终裁决。仲裁人应有全权公开、审查和修改(咨询)工程师的任何证书的签发、决定、指示、意见或估价,以及任何DAAB有关争端事宜的裁决。(咨询)工程师有权作为证人向仲裁人提供任何与争端有关的证据。合同双方的任一方在上述仲裁人的仲裁过程中,均不受以前为取得争端裁决委员会的决定而提供的证据或论据或其不满意通知中提出的不满理由的限制。在仲裁过程中,可将DAAB的决定作为一项证据。工程竣工之前或之后均可开始仲裁。但在工程进行过程中,合同双方、(咨询)工程师以及DAAB的各自义务不得因任何仲裁正在进行而改变。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但仲裁机构无权强制执行,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十二、英国NEC和美国AIA合同文本(一)英国NEC合同文本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编制的NEC合同文本不仅在英国和英联邦国家得到广泛应用,而且对国际上众多标准文本的起草都有引导和借鉴作用,其在全球的影响力很大。目前最新版本是2017年颁布的NEC4系列合同条件。其中,工程施工合同(ECC)的管理理念和合同原则是NEC系列其他合同编制的基础,这里仅概要介绍工程施工合同文本。1、合同文本结构为了广泛适用于各类土木工程施工管理,标准文本结构采用积木式组合形式,使用者在核心条款基础上,根据实施工程承包特点,选择适用的主要选项条款和次要条款,形成具体的工程施工合同。(1)核心条款。核心条款是施工合同的基础和框架,共有9条:总则、承包商主要责任、时间、质量管理、付款、补偿事件、所有权、责任与保险、终止。(2)主要选项条款。主要选项条款是对核心条款的补充和细化,每一主要选项条款均有许多针对核心条款的补充规定,只要将对应序号的补充条款纳入核心条款即可。主要选项条款包括以下内容。选项A:带有分项工程表的标价合同。选项B:带有工程量清单的标价合同。选项C:带有分项工程表的目标合同。选项D:带有工程量清单的目标合同。选项E:成本补偿合同。选项F:管理合同。标价合同适用于签订合同时价格已确定的合同,选项A适用于固定价格承包,选项B适用于综合单价计量承包。目标合同(选项C、选项D)适用于拟建工程范围在订立合同时尚未完全界定或预测风险较大的情形,承包商投标价作为合同的目标成本,当工程费用超支或节省时,业主与承包商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分摊。成本补偿合同(选项E)适用于工程范围界定尚不明确,甚至以目标合同为基础也不够充分,而且又要求尽早动工的情形,工程成本实报实销,另按合同级定的工程成本一定百分比作为承包商收入。管理合同(选项F)适用于施工管理承包,管理承包商与业主签订管理承包合同,不直接承担施工任务,以管理费用和估算的分包合同总价报价;管理承包商与若干施工分包商订立分包合同,确定的分包合同履行费用由业主支付。(3)次要选项条款。有26条可供选择的次要选项条款,业主在制定具体工程施工合同时,需要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和自身要求选择适用的选项条款。对于采用的选项,需要对相应内容作出进一步明确约定。核心条款与选定的主要选项条款和次要选项条款一起构成一个内容约定完备的合同文件。2、合作伙伴管理理念施工合同文本核心条款明确规定,雇主、承包商、项目经理和工程师应在工作中相互信任、相互合作和合理分担风险。工程参建各方通过签订合作伙伴协议,组建工作团队,建立完善的沟通协调机制,信息共享,风险合理分担,实现合作伙伴管理(partnering)。这样改变了传统的业主与承包商以合同价格为核心,中标靠报价、盈利靠索赔的合同对立关系,将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并实现工程预期功能作为工程参建各方的共同目标。施工合同文本还通过早期警告条款,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当业主项目经理或承包商发现有可能影响合同价款、推迟竣工或削弱工程使用功能的情况时,应立即向对方发出早期警告而非事件发生后进行索赔。业主项目经理和承包商都可以提出召开早期警告会议,并在对方同意后邀请其他方出席。与会各方在合作的前提下,提出并研究建议措施以避免或减小早期警告通知的问题影响,寻求对受影响的所有各方均有利的解决办法,决定各方应采取的行动。业主项目经理应在早期警告会议上对所研究的建议和作出的决定记录在案,会后发给承包商。(二)美国AIA合同文本美国建筑师学会(AIA)编制了众多的系列标准合同文本,包括以下内容。A系列:业主与施工承包商、CM承包商、供应商之间,以及总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的合同。B系列:业主与提供专业服务的建筑师之间的合同文本。C系列:建筑师与提供专业服务的咨询机构之间的合同文本。D系列:建筑师行业所用的文件。E系列:合同和办公管理中使用的文件。F系列:财务管理表格。G系列:建筑师企业与项目管理中使用的文件。AIA系列合同条件适用于不同类型的工程实施组织模式,包括传统模式、CM模式、设计建造模式和集成化管理模式等。其中,CM模式属于一种管理承包模式,有别于施工总承包商与业主签订总承包合同后再进行分包的管理模式。依据业主委托的范围和管理职责不同,CM合同可分为代理型CM合同和风险型CM合同两类。采用代理型CM合同的,CM承包商只为业主对设计和施工有关问题提供咨询服务,而不承担工程实施风险。采用风险型CM合同的,CM承包商在设计阶段为业主提供咨询服务但不参与合同履行管理;而在施工阶段相当于总承包商,需要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承担分包合同的协调管理职责,在保证工程最大费用(GMP)前提下完成工程施工任务。当工程实际总费用超出GMP时,超出部分由CM承包商承担;当实际总费用未超出GMP时,节约费用归业主,但CM承包商可按合同约定的百分比获得相应奖励。第二章公司简介一、基本信息1、公司名称:xxx投资管理公司2、法定代表人:张xx 3、注册资本:970万元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 5、登记机关:xxx市场监督管理局6、成立日期:2013-2-27 7、营业期限:2013-2-27至无固定期限8、注册地址:xx市xx区xx二、公司简介公司秉承“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信托理念,将“诚信为本、合规经营”作为企业的核心理念,不断提升公司资产管理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公司以负责任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符合法律规定与标准要求的产品。在提供产品的过程中,综合考虑其对消费者的影响,确保产品安全。积极与消费者沟通,向消费者公开产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努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公司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持续推进产品升级,为行业提供先进适用的解决方案,为社会提供安全、可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三、公司主要财务数据表格题目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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