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防护装备项目工程组织与管理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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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个体防护装备项目工程组织与管理计划某某有限公司前言这份《个体防护装备项目工程组织与管理计划》由某专业咨询机构编辑撰写,全文约29948个字,约30页左右,具有系统全面、假设明确、深度适宜、技术适配、数据清晰、目标达成度高、架构可扩展、方案优化等特点,全文从项目概况、电子招标和投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和平台、工程咨询服务费用计算、国际工程咨询服务投标、货物招标的特别规定、货物招标应遵循的原则、设计阶段质量管理的工作内容、勘察阶段质量管理的工作内容、质量保修期管理的工作内容、实施阶段质量管理的程序和依据、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责任体系、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勘察合同的主要内容、监理合同的主要内容、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法律依据、工程项目合同的特点、产业环境分析、坚持绿色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必要性分析、项目经济效益评价、营业收入、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表、综合总成本费用估算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借款还本付息计划表、项目投资分析、建设投资估算表、建设期利息估算表、流动资金估算表、总投资及构成一览表、项目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一览表等几个方面展开论述,具有较高参考价值,建议详细研读以辅助落地执行。个体防护装备项目工程组织与管理计划目录一、项目概况3二、电子招标和投标6三、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和平台8四、工程咨询服务费用计算11五、国际工程咨询服务投标17六、货物招标的特别规定25七、货物招标应遵循的原则31八、设计阶段质量管理的工作内容32九、勘察阶段质量管理的工作内容36十、质量保修期管理的工作内容39十一、实施阶段质量管理的程序和依据41十二、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责任体系43十三、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48十四、勘察合同的主要内容50十五、监理合同的主要内容58十六、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法律依据60十七、工程项目合同的特点62十八、产业环境分析63十九、坚持绿色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64二十、必要性分析65二十一、项目经济效益评价66营业收入、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表66综合总成本费用估算表68利润及利润分配表69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71借款还本付息计划表74二十二、项目投资分析75建设投资估算表77建设期利息估算表78流动资金估算表79总投资及构成一览表80项目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一览表81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基本情况1、承办单位名称:xx投资管理公司2、项目性质:技术改造3、项目建设地点:xx(以最终选址方案为准)4、项目联系人:罗xx(二)主办单位基本情况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品牌化、规模化、专业化”的发展道路。以人为本,强调服务,一直秉承“追求客户最大满意度”的原则。多年来公司坚持不懈推进战略转型和管理变革,实现了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未来我司将继续以“客户第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为原则,在产品质量上精益求精,追求完美,对客户以诚相待,互动双赢。公司按照“布局合理、产业协同、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原则,加强规划引导,推动智慧集群建设,带动形成一批产业集聚度高、创新能力强、信息化基础好、引导带动作用大的重点产业集群。加强产业集群对外合作交流,发挥产业集群在对外产能合作中的载体作用。通过建立企业跨区域交流合作机制,承担社会责任,营造和谐发展环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既是实现经济、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实现企业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既是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外在要求,也是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内在需求;既是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企业国际化发展的战略需要。遵循“奉献能源、创造和谐”的企业宗旨,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以人为本、构建和谐企业,回馈社会、实现价值共享,致力于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三大责任的有机统一。公司把建立健全社会责任管理机制作为社会责任管理推进工作的基础,从制度建设、组织架构和能力建设等方面着手,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社会责任管理机制。面对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结构调整的新常态,公司在企业法人治理机构、企业文化、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着力探索,提升企业综合实力,配合产业供给侧结构改革。同时,公司注重履行社会责任所带来的发展机遇,积极践行“责任、人本、和谐、感恩”的核心价值观。多年来,公司一直坚持坚持以诚信经营来赢得信任。(三)项目建设选址及用地规模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以最终选址方案为准),占地面积约36.00亩。项目拟定建设区域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规划电力、给排水、通讯等公用设施条件完备,非常适宜本期项目建设。(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构成(五)项目资本金筹措方案项目总投资14152.64万元,根据资金筹措方案,xx投资管理公司计划自筹资金(资本金)7715.79万元。(六)申请银行借款方案根据谨慎财务测算,本期工程项目申请银行借款总额6436.85万元。(七)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规划目标1、项目达产年预期营业收入(SP):27400.00万元。2、年综合总成本费用(TC):21849.24万元。3、项目达产年净利润(NP):4059.59万元。4、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21.51%。5、全部投资回收期(Pt):5.60年(含建设期12个月)。6、达产年盈亏平衡点(BEP):10592.14万元(产值)。(八)项目建设进度规划项目计划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到工程竣工验收、投产运营共需12个月的时间。二、电子招标和投标(一)电子招标确定交易平台。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其使用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选择使用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之外第三方运营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还应当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签订使用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等权利和义务,并对服务过程中相关信息的产权归属、保密责任、存档等依法作出约定。相关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不得以技术和数据接口配套为由,要求潜在投标人购买指定的工具软件。(二)电子投标运营机构限制要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交易平台进行的招标项目中投标和代理投标。注册登记和验证。投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载明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验证。递交相关文件。投标人应当通过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载明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加密要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允许投标人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并且具备分段或者整体加密、解密功能。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并提示。投标文件修改或撤回。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投标人送达的投标文件,应当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并妥善保存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投标人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提取投标文件。(三)发布招标信息。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的上述相关公告应当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和国家指定的招标公告媒介同步发布。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将数据电文形式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加载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四)信息保密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不得向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其他信息。(五)文件澄清方式。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醒目的方式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并以有效方式通知所有已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三、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和平台(一)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根据功能的不同,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可分为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交易平台。交易平台是招标投标当事人通过数据电文形式完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信息平台。交易平台主要用于在线完成招标投标全部交易过程,编辑、生成、对接、交换和发布有关招标投标数据信息,为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监督、监察和受理投诉提供所需的信息通道。公共服务平台。公共服务平台是为满足各交易平台之间电子招标投标信息对接交换、资源共享的需要,并为市场主体、行政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交换、整合和发布的信息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具有招标投标相关信息对接交换和发布、资格信誉和业绩验证、行业统计分析、连接评标专家库、提供行政监督通道等服务功能。属于依法必须公开的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应当无偿提供。行政监督平台。行政监督平台是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察机关在线监督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并与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对接交换相关监督信息的信息平台。行政监督平台应当公布监督职责权限、监督电子招标投标环节、程序、时限和信息交换等要求。(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建设和运营主体。依法设立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其他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可以按行业、专业类别,建设和运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国家鼓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平等竞争。建设和运营原则。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建设和运营,应按照标准统一、互联互通、公开透明、安全高效的原则以及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方向进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服务器应当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允许社会公众、市场主体免费注册登录和获取依法公开的招标投标信息,为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察机关按各自职责和注册权限登录使用交易平台提供必要条件。平台的主要功能。应当具备的主要功能包括:在线完成招标投标全部交易过程;编辑、生成、对接、交换和发布有关招标投标数据信息;提供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监督和受理投诉所需的监督通道等。开放数据接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按照技术规范规定,执行统一的信息分类和编码标准,为各类电子招标投标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开放数据接口、公布接口要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接口应当保持技术中立,与各类需要分离开发的工具软件相兼容对接,不得限制或者排斥符合技术规范规定的工具软件与其对接。运营机构。应当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拥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信息技术、招标专业人员。运营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建立健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规范运行和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监控、检测,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并采用可靠的身份识别、权限控制、加密、病毒防范等技术,防范非授权操作,保证交易平台的安全、稳定、可靠。运营机构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验证初始录人信息的真实性,并确保数据电文不被篡改、不遗漏和可追溯。运营机构不得以任何手段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串通投标或者为弄虚作假、串通投标提供便利。四、工程咨询服务费用计算不同的工程咨询项目,签订不同类型的合同,采用不同的计费方式。常用的咨询服务收费方式有人月费单价法、按日计费法、成本加酬金计费法、总价法、工程造价百分比法以及顾问费法等方法。如何选用计费方式,完全取决于咨询项目的工作内容和性质、采用的合同类型等。咨询服务范围非常明确,且咨询单位可以控制费用的项目,可以采用总价法、工程造价百分比法,也可以采用成本加固定酬金法;而咨询服务范围不太明确或难以准确确定范围的项目,可以按照咨询专家提供服务时发生的费用计费,采用人月费单价法、按日计费法及顾问费法更为适合。(一)人月费单价法人月费单价法是目前国际上广泛采用的一种工程咨询服务费用的估算方法,也是国际竞争性工程咨询招标常用的费用计算方法。应用人月费单价法计算工程咨询服务费用,由酬金、可报销费用和不可预见费三部分组成。酬金咨询项目的酬金部分由承担咨询任务全体成员酬金总和构成。每位咨询人员的酬金数额等于他(她)的人月费率乘以其人月数。人月费率。人月费率也称月酬金,由咨询人员的基本工资、社会福利费、海外津贴与艰苦地区津贴,以及咨询单位管理费和利润组成。基本工资。咨询单位付给咨询人员的月工资,不包括其他额外收入。社会福利费。咨询单位为工作人员支付的社会保障费及其他福利和津贴费。主要有:退休基金;休假日工资(包括公共假日、每年咨询单位规定的休假、病假等);各种津贴费,如住房津贴、交通津贴、生活津贴等;奖金;社会保险费;健康和医疗费;其他费用。社会福利费一般取基本工资的某个百分比计算。海外津贴与艰苦地区津贴。是咨询单位发给在海外或在艰苦地区执行咨询任务的工作人员的补助费,其数额根据不同的国别和地区以及生活条件的艰苦程度来确定。咨询单位管理费。该项费用是咨询单位用于行政管理和业务经营活动方面的费用,一般以单位的年度费用支出为依据,.可以采用基本工资的某个百分比计算。根据一些国际金融组织的规定,社会福利费、咨询单位管理费可分别按与基本工资的比例关系计算,所占比例要根据上年度(世界银行规定为前3年)咨询单位损益表、社会福利费明细表和管理费明细表中的实际数据确定。因此,在财务建议书中报价时,应附有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损益表、福利明细表和管理费明细表作为证明材料。咨询单位利润。指税前利润,通常以基本工资、社会福利费和咨询单位管理费之和的百分比来计算。以上5部分相加就得出项目咨询人员的人月费率。在工程咨询市场上,由于咨询人员来自不同的国家,技术水平不同,咨询项目的复杂程度不同,人月费率的数额彼此相差很大。来自.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的咨询专家的人月费率较高,而来自印度、马来西亚等发展中国家的咨询专家的人月费率较低。我国咨询专家在海外执行咨询任务,按国际惯例计算人月费率时,必须考虑到我国基本工资包含的内容和国外不同,报价不宜过低,避免造成误解,被国外同行和客户认为我国咨询专家水平低,并影响咨询单位的收益。人月数的计算。人月数是以月数计算的咨询人员的工作时间。根据委托服务范围对咨询任务所作的说明,可确定预期的咨询工作类型和范围、工作深度和进度,编制详细的作业计划、专业分工与人员配备,.以及相应的进度计划。进度计划通常以简单直观的“横道图”表示,作为计算各位咨询人员工作月数的依据。由此可以很容易地得到每个咨询人员的人月数。利用已计算出的人月费率和人月数相乘,可以分别计算出每个咨询人员的酬金。项目的全部咨询人员的酬金之和就是应支付的咨询服务费中的酬金部分。可报销费用可报销费用是为执行咨询服务任务而发生的工作费用,预算中包括:国际与国内交通旅行费;食宿费(世行、亚行规定每一类地区有对应的食宿标准);通讯费;各种资料的编制、打印、复印、邮寄费;办公设备、用品费;为当地提供的设施和服务所付的费用;其他工作费用。以上各项花费为可报销费用,客户按具体开支准予报销。不可预见费不可预见费是指在执行咨询任务的过程中发生在酬金和可报销费用之外的费用。例如由于工作量额外增加而导致的咨询专家酬金;由于通货膨胀、汇率波动而引起的成本费用的增加等。该项费用相当于客户的备用金,通常取酬金和可报销费用之和的5%〜15%。如果不发生上述情况,客户则不支付这项费用。按以上方法估算出咨询人员的酬金、可报销费用和不可预见费并相加,即得出按人月费单价法计算的咨询服务费用的数额。(二)按日计费法按日计费法是按咨询人员的工作日数计算所需费用的计费方法,即以每日费率乘以相应的工作日数,加上其他非工资性的工作支出,如差旅费、办公费等。计算工作日时,应按每日8小时计算,并应包括咨询人员为执行咨询任务时所付出的全部时间,如旅途时间等。对于加班工作时间应相应地提高费率。(三)成本加酬金法成本加酬金法是在经双方讨论同意的估算成本的基础上,再加一笔酬金的计费方法。酬金可以是双方事先商定的固定数目的金额或按成本的某个百分比计取,这里所说的成本包括咨询人员的工资与各种社会福利费,办公费、差旅费等可报销费用,以及咨询项目的管理费;而酬金包含咨询单位的利润、咨询专家的奖金等。酬金的数额大小依据服务范围和复杂程度确定,酬金的组成分项需要单列出来并依照日程表或根据进度目标支付。如果咨询人员与客户双方商定需要增加人员以便按原定期限完成任务,则通常增付给他们的只是成本费用,而不增加酬金或利润。(四)总价法总价法是工程咨询单位与客户针对某项咨询任务商定的以总价计算咨询服务费用的方法。根据咨询任务的具体情况和双方协议,可分为固定总价和调值总价等形式。固定总价是指双方一旦就总支付费用达成协议,支付费用的总金额就被固定下来,不因实际执行的咨询任务比预计的工作量大而增加费用。如果原计划咨询任务有较大变更或增加新的内容,工作量增加的部分应另外协商计算费用。调值总价常用于服务时间较长(如一年以上)的咨询任务,在合同条款中通常双方商定:如果在咨询任务执行过程中出现通货膨胀等情况,合同总价可根据合同规定的方法作适当的调整。(五)工程造价百分比法工程造价百分比法是按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或概算)的某个百分比计算咨询费用。一般情况下,工程造价低的项目取费百分比高一些,工程造价高的项目取费百分比低一些;工程难度大、技术复杂的项目取费标准高于工程难度小、技术不复杂的项目。根据咨询服务内容的不同取费高低可以有较大差异。国际金融组织,如世界银行不主张采用工程造价百分比法计算工程咨询费用,认为不利于降低工程成本。(六)顾问费法顾问费法是客户在一段时间内聘用个人咨询专家或咨询单位提供咨询服务,以支付顾问费的方式计算咨询费用。这同企业雇用顾问律师类似,适合于持续时间较长,又需要依靠咨询专家的知识和经验随时提供咨询服务的项目。顾问费的数额高低与工程咨询服务的性质、工作内容和价值有关,也与咨询专家的经验、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有关。顾问费的支付方式可以按月支付,或按双方事先商定的其他方式支付。五、国际工程咨询服务投标(―)投标准备如果工程咨询单位准备参加某项咨询项目的投标,首先应做好投标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是组织咨询投标团队和编写咨询单位实力介绍文件;加强与客户的沟通,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以获取更详细的相关信息,努力争取被列入招标短名单中。组织咨询项目的投标团队一个好的投标团队是争取获得咨询项目的基本保证。咨询单位要通过投标团队编制一系列的文件,表现本单位的实力和水平,以赢得客户的信任。投标团队应由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工程管理人员和商务人员组成,必要时也应有法律人员参加。这个团队的负责人应具有更全面的知识和更丰富的工作经验,并具有组织管理才能,能充分发挥全体成员的积极性,同时,还应具备勇于开拓与不断进取的精神。投标团队在项目咨询招标初期应做好以下工作:认真填报、及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积极争取列入短名单中。编制并主动向招标人提交本咨询单位“实力介绍文件”,让招标人充分了解本单位的实力、水平和信誉。加强与客户的联系,详细了解客户对咨询服务的要求。通过各种渠道,尽可能收集与项目有关的信息资料。了解项目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自然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研究制定初步的投标计划,认真考虑承担咨询任务的专家人选。编写咨询单位实力介绍文件实力介绍文件是介绍咨询单位情况的材料。通过这份材料向客户宣传本咨询单位的服务范围、专业特长、科技水平和综合实力,说明以往所取得的工程咨询业绩,使新客户开始了解本咨询单位,使老客户了解本咨询单位新的进步和成果,为进入短名单创造条件。咨询单位实力介绍文件的内容一般包括:咨询单位的背景与机构。介绍咨询单位的历史和背景、参加国际、国内组织及注册情况、产权结构、内部组织机构(包栝分支机构)的情况等。咨询单位的资源情况。介绍咨询单位的人力资源,包括人员和专业构成、工作经验、主要咨询人员的业务简历和水平;咨询单位拥有的设备资源,其中包括勘测设备、试验室和试验设备、分析仪器以及计算机和专用软件等;咨询单位的财务状况等。咨询单位的业务与经验。介绍咨询单位的资质、业务领域和服务范围,已完成的工程咨询项目的情况,包括独立或合作承担的咨询项目的客户、地点、规模和技术特点,咨询单位提供的咨询服务形式、内容、完成的时间和完成的质量等。咨询单位的荣誉和信誉。结合具体工程实例,介绍咨询单位在科技进步和提高投资效益等方面的咨询成果,曾经获得的国际组织、项目所在国、当地政府、客户的表彰和奖励的情况。文件中列举的数字、图表、照片应真实可靠,维护咨询单位的良好信誉和形象。(二)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咨询服务的投标文件通常采用“建议书”的形式,建议书分为技术建议书和财务建议书。咨询单位在通过资格预审进入了短名单,并购买了招标文件之后,应立即着手建议书的编制工作。编制准备工作在正式编制建议书之前,应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以便能编写出高水平的咨询服务投标文件。这些准备工作包括:认真研究招标文件。咨询项目的招标文件是编制建议书的基本依据。通过认真分析研究,明确需要咨询单位提供的咨询服务的类型、工作内容、工作的深度和进度要求,所需要的咨询专家的专业和资历,以及客户可能给予的协助等。充分了解工程项目的有关信息。一份高质量的技术建议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工程项目的背景、所处环境及相关条件的深入了解。调查研究通常可以采用资料查询、实地考察、与客户及其相关咨询单位会晤等方式。除了具体掌握项目本身的信息之外,还应全面了解项目所在地的地理、地质、水文、气象等数据。对于海外项目还要了解当地的政治、经济、社会、人文等方面的情况。合理选配执行任务的咨询专家。为了满足客户对咨询专家和服务质量的要求,咨询单位在技术建议书中应明确提出咨询专家的人选,介绍每位专家的专业特长、工作简历,着重介绍与咨询项目相关的工作经验。项目组的组长应选择经验丰富、业绩突出的专家担任,并合理选配项目组的成员。技木建议书的编制技术建议书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委托服务范围的要求编制,典型的技术建议书可参考下述结构形式和内容编写:(1)概述。介绍投标单位(包括合作者)名称;说明建议书的结构与主要内容;简述投标单位承担该咨询项目的优势,所选派专家的经验和特长,所建议的咨询方案的可行性和先进性。(2)投标单位概况。简要叙述本单位的情况,相当于咨询单位实力介绍文件的摘要。如果与其他单位联合投标,还应介绍合作单位的情况,说明联合体的组成结构和各成员之间的分工、协作方式等。(3)工程咨询的经验。介绍本单位资质、工程经验和业绩,重点说明曾经在类似项目、类似地区、类似自然条件下完成的咨询任务的情况。特别是近几年完成的项目,尤其是海外项目的经验。其表达应图文并茂,充分展示本单位的技术水平、工作经验和承担该咨询项目的优势。(4)对本项目的理解。阐述项目的背景及其对所在地区、行业、企业发展的影响;项目的特征、技术指标与环境条件;影响本项目的关键因素和敏感性因素等。对委托服务范围的理解与建议。阐述对委托服务范围内每项任务的工作内容与深度的理解,在执行任务中与项目相关单位的协调,对委托服务范围提出改进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完成任务的方法与途径。详细描述为完成任务拟采取的方法、途径和步骤,包括:完成咨询任务的总体方案与计划、各子项任务的划分、工作标准、技术措施、质量保证体系、提交成果的方式、内容和时间。本部分为技术建议书的核心内容。工作进度计划。在充分考虑项目所在地区的政治、经济、法律法规、自然条件、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等因素的基础上,编制切实可行的工作进度计划,以文字、图表等形式表明项目的总体进度安排,各子项任务开始与结束的时间及其相互衔接。咨询人员工作安排。介绍项目组组长和成员的组成,简述主要咨询人员资历和工作经验;咨询单位总部对项目组的支持;项目组每个成员的任务分工及其工作时间安排计划。咨询人员的工作安排可用横道图表示,并作为财务建议书中费用估算的时间依据。需要客户提供的协助。根据委托服务范围,列出为完成咨询任务所需要客户提供的协助,包括:提供相关文件、基础资料、辅助设施与设备,以及人员的协助和配合;帮助办理咨询专家的入境、出境手续,以及咨询单位使用的仪器设备进出关手续等。附件。技术建议书的附件通常包括:①委托服务范围;②咨询单位从事类似咨询项目实例(按招标文件的格式和要求填写);③项目组成员和咨询单位主要支持人员简历(按招标文件的格式和要求填写);④咨询单位实力介绍;客户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财务建议书的编制财务建议书也称商务建议书,咨询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写。通常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了财务建议书的内容和格式,其中包括要求填写的表格和数据等。财务建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咨询费用估算方法及财务建议书的编制说明;咨询费用总金额,包括:咨询人员的酬金、可报销费用和不可预见费的金额;咨询人员酬金的估算明细;可报销费用估算明细;不可预见费估算;附件,包括支付程序和支付方式;由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咨询单位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社会福利明细表等。(三)合同谈判派出谈判小组工程咨询单位在接到客户的谈判通知后,应准时派出谈判小组前往指定地点参加合同谈判。谈判小组一般应由编写建议书的负责人、财务与法律人员、项目组组长等人组成。谈判小组组长应具有广博的业务知识、丰富的工程咨询经验和一定的合同谈判经验,能够对谈判中的问题及时作出应对和决策。谈判小组组长应持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证明他有资格代表本单位进行谈判以达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谈判准备在谈判前要做好谈判的准备:拟定出谈判大纲,列出咨询单位希望在谈判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和解决方案;确定谈判小组组长的授权范围;整理好谈判使用的参考资料。谈判围绕合同文件进行,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商谈,最终明确界定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并达成协议后结束。进行合同谈判,从咨询单位的角度应特别注意下列问题:区分合同生效期和咨询服务开始日期;明确“不可抗力”的具体含义,以及在不可抗力出现时,咨询单位应采用的对策和应得到的合理补偿;咨询单位需要客户提供的支持应详细开列出来,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明确支付的细节,如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外汇支付方式和比例、延期支付的补偿等;明确税务、保险等方面双方各自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争端解决的程序、方法,如双方同意采用仲裁解决争端,应写明仲裁机构、仲裁规则、仲裁地点等。双方通过谈判取得一致意见并签署协议书之后,咨询项目就进人实施准备阶段。六、货物招标的特别规定(一)招标主体工程项目货物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工程项目招标人对项目实行总承包招标时,未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货物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由工程项目招标人依法组织招标;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货物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组织招标。实践中暂估价货物招标相对成熟的做法主要有三种:一是工程项目招标人和总承包中标人共同招标;二是工程项目招标人负责招标,给予总承包中标人参与权和知情权;三是总承包中标人负责招标,给予工程项目招标人参与权和决策权。合同双方当事人的风险和责任承担由合同约定。(二)招标条件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货物招标: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的,已经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有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能够提出货物的使用与技术要求。(三)招标文件主要内容工程项目货物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投标文件格式;技术规格、参数及其他要求;评标标准和方法;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说明不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并用醒目的方式标明;没有标明的要求和条件在评标时不得作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于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应规定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最高项数,以及对这些偏差进行调整的方法。国家对招标货物的技术、标准、质量等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标包划分和分包招标货物需要划分标包的,招标人应合理划分标包,确定各标包的交货期,并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标包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得利用标包划分规避招标。招标人允许中标人对非主体货物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主要设备、材料或者供货合同的主要部分不得要求或者允许分包。除招标文件要求不得改变标准货物的供应商外,中标人经招标人同意改变标准货物的供应商的,不应视为转包和违法分包。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技术规格要求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参数及其他要求部分应详细说明拟采购的货物设计意图、标准规范、特殊功能要求,以及应注意的事项。如设备采购,要说明用途、性能、大小、材质、结构、操作条件、辅件、维护要求等,都要提供详细的技术数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应当符合国家技术法规的规定,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供应者的技术规格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货物的技术规格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图纸图纸是重要技术性文件,招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设备、材料等详细的、齐全的图纸,其中包括总图、制造详图、安装图、备品备件图以及相关技术文件等。评标方法对于技术简单或技术规格、性能、制作工艺要求统一的货物,一般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标,但最低投标价不得低于成本;对于技术复杂或技术规格、性能、制作工艺要求难以统一的货物,一般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四)投标人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违法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五)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工程项目货物投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投标函;投标一览表;对技术性能参数的详细描述;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投标保证金;有关资格证明文件;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供货合同中的非主要部分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六)签订合同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压低报价、增加配件或者售后服务量以及其他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违背中标人意愿的要求,以此作为发出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的条件。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货物合同与工程合同相比,除了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索赔等内容类似以外,还有其特殊内容,如产品检验、测试方法与时间,产品的包装要求,运输工具和运输方式,驻厂催交人员和监造人员的工作生活条件等等,这些都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根据众多货物的不同特点,可采取多种方式签订合同。对于重要的设备,最好与一个总厂厂商签订合同,不要分散签订,这样有利于管理。对于长时间使用的大宗材料,最好能与几家供货厂商签订连续供货和定期结算的供货合同,以防止独家供货时,厂商一旦出现问题会造成延期供货。对于零星物资供应也要引起足够重视。施工现场常因某些零星的少量物资短缺而不得不临时局部停工,这将会打乱整个施工计划。在执行订货合同过程中,咨询工程师要密切注意合同履行进展情况,及时做出调整和补充定货。一个大型工程项目的货物供应可能要签订数十个采购合同,其中总有某些合同由于各种原因可能造成延误、变更,甚至违约、终止等,发现这类情况,采购组织应及时作出反应,采取补救措施。必须审批的工程项目,货物合同价格应当控制在批准的投资概算范围内;确需超出范围的,应当在中标合同签订前,报原项目审批部门审查同意。项目审批部门应当根据招标的实际情况,及时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项目审批部门不予批准的,招标人应当自行平衡超出的概算。七、货物招标应遵循的原则工程项目货物招标投标活动除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外,还应遵守下列原则:(1)质量保证原则。招标采购的货物必须保证质量,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文件对货物的技术性能方面的要求。(2)安全保证原则。招标采购的货物必须安全,在运输、安装、调试和使用过程中,要保证人身和财产的绝对安全。(3)进度保证原则。招标采购的货物必须按期到货,保证与工程项目相关各方面的进度要求一致,不因货物供应进度产生问题,而影响工程总进度,使项目拖期。(4)经济原则。在保证货物质量前提下,货物必须遵守低成本、低价格、使用时低消耗的原则,每种货物的购置费用,原则上不应超过计划安排的投资额。(5)国产化原则。货物采购要立足国内,除个别关键设备国内无法生产以外,凡是国内能生产的,且能保证质量的,原则上就不应再到国外采购。八、设计阶段质量管理的工作内容工程咨询单位对设计质量的管理工作分阶段进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根据项目实施过程,将设计管理工作划分为六个阶段,即:项目方案设计、项目初步设计、项目施工图设计、项目施工、项目竣工验收与竣工图和项目后评价阶段。其中,项目方案设计、项目初步设计和项目施工图设计属于设计阶段的工作内容。(一)设计阶段质量管理方法工程咨询单位对设计质量管理的方法主要有:1.加强设计标准化工作。标准是对设计中的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是以科学技术和先进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由主管部门批准,通过制定、发布和实施,为设计提供共同遵守的技术准则和依据。标准化在促进技术进步、科技创新,保证设计质量方面起着重要作用。2.加强设计质量流程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对设计质量控制规定了5个具体流程,包括:按照设计合同要求进行设计策划、根据设计需求确定设计输入、实施设计活动并进行设计评审、验证和确认设计输出和实施设计变更控制。其中,设计策划是指根据合同建立质量目标、规定质量控制要求、安排开展各项设计活动的计划;设计评审是指对设计能力和结果的充分性和适宜性进行评价的活动;设计验证是指为确保设计输出满足输入的要求,依据所策划的安排对工程设计进行的认可活动;设计确认是指为确保产品能够满足规定的使用要求或已知用途的要求,依据所策划的安排对工程设计进行的认可活动;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依据建设单位要求对原设计内容进行的修改、完善和优化。3.加强设计接口管理。设计接口是为了使设计过程中设计部门以及设计各专业之间能做到协调和统一,必须明确规定并切实做好设计部门与其他部门的设计接口。设计的组织接口和技术接口应制订相应的设计接口管理程序,由技术管理部门组织评审后实施。设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设计接口管理,以保证设计的质量。4.加强设计文件会签管理。设计文件的会签是保证各专业设计相互正确衔接的必要手段。通过会签,可以消除专业设计人员对设计条件或相互联系中的误解、错误或遗漏,是保证设计质量的重要环节。5.加强设计文件报批管理。工程咨询单位应组织设计单位在各设计阶段申报相应技术审批文件,通过审查并取得政府许可。(二)设计阶段质量管理工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对各阶段设计质量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1.项目方案设计阶段工程咨询单位应配合建设单位明确设计范围、划分设计界面、设计招标工作,确定项目设计方案,做出投资估算,完成项目方案设计任务。具体工作有:(1)根据建设单位确定的项目定位、投资规模等,组织进行项目概念设计方案比选或招标,并组织对概念设计方案进行优化。(2)组织设计单位完成项目设计范围、主要设计参数及指标、使用功能的方案设计,并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和报批。(3)根据建设单位需求,组织编制详细的设计任务书,明确涉及范围、设计标准与功能等要求。根据设计任务书内容,协助建设单位进行设计招标工作,完成项目设计方案的比选,确定设计承包人,起草设计合同,组织合同谈判直至合同签订。(4)按照确定的设计方案,针对项目设计内容和参数,编制整体项目设计管理规划,初步划分各设计承包人或部门工作界面和分类,制定相应管理工作制度。(5)与设计单位或部门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保证设计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地确认和传递。2.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工程咨询单位应组织完成项目初步设计任务,做出设计概算,对初步设计内容组织实施评审工作,并提出勘察工作需求,完成地勘报告申报管理工作。具体工作有:(1)根据立项批复文件及项目建设规划条件,组织落实项目主要设计参数与项目使用功能的实现,达到相应设计深度,确保项目设计符合规划要求,并根据建设单位需求组织对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优化。(2)实施或协助建设单位完成勘察单位的招标工作,根据初步设计内容与规范要求,监督指导勘察单位或部门完成项目的初勘与详勘工作,审查勘察单位或部门提交的地勘报告,并负责地勘报告的申报管理工作。3.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咨询单位应根据初步设计要求,组织完成施工图设计或审查工作,确定施工图预算,并建立设计文件收发管理制度和流程。具体工作有:(1)实施项目设计进度、设计质量管理工作,开展限额设计。(2)组织协调外部配套报建与设计接口及各独立设计承包人间的设计界面衔接和接口吻合,对设计成果进行初步设计审查。(3)组织委托施工图审查工作,并组织设计承包人按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设计文件。(4)制定设计文件(图纸)收发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设计图纸的及时性、有效性,宜将设计文件(图纸)的原件和电子版分别标识并保存,防止丢失或损毁。(5)组织施工图设计交底。施工图经审查合格后,在设计文件交付施工时,为了让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能够正确贯彻设计意图,加深对设计文件特点、难点、疑点的理解,掌握工程关键部位的技术质量要求,保证工程质量,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对提交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做出详细的说明,进行系统的设计技术交底。九、勘察阶段质量管理的工作内容工程勘察的主要任务是按勘察阶段的要求,正确反映工程地质条件,提出岩土工程评价,为设计、施工提供依据。按照《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的规定,工程勘察工作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可行性研究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场地条件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还要进行施工勘察。在工程勘察阶段,咨询工程师应重点对人、机、料、法、环五大质量影响因素进行检查和过程管理,以保证勘察工作符合整个工程建设的质量要求。1.协助建设单位选定勘察单位在选择勘察单位时,重点考察其企业资质条件、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制度、专职技术队伍、企业业绩和服务意识等情况。2.审查勘察纲要编制情况勘察单位在实施勘察工作之前,应结合勘察工作内容和深度要求,按照有关规范、规程的规定,结合工程的特点编制勘察纲要(工作方案),勘察纲要应体现规划、设计意图,如实反映现场的地形和地质状况,满足合同要求,工程勘察等级明确、勘察方案合理,人员、机具配备满足需要,项目技术管理制度健全,各项工作质量责任明确。勘察纲要应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写,由勘察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加盖公章。3.勘察现场作业的质量管理勘察现场作业质量管理的要点包括:(1)现场作业人员应进行专业培训,重要岗位要实施持证上岗制度。(2)原始资料取得的方法、手段及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当正确、合理,勘察仪器、设备、试验室应有明确的管理程序,现场机具、钻探、取样应通过质量认证。(3)原始记录表格应按要求认真填写清楚,并经有关作业人员检查、签字。(4)项目负责人应始终在作业现场进行指导、督促检查。4.勘察文件的质量管理(1)工程勘察成果检查。重点应检查勘察成果是否满足以下条件:勘察资料、图标、报告等文件要依据工程类别按有关规定执行各级审核、审批程序,并由负责人签字;勘察成果应齐全、可靠,满足国家有关法规及技术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要求;勘察成果必须严格按照质量管理有关程序进行检查和验收,质量合格方能提供使用。对工程勘察成果的检查验收和质量评定应当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工程勘察成果检查验收评定的规定。(2)工程勘察报告审查。工程勘察报告中要提出勘察场地的地质条件和存在的地质问题,还要结合工程设计、施工条件以及地基处理、开挖、支护、降水等工程的具体要求,进行技术论证和评价,提出岩土工程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具体建议,并提出基础、边坡等工程的设计准则和岩土工程施工的指导性意见,为设计、施工提供依据。5.后期服务质量保证勘察文件交付后,根据工程建设的进展情况,咨询工程师要督促勘察单位做好施工阶段的勘察配合及验收工作,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地质问题进行跟踪服务,做好监测,及时参加验槽、基础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及与地基基础有关的工程事故处理工作,保证工程建设的总体目标得以实现。6.勘察技术档素管理工程项目完成后,咨询工程师应检查勘察单位技术档案管理情况,要求将全部资料,特别是质量审查、监督主要依据的原始资料,分类编目,归档保存。十、质量保修期管理的工作内容(一)质量保修制度工程项目质量保修制度是指建设工程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因勘察、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应当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维修、返工或更换,由责任单位负责赔偿损失。质量缺陷是指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以及合同中对质量的要求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并规定:“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我国质量保修制度分为两种:一种称为工程保修期,是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实施的质量保修制度,一般规定保修期在5年以上。另一种称为缺陷责任期,是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实施的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其保修期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缺陷责任期结束,发包方应把工程保修金返还给承包商。从保修期限来看,工程保修期涵盖了缺陷责任期。(二)质量保修期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期管理工作内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应签订工程保修期保修合同,确定质量保修范围、期限、责任与费用的计算方法。承包人在工程保修期内应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实施相关服务工作。在质量保修期内,工程咨询单位应督促承包人编制保修工作计划,履行保修义务。保修工作计划应包括:主管保修的部门;执行保修工作的责任者;保修与回访时间;保修工作内容。十一、实施阶段质量管理的程序和依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规定,项目质量管理应按下列程序实施:1.确定质量计划;2.实施质量控制;3.开展质量检查与处置;4.落实质量改进。其中,质量计划对外是质量保证文件,对内是质量控制文件。其内容有:质量目标和质量要求、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职责、质量管理与协调的程序、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质量控制点的设置与管理、项目生产要素的质量控制、实施质量目标与质量要求所采取的措施、项目质量文件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规定,质量计划编制依据包括五方面内容:合同中有关产品质量要求、项目管理规划大纲(项目管理规划大纲是指导项目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项目设计文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以及质量管理其他要求。因此,工程项目在实施阶段的质量管理依据主要包括:1.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规定了参与建设的各方在质量控制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有关各方必须履行合同中规定的有关质量的承诺。咨询工程师要督促有关单位履行有关的质量控制条款。2.设计文件。工程设计规定了工程质量的固有特性,“按图施工”是施工阶段工作的重要原则,因此,经过批准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说明书等设计文件,是质量控制的重要依据。施工单位和咨询工程师要全面熟悉图纸,掌握设计意图和质量要求。3.法律法规。包括国家及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文件,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规章等。4.技术标准规范。主要是有关部门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质量控制对象而制定的技术规范文件,包括各种有关的标准、规范、规程等。十二、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责任体系工程项目具有投资大、规模大、建设周期长、生产环节多、参与主体多、影响因素多等特点,不论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导致质量缺陷、甚至重大质量事故的产生。因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最基本的原则就是建立健全质量责任体系,明确各方主体责任。国务院于2000年1月发布施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五方主体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做出了明确规定(一)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建设单位作为工程项目的投资人,是工程项目的重要责任主体。建设单位有权选择承包单位,有权对建设过程检查、控制,支付工程款,对工程进行验收,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负责综合管理工作,在整个建设活动中居于主导地位。因此,保证工程项目质量,首先要对建设单位的行为进行规范,对其质量责任予以明确。《条例》明确规定,建设单位主要承担以下质量责任和义务: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建设单位不得使用未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单位应当保证由其采购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二)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勘察单位依据建设项目的目标,查明并分析、评价建设场地和有关范围内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作条件,编制建设项目所需的勘察文件,提供相关服务和咨询。设计单位依据建设项目的目标,对其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制定方案,论证比选,编制建设项目所需的设计文件,并提供相关服务和咨询。《条例》规定,勘察、设计单位主要承担以下质量责任和义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勘察单位提供的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建设工程设计。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设计单位应当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设计单位应当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三)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施工单位是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修工程施工承包的单位。《条例》规定,施工单位主要承担以下质量责任和义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四)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工程监理单位是受建设单位委托,依照国家法律规定要求和建设单位要求,在建设单位委托范围内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管理的单位。《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主要承担以下质量责任和义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十三、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19000—2016)对质量管理体系的定义可概括为:在质量管理活动中,组织建立方针和目标以及实现这些目标过程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一组要素。据此,项目管理组织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方法和步骤是:(1)根据委托合同及合同附件提出的各项具体质量要求和规定,确定项目管理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2)结合项目工作分解结构(WBS),把质量目标层层分解,使各项工作目标和质量目标结合起来。(3)结合项目团队职能的分层次分解,把质量管理的职能(包括直接质量活动和间接质量活动)分层次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各个作业人员。(4)在质量目标、质量管理职能分层次分解的基础上,参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制订出适合本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5)制订具体的可操作的质量计划。质量计划应尽可能简明,便于操作,一般采取上下结合的办法进行,质量计划的内容包括:1)明确各层次的质量目标和质量管理职能2)明确各层次之间的配合和接口。要做到层次清楚、接口明确、结构合理、协调有效。3)明确实现质量目标的过程顺序,明确过程中进行质量监测的环节和频率以及标准。根据过程控制的原理按过程顺序进行控制,使每个工序都能保证质量。4)确定和提供实现质量目标必需的资源。5)明确记录和报告数据的标准表格。制订标准表格是为了对记录进行规范化的整理,既是及时分析质量执行情况采取改进措施的重要工具,也是及时向顾客和有关部门报告进行沟通的重要手段。(6)按质量计划组织实施。按规定进行监测,做好监测记录。(7)及时清除不合格工程,并总结经验救训,分析产生不合格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十四、勘察合同的主要内容(一)合同当事人发包人。指与勘察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发包人应任命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和约定期限内代表发包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勘察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勘察人应任命项目负责人,代表勘察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二)合同当事人的义务发包人义务发包人的义务一般包括:遵守法律。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勘察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向勘察人发出开始勘察通知。办理证件和批件。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发包人负责办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发包人应当按时办理,勘察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勘察人负责办理的勘察所需的证件和批件,发包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及时支付合同价款。提供勘察资料。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勘察人的义务勘察人的义务一般包括:遵守法律。勘察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勘察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依法纳税。勘察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含增值税)包括在合同价格之中。完成全部勘察工作。勘察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发包人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并对工作中的任何缺陷进行整改、完善和修补,使其满足合同约定的目的。勘察人应按合同约定提供勘察文件,以及为完成勘察服务所需的劳务、材料、勘察设备、实验设施等,并应自行承担勘探场地临时设施的搭设、维护、管理和拆除。保证勘察作业规范、安全和环保。勘察人应按法律、规范标准和发包人要求,采取各项有效措施,确保勘察作业操作规范、安全、文明和环保,在风险性较大的环境中作业时应当编制安全防护方案并制定应急预案,防止因勘察作业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避免勘探对公众与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勘察人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保证勘探场地的周边设施、建构筑物、地下管线、架空线和其他物体的安全运行。勘察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三)合同范围合同约定的勘察范围包括工程范围、阶段范围和工作范围:工程范围指所勘察工程的建设内容。阶段范围指工程建设程序中的可行性研究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勘察等阶段中的一个或者多个阶段。工作范围指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如有)、提供技术交底、施工配合、参加试车(试运行)、竣工验收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中的一项或者多项工作。(四)勘察服务期限勘察服务期限指勘察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勘察服务所需的期限,包括按合同约定所做的调整。开始勘察符合合同约定的开始勘察条件的,发包人应提前7天向勘察人发出开始勘察通知。勘察服务期限自开始勘察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勘察日期起计算。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未能发出开始勘察通知的,勘察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周期延误。发包人引起的周期延误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勘察服务期限延误的,发包人应当延长勘察服务期限并增加勘察费用,具体方法在合同中约定:合同变更;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及时答复勘察事项;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勘察;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勘察费用;发包人提供的基准资料错误;未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对勘察文件进行审查;发包人造成周期延误的其他原因。非人为因素引起的周期延误由于出现合同规定的异常恶劣气候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等因素导致周期延误的,勘察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周期和(或)增加费用。勘察人发现地下文物或化石时,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发包人和文物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保护;勘察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周期和(或)增加费用。勘察人引起的周期延误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周期延误,勘察人应支付逾期违约金。行孜管理部门引起的周期达误由于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延迟造成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提前完成勘察根据发包人要求或者基于专业能力判断,勘察人认为能够提前完成勘察的,可向发包人递交一份提前完成勘察建议书,包括实施方案、提前时间、勘察费用变动等内容。除合同另有约定之外,发包人接受建议书的,不因提前完成勘察而减少勘察费用;增加勘察费用的,所增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要求提前完成勘察但勘察人认为无法实施的,应在收到发包人书面指示后7天内提出异议,说明不能提前完成的理由。发包人应在收到异议后7天内予以答复。任何情况下,发包人不得压缩合理的勘察服务期限。由于勘察人提前完成勘察而给发包人带来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以在合同条款中约定勘察人因此获得的奖励内容。(五)合同价格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勘察费用总金额。合同价格指勘察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全部勘察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勘察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合同中应约定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调整方式和风险范围划分。勘察费用实行发包人签证制度,即勘察人完成勘察项目后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通过验收后由发包人代表对实施的勘察项目、数量、质量和实施时间签字确认,以此作为计算勘察费用的依据之一。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价格应当包括收集资料,踏勘现场,制订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分析、评估、配合审查等,编制勘察文件,设计施工配合,青苗和园林绿化补偿,占地补偿,扰民及民扰,占道施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农民工工伤保险等全部费用和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发包人要求勘察人进行外出考察、试验检测、专项咨询或专家评审时,相应费用不含在合同价格之中,由发包人另行支付。(六)合同变更变更情形合同履行中发生下述情形时,合同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变更请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变更,勘察服务期限和勘察费用的调整方法在合同中约定。勘察范围发生变化;除不可抗力外,非勘察人的原因引起的周期延误;非勘察人的原因,对工程同一部分重复进行勘察;非勘察人的原因,对工程暂停勘察及恢复勘察。基准日后,因颁布新的或修订原有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等引发合同变更情形的,按照上述约定进行调整。合理化建议合同履行中,勘察人可对发包人要求提出合理化建议。合理化建议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发包人,被发包人采纳并构成变更的,执行上述约定。勘察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工程投资、缩短了施工期限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给予奖励。(七)勘察责任勘察工作质量应满足法律规定、规范标准、合同约定和发包人要求等。勘察人应做好勘察服务的质量与技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度,加强勘察服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勘察文件的设计、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发包人有权对勘察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和审核。勘察人应为发包人的检查和检验提供方便,包括发包人到勘察场地、试验室或合同约定的其他地方进行察看,查阅、审核勘察的原始记录和其他文件。发包人的检查和审核,不免除勘察人按合同约定应负的责任。勘察文件存在错误、遗漏、含混、矛盾、不充分之处或其他缺陷,无论勘察人是否通过了发包人审查或审查机构审查,勘察人均应自费对前述问题带来的缺陷和工程问题进行改正,但因发包人提供的文件错误导致的除外。因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文件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要求勘察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按合同约定承担责任。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文件不合格的,勘察人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造成的勘察费用增加和(或)勘察服务期限延误由发包人承担。勘察责任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制。项目负责人应当保证勘察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对因勘察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八)知识产权(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勘察人完成的勘察工作成果,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均归发包人享有。(2)勘察人在从事勘察活动时,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因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勘察人自行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勘察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3)勘察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的,相应的使用费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之中。十五、监理合同的主要内容(一)合同当事人委托人。指与监理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委托人应任命委托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和约定期限内代表委托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监理人。指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监理人应任命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二)合同范围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包括工程范围、阶段范围和工作范围:工程范围指所监理工程的建设内容。阶段范围指工程建设程序中的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中的一个或者多个阶段。工作范围指监理工作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理、环保监理中的一项或者多项工作。(三)合同价格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监理报酬总金额。合同价格指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全部监理工作后,委托人应付给监理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合同中应约定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调整方式和风险范围划分。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价格应当包括收集资料、踏勘现场、制订纲要、实施监理、编制监理文件等全部费用和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外出考察、试验检测、专项咨询或专家评审时,相应费用不含在合同价格之中,由委托人另行支付。十六、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法律依据规范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不但需要规范与合同管理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也需要完善相关法律体系。目前,我国这方面的立法体系已基本完善。与工程项目合同有直接关系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简称《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简称《招标投标法》)。《民法通则》《民法通则》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基本法律。合同关系也是一种财产(债)关系,因此,《民法通则》对规范合同关系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合同法》《合同法》是规范我国市场经济财产流转关系的基本法,工程项目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也要遵守其基本规定,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会涉及大量的合同,均需遵守《合同法》的规定。《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是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竞争的主要法律,也是规范合同管理行为的法律,能够有效地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国家对工程项目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有明确的规定,必须通过招标投标确定承包人,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合同行为也必须遵守《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建筑法》《建筑法》是规范建筑活动的基本法律,工程项目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就是一种建筑活动,合同的内容也必须遵守《建筑法》的规定。其他法律工程项目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还涉及其他一些法律关系,则需要遵守相应的法律规定。在工程项目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需要提供担保的,则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在工程项目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需要投保的,则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在工程项目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需要建立劳动关系的,则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如果要涉及合同的公证、鉴证等活动,则应当遵守国家对公证、鉴证等的规定。如果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争议,双方订有仲裁协议(或者争议发生后双方达成仲裁协议的),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进行仲裁;如果双方没有仲裁协议(争议发生后双方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将诉讼作为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十七、工程项目合同的特点工程项目合同是一个合同群体因为工程项目投资多,工期长,参与单位多,一般由多项合同组成一个合同群,这些合同之间分工明确,层次清楚,自然形成一个合同体系。.合同标的物仅限于工程项目涉及的内容与一般的产品合同不同,工程项目合同涉及面主要是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线路、管网的建设,土木工程的建设以及设备、材料购置安装等的管理,而且都是一次性过程。合同内容复杂与产品合同比较,工程项目合同庞大复杂。大型项目要涉及到几十种专业,上百个工种,几万人作业,合同内容自然庞大复杂。如三峡水利水电工程,共签定78个大合同,5000多个小合同,合同内容极其复杂。工程项目合同主体只能是法人《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都规定了工程项目合同的当事人只能是法人,公民个人不能成为工程项目合同的当事人。工程项目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具有特殊性工程项目标的物属于不动产,工程项目对国家、社会和人民生活影响较大,在工程项目的合同订立上必须符合政府的规定,在履行中必须接受政府的监督和检查。因此,工程项目合同一般都采用书面形式。十八、产业环境分析和平与发展仍是时代主题,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在相当长时期依然存在,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全球治理体系深刻变革,外部环境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基本面长期向好,新的增长动力正在孕育形成,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内涵发生了深刻变化,正在由原来加快发展速度的机遇转变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机遇,由原来规模快速扩张的机遇转变为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机遇。要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发展第一要务,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发展理念转变引领发展方式转变,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动力,厚植发展优势。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要充分认识这场变革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统一思想,协调行动,深化改革,开拓前进,推进我国发展迈上新台阶。既面临可以大有作为的重大战略机遇期,也面临诸多严峻挑战。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为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十九、坚持绿色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行业节能减碳。围绕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制定节能减碳行动方案。制定纺粘、水刺、针刺等非织造布领域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降低行业能耗水平。支持企业建设能源管理系统,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应用节能技术和设备,创建绿色工厂。发展环境友好产品。提高天然纤维、再生纤维素纤维、木浆、聚乳酸、低(无)VOCs含量胶粘剂的应用比例,推广可降解一次性卫生用品和可重复使用产品。开展可生物降解非织造布及制品认证工作,加强环境友好产品推广。加强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提高循环再利用纤维在土工建筑、交通工具、包装、农业等领域应用比例。推广滤袋、绳网等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扩大产业用纺织品回收利用量。二十、必要性分析1、现有产能已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作为行业的领先企业,公司已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和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产品销售形势良好,产销率超过100%。预计未来几年公司的销售规模仍将保持快速增长。随着业务发展,公司现有厂房、设备资源已不能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通过优化生产流程、强化管理等手段,不断挖掘产能潜力,但仍难以从根本上缓解产能不足问题。通过本次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有效克服产能不足对公司发展的制约,为公司把握市场机遇奠定基础。2、公司产品结构升级的需要随着制造业智能化、自动化产业升级,公司产品的性能也需要不断优化升级。公司只有以技术创新和市场开发为驱动,不断研发新产品,提升产品精密化程度,将产品质量水平提升到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准,提高生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契合关键零部件国产化的需求,才能在与国外企业的竞争中获得优势,保持公司在领域的国内领先地位。二十一、项目经济效益评价(一)生产规模和产品方案本期项目所有基础数据均以近期物价水平为基础,项目运营期内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只考虑装产品及服务相对价格变化,同时,假设当年装产品及服务产量等于当年产品销售量。(二)项目计算期及达产计划的确定为了更加直观的体现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情况,本期项目计算期为10年,其中建设期1年(12个月),运营期9年。项目自投入运营后逐年提高运营能力直至达到预期规划目标,即满负荷运营。(三)营业收入估算本期项目达产年预计每年可实现营业收入27400.00万元;具体测算数据详见—《营业收入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表》所示。营业收入、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表单位:万元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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