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教材变动明细章节变动方式具体变动第一章总论新增(1)会计概述中,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压实会计工作责任加强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财会(2025]25号)新增关于会计工作责任的内容。
(2)可持续信息披露下新增三道例题。
(3)新增“人工智能在会计审计领域的应用”一节内容第二章存货新增(1)存货概念的修改,主要针对消耗性生物资产不属于存货范围(2)合同履约成本不适用存货准则(3)“存货成本的结转”相关表述第三章固定资产新增固定资产改扩建后是否变更折旧年限的例题第四章无形资产新增新增已费用化的研发支出后续能否调整的例题一道第五章投资性房地产新增“保险合同准则规定的投资性房地产处理原则”相关表述。
第六章长期股权投资新增(1)“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下购买方获得补偿性资产会计处理原则”相关表述。
(2)“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时,原合并日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差额调整的资本公积在个别财务报表不得转出”相关表述。
(3)存在多个集体控制组合,不构成共同控制,投资方均视为具有重大影响的例题。
(4)合营方自共同经营购买不构成业务的资产的例题第七章资产减值/无实质性变动第八章负债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相关表述调整(1)“增值税定义”相关表述。
(2)“3.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改为“3.视同应税交易的会计处理”,并重新描述其中具体会计处理。
(3)“进项税额不予抵扣的情形”相关表述。
删除(1)“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改为允许抵扣的会计处理”相关表述。
(2)“5.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的原则描述(例题未删除)。
(3)“8.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第九章职工薪酬/无实质性变动第十章股份支付调整“修改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下等待期的相关表述第十一章借款费用/无实质性变动第十二章或有事项新增对于“期限在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形成的预计负债”的列报第十三章金融工具与保险合同新增(1)章节名称:新增“保险合同”(2)新增“能够以现金或其他金融工具净额结算,或者通过交换金融工具结算的买入或卖出非金融项目的合同是否属于金融工具”的说明及会计处理。
(3)新增“会计错配”的定义。
(4)“金融资产的确认、金额负债的确认和终止确认”的相关内容。
(5)“计量相关单项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时,不应考虑为金融工具组合提供的信用增级所产生的现金流量”的相关内容。
(6)“预期信用损失”下新增两道例题。
(7)“保险合同概述”的相关内容调整(1)完善“金融负债不得重分类”的表述。
(2)“已发生信用损失金融资产的核销”的会计处理中,删除“合同资产”科目。
第十四章租赁/无实质性变动第十五章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新增(1)持有待分配给所有者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发生的分配费用的处理;(2)处置持有待售境外经营的会计处理;(3)例题15-15增加资产负债表日损益结转本年利润的分录。
第十六章所有者权益新增(1)新增了面额股与无面额股的说法: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已发行的面额股全部转换为无面额股或者将无面额股全部转换为面额股。采用无面额股的,应当将发行股份所得股款的1/2以上计入注册资本。
(2)增加了交易费在负债与权益成分之间分摊的具体处理表述。
调整(1)删除了将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全部记入“实收资本”科目的说法,调整为“应按投入资本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记入“实收资本”科目”。
(2)对股份、企业发行股票的表述做了调整,新增面额股和无面额股的内容。
(3)将“我国不允许企业折价发行股票”调整为“面额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删除盈余公积确认计量中的“外商投资企业还分别将‘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进行明细核算”表述。
第十七章收入、费用和利润新增(1)对于具有类似特征的合同组合,企业在确定退货率、坏账率、合同存续期间等方面运用组合法进行估计时,新增“企业应当采用能够反映该合同组合规模和构成的估计和假设”的相关表述。
(2)“合同履约完毕后调减转让商品的对价应判断属于合同变更还是债务重组”的相关表述。
(3)“如果授权许可合同明确限制了客户有权使用知识产权的时间段,则收入确认不应早于相关时间段的起始时点”的相关表述。
第十八章政府补助新增政府补助定义下新增“政府向企业以低于公允价值的租金出租房产”、“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举例调整政府补助主要形式的描述内容第十九章所得税新增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递延所得税处理的例题第二十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无实质性变动第二十一章债务重组新增债权人受让单项或多项金融资产时,收取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交易价格(即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存在差异时两种不同情况及其会计处理。
第二十二章外币折算/无实质性变动第二十三章财务报告新增(1)特殊情况下,资产负债表调整或增设项目的具体表述。
(2)金融企业等特殊行业流动性列报相关表述。
(3)从事多种经营企业可以采用混合列报基础进行列报相关表述。
(4)资产负债表资产相关概念及列报分类。
(5)非正常营业周期新增举例表述。
(6)对于同时包含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和一年以后预期将收回或清偿的资产负债单列项目,企业应当披露超过一年后预期收回或清偿金额相关表述。
(7)资产负债表负债相关概念及列报分类。
(8)期限在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形成的预计负债正保会计网校的填列的相关表述。
(9)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之前违反了长期借款协议,导致贷款人可随时要求清偿的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的原因。
(10)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划分的例题。
(11)利润表应当对费用按功能分类相关表述。
(12)现金流量表特殊项目不重大时的列报原则。
(13)财务报表附注中“(一)企业的基本情况”增加“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的举例。
(14)财务报表附注中“(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增加持续经营的判断。
调整(1)财务报表列报的基本要求调整、新增相关表述及举例。
(2)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项目填列表述进行了修正。
(3)如果企业发生了会计政策变更(企业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期差错更正,应当对“上年年末余额”栏中的有关项目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为如果企业发生了会计政策变更、前期差错更正,应当对“上年年末余额”栏中的有关项目进行相应调整,企业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内容的表述。
(5)财务报表附注中“(一)企业的基本情况”的(4)“批准报出者和批准报出日”调整披露的相关表述。
(6)财务报表附注中“(六)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内容的表述有调整,但无实质性变化。
(7)分部信息的披露中,有关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披露内容有调整。
删除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至少应单独列示的项目的内容第二十四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和差错更正新增“前期差错重要性的判断”下增加一道例题:前期差错重要性的判断,差错对上一期不重要,对本期重要,要作为重要的前期差错更正处理。
第二十五章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调整例题25-5修改退回商品相关表述,明确资产负债表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删除在报告期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的债务,在其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与债权人达成的债务重组交易下的“在报告期资产负债表中,债务重组中涉及的相关负债仍应按照达成债务重组协议前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协议等约定进行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表述。
第二十六章企业合并新增(1)新增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时的会计处理及举例。
(2)在购买日如果涉及被购买方的租赁合同的,对于被购买方是出租人的租赁合同,购买方的相关处理表述。
(3)新增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及例题。
调整将“拥有最终决定参与合并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主导其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明确为“控制”的相关表述。
第二十七章合并财务报表新增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新增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时,原合并日因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差额调整的资本公积的处理。
调整将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下的“(三)判断投资方是否对被投资方拥有权力,并能够运用此权力影响回报金额”拆分为“(二)判断投资方是否对被投资方拥有权力和(四)判断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但内容无实质性变动。
删除(1)权利与回报之间的联系的相关表述。
(2)合并现金流量表概述下删除有关现金流量表直接法的相关表述。
第二十八章每股收益调整新发行普通股股数的确定日期,由“从应收对价之日(一般为股票发行日)起计算确定”调整为“从应收或实收对价之日起计算确定”。
第三十章政府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新增(1)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相关业务会计处理的相关表述。
(2)“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其他收入”的具体概念。
(3)接受捐赠与政府补助的收入确认及偿还义务处理的会计规则。
(4)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管理费用包括内容中增加“残保金”。
(5)计入当期费用内容增加“税金及附加”“资产减值损失”。
(6)增加作为委托人设立慈善信托的科目设置。
(7)特定业务核算中,增加政府补助收入、销售商品等所形成的收入具体核算。
(8)“各类限定性费用转入限定性净资产的会计处理”相关表述删除(1)“单位通过部门预算从同级财政取得政府债券资金等相关会计处理”相关表述。
(2)“不能以名义金额计量的资产类别中的公共基础设施和文物资源”相关表述。
(3)“专项资金补助相关明细科目设置”相关表述。
(4)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内容删除“财务情况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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