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5页2026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总结性资料一、时间汇总6个“7天”1.开工日期: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7天前发出开工通知,合同工期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起计算。
2.有关部门的设计审查:设计文件需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批准的,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后7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设计文件。
3.专业分包工程计量:分包人应按分包工程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接到报告后7天内自行按设计图纸计量或报经监理人计量。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或因监理人原因未计量的,从第8天起,分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4.专业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承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7天内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之日起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5.施工变更的处理: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6.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
9个“14天”1.工程进度款: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14天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及相应的支持性材料。
2.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申请返还剩余质量保证金,发包人在14天内同承包人核实,若承包人没有完成缺陷责任,发包人有权扣留相应费用,并有权要求延长缺陷责任期,直至完成剩余工作为止。
3.竣工结算: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付款申请单后的14天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送发包人审核并抄送承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后14天内审核完毕,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出具竣工付款证书后的14天内,将应支付款支付给承包人。
4.最终结清: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后,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的14天内,提出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送发包人审核并抄送承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后14天内审核完毕,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最终结清证书。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出具最终结清证书后的14天内,将应支付款支付给承包人。
5.变更估价: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或变更意向书后的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监理人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的14天内,按照合同约定的估价原则与合同当事人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
6.不可抗力的原因;分包人应在上述约定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确认,逾期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7.专业分包工程竣工结算: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第2页共5页8.劳务报酬的支付: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9.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7个“28天”1.基准日:投标截止日前第28天为基准日期。
2.安全生产措施费: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28天内预付不低于安全生产措施费总额的50%给承包人,其余部分应按照提前安排的原则进行分解,并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3.工程进度付款: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28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
4竣工验收: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28天内通知承包人,指出在颁发接收证书前承包人还需进行的工作内容。
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28天内提请发包人进行工程验收。
5.专业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
6.索赔程序:(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承包人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索赔权利。
(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监理人正式递交索赔通知书。
(3)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4)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应在作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28天内完成赔付。
7.履约担保退还: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28天内将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3个“56天”1.发包人验收工程:发包人经验收后同意接受工程的,应在监理人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56天内,由监理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工程接收证书。
2.暂停施工后的复工:非承包人责任引起的暂停施工,监理人发出暂停施工指示后56天内未发出复工通知,承包人可向监理人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监理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8天内准许继续施工。如监理人逾期不予批准,将受影响的部分视为按合同约定可取消的工作。如暂停施工影响到整个工程,可视为发包人违约。
由于承包人责任引起的暂停施工,如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暂停施工指示后56天内不认真采取有效的复工措施,造成工期延误,可视为承包人违约。
3.施工队伍及施工设备的撤离: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的56天内,除了经监理人同意需在缺陷责任期内继续工作和使用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外,其余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均应撤离施工场地或拆除。
2个“48小时”1.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第3页共5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h内,劳务分包人向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2.专业分包工程进度管理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在不迟于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承包人应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h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h内不答复,视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
2个“24小时”1.暂停施工由于发包人原因发生暂停施工的紧急情况,且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的,承包人可先暂停施工,并及时向监理人提出暂停施工的书面请求。监理人应在接到书面请求后的24h内予以答复。
2.工程量的确认承包人在自行计量或由监理人计量前24h应通知分包人,分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1个“42天”1.索赔的答复:监理人应与合同当事人商定或确定追加的付款和(或)延长的工期,并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42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
2个“15日”1.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安全事故批复时间: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
4个“30日”1.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2.施工质量事故: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以及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3.施工安全事故: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4.安全事故批复时间: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二、公式汇总1.赢得值法的三个基本参数公式一:已完工作预算费用(BCWP)=∑(已完成工作量×预算单价)公式二:拟完工程预算费用(BCWS)=∑(计划工作量×预算单价)公式三:已完工作实际费用(ACWP)=∑(已完成工作量×实际单价)2.赢得值法的四个评价指标公式一:费用偏差(CV)=已完工作预算费用(BCWP)-已完工作实际费用(ACWP)=已完成工作量×预算单价-已完成工作量×实际单价公式二:进度偏差(SV)=已完工作预算费用(BCWP)-拟完工程预算费用(BCWS)=已完成工作量×预算单价-计划工作量×预算单价公式三:费用绩效指数(CPI)=已完工作预算费用(BCWP)/已完工作实际费用(ACWP)=(已完成工作量×预算单价)/(已完成工作量×实际单价)公式四:进度绩效指数(SPI)=已完工作预算费用(BCWP)/拟完工程预算费用(BCWS)=(已完成工作量×预算单价)/(计划工作量×预算单价)第4页共5页3.预测项目完工时的费用偏差公式:VAC=BAC-EAC式中:BAC:编计划时预计的项目完工费用。EAC:据实际情况预测的项目完工费用。VAC:预测项目完工时的费用偏差4.双代号网络计划时间参数的计算公式一:开始时间+持续时间D=完成时间最早开始时间+D=最早完成时间;最迟开始时间+D=最迟完成时间公式二:最迟完成时间=min{紧后最迟开始时间}公式三:自由时差=min{紧后最早开始时间}-本工作最早完成时间公式四:总时差=迟开始-早开始=迟完成-早完成“六时参数法”总结:ES、EF:顺加取大;LS、LF:逆减取小;TF:LS-ES或LF-EF;FF:本工作自由时差等于紧后工作的ES(不同取小)减本工作EF。
单代号网络计划时间参数的计算公式一:时间间隔(LAG)=紧后工作的最早开始时间-本工作的最早完成时间公式二:自由时差=min{时间间隔LAG}公式三:某工作的总时差=min{与某一项紧后工作的时间间隔LAG+该紧后工作的总时差}三、依据汇总1.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依据:①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②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经济指标;③工程设计文件;④工程招标投标文件或施工合同文件;⑤工程现场条件,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气象等自然条件;⑥与工程有关的资源供应情况;⑦施工单位的生产能力、机具设备状况及技术水平等。
2.项目风险管理计划编制依据:①工程范围说明;②招投标文件与工程合同;③工作分解结构;④项目管理策划结果;⑤项目管理机构风险管理制度;⑥其他相关信息和历史资料。
3.施工质量事故处理依据:①法律法规及政策;②合同文件;③工程建设标准④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4.施工成本计划的编制依据:①合同文件;②项目管理实施规划;③相关设计文件;④价格信息;⑤相关定额;⑥类似项目成本资料等。
5.施工成本分析的依据:①项目成本计划;②成本核算资料;③会计核算、统计核算和业务核算的资料。
四、程序汇总1.责任矩阵编制程序:(1)列出需要完成的项目管理任务;(2)列出参与项目管理及负责执行项目任务的个人或职能部门名称;(3)以项目管理任务为行,以执行任务的个人或部门为列,画出纵横交叉的责任矩阵图;(4)用不同字母或符号表示项目管理任务与执行者的责任关系,建立“人”与“事”的关联。①负责人P★;②参与者S▲;③审查者R●。(5)检查各职能部门或人员的项目管理任务分配是否均衡适当。有过度分配或者分配不当的,则需要进行调整和优化。
2.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编制程序:①明确项目需求和项目管理范围;②确定项目管理目标;③分析项目实施条件,进行项目工作结构分解;④确定项目管理组织模式、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⑤规定项目管理措施;⑥编制项目资源计划;⑦报送审批。
3.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编制程序:①了解相关方要求;②分析项目具体特点和环境条件;③熟悉相关法规和政策文件;④实施编制活动;⑤履行报批手续。
4.施工成本计划编制程序:①预测项目成本;②确定项目总体成本目标;③编制项目总体成本计划;④项目管理机构与企业职能部门根据其责任成本范围,分别确定各自成本目标,并编制相应的成本计划;⑤针对成本计划制第5页共5页定相应的控制措施;⑥由项目管理机构与企业职能部门负责人分别审批相应的成本计划。
5.施工总进度计划编制程序:①计算工程量;②确定各单位工程施工期限;③确定各单位工程的开竣工时间和相互搭接关系;④编制初步施工总进度计划;⑤形成正式的施工总进度计划。
6.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程序:①划分工作项目;②确定施工顺序;③计算工程量;④计算劳动量和机械台班数;⑤确定工作项目的持续时间;⑥编制初始施工进度计划;⑦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和优化。
""""""此处省略40%,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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