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总结及计划去年以,我们坚持以党的十八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信部和浙江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关于减轻企业负担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稳增长、抓创新、调结构、治“三乱”、优服务、促发展”的思路,紧密结合浙江实际,积极开展“五抓”、“三阳光”等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据统计,全省共减轻企业负担2222.99亿元,其中出口退税1471.39亿元,增值税优惠198.04亿元,高新企业税收优惠73.48亿元,企业保险优惠和补贴82.4亿元,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减免322.57亿元,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减免18.79亿元,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减免26.47亿元,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减免21.02亿元,其他减免8.83亿元。一、主要做法20××年,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各减负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坚持把减轻企业负担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勇于开拓、积极进取、齐抓共管,减负工作得到了扎实推进,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一)精心组织抓部署。省委、省政府坚持把减负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内容,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都对减负工作作出专门要求。认真传达学习国家和省关于减负工作的部署要求,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制定下发《开展减轻企业负担“阳光行动”实施意见》,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重点、具体职责。二季度,根据国家工信部关于开展企业减负专项行动部署,又下发专门工作《通知》,部署开展“九个一”专项行动。全国减负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后,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领导又专门作出强调,要求各级认真贯彻工信部领导的讲话精神,联系浙江实际,切实把减负工作作为年内各级党委、政府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实施“阳光工程”的重要内容,提出要把我省“在全国会议上的发言”作为新的起点。年底,我们专门对省领导指示要求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二)强化责任抓推动。为确保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减负工作决策部署得到快速有效落实,我们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要求省级有关部门特别是各成员单位,根据省减负办的总体要求,细化分解年度本单位本系统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细化工作任务》经报各分管厅局领导审签后,正式以文件形式上报省减负办,然后由省减负办汇总梳理,拟定文件并报省减负领导小组负责人审阅,再下发全省贯彻执行,从而避免了过去一些单位遇到“难题”、“矛盾”时互相推诿扯皮的现象发生,真正做到了减负工作任务明、职责明、要求清,进一步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我们还及时出台减轻企业负担“阳光行动”考核办法,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作为全省工业经济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下发各市县。二三季度,分别召开了省级部门和各市县减负办负责人和联络员座谈会,交流工作体会,查找问题和不足。定期不定期地对市县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抓企业减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年底,由省减负办、省纠风办领导带队,分赴各市县,对年度各地是否有趁年检、考评、验收等时机,向企业“搭车”、“捆绑”收费等情况进行督查,并向省纪委、省减负领导小组提交了专题报告。(三)突出重点抓落实。注重发挥减负各成员单位的作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好重点工作,以点带面、促进落实。一是开展“专项行动”。开展以“建立一批小微企业负担监测点”等为主要内容的“九个一”专项行动,及时向省政府提交《关于扶持小微企业的政策建议》;由省财政厅牵头,对涉企收费开展了一次全面清理,对安监系统省本级及28个市县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进行审计;在担任人大代表的企业负责人、联系企业的记者等人员中,聘请一批减负监督员。二是开展“阳光行动”。按照全省纠风工作“阳光工程”建设要求,大力推进“涉企收费阳光公开、惠企减负政策阳光透明、涉企不合理负担阳光监督”活动。全省先后组成991个检查组,对涉企收费和惠企减负政策落实情况开展明查暗访2025次,查纠收费不规范和政策不落实问题1066个,查处涉企“三乱”案件155起,涉及金额7491万元。三是开展“专项治理”。重点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附加不合理贷款条件和不合理收费问题。6月下旬,我们会同浙江银监局抽查了丽水、金华、湖州3市9家银行,同时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进行专项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共退还对企业违规收费8600万元,处理违规人员677人。全省银行系统共取消收费1865项,调低收费标准1053项,降低或减少中间业务收费2436项、43.59亿元。(四)加大力度抓帮扶。服务企业是减负工作的永恒主题,我们始终把关心企业、服务企业作为份内事。一是活动帮扶。认真开展“进村入企”大走访、“双服务”和“优环境促发展落实年”活动。据统计,全省机关干部走访企业175061家,与企业结对帮扶31074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37153个,财政扶持企业专项资金118.28亿元,帮助企业融资3582.66亿元,总结推广转型升级成功案例1059个,完善服务企业长效机制1377项。二是减费帮扶。去年2月1日起,全省统一取消6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年减轻企业负担达11亿元;暂停新的涉企收费项目审批;累计为进出口企业减免检验检疫费6638万元,减免企业海关税金11.5亿元(除宁波),累计撤销或停止40个收费公路项目、37个收费公路站点,减少全社会车辆通行费支出约7亿元。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通过下调贷款利率、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利率等,为企业节约财务成本约15亿元。三是政策帮扶。省财政专门出台文件,规定从去年1月1日起的3年内,全省免征小微企业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每年至少减轻小微企业负担3亿元;采取有力举措,积极抓好国家和省政府出台的减缓退免企业税费、支持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的优惠扶持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对落实不到位的坚决查处和整改。(五)广造声势抓宣传。减负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支持。省级各新闻媒体,对企业减负宣传报道工作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地为减负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省减负办协调省级媒体广泛宣传扶持企业发展、减轻企业负担方面的政策措施,联合有关部门在“浙江之声”电台举办了企业减负“阳光行动”直播节目,并在平面媒体和浙江在线、浙江之声在线等网络媒体,介绍我省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情况。人民网采访了我省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省纪委以专报形式,刊登了减负工作经验做法。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编印了《鼓励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汇编》、《促进工业经济发展政策摘编》等资料。省财政、国税、地税三方共建12366纳税服务热线,省地税局开展最新优惠政策宣传日等活动,指导企业用足用好各项优惠政策。浙江银监局开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等活动。省减负办热线电话和网上投诉信箱保持畅通,随时解答企业和个人提出的减负有关政策法规及相关问题,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各成员单位都在自己的门户网站,上挂惠企减负政策法规(除涉密外)。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各级各部门共向各类企业发放宣传资料、图册等10万多份。二、存在不足我们感到,当前各级各部门为企业减负的意识越越强,整个社会帮扶企业的氛围越越好,企业生存和发展环境与以往相比有了较大改善。但由于多种原因,减负工作中的一些“老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同时,新问题、新情况又不断出现。(一)税费压力仍然较大。据了解,目前企业税负较高的状态仍一定程度上存在。从近几年减负统计数据看,减税受惠企业主要集中在出口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其他大部分企业能享受到税费优惠额度相对较少。有关企业反映,税收减少速度还跟不上企业成本增长的速度;减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额度有限;而占比重较大的教育附加、城建附加等费用,减少力度还需加强。(二)融资困难尚未好转。从企业反映的情况看,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因为资产质量好、企业信用等级高,银行往往送贷款上门,贷款利率也较低。而小微企业由于资产质量不高,经营状况不稳定,贷款往往需要抵押、担保甚至是双重保证,利率和融资总成本普遍比较高。目前,省内企业的融资成本年利率为10%左右,小微企业在10%-12%,大中型企业仅为7%-8%。小微企业实际贷款利率与企业平均利润率相比,还是偏高。(三)各种会费负担较重。现在各类涉企协会、学会比较多,从国家到县,层层设立。大部分协会的负责人由退休的政府部门老领导担任,企业碍于情面,不得不参加。会费按照会长单位、理事单位等收取,少则几千几万,多则十几万、甚至几十万,企业觉得压力实在过大。如湖州市一家企业参加了56个协会(学会);宁海县一家年产值2亿元的企业,参加了26个协会,年会费达24万元。(四)中介服务不够规范。一些企业反映,目前日常经营管理涉及的中介机构,有税务代理、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10多个。新投资项目需要的中介机构更多,如安评、环评、能评、消评等。少数政府部门不时对企业选择中介机构作暗示,并在最后审批时作出不同结果,企业敢怒不敢言。评估类、服务类中介的竞争机制还未很好形成,个别地方、个别行业还存在着独家垄断的情况。(五)工作机制亟需完善。浙江企业减负工作,从1997年开展以来,已经10多年了,应该说这项工作成效、作用都是十分明显的,各项工作机制也在逐年建立和健全当中。但从目前看,各级减负办实质上仍是一个临时性机构,没有专门的编制、职数、经费和场地,大部分工作靠大家兼职完成,不利于减负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三、今年打算今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工信部《通知》中的“八方面”重点工作,以及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坚持以抓好“三阳光”活动为主要着力点,以“减负治乱专项行动”为主要抓手,以广泛开展“百日服务企业活动”为载体,继续抓责任分工,抓工作落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协调各方、形成合力,努力把减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实现省委提出的“两富”现代化浙江目标,作出应有的努力。(一)抓好“专项行动”,不断丰富减负工作载体。今年春节后一上班,省委、省政府专门部署开展“深化双服务,助推开门红”活动,书记、省长等省领导分别带工作组上门服务企业;省经信委也组织了12个工作组,分赴11个市、数十个县(市、区)了解企业复工、订单、技改等情况。继续巩固深化企业减负“专项行动”和“阳光行动”成果,结合省政府开展的“腾笼换鸟”、“机器换人、淘汰落后产能等决策部署,坚持抓部署分解任务、抓协调明确责任、抓宣传扩大影响,拟在全省广泛开展以“召开一次全省性企业减负专项工作会议、在门户网站办好一个企业减负“阳光行动”专栏、抓好一次减负“阳光行动”考核、建立健全一个企业负担调查评价体系、集中开展一次专项大检查”等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活动。(二)开展专项治理,完善中介机构服务体系。继续抓好银行业金融机构涉企收费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优化企业融资环境。积极呼吁加快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将民间资本更多地引导到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小型商业银行中去;适当提高银行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容忍度。积极推动中介机构和各类学会、协会的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减少各类收费和摊派。我们将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协调有关部门加强中介服务机构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整顿秩序、优化环境,真正实现中介机构与职能部门的彻底“脱钩”。(三)严肃查处“三乱”,坚决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查基层单位、查薄弱环节、查突出问题”活动,加强明查暗访,坚决查处涉企“三乱”,特别是企业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建立健全企业负担监督网络,配合工信部搞好小微企业负担调查点建设,在96871网站建立完善企业负担监督平台。发挥企业负担监督员作用,随时关注、及时调处涉企相关矛盾和问题。继续加大力度,强化抓典型、抓曝光措施,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坚持把查处案件与促进规范、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工作结合起来,努力做到查处一案、治理一线、净化一片。(四)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减轻小微企业相关税负。浙江是中小企业大省,这些中小企业不仅承载着经济职能,还关系到民生和稳定。当前,中小微企业的主要困难是利润微薄,而减轻税负是保护小微企业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建议国家继续实施税收体制改革,要充分考虑国有企业、大企业、中小微企业的不同税负承受能力,实行有差别的结构性减税,切实减轻小微企业税负,真正做到放水养鱼、还利于民。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财税、物价和纠风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抓好现有税收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五)适应形势任务,加快推进减负法规制度建设。针对去年来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集中换届后,减负领导小组成员变动较大的实际,继续加快调整充实进度,进一步健全各级减负机构。积极适应减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结合贯彻国家新修订的《企业负担监督条例》,拟会同省法制办,制定出台《浙江省企业和企业家权益保护条例》;配合省金融办研究出台《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使减负工作进一步走向法制化轨道。在这里,我们也恳请工信部,在各级减负工作的机构、人员、职级、经费等方面,给予进一步的关注,尽可能有一个统一的硬性标准,从而为全国企业减负工作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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