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二七区司法局基层科工作总结和2026年工作计划2025年,我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局基层处的业务指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维护二七辖区社会稳定为己任,坚持以服务经济发展、构建和谐二七为目标,突出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扩大工作覆盖面,抓实基层建设、强化督导检查五个重点,为我区的社会稳定起到了第一防线的作用,现将基层科2025年工作总结如下:一、巩固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成果,力争司法所全部达标。我区15个司法所已有14个达到市级规范化标准,3个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淮河路司法所正在创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10月底省厅已检查验收,目前正在等待验收结果。对已达标的市级规范化司法所进行了复检,巩固司法所创建工作。对未达标的一马路司法所进行业务督导,争取明年达到规范化标准。二、人民调解工作有新的加强。截止2025年10月底,共排查矛盾纠纷1768件,调解成功矛盾纠纷1739件,调解率达100%,调成率达98.4%(不含三调联动),履行率100%。三调联动工作共排查矛盾纠纷794件,调解成功矛盾纠纷390件,调解率达100%,调成率达49.1%。(一)、加强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加大民调员管理力度。一是继续开展规范化调委会建设和“十星人民调解委员会”创建活动,利用全年时间对全区调委会进行实地考察,确保年底前各乡镇办调委会80%以上符合规范化调委会的标准,最少保证一个调委会符合“十星人民调解委员会”标准,街道调委会驻安派出所调解室100%达到规范化调委会标准。目前已查看调委会三十余个,大学路交通新苑社区调委会申报省级十星级调委会,目前已准备完毕等待上级验收。淮河路路寨、长江路书香名邸等社区已具备市级十星级调委会评选条件。各街道调委会驻公安派出所调解室全部查看完毕,对不合格的调解室下发了整改通知,起到了良好的激励和督促作用。二是落实精品卷宗30—50元补助,对优秀规范的卷宗给予30—50元卷宗补贴,极大的调动了民调员的工作积极性。目前,全区精品卷宗评选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三是完善督导机制,用制度管理民调员。下发了《关于发放驻安派出所民调员生活补贴的通知》二七司发字[2024]3号,对各相关所发放公安派出所民调员生活补贴进行了严格的要求。四是加大民调经费监管力度。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人民调解员管理的通知》中,对各乡镇、街道司法所的民调员生活补助发放进行了严格规定,做到层层把关,级级负责,基层科不定期的对各乡镇、街道司法所民调员生活补助发放情况进行检查。(二)、完善大排查、大化解机制,提高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水平。全区各级民调组织十分注重日常矛盾纠纷排查,牢固筑起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第一道防线”。民调工作从以伦理说教和情感影响为主的传统调解方式,向以运用法律法规及政策知识为主、伦理说教和情感影响为辅的和谐调解转变,在调解的同时,抓住时机,有意识地向群众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和政策规定,既解决了矛盾纠纷,又向群众传播了法律知识,较好地充当了基层群众的“法制宣传员”。并通过依法调解能力的提高,不断扩大调解领域,逐步介入了一些群体性事件和“疑难杂症”的调解,有效地提高了调解能力,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成为我区基层社会稳定的“减压器”。一是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反馈机制。要求各级各级调解组织坚持日走访、日巡查制度,及时排查协调解决辖区内各类问题。二是认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深入到困难人群多、矛盾纠纷多、工作难度大的村组、社区、厂矿、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针对性的排查,重点排查涉及民生的医疗纠纷、交通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林土地、征地拆迁等矛盾纠纷,排查越级上访、治安隐患、群体性事等苗头线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是集中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对在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邻里、婚姻家庭、房屋宅基地等常见型、多发性矛盾纠纷,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由民调员及时就地化解。对排查出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党委、政府交办的矛盾纠纷,相关部门委托移交的矛盾纠纷,采取司法所长亲自参与调解的方式就地化解。(三)完善“三调联动”对接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大调解工作运行机制。以平安建设为抓手,最大限度发挥驻法院、安派出所民调室的作用,对前立案的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小额的或争议不大的债务和损害赔偿类纠纷等案当事人主动宣传人民调解机制的工作特点、优点,告知并建议当事人首先选择民调调解工作室组织调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及时化解。(四)、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宣传力度,提高民调工作知晓度。一是充分利用司法所工作平台,借助乡(镇)办事处宣传资,依托“法律六进”、送法下乡等活动,广泛开展宣传。把宣传《人民调解法》与宣传人民调解制度、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结合起,全方位、多层面地开展人民调解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知晓度和支持度。二是实行统一制作人民调解徽,发放给每个民调员,切实做到排查中、调处时都能看到民调员的身影,通过标示让群众了解民调员,不断提升民调员的知名度,扩大民调工作的影响力,展示民调队伍新形象。今年8月份,根据市局要求重新规范整理专职民调员信息资料,提供各民调员近期照片由市局统一制作胸卡。三、把好衔接关,扎实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截止2025年10月底,我区共接收刑释安置帮教人员66人,已衔接55人,人户分离11人。建档率100%,帮教率100%,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一)、真抓实干,落实帮扶机制。我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消除歧视,实现刑释解教人员回归有人管、就业有人扶、困难有人助。为解决帮教对象的实际困难,我们积极协调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为有特殊困难的帮教对象提供帮助,协助帮教对象办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安排就业培训,鼓励他们不等不靠、自谋职业。针对生活极其困难的“两劳”回归人员帮助其到民政部门申请低保,解决其基本生活问题。对农村籍的刑释解教人员,联系当地的乡镇政府,即时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的责任田、房屋宅基地。原承包土地被征用的,给予其土地赔偿,对符合“五保”条的,落实其待遇。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切实加强违法犯罪青少年的帮教工作,采取“一帮一”、“多帮一”和组织帮教、个人帮教相结合的方式对青少年帮教对象实施帮教,教育广大帮教对象时刻铭记社会的宽容和关怀,杜绝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对每一个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统一签订帮教协议,针对刑释解教人员建立不同的帮教小组,制定有效帮教措施,健全安置帮教网络。由其所在辖区的村(社区)委员会出具相关证明。完善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组织机构、工作制度和帮教规划,构筑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置帮教网络。对我区刑释解教人员安排就业培训,与市局协调落实安置企业,为我区刑释解教回归人员进行安置。(二)、认真把好“衔接”关,实现帮教“五及时”工作目标。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家庭、社会的宽容心、接纳度直接影响他们的弃旧图新、重新做人的决心。为此,我们把有机衔接好监所和社会开放教育作为首要环节,从刑释解教人员心理稳定出发,通过“把好衔接关”,确保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情绪稳定。重点做到“五及时”:一是及时造册建档。收到监所寄发的刑释解教通知书后,对刑释解教人员在监、所的表现情况和家庭状况进行详细的记录,为以后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提供资料、打基础。二是及时家访。刑释解教人员回家后,乡(镇)、街道办事处帮教工作小组随即指派帮教人员到其家中进行家访,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并动员其家人共同做好思想转化工作。三是及时签订帮教协议书,明确帮教责任人,落实帮教安置措施。四是及时进行法制教育。通过赠送法律常识读本、组织学习法律知识等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促使他们遵纪守法。五是及时制定和落实帮教措施。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制定针对性的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使他们能够自食其力,成为对社会有用之人。(三)、建立阶梯式分类管理工作模式,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作为特殊群体,刑释解教人员心态极不为平稳,存在过一天是一天,得过且过思想。为真正杜绝他们思想行为上的重复犯罪现象,我们在加强其思想教育、化解消极心态和安置落实工作的基础上,重视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跟踪监督管理工作。各司法所对每名刑释解教回归人员进行建档登记,签订帮教协议,定期回访。根据实际情况,将其分成三种类型,推行阶梯式管理帮教工作模式。第一种类型:生活比较困难,思想波动大,有重新犯罪倾向的,将其列入第一阶梯,作为重中之重,跟踪帮教;第二种类型:有一定经济收入,思想比较稳定的,将其列入第二阶梯,帮其学会一技之长;第三种类型:思想比较稳定、各方面条件较好的,将其列入第三阶梯,重点强化创业教育,并为其创业提供支持帮助。四、做好法律服务所年检注册工作及投诉受理工作。全区8个法律服务所,57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全部通过了年检注册。解决上年遗留法律服务工作人员投诉一起,今年新发生投诉一起,已及时妥善处理,当事人对处理结果满意。五、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我区自2023年1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347人(缓刑315人、暂予监外执行17人、假释7人、管制8人)。累计移交14人(缓刑10人、假释3人、管制1人),累计终止矫正5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其中2人被收监,1人死亡;缓刑2人,其中1人被判刑,1人死亡)。累计解矫139人(其中包括缓刑131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管制4人,假释2人)。目前有矫正人员189人(其中包括缓刑172人,暂予监外执行12人,管制3人,假释2人)。2025年截至目前,接收矫正人员114人,其中管制3人,假释1人,暂予监外执行4人,缓刑106人;已解矫16人(缓刑15人、假释1人),目前在册97人,其中管制3人,暂予监外执行4人,缓刑90人。2023年开展工作以,共接收委托调查函199人份,因拆迁、搬离等多种原因导致无法出具调查评估意见书而退回的委托调查函共计31人份,出具调查评估意见书的共计168人份。2025年截止至目前,我区共接收委托调查函98人份,因拆迁、搬离等多种原因导致无法出具调查评估意见书而退回的委托调查函共计13人份,出具调查评估意见书的共计85人份。2025年截止10月底,全区各矫正小组组织集中教育1150余人次、个别谈话教育370人次、进行心理辅导68人次、组织社区服务1230人次、技能培训0人次,接待、接听咨询210余人次。(一)加强学习培训、认真落实社区矫正各项工作。继续坚持组织各所开展集中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参加了省市举办的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提高工作技能,为开展好社区矫正工作奠定基础。做好在全国“两会”期间实行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情况日报告工作,并印发了我区“两会”期间实行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情况日报告制度的通知,督促我区司法所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确保我区“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做好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工作,转发省司法厅《关于开展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检查的通知》,全面做好迎检准备。转发司法部《关于认真做好全国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工作的通知》,认真做好录入工作并督促各司法所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此项工作。(二)信息化建设情况。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全面实现我区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管理工作。自2023年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截止今年10月中旬,我局已为316名社区矫正对象办理了GPS卫星定位卡,并将其基本信息录入到社区司法矫正信息管理平台,对其进行24小时GPS卫星定位追踪及矫正对象网络管理。2026年工作打算一、继续加强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年内对市级规范化司法所进行复检,巩固司法所创建工作,选择上报1—2家司法所争创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每月按时召开司法所长工作例会,以会代训不断提高整体业务素质。开展司法所长业务培训,组织司法所长到外地参观学习。司法所长业务培训内容:《刑法》、《刑诉法》、《民法》、《民诉法》、《社区矫正管理实施办法》、《人民调解法》等。二、依托创建省市10星级调委会活动,继续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一)、加强民调队伍建设。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员的选任,不断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鼓励年轻、高学历、懂法律和心理学、口才好、化解能力强、民调经验丰富的人员进入民调员队伍,提升民调员整体素质。补充新鲜血液,以老人带新人,以新人促老人,互为补充,互为促进,共同提高。(二)、提高民调工作知晓率。宣传《人民调解法》、宣传人民调解制度、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人民调解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知晓度和支持度。实行制作工作证、统一佩戴标示、穿戴统一标识服装等开身份形式,切实做到排查中、调处时都能看到民调员的身影,通过标示让群众了解民调员,不断提升民调员的知名度,扩大民调工作的影响力,展示民调队伍新形象。(三)、进一步丰富培训内容。发挥市、区业务部门培训平台功能,增设特色调解员典型经验介绍、交流讨论互动培训项目,满足基层民调员需求,进一步提高培训实效。拟于5月份在全区组织一次民调员集中培训,地点在区委党校,培训内容有《刑法》、《民法》、《婚姻法》、《继承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调解法》等。每个司法所全年组织民调员集中培训至少2次(各司法所安排具体时间)。基层科每季度对各所培训情况进行督查落实并通报工作完成情况。继续开展“人民调解业务技能竞赛”和“十佳人民调解精品案例评选”活动,培养一批人民调解能手,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报刊、网络、电视为载体,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展现我市人民调解工作成就和广大人民调解员扎根基层、无私奉献、维护和谐的良好形象。(四)、推进调解工作规范化。印制《二七区人民调解工作手册》,严格落实《郑州市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将调解员的选聘、培训、管理、考核和人民调解工作程序、书使用、卷宗制作、登记统计、档案管理等纳入规范化轨道。继续开展“十星人民调解委员会”创建活动,严格按照创建标准,着力加强村(社区)调委会组织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信度,全区每个乡(镇)办事处最少保证一个符合“十星人民调解委员会”创建标准。严格落实专职调解员补贴发放,逐步提高补贴标准,维护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利益。指导乡(镇)办司法所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人民调解员奖惩办法,重奖化解了大型矛盾纠纷的人民调解员,引导民调员发扬迎难而上、敢调必和的精神,促使工作绩效与生活补贴挂钩,增强广大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开展辖区优秀民调员评选活动,继续落实调解成功1起疑难案补助30至50元的政策,让民调员工作有目标、有干头、得实惠。(五)、认真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和信息网络,广泛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主动深入到困难人群多、矛盾问题多、工作难度大的地方开展排查,积极在征地拆迁、教育医疗、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领域开展排查,全年集中组织2次全区性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确保对矛盾纠纷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集中大排查期间,各调委会依据排查方案,集中开展辖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广泛收集各类矛盾纠纷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不稳定的信息。在重大节假日期间,集中人员力量,开展针对性的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解决,无法解决的第一时间上报,将矛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依法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主动研究新时期我区纠纷发展变化的趋势,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主动开展各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确保专职民调员全年调解纠纷数不低于12件,兼职民调员不低于6件。(六)、完善“三调联动”对接机制,扎实开展“三调联动”工作。一是定期召开三调联动领导小组会议,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个调解中心,明确职责,定期报告,形成良好运行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司法调解的主导地位和行政调解的核心作用,进一步提升三调联动工作在化解征地拆迁、物业管理、医患、劳资、交通事故等领域矛盾纠纷的能力。二是各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加强驻点民调员监督指导。依托驻法院、安派出所的民调员,按照“大排查、大调解”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发挥法院、安派出所民调室的作用,对前立案的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小额的或争议不大的债务和损害赔偿类纠纷等案当事人主动宣传人民调解机制的工作特点、优点,告知并建议当事人首先选择民调调解工作室组织调解,积极参与到“三调联动”工作中,及时化解矛纠纷。三、社区矫正工作做到规范运作、创新发展。一是认真总结2023年以来的社区矫正工作经验。召开2015年度社区矫正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社区矫正工作经验,并对如何深入推进工作进行部署,推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积极稳妥发展。二是进一步提高矫正质量。强化措施,加强对矫正对象的衔接管控。按照“积极稳妥、依法规范、协调配合、质量为本”的原则,探索个案矫正、分类矫正、心理矫正等措施,不断提高矫正质量。三是加强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网络和考核制度,认真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调查和跟踪教育管理。严格按照上级下发的《社区矫正考核奖惩暂行办法》、《社区矫正法律文书规范标准》开展工作,确保工作规范运行。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者及志愿者培训工作;吸收一批有责任心,热心矫正工作的人员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着力培育一批社区矫正工作能手,把社区矫正工作落到实处。四、继续抓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一)、坚持以人为本、消除歧视,实现刑释解教人员回归有人管、就业有人扶、困难有人助。为解决帮教对象的实际困难,各司法所要积极协调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为有特殊困难的帮教对象提供帮助,安排就业培训,鼓励他们不等不靠、自谋职业。要针对生活极其困难的“两劳”回归人员帮助其到民政部门申请低保,解决其基本生活问题。对农村籍的刑释解教人员,联系当地的乡镇政府,即时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的责任田、房屋宅基地。原承包土地被征用的,给予其土地赔偿,对符合“五保”条的,落实其待遇。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切实加强违法犯罪青少年的帮教工作,采取“一帮一”、“多帮一”和组织帮教、个人帮教相结合的方式对青少年帮教对象实施帮教,教育广大帮教对象时刻铭记社会的宽容和关怀,杜绝重新违法犯罪现象。要对每一个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统一签订帮教协议,针对刑释解教人员建立不同的帮教小组,制定有效帮教措施,健全安置帮教网络。由其所在辖区的村(社区)委员会出具相关证明。完善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组织机构、工作制度和帮教规划,构筑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置帮教网络。对于我区刑释解教人员安排就业培训,与市局积极协调落实安置企业,为我区刑释解教回归人员进行安置。(二)、认真把好“衔接”关,实现帮教“五及时”工作目标五、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秩序,做好法律服务所的的年检注册工作。(一)、发挥职能、拓宽领域。坚持以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规范化建设为目标,切实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法律服务业的层次和质量,服务发展、维护稳定的水平取得新进步。(二)、强化素质,规范管理。积极探索适合法律工作者工作实际的管理模式,不断提高法律服务管理水平。一是把握年审。严格执行省、市要求,以全面提高法律工作者政治业务素质为重点,加大了对法律工作者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遵守情况、政治业务学习情况、及日常管理情况的考核。对新办证人员除了进行品行审查外,还认真审查新办证人员的身份、资格确认问题,坚决杜绝假辞职现象的发生。二是抓好培训。认真开展岗前培训,积极组织从业人员参加省厅、市局组织的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引导法律工作者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热心益、甘于奉献,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为辖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贡献。(三)、按时参加年检注册,及时妥善处理法律服务投诉。对待法律服务投诉应尽快及时查明情况,妥善处理。六、及时准确报送各类报表,认真完成各项上级交办的工作。每周向市局、本局办室、宣教科、各大报刊上报1—2篇信息,在完成市局和本局信息数量的同时,争取今年在各大刊物上刊登1篇民调信息。每周向局办室上报周工作。把科室人员的工作情况和下周工作打算写清,以便领导能够详细了解我们的工作进展程度。每月20号向市局上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业务数据月报表。每月20号向区矛调办上报矛盾排查化解情况统计表(一)、重大社会矛盾排查化解登记表(二)、重大事项稳定风险评估情况月报表(三)、一般社会矛盾排查化解登记表(四)。每月20号把各所上报的安置帮教工作情况统计表、调委会情况统计表、司法所工作情况统计表整理并归档。每月5号前向市局上报基层管理平台上人民调解案情况月报表。每一季度末的20号把各所上报的安置帮教工作情况统计季报表、调委会情况统计季报表、司法所工作情况统计季报表整理出并归档。每年按时向市局上报基层管理平台上的司法所组织队伍半年报、司法所工作情况半年报、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半年报、司法所组织队伍全年报、司法所工作情况全年报和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全年报。二七区司法局基层科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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