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为本成果导向开放创新引领未来20XX装饰材料公司促销与整合营销传播分析某某公司LOGO前言这份装饰材料公司促销与整合营销传播分析是作者凌寒的优质文档,全文共17916个字,共计18页,具有范围清晰、层次分明、重点突出、贴合业务、步骤清晰、论证严谨、数据清晰、风险可控、落地成本可控、方案优化、架构可扩展等特点,全文从商标的属性与品牌注册、驰名商标及其认定、品牌更新与品牌扩展、品牌运营是使品牌资产增值的活动过程、品牌的含义与作用、品牌资产增值与市场营销过程、产业环境分析、我国混凝土外加剂行业的发展状况、必要性分析、公司简介、人力资源分析、劳动定员一览表、项目风险分析、项目风险对策、SWOT分析等关键维度层层展开,具有较高参考价值,建议详细研读以辅助落地执行。目录一、商标的属性与品牌注册3二、驰名商标及其认定6三、品牌更新与品牌扩展10四、品牌运营是使品牌资产增值的活动过程17五、品牌的含义与作用19六、品牌资产增值与市场营销过程22七、产业环境分析23八、我国混凝土外加剂行业的发展状况24九、必要性分析25十、公司简介25十一、人力资源分析26劳动定员一览表27十二、项目风险分析29十三、项目风险对策31十四、SWOT分析33一、商标的属性与品牌注册(一)商标与品牌关系的基本辨识品牌与商标是极易混淆的一对概念,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有时,两个概念可等同替代;而有时却不能混淆使用。客观地说,品牌有别于商标。品牌与商标都是用以识别不同生产经营者的不同种类、不同品质产品或服务的商业名称及其标志。尽管如此,品牌并不完全等同于商标。品牌是市场概念,是产品和服务在市场上通行的牌子,它强调与产品及其相关的质量、服务等之间的关系。品牌实质上是品牌运营者对顾客在产品特征、服务和利益等方面的承诺。而商标属于法律范畴,是法律概念。它是经过注册获得商标专用权从而受到法律保护的商业名称及其标志。企业品牌注册成商标,即获得了商标专用权,并受到法律保护。显然,商标是品牌的法律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说,商标是品牌的一部分。商标无论其是否标在产品上被使用,也不管商标所标定的产品是否有市场,只要采用成本法对其评估,它就必然有商标价值;而品牌则不同,品牌的价值是其使用中通过品牌标定的产品或服务在市场上的表现来进行评估的。(二)商标的法律属性商标权是指品牌注册申请人对经过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的商标所享有的权利,包括商标的独占使用权、禁用权、转让权和使用许可权等,其中独占使用权是基本的核心的权利,其他权利都是从独占使用权中派生或延伸出来的,因此,商标权常被称为商标专用权。这种经核准的品牌名称和品牌标志,受到法律保护,其他任何未经许可的企业不得使用。因此,企业欲使自己的产品品牌长久延续,必须通过国家许可的方式获得商标专用权,以求得法律的保护。任何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都不得使用该受到法律保护的商标,否则,即构成商标侵权行为,受到法律制裁。所谓商标侵权就是指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某商标雷同或近似的品牌,可能引起欺骗、混淆或讹误,损害原商标声誉的行为。依据我国《商标法》第57条之规定,商标侵权行为主要有七种表现:第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第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第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第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第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第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第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三)品牌注册品牌注册是指品牌经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核准后转化为商标,并独立享有其商标使用权,故也称商标注册。国际上对商标权的认定,有两个并行的原则,即“注册在先”和“使用在先”。当然,在具体的商标权认定实践中,还有对以上两种原则主次搭配、混合使用的“使用优先辅以注册优先”和“注册优先辅以使用优先”两种原则。(1)注册在先。注册在先是指商标的专用权归属于依法首先申请注册并获准的企业。在这种商标权认定原则下,某一品牌不管谁先使用,法律只保护依法首先申请注册该品牌并获商标专用权的企业。德国、俄罗斯、意大利、比利时、荷兰等国的商标权的认定即坚持这种注册在先的原则。在我国,《商标法》第31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2)使用在先。使用在先(或优先)是指商标的专用权归属于该品牌的首先使用者。在品牌使用(必须是实际使用,而非象征性使用)所达到的地区,法律对其品牌或商标予以保护。美国、加拿大、英国和澳大利亚等国即是采用这种原则对商标专用权进行认定。我国《商标法》第59条第3款规定:“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3)禁止恶意抢注他人商标。《商标法》第15条规定:“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显然,这增强了已使用但未注册商标(品牌)的保护力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更加有效地遏制频发的商标抢注现象。二、驰名商标及其认定驰名商标是国际上通用的一个法律上的概念。驰名商标起源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现已成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所认同。我国也是巴黎公约成员国。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规定,我国于1996年8月14日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并实施了《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2003年6月1日起施行《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2014年8月开始实施新修订的《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一)驰名商标的含义驰名商标虽为世界多数国家和地区所公认,但什么是驰名商标却未形成一致的概念,《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中也没有明确规定,各国赋予驰名商标的法律含义和保护措施也不尽相同。我国《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第2条给驰名商标下了个定义,即“驰名商标是在中国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这表明,在我国,驰名商标必须是商标,而且应是在中国范围内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的商标。这里的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二)驰名商标的法律效力与一般的普通商标相比,驰名商标注册人除依法享有商标注册所产生的商标专用权外,还有权禁止他人在一定范围的非类似商品上注册或使用其驰名商标,甚至有权禁止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使用。具体地说,扩大品牌保护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我国《商标法》第13条第3款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该第三款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商标法》第45条)。第二,驰名商标的专用权,不同于一般法律意义的有严格的地域性的商标专用权,而是超越本国范围、在《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国范围内得到保护的商标权,即驰名商标的注册权超越优先申请原则。按照《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规定,即使驰名商标未注册,也在巴黎公约成员国内受到法律保护。我国《商标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驰名商标的专用权跨越国界。第三,在与企业名称冲突时,驰名商标有更多的保护。由于企业名称注册是区域性登记,商标注册是全国性登记,两种注册制度的差异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当企业名称与商标发生冲突时,保护的对象包括所有的注册商标权利人以及未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依据《商标法》第58条,“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还需说明的是,驰名商标不能用于宣传。根据《商标法》第14条与第53条之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违反本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罚款”。(三)驰名商标的认定依据我国《商标法》第14条和《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9条规定,企业在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时,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有五类:“其一是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材料。其二是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材料,如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材料。该商标为未注册商标的,应当提供证明其使用持续时间不少于五年的材料。该商标为注册商标的,应当提供证明其注册时间不少于三年或者持续使用时间不少于五年的材料。其三是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材料,如近三年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材料。其四是证明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材料。其五是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如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在近三年的销售收入、市场占有率、净利润、纳税额、销售区域等材料”。上述所称“三年”“五年”,是指被提出异议的商标注册申请日期、被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商标注册申请日期之前的三年、五年,以及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中提出驰名商标保护请求日期之前的三年、五年。商标局、商评委和人民法院可以认定驰名商标。驰名商标认定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商标法》第14条规定:“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做出认定。在商标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做出认定。在商标民事、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做出认定”。三、品牌更新与品牌扩展(一)品牌更新品牌更新是依据对品牌重新定位、重新设计品牌,塑造品牌新形象的过程,其实质是对品牌补充能量。品牌经过更新(品牌重新定位、重新设计等),可以赋予它以更富有针对性的消费意愿与消费意境。因此,品牌更新是品牌运营的阶段性调整。品牌没有市场生命周期,但这决不意味着经品牌设计而生成的品牌就一定能持续永久。受竞争者品牌逼近(竞争者品牌与本企业品牌定位接近,侵占了本企业品牌的市场份额)和部分消费者偏好的变化(消费者改变对本企业品牌的信任,转购竞争者品牌的商品,使本企业品牌的市场占有率下降)等原因的影响,即使某一品牌在市场上的最初定位很好,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也需要重新定位。当然,若品牌最初的定位不理想,就更应该及时进行品牌更新。一个品牌能否久远,不仅仅取决于最初的品牌定位和品牌设计,而且还决定于品牌的阶段性调整。适时、适当做法的品牌阶段性调整是非常必要的。“Marlboro”正是成功的品牌更新,使其由最初的女性化十足的香烟转变成有“拼搏、挑战、超越自我”的“真男人”形象的香烟,最后成为世界第一烟草大牌。品牌更新也可对品牌名称和品牌标识进行更新。联想将“Legend”改成了“Lenovo”。(二)品牌扩展统一品牌、个别品牌、分类品牌,不管企业选择了哪一种,经过科学而有效的运营实践都有可能获得较好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那么,一个品牌获得了较好的市场信誉、赢得了较高的品牌忠诚度以后,该品牌是否可用在其他产品上而使该品牌得以拓展或扩展呢?这也是品牌运营过程中的重要命题。品牌扩展,也称品牌扩张或品牌延伸,主要是指企业将某一知名品牌或某一具有市场影响力的成功品牌扩用到与成名产品或原产品完全不同的产品上,以凭借现有成功品牌推出新产品的过程。例如,中国海尔集团成功地推出了海尔冰箱之后,又利用这个品牌及其图样特征,成功地推出了洗衣机、电视机、空调等新产品。1、品牌扩展与品牌增值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品牌扩展受到西方企业的特别厚爱。许多企业都把品牌扩展看作是一种有效的营销手段。许多跨国公司都采用品牌扩展来拓展市场,如“三菱”“惠普”等。在我国,“海尔”“美的”等一些知名品牌也先后运用品牌扩展策略获得了理想的营销业绩。之所以品牌扩展受到品牌运营企业高度重视,并广泛应用,是因为品牌扩展可使品牌在利用中获得增值。实践证明,品牌扩展有利于降低新产品的市场导入费用,可以使新产品借助成功品牌的市场信誉在节省促销费用的情况下顺利地进占市场。原品牌的良好声誉和影响,可以对扩展产品产生波及效应,从而有助于消费者对扩展产品产生好感。心理学研究表明,人对某些事物的偏好、好恶具有传递性,即所谓爱屋及乌。对品牌而言,消费者通过对品牌标定下的产品的认可到对品牌产生好感,甚至是忠诚,由此使品牌成为有拉动消费者需求能力的品牌,成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品牌。这是品牌能成为扩展品牌的重要条件。当某一受消费者欢迎和依赖的、具有较高忠诚度的品牌“放大”或“复制”“克隆”到新产品上,就会使消费者在短期内消除对新产品的排斥、生疏和疑虑心理,进而以较短的时间接受新产品。2、品牌扩展的形式不言而喻,品牌扩展的目的是借势原有品牌实现品牌利益最大化(增值)。如此,品牌扩展有三个维度,一是借助新品类的品牌扩展,二是依赖新市场的品牌扩展,三是通过产品线延伸(副品牌)的品牌扩展。在华为消费者业务的产品方面,华为消费者业务将坚持精品战略,以差异化创新,勇敢打破看似不可能的各项技术极限,让世界各地更多的人享受到技术进步的喜悦,与全球消费者一起以行践言,实现梦想。其实,产品线延伸,既有可能面对不同的市场(人群、区域等),也可能属于同一类但不同质地不同功能,类似于扩大新品类。至于华为手机从中国扩展到美国则属于第二种品牌扩展形式。同理,三星将手机扩展到中国、美国,苹果手机进入中国、日本都属于依赖新市场的品牌扩展。需说明的是,品牌扩展,无论哪种形式,可以由企业自身努力完成,也可以通过品牌授权、特许经营等形式来实现。(三)品牌授权与特许经营1、品牌授权品牌授权是一种契约性书面许可,允许一个品牌用于特定的时间和区域内的特定产品。也就是说,品牌授权(或称品牌许可),是指品牌的拥有者(授权方)在一些商定的条款(如使用品牌的商品类别、商品销售的地理区域和使用的时间段)的基础上,通过有关协议,允许被授权方使用授权方的品牌生产、销售某种产品或提供某种服务,并向被授权方收取商定数额权利金的营销方式。当然,授权方要给予人员培训、组织设计、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指导和协助。品牌授权的方式有很多,一般有商品授权、促销授权、主题授权等。被授权商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与授权商采用不同的合作方式获取品牌授权。授权方可以直接与零售商、授权代理商、被授权方或者销售促销机构进行交易。品牌授权有利于扩展营销企业的产品组合,提升品牌影响力。显然,通过品牌授权能够给授权方带来新的收入来源,这是品牌授权的最大益处;其二,品牌授权可以借助被授权方的积极努力,扩大原有产品的市场边界;其三,品牌授权可以扩展到新的业务领域,提升品牌影响力。与此相对应,被授权方也在品牌授权过程中受益:(1)借势授权方品牌(包括声誉、技术体系、渠道关系等)有助于提升商品销售额和利润率,增强市场竞争力;(2)获得零售商(销售渠道)的认可与接纳,使产品快速进入市场;(3)最有效地学习知名品牌的经营模式(包括技术、管理等)来带动企业自有品牌的发展。2、特许经营(1)特许经营以品牌为核心。特许经营以运营同一品牌为核心,受许人(加盟者)可以在约定的期限内享有使用特许人的品牌及维系品牌的各种专有技术、管理方法或体系等。特许经营作为知识产权的总体转让,实质上说就是一种以契约方式构筑的特许人与受许人共同借助同一品牌在同一管理制度体系约束下,实现市场拓展进而实现双赢或多赢的营销方式。品牌是特许经营存在的基础。不可否认,特许经营是以特许人与受许人双赢为必要条件的一种合作方式,而双赢的基础是品牌。试想,如果没有强势品牌,就不可能实现双赢,因为理智的受许人不会也不可能把自己的未来发展寄托在不具有市场影响力的品牌上。只有存在具有市场发展潜力的品牌,品牌所有者和使用者才可能借助该品牌实现双赢或多赢,也才存在特许人和受许人或加盟者。品牌的增值是特许人与受许人的共同目标。具有市场影响力的品牌是特许经营成立的客观基础,特许双方的利益也系在了品牌在市场的表现上。若特许双方共用的品牌具有较强的市场拉动能力,那么特许双方从中获得的收益就多;相反双方的收益则少。可见,品牌的价值提升是特许经营双方共同的期望,也是双方共同努力的目标。(2)特许经营是品牌扩展的重要方式。遍及世界各个角落的“麦当劳”和“肯德基”,以其优质的服务、整洁明快的用餐环境、可口的快餐口味在全世界都享有盛誉。他们的成功有许多相似之处,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在于他们都成功地应用了特许经营方式。可以说,没有特许经营,麦当劳和肯德基快餐店就不可能如此迅速地在全世界繁衍,也难以成为全球品牌。对特许方来说,特许经营可谓是一种低风险、低成本的市场拓展模式。一方面,特许人可借助他人的财务资源实现品牌扩展和市场拓展。在特许经营方式下,新开设的每一家特许经营分店加盟店都不需要特许人投资而是由受许人(加盟者)出资,受许人对该加盟店拥有所有权。这就使得特许人能以更快的速度扩展业务、拓展市场而不受资金限制。另一方面,特许经营可使特许人节省人力资源降低运营成本。不言而喻,企业扩大经营业务、拓展市场需要大量人力,而特许经营方式的人员管理、日常经营管理均由受许人承担,如加盟店的员工招聘、培训、激励和管理等都由受许人完成。这就使特许人节约了经营管理成本,而将更多的资源用于新产品开发和品牌声誉提升等方面。四、品牌运营是使品牌资产增值的活动过程品牌拉动顾客需求,具有增值能力,理所当然地要依赖品牌标定下的产品质量。这是因为,品牌的属性源于产品属性,品牌的承诺借助产品来兑现;质量是产品的生命,它影响着品牌的竞争力。不仅如此,品牌的增值能力,更决定于品牌运营各环节的联动、品牌运营企业各职能部门的协调与整合。品牌运营就是从品牌定位开始,经过品牌设计、品牌传播、品牌组合、品牌更新、品牌扩展、品牌保护、品牌管理等环节直至使品牌增值的全过程。品牌运营增值过程作为整合营销过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品牌运营各个环节之间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联动过程。(一)STP过程与品牌定位品牌定位是STP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市场细分是品牌定位的基本前提。其次,目标市场是品牌定位的归着点。最后,品牌定位是市场定位的核心和集中表现。成功的品牌定位对企业进占市场、拓展市场起到导航作用。品牌定位是品牌运营的基本前提与直接结果。市场定位的目的是企业在拥有较多的竞争者的市场环境(或称竞争环境)中,通过对产品本身、服务、情感诉求等各方面的设计,力图使品牌在顾客心目中占据一个独特的有价值的位置。从这点看,市场定位的实质就是品牌定位,或者品牌定位是市场定位的核心与集中表现。品牌定位是针对目标市场确定、建立一个独特品牌形象活动的结果,它同时也是一系列活动的过程。品牌定位是确立品牌个性的谋略。(二)促销与品牌传播不难理解,促销是企业将自己生产或经营的产品和劳务等有关信息传递给消费者,目的是为了引发、刺激消费者产生购买欲望。品牌是顾客选购商品的重要依据,同质商品不同品牌会有不同的顾客认同感,也会有不同的营销绩效。品牌以产品(包括服务)为载体,产品是品牌的客观基础。企业塑造品牌自然也离不开品牌传播,品牌传播是整个品牌塑造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促销的直接目的就是提升品牌形象。品牌形象越好(品牌知名度高、美誉度好等),消费者购买欲望就越强烈。五、品牌的含义与作用(一)品牌的含义品牌是用以识别某个销售者或某群销售者的产品或服务,并使之与竞争对手的产品或服务区别开来的商业名称及其标志,通常由文字、标记、符号、图案和颜色等要素或这些要素的组合构成。品牌是一个集合概念,它包括品牌名称和品牌标志两部分。品牌名称是指品牌中可以用语言称呼的部分,也称“品名”,如奔驰(BENZ)、奥迪(Audi)等;品牌标志,也称“品标”,是指品牌中可以被认出、易于记忆但不能用言语称呼的部分,通常由图案、符号或特殊颜色等构成。品牌,就其实质来说,它代表着销售者(卖者)对交付给买者的产品特征、利益和服务的一贯性的承诺。久负盛名的品牌就是优良质量的保证。不仅如此,品牌还是一个更为复杂的符号,蕴含着丰富的市场信息。为了深刻揭示品牌的含义,还需从以下六个方面透视:(1)属性。品牌代表着特定的商品属性,这是品牌最基本的含义。例如,奔驰牌轿车意味着工艺精湛、制造优良、昂贵、耐用、信誉好声誉高、再转卖价值高、行驶速度快等。这些属性是奔驰生产经营者广为宣传的重要内容。多年来奔驰的广告一直强调“全世界无可比拟的工艺精良的汽车”。(2)利益。品牌不仅代表着一系列属性,而且还体现着某种特定的利益。顾客购买商品的实质是购买某种利益,这就需要将属性转化为功能性或情感性利益。或者说,品牌利益相当程度地受制于品牌属性。就奔驰而言,“工艺精湛、制造优良”的属性可转化为“安全”这种功能性和情感性利益;“昂贵”的属性可转化为情感性利益:“这车令人羡慕,让我感觉到自己很重要并受人尊重”;“耐用”属性可转化为功能性利益:“多年内我不需要买新车”。(3)价值。品牌体现了生产者的某些价值感。例如,奔驰代表着高绩效、安全、声望等。品牌的价值感客观要求企业营销者必须分辨出对这些价值感兴趣的购买者群体。(4)文化。品牌还附着特定的文化。从奔驰汽车给人们带来的利益等方面来看,奔驰品牌蕴含着“有组织、高效率和高品质”的德国文化。(5)个性。品牌也反映一定的个性。如果品牌是一个人、一种动物或一个物体,那么,不同的品牌会使人们产生不同的品牌个性联想。奔驰会让人想到一位严谨的老板、只勇猛的雄狮或一座庄严质朴的宫殿。(6)用户。品牌暗示了购买或使用产品的消费者类型。我们更愿意看到坐在奔驰轿车驾驶位上的是有成就的企业家或高级经理,而并非一位20岁的女秘书。基于六个层次的品牌含义,营销企业必须决策品牌特性的深度层次。如奔驰的“高技术、绩效、成功”等是其独特价值和个性的反映。若奔驰公司在其品牌战略中未能反映出这些价值和个性,而且以奔驰的名称推出一种新的廉价小汽车,那将是一个莫大的错误,会严重削弱或冲淡奔驰公司多年来苦心经营所建立起来的品牌价值与个性。(二)品牌的作用品牌的有益作用可从多个方面来透视。除了有利于市场监控、有利于维系市场运行秩序以外,品牌对营销企业、对消费者乃至对国家都有不同的作用。1、品牌对营销者的重要作用对从事市场营销活动的企业来说,品牌的有益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品牌有助于促进产品销售,树立企业形象。第二,品牌有利于保护品牌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第三,品牌有利于约束企业的不良行为。第四,品牌有助于扩大产品组合。此外,品牌还有利于企业实施市场细分战略,不同的品牌对应不同的目标市场,针对性强,利于进占、拓展各细分市场。2、品牌给消费者带来的益处第一,品牌便于消费者辨认、识别所需商品,有助于消费者选购商品。第二,品牌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利益。第三,品牌有利于促进产品改良,有益于消费者。3、品牌有益于提升国家竞争力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体。实践证明,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即拥有强势品牌的企业)的数量多少,很大程度上决定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也决定一个国家的经济竞争能力。如,美国的世界500强企业是世界上最多的,这与其全球第一经济强国的身份是一致的。尽管不同的品牌价值评估机构的评估指标不完全一致,但是,它们都揭示了品牌在企业市场竞争中无可替代的战略地位:品牌——尤其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美誉度的品牌是企业获取竞争优势、进古和拓展目标市场的“通灵宝玉”。品牌是企业乃至国家竞争的焦点,甚至是制高点。中国发展经济、提升国家竞争力需要有影响力的品牌。六、品牌资产增值与市场营销过程品牌资产增值是市场营销活动的重要结果。品牌存在于顾客的心智之中。营销者在建立强势品牌时面临的挑战是:他们必须保证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能针对顾客的需求,同时能配合市场营销方案,从而把顾客的思想、感情、形象、信念、感知和意见等与品牌关联起来;而基于顾客的品牌资产就是顾客品牌知识所导致的对营销活动的差异化反应。品牌资产来源于以往对此品牌的营销投资。营销者在长期实践中创造的品牌知识,决定了该品牌的未来方向。消费者是基于其品牌知识进行品牌选择的,这意味着“顾客会认为品牌应该与营销活动或文案如影随形。”“品牌资产可以提供更多的注意力和领导能力,并给营销者提供一个途径,以解释他们过去的营销业绩以及对未来营销方案的设计。公司所做的一切都可能会增强或破坏品牌资产”。正所谓营销做来做去做品牌,品牌资产增值的主要表现是溢价。与此相对,强势品牌也自然产生市场营销优势,如“对产品性能的良好感知”“更高的忠诚度”“受到更少的竞争性营销活动的影响”“受到更小的营销危机的影响”“更大的边际收益”“顾客对涨价缺乏弹性”“顾客对降价富有弹性”“更多的商业合作和支持”“增强营销沟通的有效性”“有特许经营的机会”“具有品牌延伸的机会”等。七、产业环境分析2019年,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全力建设“高质量产业之区、高品质宜居之城”,经济高质量发展动能持续增强,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当前,世界经济格局复杂多变,但中国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态势没有改变,坚持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对标对表抓落实,沉心静气谋发展,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再上台阶。八、我国混凝土外加剂行业的发展状况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混凝土外加剂行业起步相对较晚,但发展速度较快。上个世纪70年代以后,我国混凝土外加剂的科研、生产和应用才取得重大进展;90年代以后以萘系减水剂为代表的各种高效减水剂逐步应用于各种工程;2000年前后,以聚羧酸系减水剂为代表的高性能减水剂进入我国并逐步得到推广,凭借其减水率高、无甲醛、绿色环保等性能优势形成了对传统萘系减水剂的快速替代。2003年,我国萘系减水剂占比约66%,聚羧酸减水剂占比仅约3%;至2019年我国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产量达1,136万吨,占减水剂1,345.19万吨总产量的84.45%。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已成为当前我国减水剂生产和消费的主要品种。目前,我国混凝土外加剂行业已经从上世纪末以简单物理复配为特征的小型混凝土外加剂生产,逐步走上规模化、专业化的发展道路,以拥有自主研发技术力量为特征的新一代规模化生产企业逐步形成,行业合成工艺也逐步实现了自动化、清洁化和绿色化。目前,我国混凝土外加剂总体制造技术水平与国外先进国家相比有一定差距,但在基础理论与应用技术研究方面与先进国家的差距很小,甚至部分研究已达到或超过国际先进水平,特别是我国聚羧酸大单体的技术水平和生产总量在世界范围内均处于领先水平。九、必要性分析1、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项目的投资,引入资金的到位将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将提高公司应对短期流动性压力的能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水平,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同时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公司未来成为国际领先的产业服务商发展战略提供坚实支持,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十、公司简介(一)公司基本信息1、公司名称:xxx有限责任公司2、法定代表人:田xx 3、注册资本:1050万元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 5、登记机关:xxx市场监督管理局6、成立日期:2013-5-14 7、营业期限:2013-5-14至无固定期限8、注册地址:xx市xx区xx(二)公司简介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品牌化、规模化、专业化”的发展道路。以人为本,强调服务,一直秉承“追求客户最大满意度”的原则。多年来公司坚持不懈推进战略转型和管理变革,实现了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未来我司将继续以“客户第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为原则,在产品质量上精益求精,追求完美,对客户以诚相待,互动双赢。公司坚持提升企业素质,即“企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结构进一步优化,人员素质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诚信经营水平进一步提高”,培育一批具有工匠精神的高素质企业员工,企业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十一、人力资源分析(一)人力资源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要求,本期工程项目劳动定员是以所需的基本生产工人为基数,按照生产岗位、劳动定额计算配备相关人员;依照生产工艺、供应保障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在充分利用企业人力资源的基础上,本期工程项目建成投产后招聘人员实行全员聘任合同制;生产车间管理工作人员按一班制配置,操作人员按照“四班三运转”配置定员,每班8小时,根据xxx有限责任公司规划,达产年劳动定员144人。劳动定员一览表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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