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航空装备项目工程管理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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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为本成果导向开放创新引领未来20XX通用航空装备项目工程管理计划某某公司LOGO前言这份通用航空装备项目工程管理计划是作者凌寒的优质文档,全文共36504个字,共计37页,具有结构严谨、层次分明、假设明确、数据支撑、逻辑推导、步骤清晰、数据清晰、语言精炼、可执行性强、落地成本可控、方案优化、架构可扩展等特点,全文从公司简介、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投资偏差分析、合同价款调整、工作资源估算、工作时间估算、进度计划编制的成果、制定进度计划的依据、货物采购合同的当事人、货物采购合同的履行、监理合同的主要内容、勘察合同的主要内容、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工程项目合同的特点、项目简介、项目投资计划、建设投资估算表、建设期利息估算表、流动资金估算表、总投资及构成一览表、项目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一览表、项目规划进度、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一览表、项目经济效益评价、营业收入、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表、综合总成本费用估算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借款还本付息计划表等关键维度层层展开,具有较高参考价值,建议详细研读以辅助落地执行。目录一、公司简介4二、工程量清单编制5三、招标控制价的编制22四、投资偏差分析26五、合同价款调整31六、工作资源估算46七、工作时间估算53八、进度计划编制的成果59九、制定进度计划的依据62十、货物采购合同的当事人64十一、货物采购合同的履行64十二、监理合同的主要内容68十三、勘察合同的主要内容69十四、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78十五、工程项目合同的特点80十六、项目简介81十七、项目投资计划85建设投资估算表86建设期利息估算表87流动资金估算表89总投资及构成一览表90项目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一览表91十八、项目规划进度92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一览表92十九、项目经济效益评价94营业收入、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表95综合总成本费用估算表96利润及利润分配表98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100借款还本付息计划表102一、公司简介(一)公司基本信息1、公司名称:xx投资管理公司2、法定代表人:周xx 3、注册资本:1120万元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 5、登记机关:xxx市场监督管理局6、成立日期:2012-1-18 7、营业期限:2012-1-18至无固定期限8、注册地址:xx市xx区xx(二)公司简介公司坚持提升企业素质,即“企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结构进一步优化,人员素质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诚信经营水平进一步提高”,培育一批具有工匠精神的高素质企业员工,企业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公司秉承“以人为本、品质为本”的发展理念,倡导“诚信尊重”的企业情怀;坚持“品质营造未来,细节决定成败”为质量方针;以“真诚服务赢得市场,以优质品质谋求发展”的营销思路;以科学发展观纵观全局,争取实现行业领军、技术领先、产品领跑的发展目标。二、工程量清单编制(一)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概述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一种主要由市场定价的计价模式。为适应我国工程投资体制改革和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加快我国建筑工程计价模式与国际接轨的步伐,自2003年起开始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广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宜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应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除工程量清单等专门性规定外的其他规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包括规范条文和附录两部分。规范条文共16章:总则、术语、一般规定、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约定、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期中支付、竣工结算与支付、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工程造价鉴定、工程计价资料与档案、工程计价表格,具体内容涵盖了从工程招投标开始到工程竣工结算办理完毕的全过程。附录共有十一个,附录A规定了物价变化合同价款调整办法,附录B~附录K是在计价表格基础上编写形成的,分别为:工程计价文件封面、工程计价文件扉页、工程计价总说明、工程计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其他项目计价表、规费和税金项目计价表、工程量申请(核准)表、合同价款支付申请(核准)表、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二)工程量清单编制的方法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由招标人提供,并对其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招标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应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或调整工程量、索赔等的依据之一,一经中标签订合同,招标工程量清单即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招标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进行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应以单位(项)工程为单位编制,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组成。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依据有:(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相关工程的国家计量规范;(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办法;(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材料(4)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5)拟定的招标文件;(6)施工现场情况、地勘水文资料、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7)其他相关资料。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的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所反映的是拟建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招标人负责编制,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和工作内容。项目编码的设置项目编码是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分五级设置,用1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项目名称的确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根据《计量规范》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计量规范》中规定的“项目名称”为分项工程项目名称,一般以工程实体命名。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以附录中的项目名称为基础,考虑该项目的规格、型号、材质等特征要求,并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适当的调整或细化,使其能够反映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中编号为“010502001”的项目名称为“矩形柱”,可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写成“C30现浇混凝土矩形柱400×400”。项目特征的描述项目特征是指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计量规范》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是确定一个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重要依据,在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中必须对其项目特征进行准确和全面的描述。计量单位的选择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计量规范》的计量单位确定。当计量单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时,应根据所编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要求,选择最适宜表述该项目特征并方便计量的单位。工程量的计算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计量规范》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指对清单项目工程量计算的规定。除另有说明外,所有清单项目的工程量以实体工程量为准,并以完成后的净值来计算。因此,在计算综合单价时应考虑施工中的各种损耗和需要增加的工程量,或在措施费清单中列入相应的措施费用。采用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工程实体的工程量是唯一的。统一的清单工程量为各投标人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也方便招标人对各投标人的报价进行对比。补充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如果出现《计量规范》附录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应做补充,并报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补充项目的编码由对应计量规范的代码x(即01~09)与B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并应从×B001起顺序编制,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不得重码。工程量清单中需附有补充项目的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作内容。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措施项目清单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清单。鉴于已将“08规范”中“通用措施项目一览表”中的内容列人相关工程国家计量规范,因此《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措施项目清单必须根据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的规定编制。规范中将措施项目分为能计量和不能计量的两类。对能计量的措施项目(即单价措施项目),同分部分项工程量一样,编制措施项目清单时应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并按现行计量规范规定,采用对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其工程量。对不能计量的措施项目(即总价措施项目),措施项目清单中仅列出了项目编码、项目名称,但未列出项目特征、计量单位的项目,编制措施项目清单时,应按现行计量规范附录(措施项目)的规定执行。由于工程建设施工特点和承包人组织施工生产的施工装备水平、施工方案及其管理水平的差异,同一工程、不同承包人组织施工采用的施工措施有时并不完全一致,因此,《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列项。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应考虑多种因素,除了工程本身的因素外,还要考虑水文、气象、环境、安全和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措施项目清单的设置,需要:参考拟建工程的常规施工组织设计,以确定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临时设施、材料的二次搬运等项目;参考拟建工程的常规施工技术方案,以确定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施工排水、施工降水、垂直运输机械、组装平台等项目;参阅相关的施工规范与工程验收规范,以确定施工方案没有表述的但为实现施工规范与工程验收规范要求而必须发生的技术措施;确定设计文件中不足以写进施工方案,但要通过一定的技术措施才能实现的内容;确定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某些需要通过一定的技术措施才能实现的要求。其他项目清单的编制其他项目清单是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以外,因招标人的特殊要求而发生的与拟建工程有关的其他费用项目和相应数量的清单。工程建设标准的高低、工程的复杂程度、工程的工期长短、工程的组成内容、发包人对工程管理的要求等都直接影响其他项目清单的具体内容。因此,其他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提供的下列四项内容列项:暂列金额;暂估价:包括材料暂估单价、工程设备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出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未列的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补充。暂列金额暂列金额是招标人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暂估价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价款、工程设备价款以及专业工程金额。暂估价是在招标阶段预见肯定要发生,但是由于标准尚不明确或者需要由专业承包人来完成,暂时无法确定具体价格时所采用的一种价格形式。计日工计日工是为了解决现场发生的零星工作的计价而设立的。计日工以完成零星工作所消耗的人工工时、材料数量、机械台班进行计量,并按照计日工表中填报的适用项目的单价进行计价支付。计日工适用的所谓零星工作一般是指合同约定之外的或者因变更而产生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应项目的额外工作,尤其是那些时间不允许事先商定价格的额外工作。编制工程量清单时,计日工表中的人工应按工种,材料和机械应按规格、型号详细列项。其中人工、材料、机械数量,应由招标人根据工程的复杂程度,工程设计质量的优劣及设计深度等因素,按照经验来估算一个比较贴近实际的数量,并作为暂定量写到计日工表中,纳人有效投标竞争,以期获得合理的计日工单价。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服务费是为了解决招标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进行专业工程发包以及自行采购供应材料、设备时,要求总承包人对发包的专业工程提供协调和配合服务(如分包人使用总包人的脚手架、水电接驳等);对供应的材料、设备提供收、发和保管服务以及对施工现场进行统一管理;对竣工资料进行统一汇总整理等发生并向总承包人支付的费用。招标人应当预计该项费用并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向投标人支付该项费用。规费项目清单的编制规费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省级政府和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或计取的费用,应计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规费项目清单应按照下列内容列项: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出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未列的项目,应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部门的规定列项。税金项目清单的编制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出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未列的项目,应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列项。工程量清单总说明的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概况。工程概况中要对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计划工期、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做出描述。其中建设规模是指建筑面积;工程特征应说明基础及结构类型、建筑层数、高度、门窗类型及各部位装饰、装修做法;计划工期是指按工期定额计算的施工天数;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是指施工场地的地表状况;自然地理条件,是指建筑场地所处地理位置的气候及交通运输条件;环境保护要求,是针对施工噪音及材料运输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和污染所提出的防护要求。工程招标及分包范围。招标范围是指单位工程的招标范围,如建筑工程招标范围为“全部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招标范围为“全部装饰装修工程”,或招标范围不含桩基础、幕墙、门窗等。工程分包是指特殊工程项目的分包,如招标人自行采购安装“铝合金门窗”等。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包括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计文件、招标文件、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等。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工程质量的要求,是指招标人要求拟建工程的质量应达到合格或优良标准;对材料的要求,是指招标人根据工程的重要性、使用功能及装饰装修标准提出,诸如对水泥的品牌、钢材的生产厂家、花岗石的出产地、品牌等的要求;施工要求,一般是指建设项目中对单项工程的施工顺序等的要求。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招标工程量清单汇总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编制完成以后,经审查复核,与工程量清单封面及总说明汇总并装订,由相关责任人签字和盖章,形成完整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文件。二、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过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过程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工程量清单应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方法工程造价的计算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在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如按分部分项工程单价组成来分,工程量清单计价主要有三种形式:工料单价法;综合单价法;全费用综合单价法。《计价规范》规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但在2015年发布实施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中,为了贯彻工程计价的全费用单价,强调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的单价应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本教材主要依据《计价规范》编写,即采用综合单价法计价。利用综合单价法计价需分项计算清单项目,再汇总得到工程总造价。分部分项工程费计算分部分项工程量的确定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招标人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它是工程量清单编制人按施工图图示尺寸和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计算得到的工程净量。但该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应予完成的实际和准确的工程量,发承包双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时的工程量应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当然该工程量的计算也应严格遵照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以实体工程量为准。综合单价的编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该定义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费用综合单价,而是一种狭义上的综合单价,规费和税金等不可竞争的费用并不包括在项目单价中。综合单价的计算通常采用定额组价的方法,即以计价定额为基础进行组合计算。由于“计价规范”与“定额”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量单位、工程内容不尽相同,综合单价的计算不是简单的将其所含的各项费用进行汇总,而是要通过具体计算后综合而成。综合单价的计算可以概括为以下步骤:确定组合定额子目清单项目一般以一个“综合实体”考虑,包括了较多的工程内容,计价时,可能出现一个清单项目对应多个定额子目的情况。因此计算综合单价的第一步就是将清单项目的工程内容与定额项目的工程内容进行比较,结合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确定拟组价清单项目应该由哪几个定额子目来组合。如“预制预应力C20混凝土空心板”项目,计量规范规定此项目包括制作、运输、吊装及接头灌浆,若定额分别列有制作、安装、吊装及接头灌浆,则应用这4个定额子目来组合综合单价;又如“M5水泥砂浆砌砖基础”项目,按计量规范不仅包括主项“砖基础”子目,还包括附项“混凝土基础垫层”子目。计算定额子目工程量由于一个清单项目可能对应几个定额子目,而清单工程量计算的是主项工程量,与各定额子目的工程量可能并不一致;即便一个清单项目对应一个定额子目,也可能由于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与所采用的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之间的差异,而导致二者的计价单位和计算出来的工程量不一致。因此,清单工程量不能直接用于计价,在计价时必须考虑施工方案等各种影响因素,根据所采用的计价定额及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重新计算各定额子目的施工工程量。定额子目工程量的具体计算方法,应严格按照与所采用的定额相对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测算人、料、机消耗量人、料、机的消耗量一般参照定额进行确定。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一般参照政府颁发的消耗量定额;编制投标报价时一般采用反映企业水平的企业定额,投标企业没有企业定额时可参照消耗量定额进行调整。确定人、料、机单价人工单价、材料价格和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市场资源的供求状况进行确定,采用市场价格作为参考,并考虑一定的调价系数。计算清单项目的人、料、机总费用按确定的分项工程人工、材料和机械的消耗量及询价获得的人工单价、材料单价、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与相应的计价工程量相乘得到各定额子目的人、料、机总费用,将各定额子目的人、料、机总费用汇总后算出清单项目的人、料、机总费用。计算清单项目的管理费和利润企业管理费及利润通常根据各地区规定的费率乘以规定的计价基础得出。将清单项目的人、料、机总费用、管理费及利润汇总得到该清单项目合价,将该清单项目合价除以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即可得到该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如果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计价,则还需计算清单项目的规费和税金。措施项目费计算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而用于发生在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所支出的费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根据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不能算出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则采用总价项目的方式,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应包括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措施项目费的计算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综合单价法这种方法与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的计算方法一样,就是根据需要消耗的实物工程量与实物单价计算措施费,适用于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主要是指一些与工程实体有紧密联系的项目,如混凝土模板、脚手架、垂直运输等。与分部分项工程不同,并不要求每个措施项目的综合单价必须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具费、管理费和利润中的每一项。参数法计价参数法计价是指按一定的基数乘系数的方法或自定义公式进行计算。这种方法简单明了,但最大的难点是公式的科学性、准确性难以把握。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施工过程中必须发生,但在投标时很难具体分项预测,又无法单独列出项目内容的措施项目。如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冬雨期施工的计价均可以采用该方法。分包法计价在分包价格的基础上增加投标人的管理费及风险费进行计价的方法,这种方法适合可以分包的独立项目,如室内空气污染测试等。有时招标人要求对措施项目费进行明细分析,这时采用参数法组价和分包法组价都是先计算该措施项目的总费用,这就需人为用系数或比例的办法分摊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及利润。其他项目费计算其他项目费由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等内容构成。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由招标人按估算金额确定。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和专业工程,若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承包人和招标人共同通过招标确定材料、工程设备单价与专业工程分包价;若材料、工程设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经发承包双方协商确认单价后计价;若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发包人、总承包人与分包人按有关计价依据进行计价。计日工和总承包服务费由承包人根据招标人提出的要求,按估算的费用确定。5.规费与税金的计算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每一项规费和税金的规定文件中,对其计算方法都有明确的说明,故可以按各项法规和规定的计算方式计取。风险费用的确定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的、可能会带来损失的、不确定的状态,工程风险是指项工程在设计、施工、设备调试以及移交运行等项目全寿命周期全过程可能发生的风险。这里的风险具体指工程建设施工阶段承发包双方在招投标活动和合同履约及施工中所面临的涉及工程计价方面的风险。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三、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根据国家以及当地有关规定的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招标文件、市场行情,并按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图纸等具体条件调整编制的,对招标工程项目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也可称其为拦标价、预算控制价或最高报价等。(一)招标控制价的计价依据招标控制价的计价依据有:(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4)拟定的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7)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当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时,参照市场价;(8)其他的相关资料(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内容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时,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内容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1.分部分项工程费的编制分部分项工程费采用综合单价的方法编制。采用的分部分项工程量应是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提供的工程量:综合单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特征描述及有关要求、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等编制依据进行编制。为使招标控制价与投标报价所包含的内容一致,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产生的风险费用,可以风险费率的形式进行计算。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应按暂估单价计入综合单价。2.措施项目费的编制措施项目费应依据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和拟建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确定。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应包括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措施项目费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当按照国家或地方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标准计价。3.其他项目费(1)暂列金额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2)暂估价暂估价中的材料、工程设备单价、控制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暂估价专业工程金额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3)计日工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对计日工中的人工单价和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按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单价计算;材料应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中的材料单价计算,工程造价信息未发布材料单价的材料,其价格应按市场调查确定的单价计算。(4)总承包服务费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总承包服务费应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并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内容和要求估算。4.规费和税金规费和税金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三)招标控制价的编制程序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当遵循如下程序;(1)了解编制要求与范围;(2)熟悉工程图纸及有关设计文件;(3)熟悉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4)熟悉拟订的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等;(5)了解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熟悉工程量清单;(7)掌握工程量清单涉及计价要素的信息价格和市场价格,依据招标文件确定其价格;(8)进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9)论证并拟定常规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10)进行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进行其他项目、规费项目、税金项目清单计价;(12)工程造价汇总、分析、审核;(13)成果文件签认、盖章;(14)提交成果文件四、投资偏差分析在确定了投资控制目标之后,为了有效地进行投资控制,咨询工程师就必须定期地进行投资计划值与实际值的比较,当实际值偏离计划值时,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采取适当的纠偏措施,以使投资超支尽可能小。(一)挣值法投资偏差分析的方法很多,这里着重介绍挣值法。挣值法(EVM)作为一项先进的项目管理技术,最初是美国国防部于1967年首次确立的。到目前为止国际上先进的工程公司已普遍采用挣值法进行工程项目的投资、进度综合分析控制。用挣值法进行投资、进度综合分析控制,基本参数有三项,即已完工作预算投资、计划工作预算投资和已完工作实际投资。1.挣值法的三个基本参数(1)已完工作预算投资已完工作预算投资为BCWP,是指在某一时间已经完成的工作(或部分工作),以批准认可的预算为标准所需要的资金总额,由于发包人正是根据这个值为承包人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投资,也就是承包人获得(挣得)的金额,故称挣值。(2)计划工作预算投资计划工作预算投资,简称BCWS,即根据进度计划,在某一时刻应当完成的工作(或部分工作),以预算为标准所需要的资金总额。一般来说,除非合同有变更,BCWS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保持不变。(3)已完工作实际投资已完工作实际投资,简称ACWP,即到某一时刻为止,已完成的工作(或部分工作)所实际花费的总金额。2.挣值法的四个评价指标在这三个基本参数的基础上,可以确定挣值法的四个评价指标,它们都是时间的函数。(1)投资偏差CV将BCWP,即已完成或进行中的工作的预算数与ACWP,即此工作的实际投资比较。负值CV意味着完成工作的投资多于计划。即当投资偏差CV为负值时,表示项目运行超出预算投资;当投资偏差CV为正值时,表示项目运行节支,实际投资没有超出预算投资。(2)进度偏差SV将BCWP,即已完成或进行中的工作的预算数与BCWs,即计划应完成的工作的预算数比较。负值意味着与计划对比,完成的工作少于计划的工作。即当进度偏差SV为负值时,表示进度延误,实际进度落后于计划进度;当进度偏差SV为正值时,表示进度提前,实际进度快于计划进度。投资(进度)偏差反映的是绝对偏差,结果很直观,有助于投资管理人员了解项目投资出现偏差的绝对数额,并依此采取一定措施,制定或调整投资支出计划和资金筹措计划。但是,绝对偏差有其不容忽视的局限性。如同样是10万元的投资偏差,对于总投资1000万元的项目和总投资1亿元的项目而言,其严重性显然是不同的。因此,投资(进度)偏差仅适合于对同一项目作偏差分析。投资(进度)绩效指数反映的是相对偏差,它不受项目层次的限制,也不受项目实施时间的限制,因而在同一项目和不同项目比较中均可采用。在项目的投资、进度综合控制中引入挣值法,可以克服过去进度、投资分开控制的缺点,即当我们发现投资超支时,很难立即知道是由于投资超出预算,还是由于进度提前。相反,当我们发现投资低于预算时,也很难立即知道是由于投资节省,还是由于进度拖延。而引入挣值法即可定量地判断进度、投资的执行效果。偏差分析的表达方法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以上三个参数可以形成三条曲线,即计划工作预算投资(BCWS)、已完工作预算投资(BCWP)、已完工作实际投资(ACWP)曲线。(二)偏差原因分析偏差分析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找出引起偏差的原因,从而有可能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减少或避免相同原因的再次发生。在进行偏差原因分析时,首先应当将已经导致和可能导致偏差的各种原因逐一列举出来。导致不同建设工程产生投资偏差的原因具有一定共性,因而,可以通过对已建项目的投资偏差原因进行归纳、总结,为该项目采用预防措施提供依据。一般来说,产生投资偏差的原因有几种:投资偏差原因物价上涨设计原因业主原因施工原因客观原因(三)纠偏措施1.修改投资计划修改投资计划就是对用于管理项目的投资文件进行修正,比如调整设计概算,变更合同价格等等,必要时,必须通知工程项目的利益关系者。2.采取纠偏措施对偏差原因进行分析的目的是为了有针对性地采取纠偏措施,从而实现投资的动态控制和主动控制。纠偏首先要确定纠偏的主要对象,如上面介绍的偏差原因有些是无法避免和控制的,如客观原因,充其量只能对其中少数原因做到防患于未然,力求减少该原因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对于施工原因所导致的经济损失通常是由承包人自己承担的,从投资控制的角度只能加强合同的管理,避免被承包人索赔。所以,这些偏差原因都不是纠偏的主要对象。纠偏的主要对象是发包人原因和设计原因造成的投资偏差。在确定了纠偏的主要对象之后,就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纠偏措施。纠偏可采用组织措施、经济措施、技术措施和合同措施等。3.按照完成情况估计完成项目所需的总投资EAC按照完成情况估计目前实施情况下完成项目所需的总投资EAC,有三种情况:4.整理纠偏资料,吸取教训找出产生偏差的原因后,连同所选择的纠偏措施以及从投资控制中吸取的其他方面的教训等都要形成文字材料,作为本工程项目或者其它工程项目的历史资料以供参考。五、合同价款调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规定了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与调整原则,本文以此为例进行介绍。(一)合同价款应当调整的事项以下事项发生,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1)法律法规变化;(2)工程变更;(3)项目特征不符;(4)工程量清单缺项;(5)工程量偏差;(6)计日工;(7)市场价格波动;(8)暂估价;(9)不可抗力;(10)提前竣工(赶工补偿);(11)误期赔偿;(12)索赔;(13)现场签证;(14)暂列金额;(15)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二)法律法规变化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常出现法律法规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问题。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日。基准日期后,法律变化导致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需要的费用发生“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条款约定以外的增加时,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减少时,应从合同价格中予以扣减。基准日期后,因法律变化造成工期延误时,工期应予以顺延。因法律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格和工期调整,合同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按“商定或确定”条款的约定处理。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在工期延误期间出现法律变化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但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且上述规定的调整时间在合同工程原定竣工时间之后,合同价款调增的不予调整,合同价款调减的予以调整。(三)项目特征不符《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规定:(1)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对项目特征的描述,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全面的,并且与实际施工要求相符合。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根据其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及有关要求实施合同工程,直到项目被改变为止。(2)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实施工程合同,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任一项目的特征描述不符,且该变化引起该项目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应按照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按规范中工程变更相关条款的规定重新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并调整合同价款。其中第一条规定了项目特征描述的要求。项目特征是构成清单项目价值的本质特征,单价的高低与其具有必然联系。因此,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对项目特征的描述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全面的,并且与实际施工要求相符合,否则,承包人无法报价。而当项目特征变化后,发承包双方应按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重新确定综合单价。例如:招标时,某现浇混凝土构件项目特征描述中描述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5,但施工图纸本来就表明(或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变更)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0,很显然,这时应该重新确定综合单价,因为C25与C30的混凝土,其价格是不一样的。(四)工程量清单缺项施工过程中,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增减变化必然带来合同价款的增减变化。而导致工程量清单缺项的原因,一是设计变更,二是施工条件改变,三是工程量清单编制错误。《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对这部分的规定如下:(1)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缺项,新增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应按照规范中工程变更相关条款确定单价,并调整合同价款。(2)新增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后,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应按照规范中工程变更相关规定,在承包人提交的实施方案被发包人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3)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措施项目缺项,承包人应将新增措施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发包人批准后,按照规范相关规定调整合同价款。(五)工程量偏差施工合同履行期间,若应予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列出的工程量出现偏差,或者因工程变更等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该偏差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将产生影响,是否调整综合单价以及如何调整,发承包双方应当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以按以下原则办理:(1)综合单价的调整原则。当应予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包括因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对综合单价的调整原则为: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2)如果工程量出现超过15%的变化,且该变化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时,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六)计日工计日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合同范围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方式实施的零星工作,承包人应予执行。需要采用计日工方式的,经发包人同意后,由监理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计价方式实施相应的工作,其价款按列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的计日工计价项目及其单价进行计算;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应的计日工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确定计日工的单价。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工作,承包人应在该项工作实施过程中,每天提交以下报表和有关凭证报送监理人审查:(1)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2)投入该工作的所有人员的姓名、专业、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3)投入该工作的材料类别和数量;(4)投入该工作的施工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台时;(5)其他有关资料和凭证计日工由承包人汇总后,列入最近一期进度付款申请单,由监理人审查并经发包人批准后列入进度付款,(七)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施工合同履行时间往往较长,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常出现人工、材料、工程设备和机械台班等市场价格起伏引起价格波动的现象,该种变化一般会造成承包人施工成本的增加或减少,进而影响到合同价格调整,最终影响到合同当事人的权益。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市场价格波动超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范围,合同价格应当调整。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选择以下一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1)价格调整公式因人工、材料和设备等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根据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数据调整合同价格。价格指数应首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指数,无前述价格指数时,可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代替。(2)暂时确定调整差额在计算调整差额时无现行价格指数的,合同当事人同意暂用前次价格指数计算。实际价格指数有调整的,合同当事人进行相应调整。(3)权重的调整因变更导致合同约定的权重不合理时,按照“商定或确定”条款约定执行。(4)因承包人原因工期延误后的价格调整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期竣工的,对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后继续施工的工程,在使用价格调整公式时,应采用计划竣工日期与实际竣工日期的两个价格指数中较低的一个作为现行价格指数。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合同履行期间,因人工、材料、工程设备和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人工、机械使用费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建设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机械使用费系数进行调整;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材料,其单价和采购数量应由发包人审批,发包人确认需调整的材料单价及数量,作为调整合同价格的依据。(1)人工单价发生变化且符合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规定,合同当事人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费等文件调整合同价格,但承包人对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价格的除外。(2)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的价款调整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基准价格,按以下风险范围规定执行: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等于基准价格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上下浮动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④承包人应在采购材料前将采购数量和新的材料单价报发包人核对,发包人确认用于工程时,发包人应确认采购材料的数量和单价。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确认资料后5天内不予答复的视为认可,作为调整合同价格的依据。未经发包人事先核对,承包人自行采购材料的,发包人有权不予调整合同价格。发包人同意的,可以调整合同价格。前述基准价格是指由发包人在招标文件或专用合同条款中给定的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该价格原则上应当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编制。(3)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或施工机械使用费发生变化超过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规定的范围时,按规定调整合同价格。第3种方式: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方式。投标单价等于基准价,按基准价算,未超过约定的风险系数,不予调整。(八)暂估价暂估价专业分包工程、服务、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合同当事人也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选择其他招标方式。第1种方式: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承包人招标,对该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按照以下约定执行:(1)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14天将招标方案通过监理人报送发包人审查,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招标方案后7天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应当按照经过发包人批准的招标方案开展招标工作。(2)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提前14天将招标文件通过监理人报送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相关文件后7天内完成审批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有权确定招标控制价并按照法律规定参加评标。(3)承包人与供应商、分包人在签订暂估价合同前,应当提前7天将确定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候选分包人的资料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资料后3天内与承包人共同确定中标人;承包人应当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将暂估价合同副本报送发包人留存。第2种方式: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招标确定暂估价供应商或分包人的,承包人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14天通知发包人,并提交暂估价招标方案和工作分工。发包人应在收到后7天内确认。确定中标人后,由发包人、承包人与中标人共同签订暂估价合同。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第1种方式: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按本项约定确认和批准:(1)承包人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在签订暂估价项目的采购合同、分包合同前28天向监理人提出书面申请。监理人应当在收到申请后3天内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在收到申请后14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逾期未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该书面申请已获得同意。(2)发包人认为承包人确定的供应商、分包人无法满足工程质量或合同要求的,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重新确定暂估价项目的供应商、分包人。(3)承包人应当在签订暂估价合同后7天内,将暂估价合同副本报送发包人留存。第2种方式:承包人按照“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约定的第1种方式确定暂估价项目。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具备实施暂估价项目的资格和条件的,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后,可由承包人自行实施暂估价项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具体事项。因发包人原因导致暂估价合同订立和履行迟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暂估价合同订立和履行迟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暂估材料或工程设备的单价确定后,在综合单价中只应取代原暂估单价,不应再在综合单价中涉及企业管理费或利润等其他费的变动。(九)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的确认不可抗力是指承包人和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收集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合同双方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的意见不一致的,由监理人商定或确定。2.不可抗力的通知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如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3.不可抗力后黑及其处理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双方按以下原则承担:(1)永久工程,包括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2)承包人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3)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承担其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及其相关费用。(4)承包人的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期间应监理人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金额由发包人承担。(5)不能按期竣工的,应合理延长工期,承包人不需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发包人要求赶工的,承包人应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承包人除了根据标准规范、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外,还应当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部就班地进行施工作业。因为有些施工流程必须有一定的时间间隔,例如,现浇混凝土必须有一定时间的养护才能进行下一个工序,刷油漆必须等上道工序所刮腻子干燥后方可进行等。所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据此,《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作了以下规定:(1)工程发包时,招标人应当依据相关工程的工期定额合理计算工期,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20%,将其量化。超过者,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增加赶工费用。(2)工程实施过程中,发包人要求合同工程提前竣工的,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与承包人商定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并应修订合同工程进度计划。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用。(3)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提前竣工每日历天应补偿额度,此项费用应作为增加合同价款列入竣工结算文件中,应与结算款一并支付。赶工费用主要包括:①人工费的增加,例如新增加投入人工的报酬,不经济使用人工的补贴等;②材料费的增加,例如可能造成不经济使用材料而损耗过大,材料提前交货可能增加的费用以及材料运输费的增加等;③机械费的增加,例如可能增加机械设备投人,不经济使用机械等。(十一)暂列金额暂列金额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赔、现场签证等确认的费用。已签约合同价中的暂列金额由发包人掌握使用。发包人按照合同的规定作出支付后,如有剩余,则暂列金额余额归发包人所有。(十二)工程变更和索赔《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的工程变更和索赔条款与国家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规定类似。六、工作资源估算工作资源估算包括确定需要何种资源(人员、设备、材料、资金等)、每种资源的使用数量以及每一种资源提供给工作使用的时间。其主要作用是明确完成工作所需的资源种类、数量和特性,以便作出更准确的成本和持续时间估算。工程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其所需资源的特点也有所差别。工程项目前期阶段要作出正确的决策,需要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细致的市场调查和技术经济分析,并且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辅助决策者进行判断和决策。所以,此阶段的资源主要是人力资源,而所需的材料和设备则起辅助作用,消耗量与人力资源相比也较少,所需要的资金投人也不大。虽然与施工阶段相比所需资源较少,但对整个工程项目总体投资的影响程度却是最重要的。工程项目难备阶段工程项目准备工作需要大量的专业人员,特别是设计工作需要各种专业工程师,还需要电脑(包括各类软件)、绘图仪器等设备,以及各种资料,如数据、规范、法律法规、专业书籍。此阶段的资源也是以人力资源为主,但对实施阶段的影响十分重要。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施工。施工是建筑物实体的生产,所需资源主要包括:劳动力、建筑材料和设备、周转材料、施工机械设备和临时设施以及后勤供应等。这些资源是工程项目实施必不可少的,它们的费用往往占工程总费用的80%以上。工程项目试生产及竣工验收阶段资源需求已接近尾声,主要是对各种资料的整理以及工程的最后调试工作,资源需求量已很少。(一)工作资源估算的依据(进度管理计划进度管理计划中确定了资源估算准确度和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工作清单工作清单中定义了需要资源的工作。工作属性工作属性为估算每项工作所需的资源提供了主要依据。资源日历资源日历表明了每种具体资源可用的工作日或工作班次。在估算资源需求情况时,需要了解在规划的工作期间,哪些资源(如人力资源、设备和材料)可用。资源日历规定了在项目期间特定的项目资源何时可用、可用多久。可以在工作或项目层面建立资源日历。另外还需考虑更多的资源属性,例如,经验或技能水平、来源地和可用时间等。风险登记册风险事件可能影响资源的可用性及对资源的选择。工作成本估算资源的成本可能影响对资源的选择。环境因素能够影响估算工作资源过程的环境因素包括资源所在位置、可用性和技能水平等。组织过程资产能够影响估算工作资源过程的组织过程资产包括人员配备的政策和程序,租用、购买用品和设备的政策与程序以及以往项目中类似工作所使用的资源类型的历史信息等。(二)工作资源估算的方法资源需求分析资源需求分析需确定需要哪些资源以及需要的数量及使用时间。在工程项目前期阶段,需要咨询工程师牵头,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为决策者提供决策的依据。在工程项目准备阶段,要依据决策成果,围绕工程项目的设计进行大量的工作,需要建筑、结构、水、电、暖等多专业工程师的参与,同时需要电脑(含软件)、绘图仪等设备。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特别是一般劳动力的需求很多,对材料和设备的需求就更大,而竣工阶段对资源的需求则非常少。施工阶段的资源需求分析,主要通过工程量的计算并参考预算定额确定直接劳务的需要量、主要和大宗建筑材料的需要量、所需机械的台数及使用时间。同时,参考一定的比例或经验,估算出工程项目所需的间接劳务和管理人员的数量。资源供给分析资源供给可以从工程项目组织内部或外部解决,而且解决的方式也多种多样,这时就要分析资源的可获得性及获得的难易程度。对内部资源进行分析。比如设计单位分析内部拥有的设计人员和各种设备,以及人员和设备的可用性。有时虽然拥有自己的设计人员,但他们可能还要完成其他的工程项目,对这种资源的可获得性就要进行更加详细的分析。对外部资源进行分析。比如前期阶段,建设方可以委托专业的咨询公司来完成可行性研究等工作;准备阶段,设计单位的部分专业设计可以委托外部的专业工程师完成。备选方案分析确定需要哪些资源和如何可以得到这些资源后,就要进行备选方案分析。工程项目很多工作都有若干备选的实施方案,如使用不同能力或技术水平的劳动力、不同规模或类型的设备、不同的工具,以及自制、租赁或购买相关资源等。通过比较这些资源类型、获取方式等对进度的影响及其使用成本,从而确定资源的组合模式(即各种资源所占比例与组合方式)。事实上,不同备选方案下的资源组合对进度或成本的影响很大,如在混凝土工程中,自建混凝土搅拌站或采用商品混凝土,用混凝土泵车浇注或用普通方法浇注,其费用有明显的不同。当然,具体使用何种方式不是唯一的和绝对的,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资源组合模式。比如,综合考虑劳动力成本与机械费用的差值、工作面大小、进度要求等多方面因素。资源分配及资源计划确定了资源的供给方式和组合模式后,就要根据不同任务的资源需求对其进行资源分配。这是一个系统工程,既要保证各个任务得到合适的资源,又要努力实现资源总量最少、使用平衡。简言之,所有任务都分配到了所需的资源,而所有的资源也得到充分的利用。编制资源计划可以通过自下而上的估算,即从下到上逐层汇总WBS中每一工作需要的资源类型和数量,从而得到项目所需各种资源的数量、取得方式、使用时间等,也就得到了资源计划。资源计划的优化各种资源在工程费用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资源的合理组合、供应及使用对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具有很大的影响。因此,通过对资源计划的优化,能够实现工程项目收益最大化或项目成本最小化的目的。首先,通过定义优先级确定各种资源的重要性。优先级的定义可以随着项目的不同而不同,一般有以下几个标准:(1)资源的数量和价值量;(2)资源增减的可能性;(获得程度;(4)可替代性;(5)供应问题对项目的影响。然后,根据资源的优先级对资源消耗计划进行优化及平衡。(三)工作资源估算的成果工作资源需求工作资源需求明确了工作包中每个工作所需的资源类型和数量。这些资源汇总后得到每个工作包和每个工作时段的资源估算。资源需求描述的详细程度随应用范围的不同而变化。在每个工作的资源需求文件中,都应说明每种资源的估算依据,以及为确定资源类型、资源的供应能力和所需数量所做的假设。资源分解结构资源分解结构是资源依类别和类型的层级展现。资源类别包括人力、材料和设备等。资源类型包括技能水平、等级水平或适用于项目的其他类型。资源分解结构有助于结合资源使用情况,组织与报告项目的进度数据。项目文件的更新需要更新的项目文件包括工作清单、工作属性以及资源日历等。七、工作时间估算工作时间估算就是估计完成每一项工作可能需要的时间。工作时间是一个随机变量,由于无法事先确定未来项目实际进行时将处于何种环境,所以对工作时间只能进行近似估算。但是估算的任务应尽可能地接近现实,便于项目的正常实施。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无论采用何种估算方法,在项目实施之前进行工作时间估算时,创造一个可行的环境是必须的,所以,进行工作时间估算时,必须考虑工作范围、所需资源类型、估算的资源数量和资源日历。工作完成时间估算所需的各种依据应该由项目团队中最熟悉具体工作的个人或小组提供。对持续时间的估算应该渐进明细,在估算过程中应考虑所依据数据的数量和质量。例如,在工程与设计项目中,随着数据越来越详细,越来越准确,持续时间估算的准确性也会越来越高。(一)工作时间估算的依据进度管理计划进度管理计划规定了用于估算工作持续时间的方法和准确度,以及其他标准,如项目更新周期。工作清单工作清单列出了需要进行时间估算的所有工作,它与工作分解结构一起,作为进行工作时间估算的重要依据。工作属性工作属性为估算每个工作的持续时间提供了主要依据。工作资源需求估算的工作资源需求会对工作持续时间产生影响。对于大多数工作来说,所分配的资源能否达到要求,将对其持续时间有显著影响。例如,向某个工作新增资源或分配低技能资源,就需要增加沟通、培训和协调工作,从而可能导致工作效率或生产率下降,以致完成工作需要更长的时间。资源日历资源日历中的资源可用性、资源类型和资源性质,都会影响工作的持续时间。例如,经验丰富的人员完成指定工作所用时间一般要比经验少的人短。项目范围说明书在估算工作持续时间时,需要考虑项目范围说明书中所列的假设条件和制约因素。假设条件包括现有条件、信息的可用性以及报告期的长度等;制约因素包括可用的熟练资源以及合同条款和要求等。已识别的风险对于每一项工作,项目团队在基准持续时间估算的基础上,应考虑风险因素,特别是那些发生概率或后果评定分数高的风险因素。资源分解结构资源分解结构按照资源类别和资源类型,提供了已识别资源的层级结构环境因素能够影响估算工作持续时间过程的环境因素包括持续时间估算数据库和其他参考数据、生产率测量指标、发布的商业信息以及团队成员的所在地等。组织过程资产能够影响估算工作持续时间过程的组织过程资产包括关于持续时间的历史信息、项目日历、进度规划方法以及经验教训等社会运行的各类相关数据如政府行政审批时限,工日、工时定额等(二)工作时间估算的方法类比估算类比估算法也被称作自上而下的估算,是指以从前类似工作的实际持续时间为基本依据,估算将来的计划工作的持续时间。这是一种粗略的估算方法,有时需要根据项目复杂性方面的已知差异进行调整。在项目详细信息不足时,就经常使用这种技术来估算项目持续时间,如项目的早期阶段就经常使用这种办法估算项目的持续时间。2.利用历史数据在时间估算中可利用的历史资料包括:定额我国有规模庞大的定额体系。按粗细程度可分为概算定额、预算定额和施工定额;按照主编单位和管理权限可将定额分为全国统一定额、行业统一定额、地区统一定额、企业定额;按内容可分为人工消耗定额、材料消耗定额和机械台班定额。在利用定额资料进行工作时间估算时,要注意定额反映的是各部门或各省市在正常条件下的平均生产率水平,并不代表某一具体项目的劳动生产率,所以项目团队成员要根据自己的经验和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定额数据进行调整。利用定额进行时间估算一般采用单一时间估算法。单一时间估算法就是根据工程定额、施工方法、投入的劳动力、机具设备和资源量等资料估算出一个时间消耗值。项目档案参加该项目的各个单位可能保存以前完成项目的档案资料,这些可用来估算时间。商业化的时间估算数据库这些数据库在估算工作时间不受实际工作内容影响的项目时非常有用,例如,混凝土养护所需要的时间;对于某种类型的申请,政府机构的审批时间等等。项目团队成员的知识项目团队成员以前完成项目的实际工作时间或时间估算。这些记忆可能很有用,但一般不如有案可稽的结果可靠。专家判断估算因为影响工作时间的因素很多,一般很难对其长短进行估算。只要有可能,应当由专家根据历史资料和他们的经验进行估算。当各项工作可变因素多,又不具备一定的时间消耗历史资料时,就不能估算出一个肯定的单一的时间值,而只能根据概率理论计算期望值。专家判断估算常常采用三时估算法。三时估算法就是首先估算出三个时间值,即最乐观时间a、最可能时间m和最保守时间b。再加权平均算出一个期望值作为工作的持续时间。模拟法模拟法是指采用不同的假定计算出工作的多种持续时间。最常用的是蒙特卡罗分析法,即首先确定每项工作可能的持续时间分布,进而利用这些结果计算整个项目可能的持续时间分布。群体决策技术基于团队的群体决策技术(如头脑风暴、德尔菲技术或名义小组技术)可以调动团队成员参与的积极性,有利于获取额外的信息,提高估算的准确度,并提高团队成员对估算结果的责任感。储备分析在进行持续时间估算时,项目团队可以选择增加一个附加时间,成为储备时间、应急时间或缓冲时间,并将其纳入项目进度计划中,用来应对进度方面的风险或不确定性。储备时间可以是估算时间的一个百分比、某一固定的时间段,或者可以通过定量分析来确定,如蒙特卡洛模拟法。随着项目信息逐渐明确,可以动用、减少或取消储备时间。应该在项目进度文件中清楚地列出应急储备时间。(三)工作时间估算的成果时间估算对完成某一工作所需工作时间的定量估算。这种估算的结果应当指明变化范围,例如:(1)3周上下浮动3天,表明完成该工作至少需要12天,但最多不超过18天(假定每周工作5天)。(2)超过2周的概率为10%,也就是说,完成该工作需要2周或更短时间的概率为90%。项目文件更新需要更新的项目文件包括工作清单、工作属性以及为估算工作时间而制定的假设条件和估算依据。八、进度计划编制的成果进度基准进度基准是经过批准的进度模型,只有通过正式的变更控制程序才能进行变更,用作与实际结果进行比较的依据。它被相关干系人接受和批准,其中包含基准开始日期和基准结束日期。在监控过程中,将用实际开始和结束日期与批准的基准日期进行比较,以确定是否存在偏差。进度基准是项目管理计划的组成部分。工程项目进度计划项目进度计划是进度模型的主要成果,展示了工作之间的相互关联,以及计划开始与结束日期、持续时间、里程碑和所需资源。即使在早期阶段就进行了资源规划,在未确认资源分配和计划开始与结束日期之前,项目进度计划都只是初步的一般要在项目管理计划编制完成之前进行这些确认。还可以编制一份目标项目进度模型,规定每个工作的目标开始日期与目标结束日期。项目进度计划可以是概括的(有时称为主进度计划或里程碑进度计划)或详细的。进度计划的表示方法有以下几种。(1)横道图横道图是传统的进度计划表示方法,其左边按工作的先后顺序列出项目的工作名称,图右边是进度表,图上边的横栏表示时间,用水平线段在时间坐标下标出项目的进度线,水平线段的位置和长短反映该项目从开始到完工的时间。利用横道图可将每天、每周或每月实际进度情况定期记录在横道图上。(2)时标网络图时标网络图将项目的网络图和横道图结合了起来,既表示项目的逻辑关系,又表示工作时间。时标网络图具有以下特点:1)它既是一个网络计划,又是一个水平进度计划,能够清楚地标明计划的时间进程,便于使用。2)能在图上直接显示出各项工作的开始和完成时间,工作的自由时差及关键线路。在使用过程中,可以随时确定哪些工作已经完成,哪些工作正在进行及哪些工作就要开始。3)由于网络图能清楚地表示出哪些工作需要同时进行,因此可以确定同一时间对材料、机械、设备以及人力的需要量。(3)里程碑法(亦称可交付成果法)里程碑法是在横道图上或网络图上标示出一些关键事项,这些事项能够被明显地确认,一般是反映进度计划执行中各个阶段的目标。通过这些关键事项在一定时间内的完成情况可反映项目进度计划的进展情况,因而这些关键事项被称为“里程碑”。(4)进度曲线法这种方法是以时间为横轴,以完成累计工作量(该工作量的具体表示内容可以是实物工程量的大小、工时消耗或费用支出额,也可以用相应的百分比来表示)为纵轴,按计划时间累计完成任务量的曲线作为预定的进度计划。从整个项目的实施进度来看,由于项目的初期和后期速度比较慢,因而进度曲线大体呈S形。进度数据项目进度模型中的进度数据是用以描述和控制进度计划的信息集合。进度数据至少包括进度里程碑、进度活动、工作属性,以及已知的全部假设条件与制约因素。经常可用作支持细节的信息,包括每个时段的资源需求(往往以资源直方图表示)、备选的进度计划(如经资源平衡或未经资源平衡的进度计划)以及进度的储备时间等。项目日历项目日历中规定了可以开展进度活动的工作日和工作班次。它把可用于开展进度活动的时间段(按天或更小的时间单位)与不可用的时间段区分开来。在一个进度模型中,可能需要采用不止一个项目日历来编制项目进度计划,因为有些工作需要不同的工作时段。可能需要对项目日历进行更新。经修正的项目管理计划项目管理计划中需要修正或更新的内容包括进度基准、进度管理计划等。项目文件更新需要更新的项目文件包括:(1)工作资源需求:资源平衡可能对所需资源类型与数量的初步估算产生影响,因而需要对工作资源需求进行更新;(2)工作属性:制定进度计划过程中可能改变了资源需求和其他相关内容,需要对相应的工作属性进行更新;(3)日历;(4)风险登记册:需要更新风险登记册以反映进度假设条件所隐含的机会或威胁。九、制定进度计划的依据制定进度计划的依据主要包括项目网络图、时间估算、资源储备说明、项目日历和资源日历、强制日期、关键事件或主要里程碑、假定前提以及提前和滞后等。1.进度管理计划。进度管理计划规定了用于制定进度计划的进度规划方法和工具,以及推算进度计划的方法。2.工作清单。工作清单明确了需要在进度模型中包含的工作。3.工作属性。工作属性提供了创建进度模型所需的细节信息。4.项目进度网络图。项目进度网络图中包含用于推算进度计划的紧前和紧后工作的逻辑关系。5.工作资源需求。工作资源需求明确了每个工作所需的资源类型和数量,用于创建进度模型。6.资源日历。资源日历规定了在项目期间的某种资源可用性。7.时间估算。时间估算是完成各工作所需的工作时段数,用于进度计划的推算。8.项目范围说明书。项目范围说明书中包含了会影响项目进度计划制定的假设条件和制约因素。9.风险登记册。风险登记册中的所有已识别风险的详细信息及特征,会影响进度模型。10.项目人员分派。项目人员分派明确了分配到每个工作的资源。11.资源分解结构。资源分解结构提供的详细信息,有助于开展资源分析和情况报告。12.环境因素。能够影响进度计划制定的环境因素包括标准、沟通渠道以及用以创建进度模型的进度规划工具等。13.组织过程资产。能够影响制定进度计划过程的组织过程资产包括进度规划方法论和项目日历等。十、货物采购合同的当事人(一)买方买方是指在合同中约定,具有购买货物需求和支付货物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二)卖方卖方是指在合同中约定,被买方接受的具有卖出货物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十一、货物采购合同的履行货物的生产过程,是履行货物采购合同的一个重要环节。与工程采购不同,货物采购合同签订后要实行催交和现场监造与检验,这是货物合同履行的重要保证,是货物招标投标工作的延续。(一)催交因为采购的货物是在制造厂家生产制造的,货物是否能及时交付,一方面固然要依靠供货人的努力,另一方面,还要依靠购货人派遣咨询工程师作为驻厂代表进行催交货物。催交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督促供货人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要求提供货物和技术文件,以满足现场施工安装的需要,故催交工作贯穿于合同签订后直到货物制造完成,并具备出厂检验合格的全过程。催交工作的重点是保证货物生产制造的进度和工期,在催交的过程中,驻厂代表及时地发现制造过程中的问题,并且能采取有效的控制和改正措施,以防止进度拖延。催交工作是货物采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国外工程公司催交工作也十分重视,为确保设备、材料按时到货,保证工程顺利进行,不惜投入一定的人力做催交工作。做好催交工作,对保证工程项目的总进度具有重要作用。催交工作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催促供货,供货人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购货人提交一份详细的制造进度表,明确交货日期,以便购货人催交工作的开展。检查供货。检查供货人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和准备进展情况,并检查供货人主要外协配件和配套辅机的采购进展情况。检查设备、材料的制造、组装、试验、检验和装运的准备情况。检查各关键工序是否按生产计划进行。催交人的应不断评估供货人的进度状态,确保全部关键控制点的进度按期进行。(二)现场监造与检验与工程采购不同,为确保货物的质量符合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避免由于质量问题而影响工程建设,或给以后生产经营带来困难,货物采购尤其是设备采购,购货人需要派遣咨询工程师在制造厂家进行现场监造与检验,包括对原材料进货的检验、设备制造加工监造检验、组装和中间产品的监造检验、整体货物性能的监造检验、包装监造检验、运输条件检验等。现场监造与检验的要求应事先在合同中约定。监造与检验的主要内容咨询工程师的职责就是保证货物的质量和制造进度。货物质量主要是通过建立和实施质量保证体系来保证的。咨询工程师应首先了解制造厂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制订和有效实施情况,并对其提出建议。咨询工程师应掌握货物采购合同的全部内容,特别是要掌握合同中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货物的质量要求和交货时间要求,以及检验标准要求,并且据此制定监造检验计划,列出重点监造检验目录。在货物制造开始之前,咨询工程师要组织召开协调会议,使供货人明确产品要求、检验内容、方式、时间以及各自的权利义务等。货物制造工作中,根据需要咨询工程师应进驻制造现场进行监造与检验。监造与检验的方法一般是目检、实测、记录、照相等。当需要使用测试仪器时,供货人应提供协助和方便。货物制造完毕后,咨询工程师应参加全面的质量验收,认真做好出厂前的检验测试,把问题消除在出厂之前,并写出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应该是根据货物采购合同及其附件提出的技术规格和要求,对采购的设备和材料进行检验、测试和其它有关质量检查的真实情况的记录。为提高检验报告的质量,咨询工程师应根据经验编制统一的格式。检验报告的结论部分,应该明确被检验的设备和材料可以验收、有条件验收、拒收等。根据具体情况,也可聘请有资格和有信誉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承担货物的检验工作。设备、材料运抵施工现场后,主持仓储的管理人员要开箱检验,合格后方能入库。监造与检验的要求在货物制造之前,咨询工程师要召开预检会议,审查制造厂的检验计划。货物检验应按货物采购合同文件规定的标准、规范进行。认真做好检验报告,因为检验报告是对货物质量的真实记录。对合格产品,有关参检方要联名签字,并且一切文件要完整无损。对不合格产品,咨询工程师要提出处理意见。对产品质量有争议的问题,应聘请第三方检验,也可请专家或有关专业部门检验,得出公正的结论。货物制造完毕,运抵施工现场并人库后,货物监造工作宣布结束。十二、监理合同的主要内容(一)合同当事人委托人。指与监理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委托人应任命委托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和约定期限内代表委托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监理人。指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监理人应任命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二)合同范围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包括工程范围、阶段范围和工作范围:工程范围指所监理工程的建设内容。阶段范围指工程建设程序中的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中的一个或者多个阶段。工作范围指监理工作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理、环保监理中的一项或者多项工作。(三)合同价格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监理报酬总金额。合同价格指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全部监理工作后,委托人应付给监理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合同中应约定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调整方式和风险范围划分。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价格应当包括收集资料、踏勘现场、制订纲要、实施监理、编制监理文件等全部费用和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外出考察、试验检测、专项咨询或专家评审时,相应费用不含在合同价格之中,由委托人另行支付。十三、勘察合同的主要内容(一)合同当事人发包人。指与勘察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发包人应任命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和约定期限内代表发包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勘察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勘察人应任命项目负责人,代表勘察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二)合同当事人的义务发包人义务发包人的义务一般包括:遵守法律。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勘察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向勘察人发出开始勘察通知。办理证件和批件。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发包人负责办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发包人应当按时办理,勘察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勘察人负责办理的勘察所需的证件和批件,发包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及时支付合同价款。提供勘察资料。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勘察人的义务勘察人的义务一般包括:遵守法律。勘察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勘察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依法纳税。勘察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含增值税)包括在合同价格之中。完成全部勘察工作。勘察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发包人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并对工作中的任何缺陷进行整改、完善和修补,使其满足合同约定的目的。勘察人应按合同约定提供勘察文件,以及为完成勘察服务所需的劳务、材料、勘察设备、实验设施等,并应自行承担勘探场地临时设施的搭设、维护、管理和拆除。保证勘察作业规范、安全和环保。勘察人应按法律、规范标准和发包人要求,采取各项有效措施,确保勘察作业操作规范、安全、文明和环保,在风险性较大的环境中作业时应当编制安全防护方案并制定应急预案,防止因勘察作业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避免勘探对公众与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勘察人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保证勘探场地的周边设施、建构筑物、地下管线、架空线和其他物体的安全运行。勘察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三)合同范围合同约定的勘察范围包括工程范围、阶段范围和工作范围:工程范围指所勘察工程的建设内容。阶段范围指工程建设程序中的可行性研究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勘察等阶段中的一个或者多个阶段。工作范围指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如有)、提供技术交底、施工配合、参加试车(试运行)、竣工验收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中的一项或者多项工作。(四)勘察服务期限勘察服务期限指勘察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勘察服务所需的期限,包括按合同约定所做的调整。开始勘察符合合同约定的开始勘察条件的,发包人应提前7天向勘察人发出开始勘察通知。勘察服务期限自开始勘察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勘察日期起计算。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未能发出开始勘察通知的,勘察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周期延误。发包人引起的周期延误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勘察服务期限延误的,发包人应当延长勘察服务期限并增加勘察费用,具体方法在合同中约定:合同变更;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及时答复勘察事项;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勘察;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勘察费用;发包人提供的基准资料错误;未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对勘察文件进行审查;发包人造成周期延误的其他原因。非人为因素引起的周期延误由于出现合同规定的异常恶劣气候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等因素导致周期延误的,勘察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周期和(或)增加费用。勘察人发现地下文物或化石时,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发包人和文物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保护;勘察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周期和(或)增加费用。勘察人引起的周期延误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周期延误,勘察人应支付逾期违约金。行孜管理部门引起的周期达误由于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延迟造成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提前完成勘察根据发包人要求或者基于专业能力判断,勘察人认为能够提前完成勘察的,可向发包人递交一份提前完成勘察建议书,包括实施方案、提前时间、勘察费用变动等内容。除合同另有约定之外,发包人接受建议书的,不因提前完成勘察而减少勘察费用;增加勘察费用的,所增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要求提前完成勘察但勘察人认为无法实施的,应在收到发包人书面指示后7天内提出异议,说明不能提前完成的理由。发包人应在收到异议后7天内予以答复。任何情况下,发包人不得压缩合理的勘察服务期限。由于勘察人提前完成勘察而给发包人带来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以在合同条款中约定勘察人因此获得的奖励内容。(五)合同价格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勘察费用总金额。合同价格指勘察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全部勘察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勘察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合同中应约定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调整方式和风险范围划分。勘察费用实行发包人签证制度,即勘察人完成勘察项目后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通过验收后由发包人代表对实施的勘察项目、数量、质量和实施时间签字确认,以此作为计算勘察费用的依据之一。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价格应当包括收集资料,踏勘现场,制订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分析、评估、配合审查等,编制勘察文件,设计施工配合,青苗和园林绿化补偿,占地补偿,扰民及民扰,占道施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农民工工伤保险等全部费用和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发包人要求勘察人进行外出考察、试验检测、专项咨询或专家评审时,相应费用不含在合同价格之中,由发包人另行支付。(六)合同变更变更情形合同履行中发生下述情形时,合同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变更请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变更,勘察服务期限和勘察费用的调整方法在合同中约定。勘察范围发生变化;除不可抗力外,非勘察人的原因引起的周期延误;非勘察人的原因,对工程同一部分重复进行勘察;非勘察人的原因,对工程暂停勘察及恢复勘察。基准日后,因颁布新的或修订原有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等引发合同变更情形的,按照上述约定进行调整。合理化建议合同履行中,勘察人可对发包人要求提出合理化建议。合理化建议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发包人,被发包人采纳并构成变更的,执行上述约定。勘察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工程投资、缩短了施工期限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给予奖励。(七)勘察责任勘察工作质量应满足法律规定、规范标准、合同约定和发包人要求等。勘察人应做好勘察服务的质量与技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度,加强勘察服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勘察文件的设计、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发包人有权对勘察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和审核。勘察人应为发包人的检查和检验提供方便,包括发包人到勘察场地、试验室或合同约定的其他地方进行察看,查阅、审核勘察的原始记录和其他文件。发包人的检查和审核,不免除勘察人按合同约定应负的责任。勘察文件存在错误、遗漏、含混、矛盾、不充分之处或其他缺陷,无论勘察人是否通过了发包人审查或审查机构审查,勘察人均应自费对前述问题带来的缺陷和工程问题进行改正,但因发包人提供的文件错误导致的除外。因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文件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要求勘察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按合同约定承担责任。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文件不合格的,勘察人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造成的勘察费用增加和(或)勘察服务期限延误由发包人承担。勘察责任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制。项目负责人应当保证勘察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对因勘察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八)知识产权(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勘察人完成的勘察工作成果,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均归发包人享有。(2)勘察人在从事勘察活动时,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因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勘察人自行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勘察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3)勘察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的,相应的使用费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之中。十四、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符合法律法规的原则订立合同的主体、内容、形式、程序等都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合同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订立合同唯有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合同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当事人预期的经济利益目的才有保障。平等自愿的原则平等是指合同当事人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自愿是指合同当事人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根据自己的意愿签订合同,即有权选择订立合同的对象,合同的条款内容,合同订立时间以及依法变更和解除合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贯彻平等自愿的原则,必须体现签约各方在法律地位上的完全平等。合同要在双方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订立,签约双方都是平等的,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的意志(例如单方提出的不平等条款)强加于另一方,更不得强迫对方同自己签订合同。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公平原则,民事主体必须按照公平的观念设立、变更或者取消民事法律关系。在订立工程项目合同中贯彻公平原则,反映了商品交换等价有偿的客观规律和要求。贯彻该原则的最基本要求即是签约各方的合同权利、义务要对等而不能失去公平,要合理分担责任。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实质上是社会良好道德、伦理观念上升为国家意志的体现。在订立合同中贯彻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应当诚实,实事求是向对方介绍自己订立合同的条件、要求和履约能力,充分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不得有隐瞒、欺诈的成分,在拟定合同条款时,要充分考虑对方的合法权益和实际困难,以善意的方式设定合同权利和义务。等价有偿的原则等价有偿原则是开展民事活动的一项原则,也是订立合同的一项基本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原则合同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十五、工程项目合同的特点工程项目合同是一个合同群体因为工程项目投资多,工期长,参与单位多,一般由多项合同组成一个合同群,这些合同之间分工明确,层次清楚,自然形成一个合同体系。.合同标的物仅限于工程项目涉及的内容与一般的产品合同不同,工程项目合同涉及面主要是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线路、管网的建设,土木工程的建设以及设备、材料购置安装等的管理,而且都是一次性过程。合同内容复杂与产品合同比较,工程项目合同庞大复杂。大型项目要涉及到几十种专业,上百个工种,几万人作业,合同内容自然庞大复杂。如三峡水利水电工程,共签定78个大合同,5000多个小合同,合同内容极其复杂。工程项目合同主体只能是法人《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都规定了工程项目合同的当事人只能是法人,公民个人不能成为工程项目合同的当事人。工程项目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具有特殊性工程项目标的物属于不动产,工程项目对国家、社会和人民生活影响较大,在工程项目的合同订立上必须符合政府的规定,在履行中必须接受政府的监督和检查。因此,工程项目合同一般都采用书面形式。十六、项目简介(一)项目单位项目单位:xx投资管理公司(二)项目建设地点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占地面积约51.00亩。项目拟定建设区域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规划电力、给排水、通讯等公用设施条件完备,非常适宜本期项目建设。(三)建设规模该项目总占地面积34000.00㎡(折合约51.00亩),预计场区规划总建筑面积52835.14㎡。其中:主体工程34511.90㎡,仓储工程7676.93㎡,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5819.67㎡,公共工程4826.64㎡。(四)项目建设进度结合该项目建设的实际工作情况,xx投资管理公司将项目工程的建设周期确定为24个月,其工作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工程勘察与设计、土建工程施工、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调试、试车投产等。(五)项目提出的理由1、长期的技术积累为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目前,公司已具备产品大批量生产的技术条件,并已获得了下游客户的普遍认可,为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国家政策支持国内产业的发展近年来,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规范产业发展。在国家政策的助推下,本产业已成为我国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伴随着提质增效等长效机制政策的引导,本产业将进入持续健康发展的快车道,项目产品亦随之快速升级发展。统筹利用各级各类财政资金,对装备制造业给予倾斜支持。落实高端装备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及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设备关键零部件进口免关税、首台(套)保险补偿等优惠政策。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持续推动服务企业常态化工作,深入落实国家减税降费和降成本措施,切实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推动相关公共服务平台提档升级,加快“双创”氛围培育。(六)建设投资估算1、项目总投资构成分析2、建设投资构成本期项目建设投资18430.00万元,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其中:工程费用15887.8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11.84万元,预备费430.36万元。(七)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1、财务效益分析根据谨慎财务测算,项目达产后每年营业收入53600.00万元,综合总成本费用42183.62万元,纳税总额5321.53万元,净利润8358.56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24.92%,财务净现值11720.57万元,全部投资回收期5.68年。2、主要数据及技术指标表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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