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与口才协会社团章程湖南城市学院社团联合会第一章总则社团名称:演讲与口才协会成立时间:1992年6月所属院系:湖南城市学院城市管理学院性质:演讲与口才协会是以锻炼学生语言表达能力,培养口才,增强自信,繁荣校园文化,丰富校园生活为目的的学生社团组织。宗旨:口才成就梦想,口才成就人生协会的任务:一、满足会员要求,给予和创造机会让会员能够在大众场合敢讲,能说,使其克服在大众场合紧张,忧虑,恐惧等心理障碍,努力提升会员对语言和演讲的掌握能力,提高语言表达能力和社交能力,从而提高会员的演讲与口才水平、全面提升各会员的综合素质。二、挖掘大学生才智和表达技能,加强当代大学生对语言的驾驭能力,号召铸造精英的口才。为同学语言表达能力的提高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三、得到学校,社会的普遍认可,形成较大的影响力和感染力,促进大学生的演讲与口才水平得到普遍的提升。第二章会员协会按照校团委及社团联合会的统一安排,面向全校吸收新的会员,并做好宣传和管理工作。第一条:入会条件:凡我院正式注册的学生,思想进步、品行端正、积极上进、热爱演讲与口才艺术,承认本协会章程者均可提交申请。经考核合格,均可吸纳为正式会员。由协会发给入会者会员证第二条:会员权利:1、入会自愿、退会自由;2、享有参加协会组织的教育和培训及相关活动的权利,及阅读协会各种材料的权利;3、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4、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5、有权参与协会各项评优活动;6、有通过合理途径要求协会公开财务的权利;7、有监督协会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8、有享受协会提供的特殊权益的权利。第三条:会员义务:1、演讲与口才协会会员必须认真填写协会成员登记表;2、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3、遵守学院的校规和校纪;4、履行协会章程和会议决议;5、保密协会相关信息;6、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7、对协会的建议和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8、有交纳会费的义务。第四条:会员证:1、会员证由协会加盖会章后统一发放,是会员身份的凭证,不得转借他人;2、凭会员证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3、会员证请妥善保管,丢失后挂失并及时缴费补办;4、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第五条:退会条件1、违反国家的法律和法规。2、违反学院的校规和校纪,并受学院处分的。3、违反协会的章程或不积极参加协会活动的。4、自动退会者。第六条:本协会设会员档案制度,记载会员参加活动及学习情况和表现;毕业的会员档案将长期保存在本协会。第七条:奖惩制度对于在各项活动中表现较好有突出成绩的会员,本协会将进行表彰和奖励,也向校(系)有关部门推荐奖励;对于在活动中表现教差的或不服从安排的会员,本协会将给予批评教育。(一)、奖励制度:1、对每次在协会比赛中取得优胜的会员进行物质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2、在年终评出社团活动积极分子和优秀会员,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二)、惩罚制度:1、不听从会长、部长、负责人工作安排,对本协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成员,将被开除本协会。2、凡请假缺席协会活动三次以上者或无故缺席协会活动两次者,取消其评为“优秀会员”资格。3、受学校通报批评处分以上者,不得担当或竞选本协会干部。4、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受校纪校规处分者,按自动退会处理。第八条:评优标准(一)依据办公室的考勤记录和活动记录;(二)参考监督小组的意见;(三)参考会员的意见;(四)依据会员的思维活跃情况,参与活动的主动性;(五)参考组织活动的结果;第三章机构第一条:协会最高权利机关为全体会员大会,协会的重大决议必须由三分之二的会员通过才能实施。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举手表决;会员大会每年一届。第二条:1、协会设指导老师一名、名誉会长一名、顾问一名对协会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2、协会设会长一名、团支部书记(分会会长兼任)一名,团支部副书记两名(新校区和朝阳校区各一名)、秘书长一名、副会长五名;设办公室、信息调研部、活动策划部、主持部、宣传部、外联部六个部门;各部设部长一名。会长由上届提名并经全体成员投票通过产生,团支书、副会长、部长、秘书长由竞选产生。(团支部副书记和副会长同级)3、特殊情况除外,本协会会长不兼任其他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4、本协会会长、团支书、副会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期一年。5、由会长和副会长及各部部长构成理事会。6、理事会负责召开全体成员大会,主持日常会议,对协会工作进行监督,可两校区轮流举行,两校区主要负责人必须要到场参与。7、分会属于总会的管理,总会授权在朝阳校区独立开展工作,财务管理根据协会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在两校区举行的重大会议都需要主要负责人到场交流工作。第三条:会长职责1、全面负责协会日常工作,全面把握协会发展方向;宏观把握全局,以动态的目光为本协会谋发展;负责协会工作的日程安排及活动时人员的总调动和配置;2、保持协会与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以及其他各相关社团的联系;3、有重大事项时应与团支书、副会长、各部长一同协商,不能专断。4、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5、检查会员大会,社团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6、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7、拓展协会的多渠道合作关系;第四条:团支书(新校区和朝阳校区团支部副书记负责两校区的团务工作)1、协助会长做好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关系,保证各部门的工作顺利有效开展;2、开展协会成员的团员培训工作;3、每学年和会长选出协会的优秀会员;4、与团委沟通,及时传达团委下达的指示和精神,建设好协会团支部。5、作好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维持协会纪律;机动应付各种紧急情况;辅助会长处理各项事务。6、全面负责分会日常工作,全面把握协会发展方向;宏观把握全局,以动态的目光为本协会谋发展;负责分会工作的日程安排及活动时人员的总调动和配置;第四条:副会长职责1、协助会长做好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关系,保证各部门的工作顺利有效开展;2、作好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维持协会纪律;机动应付各种紧急情况;辅助会长处理各项事务。3、做好会长与部长之间的桥梁,将下级意见或建议及时传达给会长;两个副会长之间要多交流、沟通;4、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5、协调各分枝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6、协助会长处理其他日常工作。各部部长及副部长负责本部具体工作;负责联系指导老师进行培训或开展讲座。第五条:协会各部职能一、办公室负责协会的日常事务;作好协会的会议纪录;负责管理会员档案及协会日常用品,做好退入会人员的登记协干协干辞职制度;保管协会资料,负责每次活动日常考勤,对未到人员及时记录考核;以书面的形式传达会议的精神;写好每个月一次的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负责管理协会财务:开展活动前填写经费预算;记录相关活动物品的购买情况;向社团联合会申请经费;管理协会的各种财务(包括预算和支出)及时向会员公布经费情况,做到公开,透明、合理、节约;协会的一切帐务、活动所用花费须经会长批准同意并签字;报销人需持有效票据申报,有效票据包括发票和收据两种,须经手人署名方可有效,票据须标明物品、单价、数量和金额等;协会财务状况将定期公布受全体会员的监督,每月上交财务报表。二、活动策划部负责协会干部培训和各项活动的策划工作;起草协会各种文件及策划书;研究各项活动开展的方案;人员安排,对活动前期,活动中期,后期,进行人员安排,确保活动成功完成;活动后对活动进行总结,书写活动总结,总结经验教训。三、外联部负责寻求赞助和对外界商业性机构的联系和合作事宜;负责与其他协会,单位的合作事宜;并搞好和其他高校相应社团的联系并负责对外的联系,以促进成良好的社团关系,提升协会知名度;负责关于外联摆台挂横幅的一系列事务的处理;组建外联小组,增强协会外联能力。四、信息调研部有一定计算机基础,负责协助各部门处理相关的电子文档及制作电子排版;负责建立会员档案;建立协会的网站,负责协会网站的更新、协会博客的更新、留言板的回复;负责协会对内、对外的邮箱的维护及邮件的回复;负责网上收集演讲与口才,辩论等方面的资料,交流技巧和经验;网络宣传协会活动和日常工作,建立校内人人网。进行活动调研,书写信息调研报告,记录活动过程和所存在问题,在会议中提出进行讨论;活动场地申请,及时的申请场地与老师沟通保证活动进行。五、宣传部:负责整个协会的各项宣传工作,做到及时到位;负责协会的形象设计与推广;负责起草协会中的各项宣传公文,如通知,海报的起草和张贴。对外对内的口头宣传,横幅,标语;在每次活动之前做好宣传工作,使活动影响力和知名度都宣传到最大;必要时与学校甚至社会的宣传性质的社团、单位,例如校记者团、校报、宣传中心建立联系,以促进影响;活动中做好宣传海报和活动场地的布置等具体的相关工作;活动后做好后期宣传工作,使活动取得圆满成功。六、主持部负责主持协会的各项活动;口才与演讲方面知识的收集整理,建立协会内部辩论队和选拔礼仪小姐;组织协会内部的活动比赛,组织团员培训工作,增强内部口才能力和培养主持人、辩论能手。第六条:协干辞职制度协干如果有特殊情况,要求辞职,首先要经过部门部长同意,写出份书面申请,经会长团同意后盖章,方可退出协会。部长以上成员辞职必须在满足以上条件下还需要找到代理部长或部长,方可辞职,退出协会一切享有待遇和权利取消。第七条:轮值制度因选拔后备人才需要,在协会工作开展一个学期后,对部门成员进行轮值担任部长和会长,锻炼协干能力,培养后备人才,也是协会对干部进行考核选拔的一个重要方式,针对其任期的表现,来作为下届部长团和会长团的人选考虑因素。第四章财务管理制度第一条:本协会经费来源:(一)、会费;(二)、社会赞助;(三)、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四)、其他合法收入。第二条: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它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本协会具有专门的秘书管理协会支出。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三条:本协会资产管理必须接受会员大会和社团联合会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专项资金或者社会捐赠、赞助的,必须接受社团联合会和院团委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公布。本协会换届或更换社团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院团委组织的财务审计。第四条:会费的主要开支项目是:购买活动的宣传材料及相关活动道具和奖金;开展活动过程中的必要支出;购买一些与协会有关的书籍报刊;编辑出版内部交流资料和奖励优秀协会成员等。第五条:协会财务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定期公开并实行透明化管理。本协会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六条:协会的一切活动所用花费必须经会长批准同意并签字,报销人需持有效发票申报。第七条:两校区财务问题,会员费各自分管作为常务工作需要,冠名大型活动赞助资金3:7分,朝阳校区占30%新校区占70%,分赞助及小活动赞助各自独立,会员和协干交流活动,两校区各自都出资金3:7分,每月朝阳校区分会将财务报表上报总会。第五章协会可开展的活动类型1、演讲比赛2、辩论赛3、专业教师培训4、普通话考级模拟大赛5、座谈会6、定期观看演讲相关影牒7、模拟招聘会大赛8、诗歌朗诵比赛9、交际活动:包括交际礼仪,交际心理,谈话艺术以及和其他学校的同学交流等。所有的活动都以提高会员的演讲能力及口才能力和表达技巧为目的,以每年的新会员为主体。并根据会员在各方面的不同需要,选择一些有针对性,有趣味性,且主题新颖的话题作为活动的中心。为会员的全面发展提供一片自由发挥的天空。第六章附则若协会日常工作中出现了本章程未规定的特殊情况,由理事会召开会议讨论解决。本章程其解释权属湖南城市学院演讲与口才协会拥有。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校社团联合会修改于二〇一一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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