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原创・海量・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快速导航 帮助中心
VIP

清末新政时期预算制度初探.doc

2.7 我要评价: 举报 版权申诉
作者/来源: 夏天的风 | 发表时间: 2026年09月24日 | 作品编号: 221593113419909 | 4页 | 10.51KB | Word文件
【摘要】 清末新政时期预算制度初探 =“news_bd”> 一、清末新政时期的预算制度初创 1903 年,清政府设立财政处负责财政清理、编制预算等工作。1906 年,改户部为度支部,把财政处、税务处并入度支部,把该部作为清理财政、颁布预算法令的核心机构。在预算制定、管理机构初具规模的前提下,1909 年,清政府决定以九年为期实现向立宪体制的过渡,并令宪政编查馆、资政院制定了具体规划。其中第三年复查并厘定地方税章程,试办各省预算决算;第六年试办全国预算颁布会计法;第九年确定预算决算,确定明案。1911 年,清政府决定提前立宪后对实行步骤作了相应调整:宣统三年厘定国家税、地方税各项章程,四年确定预算决算。在预算法规紧锣密鼓制订过程中,清政府先后公布了《清理财政办法》和《清理财政章程》,明确要求调查各省出入款项为编制预算做准备。它对预算的各个具体环节作了详细规定,并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考虑到中国幅员辽
会员专享推荐 · 你可能也用得上更多
开通 会员,畅读全站文档
本篇文档已为你保留
本篇文档价值 ¥35.00会员 免费解锁
  • 全文不限次阅读,剩余内容即刻解锁
  • 高速下载通道,免排队、无等待
  • 专属客服 1 对 1 答疑,优先响应
  • 每日赠送下载券,本篇文档免费送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