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原创・海量・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VIP会员
快速导航
帮助中心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全部分类
×
川公网安备51019002008244号
蜀ICP备2024067431号
©2021-2026 by Sichuan SoBing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首页
/
文档库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
秦汉“名田宅制”说——从张家山汉简看战国秦汉的土地制度(2)历史学论文
VIP
秦汉“名田宅制”说——从张家山汉简看战国秦汉的土地制度(2)历史学论文.doc
2.3
我要评价:
举报
版权申诉
作者/来源:
夏天的风
|
发表时间:
2026年10月01日
|
作品编号:
221601991966853
|
12页
|
26.09KB
|
Word文件
开通会员
登录/注册
【摘要】
秦汉“名田宅制”说——从张家山汉简看战国秦汉的土地制度(2)_历史学论文 二 (一)《二年律令》的出土首先解决了这样一个 历史 疑案,即战国秦汉时期是否存在过关于土地占有的制度。 《史记·商君列传》记载,商鞅变法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据此,商鞅变法时似建立了一套田宅占有制度,对不同爵秩等级的人占有田宅的数量进行了制度上的限制。汉代 文献 中也常能见到“田宅逾制”的说法,[1]汉代的许多政论家还多次为政府献言,提倡“限民名田”,[2]汉哀帝时甚至公布过限民名田宅的法令,[3]这些史实似乎提示汉代存在过关于田宅占有的制度,而且它应该与商鞅变法确立的以“爵秩等级”“名田宅”的制度有渊源关系,确切地说是这一制度的延续。但是,杜佑在《通典·食货·田制上》却说:“(鞅)故废井田,制阡陌,任其所耕,不限多少”。[4]马端临《文献通考·田赋考》所引吴氏语
展开
会员
专享推荐 · 你可能也用得上
更多
开通
会员
,畅读全站文档
本篇文档已为你保留
本篇文档价值
¥35.00
会员 免费解锁
全文不限次阅读,剩余内容即刻解锁
高速下载通道,免排队、无等待
专属客服 1 对 1 答疑,优先响应
每日赠送下载券,本篇文档免费送
开通会员赠送本篇文档
/
12
热门搜索
最近搜索
收藏
分享
下载原文档
客服
微信客服
全屏
放大
缩小
退出全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