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原创・海量・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VIP会员
快速导航
帮助中心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全部分类
×
川公网安备51019002008244号
蜀ICP备2024067431号
©2021-2026 by Sichuan SoBing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首页
/
文档库
/
行业资料
/
法律法规
/
谈清代司法的中层影像- 一个官员的知府与臬司经历
VIP
谈清代司法的中层影像- 一个官员的知府与臬司经历.doc
2.7
我要评价:
举报
版权申诉
作者/来源:
夏天的风
|
发表时间:
2026年09月30日
|
作品编号:
221595408031877
|
28页
|
27.93KB
|
Word文件
开通会员
登录/注册
【摘要】
谈清代司法的中层影像: 一个官员的知府与臬司经历 =“news_bd”> 当前法律史学界对清代司法运作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刑部与州县,对处于司法体制中层的省府两级,较少关注。清代地方政府大体呈省府州县的格局,司法也是如此。在省一级,督抚以下,设有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省各一人。正三品按察使掌振扬风纪,澄清吏治。所至录囚徒,勘辞状,大者会藩司议,以听于部、院。兼领阖省驿传。三年大比充监试官,大计充考察官,秋审充主稿官。按察使因为主掌法度,又称臬司。在府一级,知府掌总领属县,宣布条教,兴利除害,决讼检奸。三岁察属吏贤否,职事修废,刺举上达,地方要政白督、抚,允乃行。仁宗亲政,以知府为承上接下要职,严谕各督、抚考核。宣宗时犹然。( 《清史稿﹒职官三》) 可见,在省府两级,臬司与知府是主要的司法官员,他们处于清代司法体制的中层。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知府与臬司到底是怎样运作的,承担着怎样的角色和功
展开
会员
专享推荐 · 你可能也用得上
更多
开通
会员
,畅读全站文档
本篇文档已为你保留
本篇文档价值
¥35.00
会员 免费解锁
全文不限次阅读,剩余内容即刻解锁
高速下载通道,免排队、无等待
专属客服 1 对 1 答疑,优先响应
每日赠送下载券,本篇文档免费送
开通会员赠送本篇文档
/
28
热门搜索
最近搜索
收藏
分享
下载原文档
客服
微信客服
全屏
放大
缩小
退出全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