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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权益性投资收益所得税处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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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来源: 夏天的风 | 发表时间: 2026年09月21日 | 作品编号: 221608858583173 | 6页 | 10.17KB | Word文件
【摘要】 企业权益性投资收益所得税处理 来源于境内的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投资者从境内被投资单位获取的股息、红利或转股收益。 (一)居民企业投资者取得的权益性投资收益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居民企业从中国境内权益性投资单位获取的股息、红利或转股所得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应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1)符合免税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的规定,可以作为免税收入确认的权益性投资收益需符合以下条件:投资单位和被投资单位都是居民企业;投资单位直接投资于被投资单位;若被投资单位是公开上市公司,则投资单位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在一年(12个月)以上所取得的投资收益。居民企业获取的符合上述条件的股息、红利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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