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原创・海量・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快速导航 帮助中心
VIP

税收中的“收入”与会计“收入”确认的比较国家行政管理论文.doc

0.7 我要评价: 举报 版权申诉
作者/来源: 夏天的风 | 发表时间: 2026年10月01日 | 作品编号: 221603897454726 | 6页 | 10.86KB | Word文件
【摘要】 税收中的“收入”与会计“收入”确认的比较_国家行政管理论文 [摘 要] 在税务和会计的相关准则中,对“收入”及其确认的理解各有差异,本文主要分析和探讨税收中的“收入”与会计中的“收入”确认上的异同。 [关键词] 税收 收入 会计 确认 比较 一、“收入”的概念及范围界定 (一)税收中的“收入”概念及范围界定 根据现行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收入”是指增加企业经济利益的全部流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第二十六
会员专享推荐 · 你可能也用得上更多
开通 会员,畅读全站文档
本篇文档已为你保留
本篇文档价值 ¥35.00会员 免费解锁
  • 全文不限次阅读,剩余内容即刻解锁
  • 高速下载通道,免排队、无等待
  • 专属客服 1 对 1 答疑,优先响应
  • 每日赠送下载券,本篇文档免费送
/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