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原创・海量・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VIP会员
快速导航
帮助中心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全部分类
×
川公网安备51019002008244号
蜀ICP备2024067431号
©2021-2026 by Sichuan SoBing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首页
/
文档库
/
教育学习
/
学术论文
/
民事诉讼证据失权的原因分析
VIP
民事诉讼证据失权的原因分析.doc
1.3
我要评价:
举报
版权申诉
作者/来源:
夏天的风
|
发表时间:
2026年09月26日
|
作品编号:
221590424363141
|
8页
|
12.67KB
|
Word文件
开通会员
登录/注册
【摘要】
民事诉讼证据失权的原因分析 =“news_bd”> 一、民事证据失权制度概论 我国民事诉讼在证据的提出方式上,最初实行的是最广泛意义上的随时提出主义,亦即在民事诉讼程序开始和庭审辩论终结前当事人都可以实施举证行为。但因为当事人法律意识的参差不齐和一些当事人对诉讼技巧的滥用,致使这种做法在司法实践中产生了一系列难以克服的弊端,例如证据突袭和诉讼拖延。因此,为解决这一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出台后设置了证据失权制度,明确规定了当事人举证时间的临界点,防止当事人举证的迟延。证据失权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举证期限,二是超过举证期限的后果。证据失权制度是举证责任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举证责任的重要保障。证据失权制度与举证时限制度有着密切的联系,这种联系在实践中体现为证据失权制度的运作以举证时限制度的落实为前提条件。 (一)证据失权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所谓民事诉讼证据失权,指
展开
会员
专享推荐 · 你可能也用得上
更多
开通
会员
,畅读全站文档
本篇文档已为你保留
本篇文档价值
¥35.00
会员 免费解锁
全文不限次阅读,剩余内容即刻解锁
高速下载通道,免排队、无等待
专属客服 1 对 1 答疑,优先响应
每日赠送下载券,本篇文档免费送
开通会员赠送本篇文档
/
8
热门搜索
最近搜索
收藏
分享
下载原文档
客服
微信客服
全屏
放大
缩小
退出全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