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3年度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政府雇员招考聘用考试题库 一单选题(共60题) 1、我国《合同法》对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的负担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下列有关风险负担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 A. 特定物的风险在合同成立后即由买受人承担 B. 需要运输的标的物,自交付给买受人后风险转移给买受人 C. 在途货物的风险除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后即转移给买受人 D. 在由于标的存在质量瑕疵,买受人拒绝受领的情况下,风险转移给买受人 参考 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本体直接考查法条,虽然十分具体,但涉及了多个法条。 《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以看出,在买卖合同风险负担问题上,该条并未区分种类物还是特定物,因此,一般来说,特定物的风险在合同成立后即由买受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