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3-2024年度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政府雇员招考聘用综合检测试卷A卷含答案 一单选题(共60题) 1、甲购买手机一部,交给同事乙,请其代为上号。乙将该手机赠与了其亲戚丙,丙受赠时并不知道手机不为乙所有,后小偷将此手机偷走,并低价卖给了丁。该手机应归_____。 A. 甲 B. 乙 C. 丙 D. 丁 参考 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本题考査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情形中,所有权的归属问题。首先题目中的法律关系标明如下: 乙受甲的委托代为上号,但无权处分该手机,所有权仍归甲,乙未经甲的同意将手机赠送给丙是民法上的无权处分行为,在无权处分的场合下,若丙想取得所有权只能依甲的事后追认或乙获得所有权或者依据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的条件是:《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