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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期间受伤投诉期限如何规定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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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来源: 阿拉蕾 | 发表时间: 2026年10月23日 | 作品编号: 233221707026885 | 2页 | 12.00KB | Word文件
【摘要】 旅游期间受伤,投诉期限如何规定的? 问:我的朋友与重庆某旅行社签订《出境旅游合同》,参加香港五日游。其间的一天凌晨,我的朋友在香港某酒店房间内意外摔伤。我的朋友返渝后进行治疗,治疗好后向重庆市旅游局递交投诉书、申请书、仲裁申请书,反映在旅游期间被摔伤后未得到积极救治,旅行社工作人员将其三人遗弃,要求予以处理。结果重庆市旅游局依据《旅游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回复告知其投诉已经超过受理时限,决定对其申请不予受理。旅游期间受伤,投诉的期限如何规定的?答:旅行者维权须在法定期限。游客在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过程中,出现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情形时应当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应注意所谓依法维护权益,必须是在法定期限内,依照法定程序,向法定机关提出自己的维权主张。否则,游客的合法权益即使遭受侵害亦难以得到维护。部门规章《旅游投诉处理办法》规定,投诉期限为旅游合同结束之日90天。“旅游合同结束之日”应该是旅游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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