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原创・海量・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快速导航 帮助中心
VIP

(精选)物权行为理论的功能(上).docx

1.4 我要评价: 举报 版权申诉
作者/来源: 茯苓 | 发表时间: 2026年10月25日 | 作品编号: 233546213478853 | 19页 | 22.46KB | Word文件
【摘要】 物权行为理论的功能(上) 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的法律模式问题,进入民法学者的研究视野不过十数年时间,已经赫然成为民法学上最重大的争论之一。核心的争议是,到底债权形式主义和物权形式主义那个更加合理,或者说,物权行为的独立性和无因性制度到底是否合理。本文不拟对物权行为追本溯源、全面探讨,仅仅试图在已经发表的大量文献基础上,从实际功能的角度,分析采用物权行为理论与否的差别,从而为决定制度上的取舍提供一定的参考。 本文乃是从立法论的立场讨论。 一、物权行为的含义 物权,或者说物权法律关系,其发生、变更和消灭总是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在很多情形下,物权的变动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比如,因为先占无主物(属于事实行为)而取得动产所有权,因为取得时效届满(属于状态)而取得所有权、地役权或者其他物权(如果一国设有取得时效制度的话),因为法定继承(被继承人的死亡属
会员专享推荐 · 你可能也用得上更多
开通 会员,畅读全站文档
本篇文档已为你保留
本篇文档价值 ¥35.00会员 免费解锁
  • 全文不限次阅读,剩余内容即刻解锁
  • 高速下载通道,免排队、无等待
  • 专属客服 1 对 1 答疑,优先响应
  • 每日赠送下载券,本篇文档免费送
/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