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文化产业增长空间测算福建文化产业增长空间测算预读:摘要:最新杂志:商洛师范专科学校学陕西理工学院学报·陕西教育·家教版陕西教育·高教版山东图书馆季刊山东教育学院学报山东教育科研山东电大学报三明高等专科学校学软科学研究青年教师棋艺·象棋遵循中共中央十七届六中全会强调“文化建设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文化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根本宗旨,面向国家“十二五”发展规划突出“协调增长”、“均衡发展”的基本目标,各地文化产业的发展路向应以扩大文化消费需求和促进共享进行定位.文化产业的发展空间必须从不可或缺的“内生动力”中拓展出来,更应当落实在自身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之上,单纯追求“文化GDP”支柱产业目标并不足取.一、福建城乡文化消费需求增长态势城乡文化消费需求总量是文化产业生产总量实际进入城乡居民日常生活消费的具体表现,也是文化建设和文化生产的发展成果实际转化为城乡人民群众文化消费需求的具体体现.总量数值有利于把握总体态势,但总量演算受到人口增长及其分布变化影响,误差较大,因而本文仅在开头和结尾涉及总量演算,中间则基于人均数值展开分析测算.2000~2010年福建城乡文化消费总量及城镇与乡村人均值增长态势见图1.2000~2010年,福建城乡文化消费总量从86.32亿元增长至305.67亿元,增长了219.34亿元,总增长254.09%,年均增长13.48%.其中,“十五”期间,总增长87.28%,年均增长13.37%;“十一五”期间,总增长89.07%,年均增长13.59%.两个五年规划期相比,福建城乡文化消费总量“十一五”年均增长幅度高于“十五”年均增长幅度0.22个百分点.同期,福建城镇人均文化消费总增长353.80%,年均增长16.33%.其中,“十五”期间,总增长121.20%,年均增长17.21%;“十一五”期间,总增长105.15%,年均增长15.46%.两个五年规划期相比,福建城镇人均文化消费“十一五”年均增幅低于“十五”年均增幅1.75个百分点.福建乡村人均文化消费总增长81.74%,年均增长6.16%.其中,“十五”期间,总增长40.20%,年均增长6.99%;“十一五”期间,总增长29.63%,年均增长5.33%.两个五年规划期相比,福建乡村人均文化消费“十一五”年均增幅低于“十五”年均增幅1.67个百分点.在这十年间,福建城乡文化消费需求增长态势有两个方面应予关注:(1)文化消费需求提升,与“十五”期间相比,“十一五”期间福建城乡总量值年均增幅上升;(2)城乡差距扩大,十年来福建城镇人均值总增长为乡村的432.82%,年均增幅高于乡村10.17个百分点.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十五”期间城镇人均值总增长为乡村的301.47%,年均增幅高于乡村10.22百分点,城乡差距扩大;“十一五”期间城镇人均值总增长为乡村的354.91%,年均增幅高于乡村10.13百分点,城乡差距持续扩大.这意味着,就福建城乡总体而言,在提升文化消费需求的同时促进城乡共享迫在眉睫.当然,福建城乡文化消费需求状况分析不能孤立地进行,前后时段之间、城镇与乡村之间增长比较也只是一种初级的比较,还需要把福建城乡文化消费需求增长放到当地经济发展、民生进步的社会背景当中展开全面考察.福建历年人均产值、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消费和积蓄(收入与消费之差)各项绝对值(详见后续各图表)转换为以上一年数值为100的年度增长百分比指数,我们得出2000~2010年福建人均产值、城乡人均收入、消费(分为非文消费与文化消费两部分)、积蓄增长态势见图2,从中可以清楚地看出若干具有规律性、趋势性的动向.图2表明:以2000年起点为100不计,2001~2010年,在福建人均产值、城乡人均收入、人均非文消费、人均文化消费与人均积蓄之间的年度增长指数关系中,有三对数据组之间的相关系数较高:数据项(1)与(2),即人均产值年增指数(柱形)与城乡人均收入年增指数(带菱形曲线),二者相关系数为0.6984,亦为其间历年增长幅度在69.84%的程度上保持同步.数据项(2)与(3),即城乡人均收入年增指数与人均非文消费年增指数(带方形曲线),二者相关系数为0.8111,亦为其间历年增长幅度在81.11%的程度上保持同步.数据项(4)与(5),即城乡人均文化消费年增指数(带圆形曲线)与人均积蓄年增指数(带三角形曲线),二者相关系数为负值0.2280(若排除增长态势稍显例外的2010年,则为负值0.3187),其间2001~2005年为负值0.2009,2005~2010年为负值0.3304(若排除增长态势稍显例外的2010年,则为负值0.8264),形成较明显的“负相关”关系,即日常所说的“成反比”.这意味着,十年间平均下来,福建城乡人均积蓄年度增长幅度每上升1个百分点,城乡人均文化消费年度增长幅度便下降0.23个百分点;其中在2005~2009年间,城乡人均积蓄年度增长幅度每上升1个百分点,城乡人均文化消费年度增长幅度则下降0.83个百分点,反之亦然.这是很高的“负相关”关系的表现.2002年,福建城乡人均文化消费年度增长出现增长高峰,与之相对应恰恰正是城乡人均积蓄年度增长迅速下降,并于2003年跌入低谷;2001年和2008年,福建城乡人均文化消费年度增长跌入低谷,与之相对应恰恰又是城乡人均积蓄年度增长高峰.其中“负相关”关系显著.2009年,福建城乡人均文化消费年度增长出现很大幅度回升,增长态势延续到2010年,这与国家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于2008年年底开始实施“拉动内需、扩大消费、改善民生”策略密不可分.与此拉动文化内需、扩大文化消费、改善文化民生成效形成鲜明对应,恰恰还是城乡人均积蓄年度增长在2009年出现很大幅度下降.其中仍存在明显的“负相关”关系.在福建城乡人均文化消费年度增长曲线与人均积蓄年度增长曲线之间,仅有2003年“双低”和2010年“双高”显得例外,其余年度大体呈现出一种横向“镜面对应”或“水中倒影”的负相关关系.这就是本项研究多年以来一再证实的一个重要发现──中国城乡文化消费需求体现出一种“积蓄增长负相关效应”.其中的社会背景因素在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必须辅之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相配套,而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严重滞后,广大民众不得不更加注重积蓄以求“自我保障”──譬如建立“家庭购房基金”、“子女教育基金”、“个人病老基金”等.加大“必需积蓄”势必抑制消费,中国经济增长长时期面临内需不足的困扰,其根本原因就在这里.必需消费(本项研究假设为全部非文消费,详后)刚性难减,挤压“非必需”的精神文化消费自然是首当其冲.二、福建城乡文化消费需求背景的增长协调性分析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逻辑联系,从以上分析中提取出三对数据组,分别形成一种比例关系:(1)城乡人均收入与人均产值的比例值,检验“国民总收入”与城乡居民收入的关系;(2)城乡人均非文消费占人均收入的比重值,检验城乡居民收入与“必需”的非文消费的关系;(3)城乡人均文化消费与人均非文消费剩余的比例值,检验城乡居民“必需消费”之外余钱与“非必需”的文化消费的关系.特别是其中后两项比例关系值分析,为本项研究从“中国现实”出发的独到构思设计,没有以往的研究经验和现成数据可供参照.于是在本文里,当地的既往事实也就成了“第一手”参考依据.以“十五”以来福建城乡综合演算的以上三项比例值的历年最佳值作为一种“应然”参考值,追求当地城乡总体自身近期曾经实现了的“目标”,这样一种期待显得更加切合实际.此外,“城乡比”倒数演算系本项研究的独创方法,专门用于测算各方面的城乡差距的“发展缺陷”.本文同时测算福建城乡人均收入、人均非文消费和人均文化消费的历年城乡比变化,作为城乡之间各方面增长协调性分析的“应然”参考值.(一)民生基础系数检测按照我国现行统计制度,“国内生产总值”(GDP)构成“国民总收入”(原称“国民生产总值”,即“GNP”)的99%以上.本项研究把“国内生产总值”作为“国民总收入”的相近替代数据看待,设定居民人均收入与人均产值的比例值为“民生基础系数”,直接反映“初次分配”基本情况.“人民共享发展成果”首先应落实在居民收入之上.在本文分析中,这一系数以数值大为佳,以此检验当地经济增长带动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历年变动状况,并提取“十五”以来历年“最佳比例值”,作为推演测算未来年度增长目标的应然参考值.2000~2010年福建人均产值、城乡人均收入绝对值、比例值和城乡比变动态势见图3.图3将福建人均产值、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绝对值转换为图形面积比例,并附人均收入城乡比演算数值变动曲线.从中可见,2000~2010年,福建人均产值年均增长13.59%,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11.67%,产值年增幅度高于居民收入年增幅度1.92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福建人均产值年均增长10.74%,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10.50%,产值年增幅度高于居民收入年增幅度0.24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福建人均产值年均增长16.51%,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12.85%,产值年增幅度高于居民收入年增幅度3.66个百分点.两个五年规划期相比,二者增长差距有所加大.详细考察,除了2001年和2002年出现微小回升以外,福建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与人均产值的比例值一直呈现逐步下降趋势,由2000年的44.08%降低至2010年的37.17%.十年间,福建城乡此项比值的最高值(最佳值)为2002年46.25%,最低值为2010年37.17%.“民生基础系数”大体上一直在降低,意味着“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程度逐渐降低.本项研究将此变动态势作为一项检测指标,推演测算由此而来的“协调增长”应然差距.2000~2010年,福建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11.35%,乡村居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8.68%,城镇年增幅度高于乡村2.67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福建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10.64%,乡村居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6.62%,城镇年增幅度高于乡村4.02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福建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12.07%,乡村居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10.79%,城镇年增幅度高于乡村1.28个百分点.两个五年规划期相比,城乡收入增长差距有所减小.详细考察,除了2007年以外,福建城镇人均收入增长一直高于乡村人均收入增长.作为城乡差距的衡量指标,福建人均收入城乡比呈现逐步扩增趋势,由2000年的2.3007扩大至2010年的2.9328.十年间,福建人均收入城乡比的最大值为2010年2.9328,最小值(最佳值)为2000年2.3007.福建人均收入的城乡差距大体上一直在扩大,意味着城乡之间民生基础层面“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程度有所降低.本项研究将此变动态势作为一项检测指标,推演测算由此而来的城乡“均衡发展”应然差距.在此做出若干假定作为预设:如果(1)福建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与人均产值的比例值能够保持2002年最佳水平,(2)福建人均收入城乡比能够保持2000年最佳水平,乃至实现城乡居民收入无差距理想状态,那么福建城乡人均收入数值就会有很大或极大的增高,随后逐步推演的一切数值都会发生变化.最后在福建今后十年“协调增长”、“均衡发展”的预期目标测算中,将取福建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与人均产值比例值的历年最佳值,福建人均收入城乡比的历年最小值,乃至城乡之间人均收入无差距理想值,分别推演后面的各项数值,最终测算出福建城乡文化消费需求应然增长目标.(二)民生消费系数检测本项研究假设非文消费为“必需消费”,由此形成放大的“恩格尔定律”关系,并设定居民人均非文消费占人均收入的比重值为“民生消费系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民群众“基本需求”主要体现为必需消费,包括最基本的衣食温饱也不例外.“人民共享发展成果”最终应落实在民生消费之上.在本文分析中,这一系数以数值小为佳,反过来即以必需消费之外余钱增多为佳,以此检验当地城乡居民收入保障基本民生消费的历年变动状况,并提取“十五”以来历年“最佳比例值”,作为推演测算未来年度增长态势的应然参考值.2000~2010年福建城乡人均收入、非文消费绝对值、比重值和城乡比变动态势见图4.从中可见,福建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11.67%,人均非文消费年均增长10.58%,收入年增幅度高于非文消费年增幅度1.09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福建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10.50%,人均非文消费年均增长9.32%,收入年增幅度高于非文消费年增幅度1.18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福建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12.85%,城乡人均非文消费年均增长11.86%,收入年增幅度高于非文消费年增幅度0.99个百分点.两个五年规划期相比,二者增长差距有所减小.详细考察,除了2003年和2006年出现微小回升以外,福建城乡居民人均非文消费占人均收入的比重值一直呈现逐步下降趋势,由2000年的70.17%降低至2010年的63.62%.十年间,福建城乡此项比值的最高值为2000年70.17%,最低值(最佳值)为2010年63.62%.“民生消费系数”大体上一直在降低,亦即“必需消费”之外的余钱占收入的比重一直在增高.这意味着,福建城乡居民“必需消费”增长已没有多少余地,“必需消费剩余”正日益增多,在基本民生消费层面“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效应日益得以显现.这可以说明最近十年福建经济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增多体现在基本民生消费层面的实际成效明显.本项研究将此变动态势作为一项检测指标,按照已经取得的“协调增长”实际进展继续推演测算.2000~2010年,福建城镇居民人均非文消费年均增长9.70%,乡村居民人均非文消费年均增长8.86%,城镇年增幅度高于乡村0.84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福建城镇居民人均非文消费年均增长8.85%,乡村居民人均非文消费年均增长6.38%,城镇年增幅度高于乡村2.47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福建城镇居民人均非文消费年均增长10.55%,乡村居民人均非文消费年均增长11.40%,城镇年增幅度低于乡村0.85个百分点.两个五年规划期相比,城乡非文消费增长差距有所减小.详细考察,2001~2003年间,福建城镇人均非文消费增长高于乡村人均非文消费增长,以后各年反过来,城镇一直低于乡村.作为城乡差距的衡量指标,福建人均非文消费城乡比呈现先明显扩增后逐步缩减趋势,但前三年扩增程度大于后几年缩减程度,城乡比由2000年的2.4954扩大至2010年的2.6944.十年间,福建人均非文消费城乡比的最大值为2003年2.8649,最小值(最佳值)为2000年2.4954.福建人均非文消费的城乡差距有所扩大,意味着城乡之间在基本民生消费层面“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程度有所降低.这说明最近十年福建城乡“均衡发展”在基本民生消费层面的实际成效先有明显退缩,而后则取得逐步进展.本项研究将此变动态势作为一项检测指标,推演测算由此而来的“协调增长”应然差距.在此做出若干假定作为预设:如果(1)福建城乡居民人均非文消费占人均收入的比重值能够保持2010年最佳水平,反转过来则是福建城乡居民人均非文消费剩余占人均收入比重增大而余钱增多,(2)福建人均非文消费城乡比能够保持2000年最佳水平,乃至实现城乡居民非文消费无差距理想状态,那么随后推演的福建城乡一切相关数值也会发生很大或极大的变化.最后在福建今后十年“协调增长”、“均衡发展”的预期目标测算中,将取福建城乡居民人均非文消费占人均收入比重值的历年最佳值,福建人均非文消费城乡比的历年最小值,乃至城乡之间人均非文消费无差距理想值,分别推演后面的各项数值,最终测算出福建城乡文化消费需求应然增长目标.(三)文化需求系数检测本项研究假设“非文消费剩余”属必要生活开支之外的余钱,设定居民人均文化消费与人均非文消费剩余的比例值为“文化需求系数”.这一系数同样以数值大为佳,间接涉及“二次分配”状况,能够衡量文化消费的民生需求涨落.与之相关的背景因素是社会保障建设的实际效果,由此可以缓解民众“必需积蓄”,增加“非必需”的精神文化消费.本文以此检验当地城乡居民非文消费剩余增长影响文化消费需求提升的历年变动状况,并提取“十五”以来历年“最佳比例值”,作为推演测算未来年度增长态势的应然参考值.2000~2010年福建城乡人均非文消费剩余、文化消费绝对值、比例值和城乡比变动态势见图5.从中可见,福建城乡居民人均非文消费剩余年均增长13.91%,人均文化消费年均增长12.52%,非文消费剩余年增幅度高于文化消费年增幅度1.39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福建城乡居民人均非文消费剩余年均增长13.10%,人均文化消费年均增长12.32%,非文消费剩余年增幅度高于文化消费年增幅度0.78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福建城乡居民人均非文消费剩余年均增长14.72%,人均文化消费年均增长12.72%,非文消费剩余年增幅度高于文化消费年增幅度2.00个百分点.两个五年规划期相比,二者增长差距有所加大.详细考察,除了2002年、2004年、2009年和2010年出现微小回升以外,福建城乡居民人均文化消费与人均非文消费剩余的比例值一直呈现逐步下降趋势,由2000年的17.44%降低至2010年的15.43%.十年间,福建城乡此项比值的最高值(最佳值)为2004年17.70%,最低值为2008年14.23%.“文化需求系数”大体上一直在降低,意味着文化消费需求增长明显持续受到积蓄增长的反向牵制.这还是本项研究的独有设计带来的一个发现,揭示出十年以来福建城乡居民文化消费需求增长并不容乐观.本项研究将此变动态势作为一项检测指标,推演测算由此而来的“协调增长”应然差距.2000~2010年,福建城镇居民人均文化消费年均增长16.33%,乡村居民人均文化消费年均增长6.16%,城镇年增幅度高于乡村10.17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福建城镇居民人均文化消费年均增长17.21%,乡村居民人均文化消费年均增长6.99%,城镇年增幅度高于乡村10.22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福建城镇居民人均文化消费年均增长15.46%,乡村居民人均文化消费年均增长5.33%,城镇年增幅度高于乡村10.13个百分点.两个五年规划期相比,城乡文化消费增长差距略有减小.详细考察,除了2001年、2003年、2005年和2008年以外,福建城镇人均文化消费增长一直高于乡村人均文化消费增长.作为城乡差距的衡量指标,福建人均文化消费城乡比呈现逐步扩增趋势,由2000年的1.0232扩大至2010年的2.5548.十年间,福建人均文化消费城乡比的最大值为2010年2.5548,最小值(最佳值)为2001年0.9461.福建人均文化消费的城乡差距大体上一直在扩大,意味着城乡之间在文化消费需求层面“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程度有所降低.这揭示出十年以来福建城乡之间文化消费需求增长极不平衡.本项研究将此变动态势作为一项检测指标,推演测算由此而来的城乡“均衡发展”应然差距.在此做出若干假定作为预设:如果(1)福建城乡居民人均文化消费与人均非文消费剩余的比例值能够保持2004年最佳水平,(2)福建人均文化消费城乡比能够保持2001年最佳水平,乃至实现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无差距理想状态,那么城乡人均文化消费数值就会有很大或极大的提升.最后在福建今后十年“协调增长”、“均衡发展”的预期目标测算中,将取福建城乡居民人均文化消费与人均非文消费剩余比例值的历年最佳值,福建人均文化消费城乡比的历年最小值,乃至城乡之间人均文化消费无差距理想值,分别推演结果数值,最终测算出福建城乡文化消费需求应然增长目标.三、文化需求增长目标暨文化产业发展空间测算按照以往年度的年均增长幅度推算以后年度的增长数值,只是一种基于概率演算的常规或然预测.在此前提之下,本项研究增加了基于既往事实和未来理想的应然测算,设置出诸种检测方式,对国家“十二五”规划突出“协调增长”、“均衡发展”的各项指标多有涉及,针对全国各地实际情况适当选用相应的测算方式,借以检验文化消费需求相关各方面协调增长的目标差距,以及文化产业成为支柱性产业的供需协同增长目标.在“十二五”期间注重“协调增长”的预定目标之下,寄期实现既往年度“最佳状态”的应然测算,在技术上提供了一种简单易行的检测方法,在现实中也实在不过是一种起码的期待.同样,面向科学发展强调“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理念要求,寄期实现未来“理想状态”的应然测算,可以检验出距离“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理想目标的现实差距.2000~2010年,福建城乡人均文化消费需求增长暨文化产业发展空间测算见图6.作为必不可免的背景因素,2011~2020年福建人均产值增长先按照2000~2010年实际年均增长率推算,得出文化消费需求增长目标差距;再按照国家“十二五”规划预定的产值年均增长7%推算,得到增长目标差距校正数值.图6同时提供了福建城乡人均文化消费需求增长的六类测算结果.除了第(1)类以外,其余各类测算均以所需年均增长幅度来表现距离“协调增长”目标的差距.各类测算的目标取向、演算方法不同,其间各类增长曲线即使十分接近,也不可视为相互涵盖.(1)年平均增长测算:以2000~2010年福建城乡人均文化消费年平均增长率推算未来年度文化消费需求增长趋势,这是基于统计概率的最“可能”增长结果.如果2011~2020年同前保持12.52%的年均增长幅度,那么到2020年福建城乡人均文化消费将达到2,717.22元.但是,由于2000~2010年间福建城乡人均文化消费与人均产值的比例值呈现下降态势,2020年人均文化消费增长测算值与人均产值增长测算值之间的比例值将持续下降至1.90%.显然,继续维持这样一种常规增长态势,不能实现支柱性产业发展目标,尤其不能适应“十二五”期间“协调增长”的既定要求.(2)消除负相关测算:以2000~2010年福建城乡人均文化消费与非文消费剩余比例值的历年最佳值测算未来年度文化消费需求增长趋势,即假设文化消费增长不至继续受到“必需积蓄”增长的反向牵制.如果到2020年福建城乡此项比值实现“十五”以来最佳状态,那么人均文化消费应达到3,372.20元,即2011~2020年年均增长幅度需达到14.98%,人均文化消费增长测算值与人均产值增长测算值之间的比例值将上升至2.36%.这是三项“最佳比例值”中的单项差距测算,也是影响文化消费需求增长诸因素里最为重要、最为直接的一项单独测算.(3)最佳比例值测算:以2000~2010年福建城乡人均收入与产值比、非文消费占收入比、文化消费与非文消费剩余比三项比例值的历年最佳值测算未来年度文化消费需求增长趋势,即假设维持曾有的三项比例关系“最佳状态”不至进一步失衡.如果到2020年福建城乡三项比例值实现“十五”以来最佳状态,那么人均文化消费应达到4,263.35元,即2011~2020年年均增长幅度需达到17.71%,人均文化消费增长测算值与人均产值增长测算值之间的比例值将上升至2.98%.尽快实现这一目标实属协调增长的起码要求,应当努力实现.(4)弥合城乡比测算(最小城乡比“倒挂”地区仅用此类测算,而不做最小城乡比测算,以免“矫枉过正”,福建历年最小城乡比即为“倒挂”):以福建人均文化消费城乡比的无差距理想值测算未来年度文化消费需求增长趋势,即假设城乡差距得以消除测算增长状况.如果福建乡村人均文化消费增长幅度迅速提升,至2020年人均绝对值与福建城镇水平持平,那么福建城乡人均文化消费应达到5,358.10元,即2011~2020年年均增长幅度需达到20.43%,人均文化消费增长测算值与全国人均产值增长测算值之间的比例值将上升至3.74%.这是全国推进城乡共享文化发展成果的基本要求,有必要及早实现.(5)支柱性产业测算:以文化产业支柱性发展目标测算未来年度文化消费需求增长趋势,即依据通常支柱产业的产值比重,按照文化生产与文化消费的供需协同增长,以文化消费增长目标来反推文化生产增长目标.基于文化消费测算值与产值测算值之间的比例值达到3.98%反推,到2020年福建城乡人均文化消费应达到5,692.71元,即2011~2020年年均增长幅度需达到21.16%.文化消费需求增长持续保持这样的年均增幅,已经是2000~2010年福建实际年均增幅的1.69倍,但却是到“十三五”末年福建文化产业达到支柱产业供需目标所必需的.本项研究设定全国城乡人均文化消费与全国人均产值比3.98%(此项比值演算逐年修订,现为2010年度实际统计数据校订值)为中国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必需“临界值”.其演算依据在于:2010年全国文化产业增加值为11052亿元,占同期GDP的比重为2.75%;本项研究采用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演算得出可对应值:2010年全国城乡文化消费总量为8,778.28亿元,城乡人均文化消费为656.16元,与全国人均产值的比例值为2.19%(更精确小数为2.1878%.以人均值计算更为精确,便于在各地之间进行通约演算).在文化产业增加值──文化生产数据与城乡文化消费──文化需求数据之间,存在着一定对应关系,其间的差额包括公共文化服务部分(大都未能进入城乡居民日常生活消费),当然也包括文化产业提供产品和服务没有进入城乡居民日常生活消费的部分(譬如公费书报刊购订).假定此间的对应比值关系在一定时期内大致恒定,那么当全国城乡人均文化消费与全国人均产值的比例值增高到3.9778%(更精确小数)时,全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同期GDP的比重也将达到5%.(6)城乡无差距测算:以人均收入、人均非文消费、人均文化消费三项城乡比的无差距理想值测算未来年度文化消费需求增长趋势,即综合以上“应然”测算,首先假设福建城镇方面保持曾有的三项比例关系“最佳状态”,其次假设福建乡村方面加速增长最终与城镇持平.如果福建乡村人均各项数值增长幅度迅速提升,至2020年各项人均绝对值与城镇水平持平,同时按城镇标准保持2000~2010年间三项“最佳比例值”,那么福建城乡人均文化消费应达到5,917.66元,即2011~2020年年均增幅需达到21.63%,人均文化消费增长测算值与人均产值增长测算值之间的比例值将上升至4.13%.这是推进城乡共享经济发展、民生进步成果的理想假设,属于未来既定努力方向.如果按照国家“十二五”规划,把福建“十二五”期间产值年均增长控制在7%,并延续至“十三五”期间,则以上图6福建城乡文化消费需求人均值增长测算中,与产值演算间接相关的年平均增长、消除负相关、弥合城乡比三类测算的文化消费绝对值不变,而与产值比将分别增高至3.45%、4.28%和6.81%;与产值演算直接相关的最佳比例值、支柱性产业、城乡无差距三类测算的文化消费绝对值相应减少,而年均增长幅度(其实是目标差距)将分别减低至10.88%、14.13%和14.57%(详见图后注).总量值增长测算与之类似,显然更加容易实现.在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不仅经济与环境(包括资源和能源)的关系要求适当控制GDP增长,而且经济与社会(包括民生及文化民生)的关系也要求适当控制GDP增长.这正体现出一种应有的发展智慧.增强经济与民生(包括文化民生)发展的协调性,增强城乡之间发展的协调性,应当成为科学发展理念之下政府实绩考核的主要指标.在人均数值增长测算基础上,测算2011~2020年福建城乡文化消费需求总量暨文化产业增长目标,见图7.图中同样提供福建城乡文化消费需求总量增长的七类测算结果.总量数值有利于总体把握基于扩大文化消费需求、促进城乡文化共享的福建文化产业发展目标.数据演算是对事实的数理抽象演绎,年度数据链所体现出来的增长走势已经说明了一切,不再展开解释.还需要补充说明一点,人均数值与总量数值测算在本项研究的演算测评数据库里同步分别完成,由于所依据的基础数据不同(总量增长会受到人口增长及其分布变化影响),所求取的目标数值不同,其间年均增长幅度演算结果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