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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美术作品的著作权在商标确权诉讼中的运用.doc

1.6 我要评价: 举报 版权申诉
作者/来源: 茯苓 | 发表时间: 2026年11月01日 | 作品编号: 233503504003525 | 3页 | 14.00KB | Word文件
【摘要】 美术作品的著作权在商标确权诉讼中的运用 摘要:我国《商标法》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能侵犯他人现有著作权,而著作权则依据作品完成时自动产生,并不经过权力机关的审查核准,从而导致商标确权非诉及诉讼案件当中,当事人经常主张在先著作权对系争商标的注册的合法性提出质疑。笔者在此便以乐途运动香港有限公司诉商评委一案为例,浅析美术作品的著作权在商标确权诉讼中的运用。 关键词:著作权;商标;确权诉讼 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此处的“现有在先权利”包括“著作权”。由于,著作权依创作完成时自动产生的特点。故而经常有当事人以现有在先著作权对系争商标注册的合法性提出质疑。本文便以原告乐途运动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诉被告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被告”)、第三人琪尔特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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